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民国 军阀)中——尼罗

作者:尼罗  录入:06-13

 第六十九章(下)

 小鹿穿大衣戴帽子,一声不吭的往楼外走。穿过院子上了街,他见没有洋车经过,于是像个运动健将似的,开始沿着街边往前跑。跑过了一条半街之后,他拦住了一辆洋车坐上去,直奔了办事处。 在办事处内的一件明亮房屋之中,小鹿找到了何若龙。 屋里安装了洋炉子,烧得暖和,何若龙只穿了军裤衬衫,衬衫的领口还敞开着。开门把小鹿让了进来,何若龙随手关严房门,然后转过身望向小鹿,一张脸白里透红,嘴唇抿着,是个强忍着不笑的羞涩模样。 小鹿看了他一眼,看得心慌意乱,于是搭讪着摘帽子脱大衣。把帽子和大衣全挂好了,他转向何若龙,想说话,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于是也笑了一下。 下一秒,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两人一起向前走出几大步,一言不发的互相抱了个满怀。小鹿紧紧的搂着何若龙,冰凉的鼻尖蹭过对方的面颊和下巴。何若龙的气味让他欢欣而又慵懒,他忽然什么情绪都没有了,心中就只有一片宁静的喜悦,这喜悦是一片云,能飘飘然的托着他上天。 何若龙一手环住了他,另一只手抬起来捂住了他的后脑勺。低头用脸用力的摩擦了他的额头眉眼,何若龙喃喃的说话:“小鹿,想死我了,我一天也离不得你了……” 小鹿也是同样的思想,他恨不能将双臂收紧再收紧,干脆把两个人勒成一体。睁开眼睛仰起脸,他见何若龙显然是修饰过了,头发剪得不长不短,偏分梳开了,又稍稍的抹了点生发油。头发黑,脸白,让他在英姿焕发之余,又添了一点斯文的绅士派,将来若是真出息了,也有资格做一名儒将。 在小鹿的眼中,他太美了,太好了,简直是可膜拜的。松开手轻轻的推开了对方,小鹿向下握起他的手。似乎那手也是一双艺术品,小鹿低下头对那双手看了又看,最后抬起头,他小声说道:“这一次分开,好像分开了好几年。” 何若龙攥住他的腕子,扭头迈步往里间走。里间屋子纯粹只是卧室,床褥已经铺叠整齐。何若龙拽着小鹿在床边坐下了,然后扭了头对他笑:“想你都要想疯了。” 小鹿望着他,也是笑,笑得傻里傻气:“我也是。” 他傻,何若龙笑得咧了嘴,也傻:“等开了春,我非换个地方扎营不可,换个离你近的地方。白天你忙你的我忙我的,晚上我进县城,和你见面。” 小鹿对着他点头:“好。” 何若龙一歪身一扭头,用额头去撞小鹿的肩膀,撒娇似的低声笑道:“一个人睡不着……” 小鹿面向前方,笑微微的左右摇晃身体:“我不治你的失眠症。” 何若龙坐正身体,摇头晃脑的拍了拍大腿:“小鹿小鹿,你坐上来!” 小鹿微笑着侧过脸看他,看了片刻,忽然伸手搂住他的腰向上一使劲,把他硬拽到了自己的大腿上。何若龙人高马大,重心不稳,坐上之后身体一栽,险些一屁股滑到了地上。小鹿连忙抱住了他,他也一脚踩地支撑了身体。 压着小鹿的大腿颠了颠,他小声笑问:“沉不沉?” 小鹿歪着脑袋端详他:“你以为我没力气?” 他的姿态和语气都有挑衅的意味——爱到按捺不住了的时候,是要挑衅的,是要撩拨着对方和自己斗一斗的。像一只发了情的雄鸟或者雄兽,他藉着斗,去向对方展示他最强大的力量,和他最美好的皮相。 瞳孔之中流光闪烁,目光锋芒堪称锐利。小鹿直直的盯着何若龙,嘴唇微抿、长眉入鬓,如一只孔雀骤然间开了屏,有不可思议之绚烂,美得几乎带了怒意。 何若龙的嘴角噙着笑意,然而呼吸渐渐变得紊乱。对峙一般迎着小鹿的目光,他忽然起身出手,猛的抱了小鹿坐回床边:“看看到底是谁的力气大!” 小鹿立刻作出反击,两个人的胳膊腿儿登时一起乱套了。谁也不肯示弱,两个人互相揉搓着战斗。闹着闹着,何若龙发现小鹿仿佛是极其的不愿意认输,心中一软,便自动的买了个破绽,让小鹿把自己扑到了身下。气喘吁吁的仰卧了,他开口笑道:“我输了,小鹿,我服了你了。” 小鹿也挣出了一头的热汗。趴在何若龙身上,他抬手握住了对方的肩膀,先是洋洋得意,然而趴了一会儿之后,他渐渐的消了汗,心中却又升起了一丝凉意。 他想自己若是健康的就好了,自己若是健康的,就能更彻底的占有何若龙。他爱这个男人,爱极了。 紧接着,他又想起自己这是在和何若龙偷情。偷情没有偷一辈子的,不过或许也不必偷一辈子,他无法向何若龙袒露身体,能够给出的,只有精神上的爱。 可仅有精神上的爱,是不够的。莫说何若龙,即便是对于几近废人的他,都是一样的不够。 小鹿想归想,脸上不露声色,依旧是欢天喜地的傻笑。踏踏实实的压着何若龙,他开始出谋划策,让何若龙明天上午去见程廷礼——照理来讲,不请自来是冒昧了,但何若龙是个要向上巴结的人,不积极一点是不行的。 第七十章(上) 小鹿回了程公馆,因为知道自己方才算是干了“偷”的事情,所以做贼的心虚,格外要做出坦然的样子。 程廷礼这一天倒是过得清闲,家中前来拜年的人几乎踏平门槛。他不露面,只安排了几个得力的手下出去敷衍。小鹿傍晚回家时,他正裹着一袭睡袍躺在起居室内的长沙发上,枕着两个软垫子听留声机。 小鹿轻声轻脚的进了门,见他听得仿佛十分陶醉,就犹犹豫豫的不知该不该说话。程廷礼闻声欠身回了头,见来的是他,便又躺了回去,半闭着眼睛低声说道:“换张片子。” 小鹿答应一声,走到留声机前,挑挑拣拣的换了一张新唱片。程廷礼方才听的是西洋乐,他自然也选了一张类似的唱片。轻快的音乐声一起,房间骤然像了跳舞厅,打了蜡的地板光可鉴人,也很适合让人穿着皮鞋在上面踩一踩跳一跳。 回头望向程廷礼,他开口说了话:“干爹,何若龙今天到了天津,明天想过来给您拜年,但是不敢贸然登门,所以托我向您请示请示。” 程廷礼软绵绵的侧卧在沙发上,懒洋洋的问道:“下午出门见他去了?” 小鹿略一犹豫,随即平静的答道:“是。” 程廷礼又问:“他在那边儿干的怎么样?”随即伸手向前一敲茶几:“烟。” 小鹿走到茶几前弯了腰,从筒子里抽出了一根香烟。香烟拿在手上,他要递不递的抬了抬手,末了直起腰,还是把烟叼到了自己嘴上。拿起打火机摁出火苗,他将香烟凑到火焰上轻轻吸了一口,然后俯下身,这回才又把香烟送到了程廷礼面前:“干爹,烟。” 程廷礼的双手一动不动,只一张嘴。 小鹿微微拧起了眉毛,但是一瞬间的迟疑过后,他还是把香烟一直送到了程廷礼的嘴边,同时接着方才的话题说道:“他干得很好,打罗美绅,他也帮了我的大忙。” 程廷礼咬住香烟,慢吞吞的坐起来吸了一口,然后喷云吐雾的答道:“我看他那个人,言谈举止倒是还不错。” 小鹿明白自己现在正在犯嫌疑,多说无益,所以走回留声机前,一张一张的翻看唱片。 程廷礼趿拉着拖鞋站起身,慢悠悠的走到了小鹿身后。将口中的香烟取下来往烟灰缸里一扔,他张开双臂,结结实实的抱住了小鹿。嘴唇凑到小鹿耳边,他低声问道:“我看他好,你看他一定是更好了,对不对?” 小鹿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干爹,请您不要捕风捉影!” 程廷礼抬头嗅了嗅小鹿的脑袋:“小东西,你以为你能逃出我的眼睛?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下午是怎么疯跑出去的?两个人、一间屋,房门一关就是半天,告诉我,你们都干什么了?” 小鹿简直快要忍无可忍,但是不敢翻脸,怕连累了何若龙的前程:“干爹,我们只是说话。我们能干什么?” 程廷礼在小鹿的后脑勺上轻轻吻了一下:“小宝贝儿,告诉我……”他的嘴唇又滑到了小鹿耳边,声音也低到了暧昧的程度:“你还是童子身吗?” 小鹿的身体一僵,随即开始失控似的发抖,身体抖,声音却是异常的坚硬平稳:“我没办法不是。” 程廷礼用半软半硬的下身向前顶了顶小鹿,声音压得更低了,低成了一股暖热的气流:“我是问,有没有人弄过你的小屁股。” 小鹿猛然转身抓住了程廷礼的睡袍领口,他的脸是红的,眼睛也是红的:“干爹!” 他的声音不高,但是嘶哑,气息也是乱的,仿佛随时会晕厥:“别这么羞辱我……我没做过任何肮脏事情,我不应该被你们羞辱……” 程廷礼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小东西,别激动。我只是想提醒你,你我之间是有约定的。一旦你毁了约,你知道结果会是什么?” 他垂下眼帘向小鹿探了头,像是传递一条最隐秘的信息:“你脱了军装给我回家,何若龙也回家,和他做了鬼的老子娘团聚。” 抬手抚摸了小鹿的脑袋,他继续说道:“你老子伺候了我八年,我把他当成宝贝一样看待,我爱他还没有爱够。你回来了,正好接你老子的差。” 小鹿听到这里,心都冷了:“你威胁我?” 程廷礼微笑着摇了摇头:“傻孩子,这可不是苦差事。不过何若龙在掉脑袋的时候,恐怕会有一点点疼,也许还会有一点点恨,因为他已经是团长了,年后我还打算再给他几十万的军饷。美人与江山性命孰轻孰重,他算不清楚,你可以替他拨拨算盘。” 小鹿对着程廷礼眨了眨眼睛,像是一时间傻了,傻得六神无主、可怜巴巴:“我、我们没有……什么都没有……” 程廷礼扯开小鹿紧抓领口的手,然后拍了拍他的手臂:“小可怜儿,去吧去吧,不要怕,无论到了什么时候,你总是干爹的心肝小宝贝儿。晚饭吃了没有?没吃的话去叫人给你预备,吃饱了就去休息。去吧去吧,早点儿睡。” 小鹿拖着两条发麻发木的腿,垂着头一步一步走了出去,一直走回了他的卧室。 进门之后,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依靠墙壁仰起了头,他颤巍巍的呼出了一口气。 “这就完了?”他痴痴呆呆的问自己:“我和他,这就算是完了?” 想起自己下午和何若龙久别重逢时的亲热情景,他晃了晃脑袋,无论如何感觉此刻自己是在做梦,是何若龙常做的那种噩梦。自己推他一把打他一下,他就会立刻醒过来,醒过来向窗外看,还是好天气。 而且,凭什么就完了?他不情、何若龙不愿,凭什么程廷礼一句话,他们好了这么多天,说完就完了?他什么都不求了,只求有个人能放在那里让他爱一爱,这都不行?程家人管他的身不算,还要管他的心? 小鹿弯下了腰,一团热气郁结在胸中,憋得他喘不过气。一歪身倒在了地上,他紧闭双眼张大了嘴,哽咽似的一口一口深吸气。紧接着翻身又爬了起来,他想何若龙现在干什么呢?一定是没有睡——对了,他是在等自己的电话,等着自己告诉他明天能否登门。 第七十章(下) 小鹿开了房门往外走,在走廊内的电话机前摘下了话筒。单手扶着墙壁,他脑子里轰轰的响,开口要号码的时候,声音和自己的耳膜之间仿佛隔了一层厚雾,迷迷蒙蒙的,连自己都听不清楚。 然而电话很快就接通了,他又对着听筒说要找何若龙团长,“何若龙”三字依然迷蒙,“团长”二字却是在恍惚中清晰了一下。团长,团长,他紧闭双眼紧咬牙关,也不知道是在忍着什么,总之心里存了一个模糊的意识:何若龙是团长了,不是小人物了,以后他还会升官发财,他说过他的理想就是这辈子当上省主席。 他握着听筒等了很久很久,等的时候一直是单手扶墙,两条腿也不知道是软是硬,软得站不直,硬得挪不动。程世腾从楼上走下来,站在楼梯口遥遥的望着他,他也一点知觉都没有。 后来,听筒里终于有了回应:“小鹿?” 何若龙的声音是紧张而又带着喜意的——这一趟来天津,他几乎就算是面圣,一路上始终是忐忑兴奋。 小鹿咽了口唾沫,然后哑着嗓子开了口:“干爹愿意见你,明天早点儿来。” 电话那头的何若龙几乎是低低的欢呼了一声,然后他也不感慨,也不道谢,只撒欢似的捧着电话唤了一长串:“小鹿小鹿小鹿小鹿小鹿!” 小鹿梦游一般的笑了:“疯啦?” 何若龙笑道:“是疯了。明天等我把这件大事办完,咱俩一起去北平逛逛?” 小鹿握着话筒的手有些哆嗦:“明天再说明天的,你今天先想想你的大事吧!” 何若龙笑了一气,笑过之后,很重的“嗯”了一声,是个谨遵教诲的态度。 电话挂断之后,小鹿转身要回卧室。这个时候,他的眼泪就已经忍不住了。 他甚至都没想哭,直接就木着一张脸落了泪。在转身的一刹那间,他看到了楼梯口的程世腾。 程廷礼连他和罗美绅的交易都不知道,却能知道他和何若龙曾经同床共枕,这不是内贼能传递出去的消息,有嫌疑的,就只有程世腾。程世腾曾经在那个清早撞见何若龙从他的屋子里走。 这种事情,不说的话,也许能瞒半年一年、一年两年。能有一年两年的好时光让他过,他就知足了,可是程世腾偏偏要说,还要对程廷礼说。他想程世腾就是看不得自己过一点好日子,自己读书读出成绩了,他要搅局;自己在外面交到好朋友了,他也要搅局。自己都被他伤害成断子绝孙的废人了,他还是没完。他也不想想,自己现在找个知心合意的人有多难。活了二十多年,不是也就遇到了一个何若龙吗? 小鹿没多说,推门回了卧室,心想当初自己若是没被程家收养就好了。没被程家收养,不吃他家的饭,也不欠他家的情。至多是去当小叫花子,可乞丐也有乞丐的活路,强似自己这么多年来,心里只有苦。 对于现实,小鹿总像是不能吸收领会一般。眼泪是落了,然而贼心不死,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梦醒了还是先前的好天地。 他没吃晚饭,糊里糊涂的上床睡了,梦里到了第二天,他站在楼前台阶上等着何若龙来。何若龙来了,穿着大棉袄大棉裤,一手抱着一只狗崽子,短头发上还沾着棉絮。他见了何若龙这个倒霉德行,急得直出汗,当着众人的面,又不好多指责他。 他出了很多很多的汗,直到程世腾轻轻的开门走进来,为他拉下了堆在上半身的羽绒被子。他毫无察觉,还在梦里气冲如牛。太着急了,他喘得呼哧呼哧,汗水顺着青色鬓角往下流。 房内没开灯,程世腾看不清小鹿的眉目,只能感受到他那潮湿的热度。他不大敢碰小鹿,怕把小鹿惊醒。明明是冬季,然而小鹿的汗水让他想起了许多年前的某个夏夜。那一夜他睡不着,且被蚊子咬了一身的包,痒得心烦意乱。于是小鹿就也不睡,坐在他身边,像个稚嫩的小猴子一样,在他身上东挠挠西挠挠。有时候挠的地方不对,被他呵斥一句,小鹿也不生气。 程世腾往门外走,一边走,一边在心里说:“小丑八怪。” 第七十一章 翌日上午,九点多钟的时候,何若龙当真来了。 小鹿还像是没反应过来的样子,也没想起避嫌,早早的站到楼门口等着他。他不知是从哪里借到了汽车,下车进门的时候,他的肩章领章反射了冬日阳光,熠熠生辉的映衬了他白皙的面孔。小鹿知道他个子高于常人,没想到他军装马靴的披挂好后,竟有鹤立鸡群的效果,越发高大到了醒目的程度。他不是俊秀,他是英姿勃发。 远远的看见了楼前台阶上的小鹿,何若龙笑着抬手挥了挥。小鹿没回应,单是盯着他看,都看傻了。 三楼的一扇落地玻璃窗后,站着程世腾。程世腾向下眺望,和小鹿一起看何若龙。 也许是那一身军装的功劳,何若龙现在看起来不那么像乡下小子了,身上也没有野调无腔的匪气,但是在程世腾眼中,却也远谈不上有魅力,甚至还不如当年那个姓余的学生高级。如果小鹿又和那个姓余的勾搭到一起去了,那么他虽然恼恨,但是多少还能理解;可是小鹿竟肯和何若龙相好,他就想不大通了。 程世腾越是思想,越感觉这不是一句“学坏”可以概括的事情。他想也许身体上的损伤让小鹿的心里有些变态,小鹿喜欢何若龙,也许只因为何若龙是条魁伟的壮汉。 何若龙走到小鹿面前,身后跟着几名同样利落整齐的随从,其中二人各自拎了铁笼,笼子里趴着吱吱乱叫的狗崽子。对着小鹿露齿一笑,何若龙指指自己,轻声问道:“看着还行吧?” 小鹿懵里懵懂的也跟着笑:“挺好。” 何若龙抬手又正了正军帽,昂首挺胸的跟着小鹿往里走,一边走,一边又做了个深呼吸。拎着狗的随从们则是很自觉的留在了楼门口,不敢擅入。 何若龙上楼,进入了程廷礼所在的小客厅。客厅门关了,小鹿留在走廊里,像上次一样惴惴不安的靠墙站着,很怕何若龙会在程廷礼面前出乖露丑。门后忽然响起了程廷礼的笑声,笑声开朗,是个说高兴了的模样。小鹿在外面听见了,失魂落魄的也跟着笑了笑。 然后是何若龙开始说话,说的是什么,听不清楚,只听得出他声音不高不低,速度不紧不慢,说一阵,停一阵,显然是在和程廷礼有问有答。 小鹿越听越是得意,仿佛何若龙给自己脸上添了光彩。片刻过后,他忽然又想:“他以后和我就没关系了。” 但他想象不出“没关系”之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所以心里还是很得意,因为何若龙是这样的伶俐,能说会道。 一门之隔,程廷礼坐在沙发上,一边低头往烟灰缸里磕着烟灰,一边也在得意,因为发现何若龙是条好枪,只要自己给他上足了子弹,他可以是指哪打哪。 两省交界处的匪患,一直是他的心病。剿匪这种行动,伤亡既大、油水又少,下面那帮王八蛋遇了这项差事,一个个的全要往后躲,纵是躲不过了,也多是敷衍了事。正好,小鹿从山里给他牵出了个何若龙。把剿匪的苦差丢给何若龙,堪称是土匪打土匪,死了哪一方,他都不心疼。打好了,他提拔提拔他,给他点饷给他点枪,不怕他不对自己感恩戴德;当然,也得防着他拥兵作乱,所以要往他那帮土匪兵里安插些个军官教头,一是观察他的风吹草动,二是显出自己对他的重视,让他以为他也是自己的嫡系。 程廷礼缓缓的吸完了一根香烟,一根烟的工夫,足够他看透何若龙的志向了。 急于出人头地的青年,那就更好控制了。程廷礼忽然又有一点惋惜,因为对于何若龙,他有一点嫉妒,这嫉妒不涉及名利,纯粹只是一个男人嫉妒另一个男人,因为对方比他年轻、比他威武雄壮。 在春意盎然的时节,一只老雄兽也会这样嫉妒另一只小雄兽。 如果没有这种最原始的嫉妒存在,程廷礼想自己也许会花点心思,好好栽培栽培这个年轻人。这年轻人太上进了,太有野心了,路走正了,会成大器。 程廷礼心里想着,脸上笑着,不时的向何若龙提出问题,并且全是关键问题。何若龙问一答十,最后几乎是兴致勃勃的长篇大论。程廷礼很明白年轻人的心思,知道他这是在竭力的向自己展示十八般武艺,想要博一声好,故而做出饶有兴味的样子,不时的含笑点一点头。 如此直过了三个多小时,程廷礼把何若龙看得透了,把问题也问尽了,耳听得墙角自鸣钟铛铛铛的敲了起来,他这才伸手一摁茶几上的电铃,叫进了一名副官,让副官带何若龙去吃午饭,吃过了午饭再走。何若龙作为小小一名团长,又是野路子出身,居然第二次登门就能被程主席赐饭,旁人纵是不提点他,他自己也晓得这是件荣耀事情。恭而敬之的行了礼退出客厅,他转身对着小鹿一挤眼,低声笑道:“我吃饭去,你呢?” 小鹿刚要说话,然而越过何若龙的肩头,他看见客厅内的程廷礼向自己招了招手,便连忙摇了头:“你吃你的,我还有我的事儿。” 何若龙小声又道:“那我回办事处等你。” 小鹿无暇再说,绕过他走进了客厅。关闭房门站到程廷礼面前,他不知道这位干爹又有什么新花样。 程廷礼保持着温和表情,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对着斜前方的小沙发一点头:“坐。” 小鹿乖乖的走过去,坐下了。 程廷礼放下茶杯,很舒适的向后一靠,又翘起了二郎腿。今天略有一点阴天,所以房内大白天也开着电灯。灯光在玻璃茶几上投下了光影,程廷礼脚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反了光。 “这个何若龙,还真是千变万化。”程廷礼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的皮鞋开了口:“上次见他的时候,他不过是个草莽小子的模样;这回可好,彻底的换了一身气派。怪不得你对他情有独钟,我看这个人的风采,的确是不凡。” 小鹿的眼睛无处可看,于是下意识的,也盯住了程廷礼的皮鞋:“我没有——” 程廷礼一晃翘起来的右脚,拐着弯的“哎”了一声:“你这个小家伙,不必和我嘴硬。我把你叫进来,也不是为了逼你的供。我只是要让你知道,几个月前,何若龙还只是山中的一介草寇,他与我之间,只有一个番号的关系,他打我的旗,我用他的人,仅此而已。”他对着小鹿竖起一根手指,眼中忽然有了光芒:“照理来讲,我一个钱都不必给他!” 然后把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到大腿上,程廷礼慢慢缓和了语气:“但是上一次,我给了他几十万的军饷;这一次他来,我又许给了他三十万,枪支弹药另算。” 脑袋向后仰过去枕了沙发靠背,他扭头望向小鹿:“为什么?” 小鹿依稀的明白了原因,但是不知道怎么说,也不想说,说不出口。 程廷礼懒散的笑了一下:“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啊,我的小宝贝儿!” 然后他把目光又转回到了自己的皮鞋上:“当然,何若龙也的确是有一点才华,如果他能合我的心意,我也愿意栽培栽培他,给他一个好前程。” 皮鞋实在是太亮了,一双鞋穿不过几天就要换新的,鞋面连道褶皱都没有,反光的时候几乎要刺人眼。程廷礼从鞋面收回目光望向小鹿:“孩子,干爹给你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之后,你和他之间若还是牵连不清,那么,就别怪干爹按照约定插手了。到了那个时候,你,我要处理;他,我也要处理!” 小鹿像是被他说懵了,茫茫然的睁大了眼睛,他轻声问道:“以后……我和他连见面都不可以了吗?” 程廷礼笑道:“你自己掂量着办。” 小鹿的眼神有些散和飘。木着一张脸慢慢站起身,他低声说道:“我明白了。” 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 第七十二章(上) 程廷礼站在院子里,看小副官隔着笼子逗那两条小洋狗。小洋狗干脆就是两只连滚带爬的大毛球,挤眉弄眼哼哼唧唧,歪着脑袋用牙齿去啃铁栏杆。狗是幼狗,然而脑袋大,腿粗,爪子也肥,有一身蓄势待发的大骨架,怕是过不了几个月,就要长成狼样子了。 何若龙吃了一顿饱饭,已经欢天喜地的走了。小鹿躲在卧室里,一直没有露面。程廷礼觉得其实这样也好——有个何若龙放在自己手里,也好。 无牵无挂的人是最难控制的,有了牵挂就好办多了。往后小鹿要是再敢兴风作浪,他就把何若龙抓过来捏一捏,捏在此人身,痛在彼人心,比什么招数都好使,还方便省事。 何若龙回了办事处,开始专心致志的等待小鹿。等了整整一下午,他既没等到小鹿的人,也没等来小鹿的电话。于是在开晚饭前,他趁着上午从汽车行里租来的汽车还没有走,索性乘车出门,到那繁华地方好好的逛了一圈。 在天擦黑的时候回了办事处,他一问身边随从,得知小鹿那边还是没有音信。有心往程公馆打个电话问问,可他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大好,于是回房倚着床头坐下了,他喜滋滋的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只锦缎盒子。盒子方方正正的,打开盒盖,里面是黑丝绒垫着亮晶晶的白金壳子手表。这手表的牌子,他听了也没记住,反正是真正的瑞士货,两只手表加起来,竟要上千块钱。上千块钱能买多少粮食了?买地都能买很大一片良田了。 两只手表,他一只,小鹿一只,一模一样。本来这表背的壳子上还可以刻上姓名日期,但是耗费时间,他懒怠等,恨不得即刻就把它带回来交给小鹿。可惜小鹿今天又是始终没有音信,他摆弄着这两只手表,摆弄得站不稳坐不住,恨不能化身成一只鸟,拍拍翅膀飞到程公馆去。 午夜时分,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大床上,双目炯炯的向上看。上方是黑暗的天花板,无星无月,也像阴霾的夜空。 他静静躺着,什么也没想,也不敢想,只是感觉沉重,空气凝结了,往他单薄的胸膛上压。 “我还是回去吧!”他对自己说:“回去就好了。” 为什么回去之后就会“好了”,他是说不清楚的,只是感觉此时此地不是自己的世界,这世界压迫他,于是他要逃。 翌日清晨,他去见了程廷礼,说自己要回县里去了。 程廷礼正和儿子在一起说话,听闻此言,有些诧异:“至少要过完正月十五再走嘛!” 小鹿迟钝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摇摇头。 程廷礼特地起身走到了他面前,察言观色似的压低声音问道:“生干爹的气啦?” 小鹿又看了他,忽然感觉他的精神力量是一张软而黏的大网,铺天盖地无所不在。他不舞枪弄棒,也不奔突咆哮,他对人只是无孔不入的渗透与纠缠,越渗越深,越缠越紧。这也是一种形式的以柔克刚,小鹿不知道他是不是对所有“爱人”都这样。 “没有。”小鹿直视着他的眼睛,做坦白冷静的回答。 程廷礼微微低了头,恋恋不舍的抬眼向他微笑。他是内双的眼皮,眼尾很长,抬眼看人的时候,两道剑眉压低了,显得眼神尤其有力。滋润的嘴唇抿薄了,他显出了一点雌雄莫辩的媚态。但这媚态是一闪即逝的,快到让人看不清,看过了也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小鹿对他无计可施,只能以坚硬的态度回应他。笔直的站在他面前,他用粗糙低沉的声音说道:“等到以后闲了,再回来看望干爹。” 程廷礼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笑道:“好,也好,你的确是有你的事情要办,早办早利索。” 这话语意双关,小鹿听在耳中,还是感觉它像一句威胁。 小鹿往办事处打了个电话,让管事人转告何若龙,说自己临时有急事,回县城了。 然后,他先往县城营部发了一封电报,然后拎着他的皮箱前往火车站,当真走了。 他是初四上午走的,走的时候程世腾犯了头疼病,吃过止痛药正在睡觉。等到一觉睡醒了,他就听仆人说小鹿已经走了。 他没出声,自己顶着一脑袋膏药下到二楼,进了小鹿住过的卧室。卧室整洁得仿佛不曾有人来过,一点小鹿的蛛丝马迹都没留。他打开了立柜门往里开,柜子分成上下两格,下面是空的,上面放着两套睡衣,睡衣叠得整整齐齐,最上面摆着一只蓝色台球。 程世腾不知道这睡衣是小鹿叠的,还是仆人叠的,反正小鹿从小就是这样,对待一切都是一丝不苟,一支铅笔用过了,也要规规矩矩的放回原位。 挪开蓝色台球,程世腾拿下一件睡衣,堵到鼻端嗅了嗅。睡衣上有淡淡的肉体气味,这么多年了,小鹿的气味始终没有变。和小鹿同床共枕的太久了,小鹿的气味总会让他想起旧时光——寒冷的冬日清晨,他不情不愿的睁开眼睛,应该起床了,密斯玛丽要来上课了,应该出门去学校了……应该做的事情那么多,但他懒洋洋的翻身搂住身边的小鹿,闭了眼睛只是想睡。被窝里是小鹿的气味,空气中是小鹿的气味,他沉浸在这气味中,想舒舒服服的睡他个地老天荒,同时心里又有点嫉妒小鹿,因为小鹿小,不必读书上学,什么都不必做。 程世腾有时候回忆往事,自己也诧异自己那时竟会那么狠。那时小鹿的喜怒哀乐他全没考虑,他只是怨气冲天,也不知道怎么会怨成那样,疯了似的。 他又想自己可能真是随了父亲。当年年轻的鹿副官,是不是被同样年轻的父亲逼死的? 第七十二章(下) 大年初五的傍晚,小鹿回了县城。 新年期间,他在县城的家中只剩了武魁和张春生作伴。这二人虽然一贯的话不投机,但是张春生闷声不响的又能张罗又肯干活,武魁坐享其成,也就容忍了这只黑黝黝的闷葫芦。从除夕到初五,这二位加上常驻院内的一班勤务兵,居然过得堪称快活——第一,酒肉是放开了吃的,要多少有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第二,钱也是有得花的,小鹿临走前给他们也发了红包,红包不算薄,够他们凑一桌牌耍一宿钱;第三,除了酒肉金钱之外,其余的物资也充足,武魁从除夕下午开始跑出去放鞭炮,各式爆竹让他放了个遍,放没了就派小兵再去买,放得院门外头火星乱迸喜气洋洋,鲜红的鞭炮碎屑铺了多厚。 院子里的人们生平第一次过这么肥的年,正是乐得晕头转向,不想营座居然回来得早,导致他们不得不结束撒欢,重新勤谨起来。 武魁和张春生也诧异,但张春生诧异完毕之后,便安心的重操旧业,开始伺候小鹿的起居。到了大年初六的上午,武魁没敢再到院外惊天动地的放大麻雷子。站在院子里逮住张春生,他小声问道:“小张,我怎么看咱营座气色不对呢?” 张春生张了张嘴,没说出什么来,因为看小鹿从昨晚到今早一直沉着脸,气色的确是不对。 武魁向前望着正房窗户:“怎么又写上了?他写什么呢?” 张春生小声答道:“不知道,这不也是刚开始写吗?” 小鹿在书桌上摊开了一张雪白信笺,又将墨水瓶子拧开了放到面前。信笺还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带它本不是为了要用它,纯粹只是因为它精美。白地上面印着隐隐约约的淡灰格子,用粗一点的钢笔头蘸了黑墨水写上去,字写好了,会有种素净庄严的美。 小鹿在第一行端端正正的写下了“何君”两个字,然后手就哆嗦得再也写不成了。这怎么写,他想,这怎么写?好端端的,说不见面就不见面了?原因是什么?实话实说当然是不行的,可是连这种谎言也要他自己来编吗?递给他一把刀子逼着他自裁,难道他为了死得合人心意,还要亲自再磨出一道锋刃吗? 仿佛刚刚恍然大悟了一般,他抖颤着放下钢笔。何若龙的好处忽然都想起来了,连他一颦一笑一眨眼的样子都想起来了。他是有多爱这个人啊,连何若龙自己都不明了,只有他和天知道! 天可怜见,他爱何若龙,何若龙也爱他。相爱的两个人,血脉都像是相通的,中间一刀劈下去,鲜血淋漓,会活活把人疼个半死。刀子再狠一点,人再弱一点,就疼死了,活活的疼死了。 这一刀,程廷礼不劈;刀子递到他手里,让他自己劈。 慢慢的重新握起了笔,小鹿看自己磨刀霍霍,自断骨肉。 他含着眼泪,写一封最蛮横的道别信,信中的话,句句无理又无礼。每写完一句话,他想到这句话是对何若龙说的,是给何若龙看的,就羞愧难言,恨不能立时死了。写到最后,他忽然落下了一滴极大的眼泪。泪珠子擦着信笺一角落下去,吓了他一跳。他慌忙用手指去擦拭那染了泪的一角,生怕信笺上会留下泪痕。也许重新誊写一遍才最保险,但他放下笔,哽咽着对那湿润了的一角吹气,想要把它吹干——不能再誊写了,这样的信,一辈子写一次就够了。 很快的,墨迹和泪痕一起干了。 粗头钢笔蘸着黑墨水,写出来的字果然是好看的;被打湿了的一角微微打了皱,乍一看也看不出。把信笺折了三折塞进信封,他的身体随即像被抽了骨头一般,从椅子上慢慢的往下滑。滑到最后蹲在地上,他躲在书桌后,闭着眼睛抱了头。 他疲惫极了,写完这一封信,他要累死了。 然而正当此时,院门口起了一阵喧哗。张春生轻轻一敲书房的窗玻璃,出声说道:“营座,何团长来了!” 第七十三章 小鹿听闻何若龙来了,心中一惊,一个激灵就起了立。随即他想起自己脸上还有泪痕,偏偏手边既无毛巾也无手帕,用两只巴掌满脸乱擦了一通,他推开书房门刚要往外走,何若龙已经寒风凛凛的进了堂屋。 “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何若龙冻得耳朵红、鼻尖也红,然而眼睛闪闪发亮,嗓门也很大:“你早点儿告诉我一声,咱俩不就能坐一趟火车回来了?你不在天津,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有什么意思?” 小鹿站在书房门口,见何若龙左右手全提了大包小裹,并且是美丽的大包小裹,一看就是百货公司的出品,包装纸上还印着花体洋文。把这些包裹放到了堂屋桌上,何若龙甩了甩被细绳勒出红印子的手指头,然后开始摘帽子脱大衣。小鹿呆呆的望着他,忽然说了一句:“何若龙!” 何若龙刚把大衣纽扣解了一半,闻声就回了头看他:“嗯?” 小鹿的嘴唇动了动,万分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了三个字:“你走吧!” 何若龙留意看了看小鹿的脸,这才发现了异常。几大步走到了小鹿面前,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双臂,低头去瞧小鹿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小鹿被他握着手臂,从肩膀到手指尖都是麻的,抬不起动不得,甚至连带着失了声。何若龙见此情形,越发忐忑了,压低声音说道:“你别怕,有我呢,天大的事情来了也不怕。” 小鹿忽然用力挣开了他的双手,转身走回书房拿起了那一封信。随即转身走回何若龙面前,隔着相当的距离,他颤巍巍的把信递了出去。 何若龙不明就里,犹犹豫豫的接了信封。信封没有封口,他直接抽出信笺展开了,从头到尾飞快的读了一遍。 读完之后,他抬起头,仿佛没看明白似的,神情惶惑的笑了一声:“小鹿,你到底是怎么了?” 小鹿直挺挺的站在地上,姿态僵硬的对着房门一挥手:“走吧。” 何若龙低下头,把那信又读了一遍,字字句句他全认识,全读得懂,可是连成一篇之后,他就不能领会了。很奇异的,他忍不住要笑,笑得心惊胆战,手都凉了:“哈哈,小鹿,别闹了,我还给你买了一样好东西呢!” 小鹿又一挥手,眼睛睁得奇大,瞳孔里没有光,满脸就显出了这么一双死气沉沉的大眼睛:“走吧。” 何若龙垂下头,把信读了第三遍。读过之后抬起头,他失控似的还是笑,一边笑,一边用手往大衣怀里掏,掏出一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小鹿,你看这个,咱俩一人一只,一样的。” 他干脆不提信的内容了,单是把那小盒子往小鹿面前送,又揭开盒盖让小鹿看:“好看吧?瑞士货。你带上试试,看看合不合适。” 小鹿向后退了一步,一字一句的低声说道:“何若龙,你我缘分尽了。我惟愿你将来天高海阔、出人头地。现在,你走吧!” 何若龙直愣愣的看着小鹿,看了一会儿,仿佛是无可奈何了,甚至还像是要撒娇了:“别闹了!让你别闹你还闹,再闹我真走啦?” 小鹿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要把他的相貌印到脑子里,印到心里:“走吧。” 何若龙茫然的望着小鹿,渐渐的不笑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低声问道:“原来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你都不嫌弃我;现在我眼看就要走上坡路了,你怎么反倒和我说起了一刀两断的话?我知道你不是那轻易看不起人的人,你不会嫌我是个土匪出身,咱俩自从认识以来,也一直连脸都没红过,只有好没有坏——小鹿你说实话,到底是出什么事儿了?你就是烦我,也没有说烦就烦的,你这脸变得太快了,这不对劲。” 小鹿扭头望向窗外,今天倒是个晴朗的冬日,天空一碧如洗,洗得干干净净,连一丝云都不留。 然后,他听见自己开了口,声音嘶哑低沉,不好听:“我不会总带兵,迟早还是得回家去。你和我,不是一路人。” 何若龙怔了怔,随即答道:“你这话我没听明白。是,天津北平那些地方,肯定是比这小县城好一万倍,我也知道你不能总在这种地方混日子;但是你不能,我也不能呀!我现在已经是团长了,等我当了旅长师长,我也把家安到租界去——小鹿,凭我的本领,我辱没不了你。真的!你不是也说我将来会有出息吗? 小鹿到了这个时候,神经反倒有些麻木。他不看何若龙,只盯着窗外那一小片明净天空说话:“何若龙,够了。” 他是这样的坚硬冷淡,让何若龙忽然生出了疑心:“小鹿,你是不是……是不是有别人对你更好,所以你……” 小鹿暗暗的一咬牙,随即挑衅似的转向何若龙一点头:“是。” 何若龙的脸霎时白了,连嘴唇都褪了血色:“是……谁?” 小鹿做出了饶有兴味的姿态:“你猜。” 何若龙的声音轻不可闻:“程大少爷?” 小鹿不置可否的从鼻子里呼出了一口气,然后抬眼望着何若龙说道:“现在,你该走了吧?” 何若龙想起了程世腾对小鹿的亲昵与殴打——那种举动与疯狂,的确不是平常的兄弟应该有的。况且小鹿是个养子,又不是亲的,无非是个挂了个弟弟的名分而已。 程大少爷的身份和财势,他的确是没法比的,即便是当了旅长和师长,恐怕也还是没法比。程大少爷本人也是个漂亮的公子哥儿,这个,他更是没法比。 目光渐渐下落到了手中的手表盒子里,表蒙子亮晶晶的,他一直没敢摸,怕沾了自己的手汗指纹。猛的把心一横,他拽出手表扔了盒子,随即拉起小鹿的左腕,不由分说的把手表给他套了上。“咔哒”一声摁上了表带锁扣,他下意识的又要张开双臂去拥抱小鹿。 然而小鹿恶狠狠的推开了他:“走!” 何若龙被他推了个踉跄。 他没垂死挣扎的纠缠,缓缓转身走回堂屋,他只在临出门前回了头,可怜兮兮的又去看了小鹿。 小鹿惊天动地的摔了书房房门,不肯和他对视。不止是关了门,他还手忙脚乱的拉拢了窗帘。拉拢窗帘之后又把窗帘掀开了一道缝隙,他用一只眼睛向外窥视,看见何若龙垂着头,一步一步的穿过院子,走到大门外去了。 放下窗帘退了一步,小鹿靠墙站住了,将后脑勺接二连三的撞向后方墙壁——他心疼,疼得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好了,疼得又要窒息了。 紧闭双眼转了个圈,他攥了拳头对着墙壁狠狠的捶,不但用手捶,而且用脚踹,一边连踢带打,一边哽咽似的呻吟出声。最后连踢带打都不够劲了,他开始合身往墙上撞,撞肩膀,撞后背,仿佛和墙有仇,要和墙拼了! 忽然双脚一绊跌坐在地,他顺势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两条腿在地上蹬了蹬,他随即一翻身跪起来,对着墙壁又接连挥出几拳,他低下头,张大嘴巴一口咬住了自己的小臂。 不知道疼似的,他咬得摇头晃脑,口中呜呜做声。他难受,他把他心肝宝贝一样的何若龙生生撵走了,他难受死了。 张春生和武魁不知道何若龙为何来了又走,见书房窗帘低垂,所以也不好进去细问。屋子里挺静,院子里也挺静,没人知道小鹿正在书房中歇斯底里的发疯,疯得满脸都是鼻涕眼泪,疯出了后脑勺几个青包,疯出了两只皮开肉绽的拳头,以及白墙上几抹断断续续的血迹。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从地上爬了起来。踢墙的时候把左脚扭了,脚踝疼得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隔着窗户吼了一嗓子,他让张春生给自己送水和毛巾进来。 等到张春生把温水和毛巾全摆到堂屋内的脸盆架子上了,他隔着书房房门,又把张春生赶了出去。等到这三间屋子都没人了,他推开门,东倒西歪的走到脸盆架子前,弯了腰想洗把脸。两只破了油皮露了嫩肉的手伸进水里,他在丝丝缕缕的痛意中,看到了自己左腕上的新手表。 他连忙抬手在毛巾上擦了擦,然后摘下手表放到一旁桌上。把手表又往桌子里面推了推,他确定不会有水花溅上它了,这才俯下身,把整个脑袋都插进了水盆里。 满头满脸的洗了一通,小鹿最后抬起头,拧了一把毛巾使劲的擦了自己。最后转身走到桌前,他把那只手表拿起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卷起衣袖露出手腕,他这回把手表贴肉戴了上。转眼再去看桌上那些大小包裹,包裹表面贴着小标签,全是吃食一类。小鹿坐在桌边,挑了个小纸盒子打开来,见里面是一块一块的精致点心。捏起一块送进嘴里咀嚼了,他就感觉嘴里木渣渣的,一点滋味也没有,气息忽然一颤,他的眼泪又出来了。 他半闭了眼睛佝偻了背,一边咧着嘴无声的哭,一边用点心给自己塞出了两个圆鼓鼓的腮帮子。脸白洗了,点心也嚼不动了,他鼓着腮帮子,一口气接一口气的抽搭,抽得整个人一挺一挺,直打激灵。 下午,后知后觉的连长们听闻营长从天津回来了,立刻联袂前来拜年。小鹿露了面,眼睛有点红,鼻音也有点重,除此之外,一切如常。 晚上,小鹿蹲在书房墙壁前,用一枚小刀片去刮墙上的血迹。他干得很认真,刮几下,吹一口气,吹飞刮下来的墙灰末子。等把白墙重新刮白了,他金鸡独立的向后跳了一步,歪着脑袋审视一番,随即又单腿跳了回去,双膝跪下,用刀片刮去了墙上最后一个小血点子。 第七十四章 小鹿晚上没要晚饭,把何若龙带来的那些点心一顿吃了个精光。 他其实没有食欲,糖果和点心嚼在嘴里,韧的像胶皮,脆的像白纸,总之全吃不出滋味。一口一口的干噎下去,他撕心裂肺的吞咽,仿佛吃的是何若龙。仿佛何若龙被他杀了,又被他吃了,毁尸灭迹、合为一体。 最后,他吃空了所有的点心盒子。张春生进来给他送凉开水,见他直挺挺的坐在椅子上,腰是小细腰,前头却是隆起了个圆滚滚的肚皮。万分惊讶的“哟”了一声,他放下大茶壶问道:“营座,您这是吃了多少?” 小鹿打了个饱嗝,没敢动弹,因为一动弹就要呕出来,他舍不得吐。 张春生也没打算让他吐,只是没见过这么鼓凸的肚子,心中有些害怕。手足无措的在小鹿面前站了一会儿,他忽然想起家里好像是有点普洱茶,那东西听说是能消食的,便一言不发的扭头小跑了出去,张罗着烧开水沏热茶。 武魁见张春生跑得团团乱转,仿佛有鬼催似的,就顺着半开的房门往正房里睃了一眼,正好看见小鹿坐在电灯下椅子上,叉开双腿垂着双手,魂游天外一般歪着脑袋发呆。 屋里洋炉子烧得热,小鹿穿着军裤衬衫,衬衫外面套了一件半旧的青缎子小马甲。单薄衣服显出了他秀气的身段四肢,唯独肚皮有异,竟然将小马甲绷了个紧。武魁看他这模样太怪,连忙跑去厨房问张春生:“他那肚子怎么那么大?” 张春生盯着炉火使劲,恨水不开:“他把何团长带了的那些东西全吃了。” 武魁越发惊讶:“全吃了?过年把他过馋了?” 张春生恨不能代替吹火筒,把嘴撅到灶眼上吹出一股狂风:“谁知道!” 武魁嫌厨房里不干不净,转身溜溜达达的又回了前院。通过门缝又看了小鹿几眼,他突发奇想,想自己这位小营座有孕在身,已经显了怀。可惜这都是奇思异想,因为自家营座虽然脸蛋漂亮,但的的确确不是花木兰。 况且就算是花木兰,想怀孩子,也得先有孩子他爹才行。可谁又敢去动鹿营长? 武魁心算了一番,末了认为起码在本县城内,是绝没有这样的人。出了县城,营长连省主席的儿子都敢揍,想必除非他自愿,否则旁人绝上不了他的身。 能让他自愿的,恐怕就只有何若龙了。但是两个人究竟好没好到那份上,也是悬案。 武魁在院子里浮想联翩,想得自得其乐,还挺有趣味。张春生在厨房里对着炉火着急,急了半天,终于等到了热水沸腾。小鹿咬紧牙关忍着不吐,忍到最后,果然没吐。 一夜过后,小鹿回复常态。他清晨吃药,白天去营里巡视了一圈,见炊事班的大锅里还有肉,小兵们的确是真过了年,便在下午回了家。 回家之后他读书、喝茶、点了一根香烟小口小口的吸。晚饭没吃几口,但是洗了个漫长的热水澡。洗过澡后回到卧室,他拉拢窗帘开了电灯,支起衣箱上的大镜子,很认真的审视了自己的前胸后背。薄薄的肌肉还在,肌肉的线条也算清晰。弯下腰再去看腿,他习惯性的忽略了自己胯间的器官。那器官永远团缩在裤衩之中,因为是徒有其表,所以在小鹿的眼中,它已经成了身体上的一具寄生物。它是那样的怯弱柔软,对于自己简直如同侮辱,侮辱了自己的智慧与精神。 腿也不错,结实修长。小鹿直起腰,开始穿他那一套自创的白棉布睡衣裤。穿利索了,他关闭电灯摸黑上床。拉起棉被盖到肩膀,他侧身躺着,将一只手伸到枕头下。 枕头下面躺着那只新手表。这手表不只是手表了,它是薛宝钗的锁,贾宝玉的玉,意义太重大了,已经成了宝物。 小鹿攥着那只手表,忽然很想离开此地。这里距离何若龙太近了,中间只隔了一座狗尾巴山。他真怕自己哪一天会如鬼似魅的翻山跑过去,本意是偷看何若龙一眼,结果却被何若龙抓了住。 小鹿在这夜里定了主意,翌日上午就坐回书桌前,摊开纸张又写了起来。 这封信是写给程廷礼的,因为全是实话实说,一句敷衍都懒得再做,所以写得特别顺畅。洋洋洒洒的写满了三张信笺,他感觉自己把该说的话都说全了,这才让张春生把信寄了出去。 不出一个礼拜的工夫,程廷礼那边果然发来了回电——他让小鹿回天津去,他会另找个好差事给小鹿。 小鹿不傻,当然不肯。双方讨价还价的打了几天拉锯战,末了在二月二这一天,小鹿终于接到了一纸军令。程廷礼遂了他的心意,让他带着他的人马拔营北上,进察哈尔办兵工厂去了。 第七十五章(上) 小鹿给自己换的新环境,是在察西一带。 这地方几乎就是紧挨着绥远和山西,带着一个营的人马,小鹿顶着个团长的名头,在东河子安了家。东河子名字不起眼,其实是座有历史的大县城,绥远来的商队从这儿经过,山西来的富商往北走,也要从这儿经过。先前驻扎在这里的一个师刚刚开走了,留下了三个营的新兵。这三个营加起来能有个一千多人——说是一千多“人”,其实属于过褒,因为细致一点的说,应该是一千多瘌痢头、叫花子、瘸腿烂手独眼龙、以及花柳病患者,其中看起来真正像人的,实在是不多。招兵的能从茫茫人海中凑出这么一千多人,也是个本事。 于是小鹿在办正事之前,先花大力气,把这些人处理了一番。有病的挑出来,送到善于劁猪的军医手下治病,治好了算造化,治不好,军医也不给他偿命。经了军医的手,一千多人很快就变成了九百多人。再撵出去一部分无可救药的花柳病患者,九百多人又成了七百多人。这七百多人被小鹿拉到操场上进行军事训练,训了一个礼拜,七百人中逃了一些,毙了一些,只剩了五百多人。 这五百多人是被小鹿大浪淘沙淘出来的,一个月后,还是五百多人,一个也没少。本来他们都是从四面八方被抓过来或者招过来的,各有个的头目和长官,但是到了如今,他们变得只认小鹿。小鹿是个好长官,每天中午都要到营里巡视一圈,因为中午吃干饭,有那奸猾的司务,会偷着克扣粮食,把干饭变成稀粥。 小鹿不敢闲着,一闲下来就要想起何若龙。两个多月没见着这个人了,以后也许也再不会见。自从认识他之后,从来没有分开这么久过。 天气暖了,暖出了一个草长莺飞的好世界。小鹿住进了师长留下的大宅子。宅子是两进的大院落,但他也还是只要后院三间上房。每晚入夜之后,会有野猫前前后后的叫春,叫得撕心裂肺,如同孩子哭。张春生手持竹竿,每天晚上都要在院子里南征北战的撵猫,然而撵之不绝。 后来,上蹿下跳的张春生比野猫更让小鹿烦躁了,他站在门口,扯着粗喉咙对着张春生吼:“你天天夜里胡折腾什么?!” 张春生吓了一跳,登时在院子里打了立正:“报告团座,这些野猫叫个不休,我是怕……” 没等他说完,小鹿像狗似的狂吠一声:“屁话!它没老婆它不叫?” 话音落下,小鹿转身一步迈进房内,“咣”的一声摔了房门。 张春生握着竹竿,站在原地眨巴眨巴眼睛,然后讪讪的掉头走回了前院。武魁正和几名小勤务兵蹲成一圈嗑瓜子,见他臊眉耷眼的回来了,就哧哧的发笑:“不撵猫了?” 张春生摇摇头:“不撵了。” 武魁笑问:“团座刚才嗷一嗓子,骂你什么了?” 张春生答道:“没骂我,说猫呢。” 武魁追问:“猫?猫又怎么了?” 张春生灰溜溜的说道:“他说猫没老婆,叫一叫也是情有可原。” 武魁听了这话,就吐着瓜子皮,哧哧的继续笑。笑到最后,他声音很低的咕哝了一句:“他也没老婆。” 张春生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正好手里的竹竿是现成的,就用竿子照他后背捅了一下:“别他妈胡说八道!” 小鹿从来不到院子里和小部下们开玩笑,他这人也说不出是哪里怪,总之放到哪里都像是格格不入。硬往人堆里挤的话,旁人不自在,他也不自在。 所以独自站在屋子里,他守着一台新留声机消遣。留声机是他到东河子之后,特地给自己置办来的,专门为了听他从日本带回来的那些演歌片子。唱片放到机器上,大喇叭里传出异国他乡的歌声,低低的,颤颤的,带着异族的哀与愁,有时候听着会像是哭。 猫也替他哭,留声机也替他哭,他自己就不哭了。 第七十五章(下) 西历四五月份的时候,小鹿一边断断续续的招兵,一边开始着手建造起了兵工厂。 程廷礼麾下如今已经聚了几十万人,然而没有几处像样的兵工厂,枪支子弹总以购买为主。先前程廷礼力量薄弱,所用的军火数量也有限,所以也没有动过自给自足的念头;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他大器晚成,居然在年近半百之时重新又发了迹,为了将这一小片江山长久的独占经营下去,他就不得不往长远里看了。 让小鹿去办兵工厂,是程世腾的主意。程世腾记得小鹿从小就说要去德国学习机械知识,回来做工程师,开工厂办实业。这句话的前半句,已经被他亲手搅黄了;后半句倒是还有实现的可能,毕竟兵工厂也是工厂。 程廷礼对小鹿的理想不是很感兴趣,但是也愿意拨一点钱和人给小鹿,让他自己试着去干一干,干成了,自然是好;干不成,也没关系,因为军中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底子,干不成也是正常的事情。况且这事情也不只是小鹿一个人在做,察哈尔境内的新兵工厂已经建成了好几处,全在争抢着要先开工。 小鹿对于兵工厂的兴趣很大,尤其这兵工厂不是制造土枪土炮的小作坊,而是真正现代化的机关枪厂。为了保证兵工厂的安全和秘密,他将工厂设在了距离县城三十里远的山沟之中。 这山沟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是只要肯向前向后多走几步,那就又有村又有店,不算荒凉偏僻。除此之外,这里的风景十分优美,处处花草葱茏,小树林里有松鼠有兔子,最凶的野物是野猪,春夏秋三季是绝对的没有狼。从山沟前方的村庄出发,有平坦宽阔的官道直通县城,运粮运人全都方便得很,下雨刮风都一样能走。 自打小鹿升任团长之后,武魁也挂了个官职,成为警卫班的班长。他这个人贫嘴恶舌好色,但是也聪明蛮横凶恶,是个真能办些事情的人。小鹿总憋着要把他吊起来抽一顿,但是每当他真要找鞭子时,武魁就会抱头鼠窜。抱头鼠窜也是需要胆量的,团长没发话,谁敢走?武魁就敢。 