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 完结+番外完本[耽美]—— by:朱砂

作者:朱砂  录入:02-07

地上铺满了落叶,走起来像踩在地毯上,几乎没有声音。但落叶也会遮掩下面的枯枝或坑洼,如果不小心注意,不但会发出声音,还可能扭到脚。在这种地方,化成蝙蝠飞行显然到时候方便,但唐骥却不行。幸好他训练有素,所以两人的行进速度也不算慢。
“前边就是海因小队自相残杀的地方了。”在不断向上蜿蜒伸展的山路上走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顾颐忽然抬手指了一下前面,声音也放得更低了,“我埋藏魂戒的地方也在那里……”
越往前走,血树的数量就越多,空气也变得更湿润,渐渐地有了丝丝缕缕的雾气。不知道是不是血树的影响,在唐骥眼里它们都是微红的,难怪这里会被叫做血雾高原了。
血雾高原的时间与人间界相同,而那些从人间界移植过来的树木也同样遵循着在老家时的习惯,春生芽秋落叶,因此六十多年过去,地上已经积存了一层厚厚的落叶形成的泥土,完全看不出当初的战斗痕迹了。
不过,树木上留下的痕迹却还存在。
“当时,那个跟兰西有点相似的猎魔人,就是被海因用一把短剑钉在了那棵树上。”顾颐指着一棵血树轻声说,那里有一个痕迹,已经随着树木的生长变得浅了,而且离地已经有两米多高,如果顾颐不说,唐骥几乎没有注意到。
“在他死之前,我吸了他的血……”顾颐的右手下意识地攥住了自己的左手,“如果我当时还有理智,其实吸了他的血之后,我就可以在别人身上少吸一些。但是魂戒对我同样有影响,我当时几乎已经失去了理智,只觉得那些血不能浪费……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差点把海因和剩下的一个人都杀了……”
唐骥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不过顾颐也不需要他说什么,只是在原地转了一圈,指向另一个方向:“虽然吸了血,但我当时左腿断成了三截,没有那么快恢复,所以我就在附近找了个地方把魂戒埋了——就在那棵树底下。那里有三棵血树形成一个三角形,我就把魂戒埋在了三角形中心。”
虽然知道那都是六十年之前的事了,顾颐现在腿上根本连受伤的痕迹都已经消失,但唐骥仍旧忍不住往那双修长的腿上扫了一眼。不过顾颐已经走了过去,清开三棵血树中间的落叶,挖掘起来。
十分钟之后,地面已经被刨出一个大洞,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魂戒不在。
“现在就很明白了。”顾颐蹲坐在坑边上,缓缓地说,“有人取走了魂戒。而这个人肯定不是路易。”
“能来这里的血族多吗?”唐骥把坑填平,尽量用落叶恢复原状,一边问。
“当然不多。”顾颐抱着膝盖出神,“我早说过了,只有七代以上的血族才有资格进来——是有资格,而不是随便就能进来。这里是始祖长眠之地,当然不能让人随便出入,当初追杀我的时候调用了密党将近两百名高阶血族一起进入,已经是例外了。而且这个地方——实在也没有什么好来的,十三氏族的族长来这里也不过是例行参拜罢了。毕竟这个地方太小,又不能让大量血族定居。”
他抬手指了指前方:“再往前就是行祭礼的地方。那里是十三氏族建起来的,每族都有自己的祭礼场,呈半圆形围绕着血雾迷宫的大门。”他略有点嘲讽地笑了笑,“当然,这都是做给下面的血族看的,其实始祖根本不在乎。这地方是始祖封印了十三个三代血族之后开辟出来的地方,就是因为他厌倦了再看自己的后代争斗,想要避开了。既然这样,又怎么会喜欢看见这种无谓的形式,毕竟血族从来就不是一个团结的种族,争斗永远不断……”
说到这里,他又笑了一下:“如果从这一点上来说,路易所做的倒是很符合始祖的期望——他想把血族统一。只可惜,他统一血族用的并不是和平手段,而他统一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血族和平。”
“说他做什么,多扫兴啊。”唐骥把地面上的落叶抚平,拍拍手上的泥土,“说起来,血雾迷宫是什么样子的,我还从来没见过呢。”
“你想去看吗?”顾颐忍不住微微一笑,这个笑容却跟刚才提起路易的时候截然不同了,“你总不会想冲进迷宫里去抓住始祖吧?”
