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文彬礼貌的笑了笑,“不了,谢谢。”
车上的夏初见看了看后座上的药山,一脸震惊,“你是不是得了什么顽疾?”
“能不能盼着点我好?”迟文彬揉了揉他的脑袋,“给你买的,家里备上一点,应付个头疼脑热。”
“那也买太多了啊!”夏初见扭过身子扒拉了两下,每样药都买了好几盒,“同样的药你买这么多干嘛?药也有保质期的啊,多浪费啊。”
“怕你吃完一顿丢三落四找不着,多买几盒备用。”
人家都为你考虑的这么周到了,还能说什么啊,夏初见缩回了头,低低的说了声“谢谢。”
迟文彬随后带着夏初见去了商场,停好车后,他指了指上面,“我上去买点东西,你腿还疼吗?”
“没事,好多了,我和你一起去。”
迟文彬拽着他直奔男装区,是个英文牌子,夏初见也不认识,他很少会来这种地方,因为看不懂也买不起。
“坐这里等我。”迟文彬将他轻轻的按在了店中间的沙发上,摸了摸他的脑袋,“我很快就选好。”
“不急,买衣服要慢慢看,反正我下午也没事。”夏初见好奇的张望了一下,款式简单大方,是迟文彬一贯穿衣服的风格。
迟文彬笑了笑,上下打量了一下夏初见,转身去选衣服了。
“先生,有什么能帮您的吗?”导购小姐笑的特甜,对他弯了弯腰。
“那个男孩儿大概穿什么尺码?”迟文彬指了指夏初见。
导购小姐顺着他的手看了看,马上有了答案,“如果是宽松休闲的款式,M码就可以了。”
迟文彬点了点头,仔细的看了看眼前的一排上衣,考虑了一下,随后开口道:“这边的四件,白色的那三件,灰色的那两件,亚麻的那个,还有后面那五件,帮我包起来。”
“……”导购小姐一愣,随即笑开了花,“好的,先生,下装您还有需要嘛?”
“恩。”夏初见用手摸了摸,回头对着导购小姐说:“布料柔软的全部都要。”
导购小姐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表情,微微一笑,内心不断的咆哮,这个月的提成赚翻啦!
迟文彬用了十几分钟扫荡完毕,付了款拎着袋子去找夏初见,沙发上的夏初见再一次震惊了,有钱人都是这么买衣服的?
“你买了这么多?”他粗略的数了数,三十几个袋子……“你这么缺衣服的吗?”
“恩,好久没买了,一次买齐。等下我想再去看看鞋,你在这等等我,我先把这些放到车里。”
“这么多你拎着太费劲儿了,我帮你一起送。”夏初见说着就要拿袋子,迟文彬躲了躲,“你别走了,越磨越疼,晚上不想跑场了?”
夏初见听他这么一说,就收回了手,他的大腿是真的有点疼,出门前翻了半天的衣柜,也没找出什么柔软料子的裤子,没办法,几十块的衣服,质量肯定也好不到哪去,导致他现在的大腿根火辣辣的。
之后在鞋店迟文彬再次上演买衣服时的戏码,两只手都拎不住了后面还有个小伙子帮着拎。夏初见回到车上时,还在感慨,有钱人的生活他不懂,也懂不了。
到家时夏初见被推着先上了楼换了宽松的短裤,迟文彬一个人折腾了三趟,算是把东西搬完了,袋子在客厅堆了一大摊。
夏初见坐在沙发上,总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就像上次买小家电一样。顿时想到了什么,又不太敢确定,他将腿放在了茶几上,尽量减少大腿和布料摩擦的机会,试探着问道:“迟哥,你买衣服为什么还要搬上来,一会你走还得搬下去,这不是折腾吗。”
迟文彬一件件往外拿着衣服,头都没抬,“给你买的。”
夏初见张嘴刚喊了“我不”两个字就被迟文彬打断了。
“别说你不要,不要也晚了,这些衣服退不了,我又穿不上,只能浪费。”
“你骗谁呢啊,那店一看就特贵,怎么可能不能退。”
“就是因为贵,傻子才会买,好不容易碰见我这傻子,被忽悠着买了这么多,是你你给我退?”
