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皇帝觉醒后[古代架空]——BY:浮白曲

作者:浮白曲  录入:06-10

  任谁瞧见了都会惊艳三分,可惜吴峰此刻只想骂娘。
  这小白脸竟不会凫水,方才与其说是他拖着陆雪朝,不如说是陆雪朝死死拽着他。落水之人会本能抓住身边的一切事物,且力道大的惊人。哪怕吴峰身强体壮水性不差,都被拽得呛了好几口水,险些葬送在河里。
  这一番折腾下来,他自己也丧失了大半力气。
  这也在陆雪朝的算计之内。
  陆雪朝心知一旦摆脱追兵的危险,吴峰就是最大的危险。吴峰对他已有杀心,真到了荒郊野外无人处,单打独斗,他绝对不敌身经百战的将军。
  故而装作不会水,一路使劲儿拖吴峰的后腿,消耗他的体力,又把握着恰好能逃脱追兵的速度。
  吴峰见危机解除,望向陆雪朝的眼神又浮起杀意。
  挟持的刀早在逃跑过程中就被水流冲走了,可以吴峰的武功,赤手空拳拧断陆雪朝的脖子也不是难事。
  吴峰挣开陆雪朝的手,爬上岸,起身回头,居高临下地望着水里的白衣青年。
  阳光下,白衣墨发的青年一身水汽,美得像洛水之神。
  饶是他也忍不住晃神一下,心中竟升起一丝负罪感。
  毁灭一位神明,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神的美好会将世人的卑劣照得无所遁形,所以世人会恼羞成怒地打碎他。
  “就算老子喜欢女人,也不得不承认你这小白脸还真有几分姿色,难怪能将锦朝帝迷得神魂颠倒。”吴峰轻呵一声,“姑且留你个全尸,到阴曹地府见了阎王爷,可别说是我杀的你,是你自己淹死的。”
  长黎皇后不会水,自己一上岸,他肯定会沉下去。
  果不其然,青年淡定的神色随着身体的下沉变得惊慌,求生的本能让他乞求地望着岸上唯一的救命稻草:“救救我……”
  吴峰冷眼旁观,心中甚至逐渐升起践踏神明的快感——身份尊贵又怎样?气质似仙人神明又如何?还不是卑微地乞求他放他一条生路。
  淤泥将高山踩在脚下,就以为自己站在天空了。
  青年神色渐渐变得绝望,最终悄无声息地沉入水里。
  吴峰在岸上等了许久,确定人不可能还活着后,才放下戒备,转身离开。
  就在这一瞬间,一双纤瘦的手破水而出,以难以想象的巨大力道,将吴峰拖下了水。
  既然正面交手不行,那就让对方放松警惕,再行偷袭。
  在以为他已死,且背对他的时候,吴峰的防备心是最低的。
  陆雪朝抓住这一瞬间的机会,在吴峰猝不及防落水的同时,就用一把精致的银刀快狠准地刺向对方命脉。
  谢重锦亲手打造的银镯,在按动机关后,就会变成这样一把小巧锋利的刀。
  陆雪朝攥着它在水中闭气许久,等的就是现在。
  他是医者,对刺哪些地方可以致命一清二楚。
  然吴峰是武者,很快就反应过来,予以回击。
  那一刀正中他心脏——陆雪朝对这个部位可太熟悉了,他杀谢重锦杀出的经验,绝无失手可能。
  吴峰心知自己必死无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阴了,临死前只想拉人同归于尽。
  “你竟敢……”吴峰一手捂住心口,一手死死卡住陆雪朝纤细的脖颈,“要死一起死……”
  那力道大得几乎要扼碎他的喉骨,窒息感挥之不去,陆雪朝面露痛苦,眸光却冷静得可怕。
  他费力地将银刀抽出,毫不留情地再次扎入吴峰脖颈。
  鲜血飞溅,他没有眨眼。
  吴峰瞪大眼睛。
  他从没想过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青年,还会有这样狠绝的一面。
  吴峰双目涣散,手渐渐松开了。
  河面晕染开一片血色。
  良久,一身白衣的清冷青年,如神明临世般,干干净净地踏上岸。
  刀被河水洗净,重新变回精致的银镯,被他垂眼安静地套回手腕上,轻轻抚过谢重锦雕琢的纹路。
  “一起死?你也配?”他语气温柔。
  “我只和怀允哥哥一起死。”


第100章 叶央
  水珠顺着湿透的衣袖滑下, 蜿蜒过骨节分明的手背,从修长的指尖滴落。
  烈日愈发毒辣,驱不散身上透骨的寒意, 陆雪朝挺直着脊背略行几步,便觉眼前光晕渐渐模糊, 踉跄着晕了过去。
  与吴峰殊死一搏,他也精疲力尽了。
  ……
  再次醒来, 映入眼帘的是顶上朴素的横梁。
  “你醒啦!”一道清脆的女声满是惊喜。
  陆雪朝缓缓坐起身, 见床边守着一名荆钗布裙、容貌娇憨的少女, 圆圆的鹅蛋脸, 很是可爱。
  陆雪朝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周。这是一栋简陋的木屋, 屋里除了姑娘家的绣品, 还摆放着猎具。这姑娘手上有干过粗活的茧,但并不像碰过弓箭,又未挽起头发作妇人髻,这家应当还有一个男人, 是她兄弟或是父亲,这会儿还没回来。
  暂时安全。
  他收回目光, 温声开口:“是姑娘救了我?”
