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话本养夫郎[种田]》作者:清光入怀
文案:
身为扑街作者的郑成安,一直奋战在狗血第一线,却没想到几次爆肝之后猝死当场。
再次醒来,居然穿越了。
看看家徒四壁弱不禁风的自己,看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再看看一人能抗起一头猪的夫郎。
郑成安打了个寒颤,默默拿起自己的笔杆子,操起老本行:
#冥王追妻:逃爱99次#
#一胎双宝:总裁爹地哄崽忙#
#堂堂神尊,回家后却发现妻子和女儿住在狗窝,他一声令下#
阅读指南:
1】哥儿生子种田文,主攻,写话本、种真田,双线并进。
2】世界三种性别:男子,女子,双儿。
内容标签: 生子 布衣生活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郑成安,连星 ┃ 配角:村民们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在古代洒狗血
立意:脚踏实地奔小康
第1章 穿越
寂静的深夜中,出租屋内规律响着的“啪嗒啪嗒”的声音突然停下。
郑成安缓了缓手指,喝了口咖啡,幽幽的蓝光映在他脸上,显出几分破败的灰色。
几秒钟后,他放下杯子,再度敲打起了键盘。
作为一个扑街写手,郑成安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他不聪明,也没天赋,往往都是某种潮流火到遍地都是时,他才姗姗来迟。
然而这个行业,先来的吃肉,后来的喝汤,开创者是大神,跟随者是小兵。
郑成安他,连喝汤都赶不上热乎的。
接连几本书收益不佳被编辑要求砍大纲完结后,他又跟着潮流开了两本,一本是女频的标准带球跑,一本是男频的都市神豪文。
这次两本书接连上架,上架当天要累计更新超过十万字,为此他已经熬了好几个夜。
忍一忍,马上就能睡了。
郑成安咬牙写着最后五千字,一个小时后,终于把所有的更新赶完。
然而才刚刚站起来准备去休息,就觉得眼前猛然一黑,心脏跳得如擂鼓,人还根本来不及反应过来扶住身边的桌椅,就已经失去意识重重砸在了地上。
……
身子很重,黑暗一望无际,郑成安差点以为自己到了地府,但他听到了耳边有人在说话,语调有些耳熟,具体的却又听不懂,像是方言。
郑成安有些欣慰自己没有猝死,想必是收房租的房东发现了他吧,看来欠账还有点好处。
不过……这是什么地方?是医院吗?
房东送他来的医院不是什么黑诊所吧?怎么所有的医护人员说话他都听得懵懵懂懂,口音忒重,一点都不城市化。
郑成安想动两下,让医生护士知道他醒来了,但他怎么使劲都动不了,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他能分明地感受自己身上的每一处肢体,就是无法操控它。
完蛋,他绝望地想,不会成植物人了吧?
简直比猝死还可怕。
这种植物人的日子他整整过了一个星期,中间他感觉到似乎换了个护士,刚醒来时是一个中年大叔型的,而后没几天就换了一个青年人,且声音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有种微妙的磁性,听得郑成安心里痒痒的。
这个年轻护士人很安静,每天就是定时定点地过来,但照顾起人却分外温柔,郑成安觉得享受极了,就是能让他睁开眼见见人就更好了。
就在他这样想完第二天,他觉得自己身上的重量轻了一些,喝药的时候能自主吞咽了,喝完药又攒了些力气,他努了把劲,一下便将眼睛睁开了,还故意从喉咙里发出些呻-吟声,好让面前的人发现自己。
刚醒来时对光线有些敏感,郑成安眯着眼睛看到面前是个俊朗的小帅哥,剑眉星目,眉心一点朱砂痣,在他朦朦胧胧的视线里莫名硬朗又妖冶,一双眼睛充满惊喜地看过来,竟让他的心脏猛然一缩,心跳乱了几拍。
“你醒了?”小帅哥开心极了,还没等郑成安眨巴眼睛,人就跑出去了。
郑成安的眼睛缓过神来已经好了不少,这一跑就看清了对方的身材,高挑、健壮,肌肉紧实精悍,浓浓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
郑成安心底的小鹿撞死了又活了,他在心里给自己加油打气,等他能动了,一定要把小帅哥的联系方式要过来聊聊。
这么长在他审美点上的男人可不多了。
还没等他从沉迷色相的状态中回来,就有人从外面冲了进来,边跑还边喊着,“我的儿啊!你可终于醒了!”
