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往后面的马车看了眼,在军中待了许多年的他有一点辨认良驹的能力,马看起来有点累,看着高壮,实则并不健壮有力,脚步虚浮。
这样的马不能作为战马,但作为拉人的马还是可以的。
封衡认认真真看马的模样被司云收入眼底,堪称贴心的行为应该让他觉得舒心,可司云却笑不出来。
他能说是因为回不去,并且被人坑了一把,所以心情很不好吗?
为了不让自己的情绪发泄在无辜的人身上,他深吸了口气,转移了话题:“不是要买东西,要买哪些?”
封衡闻言,回头看着司云,少年仍不高兴的微皱着眉,他有心想再问一次,少年却已经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我看那房里什么也没有,凳子,碗筷也旧了,这几天没做饭,米面有吗?厨房里的用具有吗?”
既然以后就要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那么他就得重新规划,第一要做的就是改变生活条件。
司云说了下去,封衡也只得跟着他的话题,“那房子是家里很久之前的房,里面的家具也一样,都得重新换,米面那些还没来得及买,碗筷也是,只是这次我们可能买不全。”
买不全……司云捏了捏额角,想起了他们目前很穷这个处境,即使把嫁妆拿回来了,也没有多少。
“封衡,这样,我们分头去买,你买碗筷和一些小的东西,别买多了,你拿不动,我去买其他的,一个时辰后在这里重新集合。”司云对封衡道,见封衡要开口,他立刻就道:“我们两分开买,速度会快些。”
然后,也不等封衡说话,他就走了。没办法,要找钱就不能带着封衡。
至于封衡会不会怀疑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司云没想,也不在意,留在这里就已经很不满意了,难不成还得要求他天天吃糠咽菜,有能力也不改善生活条件?到时候封衡若是问起,就随便给一个原因。
生意没打开渠道之前来钱慢,改善生活却迫在眉睫,所以司云选择卖点东西。
他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卖什么比较好,其实他很不想卖,那些藏品都是他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搜集的,为了搜集齐全,鞋子都走烂了好几双。
正想着,他恰好经过封云隽读书的书院,书院叫做绿云书院。绿云书院善教导,出了许多文人才子,可以说是培养学生的好书院了。
如果封云隽在这里读书,不出意外,明年他有很大的可能中举。中了举就有当官的资格,以后或许就会成为官老爷,说不定他还能中禀生,成为真正的官老爷,
但那又如何,司云不在意封云隽能走到哪一步,他只知道,如果封云隽敢帮着封家人对付他,那么他也不会客气。他可不是在象牙塔里什么都不懂的人,在社会上,读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就在这时,书院里突然谈笑风生的出来了几个学子,这个年代读书人的年纪普遍小,看着就像是一群初中生。他本打算走,却在那一群人里看到了一个有点熟悉的,跟封家人长得有点像的面孔。
封云隽?
有心想摸清楚一点封云隽的底牌,司云想了想,就悄悄跟了上去。
那群读书人一路往县城最繁华的街道走去,在经过一个拐角后,司云追出来,却一个人影都没看见。起初他以为是封云隽发现了他,后来等他看清楚这是一条什么街之后,就熄了那个心思。
这是条花街,青楼赌坊都在这里,人在这条街上消失了,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些人进了楼。
哟呵,看不出来,封云隽还挺会玩儿,也不知道封家那群人知不知道他们寄予厚望的学生逛青楼进赌坊。
不过也亏了封云隽,司云总算想好了卖什么心不会那么痛——扑克牌。
他转了转头,在街上找了两个乞丐,拿出两文钱给他们,问道:“两位小哥,我想问问这条街上有几家赌坊,情况又怎么样。”
那两个乞丐得了钱,热情的给了司云需要的信息。
“这条街上一共有两家赌坊,翠云堂和青山堂,青山堂生意最好,但口碑不怎么样,翠云堂生意不怎么样,但口碑好。小兄弟,你要是想去玩儿两把,那就去翠云堂,你要是想赚钱,那就去青山堂。”
名字还挺优雅,司云又给了那两个乞丐两文钱,转身进了翠云堂。
