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燕云开今天没有带着赵霁来这里,让别人借宿一晚, 他不会有任何的意见。可是他连着忙碌了两个多月,好不容易有了闲暇,带着赵霁来山里游玩,再被不相干的人打扰, 他心里就很不乐意了。
但是天不遂人愿的时候多得很, 等那明显是小厮的少年提出建议之后,那个被称为公子的人毫不见外道,“原来这里是燕云开的别院,那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吧。”
燕云开听到这个声音, 已经知道来人的身份, 这是燕云景的小舅舅郑钦。
郑钦毕竟是皇帝正经的舅舅,每次宫宴的时候都会受到邀请, 尤其是在他父亲郑斌被贬为庶人的情况下,进宫谢恩赴宴的事情都要郑钦来出面。
这种情况下,燕云开多少跟对方有了一些接触,他不讨厌郑钦,但也说不上喜欢这个人。因为郑钦实在是不通俗物,丝毫没有人情世故方面的分寸感。
郑钦诗名很盛,从小就被人捧着,喜怒哀乐,青眼,白眼,全写在脸上,可以说活得非常真实,同样也非常的自我。
燕云开觉得千百年后,郑钦的诗名,才名,风流韵事,会一直流传下去,可是他不愿意跟这样的人做朋友。
就在听到郑钦声音的同时,燕云开已经想好了把他打发走的理由,还不等郑钦带着小厮从树林子后面走出来,燕云开就主动出言道,“溪谷是你吗。”
郑钦比燕云开小两岁,但是他是燕云景的舅舅,仔细算起来两人之间还差着辈份,但是燕云开在朝堂中的地位,又远远高于郑钦,所以他们两人见面的时候,都是以平辈论交,互称表字。
郑钦听到燕云开的声音,疾步快走了几米,穿过树林看到提着鱼篓子站在菜园边上的燕云开,高兴道,“景和也在这里啊。”随后又看到站在旁边的赵霁,郑钦的眼睛都亮了,拱手道,“这位就是最近扬名建安城的小神仙吗,果然仙姿佚貌。”
赵霁出于礼貌,也对郑钦拱手以示回礼,因为燕云开叫的是郑钦的表字溪谷,赵霁并不知道郑钦的身份。
他看对面这个人,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穿着一身白长衫,头上插着透明的玉簪,额前挑出两缕头发,一副偏偏公子的扮相,相貌生的也好看,但是他脚步虚浮,过于文弱,身姿远远比不上燕云开好看。
赵霁才刚打量了几眼,燕云开就不动声色的上前一步挡住了赵霁的视线。赵霁当然知道燕云开此举所谓何来,忍不住轻笑出声。
燕云开没有理会赵霁的取笑,继续含笑着地郑钦说,“刚刚我听不小心见你跟童子说话,要到位这里来借宿。实在不好意思,这间别院常年不住人,本来只有两个干净房间,今天赵霁跟我到山上来游玩,刚好把房间都占了。”
燕云开觉得自己赶人的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但是郑钦却像没听到一样,浑不在意道,“无妨,我今天见到小神仙,一见如故,今晚跟他同榻而眠,也是一番缘分。”
如果身上有刀的话,燕云开恨不得吧郑钦活劈了。还是赵霁伸手扯了一下燕云开的腰带,他才没有对郑钦发火。制住燕云开之后,赵霁才对郑钦说,“我不习惯跟别人睡一个房间。”
郑钦被拒绝了,也不恼,只是“哦~”了一声,满脸的遗憾。
燕云开觉得自己还是不够了解郑钦这个人,实在不应该对他太客气。他也不管郑钦心里怎么想了,对着门内大喊道,“王通,王勇。快打着灯笼出来,路上不安全,你们来护送郑公子下山。”
两个仆人不敢怠慢,连忙应了声,只是找手提的灯笼还要一点儿时间,就央着燕云开宽限一下。
燕云开心中虽然不满,但也只能应允了。
到这个时候,郑钦再看不出来燕云开想赶他走的心思,就真是个傻子了。
既然燕云开不给他好脸色,他干脆避开燕云开的视线,直接对赵霁说,“我今天上太启山,本来是想要作几首咏物的诗。有个朋友要出个杂剧本子,说是要我帮忙作诗,我最不耐烦这样的应酬之作,今天好歹作了三首,一直心中不快。”
这时候两个男仆还没出来,赵霁听到燕云开改称对方郑公子,便已经猜到了郑钦的身份。
赵霁虽然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只能点头应承着,总不能和燕云开一起冷着脸赶人走吧。
虽然赵霁私心里觉得,燕云开吃醋的样子有很有趣。但是他同意很清楚,郑钦所谓一见如故,同塌而眠的话,没有丝毫情爱的成分,这跟现代同宿舍男生邀请他一起打游戏是一个性质。
当赵霁开始走神的时候,郑钦接着说,“本来以为今天一无所获,却看到了小神仙这样的妙人儿,我突然文思泉涌,心里已经有了佳句。等我写出来,便拿给小神仙鉴赏。我之前也曾听闻过小神仙的事迹,仙人梦授神机,好不神妙,不知道仙人有没有教过你诗词之道。”
