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恭喜的人们都爱捧着大碗跟主人家碰一碰,然后大口喝酒。男人和女人的桌子分开,女人爱喝些米酒,不醉人。男人就不一样了,喝的高粱酒,黄酒,度数高,几个回合下来,沈来秋的脸就涨得通红的。
沈大满笑得合不拢嘴,虽然三儿和他并不亲近,可是终究是他儿子,如今房子盖得极好,他在村里也有荣光。沈高氏很不高兴,三儿这样有钱,却一分钱都不愿意多给她,可见他不孝顺。完全忘了她疼爱的小儿子,连块布头都没给她买过。不过偏心父母,很少意识到自己偏爱的孩子还不如自己漠视的孩子孝顺这一点,心都偏了,看啥都是偏的。
沈高氏强颜欢笑的样子,倒是没有引起村人的关注。只有族长夫人看到,觉得有些不妥。可是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她不好多说什么,就希望沈高氏能自己想明白,千万别做糊涂事,伤了母子情分,惹得别人看沈家的笑话。
沈高氏道:“儿大不由娘啊,以前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家三儿多听话,现在,他主意多得很呐,我也老了,管不了多少了。只求着他们几个兄弟和睦,宝冬早点成家,我也就轻松了。”
众人纷纷表示认同。
“可不是嘛,我家小儿成婚,可都是他兄长张罗的,如今我家小儿,对他兄长也是敬佩有加,话里话外都是大哥于他有恩。我家大儿媳妇也是个好的,肯帮扶夫弟,所以家中祥和。
“和睦才是根本啊,我家几个孩子说不上谁帮谁,但是有事情,那可都是一起做的。”
“我们生孩子,不就是希望如此嘛,不然怎么说多子多福呢?”
沈高氏就是希望大家这么说,于是忧愁开口道:“嗳,也不能这么说。我家几个孽障,向来是吵闹惯了,如今大的三个已经成婚了,各自有了小家庭,怕是不愿意帮扶他们小弟了。”
村头王婆子了然:“话虽然这么说,可你毕竟是他们娘,你若是开了口,还要怕他们不听你的吗”
沈高氏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可不是?上次找三儿要些钱买家用物什,都是拖拖拉拉才给钱,那就那么些钱,也不知道够不够买十副碗筷。”
王婆子皱眉,从今天的宴席来看,沈来秋倒也不至于如此吝啬,可见沈高氏没有说实话。
其他了解沈高氏的人都默默吃菜,不愿意搭话,她家沈来秋不孝顺,那恐怕村里都没甚孝顺的人了。就怕有些人贪得无厌,不知满足。
余氏推开帘子,端了一大盆羊肉过来,假装没有听到他们说话,笑道:“娘,婶娘们都在啊,多出来一盆羊肉,就想着给大家多吃点,可千万别客气,这羊肉是好东西,多吃点不碍事。”
余氏本来是不会说话的人,就是个据了嘴的葫芦,如今说这些客套话说得十分流畅,倒叫村里的妇人高看一眼。族长夫人想到余氏先前在镇子上住了几天,不由得觉得,这女人,去了大些的地方,行事居然能大改,这大约就是夫君说过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吧,一时间不由得想起自家的女儿和孙女们,若是也有机会出门见识见识,说不定也能改改村气,嫁到层次高些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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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等宴席结束,沈来秋随意帮着收拾了一下,就撑不住去睡了。沈黎不算很困,就陪着余氏洗碗。不少年轻媳妇也留下来帮着一起洗,余氏就拿出了新鲜糕点出来分给大家吃。沈黎吃了两口,吃不下了,低下头看到一个流鼻涕的小屁孩吃完手里的糕点眼不错地看着他,于是掰下一大半他没咬到的糕点给那小孩吃。
沈黎自己干净,也不想看到别的小孩那么脏,就拿了块湿布给他擦脸。大孩子带小孩子,往往会叫人觉得好笑。于是其他大人们都笑了,沈黎也不知道他们笑什么,那个被擦脸的小孩不好意思地躲到了沈黎背后,灵活得像个小泥鳅。
一个年轻媳妇感激地看了余氏一眼,她家墩子,名字和体型一点都不搭,瘦瘦小小的,出门跟别的孩子玩,总会被欺负,搞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她也知道孩子都是闹着玩,可是当娘的,总不希望自己孩子吃亏。如今好了,跟着沈黎这个懂事的男娃玩,给吃给喝,不欺负人,还会照顾比他小的,顿时就看沈黎十分顺眼。
余氏笑道:“这个孩子,自己都照顾不好,还要管弟弟呢,真是笑死人。”
那年轻媳妇姓林,叫林英儿,比余氏小两岁,说话做事很利落,立马小声道:“你家娃娃,真的是村里少有的!这么小就知道心疼娘亲,照顾比他小的孩子,可见品行端正。长得又是一副观音菩萨座下童子一般的好摸样,说话机敏懂礼。这样的儿子,嫂子,你可一定要好好培养啊!”
