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诛问了一句:“软啾,你在干嘛?”
“你还问我?”阮久格外生气,“这就是你带回来的小狼,它竟然想对米饭做这种事情,幸好我来得及时,要不米饭就被它给……”
阮久说不下去了,愤愤道:“这就是你两年前带回来的小狼,简直跟你一模一样!小流氓!”
两年,这只小狼也该长大了。赫连诛这才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赫连诛弱弱地辩解道:“又不是我教它这样的,它长大了自然就……有那个时期。再说了,它和米饭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他看了一眼阮久,然后才道:“两小无猜,一见钟情,日久生情。”
“你在显摆自己懂的成语很多是吗?”
阮久没有收到暗示,赫连诛默默收回暗暗送去的眼波:“……我没有。”
“过来帮我把它牵着,我把米饭抱走。”
“好。”赫连诛过去牵住绳子,还试图为馒头争取一下,“软啾,其实我觉得它们还挺配的……”
“不行。”阮久很是坚决,“我的米饭是个难得的小美人,我要给它找最英俊的小白狼。它娘亲开饭,就是因为我没有把好关,不明不白地怀了小狗,最后还找不到狗。米饭出生那天,我就发过誓了,它决不能像它娘一样。”
阮久弯腰抱起米饭,还没站起来,米饭就从他怀里跳下了地,跑到馒头那边,用鼻子拱了拱它的脸。
赫连诛“不小心”松开绳子,两只小动物又像小时候打闹一样,挨在一起咬耳朵了。
阮久的心都碎了:“崽啊,你怎么这么没出息啊!”
赫连诛把他抱出去:“是米饭自己选的。”
出了偏殿,赫连诛还很贴心地帮忙把门给关上了。
阮久挣开他的禁锢,再一次逃走了,又再一次遇到帕勒老将军。
“王后。”
“老将军。”
两个人再一次打过招呼,就分开了。
阮久走后,老将军问赫连诛:“还没送出去?”
“什么?”
“狼牙项链,我还以为大王一回来就会送的。打完仗,流血受伤了,趁着对面心疼,送东西是最容易送出去的,大王连这个也不知道?”
帕勒老将军恨铁不成钢:“咱们草原上,就没有像大王这样,这么不会求爱的男人。”
赫连诛委屈,他确实不擅长这个。
帕勒要被他气得厥过去了:“这算什么草原人?真是的,大王那么多个老师,就没一个教大王怎么求爱?”
赫连诛不理他,喊了一声“软啾”,就要追过去。
帕勒老将军道:“今天之内把狼牙项链送出去,今天之内!”
*
赫连诛追上阮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默默地跟在他身边。
阮久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问他要做什么,他也不肯说。
一直到了夜里,阮久放下话本,要闭眼睡觉的时候,对他说:“你别盯着我了,我要睡觉了。”
赫连诛两只“前爪”搭在被子上,点点头,模样十分乖巧,但还是那样盯着他。
“算了,你爱看就看吧,反正我要睡了。”
阮久闭上眼睛准备睡觉,过了一会儿,阮久睡着了,呼吸匀长,赫连诛才从衣袖里拿出那条狼牙项链,扶着阮久的脑袋,要给他戴上。
赫连诛小声道:“这条项链就送给你啦,鏖兀人的第一条狼牙项链意义非凡,你不要丢掉哦。”
阮久闭着眼睛,应了一声:“噢。”
赫连诛笑着给他戴上项链,然后才反应过来:“软啾,你没睡着。”
阮久拍拍他的脑袋:“就为了这个,你跟着我一整天?”
赫连诛趴在他身边:“我怕你不要。”
阮久捏了捏狼牙,赫连诛有点紧张:“你带着嘛,不会很重的,也不会划破喉咙的,我已经把狼牙打磨过了。”
阮久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没有把项链给摘下来,把他推开,翻个身,自己继续睡觉。
他将狼牙握在手里,摩挲了两下。
*
次日一早,赫连诛神清气爽地带着阮久经过帕勒老将军身边,在老将军面前,帮阮久整理了一下衣领。
把项链拿到最外面来,给帕勒老将军看一看。
帕勒十分欣慰。虽然大王不怎么开窍,但是一经人点拨,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
随后帕勒老将军要向赫连诛禀报一些事情,阮久懒得听,便离开了。
帕勒老将军道:“大王,东西可算送出去了。”
“是。”
“那大王和王后可算是定下来了吧?”
