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个, 谢谢啊。”离了婚还不忘照顾前任,这位国师大人,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渣嘛。
“那, 你在边关, 也要注意安全,别再被甚么狼妖给挠啦。”半晌,姚亦昕实在找不到什么寒暄的话了,只能干巴巴地来了这么一句。
国师大人一张云淡风轻的俊脸,瞬间黑了。
“啊哈哈,那就这样吧,你们都早点休息哈, 我去厨房吩咐一声儿,明天给你们准备点路上吃的干粮。”姚亦昕也察觉出国师大人的脸色有点不太对,瞬间就溜了。
苏立春和那大汉站在后面,憋笑憋的差点内伤。被只狼妖给挠了一爪子什么的,应该是国师大人长这么大以来,最大的黑历史了吧?
五花肉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食材了,最起码,姚亦昕是这么觉得的。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他爸妈要把钱省下来给他们姐弟上学,一年到头也吃不到几次肉,自然是馋的。后来上大学了,家里条件也好转了,每次回家,爸妈依然会买上好的新鲜五花肉,给他和姐姐做家乡传统的梅干菜扣肉和米分蒸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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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姚亦昕太有经验了,前世他每回上大学的时候,他妈还有他奶奶都会做许多路上吃的干粮给他带上,生怕他为了省钱一路饿到学校去。从农家常见的红糖锅巴,到卤蛋卤肉,再到路上吃的水果,都洗干净分别包起来,给他塞到背包里,所以,姚亦昕一直都不觉得他比那些家境富裕的孩子差到哪里,或许,他的爸爸妈妈不能给他官二代富二代的身份,也不能给他解决就业买房买车,甚至连大学学什么专业,他爸妈都两眼一抹黑。
可是,他的父母,和全天下大多数父母一样,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看着一包一包迅速成型的路菜,姚亦昕心情沉重地勉强笑了笑,虽然他好像再也回不去了,可是,大姐比他能干,姐夫也很孝顺,而且那样一场事故,肯定会有一笔赔偿金的,相信爸妈的晚年,应该不会太难过吧。
“少爷,您这是?”一大早,天还没亮,看到木柴大叔拎着满满两大篮子,没错!是那种农村打猪草的大竹篮子,两大篮子的干粮送到国师一行人的马车上,白十三瞬间就惊呆了。
“穷家富路,咳!我的意思是出门在外什么都不方便,万一赶路的时候遇到客栈客满呢,多带点干粮,有备无患,而且他们人多,一路走一路吃,吃到军营正好把篮子一扔,多方便!”姚亦昕准备路菜的时候,只想着当年他妈和他奶奶给他准备的那些好吃的,一不留神就做的有点多,也不好意思和木柴大叔说是自己走神了,只好全部都装上了,看起来,好像是有点多了?
何止是“有点多”啊!这分明是“特别多”!
苏立春也傻了眼,想到他们一路过来,每天就给他们家国师大人几个白面馒头充饥,顿时心虚地对视了一眼,低下头去。心里还想着,果然到了年纪就应该成亲啊,看看人家国师家的夫郎,年纪不大,做事却如此稳妥,连国师大人出个门,都要准备两大篮子的路菜!
此刻,众侍卫还不知道,他们家国师大人,已经“被离婚”了……
死要面子的国师大人,才不会告诉别人他被自家夫郎给和离了呢,这件事情,迄今为止,只有皇帝陛下和报信的人,还有第一个发现和离书的国师府小厮之情,报信的和倒霉小厮已经被国师大人发配到冷宫去喂蚊子去了,这种没有眼色、竟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败坏他名声(害他丢脸)的蠢奴,留着何用?
至于小皇帝,国师大人不说他也会替他保守这个秘密的……开玩笑!真要让人知道他国师舅舅恢复单身,整个皇城的未婚女眷男眷还不得疯了?到时候找他走后门赐婚的,肯定能从皇宫排到城门外三十里!
