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言为定。”柳啸禹喜欢读书,随时随地都带着书,空闲时间便会读,而且经史子集,灵异怪志,涉猎甚广。
叶明非非常讨厌读书,如非必要,他连书都不摸。以前,在云仙门时,师尊懒得亲自读书,总让他这个徒弟念给他听。每次都累得他口干舌燥,厌烦不已。
如今,他心安理得地让柳啸禹给他念书,想看看这人会不会厌烦。
柳啸禹声音低沉,富有磁性,听在耳中很是受用。叶明非听得还算专注,遇到不解之处,还会向柳啸禹请教。柳啸禹见多识广,博闻强记,几乎无所不知。
两人难得有这般平静相处的时候。
再一次大规模作战后,柳啸禹大败墨云国铁骑,一举将他们打出黎国,并将军营牵至黎国与墨云国交界处,防止墨云国再次侵入黎国。
走进黎国后,叶明非的眉就没松开过,所到之处,无不被黎国“热情”的民众团团围着,星星眼,青蛙嘴,大喊大叫,疯狂地向他丢鲜花,香巾,手帕,腰带,鞋子,甚至还有女子向他丢肚兜。
鲜花都是玫瑰,还他娘的带着刺,不知道很扎人吗?
香巾好像刚从香料中捞出来似的,香气扑鼻而来,害他连连打喷嚏。
竟然还有男人向他丢鞋子?香味和臭味混合,简直没法忍受。
还有肚兜,非要往他脸上头上扔,欺人太甚。
当再一次被香气弥散的肚兜盖住脸后,叶明非忍无可忍,干脆坐进了柳啸禹提前为他准备好的轿子,心里气愤不已:要不是看这些人个个手无缚鸡之力,他一定会忍不住动手揍人,娘的,这都什么跟什么?
混账柳啸禹,进黎国之前也不跟他说清楚,只提议他最好坐轿子。他从未到过黎国,本来打算看看黎国风土民情的,结果,憋了一肚子火。
尤其令他受不了的是,在黎国,无论男女,都戴着花,涂脂抹粉,香气逼人,穿着漂亮飘逸的衣服,打扮得像一只只蝴蝶,完全不像刚经历过战乱的样子。
后来才知道,黎国国民崇尚美貌,一见到美人儿便疯狂不已,没把他抢回家已经算不错了。
黎国无论男女老幼,人人爱美,放着好好的土地不种,只知道涂脂抹粉,各种打扮,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国家会不会灭亡。
如此颜控,不思进取,难怪被墨云国打得节节败退。这些年来,要不是靠大岚国救济,黎国人民早就饿死了。
美有什么用?关键时刻能打败敌人吗?能救命吗?能填饱肚子吗?一群本末倒置的家伙,气死他也。
叶明非突然觉得李勋很仁慈,怎么就这般毫无怨言地养着这群废物?
倒是柳啸禹,见惯不怪似的,骑在马上,无视向他砸去的各种鲜花,香巾,帕子,肚兜。
来到都城前,柳啸禹等了两个时辰,才见到黎国国君,据黎国大臣说,他们家国君正在穿衣打扮。
当见到黎国国君朝蓝若的那一刻,叶明非拧眉咧嘴浑身抽搐,觉得自己看到的不是一国之君,而是一只翩翩起舞的花蝴蝶。
只见这位一国之君,涂着胭脂口红,手里拿着小镜子,穿着广袖长袍,轻盈飘逸,每走一步,衣摆便随风摇摆,自带风流之态。美则美矣,只是,看在叶明非眼里,总有一种面对扭捏作作的男妓的错觉。
尤其过分的是,他手里还拿着一枚小巧玲珑的铜镜,每跟柳啸禹说两句话,便举起镜子左顾右盼,理理秀发,整整衣饰。
除了国君,其他文臣武将无一不打扮得花枝招展,好像青楼迎客似的。
叶明非忍不住将这些人跟柳啸禹相比较,点点头,心想:无论这些人再如何打扮,还是比不过一身盔甲腰板挺直的柳啸禹好看。这才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嘛。
虽然叶明非极力藏在柳啸禹身后,还是被拥有狗鼻子的黎国国君发现了。他几乎是扑向叶明非的。
“这位美人儿,你是黎国人吗?不是,没关系,如果你想当黎国人,本王封你当丞相。啊,你真的太美了,天生就应是我黎国人......”
“......”叶明非想撞墙。
☆、军营寻夫·追妻(五)
黎国无名将,国主干脆将黎国兵马交于柳啸禹统领。柳啸禹在黎国边境安营扎寨,抵挡墨云国铁骑,每日与墨云国周旋。
看见黎国有大片大片的荒地,将士们高兴地哇哇大叫,“公子,咱们是不是又能开荒了?”
