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节操的男人----逸若辰

作者:  录入:03-14

凌谦闻香而来,直喊:“我骨头都要酥了!”
凌中绮用锅铲挡住嘴,笑得哈哈哈,十分不谦虚。
於这一点上,他是绝对没有必要谦虚的。
把香喷喷的炸鱼和鱼汤端上桌,又热了些菜,凌中绮终於在饭桌前坐下。这之前凌谦已经喊过无数次“别忙了快来吃”这样的话了。
享受美食的间隙,凌谦还是閒不住嘴,向凌中绮道:“好孩子,你这麽贤惠,学校有没有人追你?”
凌中绮往嘴里扒饭,答:“没有。”
凌谦一脸不相信的表情,“我才不信那些孩子把持得住!就算表面上不说,肯定背後议论得超热烈,想把你勾上手呢。爹爹我对这种事情很有经验的…… ……”
凌中绮白他一眼,凉凉地说:“你也不怕被鱼刺卡了喉咙,老实吃饭。”
凌谦赶紧装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往嘴里塞了两口饭,呜呜道:“要是有人向你表白了,可别傻著,得想清楚,爱这种事,一辈子一次足矣,多麽美满。”
凌中绮彻底没话。这凌谦自己有喜欢的人了,搞得好像全世界都跟著谈情说爱起来似的。又想,跟恋爱中的人讲道理那是浪费口水,於是翻翻白眼,闷头喝汤。
晚饭毕,凌中绮照例进厨房洗碗刷锅。凌谦想去附近新开的一家保养品店买些精油回来,可安神可泡澡,临走时还问凌中绮:“要我给你带些什麽吗?”
凌中绮斜了那路痴一眼,答:“你能把自己带回来就不错了。”
从保养品店出来,已是晚上八点。路灯点点,车辆川流不息,酒吧舞厅迎来一天中的黄金时段,红男绿女一路招摇。
凌谦在街上站了一会儿,努力回想自己是从哪个方向过来的,要真回不去了岂不被凌中绮那孩子笑话到死。
过了半晌,他一咬牙一跺脚,大有豁出去的气势:朝右走!
於是沿著右边的街道穿过马路,准备问问路人再做定夺。没想到就在转身的一刹那,凌谦看见一个做梦也无法想到的身影,顿时一股寒气从脚底升腾,引得身体一阵战栗,心像被攫住似的骤然疼痛起来。
有一瞬凌谦以为自己看错了,赶紧三步并作两步上前,隔著一排灌木丛,仔细盯著那个坐在餐厅里的人影,捂住不安地跳动著的心口。
那人喝著咖啡,不时跟对面的男孩说几句话,引得男孩一阵笑。放下咖啡杯,那人从怀中掏出一只淡棕色小匣,打开,取出一串祖母绿手鍊,替对面的男孩子戴上。男孩惊讶片刻,而後露出满足的笑容,眯起眼对那人说了些话,亲亲密密,一副向迷恋的人撒娇的样子。
那人影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姿势,每一个表情,凌谦都熟悉到骨子里。
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凌谦浑身颤抖得几乎无法站立,手中的精油也因脱力摔在地上,玻璃碎片散落一地,反射出黯淡的光。
巨大的冲击让凌谦思维近乎凝滞,根本无法思考。他随手拦住一辆路过的出租车,报了地址,浑浑噩噩地坐上去,穿过这座城市明暗交织的光影回到家,上楼,开门,换鞋,进屋。
凌中绮恰好洗完手,从盥洗室里出来,听见开门声,知道是那路痴回来了。正准备开口调侃几句,没想到看见凌谦满脸泪痕站在客厅里,头发散乱,一身狼狈,皮鞋上还沾了些许玻璃渣。赶忙上去扶他,有些慌张地问:“怎麽了?!”