赫连诛疑惑:“什么?”
“大王送东西的时候,没有说话吗?”
“说了。”赫连诛恍然大悟,自信满满,“我说鏖兀人的第一条狼牙项链意义非凡,让软啾千万不要弄丢。”
“那王后可知道,第一条狼牙项链的意义非凡,究竟是什么意义?”
赫连诛一愣,不确定道:“……应该是知道的。”
帕勒竭力保持恭敬:“王后是梁人,怎么会知道?”
新的一天,新的恨铁不成钢。
*
赫连诛在对阮久的事情上不太顺利,在朝堂上倒是顺顺当当的。
太后已经称病好几日了,看来是已经放弃了这场斗争。
而朝上事务一切正常运转。
再过几日,就是大巫下葬的日子。
仍旧是阮久操办的最高规格的葬礼。
鏖兀人一般选择天葬,取之于草原,还之于草原,把遗体用写着经文的布盖着,放在荒野,任由野狼秃鹫吞食。
但是阮久有些私心,最后还是给大巫选了土葬。
选址就在尚京城外不远处的绿洲上,阮久想,大巫会喜欢这个决定的,他连死都还记挂着鏖兀,让他死后也守护在鏖兀都城尚京的四周,他肯定会高兴的。
这天一早,送葬的队伍便从大巫府上出发了,阮久既是王后,又是大巫,自然走在最前面。
赫连诛反倒跟在他身后。
全城百姓披白相送,垂首无声,偶尔才传来一声实在忍不住的抽泣。
城门也是在这时候才打开的。
开了城门,再往外走了数百步,阮久悄悄抹了抹通红的眼睛,还没等放下手,身后的赫连诛忽然冲上前,一把将他扑倒在地。
下一刻,一支利箭划破原本安静的空气,带起风声,铮的一声,钉在大巫的棺椁之上。
赫连诛抱着阮久在地上滚了两圈才停下,随行侍卫们迅速抽刀出鞘,挡在最前面。
又是下一刻,见那支箭落了空,刷地一下,成千上万支箭矢朝他们射来。
赫连诛随身带刀,抽刀出鞘,一面打飞箭矢,一面把阮久扶起来:“我先送你回去。”
阮久站好了,指了指前面的一处小山丘上:“赫连诛,你看。”
太后分明是第一次披挂骑马,穿的还是摄政王的盔甲,不太合身,看起来有些别扭。
她骑在马上,不去看别人,只是仰头去看挂在宫墙上的摄政王。她去了好几日,也不知道摄政王是不是还活着。
她经营朝廷这么多年,要是这么快就把好不容易才得手的权力拱手相让,她断然是舍不得的。
赫连诛以为,她不会统兵,只要制服了摄政王,就等于断了她的兵权,她也就没有了造反的机会。
可他如此羞辱赫连苏尔,就不怕惹急了自己吗?
这几日万安宫称病不出,看似沉寂,而她早就通过宫中密道外出,拿着兵符去统兵了。
这一路上,为了避人耳目,她几乎是脸上抹着泥,扮成乞丐,一路爬着离开的。路遇官兵,还跳进过牧民取水的水井里,待官兵走后,她才顺着水井爬上来,水井壁上长满了青苔,滑得踩都踩不稳,她在里面待了大半天,才慢慢地爬上来。
人被逼到了绝境,什么事情都能做到,太后长舒了一口气,她自然也可以学着领兵。
成败在此一举,她已经没有退路了。
第67章 守城之战【一更】
城门外箭落如雨, 赫连诛护着阮久,看着远处的太后,忽然有些想笑。
他知道太后不会轻易认输, 但他也没有想到, 太后竟然会孤身一人,统兵杀回来。
她已经逃出了尚京城, 还用兵符搬来了救兵, 再逃回梁国, 隐姓埋名过一辈子, 对她目前的死局来说,是最简单的、最安稳的方法了。
可是她又回来了。
是为了赫连苏尔吗?还是为了权力?
