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磨磨蹭蹭逃避现实的时候,房门被敲响了,接着就传来了他并不想面对的人的声音。“秦珩,你醒了吗?”
“……”秦珩瞬间夸下了脸,但醒来了不回复又有点不好,于是轻轻应了一声——他寄希望于楚留香的听力不要那么灵敏,让他以为里面人还在睡,转身就走是最好的。这样自己不失礼,又不用面对他。
秦珩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作响,然而楚留香并没有像他期待的那样走远,反而听清了应答声,推开门走了进来。
秦珩默默咬牙:该死的灵敏的耳朵。
楚留香可不知道秦珩的小算盘,只不过他也知道秦珩这会儿可能不太自在,所以体贴地没有提到昨晚的事。
只是他看着随着自己的走近,床上那人默默地蹭回被子里的小模样就想笑,那人还装作自然地同他打招呼,殊不知脸上尴尬的红晕早就出卖了他。
那张肤色白皙的脸颊上浮上了细嫩的绯粉色,在清晨的阳光中分外明显又好看,不同于昨天傍晚时将暗的天色,楚留香这次看了个分明。而床上的主人则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点,反而在努力揭过醉酒后发生的事,然而他一边打招呼,一边双手合拢置于胸前,抓紧了被子的模样让楚留香眼里都带了笑意。
“昨天是我不好,”楚留香停在床边三步远的位置,率先道歉,等他说完前半句,注视着秦珩的双眼,忍不住加了一句“我是真没想到你的酒量能差到如此地步,竟然连一口酒都喝不得。”
“……”秦珩更加脸红,又忍不住怼回去,“谁让我年轻呢。可不是就让某个中年人羡慕了。”
现年二十四的“某中年人”笑意更浓,“好好好,是我羡慕了。”说着上前扯扯他的被,又一副任劳任怨地给秦珩递换洗的衣服。
楚留香这个样子反而让秦珩不好找茬,他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显得不是那么情愿地接过衣服,最后道,“道歉就要有道歉的样子,后半句就不用说了。”说完,他抬起手轰人走,“出去出去,要换衣服了。”
楚留香稀里糊涂地走到门外才反应过来秦珩说的是什么意思:他在接自己刚进门后笑话他酒量浅的那句话。
想明白后,楚留香摇了摇头,暗道这小孩儿真记仇,一句话都说不得。不过也怪他自己,看秦珩年纪小,正是爱逞能的时候,逗他喝酒。
想是想明白了,楚留香又忍不住逗他,“你是小姑娘吗?换个衣服还要我回避。”正要敲门吓唬他,门就被从里面打开了。
秦珩一身广袖深色的长袍走出来,更衬着肤色白皙了。
他手里比划着那把匕首,威胁道,“是不是小姑娘你来问问我的匕首。”
楚留香抬手,拍了拍秦珩的头,率先转身走出去,朝着正厅吃饭的位置前进,“说起你这个匕首,我们得给它开下刃。”
“我们先吃早饭,然后去找找铁匠。”
秦珩乖乖收刃,跟在他身后,“这个匕首有什么特别的吗?”可能是有过一次在对方面前醉酒的经历,让秦珩面对楚留香的时候潜意识地放开了许多,这会儿有了疑问,也毫不忌讳地问出口。
“当然。”楚留香不介意为他解惑,他点点头道。“此匕首乃是‘妙手老板’朱停的杰作。”
“什么?”
楚留香看了他一眼,以为他是不信任自己的话,解释道,“朱停是鲁班传人,能做一切你想象不到的暗器,小巧的兵器,匕首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他做一把匕首,也不足为奇。”
楚留香说它是朱停的杰作,那一定就是。
但让秦珩惊讶的不是这个,而是,“朱停不是陆小凤的朋友吗?他怎么认不出这把匕首?”