这口音他已经听了半个月,刚开始觉得听不太清楚,听个两天就发觉这是他老家的方言,不过比家乡的土话更土了一点,所以他才没听懂。
如今熟悉了半个月,他也基本能把意思听得八九不离十了。
其实之前他听到过有人在聊儿子啊、大郎啊什么的,但他没在意,以为是同病房的病友父母在聊天,可是这男人一扑,他终于发现了不对。
这分明是喊他的啊!
可能是他的目光太过呆滞了些,意图扑过来的男人停下了哭喊,有些不安地唤他:“大……大郎?”
郑成安彻底懵圈了:“啊……啊?”
他的嗓子能出声,但声音比较沙哑,加上他对方言不太熟悉,说起话来总是慢慢的,“你们……是谁?”
他心里还抱着最后一丝希冀,千万不要,千万不要……
那个眉心有一点朱砂的中年男人说:“我是你阿姆啊。”
他把目光转向旁边的更壮实些的中年男子,男人说:“我是你爹。”
最后那个小帅哥声音轻轻的,似乎有些不安:“我……我是……”
越是紧张越是说不出来,小帅哥结巴半天,最后还是有朱砂痣的中年男人替他说了,“他是给你娶的冲喜夫郎,看来,冲喜还是有点用的,这不你就醒了吗?”
郑成安一口气没上来厥了过去。
屋里瞬间乱作一团,“大郎,大郎,你怎么了?”
“我的儿呀,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阿姆你你你别急,我马上请郎中过来。”
屋里一阵兵荒马乱。
郑成安一直到了傍晚才醒过来,刚睁开眼他就被吓了一跳,床边坐着一个留着胡须的中年男人,手中捻着一根银针正要朝他扎过来,那银针泛着冷光,在郑成安惊恐的眼神中越来越近,恐惧把他的身体压迫到了极致,倏然突破了极限,在银针要扎上他脑门的零点一秒前,他呲溜一下贴到了墙上。
然后和银针男人大眼瞪小眼。
两人面面相觑,不一会儿银针男人收回了手,把银针装回针包,郑成安紧贴着墙的身子立刻塌了下来,银针男人一乐,“你这小子,若是再晚一息醒来,这顿针你可跑不了!”
这男人说的是比较标准的土话,郑成安还得反应一下才能听懂他在说什么,然而看在别人眼中,就是他呆滞半天,才愣愣地点了下头。
李氏忍不住上前一步,忧心道:“徐大夫,你看成安这是怎么了?”
徐大夫道:“放心吧,我上回不是说了,只要人能醒过来,就没多大事了,之后把伤好好养着便是。”
“但是……”李氏皱眉道,“成安他……好像不认人了……”
“不认人了?”徐大夫认真起来,仔细观察郑成安的表情,“郑成安,你记得我吗?”
郑成安反应了两秒,诚实地摇摇头。
徐大夫神情一凛,指着李氏问:“那还记得他是你什么人吗?”
郑成安抬头看了他一眼,李氏期待地望着他,但他只看了一眼便垂下眼眸,依旧摇头。
徐大夫:“你把记得的都说说?”
郑成安无视旁边一家人希冀的目光,扯着粗粝的嗓子开口道:“我……”
“什么都不记得了。”
此话一出,众人大惊。
徐大夫皱着眉头翻来覆去把左手诊完诊右手,始终找不出答案来,那眉头越皱越深,到最后两条眉几乎要连在一起。
最终他长叹一声,收回诊脉的手指,摇摇头:“这回,我就真无能为力了。”
“你们也知,这脑袋上的事,最容易让人摸不清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撞到脑袋失去记忆的事也不是没出现过,但像他这般什么都忘个干净的,还真是少有。”
李氏紧张地问:“那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没有。”徐大夫道,“一般来说,都是让失忆者再经历一次以前的事,不过像成安这般……”
李氏似乎想起了什么,唯恐避之不及道:“那算了算了,想不起来也挺好的。”
李氏挥挥手,让郑大山拿铜板付诊费,外加把大夫送回去,接着回身一转,温柔地冲郑成安笑:“大郎,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身子可还爽利?”