“我还没那么不自量力。”唐骥翻个白眼,“再说,既然该隐避世不出,我为什么要抓他?”
“那就不要去看了。”顾颐站起身,“再往那边走,就有真正的血雾了,对人类来说是有毒的。而且祭礼场有专人值守,靠得太近容易被发现。我们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可以走了。”
唐骥很是恋恋不舍地往血雾迷宫的方向看了看:“来了却不能亲眼看看,好可惜……”
“回去我可以给你画出来。”顾颐含笑拉着他往后走,“不过你看过就销毁,不能存到猎魔人的资料库里去。正如你所说,始祖既然避世,就不要打扰他了。”
唐骥拉着他的手晃了晃,仿佛是情侣出来踏青似的:“既然厌恶争斗,为什么该隐自己不出来统一血族呢?”
“我想,始祖可能已经没有这个力量了……”顾颐低声说,“始祖是在封印了十三名三代之后才开辟了血族界,而血族界这么小,我猜想他的力量应该都在封印的时候用尽了,所以只能开辟出如此小的空间来。那次我进血雾迷宫,如果不是持有他的左手,他大概也不会醒过来跟我说话。从我走了之后,我想——他又陷入了沉睡吧。”
“原来如此……”唐骥抓了抓头发,“这么看来,三代血族真的很强大……”
“类神的力量,这不仅仅是传说而已。”顾颐轻叹了口气,“而他们都是人类与血族婚配所生,所以路易才无法取得始祖的血液之后,才想到了这个办法吧。只是这种方法成功率太低,不知道他现在又打算——”
他刚说这里,忽然抬起了头:“好像,附近有血族出现了……”
第123章 仁慈的路易
因为没有佩戴上帝之血,顾颐现在对同类的感应力灵敏得惊人,隔着极远就发现了对方。尤其是,来的两个血族,分别只有十代和十一代。
“十代的?”唐骥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不是说这里他们不能随便来么?去看看?”
顾颐眉头微皱,但还是同意了。七代以下的血族就没资格进入血雾高原,更不必说十代和十一代,而现在还一来就是两个,究竟是把他们带进来的?难道说路易料到他会来这里,所以派遣了许多血族在这儿巡逻,甚至连低阶的都派上,准备不惜人手广撒网?
血雾高原的雾气似乎对人类和血族都是公平对待的,唐骥的视野缩短了,血族也一样。不过,唐骥比他们多了一个作弊器,就是顾颐。
现在,他们已经摸到了那两个血族不远处,在微微吹来的风里,唐骥闻到了一丝血腥气。但也只能到这个距离了,再靠近很可能被发现,毕竟虽然世代不高,但同类之间的感应还是有的。
“你的伤怎么样?”被雾气阻挡,看不见两个血族的身影,只能听见一粗一细两个声音。
“还好,子弹没有留在伤口里,过一天就没事了。幸好今天就在门附近,否则恐怕逃不掉了。”
“你也真是够蠢的,那个时候怎么敢出声!”
“我,我怕赛莱丝被他们发现……”
“那你就不怕他们发现你?现在好了,不但我差点被你连累死,就连那边说不定也要暴露,我那几个后代说不定就白转化了!”
“……我从前,跟赛莱丝一样也是贱民,甚至从来没有见过我的亲长。是有一天我下工之后穿过一条巷子,被他捉住的……”
“知道。雷伏诺一族向来喜欢到处乱走,他们的后代到处都是,制造完了又不负责。贱民里头,你们雷伏诺占的比例最大!除了我们的族长,根本没人管你们死活,就是你们雷伏诺的族长都根本不在乎!”
“是,是的。如果不是路易大人发起‘子民回归’的行动,我现在肯定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在那个小镇上偷偷摸摸地过日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发现……”
“你既然就知道,那就应该少给大人找麻烦。你知道血雾高原是不允许随意出入的吗?如果不是你中弹了逃不掉,我绝对不敢打开这扇门的。如果那两个猎魔人特别厉害,居然发现了门的痕迹怎么办?如果被这里值守的人发现了我们怎么办?路易大人把这扇门告诉我们,也是冒着风险的,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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