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古代架空]——BY:初吻江湖

作者:初吻江湖  录入:10-20

  给杜师爷的就是一匹红色彩绫,一匹绿色彩绸,加一斤木耳。
  笔墨纸砚就不给了,毕竟那是上用的东西。
  其他的人,他打算让铺子给做个礼盒,里头可以放上一些点心,煮的茶叶蛋,就行了,最多放俩粽子,意思意思。
  至于其他人给他送什么……他只让马六收着,记住是谁送来的就行了。
  这“礼尚往来”,有“往”才有“来”么。
  春天的风暖洋洋,春天的雨水贵如油,这天正赶上下了一场比较大的春雨,虽然有春雷阵阵,但是春雨下的及时,这会儿正是抽苗长个的时候,雨水可重要了。
  但是这天的半夜,丁田就被吵醒了,是隔壁的金大娘。
  “怎么了?”丁田批了一件外衣就出来额。
  “田儿,我孙儿发烧了,怎么办?”金大娘一个老妇人,带着个小孙子过日子,今天是小孙子的学堂休沐,谁知道睡到半夜,金大娘去看看小孙子,就发现孩子脸蛋儿通红,明显是在
  发烧。
  “马六!”丁田朝外喊人:“去套车,请大夫!”
  “好!”马六那边答应了一声,就跟他儿子一起套车,赶紧的去请大夫了。
  丁田又喊来马六家的:“我仓库里记得有两瓶老白干来着?”
  “有!有!有!”马六家的连忙点头:“上次泡老虎酒来着,还剩下两瓶,一直防着没动
  ”
  丁田不是嗜酒之人,而家里也没人喝老白干,这酒度数高,一般人享受不了。
  “去拿来,再拿干净的布巾子,去金大娘家!”丁田将外套直接穿好,系上腰带就去了隔
  壁。
  这是他第一次来金大娘的家。
  虽然是邻居,虽然是雇主关系,可丁田真没来过这里。
  来了才发现,金大娘的家很大啊!
  不是说房子很大,房子都差不多,而是她家的院子很大,有一半是菜地,在府城里有这么大园子种菜的,估计就金大娘家了。
  这相当于是在省会城市的市中心,住着平房,还扣大棚,地皮这么贵,有点浪费啊。
  不过房屋的门窗都有些陈旧了,门帘和屋里的床帐也都有些泛白,日子过的一看就不富裕,不过倒是收拾的非常干净。
  金大娘跟她的小孙子是住在主屋的东边,里间是金大娘住着,外间是小孙子,其实就是一铺大炕,被从中间隔开了而已。
  孩子不大,只有八九岁,穿着干净泛白的小褂子和小裤裤,躺在那里,脸蛋通红。
  丁田一把将孩子抱了起来:“换一下被褥和枕头。”
  “哎哎!”金大娘这个时候已经有些麻爪儿了,丁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她换完了,马六家的也带着东西过来了:“田少!”
  “去找个干净的盆子来!”丁田将孩子放好,大概是感觉到身边有人了,孩子的手一下子就抓着丁田的衣角不松开了。
  盆子来了,丁田将老白干倒进盆子里,用干净的布巾蘸着,解开孩子的衣服和小裤子,给他擦拭耳后、腋下等位置。
  这样做,可以降温,这孩子脸通红,吓坏了金大娘,也吓坏了丁田。
  他这边刚擦完,孩子的呼吸平顺了一些,马六汗流浃背的回来了:“田少,不巧啊,三个
  药房的大夫都不在家。”
  “去哪儿了?”丁田大为生气,这么大一座府城,就三个大夫都已经是很少了,结果一个值班的都没留下,干嘛去了都?
  还能不能再爱岗敬业了啊?
  “一个去收药材了,一个走亲戚,还有一个去城外给人看病,没来得及赶回来,被关在城外,估计得在城外的小店住一夜了……。”马六擦了擦汗:“剩下的都是不成器的学徒,来了也没用啊!”
  金大娘当时就有些眩晕了:“这可怎么办?”
  她就这么一个亲孙子,独苗苗啊,要是有个好歹,她也不活了!
  “除了坐堂大夫,就没别人了吗?”丁田不信,这么大个城,就三个大夫?
  金大娘“呃”了一声,眼睛有些回神了。
  丁田连忙问她:“还有谁?”
  马六也想起来了:“倒是还有一个……就是怕金大娘……。”
  “谁?”