翠云堂口碑好,生意不怎么样,可以推断翠云堂或许由于某种原因生意火爆不起来,而青山堂,他也不想别的,就冲它和青山县一个名儿,就知道它后面的势力不简单,不过翠云堂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不然也不可能在这里和青山堂分庭抗礼。
后来司云才知道翠云堂是京城一位大商人开的,因为距离远不好操作,而青山堂则是青山县本地一个富商开的,所以才会落在下风。
进了翠云堂,司云直接去了赌池探查情况,赌池里都有赌坊的人看着,新来了一个人并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但那个人只看不赌就引人怀疑了,当即这个赌池管事的就叫了一个手下,“那人怕是青山堂来的,你去把他带过来。”
手下得了命令,立刻过去带人,令管事奇怪的是,那人没有任何反抗就被带了过来。
“小兄弟,你来这里想干什么。”管事收起疑惑,直接道,“要是来捣乱的,别怪哥哥不客气。”
“大哥,小弟不是来捣乱的,只是有样新奇玩意想给掌柜的看。”司云道。
“新奇玩意儿?”管事警惕,“你给我看也一样。”
司云只笑,“不行,这东西必须给掌柜的看,别的地方可没有,独一无二。”
管事一直盯着司云,司云却半分不怯,过了许久,管事若有所思,朝一个人招了招手,吩咐那人看好赌坊,就带着人进了赌坊后堂,到了一个关着门的房间前,掌柜的就在那里休息。
如果这人真有独一无二的新奇玩意儿,说不定他们赌坊就能借着那东西和青山堂争上一争。
“你运气好,二掌柜今天在,现在这里等着,我去通报。”管事的道,然后他就上前敲门,在那里说了几句话,就转身让司云进去,“仔细一点,别得罪人,否则谁也救不了你。”
司云挑眉,进了屋。
屋里有一个长眉长须的老者,老者见司云进来,笑眯眯的道:“听管事的说,你有新奇玩意儿给我看。”
老者看起来和善,但司云知道那只是表象,能在这种场合当掌柜的,心性手段必定样样不缺,他也不说废话,借着摸兜的动作,从空间拿出了一副精美的扑克牌。
扑克牌以骨头制作,通体白色,和象牙制作的几乎一模一样。当年他在一次拍卖会上见到有人拍卖象牙牌,但他不赞同猎杀象取牙的行为,就没拍。等拍卖会结束,就想办法找了一副伪象牙的牌。
骨头算不上珍贵,然而扑克牌是近现代从西方传来的,这个时代根本没人玩扑克,这不是独一无二什么是独一无二?只要老者眼不拙,他必能看出扑克牌的价值。
“此乃是扑克牌,是一种新型的玩法用具,我们可以用它来玩游戏,也能用来赌博。”司云将扑克一排摆开,“普通的玩法有桥牌,接龙,拱猪,□□,还有十点半,二十一点,复杂的,揣牌,五十K,各种各样,单人多人都能玩儿。”
说完,司云将扑克牌收起来,淡淡一笑,“掌柜的,你说我这个是不是新奇玩意儿?”
掌柜的盯着司云,司云也盯着掌柜。许久之后,掌柜笑了出来,第一次站起来朝司云走了过去,感兴趣的道:“这确实是一个新奇玩意儿,而且玩法也多,只是小兄弟,老夫想问问你,这东西是你自己的么?”
司云:“???”
掌柜的目光往司云的脸下移动,那目光并不带着鄙视和嫌弃,而是一种正常的询问。
司云足足愣了两秒,这才明白掌柜的是什么意思。因为他穿着粗布衣裳,怎么看也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子弟,而作为一个农家子,也不像是拥有这么精美骨牌的人。
所以说。
掌柜的是在怀疑他是……小偷?
第12章 采购
千算万算,司云也没想到会栽在这上面。
他的动作僵住,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良久之后,他才从那种操蛋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又成为了现代那个从容不迫的司云。
“掌柜的,你觉得我像是偷东西的人吗?”
“不像。”掌柜的打量了一会儿司云,尽管心中仍旧存疑,却也不得不说实话。
眼前的少年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周身的气质谈吐却不像是庄稼人。
“实话说,这幅牌具是我从一个来自海外的行脚商那里得到的,这玩意儿在我们这里算新奇,但在海外却不新奇,我拿出来也只是捡了个便宜。”司云淡笑,“况且,掌柜的,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注重的是怎么好好利用这幅牌具,至于它的来源,只要没多大的问题不就可以了么?”