余氏叹了口气,“是我们家耽误了他,像他这样的孩子,生在富贵人家,就不必在乡下受苦了。”
林英儿笑了:“穷苦人家?你们家现在可算不上了。等来年,你看着吧,咱们村就不存在什么穷苦人家了。我只问你一句,你愿不愿意叫他受读书的苦?”
余氏懵了:“读书?可是私塾只有县里有,我打算开春给这孩子送去呢!”
林英儿皱眉:“人家的孩子都是五六岁就开始念书了,说是迟了不好,我也这么觉得,我们家墩子今年五岁了,开春病了,所以没去。昨天我那当私塾老师的表叔还问我,要不要过几天去念书,我正在犹豫呢,可巧来问问你家孩子去不去,若是去,我就放心多了,两个孩子,也有照应。”
余氏听了,点点头道:“你说的有道理,我私心里是愿意的。只是我家那口子,最是溺爱这个孩子,眼下快要冬天了,我怕他不同意,等我和他商量了,便立马答复你。”
林英儿点点头:“应该的。”
沈黎还不知道他娘想让他读书,宴席过后的几天,他一直看着他爹做豆腐,屋里屋外都是豆腐浓郁的香气。
他爹惯着他,可是在大事上也不愿意含糊,当即问道:“你娘要送你去私塾读书,我已经同意了。我知道你机灵,我的意思是叫你去试一试,牛犊子下田也得缓着来,你要是能适应,不如去读书,读不出来什么好歹也没事,有爹给你兜着。”
沈来秋怕沈黎不知道念书是怎么一回事,就简单粗暴解释了一下:“去私塾念书,就是从最简单的千字文念起。你若是念好了书,以后可以赚大钱,当个地方官。但是教你的先生很严厉,你要是念不好,还会被先生打。你现在若是怕了,不想去了,也可以。但是爹还是想让你识得几个字。以后,若是侥幸能做官,那便更好了!”
沈黎震惊,他爹口气真大,还想让他做官。他想了想,读点书也没啥不好,汉语言这块,他学得一向不错。但是诗词歌赋他不行,也不知道这里考不考。背几首诗词也不是背不出来,就是一个人的文风是天然的,别人一看就知道是不是你的水平。所以那些穿越里,主角穿越疯狂作诗惊艳四方的情节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不会被怀疑是不同的人代笔写的吗?
见沈黎同意念书,沈来秋高兴极了,那样子,仿佛沈黎念书已经念出了名堂。奇怪的是,余氏也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沈黎不知道的是,今儿林英儿来串门,跟沈黎他娘说了说私塾先生说过的话。大概意思就是,一个孩子能不能念出名堂,问他愿不愿意念书就能看出来。一般孩子听说念书念得不好会挨打,多半就不愿意念了。愿意念的,只要坚持下去,以后不愁没有好活做。不说做大官了,去县衙当个税课司小吏也是极好的,俸禄稳定,还没什么风险。官是小了些,但是在镇子上也算是极有脸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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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他爹,你说这个豆腐,得卖多少钱?”余氏看着软软的,洁白如玉的豆腐,心里一阵激动。
沈来秋也没想到,经过几次失败,就能做出看着好看,吃着也好吃的豆腐。这个定价,不能贵了,毕竟原料不值钱,假如卖得贵了,那不是坑人嘛。
“咱俩先尝尝黎儿说的那道‘咸豆腐脑’看看味道怎么样。”
余氏依言尝了一口。
一瞬间,绵软可口的豆腐脑那滑滑的口感征服了她,她半勺豆腐脑,半勺咸萝卜地吃,爽滑的感觉充斥着她的味蕾,不一会儿,她就把整碗都吃完了。
沈来秋也吃完了一碗,这也太好吃了!早上吃一碗豆腐脑,比喝粥还舒服!可惜不算很管饱。
余氏道:“他爹,中午咱们做‘小葱拌豆腐’,再做豆腐鱼汤喝。”
沈来秋点点头,“好,你在家做,我去县里接黎儿家来,顺便带些豆腐送给先生。”
从村里到省城坐驴车需要三个小时,而且路面颠簸,第一天沈黎坐驴车到了目的地后,他觉得屁股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好在他们家在镇子上还有房子,离县里不远,只需半个时辰不到就能到私塾。他年纪还小,私塾里不要求去得很早,每日巳时(九点)到就可以了。他早上五六点起不来,于是这几天他和娘都住在镇子上,单独留着他爹在村子里捣鼓豆腐。他一般在私塾吃中饭,晚上还回镇上的房子,不用和别人挤宿舍的通铺。不过今天沈黎休假,所以他娘提前回家了,沈黎得等放学他爹来接他回去。
