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夏秋小姐

作者:  录入:07-29

书里掉出了一张纸片。
纸上歪斜扭曲的写了几段话。
唐珏一看见文末属名,就知道是谁写的。
品兰。
他以颤抖的双手拿起那张纸片,上头还有品兰那间医院的浮水印,那丑陋的字体很难辨识,早就认不出是品兰的娟秀的笔迹了,然而,看著那些很辛苦才能留下的只字片语,唐珏明白这是品兰临终之前,用尽所有力气才能写下的当时的心情。
那个时候,品兰应该已经病到昏迷的时候多於清醒的时候,手臂上已经没有完好的肌肤可以插入针孔,除了吗啡之外,品兰几乎不需要任何的药物了。
但只要清醒的时候,品兰就和则雅腻在一起,母子两个人像要抓紧最後的片段一样,分秒都不浪费的拥抱彼此。
到死之前都还在微笑,不管是品兰还是则雅,他们都挺直了腰杆面对死亡与别离,唯一承受不住的人,只有唐珏。
而唐珏手上抓著的,就是品兰唯一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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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秋又跳过了一大段碗豆公主的剧情,科科。
下一回就是结局了,笑,一口气到结局吧,字数虽然会比较多,不过切割开来情绪会断掉,还是让宝贝们和夏秋一起冲到结局比较好。
明天也会有长长的後记,很抱歉更夜莺时,没办法在会客室和大家尽情的讨论剧情,因为很怕讨论之後,就会泄漏出结局了,但明天就不会有这样的顾忌了,笑。
接档夜莺的是「阳光雨」,师生恋,年下攻,大叔受,是个「浪漫」的故事……请不要再问夏秋为什麽要强调浪漫……大家都知道夏秋所说的浪漫是什麽……科科,所以,也请大家继续支持阳光雨,夏秋大概不会在这篇新文当中有所节制,保持著放纵文字的状态,如果大家喜欢夜莺的话,也许也会喜欢阳光雨喔。
最近很萌师生啊,总感觉非写不可,所以,虽然师生的题材已经被写烂了,还是请让夏秋试试看,拜托了,笑,这篇的H度会有点高,牵涉到自杀和校园暴力,因此请大家有心理准备。
以下是阳光雨的文案。
阳光雨 文案
杨书宇,偶然在担任教职的高中顶楼目睹了校园霸凌所引发的自杀未遂事件,让他想起了阴暗的过去,为了拯救他心爱的学生,他可以忍受到什麽程度?
白苏河,优秀的家世、聪明的脑袋、端正的五官,他是想要什麽就能得到什麽的资优生,欺负别人的勾当他是懒得做,但日子太无聊了,整整老师也不错……
乔其安,很想死,他唯一能达成的方法就是依赖白苏河,让他的自杀计画能够成真,但为什麽这个半调子的新老师要来介入他和白苏河之间呢?
最後,请宝贝们投票喔……留言喔……拜托了。

夜莺47 结局 後记

读完品兰的遗书,在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唐珏抓起护照,坐上飞机,飞越了欧亚大陆,到一个遥远的国度,去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人身边。
和当初不顾一切去英国留学一样,过了很多年了,唐珏丝毫没有长进,还是重复做同样的事情……
他抛下一切去找一个他喜欢的男人。
跋涉千里,耗尽半生的光阴,啊,唐珏还是重复了相同的旅程,不同的是,他寻找的那一个人并不相同。
只是这次,结局会是什麽呢?
