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魏晋当名士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这个懒人没起

作者:这个懒人没起  录入:03-14

  他弓马娴熟,身手不错,胆子也大。当即绕过书架,一脚将那人踹了一个狗啃泥。
  是个瘦瘦小小的少年。
  顾玖暗忖:反应迟钝,不太可能是训练过的死士。看他的服饰,倒有些像小宦官。
  也对,尽管希望顾玖遇刺或者出意外的人,如果排成一排,能从洛阳城西边的承明门,排到东面的建春门。然而他有兄长的庇护,脑子正常的人应该都不会乱来,除非心智有障。
  刚才那种奇怪的声音又出现了,原来是少年的肚子在咕咕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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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衡突然被踹倒,不幸脸先着地,嗑破了嘴唇。又扯到旧伤口,正疼得恍恍惚惚,还没回过神来,就被顾玖一把扯住后衣领,从地上拎了起来:“君是什么人,为何躲躲藏藏?”
  “君”是敬称,从来没有人这样称呼过萧衡,顾玖是第一个。
  这些年,各种刁难都挺过来的萧衡,却因为顾玖随口的一个称呼红了眼眶。一时间,辛酸苦辣甜,百般滋味漫过心头。
  他低声说:“我、我叫阿鸷。不是有意躲藏,衣衫不整,羞于见君。”
  这不是骗人,比起“萧衡”这种因为碰巧手持玉衡就被随意安在他头上的名字,他更愿意用娘亲给他起的小名“阿鸷”。那个不识字的女人,为了给他起名,几乎翻遍《离骚》,把喜欢的字一个个描下来,请一位读过书的宫娥选一个寓意好的。
  顾玖:这是什么害羞的品种?不是说宦官下边挨过一刀,这些阉人要接受定期的脱衣检查,看去势是否成功,需不需要再补第二刀?
  这个距离,一丝幽淡美妙的香气,蓦地钻入萧衡的口鼻之中。
  他深吸气,试图辨识这种香味。可惜他对熏香的了解十分有限,这幽香又若有似无,大约要离顾玖再近一点,才能闻得分明。
  萧衡的衣裳遭遇了各种撕扯拖拽,此刻终于不堪重负,嘶拉一声,扯破一道长长的口子。紧接着,萧衡向下滑,衣裳向上缩,人和衣裳各自分离。
  吧唧一声,萧衡再一次和地面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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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玖完全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他竟然……扒了一个小宦官的衣裳?
  时下流行宽袍大袖,那种一看就很仙很飘逸的服饰。具体的穿法是:不穿中衣,外袍里面什么都不穿。或者贴身穿一件有点像吊带衫的亵衣。连宦官也不能免俗,跟风新潮流。
  萧衡趴在那里,身上只剩下遮羞的裈衣①。暴露在空气中的肩背不受控制地颤了一下。
  顾玖尴尬了一秒钟,将又脏又破的袍子展开,披在萧衡的身上。
  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他一边替萧衡拢着衣襟,一边没话找话:“阿鸷,是哪个字?”
  萧衡用手指写了一遍。
  “《离骚》有云:‘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阿鸷,好名字。”
  萧衡抬眸,眼中湿漉漉的一片,仿佛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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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巧不巧,傻皇帝听说清河公来了,等了半天也没见到人,就派谒者前来请人。
  “谒者”是个官名,可以理解成皇帝身边专门负责传话跑腿的人。
  因为皇帝的脑子不太正常,前一个谒者刚走得看不见人影,他就又派出一个,如此循环,等第一个谒者走到麒麟阁门口,不经意间回头一看,呦,一二三四五六七……
  真好,这人数,蹴鞠、投壶、聚赌都能玩玩。
  来都来了,也不好让同僚白跑一趟。咳咳,大家一起进去吧,就这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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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的藏书楼,一下子涌进来十几个人。
  萧衡一惊,猛然爬起来。
  他的衣袍偏大,而且破损严重,在他起身的那一瞬间,衣袍无声滑落,露出带着青紫淤痕的胸腹。
  可以看见,某些特殊部位还有细细的伤口。嫣红的唇正在微微出血。
  谒者一号、二号、三号……齐齐瞪大了眼睛,想到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
  本朝流行男风②,士大夫莫不尚之,还当作风雅的事,毫不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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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衡不喜欢被人当猴子围观,拿顾玖充当屏风。他光顾着躲避众人的视线,没留神和顾玖保持距离,贴得极近。
  顾玖不习惯被人贴着,想要走开。
  不能让他走!
