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嗣晨才如梦初醒,他站起来,缓缓朝太阳伸出手,仿佛想让阳光在此多停留一会儿。
“总算,没有辜负这好风光。”
浅笑说罢,他毫不犹豫地闭上眼,从崖边跳了下去。
——
天府之阁,一年后。
“见过师尊,见过陈仙君。”朝气蓬勃的子弟们行礼问好,见顾谋手上提着纸钱篮子,便道:“陈仙君是去为明庭长老上香吗?这么多怎么烧的完呀?”
顾谋淡然一笑:“虽是你明庭长老的忌日,既然动身了,也顺带给嗣润烧些。”
说罢,他向身边的人使唤道:“走吧,我不会御剑,可不想走过去。”
“何时叫你走过路?”玉书白一身道袍,浅笑晏晏,语气故意带了些责怪:“如今你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当年说得好听,天府之阁尊主之位由我接任,现在事事指着我亲力亲为,原来是拿我当苦力使了。”
“当年你答应的那叫一个痛快,既图这地位身份,该吃的苦如何能少?”顾谋目露狡黠。
“是呀,现在不但管着一帮小的,还有你这个甩手掌柜,整日栽花逗鸟,好不惬意呀。”
在那遥远的天边……(不正经一下)
——上天庭。
从前一心向道,只愿天下无忧,如今真的坐上了这个位置,师明华可谓是整日焦头烂额,半条命差点交代在这儿。
身为天庭最靠谱榜单第一位的仙君,凡有任何难断之案、难缠之事,通通化为师明华桌上的一叠文书,作为天庭史上最扛事的判官,一个官干了三个官的活儿。
不知在桌边坐了多久,师明华放下毛笔揉了揉眉心,桌上胡乱放着的拂尘忽然一亮,这亮光是从柄端莲心发出的,从前这里什么都没有,如今却多了一块“黑玉”般的花蕊,细看却是一团包裹在琥珀里的黑色细丝。
“嗷呜……”一只浑身赤黑、油光水滑的小狼从花蕊中爬出来,抻了个懒腰,似乎是刚睡醒,等得无聊了,便踩着一地书简爬到师明华的腿上,咬他腰上的挂穗玩儿。
“别闹,一会儿带你去玩。”师明华习以为常地摸摸小狼的头,小狼听不懂人话,以为他在夸赞自己,随即咬得更起劲了。
“唉,行吧,我也歇一会儿。”师明华无奈地看着它,随即抱在怀里往殿外走去,路过的仙友见了,都娴熟地逗小狼的下巴玩。
小狼脾气不好,除判官外,极少乖乖让他人触碰,但这时若有一块肉干递到鼻边,脑袋上的手是谁的、有几只,便也顾不得了。
上天庭的仙友们只知这是判官养的宠物,似乎没养多久,不过一年,对这小狼可谓极尽纵容,也有八卦之人道:这小狼大家也探过,不过是只普通的野狼,没有灵气也没有妖气,为何看起来对仙君如此重要?
也有跑腿的小仙说,曾在判官任职的第一天,被派去判官殿送交接文书,无意间瞧见前任判官抱着一团毛茸茸的不明物,放到元华仙君的手里。
“这是小狼,还在吃奶,是用他尾巴上的一撮毛化成的,除了活得长些,和山野间的没两样。”前任判官道。
师明华小心翼翼地接过小狼,目不转睛看着它,一眼都舍不得挪开:“哪儿来的?”
“当然,你别误会……这不是我硬拔来的毛,我下地府去寻了他,问他愿不愿意留下一撮毛,做个“影子”,陪陪天上那个长生不死的孤寡老人。”判官道:“他答应了。”
小仙煞有介事地说,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判官哭,看上去那般温和沉静的判官,竟抱着怀里熟睡的小狼,几乎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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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到这里就完结啦!接下来除了修改下简介,还有些话想对读者们说:
这是我第一次写网文,从前都是写在草稿纸上的小打小闹,精确度肯定没有其他写手们高,所以每发一章都会检查,尽量不留bug,可作为一个六百度近视的半瞎子,若是大家还是发现了什么错别字,语病,还望多多包涵啦~
后期节奏较快,有些地方没细写,但大致都能让大家明白发生了什么
1 当年张嗣晨背叛的事情,顾谋瞒下来了,并且为他在天府山立了碑,也算是为他保留最后一丝善。
2 祟疫解决后,一切真相大白,由于司天阁已经不复存在了,而顾谋灵核尽毁,无法再修炼(是的,没有转圜余地)天府之阁的尊主之位由玉书白继承,而顾谋累了半辈子,开始幸福的“养老”生活(又名:不仅晚上只需要躺着,白天也不用干活的夫夫幸福生活)
3 杨初宝没死,回家种田继承家业了
4 本文讲究恶有恶报,哪怕是主角也无法避免,玉书白做的损事(给李侨官下药)终究也会报应在他自己身上,而玉伯温这个人,我之所以没写他在路边暴毙身亡,是因为我认为,对于一个一辈子都在用生命维护名誉、地位、家族的老人,从此沦为过街老鼠,再也无法堂堂正正地出现在人前,永远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也算一种报应(如果觉得不解气的,还有另一种结局,他没修炼金身,加上这几年艰苦奔波,整个修界的舆论追杀使其气血攻心,顶多再活俩年就嗝屁了)
如大家所见,本文主角并非传统坚韧不拔的完美主角,例如玉书白,他实际上是一个有短板、有死角的人,心中有着一个普通人都有的恶念,反观顾谋,则单纯得多。
每个人都有弱点,心中最柔软的位置便是弱点,可最坚固的也是那个位置,愿所有看完本书、陪我到最后的朋友们,平安喜乐,健康顺心,谢谢你们。
最后伸出爪爪:别忘了给本书评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