品兰:「我从不後悔爱上你,即使你从来就不曾爱过我。」
叶品兰吃力的拿著笔,像刚上小学的儿子一样写出歪斜的字体,虽然写字让她很不舒服,但是不能写出来的话,会更痛苦,所以叶品兰并没有放弃。
她和唐珏相遇的时候,是在双方父母安排的相亲场合里,那个面对女人就手足无措的腼腆男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唐珏连点一道菜都要思考很久,总是很烦恼的样子,时不时的露出沮丧的笑容,对谁都过分的温柔,安静的看著自己的时候,眼神就像初生的小鹿一样无辜,但那个时候,唐珏已经要三十岁了,却有著十几岁少男的表情,她大概是被唐珏不小心泄漏的孩子气所吸引。
唐珏抿紧了双唇,湿润的双眼看著车窗外的风景。
出了伦敦城之後,是个小小的村落,像童话故事般的景色在眼前绵延,尖尖的红屋顶装饰著旧旧的烟囱,低低的窗户透露著小小的幸福,出了村界,就是一大片金黄的油菜花田,车子驶过,白翼蝴蝶瞬间被惊起,在车後卷起的流风中旋舞,这景色太过美丽,让人忘记这片土地上曾经绵延著数百年的战争。
浓郁的绿色泼洒在无尽的丘棱,荒凉了一整个冬季,荒野此刻终於苏醒,柔软的草地有著湿溽的香气,晨雾飘散之後留下了露珠的痕迹,滋润遍地不知名的小花,是那麽卑微的绽放著,没有艳丽的金黄色泽,没有高傲的群居姿态,只是在广漠的苍穷之下伸出渺小的花芽,小心翼翼的迎来各种野生动物,让他们尽情的咀嚼著自己的身体,开一秒花,然後在下一刻被吃食。
比起完整的缓慢凋谢,他们宁愿粉身碎骨。
唐珏眨了眨眼。
过了前方的树林,就要到金的大宅领地。
品兰:「我从来不後悔用死亡绑住你,即使我因此而下地狱。」
新婚初夜的时候,丈夫无助的脸,品兰到现在还记得,她执意要在那晚就圆房,而唐珏只是努力的配合著,试了又试,一般男人早就恼羞成怒了,但唐珏却只是温柔的说著对不起,就连射精的时候,唐珏都是一脸歉意。
但是从英国回来,自己的丈夫变了一个人,不时露出一种恍惚而艳丽的神情,迷离的眼神不经意的勾人,连发著呆的样子都让人想入非非,极尽压抑的忧郁反衬出极尽压抑的色气;然後是那个男人突如其来的到访,不是宣战,亦非挑衅,只是过来探看自己,说话的时候像是讨论一件商品,吐出沉稳实际的用语。
品兰看见那个男人手上的玉戒。
唐珏没有买婚戒,因为他手上的玉戒比什麽都重要,连公公婆婆都嘱咐品兰要让唐珏随身佩戴,那是唐家传家的珍宝,至死都不能离,唐珏知道,那个男人也知道,但是唐珏还是给了那个男人,也许给的时候不曾犹豫。
唐珏站在门口,在等待应门的时候,心跳快到好似心脏要跳出胸口,但是迪亚哥出来告诉他,主人入林去了。
唐珏再次错过他想要见的人,但这次他不想放弃。
於是唐珏转身进入树林深处去寻找他。
春天的树林太美了,应该出现在画里,但此刻却存在唐珏的眼底,刚刚抽芽发叶的林木全是粉嫩的绿,树下却遍地是紫钟花,整片树林就像是铺了一层紫色的地毯,打个喷嚏,就会有仙子跑出来嬉戏,只是那虫鸣鸟叫太过奔放,反而显得唐珏一个孤零零,胸口因为寂寞而心慌,没有寻找到他之前,唐珏永远是一个人,所以他只能一个人踩著落叶残枝满地,默默的往林子深处走去。
品兰:「我以为死亡不能留住你,但我最後还是赢了,因为我愿意背负一切的罪恶来爱你,但你却永远不会为了那个男人牺牲,所以他永远也得不到幸福,他永远都会不幸,他最爱的人让他身处地狱,他只能在地狱等你。」
「我同情他。」
走在森林的小路上,唐珏又揉了揉眼睛,他讨厌眼睛总是充满泪水,老了吧?
稍微吹个风,眼睛就发痒,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这麽不争气。
他愈走愈深入,一路上连只野鹿也没有遇见,这个季节英国乡间到处是野鹿、雉鸡和狐狸,可这偌大的林子如今却只剩下自己。
金,你在哪里?
品兰:「然而,今天,则雅却说他原谅我了,我抱著他小小的身体,好温暖,我哭了,我好久没有这麽幸福了,我突然明白,我最同情的人其实是我自己。」
「背著沉重的爱与恨前行,我好累。」
「我原谅你,唐珏,我的丈夫,我以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一个女人的身分原谅你,请你让我休息,我已经一步都走不下去了。」
「但是,你从来就不需要我的原谅,你知道吗?一直祈求别人原谅的你,其实是最自私的人,你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原谅你……」
「你只需要……」
「你只需要什麽?」
我只需要……
什麽?