看到姚亦昕竟然替他准备了这么多路上吃的东西,虽然包装不太符合自己的审美,但是,国师大人的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决定回去就去草原上打些姚家村没有的新鲜猎物,命人送来给小刺猬尝尝鲜。
因为要赶在村里人都起来之前出发,家里人差不多丑时就起来准备了,担心众人吃粥路上不方便,姚亦昕还特意吩咐木柴大叔准备了容易饱腹的肉包子和菜肉饺子,配着昨晚熬的老母鸡汤,匆匆解决了早餐,等到寅时送走国师一行的时候,天边才刚刚露出一丝天光,整个田野里雾茫茫的,空气十分清新。
“今儿天气不错啊,走,去散散步,顺便看看咱们家农场!”姚亦昕大手一挥,除了主动留下来看家的木柴大叔,还在屋里睡觉的朱爷爷,还有不爱出门的牛二叔之外,家里有一个算一个,呼啦啦都跟着姚亦昕后面跑出来了。
早上吃的因为要照顾国师一行,有些油腻,这会儿出来散散步,消化消化倒是正合适。夏天早晨的露水还有些凉丝丝的,走过一条小路,约莫三百多米的样子,就是姚家二老当年买下的那一大片良田了。
这块地大致呈不规则的扇形,越往南面越大,最后被村中间流过的那条河汇入的另一条更大的河流截断,姚家的庄子到这里就是边界线了。
如今,这条河的北边,靠农场这边的荒滩上,杂草中间被铲掉了一大块,原地盖起了一排五间的土坯稻草房,上风的一间是值班看守养鸡场的人住的,里面还有一套简单的锅灶,下雨下雪天,不方便送饭的时候,就可以把米面和食材搬到这里来简单做些吃的。
下风的四间就都是鸡舍鸭舍了,这个点还不到把鸡鸭放出笼的时间,已经从送软软的毛团子进化成长出几根硬羽的半大鸡崽鸭崽了,这会儿正一个一个的醒过来,挤在栅栏里滚做一团呢,好像听到外面有脚步声,还以为是来放他们出去嗨的呢,一个劲儿地开始扑腾起来。
“我去端水!”
“我去倒鸡食鸭食!”瓜娃、粮娃、粥娃等几个做惯了活计的小家伙忙不迭地跑到存放食料的储藏室里,廉价买来的苞米碎、谷糠,和着剁碎的青草一起,搅拌均匀,倒入食槽内,再装上半石臼的清水,将栅栏打开,毛团子们顿时叽叽喳喳地奔了出来,推推搡搡地抢食吃去了。
“养得不错啊,看来今年中秋,咱们就能吃上自己家农场产的土鸡蛋,还有板栗烧鸡呢,对了,咱们还可以去买几十棵板栗树栽在这里!”姚亦昕眼前一亮,指着眼前大片的荒地道。
“你们看,这里地形开阔,又只长荒草,开了来做田地不划算不说,还得缴税。倒不如在这里种些板栗树,下面有鸡鸭跑来跑去,可以帮忙除草,鸡鸭的粪便也很肥沃,长出来的板栗肯定又大又糯!”
“现在移栽也来不及了,夏天太热,会把板栗树晒死的,这样,我去找找看附近有没有上好的板栗树苗,看好种苗,明年开春咱们就可以挖坑种树。”白十三在一边补充道。
“你说得也对,正好今年让这些小鸡崽们养养这块地。”看着地下仍然有些板结的土壤,姚亦昕点点头,让白十三千万别忘了这件事儿。
看到几个小家伙把养鸡场照料得非常仔细之后,姚亦昕终于放下心来,决定一旦家里的养鸡场开始盈利,他就把每年盈利的一部分拿出来,悄悄替这几个小家伙存起来,这样,等到他们长大成年了,要成亲的时候,就拿出这笔钱来,给他们买地盖房子成亲,权当是给他们办五险一金了。
再往回走,就是大片大片等待收割的稻田了,这里原先是租给对岸的农户种的,不过,老实说,没有袁隆平大大和杂交水稻的世界,水稻的产量简直低的令人发指,那些农户之所以喜欢种水稻,不过是因为这种作物卖得最贵罢了,谁让那些有钱人都喜欢吃米饭呢?
不过,今年水稻收割完之后,姚亦昕就要把这些田地收回来,统一规划自家的生态农场了。至于那些失去土地的佃农,他也不会真的让这些人失业,他们家农场,可是有很多工作岗位等着招人呢,只怕到时候附近的人还不够用呢。
“咦?”正走着呢,冷不防脚底下踩着一团坚硬的玩意儿,姚亦昕抬脚一看,嚯!这么大一个田螺!
