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官方回应:北落十七门属于非法组织,我国将依法取缔。只是取缔过程比较漫长,前方勇士们仍在努力中,请静候佳音。至于受害人,与非法组织交易,便属于非法交易。非法交易不属于国家法律保护范畴内。
不仅如此,雇主还要罚款三千,以儆效尤。
倒霉到这种地步,雇主基本已经被气得没脾气了。大街上随便拉了两三个啃地瓜抠脚的半吊子杀手,给了几袋丰厚的佣金,要他们继续进行杀兰渐苏的任务。颇有“老子宁愿把钱给大街上的杀手也不再给你们北落十七门”这种怄气的意思。
了解到这一层,兰渐苏忽然从很想知道雇主是谁,到无比想知道雇主到底是谁。起初的想知道只是想知道谁要杀他,现在的想知道是想知哪位雇主倒霉得这么清奇。
静闲雪道:“我们收到的任务,都是门主下发下来的。除了门主,没人知道雇主的身份,而我们也不能过问。但若主子您想知道,奴婢定尽力而为。”
兰渐苏问:“你莫不是,还想挟持你们门主?”
静闲雪点下头,重重“嗯”了一声。
兰渐苏深吸一口气,劝住静闲雪按捺不住的心:“此事不着急。挟持你门主的事儿,先别干,怪白眼狼的。”
静闲雪睁大眼睛问:“那,我们不查雇主是谁了?”
兰渐苏不是不查雇主是谁,只是考虑到,真正要杀他的人,未必就是这个雇主本人。雇主往上,可能还有一个雇主。雇主的雇主再往上,兴许还会有无数个数不清的雇主。花费太多精力在挖掘第一个雇主身上,不值当。
“咱们这事,慢慢来便好。”兰渐苏手伸到栏外,接了几滴雨水,他将那几滴雨水握在手中,“反正你已知,这位雇主一厢情愿地把北落十七门拉进了黑名单,请了一堆半吊子杀手。这证明什么,你懂么?”
静闲雪安静琢磨了一会儿。安静地啃手指头琢磨了一会儿:“这证明,北落十七门的声誉即将江河日下,利润下跌。而我们会被从杀手,被称为黑杀手。奴婢以后,可能再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兰渐苏发现,静闲雪在计算佣金时很粗心,想赚钱时却一点也不粗心。
兰渐苏道:“乖,别想那么多。这只是证明,你不用杀自己的同事,心里会好受一些,生活也会过得比较轻松。”
静闲雪想了想:“倒不是。有几个同僚,奴婢宁愿杀的是他们。”
“……”兰渐苏无力地揉了揉眉头,“总之,往后我们只需留意,哪个雇主总是给你们北落十七门下绊子,哪个路人总是去举报你们非法营业,杀人犯法,那就多留意留意,这个人可能正是雇主。”
静闲雪点点头:“奴婢知晓了。”
兰渐苏说:“看你刚才杀的人当也不少,应当累了,去休息吧。我也是时候该回去。”
“奴婢送您回去。”
“不必,你还有其他事得做。”
“主子还有何事要吩咐奴婢?”
兰渐苏指了指床榻上睡的人:“等会儿雨停了,你再把丞相送回去。”
老
38 第三十八回 降智神草香荠子
沈评绿翌日顽强地从床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去上了朝。皇上询问他昨日旷工之故,沈评绿深知他该发挥自身口才的长处,跟皇上编一个过得去的理由。他总不能明白说:我昨日和你前儿子睡了一觉。不错,正是睡了一整日,中途半会儿没停歇。
让人发现他是被睡了一整日的那一个,多年来在官场里立下的威严,等于不要了。
于是沈评绿借口昨晨突然着邪,怪症发作,病入膏肓,差点一命呜呼。所幸夜里一位高僧路过,给他诵了段起死回生经,让他摆脱邪魔,康复如常。
他让高僧留府居住几日,或留下贵寺名号便于他日登门拜访。然而高僧实在是高,品性亮洁,行踪难定。不收任何惠赠,也不透露身份,携一缕风来,携一缕风去。
百官听罢均想:我与丞相无冤无仇,丞相何以把我当作傻子?