几个小时之后,等他试试探探的又窜回来了,小鹿往往已经消了气,懒得再理他了。 武魁是这样的不驯,同时对他又是始终忠诚,所以小鹿这一趟出城办厂,反倒没有带他。把武魁留在东河子县城里,他让武魁负责招兵。 武魁留恋城内的繁华,很是愿意;张春生比较烦武魁,所以也很是愿意。在这种皆大欢喜的局面之下,小鹿带着他的兵,和他从山西雇来的技术人员,出发进山了。 山中的风光虽然美妙,但山中的生活可是远远不及县城舒适。好在交通便利,士兵赶着大马车,昼夜不停的从城中运来砖瓦,倒也很快边建造起了成排的房屋——小鹿爱干净,新造的土坯房他不肯住,因为土坯里时常会有活蚯蚓拱出来,毫无预兆的掉到他的头皮上或者领口里。 小鹿到了这山里,偶尔会有与世隔绝的感觉。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整天的在工厂里转,很快就将一张雪白的面孔晒成了麦色。张春生每隔一个礼拜给他剃一次头,剃得他总像是刚从庙里跑出来的。 张春生其实并不喜欢给他剃头,他的头发乌黑细密,是好头发,非常的适合梳小分头。张春生有时候想象一下他西装革履小分头的模样,想到最后,就感觉那样的团座真是漂亮死了。 小鹿在山沟里住了半个来月,渐渐摸透了周遭的地形,又因为天是越来越暖越来越长,所以吃过晚饭之后,他添了个新的消遣——打猎。 他也不往远跑,只带几名卫兵在附近钻林子。他枪法不错,眼神尤其好,几乎就是弹无虚发,每天晚上都能拎回来几只兔子或者几只鸟。张春生认为他这个玩法很不错,同时幸灾乐祸,因为如果武魁在场,一定乐得发疯。对于武魁来讲,打猎的乐趣,并不低于逛窑子。 然而幸灾乐祸了没有几天,这天傍晚,张春生正在小鹿房里叠军装,忽听门外人声嘈杂,冲出去一瞧,他登时变了脸色,因为小鹿是被一名卫兵背回来的。卫兵见了张春生,连忙嚷道:“张副官,不好了,团座让野猪给撞了!” 张春生惊讶之余,莫名其妙:“野猪?” 小鹿灰头土脸的挣扎着要下地:“我没事儿,那野猪就是力气大,没伤着我。” 张春生弯腰一看,只见小鹿的小腿裤管裂开了一道口子,口子血淋淋的,显见里面皮肉是受了伤。痛心疾首的嗟叹一声,他让卫兵把小鹿送进房里坐下,自己也跟着进了去,张张罗罗的找刀伤药。正是忙乱之时,又有一名卫兵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喘得太厉害了,他把话都喘成了片言只语:“报告……来了……”他伸了手往门外指:“来了……” 小鹿几乎是被大野猪一嘴接一嘴拱出林子的,所以听闻此言,不假思索的立刻问道:“什么来了?野猪?” 卫兵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勉强说出了清楚的整话:“报告团座,不是野猪,是何团长来了。” 小鹿盯着卫兵:“什么何团长?” 卫兵答道:“就是河北那个何若龙何团长。他带了一个警卫排,已经出村了。” 从卫兵口中的“村”到兵工厂,距离不过十里地,天气干燥,路又平坦,骑马的话,简直可以转眼就到。小鹿目瞪口呆的望着卫兵,彻底傻了。 第七十六章(上) 小鹿自以为已经把何若龙丢在旧世界里了,是上一辈子的人了,万没想到旧世界与新世界之间只隔了几百里地,活蹦乱跳的何若龙,是可以自己找过来的。 像做贼被人抓了现形一般,他没惊没喜,反而是呆住了。张春生给他脱了鞋袜挽了裤管,一边对他察言观色,一边湿毛巾轻轻擦他受了伤的左小腿。伤是皮肉伤,开在小腿肚子上,不知道是被什么硬东西刮的,居然会连裤子带皮肉一起刮开。伤口不长不深,鲜血却是流了很多,张春生咬着牙给他擦,急着擦干净了好给他上刀伤药,然而那血沥沥的往下淌,始终是擦不干净。 正在张春生心疼着急之时,小鹿忽然一动——像被鬼上了身似的,他糊里糊涂的就清醒过来了。眼看身边桌上摆着一卷子绷带,他也不言语,抬起左脚蹬上张春生的肩膀,他低头抻开绷带就往左小腿上缠。慌里慌张的缠住了受伤的半截小腿。他把卷起的裤腿又往下一放,放下之后发现不行,裤腿不但染了血,而且豁了口子。捂着裤腰站起身,他六神无主的环视了房间,随即一屁股又坐了下去:“小张,马靴!” 张春生看了他这个反应,心里隐隐的有些明白,便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他一眼。一眼过后,他没办法,还是起身从屋角拎来了马靴:“我给团座找双袜子去。” 小鹿等不及了,也不说话,也不用人帮忙,自己抓了靴筒,伸脚向内就是一蹬,散碎裤腿掖进靴筒,算是暂时遮了一丑。随即起身扯了扯军装下摆,他用又慌又轻的声音呵斥道:“去,端水!” 张春生出门给他端回了一盆新汲的井水,看他一头扎进盆里,劈头盖脸的撩水连搓带洗。等把头脸洗干净了,又用毛巾缠了手,扯开领口往深处擦。新受的腿伤显然是被他彻底忘了,他把自己洗得面红耳赤,饶是如此,还不安心,低了头不住的看前襟看裤子,又抬了胳膊,把鼻子凑到衣袖上拼命的嗅——在林子里摸爬滚打的跑了小半个晚上,他知道自己是出了一身的汗。但临时沐浴更衣实在是来不及了,而且他洗澡又是特别的啰嗦。 忽然留意到张春生正在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小鹿来不及尴尬羞涩,直接对着外面就是一挥手:“去扫扫地,屋里,门口——药箱子也给我收拾起来!扫完了再泼点儿水,快去!” 张春生看了他这个慌张模样,几乎有点可怜他。一言不发的走出去拿回了笤帚,他在屋里扫,勤务兵在屋外扫。屋子里本来也没有多少家具,地上一干净,整间屋子也就随之利落了。 扫着扫着,他抬头向窗外望,见小兵正在拎着水桶往地上掸水,心想净水泼街、黄土垫道,这哪里是迎接何若龙?这是要迎接皇帝呀。 这个时候,远方传来一队鼓点似的马蹄声响,何若龙真来了。 小鹿站在房屋门口,远远的看见何若龙下了马。何若龙是军装打扮,因为是站在了人群中,所以显得格外高大,是一只鹤。崭新的军装太合体了,服服帖帖的勾勒出了他结实粗壮的胳膊腿儿。将缰绳与皮鞭随手扔给身边的卫士,他摘下军帽,转向了小鹿。 小鹿只和他对视了一眼。一眼过后,小鹿天旋地转的一晃,后背靠在了门框上。双方相隔那么远,他其实根本没有看清何若龙的眼睛,可是只要想到何若龙在看着他,他就像要承受不住似的要瘫要软。他的确是以着迎接皇帝的心来迎接着何若龙,只可惜他没有红地毯,他只有净水和黄土。何若龙看他一眼,也像是皇恩浩荡,他这草民,承受不起。 何若龙迈着大步走向了小鹿,步伐是豪迈的,心情却是惴惴的。他看不清小鹿那一肚子弯弯绕绕的心肠,他只看见小鹿板着脸站在门前,扫了自己一眼之后,便垂下眼帘面对了地面。 何若龙活了二十六年,一直挺要强,没干过死皮赖脸的事。但是这一回,他决定不要脸了,干它一次! 一鼓作气走到小鹿面前,他的呼吸有些乱,声音也有些颤:“小、小鹿,我来看看你。” 他骑马跑长路,也是一身的汗。潮热的汗气扑到小鹿的鼻端,小鹿缓缓的一眨眼睛,头脑又有了一瞬间的眩晕。 溃兵一样,他拖着受了伤的腿往后退,往屋子里退,一步一步退得慢,因为其实是不甘心退,其实是想把何若龙堵在门外,赶回河北。最后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他依然是不抬头——不敢抬头。 何若龙拉过一把椅子,在他对面也坐下了。小鹿不抬头,他也不抬头。他看着小鹿的手和腿,小鹿也看着他的手和腿。互相都感觉对方的手和腿很亲,是久违了的物件,然而也只是看着,谁也不敢乱动一下。 后来,还是何若龙先开了口,喃喃的,没有豪气:“我本来以为你会直接回天津。” 小鹿忘记了自己对他撒过的谎,所以下意识的反问:“我回天津?” 何若龙暗暗的做了个深呼吸,想要平息自己的心慌意乱:“当时我以为你真是要回天津,也就没敢再去找你。后来听说你到了东河子,我才明白过来。” 小鹿盯着何若龙的脚,听见自己的嗓音低沉铿锵,做金石声:“明白什么?” 何若龙深吸一口气,然后很勇敢的笑了一下:“明白你骗了我。” 小鹿沉默了。 沉默许久之后,他开了口:“你吃饭了吗?” 何若龙轻声答道:“没吃。” 小鹿站起了身:“你坐着,我让人给你预备晚饭。” 晚饭很快摆上了桌,有荤有素有稀有干。何若龙坐在桌前一个人吃,小鹿进了隔壁卧室,独自坐到床边点了根香烟。 小床的床头顶了墙。小鹿歪着身子,用肩膀倚靠了墙壁。一墙之隔,是何若龙在连吃带喝。他听着轻不可闻的碗筷声音,同时一口一口的吸着烟。忽然仰起头翕动鼻孔嗅了嗅,他想在空气中辨别出何若龙的味道。 很久没有这样享受过了,一支烟吸得他飘飘欲仙。此时此刻,他可以假装自己和何若龙情深似海、白首不离。何若龙在外间吃饭,他在里间吸烟,两个人一直如此,已经过了许多年,将来还会再过许多年。没有逼迫、没有分离。 他只希望何若龙吃得慢一点,再慢一点,细嚼慢咽对身体是有益的,急什么?别急,千万别急,算他求他了。慢慢吃,多吃一会儿。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何若龙果然吃得很慢。菜里有一道焖杂鱼,他夹一筷子鱼肉,一根刺一根刺的剔。他不知道这顿饭吃完了,小鹿会怎样发落他。这不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的事情,这也不是个早死早托生的事情,他害怕,真害怕。 第七十六章(下) 一顿饭,让何若龙吃了一个小时。 外面天黑透了,张春生进来点了蜡烛。没有电,蜡烛却是管够的,所以张春生毫不吝惜的用上了大烛台,照了个满屋通亮。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照出个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也好让躲在卧室里的团座清醒清醒。 等到张春生退出去了,小鹿扶着墙,出现在了卧室门口。对着外间的何若龙,他低声说道:“这间屋子给你睡觉,明天早上你就回去吧。” 不等何若龙说话,他冷森森的又补充了一句:“我是为了你好,你也不要让我为难。” 何若龙望着小鹿,见他袖口里光芒一闪,是自己送给他的那只手表反射了烛光。 “我没看出哪儿好。”他低声说道:“我这几个月天天做噩梦,白天想你,晚上做噩梦,我他妈一点儿也不好。” 小鹿盯着何若龙的膝盖,很艰难的又开了口:“我虽然不姓程,但我也算程家的人。你跟我好,会对你的前途不利。” 何若龙问道:“不利?怎么个不利?我的兵是我自己带出来的,我跟谁走,他们就跟谁走,我这个团长他撤不了。不给军火不发饷?那也穷不死我,有地有人就有我的活路。你说说吧,还有什么不利?” 小鹿站直了,如同在为自己哀悼一般,他用不带情绪的调子说话:“这种事情,总要讲个你情我愿。我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个田地,你何必还要追问下去。” 何若龙上前一步握住了小鹿的胳膊,语气几乎是哀求了:“小鹿……” 他是这样的人高马大,为了俯就小鹿而躬身低头,像一只茫然柔弱的巨兽。双方的距离近极了,但小鹿依然不肯正视他。 斩钉截铁的扯开了何若龙的手,小鹿迈步往门外走:“进去睡吧,你明早走。” 何若龙回头看他:“小鹿……” 小鹿不回头,直挺挺的推门走入了夜色中。 小鹿让张春生给自己另找间干净屋子睡觉,张春生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了,一边给他铺床,一边用眼角余光瞟着他说道:“团座就住我这儿吧,我这儿和您那卧室就隔一道墙,离何团长近。” 说完这话,他忽然有点后悔,怀疑自己是说得逾矩了,然而小鹿失魂落魄的,并没有听出的他的讽刺。小鹿没反应,张春生就更后悔了,怨恨自己嘴贱,团座心里已经是够难受了,自己怎么还有心思说风凉话? 张春生铺好了被褥,又给他留了一盆水。然后很自觉的退了出去,另找地方安身。 小鹿独自坐在小木床上,因为隔着一道砖墙就是自己的卧室,就有何若龙,所以他简直不敢动弹,生怕发出声音,惊扰对方。左边的小腿肚子渐渐泛起了痛意,像火苗燎,像刀子割。小鹿也觉出疼了,但是这疼不往他脑子里走,知道了也像不知道。踉跄着起身走到墙边,他合身趴了过去,又把耳朵也贴上墙壁。 他想听何若龙是否已经入睡。何若龙白天累狠了,或者是枕头没枕好,睡觉就爱打呼噜。小鹿等着他的呼噜,可是等了许久,隔壁始终是寂静。 小腿越来越疼,疼得让他从金鸡独立到支撑不住。扶着床头一步迈回了床边,他也不点灯,摸着黑脱了马靴。抬脚蹬上床沿,他挽起裤腿解开绷带。绷带被干血粘在了皮肉上,略一拉扯就要牵动伤口。伤口也是黏腻滚热的,整条小腿已经微微的有些肿。 咬牙切齿的,小鹿硬把绷带一点一点的揭了下来。夜晚的空气微凉,他坐在床边晾了一会儿伤口,然后很不死心的跪下去,四脚着地的又爬回了墙边。 他又贴了墙壁去听隔壁的动静。还是没有鼾声响起,小鹿眨巴眨巴眼睛,心想何若龙大概还没睡——和自己一样,不睡。 双手轻轻拍在墙壁上,小鹿转过脸正对墙,撅起嘴唇做了个亲吻的动作。然后闭上眼睛低了头,他将额头也抵上了墙壁。 他想自己太喜欢何若龙了,有了何若龙,才有了喜怒哀乐。离开何若龙的这几个月,自己仿佛只是不死而已。 或许分开得久了,他也会渐渐淡忘何若龙,可是那要分开多久?多久才够?忘了这个何若龙,将来他还能再找到下一个何若龙吗?活了二十年,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竟有如此汹涌的感情。他本以为自己不爱说、不爱笑,悍不畏死,是铁打的。 忽然又想起了他和程廷礼之间的约定,他痛苦的闭了眼睛。 “怎么能……”他狂乱的想:“怎么能让我一辈子一个人过?他太冷酷了,他和他儿子一样,太冷酷了。他们仗着他们养了我,就想肆无忌惮的摆布我……太冷酷了……” 随即他换了念头,又想起了何若龙晚上说过的话——“我这个团长他撤不了,不给军火不发饷,也穷不死我。有人有地就有我的活路,你说说吧,还有什么不利”。 思及至此,他一挺身坐正了,心想:“何若龙不怕。” 何若龙不怕,那么他可不可以也不怕呢? 小鹿在地上坐着,一直坐到了午夜时分,胸中壅塞着一团乱麻。程廷礼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这人再怎么不正经,再怎么邪,他也叫了他十八年的干爹。他总记得自己小时候和程世腾打架,打不过了就连哭带喊,要去找干爹告状。说是干爹,其实和亲爹也差不多了。他那时候总说长大了要有出息,要孝敬干爹,全是真心话。 为了何若龙,违背那个约定,很可能从此就失去了这个干爹,甚至还会成仇。这么干,对不对?值不值? 小鹿感觉这问题几乎是无解的,但是无解也得解。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把何若龙再撵走,那么做对不起何若龙,也对不起自己。 小鹿抱着脑袋想,躺在地上想,想着想着,他睡着了。梦里他推门出屋拐弯再推门,回了自己的卧室,看见了何若龙。 他不知是从哪里得了保证,总之喜气洋洋的,对何若龙说问题全解决了,以后你就留在这里。何若龙光着膀子坐在床上,头发乱糟糟,脸上笑眯眯,问他:“我留在这儿干什么呢?” 小鹿特别的高兴,高兴的边说边笑:“你留下来给我做饭洗衣服。” 何若龙抬腿下床,作势要抓了他打闹。小鹿连忙转身要跑,可是一步迈出去,他猛的睁了眼睛。 直勾勾的向上瞪着天花板,他花了好几分钟才清醒透彻。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他来不及检查自己的腿伤,爬过去拽过马靴就往脚上套。紧接着起身推开门伸出脑袋,他看见天边阳光明亮,正是一派清清爽爽的好晨光。 回身从窗台上抄起大茶壶,他对着茶壶嘴猛灌了一气凉茶水。这回嘴唇和喉咙都湿润了,他像梦里那样,拖着伤腿出门、拐弯、再推门。 然后扯着破锣嗓子,他一边往里进,一边喊道:“何若龙。” 房中安安静静的没应答,张春生不知何时来到了门外,出了声音:“团座,何团长刚带着人走了。” 小鹿猛然回头:“走了?” 张春生神情恬然的点头:“走了,连早饭都没吃。” 话音落下,他眼前一花,定睛看时,却是小鹿一头冲出房门,疯了似的奔向出山的道路。他迈步想追,然而山中草比人高,他跑了没有几步,便再看不见小鹿的背影了。 第七十七章 小鹿迈开两条腿,疯了似的往山路上跑。山路盘了山,从高处往低处望,山路是草木丛中的一条土黄带子,蜿蜒逶迤的绕着山转。跑着跑着,小鹿猛然刹了闸,因为遥遥的看见了下方一队人马。看得见,摸不着,喊一嗓子,对方也听不见,想要追过去,直线走不成,得兜着圈子跑出十万八千里。 小鹿原地愣了一秒钟,随即转了身,趟着长草冲进了树林。走不成也得走,他要抄近路往山下赶。不能让何若龙的队伍进村庄,进了村庄就有通达大路。他们若是在大路上快马加鞭的跑起来,那小鹿就死也撵不上了。 林子地不平,草稞子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还有天然形成的小陷阱。小鹿气喘吁吁的只是跑,头脑中却是一片空白。该不该追,他不知道;能不能追上,他也不知道。理智全没了,他凭着本能,疯子一样的跳跃腾挪。怎么跑都是不够快,他存着要起飞的心,然而两条腿始终离不了地,尤其左腿麻木迟钝,简直不听了他的使唤。为什么不听使唤,他也不想。忽然脚下踏空向前一仆,他顺着一片斜坡骨碌碌的滚下去多远。一个翻身爬起来,他喘着粗气继续跑。 他的眼中是一片绿,他的耳中有呼呼的风。心脏剧烈的跳,跳到了胸中疼痛的地步,跳出了他满嘴的血腥气。出了一片林子,再进一片林子,这路是这样的长,竟然怎么跑也跑不到头。靴底碾过鲜嫩的草茎与虫蚁,阳光穿透鸟鸣,生灵各有各的联系,唯独他在孤独的狂奔。 跌跌撞撞的转过一棵老树之后,小鹿忽然停了脚步。怔怔的望向前方,他看见了何若龙。 何若龙孤身一人,骑着一匹战马。勒住战马飞身而下,他松开缰绳,向前迈了一步,眼睛睁大了,满脸的不可置信:“小鹿?” 小鹿抬手扶住了身边的老树,惶惶然而又茫茫然,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何若龙是真实存在,还是自己的幻觉。抬起衣袖一抹眼睛,他望着何若龙,不说话,只是神情痛苦的喘息。 他不说话,然而何若龙瞬间全明白了。对着小鹿抿嘴一笑,他的黑眼睛里闪烁了似有似无的泪光。随即下定决心似的一咬牙,他含泪带笑的大踏步走到小鹿面前,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他。 随即低下头,他用嘴唇堵住了小鹿的嘴。 他没亲过,简直是不会亲,只是靠着直觉去舔去吮。而在双方嘴唇相触的一刹那间,小鹿顺着他的力道垂下手仰起头,眼中最后的情景是万里晴空与万丈阳光。 然后身体脱力一般的慢慢下滑,小鹿昏昏沉沉的闭了眼睛。拳脚刀枪他全不怕,何若龙的一个吻却崩溃了他的身心。在何若龙呼出的滚热气息中,他感觉自己正在融化,像糖一样,像水一样,柔软的,脆弱的,拉不住捧不起,只能是流淌,顺着何若龙的身体往下流,一直渗进泥土里。 何若龙也觉察出了他的软,于是搂紧了他的腰,顺势和他一起跪了下去。嘴唇离开他的嘴唇,何若龙用颤抖的声音说话:“我想,我还是不能就这么走了,所以,我就又回来了……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对不对?小鹿,对不对?” 小鹿枕着他的肩膀,调动最后一点力气,低声说道:“我爱你。” 喘过一口气之后,小鹿挣扎着抬起头,向上仰视了何若龙的脸。用带着哭腔的沙哑声音,他可怜兮兮的望着何若龙,又说了一遍:“我爱你。” 他拼了命的直起腰,望着何若龙的眼睛说话:“我豁出去了,我愿意为了你死。” 眼泪滚下面颊,打湿了他浓密的长睫毛。他目眩耳鸣,抓救命稻草一样抓紧了何若龙的手,哽咽着说道:“你让我去死,我就去死。” 何若龙把他搂回了怀中,低下头狠狠的收紧了双臂:“我勒死你。” 他歪过脑袋,去找小鹿的嘴唇,在第二次亲吻之前,他乱着气息重复道:“我勒死你。” 小鹿再一次品尝到了何若龙的嘴唇。这滋味太好了,好过他先前所知道的一切好,好得让他颤栗。跪在遮天蔽日的树荫下草丛中,他追逐着何若龙的气息,有金色的阳光从天而降,透过枝叶缝隙,正落在他们的头上。 后来,两个人的嘴唇分了开。小鹿的视野依然摇晃模糊,让他非得定睛细看,才能看得清何若龙。看着看着,像第一次看似的,他抬起手,摸了摸对方的脸。 何若龙将双手托到了他的腋下,力大无穷的要起立:“走,咱们还回你那儿去。” 小鹿也站了起来,就感觉那沸腾在胸中的热血渐渐奔流进了四肢百骸。眼睛慢慢清亮了,耳中也一点一点的有了声音。他动了动手和脚,手脚也又是他的了。 他跟着何若龙要往战马那里走,右腿迈出去,左腿却是死活抬不起来。何若龙看他走得不对,连忙问道:“脚怎么了?” 小鹿笑了笑:“没事儿,我能走。” 何若龙看他穿的是马靴,不会轻易的扭脚,便扶着他又坐下去,要脱了他的左脚马靴看看情况。小鹿忽然想起自己那军裤是散碎的,袜子也没穿,脚大概也不干净,便挣扎着要把腿收回来。然而何若龙的动作是斩钉截铁的,他左腿一凉,是小腿和赤脚一起见了天日。 穿马靴的时候裤管没掖整齐,小鹿一路疯跑过来,裤管打着卷的和靴筒一起磨烂了伤口,脓血浸透裤管,一直淌进了马靴里,夜里光着脚在地上又坐又躺,脚也果然是不干净。小鹿很羞愧,偷眼去看何若龙。何若龙一手握着他的膝盖,一手攥着他的脚踝,拧着眉毛扭头质问他:“这是什么时候受的伤?你腿上有伤,出门不会找匹马吗?” 小鹿垂下眼帘,小声答道:“早上起来就听说你走了……我一着急,没顾得上找马。” 何若龙叹了口气,随即扯起黏湿肮脏的半截裤管,齐膝撕了下去:“现在有马了——”他抬头望了小鹿,忽然一笑:“说,骑马还是骑我?随你挑。” 小鹿犹犹豫豫的问道:“骑你……行吗?” 何若龙笑着起身背对了他,然后蹲下来向后一伸双手:“上来!” 小鹿几乎是爬到了何若龙的背上。何若龙托着他的大腿向上一起,他忽然又想起了新问题:“还没穿鞋呢。” 何若龙对着战马吹了一声口哨,然后答道:“不穿了,靴筒子正好磨你的伤——你这伤到底是怎么来的?” 小鹿搂着他的脖子:“不穿?不穿我光着脚呢!” 何若龙几乎是又气又笑了:“你那脚丫子怎么那么矜贵,不就是白吗?还不许人看了?” 小鹿沉默了一会儿,手臂勒着何若龙的脖子,像是随时要劫持这个人:“何若龙,干爹饶不了你,也饶不了我。” 何若龙用下巴蹭了蹭小鹿的手臂:“我就知道你不会无缘无故的走。” 小鹿又问:“你不要前程了?” 何若龙对着战马又吹一声口哨,让战马跟上自己走:“前程不用他给,我自己会去挣。你当我是白拿他的饷?我给他卖命呢。这一趟我把队伍都带过来了,替他打罗美绅。” 小鹿伸长了脖子,探头去看何若龙的侧影:“为了我,你愿意?” 何若龙扭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微笑着转向前方:“愿意。不愿意也不行,得了相思病,得治啊。” 小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胸中像是发生了一场开天辟地的大爆炸,炸得他粉身碎骨,重入了轮回。天是新的,树是新的,花是新的,鸟是新的,他自己更是崭新崭新。先前的岁月全不算数了,他决定重新活,这回有了何若龙,他要活得好一点、活得快乐一点。 “等到我的腿好了。”他凑到何若龙耳边,很亲热的嘁嘁喳喳:“换我背你。” 何若龙摇头:“用不着,我可舍不得压你那小身板儿。” 小鹿听了这话,有些怅然,怀疑自己看起来可能是有点不男不女,幸好药物充足,够他自我安慰的再吃很久。据说注射针剂的疗法是更有效果的,而注射器械与针剂他也都有。小鹿想试一试,不为别的,只为了让自己能在何若龙面前显得更有人样,那种心情,类似一只颤巍巍要开屏的雄孔雀。 孔雀开屏表面美丽,背地里是要露出秃屁股的;小鹿对此心知肚明,为了那一点虚无缥缈的男性魅力,他愿意付出健康的代价。 第七十八章(上) 张春生坐在屋子里,身边桌上摆着早饭。他弯腰将胳膊肘支在膝盖上,托着下巴等小鹿回来。鹿团长腿上有伤,料想跑不出多远。跑不动了,自然会打道回府——也非得由着他跑这一趟不可了,张春生想,反正自己是拦不住,换了旁人上场,他们首先未必敢对团长动手,即便动了,很可能也是拦不住。团长看着偏于苗条,其实暗暗的有一把子好力气,这是他早就留意到的。 他等了很久,等到最后,心里微微的有些慌,暗想:“别是又在林子里遇上野猪了吧?” 思及至此,他坐不住了,起身推门要往外走。然而一只脚刚迈出去,他就前方来了两人一马——何若龙牵着马,马背上坐着小鹿。何若龙仰着头,小鹿低着头,两人相视说话,也不看路。小鹿一只脚穿着马靴踩着马镫,另一条腿从膝盖往下就露了肉。他是个从来不露肉的,偶尔露一次,皮肤白得简直带有了刺激性。看得张春生一怔,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儿?真把他追回来了?” 这个时候,马站住不动了,何若龙对着小鹿一伸双手,看意思是要把人抱下马来。小鹿没用他抱,抬起伤腿作势要往下跳,然而右脚踩在马镫中,一时竟是没拔出来。何若龙顺势从后方搂住了他的腰,同时笑道:“这不还是得用我吗?” 小鹿也是笑,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笑都是喘笑:“脚……脚夹住了。” 张春生快步走了上去,也没搭理何若龙,直接问小鹿道:“团座回来了?” 小鹿还在笑,笑得软了一身骨头,伤腿拖在地上,右脚则是依然踩在马镫中。张春生看了他这个笑法,感觉很不对劲,不由得又想:“姓何的给他下药了?” 这话当然是没法当面问,张春生只能是出手帮忙,让他的右脚脱离马镫。右脚刚一自由,何若龙就托着腿弯把他拦腰抱了起来,同时对着张春生说道:“张副官,劳驾你派个人下山去一趟,告诉我的人赶紧回来。他们还在路上傻等呢!” 张春生看着何若龙,以恍然大悟的语气答应了一声:“噢……” 然后他也不管小鹿,扭头就去叫人,心想这小子其实根本就不是诚心要走,诚心要走的人,能一追就回? 小鹿回了屋,第一件事就是支使小勤务兵给自己送水洗澡。浴桶是现成的,水在附近的小河里,也是现成的。一大桶水摆进里间的卧室里,小鹿扶着墙要进屋,何若龙也跟着他往里走。走了没有几步,小鹿忽然回了头:“干什么?” 何若龙说道:“我伺候伺候你。” 小鹿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脸白脸红,伸手用力推了何若龙一把,他随即进入卧室关严了房门。何若龙知道他这人有点怪,所以也不诧异,只隔着房门笑问:“你还怕我瞧啊?” 然后他把双手围到嘴边做了个喇叭,贴到门上低声说道:“早晚能看见。” 卧室里没回应,只有稀里哗啦的水声。 小鹿自己洗澡,自己换了一身干净军装,又给自己的左小腿上了一点刀伤药。马靴不穿了,他从床底下拎出一双新皮鞋换了上。最后又拿镜子照了照,他感觉自己是无懈可击了,才推门又露了面。 何若龙坐在桌旁,这时就起身过去搀扶了他:“哎,真漂亮。” 小鹿在迈步之前,忽然向下握住了他的手,随即低声说道:“若龙,你是我的了。” 何若龙听他对自己变了称呼,心中一阵喜悦:“是,我是你的了。” 小鹿抬头定定的凝视了他,凝视过后却是抓起他的手,躬下身去轻轻吻了他的手背。 然后,他沉沉的吁出了一口气,叹息一般的说道:“真好,你真好。” 何若龙知道他喜欢自己,可是直到今天,才知道他对自己竟是深爱如斯。手背被小鹿的嘴唇烫了一下,他受宠若惊,一时间竟是不知该怎样回应才好了。 第七十八章(下) 一整天,小鹿没出门,只和何若龙坐在床上说话。谈起早上的相遇,何若龙几乎有些后怕:“幸好我是抄了近路,要不然真走大路的话,咱俩可就碰不上了。” 说完这话,他把身边的小鹿拖过来,让对方仰卧到自己的臂弯里:“你别乱动,我好几个月没见你了,你让我好好看看。” 小鹿仰面朝天,也盯着何若龙的脸瞧。目光渐渐定在了对方的嘴唇上,那嘴唇是红润饱满的,有健康的光泽。小鹿对着何若龙的嘴唇注目了许久,末了忽然欠身,在那嘴唇上亲了一口。 一口亲完,未等他躺回原位,何若龙的嘴唇追着他就压下来了。两个人先是亲得慌乱,乱中渐渐生出了章法。最后何若龙把小鹿压在了身下,津津有味的又吸又吮。嘴唇粘住了,舌头也缠住了,小鹿抬手捂了何若龙的后脑勺,心想这太美好了,原来“人”可爱起来,竟然会这么的可爱。 抱住何若龙猛的一翻身,他占据了上位。气喘吁吁的抬起头,他用拇指一捺对方的浓眉毛,又一捏对方的高鼻梁。他对何若龙始终是抱有好奇心,不但好奇,也有欲望。虽然是有心无力,但单只是这样看着摸着,就已经蚀了他的骨、销了他的魂。 先前双方像是打哑谜,中间总像是存了一层隔阂,现在好了,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他当然是何若龙的,何若龙也彻底属于他了。捧着何若龙的脸,他用沙哑的声音赞美道:“你真迷人。” 何若龙本不是个羞涩的性子,然而听了这一句话,不知怎的,竟然瞬间面红耳赤,会非常的不好意思。 然而小鹿觉得自己赞美得还不够,他是真心实意的认为何若龙好,好得让他恨不能把何若龙供起来顶礼膜拜。 白天已经过得像是在梦里,入夜之后,小鹿更是觉得自己进入了幻境。在上床休息之前,他独自进了卧室,掩人耳目的换上了他那身睡觉的衣服。何若龙在外间洗了一把脸,洗过之后进了卧室,一边关门一边对着他笑:“你怎么还穿这么多?” 小鹿已经把一床薄被平平展展的铺开了,自己穿着一身利利落落的白衣,他跪在床里,心慌气短的低声答道:“我习惯了。” 何若龙没有吹灭油灯,一灯如豆,也不值得一吹。走过来一屁股坐到床边,他开始宽衣解带。脱成了个光膀子之后,他提着裤腰站起身,回头笑问小鹿:“光屁股行不行?” 小鹿几乎是口干舌燥了,压抑着自己那一股无处发泄的暗火,他哑着嗓子答道:“欢迎。” 何若龙得了许可,一弯腰就连内裤带外裤一起退到了脚踝。重新一屁股坐回来,他抬起腿,撕撕扯扯的彻底脱成了精光。 然后转身单膝跪到床上,他凑到小鹿面前轻声说道:“你也脱了吧。” 小鹿直视着何若龙的眼睛,把心一横:“若龙,我身体不好。” 何若龙一怔:“不好?” 小鹿缓缓的说话,像是在活活揭开自己的伤疤:“我下身受过伤,治不好,是个废人。” 他抬起手,开始一粒一粒捻开上衣纽扣:“我只脱上衣,好不好?” 何若龙凑过去和他贴了贴脸:“小鹿,你可怜啊。” 侧过脸在小鹿面颊上亲了一口,何若龙又迎着他的目光说道:“我不勉强你,你按着你的心意来。可如果你留着裤子只是为了遮丑,那就没必要。” 小鹿微微向前探头,闭了眼睛长吸了一口气,随即睁开眼睛,毫无预兆的换了话题:“若龙,我想欺负欺负你。” 何若龙笑了:“就你?行,来吧,我看你怎么欺负我。” 他的话音落下,小鹿骤然抓住上衣前襟用力一扯。未解的纽扣飞溅落地,小鹿脱了上衣向旁一甩,随即起身握住何若龙的肩膀,不由分说的就把他摁在了床上。紧接着抬腿骑上了何若龙的身,小鹿团团的俯下身,从对方的耳根开始向下又嗅又亲。 何若龙万没想到他是要这样“欺负”自己。双手向下掐住了小鹿赤裸纤细的腰,他一跃而起,让小鹿猝不及防的顺势向后一仰,双腿大张的被他压了住。慌乱的抓住小鹿一只手,何若龙将那只手向下一拽:“攥住了。” 然后不等小鹿回应,他低下头,一口噙住了小鹿一侧乳头,狠狠吮出了小鹿一声惊叫。在又痛又痒的撩拨之中,小鹿只感觉自己是单手攥住了一根火热的棒槌。那根棒槌在他手中跳跳胀胀,抵住他的肚皮又杵又碾。忽有一只大手包住了他的手,迫使他满满的握紧了那根棒槌。而那根棒槌在他手中活了似的一挺一挺,滚热的液体随之打上了他的腹部胸膛。下意识的扭头去看了何若龙的脸,他见何若龙拧着眉毛紧闭双眼,红润的嘴唇抿紧了,表情美妙、难以言喻。 双方一起静默了片刻,末了何若龙睁开眼睛倒伏到了一旁,轻轻喘息着去看小鹿。 他先看小鹿的脸,看过了脸,再去看身体。看清了小鹿身上的白浊液体之后,他讪讪的,有些得意又有些愧疚,因为这种极乐,小鹿是享受不到的,自己独享也就罢了,还弄了人家一身。 他想要起身去找点手纸或者毛巾,给小鹿擦一擦。可在他要起未起之时,他忽见小鹿用胳膊肘支起了上半身,随即抬起了沾染着经验的右手。 将右手抬到眼前,他垂下长长的睫毛,盯着手背上那一抹液体,仿佛饶有兴味似的,看得一眼不眨。看过一阵之后,他稍稍低了头,竟然又去特地的嗅了嗅。 他很久没有见过这东西了,在他的印象中,这是脏东西,但不知道是久违了缘故,还是因为它是来自于何若龙,他忽然感觉这东西不那么污秽肮脏了,不但不脏,甚至还有一点诱人,因为是何若龙射出来的,说它是精华,小鹿认为也不为过的。 于是,当着何若龙的面,他张开嘴,微微的伸出了舌尖。 何若龙睁圆了眼睛,屏住呼吸去看小鹿的动作。小鹿牙齿雪白,舌尖鲜红,一点一点的凑近手背,最后终于在那液体之中轻轻的一蘸又一卷。 然后小鹿闭了嘴,仰起头打了个大大的冷战。何若龙的味道刺激了他,从来没有这样强烈的刺激,甚至胜过所有的亲吻和揉搓。手臂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后仰着显出颈部曲线,同时失控似的呻吟了一声。 下一秒,何若龙一声不吭的,对着他又扑了上去。 第七十九章 油灯之内,灯枯油尽,只剩了幽幽的一豆光。午夜时分,房内房外都是黑暗,靠着如豆的一点光,何若龙赤条条的背靠床头而坐,两条长腿大大的分开了,一条伸直了,一条蜷起来。双腿之间,是四脚着地的小鹿。 在黯淡的灯光中,小鹿仰起头正视了上方的何若龙。白布裤子在腰间系得严密,裤带紧紧的束出了一捻细腰。细腰之后,是单薄的布裤包裹了浑圆的屁股。柔软的脊梁骨微凹成了一条线,自后腰向上延伸。后背与肩头都是光滑的,细腻皮肤甚至可以反射灯光。长久的纠缠与欢爱让两个人一起迷乱恍惚了,何若龙伸出手,粗糙的手指蹭过小鹿清晰的锁骨与颈窝,刮起指尖一抹白浊液体。 然后慢慢的将指尖送向小鹿唇间,他看见小鹿张开棱角分明的薄嘴唇,用雪白的牙齿轻轻咬住了自己的手指。下意识的也张开了嘴,在小鹿用舌尖舔舐他的指尖之时,他也随之舔了舔嘴唇。 口中逸出燥热的叹息,他记不得自己在这半夜里究竟泄了多少次,只是一次接一次的感觉自己“还能”。即便到了“不能”的时候,他喘息着去看小鹿,看上一会儿,就又“能”了。 在小鹿这里,他感觉自己极其有力、极其迷人。小鹿比他矮小,比他单薄,但是在小鹿疯狂的亲吻与痴迷的爱抚之中,他感觉自己是被小鹿举起来了,举到天上去了。 手指轻轻摩挲着小鹿的嘴唇,他迷茫而又认真的凝视了对方。小鹿的脸很红,眼睛很黑,峻整的鼻翼偶尔微微翕动,那是他在嗅他——在小鹿这里,他连气味都是可贵的。 另一只手抬起来搭上小鹿的肩膀,他顺着胳膊缓缓的往下摸。最后握住了小鹿的一只手,他将那只手拉起来送到唇边轻轻的吻。小鹿改成了半跪的姿势,将另一只手也伸给了他。细腰柔韧的伸长了,他昂起头,如同献祭。 何若龙捧住了他的双手,低下头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亲。今夜他教会了这双手许多的事,这双手已经学会了如何取悦和压榨他。 凌晨时分,两个人并肩躺下了。 油灯已经自行熄灭了,小鹿摸索着握住了何若龙的手,低声问道:“你……感觉……好吗?” 何若龙翻身侧卧,面对了他:“好。” 随即他问小鹿:“我是好了,你呢?” 小鹿转过脸来看他:“我不要那么多,这就够了。” 何若龙沉默了一会儿,又问:“你是多大受的伤?” 小鹿答道:“十八岁。” 何若龙追着问道:“怎么受的伤?” 小鹿迟疑了片刻,末了还是感觉家丑不可外扬,曾经被程世腾觊觎囚禁的往事,也不想再提。 “是意外的事故。”他不由自主的握紧了何若龙的手:“人活一世,那事儿的滋味,我还没尝过。” 何若龙抬手把小鹿往怀里搂了搂:“那……那你还想吗?” 小鹿到了如今,索性实话实说,撒野一般,也别有一番快感:“起初也想,心里想,身体没反应。” 何若龙想象了一番,想不出那是什么感觉:“那你怎么办?” 小鹿笑了一下,仿佛是有一点羞赧:“怎么办?打架。打人打累了,或者被人打得爬不起来了,就不想了。” 何若龙忽然向下伸了手:“让我摸摸你。” 他是好意,哪知小鹿如同受了针刺一般,猛的蜷起双腿翻身一躲:“别碰我!” 他缩成一团背对了何若龙,这回语气稍稍的和缓了一点:“我不喜欢。” 他不喜欢,何若龙也不敢勉强他。凑上去从背后抱住了他,何若龙又向上拉起棉被,严严实实的盖住了两人。 何若龙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朦朦胧胧要清醒时,窗外已然天光大亮。伸手向旁摸了一把,又摸了一把,他骤然睁开了眼睛:“小鹿?” 小鹿没在床上,在地上,已经洗漱完毕,并且穿戴整齐。太阳一出天就热,何若龙睡到半路蹬了被子,如今仰卧在床上,从头到脚一丝不挂,白亮亮的露了个彻底。 腰背笔挺的站在床边,小鹿背过一只手,已经居高临下的对他欣赏了良久。如今见他醒了,小鹿微微的弯下腰,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咽喉慢慢向下滑:“若龙,我的宝贝儿。” 何若龙享受着他的亲昵与撩拨,直到手指滑到胯下,一根也变成两根。两根手指夹住他柔软的性器向上一揪,小鹿微笑着扭头看他:“不知羞。” 何若龙一挺身坐起来,搂了小鹿的腰要把人往床上放:“爪子都掏到我裆里了,你说谁不知羞?” 小鹿挣扎着退远了,不肯和他大动干戈的闹。他想原来自己的欲望还没有死,不但没有死,而且是一直在隐秘的阴燃。只要给它一点点空气,就能爆出冲天的火焰。 可惜实在是力不从心了,否则他对何若龙不会只是亲与摸。也正因为自己是无力的,所以他格外迷恋何若龙的有力。如同一个狂热的生殖崇拜者,他赞叹的审视着对方的裸体,无论是从头看还是从脚看,目光最后总要归于身体中段。越是细看,越是喜欢。 何若龙已经习惯了小鹿的注目礼。爬到床位拿过自己的衣裤,他一边潦草的穿,一边问道:“腿好点儿了没?” 小鹿轻轻的一跺左脚:“刚才又换了一次药,好多了。” 然后他单手插进裤兜里,一路吹着口哨走了出去,显然是心情大好。外间响起了哗哗的倒水声音,随即隔着一道墙,小鹿催促道:“快点儿出来,等你吃饭呢!” 何若龙衣衫不整的出了卧室,见洗脸水和牙刷都预备好了,屋里没别人,可见是小鹿亲手伺候了自己。很领情的对着小鹿一笑,他随即飞快的洗漱了一番,又出门让人找来一把剃刀,仔仔细细的刮了刮脸。 最后对着镜子擦净了脸,他也撅嘴吹了一声口哨。饭桌旁边坐着一只雄孔雀,镜子前面站着的也是一只雄孔雀。都年轻,都极力的想漂亮,互相的爱,也互相的斗。斗,是为了让对方多看自己一眼,斗也是因为爱。 小鹿用胳膊肘支着膝盖,俯下身先是偷偷的笑,笑过之后他拖了长音:“吃——饭——啦!” 何若龙走到饭桌前,和小鹿相对着坐下了。饭是早盛进碗里的,已经和菜一起凉了,好在天热,是个吃凉东西的时节。菜品有荤有素,其中有一盘凉拌野菜,居然很有滋味。何若龙尝过一口之后,立刻给小鹿也夹了一筷子。 小鹿连菜带饭的往嘴里扒了几口,然后问何若龙:“你能在这儿住多久?” 何若龙心算了一番,最后一摇头:“不好说,我现在是和罗美绅僵上了。程主席让我直接把罗美绅打垮,可我哪有那本事?也就是罗美绅打我,我能还手;罗美绅要是打不过我想跑,我也敢追一追。这不追进察哈尔了?” 然后他又问小鹿:“你就留在这地方办工厂了?” 小鹿也是思索着回答:“我倒是想把这家兵工厂办好,我这里的技术人员,原来全是在阎锡山手下干过的,也算是可遇不可求。到底怎么干,我不大懂,但是好像不难,一个月出它上百支枪,应该是没问题。” 何若龙听到这里,便一点头:“不管了,咱俩既然现在到一起了,就先这么过着;等到事情有变化了,咱们再随机应变。活人没有让尿憋死的,大不了我就——” 话没说完,但是小鹿也听明白了——大不了,就造反! 小鹿很重视兵工厂的建设,自从进了这山沟里,就没再出去过。然而今天他破了例,吃过早饭就让人牵马,要带何若龙回一趟东河子县城。 这回张春生被留下来看了家。张春生无话可说,只感觉那何若龙是个妖孽魔障,团座被他魇成这般模样,将来是要吃大亏的。 但他只是个副官,奴才一样的东西,团座那里,没他说话的份。 第八十章 武魁虽然在名义上只是个警卫班的班长,但因为是小鹿身边的人,而且什么差事都能干,所以宛如一位未曾净身的权监,在县城里过得十分威风快活;又因为他如今单独扛了一副招兵的重担,手里开始流动了白花花的现大洋,故而活得更加愉快了。 他住在小鹿的宅子里,后院是小鹿的屋子,他不敢占用,前院则是彻底成了他的天下。小鹿带着何若龙回来时,他正坐在一张大躺椅上,在几个小娘们儿的伺候下吃桃。躺椅摆在了院角一棵大树下,小娘们儿中有给他打扇子的,有给他捶肩膀的,有拿着毛巾随时预备着给他擦手擦嘴的。武魁乐颠了,叼着一只大桃子对小娘们儿们上下其手,两只手忙得简直要不敷分配。忙得正欢,院门外毫无预兆的来了小鹿。 小鹿下马,拎着马鞭进了院子。院外卫兵齐刷刷的打了立正行了礼,声音惊动了院内的武魁。武魁一个翻身就从躺椅上滚下来了,叼着桃子先是面对小鹿愣了一秒钟,随即拿下桃子也一敬礼:“团座好!” 小鹿背着双手横握了马鞭,对着院内情景,他第一眼简直是没看明白。及至第二眼再看,他竖起两道长眉,一双眼睛越睁越大,牙齿咬紧了,咬出了腮帮子上一道清晰的轮廓。武魁看了他的表情,心里有些发慌,知道他这是要发怒了。 下一秒,小鹿大踏步的走过去,先是一脚踢翻了躺椅,随即回身对着武魁甩出一鞭:“我好你妈的好!我让你留下来办正事儿,可你又干了什么?” 小娘们儿们审时度势,不用人吆喝,自己就贴着墙边向外溜了。武魁挨了一鞭子,疼得一咧嘴,同时很意外的发现了何若龙——太意外了,他甚至一时间忘了疼:“哎?何团长?” 何若龙知道武魁官阶虽然不高,但属于小鹿的亲信,与众不同,于是微笑着一点头:“武——” 话没说完,小鹿吼了一嗓子:“不要理他!” 然后绕到武魁面前,小鹿用马鞭又敲了敲他的大脑袋,用低沉的粗喉咙怒道:“立正,晒太阳,惩罚!” 武魁一张油脸变成苦瓜,以着受气包的姿态点了点头,声音又低又软的答道:“是,团座。” 武魁在大太阳下站成了一根垂头丧气的桩子,小鹿则是对着何若龙一挥手,把人一路领进了后院。 县城的房子,又是师长曾经住过的,自然是好,尤其这屋子里总有勤务兵过来收拾,保持得窗明几净。何若龙脱了军装上衣,又挽起了衬衫袖口,一屁股坐在了硬木太师椅上。勤务兵轻手轻脚的送了茶水和桃子进来,桃子是拳头大的硬桃子,先前一直泡在冰凉的井水里。何若龙挑了个绿的正要吃,冷不防小鹿走到了他的面前,伸手将那绿桃子夺过了过去。 然后从裤兜里抽出一条半旧的白手帕,小鹿低下头,仔仔细细的将那桃子狠擦了一通,擦得毛桃子都放了光。何若龙见他对自己是越来越好,不知怎的,喜悦之余,又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也仿佛是却之不恭、受之又有愧。 小鹿把桃子彻底擦干净了,这才递还给了何若龙。何若龙“咔嚓”一口咬下去,随即紧闭了嘴,像憋着笑似的,把桃子向上送到了小鹿嘴边。 小鹿看他一眼,然后俯身张嘴也咬了一口。咬完之后就皱了眉——从来没吃过这么酸的桃子! 何若龙开始嘿嘿的笑,一边笑一边咯吱咯吱的咀嚼。小鹿这才明白他是使坏,但是也不恼,只说:“别吃了,这桃子没法儿吃。” 何若龙很惬意的一摇头:“我乐意吃酸的。” 在小鹿眼中,他这摇头晃脑的动作也很活泼可喜,让他忍不住伸手一挑他的下巴。何若龙顺势抬了头,双目炯炯的注视了他。小鹿冷不防的被他看了一眼,竟有些承受不住,瞬间红了脸。 目光从何若龙的脸上移开,轻捏着对方下巴的手指也缓缓收回来攥成了空心拳头。小鹿忽然放下手转了身,想要从何若龙面前踱开,然而何若龙一把攥住了他的腕子:“哪里逃?” 随即他起了身,用一条胳膊把小鹿搂到了自己身前。扭头又咬了一口酸桃,他一边津津有味的大嚼,一边和小鹿的脑袋贴了贴脸。面颊蹭上短短的头发茬,他不知怎么的,心中忽然涌上一阵酸楚,心中的酸与口中的酸连成了一片,是个让他无端想要落泪的滋味。小鹿背过双手抱了他,两人下意识的贴了个紧。他低头又看了看小鹿的侧影,直感觉这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只有两个人,所以是男是女都无所谓了,是老是少都无所谓了,是人是兽都无所谓了。 这个时候,小鹿忽然开了口,声音铿锵如金石相击:“若龙。” 这是个要往下说话的语气,但是何若龙没有追问,只安然的“嗯”了一声,似乎是对什么都不疑惑了,你说什么,我听什么;你说什么,是什么。 小鹿听过这一声“嗯”之后,轻轻的吁了一口气。天地清明,万物归位,他也安然了。 小鹿和何若龙吃光了一盘桃子,然后他留何若龙在房内休息,自己溜溜达达的走到前院,去看武魁。 武魁那头脸总像没洗干净一样,油光闪闪,如今在大太阳地下晒了一个多时辰,越发油汪汪的,脸上横肉道道分明,看着正是个典型的凶恶屠夫。凶恶屠夫做可怜状,用单眼皮的眼睛不住去瞟前方的小鹿。而小鹿背着手站在他面前,腰背挺直,脸上没表情,由着武魁瞟。 武魁挤眉弄眼了片刻,终于在小鹿的冷淡与坚硬面前败下阵来。怯生生的最后扫了小鹿一眼,他嗫嚅着开了口:“团座,那个……卑职知错了,往后再也不敢胡闹了。” 小鹿一言不发,一脚踹上了武魁的肚子。武魁猝不及防,当即一屁股坐在了青砖地上。一翻身爬起来重新打了立正,他忍痛没敢吭声。 小鹿从鼻子里呼出两道冷气,然后问道:“招兵招的怎么样了?” 武魁一扬头,以昂扬的姿态答道:“报告团座,已经招满了一个营。” 小鹿听了这话,也不意外。他知道武魁是真能办些事情的,就是太爱玩,而且玩得不上台面,不是个上等坯子。一只手背到身后,他咬牙切齿的抬起另一只手,连连推搡武魁的大脑袋:“你招满了兵,就有功了?” 武魁被险些被他搡成了不倒翁。大嘴一撇恢复了先前的苦瓜脸,他低声下气答道:“武魁不敢,那都是武魁的职责。” 小鹿最后又搡了他一把,薄嘴唇恶狠狠的抿成了直线:“滚吧!傍晚我就亲自过去阅兵,看看你这回都给我招了些什么东西!” 第八十一章 武魁在短短一个多月内,招来了整整齐齐的五百多兵,编成一个营还有富余。这五百多兵的精神面貌虽然也是参差不齐,但是总而言之,还都有个人样,经了教官的训练之后,也能规规矩矩的齐步走和打立正。 小鹿本来意图找碴发火,好好的紧一紧武魁那身骨头。可是傍晚看过了这五百多名新兵之后,他在心中又赞叹了武魁的本领——要说做大事,武魁比张春生强的不是一点半点,别看张春生念过书,而武魁只是个杀猪的。 小鹿站在土垒的阅兵台上,身姿笔直,如同标枪,一眼不眨的盯着下方队伍。武魁跟在他身边,一直察言观色的偷眼瞟他。及至最后一小队兵也趟着满地尘土走过去了,武魁陪着笑容低声问道:“团座,您瞧这批新兵还合格吗?” 小鹿没能如愿的挑出毛病,发火未遂。迟疑着扭头望向武魁,他因为不甘心就这么放了对方,所以下意识的对着武魁一撅嘴,是个意犹未尽的愤懑相。 然后重新转向前方,他决定压下私愤,给武魁一条活路。 “下个月,派人去工厂里运一百五十支机关枪。”他闷声闷气的说道:“这五百人编成一个机关枪营,先归你管。管好了,有奖;管不好,我先突突了你!” 武魁比他大了好几岁,本来心里也是惴惴的,然而刚才一看他对自己撅嘴,就忍不住要暗笑,也不惴惴了,哄小兄弟似的连连点头,点完头反应过来,又一挺身行了个军礼:“是!团座!” 小鹿继续说道:“以后,我们和何团长的关系会密切一点。” 武魁愣了一下——其实早在白天见他和何若龙一起进院子时他就疑惑了,不知道这两个人怎么会又凑到了一起去。 “密切?”他饶有兴趣的发问:“团座,您说的密切……是怎么个密切啊?” 小鹿垂下沉重的长睫毛,做了个沉吟的姿态,仿佛是在措辞:“我们和他们,也许在将来会结成一个联盟。” 武魁还是没听明白,没听明白,但是隐隐约约的猜出了意思:这二位不是小好了,是要大好了! 思及至此,他忍不住又看了小鹿一眼。想象了一下小鹿和何若龙“好”的情景,武魁忽然体会到了张春生的感觉——有点心疼,感觉家里这个小团长是让土匪占去大便宜了。 小鹿没有读心术,对于武魁的思想,也并不关心。出了军营飞身上马,他一路快马加鞭的回了家。前院是闲杂人等的地盘,他不停留,炮弹似的一头冲进了后院。后院清清静静的,天气暖和,却又没到蚊虫猖獗的季节,所以门窗全开着。小鹿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的通过窗户往房内看,不知道何若龙此刻正在何处。正在他一无所获之时,身后的厢房窗户中“呼”的跃出了个人影,正是何若龙。 何若龙自从听见小鹿的脚步声音之后,就靠墙藏到了窗户旁,不为别的,专为了要吓小鹿一跳。小鹿果然一惊,向后转身一瞧,他发现自己和何若龙近在咫尺,简直胸膛都要相贴。不由自主的向上一仰头,他正赶上何若龙向下一低头。呼吸互相扑上了对方的面孔,何若龙随即搂住小鹿,一言不发的就亲了下去。 小鹿张了嘴,噙住了何若龙的舌头,恋恋的不肯放。一只手从何若龙的后腰往上走,一直走到了对方的后脑勺。像怕何若龙跑了似的,他抓挠着对方的短头发,同时心里惊慌,也怕有那愣头青闯进来。 最后,他先扭开脸结束了这个吻。何若龙脸上红红的,一边微笑一边喘息,同时拉着小鹿的手不放。忽然抬头看了看天,他低声笑道:“天黑了。” 小鹿知道他的意思。仰起脑袋也看了看天,他发现自从自己和何若龙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之后,天地仿佛都随之有了变化,白天亮得透彻,夜晚黑得浓厚,连吃喝嫖赌的武魁都不那么可恨了。 