第31章 和离第31天
“小的们, 快来帮少爷我捡田螺!中午给你们做好吃的!”姚亦昕仔细看了看稻田里面, 顿时高兴地挥挥手,让众人帮忙捡田螺。
田螺这种东西, 大概这个时空的人不喜欢吃, 之前是姚亦昕没发现, 现在看看,稻田田埂附近浅水地上, 简直不要太多!
“少爷, 这壳子如此坚硬,怎么吃啊?”豆娃抓着一只足有他拳头那般大的田螺,苦着脸问道, 他最近正在换牙, 最怕啃硬的东西了, 这田螺听起来很美味的样子,可是,看起来就不是换牙期间可以吃的东西啊。
“笨蛋!等少爷我做好你就知道了。”姚亦昕让他把捡到的田螺堆在田埂上, 很快, 回家取篮子的白总管就运着轻功、左右手各提着一个大竹篮子赶到了。
当年,白十三能从暗部那么多人里面脱颖而出,这份儿堪称独步天下的轻功可是加分的大题,只是,他曾经以为他会用这份轻功逃命或者追杀,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是用来取篮子抓田螺!
一脸黑线地帮自家少爷把田埂上堆积起来的田螺都挪到篮子里, 白十三的心里却是异常的温暖而平静。
有多少年没有这般放松过了呢?
自从五岁那年被人从一堆难民中挑出来,送到了那个好像永远都找不到出口的山谷里,不停地训练、厮杀,整整熬了十三年,这才被放出来,进入暗部,供国师大人驱使,他叫白十三,“白”这个姓,是他在暗部所属队伍的旗号,十三,则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他要自己牢记那十三年在黑暗中挣扎的日子,宁可死在外面,也再不要回去!
现在想想,其实他的运气真的还算不错的,第一份任务,就是伪装成武林高手,被招揽到国师大人指定的府邸去卧底,再然后,就是作为被官府发卖的“罪奴”,辗转来到了姚家,成为国师夫郎的暗卫。
虽然,他至今也搞不懂,为什么姚亦昕会坚持说自己和国师大人已经和离了?据他从暗部了解到的,国师对外可是说夫郎回乡探亲去了,并没有说什么和离啊。
只不过,作为暗部的一员,他们的任务就是做好自己的分内事,不得探听不该知道的事情,白十三从来没有,也不敢去找姚亦昕探寻真相,其实最大的原因,就是他舍不得姚家村这里无忧无虑的生活。
对于他们这样生活在黑暗里的人而言,这样肆意地在阳光下生活的日子,简直像是做了一场美梦一般。沉湎于这场美梦,白十三一点也不想让人把自己唤醒。
意外捡了两大篮子田螺,姚亦昕一边暗笑国师大人没有口福,一边带着人忙着将捡回来的田螺放在大木盆里,然后倒了一点清水,滴了十几滴香油进去,这样就能快点让田螺把身体里面的泥沙吐出来了,而且有香油的味道吸引,田螺里面的一些寄生虫也会被引诱出来,田螺肉吃起来就更安全了。
让瓜娃去河边摘些新鲜的紫苏叶回来,把旁边看热闹的何西赶出去,让他带几个孩子去后院山塘里抓两条鲜鱼过来,姚亦昕卷起袖子,准备教木柴大叔做几道新菜:紫苏叶辣炒田螺、田螺肉炒韭菜、双椒田螺和田螺鲜鱼煲。
姚家村这边,姚家主仆正在品尝田螺大餐的时候,国师一行已经完美地错过了饭点,正在路边野餐,呸!是坐在一棵大树下面,就着火堆里熬出来的米汤,吃着姚亦昕为他们准备的路菜。
被卤汁浸泡了一夜的卤味,正是最好吃的时候,卤好的五花肉,肥瘦相间,肥而不腻,咬一口,酱汁饱满,只可惜这时候没有米饭,不然就着米饭吃定然是极好的。
香葱大饼被穿起来架在火堆边,没一会儿就烘烤得松软起来,空气里漂浮着浓郁的香葱味和芝麻味,这可比他们军营大灶上做出来的面饼子好吃多了。
