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略一思忖,道:“嗯……是也不全是。”
“那此刻你与我共睡一塌,又是如何?”
“那此刻你便是男子,是友人。”
东方不败却不说话了,我转头要看他,还没来得及看见他的面容神态,他就迅速翻过身轻声道:“睡吧,明早我们下山。”
第二天我收拾了一下自己,想想自己到这里本来就是空手来,现在离开也没什么需要带的,于是准备空手出门。东方不败则穿了一身女装,背上背了个包袱。
我跟着他走过那条暗道,暗道很长,两旁都有灯,走了许久才通到成德殿后,我们出口的位置正是东方不败宝座后面的不远处。成德殿宽十米左右,长却大约一百米,而且殿内只有几盏油灯,忽明忽暗,在里面看什么都十分模糊。果真就是杨莲亭弄了个加的东方不败,为掩人耳目使的伎俩。
我和东方不败站在教主座位上,台下有几个身穿武衣手拿长刀的守卫,但是因为光线十分太暗,竟然没有看见我们。我们要下黑木崖,必定先走出成德殿,那就先得搞定这些守卫。就在此时,东方不败身影一闪,我只看见他身影在殿中穿梭了一瞬又站到我身边,殿内几名守卫倏倏倒下,他道:“走吧。”
我与他并肩走出大殿,又经过一个刀阵,再经过一道长长的长廊,长廊两侧排满了执戟武士,东方不败这回只是动了动手指,两排的武士也都像撑不起来的帐篷,全都软软倒下了,一下子看见这么多人在面前倒下,我忙问他:“他们都还活着吧?”他看了我一眼,道:“东方不败既出手,便无活口。”
“那我不是活口吗!”我怒急回驳他,我是接受过二十一世纪新思想的青年,每一条生命平等且应受到尊重的观念根植在我的思想中,一下子轻易死了这么多人已经打破了我的概念。“杨莲亭不是活口吗!既然你能饶过我们,为什么就不能饶过他们!”我气急指着面前的一堆死人问他。
“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不能用的东西,留下何用。”东方不败启唇说出这话给我当头一棒。这几天的相处,我竟然忘记了他本来的面目,现在面前的这个才是真正的东方不败。
他转头看着怒气正旺的我,不紧不慢道:“如若我不杀他们,他们便杀我,你莫说甚么众生平等的佛语,我懂,但是我依旧要杀他们。”说完他自己踩着满是尸体的长廊走过去了。
看着他踩着武士尸体远去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刚才自己的那一怒有点可笑,这是他们的世界,我却在这里和他们讲二十一世纪的法则,我就像狗血剧里面的圣母白莲花,遇着点事就装悲悯。像我这样的人,如果在这个世界呆久了,不知道会不会比东方不败的心肠更硬呢?我自嘲一笑,大步跟上了东方不败。
我们又经过了三道铁门,才终于完全走出了成德殿,在殿外回看成德殿,一座汉白玉的巨大牌楼赫然耸在眼前,牌楼上四个金色大字“泽披苍生”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个排场我不由得对东方不败这个人肃然起敬,他得什么样的能力才敛得这么多的钱,筑起这个不可匹敌的伟壮高楼。
面对这等壮观的景象,我只能惊叹:“人和人真的不能比,有能力的人在古代现代都一样。”
东方不败道:“看来你是个财奴。”
我点头道:“要问这世间谁不爱钱,我看一个也没有。”
“既是如此,如若我将成德殿送你,你可还下山?”
他这一问,我头皮都要炸开了,连忙道:“不了不了,我看我还是下山吧。”
我们走出成德殿不久,就走到了崖前,悬崖下是万丈深渊,成德殿是建在了黑木崖顶,按照上下黑木崖的传统来说,是要坐进竹篓,让崖上的人拉上来,但是守住关口的人已经被东方不败杀了。
东方不败却对我道:“走吧。”
我一愣:“怎么走?守关口的人都让你杀了,你武功高强能自己下去,我直接摔么?”
“你莫忘了你与常人不同,我院中的高墙你攀得,这崖你为何下不得?”