郑成安只觉得在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身上见到如此充满母爱的笑容有些诡异,只慢慢道:“好多了。”
李氏笑得更开心了:“大郎忘了就忘了吧,没关系,阿姆再带你认一遍可好?”
郑成安也确实想知道自己的处境,点了点头,接着便小心翼翼地用自己半土不土的乡音问话。
一番问答下来,天色已经渐黑,郑成安是越来越沉默,脸色也凝重起来。
他很确信自己是21世纪的人,也确定自己在历史书上没学过这个朝代。
那么,他是穿越了?
还是穿越到了一个平行时空的朝代?
总之,这是景康七年,这里是宜安城下的颍东镇上河村。
而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农民,家贫。这倒不用李氏说,看这破落的土墙、稀少的家具、冷硬的被褥便能清楚。
至于他昏迷不醒的原因,据他阿姆说,是他在河边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落入河里,河流湍急,他被水草缠住,上不了岸,泡了许久才被人救上来。
也不知是在河里泡得久了,还是撞到河底的石头了,总之,救上来后就一直昏迷不醒。
徐大夫来看了不止一回两回,开了药,说这次全靠他自己的意志,若能醒过来人就能无事,若醒不过来,人可能就这样去了。
为姆的自然不甘心,他一直小心照料着,生怕儿子出了差错,然而郑成安的生命气息还是一天比一天衰弱了下去。
李氏害怕得要死,直到这时听到别人说起有什么人家给孩子冲喜,结果居然有用,那人一日比一日健康起来,现在都怀上第二个孩子了……他心神一动,病急乱投医,像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同意试了。
结果也不知是冲喜真的有用,还是郑成安命不该绝,从冲喜之后他的状态就慢慢稳定了,每一天都能喝下比前一天更多的中药。
一直到今天,彻底醒来。
听到这里,郑成安终于有机会问出自己一直好奇的问题,“你不是男人吗?为什么还会生孩子?还有那个……我冲喜的夫郎……”
李氏又用那种心疼、怜惜的眼神看着他,哭腔拉长了像唱戏一样:“我的儿呀,你到底是失忆还是傻了呀?”
郑成安脸黑得像锅底:“我不傻,只是失忆而已。”
第2章 双儿
李氏说,像郑成安和他阿爹这样的才是男人,而像他自己和冲喜夫郎就是双儿,双儿眉心都会有一点朱砂痣,这叫做孕痣,是他们能生子的体现。
女子这里也有,不过比哥儿要受宠多了。
郑成安默默反应了老半天,这哥儿不就和女人一样吗?
只是……一种超级变幻形态的女人?
不过好像这样更好,反正他对女人也没有感觉,这样的世界可不就能让他大饱眼福了,要是外面的哥儿个个都能像他的冲喜夫郎那般身材就更好了。
说完了这些话,天色已经全黑,屋里快要看不见了,李氏便点上了煤油灯,刚点上,就有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在门口喊:“阿姆,可以吃饭了。”
李氏应了一声,起身前不忘了对郑成安说:“阿姆先去吃饭,待会让你夫郎来服侍你。”
夫郎……那个小帅哥?
郑成安表面虚弱内心狂喜地点点头。
果然没一会儿,小帅哥就端着一个木质托盘进来了。
上面没多少东西,就放了两个碗,一碗是粥,清汤寡水的,另一碗……是药。
黑乎乎的一片,小帅哥人还没走近,那刺鼻的药味就飘了过来。
看见郑成安嫌弃的眼神,小帅哥眼神瑟缩了一下,急急道:“你别生气,不是不让你吃,是徐大夫说你今日刚醒,最好不要吃太多东西。”
郑成安一愣,笑了:“我没生气,你怎的这么怕我?”