“……”歪理,都是歪理,夏初见被噎的哑口无言。
“别有负担,喜欢一个人就想做点什么,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表达方式,就像小时候拽女同学辫子,写情书一样。不过你没辫子,我也不会写情书,我只能做点自己擅长的事,譬如花钱。你不让我碰,又不许表达感情,那真是要把我憋死。”迟文彬说的特一本正经,将拆了商标的衣服抖了抖,“你看,退不了了。”
“这太贵了,我不能要!”夏初见做着最后的挣扎。
“贵是相对的,在我这就像买了根冰棍儿,还是两毛钱一根的那种,所以放轻松。”
“……”夏初见磨着牙,不要逼他更仇富。
“衣服差不多应该都能穿,鞋子你得试试。”迟文彬拎了一双浅棕色的软皮的休闲鞋,半蹲在了夏初见的面前,特自然的握住了他的脚,慢慢的套了进去。“站起来看看合脚不、舒服不。”
夏初见有点缓不过神,上一次有人给他穿鞋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了,他的心里酸涩和甜蜜混合搅拌在一起,就像喝了一杯味道奇特的果汁,虽然解渴但是胃会酸。
他慢慢的站起来,脚踏实的踩在了地面上,鞋型很好,皮质柔软,穿着很舒服,大小也刚刚好,果然贵的鞋子就是不一样。
“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码?”
“鞋柜就在那里,自己看的呗。”迟文彬将一双双新鞋子都摆在了夏初见的脚下,每一双都看起来时尚、漂亮,价格不菲。
“挨个试一下,不舒服的就不要了。”
夏初见站着没动,一只脚穿着拖鞋,一只脚穿着皮鞋,看着有点滑稽,但是他却笑不出来。他艰难的咽了咽口水,声音发涩:“你知道吗,这是我妈去世之后第一次有人给我买新衣服。”
迟文彬摆鞋子的手微微一顿,随即笑着捏了捏夏初见的脚踝,“这才哪到哪儿,你还有六七十年的路要走呢,以后哥一直给你买,直到走不动了为止。”
“我怎么感觉到一股浓浓的父爱。”夏初见努力压抑着不断上涌的酸涩,边开着玩笑边扶着迟文彬的肩膀配合的抬了抬脚,让迟变态帮他穿上了另一双。
“你可以喊我干爹啊,”迟文彬恶作剧般的抬头对着他笑,“那样我会更疼你。”
“干爹!”夏初见立马甜甜的喊了一声,吓了迟文彬一跳,“我没感受过父爱,有个有钱的干爹,想想也应该挺不赖的。”
“我更希望你床上这么喊我。”
“滚!”
两个人试了快半个小时的鞋,除了一双其他的都挺合适。夏初见坐在沙发上看着地上摆地摊一样的各种款式的鞋子,嘀咕着:“可以穿好几年了。”
迟文彬坐在他身边笑了笑,“咱们不用艰苦朴素,干爹有钱,可以随便给你买买买。”
夏初见白了他一眼,“干爹,我饿了,要吃肉。”
“好勒!”迟文彬撸起了袖子,“红烧排骨,清蒸鲈鱼,蒜蓉粉丝娃娃菜,脊骨莲藕汤,怎么样?”
吃货夏的眼睛亮了亮,“好啊好啊,那蒜蓉多一点,我喜欢吃蒜。”
“没看出来,长着一张小清新的脸,却有着一颗重口味的心。”迟文彬打开冰箱拿出食材,指了指卧室,“现在,向后转,齐步走,睡觉去。”
第二十三章
晚上夏初见去上班的时候,大腿好了很多,不是因为皮肤修复能力强,而是迟文彬给他涂了药,准确来说是强制性加压倒性的非涂不可,之后薄薄的包裹了一层柔软透气的纱布,可以说保护措施做的非常到位了。又逼他换上了新买的裤子,柔柔的布料又舒服又凉爽。最后某人秉持着送佛送到西的原则,不但提前准备好了晚饭,还把他的衣柜收拾了一遍,美中不足的是把旧衣服塞进袋子里全扔了,好多都还能穿呢!夏初见试着抗议,被无情驳回,迟文彬的理由是:衣柜那么小,不扔怎么放新衣服?那要不再买个衣柜?不过整体风格就不搭了,还是应该重新装修。吓得小夏同学马上投降,扔吧扔吧。
夏初见换上了工作服,试着走了几步,感觉还可以,自己本身腿细再加上裤子肥,还真是一点都磨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