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的江湖[古代架空]——BY:柳小笛

作者:柳小笛  录入:11-09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章我开了好几年,可能之后风格略有不同,不过整体还是完整的

5、暴风雨
  爷爷消失一个月后的晚上,小孩子被一阵窸窣的声音吵醒,也不知是天生睡眠浅还是跟了爷爷之后有了神通,他对细小的声音捕捉的非常快。起了床,打了灯笼出去看个究竟,窗外如墨,隐隐地透着一股腥臭之味,孩子越发地觉得不安,父母寝室门脸大开,孩子脚下竟不觉发软起来,吹了灯笼,匿于一旁,静观其变。
  透过窗户的缝隙,孩子只看见倒在床边的父母和那汩汩流出的鲜血,恐惧伤心袭得孩子快喘不过气来,他完全忽视了身后那两对邪恶眸子里的耻笑,也许这些都是一个孩子最正常的表现。
  孩子醒来的时候,小小的屋子里聚满了人,有熟人也有陌生人。爷爷戴着枷锁坐在房间里唯一的软榻上,他只是被简单地扔在了角落里,还有好多不认识的人都围在爷爷榻前说着什么,语气时而温和时而暴戾。孩子瞪着那双大眸子认真地打量这一切。
  “师父,你把那东西藏哪儿啦,快点交出来吧,要不然东厂的手段你应该都了解的。你看你也不是当年的鹰隼,没必要为了那么点小利益把这条老命搭进去。”为首男子满脸堆笑地对爷爷说,表情之谄媚令孩子一阵恶寒。
  爷爷睥睨一眼:“呵,胡为民你叫我师父我还真不敢当,我早就将你逐出师门,咱两早已没有师徒名分。再说你现在官拜七品,我这个小老百姓见了您还得行大礼呢。”
  胡为民脸上一阵发白,却仍然挂着笑:“师父别介啊,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您老永远是我的父亲”话音未落,爷爷一口浓痰封了他的口:“呸~,我可不想给走狗当爹,虽然以前别人骂我狗儿子,可我乐意。我宁愿当狗儿子也不要当狗爹。”
  胡为民再也绷不住了,反手摸到腰间的皮鞭便要往爷爷身上招呼:“英老二,别以为老子不敢对付你,就凭喂你的一包软筋散,我足够让你生不如死。”
  眼看鞭子就要抽到爷爷的身上,孩子一个猛身扑到了爷爷身前,胡为民收了鞭子,一把揪住孩子:“小杂种,你这是活得不耐烦了,啊~”拿着鞭子的手将鞭子插回腰间,单手扼住孩子的脖子,力图以最快的力道掐死这个孩子。
  “你杀了他吧,杀了他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鹰隼的全部,就让鹰隼随着这个孩子一起消失吧,让鹰隼成为过去式也许是最好的选择。”爷爷叹了口气,幽幽道。
  胡为民突然顿住了:“你是说这个孩子知道鹰隼藏在哪里,你怎么不早点说呢,你这个死老头早点说不就没有这么多的事了吗。”胡为民从愤怒转为狂喜,收住了手,突然觉得这倒霉孩子可爱起来。
  孩子险逃一死,大口大口地呼着气,一张大脸凑了过来:“小朋友,告诉叔叔那本书藏哪儿了?你告诉叔叔,叔叔就放你回家。”孩子虽然不明白大人之间的事,可是他知道眼前这个人杀害了他的父母,他知道这个人想打爷爷还想杀他,一伸手便给了胡为民一巴掌,哪还顾得上刚脱虎口之险。
  胡为民被打得一阵晕蒙,短暂的愤懑之后是惊喜:“师父,你可真是偏心啊~我求了你多少遍你就是不肯给我,就这么个小破孩毛还没长全你就传给他。不过我是不会跟小孩子计较,毕竟以后除了我再也不会有人会鹰隼全部了,啊哈哈”满口黄牙尽露,语气狠辣,喜感却油然而生。
  胡为民并没有为难这一老一小,领着帮壮汉子出去了,孩子见坏人走了,满腹委屈只得跟这个最熟的爷爷说:“爷爷,我爹娘死了,我无家可归了,我要报仇,可是坏人在眼前我却打不过。”看着怀里哭的稀里哗啦的孩子,老人也是一阵伤感:“小三子,你记好了,常言道冤冤相报何时了,但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你现在打不过他,并不代表永远都打不过他。”
  小孩子一听,也要说的有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身陷狼窝,逃出去要紧,他眨巴着泪汪汪的大眼睛,爷爷安抚道:“小三子不怕,爷爷会让你安全出去的,出去之后千万不要回家,能走多远是多远。”爷爷拍了拍孩子,看着窗外,只希望夜色快点到来。

