皇夫大计完本[gl百合]—— by:因风絮

作者:因风絮  录入:10-02

“什么四大名著?”
“没有,我是说你们的皇帝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当今的皇帝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皇帝,但上一任皇帝啊,可差远了。他不仅奢靡腐化,还荒淫无度。我们家菲儿都差点被她抓进宫了。”
“这么坏!”
“对,结果当今圣上联合一帮义士揭竿而起,亲手杀了她的二皇叔,推翻了统治。我们圣上虽为女流,但胆识谋略一点都不输其他人,我们都很敬佩她。”
魏晋一在心里默默思考着,这女皇对她的百姓是很好,但她亲手杀了她的叔叔啊,这是不是有一点点残忍了。还有自己以后要是惹她不开心了,也会掉脑袋的吧。
魏晋一这脑袋里有一点大乱啊。
作者有话要说:
女皇还没出现,这魏晋一就要给她弄出一情敌来啦
第6章 出宫
“皇姐,你要出宫去?可万万不可啊!”
“敏儿,你也信不过你皇姐的身手吗?这次的出巡朕是非去不可。”
“皇姐,你是不知道这皇宫之外有多少人想要你的命?二皇叔的手下都在四处潜伏着,还有四皇叔,他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铲除你啊!”
“朕知道这次出宫危险重重,但这岚州我是一定要去的,这个岚州知府城府太深,朕要亲自去查一查。敏儿你休在劝朕了,朕今天寻你来是通知与你,而非与你商量。朕要你在朕出宫之时替朕隐瞒着,大概一个月后在颁布朕微服出巡之事。”
“为何?”
“朕自有道理,敏儿照做就是。”
“敏儿遵旨。”
薄奚翎与自己的妹妹交代完正事,便上前拉住薄奚敏的手,轻声的安抚道:“敏儿我知道你担心我,但这就是当皇帝该做的事。况且我还带了很多高手侍卫去,你不必担心的。”
“皇姐,要不我把封杨借给你?”
“诶哟,什么叫借给我,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封杨也算是朕的人。”薄奚翎面带微笑的看着自家妹妹在自己面前秀恩爱,然后被自己好好的嘲弄一番。
“啊,皇姐,你别笑我了,你就把封杨带走吧,她武功可好了。”
“我也知道她武功好,所以要让她留着你身边保护你。不然在我出宫的时候,有人想对你行不轨之事,她还能抵上一阵日子。”
“好吧皇姐,你决定好的事,谁都劝不动,你自己要多小心了,你要是再出什么事,敏儿也不活了。”
薄奚翎揽过妹妹的脑袋,靠在自己的肩上。想了小时候自己的父亲刚当上皇帝就被谋杀,而自己的母亲带着姐妹俩四处逃命,最终也难逃毒手。还好姐妹二人被一帮义士救起。自此姐妹二人相依为命,薄奚翎更是专心练武,立志手刃仇人。
这世界上最难当的就是皇家的子孙,没有什么亲情可言。上一秒对你和蔼可亲的人,下一秒便会与你拔刀相向,实在可悲!
薄奚翎多想生在这寻常百姓家,有嘘寒问暖,有雪中送炭,有邻里相亲。可这份念想终究是泡影,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好好治理这国家,让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安康。
翌日,薄奚翎一行人就偷偷的出发了。薄奚敏站在宫墙之上目送那几匹骏马,奔腾而去,心中感伤更甚,担忧也更深。转身抓住那人的手臂,恳求的说着:“封杨,你就偷偷的跟去吧,皇姐不会发现的。”
那皇甫封杨摇了摇头,“公主,皇上可是你的亲姐姐啊,早就知道你的想法了,她已经给我下过旨了,要我好好保护你。”
薄奚敏一把抱住皇甫封杨,“可是我好担心她,敏儿只有她一个亲人了。”
“没事的,皇上她福大命大,会没事的。”
经过一天的快马加鞭,薄奚翎一行人已经出了京城,在城外的一家村舍里休息。
“日后我就改名为南宫翎,身份是京城南宫员外之女,出来访亲。你们就伪装成我的侍女以及手下,切记不要再以陛下或皇上相称。梅兰竹菊,笔墨纸砚,听到了没有。”
“属下尊旨。”
“错了,再来,都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小姐!”