皇上却倍感欣慰,直赞叹道:高,高僧品性委实是高。我朝还有这么人品高尚的好僧人,证明我朝佛学知识普及到位。人们都崇尚高人,都向往与世无争闲云野鹤的生活,那么就没几个人和他争帝位。他的龙椅,坐得更踏实舒服了。丞相大病初愈,脸还苍白,走路还晃着,第二日竟坚持来上朝,心系国家天下,是大沣之福气。
百官听罢抹泪晃脑,心想这国完蛋。激发不少奸臣另谋出路的心。
沈评绿以胡诌出来的“高僧典故”,成功转移皇上的注意力,使皇上不再执着于他旷工的缘故,体恤他一颗心念天下的心。不但不责备,反而嘉奖。话虽如此,户部照常将这笔账记下,俸禄实实在在给他扣了一日。
户部财政员有时细密到令官蛋疼。
后来的几日,兰渐苏没有再与沈评绿见面,沈评绿也没来找他。只听说他又在朝堂上弹劾了一位官员,令那官员不得不卸官还乡。如常过得呼风唤雨,手腕劲辣。那夜在榻上哭得欲仙欲死的仿佛不是这位高高在上的丞相。
洋人莫何墩在宫外有一座研究所,皇上特赐给他的。研究所与兰渐苏居住的府邸,只有半山远。半山远看起来不是很远,但走起来仍是远到不行。
只不过,莫何墩每日出来晒太阳,都会和兰渐苏隔着半山打招呼,兰渐苏也每日一抬头就能见到莫何墩。这种特殊的邻里关系,让兰渐苏觉得有必要去看看这位异国友人,关心一下他日常起居问题。几次下来,他便与莫何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莫何墩的研究所建造得和其他建筑不同,长得就是很研究所的模样。朴实之中透着一丝艺术气息,呆板之中透着一丝高深色彩。一条高高弯弯直往上攀爬的曼妙弧形,中间还有一点旋转的技巧。听闻外观造型是莫何墩自己设计的,灵感取决于皇上那日跳舞的某位妃子。所以研究所的外型,便似那位妃子的身形。当建筑师知道实用建筑还能这么设计时,只觉得这建筑比神武大帝像还奇特。
兰渐苏上一个见到造型如此妩媚的建筑,还要属广州小蛮腰,不得不说莫何墩在大沣建筑上开启了时尚先河。
莫何墩是个全能型人才,于他本身来讲,他最精通的是医术。于旁人来讲,他什么都精通。
这座研究所有十二层楼高,每一层都在研究不同的东西。因而莫何墩每次站在研究所门口,都要先花半个时辰时间思考先去哪层楼。兴趣广泛是好事,有时也会让人陷入纠结。这纠结便似清华和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同时摆在面前,而学生却不知道该选哪个。
当然凡人永远不用担心有这种痛苦。
研究所外面摆放一只奇形怪状的“多骨兽”,骨架的材料是竹木,每个结构均灵活可动,想来莫何墩后期会想办法让这只“多骨兽”动起来。可惜当下多骨兽还是个没尾巴的半成品,要等这位兴趣广泛的洋人科学家想起他,不知得等到猴年马月。
兰渐苏好奇地问洋人这是什么东西,洋人说他制作的是一种名为“狼鹰”的生物。
这世上有一种生物,长得像狼,却有鹰的翅膀。能在天上翱翔,落地后也能像狼一样奔跑、狩猎。莫何墩年幼随父出海,经过一座仙岛时曾目睹过这种生物。
兰渐苏对莫何墩这话半信半疑,虽然他可以肯定,他现在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个有鬼的玄学世界,但他相信还没发展为一个玄幻世界。莫何墩博览古今,应当是被《山海经》荼毒太深,产生了幻觉。
午饭过后,兰渐苏再来找莫何墩。
莫何墩穿着白布衫,头戴白布帽,将自己包得像团糯米糕,坐在二楼窗口研究医书。
兰渐苏走进门,揖礼打了声招呼:“莫先生好。”
莫何墩一只手拿着单面眼镜,放在碧蓝的左眼前,紧紧盯住医书上的字。他听见兰渐苏的声音,眼抬起来:“二公子,你来得正好。我在研究新药,但这段话我实在看不明白。”
兰渐苏走到他身旁,莫何墩指著书上一竖字:湃足三日不可食之疗疮。
“他这话的意思,分明是‘冰镇了三天,不能吃来治疗疮口’,但我做了实验发现,明明是必须得冰镇到三天,才能吃来治疗疮口。我认为这书有问题,可医官们看了之后,又都说我的实践没问题,书写的也没问题。我想去问问乔治森,乔治森来大沣的日子比我多,他中原话应该比我好。可最近乔治森却不理我,我不懂他为了什么。”
兰渐苏拿起书看了看,他把书往前翻了一页,说:“确实是没问题。这句话前一页还有个‘非’字,这话应当是‘非湃足三日不可,食之疗疮’。也就是说必须得冰镇到第三天,才能吃来治疗伤疮的意思。”
莫何墩若有所思,片刻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意思。你们的文字,太难读懂了……不过他要是分开写,我就不会研究不出来了。”
“这些人的坏毛病。”兰渐苏说。他确实曾多次与抄送朝堂笔记给他的文奴提过要断行、标注符号这点,奈何他们从没意识到标点符号的重要性,导致兰渐苏每次看朝堂笔记,都要思考文武百官每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自此兰渐苏彻底领悟到,标点符号无论活在哪个年代,皆重要到不可缺失。
比方一个作者写“今天天气很好太阳大得刺眼,我和他吵完架从家里跑出来,他到现在一个电话都没打给我” 人家会觉得小学生文笔,弃文不看。
而如果一个作者写: “今天,天气很好,太阳大得刺眼。我和他吵完架,从家里跑出来。
“他到现在一个电话都没发给我。”
人家就会觉得,这一段行段出了情绪,还可以看一下。
但用这点来举例,兰渐苏想想又觉过于主观,不够具有说服性。因为人们的审美往往很怪异,文笔好的看久后,又会觉得小学生文笔也格外吸引人。标点符号停顿多的看久了之后,又会发现直言快语更深入人心。众人的审美其实是处在不停多维度跳跃的状态中,所以人们普遍很少有持之以恒的审美。
莫何墩弄清楚这段话的意思,脸上笑开了花。浑身流淌着求知若渴,追求精准无误的学术精神。
兰渐苏将这本医书翻了两翻,发现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笔记。他好奇地问莫何墩:“莫先生,你最近在研究什么草药?”