还有那卤的鸭爪鸡脚鸭头之类的,也不知道究竟是放了什么,竟然越嚼越香,恨不得让人连骨头都嚼碎了吞下去,更别提仅有的那二十多个卤蛋了,除了留给国师大人的三个,剩下的一个人都不够分一个的,最后还是老规矩,按照平时打架的排名来分,最怂的自然就没有卤蛋吃了。
午饭后。
众侍卫策马护卫左右,国师大人将苏立春赶出马车,让他守在外面,任何人都不准放进来,然后,小心翼翼地关好马车门,掏出了方才用油纸包起来的两个卤鸭头。
鸭头这种东西,怎么说呢,喜欢吃的人,恨不得能把那骨头里的每一丝肉都嗦出来,不喜欢吃的,碰都不会碰。
恰好,国师大人最喜欢吃的,其实就是这种特别费工夫的东西。
只见他掏出一方洁白的丝帕,垫在小桌子上,然后,从鸭舌到鸭下巴,一点一点的,将整只鸭头按照骨头组合的痕迹拆成了一堆,等到拆完了两只鸭头,这才取出另外一方丝帕,擦了擦手,整个人惬意地斜靠在马车壁上,拈起桌子上卤得十分入味的鸭头(的拆卸部分),慢条斯理地品尝了起来。
这卤味真是不错,又香又辣,还带着其他说不出的香料的味道,吃完肉,骨头嗦一嗦,真是像外面那帮人说的那样,恨不得把骨头也嚼碎了吞下去呢。
吃到最后,就剩下俩完好无损的鸭脑,国师大人烦恼地坐起来,仔细端详了一番,他是不爱吃这东西的,可是,看起来又很好吃的样子。
怎么办呢?
正在这时候,苏立春在外面敲了敲门板:“大人,有皇城急报!”
马车内悄无声息,正当苏立春以为国师大人是不是睡着了的时候,他们家国师大人,已经果断将最后的两个鸭脑塞到嘴里,然后将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扫到马车暗格里,这才打开车门,留了一丝缝隙,让苏立春把急报塞进来。
“好像闻到马车里有一股卤味的味道,一定是中午没吃够的原因!”苏立春恨恨地想到,早知道那卤的鸭爪鸡爪那么好吃,赶路的时候,那两个大篮子就挂在马车上,他这一路当零嘴吃也能吃个饱啊,简直悔恨!
苏立春暗暗发誓,下次再来姚家村,一定要多买些鸭爪鸡爪,还有鸡蛋,请姚家的厨子帮忙做成卤味!
和苏立春一样后悔的,还有国师大人。
他没有想到,那卤鸭头最好吃的部位,竟然是以往他从来不吃的鸭脑!许是浸泡了一夜的卤汁,那鸭脑已经完全入味了,入口软糯,简直好吃的不得了!
怪不得这小刺猬怎么都不肯住在国师府呢。
他们国师府哪里会有这般好手艺的厨子?就连皇宫的御厨,只怕也没有这份绝活吧?
想到白十三说的,那小刺猬不过花了几十两银子,就把他们几个连同那个厨子一起打包买下了,国师大人也不由得羡慕某人的好运气了,随便在码头捡漏,都能捡到一个厨神,简直就是天道的亲生儿子!
不过,一想到自己已经在那小刺猬的隔壁置办了宅子,国师大人心里又是忍不住一阵得意:厨神又如何?等本大人功成身退,就搬到姚家村来,到时候每天都可以吃到新鲜的卤味了。
从卤鸭头的回味中清醒过来,国师大人打开那一封薄薄的所谓“皇城急报”,只见上面只有短短的一行字:国师,朕撑不住了!
一脸冷漠地将那封“皇城急报”丢到一边,国师大人表示,孩子大了,就得学会扛住事儿,不过是让他看了一个月的奏折,就嚷嚷着撑不住了?那小狐狸也该立立规矩了,看奏折这种事儿,本就该是皇帝要做的事情,他这些年帮着看看,还不是心疼这外甥化形还不稳当,想让他多些时间修炼?
结果倒好,他累死累活的,连自家夫郎都气跑了,这小东西竟还学会了偷懒!
真是不管教不行了!表弟已经不在了,国师大人表示,他作为表舅舅,一定要让这小狐狸知道“规矩”两个字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