“好,就是这样,其他人都去休息吧,小梅留下。”
“是!”
待其他人都走后,薄奚翎望着离自己几步开外的薄奚梅,心想自己就那么恐怖吗?
“小梅,你离我近点,现在不是在皇宫里,不要这么拘束。”
薄奚翎见那小梅硬生生的移了几步脚,头还是低垂着,薄奚翎摇了摇头,看来自己这次出巡还要学会怎么跟下属好好的相处啊。
“小梅,你的本姓是什么?”薄奚翎想借聊天来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
“令狐。”一个怯生生的声音答道。
“令狐,好姓啊。可是,小梅,我说你一个习武之人,也太扭扭捏捏了吧。”
“陛下...不,小姐恕罪,小梅只是内向了点。”薄奚梅的头低的更往下了,脸上也染上了红晕。
薄奚翎看她这样,也不好再打趣她,毕竟这也与自己不苟言笑有关吧。“好吧,你真的不用太过紧张,就当我是普通人就好。”
“好...好。”
“听说你易容的技术不错啊。”
“啊,小姐...是如何得知的?”薄奚梅这下终于抬起了头。
“哎啊,看你平常在倒腾那些妆容,猜到了。”
薄奚梅感叹着自家主子的细心,耳边又想起了她带着些许清冷的声音,“我想让你帮我弄一条伤疤,在这右脸上。”
“啊,为什么?”薄奚梅望着薄奚翎那精致的面容,若是加上一条疤,不就...不就......
“我用这样的容貌去走大街,不得被那些人当靶子打啊!”女皇陛下对自己的容貌还是很有信心的嘛!
“可这疤一带就要带几个月,对您的皮肤是有损害的。”
“我知道,可这样做是为了保命不是吗?容貌与性命置于一处,根本不值一提。来吧,小梅,敏儿还等着我回宫呢。”
“是。”
......
“好了,小姐。”
薄奚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指长的伤疤如蜈蚣似的附在脸上。再美的面容,加上这样一条疤,也会显得恐怖吧。薄奚翎打心底佩服这小梅的技术。
“洗脸的话它会掉吗?”
“不会的小姐,这是属下特别研制的,只有用属下特殊的药水洗面,伤疤才会脱落。”
“那真是太好了,我就不用时时为它担心了。”薄奚翎不断抚摸这这条疤,真是太像了,应该没人能认得出来了。说不定还不能声称是某员外之女,而要换成某帮会的帮主之女,再也无忧,明天就能好好赶路了。
“好了,小梅,夜已深,你也去歇息吧。”
“好的,小姐。”薄奚梅望着自家主子那满意的面容,心里也是十分高兴的。只是这假皮对皮肤是有伤害的,若是长期带着,后果不堪设想。不管了,在归程的时候一定要为主子卸下这伤疤。不就是陨命吗?我令狐梅的命随你取,我的主子,你毫发也别想伤!
在这民朝啊,不仅仅是薄奚国,还有那其他的三国,伤疤是没得治的。有些疤能蜕皮的那它自身就能好,而有些伤疤留下了便是一辈子。薄奚翎自认为自己这伤疤天衣无缝,只是当她碰到魏晋一的时候,那个植物学家时,还会如此淡然自信吗?
作者有话要说:
女皇驾到。。。
第7章 卖参
这个魏晋一随着欧阳老伯来到了岚州城的集市上,看着集市上繁华的景象,魏晋一感叹道这古代人真懂得享受啊,吃的玩的,应有尽有。魏晋一真想逛一逛这条街,每个铺子都看过去。可是,她现在还没有钱,还是先干正事吧。
“老伯,我们要去哪里卖人参啊?”
“就在前面那个面摊旁吧。”
“好的,那个...老伯,实在不好意思,卖东西的事情我真不在行,所以我只能在旁边看...着...”
“没事的魏姑娘,你还帮菲儿那么大的一个忙了,而且这些人参都是你挖的,你就坐在面摊那儿休息吧。”
那欧阳老汉将人参摆在红绸子之上,这魏姑娘也不知道这何方神圣,找到的人参又大有好,一定能卖个好价钱的。
魏晋一在一旁坐着,肚子又点饿,还没吃早餐呢。这个面摊的面有点香啊,不会是传说中的兰州拉面。算了,还是等老伯忙完再跟他一起吃吧。自己一个人在这儿享受是个什么样子!