小鹿让人送来了一大桶热水,然后关门闭户,把后院封锁成了个密闭的世界。 他独自占据了一间屋子,心慌意乱的洗漱更衣。他洗过了,何若龙捡他剩下的洗澡水,也周身擦洗了一通。长长的一夜,两个人都是不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这一洗也像是梳妆打扮,打扮好了,才能粉墨登场。 带着一点凉飕飕的潮湿水意,何若龙袒露出高大白皙的身体,坦然的穿过堂屋进了卧室。卧室内只点了半截红烛照明,烛光摇曳,床上的棉被摞在角落里,正中央跪坐着打了赤膊的小鹿。 窗帘垂了,房门关了。小鹿手扶膝盖,视线黏在了何若龙的身上。目光顺着对方的面孔往下走,走过块垒分明的胸膛腹部,走得小鹿微微张开嘴,发出了一声滚热的叹息。 周身的血流忽然升了温提了速,有红晕从小鹿的面颊扩散到耳根,到颈项,到胸膛。下腹部烧起了一团微弱的暗火,火苗轻轻的向上舔,舔得他周身神经全都通了电,两粒乳头紧缩坚硬,翘成了小而饱满的两粒珠子。缓缓向前俯下身,他以手撑床,四脚着地的爬到了何若龙面前。 何若龙站在床边,不遮不掩,是个毫无保留的姿态。居高临下的望着小鹿,他不言不动,然而下面那根东西颤巍巍的昂扬起来,向上举成了杀气腾腾的一门炮。 小鹿抬眼盯着那门炮,撑这身体的双臂隐隐的有些哆嗦。试探着抬起一只手伸过去,他合拢手指,轻轻的握住了那根粗壮的炮管子。 随即闭上眼睛收紧手指,他探头凑到何若龙的胸腹前,伸出舌尖向上轻轻巧巧的一舔。舔得何若龙猛然打了个冷战,紧接着哀鸣一般呻吟出声:“小鹿……” 小鹿直起身,一手攥着他的命根子,一手搂住了他的腰。滚热的嘴唇贴上他的胸膛,小鹿开始狂乱的亲吻他吮吸他。何若龙先是神情痛苦的忍受着撩拨与抚慰,后来他忽然一把抱住小鹿,毫无预兆的对着小鹿开始了进攻。 这进攻没有方向,没有计划,他只是凭着本能冲突摩擦。火热性器蹭过小鹿光滑的皮肤,留下一道一道湿黏痕迹。这不是一场真正的交苟,但是比真正的交苟更野蛮,更彻底,他甚至感觉自己已经操遍了对方每一寸肌肤。从小鹿的手中拔出来,再捅进小鹿的腋下,热气腾腾的抽过小鹿的脸,他又狠狠一顶小鹿的乳头。 到了最后关头,他忽然停了动作。双手握着小鹿的肩膀,他深深的俯下了身,用嘶哑颤抖的低声说话:“我要射了,你要不要?” 小鹿扭头在他嘴唇上亲了一口:“要。” 这一声“要”,刺激出了何若龙新一波的颤栗。 深吸一口气直起了腰,他抬腿上床,站到了小鹿面前。小鹿也在他面前跪正了,抬起双手握住了他那勃发鼓胀的家伙。这仿佛是一场采阳补阳,他几乎是满怀期待的仰起脸张开了嘴——对于何若龙的一切,他都饥渴,他都爱。 液体打在他的口中脸上,热辣辣的,来势激烈。他连这激烈也爱。 第八十二章 午夜时分,残烛光芒摇曳着自行熄灭了。隔着一层窗帘,依稀可见窗外的星月光芒。一枝低垂着的绿叶横在窗角,风一吹,它一摇。 何若龙盘腿坐在床上,面前是刚刚摊开的被褥。他的头发是潮湿的,胸膛也是潮湿的,因为刚刚用湿毛巾擦拭了头脸身体。傍晚用过的洗澡水留在书房,此刻有哗哗的水响,是小鹿还在那里洗澡。 入定一般的闭了眼睛,何若龙缓缓的呼吸,灵魂和身体分了家,跃跃欲试的要突破天灵盖往上飘。这回真知道什么叫做欲仙欲死了,何若龙在微微的眩晕中吸气呼气,气流轻飘飘的,稍一失神便是腾云驾雾。 这个时候,脚步声音由远及近的响了起来。他睁开眼睛,看到小鹿穿过堂屋,走回来了。 小鹿换了一条白布裤子,腰间依旧束得服帖紧密。裤子柔软宽松,洗薄了的,几乎是半透明,行动之间显出双腿的轮廓。抬起一条腿跪到床上,他俯了身向床里爬。细腰软软的凹下去,他的赤脚在月光之中一闪而过,脚踝皮肤在一瞬间闪出了细腻的光泽。一起反光的,是他白瓷一样的肩胛。 忽然停了动作抬起头,他对着何若龙微微一笑,睫毛是停在暗处的蝴蝶翅膀,含义无限的轻轻一扇。何若龙定定的望着他,望得发痴,心想这哪里是人?这是个鬼魅啊!这是个妖精啊! 情不自禁的恍惚了一下,他向小鹿伸出了一只手。 手是洁净的大手,温暖干燥,然而小鹿并没有回应,而是绕着他爬,一直爬到了他的身后。 扶着他的肩膀跪坐起来,小鹿用胸膛贴了他的后背。然后一条手臂环了他的脖子,一条手臂伸向下方,他再一次握住了对方的器官。 扭过脸嗅了嗅对方的鬓角,他随即将嘴唇印上了何若龙的耳根。冰凉的舌尖缓缓向下舔到颈侧,他“咝”的吸了一口气,仿佛对方是冰是雪,会在自己的舌下融化。 何若龙轻声说道:“我要死了,快活死的。” 小鹿弯了腰,把下巴搭上了他的肩膀:“可惜我是个废人,不能和你真正的交合。” 何若龙背过一只手,去摸索身后的小鹿:“能。” 他的大巴掌包住了小鹿一侧的屁股蛋,隔着薄薄一层裤子,试试探探的抚摸揉搓。小鹿也背过了手,准确无误的攥住了他的腕子。 “不能。”小鹿歪了脑袋,对着何若龙的耳朵说话,声音很低,然而斩钉截铁:“我不喜欢。” 何若龙的大手明显是犹豫了一下,随即顺着小鹿的意思抬了起来。 然后合身向后转向了小鹿,他把小鹿拉扯到了自己怀里,抱孩子似的拦腰横抱:“夫妻也不会像我们这样亲。” 小鹿不喜欢这个比喻,因为怀疑何若龙是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妻,不过何若龙说这话时满怀着柔情蜜意,所以他怜爱着对方,不忍心反驳。 “睡吧。”他举手去摸对方的头发:“该睡了。” 何若龙把小鹿抱到了床里放下,然后自己也拉过被子躺下了。一床薄被盖了两个人,被子小,一个人盖正合适,两个人盖就局促了些,首尾不能兼顾。于是何若龙侧身拥抱了小鹿,两人抱得成了一个人,被子就够盖了。 凌晨时分,何若龙又做噩梦了。 小鹿比他更警醒,他刚在梦里发出第一声呻吟,小鹿就用力推醒了他。他睁开眼睛,额头上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借着清冷黯淡的晨光,他怔怔的抬头看了小鹿一会儿,然后像如梦初醒一般,乖乖的又躺了回去。 被子被两个人蹬到了床尾,小鹿的一条裤腿卷了上去,露出了结着血痂的左小腿。用带着粗糙血痂的小腿肚子蹭了蹭何若龙的腿,他在朦朦胧胧的晨光中坐起身,欣赏何若龙的裸体。 何若龙知道他是爱自己的,所以坦然的不怕看。而小鹿欣赏片刻过后,忽然抬手拍上了何若龙的屁股。在小鹿眼中,这屁股大而结实,如同一尊西洋风格的石雕,骨头是骨头肉是肉,非常美。 何若龙半闭着眼睛,还是满不在乎,由着小鹿研究自己。直到三分钟后,他猛的伸直双腿一抬头,要笑不笑的呵斥道:“别乱摸,脏!” 小鹿也是笑:“不脏,半夜洗过了。” 何若龙一跃而起把他扑到了身下:“那也让我摸摸你!” 他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向了小鹿的下身。小鹿仿佛是很擅长近身格斗,一个翻身竟是重新占据了上风。将何若龙的两只手腕摁到床上,他也随之骑上了何若龙的胸腹。望着下方的俘虏,他气喘吁吁的笑道:“若龙,听话。我只是看一看。” 何若龙红了脸,同时压低了声音,又是笑又是窘:“一个屁股,有什么好看的?” 小鹿狠狠的压制着他:“我就是想看,你让不让?” 何若龙对着他眨巴眨巴眼睛,小鹿也对着他眨巴眨巴眼睛。不等他再做回答,小鹿抬腿松手放开了他,随即很执着的,又把手拍上了他的屁股。 何若龙无可奈何的翻身趴在床上,决定遂了他的心愿。 一根手指滑进他的股沟,在紧闭的入口处轻轻的捅了捅,捅得很有分寸,并没有弄疼了他。他有点痒,忍着不笑,同时感觉那根手指在入口周围又好奇的按了按。按过之后,便离开了。 小鹿收回了手指,本来心愿得偿,应该是心满意足的。然而事实上,他心既不满、意也不足。因为欲壑难填,对于何若龙的心与身,他是越来越贪。 何若龙回头,把他拉扯到了身边:“看够了没有?趁着天还没亮,咱俩再躺一会儿。” 小鹿侧身面对了何若龙,心中又有失落又有兴奋,何若龙想和他安安稳稳的再亲昵一番,哪知他躺了没有三五分钟就又起了来:“若龙,我躺不住。” 何若龙长条条的摊在床上,在越来越亮的天光中晾他那一身白肉:“这就不睡了?太早了吧?” 他这边话音落下,那边小鹿已经溜下了床。何若龙见状,也要起身,然而小鹿一转身把他又摁回了床上:“你躺你的,今天早上我伺候你。” 小鹿穿了衣服,也不惊动勤务兵,自己出门去后方厨房找水。今天又是个好天气,晨风吹着他的脑袋,吹出了他满心的清凉。婉转尖锐的吹了一声口哨,他对着院内树上的野鸟打了招呼。 然后他哼着歌洗洗涮涮,照例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何若龙躺在卧室里,仰面朝天的扯嗓子喊:“鹿团长,别唱了,在下实在是受不了了!” 堂屋中的小鹿手上缠了毛巾,对自己是大擦特擦:“不好听?” 这话说完,堂屋中安静了片刻,紧接着书房里有了音乐声响,是小鹿开了留声机。 他哼的是演歌,留声机里放的也是演歌。一张片子转完,何若龙蹬着裤子,一路蹦跳进了堂屋:“别放了别放了,你可饶了我吧!” 留声机停了,片子也被小鹿收起来了。何若龙在堂屋里洗脸刷牙。一把毛巾擦净了面孔,他跑进书房搂住小鹿,用硬胡子茬去蹭对方的脸。小鹿猝不及防,被他蹭出了一声惊叫;他则是很得意。他跑过来讨人嫌,要的就是这一声叫! 等何若龙把脸刮干净了,小鹿和他坐在饭桌旁,吃了一顿很饱的早饭。何若龙知道这个小鹿不是能够随便招惹的,自己既然敢找上他的门,那就得做好为了他挨揍的准备。他那一团土匪兵远在百里之外,全是胆大包天的货色,和罗美绅的队伍交过几次火之后,因为没输,所以越发嚣张,驻扎在哪里都是碍人眼的。 因此他得马上回去一趟,紧一紧那帮恶棍的骨头。那帮打不死的贼骨头是他手中唯一的资本,这点臭名昭着的资本够他去向省主席要饷要枪,也够他疯狂的恋爱一场。 小鹿明白何若龙的用意,故而绝不阻拦。等何若龙走了,他也启程回了兵工厂。 兵工厂中已经制造出了第一批成品,照理来讲,这样大的成绩,足以让他向程廷礼发去电报表功报喜。但是小鹿压住情绪,一声没吭。 成品经过了反复的试射,全部合格,被他用来装备了武魁的新兵。 第八十三章 小鹿在兵工厂里驻留了几日,渐渐发现这机关枪生产起来,也并不是很难。同样的枪也分三六九等,工厂里出来的产品,质量自然是好一些;但是如果不甚追求质量的话,那么凭着两只手,在作坊里也能制造出马马虎虎的仿制品。 在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小鹿从城里又调来了一个营的兵。这个营的营长姓冷名如冰,先前小鹿当营长的时候,冷营长便是他手下的冷连长。冷如冰营长虽然名字严寒,其实本人热情似火,尤其是嘴碎,屁大点事都能被他演绎成长篇评书。小鹿在暗地里有点烦他,但是念在他和武魁一样,都有办事的真本领,故而在自己高升的同时,也携带着他一起高升了。 冷营长奉了小鹿的命令,另开了一片土地建造房屋,又挑选了心灵手巧的小兵进入兵工厂学习了一番。如此过了没几天,冷营长的兵工厂就也开了工。 此兵工厂内除了几座旧机床之外,堪称是要什么没什么,完全就是个作坊。充当工人的小兵在里面吭哧吭哧的从早干到晚,竟也能够成批的生产出机关枪来。只是这机关枪的精度很差,一扣扳机,能把子弹打出天女散花的效果,然而天女散花的子弹也是子弹,也能杀人。这样的机关枪被一批一批的运进地下仓库,留着到底是用是卖,小鹿还没想好,总之他现在起了自立山头的心,程廷礼一旦对他翻了脸,他有了资本,也不至于两手空空、坐以待毙。 罗美绅也是自立山头的,甚至大部分时间他连个山头都没有,只能是在中原地带四处的流窜。罗美绅能够贩鸦片养一个师,小鹿想自己没有鸦片生意可做,那么靠着卖军火也能赚几个钱。有了枪有了钱,不怕留不住兵。 小鹿在山沟里住了半个月,这半个月过的是快是慢,他说不准。白天在工厂和作坊之间两头跑时,他感觉手表指针转得飞快,快得要让张春生端了饭菜,追着他让他吃。 可是到了夜里,他孤零零的躺在床上,听外面的夏虫单调鸣叫,又觉得这夜被一声声虫鸣扯得很长。这个时候,他就半睡半醒的去想何若龙。他想何若龙不在自己身边,自己可以彻底的清心寡欲、一点那方面的念头都不起;可是一闻着何若龙的味儿,自己就不是自己了。 心里想着何若龙,他同时下意识的放大了自己的残缺。其实看着何若龙能快活,他心里就已经很满足;但人心总是贪婪的,而他对何若龙的身与心又一直是满怀好奇。 有时候,他感觉自己真是爱极了何若龙,甚至想让何若龙疼一下。疼爱疼爱,疼和爱,其实分不开。 半个月后,驻守在兵工厂里的电报班收到了东河子县城发出来的电报。电报是武魁让人发过来的,说是何若龙团长又来了,在城里等着要见鹿团长。鹿团长一见电报,当场像疯了似的,抓过一匹马骑上就要走,结果那匹马的鞍子有毛病,鹿团长没走出多远就又回了来,说是鞍子硌屁股,让张副官去牵他常骑的那匹黑马。 张副官把膘肥体壮的黑马牵了来,鹿团长飞身上马,带着一队卫兵又跑了。 小鹿一口气策马飞驰了几十里,进县城之后顾不得其它,直接回了家。家门口缭绕着浓烈的血腥气,门外站岗的卫兵则是笑眯眯的一脸馋相。对着团长一打立正一敬礼,他们扛着两张笑脸齐声说道:“团座好!” 小鹿下了马,把马缰绳往身边小兵手中一扔,同时看卫兵的表情不对劲:“你们在笑什么?” 卫兵之一咽了口唾沫,然后勉强严肃了身心,正色答道:“报告团座,何团长上午到了,带了一群羊。武营长中午在院后头杀了三头肥的,说是晚上吃烤羊肉。” 小鹿听了“武营长”三个字,先是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他把那个机关枪营给武魁了。武魁现在是身兼二职,既给他管警卫班,又给他带新兵营。营长听着自然是比班长气派得多,所以“武班长”三个字尚未叫开,就被武营长彻底取代了。 然后他不再多问,一头冲进了院子,因为“何团长上午到了”。 在后院正房门口,小鹿迎头遇见了何若龙。 何若龙赶了长路过来,正在他的卧室里休息,听闻院子里起了脚步声音,他起身通过玻璃窗向外一瞧,随即就心花怒放的迎到了门口。两个人含笑相视,紧接着何若龙俯身一搂小鹿的腰,拔萝卜似的抱起他做了个向后转,一转转进了堂屋里。 这回两人站稳当了,何若龙低头又看了看小鹿。半个月不见,小鹿晒黑了。先前他看小鹿是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现在一黑,和先前的美法竟是大不相同。 小鹿的头发短得只剩了一层,皮肤也黑,斜纹布军装则是被洗熨得褪了色泛了白,从头到脚没有丝毫华丽的修饰,可依然是美。上下两排长睫毛放射式的翻翘开来,他浓秀的两道长眉几乎是斜插进了鬓角中。笔直的鼻梁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他微微张开了两片棱角分明的薄嘴唇,轻轻的喘息。 抬手搭上小鹿的脑袋,何若龙痴迷的抚摸了他光滑细腻的黑皮肤,不知怎的,感觉他像是上了妆,而且是浓妆。旧军装是伪装,浓妆才是真相。 小鹿的睫毛一颤,显然是被他的手指触碰出了反应。而何若龙随即低头吻住了他的嘴——刚见面,不好大动干戈,可又馋他馋得要命,那就只能是亲嘴。起初亲得慌,他把小鹿箍在怀里叼在嘴里,简直不知道怎么使劲才好;亲着亲着慢慢从容了,两个人四只脚进了卧室,他在床边坐下来,让小鹿跨坐到自己腿上。 两个人面对面的坐舒服了,这回开始斯斯文文的亲。一边亲,何若龙一边用手指轻轻搓捻小鹿的耳根耳垂。那是小鹿的痒痒肉,碰得狠了会让他发笑,碰得轻了能让他发情。何若龙可怜他尝不到做人的那一样乐趣,所以格外想要补偿他。 在他的调理和撩拨下,小鹿果然如同眩晕了一般,软绵绵的垂头枕上了他的肩膀。 何若龙放下手,将他重新抱了个满怀:“哎,半个月没见了。” 小鹿略略清醒了一点,抬起头将下巴抵上了何若龙的肩膀:“罗美绅那边有动静吗?” 何若龙笑了一下:“我和他现在是个互相观望的状态,他不动,我也不动。本来还想拼着性命再打一仗,打赢了,好去程主席那里邀功请赏。可现在我把程主席他干儿子拐跑了,他不杀我就是好样的,我这条命啊,还是自己先留着吧!” 紧接着他一颠大腿,低声又问:“饿不饿?” 小鹿答道:“饿。” 何若龙一下一下摸着他的后背:“叫我一声哥哥,我就去给你烤羊肉吃!” 小鹿坐直了身体,疑惑的去看何若龙。而何若龙笑着抬手一捏他的鼻尖:“黑小子,叫啊!” 小鹿吸了一口气,张了张嘴,忽然感觉非常的不好意思,这两个字是万万说不出口。犹犹豫豫的望着何若龙,他起身想走,可何若龙用双手掐住了他的腰,脸上似笑非笑的不肯放他。 小鹿又吸了一口气,又张了张嘴,末了还是感觉这称呼肉麻兮兮,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叫的。对着何若龙摇了摇头,他微笑着扭开了脸,随即却又斜了目光对着何若龙一扇睫毛:“不。” 何若龙望着他笑,心中只觉不可思议,因为他先前看小鹿只是好,只是亲;如今真的好上亲上了,不知道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他却又时常感觉小鹿这人美得不甚真实,比如方才那睫毛一扇,又比如夜里他赤身前来、如鬼似魅。 何若龙不再逼迫小鹿了,他急于出去烤羊肉,喂出小鹿满脸满嘴的油。一个狼吞虎咽的小鹿会让他更安心,满嘴流油满头大汗的小鹿,想必就没有凭空消失的可能了。 第八十四章 傍晚时分,鹿宅的前院后院一起热闹起来。铁架子上摆着大块的新鲜羊肉,羊肉还在向下滴答着血水。武魁弄来了两套烤肉用的炉子架子,前院一套后院一套,他带着副官小兵们在前院开荤,吃得乌烟瘴气;后院略微肃静一些,因为只有何若龙和小鹿。 天气热,到了傍晚也不凉快,再加上地上这一炉子火,越发熏烤得连蚊虫都不敢近身。何若龙换了短裤打了赤膊,汗流浃背的蹲在炉子旁翻烤羊肉。羊肉切成小块,穿在长铁签子上,被火苗燎得滋滋冒油。小鹿也做了长裤衬衫的打扮,衬衫袖口难得的挽了上去,露出了一双黑手和半截白皙的小臂。坐在一张矮矮的小炕桌旁,他问何若龙:“你喝什么酒?” 何若龙忙得头都不抬:“烧酒。” 酒有两种,一种是烧酒,另一种是本地产的果酒。烧酒劲儿大,果酒则是软绵绵的甜美。小鹿没有喝酒的嗜好,但酒和肉似乎是一对天生的搭子,干巴巴的只吃肉似乎也不大对劲。倒了一碗烧酒,又倒了一碗果酒,他端起果酒抿了一口,随即扭头说道:“这酒好喝。” 何若龙手上忙着,只对着小鹿的方向一欠身一探头:“来一口。” 小鹿本来是想把碗端到他的嘴边,可在端碗之时,他一转念,却是低头自己喝进一口,然后把脸凑到何若龙面前,嘴对嘴的把那一口酒渡到了对方口中。 何若龙笑了,在接受这一口酒的同时,顺势一咂小鹿的嘴唇。 然后他笑道:“这也叫酒?这不糖水吗?” 小鹿继续一口一口的喝酒:“好喝,像果子露。” 何若龙将一块滚烫的羊肉填进了他嘴里:“尝尝,淡不淡?” 小鹿边嚼边摇头,满嘴都是肉,竟然调动不出舌头作答。何若龙见状,自己也尝了一块,同时伸出脏兮兮的油手,端起酒碗喝了一口烧酒。 烤肉这种东西,似乎总是第一块最难熟,非得让人垂涎三尺的久等。等到肚子里已经有些肉垫底了,人也不着急了,那羊肉通灵一般,反倒开始接二连三的变颜色,一眼望过去,哪一块都能吃了。 小鹿羊肉吃得有限,果酒却是喝了不少。起初他当那是甜饮料,咕咚咕咚由着性子灌;及至过了半个多时辰,他发现不对劲,原来这果酒真是酒,酒劲缓缓的发作出来了。 他没晕没吐,单是高兴,高兴得坐不稳站不住,抓心挠肝的想要叫想要笑。将最后一碗底的果酒倒进嘴里,他面红耳赤的转向何若龙,眼巴巴的说道:“若龙,我跳舞给你看。” 何若龙万没想到他还会跳舞,当即来了兴致,在小板凳上坐直了腰背:“好,跳个什么舞?” 小鹿站起身,也没顾得上回答,自顾自的就跑进了房内。不出片刻的工夫,门窗大开的书房中传出了颤悠悠的日本能乐调子,而小鹿攥着一把折扇,一步就从上房堂屋中跳了出来。 在何若龙面前扎了个马步,小鹿自我陶醉的开始舞蹈。何若龙饶有兴味的抬了头,看他半天不动,正是疑惑,不料他双臂微抬,一手攥着折扇,一手攥了个空心拳头,忽然直挺挺的转了个身。并拢双腿半蹲着向前走了几步,他又停了,停得纹丝不动,如同木雕泥塑。 何若龙看到这里,哭笑不得:“这是哪一国的舞?东洋跳大神?” 留声机的大喇叭里放出的调子越发婉转哽咽了,仿佛老头子哭得一噎一噎。小鹿没理会何若龙,半蹲着向后一转身,像个上半身受了定身法的贼,蹑手蹑脚的又走了回来。手中折扇猛的一颤,他半闭着眼睛,又不动了。 何若龙也是半醉了,端着酒碗笑得浑身乱颤。小鹿不管他的笑,只是自顾自的跳,仿佛又变成了个小孩子,胸无城府,略有了一点本事就藏不住,很执着的要向外人现一现。及至一张片子转到了头,小鹿握着折扇跑回书房,很利落的换了一张新片子。 这回音乐曲风一变,成了昂扬激越的进行曲。和先前相比,小鹿的舞蹈也换成另一个极端——他站在院子里,开始疯狂的转圆圈,一边转一边拍手踢腿,无须鼓掌喝彩,他自己就转出了满院子兴高采烈的好空气。 何若龙忍不住站起了身,跃跃欲试的要往他身边凑。先前他总认为小鹿是个闷头闷脑的沉默青年,一身刻板的军人做派,如同当了几辈子大兵;没想到小鹿其实爱唱爱跳,竟然是个活泼的人。 然后他想起自己其实也比小鹿大不了几岁,自己也是个年轻人。借酒盖脸撒了疯,他效仿着小鹿也蹦了蹦。他是沉重的大个子,笨拙的一蹦,蹦得天摇地动。醉醺醺的小鹿见状,拉起他就往房内跑。踉踉跄跄的进了书房,小鹿又换了一张唱片。 华尔兹的曲调从大喇叭里流淌而出,小鹿拉扯了何若龙,在音乐声中让他跟着自己的步伐走。何若龙先是笨手笨脚,然而前进后退了几步之后,就恍然大悟一般的跟上了趟。 跳着跳着,他开始哈哈的傻笑,觉得自己这行为又幼稚又滑稽。一辈子没有手舞足蹈过,今天跟着小鹿跳起了西洋舞,尽管没有观众,他也隐隐的有些窘迫。窘迫,同时又有一点刺激,因为自己出了格——和小鹿在一起,他是一次又一次的出格,狗胆包天的事情,也是一件接一件的干。本来还打算攀着程廷礼平步青云,现在也不攀了。 高枝不攀了,但青云还是要的。何若龙心里有数,即便是醉着的,心里也有数。搂着小鹿在书房中团团的又转了几个圈子,为了证明自己将会青云与美人兼得,他忽然拦腰抱起小鹿,大踏步的穿过堂屋走进了卧室。 他带着小鹿上了床。小鹿的裤腰紧,他的裤腰却是松。解开裤子向下一退,他把小鹿的手拽到了自己腿间。小鹿舞刀弄棒,一双手指掌清秀,掌心却不柔嫩。微糙的双手托住了何若龙那一套家伙,像对待宝贝一样,小鹿细细致致的揉搓撩拨他,直到他发出颤抖的叹息,勃发性器随着他一起颤抖,一滴一滴的吐出透明汁液。 “我想……”他喘着粗气喃喃说话:“我想要你……” 一边说,他一边向下伸手,用巴掌包住了小鹿的一侧屁股蛋。可是未等他结结实实的摸清楚,小鹿已经强行格开了他的手臂:“不行,我不喜欢。” 小鹿不给,何若龙也就不能强要。于是那只受了挫的手向上走,蛇一般的钻进了小鹿的衬衫中。拇指碾过小鹿的乳头,他碾出了小鹿的一哆嗦。 后院热闹一会儿清静一会儿,前院的武魁拿着新到的一封电报,就不知道该不该现在送过去。电报来自张家口,也不是密电,译好之后不过两三句话,说是近日会有省兵工处的专员前来,专门视察东河子兵工厂的生产情况——兵工厂不是私人的买卖,生产出来的军火,是要被记录在册,由后勤部门统一调配的。 武魁虽然貌似屠夫,其实心眼不比张春生少,很有眼色。他想自家团座和何团长的关系显然是不一般,这二位在后院要是真的只是吃喝,倒也罢了;万一除了吃喝又干了别的,那自己冒冒失失的闯进去,岂不是明明白白的找打吗? 专员是“近日”来,又不是今日来,不差一天半宿的工夫。武魁思及至此,就把电报往自己屋里一放,拎着烧酒瓶子回到院里又喝上了。 第八十五章 武魁带着他的喽啰们连吃带喝,一个个都是又醉又饱。如此闹到了午夜时分,因为后院也没有差使派出来,于是这帮个人各找床铺,倒头便睡,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日上三竿也还不醒,武魁算是个勤谨的了,第一个睁开眼睛起了床,就听屋里屋外的呼噜声此起彼伏,自己简直像是掉进了猪圈里。 武魁杀了好些年猪,杀得见了猪就烦。打着哈欠出了房门,他本来是想招呼人去厨房给自己端水过来洗漱,然而在要出门未出门之时,他眼睛一斜,忽然看到了桌上那封译好的电报。拿起装着电文的小纸口袋掂了掂,他决定还是先把自己收拾干净了再说。否则第一,团座那边没动静,兴许两个人还在好睡;第二,自己满身都是酒肉臭气,以着这个形象去见团座,恐怕电报没给出去,先把团座熏了个倒仰。 思及至此,武魁一嗓子吼来一名小勤务兵,而在小勤务兵前往厨房取水之时,他自己抬手摸了摸新剃的秃脑袋,龇牙咧嘴的又打了个大哈欠。 武魁嚓嚓的刷牙,哗哗的洗脸,一条毛巾缠在手上,浑身上下一起擦。正在他感觉清凉惬意之时,半开半合的大门外忽然有了动静。在门口卫兵的立正敬礼声中,韩营长气喘吁吁的一头撞了进来:“小武,团座呢?来人了!省里来人了!” 武魁瞪着眼睛看他:“来人了?谁啊?” 韩营长扶着大门站稳当了:“谁?兵工处的专员呗!” 武魁听闻此言,简直莫名其妙:“电报上不是说‘近日来’吗?怎么昨天下午发电报,今天早上就到了?” 韩营长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呼呼的只是喘:“甭管他在电报上是怎么说的,反正那帮人现在已经进县城了。这怎么办?咱们这边儿连个去接的人都没有。团座呢?这得让团座露面啊!” 武魁张了张嘴,这回没来得及再多想,扯起大嗓门开始边走边喊:“团座!团座啊!省里来人检查咱们兵工厂啦!您快点儿起来去接客吧!” 此言一出,韩营长登时偷着笑了;而后院先前一直宁静,此刻武魁的话音一落,小鹿的粗喉咙却是紧跟着响了起来:“屁话!给我闭嘴!” 小鹿不知道省里怎么会忽然来人检查自己的兵工厂,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己也不能不去接待一番。何若龙喜欢睡懒觉,还赤条条的趴在床上迷糊着,他不让何若龙起身,自己出门进了堂屋,让勤务兵立刻送水进来。飞快的洗漱更衣完毕了,他连口茶都顾不上喝,大踏步的要往外走,边走边又咆哮着喊武魁。可没等他咆哮到前院,院门外忽然又起了一阵骚动。武魁一手扶着腰间的武装带,一手按着大脑袋上的军帽,迎头跑到小鹿跟前说道:“团座,来了,他们直接把车开到咱们家门口了!” 小鹿没理武魁,自顾自的继续往前走。前院扔着满地的铁签子羊骨头,酒坛子酒瓶子也是东一只西一只。县城里有专门的一处院落充当团部,不管来者是谁,小鹿都决定把他们堵在门口,直接引到团部去。 然而他刚一走出大门,就对着面前情景愣住了。 前方停了三辆灰头土脸的汽车,汽车中的人大概是熬不住热,全都下了车吹凉风。其中有三个人气势不凡,一人是军装打扮,一人穿着一身黑色拷绸裤褂,另有一人穿着一身简便的白西装,竟然就是程世腾! 这一帮人本来就已经出现得够让小鹿意外了,混在其中的程世腾更是惊得小鹿倒吸了一口凉气,本来他还带着一点宿醉,然而直勾勾的望着程世腾,他自动的醒了酒。 程世腾单手拿着一顶遮阳帽,犹犹豫豫的对着他笑了一下,因为先前见面就是打,所以他笑得没底气,不知道这回两人会相处个什么结果:“小鹿,好几个月没见了。” 小鹿笔挺的堵在门口,身体没动,只将大眼睛左右转了一圈。武魁在后方,捂着嘴小声耳语道:“团座,咱们是把人往哪儿招待啊?” 小鹿没有回答,径直的转向了那位军装人士。眼看对方军阶比自己高出许多,他思索着开了口:“请问您是……” 军装人士挺客气,说话之前还先回头对着程世腾笑了笑,然后才答道:“鹿团长,敝姓吴,是兵工处的专员,这一趟奉了程主席他老人家的命令,专程要来瞧瞧你的新厂。程主席说,鹿团长虽然是个年轻孩子,但是做事一贯谨慎认真,让你去办工厂,一定有成绩。” 小鹿听到这里,明白了。原来这位军阶不低的专员,加上旁边那个身份不明的黑衣人,在程世腾面前全不过是奴才一般的人物。这二位来到东河子,也许的确只是为了视察兵工厂,但程世腾显然是另有目的——程世腾从来不管后勤事务,这兵工厂的好坏,根本和他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 他愿意尊重自己的上峰,但是不肯把程世腾的奴才往眼里放。所以对着面前这两位高贵来客,他一时竟是哑然。而程世腾得了机会,又开口笑道:“小鹿,我们进去坐坐?” 此言一出,吴专员立刻附和:“大少爷在汽车里颠了大半夜,真是遭了罪了。” 小鹿不想放他们进院,但是堵在门口一味的扮门神也不像话。正当此时,武魁在他耳边又悄声开了口:“团座,前院的厢房收拾出来了,能招待人。” 小鹿没看程世腾,直接侧身向着大门内一伸手:“吴专员,您请进。” 程世腾等人进门之时,前院的小勤务兵们还在慌里慌张的打扫院子。武魁挑了个已经洗过手脸的干净副官,让他进入厢房端茶倒水。吴专员跑到茅房里撒了一泡尿,然后回到厢房端起茶杯,一边喝茶一边对着小鹿谈笑风生。原来他在上个月跑遍全省,已经视察过了大部分的新兵工厂。各家工厂的情况,堪称是参差不齐。好一点的,已经开始大批生产;差一点的,则是还没造出合格枪支。 小鹿听到这里,来了兴致,并且起了争强好胜的心,很想知道那好的能有多好。吴专员说高了兴,让一身黑衣的老王拿出记事本子来。老王不知道是干什么的,看着白白胖胖,也很有派。他将一本笔记翻开来递给吴专员,吴专员就对着本子上的数目说道:“你看看,第一兵工厂,一个月就能生产出伯格曼机关枪五百支——”他对着小鹿张开了一只巴掌,睁大眼睛说道:“五百支,很多呀!” 小鹿连连点头,同时心中窃喜,因为第一兵工厂是大厂,一个月也不过出产五百支机关枪;而自己那个小兵工厂,一个月也能生产出一百支以上,况且除了兵工厂之外,自己还开辟了一处私人的大作坊,冷营长带着人在作坊里忙一个月,也能拼拼凑凑的弄出几十支枪。 小鹿很得意,一得意,就忘了留意程世腾的行踪。程世腾刚才也跟着吴专员出门撒尿去了,可现在吴专员回来了,程世腾却是没回来。 第八十六章 程世腾溜溜达达的往后院走,想要看看小鹿这住处到底是个什么环境。前院的勤务兵们还在副官们的指挥下扫院子,扫得满院子乌烟瘴气。正好,乌烟瘴气成了他的隐身符,在武魁压抑着的呵斥指挥声中,程世腾掩人耳目的往后走——他也不知道小鹿这宅子有多大,只能是一进院子一进院子的往深处逛。 前院又脏又乱,相比之下,程世腾面前的后院就清净成了一座小花园,虽然院子一角也摆着个小小的烤肉炉子,地上也有脏兮兮的羊骨头,但是除此之外,也有花有草,有鸟鸣有清风。鸟站在树上叫,程世腾抬头看了看,不知道鸟是什么鸟,也不知道树是什么树,只在一瞬间看到绿叶尖端有露珠滴落,大太阳下,露珠落得光芒璀璨。 程世腾感到了满意,认为这样的环境还算配得上小鹿——当然也还是不够好,远远的不够好,然而没办法,这里不是北平天津,小鹿视他如仇,他又不好厚着脸皮凑过来,硬给小鹿建造一座小洋楼。 然后,他意态悠然的迈步向前,踩着青石台阶,进了正房的门。 正房房门半开半掩,进门之后没遮没掩,迎面就是方方正正的一间堂屋。堂屋布置成了个古老样式,没有沙发,只有硬木太师椅。两把太师椅之间的桌子上摆着茶壶茶杯,茶杯里留着半杯残茶。 轻轻走到桌前站住了,程世腾伸手想要去端那半杯残茶,可在手指将要碰到茶杯之时,他忽然发现搭在太师椅上的军装尺寸不对——太大了,小鹿哪穿得了这么大的衣服? 正当此时,卧室里响起了一声小呼噜。 程世腾登时变了脸色,慢慢的收回了手,他不声张,蹑手蹑脚的往卧室门前走。卧室的房门没有关严,留着一道缝隙。程世腾通过那道缝隙向内看,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床上的人背对房门侧卧着,于是他看到了一面白亮亮的宽脊背。薄被胡乱缠在腰间,程世腾看他上面打着赤膊,下面也是齐根露出两条长腿,显然是个光屁股的模样。一脑袋短头发胡乱翘着,他真是睡的太踏实太自在了,把个枕头都滚成了大口袋。 程世腾依然是没言语,他轻轻的推开房门迈了步,一步一步的走到了床边。这回低下头再瞧,他看见了何若龙的脸。 不只是脸,还有脖子、肩膀、手臂。肩膀上面印着个浅淡的牙印,牙印圆而整齐,是一口好牙留下来的。大少爷盯着牙印,脑子里轰轰的响——小鹿的牙口,他还认不出来吗? 认清之后,他还是没言语,只把一只手背过去,撩了西装上衣往后腰摸。 他是要摸枪,他有他的配枪,一把比利时来的花口撸子,表面镀了一层金,与其说是武器,不如说是工艺品。然而必要的时候,上了子弹也能杀人。 可惜得很,他今天没带枪,右手在后腰摸了个空。与此同时,床上的何若龙毫无预兆的一哆嗦,随即睁开眼睛望向了上方——一瞬间过后,他猛的向后回了头:“谁?” 程世腾向后退了一步,神情平静:“何团长。” 何若龙直勾勾的瞪着他,直过了一分多钟,才像回魂似的开了口:“大少爷?” 程世腾望着何若龙的裸体,不知怎的,忽然作呕要吐。神情从平静转成了痛苦,他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方寸大乱:“何团长怎么会在这里?” 何若龙看着程世腾,仿佛出于本能一般,他心中存了嫉妒。他知道照理来讲,自己此刻应该张皇失措的跳下床去,支支吾吾的找些借口做一番解释,然后落花流水的鼠窜而走——一个土匪出身的半吊子团长,见了省主席的公子,不这么干,还想怎样? 但是强自定下心神,何若龙一掀被子坐起身,大喇喇的面对了程世腾,命根子半软半硬的搭在大腿根上,也像是一门整修待发的火炮。他知道自己这模样是太狂妄了,不过自己迟早都是要狂妄的。想到手下那穷凶极恶的几千土匪兵,他的底气忽然暴涨,以至于决定把这狂妄的时刻大大提前,现在就先对着少爷崽子演练一次。 当着程世腾的面,他慢悠悠的穿了裤子:“这一阵子清闲,到小鹿这儿住几天。不知道大少爷能来,要是知道的话,我早起来等着迎接你了。小鹿也是的,早上不叫我。” 程世腾看着他,感觉他这反应不对劲,这不是个土匪团长该有的表现。 何若龙提着裤腰站起身,晃着大个子趿拉上了拖鞋,顺势又向窗外扫了一眼。窗帘半开半垂,院中一片空荡,没有小鹿,也没有闲杂人等。大模大样的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何若龙推开一扇窗户向外探了头,迎着微微的晨风,他先是打了个面目全非的大哈欠,然后嘴唇动了动,很熟练的向外啐了一口唾沫。 这是他在土匪窝里的本相,在小鹿面前从来不露,今天露了,专为了给程世腾看。让他看自己就是这么个山野村夫,就是这么个没出身没规矩的活土匪,没有省主席的老子,也当不成公子哥,然而老天无眼,小鹿偏偏就是爱他,看他程世腾能怎么样! 啐完那一口唾沫,何若龙收回脑袋转了身,松懈懒散的走到床边,开始慢吞吞的穿贴身衬衫,又头也不回的问道:“大少爷见着小鹿了吗?” 程世腾盯着他的背影,细细的看,越看越感觉这是一具粗笨庞大的身体,牛马一样,一丝美好的地方也没有,可竟然也敢爬上小鹿的床,小鹿竟然也就真让他爬了! “见着了。”他咬着牙说话,语气倒还是缓和的,只是太阳穴那里有青筋迸出,一跳一跳的隐隐作疼。越是疼,他越警惕,越要控制自己:“何团长也知道,他见我像见仇人一样,不要说在外面,就算回了家,他也不肯理我。” 他把话说得这样诚恳而又心平气和,听得何若龙反倒很不舒服,尤其是讨厌那“回家”二字。不过飞快的一转念,何若龙系着纽扣转过身,似笑非笑的说道:“一家人,没有长久的仇,有话慢慢说,总有说开的一天。实不相瞒,我和小鹿前一阵子也闹了别扭,现在不是也好了?” 程世腾垂下眼帘,估算了自己的卫士数目和何若龙的人马力量。他不是来打仗的,身边只带了一小队随行的保镖;何若龙就不一样了,他没细研究过何若龙的驻军地点,不过何若龙的队伍距离此地一定不远,况且就算没有何若龙,也还有小鹿。这一带是小鹿的地盘,双方真闹翻了,他知道小鹿肯定要站到何若龙那一方去。无论怎么算,自己都是绝占不到便宜。 想到这里,程世腾抬眼对着何若龙淡淡一笑:“何团长说的有理,一家人,没有长久的仇。等仇散了,还是一家人。” 然后他转身向外走去,且走且道:“何团长自便吧,我难得过来一趟,再去前头和小鹿说说话儿。” 何若龙没言语,目送程世腾走出后院。程世腾是个高挑身材,衣服架子似的。一身白衣被他穿得平平展展一尘不染,短短几步路也能让他走得风度翩翩。何若龙低了头向前看,目光被两道浓眉压着,知道程世腾那一身做派,自己这辈子怕是难学成了。 然后他紧闭双眼紧攥拳头,屏住呼吸静了一会儿——这回可真是过了明路了,真是撕破脸皮要造反了。前程性命全押上,就为了赌一个小鹿。值不值得,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小鹿真美,小鹿真好。不管值不值得,这个险,自己这辈子就冒这一次。值不值得都干了,都认了! 就冒这一次,这个险太险了,冒过这一次,以后是绝不敢再冒了。 程世腾慢慢的走回前院,迎面遇见了个满脸横肉的大汉。这大汉的脸上虽然横肉油光俱全,但是五官端正,不吓人,看久了甚至还有点面善。程世腾认识他是小鹿身边的人,仿佛是姓武,但是也不确定。 武魁眼看程世腾从后院走出来了,心中一惊,只感觉自己是头发一竖,随即才想起来自己没头发。陪着笑迎上去,他春风一般的招呼道:“大少爷,前院儿的正房刚收拾出来了,您请到正房里坐,正房敞亮。” 程世腾不置可否的跟着武魁进了正方堂屋。他进门时,吴专员拿着他的笔记本子,还在对着小鹿高谈阔论。小鹿站在一旁做侧耳倾听状,同时不住的点头。忽见程世腾走进来了,他只淡淡的瞟出一眼,随即把注意力又放回到了吴专员身上。 程世腾从勤务兵手中接过一杯茶,一口一口的慢慢喝,茶是喷香的热茶,从他的舌头开始烫,一直烫过他的喉咙烫进了他的胃。 然后他打了个冷战,同时意识到自己非常冷,端着茶杯的手居然是冰凉的。 第八十七章 慢慢的,程世腾将一杯热茶喝到了底。然后将茶杯随手放下了,他忽然开口,打断了吴专员的谈笑风生:“小鹿,你出来,我有话和你说。” 小鹿看了他一眼,若是放在先前,一定给他一张冷脸,但如今和先前不一样了,他心里有了新主意,对待这恩怨难分的旧仇人,似乎也可以豁达一点了。 对着吴专员和黑衣人一点头,小鹿一言不发的迈步走出了房门。程世腾心有灵犀的跟上了他,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厢房。房门一关,窗扇一掩,厢房内骤然变得冷清肃静,隔着一张桌子,小鹿坐下了。双手搭在大腿上,他腰背挺直,是军人式的正襟危坐。 程世腾坐在了他的对面,眼看桌面托盘上摆着一只茶壶和几只茶杯,便挑了一只倒扣着的茶杯:“这是干净的吗?” 小鹿抬眼一扫他的手:“干净的。” 程世腾不再多问,拎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温吞吞的茶水,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只小药瓶,他拧开瓶盖倒出一粒药片。仰起头把药片拍进嘴里,他紧接着又连喝了几大口温茶。 小鹿的目光慢慢移到了他的脸上——很久没有这样心平气和的正视他了,连着多少年了,不敢看他,因为看了他之后,不是恨就是累。他总有办法让他痛苦,总有办法让他走投无路。 他痛苦,他走投无路,却也无处可倾诉,也不知道他怎么就那么不占理,大概是因为他吃了程家的饭,一吃吃了十几年,所以人是程家的,命也是程家的。如果没有遇到何若龙,如果何若龙不爱他,那么他倒真是宁愿为程家死了——一死了之,没有比死亡更斩截利落的退场。利落,也洁净,像莲花在水中开,也在水中败。 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舍不得死了。他的性命,也舍不得轻易的给人了。他决定狼心狗肺的寻求一次幸福,寻到哪里算哪里,求到多少算多少。 认认真真的凝视着程世腾,小鹿忽然开了口:“你病了?” 程世腾万没想到他第一句话会问到自己身上,心中立时一酸:“我……” 他的嘴唇哆嗦了,伶牙俐齿竟然打了个小小的结巴:“我吃的是止、止痛药。” 小鹿又问:“头疼?” 程世腾一点头,逼着自己镇定下来:“是,头疼。” 小鹿垂下眼帘,上排睫毛沉重的向下一扇,要和下排的睫毛交错打架:“你说你有话要对我说,说吧!” 程世腾摩挲着手中的茶杯,同时暗暗的做了个深呼吸:“我刚才在后院,看到了何若龙。” 小鹿立刻抬眼望向了他,但是没有立即答话。 迎着小鹿的目光,程世腾冷着脸,清清楚楚的吐出一字一句:“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小鹿出了声,声音铿锵,是金石声:“我知道。” 程世腾想要冷笑,但是面部肌肉一时失了控,他咧了咧嘴,不知道自己究竟扭曲出了个什么表情:“不是死也不当兔子吗?” 小鹿笑了一下:“是,死也不当。” 程世腾勉强做出了饶有兴味的轻松姿态:“哦?那怎么在何若龙这里破了戒?” 小鹿微笑了,他很少微笑,尤其是不会对着程世腾笑,但此刻他的确是笑了,并且不是冷笑,是真心实意的、温暖的笑:“没破戒。” 程世腾见了他的笑容,先是一惊,随即反应过来——他这是笑给何若龙的。 “没破戒?”他咬着牙说话,太阳穴那里有根筋,扯着他的脑子一跳一跳:“这倒是新鲜了,给我讲讲?” 这话说得不正经了,语气里有似笑非笑的猥亵和讥讽,然而小鹿没翻脸。不但没翻脸,他甚至真开了口,要给程世腾“讲讲”:“若龙很尊重我,我不喜欢被人看见我受过伤的身体,他就真的不看。不用和他打架,我只要说一句,他就会听。” 他平视着程世腾的眼睛,神情几乎有一点安详,是尘埃落定、心满意足的模样:“他对我很好。” 程世腾再一次冷笑了:“这么说,你俩是柏拉图恋爱了?看不出来,姓何的土匪还挺浪漫,只是不知道你们两个能柏拉图多久——小鹿,男人的事情,你兴许是不大了解。我告诉你,他憋不了多长时间,你就是个天仙,能看不能吃,时间长了,他也熬不住,知道吗?就算你能吃,你好吃,他吃多了也腻歪,明白吗?” 小鹿摇了摇头:“我知道,不过若龙不会。” 程世腾听到这里,像犯了恶心似的,从喉咙里向外反出一声冷哼:“幼稚!” 小鹿正色说道:“为了我,他肯拿他的前程冒险。他和我好,干爹一定饶不了他,他明知道,也还是和我好。” 程世腾向前探了探身,做了个推心置腹的姿态:“爸爸饶不了他,兴许也饶不了你。” 小鹿看着程世腾,半晌不言。程世腾以为他是在思索这里面的利害关系,所以眼巴巴的等着盼着,希望他能醍醐灌顶大彻大悟,赶紧和姓何的土匪一刀两断。 然而片刻过后,小鹿平平静静的开口,却是说出了这样的话:“大少爷,请你替我转告干爹,就说小鹿这辈子不能孝敬他老人家了,他老人家对小鹿的养育之恩,小鹿只有来世再报了。” 程世腾定定的瞪着小鹿,瞪到最后霍然而起,他失控似的怒吼了一声:“你真是疯了!” 小鹿也起了身,程世腾暴怒了,但是他不怒,仿佛对着一团乱麻,终于置身事外:“不,我活了二十年,如今才算是活清醒了。” 程世腾听到这里,只感觉太阳穴上那根青筋直插入脑,翻江倒海的拧搅着让自己疼。眩晕似的晃了一下,他忍无可忍的又吼了一声:“疯了!” 小鹿扭头望向窗外,自顾自的轻声叹道:“没想到我这样一个废人,还能找到那么好的一个爱人,何其有幸啊,何其有幸。” 这话让程世腾怔了怔,随即他绕过桌子向前迈了一步,声音也变得轻而颤了,几乎像哭:“小鹿你别这样儿,你挺好的……你特别好……你不好我能一直惦记着你吗?咱们回家吧,你别让外人哄了去,咱们回家吧……” 小鹿微微转身面对了他,虽然眼前的听众只有一个歇斯底里的程世腾,但他感觉自己像是对全世界表了白。现在把话说得淋漓尽致了,他也别无所求了,接下来,可以再沉默好些年了。 “你走吧。”他告诉程世腾:“我的话说完了,你再说也是徒劳。你我都省省力气吧!” 然后他绕过程世腾,想要往外走。程世腾见状,慌忙转身追上一步,从后方一把拥抱了他:“小鹿!” 小鹿笔直的站立,由着他抱。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旧的小鹿要死了,所以临死之前、一团和气。程世腾要抱,便让他抱。而程世腾紧紧的把他拥在怀里,手臂越是用力,越是感觉他其实魂游天外、遥不可及。抓得住人,抓不住心,这回可真是抓不住了! 片刻过后,小鹿挣开了程世腾的手臂,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第八十八章 程世腾这一趟本来是跟着吴专员来的,吴专员视察兵工厂,他视察小鹿。可没想到他的动作这样快,吴专员还未动身往兵工厂去,他这边已经完成了任务。 他完成了任务,就不管吴专员的死活了。吴专员坐在堂屋里,一口气还没喘过来,兵工厂的影子还没望见,程世腾进了屋,就阴着一张脸催促他走——他不走,自己便先走。 不走不行,他看出来了,这里没有自己的地方。如果单是只有小鹿倒也罢了,问题是后院还住着个何若龙。对着小鹿,他是什么丑态都展露过,再死皮赖脸的纠缠一百次也无妨;然而对着何若龙,他绷着身份与架子,一毫的下风也不肯落。 他不服,千般的不服万般的不服——一个土匪出身的莽夫,粗手笨脚,什么东西! 他不服,然而小鹿的确是被那土匪笼络过去了,他不服也得服。止痛药渐渐生了效,横在太阳穴的那根筋脉慢慢老实了。他有一点和气、也有一点无赖的找出非走不可的借口,对着吴专员慢条斯理的解释。说是解释,其实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命令。吴专员尽管官阶不低,可在省主席的大少爷面前,他再高也是臣与太子,君命不可违。所以和太子相比,山沟里的小兵工厂当然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看也罢,不看也罢,不看还省了他的事。 吴专员想吃了早饭再走,然而程世腾急得火烧眉毛一般,仿佛再不走就要当场急死在这院里头。于是吴专员远路来一趟,就只灌了一肚子茶水。抽出手帕摸着嘴唇上的水,他带起随行人等,跟着程世腾往门外的汽车前走。 程世腾这么走,还是没能逃过最可怕的一幕——他坐在汽车里,本来心慌意乱的还想透过车窗再看小鹿一眼,可是脑袋刚从窗口伸出去,他就看到了一个大个子大步流星的出了院门,正是何若龙。而何若龙笑眯眯的站到小鹿身后,示威一样对着他点头一笑:“大少爷这就走了?” 程世腾默然无语的看着他,面孔是冷的,眼神是阴的,然而也一点头,像一尊和颜悦色的石雕,脸上除了和颜悦色,什么都没有:“走了,以后我们再见。” 然后他又狠狠的看了小鹿一眼。 把脑袋缩回汽车里,他不肯再东张西望了。何若龙太高大了,五官太分明了,一眼望出去,先看见他的脸。而在他眼中,何若龙有种无法言说的肮脏,像个筋肉虬结的野人,洗白了脸也还是脏,走到哪里玷污哪里,只有死了才干净。 汽车队伍络绎的开上了路,来得突兀,走得也突兀。等到汽车尾巴也在道路尽头彻底消失了,小鹿默然无语的扭头走回了院子。 何若龙跟上了他,后脊梁凉飕飕的,有种刀口舔血的恐惧与痛快。及至和小鹿一起进了后院正房,小鹿停住脚步,背对着他低声开了口:“若龙,我对他全说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往后,你我无论生死,都是拴在一起了。” 何若龙笑了,一边笑一握住小鹿的胳膊,把他扳过来面对了自己。用手指抬起小鹿的下巴,他仔细的看了又看,看过之后,他低声说道:“活了二十多年,我终于做成了一件大事。” 小鹿问道:“什么大事?” 何若龙微笑着答道:“你,你就是我的大事。” 小鹿饶有兴味的追问道:“除了我,还有别的大事吗?” 何若龙的脸上闪过一瞬间的羞赧。垂下眼帘对着地面一笑,他随即抬头对着小鹿竖起两根手指:“一共两件。一件是你,另一件,是当省主席!” 小鹿听到这里,抬眼望着他抿嘴笑了,笑过之后说道:“好,我们两个好好干。” 话说到这里,他轻轻巧巧的避开了“传宗接代”四个字。这四个字和他是绝缘的了,可凭着何若龙的条件,妻妾成群儿女满堂却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将来他真当上了省主席,就更没有问题了。 所以小鹿不敢往长远里想,想也只想光明灿烂的一方面。难得能遇上这么好的一个人,过上这么好的日子,他每分每秒都恨不得咂摸着滋味过。 这个时候,何若龙抬手捧住了他光滑精致的脸,像捧着一朵娇嫩的花。低下头吻住了他的嘴唇,何若龙熟练的引逗出了他的舌尖。昨夜他们已经借着酒劲闹了小半夜,但是现在何若龙还有余力。拉起小鹿一只手,他把那只手捂到了自己的下腹部——他知道小鹿喜欢这东西,只是不知道对方现在有没有好兴致。如果有的话,他会立刻解开裤子,把自己这根家伙填进小鹿的手中。小鹿有一双“聪明”的好手,仿佛已经和他的命根子心意相通,双手齐上的时候,真能把他整个人都揉搓化了。 “要不要?”他把嘴唇凑到小鹿耳边轻声的笑问:“要不要?” 隔着一层军裤,小鹿缓缓合拢了手指。他想自己没法子不毁约,何若龙的诱惑,他无法抵抗。若是为这诱惑付了代价,那他也心甘情愿。 何若龙在东河子稳稳当当的住了下来,与此同时,程世腾也回了张家口。 程廷礼在张家口自然也是有家的,宅子虽然比不得天津租界内的摩登洋房,但也是宽宽敞敞的大院落,里面建了两座中西合璧式的三层小楼,供他和儿子偶尔居住。儿子的行踪,他不是很干涉,甚至根本不感兴趣,他对儿子的要求只有两点:第一是要活着,要给程家接续香火;第二是玩归玩,不要耽误了正经大事。 他对儿子不上心,可儿子在外头走投无路了,却是只能回来找他这个爸爸。疾风一般的刮进程廷礼的书房,程世腾开门见山,直接便道:“爸爸,小鹿完了。” 