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娘思索,回忆起曾经听过的一些传说,“会害怕吧,毕竟人妖殊途,妖怪是异类,可能会伤害我们。食谱不同,很难和平共处。”
闻鸣玉听完,心里不禁有些沮丧,下意识想辩解几句,但说多了就显得奇怪了。而且这已经能看得出别人的态度。
下午,官兵果然搜到了这一带,进屋走了一圈,视线在屋里人面前看了个来回。因为闻鸣玉男扮女装,化妆技术过关,官兵没有怀疑,很快就又离开了。
闻鸣玉松了口气,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
桌上摆着他拜托丫鬟帮忙买回来的笔墨纸砚。
他带出来的钱并不多,总不能坐吃山空,而他最近又不能出门,就想着找个在屋里也能赚钱的方法。
上午给孙娘的孩子讲故事时,他有了点启发,打算写话本。
一来是对这行有兴趣,二也是因为之前写过,有些灵感构思,算是有点准备。
说到话本,闻鸣玉控制不住就想起了自己写的第一本,倒霉反派,以穆湛为原型,一不高兴就给话本里的反派套麻袋,这要是让穆湛发现了……
他怎么就没把话本一起带来参加围猎呢?这样就可以带着跑路,毁尸灭迹了。
闻鸣玉忍不住拿自己的头哐哐撞大墙。
懊恼了好半晌,知道事到如今再怎么想也没用,只好先做点眼下能做的事,写新话本,转移注意力。
他现在有两个想法,一个是宿敌相爱相杀文,一个是狗血爽甜文。前者是暧昧向的纯爱,后者则是男女情感流,都和这里常见的话本风格不同,但他不知道哪种会更有市场受欢迎,能赚得到钱。
闻鸣玉思索了一番之后,决定两个都写,写短篇,十万字不到,试试水,看哪种风格多人喜欢,如果都不行,他就再去找别的工作。
定下之后,他就开始埋头狂写,很少出房间,自在很多。
毕竟他虽然能靠化妆假装是个姑娘,但行为举止都靠自己演,一直演个淑女,小心细节,并不容易。
另一边,行宫里。
找了两日,都没有找到人。
穆湛的脸色越来越沉,变得十分难看,可怕的低气压在宫内蔓延,一时间,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小心又谨慎,生怕自己做错点什么,成了暴君发泄情绪的倒霉鬼。这情况,仿佛回到了闻鸣玉不曾出现之前,甚至更糟糕。
魏英武也参与了寻人的行动,一天忙碌下来,颇为沮丧。
这时,一阵响亮的狗吠传来,越来越近。
一只吐着舌头的狗飞奔过来,完美演绎了猛冲翻滚伏地滑行用脸刹车等一系列精彩动作,最后扑到了魏英武面前。
哈士奇一脸“你该投喂本大爷了”的憨憨表情,眼里只有吃的。
魏英武很是无语又想笑,心想自己之前是怎么被它冷酷霸气的模样骗过去的,这明明是只大傻狗,犯错了还特别的理直气壮,天天把自己弄一身脏回来。
但养都养了,还能扔了咋地。
魏英武给哈士奇递了根大骨头,看它流口水啃骨头啃得美滋滋的样子。
魏英武有和宠物说话的习惯,摸了摸傻狗的头,就说起了自己去找人没有收获的事。但他并不知道,助闻鸣玉逃跑的最大帮凶就在它面前,正龇牙咧嘴地啃着骨头,一脸的无辜无知,仿佛铲屎官说的每一个字都跟他有个屁的关系。
当然,魏英武也从来没指望宠物给自己回应,他只是转身,拿了条颜色鲜艳的布,给傻狗子的耳朵上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非常的少女心。他也给自己养的兔子做了不同颜色的装饰,衬得更加可爱。
喂了狗,魏英武当然也没忘记自己的宝贝兔子,给它们都加了新鲜美味的草。
过了没一会,哈士奇把大骨头啃得差不多了,捣蛋的心思再次冒出来,视线不断飘向兔子那边。
它趁魏英武一个不注意,跑过去,对着一只兔子张嘴。
魏英武一转头,就看到哈士奇低头咬住了一只兔子,兔子头被挡住,只有身体在外面,异常惊慌地胡乱蹬腿。
魏英武吓了一大跳,赶紧冲过去,结果哈士奇自己就先松开嘴,兔子完好无损,只是沾了一头的口水。
然后,哈士奇还一脸得意兴奋,再次含住兔子,吐出来,汪汪直叫。
魏英武算是明白了,它就是在玩。话虽如此,他还是很不放心,怕胆小的兔子吓出病来。
兔子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的狗。
你以为你很幽默是不是?