开荒成瘾,令叶明非哭笑不得,大手一挥:开。
叶明非无视每天跑来看他的黎国百姓,每日指挥大家开荒垦地,养猪种菜,把黎国的荒地全都变成了良田。
说实话,黎国的土地非常肥沃,最适合用来种粮食种蔬菜,几乎不用施肥。之前只是因为黎国人太懒,白白浪费了而已。
原本的荒芜之地,在叶明非的带领下变成了粮疏之乡。
军营里每日伙食丰富,将士们不但能吃饱,还能吃到各种营养丰富的蔬菜肉类,一日三餐,香味四溢,不但在黎国上空飘散,还飘到了墨云国军营。
黎国君民每日闻着各种香味,馋的流口水,想来军营分一杯羹。
叶明非有令:不劳者,不食。想吃饭,必须先劳动,否则,饿死没人埋。
再加上大岚国那边断了对黎国的救济,黎国人民终于体会到了饥饿的痛苦。
有些人开始受不了了,主动来军营找活儿干。叶明非让人给他们安排活儿。
可惜,这些人纯粹是来搞笑的,干活时,要么捏着兰花指,要么拎着裙角,怕弄断了长指甲,怕弄脏了花衣裳,没力气,还没干劲儿,干不了一会儿便嘤嘤嘤乱叫,弄得田里乌烟瘴气。
更不要说有些人把庄稼当杂草除掉,把杂草当蔬菜留着。
叶明非冷笑一声,找来了一根又细又长的马鞭,站在地头上,看谁再敢穿着漂亮衣服来干活儿,一鞭子把衣服抽烂,还能丝毫不伤人;看谁敢捏兰花指干活儿,一鞭子下去,兰花指不见了,手上不留丝毫伤痕;看谁敢涂脂抹粉,他能用鞭子给人卸妆。
如此严厉,弄得黎国人民连连叫屈。
叶明非就一句话:有本事找个地方饿死去,别来他的地盘丢人现眼,既然来了,就要遵守他的规则。
“这里是我们黎国的土......”有人本想狡辩,发现叶明非举起了鞭子后,立马乖乖把嘴闭上了,老老实实去干活儿,眼里泪汪汪,心里凄凉凉。
这里是黎国的土地啊,怎么就成了他云大美人儿的地盘了?他不是大岚国人吗?嘤嘤嘤,不敢说......
越来越多的人前来投奔,边关城镇迅速扩充,从穷乡僻壤变成人声鼎沸,热闹程度直接超越黎国都城。
后来,黎国国君干脆领着文武百官跑来边关,不敢蹭吃蹭喝,也开始扛着锄头干活儿了。因为王宫已经快揭不开锅了呜呜呜......
再后来,黎国的百姓都快忘了自己的国君是谁了,只知道要听云大美人儿的话才有饭吃。
见黎国君民被叶明非收拾得服服帖帖,不但配合前线作战,还能出一份力,柳江戏称他是大将军的贤内助
柳啸禹笑而不语。
这话被叶明非知道后,心中不平:贤内助?好像哪里不对!他是来和离的,不是来助那人建功立业的。
就因为这么一句话,他更加不搭理柳啸禹了。
柳啸禹拿他没办法,任他在黎国为所欲为。
叶明非最喜欢认大哥,交朋友,跟所有人都能称兄道弟,尤其跟高联成,于明,铁哥等人关系要好。战事停歇时,他便会请大家到他的军帐中围炉夜话,品尝美食。
他也不动手,指挥别人动手,“想来我这里吃现成的?没门,都动起来,能者多劳,笨的也别闲着,烧火,劈柴,搬东西。”
无论在军营职位多高,到了他这里,都是干活儿的命。
偏偏大家还甘之如饴,因为在他这里,不但能吃到各色美食,还能喝到各种美酒。
尤其是他腰间那神奇的小袋子,可是货真价实的宝贝,要什么能变出什么。
后来,来找他围炉夜话的人越多越多,军帐里坐不下,众人干脆在军帐外席地而坐,谈天说地。
当兵的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聚在一起骂当官的,而大家骂的最凶的,就是当朝丞相叶卓然,各种谩骂诋毁,说他一心敛财,不顾国计民生;说他善拍马屁,不懂劝谏国君;说他卖儿求荣,讨好大将军......
叶明非含笑听着,既不辩解,也不生气。
别人说什么是别人的事,没人能堵住天下悠悠之口。既如此,也就无需耗费时间和精力去计较。
见叶明非未置一词,大家以为他对政事不感兴趣,便体贴地转移了话题,“云兄弟,你可曾听说过祥威国的百花族人?”