唐珏问著自己。
唐珏已经没有走在林中的步道上了,而是步入了真正的原始森林,高耸而直立的林木扩散著绿荫,把春日薄光遮了大半,洒落在地面上的仅有稀疏的光之碎片,地上布满了软腻的青苔,又湿又滑,绊著唐珏的脚步,好几次就要滑倒的唐珏吃力的扶著树干前行。
但有什麽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
像小孩子哭泣的声音,细弱却清晰,从前方的大石头处传来。
唐珏连滚带爬的往那声音寻去,太心急了,滑了一跤,以至於扑倒在那块大石头上,膝盖碰到石头边缘,痛的他抽气。
他慢慢的把身体横过石头,这才发现大石头旁的是一头孤单的小鹿。
「你妈妈呢?」唐珏问著,人声回盪在幽谷森林,非常诡异。
小鹿看见人类,却表现出非常害怕的样子,挣扎著起立,想要逃跑。
但刚学会走路的小鹿跑得并不快,一把就让唐珏把它抱在怀里。
唐珏感觉到小鹿非常的害怕,一直鸣叫著挣扎,但终究抵不过成年男人的力气,小鹿被困在唐珏的怀抱里,最後就温顺的待了下来。
「你一个人的话,活不下去。」唐珏温柔的说,一边爱抚著小鹿的身体。
怀里头的小生物温热柔软,鹿毛短密,触手生温,小巧的心脏飞快的跳动,全身都在发抖,让唐珏心生怜意。
他抱著小鹿又在森林里走了一阵子,看到前方的光亮,只到是森林的出口。
肯定是一大片草原吧。
小鹿在那片草原可以找到亲人,然後在鹿群的保护之下成长。
唐珏抱著小鹿,弯腰,准备穿过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只要钻出这里,就可以走出这片森林了。
但他没有把小鹿抱好,小鹿纤细的後腿奋力踢了唐珏的肚子,唐珏一时松手,小鹿从他怀里逃了出去,唐珏只来得及捉住小鹿的後腿。
一鹿一人先後穿过灌木林。
就在这个时候,唐珏听见金的声音大喊:「不要开枪!」
「碰!」一声猛烈的枪鸣。
从阴暗的森林中跌扑而出的唐珏眼前一片光亮,那无边无际的广阔天空,从来就不曾真的放晴,总是灰蒙蒙的天空,此刻浮云徒然散去,透出的一点阳光,在唐珏的瞳孔瞬间璀璨起来。
多麽难得啊!太阳在英格兰总是略带神秘。
金也是一样神秘。
唐珏笑了,他终於懂金了。
金一直在等待他。
因为金知道,没有谁能留得住谁,所以他不强求,他等待,等有那麽一天,唐珏会愿意回来。
对於唐珏,他不能主动,他只能被动。
唐珏扭曲著身体,缓缓颓倾落地,他眨眨眼,感到眼睛好酸涩,但即使是这麽酸涩的眼睛,还是能够让他看见金向自己飞扑而来的身影。
唐珏看见金的步伐失去了优雅,此刻显得著急而踉跄,披著风衣的他,里头还是穿著腥红的睡袍,睡袍下露出穿著靴子的双脚,手上拿著猎枪,一头柔软的黑发随风飘扬,衬托出他的俊美,只有那双灰色眸子失去了往日的镇定,瞳孔聚积了可怕的风暴,似乎有什麽可怕的事情在他眼前发生,让他失去了冷静。
金抱起倒在地上的唐珏。
唐珏微微的一笑,对著浑身发抖的金说:「你好吗?」
他一说话,就感觉到椎心刺骨的痛楚,但是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情,唐珏到现在还搞不清楚。
金不知道要回答什麽,他是那麽能言善道的一个人,现在嘴唇却在发抖,好不容易,他才对著唐珏说:「别说话,你中枪了。」
金拉开唐珏的外套,外套里头的衬衫已经被血浸湿,暗红色的血液在唐珏的肩头绽放了一朵美艳的玫瑰花。
并不是致命的伤口,金松了一口气。
「啊,难怪我觉得痛。」唐珏傻笑著,虽然很痛,但是唐珏感到很满足,他找到金了:「……我来了,……金……」
「嗯,我知道。」金不停的用手抚摸著唐珏的眉眼,神色温柔,倾尽所有的爱恋,低语:「因为我一直在等你。」
「原来你说会忘记我都是说谎。」唐珏有点得意,金说谎被自己捉到了。
「对,我说谎。」金并不狡辩。
「没关系……」唐珏笑著说,他感觉精力逐渐的流失,费尽力气才举起手抚摸金的脸颊,金把自己的手覆在上面,用脸颊磨蹭著唐珏的手心,模样很是爱怜,他听见唐珏说:
「金……你可以杀了我喔。」
「我想留在你身边,被杀掉也无所谓,因为我只需要爱你。」
金一直都在等待,不是等待唐珏回来,而是等待唐珏觉悟的那一天。
