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们求偶的时候,都会去山里寻找最美味的果子和最肥嫩的火蚁,谁要是能占有一整个火蚁窝,肯定会有母刺猬愿意和他结伴的!对了,因为刺猬求偶成功后就会孕育幼崽,所以,如果能事先搭好一个巢穴的话,求偶会更加顺利一些。”
很好,果子,蚂蚁,还有巢穴,这些都不是问题!国师大人满意地点点头。
“还有,阻止化形后的刺猬变成毛刺团,这个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只要趁机抓住刺猬人形状态下的鼻子,不要放,他就不会变回去啦,我们刺猬的鼻子可是最珍贵的呢!”那刺猬洋洋得意道。
苏念白仔细回想了一下,虽然姚亦昕的五官只能称得上是清秀,可是,一管挺巧的鼻梁倒是特别秀气可爱呢,仔细想想,如果能趁机一把捏住那可爱的肉嘟嘟的小鼻尖,不对,若是一口咬住的话……国师大人觉得自己身上某处有些发热了。
“咳咳!那你知道,这山里哪里的果子最好吃吗?”
“啊?这个嘛,大人,现在刚开春,山里并没有可吃的果子啊,而且,我们刺猬一般都是在夏初的时候求偶呢~那时候山里的野果子才会多起来,火蚁也很好抓。”
“很好,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刺猬,一般最喜欢吃哪些果子?”这里摘不到,自己可以派人去南方快马运送过来嘛!国师大人表示,像他们这样的有钱人,想要讨好配偶,摘果子什么的根本都不需要他们亲自动手,当然了,能亲自动手自然是好,不过现在北方刚入春,没有野果子也没办法,只能先买啦!
“山杏!树莓!还有拐枣!蔷薇花的果子也很好吃,只可惜刺太多,不好摘。”
“很好,辛苦了,你们可以离开了。”国师大人得到了满意的答案,随手掏出一锭十两的金子丢到那刺猬妖的怀里。
“多谢大人!我们一家就住在这林子里,大人若是有什么需要的,随时可以派人来找我们!”那刺猬惊喜道,被抓来的时候他以为他死定了,说不定要被这恐怖的大妖给炖成一锅红烧刺猬肉,没想到这位大人不但没有炖了他,还给了他这么多金子,简直是意外惊喜!
下山的时候,苏念白看到山脚下一丛开的粉白可爱的野蔷薇,顿了顿,突然掀起衣角,探身从那一大丛野蔷薇中,细心选取了半开半合、花朵繁密的枝丫,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慢慢削掉上面细小的尖刺,采了一大捧怒放的野蔷薇,虽然还没到吃蔷薇果子的时候,但是,想来刺猬们喜欢蔷薇果子,定然也很喜欢蔷薇花吧?
于是,正在老宅外面的河堤上带着人挖野葱的姚亦昕,就这么突如其来地收到了他两辈子的第一束花。
“这,给我的?”姚亦昕伸出还沾着泥巴的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尖。
苏念白顿时浑身一僵。
他突然想到了方才那林子里的刺猬妖说的,要想让化形后的刺猬不要变回原形,最好的办法就是捏住他的鼻子,这一刻,他突然很想捏一下试试看……
“咳!方才路过山下的时候,看到这丛野蔷薇开的很好,就摘了一些回来给你。”国师大人咳嗽一声,心里暗暗有些懊悔,应该先找个好看些的玉瓶一起送来的。
姚亦昕听到这里,耳朵也有些微微发烫了,虽然说他对于成亲并没有什么执念,觉得到了年纪就一定要成亲生子什么的,可是,被人追求讨好,没有人会不高兴。
只可惜,如果两年前苏念白这般对他的话,说不定他还真想和他成就一段美满姻缘。可是现在,姚亦昕心想,他大概要辜负国师大人了。
倒不是他非要记恨他什么的,实际上,他从来就没有恨过他,他们两个原本就不合适,不仅仅是家世,还有性格。国师大人心念朝堂,而他却志在乡野,国师大人可以为了黎民百姓抛却性命,而他,却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为了天下而牺牲自己。
没办法啊,他就是这样自私的人,就算是被万人唾弃,他也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去送死!