楚留香一顿,“其实我最开始见到这把匕首的时候并不是这个样子,能认出它的确多亏了我这双眼睛。”
秦珩似懂非懂,楚留香却不再多言。
吃了饭后,两人目的明确地奔向铁匠铺,楚留香交代对方,“将这把匕首从这里砸开,”他指了指手把灰突突的部分,然后道,“剩下的只要开刃就好。”
他们等了一刻钟后,拿到手的就是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秦珩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这把堪称脱胎换骨的匕首,它现在再也看不出之前灰突突毫不起眼的样子。
通体银白,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构造精致地呈现出完美比例,锋利的刀刃反射着太阳的光辉,但整体又雾蒙蒙的让人看不真切,让人下意识地忽略它,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把特殊材质打造的兵器。
现在不用楚留香说,秦珩也能看出匕首的珍贵。
楚留香把匕首拿在手上垫了垫,然后冲秦珩神秘一笑,也不知他碰到了哪里,转瞬间匕首的刀刃部分,就多了一个不明显的细丝。
说是细丝也不太准确,实在是那条线太不起眼了,是楚留香指给他看,秦珩才注意到的。
楚留香指着这条附在刀刃上的细线道,“‘妙手老板’的作品怎么可能没有机关。”
“这条细线是见血封喉的剧毒,只要在人体沾上一点点,必死无疑。”
秦珩发出一声无意义的气音,看得简直叹为观止。
然后楚留香的手指一动,那条细丝就像出现时的悄无声息一样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唯一的一点就是里面的毒-液用完之后要更换。”他将匕首递给秦珩,就看着对方视若珍宝地藏在了怀里。
回到花家,这把奇异的匕首果然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而陆小凤则瞪大了双眼,“这不是朱停制造的第一把匕首吗?”
众人的视线集中在陆小凤的身上。
陆小凤绕着这把匕首转了一圈,摸了摸下巴肯定道,“没错,这就是朱停的匕首。”
他看大家对这个有兴趣,说的更加详细,“朱停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所以他的手法我再清楚不过。”
“朱停年轻的时候第一次见到老板娘就心动了,老板娘就是他现在的夫人,追人家的时候做了这把匕首送给对方防身,只不过那时的老板娘并不搭理他,于是这把匕首就压箱底了。”
“后来他们在一起都几年后了,朱停早就忘了这把匕首的存在,也不知怎么到了这里。”
“不过因为当时是为了追求老板娘造的匕首,所以杀伤力不是很大。”
秦珩默默无语,想到测试过后的确见血封喉的毒-液,和那吹毛断发的锋利度,就突然想知道,在朱停的眼里,“杀伤力很大”是个什么概念。
不过……这严格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人家的定情信物了——虽然没送出去,自己拿着是不是不太好?秦珩迟疑了,“陆小凤,不然你把这把匕首拿回去带给朱老板吧?”
陆小凤毫不在意地挥挥手,“既然它在这里。那你就拿着吧,没差的。”陆小凤撇撇嘴,“那对夫妻恩爱的要死,自从他们在一起直至今日,朱停送给老板娘的机关没有八百也有一千了,根本不在意这个。”
听完了匕首的故事,大家又默默想到这把匕首原本是在花家翻到的,于是又齐刷刷地把视线转移到了花老四的身上,明摆着想继续听这把匕首的辗转经历。
花老四一口茶呛在喉咙里,咳了好半天抵不过众人灼灼的视线,妥协道,“朱停和朝廷有合作。”自然与花家也有合作。
“不过我是真不知道这把匕首有这样的来历,当初朱停交给我的时候压根没提半句,我还以为是什么失败品,也没放在心上,就一起扔在后山了。”
“哦——”
陆小凤优哉游哉地道,“像是朱停能干出来的事儿,他那个人骄傲又自负,没送出去的东西肯定不会再让它在眼皮底下逛荡,但怎么说也是第一次做出来的匕首,毁了可惜,送人最好。”
“哦——”
一群人满足了八卦欲,心满意足地散了。
与此同时,从大智大通那里得来的消息:无恨大师和他的徒弟又一次返回了瀚海国。
众人知道,该出发的时候到了。
第17章 .瀚海国
而与此同时,远在海外瀚海国的无恨师徒,满心的恼火不知如何发泄。
换谁以为十拿九稳的玉佛,却不翼而飞也会心生恼怒。灭国很容易吗?不是的,哪怕有无恨大师那样的武力,也是会累的。付出了那么多却没有拿到想得到的,无恨大师十分生气。
而后续发展也并不尽如人意,一个国家,哪怕是一个小国垂死挣扎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更有那个可恶的大宋朝廷也偏偏来插一脚。
说什么不能看着邻邻邻国被灭,在道义上不允许他们的胡作非为,而且觉得他们这么惨无人道,害怕他们对大宋也出手,所以派人来抓他们,谁让他们大宋的好东西可比瀚海国多多了,他们一个瞧上了,转头来大宋,把大宋给灭了可怎么办,所以防患于未然,率先出击。
可放屁吧,先不说瀚海国离着大宋十万八千里,就是双方的国力也不同啊!他们敢对瀚海国出手,那是因为明摆着知道瀚海国打不过他们,至于大宋?什么妖魔鬼怪都有,万万打不起的。
据说原本的大宋皇帝并不想追究远在海外的一个小国的覆灭,以丞相傅宗书为首,坚决反对派兵出海,而与之相反的包拯以“率先出击总比被动挨打好,而且事毕之后整个国家都会领情,到时候大宋想要做什么都方便了。”、“最重要的瀚海国有钱”为由坚持出海,皇帝立刻就被后一条理由打动了。
石琪恨得牙痒痒。
大宋和瀚海国的地理位置是这样的:大宋——琉球——瀚海国,每个都相隔甚远,再加上一条要出海,派大部队是不现实的,所以也就派了几个能人异士,希望能打击到他们,搞死最好,搞不死赶走也可以,只要同意大宋捞点油水。
大宋皇帝十分好说话。
也是因此,玉佛没有拿到,自己累死累活,又要面对大宋朝廷的围剿,无恨大师对撺掇他灭国的徒弟难得产生了一丝不满,“最开始的时候老夫就告诫过你不要太嚣张,只是一尊玉佛而已,搞到现在,你说怎么办?”