  萧衡的心中陡然升起一个强烈的念头,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体已经先一步作出动作,紧紧地抱住了顾玖的腰。
  顾玖微微挑眉,推了他一把。
  这一下,刚好推在萧衡的伤口上,他忍不住轻嘶了一声。
  顾玖发现他的伤,就不动了。
  顾玖:这是什么可以立贞洁牌坊的品种?都是男人,光着上身而已,这也要躲?
  谒者一号的目光在顾玖和萧衡之间来回打转,笑得意味深长:“清河公见谅,咱家绝不敢打扰您的雅兴,就是替陛下传个话,陛下在太极殿等您过去呢。”
  谒者七号垂着眼,缓缓下拜:“请清河公恕罪,下官出去等。”
  谒者十一号:“清河公继续,我们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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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兴?
  出去等?
  顾玖一脸懵逼。随即,他想到一些传言,再瞧瞧阿鸷那凄凄惨惨的小模样。眼皮一跳,低低地咳嗽起来。
  他现在这副壳子的原主人,是个非常有名的断袖。
  这真是“裤、裆上抹黄泥——不是屎也是屎。”
  白狗偷糠,黑狗挨打——冤枉。
  这件事说来话长,此顾玖非彼顾玖。


第3章 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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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立春的那一日,顾玖穿书了。
  书中的同名反派顾玖是世家公子中的一朵奇葩。被诗书礼乐熏陶了十几年,居然长成了断袖。
  当然,名士风度是有的。不抽风的时候,也颇有才识。
  关键问题在于:原主极少有不抽风的时候。
  原因也很简单:他生在簪缨世族,有个十分牛掰的亲爹,还有一个文韬武略、样样全能、足以继承家业的兄长。
  顾玖作为家中的嫡次子,支撑门户这种事儿,压根就用不着他。他的日常画风大约是这样的:有才,任性,狂炫骄奢拽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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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宵禁以后,巡逻的士兵在洛阳城的铜驼街上遇见一群豪门贵戚子弟,半醉半醒,骑马夜归,香风满路。
  士兵来不及避让,被一个贵戚抽了一马鞭,鼻孔朝天地说:“走开,走开,别挡着道。”
  下一刻,有人手持弹弓,弹了这贵戚一下,声音懒懒散散:“看不出来吗?这是巡夜的禁军,我干儿子宇文乌菟龟手下的兵。”
  被弹丸射中手指,还挺疼的,那位贵戚手中的马鞭滑了一下,险些落在地上。他不仅不发脾气,还陪着笑脸:“哎呀,瞧我这眼神。明日我做东,去颦翠楼喝花酒,给顾兄赔罪,请务必赏光。把那个宇文什么龟也叫上。”
  某位小世子插嘴:“是宇文乌菟龟。”
  那人收起弹弓,声音还是懒洋洋的:“好啊,大家都来,不醉不归。”
  这八成就是原书的顾玖了。
  等这群纨绔离开,士兵发现地上有个金灿灿、圆溜溜的小东西反射着月光。捡起来一看,居然是一颗金珠。
  他把金珠放进口中咬了一下,天降横财,这玩意儿竟是纯金的!
  原来,顾玖刚才玩弹弓的时候,把金珠当成弹丸,随手就弹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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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的事很多,简直数不胜数。
  反正捅出天大的娄子,还有他爹顾玄帮忙擦屁股。
  原主虽然骄奢,用最珍丽的器物,养最美貌的家伎,喜欢把金珠当弹子射,但还算有一丁点儿底线,没折腾出顾玄收拾不了的烂摊子。
  至于顾玄为什么不好好管教嫡次子,让他像个人样?