当然怕呀,他好不容易才能被人娶回去,在这里的几天比在家舒服多了,虽然活还是一样的干,但起码没人整天吵吵骂骂的,也没人故意抠着家里的食物不让他吃饱。
更何况,因为要照顾人,阿姆都不怎么给他安排活计,他还得自己仔细瞅着找活干。
愈是如此,他便愈是担心。生怕自己这个身娇体弱的冲喜夫君一个不舒坦嗝屁了,毕竟他是以冲喜的名义嫁进来的,要是人一直不好也罢,他能照顾他一辈子,但若是人没了,夫家肯定会把他赶出去的。
现在夫君醒了,他就更是担心了。他知道自己的情况,长相硬朗,又高又大,一点没有别的哥儿的娇俏,浑身都是肌肉块,硬邦邦的,这桩婚事本就不是夫君自己同意的,何况他之所以变成这样,还是因为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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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扑街作者的郑成安,一直奋战在狗血第一线,却没想到几次爆肝之后猝死当场。
再次醒来,居然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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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安打了个寒颤,默默拿起自己的笔杆子,操起老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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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哥儿生子种田文,主攻,写话本、种真田,双线并进。
2】世界三种性别:男子,女子,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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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我在古代洒狗血
立意:脚踏实地奔小康
第1章 穿越
寂静的深夜中,出租屋内规律响着的“啪嗒啪嗒”的声音突然停下。
郑成安缓了缓手指,喝了口咖啡,幽幽的蓝光映在他脸上,显出几分破败的灰色。
几秒钟后,他放下杯子,再度敲打起了键盘。
作为一个扑街写手,郑成安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他不聪明,也没天赋,往往都是某种潮流火到遍地都是时,他才姗姗来迟。
然而这个行业,先来的吃肉,后来的喝汤,开创者是大神,跟随者是小兵。
郑成安他,连喝汤都赶不上热乎的。
接连几本书收益不佳被编辑要求砍大纲完结后,他又跟着潮流开了两本,一本是女频的标准带球跑,一本是男频的都市神豪文。
这次两本书接连上架,上架当天要累计更新超过十万字,为此他已经熬了好几个夜。
忍一忍,马上就能睡了。
郑成安咬牙写着最后五千字,一个小时后,终于把所有的更新赶完。
然而才刚刚站起来准备去休息,就觉得眼前猛然一黑,心脏跳得如擂鼓,人还根本来不及反应过来扶住身边的桌椅,就已经失去意识重重砸在了地上。
……
身子很重,黑暗一望无际,郑成安差点以为自己到了地府,但他听到了耳边有人在说话,语调有些耳熟,具体的却又听不懂,像是方言。
郑成安有些欣慰自己没有猝死,想必是收房租的房东发现了他吧,看来欠账还有点好处。
不过……这是什么地方?是医院吗?
房东送他来的医院不是什么黑诊所吧?怎么所有的医护人员说话他都听得懵懵懂懂,口音忒重,一点都不城市化。
郑成安想动两下,让医生护士知道他醒来了,但他怎么使劲都动不了,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他能分明地感受自己身上的每一处肢体,就是无法操控它。
完蛋,他绝望地想,不会成植物人了吧?
简直比猝死还可怕。
这种植物人的日子他整整过了一个星期,中间他感觉到似乎换了个护士,刚醒来时是一个中年大叔型的,而后没几天就换了一个青年人,且声音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有种微妙的磁性,听得郑成安心里痒痒的。
这个年轻护士人很安静,每天就是定时定点地过来,但照顾起人却分外温柔,郑成安觉得享受极了,就是能让他睁开眼见见人就更好了。
就在他这样想完第二天,他觉得自己身上的重量轻了一些,喝药的时候能自主吞咽了,喝完药又攒了些力气,他努了把劲,一下便将眼睛睁开了,还故意从喉咙里发出些呻-吟声,好让面前的人发现自己。
刚醒来时对光线有些敏感,郑成安眯着眼睛看到面前是个俊朗的小帅哥,剑眉星目,眉心一点朱砂痣,在他朦朦胧胧的视线里莫名硬朗又妖冶,一双眼睛充满惊喜地看过来,竟让他的心脏猛然一缩,心跳乱了几拍。
“你醒了?”小帅哥开心极了,还没等郑成安眨巴眼睛,人就跑出去了。
郑成安的眼睛缓过神来已经好了不少,这一跑就看清了对方的身材,高挑、健壮,肌肉紧实精悍,浓浓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
郑成安心底的小鹿撞死了又活了,他在心里给自己加油打气,等他能动了,一定要把小帅哥的联系方式要过来聊聊。
这么长在他审美点上的男人可不多了。
还没等他从沉迷色相的状态中回来,就有人从外面冲了进来,边跑还边喊着,“我的儿啊!你可终于醒了!”