墩子的娘特地在镇子上租了两间屋子,离私塾也不远,走路只要二十来分钟。墩子如今非常粘沈黎,沈黎觉得自己的后面仿佛永远跟着这个腼腆小尾巴,一开始不习惯,后来这个小孩总是在家里拿吃的带给他,沈黎也就心软了,跟就跟吧,就当多了个弟弟。
私塾的先生叫林文远,是个秀才出生的读书人。如今科考不是纯粹靠成绩,家室,钱财,样样都都不能少。他发现自己科考无望,做官也做不了,就彻底放弃科考,只在这个县城当一个教书先生。
沈黎是他见过的最有灵气的孩子,千字文学得极快,别人一天都学不完的东西,他一个时辰就学完了。书写也比别的孩子好,甚至有一种独特的风格,只是他年纪尚小,还看不出什么。思维清晰,说话做事都一板一眼,简直不像个小孩子。最重要的是,沈黎很小,却懂得了知识的可贵,在学堂念书比大他一轮的孩子都认真。唉,要不是出生农家,恐怕以后也是个人物。
“先生,我爹来接我了,还给你带了些自家做的吃食。您可以放葱凉拌或者炒着吃,用油煎炸至两面金黄再刷上一层酱油或者撒上胡椒粉也特别好吃。哦,这个东西叫豆腐,外面暂时还买不到呢!”
林文远道了声谢,等沈黎走了以后,他打开粗瓷坛子,闻了闻,没闻出来什么名堂,就按照沈黎说的,炸了几块,裹上调味料......不知不觉,他将炸的豆腐都吃完了。他擦了擦嘴,开始给他的开封好友写信。
首先,自然是要炫耀一下自己新收的学生是多么有灵气,虽然暂时还看不出来能走多远,但是可以预计要比自己强。然后剩下的篇幅全部都是对豆腐这个食物的赞美,举一反三扯了豆腐的108种可能非常美味的吃法,虽然这些吃法都离不开酱和胡椒。最后,委婉表达了自己对友人的思念。
他心满意足地将信寄出,然后继续想着培养一个优等生的大计划。
沈黎回到家中,没做别的事,就是光吃东西了。什么炸豆腐果子,喝豆腐脑,喝豆浆,还有不算太成功的豆干,沈黎认真给出他的评价和改良方式,沈来秋也随着他折腾。
沈黎见他爹脸上带了些疲累,建议道:“不如爹你将做豆腐的技艺传给村人吧,叫村里人给你做豆腐,免费做三个月,然后将技艺传给他们。我们只管卖就好了。”
沈来秋迟疑道:“咱们村的人,如今不缺钱,可能不太愿意。”
沈黎道:“那就去外村,甚至镇子招人。”
沈来秋点点头,“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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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消息放出去之后,鲜少有人来造访。沈黎也不担心,因为他们家在镇子里做了卖豆腐脑的生意,顺便也卖小葱拌豆腐。许多人都过来尝鲜,短短两天就卖了两吊钱的豆腐,除去成本,赚了一吊又六百文钱。直到三天的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终于来了一个比乞丐体面不了多少的络腮胡子大汉,说要学这门手艺。
沈来秋打算前几天将家里的重活给他做,后面稍微有些技术性的内容,看他的表现。直到满了三个月,就把卤水的制作方式给他。要是做得好,也可以教他用石膏做豆腐,还有豆干,臭豆腐的做法,告诉他也没什么。
族长沈昌寿是村子里除了沈来秋的爹娘外,第一个吃到豆腐的长辈。他年纪渐渐大了,牙口不好,平日里他的儿媳妇们烧什么,都要炖得烂烂的,但是这样的菜,口味不会太好。这次沈来秋送来的豆腐,叫他烧鱼吃,他不愿意辜负小一辈的孝心,就照做了。一尝,便一发不可收拾。
鱼汤里的豆腐,洁白如玉,柔软似云,绵绵的口感,还充分吸收了鱼汤的鲜美。总之,比任何炖菜都好吃!沈昌寿笑道:“沈大满倒是有福气,养了这样一个好儿子,命里该发财的是来秋吧,哪里是沈高氏说的宝冬?”
他的大儿子沈舟生,吃了半碗豆腐,然后慢吞吞道:“爹,我那天,在镇子上的赌坊,看到沈宝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