  他一开口,少女原本想好的话生生卡了半晌, 脸蛋“腾”地红了。
  这长得神仙似的公子, 连声音也这般好听。
  “姑娘?”陆雪朝又提醒了声。
  少女这才回神,带着一丝羞赧道:“不是我,是我大哥救了你,昨天他去抓鱼, 发现你晕倒在河边, 把你背回来的。看你昏睡了一天一夜都没醒, 哥哥就出去给你找大夫了。那个……小女子叶语,不知公子尊名?”
  竟过去一天一夜了?
  那怀允该着急了。
  陆雪朝轻声答:“陆清疏。”
  连个名字都那么好听!一听就和村里那牛铁蛋王二狗不一样。
  叶语心中一阵激荡。实在是她长这么大,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哪儿都想夸一夸。
  少女怀春时,总幻想自己有个器宇轩昂的真命天子。叶语从小心气高,瞧不上同村的男孩,想着将来要嫁也得嫁个和自己哥哥一样英俊有本事的。陆雪朝好看得超出她认知极限,反倒叫她只敢欣赏,生不出任何觊觎亵渎之心。
  正说着,一名一身猎户装的高大男人便走了进来。其身长九尺,样貌英武,嘴边还有一圈青色胡茬,是典型的夜郎男子长相。
  因为长黎男子不留胡。
  “这临时落脚的地方,附近也找不着大夫。”男人只身进来,就见床上坐着的陆雪朝,原本洪亮的大嗓门骤然语气放轻了些,“公子醒了。”
  陆雪朝那样子,看着太脆弱易碎,仿佛声音一大就能把他吹跑了似的。
  “无妨。”陆雪朝脖子被掐过的地方还隐隐感觉到生疼,轻咳两声,“一点小伤,不必劳烦大夫。”
  他自己就是医者,清楚不过是体力透支,自己就能调养好。
  “我叫叶央。”叶央道,“这是我妹妹叶语,我昨天见你在河边晕倒,就背你回来了。”
  “令妹已同我说过。”陆雪朝笑了声,再次自我介绍,“陆清疏。”
  叶央?
  根据天书上给出的预告,男尊版后宫游戏《夜未央》的主人公,就是叫叶央。
  是巧合还是……
  目前看来,眼前的叶央只是个普通的猎户,半点儿也不会让人想到帝王之尊。
  “陆公子,你身上的伤果真没事么?”叶央看着大大咧咧,却粗中有细,注意到陆雪朝脖子上的伤痕——事实上想不注意到都难,那皮肤那么白皙,有道勒痕实在触目惊心,那还是手掌印,一看就是被人掐的。发现他的时候他浑身湿透,定是被扔进水里过。
  陆公子瞧着就是个文弱书生的模样,谁能下此毒手?
  陆雪朝摇头:“我自己便是大夫,并无大碍。”
  “容我多嘴问一句,这伤是怎么来的?这一带近来正在两军交战,外头可乱的很,大家都在逃命。”叶央道,“可是被长黎军给伤的?”
  陆雪朝不动声色地问:“长黎军有伤害百姓的行径么?”
  若有,他绝不姑息。
  “那倒没有。”叶央又道,“那定是夜郎军了。”
  陆雪朝不说话,算默认。
  叶语咬牙:“那群天杀的,打外敌打不过,就会欺负我们这些无辜老百姓。”
  叶央讥讽道:“用兵炼蛊,杀良冒功的事都干了,他们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陆雪朝安静听着。看来他们的宣传做得很好,崇兴帝干的那些恶心事已经人尽皆知。
  “不知此地是何处?我既已无碍,在此多叨扰二位,这便回去。”陆雪朝开始打听现在的情况。
  他已经失踪一天一夜,得尽快回去,不然怀允怕是要发疯。
  “陆公子要回去?”叶语不舍道,“陆公子家在哪儿?若是不远,我和大哥送你回去。”
  陆雪朝道:“将明城。”
  他采药就在那附近。长黎近来逐步占据夜郎边境,将明城就是他们最新驻扎的一座城,正在与夜郎军抢夺主权。
  “竟是那儿?那儿已被长黎军占据,可太危险了,陆公子还是留在这儿安全些。”叶语连忙道,“况且这里离将明城也有些距离,将明城在河上游,这儿是河下游,若是太平时候赶个半天路也就到了,可现在外边刀剑无眼的,陆公子生得又这么……咳咳,听说长黎人都是喜欢男子的,虽还没听他们做出什么强抢民男的事,陆公子走在路上也着实不安全,还是留下来安心养身体吧。”
  陆雪朝道:“长黎军不是不殃及无辜百姓么?我回去也不打紧。”
  “那是之前,现在可不一样了。”叶语欲言又止,“陆公子,你的家……可能没了。”
  陆雪朝:“哦?”
