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堂春[古代架空]——BY:王孙何许

作者:王孙何许  录入:04-04

  “好啦,”任歌行道,“这边怎么样?”
  “也还行,”李霑道,“你不在,他们难免各自为政,不过好在还没什么风浪,京畿已平,慢慢地拿稳了江右和东边,正商量向巴蜀和桂林郡剿匪呢。”
  任歌行点了点头,抬头看见五州盟的几位家主也来迎他,自是一番寒暄不提。百般猜疑,万种试探,都只按下不显,众人只作欢喜庆贺之相,定要大摆筵席,被任歌行婉拒,只得散了,约定明日再为任杨二人接风洗尘,今日暂且歇下。火烛燃起,有心人早就为他们收拾出了住处——
  任歌行看着那龙盘夔护的明黄床帐,多少有几分无言的感慨。
  这是帝王下榻的寝宫啊。
  杨晏初扑哧一笑,用手肘拐他,悄声说:“这是试你心意呢。”
  任歌行回过神,手欠地拽了一把床帏的明黄丝绦:“你要是想过把瘾就上去躺躺呗。”
  杨晏初摆着手笑:“哎,我没有那瘾头。”
  任歌行也摇着头笑,对随从道:“烦请另给我收拾一间别的屋子。”
  那随从不知道是谁家的,听了这话脸色骤变:“盟主为何……”
  “唔,地龙太暖,睡着烫屁股,”任歌行说,“对了,帮我把泰阿令主请过来。”
  那随从脸色惨绿地走了。任歌行瞧着四下没人,悄声笑道:“跟了我,你可没法母仪天下了。”
  “呦,谁稀罕,”杨晏初道,“怎么着我也得——”
  “嗯?”
  “垂帘听政什么的。”
  他们俩一起笑起来。不多时李霑来了,神色了然:“哥,住不惯这里?”
  任歌行一把搂住李霑的脖子:“走,陪我看看这长安。”
  那是任歌行的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站在帝王家的至高点俯瞰长安城。这是合宫最高的地方,抬头再无所见,只有黑而高的天。
  周遭是重重深宫,再远些,有星星点点的灯火。他们三人趴在栏杆上,安静地看着这座城市。春风得意的状元,峨冠博带的士夫,香车骏马的王孙公子,苍布裹头的贩夫走卒,端庄羞涩的宦门淑秀,冶艳无方的伎伶娼家……都鲜活地生活在这座古都城中。天子脚下的长安坊市不知在乱世中经历了多少次的江山易代,喧闹的人间烟火却从不曾熄灭。曼声调笑与高声叫卖,稚子夜哭与夫妻拌嘴,昔日的王谢堂前燕,蹲在寻常百姓家的屋檐梁上,静静地听着。
  任歌行默默地看了一会,突然问道:“宵禁开了?”
  李霑颔首道:“宁大侠让开的。他说前朝宵禁已经松弛了许多年,如今本就逢着战乱,再严加宵禁,老百姓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就索性开了宵禁,派了自己的人去夜夜巡逻呢。”
  任歌行点了点头。李霑显得有些心事重重,他看了看任歌行,说:“任大哥……你是要走了吗?”
  任歌行朗声笑起来,他揽住杨晏初的肩膀,说:“对,和你小杨哥哥浪迹天涯去。”
  李霑叹了口气:“我就知道。”
  杨晏初拍了拍他,说:“小李子之后打算怎么办呢?”
  “我……”李霑把头埋进臂弯里,闷声道,“我想我应该留下来。”
  “那么,”任歌行的声音低下去,“今晚我本来要住的地方,你想住吗?”
  李霑顿了顿,仿佛料到任歌行会有此问似的,他说:“不想。”
  任歌行挑了挑眉,道:“为什么?”
  李霑说:“烫屁股。”
  任歌行一愣,然后笑了,沉吟道:“那你……觉得宁安怎么样?”
  李霑眼睛一亮,抬起头来:“你也觉得他很好?这么长时间看下来,这几个人里,我是偏爱他的。”
  任歌行点了点头:“他人不错。”
  杨晏初在一旁听着,越听心里越不对劲,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小霑,你现在……你是不是……”
  李霑整个一傻小子:“咋了?”
  任歌行和杨晏初对视一眼,方才恍然大悟:“小李子,你现在还是喜欢女人的吧?”
  “什么啊!”李霑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这好好的说正事,怎么扯到这上头!”
