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信是谁写的,大概是个女人。”
没兴趣。
方思明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三个字。
“明白了。去吃饭吧。”他站起来,把缠在身上的少侠撂在地上,起身穿衣。
“咱们真的不去看看吗?”少侠歪头,“跟我去吧……如果是平白丢了爹,小姑娘挺可怜的。”
“人求的是蒙面怪客,又不是我。”方思明联想到那句“剑挑方思明”,眉毛一抖,“到时候又有小姑娘朝你泼洗脚水,我杵着碍眼。”
“她们哪敢!求你了。”少侠琢磨出几分吃味来,心里一喜,“还不是你不肯和我一道的缘故……上次,我一个人被关在马厩里关了大半宿,差点没冻死;上上次,那个奸商的飞镖走得贼快,我要是再慢一点点,只要一点点……”
唉。方思明叹口气,想到偶尔大半夜把他拎回来的情形,觉得脑壳有点疼。
“再说了,你若真不想去,把它找出来做什么呢……”少侠小声嘀咕,没敢说出口。
“就那么一次。”
王富贵其人,和他的名字一样阔绰。乐施好善、富得流油,别说小小的泗水镇,便是整个广陵,十座坝上有八座都写着他的大名。可奇怪的是,没人晓得他做什么发的家,更没人晓得他祖上姓甚名谁,他好像是个鸡蛋似的孤零零地长在这泗水镇,却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传说这家伙抠得很,下了死规矩,饭里一天只能有一颗油星。”说这话的时候少侠已经走在去往王富贵家的山间小路上,田间草长,扎得人脚脖子发痒。望望天边太阳将落,他回过头对方思明伸手,“你小心些,这里还湿。”
“先看着你自己吧,我可没瞎过。”方思明觉得有些好笑,微微一皱眉,“寻常人会把房子盖在山阴么?”
“谁知道呢,”少侠撇撇嘴,仍是把他的手拉过来,攥在手心攥紧了,“若说是你,盖在山阴我倒是不奇怪。可王富贵听风评明明就是挺活泼健康一人……”
喂喂喂。
方思明送他了个微妙的白眼,少侠嘻嘻一笑,脚上正正好被绊了个正着。
“谁把砖头放这鬼地方……”
“砖头”在黑暗中冒着绿莹莹的热气,显出几分可怖。
“别动!”方思明压低了声音,把少侠拉到身后,“这坟头很怪。”
阴恻恻的气息像蛇一样顺着脚腕蜿蜒而上,两人的表情都严肃起来。
“还走么?”少侠偏头,不像是在“问”,倒像是在催促。
“当然。”方思明眯了眯眼睛,“我这辈子见的坟墓也不少了,再多几个也不多。”
“小女孩还在里头呢。”
王富贵的家安在凉山最最中心的拗口里。山道蜿蜒曲折,林子又密,榕树枝跟爪子似的勾人衣衫,走几步便分不得东西。等望见那王宅的灯火时已是日暮,少侠抬头一望方思明,便噗嗤笑了。
那人微微蹙着眉,表情冷淡,本来是冰雪似的模样,可偏生在那把雪白的长发上黏了几颗碧色的卷耳,绿莹莹的,顶活泼俏皮地一跳一跳。
“怎么搞成这样子?”少侠憋笑憋得肚子疼,“不行我忍不住了哈哈哈哈哈——低点儿头!”他垫了脚,帮方思明一颗颗取下来,拿在手心跟他眼前一晃,“真是不得了,果然是招人,连招的果子都比人家多些……”
“烦人。”方思明看了那把卷耳一眼,脸不晓得为何红了,甩开他大步往前走。
“诶你等等呀,深山老林的我怕!”少年嬉皮笑脸,甩着手中小绿球,几步跟上去。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
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嘘!”
面前是个普通的三进院落,窗户紧闭着,静悄悄的不闻人声,只偶尔有几条树影从屋顶掠过。两人对视一眼,便一齐翻身上了屋顶。屋内没有半点灯火,连月色都比别处黯淡些。在这惨淡的月色里坐了个约七八岁的女孩,红绸衣衫,不动也不笑。
“你去看看。”方思明推了推少侠的手肘,“从大门走。”
“你不走吗?”
