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要怎么多弄些钱来呢?
赵立娘咬咬牙,在心里面计量:要去县里多接一些针线活,对了,有季言在,也能帮着做一些,虽然这活又辛苦赚的也不多,但努力多做些,总是能攒下些钱的。
她一定要让林立轩继续去书院读书。
林立轩伸了个懒腰,在田园风光里待久了挺悠闲的,还别说,这才两天,他就习惯了,抬眼一片青山环绕,碧树苍翠,低下头来,门前亦是绿油油的菜地瓜果,房屋没有现代一栋挨着一栋的密集高耸,随便一眼就能看的很远,远山轮廓边缘层层浮云堆叠,彷如一副名家出手的水墨画。
远离了闪着光的电子屏幕,曾经的干眼症好像从没在他身上出现过。
林立轩低下头来,又在纸上添了一笔,白纸上正呈现出一幅远山水墨图,今天看着远山偶有灵感,再加上写书累了,就在纸上信笔画了一会,他从小就学过书法和绘画,为了培养耐心和毅力,书法是一直坚持练习的,绘画却不是很精,在外行人面前还像模像样,实际上他画的没有半点灵气,本质上他就是个充满铜臭味的商人。
但用来休闲娱乐却是足以。
林立轩已经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生活。
但是,若是能吃的再好点就更完美了。
不能怪他庸俗,可确实是民以食为天。
在以前,他以为自己不是个重口舌之欲的人,山珍海味、鲍鱼海参于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而现在,远离了过往的一切,回归到最原始的纯朴,还真有些想念过去的“有滋有味”。
林立轩搁下笔,向刚回来的季言招招手,“快过来。”
季言刚去山上摘完野菜回来,手上还带着泥巴,他说道:“等会儿,我先去洗个手。”
“没事,你过来。”林立轩不知从哪里掏出个鸡蛋,剥开了正打算投喂眼前的小少年,相处了两天,他已经知道这个表面看起来瘦弱的少年实际上是个大胃王,不管喂什么都吃。
他摸摸少年的头,林立轩已经把言哥儿当做自己的弟弟看待,他上辈子是独生子,和堂兄弟姐妹也不熟悉,如今遇到这么个乖巧听话又好学的小东西,不免多些关心。
面对林立轩送过来的鸡蛋,言哥儿苦着一张脸不知道该怎么拒绝,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林家没什么好东西,也就赵立娘养的母鸡每天下一两个蛋可以补身体,对着林立轩,赵立娘是愿意下大本钱的,认为他刚恢复,每天都要给他煮两个鸡蛋补身子。
鸡蛋虽然好,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水煮蛋一天吃一个就已经顶天了,两个林立轩实在是吃不下。
“被娘看到会被骂的。”季言劝道,昨天就被赵立娘看到林立轩偷偷喂东西给他吃了,当着林立轩的面她不会说些什么,私下里却是好好警告了季言一顿。
“没关系的,别被娘看见就好了。”林立轩微微笑,一个鸡蛋算什么,等几天赚到钱了,让你和赵立娘吃更好的。
季言这次是说不吃就不吃,脚下步子一快就去院子里洗野菜了,林立轩无法,只好把鸡蛋放回去,跟着少年出去一起洗野菜。
林立轩一边学着少年的样子把烂叶子撕掉,一边问道:“这是什么菜?”
季言听到他的问题,眼里满是难以置信,林立轩看到他那一副“这你都不认识”的模样,不由得以拳掩唇,咳嗽一声,“我想起来了,这是芥菜。”
季言摘的野菜叶子都比较嫩,只有少数几颗茎叶老了点,季言端着满篮子洗好了的野菜,心里还很诧异,为什么林立轩愿意帮他洗野菜?
在他们村,这些活都是女儿和双儿干的,男人有哪个愿意洗菜做饭?