魏晋一看这地上的人参,心想自己找的人参质量这么好,怎么就没人问哪。这古代人跟我们那个时代的人对人参的鉴定方法不会不一样吧,这可是正宗的野山参啊。
魏晋一越想越心烦,就转了个身,不在继续盯着那人参看。谁知她一转身就有人来问价,感情自己今天带着浑身的霉气啊!魏晋一背着身,拉长耳朵听着他俩的对话。
“欧阳老伯,今天又来卖参啦?”
“是啊,百里大夫,这一批可是好参啊,您可得仔细瞧清楚了。”原来那个人姓百里,还是个医生啊,那他肯定懂参了,魏晋一在后面默默关注着。
“不错不错,今天这参要卖几米啊?”百里大夫看着这批上好的人参,满意的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几米?你当这是在卖多肉植物呢!你说这不急!
魏晋一听到那几米,立马转过身来,想要劈头盖脸的骂人家一顿。
可是,慢着,这个“几米”应该跟多肉界的“几米”不一样吧,就像这个民朝跟我们那个明朝不一样。
魏晋一好不容易耐着性子,等那个百里大夫付完钱,走远了,才转身去问欧阳老伯。
“你看,魏小姐,我们今天开门大吉卖出来第一个,赚了五米啊。”
“诶,老伯,你先别激动,你跟我说说你们这儿的货币单位吧。”
“哦,原来魏小姐还不认识我们这儿的钱哪。你看这是一米的银票,上面有大米的图案。”接着欧阳老汉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了另一种钞票,“这是一粟的银票,上面有小米与大米幼苗的图案。还有一种是一金,上面自然是黄金的图案,只是我们这寻常百姓想见它一面比登天还难啊。”
“那老伯,我还是不知道它的面值到底多大啊,你再说的详细一点。”
“一金等于一千米,一米等于一百粟。”
“不是,你跟我说说它们在生活中的运用,比如一...那个粟可以买什么东西。”
“嗯,让我想想,大概一粟可以到那个太史肉包铺那儿买一块肉包。而三粟可以到这钟离面摊吃一碗面。”
“这样啊,让我算一算。”一块肉包按一块钱算,那一粟就是一块钱,一米就是一百块,一金就是,个十百千万,十万哪,哇塞,好多钱!
原来这古代的“一米”不是一块钱哪,还好当时没冲上去跟人家理论。五米那就是五百块,哎呦,我这可是正宗野山参哪,我们那儿都绝迹了。怎么这民朝百姓这么不懂得爱惜啊!算了,还是入乡随俗吧。
有了开门红,来光顾魏晋一摊子的人就越来越多了。魏晋一在旁边乐呵呵的收着钱,心想这下发达了。
一会儿功夫,这二十多个野山参就被抢购一空了。魏晋一与欧阳老汉忙的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完全不顾腹中的饥饿之感。直至最后一个客人心满意足的带着他的人参离去,两人才在面摊上坐下,点了两碗所谓的“岚州拉面”。
“老伯,我们的合作很成功啊!”
“是啊,魏小姐,老汉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啊。”
“嘶——这兰州拉面真好吃,而且好大一碗啊,你们这儿的人真实在。”
欧阳老汉先吃完拉面,看着魏晋一吃没吃相,笑出了声。见魏晋一一脸迷茫的望着自己,欧阳老汉也不好意思再笑了,反而换上了一脸严肃的样子。
“魏小姐,今天卖出去的这些钱都归你了,我一粟都不要。”
“啊,为什么啊?咳咳咳——”魏晋一不小心被那面噎住了。
“魏小姐不是要去京城嘛,路途遥远,危机四伏,有点钱财傍身总是好的。况且你还帮了菲儿那么大一个忙,我当然不能拿你的钱!”