  “害,”任歌行说,“你就说是不是吧。”
  “是!”李霑又羞恼又无语,“我只不过……现在还没有喜欢的姑娘。”
  “哦,”任歌行笑了,“我俩吧,就是随便问问。”
  “你们真是。”李霑脸有些红,夜色里不大显。杨晏初摸了一把他的头,笑道:“长安九城路,戚里五候家,将来就是泼天富贵,怎么还不高兴?”
  李霑苦笑着摇了摇头:“既然是泼天富贵,你们为何要走呢?”
  任歌行和杨晏初一愣,神色都沉静下来。半晌。任歌行道:“泰阿令重现于世,而羽霄剑已经折断,我可以走了。”
  杨晏初道:“我自然与他一道。”
  李霑与他们对视,心里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走,也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下,只得叹道:“接下来你们打算去哪里?”
  任歌行看了看杨晏初,笑道:“去那些我们早就想去的地方逛一逛,玩累了就找个地方定居。我会给你去信的,到了什么地方,都告诉你一声。”
  李霑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对了哥,你不说我差点忘了,你那把新剑,不好一直叫‘无名’吧,好歹你也给它取个名字吧。”
  任歌行道:“说的也是。”他摸了摸剑鞘,沉吟道,“就叫……”
  他看着杨晏初,突然说:“杨儿,笑一个。”
  杨晏初愣了愣,不明所以地对他笑了笑。任歌行说:“就叫‘展眉’。”
  到处即闭户,逢君方展眉。
  羽霄剑已经折断,余生他只看一人展眉莞尔。
  李霑被他肉麻得浑身一激灵,不再看他们,趴回栏杆上,望着远处的长安灯火,任歌行去昆仑的时候,他心里那点小小的犹疑又冒了个泡,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还……算数吗?”
  任歌行笑了:“当然。”
  李霑终于十足满意:“我就知道。”
  任歌行曲起手指,弹了李霑一个脆生生的脑瓜嘣儿。三人一时又安静下来,任歌行最后看了一眼灯火遥遥的长安城。这是他的一生中最接近世间至高权力的一个晚上,站在长安城帝王禁宫的至高点,身边是他的义弟和爱人。
  任歌行牵了杨晏初的手,道:“走罢,上头风大,别着了凉。”
  杨晏初晃了晃二人紧扣的十指,应道:“好。”
  忆昔午桥桥上饮,坐中多是豪英。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闲登小阁看新晴。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
  作者有话要说:  就……大家还记得第一章 的开场词吗。
  下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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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一生一世一双人
  翌日,五州盟主任歌行禅位于宁安,在禅位之前,任歌行曾经与宁安进行过一次密谈,有关这一次谈话内容的猜测,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在那之后,任歌行和杨晏初在朝阳的清晖中离开了长安城。
  来送他们的队伍声势浩荡,直把他们送到城外短长亭处。李霑和宁安站在最前头,送别这一对来于江湖归于山海的璧人。知道昨晚城楼一夜都算话别,李霑此刻劝酒之态还算放达,宁安与任歌行对视片刻,彼此心中都有定数,将一碗浊酒一饮而尽。送别的酒碗碰在一起,清脆摇荡的响声中,前朝的歌哭终于落下帷幕,战乱腾起的尘埃缓缓落定。新王朝以一种缓慢而恢弘的步调掀开了它的第一页。那位寡言的新任盟主上任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以雷霆手段杜绝了药人之患,大概是心中有所预感,他做的第二件事是声明不管将来官家陵寝选址何处,他自己百年之后必须火葬,骨灰洒在兰陵霍家的后山。
  这都是后话了。有道是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一时三刻车马遥遥,人群散尽,二人一时无言,杨晏初见任歌行挺感慨的样子,拍了拍他肩膀:“在想什么?”
  任歌行感慨万分地说:“中午吃啥啊,我饿了。”
  杨晏初:“……随便吃点吧,接下来咱们去哪里?”
  任歌行想了想,说:“先去兖州看看老肖和秋月吧。”
  “好,”杨晏初点了点头,“都听你的。”
  任歌行笑起来,吹了声口哨,翻身上马。年轻的剑侠轻装快马,青衫轻薄的衣袂被摇漾的暖风吹出了春水一样的波纹,他吹着口哨,像是想起了什么好事,眉眼弯弯地笑着,对杨晏初伸出手:“宝,上来。”
  他们一同想起了一个柳丝低垂的迟迟春日,杨晏初借口车里太挤,要和任歌行骑马,他们俩骑在一匹马上,杏花吹落满头。
  那时任歌行似懂非懂,那时杨晏初欲说还休。
  杨晏初会心一笑,握住任歌行的手借力一跳,坐在了他的身前。任歌行搂住他的腰,把头搭在他的肩膀上,一勒缰绳:“走喽!”