  叶语发愁,提起自己国家的君主毫无敬畏之色:“狗皇帝好像把长黎皇后给俘虏了,长黎那个皇帝震怒,开始动真格了。”
  陆雪朝静默一瞬:“……他屠城了?”
  应当不可能。不,绝对不可能。
  “没有,只是长黎军先前慢悠悠的打,虽占了几座城池,也尽量不影响城中百姓,我们就是听到这样才不慌。”叶语叹气,“可昨日长黎皇帝突然下令,要沿途所有城池的百姓全部撤离,他要炮轰夜郎,直到狗皇帝交出长黎皇后……”
  “我们本来还不懂炮轰是什么意思,直到听上游跳过来的人说,昨夜城中火光大亮,轰声震天,整座将明城,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即使是转述,叶语声音中都带着恐惧,“不知道是威力怎样巨大的武器,听说到处都是夜郎军的尸体……幸亏长黎皇帝还没丧尽天良,放过了平民百姓,不然真就是屠城了。”
  陆雪朝:“……”
  得,已经开始疯了。
  谢重锦动用了火药。
  原本两军交战再激烈,这些时日因为顾及百姓拖慢再多进程,谢重锦都没有使出这最大的杀手锏。不到万不得已,他们都不愿使用如此冷酷强大的杀器。
  可陆雪朝一失踪,谢重锦就立刻动用了。
  龙有逆鳞,触之必怒。
  谢重锦的底线被触碰到了。
  陆雪朝失踪,谢重锦一刻也等不得,不再徐徐图之,选择一路连轰带炸,用最快的速度杀上琅城。
  幸好谢重锦还理智尚存,给了平民百姓半日的撤离时间,没造成无法挽回的余地。
  这半日等待,耗尽他毕生耐心。
  想到谢重锦此刻有多焦急难耐,那陆雪朝就更要回去。
  “长黎军如今打到哪儿了?”陆雪朝问。
  叶央沉声:“跟疯狗似的,一夜就打到了月下城,照着城门便轰,根本不带商量,之后几座城的城主闻风丧胆,都是主动打开城门投降……”
  对入侵自己国度的敌国君主,兄妹两并无好感。但谁让自己国家的君主更不干人事,相较之下,这位不滥杀无辜、还冲冠一怒为蓝颜的皇帝,都让他们感到一丝敬佩了。
  月下城……陆雪朝想了想之前记过的夜郎地形图,怀允是一路往琅城方向攻打,与他所在的地方恰好南辕北辙。
  他现在赶去月下城也来不及,何况怀允救他心切,必不会在月下城停留许久。
  在长黎境内,若分隔两地,尚能飞鸽传信,可这里是夜郎,且不说手头没有信鸽,就是有也不知道寄哪儿……
  不如直接去琅城等好了,怀允的最终目的地一定是那里。
  此地抄近路前往琅城,或许能与怀允同时抵达。
  陆雪朝看向两兄妹,道:“在下在琅城有亲戚,将明城回不去,便去琅城投奔。”
  “琅城?!”叶语瞪大眼睛,“那可是夜郎最繁华富贵的去处,陆公子看着就不像普通人,果然和琅城沾亲带故。”
  “只是……平日里琅城自然是顶顶安全的。”叶语小声道,“如今长黎军奔着那儿走呢,城里的百姓还有达官贵人都争先恐后地跑出来。陆公子要不还是别去了,暂且和我们一起,等这阵风头过了再做打算。我们就住在附近的柳叶村,因为离城近,就跟着一起撤离了,现下长黎军走远了,这儿反倒是最安全的。”
  陆雪朝含笑:“叶姑娘消息很是灵通,琅城的事都知道。”
  “咳咳!不是我灵通,是我哥哥灵通!”叶语清清嗓子,一脸骄傲,“别看我哥哥现在是个猎户,早些年走南闯北当大侠,行走江湖,可是结交了不少天南地北的朋友,都有书信联系。我哥哥人缘又好,邻里乡亲们有什么消息,都会告诉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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