  这是因为顾玖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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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玄曾经被人诬告,卷入一桩轰动一时的谋逆大案,如果不能洗清冤屈,妥妥的诛三族的大罪。
  三族包括:父母、兄弟、妻子。这个“妻子”包括妻子、儿子和未出嫁的女儿。
  诛三族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直接砍头或者杀掉就完事了。主要步骤有:在脸上刺字、割掉鼻子、砍掉手指和脚趾、乱棍打死、割下头颅等等。
  按照当时的法律,被诛三族,父母、兄弟、儿女是必定要一起下黄泉的。但有一个可以保住妻子的办法,叫做“义绝”,也就是不管妻子是否同意,都强制离婚。
  顾玄打算和他的夫人崔氏义绝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崔氏不再是顾玄的妻,也就不用一起被诛杀了。
  崔氏当时怀胎七个月,四处奔走,为夫君鸣冤。她是有封诰的公侯夫人,封号湘城君,入宫求了杨皇后,给顾玄争取到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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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劳累过度,崔氏在一个雨天滑倒,早产了。
  关于早产,民间广泛流传的一种说法是:七活八不活。
  七个月的早产儿如果细心呵护,能活,也容易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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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顾玄心里门清:最近这几年,被诛三族的都是开国功臣,和谋逆无关,只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罢了。皇帝是权臣篡位,得国不正,有心病,最怕臣子得势,效仿他。
  顾玄知道自己的生机十分渺茫,坚持办理了“义绝离婚”的手续,让崔氏先回娘家调养身体。要是他能活,还可以复婚嘛。万一他不能活,那能活一个算一个。
  崔氏一步三回头,最终还是抱着小儿子顾玖上了马车。
  彼时,她的大儿子顾琛也只有七岁,一直追着马车跑,跌倒了几次,马车始终没有停下。
  不是崔氏狠心,如果诛三族,顾琛作为顾玄的嫡长子,是逃不掉的。但清河崔也是世家大族,颇有权势,到时候找一个死婴交出去,就说顾玖体弱,没活下来,或许能保住一个孩子。这也是她能为夫君做的最后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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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氏走到半路,马惊了。发狂的马一阵横冲直撞,在剧烈的颠簸中,一只车轮子陡然脱落,马车随时都有可能翻掉。
  危急关头,车夫居然不管崔氏的死活,跳车逃生。
  崔氏用毯子裹住顾玖,裹了好几层,含泪将他抛下车。
  等崔家前来接人的儿郎赶到现场,马车已经翻了。万幸的是:崔氏还活着,只是摔断了一条腿,身上多处挫伤,已然昏迷不醒。
  不得不说,虽然先天不足,七个月就离了娘胎,但顾玖确实是个命硬的人。
  于寒凉的晚秋,被抛下马车。在野地里待了将近一个时辰,竟然没被野兽叼走,只有一点轻微的擦伤,外加冻病了。
  从这以后,崔氏、以及顾玖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
  多亏杨皇后和崔氏是闺中好友,念及往日的情谊,使出必杀技——枕头风,成功的改变了帝王的心意。
  顾家的旁支也舍得花钱,上下打点,礼物和人情都比较到位。某宠臣的职业素养奇高,收人钱财,□□。出面为顾玄喊冤。
  就这样,顾玄无罪释放,成为开国四公之中唯一一个苟全性命的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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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玄总觉得顾玖身体不好,是他的责任。是他拖累了夫人,害得夫人没能好好养胎。
  崔氏常常懊恼,如果那天下雨的时候,她再小心一点,不要滑倒,会不会一切都不一样呢?
  顾玄夫妇怀着这样的心态,对顾玖一向纵容,完全严厉不起来。
  何况,更疼小儿子是很多父母的通病。
  别人家的孩子读着《礼记》打瞌睡,被严厉的父亲用手臂那么粗的竹子敲打了一顿,恨铁不成钢:“就会偷懒,不长进的东西。”
  顾玖读着《礼记》睡着了。
  顾玄:阿玖真用功,手不释卷,都睡着了还拿着《礼记》。
  顾夫人崔氏一脸心疼:“扶我儿去卧榻上睡,动作轻一点。”并且默默地决定要亲手为儿子煲一碗燕窝。
  兄长顾琛伏案,把夫子让抄写背诵,顾玖却只抄了一半的《礼记·学记篇》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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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顾玖的轻狂与日俱增,过着精致又刺激的生活,将男主虐得凄凄惨惨、死去活来、怀疑人生。
  终究是以一人之力,抗起了整本虐文龙傲天小说的狗血修罗场,以及一半爽点。
  男主变强,是在权臣顾玖的眼皮子底下,遮天蔽日的阴影之中,越挫越勇,猥琐发育。
  男主黑化,顾玖折腾的。
  ……
  男主复仇:顾玖其人,一生都在诠释美,追求活得漂亮。他也恰好长在晋人的审美点上,被誉为晋国第一美男子。萧衡坐稳龙椅之后,将顾玖扒皮抽筋,让他死得又惨又丑,几乎不成人形。
  顾玖:这结局我不同意!
  他穿书之后,最欣慰的就是颜值:原主的相貌和他有八分相似,他照镜子的时候,不会觉得是在看别人的脸。想当年,他也是江左一枝花,只不过不像顾玖这么养尊处优,身上连个粗一点的毛孔都找不到。
  先定个短期目标:尽快找到男主萧衡,当舔狗是不可能的,永远也不可能。不过,不是说萧衡一开始很弱小嘛,试一试把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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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玖拥有原主的一部分记忆,大约规律是:家庭成员的日常互动,还有原主读过的书、临过的字帖、玩过的蛐蛐,开过的弓他都有印象。要是涉及到情感、隐私,比如原主沐浴、更衣、分桃断袖之类的片段,都被打满了马赛克,他无法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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