赫连诛笑了笑。
太后这样趋利避害,惯于自保的人,也会为了一个不知道是死是活的人掉头向回。
一道利箭带起风声, 落在赫连诛身边。
赫连诛回过神,一手拽着阮久,一手挡开箭矢,带着阮久撤到了城门前。
城门关上的瞬间, 几只羽箭嗖嗖钉在门上。
阮久惊魂未定,城门将箭羽飞过的声音都挡在外面,他身上的冷汗刷地一下就下来了。赫连诛抹了抹他的脸,想要帮他把脸上的脏污擦干净, 但自己的手也是脏的,又把阮久的脸摸脏了。
两个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不脏才怪。
满天黄沙飞扬,阮久始终皱着眉, 赫连诛傻笑了两下, 转头看了看四周。
乌兰也正带着一列侍卫, 出来查看情况。
看见赫连诛与阮久,他赶忙上前:“大王,王后。”
赫连诛松开抓着阮久的手:“你先回去。”
阮久还是皱着眉,瞧着他。
“来的人不多,晚上就能结束。但是大巫的棺椁还在外面,可能……收不回来了。”
赫连诛又转头对乌兰道:“带王后回去。”
他说完这话,转身就要走,却被阮久拉住了手。
阮久不说话,仿佛还没怎么回过神,而赫连诛回头,不太会安慰他:“没事,我很快就回去找你。”
阮久从怀中拿出手帕,握住他的右手。
赫连诛把他扑在地上的时候,把他护在怀里,右手被碎石子扎了一下。这时他的右手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阮久低着头,用手帕帮他包扎伤口。
鲜血很快就将白净的手帕浸湿,上边绣着的小青雀也很快就被染红。
这条手帕赫连诛向阮久要了很多次,阮久总是不肯给他。
赫连诛有一点惊喜,还有一点委屈:“软啾,好疼……”
阮久还是不太会照顾人,打结的时候,两只手使劲一抽,把赫连诛疼得话都没来得及说完。
赫连诛“嘶”了一声:“你先回去吧。”
阮久拍拍他的手:“那你自己小心。”
赫连诛笑着点点头:“好。”
一群侍卫护送着阮久回宫,看着阮久走远了,赫连诛才收敛起温和的表情,皱紧眉头,回头将扎进腿里的羽箭折断。
这时帕勒老将军也带着人前来驰援,派人去城墙上防守,回头见赫连诛人都要倒了,连忙把他扶住。
“大王?”
赫连诛满手鲜血,丢开断箭:“不要声张,去传太医。”
他推开帕勒老将军,不需要他的搀扶,接过披风,披上遮掩。他拖着伤腿走动起来,竟与常人无异。
果然还是要把阮久先送回去,阮久要是在这儿,他能疼得抱着阮久大哭。
那也太影响士气了。
*
让百姓全部撤入尚京城内围,临时征用外围民宅。
此时赫连诛坐在椅子上,架着伤腿。
太医正帮他处理伤口,用银刀把扎进血肉里的箭头挖出来。
他看着赫连诛血肉模糊的伤口,忍不住说了一句:“大王,下回让臣等把箭绞断就行了,折断箭矢,等于再受伤一次。”
赫连诛恍若未闻,去喊格图鲁:“外面情况怎么样了?”
格图鲁抱了个拳:“老将军正在率军守城反击,叛军攻城的力度和频次都有所下降,久久攻城不下,叛军必定士气大减。我方只要继续守城,等待时机,时机一到,我方立即反扑,天黑之前就能歼灭敌军。”
“好。”赫连诛颔首,“传我的令,战中每诛杀一个叛军,赏十两黄金。以叛军左耳为凭证,一只左耳,十两黄金。”
“是。”
格图鲁下去传令了,房里又只剩下赫连诛与太医两个人。
哐当一声响,太医把挖出来的箭头丢进托盘里,忍不住又道:“大王,您下次还是要小心些,万一伤了筋骨……”
赫连诛闭上眼睛,像是要小憩一会儿。
太医实在是忍不住了,往伤口上敷药,小声道:“王后恐怕不会喜欢一个瘸子。”
赫连诛当即睁开眼睛:“什么?”
这个太医是常年跟着赫连诛侍奉的,说起话来,也大胆一些。
“王后不会喜欢瘸子。”
赫连诛不自觉有些紧张,厉声道:“那你就好好治。”
“是,但您自己也要小心些。”
“……知道了。”赫连诛虽然不高兴,但还是这样应了一句。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道:“别跟王后说。”
“是。”太医帮他把伤腿包扎好,“大王这几日不要太劳动这条腿了,最好也不要骑马。”
这时太医又看见他包着手帕的右手,便道:“大王,臣再帮您看看右手吧?重新包扎一下。”
赫连诛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宝贝极了,收回去:“这个先不用包。”
“流了这么多血,不重新包不行。”太医“恶魔”低语,“王后可能也不太喜欢手脚不麻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