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装大仙[古代架空]——BY:小蛮无细腰

作者:小蛮无细腰  录入:10-16

上次救了蒋夫子一命,他才收二十两银子呢,赵霁觉得他可能供不起两个有信仰的女人。
说起有意义的事情,他最先想到的还是琴棋书画一类的兴趣爱好。
可是肖娘子看起来也不像对艺术感兴趣的人,在赵霁原本的记忆中,肖娘子也能下两手棋,也会画一些绣花的花样,但是她对这些东西都并不热衷,也没有受到过别人的称赞,想来是没有多少天分的。
既没有天分,也不十分热爱,就没有强求的必要了。
其实按照赵霁的想法,让肖娘子找寻第二春,才是最佳解决方案。
可惜肖娘子肯定不会愿意,这其中除了儒教贞节观念的影响,还有另外一层实际的想法。如果赵霁真的是个十六岁少年,他可能不会明白。但是结合现代社会大龄单身女青年们不愿意结婚的理由,其实赵霁又有点理解肖娘子潜意识里的想法。
她此生从未有过爱情,婚姻对他而言不过是职业。赵老爹死后,她就进入了提前退休状态。如果家境困难,为了活下去,肖娘子或许会选择再婚。为了人口问题,朝廷方面也鼓励再婚。
可是现在她家境富足,根本不需要委屈自己,那为什么还要再婚呢。
为了爱情而不是为了生活结婚的人,即使在物质充裕的现代社会也很少见,何况是在女子没有经济自主权利的古代。
当然也会有生理方面的需求,在现代社会有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解决,但是这个时代的女人,除了步入婚姻,似乎只能选择忍受了。
肖娘子已经三十多岁了,不是青春少艾,相比于忍受寂寞,她更迷恋赵家主母的权威。多年媳妇熬成婆,她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为什么要重新开始。
有些话并不需要明说,赵霁早就看出了肖娘子的选择。
如果在今后的岁月里,她有幸遇到恋慕的人,心里的想法或许会改变。但是这很难,随着人年纪的增加,心里会慢慢长出一层看不见的茧,茧越来越厚变成壳,直至彻底关闭心扉。
一连否决了好几个方案,赵霁都有点心灰意懒了。
蒋旭选好一匹浅紫色的布,怯生生的对肖娘子说,“肖奶奶,我选好了,你可以把我的裙子做大一点,这样我就可以多穿两年了。”
肖娘子笑着说,“旭儿真乖,小小年纪就知道节俭持家。可不能跟你师父学,使钱大手大脚,心里也没个计算,刚刚肯定还嫌我小家子气呢。”
赵霁讪讪的笑着赔罪,他刚才的表情太明显,被肖娘子看出来了。
肖娘子摇摇头,“主持中馈是女人学的,我们家保儿是男子汉了,觉得计算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不值当,不屑于此等小道。为娘我也不难为你了,还是教教旭儿,等将来你老了,就让徒弟伺候吧。”
听到她这话,突然给了赵霁灵感。肖娘子说道计算,他就想到数学。
他可以教肖娘子和蒋旭数学和统计方式,让她们用来记账。说到记账,他又想到手帐日记。
赵霁记得,以前有个同科室的女同事,就非常喜欢做手账记录自己的生活轨迹,还做成立体式的,非常漂亮。
赵霁之前还在发愁,以他的水平没办法教蒋旭文化课,想要找蒋夫子代劳。可是仔细一想,他招幼童当学徒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再让蒋夫子去教导的话,不是跟招收幼童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吗。
今天他突然联想到,可以通过让蒋旭写日记的方法,来完成她的文化教育。
让蒋旭自己看书的同时,每天记录下自己的生活轨迹,通过不断的写作训练,来完成文化教育。与此同时再教授她医学知识,让她随时做好笔记,然后每个月让她写学习报告,说起来这就是一个自学的过程。
同样的方法,也可以用在肖娘子身上,让她每天记录自己的生活。
为了让这种记录不要太枯燥,可以让好几个人同时写日记,再互相交换观看,就像是发微博或者朋友圈一样。
其实这种方法早在手机出现之前就有了,叫做交笔友。其中除了跟陌生人互相通信之外,也有原本就认识的人,互相传看彼此的日记,赵霁的伯父,就有一本年轻时写的交换日记,有天不小心被堂姐赵青翻出来了,然后他们两姐弟就偷偷的看了,这才发现大伯年轻的时候竟然还是文艺青年。
后来赵霁知道,大伯可以也不是文艺青年,只是想在别人面前展现更好的自己,就像后来人们喜欢在朋友圈中展现更好的自己一样。