程廷礼坐在写字台后的大沙发椅上,两只脚抬起来架上写字台,脚上的皮鞋没系鞋带,鞋面锃亮,鞋底也是崭新洁净。手里拿着一本小册子,他莫名其妙的抬起头:“什么完了?” 程世腾走到写字台前,俯身将双手按在了台面上。台面铺了亮晶晶的大玻璃板,他低下头,看自己的倒影:“我去了小鹿那里。” 程廷礼不置可否的一皱眉头,看儿子又成了情敌,而且因为自己身份尊贵,不便乱走,所以儿子还是个行动灵活的情敌:“然后呢?” 程世腾垂着头,对着自己说话:“我看见了何若龙。” 随即他抬起头望向父亲,从牙关中挤出了余下的话:“在小鹿的床上。” 程廷礼对着程世腾看了片刻,末了神色平静的点了点头:“嗯,然后呢?” 程世腾像看救命星一样看着他:“然后我去质问小鹿,小鹿什么都承认了。他说他要和姓何的好,还要和咱家一刀两断。” 程廷礼伸长手臂,把小册子放到写字台边的一摞文件上:“嗯,然后呢?” 程世腾直起了身,嗓子有点哑:“爸爸,您不管吗?小鹿毕竟是咱家的人,他可以不回家,可以不搭理我,但是我不能让他和个土匪混在一起啊!” 程廷礼看着自己的皮鞋:“睡过了吗?” 程世腾一愣:“啊?” 程廷礼晃了晃右脚:“小鹿,和何若龙,睡过了吗?” 程世腾万没想到他父亲会先想到这里,一时间几乎有些后悔,怀疑自己找错了求援对象:“爸爸,您——” 话到这里,戛然而止,因为现在不是他挑剔老子的时候。向后退了一步,他很艰难的答道:“应该是……没有。” 程廷礼漫不经心的反问:“不是都上一张床了吗?没睡过?” 程世腾冷着脸,忽然要连父亲也一起嫌恶了:“没睡过!”他粗声粗气的回答:“小鹿的事儿,我心里有数!我说没睡过,那就是没睡过!” 程廷礼不再追问。抬手向外挥了挥,他放下了双腿:“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程世腾没看出他老子的态度,还要啰嗦:“爸爸——” 程廷礼仿佛是有些不耐烦了,一言不发的又挥了挥手。程世腾见状,只得向后转了身——他不是他老子的对手,和他老子大闹过几次,全是以失败告终。 程世腾前脚刚一走,程廷礼后脚就站起来了。 拖着两脚的鞋带,他慢慢的绕过了写字台,一张略显松弛的白脸渐渐的沉下来,最终沉出一脸沧桑的怒意与杀气。单手插进裤兜里,他一步一步踱到了写字台旁,忽然伸手将高高一摞文件横扫到了地上,地面没铺地毯,文件落到地板上,摔出噼里啪啦的一阵乱响。而程廷礼意犹未尽,又把文件旁的文房四宝也扫了下去。随即直起腰,他一脚踹向了写字台,踹出了惊天动地的一声雷! “这小兔崽子!”他愤怒的想:“这小兔崽子!” 第八十九章 小鹿回了兵工厂,让工厂和作坊的工人们忙成了连轴转。当然不是白忙,他用现大洋给他们打足了气,让他们在累到极点的时候,可以看着银元振振精神。 有技术的工人们是受了累,受了累的同时,也有福享。小鹿为了留住他们的人和心,几乎是在山沟里为他们开了个简易的小俱乐部,俱乐部里有烟有酒,甚至偶尔也有鸦片和女人。不为别的,就为了哄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把机关枪的产量提高到每月三百支。 程世腾这一趟回去,对着程廷礼嚼舌头是必然的。他担心程廷礼会立刻动手“处治”自己,所以急需大量的军火和军饷。自己有了力量,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管能抵挡到哪一天,总比坐以待毙强。他没想到自己生平第一次认真备战,敌人竟然会是干爹。这让小鹿时常不愿意细思量,因为他没爹没娘,只有一个干爹是亲长辈。对待程廷礼,他始终是留着感情。 然而,程廷礼并没有立刻对他进行“处治”,因为日本军队从热河打进了察哈尔,程廷礼忙着抵御外敌,一时间顾不上处理家事了。 顾不上归顾不上,忙里偷闲的,程廷礼让人给小鹿发去了一封电报,电报内容简单明白,直接就是让他回天津。有些话不必摆在明面上说,尤其是双方心知肚明的话,三言两语便可点透。小鹿在看过电报正文之后,心中清清楚楚,知道这是干爹对自己的最后通牒,自己若是乖乖回去了,风浪消于无形,天下依旧太平;可自己若是不回去,就有干戈要大动了。 小鹿不怕大动干戈,单只是感觉自己对不起干爹,他养了自己一场,结果养出了个刀兵相见的仇人。 在接到电报的当晚,小鹿将电报放在油灯上,手腕一晃,把它燎成了一团火。 然后他上床躺好,心里盘算着明天回县城里去——连着好几天没和何若龙见面了,两人像个受管制的半大孩子一般,每次分开之前都要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而且说好了,是不见不散。 小鹿闭了眼睛想睡,可是耳边总有只蚊子骚扰,嗡嗡的飞个不休。小鹿睁了眼睛,摸着黑东一拍西一拍,拍到最后不耐烦了,仰面朝天的大喊一声:“小张!蚊香!” 隔壁房屋里便是睡着张春生,张春生睡觉很轻,以着小鹿的粗喉咙,震醒他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隔着墙壁隐隐答应了一声,不出一两分钟的工夫,外间房门一开,张春生一手端着蜡烛,一手端着蚊香盘子,披着上衣走进来了。 把蜡烛固定在了外间桌子上,他借着微弱的光亮往里间走。天气热,小鹿没有盖被,但是为了防蚊子,所以保留了他那一身白衣。直挺挺的仰卧在床上,他规规矩矩的伸展了双腿双臂,是个祭品的姿态。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然后弯腰把蚊香盘子放到了桌脚旁边。这蚊香是县城出品,烟气有些刺鼻,既熏蚊子也熏人。他怕团座会和蚊子一起挨熏,所以极力的想把它往远放。 他曾经见过小鹿的履历,知道团座不过是二十刚出头的年纪,其实还小。对待这样一位小团长,他简直会生出怜爱和维护的心。小团长本来有着一身清冷的正气,纯洁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他万没想到把小团长从神坛上拉下来的人,会是个土匪。 因为这个,他看何若龙简直就是个邪祟。 披着衣服直起了身,他见小鹿没有别的吩咐,就悄悄的要往外退,不了未等他真迈步,床上的小鹿忽然又开了口:“小张。” 张春生像受了针刺一般,几乎哆嗦了一下:“在!” 小鹿的声音很轻,带了一点犹犹豫豫的柔软意味:“孙军医会不会打针?” 张春生想了想,想起所谓孙军医者,便是那个善配小药、并且药不死人的良医。和心狠手辣的劁猪圣手相比,孙军医算是个温柔的好大夫了。 “会。”他笃定的回答,答完却又起了疑惑:“您说的是打针还是扎针?孙军医会往皮肉里注射药水,但是针灸他不会。” 小鹿一动不动的答道:“那我明天给你放假,你到孙军医那里学习打针。” 张春生一愣:“您……您是想让我改行当军医去吗?” 小鹿在暗中作了回答:“异想天开!你当军医,谁伺候我?我只是让你去学习打针,学会了就等着我回来!” 张春生望着床上的白色人形:“哦……您明天又要回县城了?” 小鹿这回只“嗯”了一声。 张春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让自己去学打针,有心多问几句,可又感觉他像是不大耐烦,那问题在嘴里打了几个转,最终就还是没能出口。 翌日上午,小鹿启程回东河子县城,张春生成了闲人,也就跑到孙军医那里开始学习打针。孙军医没有劁猪的绝技,经济紧张,底气不足,所以为人十分谦虚有礼;又因为张春生是团长身边的红人,所以孙军医热情洋溢的拿出结了垢的注射器,以及生了锈的铁针头,又让小兵捉来一些脏猫臭狗作为试验品,一管子一管子的吸了井水往猫狗身上扎。张春生是个爱干净的,然而军令不可违,只好是忍着臭气,捏着鼻子学习。 与此同时,小鹿果然是如期的和何若龙又会了面。何若龙比他先到一步,他进门时,何若龙正高高大大的站在门口,是一副守株待兔的姿态。 小鹿顺手关了房门,忽然有点不好意思,低了头故意的不看他:“什么时候到的?” 何若龙板着脸,不回答。 小鹿本是在忙忙碌碌的脱军装,此刻把上衣挂上了门旁的衣帽架,他诧异于何若龙的沉默,忍不住回头看了对方一眼。 一眼过后,他快步走到了何若龙面前:“你怎么了?” 何若龙叉开双腿背了手,垂下头答道:“难受。” 小鹿紧张起来:“难受?病了?哪儿难受?” 何若龙紧紧的一抿嘴,随即猛然抬头伸手,拦腰抱起了小鹿就往卧室里跑。进门之后一跃而起,他带着小鹿扑到了床上,同时嘻嘻哈哈的答道:“基罢难受!” 话音落下,他忍无可忍了一般,对着小鹿就吻了下去。两条舌头互相的纠缠撩拨了,他用力的吮用力的吸,连着五六天没见了,他现在恨不能活吃了小鹿。上头亲着,他伸手下去解开了自己的腰带。放出自己那根直撅撅的热棒槌,他又扯开小鹿的衬衫,揪了胸前一点又拧又捏。小鹿喘息着仰卧在他身下,一只手握住了他的家伙,另一只手也钻进了对方的衬衫之中。随即一个翻身压倒了何若龙,他上下一起揉搓了对方。何若龙潮红了一张脸,半闭着眼睛拧起了两道浓眉,忽然抽搐着惊喘了一声,他很孩子气的仰起脸,对着小鹿微微一撅嘴,用低哑的声音急急的哀求:“亲亲,宝贝儿,亲亲。” 小鹿盯着他红润饱满的嘴唇,偏不理会。何若龙头发黑,脸白,嘴唇红,整个人生得高大结实而又温暖,在小鹿眼中,没有比他更健康更完美的人。一只手在下方捂住了他的卵蛋揉了揉,卵蛋也是大而活的两枚,带着血气与弹性。 低下头堵住了他的嘴,小鹿闭上眼睛,心里爱死他了。 大床被两人闹得吱嘎作响,及至两人这一场手忙脚乱终于告一段落了,何若龙喘息着躺在床上,小鹿则是依然趴在他的身上。 从下方抬起了一只手,小鹿让何若龙和自己一起看。手指手掌全都沾染着白色液体,淋淋漓漓的黏稠欲滴。痴迷的望着自己的手,小鹿忽然笑了一下:“这么多。” 何若龙还是微微的有些喘:“憋了好几天,能不多吗?” 小鹿慢慢的探过头,噙住自己的食指轻轻一吮。这东西的气味和滋味都不好,但因为是从何若龙身上出来的,所以宛如一副神秘的药,别有一种刺激性。 小鹿无处发泄自己的欲望,所以格外的需要一点刺激。紧闭双眼抿了嘴唇,他哼出了一声轻轻浅浅的呻吟。何若龙紧盯着他的脸,失控似的,也跟着哼了一声,同时下方那根器具,颤颤巍巍的又昂起来了。 第九十章 何若龙赤条条的趴在床上,在午后阳光中晾他那一身白净好肉。侧脸对着床下的小鹿,他昏昏沉沉的笑,因为刚喝了一点酒,趁着酒兴,他和小鹿无所不为,直到小鹿把他彻底的撸干挤净。 因为在欢好之中不伤元气,所以小鹿此刻要比他清醒得多。衣裤整齐的蹲在床头地上,他将一只胳膊肘斜斜的支到床上,托着下巴欣赏何若龙。 对着几乎是衣冠楚楚的小鹿,何若龙恍惚的只是笑,虽然一丝不挂,然而丝毫不觉羞惭。在小鹿面前,他几乎是热爱袒露的,因为他知道小鹿对自己的身体满怀爱慕。惬意的伸展了修长结实的胳膊腿儿,他懒洋洋的翻了个身,亮出自己块垒分明的胸腹,性器软缩着横搭在大腿根,是洁净的嫩红色。 他不再需要任何修饰了,在小鹿眼中,没有服装会比他的裸体更美。他脱光了衣服,反倒更像是披挂上阵。 横着挪到了大床中段,小鹿将一只手伸向了何若龙。手掌灵活的钻入对方腿间,他越过前方那一套传宗接代的家伙,用手指轻轻一摁后方的紧密入口。何若龙当即一哆嗦,随即笑骂道:“你他妈的——脏!” 小鹿心满意足的收回了手,然后对着何若龙低声说道:“你真像一匹好马,我要是没毛病的话,非骑了你不可。” 何若龙目光迷离的对着他笑:“你骑我?要骑也是我骑你。” 话音落下,他伸手抓了小鹿的腕子,轻声软语的求:“真的,小鹿,我想要你,特别想。给我一次行不行?” 小鹿笑了:“我不脏?” 何若龙摇头摆尾的爬到了他面前,红着脸笑道:“脏了,我也能给你舔干净。” 小鹿一扬眉毛:“狗?” 何若龙起身凑到他面前,歪着脑袋一舔他的嘴唇,随即在他耳边学了一声狗叫:“汪!” 然后俯身低头,何若龙开始用牙齿去解他的领扣。小鹿单膝跪地双手扶床,微微的仰起了头。何若龙呼出的热气扑上他的锁骨颈窝,他在温暖的痒意中闭了眼睛,神情安详,其实心里想活吞了何若龙。 因为怎么占有都不够劲了,非得活吞才行了。 小鹿和何若龙都有正事要说,然而从见面到说正事,中间隔了足足大半天。 真正进入正题的时候,已经是入夜时分。何若龙坐在一只大浴桶里,一边洗澡一边说话。小鹿已经洗过了,站在一旁端了茶杯喝茶。 何若龙告诉小鹿:“罗美绅派人来找了我,要讲和,要合作。” 小鹿一点头,又低头喝了一口热茶。 何若龙继续说道:“其实他就是不找我,我也不打算再打他了。有力气犯不上对着他使,况且我和他之间也没私仇。原来打他,那是我给程廷礼当枪,现在程廷礼要对我开枪了,我自然犯不上再和姓罗的对着干,是不是?” 小鹿听他大喇喇的说出“程廷礼”三个字,感觉有些刺耳,似乎是太不恭敬。不过转念一想,他又想自己纵算是在称呼上恭敬出花来,实质上也还是造了反做了乱。把茶杯放到身后的硬木桌子上,他背着手,围着浴桶踱了一圈:“讲和是没问题,可是合作——怎么合作?” 何若龙从水中“哗啦”一声站起了身,高抬腿迈出了浴桶:“他有钱,除了钱之外,什么都缺,尤其是缺军火弹药。你知道,有地盘的军头是土皇帝,没地盘的军头是叫花子。现在他就算是叫花子大队总队长,走哪儿打哪儿。幸亏他还有贩烟土这一条生命线,否则队伍早散了。” 小鹿听到这里,轻轻巧巧的对着何若龙一转身:“军火我有。” 何若龙将一只脚踩上椅子,拿了毛巾去擦腿上的水:“要不然,咱们跟他做笔买卖?” 小鹿走到他身边,从他手里接过了毛巾,很仔细的从后背开始为他擦拭:“可以。” 何若龙感觉小鹿已经擦干了自己的后背,便很自觉的把胸膛转向了小鹿,同时狡黠笑道:“不,先不卖,咱们给他几十支好枪,等他用出甜头了,让他主动带着钱求咱们卖。他买了咱们的枪,自然也得再买咱们的子弹。时间久了,他离不开了咱们,咱们也能大大的赚他一笔!” 小鹿的脑筋一转,发现的确是这个道理。蹲下来细细的擦了何若龙的两条腿,他开口说道:“若龙,你比我想得多。” 何若龙双手叉腰,动作很大的晃了晃脑袋:“不管怎么说,我也比你多吃了好几年干饭,要是连这点儿谋略都没有,那我这些年真是白混了。” 小鹿站起身,对着何若龙的屁股抽了一巴掌,抽出一声清亮的脆响:“好,就这么办!” 小鹿和何若龙仔仔细细的商议了几天,末了真和罗美绅搭上了线。罗美绅这几年流年不利,日子一直过得捉襟见肘,每隔几个月就要在枪林弹雨中鼠窜一次。如今他见何若龙真肯停战了,并且还从鹿团长的兵工厂里弄出了三十挺伯格曼机关枪送给自己做礼物,不禁乐得发昏。又因为他记得丛山参谋是曾经和鹿团长打过交道的,便派出此人携带厚礼,专程去向鹿团长道谢。 丛山这人的身材时常变化,如同罗美绅的晴雨表一般。这一回他到了东河子县城与小鹿会面,小鹿见他颧骨高耸,像要活不起了似的,就忍不住在心中暗笑,知道罗美绅近来的日子一定不大如意——去年他在丛山手里买狗崽子的时候,丛山可是有肚子的。 丛山虽然形象多变,但是性情始终如一,说起话来总是有条有理。他先是很诚恳的代表师长向小鹿道了谢,又略略的展望了一下三方合作的前景——罗美绅有钱有兵没地;何若龙如今离了狗尾巴山,算是有兵没地没钱;至于小鹿,小鹿有一个团的兵,有一个县城的地盘,还有一座忙到发疯的兵工厂。三方单拿出哪一方,都不算很强,可是凑在一起,却是堪称一股不小的力量。 小鹿听着丛山的高论,听得多了,也感觉很是乐观,但是没有乐昏了头——他并不相信罗美绅,也不知道何若龙的选择究竟对不对。只不过没有别的法子,所以走一步看一步吧! 等到丛山一走,他也回了兵工厂。军火可以卖给罗美绅,自然也可以卖给别人。尤其他这工厂里出产的乃是机关枪,又比平常的步枪火炮更值钱些。兵工厂忽然成了他的聚宝盆,他决定把冷营长叫过来再嘱咐嘱咐,让他打起精神,一定要保证兵工厂的安全。 第九十一章 小鹿下午回了兵工厂,视察了兵工厂之后又直接去了自己那个私人作坊。作坊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因为工人有钱赚有肉吃,所以造枪成了俏活,一般小兵若是不够心灵手巧有力气的话,还没有机会吃这一碗好饭。造好的新枪上了油,用油布包好了放在地下仓库里,小鹿挑了一支试了试,发现这东西还真能用,就是没准头,好在子弹还是向前飞的,总打不到后头去,纵是打不准,伤的也是前方敌人。 忙到入夜时分,小鹿回了住处。张春生给他预备了干干净净的一顿晚饭,等他吃饱喝足,勤务兵把洗澡水也抬进了屋子。张春生照例是将一身干净睡衣搭到了浴桶旁边的椅背上,然后回到堂屋,随口汇报道:“团座,我已经学会打针了。” 小鹿立刻抬眼望向了他:“真会了?” 张春生被他看得莫名其妙:“真会了,我在人身上都试验过了。老孙说我手下有准头,比他打得好。” 小鹿点了点头,然后不置可否的向外一挥手。 等到张春生退出去之后,小鹿心事重重的关门洗澡。坐在水中慢慢抚摸了自己的身体,他心中也有疑虑。 对于注射治疗的利与弊,他甚至比医生更清楚。其实不冒这个险,他也照样的能活,可在何若龙面前,他太想“正常”一点了。 哪怕只“正常”一次也好。两人好到如今,他还没在对方面前脱过裤子——不敢脱,因为自惭形秽。何若龙那东西如同一条热腾腾的活龙,而他胯下只有一团冰凉的肉。 一只手探到腿间,冷酷的抓住那一团肉揉了揉。揉过之后收回手,小鹿霍然起身,抬腿迈出了浴桶。草草的擦了身体穿了睡衣,他转身走回卧室,从床下拽出了一只皮箱。 这皮箱是总跟着他的,然而上了锁头,从来不开。把皮箱拎起来放到桌上,他找出钥匙开了锁头,随后掀开箱盖,面无表情的向内望去。 皮箱内摆着一只大盒子,揭开盒盖再看,盒内码着整整齐齐的小玻璃瓶,小玻璃瓶里存着透明液体。他伸手取出一瓶,送到烛光下细看了看。玻璃瓶身贴着小小的纸标签,标签上印着细密的英文字。 小鹿盯着它看,看了许久,因为它是蜜,也是毒。 张春生洗了脸刷了牙,正打算上床睡觉,不料隔壁忽然传来一声含混的咆哮,正是团座的粗喉咙在呼唤他。 他答应一声,立刻把脱了一半的上衣重新穿好。边系纽扣边往外走,他进入小鹿的卧室时,已经恢复了利落的模样。 卧室里添了几根蜡烛,把房间找得通亮。小鹿穿着他那一身天衣无缝的白睡衣,笔直的站在桌旁。桌上摆了个搪瓷托盘,托盘里放着一瓶子酒精棉球,以及一小瓶针剂。除此之外,桌角还摆了个小小的火酒炉子,幽蓝火苗舔着炉子上的小钢锅,锅里的水正在沸腾,沸水之中,赫然摆着一套注射器。 对着托盘一抬下巴,小鹿低声说道:“去,先给你的手消毒。” 张春生不明就里,疑惑的问道:“团座,您生病了?” 小鹿一摇头:“去消毒!” 张春生不敢多问,自去用肥皂重新洗了双手,又用酒精棉球将双手擦拭了一番。与此同时,小鹿用镊子从沸水中夹出了针管针头,小心翼翼的放进了托盘之中。 张春生出门扔了棉球,回来之后试探着又问了一次:“团座,您是哪里不舒服吗?” 小鹿先是沉默,沉默片刻之后,忽然答道:“营养针。” 张春生听了这个回答,出于直觉,不大相信,但是也不敢再追问。凭着他从军医那里学来的知识,他开始小心翼翼的操作盘中器具。及至真将一小瓶针剂吸进针管里了,他抬头看向小鹿,气息有些乱:“团座……” 小鹿没理会,直接转身背对了他。一只手扶住了身前的椅背,他用另一只手解开了裤腰间的抽拉绳。掖在裤腰里的睡衣下摆被他掀起来了,他背过手,将睡裤裤腰稍稍的退下,露出一小块洁白无瑕的后腰:“来吧。” 张春生慢慢的走上前去,一手拿着注射器,一手捏着一团酒精棉球。停在小鹿身后,他屏住呼吸弯下腰,将对方的裤腰向下又拉了拉。小鹿垂下眼帘,当对方是个医生,自觉的向下俯身撅起了屁股。 张春生用棉球轻轻蹭了蹭对方腰臀之间的皮肤,手背无意间碰触到了对方,触感温凉柔滑,不是个爷们儿的皮肉。 针尖点上了小鹿的肉,张春生定了定神,随即把心一狠,一针扎了进去。小鹿随之一闭眼睛,闭了眼睛又发现自己是大题小做,原来张春生不是自吹自擂,这一针打得真是不疼。 一针打完了,小鹿摁着针眼上的棉球转过了身,因为裤腰松了,并且刚露了小半个屁股,所以有些狼狈。直视着张春生的眼睛,他言简意赅的说道:“保密。” 张春生一听这话,心中立刻确定了团座没干什么好事。郑重其事的点头答应了,他无端的心里发慌,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往团座身体里注射了什么东西。团座年纪轻轻的,有必要偷着扎营养针吗? 张春生出去扔了棉球,又把火酒炉子和托盘一起放进了桌子下面的抽屉里。见小鹿再没别的吩咐了,他转身出了门,衣兜里藏着那个装过针剂的小玻璃瓶。 小玻璃瓶上的洋字,是张春生看黑了眼睛也看不懂的。用铅笔将那几个洋字描到了纸条上,他带着纸条去了兵工厂。厂里有一位工程师,是有学问的,他趁着工程师休息喝水,鬼鬼祟祟的跑过去向对方请教。工程师倒是粗通西语,可是对着纸条上那一长串鬼画符似的英文单词,他也没认出意思来。 工程师都不认识,那除了鹿团长之外,这山沟里就不能再有第二个人认识了。张春生烧了那张纸条,藏着小药瓶不肯扔。如此过了三天,这夜他又被小鹿叫了去。 心惊胆战的,他又给小鹿打了一针。 第九十二章 小鹿在一周之内注射了三针,三针过后,他感觉自己的精气神有了明显增长,整个人的面貌都发生了变化。他本来就是个腰背挺直的军人身姿,这回因为心里有劲,越发直成了一根标枪,同时性情也变得活泼了一些,有话的时候肯说,可笑的时候也肯笑了。 懒洋洋的沉默时候越来越少,他自觉着力大无穷,甚至有时候产生错觉,几乎认为自己又长高了一寸。夜里睡觉前,他会脱光衣服长久的照镜子,镜子里的他似乎还是旧模样,可放下镜子细细的抚摸着自己,他又执着的认定自己正在变,变得威武强壮。 一周之后,他回了东河子县城,不为别的,专为了要和何若龙相会。两人傍晚相见,何若龙盯着他瞧,就看他不知是哪里不对劲,整个人得意洋洋美滋滋的,和往常不是一个状态。 小鹿一露笑模样,何若龙的胆子也大了。两人在床上亲热了一番之后,小鹿趴在床上闭目养神,何若龙横躺着枕了他的后腰,抬手隔了睡裤摸他屁股,一边摸,一边笑叹:“唉,这么好的屁股,硬是不让看也不让用。” 那的确是个好屁股,圆溜溜的嫩,肉是软肉,可软得有型有款,翘得可爱。一巴掌轻轻抽上去,能抽出它活活的一颤。何若龙揉搓得起了兴,用手指勾了他裤腰间的抽拉绳,想要试着解开绳结。然而未等他真正开始试验,小鹿背过手,已经薅着头发把他拽了上去。 何若龙不服,摇头摆尾的挣扎:“许你摸我,不许我摸你?” 小鹿一翻身坐了起来,饶有兴味的笑问:“我摸你了?摸你哪儿了?” 何若龙一把抓起了他的右手:“摸我哪儿了,问你这爪子!” 小鹿大笑,一边笑一边扑向了何若龙。他那爪子的确是太不老实,何若龙尽管是个不怕摸的,可也时常被他那爪子闹得方寸大乱。论武力,三个小鹿也不是他的对手,可小鹿有小鹿的战术。不出片刻的工夫,何若龙便心甘情愿的平躺了下来,几乎是有点羞涩的低声笑道:“小鹿,乖,让我再舒服一次。” 小鹿跪坐在他身边,俯下身侧过脸,笑着看他。一手握着他的命根子,另一只手缓缓挤入了他的身下,他还没动,小鹿先闭了眼睛仰起头,很销魂的叹了口气。 他掌握了何若龙的最隐秘处,手指温柔而又有力的活动了,他满意而不满足,心想此刻自己若是“行”的话,该有多好啊! 扭过头转向何若龙,他微微的仰起脸,用低哑的声音轻轻唤道:“若龙。” 何若龙也垂下眼帘望向了他:“哎。” 小鹿笑了一下,又唤:“若龙。” 何若龙抿了红润的嘴唇,也对他笑:“哎。” 小鹿的指尖向他身体深处钻探,好奇的,也是好色的。何若龙忍不住一夹双腿,喘息着低声抱怨:“别弄了,难受。” 小鹿当即一抬双手:“好,不弄了。” 何若龙面红耳赤的翻身面对了他,伸长手臂攥住他一只腕子:“回来一个,谁让你全撤了?” 小鹿将双手交握在一起,被何若龙拽得直晃,同时笑着答道:“它俩是一家的,要走一起走。” 何若龙一挺身坐起来,对着小鹿又气又笑——不知怎的,两个人在床上,本来他是理所应当的该占上风,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他始终没能哄着小鹿脱掉裤子,小鹿倒是把他研究了个底朝天。 所以他饶不了小鹿。抱着小鹿倒下去,他做狰狞面孔,露出白牙要吃活人。从小鹿的面颊开始向下啃,他用一分的力气,露十分的表情。含着小鹿的肉,他心中生出了人类最原始的快活,这快活和一切都不相干,就单是快活。 两人闹到半夜,最后相拥着睡了,睡的时候额头相抵,一个人的呼吸,撞着另一个人的呼吸。 翌日清晨,小鹿先醒了。醒了之后躺不住,他一个人轻手轻脚的下了床。拉过薄被给何若龙盖了肚子,他进入堂屋关了门,开始自己找水洗漱。 等到何若龙也起床时,小鹿已经在院子里坐了许久。院子里先前有一棵老树,已经死了半边,遮不了多少阳光,倒是招来了许多蚊虫。武魁做主把它锯了,留下半截树桩当凳子。此刻小鹿就正叉开双腿坐在树桩上,腰板挺得溜直,他是正襟危坐。 何若龙推开窗扇,对着他吱溜溜吹了一声口哨。他应声回了头,对着何若龙一扒眼皮一伸舌头,竟是做了个严肃的鬼脸。 他这举动可是出乎了何若龙的意料。何若龙忍不住笑出了声音,想这小家伙是个活宝嘛! 然后像按捺不住了似的,他穿着裤衩跑了出去,一定要用自己的胡子茬蹭蹭对方的嫩脸蛋。 小鹿这一趟打算在县城里多住几天,如何若龙所料,罗美绅果然是看出了机关枪的好处,想要以物易物,用烟土换军火。何若龙问小鹿的意思,小鹿不假思索的摇了头——烟土虽然值钱,但是也得有销路才行。而他没做过这种买卖,没地方处理这东西。 不要烟土,只要钱。小鹿自己尽管活得简朴,但对待手下的心腹军官,他素来很大方,并且是有理有据的大方,不是由着性子胡乱慷慨。冷营长最近在造枪的作坊里出了大力气,理所当然的,接下来这笔大财也要留给他发。对待冷营长是如此,对待别人,他也是相同的规矩。 小鹿发了话,罗美绅方面立刻有了回应。而在小鹿留在县城等待丛山参谋前来详谈交易条件之时,天津那边却是来了一封电报。 电报是程廷礼发过来的,再一次让他立刻回天津。 小鹿依旧是没回复。不回复也是一种形式的回复,所以刚在抗日战场上缓过一口气的程廷礼调转枪口,气势汹汹的杀向了何若龙。 何若龙现在和小鹿是一家的,先揍谁都没关系。况且程廷礼也不想只是揍——他恶毒起来可以相当的恶毒,一味的打,反倒显不出他的本领了。在他眼中,小鹿自然是个黄嘴丫子的小雏儿,何若龙也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这二位想要公然犯上作乱,实在是太嫩了点。 第九十三章 战事刚起之时,情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激烈。何若龙麾下的土匪兵们对于战争有异乎寻常的热情,因为在太平时节,他们被困在营房里,只有一天两顿饭可吃;但一旦开了仗,他们出了笼,那就没人能再管束他们了。军部安插进来的几名参谋见团长居然造了反,一个个慌得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有的想拦,被何若龙毙了;有的想逃,也被何若龙毙了。另有几个倒是识相,不拦也不逃,明确表态要跟着何团长走,不图别的,只图个荣华富贵。反正他们回去也没有好前程等着,跟谁混不是混呢? 何若龙粗略的剪除了异己,然后就调兵遣将,开始反击。他的兵的确是能打——先是打,打赢了再抢,抢死人也抢活人,抢士兵也抢百姓,连尸体嘴里的金牙都要敲下来带走。前几年中原大战,这地方已经被战火烧过一次,如今猝不及防的,枪炮又响了,而且这回来的丘八更凶更狠,毒蛇一般,所过之处,几乎将要寸草不生。 而在另一方面,程廷礼没想到何若龙竟然真能和自己打几个回合,也有些诧异。诧异过后,他往前线增了兵。带了一辈子军队,他打过的仗多了,见过的人也多了,何若龙不算是最出奇的。 战争不是赌局,不是一开盅子就能见分晓的,战场也不会只有枪林弹雨的那一面。事到如今,程廷礼反倒是不着急了。像在盛宴开席之前,他慢条斯理的掖好餐巾拿起刀叉,唾液润滑口腔,气味刺激欲望,他以绅士之姿,饶有兴味的等待第一道菜。 这一次的菜品会很有滋味,因为小鹿的性情比鹿副官更激烈,何若龙也比小鹿的娘更难克服。这样的口福是可遇不可求,而能遇到他这样识情识趣识货的对头,他想,也是那一对鸳鸯的荣幸。 程廷礼缓慢的、不动声色的调兵遣将,表面上看,几乎平静得有些懦弱。而何若龙虽然叫名是个团长,其实军队规模已然逼近一个师。他本是远道而来要打罗美绅的,并没有长久的立足之地,可是借着几场战争,他竟是给自己杀出了一片辽阔地盘,包括一县三镇以及几个村。 何若龙并没有得意忘形,他把这一县三镇守住了,要守出一道铁壁铜墙。因为身后就是东河子县城,他决定凭着一己之力,护住小鹿。 前线的情形时急时缓,小鹿帮不上忙,于是回了兵工厂。和何若龙不同,他的队伍比较“纯粹”,连劁猪的军医都是他亲手招进来的,至于部下的营长之流,因为认为他“好伺候”,做人做事又都公平,所以也都死心塌地的跟着他,没有人起外心。外忧有何若龙顶着,内患暂时又是全无,所以小鹿稳住心神,继续监督工厂。 烟土的生意是否好做,他不清楚,他只知道制造军火也是一项一本万利的好买卖。要枪要弹的人不止罗美绅一个,东河子地区南邻山西河北,北接绥远,是个力量复杂的地方,说是程廷礼治下的土地,其实在本地大大小小的割据军头之中,真听话的没有几个,全都偷着摸着的在扩充实力。想要扩充实力,没有枪炮怎么能行? 所以小鹿很忙,兵工厂所需的原材料全是从山西运过来的,他虽然不必正面迎击程廷礼的进攻,但是也要保护这一条生命线,因为没有原材料,兵工厂就只能停工。 在忙公事的同时,小鹿也有私事惦记——他的荷尔蒙针剂已经用光了。 这一次他注射得很勤,甚至到了每天一针的程度。这样的治疗的确是有效果的,隔着薄薄的军装抚摸自己,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肌肉正在变硬,并且硬出了清晰的线条。虽然下面那套家伙还是没有什么大起色,但也先前相比,也还是有了些许变化——一天早上,他睁眼醒来之时,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有了晨勃,那东西直指向天,将裤裆撑出了一顶小帐篷。 当然,副作用也是有的,他偶尔会心慌气短,不过毕竟是年轻,身体底子好,慌的时候坐下歇一歇,过了那一阵子也就不慌了。 针剂是这样的好,好得让他一天也少不了。但是这东西又不是可以明公正气跑出去买的,尤其他现在是被困在了东河子一带,想走也走不成。心事沉沉的盘算了几天,末了他把目光定在了张春生身上。 他想,张春生或许是可以信赖的,又认识字,又是个沉默谨慎的性情。况且往后还要指望着他给自己打针,自己纵是瞒着他,怕也瞒不到天长地久。 于是在这一天的下午,他把张春生叫过来,让他跟着运送原材料的大马车往山外走。出了山就有汽车和火车可以乘坐了,他让张春生去太原给自己买药。如果在太原买不到,那就拐弯进河北,去保定去天津去北平,总而言之,一定要把药买回来。 张春生不在乎为他出远门卖力气,只是惊讶得很,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营养针如此执着——真要是缺乏营养了,吃点好的不也就补回来了吗?何必还要千里迢迢的专门去买外国药水?买回来了,还得受罪挨扎? 但是张春生不问,只是聚精会神的聆听小鹿的嘱咐。小鹿给了他一张稿纸,上面写着长长的一串英文,让他去大医院,最好是外国医院,直接把这一串英文给医生看,医生一定会认得。这种药也有好几条来路,最好是要英国货,实在没有英国货,德国货也可以,但是一定要拜耳药厂的产品,如果这两国的货都没有,就换地方再找。 同样的一段话,被小鹿重复了三遍,生怕张春生会记错记漏。等他把第三遍说完了,他又命令张春生道:“你给我重复一遍。” 张春生拿着稿纸,果然一字不错的重复了一遍。 小鹿很满意,郑重其事的抬手一拍他的肩膀:“好,明天你就出发,早去早回,别走丢了。在外面要住好的饭店,不要省钱,好的饭店比较安全。知道了吗?” 张春生对他笑了一下,又一点头:“是,团座,我记住了。” 他黑,五官也没特点,给人的印象总是笼统模糊的。今天小鹿偶然正视了他,忽然感觉自己像是第一次看清了这个人。这个人按年纪论,也是青年,但是脸上总有悲哀神情,是个忧伤的青年。 下意识的,小鹿问了他一句:“你不高兴吗?” 此言一出,张春生显然是愣了一下,随即又笑了:“没有,我挺高兴的。” 小鹿收回手,没有兴趣再追问,只告诉他:“去吧,如果你有困难,可以告诉我。” 张春生对他敬了一礼,然后乖乖的转身走出去了。 他明天就要启程,这一趟出去,他非得把这针剂的底细弄清楚不可。 翌日清晨,张春生给小鹿端了早饭,把洗脸水放到了脸盆架子上,又把牙刷也浸了温水蘸了牙粉。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他没来得及去给小鹿读报纸。只隔着卧室房门说了一声:“团座,我走了。” 门后响起含糊的一声应答,大概是小鹿还没睡醒。 张春生拎着两个箱子上了马车,一只是小藤箱,装着他的行李以及一张支票;另一只是轻飘飘的大皮箱,留着装药。上了马车往山外走,他早上出发,直到傍晚才落了地。 因为沿途都有士兵护卫,所以落地之后他也不茫然。匆匆的吃了一顿晚饭之后,他搭乘山西兵的军用卡车,继续向前走。 午夜时分,军用卡车把他卸在了一处火车站前。他因为也是跑过天津卫的人了,所以并不很怯。拎着箱子买了车票,他像个孤独的密使一样,预备直奔太原。 他不知道在他登上火车的那一刻,东河子一带的战事,骤然激烈起来了。 第九十四章 谁也不知道大战是怎么爆发起来的,好像也没个契机线索,一夜之间一方开了炮,另一方也开了炮,炮火一开,就停不住了。夜里从附近的高山往下看,可以看到炮弹像火流星一样来回穿梭,穿梭得太快太密了,光芒拖成一道道金线,将两方阵地连结在了一起。察哈尔政府军这一方将重型山炮一字排开,不歇气的对着前方县城轰,轰一阵子,阵线向前推进几十米,等到站住脚了,继续轰。 前清时代留下的城墙先被炮火轰至坍塌,再被炸弹炸成齑粉。城墙上的机枪手成百人的死,一颗炮弹落下来,他们瞬间七零八落,连具整尸首都落不下。眼看这场仗是打不出好了,土匪兵们开始自作主张的要退。督战的军官堵在后头,不许小兵乱跑,哪知道小兵不但不听话,还对着督战团开了枪。敌人尚未进城,城中军队自己先乱了套。 何若龙万没想到程廷礼那边会突然发动猛攻,眼看城内情形不对,他当机立断,立刻整顿了队伍后撤。 他撤得很保守,一点一点的退,极力的想要稳定军心,不要显得丢盔卸甲。几千败兵缓缓的压向了东河子县城,他进退两难,因为太清楚自己这几千喽啰都是什么货色——真是要大败了,这帮土匪种很可能在溃逃之前杀人放火、就地开抢! 到时候自己控制不住他们,程廷礼来了,也是同样的控制不住。所以不能让这帮人失控,这帮人永远都需要镇压,一次压不住,往后就难摆弄他们了。 何若龙对于自己的士兵,很爱,同时更恨。爱,是因为没有他们,就没有他这个何团长,就没有他将来的荣华富贵;恨,则是因为他们一个个都像不通人性的畜生一样,让他总得哄着他们吓着他们,否则的话,他们就要作乱。他想有朝一日自己真当了省主席,手下真有了百万兵,那时非架起机枪,把这帮畜生一样的东西全突突了不可! 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眼下他还得仰仗这些畜生抬着他平步青云——平步青云也先不必提了,如今他最主要的任务乃是保住地盘与实力。罗美绅名声虽差,但是目前看来,其人品也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坏,起码罗师现在独当一面,能让他不至于腹背受敌。 在东河子县城里,何若龙见到了小鹿。 他提前洗了把脸,不想让小鹿看见自己烟熏火燎的狼狈样子。然而脸一干净,反倒显出了面颊上的一条红伤——也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给刮了一下子,刮出一道很浅的伤口,倒是不至于落了疤痕,可小鹿看在眼里,还是忍不住要替他疼。 何若龙坐在椅子上,端着大碗吃汤泡饭。一边稀里呼噜的连吃带喝,他一边忙里偷闲的对小鹿说话:“我看咱俩的兵得换换地方了,你把东河子让给我,你带你的兵往南走,走山路,别走大路。一旦我这边抵挡不住了,你就设法往山西退。” 小鹿在他面前弯下腰,仔细看了看他脸上的伤,随即直起身走到桌旁坐了下来:“若龙。” 何若龙看了他一眼:“嗯?” 小鹿开口问道:“我们会败吗?” 何若龙勉强笑了:“败?怎么算败?” 小鹿垂下眼帘,感觉像是走在浮冰上,一步一滑,险得惊心:“败,就是我们失去了土地、军队、甚至性命。” 何若龙大喇喇的往嘴里扒进最后一口饭,是个满不在乎又不以为然的态度:“军队没了再招,土地没了再抢,那都不算个事儿!人嘛,三穷三富过到老,人活一世,谁还没个起起伏伏?怎么,你怕啦?别怕,有我呢!” 小鹿也笑了,侧过脸去看何若龙:“那……你后不后悔?” 何若龙一扬浓眉:“后悔什么?后悔为了你跟程廷礼翻脸?我当初自己乐意,这有个屁好后悔的!” 小鹿第一次经历这样激烈的战争,开了眼,也惊了心。目光缠绵的凝视着何若龙,他看了片刻,随即扭头望向窗外:“我倒是有点儿后悔。” 何若龙立时一怔:“你后悔了?” 小鹿轻声答道:“我耽误了你的前程。没了兵,你怎么去当省主席?” 何若龙放下碗筷,欠身向他的后脑勺轻轻抽了一巴掌:“胡说八道!那省主席是我想当就能当上的?别坐这儿胡思乱想了,给我沏壶茶去,要浓茶,我这几天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了,天天犯困。” 小鹿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起身出门去找热水给他沏茶。何若龙盯着他的背影,同时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说不后悔,那是假的。其实是有点后悔,不多,一点点而已。 他喜欢小鹿的心,是十成十的真,和他对前程名利的渴望一样真。这两样好东西,让他放弃哪一样他都舍不得,无论放弃了哪一样,他事后都会后悔。这没办法,他承认自己是太贪心。 所以事到如今,他无话可说,只能是认命,只能是坦然,因为这条路无论怎样走,最后都是不完美。窗外有人影闪过,是小鹿端着茶壶走了回来。眼珠痴痴的随着小鹿转动了,他看一个男人竟然能生得这样好,比花好,比画好。 仿佛释然一般,他在心中对自己一笑,同时无声的告诉自己:“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小鹿把茶壶放下了,又拿起一只倒扣着的茶杯。他做任何事情都是认真的,此刻也不例外。神情庄重的给何若龙倒了一杯热茶,他随即转身出门,不出片刻的工夫,拿了一张旧地图回了来。 他把旧地图放在桌面上摊开了,何若龙起身旁观,只见这是一张手描的老地图,包括了东河子方圆几百里的地区。小鹿用食指一点东河子县城的位置:“若龙,中午你睡一觉,下午就带兵出发,往南走。” 何若龙一愣:“什么?我往南走?那你呢?” 小鹿不看他,自顾自的用指尖在地图上画出路线:“罗美绅那边,我们是不能指望的,他能帮忙自然是好,不帮忙,也不奇怪。毕竟他一直也是自身难保,干爹只要不打到他那里,他就很可能会保存实力、作壁上观。所以,我们要自行寻找出路。你现在就往南去,给我开一条路进山西。我留在县城里,能抵挡多久算多久,抵挡不住了,我立刻放弃县城去追你。” 何若龙脑筋一转,把他的意思转明白了。明白之后,他立刻摇了头:“不行不行,你这个法子太危险。你实战经验太少,你留下我不放心。” 小鹿一皱眉头,做了个半笑半恼的表情:“我留在县城里是不安全,不过让我向南去打前锋,也一样的很危险。再说对于县城里的情况,我毕竟是更熟悉一点儿,真要是顶不住了,我逃也能逃得比别人快。你说呢?” 何若龙答道:“我说就是一起走!” 小鹿背着手转向了他:“一起走?打都不打,直接弃城?” 不等何若龙回答,他直接嗤之以鼻的摇了头:“啰嗦!你我分工协作,不是很好吗?” 然后他苦笑了一下:“我只是担心你——我这边顶不住,可以逃;你那边是不能逃的,必须打出一条路来。” 眼看何若龙望着自己不说话,他像逗趣似的微微向前探过头,低声又问:“要不然,咱俩换一换,我去往南打,你留下来守城?” 何若龙想了想,感觉哪一条路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平安,相比之下,倒像是守城更安全一点,正如小鹿所说的那样:守不住,可以逃。 “行!”他终于是一点头:“那我下午就走!” 中午,何若龙和衣躺在小鹿的床上,闭着眼睛想要睡一觉。小鹿脱了鞋爬到他身边,伸手去解他的腰带。 他在战场上连轴转了几日夜,一壶浓茶也振不起他的精神。长条条的仰卧在床上,他就感觉自己的骨头和肉全是酥的,连手指尖都动不得。疲惫不堪的一笑,他低声说道:“硬不起来了,累瘫了。” 然而小鹿今天很不体谅人,执着的硬扒下了他的裤子。裤腰退到了膝盖处,他调动最后一点力气尽量张开了腿,然后只感觉身体一飘,昏迷一般的睡过去了。 小鹿下了床,飞快的关门闭户,把窗帘也拉拢了。然后走回床边弯下腰,他把何若龙翻成了趴伏的姿势。 俯身在何若龙的脸上亲了亲,他抬腿上床,横跨对方跪了下来。低下头解开自己的裤子,他第一次对着何若龙彻底袒露了身体。 然而何若龙正在熟睡。 接连许多天没有注射荷尔蒙,他的器官恢复成了冰冷绵软的状态。向下轻轻的趴上了何若龙的身,他大睁着眼睛,拥抱了对方。 他感觉自己对不起何若龙。何若龙不是一般的青年,他是有雄心有志向的,自己不能把他的政治生命断送在那鸟不拉屎的小山沟里。 他在第一次见到何若龙时,就决心要拯救对方。兜兜转转的到了现在,他这决心只有更强。 所以这一回,他还是要拯救何若龙。 一个团的人马,加上一圈上百岁的老城墙,当然不是程廷礼的对手。但他想自己至少可以给何若龙多抢一点逃命的时间。何若龙这个人很顽强,当年单枪匹马都能逃上狗尾巴山,如今有了兵有了枪,只要能活命,东山再起应该也不是很难的事情。 小鹿在何若龙身上趴了一会儿,然后起身提好裤子,重新扣好了牛皮腰带。 向上掀起了何若龙的衬衣,他顺着对方的脊梁骨向下亲。一个吻接一个吻的亲下来,他最后深深低头,将额头抵上了对方的后腰,沉沉的叹息了一声。 他想自己这一场爱情如此收尾,本来该算悲剧,可因全是心甘情愿,所以悲也不悲,纵是真为这个人死了,心中也是安乐的。 第九十五章 何若龙睡了沉沉的一觉,睡醒之后眼睛还没睁,他下意识的先伸了手去摸小鹿,一摸没摸着,二摸也没摸着,他忽然睁开眼睛坐了起来,打寒战一般哆嗦出了声音:“小鹿?” 房门一开,小鹿端着一杯凉开水走了进来:“醒了?” 何若龙怔怔的望着小鹿,望了片刻,终于回了魂。低下头用手背揉了揉眼睛,他像个身躯庞大的小孩子,从鼻子里哼出回答:“醒了。” 小鹿走到床边,把水杯递给了他:“晚饭马上就好,吃完你就出发。” 何若龙接过水杯,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把水杯递还给小鹿,他用衣袖一抹嘴,又很痛快的长出了一口气:“这一觉睡得好,再熬上一宿也没问题了。” 然后他对着小鹿招了招手:“过来。” 小鹿把水杯放到桌上,然后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双方近距离的对视了一瞬间,随即不等何若龙动作,小鹿抬手一捏他的下巴,凑上去用唇舌狠狠的堵住了他的嘴。 双方立刻吻成了难解难分,连呼吸都相互扑撞着乱成了一团。何若龙知道时间紧张,此刻不是自己任性的时候,可两只大手隔着军装揉搓了小鹿的身体,他身不由己的开始撕扯开了小鹿的上衣。嘴唇顺着脖子向下滑到锁骨,他神情迷乱的吮吸啃咬,如同一只热情的巨大雄兽。最后叼住了一粒小小乳头,他用双手托住了小鹿的屁股,将小鹿的屁股蛋揉成了两团面。 小鹿第一次没有躲。搂着何若龙的脖子向后仰了头,他被对方吮得一阵阵战栗。何若龙抬起头,盯着他的脸含糊说道:“下次非扒光了你不可!” 小鹿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得开怀,甚至低低的出了声音。要是真能还有“下次”的话,被他扒光了也甘愿。 何若龙放开小鹿时,感觉两人之间已经血脉相通,平平常常的一放手,竟会有疼痛,像是活活撕了自己一块皮肉。 他也知道双方接下来都是前途凶险,所以不肯太感慨,嫌不吉利。对着床下伸出两条长腿,他预备出去吃饭。不料小鹿忽然一边系扣子一边站起身,主动走到床尾,把他的马靴拎了过来。 然后单膝跪在了地上,小鹿单手抬起了他的一只脚。脚是周周正正的一只大脚,穿着半新不旧的白洋袜子;从脚往上看,是被马裤紧紧箍着的笔直小腿。将马靴套上了何若龙的脚,小鹿一丝不苟的将靴筒向上提到膝盖。在做这件事时,他一言不发,神情几乎是庄严的。 何若龙低头望着他,由着他伺候自己。等到将另一只马靴也穿好了,小鹿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姿势不动,单只忽闪着大眼睛向上看了他一眼。 一眼过后,小鹿用双手捧起了他的右手。低下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一吻,小鹿睁大眼睛抬起头,低声说道:“我爱你。” 随即不等何若龙回答,他自顾自的起了立,转身走向了门外。 小鹿的嘴唇离开了,可那个吻还附着在何若龙的手背上,像一小块火炭,缓慢的烧灼着他。 于是在吃过晚饭率兵出发之时,他骑上战马,下意识的将右手手背贴上了嘴唇。仿佛那个吻是小鹿预留给他的,专等他现在来接收。 然后他回了头,身后暮色苍茫人山人海,唯独没有小鹿。城外前线离不得总指挥,小鹿已经布防去了。 小鹿生平第一次见识了真正的战争。 和眼前的枪林弹雨相比,他先前经历过的一切战斗全成了小打小闹。城外的阵地已经不能容许人直立行走,子弹扑扑的打在地上,所有的人都只能是匍匐前进——起初是前进,等到了后半夜,就统一的改为匍匐后退。敌人的炮火一秒也不停,连珠炮似的专对着一处轰,等到把老城墙轰出一处口子了,炮火集体转移方向,再轰。小鹿刚带着队伍退回了城,只听“轰隆”一声巨响,被震酥了的城墙自己坍塌了一大面,当场不知道砸死了多少小兵。城墙上的一排机枪手随之坠落,也全摔了个七死八活。 小鹿距离城墙很近,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砸了脑袋,幸而他戴了帽子,没被砸成头破血流。武魁不知道从哪里冲了过来,用一顶钢盔扣了他的脑袋。而他扭头看清了对方那张油光锃亮的大脸,当即用力对他搡了一把:“你回城里去!” 武魁愣了一下,知道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城里肯定是比城边安全。对着小鹿眨巴眨巴单眼皮的细长眼睛,他大声问道:“那您呢?” 小鹿没空搭理他,只一脚前一脚后的站稳当了,恶狠狠的又推了他一把。推完之后抬手摁着头顶钢盔,小鹿猫着腰拔腿就跑。 武魁急得追了上去:“团座,我还给您管着一个警卫班呢,您让我上哪儿去啊?” 小鹿只是跑,不回头。武魁一直追到了一处城墙豁子前,这才知道他是要派人用炮火堵住这一处破绽。这回回头再往后一瞧,他一拍大腿,发现自己带来的那一班卫士已经全跑散了。嘴里咕哝着骂了一句,他正打算把小鹿从城墙豁子前拽到安全地方去,哪知后方忽然起了喧哗。小鹿从一堆砖石上跳下来,扯着老鸹喉咙吼道:“怎么回事儿?谁来了?!” 一名军官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报告团座,冷营长拉着军火进城了!” 冷营长算是小鹿最后的援军,虽然援军人数有限,但是冷营长带回来了数目可观的弹药。弹药用好了,威力并不比活人差。城内所有的火炮全被推出去了,对着四面八方持续轰击。如此熬到天明时分,仿佛心照不宣一般,交战双方终于自动的暂时停了战。 小鹿这一夜上蹿下跳,每一秒都像是死里逃生,如今终于松了一口气,便累得恨不得席地而睡。张春生不在家,武魁只好兼了他的职。把小鹿护送回了宅子之后,他支使厨房立刻开伙,也不讲求饭菜质量了,有的吃就行。 不出片刻的工夫,饭得了,菜也得了。武魁找了一只小盆子一般的大海碗,连饭带菜满满盛了一大碗,想让小鹿吃一顿管一天。然而端着碗筷走回房时,他见小鹿俯身趴在桌子上,已经睡着了。 放下碗筷摇醒了小鹿,武魁轻声说道:“团座,吃点儿再睡吧!” 小鹿半闭着眼睛答应了一声,抄起筷子低了头,开始往嘴里扒饭。他脖子细,脑袋圆,困得晃晃荡荡的,碗比他的脑袋还大。武魁见他吃上了,便匆匆回了厨房,放开肚量也大嚼了一通。 及至吃饱喝足了,他回上房去取碗。然而进门一瞧,他当即哑然失笑——小鹿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弯腰低头把脸埋进大海碗里,竟是又睡着了。 武魁这回没敢再惊动他,只轻轻抽出了他手里的筷子,又拧了一把湿毛巾,扶起他的脑袋给他擦了擦脸。 然后拦腰把他抱了起来,武魁转身把他送进了卧室床上。站在床边看着他的睡相,武魁心里纳闷,心想他怎么忽然就造起省主席的反了呢?下边几个营长谈起这事,都说是为了兵工厂,兵工厂油水太大,省主席要分一大杯羹,然而团长不肯——也不知道这话都是从哪儿听来的。 当然也有不同的观点,这不同的观点不大好听,因为涉及到了何若龙。何若龙是个土匪种子,他造任何人的反都不稀奇,而鹿团长之所以也造反,正是受了何若龙的蛊惑。为什么受蛊惑?