三次之后,兔子被惹急了,发出尖锐的咕咕叫,气愤地朝着哈士奇冲过去,蹦起来用力咬了它一口。
哈士奇惊恐变脸,嗷嗷直叫,这么大一只狗,竟然被只兔子吓得转身跑了。
兔子立马追了上去,一路把哈士奇撵到了角落,逼得一只狗两腿站立,狗爪子扒拉着墙,恨不得能爬上去躲着,可怜巴巴地嗷呜叫,像是在求饶,怂得给狗丢脸。
魏英武在一旁,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
一方面被这傻狗逗得哭笑不得,另一方面又震惊自豪于软萌的毛绒绒兔子凶起来竟然那么厉害,连狗都怕。
作者有话要说: 二哈:嗷呜……QAQ
兔子:超凶.jpg
第39章 来了
孙娘看闻鸣玉一直待在房间里,有些担心,敲门和他谈了一番,又给他送了两条袄裙,说是以前买的没怎么穿过,颜色不合适自己了,小姑娘穿正合适。
一并送来的,还有一根桃花簪。
都非常粉嫩可爱,确实很适合年轻小姑娘。
……可他不是啊!
闻鸣玉的心情相当复杂且微妙。
孙娘人太好。让人这么为自己担心,闻鸣玉很不好意思,犹豫之后,说出了自己正在写话本的事。
孙娘很诧异,但觉得他找了事情做,而不是放任自己沉浸在悲伤里,是很好的一件事。孙娘问过之后,还顺便看了一下闻鸣玉的草稿。
“你写的,和我以前看的话本很不一样啊。”
拿起来的时候,孙娘只是好奇一看,但看到后面,忍不住就沉浸到剧情里,被牵动情绪,身心舒畅,看得很痛快,“怎么没了?后面呢?”
孙娘看的是狗血爽文,闻鸣玉以前就挺喜欢看这类型的文,作为一个读者,会忍不住吐槽狗血,但同时又看得很上头,很爽,停不下来。现在,孙娘就跟他一样,还因为没看过这种套路,感觉新颖,上头得更快。
目前闻鸣玉只写了个开头。
女主是个贵族千金,一开篇她就发现了未婚夫背着她在外面养了个女人,而这人明明说只喜欢她,绝不纳妾乱来,结果,在就要成亲的时候,弄出了这样的事。女主没有因为都定好了,选择忍下这口气,接受天下间男人都这样,而是坚定退婚。
女主的爹娘疼爱女儿,也毫不犹豫站在女儿这边,要求退还庚帖。两家结亲对双方都有利,这一退,男方家不接受,渣男未婚夫来认错,只是话里话外都没有诚意,最后退婚了,他还气愤地到处抹黑女主的名声,把她说成了一个善妒恶毒不可理喻的女人。
一时间,女主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笑话,出席赏花会游船等活动时,不少人明里暗里嘲笑,尤其是曾经和女主争夺美人和才女之名的女配。但女主不受任何影响,依旧耀眼,弹琴赋诗都是第一,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演绎了——就喜欢你们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女配们气得半死。
世家公子那边也在讨论女主,渣男和狐朋狗友说话难听,但就在这时,一个从始至终都很沉默的男人出声了,他对渣男说:“你已经退婚了?”
渣男愣住,还没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就看到那男人笑了一下,说——那太好了,我现在就去提亲,我喜欢你的未婚妻很久了。
闻鸣玉就是写到这,接下来要展开各种苏爽打脸,和甜甜甜的恋爱情节。
闻鸣玉忐忑问:“你觉得好看吗?卖不卖得出去?”