不知不觉,林立轩到这三天了,也到了季言回门的日子。
☆、回门
虽是对季家不喜,但赵立娘还是准备了一份较为丰厚的回门礼,小半篮子的青菜加四个鸡蛋,最后,还添了一块咸肉,这普通人家的回门礼,一般就是些常见不怎么值钱的农家产品,赵立娘还愿意给上一大块肉,算得上大方的夫家了,说明极其看重言哥儿,在他娘家人面前给足他面子。
咸肉是给林立轩成亲时预备的,当时赵立娘买了四斤新鲜肥肉加五斤咸肉,肥肉炼了油喜宴上用光了,就还剩下两斤咸肉,咸肉加工过,能储存很久,这几天菜里混上指甲盖大小的肉片炒青菜,也没剩多少了,赵立娘割肉时还有些心疼,后来咬咬牙,一刀将肉切了一半。
把装满物品的手提竹篮递给季言,赵立娘目送他们出去。
林立轩第一次走出林家的院子,颇为好奇的打量碧溪村里的风光,他们出门的较早,路边野草上的朝露晶莹,山角边只隐隐约约出现一轮橘红,但村里却早有人烟。
他不清楚季家在哪,紧紧跟在季言身边,侧过头来问身旁的少年:“要不要我来拿。”
季言摇头,微微笑道:“不重,林大哥,我来拿就好了。”言哥儿自打一出门心情就很好,嘴边一直带着笑意,脸颊上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可爱极了。
被他拒了林立轩也不强求,他虽然对眼前瘦弱的少年有许多怜惜,但内心里依旧把他当作男人看待。双儿的外表和男人差别不大,就多了眉间的孕痣,林立轩虽然继承了原主的些许记忆,但到底不是这土生土长的,目前又只见过季言一个双儿,对这方世界的性别意识依旧很模糊。
一个肩扛锄头,手拿镰刀,穿着破旧短打的老人迎面向两人走来。老人青铜色的两条手臂裸-露在外,虽已年老,紧绷的肌肉依旧显得非常有力。他认得言哥儿,一看到他就笑眯眯的打招呼:“言哥儿早啊。”
季言笑着点点头,说声:“程爷爷早。”
林立轩也跟着问了声好。
老人的妻儿死的早,孤苦伶仃了大半辈子,因着自己无子无孙的缘故,对村里的小辈们极其照顾,和季言和关系也不错。
程大爷那一双精亮的眼睛扫到林立轩身上,惊疑道:“林秀才,你这是……好了吗?”
“是啊,以前犯了傻……和言哥儿成亲后不知怎得脑子就清醒了,也想起了以前的事。”虽然不是自己做的傻事,但他现在成了这里的林立轩,原主做下来可不得安在他身上。
“想起来了就好,以后和言哥儿好好过日子啊。”程大爷乐呵呵的说道,前几天他还在可惜言哥儿命苦,嫁给了个傻子,谁知道林秀才竟然不傻了,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
季言偏过头来看了看林立轩,对着程大爷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老人笑了起来,树皮般的眼尾皱起,又问道:“这是要陪言哥儿回门呐。”
“是啊。”
“……”
程大爷和他们随口闲聊了几句,扛着锄头继续往前走了,走了几步,老人心里还是有些纳闷:怎么感觉……这林秀才和以前不太一样?
老人活了这么久,对村里家家户户熟悉得很,不是没见过从前的林立轩,曾经的林秀才,见到他们这些地里刨食的乡下人,那是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居然今天也会和声和气跟他这个老头子说话,嘴里也没了“之乎者也”之类的让人听不懂的话……
不过,经历了以前那场大难,林秀才有些改变也是应该的,就盼着这对夫夫往后能好好过活吧。
林立轩跟季言走了一路,就跟被围观的猴子似的引得众村民注视,尤其是田边三两成堆站着说话的几个妇女,看着他们,没上前跟他们搭话,就是交头接耳的指着他们,也不知道在叽叽喳喳讨论什么。
林立轩在现代早就习惯了各种目光的注视,对于那些大叔大婶的探视根本不放在心上,大大方方的让他们看,也不惧他们讨论,他旁边的季言却显得无所适从,紧张地扯扯他的袖子:“林大哥,我们快些走吧。”
“你们说……这林秀才不傻了?”一个头上包着白巾的中年妇女惊讶的问。
旁边一个四十岁上下、脸上有道疤的双儿道:“好像是的,你看他嘴边的傻笑都没了,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刚刚还见他跟程大爷说话呢。”
另一个长相柔和的婶子道:“瞧着和言哥儿还挺相配的。”
一传十,十传百,“林家那个傻了三年的傻秀才不傻了!!!”这一个劲爆的消息瞬间席卷了整个碧溪村妇女双儿八卦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