那就不好细说了,反正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二位在一起是睡一张床的。 武魁比一般人知道得多,但是说得比一般人少。他爱扯淡,但是扯淡这事也分轻重好坏,不该扯的,他坚决不扯。 小鹿睡了不过一个小时,城外就又开战了。他晕头转向的起身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迅速恢复了清醒。通信兵一个接一个的追着他传递消息——罗美绅那边也对着政府军开火了——罗美绅把政府军打退了十里地——罗美绅又败了——罗美绅开始撤退了——罗美绅真撤退了…… 小鹿对罗美绅已经毫无兴趣,只是惦记着何若龙,不知道他究竟跑出了多远。 在小鹿顶着流弹炮火指挥防御之时,何若龙经过了一夜一日的急行军,一鼓作气向南走出了三百多里。 然后他就走不成了,因为程廷礼的军队已经在前方路上埋伏了许久,专程等他落网。他既然真是如约而至,那么程廷礼也就不必客气,直接用几千精兵就地包围了他。 第九十六章 程廷礼仰卧在一张大躺椅上,脑袋下面垫着个小凉枕,躺椅不够长,所以一名副官蹲在下首,在他的两条长腿下面各放置了一只小矮凳。另有一名副官站在上首,仰起头为他撑开了一把大阳伞。 一双手从天而降,将一副墨晶眼镜架上了他的鼻梁。然后他一张嘴,点燃了的雪茄也被人送到了他的齿间。咬着雪茄深吸了一口,他惬意的侧过脸,眺望向了远方的群山。以他这个年纪和身份,其实是不大应该亲自往战场上跑了,不过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不如说它更像一出好戏,戏中人因为无知无觉,所以演得格外动人,动人得几乎让他想笑。 他半躺半坐的在这一处草地上晒太阳,周围被警卫团围了个严密。越过警卫团再往远看,无边无际的,依然全是他的人。人山人海围着个小小的孤岛,孤岛中央瑟缩着何若龙那一群残兵败将。 这个时候,有温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军座,陈参谋回来了,您现在见他吗?” 程廷礼扭过头,在那发出温柔声音的青年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漫不经心的答道:“让他过来。” 陈参谋因为这些天一直跟着何若龙摸爬滚打,回来得又是诡秘匆忙,所以灰头土脸,形象几乎堪称凄惨。快步走到程廷礼面前,他昂首挺胸的一敬军礼,斩钉截铁的说话:“报告军座,卑职已经将何逆的电报班领了过来。现在敌方和外界彻底无法联系了!” 程廷礼笑了一下:“何若龙本人现在怎么样?” 陈参谋是半年前被程廷礼派进何团的,因为一贯少言寡语,造反之时也无异议,所以在何若龙身边颇有一点亲信的意思,而他对何若龙的观察与了解,也是格外的深刻一些。 “报告军座。”他规规矩矩的清楚回答:“此人目前十分惶恐,已经方寸大乱,他的部下军官们也是各怀心思,并没有多少人愿意为他卖命。” 程廷礼取下雪茄递给身边副官,然后懒洋洋的坐起了身,自得其乐的笑道:“去,让他们把炮架起来,再给我轰他一个小时。” 何若龙万没想到自己会陷进程廷礼的埋伏圈——他只顾着往南跑,因为起初跑得畅通无阻,所以他还暗暗的窃喜,就没想过自己带着队伍公然穿过一家家军头的地盘,怎么可能没人拦他。 跑着跑着,前头忽然开了炮,后头也跟着开了炮,东南西北全有了人影枪声,他和他的队伍被困在了一片山谷之中,连个好地势都没占着。四面八方的士兵们居高临下,架起大炮对着他们随便轰。他急了,连着指挥了几次突围,人死了不少,却是始终冲不出对方的包围圈。他部下的小兵全是土匪出身,无论是当土匪还是当丘八,所图的不过是一个财字,现在财没落到多少,反而先要送命,那谁肯干?横竖跟着谁扛枪都是混饭吃,而何若龙又不是他们的祖宗。 队伍被围了两天,两天之后开始有小兵带了枪,偷着往对方阵地上跑。对于这样的叛贼,何若龙红了眼睛,抓着一个毙一个,然而毙不完,还是有那胆大的敢逃。 何若龙连着几顿不吃饭,不饿,胸口被一团热气壅塞着,连口汤水都咽不下。独自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他脑子里轰轰的响,几乎无法正常的思考。双手横握着一根马鞭子,他垂下眼,看自己的双手在哆嗦。 这么大的巴掌,这么大的个子,这么大的力气,这么大的志向,先前那么大的仇都报了,那么多的苦都吃了,都从土匪熬成团长了,难道大好人生戛然而止,自己这回就要死在这不见天日的小山沟里了? 死了之后,没人管没人埋,烂在草里,臭一块地。或许根本连具全尸都落不下,一枚炮弹从天而降,直接就能把他这个人从有炸成没。可是,可是,他颤抖着想,自己怎么能“没”呢?自己才二十多岁,好日子刚开始,还没活够呢!还没活透呢!怎么能没?他还没当上旅长师长,他还没住进天津租界里的小洋楼,他还没享受过,他还没呼风唤雨过——所以,怎么能没? 何若龙想到这里,不由得闭了眼睛。一闭眼,前方便是黑暗,仿佛深不见底的鬼门关,正等着他往里迈进第一步。先前的勇气与豪情被恐惧与绝望一点一点的消磨光了,他现在只是哆嗦,只是怕。 他又想起了小鹿——他想如果小鹿此刻能陪在自己身边,自己会不会更勇敢一点? 可随即他对自己摇了头。有了小鹿,他也还是怕。忧伤苦乐、尚且无有代者,何况是死? 原来“死”这件事情,是无法预先想象的,非得死到临头,才知何为死。可笑他先前还以为自己大无畏、不怕死。 在何若龙的精神将要崩溃之时,程廷礼的代表来了。 这代表一没带卫士二没举白旗,就那么溜溜达达的一个人从山上走下来了。前线阵地的小兵见了他,当即警惕的端起步枪作势瞄准。代表满不在乎的对着小兵笑骂:“小兔崽子,把枪放下!程主席他老人家大发慈悲,愿意再给你们何团长一条活路。你他娘的再拿枪瞄我,我可掉头回去了!” 此言一出,小兵们面面相觑,果然犹犹豫豫的放下了枪。正当此时,何若龙闻讯赶了过来。虎视眈眈的停在代表面前,他低声问道:“你来有话说?” 代表将何若龙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即笑道:“我没话说,是程主席对你有话说。这个话,你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听,我就说;不听,我马上走。” 何若龙瞪着代表,瞪得心都不跳了——他有预感,事情要变:“你说!” 代表趾高气扬的说道:“给我找个凉快地方说话,别让我在太阳底下站着啊!” 在一棵老树的树荫下,代表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慢条斯理的开了口:“程主席他老人家让你过去一趟。” 何若龙站在一旁,怀疑自己是听错了:“让我过去一趟?去哪里?” 代表答道:“程主席要见你,你自然是要到程主席面前去。难不成还让程主席亲自来看你不成?” 何若龙疑惑的望着代表:“去了……干什么?” 代表做了个沉吟的姿态,思索片刻之后笑了:“你这回做了这么大的乱,引得他老人家动了雷霆之怒,所以此行见了他老人家,挨打挨骂怕是免不了的了。” 何若龙依然是疑惑:“那我若是真去了,你们如何保证我的人身安全?” 代表站起了身:“何团长,恕我直言,你这话问得有点儿不识时务。程主席肯见你,那就说明他老人家还肯给你一次机会,你若是顾着人身安全,不敢去,那就别去了。反正我只是个传话的,你爱去不去,我没意见。” 何若龙紧盯着代表,一颗心在腔子里跳到了疯狂的程度:“我……” 代表仿佛是有点不耐烦了,背过手拍了拍屁股上的土,他转身迈了步:“何团长,你要是不去,我就走了。” 何若龙凝视着代表的背影——代表真走了! 双手攥成了紧张的拳头,他在代表走到十米开外之时,忽然吼了一声:“等一下!我去!” 第九十七章 何若龙决定去见程廷礼。 没人保证他的人身安全,他去了,可能是去死,也可能是去活。可是不去的话,没有悬念,只能是等死。 他没有大张旗鼓的出发,只带了两名卫士。程廷礼真要是想对他下毒手,这两名卫士什么都不抵,至多是能给他挡一梭子子弹。可何若龙不喜欢单枪匹马的露面——他已经是很失败很落魄了,不能再孤零零了。 跟着代表出了山谷上了山,一行四人走了一个多小时。末了在炎热的下午时分,何若龙到达了程廷礼所在的临时指挥部。 临时指挥部是一座用新席子围成的大凉棚,程廷礼做衬衫军裤的打扮,和几名高级军官坐在凉棚下面吃西瓜。西瓜水灵灵的鲜红起沙,切成大块摆在大盘子里,整整齐齐的散发着甜香气息。 何若龙一进营地,身后的卫士就被拦住了,不过没人搜他的身缴他的枪,仿佛料定了他是败军之将,不把他放在眼里;也像是不防备他,还当他是自己人。到底是为了哪个原因,他自己也不知道。代表把他领进了棚子里,随即对着程廷礼一敬礼:“报告军座,何团长我带过来了!” 程廷礼叉开双腿坐在一把竹椅子上,一手拿着一块吃了一半的西瓜,一手对着代表挥了挥。代表见状,当即会意退下,只把何若龙一个人留了下来。 何若龙笔直的站着,不言不动,想要看看程廷礼究竟会怎样处治自己。然而程廷礼俯身探头,一口一口的单是吃西瓜。旁边的军官们偶尔看他一眼,也全都是个漠然的态度。 何若龙等了又等,本来胸中也存了一股勇气,必要的时候打算和程廷礼硬碰硬,可勇气这种东西,向来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禁不住这么没滋没味的晾。而且顶着大太阳走了一个多小时山路,他把汗都流尽了,他也渴。悄悄的伸舌头一舔嘴唇,他又瞄了一眼程廷礼手边的大盘子。盘子是白瓷盘子,圆滑洁净,越发衬得西瓜绿皮红瓤,甜美诱人。 忍无可忍的,他无声的咽了一口唾沫,与此同时,程廷礼从副官手中接过毛巾擦了擦嘴,然后站起了身。 他一边用毛巾擦着手,一边走向了何若龙。经过何若龙面前时,他没有停顿,而是直接走到了何若龙身后。 紧接着,他对着何若龙的右腿弯便是一脚! 何若龙猝不及防的挨了一下子,右腿当即向前一软。而在他右膝盖将要着地之时,程廷礼对着他的左腿弯也踹了一脚。 这两脚踹得太狠了,让他在一瞬间便跪了下去。而程廷礼向旁一伸手,当即又有副官双手奉上了马鞭。一手握着鞭柄,一手攥着鞭梢,程廷礼绕到他的面前,当着他的面,先是居高临下的扯了扯马鞭,随即高高抬手,一鞭子抽向了他的头! 鞭梢掠过他的头皮,抽出刀割一般的疼。何若龙没有动,紧闭双眼咬牙忍痛,同时听程廷礼恶狠狠的骂道:“混账东西!狼心狗肺!吃里扒外!” 他骂一句,抽一鞭,因为何若龙极力的低了头,所以鞭子全落到了后脑勺和后脖颈上。棚子里的军官们先是默然旁观,后来约莫着火候差不多了,程廷礼也该是打过瘾了,这才有一位师长起身向前,试探着伸手去夺他的鞭子:“军座息怒……军座您消消气,别气坏了身体。这么个东西,不值得让您动怒……” 师长像哄孩子一样,哄下程廷礼手中的马鞭子。把马鞭子扔给一旁的副官,他又对着后方一招手。立刻又有一名军官把竹椅子搬过来了,把竹椅子端端正正的放到程廷礼身后,军官陪着笑小声说道:“军座坐下歇歇,有话慢慢说,大热天的……” 程廷礼一屁股坐下来,向后仰靠了椅背。对着何若龙翘起了二郎腿,他居高临下的问道:“小子,我拿鞭子抽你,你服不服?” 何若龙几乎是被他那一顿鞭子给抽懵了,闭着眼睛跪在地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服,还是不服。他只感觉程廷礼这个打法隐隐的带着一点亲昵,是教训逆子的那种打,这么着打过一场之后,似乎就不会再把他推出去吃枪子了。 程廷礼一晃翘起来的右腿,穿着锃亮马靴的右脚伸到何若龙面前,他用靴尖抬起了对方的下巴。何若龙顺着力道仰起脸睁了眼,终于是和程廷礼对视了。 程廷礼有着乌黑厚密的短发和白净的面孔,短发上了生发油,一丝不苟的偏分梳开,露出宽阔饱满的额头。对着何若龙一挑剑眉,他开口问道:“说吧,想死还是想活?” 何若龙忍着周身疼痛仰视了他,忽然感觉他是高不可及的,自己无论如何也打不倒他、推不翻他。 张开干裂泛白的嘴唇,他气若游丝的答道:“想活。” 程廷礼放下右腿向他一探身,伸出右手拍了拍他的脸:“知道想活,可见你小子还没疯透!” 程廷礼的手不干不潮,温暖柔软,拍在何若龙的脸上,竟然会拍出何若龙的虚弱与惭愧。是疯了吗?他想,也许真是疯了。刚翻了几天的身,团长的位子还没焐热,就敢勾搭省主席家里的人,造省主席的反,可不是疯了? 小鹿那么漂亮,能是省主席养给外人的?就算是养给外人的,能是他这个土匪出身的杂牌兵可以染指的?疯了,的确是疯了,再疯得厉害一点,就要把命疯没了。 程廷礼的手向上移动,揉了揉他那鞭痕纵横的脑袋。他的肩膀向下一塌,忽然虚弱到了要死的地步,豪情壮志全消失了,他只是想活,想继续当团长。 程廷礼不动声色的观察着他,脸上没有表情,心中却是感觉滑稽。滑稽,有趣,是一场好戏。 程廷礼没让何若龙起身,但是命人给他端了一杯凉水。何若龙咕咚咕咚的将一杯凉水喝了个底朝天,心火登时熄了一半,头脑也随之清醒了些许。 这个时候,程廷礼又开了口:“拿我的钱,打我的旗,刚有了几分人样儿,就想掉过头反咬我一口,什么东西!若不是体谅你年轻糊涂,还是个孩子,老子现在就毙了你!” 何若龙微微低头盯着地面,脑筋则是转得飞快——体谅,他肯体谅自己? 未等他想出答案,程廷礼继续问答:“小子,说说你的意思吧!” 何若龙轻声开了口:“我……我知错了,后悔之至,现在只求您给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程廷礼冷笑一声:“何团长,你不是第一个反叛我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本主席有这个肚量,能容天下难容之事!念在你还有一点本领和志气,我也很愿意再给你一次机会。”说着他抬手一指身旁的师长:“中原大战的时候,小王跟我反着来,曾经拿枪指过我的头。但他后来诚心知错了,我让老冯的兵堵在河南出不来,他肯舍了性命去救我,我就还让他继续当他的师长。你呢?” 何若龙嗫嚅着问道:“军座想让我做什么?您发了话,我就去做。” 程廷礼微微笑了:“带你的兵向后转,把东河子给我打下来,把小鹿给我带过来!” 何若龙骤然抬眼望向了他:“我、我——” 程廷礼又翘起了二郎腿,先是垂下眼帘看了看自己的马靴,随即目光一斜扫向了他:“等到事情完了,你和你的兵就留在东河子,给我守着往南的路,顺便把罗美绅给我彻底收拾了!” 何若龙傻看着程廷礼,两件事在心中碰撞出了惊天动地的大爆炸——他要去打小鹿,抓小鹿,把小鹿送给程廷礼;而事情办成了,他不但可以继续当团长,还可以占据一座大县城! 可是,他怎么能去打小鹿呢? 得生的狂喜疏忽而过,他在狂喜的余韵之中哭丧了脸:“别……军座,您别让我去打东河子,我去打罗美绅行不行?我马上就带兵走,这回我一定拼了命的打,有罗美绅没我,有我没罗美绅,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程廷礼轻蔑的笑了:“何若龙,你有什么资格和本主席讨价还价?” 然后他冷淡的站起了身:“既然你不识抬举,那我也就不必再多说了。你回去吧!” 何若龙慌忙伸手扳住了程廷礼的小腿——他不能回去,回去的话,就真的再无生机了! “我打……”他的牙齿相击,打寒战一样颤抖着说话:“我打……” 第九十八章 张春生回来了。 他拎着一大一小两只箱子,小藤箱里装着他的行李,大皮箱里装着药。这一趟买药倒是买得顺利,所需要的几样针剂,在太原就全弄到了手。可未等他带着药与钱喘过一口气,也没有逛一逛太原的大街,就有消息传过来,说是北边又开战了,他仔细一打听那开战的地点和人物,登时急出了一脑袋的汗。 这个时候,他来的那条路就已经断了,想要尽快的回东河子,只能绕远走张家口。他二话不说上了火车,打算在张家口换车再直奔东河子——东河子有一个小小的火车站,偶尔会有过路火车停个一两分钟。 然而他没等到那趟列车,因为东河子外围战事激烈,铁轨被炸翻了老长一截,火车暂时无法通行了。 张春生也说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折腾回来的,总之昼夜都在行进,火车坐了,汽车坐了,马车驴车也坐了。最后到达东河子城下时,是东面城墙上的守兵放下绳子,把他硬吊上来的。他刚一上城墙,几米开外就有个小兵忽然一晃,是被流弹打穿了胸膛,一声不吭的死了。张春生对于尸首一眼不看,低着头就顺着台阶往下跑——他脸黑,黑成了保护色,掩饰了他所有的惊恐忧惧。 风尘仆仆的,他出现在了小鹿面前。小鹿现在顾不上打针吃药了,只想尽可能的多抵挡一阵——哪怕能多坚持半天也好,半天也够何若龙跑出很远的一段路了。 见张春生回了来,他没道辛苦也没发牢骚,只看着对方怔了一会儿,然后自言自语似的说道:“都到这个时候了,你怎么还回来?” 张春生神情肃穆的站在他面前:“团座,我不回来,我上哪儿去啊?” 小鹿依旧盯着他的脸:“钱花光了吗?” 张春生摇了头:“没,花了一半都不到。” 小鹿点了点头:“好,剩下的你留着吧。” 然后他神情漠然的向外挥了挥手:“你去找武魁,武魁那里安全。” 武魁那里的确是安全,因为他和他的机枪营一直藏在城里。他不上战场,不是他贪生怕死,是小鹿不许他上。 这是小鹿对他的偏疼——不上战场,就只在城里猫着。等到城破了,他立刻带着他那个营投降。这是一场内战,内战打到投降也就到头了,一家的军队,总不至于杀俘虏。要是运气好,武魁兴许还能保住他那营长的名头。一个杀猪的小子,能当上营长就不错了,还想怎么着? 张春生思索了一瞬,又看了小鹿一眼,末了转身离去,当真是在城里找到了武魁。武魁这几天被小鹿撵进安全地带,终日无所事事,白昼又是长而且热,他心惊胆战的摸着他的光脑袋,倒是进行了一场漫长的思考。见张春生回来了,他挺意外:“嗨?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张春生不理他的问题,劈头直接问道:“何若龙呢?” 武魁听到这里,立刻从鼻子里哼出了一声苦笑,随即压低声音答道:“跑啦!” 张春生接着问:“他一个人跑?不管咱们团座?” 武魁摸着新剃的光头:“俩人一起跑,还不一下子就让人撵上了?他跑,咱们团座舍了性命给他打掩护,要不怕他跑不远,不安全。” 张春生听到这里,立时有一口恶气堵到了胸中:“那何若龙就真自己跑了?” 武魁一点头:“啊,跑啦!都跑好几天了,兴许现在都进山西了。” 张春生直勾勾的看着武魁:“他不管咱们团座的死活?” 武魁凉飕飕的笑了一声:“走了之后就一直没信儿,连一封电报都不来,我看团座还挺惦记他的。” 张春生听到这里,一转身,又走了。 张春生想回到小鹿身边去,别人伺候小鹿他不放心,“别人”不干净,他不想让小鹿用“别人”递过来的东西,吃“别人”端过来的饭。 然而未等他走过一条大街,城中的空气就变了。成队的士兵像没头苍蝇一样,拖着步枪满城乱窜。他莫名其妙的在半路抓到了冷营长,想要问问情况,而冷营长跑得气喘吁吁,告诉他“城外又来兵了”。 话音落下,冷营长一溜烟跑了个无影无踪。张春生愣了愣,也开始狂奔向前。好容易在城东一带找到了小鹿,他刚要说话,冷不防身后有人狂呼乱叫,正是冷营长的声音。 冷营长像个疯子似的,一路张牙舞爪的跑到了小鹿面前,礼节规矩全不讲了,他大汗淋漓的喘出了一句话:“是何团长!” 小鹿满脸满身都是烟熏火燎,一张脸脏极了,简直比张春生还要黑。听了冷营长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他当即追问道:“什么何团长?城外又怎么了?” 冷营长一边呼呼的大喘,一边颤巍巍的向后伸出一只手:“何团长他带着兵回来了……在城外……他倒戈了……” 小鹿睁大了眼睛,愣怔怔的瞪着冷营长:“倒戈?什么意思?” 冷营长神情痛苦的咽了一口唾沫:“他在西边城外……对着咱们架了炮……要攻城……” 小鹿眼睛看着冷营长,同时下意识的一摇头:“他回来了,打我?” 冷营长喘得站不住了,弯腰扶了膝盖点头:“他让咱们投降……不投降,就开炮……” 小鹿的脸上没有表情,并且又摇了摇头:“不可能。” 随即对着远方牵马的卫士一招手,他用粗哑的喉咙吼道:“上马,去西城!” 小鹿试图横穿整座县城,然而刚刚走到半路,城西就遥遥的起了火光与巨响。冷营长一勒缰绳,伸长手臂试图抓他:“团座,别过去了,危险!” 冷营长发了话,张春生骑着马跟在另一旁,则是干脆斜斜的探身要夺小鹿手中的缰绳。然而小鹿一晃胳膊甩开了他的手,也不理会冷营长的劝告,单是瞪着眼睛往西方看,瞪得上下两圈黑睫毛都分了家;脸上的灰尘和汗水也和了泥,画出了他一张花里胡哨的小鬼脸子。 然后双腿一夹马腹,他向后挥出一鞭,抽得胯下黑马长嘶一声,四蹄生风的又向前跑去了。 在小鹿到达城西之时,西面城墙已经被密集炮弹彻底炸坍塌了。 战争自动的停止了,城墙内的残兵因为已经完全失了掩护,逃又来不及,所以索性听天由命的坐在了砖石废墟之中。而城外的士兵缓缓的端枪走入废墟——小鹿坐在马上,不认得他们的人,认得他们手里的枪。 枪是新枪,是他兵工厂里造出的新枪! 士兵越进越多,先来的用枪管赶走了废墟上的残兵,后来的则是弯下腰,凭着两只手清理出了一条道路。没有人看小鹿,小鹿高高的坐在马上,看着这些人理直气壮的忙碌,像看傻了似的,也不说话。 然后,远方有汽车队伍开过来了。 小鹿依旧不动,看那汽车队伍慢慢的驶过废墟,最后停到自己面前。领头汽车的车门一开,有人弯腰低头的跳了下来,正是何若龙。 何若龙站住了,仰起头去看小鹿,一张脸惨白的,连嘴唇都没了血色。而紧随着他下汽车的人,是程廷礼。 程廷礼手扶车门,昂首挺胸的站直了。抬头对着小鹿审视了一番,他随即意味深长的一笑。 第九十九章 小鹿看了看何若龙,又看了看程廷礼,仿佛彻底看不懂了似的,他跳下马,愣眉愣眼的,又去看何若龙。 汽车队伍乒乒乓乓的开车门关车门,是程廷礼的副官卫士也下了地。前方很快聚集了一大群衣履鲜明的威风人物,相形之下,小鹿这边的人肮脏疲惫,简直都不像了人。 姿态僵硬的向前迈了一步,小鹿一言不发,还是只盯着何若龙。何若龙身材高大,眉目清晰,放在哪里都是鹤立鸡群,连一颦一笑都像是被放大过了的。 所以,此刻他畏缩与惶惑的神情,也是异常的刺目。 目光游移着避开了小鹿的眼睛,何若龙梦游似的轻声开了口:“小鹿,造反是咱们不对,我已经——已经知道错了,你……你也跟着程主席回去吧!” 小鹿的脸上没有表情,只开口发出了嘶哑的一声问:“若龙?” 何若龙用力的一咬牙,不见小鹿,他认为自己的生命和权势是至高;可是一见了小鹿,他就又要动摇。江山与美人放在天平两端,天平两端一直在晃,晃得他走投无路,此刻只想远远的逃。 这个时候,程廷礼开了口:“小鹿,不要闹了,再闹下去的话,小何会亲自把你押回天津。” 小鹿听见了程廷礼的话,但是不能领会,也不肯承认。自顾自的摇了摇脑袋,他随即抬起头,很笃定的对着前方所有人说道:“不会的,不可能。” 此言一出,何若龙忽然像是崩溃一般,带着哭腔说道:“小鹿,你走吧!你别逼我对你动手。求你了,走吧!” 他要哭了,程廷礼则是笑了:“傻孩子,别那么没有眼色了。小何还等着要你这个县城驻兵呢,你不走,岂不是挡了他的前程?” 小鹿虽然是一直不肯领会、不肯承认,但是听到这里,他纵是要堵耳朵也晚了。 难以置信的瞪着何若龙,他张了张嘴,一口气哽在喉咙口,一时竟是窒息一般,一句话也说不出。下意识的抬手摁住心口,他只觉胸中憋闷之极,而一股热流随即向上一拱,让他忍无可忍的咳了一声。 一声咳嗽过后,鲜血从他的口鼻中喷了出来。在周遭众人的惊呼声中,他扶着黑马晃了一下,一双眼睛依然紧盯着何若龙。 与此同时,他的身边爆发出了一声怒吼。一个人影一头撞向了何若龙,正是张春生。 张春生手里没有武器,但是他方才就地捡起了半截刺刀。扬起刺刀砍向了何若龙,他声嘶力竭的骂道:“畜生!你是个畜生!” 何若龙距离程廷礼太近了,所以立刻就有卫士一拥而上制住了张春生。张春生被卫士们摁在了瓦砾堆里,然而依旧挣扎着抬头去看何若龙:“你就是来害他的!你他妈就是来害他的!” 何若龙从来没听张春生大声说过话,今天终于听到了,听得他一步一步后退,退出一定的距离之后,他颤抖着抬眼再去看小鹿。小鹿下半张脸都是鲜血,军装前襟也洒了成片的血点子。一动不动的站在人前,他忽然显得很小,细胳膊细腿小脑袋,简直像个绝望的小孩子——绝望的,垂死的,全是被他害的。 为了躲避小鹿的注视和张春生的叫骂,何若龙继续后退,一直退出了所有人的视野。 小鹿看不见何若龙了,看不见,就不看了。 缓缓的垂下沉重睫毛,他心中一片恍惚朦胧,情绪也不是怒,也不是悲。身处在盛夏世界的大太阳下,他竟会感到冷,仿佛身外风雪漫天,冷得心成了冰,血成了冰,连情绪都成了冰。 他爱他,他让他死,他就去死。但他把他给了旁的人,然后独自逃了。 眼泪滑过了小鹿肮脏的面颊。像小时候打架打输了似的,他孤零零的,茫茫然的,环顾四周,无人可依。 咧开嘴做了一个孩子气的哭脸,他原地转了个圈。随即抬手一摸脸上的泪与血,他寻寻觅觅的,深一脚浅一脚的,绕着黑马又走了一圈。 他从小就是个仔细的孩子,连一张好信纸都要保留的,连一支好钢笔都要舍不得用的。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他的好东西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到了现在,终于是什么都没有了,一点都不留了。怎么会这样呢?他想不通,无论如何想不通。 下意识的抬手摸向腰间,他从皮套之中拔出了手枪。这一连串的动作是如此的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仿佛他在前生今世已经演练过无数次。而与此同时,程廷礼骤然抬手,指着他大喝了一声:“小鹿!” 这个时候,小鹿已经把枪口抵上了自己的太阳穴。 在手指将要勾动扳机的一刹那,七只手八只脚从天而降,一拥而上去扯他的手夺他的枪。枪口顺着众人的力道上扬了,而在上扬的一瞬间,枪声也响了。 子弹贴着小鹿的头皮飞了出去,应声向后瘫倒的却是程廷礼——他没有受伤,他是怕。久经沙场的人,竟会被这一声枪响吓得蹲下去起不来。及至看清小鹿并未中弹了,他由周围几名副官搀扶着,两条腿依然是软。 “上车……”他哆嗦着下命令:“缴他的械,让他上车!” 卫士们搜了小鹿的身,在确定他身上再无武器之后,便把他推搡着塞进了汽车里。小鹿失魂落魄的,人在车里了,目光却还是直的,是在痴痴呆呆的远眺。 程廷礼坐在他身边,静等着自己慢慢消去满身冷汗——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自己方才若是略迟一秒,这小兔崽子的天灵盖就也得飞了。 汽车发动起来,掉头开向城外。车窗开了一线,汽车加速之时,会有急促的凉风扑面,程廷礼向后仰靠着,先是长久的一言不发,及至汽车队伍在骑兵的护卫下开出很远了,他忽然转身把小鹿压上车门,一口堵住了对方的嘴唇。 在浓郁的血腥气中,他恶狠狠的亲吻啃咬,同时用双手虚虚的卡住了小鹿的脖子,像是随时预备着活活掐死他。小鹿半睁着眼睛不躲不闪,灵魂和身体之间仿佛有了隔膜,一切知觉都很迟钝,甚至连亲吻也不过是一场唇舌间的摩擦纠缠,不值得让他躲闪。 那颗子弹并没有打碎他的头颅,可他仍然像是已经死了——肉身还活着,灵魂先死了。 ——第二卷·所遇何人·完—— 第三卷:红绡万丈 第一百章 小鹿在汽车里坐了整整一天,这一天里他不吃不喝、不言不动,整个人像是虚弱透了,也痴傻透了。程廷礼先是和他并肩坐着,坐得久了,忽然动手把他拉扯到了自己的大腿上。汽车是美国造,空间算是很宽敞,容得下他抱孩子似的横抱小鹿。让小鹿的秃脑袋枕了自己的左臂弯,他又用右手抬起小鹿下垂的胳膊,要把那胳膊往自己的肩膀上搭。小鹿半闭着眼睛,口鼻之间凝着星星点点的血渍。毫无预兆的,他在程廷礼的怀中猛一哆嗦,像是失了控要抽泣,也像是在梦里受了惊。 程廷礼向后一靠,垂下眼帘欣赏小鹿那张花里胡哨的脏脸。论起年纪,也是大小伙子了,可小鹿的脸始终保持着少年式的清秀轮廓。很标致的一张面孔上,眉目睫毛是浓墨重彩,鼻梁嘴唇则是细致的工笔。脏成这样了,浓墨重彩也还是浓重,细致的工笔也还是细致。 这个时候,程廷礼不由得有些窃喜,因为儿子当年那一脚踢得巧妙,给他踢出了个合心合意的尤物。鹿副官就已经是够高大了,小鹿营养充足,如果由着他长,谁知道会长成什么样子?太高了,程廷礼也不喜欢。 那一脚让他踢,他是狠不下心的,太作孽,可是儿子替他踢了。所以现在罪孽归儿子,人归他。 车队一直高速前进,骑兵队轮着班的随行。凌晨时分,程廷礼到了张家口。 他拉着小鹿的手,带着小鹿下车回家。一天一夜过去了,小鹿心里昏昏沉沉的,感觉自己像是该下车了,他就下车;感觉自己该迈步了,他就迈步。急怒攻心是起初那一瞬间的事情,人在那一瞬间若是能挺住,接下来也就还能活了。 只是活得恍惚麻木,心里一点好念想都没有了,他仿佛始终都是半睡半醒。半睡半醒的时候,会有片片断断的梦,梦里有他自己,也有何若龙。一场接一场的,梦的全是好时候,两人海誓山盟的那些话,一句句的在他耳边响。那么多动人的情话,说的时候你看着我的眼睛,我看着你的眼睛,难道会是假的? 小鹿想不通,他发现在这个世上,自己有太多事情都是想不通。 万事全不按照道理来,全不按照承诺来,大千世界,千变万化,只有他一个人最傻。 程廷礼奔波了一日一夜,然而因为是凯旋而归,所以精神振奋,毫无倦意。前一阵子他在北边和日本人打仗,仗没打好,还险些闹起了内讧,所以他把儿子派去了南京,儿子是他的全权代表,会替他到南京政府辩解表白。 家中的主人只剩了他一个,他不出声,整幢楼都可以是相当的安静。慢条斯理的洗漱更衣了,他裹着睡袍坐在小客厅里,前方曳地的窗帘被仆人左右拉开了,露出窗外晦暗的黎明风光——天略略的有点阴,他想今天也许会是个下雨天。 翘起二郎腿向后一靠,他端起热咖啡抿了一口。一名副官单膝跪在一旁,双手将一只白瓷盘子托到了他的面前。盘子里是热而脆的烤面包片,就着白瓷盘子,他一口咖啡一口面包,食不甘味的吃了一顿简易早餐。 然后接过餐巾擦了擦嘴,他望着窗外天光问道:“小鹿现在怎么样了?” 副官轻声答道:“我给鹿少爷放了洗澡水,干净衣服也都预备了。只是鹿少爷进房之后就锁了门,一直没有动静。” 程廷礼点了点头,随即淡淡的答道:“他是累了,让他睡吧。” 小鹿坐在浴缸里,忽然想起自己已经连着好几天都没洗澡了。大热的天,又是每天不分昼夜的奔波忙碌,他一身一身的出汗,那汗渗透军装再被晒干,军装后背上一片一片的泛白,都结了盐霜。 除此之外,他露在外面的皮肤上也有伤,都是皮肉伤,先前毫无知觉,如今坐在水里泡久了,才感到了丝丝缕缕的痛意。低头望着自己的双手,他忽然笑了一下,因为看自己的手很滑稽——齐腕一道界线,界线两边黑白分明。右手的食指指甲缺了一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缺的,看在眼里,才知道了疼。 拿起香皂涂抹了脑袋,他又想起来自己昨天差一点就对着这个脑袋开了枪。幸好没死,否则就成笑话了——老子是情死,儿子也是情死,全是为了男人,何其可笑,何其可耻! 洗净了满头满身的香皂泡沫之后,小鹿起身穿了薄薄的睡衣。出了浴室进了卧室,他走到大床边坐下来。望着窗外沉默片刻,他不知道应该想什么,于是就什么也不想了。 抬起腿躺上床,他向下一躺,闭了眼睛便是天旋地转。 小鹿一觉睡到了中午。 在朦朦胧胧要醒没醒的时候,他听自己身边有隐约的响动,仿佛是有人在喝水翻报纸,声音轻柔。摸索着向前伸出一只手,他下意识的想:“若龙怎么醒得这么早?” 下一秒,他猛然睁开了眼睛,因为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笑。连滚带爬的挣扎着坐起了身,他望着面前的程廷礼,记得自己已经锁过了卧室房门。 程廷礼依旧裹着一袭睡袍,靠着个大枕头半躺半坐。抬头对着小鹿一笑,他顺势将手中的一份报纸放到了床头矮柜上:“醒了?” 小鹿愣怔怔的看着他,也开了口:“干爹。” 程廷礼抬手对他一招:“过来!” 小鹿傻了似的看着他,没有动,于是程廷礼伸出手,毫不客气的一把将他扯到了自己身边。动作不客气,言语却是温柔的,温暖如同初夏的风:“小东西,你瞧你为了何若龙,都把自己作践成什么样子了?干爹看在眼里,真是又生气、又心疼。” 然后他用手指一点小鹿的胸膛:“可是,你的心也是够狠的了。不管怎么说,干爹也是从小把你养到了大,你为了个外人,敢对着干爹开炮。你就不怕那炮弹无眼,把干爹炸死了?” 小鹿听到这里,想说自己不知道他也到了前线,但是转念一想,又感觉这辩解没意思,反都反了,输都输了,还说什么? 程廷礼见他垂着头不出声,便一转口风,语气从温柔转为了严厉:“还记得你我之间的约定吗?” 小鹿这回点了点头,猜他也该谈到这里了。 程廷礼看他回应得痛快,立刻紧逼一步追问道:“愿赌服输,你输了,服不服?” 小鹿又一点头——本来是死也不能服的,从小到大,怕的就是这一桩事。然而事到如今,他心里那股子争强好胜的锐气忽然全散了,一条性命随人处置,仿佛和他已经没有关系。 况且,他的确是和程廷礼立了约,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迟缓的抬起头正视了程廷礼,他哑着嗓子出了声:“现在吗?” 程廷礼听了这话,没听明白,疑惑的对着他一笑:“什么?” 小鹿睁着大眼睛,瞳孔里没有光,直勾勾的看着人,同时又像是什么都没有看:“你要现在和我睡觉吗?” 程廷礼微笑着凝视了他,片刻过后,一摇头:“不,你是我的心肝小宝贝儿,好容易把你抢到了手,我怎么能这么草率的就……” 探身把嘴唇凑到小鹿耳边,他把余下半句话压成了暧昧的低音:“吃了你?” 小鹿一动不动,脸上也没有表情,只说:“我希望是在夜里,不要开灯。” 程廷礼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为什么?” 小鹿答道:“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身体。” 程廷礼笑了:“何若龙也没见过吗?” 小鹿摇了摇头:“没见过。” 程廷礼闭了眼睛,慵懒的从鼻子里哼出了回答:“洞房花烛夜,当然是在夜里。小鹿,不要急,我会给我们挑选一个黄道吉日。你是与众不同的,你是我的天字第一号。” 说完这话,他侧过脸,在小鹿的脖子上亲了一口,声音响亮,带着喜气。 下午小鹿在屋子里走走坐坐,又站在窗前向外望。卧室位于顶层三楼,居高临下,可以看出老远。这院子草坪碧绿花木整齐,风格类似程廷礼在天津的所有公馆。几名副官站在院子里嬉戏打闹,都年轻,都漂亮,军装上衣脱了,露出里面雪白的衬衫,没心没肺的,只是笑和闹。 小鹿望着他们,心想自己以后也要和他们一样了,穿几件好衣服,说几句好听话,像一只鸟或者一只狗一样,逗着人开心,等着人疼。 他看不起这些人,直到现在了,也还是看不起。 可是问他接下来该怎么办,他茫茫然的,也不知道。 他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只知道自己今年是二十二岁。二十二岁的青年,所知所能都是那样的有限,仅有的热情与勇气,也被远方那人消耗尽了。 与此同时,程廷礼在楼下的小客厅里,正在悠游自在的翻黄历。最近的良辰吉日真是多,他简直不能决定该选哪一个。 第一百零一章 程廷礼坐在小客厅里,手里拿着一封译好的电文。一双洁净清秀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动一阵歇一阵的为他按摩。 电报是程世腾从南京发过来的,全权代表做惯了,他现在已经是非常的会办事。当然,大事他是办不了,不过见几个大人物,说几句场面话,还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只要老子把道路给他划清楚了,他这个儿子可以走得一步不错。 这一趟他替父亲去向南京政府表忠心,表了个淋漓尽致。一切事务都被他办得顺顺利利周周全全,按照当下这个情形来看,他很快就可以凯旋而归了。 然而程廷礼只喜欢他的成功,并不喜欢他的凯旋。把电文轻飘飘的往前方茶几上一掷,他向后仰靠过去,闭目养神沉默了片刻。 肩膀上的两只手像是成了精,力道不轻不重的拿捏着他,驱走了他关关节节中所有的不适。懒洋洋的枕了沙发靠背,他忽然问道:“小裴呢?” 身后有声音轻轻柔柔的笑道:“军座,小裴在天津呢!” 程廷礼轻描淡写的下了命令:“让他过来。” 随即他又问:“小鹿今天是谁陪着呢?” 那声音立刻作了回答:“是李国明。他爱说话儿,正好自己也愿意去。” 程廷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嗯,好。” 声音再一次响起来,这回是响在了他的耳边,气息温暖动人:“军座今晚儿还是不要人伺候吗?” 程廷礼抬起双脚架上茶几,意味深长的笑了:“不要,这两天养精蓄锐,明晚打场硬仗!” 那声音附和着他,低低的也笑:“不让鹿少爷做点儿准备?要不然到时候……” 程廷礼抬起手,拍了拍肩上的年轻脸蛋:“准备?洞房花烛,吃的就是一口新鲜,还要什么准备?” 年轻脸蛋立刻会意,亲昵的和他贴了贴脸:“军座,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小鹿不是很明白程廷礼那“洞房花烛”的意思,但不管是个什么意思,归根结底,都不过是要“睡觉”。 那觉应该怎么睡,他尽管没经验,然而很清楚,至于其中的滋味,依着他的想象,也无非是分为两层,一层是羞耻,另一层是疼痛。 在日本留学时,他隔三差五的就要在医院对着医生脱一次裤子,起初他不习惯,每次脱裤子都羞耻得像是死了一回,可后来次数多了,也就不甚在乎,仿佛医生不是人,起码不是凡人。所以他想,“羞耻”二字,自己应该是能够忍受和克服的。 至于疼痛,更是不在话下,他不怕疼。 李国明像是怕他寻死一般,每隔一两个小时就进卧室看他一眼,没话找话的和他说笑,顺带着给他送一天三顿饭。这天晚上,他端着个大托盘又走进来了,像个乖宝宝似的,进门便打招呼:“鹿少爷,开饭啦!” 卧室靠墙摆了一张桌子,小鹿走到桌边坐下,看着盘中内容愣了愣——说是晚饭,然而没有饭,只有一碗汤,清得连片菜叶都没有。而李国明从白手帕卷里抽出汤匙放进汤中,亲亲热热的笑道:“鹿少爷,快尝尝吧,这汤可滋补了。” 小鹿以为这也许是一种食疗,所以没有多问,闷声不响的喝了那一大碗热汤。 当晚,程廷礼过来和他闲聊了几句,没做什么逾矩的举动,也没说什么逾矩的话。小鹿平平静静的上床睡了,翌日清晨起了来,李国明端进早餐,居然又是清汤。 小鹿没食欲,对于吃喝也没有兴趣,所以依然不问,直到中午第三次见了汤。 他隐隐约约的有了知觉,终于开口问李国明道:“怎么总是给我喝汤?” 李国明像个小娘们儿要说体己话似的,对着他挤眉弄眼的低语:“汤汤水水,喝进肚子直接就尿出去了,不走后路,干净嘛!” 然后迎着小鹿那一双直愣愣的大眼睛,他抿嘴一笑,像是要替小鹿不好意思了:“还不明白?今晚儿您要有好事儿了!” 小鹿迟钝的垂下了睫毛。一只手抬起来扶住了墙壁,他对着李国明一挥另一只手,做了个驱赶的动作。李国明很识相的后退一步,脸上依然笑眯眯的:“那我先走啦,您别忘了喝汤,不喝该凉了。” 小鹿没理他,单是扶着墙垂下了头,心中恍恍惚惚的,却是又想起了何若龙——只想了一刹那,一刹那过后,他就立刻逼着自己收了念头。 然后转身回到床上,他仰卧下来,扭头往窗外看。 对于这一场洞房花烛夜,小鹿总觉得自己是能忍受、能克服的,直到傍晚时分,卧室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程廷礼在几名副官的簇拥下,施施然的走了进来。 他裹着一袭睡袍,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拿着一张套着软纸封套的唱片,对着小鹿笑问:“要不要听音乐?” 小鹿回头看了屋角一眼,屋角的玻璃柜子上摆着一座喇叭锃亮的留声机,因为没唱片,所以他一直不曾动过它。 程廷礼没有等到他的回答,也不需要他的回答。将唱片递给身边的副官,他自顾自的缓步走到小鹿面前。单手一抬小鹿的下巴,他微微俯身,在那紧闭的薄嘴唇上轻吻了一下。 随即直起身,他低头对着小鹿笑道:“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小鹿扭头看了看屋中的青年副官们,这些人一个个都是长裤衬衫的清凉打扮,衬衫袖子整整齐齐的挽到肘际,仿佛全依了统一的标准。除此之外,他们的手里也都不空闲,有拿毛巾的,有拿瓶罐的,还有人捧了一只很大的洋酒瓶子。另有一人自动的走到床边,将一卷雪白的床单展开来铺到了床上。 小鹿知道自己今晚要陪程廷礼睡觉,可是万没想到程廷礼睡一个人,居然要摆如此之大的阵仗。身后的窗帘被人拉拢了,电灯没有开,因为门外又有青年端进了一座辉煌的红烛台。 程廷礼绕到小鹿身后,张开双臂拥抱了他:“你是家里的人,我总没法再用花汽车把你接进门,又不好大张旗鼓的为了这件事情摆酒席。但是再怎么简单,花烛总要点上几对,等过了今夜,往后我再慢慢的补给你。” 小鹿想象中的“睡觉”和眼前这幅情景发生了大冲突。在程廷礼的怀抱中转过了身,他惶惑而又紧张的注视了对方:“干爹……” 程廷礼低声笑道:“小宝贝儿,说实话,你是不是第一次?” 当着副官们的面,小鹿不想害羞,可是一张脸不由自主的涨红了。目光闪烁着避开了程廷礼的眼睛,他姿态僵硬的一点头。 程廷礼无声而又开怀的笑了。抬手握住小鹿的肩膀,他柔声又道:“别怕,无论男女,第一次总是要疼的,忍忍就过去了。干爹向你保证,一定就只让你疼这一次。” 小鹿到了这个时候,就有点稳不住神了。 他不肯承认自己是怕了。不动声色的做了个深呼吸,他挣开程廷礼的双手,退了一步说道:“让他们出去,你要做就做吧!” 程廷礼向前跟进了一步:“傻孩子,他们不过是小猫小狗一样的东西,你怕他们干什么?” 这个时候,留声机忽然开动了,铜喇叭里流出悠悠的西洋乐。而一名副官端着两杯洋酒走过来,抿着嘴低声笑道:“军座,酒来了。” 程廷礼接过一杯,笑问小鹿:“我们要不要先喝一点交杯酒?” 小鹿扭过头环顾了四周,越看越感觉这空气不对,一颗心在胸中跳得东奔西突:“不,你让他们都出去!” 程廷礼仰头灌了一大口酒,随即把酒杯递还给了副官。对着大床方向一伸手,他彬彬有礼的说道:“宝贝儿,请吧。” 小鹿提起一口气,声音高了:“你让他们都出去!” 程廷礼收回手,低下头一扯睡袍衣带。衣带一松,睡袍前襟随之大敞四开。一双眼睛盯着小鹿,他张开双臂,立刻就有副官上前,为他脱掉了睡袍。 睡袍一除,他赤裸上身,通体只剩了一条柔软的丝绸长裤。从年龄而论,他是老了,但他不服老。他已经微微的有了一点肚子,可是还未发福到臃肿的程度,烛光之中,他手臂肩膀的线条依然清晰利落,残留着年轻时代的影子。在靡靡的音乐声中,他接过酒杯仰起头,又喝了一大口。 紧接着快步走到小鹿面前,他不由分说的拦腰抱起对方,对着大床便是一扔。小鹿惊叫着刚落下去,床边一沉,是他抬腿也迈上来了。 第一百零二章 小鹿以为自己不能怕,但是事到临头,他不但怕了,而且是越来越怕。 程廷礼把手伸向他的上衣时,他还能忍,光膀子是没什么的,他自认为上半身没有异常,不怕人看。咬紧牙关跪坐在床上,他的手臂都僵硬了,让程廷礼须得亲自把他冰冷的双手从衣袖中拽出来。 随手把上衣扔到一旁,程廷礼开始笑眯眯的审视小鹿。片刻过后,他起身挪到了小鹿面前坐下,用手背一蹭对方硬成了珠子的粉红乳头,同时以感慨的语气叹道:“原来已经长得这么好了。” 副官们无声的退到了暗处,红烛光芒只照耀床上的两个人。小鹿知道暗中有许多双眼睛正在注视着自己——他没料到程廷礼竟然会有这种癖好! 忽然转身爬向床边,他想要去把蜡烛吹灭。可是未等他真正下床,一条胳膊环住他的细腰向后一勒,生生的又把他勒回了大床。随即他仰面朝天的被摁住了,一只大手扯住他的裤腰,不由分说的便是向下一拉。 像是活活的落入了刀山火海中一般,小鹿在程廷礼动手的这一瞬间,忽然爆发出一声惊恐的嘶吼。裤腰向下滑了两寸,随即又被他向上拽回了一寸。手脚在程廷礼身下狂乱的踢打了,他脑子里只剩了一个念头,就是要留住裤子遮羞。 程廷礼也是有力气的,然而一时竟是制不住疯子一般的小鹿。气喘吁吁的攥住了小鹿两只手腕,他头也不回的下了命令:“来人,把他给我摁住!” 黑暗中立刻传出了回应声音。青年们本是见惯了这种事情的,见惯了,也伺候惯了,但今晚不同往日,或许是因为床上新人是格外的美和烈,他们早在暗中待命之时,便和程廷礼一起亢奋了。 摩拳擦掌的走上前来围了大床,他们单膝跪到床上,从四面八方伸出了手。两个人分别制住了小鹿的两条胳膊两只手;另有两双手扯住小鹿的裤腰向下脱去。凉意瞬间从腰向下蔓延开来,小鹿宛如被人活扒了皮一般,崩溃似的发出了哀嚎:“不要……放了我……放了我……” 没有人放他,裤子被扒掉了,两条赤裸的长腿也被人硬掰开了。他那不得见人的器官,终于彻彻底底的袒露在了程廷礼面前。它是柔软萎靡的,颜色浅淡的,只有小少年的尺寸,团团的缩在稀疏耻毛之中。伸手覆到上面揉了几揉,程廷礼笑了,发现其实这个东西也有点意思,虽然没有反应,但毕竟是一副通着血脉的器官。 揉过几揉之后,他的拇指顺势向下陷入了股间。眼睛盯着那藏在阴影中的秘处,他开口说道:“抬高一点儿。” 扳着小鹿双腿的两双手立刻加了力气,另有一双手伸过来,很有眼色的将个枕头掖到了小鹿的腰下。小鹿的身体被彻底对折了,双腿也被打开到了极致。 拇指抵住入口,用力的向内顶了顶,在小鹿断断续续的哀鸣声中,程廷礼满意的收回了手:“好孩子,真给干爹留着呢。” 然后他欠身脱了裤子,同时也不知是在对身边的谁说话:“严丝合缝,小孩儿也没这么紧的。” 一刹那间,小鹿在极度惊恐之中忽然清醒了一瞬。而在这短暂的一瞬间里,他听见有人凑趣似的笑道:“那您今夜可得费劲儿了,要不先给鹿少爷抹上点儿?抹好了再玩儿,您进去得容易,鹿少爷也能少遭点儿罪。” 小鹿听到这里,认出来了——这是李国明的声音。 挣扎着抬头向下看,他看见李国明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白瓷瓶子,瓶子拧开了,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然而程廷礼一摇头:“怎么着?你认为老子没本事开了他?” 话音落下,他啐了口唾沫抹到小鹿股间。随即俯身压了下去,他对着小鹿痴痴的凝视了片刻,末了低声笑道:“宝贝儿,忍着点儿,我来了。” 对于床笫之事,程廷礼有着无数的把戏和花样,可是今天对着小鹿,他只蛮干。 坚硬缓慢的一点一点向内推进,他同时紧盯着小鹿的脸,看这孩子先是咬牙后是惨叫,惨叫过后,因为疼得没了力气,所以声音低落,转为呻吟。疼成这样了,那张小脸蛋也不走形,该怎么漂亮,还怎么漂亮。 握着小鹿的肩膀,程廷礼终于深入到了极致。心满意足的长吁了一口气,他随即发现小鹿已经成了昏昏沉沉的模样。低头把舌头伸进了小鹿口中尝了尝,他随即开始小心翼翼的动作——不敢由着性子大动,因为小鹿下面一定是伤得不轻,空气中都有了血腥味道。 程廷礼太激动了,不过三下两下,便在小鹿的身体内缴了械。 事毕之后,他缓缓的直起了身。低下头慢慢的抽身而出,他从小鹿的肠子里带出了一股鲜血。 立刻有副官拿着温暖的湿毛巾凑过来,轻轻巧巧的擦拭了他那副同样血淋淋的家伙。然后搀着他下了大床,他张开双臂,由人伺候着披了睡袍。扭头就着副官手里的小瓷碗,他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参汤,然后回头去看床上的小鹿。 小鹿紧闭着双眼,头脸胸膛渗出了一层薄汗。副官们已经放开了他的手脚,他躺在一滩血上,不时的会抽搐一下,抽搐的时候,会含糊的发出呻吟,是痛苦极了的模样。 李国明端着一杯酒,想要喂他喝一口,然而他已经失了知觉,酒杯触碰着他的嘴唇,酒水却是喂不进去。程廷礼走过来一把夺过酒杯,喝了一口之后俯身扶起小鹿,嘴对嘴的把酒硬渡进了他的口中。 一口之后,再喂一口,恋恋不舍的在小鹿嘴上咂出一声响,程廷礼飘飘欲仙,只感觉此时此刻无比美妙,几乎就是妙不可言。 程廷礼喂了小鹿一杯烈酒,然后拦腰抱起小鹿走向浴室,他要亲自给小鹿洗澡。 两只袖子高高的挽起来,他洗出了一缸淡红的血水,水中泡着个人事不省的小鹿。小鹿始终是昏迷着的,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因为酒。 最后他将水淋淋的小鹿用浴巾裹着抱回了卧室。卧室内已经开了电灯,照得边边角角都是通亮。床上的床单已经换过了,他把小鹿往床上一放,然后突发奇想,又仔细看了看对方的手和脚。 手和脚都很眼熟,有着鹿副官的式样。 程廷礼到了这个时候,只感觉老天对自己是太厚爱,恨不能望天跪下磕几个头——没了一个,又来一个,除了自己,谁还能有这样的运气? 正当此时,房门开了,有人走进来,在他身边说道:“军座,大少爷刚来了电报,说是这回不坐火车了,要搭乘南京方面的军用飞机回来。” 程廷礼心不在焉的一点头:“什么时候到家?” “看飞机的情况,不是明天,就是后天。” 程廷礼笑了一下——回来就回来吧,反正这第一口好肉,已经是被老子先吃了。 小鹿一直是睡,直到午夜时分才睁了眼。 他趴在床上,迷迷糊糊的想要动,然而刚一运力就疼得颤了气息——下身仿佛是被生生的撕开了,也没有什么清楚的感觉,反正就只是疼,扒了皮一样的疼。 