他敬佩苏念白这样为国为民的大英雄,也愿意为了这个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甚至想尽办法改善边关将士的生活条件,可是,他无法想象,如果有一天,苏念白真的成为了他的夫君,有了属于他们的骨肉,不知道什么时候,苏念白就会再次为了吞噬那随时可能出现的天地戾气,而残忍地将他们这些亲人抛在脑后。
他无法忍受这样的别离,并且早就下定决心,既然自己做不到,那就干脆一开始就放弃吧!
反正,他们刺猬胆子小,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实,他只是希望能在姚家村这个与世无争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什么天下大事他管不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管。
至于苏念白?
他是很好,可是,姚亦昕知道,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完全没有可能。而且,以苏家在大元的显赫地位,以国师府的权势,苏念白娶个公主都没问题,整个皇城的少男少女,哪个不想嫁给苏念白?没了他,苏念白分分钟都能找到比他好一百倍的人。
想到这里,姚亦昕笑了笑,接过那一大捧怒放的野蔷薇,笑眯眯地捧着送到在一边帮忙的木柴大叔手里:“这野蔷薇开的真好,咱们多采一些,明日做些蔷薇花饼吃吧?”
鲜花饼什么的,正是春天才能做的时令美食啊!
看了看一旁的国师大人,姚亦昕本以为他会因此而败退,没想到这厮竟然还露出了一脸满意的笑容!
国师大人内心OS:“太好了!那野生刺猬说的没错!刺猬果然很喜欢蔷薇,原来蔷薇不仅果子能吃,花儿也能吃啊?不如下次再去试试别的花儿?”
姚亦昕:“……”对于国师这种生物,他真是越来越难以理解了!
于是,这天晚上,姚家人就都吃上了香喷喷热乎乎的鲜花饼。木柴大叔还别出心裁地将零散的新鲜蔷薇花瓣掺在面团里,加了些蜜糖,做出了带着鲜花香味的奶香小馒头,上面点缀着淡粉色的蔷薇花瓣,好吃又好看!
饭后,苏念白单独留下了姚亦昕。
“我大约要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了,所以,想将隔壁原先买下的院子修缮一番,这段时间可能会有些吵闹,我尽量让他们轻一些。”刺猬喜欢安静,这点常识苏念白还是知道的。
“你真不打算回皇城去啦?”姚亦昕诧异地看着他。
苏念白是打定了主意暂时不回去了。
这一次他放了个大招,不但利用自身的天赋技能,吸取了大量的天地戾气,而且还十分有创意地在天地灵气中“植入”了自己的一丝意念,这样一来,但凡以后出现了什么不好的苗头,譬如说瘟疫什么的,他便能第一时间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可以说,虽然还没有一劳永逸,比他从前那般辛苦消化还要挨雷劈要好得多。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眼前这只贪吃的小刺猬。
早在买下姚家老宅旁边原先朱爷爷家的宅子的时候,苏念白就想过了,等皇帝亲政了之后,他便退位让贤,将一个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江山交给外甥,而他,既然在哪里吸取天地戾气都无所谓,那为什么一定要留在嘈杂污浊的皇城呢?
姚家村的空气可比皇城清新多了!
况且,还有那神秘的妖神故居,可以说,这个姚家村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隐居之所。
姚亦昕倒是没想到国师大人真要在姚家村长住,不过,想到他可能要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大概是觉得一直借住在他们家不太方便吧,所以才想自己休整一个小别院住着?
上辈子姚亦昕就听说过,说是一些土豪在全国各地有名的地方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房产,一个原因是为了投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方便到哪里都有地方住,对于这些土豪来说,住五星级酒店算什么?他们这种出门就是保镖助理的,当然是住在自己家豪宅最方便啦!
土豪尚且如此,更何况,国师大人的咖位,在大元朝基本上相当于摄政王的位置了,你让他跑去和寻常土豪一样住客栈?别逗了!刺客都不敢这么想!
苏立春被苏家二老带走了,这一次,出面替国师大人张罗修缮房屋的,是暗卫中的另一张路人脸——苏立秋。
“你们家是不是还有暗卫叫苏立夏和苏立冬?”姚亦昕一脸黑线道。
“他们这次也跟来了,你要见见吗?”苏念白很高兴能把自己的亲信介绍给姚亦昕认识。
“……不了,谢谢!”姚亦昕表示他一点也不想认识。作为一个重度脸盲症患者,他本来就对长得各种路人的暗卫们有些分不清了,现在居然告诉他连名字都差不多的,这让他怎么对号入座嘛?万一当面叫错人,那多尴尬!