凌谦听见有人喊他,抬起头来看看,是凌中绮。虽然是个孩子,不过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对自己很好。虽然有时候毒舌,但是个挺讨喜的孩子。不会骗他,不会伤害他,永远替他留著门,替他整理房间,替他洗枕巾拿抱枕,替他收拾这个家,和他一起平静地生活,过著幸福的每一天。
於是放心地哭出来,抱著那孩子并不宽广的肩膀,宣泄积聚已久的情绪和悲伤。泪水浸润了面庞,沾湿了鼻翼和嘴唇,在凌中绮的衬衣上化成斑痕点点。凌中绮看看凌谦那双红肿的眼睛,看看那副心痛的表情,叹了口气,把他搂入自己怀中。
凌谦在极度的混乱和痛苦中,坠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可是心还是痛著。被缓缓地,不动声色地割开一道口子,鲜血潺潺,每一根血管都痛苦地叫嚣,过往的一切幸福灰飞湮灭。
不是说要去国外出差麽。
不是说要离开半个月麽。
为何我会在那里遇见你。
遇见你和男孩子一起坐在咖啡厅里,有说有笑,你还送那男孩价值不菲的手鍊……你对谁都用这一招麽……
原来一切都是我一相情愿。
那些幸福,从来就不曾存在过。
我看错你了……
荣思和。

没有节操的男人 13

沈言苏是沈家的小少爷,眉目精巧,容颜秀丽,漂漂亮亮的一个孩子。家境奢华不说,上面又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宠著、疼爱著,性格是娇纵了些。不过嘴儿甜,待人接物大方得体,沈家二老宝贝著他呢。虽说生长於豪门世家,性子倒还纯净,倾轧暗斗见得不多,真真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不过他人若是有些孩子气,报复也只能是孩子手段,沈言苏孩子气不小,报复却是大人手段,又仗著哥哥姐姐们疼,父母宠,更加肆无忌惮。
沈言苏的外祖母在国外休养多年,上个月突然中风去世,荣思和与沈家素来有些交情,於是藉著出差的机会前往沈墓吊唁。老人家生前曾决定将一串跟随自己多年的祖母绿手鍊送予最疼爱的孙子沈言苏,作为言苏十七岁生日礼物,未料离他生日还有一个多月,老人家却撒手人寰。
由於她走得突然,加上天气炎热,沈家不得不在国外举行葬礼,匆忙布置老人家一切身後事宜,竟忘记取回那串手鍊。恰好荣思和在沈墓吊唁时遇到侍奉老人家多年的仆人,於是答应那人一定赶在言苏生日前将手鍊送到他手中。因此不得不急急处理完公务,提前搭飞机回国,约沈言苏见面,亲自将手鍊交付於他。
沈言苏初见荣思和是在哥哥举办的一次酒会上,只觉得那男人身姿高修,步履稳健,言笑风流,便不由自主被他吸引。後来断断续续听到那男人的一些消息,还偷偷翻哥哥们的财经杂志,只为了能看看那个优雅不凡的男人。
被哥哥们知道了要笑话死呢,沈言苏想。
向来骄傲的沈家小少爷居然就这样坠入了爱河,吃饭会走神,睡前会傻笑,想去爱又一副怕情伤的样子。沈言葵眼珠子简直要掉下来,他这个娇纵任性弟弟啊,也不晓得是动了真心还是仅仅出於小孩子的独占欲呢?不要闹出事来才好,不过又想著就算闹出事来还有他这个大哥担著,言苏还小,犯些错又怎麽了。
喏,这便是溺爱了。
但沈言葵是无论如何也不肯承认的。
沈言苏没想到荣思和竟然亲自约他见面,地点在一家高级餐厅。於是内心惴惴,又兴奋又不安,央著哥哥替他搭配衣服,又要佣人把新买的小羊皮靴拿出来准备晚上穿。沈言葵失笑,又不是晚宴,只是个普通的邀请罢了,打扮得那麽正式作甚!
