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修改了莫芬·冈特的记忆,让他以为自己就是凶手。不过里德尔对此觉得不太放心,毕竟活着的人就能开口,即使他认为自己是凶手,被人知道“自己”与莫芬·冈特有关联也很容易被人察觉到问题。莫芬·冈特不开口也能被人用摄神取念得知,这样的蠢东西显然不会大脑封闭术。
里德尔在做这件事的时候选择用枪解决莫芬·冈特,魔法部的人能证明莫芬·冈特的魔杖杀了老里德尔一家,而莫芬·冈特的前科足以让他们相信。至于枪伤,魔法部的人不愿意照成混乱的话,他们绝对不会公布这件事,甚至会尽力掩盖。这太容易在巫师中造成恐慌,伦纳德·斯潘塞-莫恩,现任魔法部部长与麻瓜首相温斯顿·丘吉尔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他不会想将巫师和麻瓜之间的关系弄得太过糟糕。
梦境结束后里德尔又蒙头睡到第二天下午,天空是橙黄色的夕阳。他打开房门,只见陆斯恩等在外面,原本坐在椅子上看书的男人立刻起身,“里德尔,要不要先吃点什么?”
很刺耳,里德尔转了转手上的戒指,笑道:“好啊。”
厨房里一直备着温热的食物,陆斯恩拿了一些过来,里德尔也饿了,他已经快两天没进食,在陆斯恩关心的目光下吃完,里德尔到藏书室看书。说是看书,其实心思并没有在内容里,他有点不在状态。
“里德尔。”先生的声音传来,“你还好吗?”
“先生。”暖黄的夕阳照射在陆斯恩的身上,里德尔站在阴影中。他缓慢地用审视的目光,从因阳光泛起暖光的白色长发,一双灿金色的眼眸专注地看向他,身着黑色衣袍,其上的金纹流光溢彩,如同教堂里听人祷告的神父。
里德尔进入过教堂,那些神职人员并不会驱逐他,只是里德尔没有向神父忏悔过,他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可忏悔。但很相似,他注视着站在落地窗前浑身是暖阳光辉的人,不是悔罪,不是祷告,是——宣告。
向先生、向世界、向命运,宣告。
难道他会一直使用这肮脏、庸俗的男人的姓氏吗?那个女人唯一爱着的,那个在他还没出生前就抛弃了他、只因妻子是个巫师的恶心麻瓜。
不,当然不,正如他与先生初次相遇之际,先生所说的。
他要向一切宣示自己的新生。
他将另取他名。
Tom·Marvolo·Riddle——I am Lord Voldemort.
他将窃走死亡。
“I am Lord Voldemort.”
“Voldemort。”他垂下眼眸,“先生,叫我Voldemort。”
*老伏上线(欢呼)。以后就是这个代称啦。
第二十九章 过去(下)
马车毫无阻碍地驶入小镇,一间间二三层的房屋从窗外略过。大部分由砖石瓦片或木头建筑,高高低低参差不齐地排列。各式各样的人们在路上行走,有些明显是异族的模样。马匹跑动的速度慢下来,它们从路中央慢跑着通过,直到一处有些偏僻但占地较大的宅院。
夏日烈日高悬,他身着丝制巫师袍,黑色的绸缎衣袍上用特殊丝线勾勒出繁复的法阵,不仅能保持舒适的温度也有保护的作用。丝线在光线的照射中不时反光出复杂的暗纹,内里是裁剪得体的衬衫和西裤,处处都是隐晦的阶级暗示。
眼前的宅邸和陆斯恩其他的庄园别墅没有太大差别,只略小一些,并多了绿植藤蔓,不过在小镇中依旧显得格格不入。Voldemort走下马车,此次出行是一次旅游,显然先生对他那天的状态十分担忧,没过几天便迫不及待地带Voldemort来这个小镇散心。
其实Voldemort心情还不错,那一天如同将过去燃烧重获新生,他很快就重振精神。不过先生总会过度担心,Voldemort这段时间也没有特别重要的安排,便顺男人的心意出来游玩。
小镇无名,但正如陆斯恩所说,宁静之地。
许多居民在小镇中活动,尽管他的衣服和口音都与小镇中的人十分不同,他们对Voldemort投来的目光依旧是和善的,带着些许好奇。当Voldemort主动和他们交流时,他们热情地回应他,很快他们打成一片,Voldemort顺利地融入其中。