6、阿呆事件后续
  说到这儿,纵使铁汉子李三也已经哽咽,也许他还有好多回忆,可那结了痂的伤疤被自己一点一点挑起,历史的伤痛苦不堪言。他停止了叙述,只是看着天,狠狠地咒骂:“你自己死就死了,为什么把那么重的责任交予我?
  明轩看着李三,试探性的问:“你就是第十代鹰隼?”李三苦笑:“什么鹰隼,那都是狗屁,英老二死之后这世上就再也没有鹰隼了。”
  明轩得到了类似肯定回答的答案,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属下左翼见过十代鹰隼。”李三又是一阵苦笑,拉起明轩:“什么鹰隼?什么左翼?在这里只有李三,你三哥,明轩,我的小老弟。要是再提起给我滚蛋。”
  明轩见李三似是非常不愿提起鹰隼的事,也就作罢,谁让李三是他的上司呢。李三见明轩纠结的表情,故作轻松拉起明轩的袖子说:“出去走走吧,过会儿我告诉别人你是我远房表弟,你可别说漏了嘴。还有你能不能不那么好看,太明显了。”
  明轩任李三带领,见了隔壁大叔大婶,见了对门寡妇,见了酒楼伙计老板大家伙儿都知道李三的远房表弟过来看望他的远房表哥。
  李三是个厨子,酒楼是他的谋生之处,家里来了亲戚老板本是让李三休息一夜的,可李三自有打算仍然坚持在岗位第一线。
  “那个你听说了吗,老王家的呆儿子死了,据说是被十年前的隼杀人灭口的?”一传菜伙计问另一个伙计,“咋没听说呢,都传开了,昨天晚上死在牢里了,隼说了他们才看不上这种废人呢,老王一家伤心不已,说过几天就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可不是吗唯一的儿子死了,搁谁谁不伤心啊。”“你说老王头这么大岁数了还能再要个吗,要不然他老王家香火可就断了啊哈哈”“咋不能啊,我七叔公的表弟的侄子他老丈人,五六十岁的人了今年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呢,真是有福啊”
  李三听到这儿心情舒畅地炒着锅里的红烧肉,翻炒之下佳肴越发美味,色泽越发透亮,阵阵香气引来了几里之外传菜的明轩。李三见明轩过来打趣道:“哟,狗鼻子还挺灵的,知道你哥炒了锅世上最美味的红烧肉也来一饱眼福啊。”
  明轩已不再是小叫花子打扮,也不是佳公子妆容,收起了雌雄难辨的容颜,只是十里香酒楼里一名新来的小厮:“三哥,你准是听到喜事了,要不然任你那水平也炒不出这锅肉啊。”
  李三才不在意明轩的真相:“哈哈,有理!表弟的话里可是有股挑战的意味啊。”李三撇了撇门口自信的明轩:“要不,咱比比。”明轩端起刚盛出来的美餐:“我可不跟你这个十里香第一大厨比,我还是老实的当我的第一传菜小厮。”
  李三炒完今天的最后一份菜,收了家伙带着明轩跟张老头儿吴老四汇合。吴老四家,在肥猪嚎完最后一嗓子,猪血“腾腾腾”流进黑黢黢的罐子里,一群人围在死猪旁,“这次阿呆的事各位做的不错。”李三领导般做出了总结性发言,“但是,各位也要记住我旁边这位还没有躲过那些人的追查,他不是阿呆,那些人也不是阿呆,我们要做好十二分的准备。”
  李三见众人赞同的点头,眼光扫到明轩时略有迟疑,明轩见李三盯着他,擦了擦脸:“三哥,我脸上没什么吧。”李三意识到自己失态:“我觉得该给明轩一个新的工作,酒楼鱼龙混杂保不齐哪天我们都会被揭穿。”“跟我杀猪吧,我肯定不会亏待他。”吴老四第一个踊跃发言,众人抛去好多卫生球,吴老四也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明轩不是我们这种粗人,嘿嘿。”“我去给他安排吧,给他找个稍微安全一点的活计。”张老头说,张老头办事一向靠谱,李三将重任交予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偶突然发现偶不会取章节名字,以前偶都是喜欢写短篇的用不着分章节。要是章节名字起的不好,各位将就一点哈。