一只手落到了他的后脑勺上,很温柔的轻轻抚摸:“醒了?” 他扭过头,在床头壁灯的昏暗灯光之中,看到了程廷礼。 程廷礼低声说道:“你在程家过了这么多年,还没和干爹同床共枕的睡过觉。” 小鹿想了想,发现的确是如此。 忍着疼痛定了定神,他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让那么多人看我?” 程廷礼对着他微微一笑:“傻孩子,他们不过是一群奴才,你当他们是人,他们就是;你当们他不是人,他们就不是。咱们乐咱们的,管他们干什么?” 小鹿面无表情的望着他:“我不乐,我很疼。” 程廷礼小小心心的一搂他的细腰:“以后不会再疼了,我保证。” 小鹿转过脸,望向了大床另一边。 睡不着,疼得睡不着,先前他也疼,是心里隐隐的疼,现在心不疼了,改成身上疼。 疼,却不说,因为无人可说。说出来了,旁人也是当成笑话听。好比他晚上被程廷礼蹂躏得死去活来,然而放在程廷礼口中,那不过是一场乐。 第一百零三章 程世腾这一趟去南京,因为是身负重任,所以程廷礼专门给他开了一趟专列。可专列虽然豪华舒适,但毕竟是在地上跑的,没有出奇之处。所以程世腾在听闻有北上的军用飞机可以搭乘之时,便起了玩心,决定抛弃专列、改乘飞机。本来打算趁机再去上海玩上几天的,如今为了赶这一趟飞机,他也不玩了。 他是下午上的飞机,上飞机的时候兴高采烈,随员之中有一位葛参谋长,五十多岁,属于军中元老,敢以长辈的口吻评论大少爷:“嗬!咱这大公子还像小孩儿似的!” 程世腾的确是高兴,并且飞机比火车毕竟是快出许多,他也真是着急回家。在他启程南下之时,他那老子就已经把军队陆续的往西调了,据他看来,显然就是要去对付小鹿和何若龙的。事到如今,也过去了好些天,那仗到底打没打,到底打出了个什么结果,他预测不出,一想起来就忍不住要着急。 程世腾满怀期待的等着上天,哪知飞机在跑道上还没跑出多远,马达轰鸣声就把他震成了七荤八素。随行人中大部分是军人,枪林弹雨都不怕的,马达再响也权当是开了炮,但程世腾没有这个体质,他那脑子脆弱得很,禁不住震荡与颠簸。 及至飞机真要起飞了,他顺着惯性向后一仰,耳中“嗡”的一声,一瞬间竟是又失聪又失明,等他缓过这一口气,目能视耳能听了,脑子里也乱得要开锅了。 这个时候,他再想反悔落地改乘专列,已经晚了。 傍晚时分,汽车从张家口的军用机场中接回了程世腾。 程世腾这一路吐光了肚中存货,被葛参谋长搀进汽车之时,已是气息奄奄面无人色。幸而他年纪轻,而且除了头脑脆弱之外没别的毛病,所以坐在慢悠悠的汽车里,他闭着眼睛吹了一阵晚风,情绪便又重新回复了镇定。抬头望向前方副驾驶座上的机要秘书,他开口问道:“爸爸在家里吗?” 这秘书是省政府里的人,此刻侧身向后转了头,他毕恭毕敬的答道:“主席早在几天前就回来了。” 程世腾一听这话,立刻来了精神:“那他原来去哪里了?” 秘书笑道:“去了东河子。” 程世腾的眼中放了光:“东河子那边现在是什么情况?” 秘书摇了摇头:“具体情形,我也不是很了解,不过造了反的那两个团,已经全都缴械投降了。” 程世腾听闻此言,一颗心登时开始怦怦大跳——军队投降了,那小鹿呢?小鹿是不是也一起投降了? 忍不住用力跺了跺脚,他开始催促汽车夫:“快点儿快点儿,牛车也没你这么慢的。” 此言一出,汽车夫一脚油门踩下去,立刻给他加了速。 心急火燎的,大少爷到了家。 他到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四面八方的找爸爸。他那个爸爸在不出门的时候,照例是不肯好好的穿衣服。裹着一袭睡袍坐在楼下的小客厅里,程廷礼偎在长沙发中半躺半坐,正在闭着眼睛吹电风扇喝冰汽水。两只脚架在前方茶几上,他显然是心情不错,因为还有闲情断断续续的哼小调,直到程世腾一头撞了进来:“爸爸!” 程廷礼睁开眼睛向后一回头:“小瑞,回来得倒快!” 程世腾来不及向他汇报南京情形,走到近前直接问道:“小鹿回来了吗?” 程廷礼捂嘴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顺势向上一指:“楼上。” 程世腾登时就笑了:“爸爸,您是真厉害!南京那边挺太平,我晚上闲了再跟您细说,现在我先上楼去瞧瞧小鹿!” 话音落下,他也不等程廷礼的回答,慌里慌张的扭头就跑。程廷礼不以为然的一挑眉毛,随即向前坐正了,继续自得其乐的哼小调。 程世腾大步流星的往楼上跑,跑到二楼左右看了看,没看到人。深入走廊一扇门一扇门的推开瞧了,还是没有找到小鹿。于是他继续上楼,这回走到楼梯拐角处时,他放缓脚步做了个深呼吸——方才太激动了,有点不管不顾的失了态;现在确定小鹿就在前方了,他略略恢复了一点理智,想要做出几分沉稳样子,免得跑成红头胀脸,有损风度。 感觉自己算是把气喘匀了,他一步一步的继续向上走。这回到了三楼楼梯口,他没声张,而是蹑手蹑脚的走到走廊一端,像个贼似的,继续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推门看。推门的动作也很小心,仿佛随时预备着吓小鹿一跳,或者吓自己一跳。 然而一条走廊还未走完三分之一,前方走廊尽头的房门就忽然开了。 有人低着头往外走,一步就迈进了程世腾的眼里。下意识的大踏步走向前方,程世腾边走边喊:“小鹿!” 小鹿单手扶着门框,应声抬头,正视了程世腾。 与此同时,程世腾看清了小鹿的面孔,心中不由得一惊——小鹿那张脸应该是晒黑了的,可是黑得没光泽没血气,上面的一层苍黑,盖着下面的一层惨白。薄薄的皮肤绷在他的颧骨上,他瘦出个尖尖的小下巴。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身睡衣的打扮,袜子也没穿,光着脚趿拉着拖鞋。 程世腾看着他,越看越感觉不对,他憔悴的病容不对,他的装束打扮也不对——他何时如此随便的穿戴过?天大亮的,他穿睡衣? “小鹿……”他无端的有些恐慌:“我回来了……我去了南京,今晚儿刚到家。听说你……” 小鹿无情无绪的看了他一眼,对他的所言所行全不感兴趣。冷淡的微微一点头,他扶着墙,继续往外走。而程世腾扭头盯着他,口中言语戛然而止。 短暂的沉默过后,他轻声又开了口:“小鹿,你、你怎么了?” 小鹿单手扶着墙,拖着两条腿向前蹭着走,两条腿并不拢,步伐也迈不开。头也不回的开了口,他低声答道:“昨夜,干爹睡了我。” 话音落下,他继续向前一点一点的挪。曾经想都不能想、死都不能做的事情,如今被他轻描淡写的说了出来。说就说了,他不羞不愤,仿佛心是冷硬的,身也是冷硬的。纵有万箭向他齐发,他也不伤了,他也不死了。 再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失去了,这一回,真是无牵无挂了,真是天下无敌了。 只是放眼远望,前路茫茫,他不知道该以何种样式继续活。 从小无人教导他,他有许多的事,都是不知道。 慢慢的挪到了楼梯口,他抬手一拍墙壁上的电铃。拍过之后转了身,他和程世腾打了照面。 程世腾是刚刚追上来的,如梦初醒一般,他瞪大了眼睛去问小鹿:“你说什么?爸爸他——他——” 小鹿仰起脸看着他,略有一点眩晕,但是声音很稳:“他睡了我。” 然后他绕开了程世腾,步履维艰,每走一步都要牵扯痛处,同时就听程世腾在身后吼了一声:“我找他去!” 然后是一串滚地雷似的脚步声,隆隆的一路往远了走。小鹿不为所动,继续往前小步小步的蹭。老子只手遮天,抢了儿子的先,儿子后知后觉,要找老子的晦气。人家父子之间闹恩怨官司,和他有什么关系? 千辛万苦的回了卧室,未等他抬腿往床上爬,房门便开了,是李国明颠着小碎步跑了进来:“鹿少爷,您刚才按铃了?” 小鹿低声说道:“茶太烫了,我想喝点儿凉的。” 李国明凑到他的近前,用洁净温凉的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您是不是觉得心里燥热?别是发烧了吧?” 小鹿摇了摇头:“不,我只是想喝点儿凉水。” 李国明扶着他趴上了床,又殷殷勤勤的嘱咐道:“我这就去给您拿水上来,厨房有冰块,我再给您带一大杯冰块。您可别乱走了,仔细抻了那地方的伤——现在疼得还厉不厉害了?有药,那药可好使了,您要是手上没准头,把药给我,我给您涂。” 小鹿摇了摇头。 李国明并不在乎他的冷淡,转身一路小跑着出了门。然而他刚下到一楼,还未来得及转向厨房,便听到了小客厅中的咆哮——程世腾的咆哮。 第一百零四章 程世腾瞪着他老子,眼睛都红了,带着哭腔吼:“那是小鹿啊!你也下的去手?!”他抬起手向上指:“你上楼看看去,你都把他祸害成什么样儿了?!” 程廷礼坐在沙发上,抬头看着面红耳赤的儿子,神情界于饶有兴味和哭笑不得之间:“小瑞,疯了?” 程世腾站在他面前,白皙额头上浮凸出了一道蜿蜒青筋:“我已经伤害过他一次了,现在你又来逼他——你身边又不缺人,干嘛就非盯上姓鹿的了?玩完老子玩儿子,你不知道他不乐意吗?” 程廷礼望着程世腾,脸上是平静的,然而心中却是幸灾乐祸。在儿子小的时候,他对这孩子也的确是怀有过父爱,可随着小男孩变成了大男人,两人中间又夹了个小鹿,程廷礼看他就不再只是个儿子了。 程廷礼不肯老,不服老。程世腾简直是和他一个模子出来的,然而比他年轻了二十几岁。所以在欲望面前,他像嫉妒何若龙一样,也嫉妒儿子。 “不乐意?”他轻描淡写的说话:“怎么不乐意?他对你说他不乐意了?” 程世腾大喊一声:“他连路都走不成了!” 程廷礼好脾气的嘿嘿笑:“雏儿嘛!” 程世腾定定的瞪着父亲,知道自己和他是讲不清道理的。程廷礼是出了名的好色,而且早就开始垂涎小鹿,小鹿落到了他的手里,想要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不能全身而退,留下半条命也行,于是他长叹了一口气,声音低落了许多:“爸爸,那你以后放过小鹿吧,我刚才上楼去看他,他……”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他太可怜了。” 程廷礼笑了一下,随即抬起头,心平气和的告诉他:“小瑞,以后小鹿就是我的人了,他的事情,你不要管。” 然后向外挥了挥手,他向后一仰:“出去吧,今天早点儿休息。南京的情况,我明天再听。” 程世腾看着他,看了半天,最后说了一句:“他不是你的。” 程廷礼似笑非笑的一皱眉头,然后从茶几上收回了双脚。将双手拇指插在腰间的睡袍衣带上,他站起身,慢悠悠的走到了客厅角落的衣帽架前,从架子上摘下了一根笔直锃亮的乌木手杖。握刀一般的握着手杖挥了挥,他转过身,好整以暇的走向了程世腾。 程世腾眼睁睁的看着他越走越近,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但是咬紧牙关站住了,他硬是不肯后退。 于是程廷礼越走越近,直到最后停在了他的面前。对着儿子高高举起了手杖,他随即恶狠狠的抽了下去:“不肖子!敢和你老子上头上脸!” 坚硬手杖抽在了程世腾的肩膀上,当即打出了他一声哀嚎。他是儿子,不能还手打老子,所以眼下只有两条路,要么忍,要么逃。他疼极了,捂着肩膀猫着腰,下意识的想逃,可转念一想到小鹿,他又决定不逃——今天逃了,往后就更没有发言权了! 程廷礼打儿子是从不手软,而且很会打,避开要害,专往那没要紧的部位招呼,能把这墙高的大儿子打成鬼哭狼嚎。 今天他比往常更狠了一点,是想一次把儿子打老实。然而儿子今天忽然有了骨气,虽然也躲也闪,但是始终不出声,更没有涕泪横流。既然如此,他没了收手的理由,索性由着性子打了个痛快。 打到最后,他把手杖往地上一扔。双手插进睡袍口袋里,他一脚踹上了儿子的胸腹。 他年纪不小了,然而保养得好,力气很足,心中有怒火的时候,手脚更是格外的狠。眼看儿子蜷在地上起不来了,他才面无表情的一转身,自顾自的出门上了三楼。 程廷礼进门时,小鹿站在窗前,正用双手捧了杯子喝水。李国明站在一旁,手里还拿着一瓶冰镇汽水。见程廷礼来了,他很有眼色的抿嘴一笑,放下汽水瓶子就往外溜。程廷礼也没理他,径直走到了小鹿身边,低声问道:“怎么又下床了?” 小鹿垂下眼帘,盯着杯口。杯中是加了冰块的凉开水,冰块还未融化,晶莹剔透的飘在水面。 程廷礼背靠着窗台,站在了小鹿的斜前方:“是不是躺得久了,嫌闷得慌?” 小鹿终于抬眼望向了他,像初相见一样,他对着程廷礼看了又看,一时觉得他是个陌生人,一时又觉得他很熟悉。而程廷礼把双臂环抱到胸前,先是迎着他的目光,探究的一歪头,随即又抬起一只手,满头满脸的摸了摸。 “我老了。”他自嘲似的一笑,把手放了下来:“在你面前,有点儿心虚。” 然后他夺下了小鹿手中的杯子:“我不走了,陪你躺着。” 程廷礼把小鹿抱回了床上。 他自己靠着床头坐了,同时拦腰抱着小鹿不肯放。低下头望着小鹿的眼睛,他轻声笑问:“亲一下,好不好?” 小鹿一眨眼睛,没回答。 程廷礼微笑着俯下身,在真正的亲吻之前,他先用舌尖舔了舔小鹿的嘴唇。及至将嘴唇反复的舔吮够了,他才把舌头挤进了小鹿的唇间。小鹿闭了眼睛,同时想起了何若龙——想起的不是何若龙这个人,而是他许多无法言说的特征与片段,比如舌头的力量,比如皮肤的气味,比如呼吸的热度。 这样的回忆让他忽然很想找个对象,去疯狂的填满它再冲撞它,直到它爆炸破碎。于是缓缓的伸出了舌尖,他因为别无选择,所以只能藉着亲吻的机会,去侵略程廷礼的嘴。 他有一条细长灵活的舌头,能够蛇一般的游动深入。程廷礼立刻哆嗦了一下,随即抬手托住了他的后脑勺。而小鹿在察觉到了他的激动之后,心中却是无端的一冷,因为对方不是何若龙。 何若龙辜负了他,背叛了他,甚至是出卖了他。他恨他的灵魂,然而在想起他的身体时,他依然存有迷恋的心。 慢慢的把舌头收了回来,他仰着脸,不再回应。程廷礼抬起头凝视着他,凝视了片刻,然后却是掀起了他的上衣。 把脸埋到他的胸前,程廷礼开始沉迷的嗅,沉迷的吮。牙齿衔住乳尖轻轻拉扯着,他不让小鹿再有一丁点的疼。一只手揽住小鹿的细腰,他想就算这是个冰人,自己今天也要舔化了他。 果然,程廷礼撩拨出了小鹿的一声喘息,而他手里的那一把细腰,也渐渐有了软化的趋势。一只手伸向下方,隔着薄薄的一层丝绸,他捏住了对方那根软绵绵的小东西。手指抵住器官顶端揉着捻着,他逗出了丝绸表面一点淡淡的水迹。这回扭头再去看小鹿的脸,他看见小鹿睁大了一双黑洞洞的大眼睛,棱角分明的薄嘴唇也微微的张开了,整个人是个失了神的模样。再往下看,睡衣下摆卷到锁骨,胸膛上面殷红的两点也还残留着水光。 所见的一切都让程廷礼感觉万分满意。拉下小鹿的上衣,他像哄小孩子一样俯身抱紧了对方:“睡吧,睡吧,小宝贝儿,你的罪已经受完了。等你养好了身体,干爹一定让你狠狠的快活一次。” 小鹿昏昏沉沉的闭了眼睛,程廷礼的确是有点手段,能让他从身到心一起做痒。 只可惜,这痒无方可解,对他来讲,既是诱惑,也是折磨。 第一百零五章 张家口的程宅,主体建筑是两幢小楼,一座巍峨一点,是程廷礼的住处,另一座位于后方,略微的简朴一点,属于程世腾。两座小楼都是空着的时候多,因为程廷礼难得长久的留在张家口,反正政务是随着他走,人在天津,他照样可以发号施令。 程世腾回了他所居住的小楼,楼里有仆人,有勤务兵,因为程廷礼对女人没兴趣,所以从上到下全是带把儿的奴才。程世腾对此毫无异议,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发现自己对女人也是越来越不来劲了。也正是因此,他一天拖一天的,不肯往家里添一位程少奶奶——来了就是守活寡,他那个不得人心的亲娘就是个好例子。或许可以把春兰叫过来管家,但春兰现在胖得没样儿,又担负着在北平看房子的重任,而且脾气也实在是太大,程世腾一想到这位前大丫头,心里就有点打怵。 没有春兰,没有小鹿,这世上仿佛就再无人肯真真诚诚的关怀他了。扶着扶手上了二楼,他让人去浴室给自己放热水。在他老子面前,他是个挨揍的儿子;离了他老子,他也是个不好伺候的刺儿头,所以楼里的仆人都像伶俐的避猫鼠一般,贴着墙边走路,一个个不声不响的,生怕一个不慎惹恼了他。 吃过一颗止痛药之后,程世腾进入浴室,撕撕扯扯的脱了衣服。穿着衣服,他看起来并无异样;衣服一脱,才现出了他满身的青紫伤痕。嘶嘶溜溜的吸着气,他忍痛坐进了浴缸里。然后缓缓的向后仰靠过去,他闭上眼睛,不出声了。 他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救出小鹿,他不是他老子的对手。可是他又想救,不救不能甘心。他想小鹿连自己都没看上,怎么能看上老花花公子一样的父亲?如果昨夜真是两情相悦,小鹿今天会凄惨到连路都走不成? 抬起水淋淋的双手抹了把脸,程世腾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有日子没挨过揍了,上一次被暴打,还是因为自己偷着要东渡日本,结果在出发之前,被父亲抓了个正着。 程世腾在浴缸里打了个盹儿,水冷之后,他被生生的冻了醒。披着浴袍回了卧室,他打着冷战钻进被窝,身上暖和了,一双眼睛却是再也闭不上。小鹿此刻距离他并不遥远,两人之间只隔了一片草坪。他此刻是失眠了,那么小鹿呢? 程世腾不敢细想,因为那楼里也有他的父亲,而他的父亲一定正在小鹿身边。 正如程世腾所料,程廷礼的确是搂着小鹿好睡了一夜。 翌日天明,小鹿睁开了眼睛,随即发现不知何时,自己昨夜穿好的睡衣已被解成了大敞四开,单薄的睡裤也被向下退到了膝盖。程廷礼的一只手搭在自己腰间,松松的搂抱着自己。 他还是不大敢坐,只能侧身蜷缩着先去提裤子。然而他这边刚一动作,那边的程廷礼就醒了。睁开眼睛回头看了看床头矮柜上的一只闹钟,他随即又躺了下来:“还早呢,这就不睡了?” 小鹿提好裤子,单手拢了睡衣前襟:“我去撒尿。” 程廷礼抬手揉了揉眼睛,然后含笑盯着他说道:“尿完了回来,再陪我躺一会儿。” 小鹿不置可否的下了床,休养了一天一夜之后,他感觉自己后庭的伤势似乎是真有好转,起码两条腿又是自己的了,虽然还是并不大拢,然而走一步是一步,全调动得起来,不必拖拽着向前蹭了。 他知道程廷礼正在床上等自己回去——程廷礼有个睡懒觉的爱好,说是“睡”懒觉其实也不大确切,他不真睡,只是不肯起。 知道归知道,但他并不打算听话。撒完一泡热尿之后,他进了相连着的浴室,给自己放了一缸温水。而在花花的水声中,他叼着牙刷对着大玻璃镜,看自己头发很短,眼睛很大,因为连着几天都是喝汤,饿得瘦了,所以很有几分怪相。 他看自己,从来都是怪模怪样。对待旁人倒是不甚挑剔,看武魁和张春生都很顺眼。 小鹿不睡,程廷礼一个人躺着没意思,又想起还有一批军务压在楼下书房里,就也不情不愿的坐了起来。吃过早饭之后,他下楼去书房处理军务,刚走了没有半个小时,李国明笑眯眯的跑上楼来,告诉小鹿道:“军座让您去呢!” 小鹿的睡衣被仆人拿去洗了,现在身上就只有一袭睡袍。扭头望着李国明,他开口问道:“找我干什么?” 李国明很亲热的向他一笑:“想您了呗!”随即走上前来,又对他一伸双手:“来,我扶着您慢慢走。” 小鹿摇了摇头:“不,我不去。” 李国明有些惊讶:“为什么不去呀?军座巴巴的等着您哪!” 小鹿看着李国明,看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小贱种。而李国明大睁着眼睛望着他,真心实意的催促道:“去吧,军座多喜欢您呀,干嘛不去呢?”然后他压低了声音,做出了推心置腹的姿态:“军座是个挺好的人,多少人想巴结他还巴结不上呢,您身上有伤,他也不能把您怎么着,您就过去陪他坐一会儿说说话,有什么不好?您不去的话,一个人在屋里呆着,不也是怪闷的?” 小鹿发现李国明这人还是有意思,甚至会让他偶尔想起张春生。李国明既然急切的向他阐明利害了,他便也有问有答的开了口:“我和他没什么可说的。” 李国明一跺脚:“哎呀!您怎么这么一根筋呢?” 紧接着,他向小鹿迈近了一步:“真不去呀?您真不去,我可走啦?” 这回未等小鹿回答,卧室房门忽然一开,是程廷礼走了进来。 程廷礼做了长裤衬衫的打扮,两只袖口整整齐齐的挽到小臂,衬衫领子雪白浆硬。微笑着走到小鹿面前,他柔声说道:“我就知道,除了我之外,旁人也请不动我的小宝贝儿!” 话音落下,他不由分说的拦腰抱起了小鹿。小鹿这几天在急剧的消瘦,躺在他的臂弯里,简直快要没了分量。而他托着小鹿原地转了个圈,逗孩子似的哄笑一声:“飞喽!” 小鹿没飞,小鹿脚上的拖鞋飞了。莫名其妙的望着程廷礼,小鹿不知道他怎么忽然又恢复了多年以前的干爹模样——那时候他时常对着两个孩子开玩笑,会抱着他们“飞”,还会对着他们伸舌头学狼狗。 小鹿受不了他这幅老烂漫的样子,既然父子的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就把前尘旧事全部忘掉才好。他不喜欢变,千变万化的人或事,会让他招架不住、承受不了。 程廷礼把裹着睡袍的小鹿抱到了二楼书房里去。 他的书房什么都可以缺少,唯独大写字台是一定要的。在写字台后的大沙发椅上坐下了,他让小鹿坐上了自己的大腿。右手握着一支钢笔,左手掀起睡袍揽住了小鹿的腰,他先是漫不经心的在一份份文件上签字,签着签着,他忽然停笔转向了小鹿:“是不是早上洗过澡了?” 小鹿一点头,不知道他又要干什么。 程廷礼笑了,将钢笔尾巴送进齿间咬住,他随即拿起钢笔帽,套上钢笔头旋了几旋。然后拉开抽屉把钢笔往里一丢,他随即对着小鹿竖起一根手指,神情诡秘的低声笑道:“干爹让你高兴一下!” 说完这话,他伸长手臂在写字台面上来了个横扫千军,整整齐齐的文件立时噼里啪啦的落了地。而他随即抱着小鹿起了身,把小鹿平放在了写字台上。小鹿猝不及防的仰卧了,上半身有着落,屁股往下却是依然悬着空。而程廷礼顺势扯开了小鹿的衣带,衣带一松,睡袍前襟随之左右滑落,小鹿雪白的袒露了,两条腿则是落入他的手中,被他托着腿弯分了开。 俯下身凑上了小鹿的胸膛,程廷礼开始细细碎碎的吻他,从锁骨一路吻到肚脐,又含了他的乳头,津津有味的吮吸。 小鹿伸开手臂侧了脸,咬牙抵抗那一阵阵的痒痛。原来这就是程廷礼所说的“高兴”,他想,可这其实并未令他高兴。躺在冰冷梆硬的写字台上,他只是感觉难熬。 这个时候,程廷礼的嘴唇一路向下,渐渐逼近了他的股间。他那紧缩着的入口处有赫然的血痂,然而的确是洁净的,颜色洁净,气味也洁净。程廷礼很多年没这么伺候过谁了,所以对着这一处部位,他先是犹豫了一下,随即才探过头,对着那里呵了一口热气。 然后伸出舌尖,他轻轻触碰了那一处入口。而在双方相触了一瞬间之后,写字台上的小鹿猛一哆嗦,甚至是欠身作势要起。程廷礼立刻抬头对他笑了笑:“别怕,这一次绝对不会让你疼。” 小鹿瞪着他,嘴上没说话,心中则是惊恐——和这种挑逗相比,他宁愿程廷礼让自己疼。 程廷礼对小鹿抿嘴一笑,随即又低下头。这回他不顾忌了,将嘴唇结结实实的贴上去,他一边亲吻,一边就感觉手中的双腿在颤抖在抽搐,而写字台上的小鹿先是喘息,后来仿佛失控一般,开始低低的发出呻吟。 约莫着火候快到了,程廷礼将潮热的嘴唇慢慢向上碾去,最后含住他的性器用力一吮——柔软的性器虽然依旧是萎靡着的,但是顶端已经分泌出了一滴透明汁液,颤颤的要落不落。小鹿带着哭腔哼了一声,哼得很重,整个人都被他吮出了一个冷战。 程廷礼放下了小鹿的双腿,单手撑着写字台直起了腰。上下打量着面前的小鹿,他发现这孩子实在是好,好看,好用,好玩,一个顶十个,或者干脆只要他一个就足够了。 第一百零六章 在一个炎热的午后,程世腾走进了程廷礼的小楼。程廷礼出门去了,留在楼里的人也趁机偷了懒。他出他入,也没人问,也没人管。 于是他不声不响的上了三楼,直奔了小鹿的卧室。独自养了几天的伤,他现在很想念小鹿。小鹿若是远在天边倒也罢了,他想也是妄想,所以不会太心急火燎;可如今小鹿明明就在咫尺之外,再让他眼巴巴的害单相思,他可就坐不住了。 卧室的门窗都是半开,一架电风扇立在屋角嗡嗡的吹。他蹑手蹑脚的进了门,迎面正看到了席地而坐的小鹿。 小鹿穿着一身薄薄的真丝裤褂,正襟危坐,两手空空,有点类似坐禅,然而直着眼睛盯着地板,又不是个坐禅应有的神情姿态。和上次见面时相比,他显然是白了许多——黑得快,白得也快,并且白中透出了一点血色。闻声抬眼望向门口,他没说话,只一点头。 程世腾犹犹豫豫的走了进来,也在他面前的地板上跪坐了。他今天穿的是西装,裤线笔直,腿又长,坐下来之后换了好几个姿势,怎么换都是摆不清楚他那两条腿。有点窘迫的对着小鹿笑了一下,他低声问道:“你的伤……好了吗?” 小鹿垂下眼帘,显出很浓密的睫毛和很深刻的双眼皮:“好了。” 程世腾也微微的低了头,一句话在他舌尖上打了好几个转儿,最后一狠心,他没头没脑的开了口:“你忍一忍,我会设法救你出去的!” 小鹿扭头望向了窗外,好天气,窗外的天空蓝得堪称鲜艳:“不必,我和谁睡都是一样。” 程世腾沉默片刻,然后又问:“你和何若龙后来的事情,我已经打听过了。我早就说过,那个土匪不是个好东西,和你不是一路人。” 小鹿收回目光,却是忽然笑了笑:“我只是喜欢他。” 程世腾看着他的眼睛问道:“现在还喜欢?” 小鹿这回思索了良久,末了抬头迎着程世腾的目光,用嘶哑的声音答道:“不是那么喜欢了。” 程世腾苦笑着看他:“小鹿,你真是疯了。什么叫‘不是那么喜欢’?你应该恨他,知道吗?” 小鹿检讨了自己的内心,然后平静的作了回答:“我也的确是有点儿恨他。” 程世腾印象中的“恨”,应该是咬牙切齿磨刀霍霍的,比如小鹿用镇纸砸出自己满头的鲜血,又比如自己和小鹿见面没好话,说不出三言两语就开打。所以看着小鹿此刻的态度,他感觉不大对劲。 这个时候,小鹿轻声又开了口:“我心里有点儿迷糊。从早到晚在这屋里呆着,我好像又回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可那个时候我还觉得外面会比家里好,心里还有一点儿盼头。现在我去外面看过了,打过了几场仗,看上了一个人,想要为了他去死,可是他不需要。” 他看着程世腾,轻飘飘的又重复了一遍:“我心里有点儿迷糊。我做了我所鄙视的事,成了我所鄙视的人,不知道怎么会走到这一步,想不清楚。” 程世腾连滚带爬的挪到了他的近前,急得几乎带了怒意:“小鹿,你赶紧忘了他吧!” 小鹿深吸了一口气,微微的张开了嘴。可是未等他发出声音,门口忽然响起了程廷礼的笑语:“两个小子,又凑到一块儿去了?” 程世腾猛然回头——动作很猛,声音却是轻的:“爸爸?” 程廷礼做英姿飒爽的戎装打扮,用武装带勒出了个紧俏利落的身形。迈步走进房内,他继续笑道:“小瑞,小鹿这回总算是又回了家,你再敢把他欺负跑了,我可饶不了你!” 程世腾心中打鼓,脸上倒是还算镇定:“我……我来和他说说话。” 程廷礼绕到小鹿身边,一弯腰也坐下了。侧脸对着小鹿审视了片刻,他忽然开口说道:“小瑞,出去!” 程世腾看他眼中有光,几乎就是个垂涎三尺的老饕模样,一颗心登时向上一提:“爸爸,您——” 程廷礼没看儿子,单是斩截的向外一挥手。 然后那只手收回来,他起身抱了小鹿便往大床上一扔。小鹿一声不吭的摔在了大床正中央,而程廷礼走到床边,开始慢条斯理的去解自己的武装带。 程世腾也起了来,孤零零的站在后方,他想立刻跑过去挡到小鹿面前,可是一转念,他又想象出了那样做的后果——他父亲会一皮带把他抽开! 他父亲对他没兴趣,他却是十分的了解他父亲。屏住呼吸转了身,他低着头走向门口,知道自己即便是拼着一顿暴打冲上去了,那么最后除了得到一顿暴打之外,也再无其它益处,甚至都影响不了他父亲的好兴致。 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他得走,再想其它的办法。 光天化日之下,程廷礼并没有对着小鹿大动干戈。脱了军装上了床,他把小鹿搂到了怀里,乍一看几乎是风平浪静的,暗流涌动在下方。 一点一点的,他将一根手指顶入了对方的体内。尽根没入之后,他一边轻轻的在深处搅弄揉摁,一边闲闲的对着小鹿逗趣。而小鹿起初虽然难受,可略被他撩拨了几下,前方器官就湿漉漉的滴了水儿。 “你真是个好孩子。”程廷礼在他的耳边低笑:“这么乖。” 小鹿垂下了头:“我输了,愿赌服输。” 程廷礼试探着加了一根手指:“疼不疼?疼就告诉我。” 小鹿先是不言语,后来忽然仰起头哀鸣了一声。程廷礼笑了,知道他叫,不是因为疼。或许是为了弥补前方器官的冷感迟钝,他这后庭是异常的敏感,可是成年之后因为不曾被人触碰过,所以别人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程廷礼带给他的刺激让他几乎有些怕,背过手攥住了程廷礼的腕子,他扭动着想要逃。于是程廷礼索性抽出手指,倒下去翻身压住了他。 感觉到程廷礼开始窸窸窣窣的解腰带了,小鹿垂死挣扎一般,骤然抬手卡住了对方的脖子。然而在一瞬间过后,他却又松了手——这一趟回了来,就是要给程廷礼干的。他自己对此早就是心知肚明,况且也已经干过一次了。如今再反抗,真是意思不大。 “我不喜欢……”他听见自己用虚弱低哑的声音说话:“我不喜欢……” 程廷礼在他耳边呼出了热气:“多做几次就喜欢了,喜欢死你!” 说完这话,他欠身伸长了胳膊,拉开了床头矮柜下方的抽屉。小鹿扭过头,就见他从里面掏出了一只白瓷瓶。 他认识那只白瓷瓶,一个人在卧室内百无聊赖时,他东翻翻西看看,拧开这个瓶子瞧过。里面是雪花膏一样的膏脂,带着一点香气,是茉莉花的香,他捧着瓶子嗅了许久。 到了现在,他还是喜欢芳香的气味、美丽的风景。好的东西,他都爱。 然后他又低了头向下看,发现程廷礼跪起身来,已经彻底的脱了裤子。这是他第一次看清楚对方的性器——笔直的,有个紫红光鲜的小脑袋,论尺寸,比何若龙的家伙要小一点,然而颤巍巍的勃发起来,看着也很可观。 不由自主的也坐了起来,他伸出手握住了那根东西,同时翕动着鼻翼,轻轻的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增添了一种玄妙的成分,来自程廷礼的下腹和腿根。小鹿知道那绝不是香,然而对他来讲,却是一种强烈的刺激。 程廷礼盯着他的脸细瞧,同时用暧昧的声音低低笑问:“小宝贝儿,现在就开始喜欢起来了?” 小鹿不理他,只用手指摩挲了手中这根器具。 程廷礼若有所思的含着微笑,对他又审视了片刻。然后脸上的笑容加深扩大了,他向前膝行了一步,同时伸出手捏住了小鹿的下颌:“小乖乖,我知道了,原来你是喜欢这个……” 一边说,他一边站起了身,同时手上用力,迫使小鹿仰头跪坐起来。轻轻巧巧的扯开了小鹿的手,他自己捏住性器,凑上小鹿唇边蹭了蹭:“要不要尝一尝,他们都说我的味道很好。” 话音落下,不等小鹿回应,他猛的一挺身,硬邦邦的直捅进了小鹿口中。小鹿当即后仰着想要躲,然而下颌被他狠狠捏住了,人躲不开,嘴也合不拢。忍无可忍的干呕了一声,他忽然急了眼,抬起双手向前狠推了一把。程廷礼被他推了个踉跄,然而手上力道运足了,他不但不放松,而且站稳之后更进一步。抬起另一只手,他一捂小鹿的后脑勺,让这孩子的整张脸都埋上了自己的下腹部。 程廷礼太亢奋了,亢奋得几乎不能自制,因为这是一场即兴的节目,本来他只是想中规中矩的再开辟一次对方的小屁股。 事毕之后,他微微喘息着坐在一旁,两只眼睛精光四射的追着小鹿看。小鹿蹲在前方,只给了他一个垂头闭目的侧影。 片刻的沉默过后,小鹿扭过头面对了他,脸色苍白,嘴唇却殷红。 迎着程廷礼的目光,他用粗糙喑哑的声音说了话:“你是甜的。” 第一百零七章 天刚刚黑,黑得浅淡,是半透明,书房里没开大吊灯,只亮了写字台旁的一盏立式台灯。台灯的电灯泡扣了个淡黄色的宫灯罩子,从下午开始亮,一直亮到了现在。 程廷礼坐在写字台后,半张脸被灯光照清楚了,另半张脸隐没在黑暗中。隔着一张写字台,是程世腾正在站着对他说话。父子两个现在是各有心思,然而并未因私废公。除却血缘亲情不谈,在心平气和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他们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那种千丝万缕的关系,是抽刀断水水更流,斩不断的。 “多伦那边的败仗……”程世腾慢吞吞的说话,因为是一边说一边回忆:“南京也认为该归到赵振声的头上,毕竟他当初打着抗日的大旗,很是出了一场风头。当然,这样也好,他成了我们的挡箭牌……” 程廷礼静静听着,偶尔点一点头。一只手放在写字台上,他用手指轻轻叩着台面,乍一看,仿佛是在用手指进行着思考。 等到程世腾把话说完了,他不置可否的一攥拳头。与此同时,房门却是被人从外面敲响了。响过三声之后,来人自动的推开房门向内探了身,悄声笑道:“军座,小裴从天津过来了。今晚儿您用他吗?” 程廷礼答道:“让他上楼等着。” 来人领命而走。程世腾站了片刻,然后迟疑着开了口:“爸爸,你别用那些花样儿折磨他。” 程廷礼微笑着看了他一眼:“心疼了?” 不等程世腾开口,他紧跟着又说了一句:“那孩子倒是不用你操心,他和他爸爸很不一样。他爸爸是个能打一辈子光棍儿的主儿,一碰就生气;小鹿是另一个款式,只要让他顺了心,你不碰他,他还要碰你。” 意味深长的又看了儿子一眼,他起了身:“好了,今天就是这样,有事儿明天再谈。我听人说,你天天夜里喝酒。怎么着?你不要你那狗脑袋了?医生是怎么嘱咐你的?都忘了?” 程世腾无言的看着父亲往外走——他知道自己有头疼病,喝酒不好;可是酒不好,愁更不好。他借酒消愁,也是一种以毒攻毒。 身后房门一响,是程廷礼走出了书房。程世腾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绕过写字台,坐到了后方那张大沙发椅上。 拉开抽屉向内看了看,他没看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于是他合了抽屉,弯下腰再去开旁边的小柜子。 他本来没有乱翻乱看的劣习,更是没干过偷偷摸摸的事情——他什么都有,没有了就去向父亲要,只要他要了,也就一定能够要得着,所以他从来连个偷的念头都没有过。 但是今天,他忽然感觉自己一无所有,忍不住要像个贼一样,看看父亲这里有什么,要是有好的,他就要拿一点,攒一点。 程世腾像是被鬼神上了身一般,很执着的在书房里翻翻找找,直到天黑透了,才悻悻的离去,离去的时候不敢回头,因为三楼有房间灯光明亮,正是小鹿所在的卧室。 程廷礼趴在小鹿身上,心满意足的喘气,同时越来越感觉小鹿的反应有意思——小鹿的屁股可以摸,可以亲,唯独不可以用。想要做成这一桩好事而又不伤害他,就得多花些时间哄他撩他。及至真正如愿的把家伙捅进他那圆嘟嘟的小屁股里了,事情就立刻变得又好办了。总而言之,只有第一关最难过。 暗处有好几双眼睛在窥视着他和小鹿的举动。他这边刚一停,那边的手就伸过来等着吩咐了。程廷礼发现李国明仿佛是特别的愿意伺候小鹿,便懒洋洋的开了几句玩笑。李国明倒是不怕,笑眯眯的答道:“鹿少爷长得好看嘛,谁见了不喜欢呢?您不也是喜欢得要命?” 程廷礼听闻此言,却是把小鹿拉扯过来搂到怀里,像端了小孩子要把尿一般,从后方托了他的双腿腿弯左右分开:“那好,今天让你喜欢个透。过来,赏你尝尝鹿少爷的味儿。” 此言一出,李国明脸上的笑容立时僵了一下,旁边两名青年的脸上,却是露出了诡秘的笑意。小鹿先还没反应过来,及至看着李国明手扶床边慢慢的俯下身了,才渐渐的清楚了几分。 李国明显然是不情愿的,一张脸甚至褪了血色。可是缓缓的靠近了小鹿大张着的股间,他还是张开了嘴,用舌头开始自上而下慢慢的舔舐。小鹿被他舔得哆嗦了一下,随即心中生出了一种感触,这感触到底是什么,他一时说不清,总而言之,像一根刺,穿入雾中,很突然的扎了他一下。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股间被程廷礼弄得一塌糊涂,经验正在从自己体内向外流淌,然而李国明像条狗一样,居然舔得结结实实很卖力,舌头软中带硬的往那一处入口中挤,非常的柔顺,非常的巴结,尽管小鹿知道他心里其实是不愿意。 这时,程廷礼低头咬了咬他的耳朵:“别急着睡觉,我们喝点儿酒,多玩一会儿。 小鹿不喜欢喝酒,但是程廷礼喝了一杯又一杯。及至喝得够了,他带着酒意,又扑向了小鹿。 这回的交合就容易多了,他一边动作,一边喊了一声:“小裴!” 小裴是个干干净净的年轻人,放在副官堆里,他看起来不是个出色的,然而因为另有一番奇异的手艺,所以成了程廷礼远离不得的红人。此刻微笑着走到床边,他挽起衬衫袖子,双手握住了一条红色绸带。 红色绸带从天而降,轻轻巧巧的缠上了程廷礼的脖子,光滑的,凉阴阴的,可以反射电灯的光。小裴将那绸带在后方打了活结,然后攥住两端,开始慢慢的拉扯。 勒着脖子的活扣缓缓收紧了,程廷礼在半窒息的状态中闭了眼睛,发狂一般冲击着身下的小鹿。而小鹿惶惑的望着他,就感觉他的器官在明显的鼓胀,几乎快要再一次撑裂自己的身体。活扣还在收紧,勒得程廷礼面目扭曲,而小鹿一眼不眨的盯着他,忽然感觉他这垂死的痛苦模样很有看头,如果他正干的人不是自己,那就更好看了。 那条红色绸带并没有勒死程廷礼,小裴很灵活的松一松或者紧一紧,总会给他留一口气。小鹿看着他,想象不出他会有着怎样的快活,只知道在最后关头,他脸上有狂喜的狰狞,嘴角则是失控一般的流出了口水。 然后他轰然坍塌下来,沉重的压上了小鹿。一道红光在两人之间一闪,是小裴伶俐的抽出了那条红色绸带。 程廷礼仿佛是疲惫透了,一动也不肯动。而小鹿抬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心中忽然生出了一股杀气,而且还不是好杀,是血肉横飞的虐杀。 可到底要杀谁,他不知道。应该不是程廷礼,仿佛也不是何若龙。 程廷礼休息了良久,然后抬起头,对着小裴一勾手指。 春宵苦短,他需要小裴的手与丝绦,让自己在半窒息中重振雄风。无需药物,小裴就有本事活活的勒“硬”了他。 小鹿不知道他能闹到什么程度,以为再干一次也就到头了。哪知道程廷礼玩玩歇歇,竟能把他生生折腾到神昏力竭的地步。如此到了凌晨时分,程廷礼还在他身上摸着亲着,他恍恍惚惚的闭了眼睛,疼也不知道累也不知道,一瞬间就睡过去了。 小鹿睡得很沉,死了一般。日上三竿之时,程廷礼都离去了,他还躺在床上大睡。 程廷礼出门了,他又睡了,所以三楼静悄悄的就没了人。程世腾一个人走上来,走得一步一响——他今天又喝了半瓶酒,喝得整个人晃晃荡荡,心里倒是还清楚着,只是两条腿沉得不大听使唤了。 第一百零八章 程世腾这酒不是刚喝的,他是半夜闹了失眠,于是自斟自饮的开始喝,满以为喝醉了自然会睡,哪知道睡归睡,却是始终睡得不沉,只能算是半梦半醒。眼睛闭着,脑子里则是转着走马灯,一分一秒都不消停,简直快要活活累死他了。 凌晨时分,他终于正正经经的打了个盹儿,然而窗外天刚大亮,他就自动的又醒了。眼看床头还有小半瓶白兰地,他也没多想,下意识的爬起来,举了瓶子仰头就灌,灌完之后才反应过来——大清早了,怎么还喝? 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去浴室,他也不要人伺候,自己闷声不响的洗了个冷水澡。洗完之后照着浴室内的大镜子,他忽然想:“我瞧瞧小鹿去!” 随即出门看了看时钟,他又坐回了床边,心想:“再等等。” 他这一等倒是等得好了,等走了程廷礼。上午九十点钟他过了来,进楼之后得知他老子出门办公务去了,登时便是晕晕乎乎的一轻松。一溜烟的跑上了三楼再看,也果然是个万籁俱寂的清静局面。于是放缓脚步一路走到了走廊尽头,他伸手轻轻一推卧室房门,同时口中唤道:“小鹿。” 房门没锁,一推便开。他迈步进了门,见大床上面一片狼藉,被褥枕头从床头开始向下堆成了山,而床尾山脚之处孤零零的伸出了一条腿,却是小鹿又把自己的头脸身体用棉被捂了住。 窗帘没拉,大太阳明晃晃的照进来,阳光几乎刺人眼睛。程世腾随手关了门,同时低声的自言自语:“这还不热死了?” 说完这话,他走到床边,想要给他重新盖一盖被。捏住棉被一角轻轻向上掀起,他很意外的看到了一面光脊梁——多少年了,没见小鹿打过赤膊。 随即他又不意外了,因为想起这床上昨夜不止躺了小鹿,还躺了他的老子。 光脊梁上水济济的全是热汗,他轻轻的摸了一把,摸得满手湿淋淋。小鹿侧身背对着他,伸着一条腿蜷着一条腿,睡得呼哧呼哧,也是个不甚舒服的样子。于是他继续把棉被往下掀,这回肩膀露出来了,手臂露出来了,单薄的细腰露出来了,浑圆的屁股也露出来了。 对着那个屁股,程世腾又是一惊。 那屁股圆溜溜的,有着雪白细腻的本质,然而两个屁股蛋上层层叠叠不知印了多少巴掌印子,通红的一直延伸到了两边胯骨。这时再往回看,他又发现了小鹿耳根颈侧星星点点的吻痕,胸膛乳头也是鲜红肿胀。 他不肯再看了。轻轻的放了棉被转身坐到床边,他想父亲根本就不是真心的爱小鹿,但凡有一分真心,也不能把人祸害得这么狠。既然父亲只是拿他当个玩意儿,既然他在父亲心里没什么分量,那为什么不把他给自己?父亲明知道自己想小鹿都要想疯了! 残存的酒劲随着怒火猛攻上来,他就只有程廷礼这么一个亲人,程廷礼再怎么胖揍他,他也不曾记过仇,然而此时此刻,他真是恨了——为什么不给我?我这么想要他,你为什么不给我?! 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他极力的镇定了情绪,然后扭头又去看小鹿。小鹿身上没了如山的棉被,仿佛也感觉到了清凉惬意,两只赤脚无意识的向下蹬了蹬,他两脚全蹬在了程世腾的大腿上。 程世腾扭过头垂下眼,小心翼翼的伸手握住了小鹿的一只脚,握得很松,不敢使劲。忽然想起小时候两个人光着屁股坐在床上,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对着踹了起来,小鹿的小脚丫只有那么一点大,腿也短,不是他的对手,便气得光着屁股跳下床跑进了院子里。他站在床上,居高临下的从窗户向外看,看小鹿在院子里团团乱转,像是气昏了头一样,又像是在寻觅着什么。昂着大脑袋转了一气,小鹿被张妈一嗓子吆喝了回来,进屋之后又在地上转,逗得他哈哈大笑。 他始终不知道小鹿为什么一生气就乱转,事隔了很多年之后,才稍稍的回过了味——小鹿乱转,其实是在找靠山,因为找不到,所以会一圈一圈的转。 目光从小鹿的脚踝开始向上走,程世腾一寸一寸的看小鹿,越看越是心中气苦,因为怎么算小鹿都该是他的,然而小鹿先跟何若龙好,后被父亲霸占了去,兜兜转转,唯独没他的事。手背贴了小腿,随着目光一路蹭上去,多少年没这么和小鹿亲近过了?好像已经隔了一辈子,否则为何他印象中的小鹿始终是个孩子,而眼前躺着的这人却是个青年? 忽然收手站起了身,程世腾心里想:“我要他!父亲不给我,那我要一半也可以,要三分之一也可以,要一只手一只脚也可以!小鹿这个人,应该有我的一份!” 这个念头甫一生出,他的血液伴着酒精,“呼”的一声燃起了冲天大火。有一件事,他一直想做而又始终不得做的,此刻,他要做了! 手忙脚乱的解开裤子,他亢奋到了颤抖的程度。小鹿那一处入口是红肿而又松弛柔软的,也正能让他轻而易举的直捣而入。他所学的那些游戏手段忽然全没了,双手握着小鹿的肩膀,他恶狠狠的直出直入。小鹿立时就被他弄醒了,很惊愕的睁大眼睛回了头,他看着程世腾的面孔愣了一瞬,随即趴伏回去,却是不言也不动。 小鹿不喜欢变化,程世腾在他印象中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前几次见面忽然通情达理的温柔了,反而让他难受。这回好了,各露面目、各归各位,他也可以死心了。 “轻点儿。”他忽然头也不回的说道:“疼了。” 程世腾喘息着答应了,理智上也知道自己不能太狠,小鹿的身体承受不住,可是理智再有理,管不住他也是白搭。他丝毫没有放轻动作,反而疯了似的越撞越猛。如此不知过了多久,小鹿低声又开了口:“别留在里头,麻烦。” 他乖极了,连连的点头,嗯嗯的应承,随即挣命似的搂紧了小鹿,最后那几下子简直像是要杀人,他几乎顶穿了小鹿的肠子。 小鹿闭了眼睛,心想这才是真正的程世腾,我说我的,他做他的,两不相干,好像他妈的从来就没听懂过人话! 那玩意儿还是留在里头了,让他还得爬起来去浴室里里外外的洗。他想去洗,可程世腾衣衫不整的抱着他压着他,不让他走。 “小鹿……”他在他的耳边叹息:“我终于遂了心愿了……” 在小鹿的后脑勺上用力的亲了一大口,他继续说道:“我现在是抢不过他,我得想个办法——我一定能想出办法!” 小鹿沉默的趴在他的身下,忽然感觉自己仿佛已经很久没有正式的穿过衣服了。 当然,现在他也没有必要穿,穿了脱脱了穿,其实是很麻烦,因为他穿衣服细致,连一粒扣子都不肯马虎。原来早上穿好了,非得等到夜里才能脱;可是如今不一样了,只要程廷礼不出门,那么他夜里不睡、早上不起,简直可以一直不下床。 这时,程世腾自顾自的又说道:“小鹿,以后你再也不要走了。我——” 未等他把话说完,门口响起了程廷礼的声音:“嗬!哥儿俩怎么叠上了?” 程世腾骤然回了头,只见他父亲穿着军裤衬衫,正笑吟吟的盯着自己。 第一百零九章 程廷礼单手端着一只大玻璃杯,杯中是加了冰的橘子水。慢悠悠的进门走到床边,他顺势扫了一眼儿子的屁股。那是个很结实的白屁股,偏于翘的一方面,从审美的角度来讲,是美的,只可惜他也有个和它几乎一模一样的好屁股——父子两个太相像了,儿子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的衰老。 站在床边俯下身,他将玻璃杯口送到了小鹿面前,同时闲闲的说道:“还不赶紧给我滚下来,小鹿禁得住你这么压吗?” 程世腾像被一口气噎住了似的,直眉瞪眼的望着父亲,然而说不出话。一手撑床起了身,他也顾不得擦拭,直接一把提起了裤子。小鹿的花屁股见了天日,黏腻的水光从股沟向外蹭到了屁股蛋上。 小鹿面不改色,就着程廷礼的手一口一口喝橘子水。橘子水冰凉的,正合他的胃口。至于程氏父子的皮肉官司怎么打,他管不得,也不会管,尽管皮是他的皮,肉是他的肉。 眼看小鹿喝光了最后一口橘子水,程廷礼伸手一抹他嘴唇上的水渍,然后转身对着儿子说道:“我明天带着小鹿回天津,你呢?” 程世腾不假思索的答道:“我也回!” 程廷礼强忍着没有皱眉,不置可否的转向小鹿,他又笑着问道:“你这小子成天一声不吭,心里想什么呢?” 小鹿一摇头:“不知道。” 这是实话实说,他真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还活着,既然活着,一切事情就还没完。 伸出舌头一舔带着橘子香的嘴唇,他扭过头看了看窗外的大太阳,同时在心里告诉自己:“没完。” 启程回天津这一天,小鹿得到了衣服。 天气热,他穿了一身单薄的西装,饶是单薄,上衣还是有些穿不住。穿戴利落之后站在地上,他抬手缓缓的抚摸了自己的胳膊和胸膛,上身摸遍了,他又俯下身,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和大腿。 程廷礼站在一旁,先是旁观,后来看他神情严肃认真,几乎像是如临大敌,就忍不住走上前来问道:“小东西,怎么了?” 小鹿直起身,望着他答道:“我该吃药了。” 然后仿佛有些茫然似的,他把双臂环抱到胸前,似乎随时预备着打了个冷战:“我是不是胖了?” 程廷礼仔仔细细的审视了他的脸,末了答道:“没有。” 小鹿不知道他这话是真是假,只是感觉自己的肉软,比原来软。原来他是有点肌肉的,胳膊腿儿纵然不够粗壮,但力气是有的。此刻不知是怎么回事,他发现自己的脚下仿佛失了根基,身体轻飘飘的发虚,一阵风吹过来,就能把自己卷跑了。 “我该吃药了。”他喃喃的自语,没有想到自己之所以虚弱,是因为昼夜不停的受折腾,床上的运动也可以累死人,而他以为自己是躺着不动的一方,不会太伤元气。 和何若龙在一起的时候,他只是满足,很少疲惫。 在回天津的专列上,程世腾把小鹿拽进了自己的包厢。对于昨日上午那一场似是而非的捉奸,程廷礼始终是没说什么,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这是他对儿子的一点小妥协和小笼络,这儿子实在是独一无二,他怕儿子借酒消愁,喝出大毛病来。如果这样的儿子他还有两三个放在家里,那就不怕了,喝死他都不管了。 程廷礼不说话,程世腾惴惴的,权当父亲是做出了默许。这默许让他狂喜也痛苦,狂喜,是因为他终于又摸到了小鹿的边;痛苦,则是他扪心自问,知道自家父子的所作所为,已经类似畜生,一点伦理都不讲了。自家养大的孩子,老子睡完儿子睡,还睡得挺和气。这样一个局面若是持久下去,程世腾自己想着,都感觉是不可思议。 对待小鹿,明抢的话,他肯定不是他父亲的对手;暗度陈仓,又没有必要,他父亲甚至允许他爬上小鹿的床;想要独占,似乎只有带着小鹿私逃——可逃的地方太多了,弄点钱往上海租界里一藏,他父亲一时半会儿的就没招。可他如今已经不再是个毛头小子了,他有他的差使和责任。二十大几的人了,不是个闹私奔的年纪了。 带着小鹿躺在包厢内的小床上,他侧身扳了小鹿的肩膀,让他和自己面对着面。小鹿睁着眼睛和他对视了片刻,心中感觉有些奇怪,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和这个人躺到了一起去。 这个时候,程世腾忽然开了口:“我是越活越完,小时候还能护住你,现在长大了,反倒护不住了。” 小鹿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看他和程廷礼像一片沼泽一样,温暖的,黑暗的,把自己吸进深处,最后和他们不分彼此,也化作一团烂泥。等到他们玩腻了,也许会给自己一笔钱,给自己安一处家,在旁人眼中看来,是相当的仁义,相当的有恩情了。 