他很快摸清小镇中居民的构成,这里生活着麻瓜、巫师,甚至还有半神族。普通人、巫师和一些拥有特殊血脉的人群是最多的,半神族只有很少的几个,而且大部分看起来都很年迈。这些人显然也处于时间停止的状态,与卡莱列德里的人相似,维持着不变的状态。这种变故肯定是受到一种最源头的东西影响。
此外,半神族时间凝固之时大抵于他们迁徙去卡莱列德时,这些滞留在这个世界甚至十分年迈的半神族,其年龄之大可想而知。Voldemort垂眸,他用余光观察一位精灵。他早已便推测过精灵是半神族中最为长寿的种族之一,先前半神族聚会之际,他见过精灵王、精灵长老和精灵侍卫。除了精灵长老外,都看起来十分年轻,而这位在酒吧角落独自坐着的女性精灵看起来与精灵长老相似,加上在她衣袍上那些金色的纹路明显是祭祀所使用的文字。他也许可以从这位精灵身上得到一些东西。
拨弄着手里的戒指,Voldemort准备会会她。
机会有很多,小镇每个月皆会举行一次篝火聚会。他们来的时间正好,没过几天便到了聚会时间。
所有人聚集在小镇北侧巨大的空地上,篝火将夜晚照亮,欢乐的人们围着火焰载歌载舞。不得不说,这里真的很平静,没有战争的惊扰,没有过多的争吵,生活缓慢悠闲。
穿过人群,Voldemort走到坐在边缘的精灵身边,他的声音轻快,“晚上好。”
精灵眨眨眼,她看着坐下的Voldemort的时间有些长了,最终回答道:“晚上好。”
“抱歉,我身上有什么吗?”他试探着。
“不,原谅我的失礼。”精灵的声音空灵飘渺,如同跨越时空而来的古老语言,她欲言又止,“只是……”
Voldemort微笑起来,“我去过卡莱列德。”
“……他们还好吗?”没有问更多,精灵很有分寸。
“也许算还好,他们发生的事与你身上发生的类似。”
“这样啊……”她叹气,“你好,我是伊莎贝尔。”
“汤姆,很高兴认识你。”
互相交换完姓名,Voldemort提议一起去森林那边走走,伊莎贝尔答应了。他们离开热闹的人群,走在寂静的森林小道上,重新开始对话。
Voldemort半遮半掩地告诉伊莎贝尔他所了解的一些事。伊莎贝尔思索着,“你身上有一种……可以理解为运气或者命运的力量。最顶尖的龙族、精灵族、海妖族的成员是能够看到这些。”
想来狄伦与他对话也有这方面的原因,Voldemort想,“嗯……我可以问问,这种力量是怎么来的吗?”
“是天生的,创世神的宠爱。”伊莎贝尔轻笑,很快这种笑变得有些苦涩,“如果那时候……也有的话,或许就不会走到这种地步了。”
Voldemort想要追问更多,但精灵选择了沉默,“我只能告诉你曾经有一场实验……在圣殿。我曾经发誓在外人面前永远对此事保持缄默,那种誓言的力量让我无法开口,如果你能自己知道更多相关消息,或许我就能告诉你更多内容。”
“非常感谢,”他点头,“我会的。”
实验,在圣殿。
起初Voldemort以为伊莎贝尔参与过矮人王室对于灵魂的实验,先生告诉过他别的王室也有掺和。但是,在圣殿?诸神陨落后半神族就无法进入其中,何况新神能容忍半神族这样的研究吗?
不,或许……Voldemort回忆起先生所说——生命,灵魂,是创世神的礼赠,是创世神的恩典。
新神也许,同样不愿接受创世神给予的命运?
他们也在云端之上的圣殿里进行实验,想到这个可能,Voldemort不经觉得有些好笑。
庄园的房间亮着暖橙色的光芒,他推开门,看见坐在大厅里椅子上看书的陆斯恩,座椅边托架上的喷泉装饰正喷出水雾。
“玩得开心吗?”陆斯恩问。
“很愉快,先生。”
“厨房有料理备着,如果你需要的话。”
“这倒不用。”小镇的篝火晚会显然不缺各式各样的食物,热情的人们不断和他人分享,哪怕是对陌生人。Voldemort在里面走了一圈手上就拿不下了,虽说没有先生准备的精细,但也别有风味。
Voldemort做到陆斯恩身边,“先生,你知道魂器吗?”