毕竟是第一次和自己喜欢的人独处嘛,沈言苏嘟起嘴,打扮得漂亮点也不行吗?於是牵起哥哥的手,晃啊晃的,嘴里甜甜地念:“就要正式嘛就要正式嘛……”
沈言葵摸摸言苏光滑柔顺的发丝,心想真是小孩子呢,这心性儿,可是一点没变,要人宠著捧著。又想这样也没什麽不好,他自小就看著言苏长大,看他颤颤巍巍学走路,看他为了玩具和糖果大哭大闹,看他在同龄的孩子中敢作敢当,渐渐成熟。十七岁将至,面庞脱了些稚气,变得帅气自信了。不过仍旧会抱著哥哥,赖著哥哥,还是哥哥的小言苏呢。
当晚,沈言苏穿著帅气的小西装和小羊皮靴去赴宴。
又紧张又激动,一切的不安在见到荣思和後不但没有平息,反而更加激烈了。这种感觉,应该就是爱了吧?沈言苏在心里重重地点点头。
而後的一切平和自然,二人喝著咖啡吃著简餐聊聊天。荣思和还问了些沈言苏的近况,然後便拿出那串祖母绿手鍊,柔和细致地替他戴上,祝他生日快乐。
沈言苏开心地脸都红起来。那个男人对自己好呢,问自己许多事情,还把外祖母的手鍊从国外送回来。这麽体贴,这麽温柔,好想和他在一起,每天只有他们二人,那份体贴和温柔全部都是自己的,其他人都不许碰他的荣思和……
荣思和看沈言苏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嘴角还沾了些咖啡沫,於是拿餐巾替他把嘴角擦乾净。沈言苏把头低下去,脸红了红,有些不好意思。荣思和看著眼前这一幕,突然想起凌谦来。凌谦也是这样一个人,喝果汁的时候总要沾些残汁在嘴角,又懒得弄乾净,非得他动手,把凌谦禁锢在怀里,仔仔细细地擦乾净。
荣思和想起凌谦,竟入了神,举著餐巾不上不下,一脸痴情。
沈言苏不明缘由,以为那痴情的神态是对著自己呢,更加不好意思了。荣思和想起凌谦,匆匆道了别,准备回家给凌谦打电话,或者乾脆直接到他家去,给他一个惊喜。
凌谦不知实情,一个人在家伤心。
可伤心是真的,这份感情有多不容易保护。他凌谦,说得难听些,到处和人上床,收些费用,与男妓有何区别。而那荣思和是何等人物,高高在上,更何况那姓荣的风流惯了,一时半刻估计还想著左拥右抱,哪里肯这样安定下来。
可凌谦又不能没钱。就算被包养,顶多目前吃喝不愁,可年华荏苒,他终有一天会老去,会丧失贩卖色相的资本,会鸡皮鹤发,会疾病缠身,会孤苦一人。那时要如何生存下去?他现在三十岁,这辈子差不多也只能这样了。所以领养凌中绮这孩子,陪陪自己,和自己说说话,等自己死了还有人帮著买副骨灰盒下葬。可凌中绮要上学,要吃饭,凌谦不肯苦了那孩子,怎麽著也跟自己相处两三年,有感情了。
於是替那孩子买好衣服,买好鞋,供他念名校。凌中绮不止一次对他说:“不用买那麽好的,一般的就行。”可凌谦不肯。
已经把他当成亲生的孩子了。
这个孩子乾净单纯,还不知道自己养他是为了防老。若他知道了会怎麽想自己?鄙夷?厌恶?自己那麽放荡,用那些赚得不干净的钱供他念书,供他吃饭穿衣,那孩子不会恨自己吧?
凌谦把头埋进枕巾里,肩膀抽动,无声地哭泣。
本以为幸福终於降临,终於可以摆脱噩梦一样的过去,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了。
可是现在,一切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也不要见到那个人,不要听到那个人的声音。
从今往後,他凌谦与那个人不会有丝毫干系。
把自己层层包裹起来,外界碰不到,触不到,自然就伤害不到。
自己……也就不会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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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忙著考试,结果忘记更文这件事了= =
自我检讨。 。 。

没有节操的男人 14

荣思和打了几通电话都没人接。
於是心急火燎地赶往凌谦的住处。
没想到按了门铃,有人开了门,他却被挡在门口进不去。
凌中绮冷眼看著他,问:“你是谁?”
荣思和报上姓名,凌中绮的眼神反而更冷了,硬邦邦地回答:“请回吧,这里不欢迎你。”
荣思和一头雾水,还未来得及问明情况,凌中绮就“砰”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那日之後,荣思和再也没有听到凌谦的任何消息。
电话、手机打了无数次,起初是响了几声被挂断,再後来根本无法打通,无论如何联系不到凌谦。
荣思和不明白为何事情会发展到这样的境地,明明自己离开时还好好的,不过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凌谦究竟生他什麽气呢?