“我去别处瞧瞧。两个男人,别吓着小孩子。”方思明说话间系上了少侠那副“蒙面怪客”的锦缎面罩,摸了摸他的脑袋,“有事情喊我。”
“知道了。别拍头,我又不是狗。”少侠嘟囔一声,翻身落地,轻轻扣响了那扇楠木大门。
“有人在么?有人在么?有……”
第三声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混合着老家具味道的寒气从门缝里溢出来,弄得少侠一个哆嗦。
“请问有什么事吗?”开门的是个面色浑浊的老妇人,口齿却很清晰。
“大娘,打扰了,”少侠冲她乖巧一笑,“晚上路过这里迷了路,敢问可以……”
“进来吧。”妇人一侧身,似是习以为常,“家里只有小姐和我两个人,还请公子不要随意走动。”
她点了一盏风灯,引着少侠穿过庭院。院子九曲回环,遍植夜来香,娇娆浓郁的气味几乎让人头晕。
“是爹爹回来了么?”坐在垂花门边的小女孩此刻开了口。那声音柔滑细腻,轻飘飘地含在口中,不似人声,却像是精巧的乐器,一片空茫茫的。少侠心里发怵,心中升起几分戒备。
“不、不是,在下偶然路过借宿罢了。”
“唉。”女孩子幽幽地叹了口气。她说话古里古怪,这声叹息倒透出几分活气。
“你爹爹出远门了么?”少侠隔着半个花园问。女孩子却又只是凝固着望着垂花门,没有回应。
少侠微微有些尴尬,老妇倒习以为常,接过话答,“去镇上做生意啦。”
她帮少侠把破旧的木门推开,往里头一指,“公子先歇在这里吧。”
这房间里面比院落里更阴森,几乎称得上鬼影幢幢。
“好的,谢谢大娘,麻烦您了。”少侠道谢,微微蹙了蹙眉。
这里的人看起来都生活如常,到底是谁写信告诉他“王富贵失踪”了呢?
王富贵真的失踪了么?
少侠和衣躺在床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妇人和女童还在庭院里,却不知道方思明在哪里。
他一边留意外间的动静,一边忍不住地犯困:这里的气味太古怪了,简直沉沉地引着人下堕。少侠抬手封了两道气穴,方觉好了些许,心下却担心起来——方思明身手好不假,可这样诡异的地方,即使他碰上什么吸人骨髓的女鬼,自己也丝毫不会惊讶。
——早知道不把他搅和进来了。
半醒半睡地不知过了多久,腰被一只冰凉的手揽住了。
“你一个人来我不放心。”来人把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侧身把他抱了个满怀,“万一被女鬼叼走了呢。”
混账。这人三年来别的没有长进,只有嘴皮子越发讨人厌。少侠在熟悉的气味中安下心,缠住他的腿,信口胡诌:
“现在就不会了。女鬼一看美人哥哥来了,就先把你吃到肚子里,过两三天再吃我……我们在女鬼肚子里一碰头……哎哟,你掐我干嘛?”
“聒噪。”方思明被逗得弯了嘴角,伸手便去捂他的嘴,“无聊。”
“明明是你先说的……”说话声越来越轻,少侠挣了两下,没挣动,索性张了嘴把方思明的手指叼住,用齿尖一下一下地咬啮着。
“喂……你属狗么?”方思明任他胡闹,声音里也终于带了笑意。
“不,我属饕餮。”少年含含糊糊地说不清爽,嘴上的动作却很利落,舌尖顺着对方的手指攀援而上,把每一寸指节都han在柔软之中。
“适可而止。”方思明微微仰起头,“别在这儿……”
“成成成。”少侠本来也不想在这时候发生什么,佯叹着放开他。往边上挪了挪,在两人中间留出一道空隙,老老实实说起正事:
“我方才留意了一下,那婆子应该住在耳房,西厢倒是给女孩子的装扮。”
“嗯,”方思明心不在焉地点点头,“继续。”
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这会儿少侠离远了,他反倒攻城略地,往边上一侧,把那条本就窄得可怜的缝隙填满了,一双眼睛云笼雾罩的,支起手看少侠。
“这家里就这么两个人,仆从和那小女孩,都不像是给我们写信的那位……唉,思明,你在听我说话么?”
方思明沉默片刻,“我们回去吧。”
“你怎么了?”少侠顿时紧张起来。三年来朱文圭的遗毒不是没有发作过……虽说靠着张简斋的药方今年发作的次数已经极少,但每次都要人命似的疼。
“是我不好,我不该带你来这里,我们现在回去……”
“不,幺郎,别慌,我没事。”方思明按住他,垂下眼帘,“不过是觉得王富贵有些可怜。”
“你发现了什么?”
“你猜猜,这里为什么有这么多夜来香?”方思明望着少侠,一字一顿,“为了掩盖别的气味。”
——血和死亡的腐臭,他原本再熟悉不过了。
“走吧,我们去寻给我们写信的那位姑娘。”
“所以这里遍植夜来香,是为了掩盖尸体的气味么?”