  “金甲……。”马六小声的道:“这个人吧,据说是祖传的医术,相当的了得,不过他有点怪,竟然喜欢尸体,好好的大夫不当,总想当仵作,每天总喜欢往义庄那里凑……。”
  “他能不能看病?”丁田在乎的是这个。
  “能!”马六很肯定的点头:“给穷人们看病,都是一些小法子,非常管用,不过他那家里也破败了……找他看病的都是一些穷苦人家,加上他这个人怪了点……。”
  丁田其实很想让人直接去把金甲请来,好歹是个大夫啊!
  而且在丁田看来,天才都有一些奇怪的癖好,或者这个金甲也是如此呢?
  不过这孩子毕竟是金大娘的命根子,这个需要征求一下金大娘的意见:“金大娘,你说呢
  ?,,
  “还能说什么,赶紧的去请人啊!”金大娘一咬牙:“多贵的诊金都出,多贵的药材都要去抓……家里还有一百两银子,这是我的棺材本了……。”
  “钱的事情不急。”丁田安抚住老妇人:“马六,你带着小风去接人,对方不管提出什么要求,都答应,只要人过来把病看好了,比什么都强,去吧!”
  “哎!”马六转身带着儿子,再次投入夜色之中。
  “马六家的,带着小花先去厨房,熬一些米粥,家里我记得还有糖来着?去拿一些糖过来……。”发烧之后,需要多多的补充盐分和糖分。
  “是!”马六家的现在倒是麻利非常。
  马小花也去灶台上帮忙。
  丁田又教金大娘给她小孙子擦拭烈酒降温。
  不让老妇人做点什么,她会干着急,把自己急病了的。
  果然,一忙活,孩子的体温又降下来一些,这个时候,外面寂静的黑夜里,马蹄的声音传来,马车回来了!
  马六从马车里扶下来一个人。
  这个人身材消瘦,背着一个大箱子,穿着一袭洗刷干净但是泛白的衣服,一看也是个不富裕的人家。
  不过这人双目有神,一点不像是半夜被人叫起来,呵欠连天的样子。
  进了屋,不看别人,直奔孩子而来:“这是发热了?”
  “是,是!”
  “一股酒味儿?”来人皱眉:“给孩子喝酒了?”
  这不是胡闹么?
  “不是,用烈酒擦拭耳后,腋下,手心和脚心……给他降降热。”丁田赶紧解释:“这孩子发热发的厉害,先降降温!”
  “嗯,不要再用烈酒了。”来人一伸手:“拿干净的湿热的毛巾过来。”
  马上,他要的东西就来了,这人擦了擦孩子的小手,又给擦了擦脚丫子。
  换了一个毛巾,擦脸,擦耳后,擦……所有老白干擦过的地方,都擦了一遍。
  神奇的是,孩子竟然没有继续烧,等了能有一分钟,他开始查看孩子的虎口纹,捏一捏孩子的脚心。
  孩子哆嗦了一下。
  他将孩子的小衣服脱了:“换一件干净的衣服,被褥枕头,换一下!”
  又是一阵忙碌,弄好之后,孩子躺在那里,这人掏出来一粒暗红色的药丸,递了出来:“拿去,用温开水化成汤,给孩子灌下去。”
  “哎哎!”马六家的急忙照做。
  幸好,厨房煮着粥,烧着开水,温开水还是能立刻就有的。
  “什么时候开始发烧的?”
  “不太清楚。”丁田摇头。
  “老婆子半夜起来,看看孙儿的时候,他就这样了。”金大娘看着孩子流眼泪:“大夫啊,我孙儿怎么样了?”
  “很凶险,幸好你发现的早。”那人道:“这孩子是吓到了,只是一直憋在心里,没说出来,憋来憋去的,这就憋出病来了。”
  这种小儿惊吓的病症,很是要不得,要不是老妇人有半夜起来看一眼孙子的习惯,这孩子非得烧过去不可!
  就算挺过去了,也有可能转为小儿惊风症。
  那样可就更难治了。
  “怎么会?”金大娘惊愕:“我孙儿吓着了?”
  “前几日砍了三十几个人头,菜市口的土都换了三茬儿了,多少人开安神的药喝,你没给孩子买一副?”那人一脸的不赞同:“而且这么小的孩子,去看什么砍头?这不就受到了惊吓
  “我孙儿……。”金大娘的眼泪啊,又来了。
  “汤来了!”马六家的端了个小碗进来,里头褐色泛红的一小碗汤药,一股药味儿,悠悠
  传来。
  “给孩子喂下去。”那人扶起孩子,让孩子半躺在自己的怀里。
  丁田主动接过碗,一勺一勺的喂给孩子吃,这药是苦的,孩子当然不爱喝了,但是那人的手在孩子的下巴颏那里捏了一下,孩子就只能机械的喝汤药。
  丁田看的眼前一亮!