“哎呦,老伯,怎么能这样呢?我们当初都说好的了。”魏晋一放下手中的筷子,将桌上的钱平均分成两份,把其中一份推给欧阳老伯。
那欧阳老伯有将钱推了回去,执意不肯收,“姑娘还是收下吧,老汉我啊是绝对不会收的。”
“老伯——”魏晋一突然吼了一句,“怎么能这样呢?!做人要讲诚信啊,都答应好的事情了,你不收我可要生气了!”
欧阳老伯还真被她这一吼给唬住了,呆愣愣的。那面摊的主人也被吓了一跳,转过身来看着魏晋一,心想这个小姑娘气势很足啊,只是在这大街上嚷嚷,会不会显得没教养!
魏晋一才不管这些呢,把桌上那份属于自己钱统统塞进口袋里。
“老伯,我不是故意凶你的,我只是有些急眼了。我很感谢你这些日子对我的照顾,我走了,你帮我向菲儿道个别。”
魏晋一讲完这番有点深情的话,就投身进入了这喧闹的集市中,埋没于人海之中。欧阳老伯依旧坐在凳子上,目送着她远去,消失在人海之中。
看着桌上这一堆来之不易的钱,欧阳老汉心想:这魏晋一绝非常人,乃奇女子也!
作者有话要说:
在多肉界,一米是一块钱
第8章 住店(捉虫)
“小姐,前方就是岚州城了,我们现在就进城吗?”
“不,我们先在城外找间客栈,商讨一下计策,明天再进城。”
“是。”
这个被岚州城各式各样的商品洗刷双眼的魏晋一,心情是无比愉悦啊。自己现在无拘无束,兜里又有钱,想干嘛就干嘛!
前方有个卖匕首的小铺子,一下子就把魏晋一的目光吸引过去了。看到菲儿那个匕首的时候就好想要一个,现在一定要买一个。
“小姐,你是要自己用还是送对象啊?”
“当然自己用,我又没对象!”
“哦,这样啊,如果您自己用的话就选这边这几把。”
“为什么啊?那边那几把比较漂亮!”魏晋一伸手去拿铺摊左边的那把匕首,“唔,好重啊。”
“小姐一看上去就不是习武之人,所以我才建议你选左边那几把的。”
“可是,左边那几把都不好看啊。老板,你就没有好看又轻便的吗?”
“小姐,你一看就是识货之人,今天你还是来对了,我刚进了一批货,只是价钱有点小贵啊。”
“没事,钱都不是事,你只管拿来我看看。”
那货摊老板从下边掏出一锦盒,里面一看就是好东西。
“小姐,据说这是一位女侠留下的,削铁如泥,吹毛利刃啊,而且带着轻便,很适合防身啊,小姐,你看怎么样?”
魏晋一接过那把精致的匕首,仔细端详着。是很漂亮啊,做工也很细致,“好,多少钱,我要了。”
“小姐果然是爽快之人,三米,只要三米小姐就能把它带回家。”
三米,那就是三百块,在我们那儿买把小刀哪要三百块,三块就够了!这三百块是有点贵啊,可是它看上去好漂亮啊。
魏晋一拿着这把匕首,心里越发的喜爱起来,心一横,三百就三百。
“老板,这里是三米,你收好,这刀我带走了哦。”
“好的,小姐,钱收下了,今天我们小店做活动,买匕首送个火折子,给您装好了,请收好。”
“谢谢。”
“您走好,下次再来光顾啊!”
看着魏晋一走远,店铺老板露出了奸笑,其实这一把匕首只是外表好看而已,刀刃是顿的。这小姑娘被骗了还这么开心!
魏晋一买到了自己的爱刀,寻思着要去吃一顿丰盛的午餐。看到一家福来客栈,魏晋一想都没想就走了进去。
店小二见到有人来就马上上前招呼道:“小姐,您这是吃饭还是住店啊?”
“你们这里还能住宿啊?我还以为只是一家饭店!”
“是啊,小姐,我们招牌上不上写着福来客栈嘛!既然是客栈,哪里有不住宿之理!”
“好,我知道了。”是我读书少。“那先帮我订一间房,再帮我煮一桌你们这儿的招牌菜。”
“好嘞,小姐您先随我去房间里等候,饭菜好了再叫您下来吃饭!”
“好。”魏晋一觉得这家饭店的服务很周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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