无论如何,赵霁觉得自己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为了以身作则,他决定自己也要写日记,为了扩大影响力,夏家的夏鹏夏霄,还有夏莲儿也可以加入进来,至于周娘子,夏老太,还有夏表叔,赵霁就无法强求了。
现在的赵霁还不知道,他这个一时兴起的举动,会在建安城中卷起一股交换日记的风潮,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被其他地方追逐潮流的人模仿,最后演变成席卷整个大晋的潮流。多年以后,甚至衍生出许多以日记体裁出名的大文豪,但那都是百十年后的事情了,目前还在起始阶段。
赵霁让蒋旭写日记,算是布置作业,她不敢有丝毫意见。
实际上日记,游记,笔记,都是很早以前就有的,可是互相传阅的做法,对肖娘子来说还是有些新奇,这让她有些跃跃欲试,又有点不好意思。“保儿,娘好多年不读书写字了,写出来恐怕惹人笑话。”
赵霁笑着说,“笑话什么,都是在亲戚们之间传看,跟我们平时聊天差不多。这不是要给旭儿和夏家几个小孩儿做表率吗,娘,你就帮帮忙吧。”对待肖娘子,不可能跟对待蒋旭一个态度,这次赵霁的说法当然不是布置作业,而是求她帮忙。
既然是赵霁相求,而且这种交换日记的形式,的确引起了肖娘子的兴趣,她很快就答应了赵霁的请求。
至于教授数学的事情,还是等明天再说吧,赵霁觉得他还需要写点教案,写出阿拉伯数字和汉字的对照,这相对比较简单,但要把加减乘除的运算法则分别用数字和文字写出来,这就相对麻烦了,今天还要去国师府里做客,应该来不及整理了。
所以,今天暂时先让蒋旭和肖娘子把日记写出来就好了。
肖娘子答应今天开始写日记后,赵霁又去给夏老太量了一下血压,的确有点偏高,但是还不到用药的地步。
人老了就容易百病缠身,对此赵霁也没有特别好的办法,只能交代负责做饭的仆妇张妈和李妈,以后家里的菜尽量做的清淡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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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夏老太早上感觉头昏, 就回房间休息去了,赵霁以为她今天不会出门,没想到吃过午饭之后她说感觉好些了, 依然带着肖娘子去了夏家, 顺便带蒋旭一起去串门。
临行时赵霁对肖娘子说, “娘, 你待会儿记得跟表婶说,让表弟表妹们一起写日记, 到时候可以跟小旭的日记一起传阅。”
“我写的日记也要拿给小孩儿们看吗”肖娘子还是有点难为情。
赵霁眯起眼睛笑着说,“娘是怕没有晚辈们写的好吗,不如劝表婶也一起来写。”
肖娘子点头道“这样最好了。”
赵霁和肖娘子的话让夏老太听到了,她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便出言询问道, “你们在说要写什么。”
赵霁把写日记的事情跟夏老太说了,夏老太很感兴趣, “这很好啊,让我也来写一份。我老太婆不怕羞,只愁年纪大了,没有人愿意跟我说话。”
送走了夏老太她们, 赵霁就开始了自己的教材编写工作。首先是阿拉伯数字和汉字的对照, 然后是加减乘除的九九口诀表,最后帮肖娘子做了一张家庭开支统计表,竖排写着品名,如米, 面, 油,柴, 之类的,横排写着数量,价格,总结。
肖娘子不是说要记账吗,用表格的方式记账,看起来一目了然,时间长了甚至能看出规律,一但发生异常情况,马上就能发现。
不过记账用毛笔和宣纸,赵霁总觉得不太方便,既不能随身携带,又容易损坏。
要是有笔记本和原子笔就好了,可惜医院空间里,根本没有这类私人物品,检查设备里的白纸到是多得很,但是跟医疗器械一样,拿出来超过三分钟就会自动回收。
遗憾并没有持续太久,赵霁马上想到,他可以出钱让人来做。笔记本的话,定做一批厚点的纸张装订起来就可以了。原子笔没办法,但是做出铅笔来,应该很容易吧。
想想也不对,他知道铅笔虽然叫做铅笔,但是主要材料却是石墨。
以前办公室里的打印机墨盒用完了,跟修机器的师傅闲聊时,偶然听他说起,铅笔是石墨做的。当时赵霁也没往心里去,现在想起来,当时那修机器的师傅好像还说过,我们国家开采石墨的时间并不长。
要是为了做支铅笔,结果还要去挖矿的话,那就没必要了。