这口音他已经听了半个月,刚开始觉得听不太清楚,听个两天就发觉这是他老家的方言,不过比家乡的土话更土了一点,所以他才没听懂。
如今熟悉了半个月,他也基本能把意思听得八九不离十了。
其实之前他听到过有人在聊儿子啊、大郎啊什么的,但他没在意,以为是同病房的病友父母在聊天,可是这男人一扑,他终于发现了不对。
这分明是喊他的啊!
可能是他的目光太过呆滞了些,意图扑过来的男人停下了哭喊,有些不安地唤他:“大……大郎?”
郑成安彻底懵圈了:“啊……啊?”
他的嗓子能出声,但声音比较沙哑,加上他对方言不太熟悉,说起话来总是慢慢的,“你们……是谁?”
他心里还抱着最后一丝希冀,千万不要,千万不要……
那个眉心有一点朱砂的中年男人说:“我是你阿姆啊。”
他把目光转向旁边的更壮实些的中年男子,男人说:“我是你爹。”
最后那个小帅哥声音轻轻的,似乎有些不安:“我……我是……”
越是紧张越是说不出来,小帅哥结巴半天,最后还是有朱砂痣的中年男人替他说了,“他是给你娶的冲喜夫郎,看来,冲喜还是有点用的,这不你就醒了吗?”
郑成安一口气没上来厥了过去。
屋里瞬间乱作一团,“大郎,大郎,你怎么了?”
“我的儿呀,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阿姆你你你别急,我马上请郎中过来。”
屋里一阵兵荒马乱。
郑成安一直到了傍晚才醒过来,刚睁开眼他就被吓了一跳,床边坐着一个留着胡须的中年男人,手中捻着一根银针正要朝他扎过来,那银针泛着冷光,在郑成安惊恐的眼神中越来越近,恐惧把他的身体压迫到了极致,倏然突破了极限,在银针要扎上他脑门的零点一秒前,他呲溜一下贴到了墙上。
然后和银针男人大眼瞪小眼。
两人面面相觑,不一会儿银针男人收回了手,把银针装回针包,郑成安紧贴着墙的身子立刻塌了下来,银针男人一乐,“你这小子,若是再晚一息醒来,这顿针你可跑不了!”
这男人说的是比较标准的土话,郑成安还得反应一下才能听懂他在说什么,然而看在别人眼中,就是他呆滞半天,才愣愣地点了下头。
李氏忍不住上前一步,忧心道:“徐大夫,你看成安这是怎么了?”
徐大夫道:“放心吧,我上回不是说了,只要人能醒过来,就没多大事了,之后把伤好好养着便是。”
“但是……”李氏皱眉道,“成安他……好像不认人了……”
“不认人了?”徐大夫认真起来,仔细观察郑成安的表情,“郑成安,你记得我吗?”
郑成安反应了两秒,诚实地摇摇头。
徐大夫神情一凛,指着李氏问:“那还记得他是你什么人吗?”
郑成安抬头看了他一眼,李氏期待地望着他,但他只看了一眼便垂下眼眸,依旧摇头。
徐大夫:“你把记得的都说说?”
郑成安无视旁边一家人希冀的目光,扯着粗粝的嗓子开口道:“我……”
“什么都不记得了。”
此话一出,众人大惊。
徐大夫皱着眉头翻来覆去把左手诊完诊右手,始终找不出答案来,那眉头越皱越深,到最后两条眉几乎要连在一起。
最终他长叹一声,收回诊脉的手指,摇摇头:“这回,我就真无能为力了。”
“你们也知,这脑袋上的事,最容易让人摸不清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撞到脑袋失去记忆的事也不是没出现过,但像他这般什么都忘个干净的,还真是少有。”
李氏紧张地问:“那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没有。”徐大夫道,“一般来说,都是让失忆者再经历一次以前的事,不过像成安这般……”
李氏似乎想起了什么,唯恐避之不及道:“那算了算了,想不起来也挺好的。”
李氏挥挥手,让郑大山拿铜板付诊费,外加把大夫送回去,接着回身一转,温柔地冲郑成安笑:“大郎,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身子可还爽利?”
郑成安只觉得在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身上见到如此充满母爱的笑容有些诡异,只慢慢道:“好多了。”
李氏笑得更开心了:“大郎忘了就忘了吧,没关系,阿姆再带你认一遍可好?”