觉悟到爱一个人所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唐珏会被伤害,也会伤害别人,这一切无法逃避。
但是唐珏不需要说对不起。
只需要去爱。
「好,我会亲手杀你,非常乐意。」金答应了,他低头吻了吻唐珏的唇。
「呜嗯……」唐珏在金的气息之中,逐渐感到意识不清,眼前朦胧成一片,他低声的呢喃著:「我好疲倦,金……」
金抱起唐珏,脸色凝重的往马匹走去,一面对著唐珏说:「别昏过去,跟我说话。」
金此行是为了赶跑他属地里的偷猎者。
春秋之间,盗猎者众,他接到消息就和几名仆人提枪骑马追了出来。
不是为了维护他自己的属地,而是他觉得可以正大光明的猎人头,满足了他心里头嗜血的本性。
但他完完全全没有料到,追赶上之後,却亲眼目睹盗猎人开枪误中了在小鹿之後跌出的唐珏。
金跨上马匹,搂紧了怀里的唐珏,双腿一夹,黑马往大宅奔驰过去,留下站在原地的仆人处理後续问题,有人拨了手机给大宅里的迪亚哥,那个老练的管家会让杜威德待命,等待主人的归来。
金驾驭黑马穿梭在林间小路,为了保持唐珏的清醒,他呼唤著唐珏的名字,那一声声温柔的呼唤成了飘散在风中的恋人絮语。
唐珏躺在金的怀里,仰头望去,灰色的天空和金的眼睛好像,难怪他一直讨厌英国的天气……
唐珏闭上了眼睛。
醒来的时候,就这样告诉他吧。
啊,好想要弹琴。
唐珏一边想,一边幸福的微笑著,他的手指在马匹奔驰所带起的风中微微的颤动,弹奏著夜莺。
全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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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记
谢谢大家陪伴夏秋写夜莺,花了两个多月,才把夜莺写完,最後能够写完都是因为大家的鼓励和支持,每一个点阅、投票和留言的宝贝,感谢你们,夏秋因为你们而感到很幸福喔。
碗豆公主和夜莺都是改编自夏秋非常喜欢的童话故事,也可以算是夏秋初试啼声的作品,两篇故事其实只能算一个故事,一个世界观和两个合而为一的爱情诠释。
碗豆公主写的是爱情的渴望:「想要被爱」,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心愿,但却非常难以实现。
因为在爱情当中,总是不自觉的伤害了某个深爱自己的人,任性的伤害对方之後,又担心被抛弃,痛苦的喘息著,等待被救赎,唐斐代表著谈恋爱的人的劣根性;而雅雅,这一个没有外貌、没有智商的平凡男孩,却牺牲了他的所有去爱一个人,啊,想要被这样的人所爱,如果有这样的人出现,也想要好好的感谢他,所以写了这样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男主角是雅雅,他是一个被压扁的小碗豆,同时,他的在也让唐斐虚假的人生有了真实感,无论是在台湾的成长,或者是回归英国之後的奢华,唐斐都生活在谎言之中,雅雅可以说是唐斐存在的唯一证明,而原版童话故事中,碗豆则是证明公主身分的证据。
夜莺写的是爱情的反省:「想要去爱」,这是一个胆小的人的告白,唐珏。
一个胆小而平凡的男人,他面对社会体制的压迫不敢反抗,他面对妻儿不敢放弃也不愿负责,他面对初恋情人不敢追求,他面对此生所爱也不敢守护,连逃走都是因为妻子生病,这样的男人居然是夜莺的主角,唉。而且,王尔德笔下的夜莺为了爱情献上自己的生命,应该是类似雅雅的人物才对,那为什麽懦弱的唐珏还会是夏秋笔下的夜莺呢?因为夏秋读王尔德的夜莺时,感到很遗憾,如果可以了解夜莺的心情多好……那就让主角变成夜莺吧,让他们为了爱情而淌血泣啼,直到自私的金和虐弱的唐珏都能了解夜莺为什麽而死,在了解的那一刹那,金和唐珏也会变成夜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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