  就这样启程吧,去兖州,去塞北,去日月边际,去山海尽头,去——
  任歌行说:“我想吃小馄饨,纯肉的,汤里有紫菜和虾仁的那种。”
  杨晏初被他勾得也馋了:“那就去吃,我也想吃,里面再放点面条和羊肉吧。”
  任歌行乐了:“加那么多,你直接再要一份儿羊肉烩面多好。”
  “不要,”杨晏初往后一靠,窝进他怀里,“我要和你吃一碗。”
  任歌行笑,偏过头亲他的颈项:“行。”
  日子太长,日月山海都还远呢,先去最近的饭馆子,头对头吃一碗两人份的云吞羊肉面吧。
  任歌行一面向兖州走,一面给邵家去了信。不多时,肖聿白给他回了信。任歌行捏着那几篇纸一目十行地看,杨晏初从后面探头:“写的什么啊?”
  任歌行把信递给他,说:“老肖说都好。兖州没太乱,俩人都在家待着呢,咱们去就行了。”
  “唔,”杨晏初拿着信往床上一倒,靠在枕上看信,任歌行坐在桌子前,看了他一眼,说:“暗不暗?我叫茶房再给你拿根蜡烛。”
  杨晏初摆摆手:“看都看完了……你还回信啊,等信寄出去咱们差不多都快到了。”
  杨晏初说着,坐起来搂任歌行的脖子:“有话见了面再说呗。”
  任歌行被杨晏初勒得向后微微仰着头,笑说:“怎么也得回一个,等等——哎宝贝,别闹。”
  杨晏初趴在他身上往他耳朵里呵气:“你什么时候写完。”
  “半个时辰吧——哎!”
  “半个时辰!”杨晏初蛇一样在任歌行后背上扭来扭去,“哪有你这样的,去了客栈,在屋里居然只给别人写信,奇怪的男人,”他火急火燎地拍床,“侍寝,快点的!”
  “不是,小崽子,”任歌行也没心思写信了,一把把杨晏初按在床上,勾着嘴角问,“咱们俩谁侍寝?”
  “我,我我我,”杨晏初躺在他身下,勾住任歌行的脖子,按着他的脑袋亲他,在他耳边低声道,“抱我,想你了。”
  后来任歌行还是又去问茶房要了一根蜡烛,房间太暗,这种时候,他不喜欢看不清杨晏初的脸。
  总之后来他们又通了两回信,杨晏初懒得看了。车马悠悠,走了十来天,总算行到兖州。邵老爷因为之前与肖聿白闹得太僵,就算肖聿白愿意入赘,住在一个屋檐下也尴尬,但是又实在不愿意闺女出去住,怕她吃苦受委屈,自己掏了一半家底给小两口买了个五进的宅子,就在邵府旁边,总算安定。
  邵秋月挽起了头发,眉目飒然依旧。隔着老远,肖聿白和她两个人并肩站着,大风大浪都过去,最平淡的夫妻样,生活自己从尘世里一寸一寸地长出来。
  几个人摆了筵席,从下午吃到晚上,痛饮调笑,大醉一场。席间有丫鬟或管家悄悄地上来,耳语几句,得了吩咐又悄悄退下。杨晏初挺好奇:“什么事啊,这么神秘?”
  肖聿白笑了笑:“也不算神秘,战时匆忙,婚事一桩……我和秋月还没来得及办,如今安定下来了,才要大办起来。”他看了任歌行一眼,问道,“大盟主,你觉得奠雁礼的大雁是用生的还是用金的好?”
  “你再这么叫我,我打得你入不了洞房,”任歌行想了想,说,“金的吧。”
  “阔!”肖聿白一敲筷子。
  “那必须。”任歌行笑,跟肖聿白一碰杯。
  不多时又有人来问喜饼是要鸳鸯式样还是囍字式样的,肖聿白说:“都要——行了,先放一放,这吃饭呢,今晚不必来问了。”
  “别呀,”杨晏初说,“该办办你们的,我乐意听着呢。”
  这话一出任歌行肖聿白邵秋月一起扭头看他。杨晏初有点尴尬,掩饰着喝了口酒,说:“我就看个热闹,挺,挺有意思的。”
  邵秋月愣了愣,然后点头笑道:“嫂子你不介意就好了。这还是细小的筹备,大桩的之前都在弄了。做喜服的时候我们还吃不准是金线绣的好还是云纹织锦暗花的好,后来还是任大哥帮忙拿的主意,他说都是好看的,但是金线袖口领子容易磨着皮肤,穿起来怕不舒服,才选了云纹织锦暗花的料子,只用金线勾了一层底。嫂子……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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