他的话点醒了我,对啊,我怎么就忘记了我有所谓的超能力呢,走到崖的边缘,看着崖下烟雾缭绕,虽然什么都看不真切,但是我还是转过头对他道:“走吧。”
他冲我点了点头,抓住我手腕两人一起跳了下去。有了我自己的能力,加上东方不败的帮助,下这个崖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下到崖下的猩猩滩,山石殷红如血,一片长滩,水流湍急,确实十分壮观,我心中澎湃:老子终于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国庆最后一天快乐哈!假期余额不足想不想哭哈哈哈,该收心收心了,该上课上课,该上班上班~
第10章 这首歌叫桃花飞飞
我们沿猩猩滩向东南走了一个小时左右,看见一片林子,林子外有条大道,我们上了那条道没多久,就见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
客栈内只有一个老头,头发银白,看着快进棺材的样子,但是看他行动却很敏捷,眼神熠烁精光,就算是周边的村民,那也是村民里最聪明的。
我们刚一坐下,那老头看了我一眼,眼里惊愕了一下,马上就披着白毛巾哈腰上来道:“二位一路劳顿,先喝杯茶,老儿这就上菜。”一壶茶还没喝多少,那老头果然就给我们上了一叠花生米,一叠牛肉,还有一碗炖鸡汤,一叠白菜。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简陋的客栈,能有这样的待遇已经算是奢华了。
我夹了一颗花生米放嘴里嘎嘣嘎嘣嚼着道:“老店家,你这里拿出的这些东西可不一般啊。”
那老头道:“这位……少侠,老儿店简陋,只能拿一些简单菜食招待神教贵客。”
我看了东方不败一眼,见他神色淡淡自顾喝茶,似乎一切与自己无关,跟老头好像也不是认识的样子。看来这个老头十分精明,从西北方向过来的只有黑木崖的人,而且我们两个穿着不俗,也没有慌张赶路,虽然他没见过我们,但是也能猜到是魔教里面的大人物。听说黑木崖脚下的居民都叫称魔教为神教,一是为了活下去,二嘛,或许真的是奉为神教,至于原因,可能是家里有壮丁或者妇女在里面讨生活,魔教就成了他们的衣食父母。
这老头在黑木崖脚下做生意,察言观色的本领绝对一绝,我道:“老儿,你这里有没有马,卖我们两匹。”
那老头道:“老儿这里有一辆马车。”这老头要是在现代一定是个很精明圆滑的商人,我要跟他买马,他却说他有马车,不是看到东方不败穿女装需要坐马车还能是什么?
我回头看了一眼东方不败道:“东方,那我们便要一辆马车?”
东方不败道:“嗯,那就马车吧。”
我在二十一世纪也算个富家子弟,骑马这种高端的娱乐活动我还是能经常搞搞的,所以在这里骑马对我来说也没什么问题。
吃过东西后,我们即刻出发,不然在天黑之前赶不到平定州,那时就只能睡在野外了。我充当赶路的车夫,东方不败则坐在马车里,车子摇摇晃晃在路上行驶,风从耳边吹过,鸟在林子里鸣,啼声在在偌大的林子里此起彼伏,我看着周边葱郁的树木和眼前的大道,第一次觉得呼吸十分畅快,没有任何束缚,没有任何枷锁,顿时觉得人生的路开阔明朗。
我心情愉悦,不自觉唱起歌来——
“暖暖的春风迎面吹”
“桃花朵朵开”
“枝头鸟儿成双对”
“情人心花儿开”
“啊哟啊哟”
“你比花还美妙”
“叫我忘不了”
“啊哟啊哟”
“秋又去春又来”
“记得我的爱”
“……”
“你唱的是什么?”东方不败突然在车内问道。
本来我只是心情愉悦随口哼的,这首歌主要是它节奏欢快,还有点甜蜜,所以很适合在开心得想要嚷嚷一下的时候唱,既然他问起,我就说了:“听歌词就知道了,就是酸到掉牙的情歌。”
“这支曲子叫什么?”