也可能是不放自己走,单是关在家里,横竖程家不缺房子,随便拨一处公馆,也够自己住的了。当个外宅养着,也不费什么事。 总而言之,还是他们占理,他们不亏待任何人,他们总有理。 火车轰隆隆的高速行驶,人躺在小床上,身下总是一震一震。程世腾仰面朝天,让小鹿趴到了自己身上。这么着躺了一会儿之后,他感觉这个姿势还不够劲,不够亲热,便想翻身把小鹿压到下方。可是未等他开始动作,包厢门一开,程廷礼走了进来。 程世腾眼看着他越走越近,一时间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而程廷礼意态悠然的走到床边蹲下来,直着腰笑道:“又叠上了?先前斗得像乌眼鸡似的,见面就打,现在总算是太平了。” 说完这话,他抬手摸了摸小鹿的后脑勺:“宝贝儿,怎么一直不到我那儿去了?非得让我过来请你吗?” 小鹿听了他这夹枪带棒的话,心中忽然生出一阵嫌恶。抬起头转向了程廷礼,他同时用手轻轻抚摸了程世腾的脸:“我刚发现,其实大哥也不错。” 此言一出,程世腾明显的颤抖了一下,连程廷礼都看出来了——事隔这么多年,他总算是又成“大哥”了。 程廷礼看出来了,但是不理不睬,单对着小鹿微笑:“喜新厌旧的小东西,怎么着,前几天不还说我甜吗?刚甜了没几天,就想换口味了?” 然后他对着程世腾一抬下巴,眼睛依然盯着小鹿:“我这儿子是什么味儿?尝过了没有?” 小鹿摇了摇头:“没尝过,不知道。” 程世腾直挺挺的躺在下方,没听懂这一席话,只知道这肯定不是好话,他父亲说好话的时候,用的不会是这种戏谑语气。 果然,程廷礼笑模笑样的继续说道:“要不要现在尝一尝?” 他说这话,无非是个玩笑,然而小鹿冷着一张脸,当真把手伸向了程世腾的裤腰。程世腾低头看着,只见他动作恶狠狠的,正在解自己的腰带。 一瞬间的愣怔过后,程世腾猛然坐了起来:“干什么?” 随即他隐约的明白过来了,头脸登时就是一胀,鲜血全涌进了脑子里:“爸爸!” 他怒视着程廷礼,程廷礼起身坐到床边,却是笑眯眯:“小鹿还没恼,你怎么先急了?” 床太小,程世腾想把小鹿往自己身后扯,可是双方都是胳膊长腿长,磕磕绊绊纠缠不清,怎么扯也扯不明白。一双眼睛瞪着父亲,他真急了:“你到底把小鹿怎么了?小鹿最要脸的,你怎么把他变成这样儿了?” 然后他又扭头去问小鹿:“我不拦你,你就真干?你疯了?” 程廷礼轻描淡写的答道:“小鹿长大了嘛,脸皮还能总那么薄?况且有些事儿,你不教,我不教,何若龙还会教,防不住的。” 程世腾变了脸,声音也高了:“别提何若龙!恶心!” 程廷礼听了这话,饶有兴味的对小鹿笑道:“看不出来,你这大哥还是个醋坛子。” 小鹿看着这父子两个,没有话讲,只感觉他们父子一脉,全是黏黏糊糊的,铺天盖地的往人身上贴。一贴就是劈头盖脸,油腻腻湿哒哒,甩也甩不脱、洗也洗不净,简直能活活憋死人。 他现在没有要死的意思了,但是随着头脑渐渐的清醒,让他给这么一对父子当兔子当玩物,他也是万分的不甘心。一双眼睛慢慢的睁大了,他看看程廷礼,又看看程世腾,看到最后,他作呕似的一哆嗦,哆嗦出了一声冷笑。 冷笑过后,他伸腿下床,忽然感觉自己像是恢复了几分力量。拉开包厢房门走出去,他大踏步的走到了车厢尽头。车厢尽头开了车窗,凉风呼呼的灌进来,正吹着他的脸和胸膛。 要回天津了,到了天津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局面,他预想不出。对待程氏父子,他总希望自己坦坦荡荡,顺服就是顺服,造反就是造反,无论好坏,不要藏掖。 然而现在再看,他想自己大概还是太幼稚了。 正当此时,有声音在他身边惊讶的响起:“呀!您怎么在这儿站着?这儿风多大啊!” 他闻声扭头,看到了李国明。 于是他想:“我再这么傻下去,将来就成他了。” 第一百一十章 火车在凌晨时分进了天津,车里的人倒是不甚疲惫,因为专列安静,只要上头别派差事下来,那么偷懒休息是很容易的事情。 “上头”统共有三个人,老爷和少爷,再加一个小鹿。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个关系,反正看着像是一家三口,这么长的一趟专列,他们三个人缩在一间小包厢里,能够长久的一声不吭、一面不露。 及至火车进了站,包厢门一开,老爷先出来了,单手插进裤兜里,老爷一路走得摇头摆尾,下车之前还吱溜溜的吹了一声口哨。老爷身后是小鹿,小鹿腰背笔直,垂着眼帘走路,外面天还没大亮,路灯光芒透过车窗在他脸上一晃,可见他那浓密的长睫毛在细腻紧绷的面积上投下阴影,神情太冷和硬了,看着简直不像个真人。小鹿身后是少爷。少爷没有前头那两位的精气神,整个人看着有些颓,一步一步走得拖泥带水。 警卫团在月台上列了队,夹道护卫着这么三位人物下火车上汽车。汽车队伍直奔意租界,速度倒是快得很,车队开入公馆院内之时,天色还只是微微的亮。 小鹿跟着程廷礼走入楼内,在进门的一瞬间,他想:“又回来了。” 程廷礼在楼梯前停住脚步转了身,问小鹿道:“火车上没睡好,再跟我去歇一会儿?” 小鹿迟疑了一下,随即答道:“我不困,想和大哥说几句话。” 程廷礼皱着眉头一笑:“好,别说太久,我在房里等你。” 程世腾的卧室在三楼,他把小鹿带进房内,然后眼巴巴的问道:“小鹿,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小鹿脱了外衣往衣帽架上一搭,然后走到靠墙的一排沙发上坐了下来:“没话,就是累了。你这儿能不能让我清清静静的睡一觉?要是不能的话,我就回他那儿去。” 程世腾立刻答道:“能,能!你上床,我不闹你,你上床躺着。这儿坐着不舒服。” 小鹿起身走到床边,脱了皮鞋爬上床去。背对着程世腾躺好了,他闭了眼睛,貌似是在睡,其实只不过是闭目养神。程廷礼他是完全控制不住的,但程世腾似乎还懂一点感情,应该不会太过分的逼迫他。 身后床褥向下一沉,他知道那是程世腾也躺了上来,随即腰间一暖,是对方松松的搂了他。 双方如此躺了片刻,正是静谧安详之时,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敲响了。有年轻的声音隔着门板说道:“鹿少爷,军座让您过去呢。” 小鹿没开口,程世腾欠身提高声音答道:“他睡着了,醒了再去!” 门外来人答应一声,领命而去。可不出十分钟,那声音又回来了:“大少爷,军座让您把鹿少爷叫醒。” 程世腾装睡,一声不吭,照理来讲,沉默也是一种答复,门外的副官不可能听不懂,然而此时来者很执着的轻敲了房门,一声接一声的呼唤。 到了后来,在程世腾快要忍无可忍的时候,小鹿一挺身坐了起来。 伸腿下床穿了皮鞋,他走到门口摘下自己的上衣,在开门的那一瞬间,他哑着嗓子,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真他妈的是个废物!” 程世腾欠身望着他的背影,知道他骂的是自己。 小鹿这一走,程世腾便一整天都没再见到他。 入夜之后,他无所事事的在楼里转,因为怎么转也遇不上小鹿,所以心中渐渐的有些发慌。后来信步溜达到了二楼,他远远就看见走廊尽头站了两名青年,左右分开做卫兵状。下意识的走向了他们,还未等他走近,就有一名青年似笑非笑的迎上前来:“大少爷,军座和鹿少爷在屋子里呢,不让人进。” 程世腾听了这话,脸上一热,心里一凉。与此同时,屋子里忽然响起了一声怒吼,嘶哑粗糙,正是小鹿的声音。 小鹿被程廷礼纠缠了整整一天,终于是忍无可忍了。 屋子依然黑暗空荡,唯有台球桌上方吊下一盏大电灯。衣衫不整的站在桌旁,他把程廷礼狠狠摁在了桌子上。程廷礼也是衣裤全开的模样,上半身仰卧在桌面上了,两条腿却还长长的拖在地上。小鹿柔顺冷漠得太久了,所以此刻他气喘吁吁的望着小鹿,发现暴怒的小鹿竟也别有一番诱惑力。 于是他一边喘息,一边抬起一条腿,用大腿内侧轻轻磨蹭了小鹿的腿,又用微颤的声音低低笑道:“宝贝儿,你真可爱。来,来,干了我吧。” 小鹿听了这话,登时狞笑了:“你讥讽我?” 他眼睛都红了,一刹那间,灯光下的程廷礼也骤然失去了身份与意义,纯粹只是一具白皙赤裸的肉体。不由分说的把程廷礼翻过来反剪了双手,小鹿把手摸向对方半退的裤腰,抽出皮带将程廷礼的双手紧紧捆绑了住。随即一把将程廷礼掀翻在地,他低下头,开始去解自己的腰带。 程廷礼喘着粗气趴在地上,衬衫向上卷到胸口,裤子则是凌乱的缠着小腿。小鹿抽出自己的皮带对折了,一双眼睛紧盯着对方的屁股。 然后他一言不发的举起皮带,对着程廷礼就抽了下去! 一声脆响过后,程廷礼大声呻吟着开始躲闪,一边扭动着滚向屋角暗处,他一边搓动着腕子想要挣开皮带的束缚。而小鹿一步一步的跟着他,每走一步,便弯下腰抽他一皮带。皮带落在脊背和腰臀上,每一下都是结结实实不留情。程廷礼一直翻滚着退到了墙角,两只手分明已经从身后的皮带结中挣出来了,却是既不反抗也不呼喊。只像被打怕了似的,缩在角落里喃喃哀求:“小鹿,小鹿,别打了,过来,用你的嘴,用你的手,给我一次。然后我会让你安安静静的过一夜。快,快点儿……” 小鹿扔下了皮带,知道自己从此就没有干爹了。 弯腰把程廷礼拖出来推倒在地,他蹲下来握住对方那根滚烫的器官,开始没轻没重的揉搓。程廷礼显然是疼了,然而疼得很亢奋。摸索着抓住了小鹿的前襟,他唔唔的哼着拼命抬头,想要去亲吻对方的嘴唇。然而小鹿腾出手狠捏了他的下颌,随即向他张开的嘴里啐了一口唾沫。 然后掐着他的脖子用力向下一搡,他感觉程廷礼猛的向上一挺,手中的器官顺势鼓胀了,温暖的液体一股一股的流到了他的手指上。 这一场混战,对于两个人,都是一场痛快淋漓的发泄。 程廷礼在地上躺了一会儿,末了微微喘着坐起了身。小鹿捡起腰带重新系了上,同时听程廷礼有气无力的说话:“去,让他们送点酒过来。” 小鹿推门向外传达了命令,门外的青年忍笑看他,不知道他方才使了什么手段,会让程将军叫得像哭。 片刻之后,酒和杯子全送来了,酒是一瓶,杯子是两只,整整齐齐的摆在大托盘里。小鹿用脚踹上房门,然后把托盘往台球桌上一放,拎起一瓶酒和一只玻璃杯走向了黑暗处。 黑暗处是看不清人的,只能是凭着感觉寻找。小鹿一屁股坐在了程廷礼身边,拔下瓶塞给他倒了一杯酒。程廷礼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又清了清喉咙:“你不喝点儿?” 小鹿一摇头:“我不爱喝。” 程廷礼连着喝了半瓶烈酒,此刻的酒精与方才的极乐混合了,让他有点恍惚。侧身依靠向了旁边的小鹿,他忽然梦游似的开了口:“小鹿,别离开我。” 小鹿没言语,也没看他。 他用肩膀蹭了蹭小鹿,声音有些可怜:“我错了,别离开我。” 小鹿感觉他这话来得不大对劲,扭头看了他一眼,可是又看不清他的神情,只听他带着醉意低声叹息:“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老了。我早就说过,我老了之后也不会难看,倒是你,你那长相不禁老,你信不信?年轻的时候,我巴结你,等到老了,就该轮到你巴结我了,你信不信?” 小鹿攥住酒瓶颈子,仰起头灌了一口酒:“你认错人了,我是他儿子!” 程廷礼转向他,将一根手指竖到了唇边:“嘘……” 然后歪着脑袋枕了小鹿的肩膀,他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你死了,可是你儿子还在。他比你年轻,比你漂亮……” 小鹿将酒瓶举到他的头顶,将一瓶酒慢慢的淋到了他的头上。程廷礼仰起头张开嘴,闭了眼睛去喝那酒。喝了几口之后低下头,他缓缓倒进小鹿的怀里,开始无意识的嘿嘿发笑。 小鹿把烂醉的程廷礼拖到了台球桌上。桌子非常的大,一半的面积便够他蜷缩着侧卧了。面对着小鹿喘息着,他的头脸衬衫全被烈酒打湿了,裤腰则是胡乱缠着大腿。下身器官软缩横垂了,正是没遮没掩。 小鹿站在他对面,面前摆着整整齐齐一排台球。对准了对方的下腹部,他轻轻推出一只球。 台球无声的滚过桌面,可惜得很,半路偏了方向。 于是小鹿又滚出了第二只和第三只。这一回,它们全都正中了目标。 小鹿无声的笑了笑,这一刻他感觉力量又回到了自己身上,暂时不吃药也可以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小鹿发现自己想要对付程廷礼的话,只有反守为攻一条道路。他不去压迫程廷礼,程廷礼就要来压迫他。而他尽管对男人有莫大的兴趣,也不再回避畏惧情欲,可是无论程廷礼在他身上做了多少水磨工夫,他也还是不喜欢乖乖的躺下当兔子。 原因不在身上,在心里。他是断一阵子荷尔蒙药片都要疑神疑鬼的人,让他乖乖的趴下承欢,那等于要了他的命。自从回到了程廷礼身边之后,他几次三番的被人要命,死是没死,可那种痛苦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尽的,如果能避免,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程世腾有心无力、护不住他,不但护不住他,还跃跃欲试的总想从他老子手里分一杯羹,他老子倒是大方,竟然也默许了,大概是知道儿子吃不掉小鹿一块肉。小鹿先前总是贼心不死的想要找靠山,找不到靠山,至少要找个伴侣,兜兜转转的找到如今,他总算是死心了,不找了。 死心也有死心的好,自己打自己的主意,别有一番清净利落。 在阴雨靡靡的下午时分,程世腾进了小鹿的房间。小鹿正站在窗前向外看,闻声回头面对了他,因为是背着光,所以整个人成了黑影子,黑得几乎面目模糊。 程世腾没说话,只站定了看着他。及至看够了,他大踏步的走到小鹿面前,抬起双臂拥抱了对方。微微低头吻住了小鹿的嘴,他很灵活的勾出了小鹿的舌头。轻轻含住了对方的舌尖,他津津有味的舔吮了许久。 然后带着小鹿挪向大床,他用双手撩起了对方上身的衬衫,嘴唇轻轻巧巧的一路下移,最后结结实实的贴上了对方的胸膛。一边向下亲,他一边缓缓的跪了下去,两只手也顺势从脊背滑到了屁股。 小鹿仰起头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动情,但是也能忍受。不是忍受小的,就是忍受老的,这便是他追求爱情的下场。愿赌服输,没有办法;只是,他禁不住再输了。 因为前头工夫做得很足,所以在进入正题之时,小鹿并没有感觉到很疼痛,只是心里过不去那一道坎。身体被撑开侵入了,程世腾像连珠炮似的往他最深处撞,他起初是又恐慌又难堪;后来不恐慌了,只剩了难堪;再后来难堪也没了,他在程世腾的怀中出了很多汗,前头那根小东西微微的有一点硬,后头被程世腾一下一下顶着,顶出了前头一滴一滴透明的汁液。他开始一阵阵的颤栗,这是快活的颤栗,然而心中依然想要逃,因为看它不是个好快活,不是个男子汉该有的快活。 事毕之后,程世腾压着他,还保持着交合的状态不肯分开。嘴唇凑到他的耳边,程世腾试试探探的开了口:“小鹿,假如我能带你远走高飞的话,你——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小鹿不假思索的一摇头。这问题是根本无需考虑的,因为他是彻底的不信任程世腾。 程世腾沉默了良久,最后又道:“如果你改了主意的话,随时告诉我。我现在……总之我会想办法。” 小鹿这时忽然开了口:“我想搬出去住。” 程世腾一愣:“搬出去?” 小鹿侧过了脸,望着前方答道:“对,给我找处房子,我搬出去。原来我有地方去,回来不过是暂住;现在我没地方可去了,又是这么个不当不正的身份,总这么住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 程世腾盯着他的侧影轻声说道:“那你岂不成了……” 后头的话没说出口,因为感觉是侮辱了小鹿。再说小鹿是只可以往家领,不可以往外送的。他十八岁离开了自己,过了这些年,好容易又回来了,怎么还能再推出去? 这时,小鹿轻声答道:“我就是。” 然后他回过一只手,推了推压在背上的程世腾:“你下去,让我洗个澡。别让他看出我和你干过。看出来的话,他也非得要一次不可。他麻烦,我受不了他。” 程世腾听了这话,心中却是一酸:“我不麻烦?” 小鹿回头看了他一眼,看过之后,却是转向前方,意味深长的叫了一声:“大哥。” 程世腾心里震了一下,知道小鹿这一声大哥,其实是在骂自己。 小鹿越想越觉得自己必须离开这里——离不开程廷礼的手心,至少离开程廷礼的后宫。终日游荡在这座楼里,他像是被混沌空气堵塞了七窍,目不能视、耳不能闻。程廷礼在楼中布置出了一处小型的酒池肉林,触目之处,皆是声色,他也是声色的一部分,尽管副官们都尊称他一声鹿少爷,仿佛他比他们更高贵。 这天夜里他枕着程廷礼的大腿,把这要求对着他又提了一遍——这一遍才是正经发表,在这个家里,儿子永远落在老子的下风,程世腾说一万句,敌不过程廷礼的一句。 说这话时,他光着膀子穿了一条睡裤,程廷礼则是彻底的一丝不挂。性器横搭在大腿根上,紧挨着他的脸。他对这东西倒是不大讨厌,尤其程廷礼又总是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仅有的一点气味,也是它固有的。有时候他几乎有一点庆幸,因为程廷礼保持着一副年轻的好皮囊,让他即便心中没有爱意,也能敷衍对付着和对方肌肤相亲。 听了小鹿的话,程廷礼低下头,借着灯光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这是怎么想起来的?下边有人给你脸子看了?” 小鹿一摇头:“没有,是我自己想搬。” 程廷礼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这儿多好哇!” 小鹿低声答道:“人多,看着眼乱。” 程廷礼笑了:“事儿真多!” 小鹿抬眼看着他,看他两鬓添了几丝白发:“行不行?” 程廷礼垂下眼帘,显出了内双眼皮的长长痕迹:“那我要是想你了,怎么办?” 小鹿看他笑眯眯的,又摆出了要和自己谈情说爱的架势,心中就有些烦躁。欠身向上探了头,他恶狠狠的反问:“你说呢?” 程廷礼看了他这反应,不但不生气,反而像是很享受:“宝贝儿,我怕你自立了门户,会让我吃你的闭门羹。” 小鹿向下枕回了他的大腿,两只眼睛依然盯着他:“我闭了门,你正好关门打狗。” 程廷礼笑了:“你是小狗儿吗?” 小鹿答道:“我是落水狗。” 程廷礼微微张开了嘴,舌头随即在唇间一游,眼中有了垂涎三尺的笑意:“爱我吗?” 小鹿看着他,没回答。 于是程廷礼俯下了身,哀求似的又问了一遍:“爱我吗?” 小鹿抬手拂乱了他一丝不苟的短头发:“你听我的话,我就爱你。” 程廷礼拉下他的手,将他的手捂到了自己胸前,同时柔声说道:“哄哄我,你若是爱我,我就听你的话。” 小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一挺身坐起来,跪到了程廷礼面前。 抬手将对方凌乱了的短头发向后捋去,他让程廷礼露出了饱满宽阔的额头。现在在他眼中,面前这人完全不是干爹了,不是亲人了。 现在这人只是个男人,一个尚存几分青春痕迹的、还没衰老到令人不堪忍受的男人。 闭上眼睛把嘴唇贴上对方的额头,小鹿深吸了一口气,这口气吸得很长,吸到最后有一点颤。程廷礼闭着眼睛昂起头,想当下是午夜梦回,疑似故人来。 翌日清晨,程廷礼开始吩咐人去给小鹿安排房子。其实若是做起长远的打算,无需小鹿提出,他自己也感觉不能总把这孩子放在这里。他是常在这一处宅子里接人待客的,这里人多眼杂,并不算肃静;而他在张家口和平津之间来回跑,又不可能永远带着小鹿同行。既然把这孩子弄回来是要“养”的,那就按照规矩来,找个好地方把他养安稳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比什么都强。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小鹿如愿的搬了家。 新家位于英租界,是一幢很幽静的二层小白楼,楼前楼后也有庭院,庭院不大,但是颇精致,有小丛的花与小丛的草,院门是雕花铁栅栏门,刷了黑油漆,衬着门后的小白楼与花草树木,颜色也是既分明又调和。 这么好的房子,却显然是空了许久,尽管提前被仆人彻底的打扫布置过了,可小鹿在进门的那一瞬间,还是感觉此地人气稀薄,没有上一位住客的气味和痕迹。楼中凡是能够换也应该换的家具摆设,全被程廷礼下令换成了新货——新居配新人,也算成全了程廷礼的夙愿。 当然也有美中不足,楼前楼后总有便装的保镖徘徊,小鹿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是不可以走出保镖们的视野。 程廷礼最近比较忙,在这处小白楼里过了一夜之后,翌日早早的就离去了。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来了拎着蛋糕盒子的程世腾。大清早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到了刚出炉的栗子蛋糕,把蛋糕直接送进了餐厅里,他在餐厅门口遇到了一张熟面孔——李国明。 小鹿身边不能没有管事的人,这个人既得有眼色懂高低,又要够伶俐会跑腿,尤其是要能够体会程廷礼的心思,做程廷礼的耳目看管着小鹿。在程廷礼身边,这样的人真是太多了,但是既能称职,又能和小鹿搭上话的,似乎只有一个李国明。李国明没脸没皮笑嘻嘻的,同时又是十分的勤谨听话,在程廷礼眼中,宛如一条聪明的小母狗。这小母狗他留着没用,正好派给小鹿使唤;小母狗自己也很愿意,因为程廷礼已经连着半年多没碰过他了,他这个款式的青年在程廷礼这里不是很吃香,他自己琢磨着,这日子再过个一年半载,自己兴许就得被打发出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换个地方,高枝这种东西,东家攀不成攀西家,跟着鹿少爷混一混,兴许也不错。 李国明也是刚起床不久,做整洁利落的西装打扮,冷不丁的看见了程世腾,他当即停住脚步打了个立正,笑眯眯的招呼道:“大少爷早。” 程世腾也从来不拿他当个人看,开口直接就问:“小鹿醒了吗?” 李国明立刻答道:“大少爷您稍等,我这就上楼给您瞧瞧去!” 话音落下,他姿态轻俏的向后一转,看那意思就是要一路扭上楼去。可是未等他扭出多远,小鹿自己先下楼了。 这小白楼里统共也没几个人,仆人只负责干杂活,真正的细致活计是由李国明来做,所以楼内环境堪称是素静。小鹿已经洗漱过了,短头发长了一点,但是并没有变成东支西翘的刺猬脑袋。他的头发乌黑细密,天生的有章有法,短的时候那章法看不出来,如今略略长了,才显出了好处——他几乎不必特地梳理,头发各自柔顺的倒伏,他直接就能长出个小偏分头。 头发黑,脸蛋皮肤则是很细很白,只是双眼下方透出了青晕,是个没睡够的憔悴模样。裹着睡袍站在走廊里,他先是对着前方的程世腾怔了一下,然后慢悠悠的迈步走了过去,同时就听李国明小声笑道:“大少爷来了,我正要去告诉您呢。早餐还是烤面包片?也有馄饨……” 程世腾在餐厅门口听清楚了,当即开口说道:“煮点儿咖啡就行了,我带了蛋糕。” 李国明“噢”了一声,一路小跑着去厨房煮咖啡。而小鹿一路走到了程世腾面前,见他穿着一身薄薄的浅灰西装,配着丝绸衬衫和花点子领结,周身还残留着夏末清晨的凉气。 程世腾被他看了几眼,心里莫名的有些虚,所以不笑强笑,又硬着头皮转身先往餐厅里走:“带了栗子蛋糕,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它,一顿能吃一大盒。” 小鹿跟着他往里进,在餐桌边坐下了:“小孩儿都爱吃这东西。” 程世腾在他对面也坐下了,这回他略一犹豫,随即问道:“你觉得这里……还好吗?” 小鹿真心实意的一点头:“很好。你们要是不来,这里会很清静,就更好了。” 然后他抬手揭开纸盒的圆盖子,低下头凑到蛋糕盒子里深吸了一口气。 程世腾讪讪的笑了一下,然后站起了身:“你吃你的,我出去看看你这里。” 程廷礼天天早上吃烤面包片,导致李国明到了这里,也天天给小鹿预备烤面包片。小鹿对待烤面包片倒是没什么意见,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新鲜的蛋糕合了他的胃口,他一边大口的吃甜蛋糕,一边小口的喝苦咖啡,然而没吃饱就不吃了,因为成年人的口味到底和小孩子不一样,甜蛋糕吃多了,他也感觉腻得慌。 擦了手脸起了身,他离开餐厅往外走,没有见到程世腾。上楼再往卧室里走,他在自己的床边找到了这个人。 程世腾坐在床尾,很尴尬的对着他一笑,身后是一片狼藉的战场。对着床头旁的立式台灯一歪脑袋,他没话找话的说道:“那灯怎么那么难看?像个瓜似的!” 立式台灯的灯罩是个圆球,的确很像瓜,并且是不大好看的瓜。小鹿靠墙站着,把双手插进了睡袍口袋:“没关系,能亮就行。” 程世腾扭头看他:“一会儿让那个谁回家一趟,我屋里也有一盏灯,和你这个样式差不多,比你这个好看多了。” 小鹿没言语,只看着他的眼睛。双方对视了片刻,小鹿双手插兜,走到了他的面前。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小鹿问他:“来干什么?” 程世腾仰起脸迎着他的目光,因为看他气色不善,所以有些心虚:“我……” 不等他说完,小鹿却是笑了一下:“干我?” 然后他绕过程世腾,抬腿爬上了床:“先让我睡一会儿,我困死了。” 程世腾回过头,见他背对着自己脱了睡袍。没了睡袍,他身上就只剩了一条薄薄的小裤衩,后腰微微的凹着,腰细成了颤颤的一捻。 “我来是想告诉你。”程世腾盯着他的背影说了话:“我今天下午要出远门,这一走大概要走好些天。你现在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钱?如果有的话,就告诉我,我马上给你置办回来。要不然……要不然你到时候缺东少西了,还得去找他开口。” 小鹿钻进被窝里,翻身面对着他侧卧了:“我什么都不缺。” 程世腾垂下头,是个思索沉吟的姿态:“那你睡吧,不用管我。我坐一会儿就走。” 小鹿闭上眼睛,当真睡了。而程世腾偏了脸看着他,越看越觉得他美,越是觉得他美,越恨自己的老子——从来没有人和他争抢过什么,也从来没有人争抢得过他。如今对头终于出现了,却又是不能逾越的、不能克服的。 他依然认为小鹿应该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理所当然得如同数学公式、如同宇宙法则,你可以不理会它,但是不能推翻它、也不能更改它。 临近中午的时候,程世腾俯下身,凑到小鹿脸上轻轻一吻,然后用气流一般的声音耳语道:“我走了。” 小鹿毫无预兆的睁了眼睛,原来是早醒了。抬眼望着程世腾,他没说话,心中则是有一点诧异,因为对方居然清心寡欲,真的足足坐了一上午。 程世腾想了小半天的心事,想到最后,想出了满心的悲哀。和小鹿额头相抵着顶了顶,他忽然很想哭:“丑八怪,我的小丑八怪。你丑死了,丑丑,你丑死了。” 然后趁着眼泪还没掉下来,他起身就走,一路头也不回,走出了一股风。 他走了,小鹿也坐了起来。推开棉被下了床,他抬手摸着脑袋来回踱了几步。自从离开了程廷礼在意租界的那一处大公馆,他就感觉自己的头脑在日渐清醒。即便是夜里被程廷礼灌了春药灌了酒,一觉醒来,脑子还是能够正常的转。 程世腾曾经让他死过一次,何若龙又让他死了一次。活了二十多年,已经死过两次,也够了。他也是个人,也是天赐的一条命,凭什么就比别人贱,为了谁都能牺牲? 头发长了,长得让他很不自在,他出门去叫李国明,想让这小子给自己剃剃脑袋,然而仆人告诉他,说是李副官刚跟着大少爷走了,回程公馆拿灯去了。 李国明搭乘程世腾的汽车回去一趟,取了立式台灯出了门,预备自己叫辆洋车回英租界。这立式台灯的细灯柱是能伸缩的,缩了之后不过一条胳膊长,拿着也很容易。 然而刚一出公馆大门,他就看见门外站着个黑黢黢的青年。这人看年纪不算大,穿着一身整洁的布衣,手里提着一只大皮箱。笔直的站在公馆门外,他举目前望,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纯粹只是个瞻仰的姿态。 门外卫兵疑惑的看着他,因为他只是站,只是看,所以犹犹豫豫的没有立刻驱赶。李国明是个活泼的,见状就忍不住问道:“哎,你是谁啊?看什么哪?” 对方转向了他,规规矩矩的反问:“请问,这是程主席的家吗?” 李国明笑了,以为他是家里仆人的远亲戚:“你找谁呀?” 黑青年答道:“我找鹿团长。” 随即他又补了一句:“鹿子苹,鹿团长,他是程主席的干儿子。” 李国明眨巴眨巴眼睛,有点发傻:“你到底是谁啊?你哪儿来的啊?” 黑青年平静的答道:“我叫张春生,原来是鹿团长的副官。” 第一百一十三章 李国明叫了两辆洋车,把张春生领去了英租界。及至洋车到了地方,他抱着灯跳下车,正要腾出一只手掏车钱,然而身边洋车夫已经伸手道了谢,却是张春生主动付了两份账。 因为张春生太黑,所以李国明一直看他是个脏兮兮的乡巴佬,没想到这乡巴佬还有一点绅士风度,这让他格外多看了他一眼:“谢了啊!” 张春生一摇头,随即拎着大皮箱站住了,仰起头望向面前的黑漆雕花大门和门后的绿草鲜花小白楼。李国明以为他是第一次上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洋楼,就笑嘻嘻的想要开他几句玩笑,然而话未出口,他忽见张春生深吸了一口气,是非常紧张的样子,比当初在程公馆门前行注目礼时还紧张。 “你别怕。”李国明莫名其妙的开了口:“这儿就是鹿少爷一个人住,我们军座——就是程主席——现在不在。” 然后他向院内迈了步:“也不知道把你带过来对不对,照理来讲,我应该先去向军座请示请示,鹿少爷的地方,哪能谁想来就来?不过念在你是鹿少爷的旧部下,而且看你这样儿……” 后面的话没说完,因为是不大好听的实话。张春生这幅模样着实是太保险了,和风流俊俏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放在哪里都像个烧火的,军座纵是知道鹿少爷这里来了外人,想必他老人家在见过张春生本人之后,也肯定不会闹意见。 庭院小,三步两步就走到了头。张春生跟着李国明登台阶进入楼内,进入楼内之后,前方是楼梯,侧面则是大客厅。李国明扭头往厅内扫了一眼,随即一拐弯,边走边唤:“鹿少爷,我回来了。” 小鹿坐在沙发上,正在读报纸。闻声抬头向前一望,他第一眼没有看到李国明,看到的是李国明身后的张春生。而张春生怔怔的望着他,见他穿着一身飘飘然的丝绸睡衣,头发长了,梳成小分头,和他当初想象的一样,果然漂亮死了。 两个人都像看傻了似的,全不说话,于是李国明有些心虚,几乎怀疑张春生是骗了自己。可正当他要向小鹿做一番解释之时,张春生先弯腰把皮箱放在地上,然后垂下双手,神情肃穆的又一鞠躬:“团座好。” “团座”二字如同皮鞭,劈空而至,抽紧了小鹿那一身懒散的骨头和肉。一个激灵站起了身,他下意识的站成笔直,的确也还是个团座的风姿。 可是,他随即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再是团长了。 望着眼前的张春生,他心中百感交集,态度却是平淡:“什么时候到的天津?” 张春生答道:“中午。” 小鹿又问:“吃饭了吗?” 张春生一摇头:“还没有。” 小鹿坐了回去:“小李,带他去吃饭。” 李国明依然抱着灯。答应一声过后,他对着张春生使了个眼色。而张春生重新拎起皮箱,一声不响的离开了客厅。 小鹿盯着张春生的背影,只感觉不可思议,万分的不可思议。 李国明认为张春生是没资格进入餐厅吃饭的,所以把他带到楼后头的小厨房里,让他饱餐了一顿。 吃完之后,张春生提出要求,说是想要洗洗手脸,换身衣服。李国明看了他的形象,对这提议倒是很赞同。把他带回楼下的一间空屋子里,李国明不但由着他洗由着他换,甚至还给他预备了一块好香皂。结果等张春生洗完换完了,李国明见了他,十分惊讶:“你洗了吗?”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然后不带情绪的答道:“洗了。” 李国明又惊又笑:“洗完还这么黑?” 张春生没理他,只看了他一眼,感觉他和武魁不是一路,是另一种款式的贫嘴恶舌。 在楼上的卧室里,张春生又一次见到了小鹿。 卧室有门有窗,门窗关起来,总像是比楼下客厅更隐秘安静,只可惜毕竟不是会客的地方,人在里面谈话,似乎是站也不对坐也不对,找不好谈话的姿势。 天色暗了,小鹿坐在床头,抬手拉开了新到的立式台灯。新台灯有个颜色浅淡的宫灯罩子,罩子上古色古香的印着诗句,的确是比先前的瓜雅致许多。 坐在淡黄色的柔和灯光之中,小鹿开了口:“为什么要来?” 张春生看了他一眼,感觉这问题的答案应该是不言而明的。信徒前去朝圣,一走走千里,你说为什么?僧人佛前苦修,一修修一生,你说为什么? 小鹿垂下眼帘,继续问:“武魁现在怎么样?” 张春生这次有了回答:“他带兵跟了何若龙,还是营长。” 小鹿浅浅的呼出了一口气:“何若龙还好吗?” 张春生看着他答道:“他还在打罗美绅,打得焦头烂额。” 小鹿点了点头,从神情看,是波澜不惊:“武魁自己当营长,没管你吗?” 张春生答道:“管了,他没亏待我,是我不想吃何若龙的饭。” 小鹿笑了一下:“不肯吃他的饭,肯吃我的饭?” 然后他站起身,围着张春生慢慢踱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张春生身边,他低声说道:“我这碗饭,你若是吃得下,你就留下吃。” 张春生听了这话,不是很明白。 既然要吃饭,就必定得花钱,为了表明自己并不是纯粹为了吃喝而来,他开口说道:“您那次给我的钱,我没有动,全在这箱子里。还有一些您原来常用的小玩意儿,我收起来,也一并带过来了。” 小鹿站在他身边,不言不动,单是望着窗外发呆。正当此时,房门忽然被人敲响了,隔着一层门板,李国明在外面说了话:“鹿少爷,军座派了汽车过来,今晚儿要接您回家一趟。” 小鹿当即转身面对了房门,张春生偷眼看他,见他微微的张了嘴,仿佛是要说话,然而欲言又止,终究没有出声。 对着张春生挥了挥手,小鹿轻声说道:“出去吧,楼下有空房子,让小李给你找一间。” 张春生知道他不能穿着睡衣出门,换衣服又怕人看,所以低头答应一声,他拎起皮箱环顾了一圈,随即走向房门,把皮箱放到了门口墙角处——放在角落里不碍眼也不碍事,他懂小鹿的习惯。 十分钟后,张春生站在窗前,看见小鹿独自一人穿过院子,走向门外那辆乌黑锃亮的大汽车。小鹿是西装打扮,还是很摩登合体的款式,显得他身段紧俏利落。张春生心想其实团座还是这么着好,这才是团座该有的模样和生活。 梳小分头,穿好衣服,住小洋楼,坐新汽车,程主席肯主动接他回家,说明对他还挺亲,这多好啊,不比和何若龙那个土匪在一起造反强? 天黑透了,小鹿还没回来。张春生住进了一间靠边的小屋子里,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睡——要是能确定团座今夜真不回来,那他就可以安心睡觉了。 这个地方,他还是不熟悉,他不知道有没有人夜里给小鹿等门。 昏昏沉沉的熬到午夜时分,他不由自主的打了瞌睡。 天亮之后他睁了眼睛,蹑手蹑脚的推门出去看了看,发现小鹿还是没回来。 小鹿是中午才回来的,下车进门之后刚走了几步,他就力不能支一般蹲了下去。张春生隔着窗户望见了,连忙跑进院中要搀扶他。与此同时,李国明也赶了出来,弯了腰问道:“鹿少爷,您怎么了?是喝了酒还是吃了药?” 小鹿低头闭着眼睛,脸上皮肤显得很薄很红,仿佛能够一把掐出水来:“都有。” 李国明开始用力的要拽他起来:“没事儿的,那药过了劲儿就好了。” 张春生见状,也跟着李国明一起拽他。小鹿的一条手臂被他握在手中,他正要使劲,可是忽见衣袖缩上去,露出了腕子上一道通红的勒痕。 第一百一十四章 李国明连拖带拽的把小鹿运进了楼上卧室,张春生扶着小鹿的一条胳膊,眼前总晃着对方腕子上的那道红伤——那是一条新伤,油皮被磨破了,没出血,但是黏腻红肿,还未结痂,是被绳子紧紧绑了然后又狠狠挣了的痕迹。 他没有多问,绊手绊脚的跟着李国明走,楼梯狭窄,容不下三个人并肩通行,李国明嫌他碍事,让他退后,他也不退。很执着的,他一路跟进了卧室,眼看李国明把小鹿搀到了床边。小鹿像是脚下没根,李国明刚一松手,他便摇晃着向后仰去,脱力一般的砸在了床上。张春生看得清楚,见他竟然连脖子都是红赤赤的,几乎类似带着血的嫩肉,嫩得让人不敢碰,仿佛一碰便会蹭出血。拖在地上的两条长腿向上踢了踢,他半睁着眼睛,虚弱而又紧张的呼吸。 李国明大大方方的为他解开了西装纽扣,又扯开了他的领结和衬衫领口。随即把手滑向下方,隔着薄薄的一层布料,他捂着小鹿的裤裆揉了揉,随即低声说道:“还挺着呢,您是不是特别难受。” 小鹿抬起手,摸索着向下抓住了李国明的手,同时扭过头,望向了站在床尾的张春生。他身上火烧火燎的,心里却还明白着。对着张春生望了片刻,他收回目光,故意的没有让对方回避。 他决定让张春生亲眼看一次,看看他现在这生活的真相。张春生若是承受得了,那往后自己身边也算是有了个心腹;张春生若是看不下去,那就再给他点钱,让他随着心意走。横竖自己落到现在这个田地,也不讲面子,也不要脸了。 他抓着李国明不肯放,李国明会了意,便是笑问:“受不了了?那我再让您痛快痛快?” 小鹿闭了眼睛,拉着他的手往自己下方摁,口中发出急切而含混的命令:“快……快……” 李国明对着张春生一挥手:“你出去,下边的事儿不是你能看的,顺手把门给我关了。” 张春生一言不发的扭头便走,也的确是依言关了房门。然而房门一关,他就定在原地,不再走了。 房内有李国明低低的笑语声,有小鹿激烈的喘息声。张春生木然的站成了一根桩子,心想原来是这样的——原来竟会是这样的! 一门之隔,李国明还在尽力取悦着小鹿。春药与酒混合了,让小鹿浑身烧成了火。双膝跪地扛了小鹿两条赤裸的长腿,李国明手嘴并用的拨弄他舔吻他。他已经熟知了小鹿身体的所有底细,指尖堵了前方器官的顶端轻轻揉搓,他凑到小鹿双腿之间,自上向下用舌尖来回的扫。小鹿生得皮白肉细,而且总是干干净净,伺候他,李国明现在倒是很愿意的。 片刻之后,李国明起身趴到小鹿身边,小声笑道:“这药怎么这么有劲儿?我看军座把您那儿都弄出血了。” 小鹿仰卧在床上,闭着眼睛依然是喘息。李国明看他仿佛是有些痛苦,便又软语哄他:“您放心,我今天不把您伺候舒服了,就哪儿也不去。” 小鹿慢慢的抬起手,一指自己的耳根:“亲这儿。” 李国明一笑,随即亲亲热热的凑过去埋下头,亲出了小鹿一阵阵颤栗。 傍晚时分,张春生在餐厅里见到了小鹿。 小鹿的肤色从通红变成了雪白。张春生端了碗要给他盛米粥,李国明看着他一撇嘴:“洗手了吗?” 张春生垂头答道:“洗了。” 李国明走近了,低头又细瞧了瞧他的手。张春生的手也黑,李国明总感觉他是不干不净。不过他既然肯干活,鹿少爷又不嫌弃,那么李国明正好趁机偷了懒,溜溜达达的撤出了餐厅。 天气还是有些热,桌上几样小菜也都是素菜。小鹿捧着一碗稀粥慢慢喝,张春生垂手站在一旁,一眼不眨的盯着他看。 小鹿觉察到了他的目光,于是微微偏过脸,斜出目光也回望向了他。 “这就是我的下场。”他开了口,唇红齿白,声音低哑,睫毛像是抽象的光芒线:“你以为我真是回家做少爷来了?” 张春生的嘴唇动了动,然而没能说出话。 小鹿紧盯着他,又问:“你说,我和何若龙,谁更焦头烂额?” 张春生低下头避开了他的目光,一张脸黑得面目模糊。 小鹿对着他冷笑了一声,一声过后,有暗红鲜血从他鼻孔中缓缓流下,滴进了碗中的白粥。张春生用眼角余光瞟到了,连忙大惊失色的抬了头;然而小鹿放下碗,平静的告诉他:“没事儿,吃药吃的。” 张春生转身出门,拧了一把冷毛巾回来给他擦鼻血,又低声说道:“团座,我愿意跟您往远了走。” 小鹿用湿毛巾堵了鼻子:“走?没看见门口有人站岗吗?” 然后他扭头望向了张春生:“我现在是这个样子了,你还认我是你的团长?” 迎着他的目光,张春生很费力的说出了话:“团座,如果没有何若龙的话,您是不是就能——就能一直在外面带兵了?” 小鹿一点头:“是。” 张春生的垂下眼帘,神情僵硬的又开了口,一句话被他说得咬牙切齿恶狠狠:“我想杀了他!” 小鹿低低的咳嗽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这天夜里,小鹿得了清闲,好睡一场。 翌日清晨他醒过来,发现张春生拎来的那只大皮箱还立在墙角。下床走过去放倒箱子,他摁开暗锁掀起了箱盖。 箱子里的什物一样紧挨着一样,摆得整整齐齐满满登登,其中有两大盒针剂,有几本封皮漂亮的日文医书,有他用来插花插草的小陶罐子,有他挂在墙上当装饰品的武士刀,甚至还有一沓崭新的信笺和一支自来水笔。 他的唱片和口琴也都在,唱片摞在底下,口琴包着套子,靠着边。 对着这一箱子东西,小鹿缓缓的左右晃了晃脑袋,又撸起睡袍衣袖,看了看自己的胳膊。拳头攥起来,手臂显出了隐隐的肌肉线条,他怜爱而又赞赏的看着自己,他需要一点力量。 然后他起身洗漱更衣,把陶罐子摆到了窗台上,把唱片摆在了留声机旁,把医书摆上了书架,又把那把华而不实的武士刀拿到楼下,取代了客厅墙壁上一副色彩浓艳的风景画。 与此同时,千百里外的火车上,程世腾也起了个早。端着一杯咖啡坐在包厢里,他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心事重重的向外望,火车停在了一处大站中,透过车窗,可以看见月台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望了不过片刻的工夫,火车重新开动了,包厢门也开了,一名矮个子青年步伐轻快的走了进来,说话的声音也是轻快的,除了程世腾,谁也听不见:“大少爷,人上来啦。” 程世腾一点头,然后站起身,低头喝了一口滚烫的热咖啡。 他这一趟西行,本是有公务要办,不过在办公务的同时,他破天荒的,偷着给自己揽了一笔私买卖。禁烟局管得再宽、再能搂钱,那钱一笔一笔记在账上,是有数的,不是他的;所以为了在短时间内发一笔无人知晓的横财,他另给自己招徕了几名西北烟土商。 他不想再和父亲分享小鹿了,不想、也不堪;他的肠子没他老子花花,但他的性子更独。程廷礼还能允许鹿副官娶妻生子;而他自己想象了一下,认为如果换了自己,一定受不了。 他现在就是十分的受不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傍晚时分,张春生像个黑影子一样,出入客厅端茶递水。 程廷礼刚刚到了,起初听闻小鹿这里投奔来了个旧部下,他心里还有些犯嘀咕,直到他见了张春生本人——对于张春生,他是上下反复看了好几眼,怎么看也记不住这人的相貌,仿佛张春生是面目模糊,然而若论他的五官,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也并没有哪一处是长马虎了的。 张春生若是多有一丝风采,程廷礼都不会允许小鹿留下他,不为别的,他怕小鹿给自己带绿帽子。和儿子分享一个小鹿,他已经是颇不情愿;若是小鹿再从外面招来什么阿猫阿狗,那他老人家可是要闹脾气的。 两名便装青年站在客厅门口,穿戴得整洁利落,看不出是卫士还是副官,身姿笔挺的分列左右站立了,他们听着客厅内的低声细语,脸上几乎是没有表情。张春生手里捧着一只大托盘,一趟趟的往里送冰送酒送杯子,同时偷眼瞄着程廷礼——他只在东河子城破那一天见过程廷礼一面,当时他恨何若龙恨得如疯似狂,对待这位省主席,他见了也如同没见。这回终于是近距离的细瞧了,他第一眼看过去,几乎以为对方是个神采奕奕的中年人,三十多岁,或者是四十来岁,总而言之,堪称是风华正茂。 然而待他看得多了,他开始发现对方的白脸已经有了松弛的趋势,谈笑之间眼角会有细细的皱纹,傍晚窗外的光影打在他的脸上,也说不清是怎么一下子,他忽然显出了清晰的老态,那老态一闪即逝,但张春生也已经看出了他的年龄。 张春生想,这是个半老头子啊! 送完杯子之后,张春生无声的留在门外踱了几步,表面上看起来是在等吩咐,其实是想要向内窥视。程廷礼起初站在沙发后方,还在安安稳稳的背着手审视墙上那一把劣质武士刀,举止也很文明和气,谈的都是闲话。 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的姿态有了变化。小鹿坐在沙发上,冷着一张脸低头向下看,而他单膝跪在小鹿大张着的双腿之间,仰起头盯着小鹿的脸轻声说笑,神情有一点痴,也有一点邪。双手扶着小鹿的大腿,手不老实,隔着一层裤子上下的抚摸,忽然抬手在他胯间轻轻一弹,程廷礼弹出了小鹿的一哆嗦。 随即小鹿像是恼了,俯下身一把抓住了程廷礼的衣领。很明显的低下头犹豫了一瞬间,他紧接着一歪头,吻住了程廷礼的嘴唇。 张春生看到这里就不能再看了,神下了神坛也还是神,他只是不忍心再看下去了。 小鹿留意到了张春生的窥视与离去,但是心中毫无触动,张春生现在真是什么都知道了,自己也终于不必再东遮西掩的向他隐藏什么了。缓缓放开了程廷礼的嘴唇,他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够了吧?” 程廷礼低声笑道:“这怎么会够?” 然后仿佛要撒娇一样,他摇撼了小鹿的大腿,用暧昧的低声笑道:“好宝贝儿,你今天还有话没对我说。” 小鹿听到这里,两道长眉拧了一下。随即将两边胳膊肘架到了膝盖上,他弯腰低头,在程廷礼耳边说道:“我爱你。” 程廷礼微微笑着一点头,仿佛是很享受:“继续。” 小鹿深吸了一口气:“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程廷礼又一点头:“好,再来。” 小鹿忽然笑了:“不就是这么两句吗?你还想听什么?” 程廷礼也笑了:“小废物,这也要我一句一句的教给你吗?” 然后他站了起来,转身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端着酒杯走到窗前,他一边向外望,一边小口小口的抿着酒。忽然间,他毫无预兆的又开了口:“小鹿,若是让你选的话,我和小瑞,你选哪一个?” 小鹿坐在暗中,轻声答道:“都可以。” 程廷礼叹了一口气:“我老了。” 小鹿并没有兴趣坐在这里陪着程廷礼伤春悲秋,但是他知道自己也不能走。他纵是走,也无非是从这间屋子走到那间屋子,他摆脱不掉程廷礼。 程廷礼在客厅中感慨了一小时又四十分钟,时而是自言自语做真正的感慨,时而是对着小鹿肉麻兮兮的谈情说爱。小鹿坐在沙发上不言不动,感觉程廷礼温暖黏腻,像个半融化了的巨大糖人,和这种人相处得久了,会走投无路,会喘不过气。先前喊了他那么多年的干爹,倒没发现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也或许这乃是他秘而不宣的真面目之一,等闲不肯外露。 这天夜里,程廷礼没有走。 张春生像个真正的仆人一样,在小鹿和程廷礼上楼进入卧室之后,便进入客厅,开始不声不响的打扫卫生。窗外天色已经黑透了,他不知道这客厅里还会不会再来人,但还是拉拢窗帘开了吊灯,又把灯下的玻璃茶几擦得透亮。李国明溜溜达达的走进来,见他正在闷声不响的干活,就当他是个实心眼的乡巴佬,好意笑道:“行啦行啦,甭忙活了。这儿都有人收拾,用不着你!” 张春生答应一声,低头走了出去,一直走回了他那间小屋子里。 洗漱过后上了床,他坐着往窗外望,等着天亮,等着程廷礼走。然而天总不亮,程廷礼也总不走。 程廷礼是翌日中午走的,因为接下来他要往北平去一趟,接连几天不能回来,所以走得恋恋不舍。最近他添了个事业上的对头,此对头名叫赵振声,是个新近发达起来的军头,晋察冀一带全有他的人马,和程廷礼的关系是好一阵歹一阵,简直如同周期循环一般。目前这二人又歹了起来,而程廷礼又并没有很占上风,南京政府倒是支持他的,可鞭长莫及,单是口头上的支持也没有用。故而为了扭转眼下的歹势,他决定去趟北平,和赵振声会一次面。 他离去后不久,小鹿忽然发了话,说要出去走走。李国明听闻此言,有些紧张,但是神情依然和悦:“好啊!正好今天特别晴,出门逛逛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您打算去哪儿?我看上公园里走走就挺不错,您说呢?” 小鹿看了他一眼:“话都被你说尽了,我还说什么?” 李国明扑闪着眼睛向他一笑,心想可惜鹿少爷实在是身体“不行”,否则自己天天守着他,跟他做几天临时的鸳鸯也不错。 小鹿没想到自己出一趟门,李国明竟会调动两辆汽车。第一辆汽车里坐着他和李国明,第二辆汽车里则是清一色的保镖——保镖是保镖,汽车夫配了枪,也是保镖,专为了监视看管他。 而在临出门之前,李国明也明明白白的对他说道:“鹿少爷,您出门玩归玩,可千万别动其它的心思。您要是趁机跑了,我们这些人,回来之后就只能是等死。您可怜我伺候您这些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一定得留我这一条小命,好不好?” 小鹿笑了一下:“放心,我不跑,我往哪儿跑?” 他这话不是假话,他真没打算跑,或者说,没打算就这样狼狈的跑。禁脔的日子当然是不好过,可正因为它不好过,所以他才不能白白的过。 他没有谁可依靠了,也没有地方可投奔了。他活得谨慎,因为已经死过两次,不想再死了。 再死就成他父亲了,他看不起他父亲。 小鹿在中山公园里走了一圈,又到一家装潢漂亮的俄国馆子里吃了一顿晚饭。