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遇完本[生子甜文]—— by:反宇

作者:反宇  录入:10-25

这是用来练手的,这个没有电的时代,他带来的工具基本报废,只能学着使用现在的纯手工的工具,已经雕废了好几块玉料了。
将工具,玉簪收进空间,沈砚站前来伸了个懒腰,坐了这么久,肌肉都僵硬了。
正巧,屋外传来敲门声,沈砚一边活动着肩膀,一边去开门,这个点,估计是宋瑾来送饭了。
“我就猜是你,给我好了,你快回去吃饭吧。”
“好,我等会过来拿碗筷”宋瑾也没多说,把篮子给他,就转身回了家。
两个馒头,一碟青菜,一小碗腊肉,味道不算很好但也能入口了,慢悠悠吃完饭,沈砚烧了点热水,把碗洗了出来。
吃完饭,没什么娱乐,又不到睡觉的点,沈砚决定出门走走,路过宋家的时候,正好顺便把碗送了回去,沈砚看大门开着,宋瑾正在井边洗碗,便干脆打了声招呼,把碗送了进去。
把篮子放在一边石桌上,沈砚站在边上,还没开口跟宋瑾说话,就看见屋里走出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只好把话憋了回去,沈砚不好再多呆,便道了声谢就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兔子:我黑我骄傲。诡异的萌也是萌。
稍微改了一下,在山东一带,那时候常吃的是面食。
第5章 第五章
从宋瑾家里出来,沈砚慢悠悠的走着。
远远地就看见了村口那棵老树下,坐满了乘凉的人,几个小孩围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听故事,总是有提不完的问题,唧唧喳喳的。一群大妈大娘们围坐在一边,一边闲话家常,一边毫不耽误的做着手上的活计,男人们们站在一边吹牛皮,侃大山,宋大壮也在里面,恰巧这时一回头,正好和他对上了视线。
“沈砚,来这边。”宋大壮的大嗓门成功让他成为了全场焦点
沈砚感觉自己嘴角不受控制的抽了两下,还是淡定的走了过去,先是被宋大壮拉着见过了那个老人-----三叔公,是村里辈分最大的了,虽然不管事,但村里有什么大事都会问过他的意见。沈砚见了礼,老人家和和气气的表示了欢迎,就又给一群小孩讲故事了,到是那些小孩时不时偷看他两眼。只要他一回头,立马欲盖弥彰的藏到同伴身后。
接着沈砚就被一群大妈拉住了,收获多个“这后生长得可俊”之类的赞美。
沈砚生得剑眉星目,浅棕色的眸子,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冷漠,然而他总是带着笑的,这一点冷漠就被那时时上扬的嘴角遮住了,只表现出沉稳和温和。是很受长辈喜欢的样子。
大妈们的对话已经从夸赞沈砚的样貌,升级到询问沈砚是否婚配,沈砚满头黑线,一言不合就“谈婚论嫁”,无论什么时代,都是长辈的必杀技啊!
大妈们兴趣来的快,去的也快,沈砚含糊几句就让她们对自己失去了兴趣,但婚嫁这个话题还在继续,只是范围扩大到整个村庄的适龄男女及哥儿。
宋瑾又不可避免的被提及了,说到宋瑾就说到他的身世,父亲早逝,母亲体弱,幸好还有奶奶护着,要不可怎么办呦。大妈们说到这,摇头唏嘘几声,又换了个话题。沈砚也准备离开了。
村外不远就是连成片的农田,宋家村地处北方,种的多是小麦和粟裕,也就是小米,小麦已经收割了,粟裕要到十月份才能收割,因此没有书里描写的金黄的麦浪。但这样一望无际的绿色波浪也是很壮观的。
远处朦朦胧胧的山,天边火红的晚霞,眼前绿色的波涛,林中倦鸟鸣叫着归巢,是在现代难得的宁静,沈砚不由生出几分就这么住下来也不错的想法。
摇摇头甩掉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他的家人可都在现代等着他呢。
火红的晚霞渐渐变淡,直到消散,沈砚也转身往回走,一回头就看见宋瑾沿着田边走过来,旁边跟着个七八岁的男孩,拉着他的手甩来甩去,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宋瑾微微低着头,浅笑着耐心的听着,沈砚看着也跟着微微笑起来,冲宋瑾挥了挥手臂。
“真巧,你们这是从哪回来?”