石琪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霾,却在无恨大师转过头来时娇笑道,“我就知道师父最疼徒儿了。”
“那瀚海玉佛是个好东西,本来就是开心一下,谁知道一波三折。哎呀,徒儿也不想的嘛。”眼波流转间顾盼生辉,石琪的双目犹如一泓清水,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她的声音又柔和又清脆,有属于女人的性感,又有少女的娇嗔,那灵动中颇具勾魂夺魄之态,又让人不得不魂牵梦萦。
无恨大师面对这么勾-人的女人,哪怕是自己的徒弟,态度也很难强硬起来,所以他的态度软化了下来,“为师不是凶你,只不过大宋我们的确没法硬碰硬,杀几个人还好,就是这几个背后代表着大宋,就不太好办了”
石琪轻轻勾着无恨大师的衣袖,笑了,“师父还不了解徒儿吗?不管来人是谁,只要他是个男人,那么徒儿就有办法让他有来无回。”
无恨大师抚了抚胡子,回想起石琪那莫测诡谲的,男人碰不得的,哪怕是他自己教会她,却也同样忌惮万分的武功,满意地笑了。
陆小凤几个人明白时机的重要性,不管他们为什么回去瀚海,只要在无恨大师和石琪离开之前截到他们,抢占先机,那么他们就赢了一半,更别说没准还能碰上大宋朝廷派来了的人。
有共同的敌人就是朋友!
不管是谁被派来,能一起将无恨大师两个人重伤,或驱逐出去,随便怎样,只要让他们打消寻找瀚海玉佛的念头就好了——这样间接保护了花家。
他们紧赶慢赶,终于在半个月内到达了瀚海国。
瀚海国四面环海,是个面积不大的岛国。秦珩甫一下船,就吐了个稀里哗啦,其他人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苍白的很,也难怪,任谁之前还是个旱鸭子,就强制他在船上晃晃荡荡地坐上半个月,谁都要疯。
其中也就楚留香好一点,谁让他有一艘大船,平日里就飘在海里呢,也怪不得姬冰雁找不着他。
而秦珩就惨了,他头一次接触古代的大船还很兴奋,但一出海就傻了,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也顾不得见识海上的风景了。海上的伙食能有多好?清汤寡水的,就算是提前准备了吃食,也没心思吃了。吃完了吐出来,然后再强迫自己吃。越往南天气越热,秦珩还记得刚出京城时候小风扑面,别提多舒服了。而现在?越来越热的天气让食物根本放不太长时间,吃又吃不下,更雪上加霜的是,古代的船和现代的船具有最明显的差别,就是防颠簸的措施天上地下,有时候晚上躺在床上,秦珩都有种要被颠下船的错觉。
这么逛荡半个月下来,秦珩整个人都瘦了一圈,憔悴的不行。
其他人没有这么大的反应,但也半斤八两。
所以一看到地方了,下船的速度比谁都快。
直到秦珩脚踩陆地了,还恍惚地觉得自己浑身在晃,整个人都仿佛经过了大海的洗礼,他们带好各自的包裹后,前往一个在当地很有名的小酒馆,住在了酒馆的楼上,这个小酒馆是专门招待外来人士的,因为地方本来就不大,四人不欲打草惊蛇,相当低调地洗洗涮涮。幸运的是,自从瀚海被灭国后,像他们这样来来往往的人有很多,他们五个混在其中半点不显眼。
直到五个人休息妥当了,才有心思注意这个与大陆内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同的国家。
他们随时都能闻到海水的腥味,离着海岸线近了,还能看到十来米大大小小的礁石群的岩洞,在海水的起伏下清晰可见,海水反射着太阳的波光,闪闪亮亮的十分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