修缮房屋还需要一些时日,不过,人家有专人负责,姚亦昕就懒得去帮忙了,他最近投喂捡来的便宜弟弟山精姚雁上了瘾,每天都在想着弄些新奇的美食给小山精吃。
这天,姚亦昕在山里发现了几棵乌饭树,这种长得像是野生蓝莓的野果子,叶片肥厚,最适合拿来做乌米饭了。
选取树枝上面的乌饭树嫩芽儿,像采茶一样采摘下来,清水漂洗干净,沥干水份后,盛入大钵中,撒少量食盐,双手使劲搓揉,很快就会出现墨汁一样的汁水。等到将叶片揉的都软烂了,将汁液连同烂叶子一起倒入竹漏子,用清水冲刷,直到黑色的汁液都流入下面准备好的大盆里,再过滤一遍,确保水里不会有残渣,就可以将洗好的糯米浸入其中了。
糯米要浸泡一整夜,才会彻底染上乌黑的颜色,然后将泡好的糯米沥干水份,放到大锅里蒸煮。吃的时候,喜欢吃甜的可以蘸着白糖吃,喜欢吃咸的,也可以和吃粢米饭团一样,在乌米饭里包入榨菜、油条、腊肉、卤肉、酱菜之类的。
姚雁原本对于“吃草”没有什么兴趣,可是,当姚亦昕捏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咸蛋黄卤肉酱菜乌饭团之后,山精姚雁瞬间就对乌米饭势力投降了……真好吃啊!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甜的米饭!还是黑色的!
“其实若是植物染料能找的更多,我们还可以做七彩饭团吃。”姚亦昕笑眯眯地又做了一个包着油条和咸豆角的乌饭团递给他。
国师大人心塞地在一边自己DIY乌饭团,作为成年妖,他已经在无限偏爱幼崽的姚亦昕面前彻底失宠了。
乌饭团好吃却容易胀肚子,寻常人吃了拳头大小一个就吃饱了,全家也就山精姚雁的肚子是个无底洞,一口气将剩下的半盆乌米饭全部卷着吃光了,连个饱嗝都没打。姚亦昕觉得,幸亏他现在有了好几处产业替他赚钱,不然就他这点身家都不够姚雁吃到年底的。
吃完饭,将乌饭团的制作方法顺手写出来,姚亦昕准备带着新认下的弟弟一起去镇上看看,顺便给小山精买些麦芽糖之类的零食,麦芽糖他虽然知道怎么做的,但程序太麻烦,而且小孩子也不能吃太多糖,容易蛀牙,所以他打算每次只买一点给姚雁甜甜嘴。
自从过年前就没来过镇上,乍一看到这一幅热闹喧嚣的场景,姚亦昕还有些不习惯了。镇上的百姓因为去年赈灾的事情都认识姚亦昕,看到他带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奶娃娃一起出现,都善意地跟他打招呼,路边摆摊的还会顺手送姚雁一些小零食,于是,还没走到姚家食铺,姚雁的怀里就捧满了各种零食,跟个过冬的小老鼠似得,咔哧咔哧一路吃个不停。
围观吃瓜群众都被萌得一脸血。要不是因为这奶娃娃长得一点也不像姚家少爷,他们都要怀疑,姚家少爷是不是偷偷躲起来生孩子去了。
姚亦昕来的时间刚刚好,食铺早饭那一波高峰刚过去,铺子里正在收拾着准备午餐,黄耘站在后门边上,亲自查看今天送来的河鲜,这些河鲜是专供二楼包厢的,那些人不差钱,但是食材一定要新鲜,所以每次黄耘都会亲自挑拣,将最新鲜的留下来,半死不活的或者死掉的鱼,都挑出来做成熏鱼或者咸鱼。
“少爷,您怎么来了?”看到姚亦昕,黄耘急忙拽了条毛巾,边擦手边跑过来迎接。
“过来看看,顺便还要去窑厂和镇上的庄子看看。”姚亦昕抱着姚雁和黄耘一起走进食铺掌柜和账房专用的办公房。
“少爷。”白术正在里面对账,看到姚亦昕进来微微一笑,他腿脚不便,站着不方便,姚亦昕早就让他不要拘礼了。
“上次你们呈递的食铺改良计划我看了,说得不错,这样罢,索性就等到端午节,咱们食铺放假三天,将一楼全部改造成二楼一样的包间好了,今后食铺就专门招待那些有钱的富户和来往客商,至于卤味、辣酱和平价的快餐,我打算全部换到这个地方做。”姚亦昕拿出一张地契。
这是之前他在码头不远处买下的一处民宅,房子十分破旧,不过因为地段好,也花了他将近一百两银子,他打算让人将那个老宅子全部拆掉,然后重新造一个二层楼高的院子,正经做一个专门面对普通百姓的快餐店,一楼兼卖他们家特产的卤菜、辣酱和各种酱菜之类的。
“那真是太好了!少爷您不知道,最近到咱们家食铺订包间的客人特别多,有些还是本地颇有名望的富户,实在是推脱不得,我都恨不得把这账房也改成包间了!”黄耘苦着一张脸,他就是一个管事的,没来姚家之前,不过是个种地的,如果不是因为少爷,他连进这种食铺点个最便宜的快餐都不敢,更何况出面和那些有钱有势的富商应酬?