“去采点艾蒿,蚊子要多起来了。”回答过沈砚,宋瑾把藏到他身后的小孩拉了出来“宋楠,这是沈砚哥哥。”
“哥哥好!”宋楠有点怕生,问完好,又捏着宋瑾手指躲回他身后。
宋楠生的虎头虎脑的,躲在宋瑾身后好奇的打量着沈砚。
沈砚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桂花糖:“乖”
宋楠没动,看到宋瑾点头才接过去,脆脆的道了声谢谢,迫不及待的拆开,小小咬了一口,幸福的眯起了圆溜溜的眼睛。
宋瑾笑着扯了扯小孩头上的小辫子,暗道,还是小孩子,一块糖就高兴成这样。
猝不及防的自己手里也被塞进了一块糖,一抬头看见沈砚自己也拿了一块,嘎嘣一声咬掉一半。
三人就这样一人一块糖,嘎嘣嘎嘣了一路。
沈砚吃糖喜欢直接嚼碎,宋瑾和宋楠要有耐心许多。
沈砚偏头看两人动作一致的咬一口,幸福的眯起眼睛,等一会,再咬一口,再一口,一块不过六七公分的糖,两人竟然吃了一路,把最后一块送进嘴里,还默契的舔了舔手指。
像两只吃饱了舔爪子的小猫,不知道下一步会不会洗洗脸?
分开时,沈砚又给了两人一人一块糖,自己嚼着最后一块嘎嘣嘎嘣的回了家,觉得刚刚那一幕还挺萌的。
之后几天,沈砚可以说是过的很有规律了,每天换着时间去山上转一圈,剩下的时间就是在房间里练手,相比雕刻上的顺利,对于回到现代的方法的寻找,除了上次外,可以说毫无进展,这几次他进山都可以感受到那股波动,但却时强时弱,而且就算较强烈的波动也远达不到上次的强度,玉镯更是耗尽了能量一般毫无反应。
沈砚猜测这种波动可能是以一月,甚至一年为周期的,看来他要在这多住一段时间了,却刻意忽略了这个周期可能是一个他等不起的长度这种可能。
连续几天毫无进展,沈砚决定去一趟镇上,去书店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志之类的,会不会提到这扇神奇的门。
“你们这这一类的书就只有这几本吗?”沈砚叫来了伙计
“是啊,公子,安平镇这种小地方,能有多少事是值得记到书里的啊?这是我们店大,你去其他店里,连这几本可都找不到,不过,说到书多,县老爷书房里的书多,可咱老百姓哪能进去啊?”小伙计忙的很,一股脑说完,就又被叫走了。
沈砚在书店一呆就是大半天,把能找到的有关安平县的记载都翻了一遍,只有一本记录了民间传说的书中提到,安平县风水极好,灵气充足,多年前有仙人在此飞升。
沈砚摩挲着右手腕-----玉镯正是融入了这里的,这会是仙人留下的东西吗?
简直魔障了,摇摇头整理好心情,沈砚直奔酒楼,宋家的菜实在太寡淡了,必须得换换口味,其实要是可以的话,他更想自己做一顿,外面的饭吃多了,就格外想吃自家做的,更何况,沈砚自认为凭这么多年被老爷子调//教出来的厨艺,哪天不做玉雕这一行了,也可以找个酒楼当个厨师。
吃完饭,又逛去了集市,添置了些日用品后,沈砚去了街尾的芙蓉斋。
芙蓉斋的点心是一绝,口感绵密扎实,香气芬芳浓郁,味道甜而不腻,样子也精致,宋瑾和宋楠应该都会喜欢。
除了点心,芙蓉斋的糖果也很有名气,上次的桂花糖就是买点心给的添头,这次沈砚又多买了几样,准备回去逗小孩,大小孩和小小孩。
正想着回去逗小孩,沈砚就看见了宋瑾,正从一家医馆走出来,一手提着几包药,一手牵着宋楠。
还没等沈砚打招呼,宋楠就眼尖的看见了他,宋楠跟他已经熟悉了,一改第一次见面时害羞的模样,这会看见了他,隔了老远就冲他挥手,知道自己矮,还一边挥手一边在原地蹦着,活像只卖艺人手中上蹿下跳的小猴子。
被宋瑾按了下头才老实下来,宋楠缩鼻瞪眼的做了个鬼脸,周围路过的人都被逗笑了,这么多人宋楠就又害羞了,捏着宋瑾的手又缩了起来。沈砚简直哭笑不得,走过去胡撸一把宋楠头发,笑骂道:“给你怂的。”又给了块糖,堵住宋楠的嘴。
接着,又给了宋瑾一块,和给宋楠时没什么差别,都是哄小孩一样,最后自己也拿出来一块。
“来医馆给谁抓药,你不舒服吗?”