莫何墩畅快地喝下两碗大水,坐在桌子上说:“是这样,我发现原来香荠子不一定要从西方运来。用大沣两种与它近亲的植物,也能杂交出来。我最近就在用这两种草药,尝试杂交出香荠子。”他放下手里的公鸡瓷碗,朝通往阁楼的小梯子走去,“二公子,你跟我来。”
兰渐苏随莫何墩爬上阁楼,掀开阁楼板,一道强光射进兰渐苏的眼。兰渐苏拿手挡在眼前,摸着梯子和楼板爬上去,双目适应过这强光后,方渐渐看清楚眼前的景象。
阁楼敲了一扇小窗,八面镜子包围起来,将小窗的太阳光互相折射,一同照在陶土盆中的一株青绿色小草上。那小草一根细茎,茎上的绿叶相互拢在一起,就像一个摇摇摆摆的小手掌。
“二公子,那就是香荠子。在我们那里的香荠子,长得跟它一模一样,味道也一模一样。”
莫何墩的这个发现,对大沣来说尤其重要。至少对皇上来说尤其重要。皇上自发现被人下了香荠子后,连月来不停查这几年全国上下所有进口的交易货单。想以此找出真凶,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莫何墩今日发现了香荠子能够在大沣国内种植出来,这便不一样了。这点发现,改变了案情的现状——它使这片海变得更大了几倍。
刺眼的香荠子揽下整个阁楼的光,使它看起来有稀世罕见珍品的光辉。兰渐苏问出这话时小心翼翼:“我能凑近去看看吗?”
莫何墩把一面镜子挪开:“二公子请便。”
兰渐苏走到高高架起来的陶土盆旁。他仔细观察香荠子良久,观察出,香荠子是不可貌相的小草,长得淳朴低调,是放在路边绝对会一脚踩过去不犹豫的长相。
它长得这么低调,气味应该很不低调,不然除了神农,没有人这么无聊,研究出食用它久之会使人变成智障。
兰渐苏低下头,凑过鼻子,在香荠子身上嗅了两嗅。
一股劲刺的气味,直冲他的脑门,使他陡然间打了两个寒颤,身体随之震了两下,这一震,恍似魂灵都在晃摇。跟着大脑冷静下来后,兰渐苏一颗心逐渐忧惊地大跳。
他还记得,不久前他捡起太后香包,第一次发现,还有上了年纪的女人,会喜欢闻这种刺鼻的气味。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三更,嗯,夸夸我自己
39 第三十九回 你懂二爷的痛吗
兰渐苏想了很多个太后暗害皇上的理由,想来想去,他都认为没有理由。尽管皇上不是太后所出,太后如今也被皇上尊如生母。想在宫里威仪万丈便威仪万丈,想出宫去修佛便出宫去修佛,开销一切皇室承担。皇上从继位到现在,没半点苛待她,也没半点苛待她的亲儿子翊王。
她没理由害皇上,尤其没理由给自己添麻烦留后患。须知此事若被揭发,她从今往后财政自由的权利就告吹了。除非她是想让翊王当皇帝,或者自己上来当皇帝。但翊王性子孤冷,从不与官员来往,不谙为政之道。他即便真当上皇帝,也不会有人帮衬扶持。所以,比起前者,原因倾向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可从太后的年龄来看,想要当武则天,起步也是晚了。
皇室的家宴,举办一次磨难诸多。要顾及皇族成员有没有人生病,要顾及嫔妃有没有来葵水,还要顾及今天流音阁有没有新晋的伶人勾住皇上的魂。一场家宴,几次定档,退档,推前,推后,最终折在中秋前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