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简轻轻打开他的手,“我倒也不是怕那个,主要是……好吧,你看看这,让他看着,怪不好意思的。”
丁猛顺着他的手指望去,这才发现白简脖子上的吻痕竟然比早上起来时更明显了,原本是小小的红色草莓,现在几乎变成了一块块紫红的云朵。
“我靠,怎么搞的,不会是你感觉骚痒,挠大发了吧?”
丁猛下意识就想伸手到他脖子上摸一摸,白简看着车里面正瞪大眼睛的宋金宝,急忙避开。
“才不是挠的,下午排练完就变成这样了,我根本都没有碰过。唉,可能是对你的口水过敏吧,以后不许这么用力亲了知道吗!”
丁猛点了点头,又狐疑地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不对呀,你根本不可能对我的口水过敏啊!”
白简奇道,“为什么不可能?”
丁猛:“这口水和我身体上别的东西不是差不多的成分吗?那玩艺你这么多天都没过敏,口水怎么能过敏呢!”
白简:“……”
第64章
白简被他这句一本正经的询问弄得面红耳赤, 再一次深刻地认识到,在一个东北流氓痞子攻面前,你必须随时随地做好被耍了流氓还不自知的准备。
“我不管, 反正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 你让他回去吧,喝酒就喝酒, 咱们打车回去就是了,好猛哥, 求你, 让他走吧!”
这还是白简头一次在丁猛面前说出这种半撒娇的口气。
毕竟是两个大男人在一起, 大多时候,都还是直来直去,有一说一。
丁猛登时就觉得半边膀子酥了一半, 两只眼睛下意识便眯起来。
“我操,小白,千万别在外面对我这么说话,哥受不了!”
白简奇道, “撒个娇而已,有那么夸张吗……”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目光忽然落在丁猛的身体上, 一下子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
想不到,这个曾经被隐疾折磨得死去活来的猛哥,现在却已经有了一触即发的强大能力。竟然在自己微微的‘娇嗔’声里,迅速给出了强烈的反应。
这, 真的是一个萎哥的惊人转变!
“哥!白光…”
身后忽然传来了叶茂的声音。
丁猛下意识用手遮挡了一下身体,看了白简一眼。
在他从白光变成白简后,还是他们三个人在真相后的第一次见面。
而上一次的见面,还是在按摩院里,叶茂亲眼目睹钟情了许久的女人,在自己面前摘下假发,变成男身。
那一幕,说实在的,曾经让他有一种由惊骇到绝望再到无奈的心路历程。
眼下,叶茂看着面前身着男装,格外英俊秀气的白简,上下打量了片刻,慢慢伸出了手。
“重新握个手吧,白…光,不好意思,这名字我叫得太熟了,一时还有点改不过来。”
白简淡然地笑了笑,也朝他伸出手,“叫什么都只是个代号,不如也跟猛哥一样,叫我小白吧!”
叶茂还是头一次听到他用男声和自己对话,脑子里,不自禁地便浮现出白光那把略带中性的女性口音。
“那我可不敢,那是我哥的专用称呼吧?”
丁猛已经平息了身上的火,这会儿大大方方地正过了身体,听见叶茂在和白简臭贫,便开口道,“没事儿,小白这俩字你随便叫,我的专用称呼比这个诱惑多了,不过那都是在私密外,你没有机会听见就是了。”
叶茂‘切’了一声,“哥,不要这么快就撒狗粮行不行,你这样会刺激到我受伤的小心脏知道吗!告诉你,本来我是个溜直溜直的钢管直男,可是你如果总这么秀恩爱,会让我觉得男男恋非常地诱惑!你也知道,你老弟我是个抵挡不住诱惑的人,到时候,我不管不顾起来,嘿嘿,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唉我操,我的亲哥,你真打啊你!”