铁哥笑道:“这个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据说祥威国没女子,只有男子,而百花族人就是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才产生的。他们虽为男子,却可生儿育女,被祥威国人当成宝贝,争而求之。”
于明:“我也听说过,百花族人本是凤祥帝君花园里的花,被他点化成人形,派下凡间帮助祥威国。啧啧,听说个个如花似玉,美得很呢。”
“祥威国为何没女子?\"叶明非一直不了解此中情节。
众将士见他感兴趣,欣喜不已,解释道:“公子有所不知,祥威国本来是有女子的,后来不知怎么得罪了天界的龙威帝君,降下天灾,短短几年内,令国内女子全无,只剩男子。没女子怎么繁衍生息?国君眼看祥威国再无新生婴儿出生,人口凋零,想尽办法,先是跟其他几个国家联姻,从他国求来女子,以求繁衍,结果,无论哪国女子,只要踏入祥威国地界,很快便会死去,根本没办法生存。国君又建多个祈圣台,每日带领全国百姓跪拜苍天,祈求龙威帝君原谅。据说龙威帝君冷硬心肠,对一切熟视无睹。祥威国君民只能转而求凤祥帝君,这才有了百花族人。”
“可不是,若无百花族人,祥威国恐怕再过几年便要彻底灭亡了。”
有人感叹道:“若能得到百花族人,此生无憾。”
其他人嘲笑,“拉倒吧,咱们太子殿下求了那么久都没求到,你何德何能能得到?”
“得不到见一见也行啊,好歹饱饱眼福。听说百花族的人好看着呢。”
“想看好看的看咱们云公子就行了,这天底下还有比他好看的人吗?”
“是啊,咱们云公子一定是最好看的。”
叶明非哈哈大笑,毫不在意。就是一群糙汉子过过嘴瘾,没什么坏心眼。
就在这时,只听众人背后突然响起一个幽幽的声音,“聚众闲聊,放松警惕,每人围着营地一百圈。”
众人木木然回头,惊悚地发现一双又大又圆又闪亮的眼睛正瞪着他们,如午夜幽灵。
“大将军,我们只是.....”有个憨子想开口解释。
其他机灵之人赶紧捂住了他的嘴,低声道:“别说了,快跑吧。”
云公子可是大将军在意之人,咱们不要命地随意调侃,岂能不惹大将军生气?打翻醋坛子了哟。
叶明非仰头白了柳啸禹一眼,“他们只是说笑罢了,何必计较?”
柳啸禹背手站着,弯腰,脑袋探到叶明非头顶,哑声道:“你是我的,不给别人看。”
叶明非哭笑不得,“嘁,有本事你让大家都看不到我啊,小气。”
柳啸禹:“就是小气。”
期间,叶明非还收了个小徒弟,是某位老将军家的小公子,名叫林夕宝,从小娇生惯养,软萌懦弱,被塞到军营历练。
这位小公子无论是喝粥还是吃点心,都闭上嘴细细咀嚼,不发出半点砸吧之声,碗筷汤匙俱是轻拿轻放,用完了便好好放于一边。每次吃饭,他都是众人关注,嫌弃的重点。
再加上秀气的长相和蚊子一般的声音,他便经常被一些莽汉子打趣奚落,“军营是打仗的地方,不适合你这种乖宝宝,快回家去吧,呆久了,害得我们都快丧失斗志了。”
这天,叶明非听见某个军帐后传来阵阵哭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这位林小公子。
其实,叶明非已经观察他很久了,发现他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只鸽子精。
叶明非迎上前,坐在林夕宝对面,抬脚给了他一下,笑道:“行了,别哭了,来,我跟聊聊。”
林夕宝见被人发现了,一张嫩嫩的小脸涨得通红,赶紧擦干眼泪,站了起来,支吾道:“我。我没哭......”
叶明非失笑,指了指身边的位置,让他坐下,然后揽着他的肩膀道:“我该叫你林夕宝,还是小鸽子?”
林夕宝猛然抬头,目露惊恐,“你,你怎么知道?我,我......”
后来才知道,林老将军家的小公子早已经去世,而现在的林小公子只是原小公子救下的一只鸽子,修成了精,代替恩人尽孝。
叶明非见他一妖精,被人类欺负成这样,提议道:“跟那些人打一架,拉开架势拼命打,无论输赢,以后谁都不会小瞧你。”
“可是,我,我不会打架。”
家教也太好了吧,生生把个男子汉教成了小姑娘?还是说,鸽子天生胆小?
“既然如此,以后跟我学医吧。”
“是。”
这小子虽然娇气,倒也勤学上进,不懂就问,不会就学,挺讨人喜欢。
叶明非却不知道,这小鸽子后来差点害死他和柳啸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