“叫……”卧槽,我一时间竟然忘记这首歌叫什么了,“叫桃花飞飞”我十分机智地随口道。
他从车里出来,坐到我旁边道:“在外面你可不必处处以女子待我,这江湖除了大侠,还有女侠。”
我转头看她,发现他已经换了一身装束,还是女子的装扮,不过手都用红线扎了袖口和腕口,腰身也是扎紧了,衬得他的细腰很修长的身姿。我觉得这身装扮很适合他,至少他不穿花花绿绿的女子衣服,让我总觉得他十分娇弱。
他道:“若要天黑前赶到平定州,需快鞭赶马。”
我听了扬起手中的马鞭,“咻——”一声打在马的屁股上,车轮快速滚动了起来,周围的景物呼呼从我耳边略过,在这个没有汽车的年代,我终于有了一种坐在越野车里上山的感觉。
我心情大好,突然想吼一曲《好汉歌》,刚开口:“大河向东流哇——”东方不败就阻止道:“唱《桃花菲菲》。”我只好改口唱道——
“暖暖的春风迎面吹”
“桃花朵朵开”
“枝头鸟儿成双对”
“情人心花儿开”
“啊哟啊哟”
“你比花还美妙”
“叫我忘不了”
“啊哟啊哟”
“秋又去春又来”
“记得我的爱”
“……”
我在想,现在我们所处的场景一定是在天色渐暗的丛林之中,一辆马车在驰骋,车上一个俊美的男子在高声歌唱,歌声环绕在丛林之中,静谧又喧嚣。
第11章 莫名其妙成了夫妻
我们到平定州的时候天正好全黑了,找了一家客栈打算先在那里休息一晚,后面的事再打算。
让店小二安置好我们的马车后,我们进到客栈找订房间。一进门掌柜就迎上来问是打尖还是住店,我回道:“当然是住店了,这么晚的天,谁还赶路。”
那掌柜附和笑了几声道:“是,客官您说的是。”又道:“二位可赶上好时间了,小店恰好还剩两间上房。”
我随口道:“生意还不赖。”
掌柜道:“各路好汉都在赶去衡山,旅店全被占了。”
我一愣,感觉像是刘正风的金盆洗手,继续问道:“去衡山干嘛?”
掌柜疑惑道:“少侠不知吗?衡山派掌门刘正风金盆洗手的消息已经传遍江湖了。”
“金盆洗手什么时候?”
“三月十五。”
“还剩几天?”刚从山里出来的,我确实不知道日期。
掌柜微微点手指算了一下,抬头道:“还有十五日便到了。”
原来笑傲江湖的情节才刚开始,我赶上好时候了,或许还能在书的世界里过把瘾,这样一想我倒有些激动。
回到房内,我去找东方不不败讨论接下来的计划,我问他:“东方,刘正风金盆洗手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坐在镜子前卸妆,背对着我道:“你是否想去?”
我承认道:“我确实想去。”我说完他还是慢慢卸自己的妆,也不急着回应我,我到桌前自己倒了一杯茶也慢慢喝,等他洗好他的脸再说也不迟。
他洗好脸坐到我面前,我给他倒上一杯茶道:“东方,怎么样,你要不要去?”
他道:“你若想去便去罢。”
我观察着他,暗暗思考道,他穿女装跟着我或许只是为了体验当女人的感觉而已,他既没有胁迫我,也没有伤害我,那么我就遂了他的愿,让他开心一场也没啥。我看他洗完脸后肤色还是很白皙,没有了胭脂水粉的装饰后,他这样静静品茶,给人的感觉干净又清新,羽扇一样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小阴影,刚才他洗完脸后颊边有几缕头发被打湿贴在脸上,有些撩人。
我清了清嗓子道:“东方,你没吃饭吧,我给你叫份晚饭。”于是我叫来店小二上菜和饭,店小二倒是麻溜,没一会儿就上了一桌子菜。店小二补菜的时候我对他道:“等下也给我房间上一份。”
店小二有些惊讶地抬头道:“二位是夫妻为何不一同用膳,也不同房?”
这问题问得我一愣,偷偷看了东方不败一眼,他似乎也有点惊愕,但是还是低头品茶,我见他没吱声也没发怒,于是便道:“那你就上两副碗筷,我和他在这里吃。”
店小二勤勤点头,笑着答应。
我看他十五六岁左右,看样子还是个很单纯的孩子,我倒是奇怪他怎么会把卸了妆的东方不败看成女子。我又斜眼看了看东方不败,见他端坐在桌前,头上还是女子的发饰,他自宫后面庞的轮廓也比较柔和,而且古代都是用蜡烛点灯,昏黄的光线下看人很不真切,而且东方不败确实是俊美,一般看到这样美丽的面庞大家的第一印象都会是女子而不是男子,再看东方不败还戴着那对玛瑙耳坠,那就怪不得店小二将他认成女子了。
我有点得意道:“东方,你看,现在就算不上妆,也不会有人将你认成男子了,所以我前些日子教你的装扮很有用吧?”
东方不败接道:“确实,似易容术,却比易容术好得多。”我听他话语中有些欢喜,知道他很乐于接受这样的一个角色。
菜上来后,东方不败捡着吃了一点,我见他吃得少,便道:“今天赶路累了一天,你怎么只吃这一点。”
“我一向吃得少。”
我随口道;“你心里不想吃,但是身体却想吃,多吃几口。”说着夹了一筷子菜放进他碗里。做完这些后我才发现他正抬眼看着我,我有点尴尬道:“额……以前的习惯……”
我话还没说完,东方不败道:“无碍。”并慢慢夹起碗里的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