於是便没有再联系他,想他气头上根本听不进去什麽,等气消了再想办法与他慢慢谈。
凌谦在家闷了几天,没日没夜地打游戏、看电视、上网,间或接到几通电话,全部都是同一个号码。本想拔了电话线,换个手机号,不过这样好像自己露怯似的,那姓荣的不值得自己伤这麽多心神,於是作罢。凌中绮这孩子仍旧分外乖巧,放学回来替他捎上一瓶果汁,或是饼乾,或是膨化食品,每天花样不同。晚餐不是盖浇饭就是面条,加上几碟小菜,容易开胃,也容易下咽。
凌谦终於露出些笑容来,搂著凌中绮,下巴抵在那孩子肩头,说:“爹爹以後就和你一起过日子吧。”
凌中绮闷闷地说:“也好。”
父子二人这样相互依偎著,墙上的挂钟滴滴答答地走动,时间在静谧中缓缓流淌。
凌谦觉得无比安心。
凌中绮被搂在怀中,呼吸著凌谦身上散发的淡淡香气,看见那块雕刻细致的青玉还挂在他胸口,不由叹口气。
其实心里仍旧记挂著那个男人,不肯把玉取下来呢,凌中绮想,也不知道凌谦在期待什麽,还是仅仅把那份美好的感受寄托在一片小小的青玉上?
凌中绮又叹口气,爹爹这麽多年下来,怎麽还是看不透呢。
过了几日,凌谦终於想出门转转,去公园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再闷在家里怕是要烂了。凌中绮挺高兴,把果汁、口香糖、毛巾、遮阳帽、雨伞、创可贴整理得好好,装在背包里,交给凌谦。凌谦差点笑出声来,又不是去登山!
临走时,凌中绮还叮嘱:“记得手机打开,我会给你打电话,你要有什麽事也可以打到家里来。”
凌谦摸摸那孩子的脑袋,“知道啦!你爹爹我是什麽人,难道还会回不来不成?”
很有可能。凌中绮想,不过没把这话说出口。
凌谦背著包开开心心地下楼去。
凌中绮终於舒了口气。
抬头望望天,分外明媚晴朗,天色蓝得纯净空灵,大团大团的云朵随著风缓缓移动,太阳光并不刺眼,是温暖而可爱的,轻柔地抚摸著地球上一切生灵,洒下斑驳的影。
凌谦走在森林公园的小路上,尽情呼吸大自然的气息。
这处森林公园远离市区,以谷显幽,以林见秀,溪流潺潺。遍植松、柏、柠檬、落叶松和桉树,空气清洁、湿润,氧气充裕。漫步於林间,鸟叫蝉鸣,与流水之声相应和,自然和谐,更显得安谧舒适。
凌谦觉得自己的心情都跟随树梢上的点点绿叶,在阳光的照耀下,一点一点亮起来。
於是闭上眼睛,像沐浴一样细细品味森林温暖的阳光和泥土的芬芳。
走到中午,凌谦觉得肚子有些饿了,於是在路边的石凳上坐下来,从背包里拿出果汁和零食,一边喝一边吃。吃到一半,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凌谦以为是凌中绮打来的,於是没在意号码,伸出油腻腻的手按下通话键。
手机中传来的却是完全陌生的男人声音。
凌谦一惊,问:“你是谁?”
那男人声音爽利,笑道:“凌先生不记得我了?那日在晚宴上,凌先生可是酱汁果汁泼了我一身,真真叫人印象深刻。”
啊……是卓文戎!凌谦顿时回想起来,不由脸上一阵燥热。那天真是丢死人,因为贪吃,把餐盘装得满当当,还颤颤巍巍地端著果汁,结果一不留神撞了人。凌谦有些尴尬,赶紧道歉:“那日,对不起……”
卓文戎笑笑,也不计较,只说:“凌先生今晚愿意和我共进晚餐麽?”
言语间有些暧昧。
凌谦心中骤然一紧,猛然想起这卓文戎不是什麽好惹的人物,脚踩黑白两道,行事利落作风狠辣,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於是回答:“我晚上有些事情,改天吧。”
卓文戎倒也不强求,“那好,等凌先生有空了我再联系。”
凌谦挂断电话,心脏胡乱跳个不停,回想起晚宴那日卓文戎危险而充满占有欲的眼神,一阵心悸。
手不由自主地摸上系在胸前的那块青玉,青玉晶莹剔透,一片温润。凌谦的心稍稍安定下来。
竟就这样坐在森林公园的石凳上,傻傻地握著那块玉,直到夕阳的光芒渐渐消散。
凌谦有些自嘲地摇摇头,真是的,不是说好不要再想那个人了麽。
晚上,凌谦回到家,凌中绮早已做好一桌热腾腾的饭菜等他回来,真真是贤惠的田螺姑娘。凌谦欢呼一声,在桌前坐下准备开动。凌中绮拿报纸砸他,喊道:“先洗手!”
凌谦一边护住脑袋一边逃向水池边,认命地洗手,然後飞快地坐回餐桌前,开始大快朵颐,吃得腮帮子都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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