从后罩房翻过去是一片起起伏伏的砂土砾石,四周景色大同小异,怪石嶙峋、寸草不生。每当少侠以为要无处可走时,面前总会峰回路转,幽幽地又伸出一条孤零零的荒僻小路。少侠跟在方思明身后不知走了有多久,直走得头昏脑涨,才终于又在晦暗之中闻到了奇异夜来香的味道,艳丽非常,诡异非常。
“头疼么?”方思明回头问他。
头疼欲裂。少侠摇摇头,答:“不疼。”
“逞强。”方思明勾勾嘴角,“张嘴。”
少侠几乎无意识地服从了他的命令,一枚清凉的药丸被塞到口中,神识才缓缓明晰回来。
“这是……长魂蛊?”少年瞪大了眼睛。
不错,长魂蛊。传说中以人血为生,维持生者不死、死者不腐,代价是生者每日受割骨剜心之苦,死者年年以少女鲜血手筋为饲。两百年则蛊成,生者死,死者生。
长魂蛊和夜来香,总是相伴相生的。
地面上无甚稀奇,花本身也无甚稀奇。方思明凝眸盯了片刻,手中倏忽飞出一道寒光,十二道凛凛冰针穿透一道紫红色的花瓣,那诡异的花朵立时萎落了,地面悄无声息地裂开缝隙,石门之后露出一段昏暗的楼梯。
“拿着。”方思明把一道火折子扔到少侠手中,“跟紧我。”
脚踏上石阶的第一步,石门便缓缓合上了,地道陷入完全的黑暗之中。少侠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毒门秘术,心跳跟着一紧。
“别怕。”方思明轻声道。他接过少年手中的火把,“呼”地点亮了。
“这里有什么骇人的东西么?”少侠努力适应着黑暗,跟在他身后慢慢地往下走。光亮很有限,就笼在方思明的一小片衣角上,他却觉得很放心。
“恰恰相反。”方思明在中途停住了。他侧过身,把窄小通道上的烛灯一盏盏点亮,视线重新清晰的时候,少侠几乎目瞪口呆。
墙壁上画满了精妙至极的图画。笔触看上去已经很有些年岁了,画面上的颜色只有深深浅浅的红,千姿百态,都是女子——同一个女子。有的对镜梳妆,有的临窗诵书,也有的仅有寥寥几笔,却意态天成、姿态宛然。
眼角眉梢,和那庭院中的女孩竟有七八分相似。
“可怜王富贵一个书生,活了两百年也不知晓在这墓室里安暗器的诀窍,却晓得把心上人每副模样都画在这里。傻不傻另论,还真当得上寸寸相思。”方思明也细细凝望着这鲜血绘成的图画,轻声下评语。看少年看得发呆,又斜睨了他一眼,“好看么?”
“好看……”少年点头,旋即又飞速否认,“不、不好看,我是说这画儿……”
“可惜早已成了鬼,王富贵却不舍得。”方思明淡淡一笑,纤长手指在壁画上划过。壁画上的悲怆故事沉寂两百年,终又在他口中栩栩如生:
“两百年前的王富贵有个正经的好名字,曰周安潘。只可惜这名姓没给他一副潘安似的好相貌,他照旧个头矮小、形貌粗鄙,日日在书院中卖画糊口。某天大户人家的王小姐携保姆前来,请周安潘给画一幅画,很不巧……”
“一见钟情?”
“不错,‘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他当时见到王小姐,便觉得天女下凡。”方思明略讽刺地挑了挑眉,“——可画画却是为了王小姐的婚礼。周安潘是个老实人,不敢对小姐有什么非分之想,却从此患了痴病。在小姐成婚之后卖了祖宅,把画摊挪到了小姐夫家隔壁。”
“‘只要能偶尔看一看她,也是好的。’他当时一定那样想。”少侠接口道,心中升起几分感同身受的惆怅:世间情爱大抵如此,不知所起,未知所终。
“也许吧。”方思明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继续道,“此后三五年,他日日在夫家门口画画,却再也没有见过小姐。不过想来也是寻常,夫家深宅大院,小姐本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不画画的时候,便凭着往来的佣人猜度小姐的身体、吃穿,倒也满足。直到一日傍晚夫家失了火,他冲进火场几个来回,所有人都救出来了,却独独没有见到小姐。
你猜是如何?——那夫家本是一户纨绔子弟,自从老爷子死了之后就逐渐破落,又遇上饥荒,只剩一副空架子。全家几代吃不上饭,便干起了‘卖人’的勾当——卖作‘两脚羊’。开始卖丫鬟,后来丫鬟都卖完了,便轮到小姐。王小姐便是前天和婆子一道被卖去东村的。旁人知晓后都偷偷说这户主人阴毒,这火是天谴。
周安潘立即赶去了东村,可哪里还来得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