“不急不急,我这次来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的,你坐下来,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姚亦昕将姚雁放在一边的软塌上,姚雁这个吃货只要有吃的就能安静如鸡了,方才一路搜刮的那么些新奇的小零食,足够他吃到中午了。
“这是什么?”黄耘不解地看着那张大大的图纸,旁边的白术却眼前一亮。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解决办法,咱们家食铺不是有很多客人订不到包间吗?”
“是啊,尤其是那些过路的客商,临时下船,想来咱们食铺尝尝本地美食,结果好几次都是客满,只能坐到楼下快餐区去了。”
“那你觉得,就算咱们把一楼也改成包间了,订不到包间的问题就能彻底解决吗?”
“这个,只怕不能吧?”黄耘想了想每天推掉的订包间的要求,顿时苦了一张脸,“少爷,我每天起码都要推掉二三十个订包间的,有时候遇到有好几条大船靠岸,推掉几十个都有的,咱们食铺一楼那点地方,顶多能再隔出六七个包间,还不能太大。”
“是啊,这里的接待能力已经到了极限,再往外拓展,不说这条街铺子的价格了,只怕周围也没有人家肯卖吧?”姚亦昕无奈地摇摇头,只恨他当初没有把这一片都买下来,这样的码头旺铺,真正的一铺养三代,除非脑子进水了,不然谁会卖啊?
“所以,既然没办法外拓,我们就只能想办法另辟蹊径了。”姚亦昕笑着点了点手下的图纸。
第102章 和离第102天
“我记得咱们家在码头附近那个庄子, 大多都是荒地, 虽说可以种了草料养羊, 可是那么一大片荒地,拿来放羊也太可惜了些。”
“所以,我打算命人将这个庄子重新归整一下,留出一部分做草场,另外,在河边靠近藕塘附近景致不错的地方, 修筑十几栋吊脚楼。”
“你们看,我去年到藕塘附近看过了,那边有一处低洼的地方,做草场不太合适,拿来种藕的话, 水面高度又不够,白放着也可惜了,索性拿来修筑一批吊脚楼, 专门用来接待一些贵客。”
“这吊脚楼的材料也好找, 就是毛竹,上下两层, 每个吊脚楼都能隔出六个包间, 还可以专门留出几栋吊脚楼,专门做那种可以一次招待二三十人的宴客厅。连接这些吊脚楼的栈道也全部用毛竹修筑, 打磨得粗糙些,走在上面也不会滑倒。”
“还要专门留出一栋吊脚楼, 拿来做账房、储物和大厨房,这里接待的都是贵客,菜单也要重新拟定一下,再取些文雅的菜名儿。至于管事,黄耘,我打算让你做姚家名下餐饮部的总管事,让白术去管吊脚楼那边,你这边再拨几个得力的厨子跑堂过去,两边都再招些学徒带带。”
“我我我,我做总管事?”黄耘目瞪口呆。
“不是你,咱们家还能找出别的人吗?”姚亦昕笑了笑,“你若是舍得让宋叶过来的话,其实他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