  喂完了汤药,那人又在孩子的虎口和足三里的地方扎了两根银针。
  天色渐亮的时候,孩子的烧退了下去,也睁开了眼睛,看到丁田跟抱着自己的人,还有些愣神,但是看到奶奶,眼睛立刻就亮了:“奶奶。”
  “乖孙儿啊!”金大娘拉着孩子的小手就掉眼泪:“你要吓死奶奶了。”
  “奶奶,不哭。”孩子的小手给金大娘擦眼泪。
  这孩子很乖,丁田第一次见,就喜欢上了,乖孩子,在哪个时候都是讨人喜欢的。
  “你怎么当爹的?”那人抬头怒视马六,觉得不太对,又看向丁田……觉得丁田有点小,这样的年纪,不可能有这么大一个孩子……。
  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要责怪谁。
  “这是老妇人的孙儿,这是隔壁的邻居,这位是雇主,我给他家做点活儿,这三更半夜的,我一个老婆子,只能求助邻居帮忙,金甲大夫,您别怪他们……。”金大娘赶紧解释:“您也知道的,我家就我跟孙儿俩。”
  金甲这才一拍脑袋:“对啊!您家就您跟孩子,我这也是急糊涂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金不换
  “您也是着急了。”金大娘破涕为笑:“谢谢您能来,这孩子可是好了?”
  “还不算是好。”金甲又掏出一个小瓶子:“这里头有六粒药丸子,每日早晚各一丸,化成水给孩子服用,这几天就不要出门了,在家好好休息,身边不能没有大人陪着,这孩子是惊吓着了,可不敢再受惊,会得小儿急惊风的,还有,孩子的吃食要热的,虽然天气热了起来,很多人都喜欢吃点凉菜之类的,但是他不行,别吃辛辣腥味的东西,养个三五日的就行了,以后多加注意。”
  “是,是!”金大娘吓坏了,这次要不是她习惯好,或许孙子就这么烧没了……。
  隐隐的,天放亮了,金大娘守着孩子,不愿离开。
  丁田让马六跟他媳妇儿张罗,做了一顿早饭,正好煮的小米粥,米油盛了一碗喂给孩子,大人喝米粥,咸鸭蛋,配的是马六媳妇儿蒸的肉包子。
  金甲估计很少吃肉,这肉包子干掉了六个,才意犹未尽。
  不过他明显没吃饱,却不敢再吃,看到丁田疑惑的看着他,就笑的非常坦诚的道:“一个月没吃肉了,不能吃太多,吃太多消化不了,会闹肚子。”
  丁田不是很理解:“你有这么好的医术,怎么……?”
  这年代,有个说法,叫“手艺在身,袖里吞金”。
  说的就是有手艺的人,在什么时候都饿不死,都有一口饭吃。
  可是看这位金甲,医术高明,人也不错,怎么就……他想起了听马六他们说的那些事情,这位难道真的是个怪人?
  金甲淡淡的道:“在下只是喜欢一些研究而已。这是祖传的吃饭的手艺,可惜,到了我这一代,因为战事,家业尽毁,孤身一人……,只坚持守着自己的那一堆祖传下来的一些东西,哪怕吃糠咽菜,也不变卖。虽然三餐无着落,但是我本人喜欢研究一些案子,更喜欢验尸加刑讯,所以我性格孤僻,不讨人喜欢,二十郎当岁,却一无所成……。”
  木着脸,将这些话说出来,其实这些都是别人说他的言辞。
  金甲已经习惯了。
  丁田却听得双目放光:“不错啊!你喜欢验尸?”
  其他人神情诡异的看着丁田。
  丁田一无所觉:“那你知道,烧死的人,要怎么判断,他是在活着的时候,被烧的?还是在死了之后,被烧的呢?”
  “这个就要检查死者的……。”金甲慢悠悠的喝着米粥,跟丁田讨论开来。
  其他人早就散了……丁司狱不愧是被府尊大人看中的,看看人家,都能跟金甲这个怪人聊到一起去。
  丁田问了几个验尸的常识,发现金甲对此很有研究。
  “你这样的能耐,怎么不去当仵作呢?”府衙里现在的仵作还是个空缺呢。
  “家父的遗命,不许我从事贱业……。”金甲低头小声的道:“更不许我放弃医术。”
  “哦……那刑讯你知道多少?”丁田换了个话题:“如果打板子的话……。”
  金甲也对刑讯非常在行,估计是因为他是个大夫的原因,知道揍哪儿让人疼,还不会在身上留下受刑的痕迹。
  这可不得了,丁田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俩人聊的非常开心,马六自觉的去衙门,给自家的田少请了一天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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