这样的情况,赵霁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往往就是,他想到一个现代的好东西,但是换算成这个时代的生产能力和现实情况,发觉并不适用。
之前买了新宅子之后,赵霁就想做一个抽水马桶。
为此,他特意在医院空间的厕所里观察了两个小时,仔细画好了图纸,打算找人做个瓷马桶出来。他连管道的问题都想好了,就用铁管,虽然容易腐蚀,但是在没有塑胶材料的时代,金属的可塑性最适合用来做管道。
结果赵霁跑去铁器店和瓷器店打听情况之后,他就灰溜溜的回家了。
瓷器店说马桶的形状太复杂,定做的话需要二十两银子。要做十公分直径,三十米长的管道,铁器店的要价更吓人,人家张口就要五十两银子。
这年头,普通人家里,铁锅,锄头都是传家宝,铁价不便宜是一回事,做铁管所需要的技术又是另一回事。
赵霁已经把大部分积蓄上交给夏老太保管了,肖娘子则负责管理日常开销,而赵霁自己却没什么钱,他抖抖自己的钱包,发觉根本拿不出七十两银子。
如果去找夏老太要钱的话,赵霁又张不开口。不是怕夏老太不给,而是他一旦开口,他在夏老太心中的形象肯定一落千丈,会变成一个有钱之后就堕落的无知少年。
因为抽水马桶的功能,用一个仆人完全可以替代,而且仆人不仅可以帮忙倒马桶,还可以干其他事情,虽然养人需要吃饭,但是仆人是可以转卖的商品,同时也具备一定的保值功能。
最主要的问题在于,相比于瓷器和铁器的昂贵,奴仆的价钱便宜到令人发指。买一个健壮的男仆,只需要十两银子,跟一匹驽马的价格差不多,女仆更便宜,只需要八两银子,跟骡子差不多。
赵霁受过现代的人权教育,心里其实不太赞同买卖奴隶,可是在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连他自己都不能保证自己的人权,见到权贵一样要下跪,解放奴隶的事情,他也无能为力。
他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少用奴仆,对自己家的仆人好一点,给他们吃饱饭,穿暖衣服,不要虐待人。
想起之前的事情,赵霁就有点气馁。
在这个时代,也许只有皇帝才能倾全国之力,想做抽水马桶就做抽水马桶,想做铅笔就挖矿。可是皇帝又是最不需要这些东西的人,因为后宫中有数千名宫人为他一个人服务。
而且当今皇帝还没有亲政,已经稍微接触过权利核心的赵霁知道,现在国家的权利分别掌控在董太后和国师手里,就算是皇帝,都不可能为所欲为。
想到国师,赵霁突然恍然大悟,他自己在这里较什么劲儿,是不是傻了。
想想在这个时代唯一得以应用的现代技术,蒸馏酒精。正是因为国师看中了酒精在避免伤口感染方面的作用,这项技术才得到了被推广的机会,并且为他带来了巨额利益。
他现在应该马上去找国师合作,他有很多现代的想法,国师有实践它们的能力,他们真是天作之合。
天作之合这个词是不是太暧昧了啊。
唉,每次想到男神,总是忍不住会产生一些不合时宜的想法。
赵霁再次告诫自己,待会儿见到国师的时候,一定要老实一点,眼睛最好不要乱飘。
好吧,他这次又没有忍住。
不到下午四点钟,国师的车驾就来到了赵家门前,不是赵霁之前做的那种普通马车,而是他第一次见到国师时,国师乘坐的那辆用黄金装饰的乌木车驾,拉车的四匹纯黑色骏马,走近一看,比他想象中更加的高大。
一阵微风吹过,挂在车顶四角的金铃铛发出悦耳的声响,这连车子真是越看越豪华。
驾车的人赵霁没什么印象,但他穿着红袄黑甲,应该也是国师的亲卫。
赵霁踩着凳子上了马车,正满脸好奇的想要看看这辆马车的内部装饰如何,抬眼却看到含笑看着他的燕云开。
两人的目光刚一交汇,赵霁感觉对面那双澄澈的双眸中有勾人的魔力,不自觉又呆呆的看了两秒,直到燕云开起身牵着他的手,他才回过神来,低垂着眼睛避开了燕云开幽深的目光。
燕云开引着赵霁,让他坐到对面的位置上,便放开了他的手。车里的空间毕竟有限,车子跑起来也有一点轻微的震动,赵霁感觉他的腿总是不小心碰到燕云开的大长腿。
一种异样的感觉油然而生,为了忽略这种感觉,赵霁尽量不去看燕云开,却感觉自己的体温正在慢慢升高。
算了,堵不如疏。
赵霁为了不让那股奇异的感觉在自己的内心泛滥,干脆光明正大的盯着燕云开看,也许看习惯了就好了。
没想到一抬头,却发现燕云开的目光里似乎闪烁着一股兴奋的暗光,就像一只盯住猎物的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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