看着被丁猛‘暴击’后抱拳求饶的叶茂,白简知道,自己曾经留在叶茂心中的那些斑驳旧影,已经渐渐被自己清晰的男儿真身冲击掉了。
虽然他嘴里说着一些暧昧的玩笑话,可是身为男人,他们都知道,当男人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反而会格外注意,会与那个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相反,越是心无介蒂,没有杂念的时候,越会自在放松,什么玩笑都开得出来。
所以身为直男的叶茂,虽然曾经失意与伤心过,但想来现在,他已经将白光这个世上根本不存在的女人,从心里面替换出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让他可以叫做‘嫂子’的男人,和另外一份,截然不同的感情。
这样,真好!
“小茂,说真的,我不在捍卫了,你现在对比赛的把握,有多少?”
白简认真地问了叶茂一句,这也是他心里很关心的事情。
虽然丁猛为他组建了‘重生,’可是在他心底,那个曾经留下自己无数歌声的‘捍卫’,依旧让他牵挂。
“如果你不参赛,或许有八成的把握,现在你参加了,我感觉最多只有五五开。”
白简笑了。
“你也太高估我了吧,以咱们之间的关系,我也不说客套的话,如果我能以白光的形象出现,借着之前的人气和退赛又复出的热度,或许可以和捍卫拼一下。可我以男生的形象示人,并没有太突出的热点,我觉得陆馨雅的人气完全可以让捍卫一胜到底。”
一边的丁猛忽然把话题接了过去。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小白的希望更大!”
白简和叶茂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落在他的脸上。
丁猛看着他们有些质疑的神情,潇洒地双手插兜,站得笔直。
“你们俩别一副我是外行的表情,听我给你们分析分析。”
叶茂撇了撇嘴,看了眼大哥,又看了眼白简,那意思很明显:你不就是想说你老婆厉害吗!
“小茂你别那个表情行吗?说起来,捍卫和重生这两个乐队我都有投资,谁走得好,对我都没有损失。当然,如果一个冠军一个亚军那更完美了。而且你们两个,一个是我弟弟,一个是我老婆,我也绝对没有偏心的意思!”
(叶茂:这话你能摸着良心再说一次吗?)
“我之所以觉得小白的希望更大,是因为和捍卫比,重生有它自己的看点。捍卫打的无非是陆馨雅这张牌,现在也不算新鲜了。而重生这边,我会打出一个女变男的牌,也就是小白由白光到白简这样360度的大变身,我就不信,在喜欢新鲜眼球的娱乐圈,这样的变化会不吸引人!”
叶茂不由自主地点着头,竟然觉得大哥说得很有道理。
“有了话题和热度,再加上小白的唱功,所以重生不应该比捍卫差,咋样,我说得有道理没?”
他这句话看似对两个人问的,可是一双眼睛却紧盯着白简的双眸。
那一副臭屁的表情,意思非常明显:咋样,你老公帮你安排得牛逼吧!
白简未及言语,一边的叶茂已经开了口。
“我靠,我就说小白是个福将,不管男扮女装还是恢复真身,都能制造出话题来,最关键还是唱得好,行家一张口,就知有没有!在哪个乐队,都埋不住他的光彩。哎,只可惜我和嫂子,终归是无份也无缘啊!”
听到他在言语中又扯了闲的,丁猛在一边作势便要踢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旁的白简却在叶茂的这番话里,听出了一些别的味道。
毕竟,他们也曾经是在一个乐队磨炼过多时的战友,叶茂对于音乐上的坚持与企望,绝不像他外表呈现出来的那样淡然。相反,他和皮炎、丁一等人对捍卫所下的功夫与心血,在一首又一首反复打磨的歌曲中,白简早就体会到了。
事实上,自己最终没能和他们坚守和融合在一起,无论对自己,还是叶茂,其实都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可是人生,从来就是不能抗拒遗憾,只能一路向前。
这一晚,丁猛、白简都有点喝多了。
虽然邀请了叶茂和他们一起去喝上一点,可是对方一听自己要做一个1080瓦的大灯泡,急忙借了两条腿,撒丫子溜了。
丁猛指着他的背影对白简道,“算这小子识相,他要真跟来,我非得先把他灌趴下不可!”
结果,灌趴下的,是丁大猛哥自己,还捎带着,把白简也喝得找不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