不得不说,司云精准抓住了老者作为赌坊掌柜的心情,翠云堂生意比不上青山堂,若是他们还拿不出新的方式吸引顾客,那么长久下去,翠云堂在青山县绝无立足之地。
而这幅牌,极大可能就是他们的转机。
老者呵呵笑了出来,抚着颌下长须,道:“好,那我就不问了,小兄弟,我问你,你是怎么打算的。”
“没什么其他的打算,只想卖掉。”
“卖掉?”掌柜惊讶。
“是的,我只是偶然得到这幅骨牌,并不奢望能用它得到什么别的。”
当然是假的!
如果时机合适,他也不是个农家子,他当然会选择不光是卖货,而是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发展一下,怎么也得敲他们一把,但凡事没有如果。
真干脆,少有人会这么干脆了,掌柜的打量着司云。
司云就像不知道一般,神色坦荡,掌柜的看不出别的,只得相信他的话,“这副牌我以三百两银子买断,但你得答应我,这牌的款式你不准再卖给任何人。”
“可以,但如果牌的款式从你们赌坊流出去,那可不关我的事。”
掌柜道:“那是自然。”
接下来,掌柜的就写了一章买卖契约,司云在现代附庸风雅学过一点繁体古文,能看懂一些,大概没什么问题,他就签字摁了手印。再教了掌柜的几种玩耍方式,就离开了赌坊。
出去之后,他阴霾的心情消失了许多,脸上露出欣喜,那扑克牌在现代顶多几千块,转手到古代一卖,就卖了三百两!
这钱还挺好赚,三百两银子足够他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
有了钱,买东西就不用再节省。
揣着银子,司云径直就去了商业街。他让赌坊掌柜的给了二百五十两的银票,以及五十两散碎银子,整的放在空间里,碎的拿出来用。
拥有二百五十两银子在这个时代差不多是大款了,好些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放在空间里他才能安心。
不过别看五十两银子比二百五十两银子少,但购买力却不少,不挥霍浪费,五十两够两口之家用上三年。
拿着钱,司云率先去了粮店,作为一个被现代食物精细养着的现代人,他是真的不能接受天天吃粗粮,粗糙割嗓子,难以下咽。
古代由于机器,人力,饲料等各种原因,每亩田的出产量并不高,因此米和白面的价格都不低,许多家里没钱的人,都是把大米或者白面和着其他的东西一起煮,更穷的人还会和糠,能吃饱,但那口感却不敢恭维。
进了粮店,司云直接问掌柜的,“掌柜的,你们家的大米和白面多少钱一斤?”
司云还穿着粗布衣服,掌柜的见了,却没有露出嫌弃的眼神,上门即是客,热情的说道:“小兄弟你问的是精米还是糙米?精米八十文一斤,糙米五十文一斤,白面六十五文一斤,你要几斤?”
这么贵,司云从原身的记忆里得知肉差不多才二十多文一斤,原身家里穷,从来没吃过精米,他已经猜到不会便宜到哪里去,但没想到会贵这么多,真是米比钱贵。崇朝从北宋延续下来,同样商业发达,可能这也是物价高的另一个原因。
不过再贵,他也不可能不买。
“掌柜的,给我称十斤精米,十斤白面,再来……十斤糙米。”最后,司云还是称了十斤糙米。
他现在还没做生意,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钱得省着用。而且糙米膳食纤维多,也有营养。现代还有人专门吃糙米,或者把糙米放在精米中一起煮。
三十斤米不好带,司云让掌柜的先帮他称着,就去外面买了一个背篼,三十文,还不算贵,毕竟是手艺活。背篼买好,米也称好了,检查完毕,发现没问题,便结账。
精米白面糙米各十斤,一共一千九百五十文,一两银子一千文,合约二两。从兜里拿出二两银子给掌柜的,再由他补了五十文,就算好了。
背着三十斤米,幸好这具身体虽然才十五岁,但已经干过许多农活,力气也不算小,司云背三十斤米还不算累,也不觉得很重。
背着米,司云出了粮店,但他刚走两步,突然停了下来,迟钝的想到了什么。
糟了!他应该讲价的!比如能不能抹零。
掌柜的见人停在门口没走,便问了一句:“小兄弟,还有什么事吗?”
他担心司云是不是后悔了,毕竟那些钱也不少,而他看起来也不是大户人家,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司云买东西很爽快,说不定以后也会上门光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