宋瑾正在专心吃糖,沈砚这回给的是话梅糖,一整颗含到嘴里,舌头一拨,腮帮子就鼓起个大包,宋瑾正把糖拨到右边,尝试着想咬碎,听到沈砚叫他,就保持着鼓起半边脸的造型抬起头来,眼神还有点茫然,他正专心吃糖,根本不知道沈砚说了什么。
哈哈,好蠢!看着也不像生病的“我说你来给谁抓药的,身体不舒服吗?”可是又有点萌啊!想戳一下,会不会漏气。沈砚手蠢蠢欲动,想做点坏事。
宋瑾这回听清了,也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可能有点蠢,面色不变,耳朵却有点发热,有点丢人。还不忘回答沈砚:“是阿娘,阿娘身体不太好,一直要吃药”
确定不是宋瑾生病,沈砚就转开了话题,随意聊起别的来,顺手又送进嘴里一颗糖。还公平的给宋瑾宋楠一人一颗。
宋瑾含着一颗,手里又被塞了一颗,看着已经在嘎嘣嘎嘣嚼第二颗糖的沈砚,心里偷偷感叹道:‘沈砚看起来这么成熟的人,竟然喜欢吃这种小孩子的东西,不过真的很甜呀’
回村子的牛车上,宋楠人小累得快,一会儿功夫就趴在沈砚怀里睡着了,宋瑾也有些昏昏欲睡,低着头眼睛半睁半闭的,沈砚看他这样实在怕他一不小心翻下去,专注的盯着他,时刻准备伸手捞人。
下了车,沈砚抱着睡得小猪一样的宋楠,也不准备叫醒他了,直接给他送回家算了。宋瑾被他赶了回去,让回去早点休息,宋瑾没跟他争要送宋楠回去,只是临走前塞给他50文钱,说是卖兔子的钱。
第6章 第六章
宋瑾急匆匆从山上下来,每年入了夏,阿娘病情都会加重,他往山上跑的也就越勤,哪怕多挖一株草药也是好的。
今天回来的有点晚了,得赶快把沈砚的饭做好,沈砚给宋奶奶的100文,她留下了一半,剩下的给了宋瑾让他负责沈砚的三餐。
回到宋家,果然已经吃完晚饭了,宋瑾也不在意,放下竹篓,回房间去看看阿娘。阿娘已经睡下了,宋瑾给她掖了掖被子,转身去厨房。
在宋家,宋瑾负责做早饭及午饭,晚饭宋奶奶要亲自做来,犒劳她干了一天活的儿子,若是宋瑾回来晚了,也从不会等他,到是碗是一定要留着他回来洗的。
出来时顺手把阿娘用过的碗拿去洗了,宋瑾扫了一眼没看到那黑色一团,也没在意,只当躲到哪个角落睡觉去了。
谁知刚迈出门,就看到宋三娘家的女儿林兰,正抓着兔子耳朵逗弄,不小心被兔子蹬了一脚,气急败坏的就要把它往地上摔。
宋瑾劈手夺过兔子,林兰当即要抢回来,兔子当然没抢到,反被宋瑾推得踉跄了一下。
“你干什么,宋瑾!”林兰落了面子,当即气得满脸通红,心知动手肯定是自己吃亏,便只能狠狠地伸手指着宋瑾,嘶声质问着。
“妹妹还是先注意下仪表吧”看到林兰气急败坏却又不能如何的样子,宋瑾反倒不气了,还有点想笑,伸手把林兰抬高的手臂压下去,温温和和的说。
“没读过书,这基本的礼仪,妹妹还是懂的吧,拿手指着别人可不好,再有,就算我是你哥哥,妹妹要拿我东西怎么也要打声招呼吧,这不问自取的行径,妹妹是何时跟王老三学的。”王老三是村中出名的泼皮,偷鸡摸狗一样不少。
“对了,妹妹还请记住,再怎么说我也是姓宋的,这怎么说也是我家,妹妹既然是借住的还是安分点吧,要不然再被赶出去可就得流落街头了”
宋三娘已经是二嫁了,第一任丈夫病死了,留下一哥儿一女,第二任也不知是不是被她给迷了心眼,稀里糊涂就娶了她,还带回去两个小的,结果宋三娘从小被宋奶奶宠坏了,好吃懒做,只过了几个月就被休了回来。
宋奶奶瞒着外人只说是和离,给接了回来还诋毁男方,说是对两个小的不好,他这个做外婆的实在看不下去了,宋奶奶是惯会装样子的,做起戏来一套一套的,就像对宋瑾一样,宋瑾干不了重活,宋奶奶就把家务全推给了他,对外却说是体谅宋瑾,只让他干些轻快些的伙计。