赵霁听到这里,摇头道,“在下驽钝,文墨不通,不擅作诗。”
“唉唉唉~”郑钦摇摇头,一副很可惜的模样。
这时候,看守别院的男仆王勇王通终于提着灯笼出来了,燕云开使了一个眼神,两人不敢怠慢,走到郑钦身边,呈裹挟之势,高举着灯笼,照着林间发暗的道路对郑钦说,“郑公子请。”
郑钦身边的小厮很机灵,连忙对自家公子说,“公子快走吧,等会儿天黑尽了,山路便愈发不好走了。”
郑钦这才对赵霁拱手道,“小神仙告辞了,有时间再登门拜访。”
看着郑钦走远了,赵霁戳戳燕云开的后腰,咧嘴大笑道,“景和兄刚才是吃醋了吗。你难道看不出来,郑钦不喜欢男子。”
燕云开冷哼一声,也不反驳,只是用嫌弃的表情说,“一点儿眼力劲都没有,跟他老子差不多。”
燕云开说道这里,赵霁就不再过问了,他知道郑钦的身份特殊。如今董家这个大敌没有了,郑家是不是愿意继续安分下去,还真不好说。
赵霁跟燕云开在一起这么久,朝中的大小事务,他多少有些了解,但是他并不想插手这方面的事情,就岔开话题道,“不是说要抓鱼吗,快走吧,刚才爬了那么久的山,我肚子都饿了。”
刚才跟郑钦说话又耽误了十分钟,时间临近七点钟,天色发暗,已经到了黄昏的末尾。
燕云开带着赵霁往郑钦来的方向走了一百多米,赵霁就听到瀑布落入水潭的声音,穿过树林的遮掩,看到一个三四米直径的小水潭,水潭上的瀑布落差也不超过三米,小山坡上有几颗树,叶子全都红了,落叶零星飘着水潭上,又顺着流水缓缓向着山下流去。
此时天空已经全黑了,天上挂着弯勾似的月亮,赵霁一路走来,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当他走到水潭边上的时候,还能看到水波中反射出的柔和月光,空中呈现出一种灰蓝的颜色,点缀着漫天的繁星。
即便他能看到天空的颜色,能看到树叶的轮廓,也能看见水潭中的微光,但是他觉得在这样昏暗的环境中钓鱼,完全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我们应该带个灯笼出来的。”
赵霁有些懊恼的想,光顾着让人给郑钦打灯笼,怎么连自己要打灯笼都忘了。
燕云开摇晃着手里的鱼篓子说,“不用灯笼,我用这个鱼篓子就能抓到鱼。夜里打着灯笼的话,反而容易把鱼儿吓走。”燕云开一边说着一边把鱼篓子放进了水里,只留了一根绳子拽在手里。
临近深秋,蝉鸣已经没有了,周遭的蛙鸣和蟋蟀的叫声却还没有断绝,风从脸颊吹过,气候正是最舒适的时候。赵霁是城里长大的小孩儿,除了偶尔的几次外出旅游,很少有过这样亲近自然的机会。
他微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不由得感叹道,“这山里的空气真好啊。”
这一声惊呼打破了山野的平衡,吓得树上安眠的鸟飞走了一片。
燕云开连忙把食指竖在嘴边,示意赵霁不要说话。过后又示意赵霁把耳朵凑到他嘴边,燕云开这才轻声多赵霁说,“小声点,刚刚鱼儿都快要进鱼篓了,却被你的声音吓走了。”
虽然这里有瀑布,声音很大,但是动物们已经习惯了瀑布的存在。赵霁的一声感叹,在瀑布的轰隆声响中不算大,却打破了这里声音的平衡,感知敏锐的动物们自然会受到惊扰。
经过燕云开的提醒,为了今天的晚餐,赵霁那还敢再说话。不仅不敢说话,连肢体动作都尽量减缓了,跟燕云开玩起了木头人的游戏。
过了好几分钟,赵霁看到燕云开嘴角的笑容,才发现自己这副肢体僵硬的样子有多可笑,刚有些羞恼,可又不敢发出声响,学着燕云开刚才的样子,勾着燕云开的脖子,把他的耳朵凑到自己嘴边,再轻声说,“你是不是在骗我啊。”
燕云开满含笑意的回答道,“我可没有骗你,完全是因为你自己太紧张了。”一边说着,燕云开牵住了赵霁的手接着说,“我牵着你,不要紧张。”
赵霁感受到燕云开手掌心传来的温度,仿佛获得了某种安定的力量,心中一下子放松下来,僵硬的肢体也跟着放松下来。
燕云开拉这赵霁的手,只在水潭边上站七八分钟,他突然一拉手中的绳子,把鱼篓子拉起来,就看到里面有两条黑背的大鱼。
赵霁凑近了鱼篓子的开口一看,才发现这个鱼篓子是特制的,颈项处有几根多余的竹条,鱼儿只要钻进去了,就出不来。只要在篓子里放上鱼饵,抓鱼的确很轻松。
燕云开知道赵霁发现了机关,得意道,“不错吧。这个鱼篓子是我前几年在山上无聊的时候,自己做的。”多少成功的政绩都不值得夸耀,只要这个鱼篓子能逗赵霁开心,它就是一件珍宝。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燕云开抓到了两条鱼, 菜园子里有新鲜的葱姜辣椒,厨房里各种佐料齐全,今天燕云开再次下厨, 比上次在船上做的水煮鱼片更好吃, 口感鲜活爽辣。