郑成安也确实想知道自己的处境,点了点头,接着便小心翼翼地用自己半土不土的乡音问话。
一番问答下来,天色已经渐黑,郑成安是越来越沉默,脸色也凝重起来。
他很确信自己是21世纪的人,也确定自己在历史书上没学过这个朝代。
那么,他是穿越了?
还是穿越到了一个平行时空的朝代?
总之,这是景康七年,这里是宜安城下的颍东镇上河村。
而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农民,家贫。这倒不用李氏说,看这破落的土墙、稀少的家具、冷硬的被褥便能清楚。
至于他昏迷不醒的原因,据他阿姆说,是他在河边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落入河里,河流湍急,他被水草缠住,上不了岸,泡了许久才被人救上来。
也不知是在河里泡得久了,还是撞到河底的石头了,总之,救上来后就一直昏迷不醒。
徐大夫来看了不止一回两回,开了药,说这次全靠他自己的意志,若能醒过来人就能无事,若醒不过来,人可能就这样去了。
为姆的自然不甘心,他一直小心照料着,生怕儿子出了差错,然而郑成安的生命气息还是一天比一天衰弱了下去。
李氏害怕得要死,直到这时听到别人说起有什么人家给孩子冲喜,结果居然有用,那人一日比一日健康起来,现在都怀上第二个孩子了……他心神一动,病急乱投医,像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同意试了。
结果也不知是冲喜真的有用,还是郑成安命不该绝,从冲喜之后他的状态就慢慢稳定了,每一天都能喝下比前一天更多的中药。
一直到今天,彻底醒来。
听到这里,郑成安终于有机会问出自己一直好奇的问题,“你不是男人吗?为什么还会生孩子?还有那个……我冲喜的夫郎……”
李氏又用那种心疼、怜惜的眼神看着他,哭腔拉长了像唱戏一样:“我的儿呀,你到底是失忆还是傻了呀?”
郑成安脸黑得像锅底:“我不傻,只是失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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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说,像郑成安和他阿爹这样的才是男人,而像他自己和冲喜夫郎就是双儿,双儿眉心都会有一点朱砂痣,这叫做孕痣,是他们能生子的体现。
女子这里也有,不过比哥儿要受宠多了。
郑成安默默反应了老半天,这哥儿不就和女人一样吗?
只是……一种超级变幻形态的女人?
不过好像这样更好,反正他对女人也没有感觉,这样的世界可不就能让他大饱眼福了,要是外面的哥儿个个都能像他的冲喜夫郎那般身材就更好了。
说完了这些话,天色已经全黑,屋里快要看不见了,李氏便点上了煤油灯,刚点上,就有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在门口喊:“阿姆,可以吃饭了。”
李氏应了一声,起身前不忘了对郑成安说:“阿姆先去吃饭,待会让你夫郎来服侍你。”
夫郎……那个小帅哥?
郑成安表面虚弱内心狂喜地点点头。
果然没一会儿,小帅哥就端着一个木质托盘进来了。
上面没多少东西,就放了两个碗,一碗是粥,清汤寡水的,另一碗……是药。
黑乎乎的一片,小帅哥人还没走近,那刺鼻的药味就飘了过来。
看见郑成安嫌弃的眼神,小帅哥眼神瑟缩了一下,急急道:“你别生气,不是不让你吃,是徐大夫说你今日刚醒,最好不要吃太多东西。”
郑成安一愣,笑了:“我没生气,你怎的这么怕我?”
当然怕呀,他好不容易才能被人娶回去,在这里的几天比在家舒服多了,虽然活还是一样的干,但起码没人整天吵吵骂骂的,也没人故意抠着家里的食物不让他吃饱。
更何况,因为要照顾人,阿姆都不怎么给他安排活计,他还得自己仔细瞅着找活干。
愈是如此,他便愈是担心。生怕自己这个身娇体弱的冲喜夫君一个不舒坦嗝屁了,毕竟他是以冲喜的名义嫁进来的,要是人一直不好也罢,他能照顾他一辈子,但若是人没了,夫家肯定会把他赶出去的。
现在夫君醒了,他就更是担心了。他知道自己的情况,长相硬朗,又高又大,一点没有别的哥儿的娇俏,浑身都是肌肉块,硬邦邦的,这桩婚事本就不是夫君自己同意的,何况他之所以变成这样,还是因为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