“魂器?”Voldemort注视着陆斯恩,看见他闭眼思考,然后睁开金色的眼睛。
“你先制作魂器?不,我不建议你这么做。”这还是先生第一次拒绝他,Voldemort饶有兴趣地想。
“分裂灵魂,用一个咒语将灵魂碎片封存进特定的物体。这主意太糟糕了。”陆斯恩提高声音,“灵魂是最重要的根本,分裂灵魂会使得本身的灵魂变得极其不稳定。多次分裂后更会使灵魂出现过多破损,导致灵魂变得容易分离。
“而且,人的身体作为容器时,灵魂并不会因为身体的损伤而受到伤害。魂器呢?将灵魂碎片的存在依托于容器,容器一旦受损灵魂碎片也随之烟消云散。”
“这太糟糕了,总会有破坏力极强的物品或魔法可以销毁魂器,那么其中的灵魂碎片消亡后就再也无法修复灵魂上的破损。破损的灵魂……特里,他如今的模样也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灵魂受损。灵魂的完整性十分必要。”
“噢,先生,别太担心,我已经打消这个念头了。”Voldemort将手搭到男人的手上,虽然他一直在研究魂器,但不代表他真的会这么做。魂器只是他决定到最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的途径。
不到万不得已Voldemort不会开始制作它。如今他还有很多时间,也有很多关于永生的方法的线索可以调查研究。急躁只会让人失去理智。
在那叠被他“拿”来的地精王室到灵魂实验报告中,有许多关于灵魂的不同方向的实验。其中一个分支实验便是分裂灵魂。
但显然,这会使得被分裂者的精神状态和生理状态出现问题,特别是在多次分裂后,实验体的状态的糟糕程度不言而喻。一旦经历较为严重的魔法影响,实验体的灵魂就会轻易破碎。这个分支很快就被暂停进一步的实验并取消了。
陆斯恩叹了口气,“你怎么会想要制作魂器?”
“因为……”Voldemort用很轻松的语气说道:“因为我想永生不死,先生。”
大厅里只有喷泉的滋滋声,男人沉默着,Voldemort看见他的白色睫毛微微颤动,那双金色的眼眸里不知道流转着什么。没有愤怒和警惕,倒像之前伊莎贝尔犹豫的模样。
你真的知道方法,对吗?
不过Voldemort很贴心,这样的大事想要做出决定显然是很不容易的,他打算多给先生一些时间,何况他从来不会在一条路上死磕。
“先生,”Voldemort转移话题,“你可以带我去圣殿看看吗?”
刚刚拒绝了他的一个过分的要求,那么第二个不那么过分的要求,先生大概是无法拒绝的。
很显然,先生立刻回答道:“你想要的话,随时可以。”
“谢谢先生。”他还没去圣殿看过呢。
第三十章 痛苦
深静的森林里溪流潺潺,偶有鸟鸣。陆斯恩踩过木枝草叶,轻微细小的沙沙声传出。
永生。
他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不论哪个时代都有人躲在暗处为之疯狂,陆斯恩冷眼旁观他们的丑态百出,将灵魂当做消耗品来研究,妄图从中得到一些创世神的遗留。贪婪,有了什么便更想得到其他,因此一步步踏入地狱。他自诞生时便拥有永恒的生命,新神们见到他时,他已经无名无姓、无身无情地存在了不知多少年。
圣石和魔力构成他的躯体,姓名随他所意。他模仿新神与半神们的表情、情绪,却无法真实地体会到任何情感,偶尔轻微的情绪波动也难以理解,好似他生来便是残缺的。直到诸神战争,它在混乱中诞生,陆斯恩初次明白了何为厌恶,当它被囚禁之后,疼痛使得他越发麻木,感情波动再次趋近于无。
无法理解他人对永生的追求便是因为他活得太久。那些时光对陆斯恩来说太过无趣,他丧失了任何想法。陆斯恩不需要进食和休息,不需要学习,他能够轻易知道世界存在之事。永恒的生命好像没有意义,悄无声息地走过人群,日复一日相同的生活。
男孩打破这一切,当陆斯恩在孤儿院第一次遇见他时,好像冰封的湖面碎裂,其下暗火沸腾。特殊的感觉吸引着他,使他立刻就开始关注男孩。
——你使我活着。
——你使我完整。
现在,男孩想要永生。
其实,他的很多举动都隐隐地透露出这个目的,对半神的好奇、对灵魂实验的探究、日常里不时的隐晦试探。陆斯恩觉得自己不应该感到惊讶,他甚至觉得可以理解。Voldemort有太多想要得到的东西,隐藏在八面玲珑的温柔假面下的他,还那么年轻,那么傲慢,那么——那么桀骜不驯。他想要这世界围绕着他转,他便要这世界围绕着他转。
你呢?陆斯恩低声问着,你呢?那暗火能让冰冷的湖水沸腾蒸发,直至一切开始燃烧。当火焰会将一切焚烧殆尽时,你还能放任一切的发生吗?你愿意为此奉献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