孙娘毫不犹豫点头,“我觉得可以。你有没有决定好放到哪里去卖?没定好的话,我家正好有个书铺,我可以做主放你的话本卖。只是没人看过你的话本,你没有名气,一开始应该没什么人买。”
闻鸣玉没想到给孙娘看了,还会有这样的发展,很是惊喜感激,“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不用,我是看你写得好,到时候卖得多了,我也有钱赚。”
闻鸣玉提议说:“一开始,先放几页给人免费试阅怎么样?印刷费由我出。”
孙娘听到这,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过来,这确实是个好方法,不过当然,还是话本有质量保证才敢这么做,不然就是把钱扔水坑里了。但做生意都是有风险的,这一点不算什么。
“这点钱不用你出,你好好写就行了。”孙娘怎么说也是经营好几个铺子过来的人,有生意头脑,目光要放得远才能赚钱,只关注眼前的蝇头小利是走不远的。
排除掉她看闻鸣玉可怜,想帮他一把的心,这话本她看着也确实可行,到时火了,就只有她这一家有得卖,那当然是很赚钱的事。这时候当然要先和合作对象打好关系。
于是,他们讨论了一下具体事宜,签了个古代版合同,算是把这事定了下来。
另外,还要想吸引人的书名,文案,当然,还有他的笔名。
他正纠结的时候,孙娘给他提了个建议,玉面郎君怎么样?写书的几乎都是男子,取个男性化的名字可能会好些。
闻鸣玉立刻摇头,这要是别人取的称号就算了,自己这样取名总感觉是个自恋狂魔,控制不住脚趾抠地。
“白玉无暇?”
“冰清玉女?”
闻鸣玉已经开始一头黑线,发现孙娘在取名字方面可能天赋异禀。这么想来,她的两个孩子叫什么来着?好像一直只听到小名,二丫和小虎。
“……”
还是简单点,取名的方式简单点。
闻鸣玉一挥笔,写了两个简单的字。
“玉木?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闻鸣玉摇头,“只是想简单好记但又别太大众,希望看过话本的人能记得我的笔名。”
孙娘见他心意已定,很可能不会改了,不禁有些可惜,“真不叫冰清玉女?很好听呀。”
闻鸣玉果断摇头,“简单点好。”
孙娘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让他加油赶稿,然后就把话本开头拿去书铺印了。
之后,但凡来买书的人,都会听到一句推荐,这是新来的话本,有免费试阅,要拿回去看看吗?
反正都不要钱,当然就拿了,而且看那书名和文案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结果没想到,一个个都踩进了坑里,尤其是年轻姑娘,看得很是投入,女主被配角骂时,她们骂配角,渣男不做人时,她们恨不得钻进书里暗鲨渣男,看到打脸了,又爽得不行,短短三万字,剧情跌宕起伏,心情也跟坐过山车似的。
神秘男人说想求娶女主时,她们好奇他的身份,更期待看到他们强强联手撕渣男。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翻向下一页。
……没了?没了!!!
她们不敢置信,不断翻最后一页,甚至把一小册书晃来晃去,仿佛这样能把存稿甩出来一般。
这是什么作者啊,这么短小,好意思放出来?
真想提刀上门盯着他一日更到完结呢。
不管是世家千金,还是平民姑娘,此时,她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去书铺里要后面的内容看。
孙娘早有预料,试阅期就已经在印,现在有几百本了。
但没想到这数量还不够卖,一下就被来这排队的丫鬟和姑娘买光,后面来的人根本没有。
孙娘十分惊喜,乐得不行,但没买到书的人就不高兴了。实际上,买到书的人也不见得有多高兴,因为这是上本,下本还没出,听说作者还在写,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现在城里的女子们都在讨论这话本,要是谁没看过,都显得落伍了,为了能参与得了话题,也得想办法买一本或是借一本来看看。
她们聚在一起骂渣男,抠前面埋的伏笔,猜测未来剧情走向,然后还从这延伸出去,讨论起了对成亲的看法,怎么辨认渣男,遇到类似事情应该怎么快刀斩乱麻处理等等。
闻鸣玉自己都没想到,他只是写个狗血爽文,读者却从里面读出了人生哲理,觉得姑娘家应该有主见够果断,像女主那样活得清醒又通透,懂得刚柔并济,妥善处理和夫君之间的感情关系,不能全依靠男人。
他从星际时代过来,是许多前辈争取权利和公平一步步改变后的时代,大家不断在呼吁男女平等,后来,性别又再一度分化,出现了ABO,一切被打乱,大家不得不再次追求新的平等,Omega也有权益组织,艰难但努力地争取着该有的自由和权利。他也参与了很多次的活动,很有意义。
这些思想,无需刻意,很自然就会在字里行间带入进去,然后被读者发现并理解。所以很多女读者喜欢这话本,觉得在里面找到了想要成为的自己。
当然,这也多亏了这个朝代的风气算是相对开放一些的,有男尊女卑,但不至于要求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孙娘可以在外抛头露面经营商铺就是很好的证明。
话本被很多人喜欢,自然就有了催更。孙娘更是走在了催更第一线,恨不得把闻鸣玉黏在桌子前,一直写。
闻鸣玉说卡文,孙娘就给他讲些邻里八卦,让他转换心情,顺便看有没有机会激发点灵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