7、倾城容颜惊四座
  新的一天,天气好精神好脸色好手感好,炒的菜也是格外的香。相对于李三的好心情明轩倒是显得没精打采了,倒也不是没有心情就是感觉心慌慌的,不能专心一致。
  十里香今天生意不错,往日还得悠闲的传菜伙计今天略显人手不够,明轩也是忙得够呛,刚将客人点的菜放下转身就撞到了另一客人,那位客人倒不在意只是多看了明轩一眼,可是明轩却是浑身不仅寒战了。
  无巧不巧,那位客人的菜却是明轩传的,刚将菜从盘子里拿出手就被那客人捉住,明轩挣扎却不得逃脱。那客人抬头紧捉明轩的手,笑道:“堂堂一酒楼传菜小厮却有如此细腻的手,你是不是女子扮的?”
  邪恶腹黑明轩已经无法形容眼前这个人。这位客人身量比明轩高了一个头,模样却是英俊,干净健康的肤色,浓密的剑眉,挺直的鼻梁,朱红的薄唇,还有那双看透天下事的眼睛组合成了一幅近似完美的皮囊。他的穿着也极尽精致,即使都是浅色系的布料却丝毫没有沾染世间的尘垢,腰间的那枚玉牌也突出了主人的高贵与不凡。
  此时他的眼里满是戏谑,腾出一只手往明轩脸上探去,明轩心中大呼不妙,一个劲儿的往后躲,奈何手还在那人掌握之中,力气又比不过,又不能使出真气。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大手靠近自己的脸,在脸上肆意的抚摸。
  “嘶~”的一声紧接着是众人的“哇~”,一张颠倒苍生,雌雄莫辩的娇容随着□□的剥落出现在这个传菜伙计的脸上,那客人也是倒吸了一口气:“想不到这世上竟有如此标致的男儿,我莫闲今日倒是开了眼界。”接着放开明轩大声的对着客人说,“堂堂一个伙计竟要掩盖绝世容颜,不知十里香老板这是唱的哪出戏。”
  “原来是莫闲少侠,明轩是我们酒楼李大厨的远房表弟,至于他的样貌我也是今儿个才托您的手得见。”十里香大老板袁叶青缓缓下楼,眼神在莫闲和明轩之间逗留,也为世间有这么两个人物慨叹。
  早已听到风声的李三以迅雷不及掩耳铃儿响叮当之男儿当自强之势冲了出来,悄悄地看了看明轩偷偷地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极尽极尽殷勤地转向莫闲:“莫少侠,您是初次来到我们十里镇吧,要不我带您领略一下我们这儿的风土人情?”之后故意看了明轩一眼假装恍然大悟,“你这个死孩子,你爹咋说的,千万不要让别人看见你这张娘们的脸,要不因为你这张娘们的脸还至于找不着伙计讨不到老婆么?”此时的明轩一头黑线:我才十六岁好吗,再说你不是也没老婆吗。
  莫闲看李三这架势,连忙劝阻:“你就是李大厨吧,别怨他了,都怪我好奇心太重。我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他了,也就觉得他长得奇怪了些,后来他传菜的时候手太细嫩了,我倒是以为哪家的女娃娃偷溜出来呢。”莫闲边说边忍不住往明轩那儿瞟。
  李三连忙堵住他的视线:“这不能怪您,都怪这孩子生得不好。”说时偷偷地把明轩掩在了众人视线的盲区,那群食客此时不是单纯的吃饭了,他们似乎要把这孩子一块吞了。莫闲也扯了扯嘴角:他这还叫生得不好,虽然确实稍显阴气,不过美还是美的,有几个姑娘能及得上,就算花坊娘子也不一定能把他比下去。
  李三拉着明轩深深地向袁老板鞠了一躬后便匆匆离开,顾不得那些以目光撕咬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护犊子,嘿嘿。

8、深夜到访的人
  由于明轩实容曝光,李三觉得现在也没有必要再给他换工作了,否则就是心虚了,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张老头儿也正好推了书院那边的工作,本来那边也只是说让明轩去试试,也未必会被任用。
  夏日夜晚,清风抚平了白日的烦躁,轻轻地摇摆着叶子的柔躯;帐外的蚊子不厌其烦地翁叫着,只期盼能吸上一口甘甜的鲜血;屋外虫鸣蛙叫丝毫没有影响劳碌了一天此时酣睡的人。尽管此时的世界放佛紧致般寂静,可总有一些意外向世人表明世间在流逝,物体在运动,溪水在流淌,雾气在弥散
  明轩的房里烛光轻轻摇曳,两个人影低声交谈着,房外起夜的李三一阵狐疑,大半夜的谁会在明轩的房里,这个人跟明轩是什么关系,会不会有什么阴谋?一系列的疑问整的李三头大,可他毕竟是沉得住气的,静静地看着他们,直到那个黑影出来离去。
  李三循着人影而去,人影并不是镇外的什么陌生人,只在镇上飘了几圈便闪进了十里香,看来现在时机还不算成熟,李三折了回来。回到房里的李三才意识到自己穿着里衣就追出去了,自嘲了一番便也倒头睡去。
  辗转反侧的明轩可睡得不太好,脑子里满是袁叶青的话:小主人,您一定要替老主人报仇小主人,您真的是我的少主,您还记得这副将军令吗小主人都怪老奴不好,当时跟您走散老奴心里懊悔死了,要不是记着老主人的嘱托,老奴早就就算老奴下去见老主人夫妇,我也没脸啊
  什么江湖恩怨朝廷纷争他都不想参与,他只希望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家子弟,读点书娶个媳妇生个娃做点小买卖养活一家子人。但现实生活中他有着太复杂的身份还有太重的责任,压力压得他快喘不动气了,他大口大口地呼着气,以企图获得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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