赵霁笑着夹到了最后一片鱼肉, 满足的吃完之后, 由衷的赞叹道,“真是太好吃了, 有了这份手艺,走到哪里都能养活自己。”
赵霁说这句话,是因为想起了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穷困潦倒的窘境。虽然他也会做饭,但那都是家常水准。想卖钱的话, 除非卖给还在茹毛饮血的远古野蛮人。
可是燕云开不同,他的手艺实在太好了, 这种程度的手艺完全可以卖钱了。
此时,燕云开早已经放下了碗筷,听到赵霁的夸赞,燕云开的目光望向远方, 脑子里不自主的想起了许久之前的往事。
好久都没有回忆起这些往事了, 燕云开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可是他没有。
燕云开把目光投向赵霁洁白无瑕的脸,长睫毛下大眼睛投来好奇的目光,他的样子如此惹人爱怜, 燕云开突然就产生了倾诉的欲/望。
他微笑着对赵霁说, “保儿,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做菜吗。”
赵霁的好奇心都快爆棚了, 燕云开既然愿意解答他的疑问,赵霁当然不会拒绝,连忙点头示意燕云开快说。
昏黄的油灯下,伴随着蛙叫和虫鸣,燕云开缓缓讲述着自己的往事。
二十年前,燕云开还没有名字,被关在日渐破败的福王府上,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没有人愿意跟他说话,他住在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里,每天只有一碗糙米饭,所以每天都觉得肚子很饿。
肚子饿的时候,就像胃里有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仿佛整个人都要被吞噬了。
幸好燕云开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在没人跟他说话的情况下,他通过偷听别人的谈话,两岁学会了说话。
在没人教他写字的情况下,通过偷看,他五岁就学会了很多字。
通过偷听偷看,燕云开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叫作福王府,福王府的主人叫王妃,而他是被王妃厌弃的人,最好不要出现在王妃面前,也不要出现在人多的地方。
所以燕云开对着墙练习说话,用树枝偷偷在地上写字。
他记得四岁的时候,有一次被洗干净穿上新衣服,去见过福王妃,因为知道自己被厌弃,所以燕云开一直都不敢说话。
对于他的哑口无言,王妃觉得非常满意。
福王妃打什么主意,小时候的燕云开并不知道,现在却不会再有疑惑。
福王妃不甘心被一个歌姬爬到头上,在福王战死后隐瞒了燕云开母亲的存在,又在她生产后除掉了她。并且打算把他养成傻子,等到时机成熟,再向先帝禀告,找到了福王遗留的血脉。
她以太妃的身份,控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福王府的一切依旧在她的掌控中。为了达成这个目地,福王府可以先沉寂十年的时间。
但是燕云开是一个最大的变数,他实在太聪明了。而且,随着年纪渐长,他发现自己的力气很大,成年丫鬟提不动的水桶,他五岁就能轻松抱起来。同样在五岁的时候,他学会了爬树和游水,因为上树可以抓鸟,下水可以抓池塘里的金鱼。
但是不管树上的鸟儿还是水里的金鱼,都填不饱他越来越大的胃口,随着力气的增大,他的胃口也变得越来越大。
终于,饿急了的燕云开翻过了王府里比树还高的围墙,穿过内院和外院的阻隔找到了王府的厨房。
燕云开偷抓金鱼的时候,都会注意不被人发现,到了厨房当然不敢大摇大摆去吃东西,可就算拿一点剩饭剩菜吃,也是前所未有的满足。
于是,翻过了好几堵三丈高墙,又累又饿的燕云开,在吃饱饭之后,就开始犯困。然后他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睡着了。
平常他在后花园或着墙角睡着,被看到了,也不会有人大惊小怪,所以在这方面燕云开的警觉性不是很高。
所以当做着吃肉美梦的燕云开被人提起耳朵的时候,便狠狠的拍开了抓着他耳朵的那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