林兰被宋瑾刺的脸色涨红,狠狠地瞪着宋瑾却说不出来话来,平时看上去脾气好,好欺负的宋瑾竟然敢这么骂他,林兰有点被吓到了,阿娘祖母都不在,没人与她撑腰,憋了半天只能一甩手跑回了屋子,把门摔得震天响。隐隐传来一句咒骂:“丧门星”
宋瑾攥了攥拳头,只当没听到,转去厨房做饭,兔子不能留在家里了,这是宋奶奶和宋三娘不在家,等她们回来,无论谁对谁错,吃亏的肯定是他了。到时兔子肯定留不下了,还不如等会自己主动把它放回山上去。
“今天有点晚啊,我都快饿扁了”沈砚接过宋瑾提着的篮子,玩笑着抱怨道。
“对不起,我在山上挖草药忘了时间,回来的晚了。”宋瑾确实在真心实意的道歉。
“我开玩笑的,没有那么饿。你是不是还没吃饭,快回家去吃饭吧。”沈砚可没想要宋瑾跟他道歉,不过随口说了一句。
正说着只见从宋瑾衣领里探出个毛绒绒的小脑袋,被宋瑾拎出来放在手上,抬着头嗅了下就不动了,安静的趴在宋瑾手上。
“怎么还随身带着?这么喜欢?”沈砚伸手去拨了两下长耳朵。
“家里没地方养了,我想着等下把它放回山上,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了。”宋瑾抚摸着小兔子软软的绒毛,有点舍不得。
“要不给我养吧,你还可以经常来看看”看出宋瑾的不舍,沈砚提议道,一只兔子而已,也不占什么地方。
宋瑾走后,沈砚看着蹲在院子边啃草叶子的兔子,有点疑惑,他听村里人说,宋瑾奶奶对他还不错,可他看到的却不像那么回事啊,宋瑾好像在宋家过得不太好。
来的那天,宋瑾给他的那半块饼,沈砚当时只以为是这边整体水平低,可这段时间看来,也不是那么低的。普通人家不说炖炖有肉,面粉还是能吃上的,而宋瑾那天吃的是什么?都拉嗓子。还掺着野菜。
今天更是早早就看见宋家烟囱冒烟了,吃饭的时候宋瑾没回来,也没见人出去找找。
他十次去送碗筷,大半时间也都看见是宋瑾刷的碗,宋家也不止宋瑾这一个孩子啊。光他表妹沈砚就看见了几次,小姑娘穿的漂漂亮亮的裙子,和宋瑾那件褪了色的短打形成鲜明的对比,十指嫩白更是没有一点干过粗活的样子,宋瑾那双手虽然修长干净,指腹和掌心上却都是老茧。
还有兔子,都养了这么多天了,怎么突然就不让养了呢?
但这种话不能直接拿去问宋瑾,他肯定不会说的。
可以问问宋楠那小鬼。
沈砚把饭菜从篮子里拿出来,照旧是一荤一素,不过今天多了个小碗,装着洗净的,水灵灵的桑葚,没后来水果店里的大,但更甜,味道也更好。
愉快的解决了一小碗桑葚,舔舔嘴唇,沈砚决定明天跟宋瑾一块上山,也去采一点。
说到上山,第一次两人还是分开走的,这几次,却都是一块走的,这个世界对哥儿的约束比女子要少很多,看到两人一块走,大部分人也只当两家是邻居,关系自然亲近些,不会谣传什么。
而宋瑾,有时候沈砚感觉,他根本会忘记两人的性别不同,一开始会避着沈砚,现在想来,估计是不想让宋家人知道。
第二天,和沈砚一起上山的除了宋瑾,还有另一个哥儿,叫林铭,是宋三娘的另一个孩子。与林兰是双胞胎,但两人长得并不像,林兰杏仁眼,瓜子脸,细长眉,自带几分媚态与娇气,林铭长得说不上多好看,但很干净,话不多,偶尔说上两句,也是温温柔柔的感觉。
沈砚对他还有点印象,因为宋瑾不洗碗的几次,都是他在洗的。看上去与宋瑾关系还可以。
让沈砚意外的是,今天山上竟然有不少人,哥儿女子居多,都挎着篮子,顺便说一下,沈砚现在已经基本能分清哥儿与男子了,哥儿头发普遍会留的长一点,像宋瑾的头发就垂到了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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