他身上没有钱,然而付账的人不是李国明,而是他的汽车夫。小鹿冷眼旁观,发现原来这帮人是各有其职,他单把李国明笼络住了,恐怕也没有用。 入夜之后他回了家,程氏父子不来的话,他这个家会是相当的清静。张春生已经学会了调试浴室内的冷热水管,见小鹿进了门,他就自动的上楼去放洗澡水。 放洗澡水的是他,跟着小鹿进浴室的人却是李国明。浴室墙上挂着大玻璃镜,小鹿站在镜子前照了照,想让李国明给自己剪剪头发。李国明听了,含笑摇头:“剪成什么样儿啊?就像您刚回家时那样儿吗?那我可不敢剪,那么着多不好看啊,像个喇嘛似的。” 小鹿抬手摸了摸脑袋:“不剪就出去!” 李国明走到他身后,抬手握住了他的肩膀:“哟,生气啦?那我将功补过,给您搓搓背吧!我的手艺可好了,包您舒服。” 十分钟后,小鹿坐进了水里,李国明也挽起了袖子。起初他将毛巾缠在手上,的确是在认认真真的搓背;可是搓着搓着那毛巾便脱手落了水。明亮灯光透过薄薄的水雾,他慢慢抚摸着小鹿的脊梁,同时轻声笑道:“您这皮肤可真好,又白又细,像奶油似的。” 小鹿背对着他没有动,但是听他这话的语气不大对劲,仿佛是话里有话。 正当此时,他后脖颈一痒,是李国明轻轻的舔了他一下:“让我尝一口,看您甜不甜。” 小鹿明白过来了。背对着李国明,他哑着嗓子开了口:“甜吗?” 李国明笑了一声:“甜。我知道我是个奴才,不配尝您的滋味,方才得了您一口甜头,算我今天占了便宜。” 小鹿没说话,只在心中暗暗盘算了李国明的用处。 第一百一十六章 小鹿洗完了澡,裹着浴袍站在卧室里擦头发,一边擦,一边问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李国明一愣:“谁?” 小鹿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干爹。” 李国明笑了:“听说是去了北平,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反正今晚儿他老人家是肯定不能到您这儿了。” 小鹿把毛巾往他怀里一扔,然后拢着浴袍前襟走向了大床:“怪不得你今天胆子不小,敢尝我的滋味。” 李国明不知道他这话是恼还是没恼,转身先把毛巾送回浴室了,他紧接着回到了小鹿面前,察言观色的笑道:“我喜欢您,想跟您亲近亲近,您还生气啦?” 小鹿站在床边,扭头看了他:“我的毛病你知道,咱俩亲近不成!” 李国明抬起一只手,用手背蹭了蹭他的浴袍袖子:“您说什么呢,好像我心里就装着那一件事儿似的,您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小鹿抬腿迈上了床,头也不回的答道:“我看你是个居心叵测的小骚货。” 然后他靠着床头坐住了,扯过棉被往自己身上盖:“上来!” 李国明怔了怔:“上去……干什么?” 小鹿一挥手:“那你就走。” 李国明反应过来,当即一转身坐到了床边:“谁说要走了?” 快手快脚的脱了鞋,李国明爬到了小鹿身边,挤挤蹭蹭的紧挨着他坐下了。小鹿看了他一眼,随即说道:“衣服也脱了吧,我知道这楼里关了门,数你最大。” 李国明抿嘴笑着,一声不吭的当真脱了衣裤,只留了一条裤衩,然后不等小鹿吩咐,自动就把两条腿伸进了小鹿的被窝。扭头嗅了嗅小鹿的耳朵,他很快活的小声说道:“特别喜欢您。” 小鹿从枕头底下摸出了一本小说,翻开哪页看哪页:“想干我?” 李国明用肩膀撞了他一下:“那我哪儿敢啊!军座他老人家用您一次都费劲儿呢,何况我了?再说这事儿要是让军座知道了,我还不死无葬身之地?” 小鹿对着书页笑了一下:“算你识相。” 李国明转身凑近了他的耳根,吹气如兰的说话:“您也是够怪的,恕我说句冒犯的话,您那前边儿已然是不成了,走走后路不也是个乐子?何必那么怕人碰您?就说是疼,也没有总疼的,难道疼那一次,还把您给疼怕了?” 小鹿很平静的转向了他:“我就是不喜欢。你喜欢?” 李国明自自然然的答道:“我怎么着都行,横竖是个玩儿嘛,好受就成。不瞒您说,我小时候是练把式的,十二岁就让我师傅给睡了。我不愿意,偷着逃了,结果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怎么逃也逃不出这个圈儿。”说到这里,他又用肩膀撞了小鹿一下:“我小时候可像女孩儿了。您呢?您小时候肯定漂亮得跟金童玉女一样吧?” 小鹿迟钝的扫了他一眼:“不,我小时候很丑。” 李国明登时笑了:“骗谁呀!” 小鹿也笑了:“不信,你去问程世腾。” 李国明抬手一掩嘴:“哎哟,那我可不敢。” 小鹿不再理会他,低了头翻书看。李国明沉默了片刻,见小鹿没有抬头的意思,就扭扭捏捏的又靠了过去:“这书有什么好看的?我今天好容易上了您的床,您也让我伺候伺候您吧!” 小鹿合上了小说:“你想怎么伺候我?” 李国明笑着看他:“您说呢?反正我是最听话的,您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小鹿想了想,然后把小说掖回枕下。抬手抓住李国明的短头发,他一言不发,把对方的脑袋摁向了自己腿间。 李国明果然是很顺从的,而且对于小鹿,他的要求很少,仿佛只要能够“一亲芳泽”,便是心满意足。小鹿对他没什么兴趣,但是也不讨厌他,可以容忍他像条狗似的对着自己亲来舔去,也可以容忍他把滚烫的经验射到自己的腿上。那一射是力道十足的,让他心中十分惋惜,因为李国明拥有如此健康的好身体,却是活得无用而又下贱。 等到李国明为他擦净了腿,他背对着对方躺下了,心想接下来该怎么办?李国明这根钉子已经是松动了,可只有一个李国明的话,是什么也做不成的。再加上一个张春生,也还是不行。 况且,最要紧的一点,是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人往高处走,那么他这第一步,应该怎么迈? 小鹿想了又想,想不出个头绪来。回头看了李国明一眼,他低声说道:“不愿意走,就留下睡吧!” 李国明欢欢喜喜的答应一声,颠着小碎步下床跑去关了电灯,又抱着膀子跳回床上,大鱼似的往被窝里一钻:“嗬!好冷!” 第二天下午,小鹿又出了门,这回他不止带上了李国明,还把张春生也叫上了汽车。张春生知道自己这模样不摩登漂亮,不是个有资格坐汽车的样子,所以上车之前还有些犹豫。及至真坐到小鹿旁边了,他就听小鹿低声说道:“多走走,多看看,你也认认路。” 张春生瞄了他一眼,口中答应了一声。 小鹿向后一靠,又说道:“仔细瞧瞧,开开眼界,往后自己出门,也不至于走丢了。” 张春生又瞄了他一眼,旁的意思没咂摸出来,但至少有一点是听出来了——小鹿在让他学习认路。 副驾驶位上的李国明回了头,因为和小鹿昨夜肉挨肉的睡过了一宿,所以今天对小鹿是格外的亲热体贴:“鹿少爷,您打算到哪儿逛去?” 小鹿抬眼看着他:“你来定。” 李国明从来也没有做主的机会,如今终于有了,心中便又是一喜,乐得像只大喜鹊一般,叽叽喳喳的就对着汽车夫下了命令。 天津卫一座繁华的都会,和北平不是一个气象。李国明是个爱玩的,这回又是格外的要显本事,就支使得汽车夫团团乱转。及至到了傍晚时分,小鹿照着昨天的例子,还是在外面找了家西餐馆子吃饭,和他同座共餐的有李国明,也有张春生。小鹿和李国明都是西装打扮,倒也罢了,张春生一身布衣,面目又黧黑,进门时引得西崽频频看他,不知道他是位不修边幅的客人,还是个乱走乱钻的苦力。李国明见状,不由得回头和张春生比了比身量,随即笑道:“明天把我的衣服给你一身,要不然人家还以为你是个拉洋车的。” 这话说完,小鹿在雅间内坐定了,开口说道:“不,给他做新的。” 李国明立刻说道:“他添新衣服,有我的份儿吗?” 小鹿笑了,一边从西崽手中接过大菜牌子,一边低头答道:“随你,反正不是记我的账。” 李国明一听这话,登时又乐了,并且取代西崽,殷殷勤勤的向小鹿推荐菜品,想要趁机点几样自己爱吃的好菜解馋。及至订好了菜单子,西崽也恭恭敬敬的退出去了,小鹿抬头一看,却是发现张春生站在桌旁,是个侍者的模样。 “小张。”他开了口:“坐。” 张春生抬头面对了他,脸虽然黑,但小鹿也看出了他满脸的为难:“我不和您一桌吃了,我出去等着吧。” 小鹿垂下眼帘,低声答道:“你这套规矩,等将来讲得起的时候再讲吧。坐下!” 李国明含笑看了张春生一眼,然后嘁嘁喳喳的对小鹿说话:“吃完了还上哪儿去?天还早,看电影看戏都赶趟儿,回家多没意思呀!” 小鹿想了想,末了却是答道:“我想去看跳舞。” 第一百一十七章 李国明起初听闻小鹿要去看跳舞,还犹豫了一下,因为跳舞厅是个风花雪月的场所,而小鹿看起来又是一位典型的翩翩少年,把小鹿往那地方领,似乎是不大相宜,万一被程廷礼知道了,恐怕自己要受责备。 然而享用了一顿美餐之后,他因为身心愉悦,所以胆子一时有所增大,又得知小鹿只是想去“看”跳舞,便把心一横,答应了下来。 汽车夫按照李国明的吩咐,把汽车开到了皇宫饭店。此时华灯初上,那皇宫饭店门前流动着一片衣香鬓影,正是个华丽浪漫的所在。张春生到了这个时候,就很识相的坚决不再跟着小鹿往里走了,不是他怯头怯脑,而是那地方连门童都是西装笔挺的,他纵是进去了,怕是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小鹿这回没有强迫他,保镖守在饭店门口,他跟着李国明走了进去。跳舞厅中的舞池一角,已经有白俄乐队在调试乐器,而其余的绅士淑女们各自或站或坐,全在活泼泼的谈笑风生。小鹿选了个隐蔽的茶座坐下了,这一刻心里倒是什么都没想,因为是真的很爱看跳舞——爱看,也爱跳,此刻跳不成了,也没有跳的兴致,那么单是看看也很好。 片刻之后,音乐起了,灯光也变了,摩登男女们相拥着进入舞池,开始各得其乐的翩翩舞蹈。李国明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看的,单是一杯一杯的喝汽水;小鹿倒是看得兴致勃勃,可惜眼前忽然一暗,是个大个子站在前方,挡住了他的视线。 他抬头看了看这人的高大背影,若不是这人有着一脑袋油光锃亮的黑头发,那他几乎要怀疑此人是个洋毛子。他有心让这人横挪一步让让地方,可在这话出口之前,他越是盯着这个背影瞧,越是感觉不对劲。有个念头在他心中呼之欲出,但是因为他不能相信,所以那念头像颗小心脏似的,硌在他的胸中一蹦一蹦。 正当此时,李国明留意到了那人的碍事,于是放下汽水杯子起了身,他一边往那人身边走,一边嗓门不小的开了腔:“先生,我说您——” 那人应声回头,下一秒,李国明哑巴了,小鹿也愣住了。 那人是何若龙。 何若龙穿着一身灰色西装,里面衬衫雪白,打着最时兴的花点子领结,头发偏分梳开了,也是一丝不苟。然而让小鹿惊讶的不是他的服装,而是他的人。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何若龙。 何若龙那五官本来就是鲜明,如今一瘦,越发有了深目高鼻的意思,光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依稀可见他两腮微微的有些凹陷,几乎带了几分病容。他显然也没想到自己身后会坐着小鹿,呆呆的望着小鹿站了片刻,他最后如梦初醒一般,向小鹿迈出了一大步。然而在乐曲声中张了张嘴,他却是没能说出话来。 李国明见势不妙,也直奔了小鹿。绕到小鹿身旁弯下腰,他慌里慌张的耳语:“鹿少爷,咱们还是走吧,您和他见面可是件犯嫌疑的事情,让人知道了,不好啊!” 小鹿轻声开了口:“这里只有我和你,你不说,谁知道我和他见了面?” 李国明一听这话,登时哑然:“我——” 他本意是“我凭什么不说”,可是脑筋飞快的转过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还真是没有胆子说。自己上过鹿少爷的床,虽说没对鹿少爷干什么,但是鹿少爷若是以此跑去向军座告上一状,那自己旁的不敢保证,一粒枪子怕是肯定要吃的。 这时,何若龙终于开了口,那一声来得低哑艰难,像是从喉咙中硬挤出来的:“小鹿。” 话音落下,他失魂落魄的又向前走了一步,仿佛不能确认似的,又唤了一声:“小鹿?” 小鹿仰头望着何若龙,彩色灯光在他脸上滴溜溜的转,他的脸色随之千变万化了,一双大眼睛却是始终亮晶晶。盯着何若龙看了良久,末了他慢慢的垂下眼帘,似乎是很哀伤,似乎是很落寞,然而因为脸上没有表情,所以哀伤和落寞躲在冷淡的壳里,分明是不想给他看。 何若龙见到这样的小鹿,心中像是埋了一根刺,一扎一扎的让他疼痛。他是贪生怕死,可他也知道好歹。小鹿对他就是好的,而且是特别好,好得几乎狂热——他都懂,他都记得,他只是那时候吓坏了,吓得什么都顾不上,只想活命了。 他自认为是一辈子都没脸再见小鹿了,也没机会再见了,没想到今天暮然回首,却见了对方在灯火阑珊处。这一定是一种缘分,或许也是一种暗示,他想,尽管那暗示的内容,他还不大敢细思量。 现在他距离小鹿已经很近,但是音乐声是这样的大,他脑子里又是在轰轰的响,怎么呼唤都感觉自己像一出默片。于是鼓足勇气向前又迈了一步,这回他终于走到了小鹿近前。对着小鹿弯下腰,他气息颤抖着又开了口:“我们……我们说说话,好吗?” 小鹿注视着他——自从为他吐过了一口血之后,他就极力避免着去提这人,双方再相见会是什么样子,他也没有想象过。 可纵是没想象过,他感觉也不该是此时此刻的情景。眼睛望着这曾经被他视为珍宝一般的男人,他很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是心如止水。不要说爱,甚至连恨都没有,单只是脑子在按部就班的思考,非常的理性,非常的自然,简直如流水,如磐石。 “在这里说?”他抬眼凝视着何若龙,终于有了回应。 何若龙紧张的深吸了一口气,想要镇定下来,然而还是打了结巴:“我、我在这里开了个房间,这回来天津,就住、住在这里。要不然你到我房里坐坐,我……很方便的,还安静。” 此言一出,旁边的李国明立时一惊,不假思索的就开了口:“不行不行,那可不行。鹿少爷,咱们这就回家吧,您可千万别让我为难啊!” 小鹿扭头看了他:“跟我走。” 李国明睁圆了眼睛,压低声音问道:“您真去?” 小鹿没回答,自顾自的起了身。 李国明本来是小鹿的监视者,必要时代表程廷礼,可以替小鹿当家做主的;然而糊里糊涂的,他发现自己成了小鹿的跟班,而且还是心里有鬼、被主人抓了把柄的跟班。小鹿公然和何若龙走出了跳舞厅,他除了一路小跑的追赶,别无他法:“别啊别啊,鹿少爷,您这不是吓唬我吗?我胆子小,禁不住您这么干哪!求您了,可怜可怜我,咱赶紧回家吧——您再不跟我走,我可出去叫人啦……哎呀我真去叫人啦……” 他一路且行且求,一直唠叨到了何若龙所住的客房门前。这层楼内的茶房都赶过来把房门打开了,他还在垂死挣扎一般的啰嗦。而小鹿本是不理睬,及至如今要进屋子了,才回头对他说了一句:“你留在门外,替我看着点儿人。我和他说几句话就完,害不了你。” 李国明登时哑了火,眼看着小鹿和何若龙走进客房里去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客房是高级客房,里外两间,里间是卧室,摆着铺了弹簧垫子的大床;外间算是小会客厅,沙发茶几也是一应俱全。小鹿知道何若龙没有单枪匹马出远门的道理,但是眼下他的确是孤身一人。 房门一关,屋子里就剩了他们两个。何若龙低头望着面前的小鹿,礼貌规矩忽然全忘了,他单是看,看到最后,几乎想要落泪:“我对不起你。” 小鹿微微的低了头,显出很长的眉毛和笔直的鼻梁,脸蛋皮肤细腻光滑,灯光之下,他成了个瓷人。 何若龙试试探探的抬起双手,想要去握他的肩膀:“你现在……还好吗?” 小鹿依然垂着头不看人,同时用轻而缓的声音答道:“我不好。” 何若龙知道他过得不会好,然而亲耳听他说了,心里还是狠狠的一难受,同时面红耳赤,羞愧已极:“你……你如今是在程家?” 小鹿抬眼正视了他:“我自己住,他们要是想我了,就随时过去。” 何若龙一愣:“他们?他们是谁?” 小鹿笑了一下:“有时候是老子,有时候是儿子,不一定,谁来我都得招待。” 何若龙听到这里,像骤然受了重伤一般,脸上的血色忽然褪干净了,没了那一层血色做保护色,他简直瘦成了一副高大苍白的骨头架子。猛的抬手抽了自己一个嘴巴,他哆嗦着又开了口:“我对不起你,我不是人。” 小鹿扭开了脸,也颤抖着呼出了一口气:“我知道你当时只是不想死,我不恨你。现在你活着,我也活着,挺好。” 然后紧紧的闭了嘴唇,他盯着屋角一点沉默许久,直到何若龙气息乱得像是要哭了,他才低声又开了口,这一回话说得艰难,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在往外挤:“你还在东河子?” 何若龙用力的一点头——他实在是说不出话了,眼睛看着小鹿,他心里把先前两人的好时光全想起来了,那点好回忆让他鼻酸眼热,但是,他又想,自己还有什么脸面对着小鹿哭呢?小鹿都不哭,他这狼心狗肺的哭? 小鹿又问:“什么时候能升官?” 何若龙惨笑了一下:“那是不敢指望了,现在东河子的形式和原来很不一样,程主席往我那队伍里派了不少人,卖命出力的苦差事归我,邀功请赏归那帮钦差,我这团长的位置,是越坐越晃。” 说到这里,他垂下了头,很虚弱的说话:“我贪生怕死,把你害成了这样儿,我活该。” 小鹿继续问道:“情形既然是不好,你怎么又来了天津?见他吗?那你得等,他刚去北平了。” 何若龙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不是,我……我就是过来玩玩。” 然后他抬眼望着小鹿,望了片刻,忽然开口说道:“你忍一忍,也许我——不,我肯定能把你救出去!你多保重,给我一点儿时间!” 这话来得没头没脑,而且语气很急很重,显然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小鹿讶异的看了他一眼,随即摇了摇头:“你不必管我。毕竟你我相好一场,我只愿你……” 话没说完,小鹿一咬牙,沉重睫毛随之垂下去,他低了头,绕过何若龙就要往外走。何若龙见状,茫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阻拦,下意识的横跨一步拦住小鹿,他张开双臂,一把将小鹿搂进了怀里。 他搂得很紧,紧得双臂都要痉挛。而小鹿先是笔直不动,过了片刻之后,何若龙屏住呼吸,就感觉他抬起双手,轻轻的摸了摸自己的胳膊。 下一秒,他猝不及防的被小鹿硬推了开,踉跄一步站稳之时,小鹿已经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李国明一见小鹿的面,一颗心登时落回了腔子里。小鹿向外走得很快,让他须得小跑着紧追慢赶。出了饭店大门上汽车,当着汽车夫和保镖的面,他是一言不发,直等回家上楼,楼上也没有闲杂人等了,他尾随着小鹿往浴室里一钻,这才撅着嘴开了口:“您和那位何团长都在屋里干什么了?” 小鹿站在浴缸前,低头脱衣服:“叙旧。” 李国明皱着眉毛嘀咕道:“这我要是对军座如实一汇报,您和他非——” 不等李国明把话说完,小鹿已经懒洋洋的开了口:“你那军座不能把我怎么样,顶多是用些手段折磨折磨何若龙。那正好,权当是替我报仇了。” 说完这话,他也脱成了一丝不挂。抬腿迈进浴缸坐下了,他背对着李国明又说了话:“过来!” 李国明走到浴缸旁边蹲了下来:“干什么呀?” 小鹿转向了他:“让我亲亲。” 李国明很顺从的把脸蛋凑向了他:“喏,我是不怕您亲。” 然而小鹿又发了话:“嘴!” 李国明怔了一下,随即把脸扭向小鹿,并且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舔得嘴唇柔软红润。温暖的气息逼近了,随即他唇上一热,是小鹿真的吻住了他。 李国明发现小鹿很会亲,而且亲得有点霸道,也正投了他的所好。凑趣似的把舌尖递进小鹿的嘴里,他一时间神魂飘荡,感觉自己要被小鹿咬咂成一团软泥了。 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衫,他将胸膛抵上浴缸边沿轻轻的磨,衬衫被水打湿了,成了半透明,显出两粒鲜红坚硬的头。小鹿放开了他的嘴唇,而他气喘吁吁的望着小鹿,却是发现小鹿脸上没有表情,只在很大的黑眼珠里藏了一点光。 “哎哟……”他喘喘的低笑:“您看起来怎么这么坏啊?都有点儿吓人了。” 小鹿听了这话,很僵硬的翘了翘嘴角:“现在还坏吗?” 李国明软绵绵的答道:“您不想笑就别强笑了,对着我,您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是心里不好受,您就发发脾气也没什么的。” 小鹿抬起水淋淋的手,摸了摸李国明那一脑袋整整齐齐的短头发:“把衣服脱了,坐进来给我擦擦背吧!” 李国明关严浴室房门,然后仿佛要探险或者卖命似的,他赤条条的跪进水中,很激动的把手伸向了小鹿的脊梁。 然而这个脊梁他擦了没有半分钟,小鹿忽然向后一转,在浴缸里掀起了翻天的大浪。两人嘻嘻哈哈的闹了片刻,末了李国明落了败,手扶缸沿跪稳当了,他的白屁股落进了小鹿手中。气喘吁吁的呻吟出声,他难耐的摇头摆尾:“别……别……您下手轻点儿,别把我弄坏了。” 小鹿不理会,很执着的将手指一根一根填入对方体内,又缓缓的往深处顶。李国明显然是身经百战的,这一处入口柔软松弛,随时预备着对谁开放。小鹿将半只手掌都挤了进去,李国明显然是疼了,疼得微微哆嗦,然而很认命似的,他不反抗,也不逃,就单是低低的呻吟,甚至连身体的收缩都是小心翼翼的,仿佛连这也需要许可。 这个时候,小鹿想起了何若龙。 想的时候,他不带感情,只想何若龙一定是非常的紧。对于这个人,他是已经死心了的,然而临别时的那一抱又令他重新动了心。可惜心已经硬了,再怎么动,也跳不出柔软多情的舞了。 小鹿觉得其实还是心硬好——什么都是硬的好,干脆利落、斩截痛快。 因为平津之间的距离太近,程廷礼的行踪又总是莫测,所以今夜李国明没敢留下,只和小鹿长久的厮混了一番。 等到李国明走了,小鹿关了灯,做了个睡觉的样子。其实他披着睡袍站在窗前,并没有睡意。 他在想自己应该如何走出前方楼下那一扇院门——疯子似的硬跑出去,再被人像抓贼一样抓回来?那是不行的,他这一次回来得已经是很狼狈了,不能走得也那么仓皇。 跳墙也不是好主意,况且现在这个时候,院子里总有人,也不是他想跳就能跳的。再说跳出去了又往哪里走?继续东躲西藏的当贼?不,他想,自己没有犯过什么大罪,凭什么要活成虫豸鬼魅? 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了两个人影,人影的面目慢慢的清晰了,一个是程世腾,另一个是何若龙。 一夜过后,小鹿把张春生叫了过来,问他:“你离开东河子的时候,旁人知道你是要来找我吗?” 张春生站在床前,规规矩矩的答道:“没人知道,连武魁都不知道。” 小鹿听到这里,思索着一点头:“好,那你收拾一下,今天就出发回东河子,找武魁。” 张春生大大的一愣:“找他?干什么?” 小鹿这回对着他一招手。等他弯腰把耳朵送到嘴边了,小鹿才低声说道:“你先从武魁那里把东河子的情况打听清楚了,然后再问武魁,就说如果我回去了,他还愿不愿意跟着我干?” 张春生缓缓的转向了小鹿:“您……” 小鹿向外一挥手:“去吧,多看多听少声张,这里的人若是问你去哪儿,你就说老家有事儿,告假回去一趟。” 张春生把小鹿的话放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随即醍醐灌顶一般,当即直起腰,闭着嘴用力一点头。 这天下午,张春生背着个小包袱,像个黑影子似的,不声不响的走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这天夜里,小鹿又去了皇宫饭店,随行的人照例还是李国明。李国明一路走得不情不愿,生怕小鹿又会遇到何若龙,结果未等他对着小鹿唠叨完毕,他们果然在跳舞厅里和何若龙迎头相遇了。 何若龙没说自己自从上次见了小鹿一面之后,便天天晚上必来跳舞厅,因为不会跳舞,所以只能干坐着,一坐坐到散场。原来他对这摩登华丽的世界一直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如今终于身临其中了,他那颗心却是又乱又满,没了欣赏新世界的闲情雅致。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傻等,能否等出成绩,让他找上程宅的门,他又不敢——放到平常时候,他或许还不会这样谨慎,但此刻他心怀着鬼胎,这一趟来天津,几乎就是秘密行动。躲姓程的还躲不过来,哪能主动送上门去? 望眼欲穿的等了五天,他在很绝望的时候,终于又见到了小鹿。 隔着一张桌子,小鹿和何若龙相对坐下了。小鹿没来的时候,何若龙坐不住;小鹿来了,他依然坐不住。跳舞厅毕竟是个嘈杂的所在,而他偏巧在这里开了房间,能够做到乱中取静。 “要不然……”他迟迟疑疑的开口说话,一点底气也没有:“还是到我房里去坐坐?” 小鹿扭头望向了他,正好遇上灯光从他脸上闪过,闪得他心旌摇荡了一下,摇荡过后,因为知道这人是靠不住的,所以就不摇了。 “对我有话说?”他问何若龙。 何若龙立刻点了头,动作比思想更快——他的确是有话想对小鹿说,但是那话到底该不该说,他从理智上讲,还不能确定。或许是不应该说的,说了不安全、不保险;但是从感情上讲,他忍不住。认识小鹿这么久了,他没对小鹿藏掖过什么,尤其是后来两人好成了一个人,他无论穿不穿衣服,在小鹿面前都像是光着屁股,从心到身全是透亮的。 小鹿再一次进了何若龙的客房,李国明则是心惊胆战的留在门口,给他站岗。 这回房门一关,何若龙心中略略轻松一点,甚至能够发自内心的对着小鹿微笑:“我不是来天津玩儿的,我心没那么大。” 小鹿在外间的长沙发上坐下了,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同时不言语,静等着何若龙把话往下说。 何若龙持久的微笑着,隐隐感觉此刻如同梦境,没想到自己此生还有和小鹿相对而谈的机会:“程——程他对我是钝刀子割肉,没饶了我。现在我那队伍里全是他派下来的人,好好的一个团,眼看着就被他们搞成四分五裂了。好在罗美绅得了急病,已经快要完蛋,所以我现在打他还是不成问题。就因为这个,上头还没有借口立刻办我。不过我想既然他们存了整治我的心,那我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迟早还是逃不出他们的一刀。所以……所以……” 小鹿不置可否的听着,心想这土匪种子缓过了一口气之后,又要不安分了。先前他只是想活命,及至真活了,他又要他的荣华富贵了,他那份当省主席的雄心,还真是坚不可移。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冰凉的茶水,小鹿抬头看了他:“所以什么?” 这句问话显然是鼓舞了何若龙,甚至让他有勇气走到小鹿身边坐了下来。把声音极力的压低了,他决定冒一次险,把自己的机密说出来:“所以,趁着我那队伍还没散,我打算换个东家,不跟着姓程的干了!” 小鹿扭过脸审视了他,越是看得仔细,越是感觉他瘦得可怜——骨头架子还大,他瘦一斤,看着像平常人瘦了十斤:“你想跟谁干?” 何若龙头脑一热,把自己的心思和盘托出:“我打算跟老赵。老赵现在有钱有权,程廷礼不是他的对手。” 小鹿愣了愣:“老赵是谁?” 何若龙小声答道:“就是赵振声。他这一阵子风头可是出得不小,成了全国有名的人物,而且我和他的人也接上了线,他是人马不怕多,谁来都欢迎。我要是跟了他,混个师长是绝没问题。军饷方面,他的人打了包票,不说全解决,也能解决大部分!”说到这里,他不由自主的激动了,一把攥住了小鹿的手:“这事儿要是成了,我就把你救回去!我知道我是大大的对不起你,我对你的罪过,死了都难赎。可是小鹿,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等你回到我那儿了,我把一切都给你——等你回去了,我先给你一把枪,你什么时候又恨我了,什么时候就给我一枪,我不怕,我也不怨!真的!” 小鹿转向何若龙,抬手拍了拍他的胸膛,随即忽然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 手是狠的,声音却是平淡的:“不怕?不怨?好家伙,你还英雄上了。” 何若龙正视了他的面孔,一瞬间的端详过后,他像疯了似的,一扑而上抱住了小鹿。他再瘦也是个大个子,能把小鹿完完全全的裹进怀里。鼻尖拱到对方耳根深吸了一口气,他发现还得是小鹿——抱着小鹿嗅着小鹿,他会又激动又熨帖,仿佛肉体灵魂全归了位,有说不出的亲和暖,而这亲和暖又实在是太久违了,如今骤然来了,让他几乎感到了酸楚。 “我一定得把你救回去……”他喃喃的说:“我不是人,你对我那么好,我却把你往火坑里推。小鹿,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吧,再信我一次,我要是再干了忘恩负义的事儿,不用你动手,我自己就给自己一粒枪子儿……” 小鹿的脸上没表情,表情做在心里。何若龙的言语太动听了,太真实了,可惜他太厌恶变化了,何若龙要变,就尽管去变,他拿定主意,不会再变了。 “你这话,我记下了。”他在何若龙的身下答道:“你起来,放我走。等你办好了你的大事,再算你我之间的旧账。” 何若龙稍稍抬起了头,去看他的眼睛:“我放你走,可是我怎么才能再找到你?” 小鹿犹豫了一下,随即向上探头,在何若龙耳边轻声答道:“不用你找我,我会派人去找你。” 然后他躺下去,蜻蜓点水般的在何若龙嘴唇上一吻:“外面还有人等着我,我走了。” 何若龙喘吁吁的紧盯着他,手臂坚实如同铁箍一般。下方有热而硬的东西顶着他的小肚子,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那东西曾经是他的宝贝,摸也摸不够亲也亲不够,怎么看怎么好。现在他也还是喜欢,只是忽然发现这东西不稀奇,是个男人身上就长着一副,自己当初恨不能捧着它呵着它,真是没见识。 “你现在身边有别人吗?”小鹿忽然问道。 何若龙看着他的眼睛:“别人?什么别人?” 小鹿笑了:“我问的是床上。” 何若龙骤然红了脸:“没有!我不是那种人!” 小鹿用力推开了他,然后自己坐了起来。正了正领口扯了扯衣袖,他站起身,回头对着何若龙低声说道:“你把我害成这样儿,为我守个一年半载也是应当的!好好办你的大事儿,等我的消息吧!” 何若龙直勾勾的看着他,一时还没能领会他的意思,及至眼看小鹿开门往外走了,他才忽然明白过来了。霍然而起向前迈了一步,他开口唤道:“小——” 小鹿没理会,头也不回的带着李国明走了。 第一百二十章 小鹿回了他那一处小公馆,结果刚一进门,就发现程世腾来了。 小鹿一走,连带着李国明和保镖也得跟着他一起走,小洋楼里就成了个空空荡荡的局面,仆人倒是懂得给大少爷端茶递水,但大少爷若是不额外的下命令,仆人们也不敢进来碍他的眼;于是程世腾孤零零的坐在沙发上,很寂寞的灌了一肚子茶水。 他远行在外的这些日子里,小鹿那心思花样翻新的变了好几个来回,变到最后再见了他,那态度和先前就不大一样了。一言不发的走进客厅,小鹿在他斜前方的小沙发上坐下了,然后依旧是不说话,只扇动睫毛看了他一眼。 程世腾接受到了他这一眼,虽然这一眼无情无绪,并非秋波,但他心里还是很高兴:“去哪儿了?我是下午到的天津,到家之后换了身衣服,直接就奔你这儿来了,偏又扑了个空。” 小鹿低声答道:“我出门看跳舞去了。” 程世腾见他和自己有问有答,敌意仿佛是不那么盛了,就乐得快要坐不住:“还是喜欢看跳舞?那我明天带你去大戏院看,正好最近来了个美国舞蹈家,据说是世界有名。咱们两个一起去,我不懂舞蹈,跟你看个热闹吧!” 然后他下意识的端起温茶一饮而尽,举手投足之间几乎带了豪气:“晚饭吃没吃?吃了也没关系,权当再来一顿夜宵。我还饿着呢,这就让人给馆子打电话,让他们送一桌饭菜过来。” 话音落下,他像脚底下踩了弹簧似的,猛然一下子站了起来。可未等开口呼唤仆人打电话,他忽然又想起了新事情:“对了,我给你带回来了一些画报,你不是喜欢看画报吗?” 小鹿听了这话,忽然有点无可奈何:“小时候喜欢。” 程世腾笑了,笑得有些尴尬——小鹿尚未长大便远离了他,他印象中的小鹿,还是那个十几岁的少年,爱吃栗子蛋糕,爱看新书和画报。 程世腾真是饿了——先前在客厅里枯坐的时候,还没发现自己竟会有这么饿。汽车夫开着汽车直奔最近的西餐馆子,给他连冷带热的载回了一桌大餐。小鹿陪着程世腾上了餐桌,程世腾让仆人开了一瓶酒,然后起身去给小鹿倒酒。酒瓶沉重,他那托着酒瓶的双手颤得厉害。小鹿看了看他的手,又扭头看了看他的脸,程世腾似乎忽然精通了读心术,也有点像患了失心疯,边抖边笑:“饿的。饿死我了,刚想起来,中午没吃饭。” 小鹿伸手握住酒瓶颈子,轻轻的向上一抬:“去吃吧!” 程世腾意意思思的对着小鹿笑,感觉小鹿今天是特别的和气。绕到小鹿对面坐下了,他拿起刀叉,有种头晕目眩式的喜悦。一叉子叉进盘子里,他叉起沙拉往嘴里送,嚼得满嘴咯吱咯吱直响,然而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一颗心也不在饮食上,他失了控一般,不住的抬头去看小鹿。 小鹿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然后抬眼去看程世腾:“今夜还走吗?” 程世腾察言观色的摇了摇头,想要看看小鹿的反应,然而小鹿没有反应,单是端起酒杯,又抿了一口,随即手按桌边站起了身:“我去洗澡。” 程世腾不知道他这个澡是不是为自己而洗,一边胡乱的往嘴里扒着饭菜,他一边开动脑筋想心事,时常开锅的脑子此刻忽然灵醒了,他同时思索了好几桩事情,有他和小鹿即将发生的好事,有他此行弄到的私房钱数,还有他老子回天津的准确日期——都很重要,第一件事尤其重要。 欠身把小鹿留下的酒杯端到自己面前,程世腾举杯喝了一大口。二十五六岁的人了,他各方面都有长进,唯独狗脾气是丝毫未变。小鹿今天虽然没给他笑脸,但也不算冷言相对,这让他很高兴——一高兴就是彻底的高兴,乱麻一般的烦恼和往事,被他自作主张的全抛到脑后去了。至于小鹿抛没抛,他则是根本没想。 吃饱喝足之后,程世腾端着一杯酒上了楼,一边走,一边听自己的心扑通扑通乱跳。及至推开卧室房门进了去,他迎面就见小鹿裹着浴袍蹲在床上,正在低头翻看自己从上海给他带回来的画报。画报是由铜版纸装订而成的,每一页都是光滑鲜艳。程世腾不是个读书种子,平时连闲书都懒得瞧,这摞画报是他在租界内的外国书店里购买的,因为论内容他是完全的看不懂,所以像个女子挑时装一样,他只挑封皮漂亮的买。 搭讪着走到小鹿身旁,他在床边坐下了,跟着小鹿一起看,看过几眼之后,他自己笑了:“还真是小孩儿的书,买错了。” 小鹿没理会,继续一页一页的翻。书里印着各式各样的汽车,车旁标注着英文单词,他一个一个的认,单词都是熟面孔,然而他读不出来也写不出来,教会学校的岁月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他所学的那点知识,已经忘了个七零八落。 合上画报盘腿坐了,他忽然伸手夺过了程世腾手中的酒杯,仰起头灌了一大口,然后说道:“你连着这么多天没露面,我以为是他不许你再来了。” 程世腾脑子一转,把这句话转明白了,不由得有些羞愧:“不至于,我还没那么听他的话。” 小鹿扭头望向了他,眼睛看着眼睛,是直来直去的望。望过片刻之后,他垂下眼帘,沉沉的叹了一口气:“算了,睡吧。” 把酒杯递还给了程世腾,他关闭吊灯,只留了床头一盏立式台灯照明。程世腾痴痴的注视着他,只见他跪坐在昏黄的灯光之下,低下头解开了自己的浴袍衣带,纤细的颈子向前弯着,他显出了单薄清秀的少年式身量,浴袍顺着脊背滑落下去,露出微凹的后腰和浑圆的臀。 仰起头喝光了杯中的酒,程世腾面红耳赤的起了身。放下酒杯脱了上衣,他来不及继续宽衣解带,直接就扑向了床上的小鹿。小鹿刚洗完澡,喷香的被他抱了满怀。他手上撕扯着小鹿和自己的衣服,口中则是急切的低语:“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我已经弄到了一笔钱,但是还不够……我还会再找机会,我找这种机会很容易。只要钱的问题一解决,咱们就没了后顾之忧,到哪儿都能过舒服日子……我和他不一样,我只要你一个,你跟着我,咱们做一辈子的夫妻,永远也不分开……” 小鹿仰卧在他身下,颤巍巍的呼出了一口气,随即扭开了脸:“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程世腾低下头,开始亲吻他的耳根,同时含糊的答道:“上海……我已经在上海预备好了房子……我们隐姓埋名逃过去……他找不到的……” 他的嘴唇很湿,气息很热,撩拨得小鹿直打哆嗦。闭着眼睛抵抗着痒意,小鹿想想何若龙的权,又想想程世腾的钱,权和钱都是好东西,何若龙和程世腾,仅从“人”这个角度来看,也都有着很体面的人样子。然而这四样好东西混合在一起,组成的何程二人,却是都很不怎么样。 小鹿是个爱整洁的,书桌上连一张稿纸都不肯乱放。权钱何程四样好东西乱了套,乱得让他死去活来,于是他决心把他们重新归置一番,让他们见识见识他的秩序。 午夜时分,李国明被房内的电铃吵醒了,睡眼朦胧的披了衣服出门当差。按照程世腾的吩咐,他往楼上卧室里送了一瓶酒。少爷和老爷倒是两路性子,老爷是不怕人看的,看的人越多,他越来劲;少爷却是矜贵,开门都只开一道缝,一只手从门缝里伸出来,抓住酒瓶往回一缩,随即房门“砰”的一关,几乎撞了李国明的鼻子。 第一百二十一章 小鹿倚靠床头,双腿大张的坐了,腿间趴着程世腾。单手端着一只酒杯,他一边慢慢的啜饮,一边垂了眼帘往下看。程世腾光溜溜长条条的趴在床上,用两只胳膊肘支起了上半身。左手托着下巴,他歪了脑袋研究前方那套柔软的器官。很认真的拨弄着看了良久,他忽然向前一探头,撅起嘴唇对它亲了一口。 小鹿轻声开了口:“你总弄它干什么?” 程世腾笑了一下,自得其乐的答道:“我当年对不起它,如今好容易又有机会和它亲近了,得好好的向它补偿一下。” 然后他对着小鹿的下腹部,郑重其事的开了口:“别生我气了,行不行?我往后一天亲你八遍,要是有一天亲少了,就让你拿尿滋我,怎么样?” 小鹿皮笑肉不笑的哼了一声,心想这人倒是老天真,二十大几的年纪了,还能理直气壮的说孩子话;真是十八九岁当大孩子的时候,偏又狠毒之极,祸害人不眨眼。 程世腾只看见了小鹿的笑,小鹿一笑,他就也跟着笑,一边笑一边又爬起来,挤到小鹿身后,搂抱着小鹿左右摇晃:“丑丑,丑丑,你再忍一忍,再等一等。咱们这一趟出去,几年之内怕是都不能抛头露面,只能守在家里坐吃山空,所以我得提前把山预备出来。现在我手里攥着烟土买卖,使点儿劲就能攥出油水来。爸爸他眼里不揉沙子,所以我得抓紧时间干它几票,等他发觉了,咱们也跑没影儿了,对不对?” 说到这里,他来了兴致:“哎,你逛没逛过上海?到底是十里洋场,跟天津卫满不是一回事儿!到时候让你瞧瞧我那房子,你准保喜欢!” 然后探头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他兴致勃勃的又问:“你喜欢白汽车还是黑汽车?那房子里现在有一辆白色雪佛兰,我觉着你坐白汽车更好看,你说呢?” 小鹿没回头,单是一口一口的喝酒:“我不是丑八怪吗?丑八怪坐什么汽车都一样。” 程世腾低低的笑出了声音:“只许我说你丑,你自己都不许说。” 随即他抬起头,心满意足的做了个深呼吸:“今天真高兴,你总算又肯搭理我了。” 小鹿倒真是很想搭理搭理他,然而无话可说——要说就是长篇大论,新帐旧账一起算,岂是一夜工夫能算得清的? 况且算清了又能怎么样?没用的账,他也懒得算。 程世腾又叹了一口气:“唉,我那几年简直像得了神经病,一不顺心就要发疯。后来想起来,感觉真是对不起你。” 这是真话,他确定那几年自己是魔怔了,而且还不是好魔怔。放到现在,他绝干不出那样的事情——也是想小鹿想苦了,苦透了,苦得让他长了记性得了教训,再也不敢对着小鹿造次了。 “等将来到了上海。”他喃喃的告诉小鹿:“咱俩就好好过日子吧!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家里只有咱们两个人。” 小鹿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背对着程世腾说道:“别让我等太久。” 程世腾带着小鹿躺下了,小鹿背对着他,他从后方搂着小鹿的腰。 他许久没有睡过这样甜美的觉,睡得脑子里风平浪静。天要亮不亮的时候他醒了,正好看到小鹿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 等到小鹿回到床上,程世腾立刻又把他搂进了怀里:“干什么去了?” 小鹿认为他问的都是废话:“撒尿。” 程世腾沉默了一会儿,随即把嘴唇印到了小鹿的后脖颈上。 这回好了,他想,自己到底是比父亲更有魅力,父亲替自己抓回了小鹿的人,有父亲对比着,自己成了好人,正好趁机笼回了小鹿的心。闹私奔当然不是什么好事情,尤其自己不是个毛头小子了,于公于私都不该轻易任性,然而让他和他老子分享一个小鹿,他又实在是做不到。 借酒消愁愁更愁,他总不能当一辈子醉鬼,所以只能是私奔。私奔是下下策,下下策也是策。 再说他惦记小鹿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十几岁就开始惦记,惦记到了二十几岁,依然惦记。他自己估摸着,大概命中犯鹿也会遗传,自己这辈子是真离不得这家伙了。 翌日上午,程世腾独自一人坐在餐厅里,咔嚓咔嚓的吃了一盘子烤面包片。平时他的饭量没这么大,但是因为今天心情好,所以他的举止全部偏于豪迈,不但吃得多喝得多,甚至在临走的时候,他还要在院子里仰天长啸:“小鹿,我走啦!” 楼上传下一声直通通的吼,狗吠似的,是小鹿潦草的回应。这声回应让程世腾也很欢喜——这回就对了,他俩成一家了! 程世腾一路都是美滋滋的,直到他回了家,发现他爸爸也回了来。 两个姓程的如今看对方都如眼中钉一般,然而因为是亲父子,谁也不好铲除了谁,所以还得维持着父慈子孝的局面。程世腾规规矩矩的往程廷礼面前一站,口中问道:“爸爸,您这一趟去北平,和赵振声谈得怎么样?” 程廷礼微微的皱了眉头:“我和他言谈——” 他拖了长音,于是程世腾忍不住接了话:“甚欢?” 程廷礼一摇脑袋:“非也,甚是不欢。” 在程氏父子一问一答之时,小鹿这里也有变化——张春生回来了。 张春生走的时候像个黑影子,回来时也依然是不声不响,唯有李国明眼睛尖,第一个发现了他:“哎,你娘病好啦?” 张春生早在十几年前就没了娘,所以没有忌讳:“嗯,好了。” 随即他又问道:“团——鹿少爷醒了吗?我回来了,想去告诉他一声。” 李国明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不知道醒没醒,你自己上楼瞧瞧去吧!要是醒了,你顺手把他的早饭也伺候了,我出去溜达溜达,中午就回来!” 张春生进入卧室,发现小鹿已经醒了,正躺在床上发呆。见张春生进了门,小鹿一挺身坐了起来,两只朦胧睡眼立时睁圆了:“小张?” 张春生把房门关严实了,然后走到床边垂手站立,低着头不去看小鹿裸露着的上半身:“团座,我回来了。” 小鹿来不及去纠正他的称呼,直接问道:“怎么样?” 张春生抿了抿嘴,看起来是一脸的严肃,其实是在忍着不笑:“报告团座,我这一趟回东河子,先见了武魁,武魁又找了冷营长和丛参谋。武魁和冷营长都表了态,说无论您什么时候回去,您都是他们的团长。” 小鹿听到这里,立刻又问:“丛参谋是谁?” 张春生一板一眼的答道:“就是那个常和您做买卖的丛山。罗美绅前些天得急病死了,也有人说他是扎吗啡没扎好,被吗啡毒死了——反正罗美绅的队伍已经散了,丛山没着落,就带着他的亲信投奔了何若龙。何若龙现在不是很有威信,丛山和他的交情也有限,只是暂时栖身在他那里而已。” 小鹿垂下眼帘,思量了片刻,然后又问:“何若龙对武魁和老冷怎么样?” 张春生摇了摇头:“武魁为着您的缘故,心里对何若龙也有气,只是没办法,上头把他们编进了何团,他们就只能跟着何若龙。他和冷营长一直没从何若龙手里得过军饷,现在还在吃您当初留给他们的老本儿。” 小鹿点了点头:“兵工厂还开着工?” 张春生不假思索的答道:“开着工呢,但是干得没有原来好,给工人的薪水供不上,工人都偷懒。原料也运不进工厂,都被人从半路拦截下来偷卖出去了。” 小鹿有些疑惑:“何若龙怎么会干出这么个烂摊子?” 张春生小声答道:“因为上头往他这队伍里派下了不少人,全都能管事儿,谁也不服谁。何若龙前一阵子光顾着打罗美绅,打完了回来一瞧,已经乱了。” 小鹿低头又寻思了片刻,末了伸腿下床,趿拉着拖鞋来回踱了几圈。抬手抓了抓一头乱发,他自言自语一点头:“好!” 141、节日番外:光绪年间 光绪三十三年,京郊某县。 程廷礼骑着一匹枣红大马,不紧不慢的在县城大街上走。这一年他是二十三岁,身穿鸭蛋青的绸子长袍,外套藕荷色的缎子坎肩,粉底官靴一尘不染。乌黑油亮的大辫子能在脖子上绕好几圈。青缎小帽的帽檐上,一颗大珍珠放着光;青缎小帽帽檐下,他的两只眼睛也在放光,有四个字叫做“剑眉星目”,说的正是他这一路英气勃勃的好眉眼。衣裳漂亮,他扬着一张雪白的脸,人比衣裳还漂亮。 他是汉军旗的出身,论起家世,名望和财产都有一点,多是不多,和达官贵人相比还差着一层,不过比上虽不足、比下却颇有余,他自己也有点小学问和小本领,再东拉西扯的攀攀高枝,竟也能年纪轻轻的混成个千户。 千户大人在前头走,一小队马弁整整齐齐的跟在马后头,千户大人漂亮,马弁也利落,看着正是很体面的一队人马。街上百姓纷纷避让了,程廷礼很安然的高踞马上,上望望天下看看地,正是百无聊赖,忽然前方药铺之中跑出了个小伙计,看意思是要去端门外木头架子上的笸箩——笸箩里也不知晾的是什么草药,总之连笸箩带架子,全挡了程廷礼的道。而那小伙计先把笸箩送回药铺里,又快步跑出来去收架子,耳听程廷礼连人带马越来越近,小伙计扛起架子,慌慌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偏巧程廷礼也在低头看他,两人目光相对,小伙计腾不出手,只好迟迟疑疑的含笑向他一躬身,然后扛着木头架子回了药铺。 小伙计是走了,程廷礼一勒缰绳,却是愣了。 他是为了那个小伙计而愣——那小伙计看着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年纪,然而竟有一张绝代佳人的好脸蛋儿,那长眉毛,那大眼睛,那直鼻梁,那小嘴唇……程廷礼就看了他一眼,然而看得齐全无比,他甚至还记得那小伙计右耳根下有颗小小的痣。 攥着缰绳发了五秒钟的呆,程廷礼忽然飞身下马,也不出声,迈开大步就进了药铺。药铺掌柜的见来了贵客,慌忙上前招呼,然而程廷礼一眼叨住了站在角落里端笸箩的小伙计,开口就唤:“喂!你——” 说完一个“你”字之后,他那脑筋飞快的一转,忽然发现自己这话说得不大对劲,于是很机灵的转了话风,他嗓门不小的继续问:“你端的那是什么?” 小伙计抬了头,规规矩矩的答道:“白菊花。” 程廷礼长长的“哦”了一声,一边“哦”,一边往那小伙计近前走:“白菊花……是败火的吧?” 小伙计愣怔怔的望着他,一双眼睛睁得很大,越睁大,越显出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上下两圈睫毛漆黑浓密,小扇子似的,一眨一扇:“啊,回大人的话,是败火的。” 隔着一道柜台,程廷礼意意思思的停住了:“那……那你给我来一包。” 小伙计答应一声,动作利落的往方块纸上抓菊花,程廷礼斜靠着柜台,先是仰着脑袋东张西望了一圈,然后目光顺势下落,状似无意的看了小伙计一眼。看完一眼,他再一次东张西望,东张西望到了末尾,再偷瞄小伙计一眼。 小伙计手太快,只容他看这两眼。伸手接过了小伙计递过来的纸包,他仿佛是要付钱离去,可身体都向外转了一半了,他忽然一回头,又靠回了柜台:“哎,我最近火气挺大,你还有没有别的降火方子?给我讲讲!” 小伙计很认真的答道:“那可多了。” 程廷礼对着他一抬下巴:“讲讲,讲讲。” 半个时辰之后,程廷礼拎着大包小裹出了药铺,也不知道自己一共买了多少树叶子——他不通药理,小伙计给他推荐的方子,据他听着,无非是拿各种树叶子当茶沏了喝。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要能和小伙计搭上话,小伙计就是推荐给他一捆干草,他也照样肯买。 把大包小裹扔给随行马弁,他上马扬鞭,继续前行。 程廷礼在这县城里带着一营兵,但他自己另有宅院,并不住在兵营里。回家之后进了堂屋,他失魂落魄的喝了一肚子冷茶,一颗心在茶水里怦怦乱跳,眼前总晃着那小伙计的面孔。小伙计统共就只在第一眼看他时笑了一下——一眼的工夫,其实他也没看清楚,到底笑没笑,乃是一桩悬案——好像是笑了。 笑过那一次之后,就一直是正正经经,再没额外给他半个好脸。小伙计越是正经,程廷礼越是心痒,甚至暗恨老天无眼,竟然让这么个美人在药铺里干粗活。 美人要是在相公堂子里度日,那他就没意见了。他手里有钱,可以三下五除二的拍出银票独占美人。但是药铺里的小伙计和相公堂子里的相公们显然不是一路人,程廷礼不知怎的,居然有点怕他,也不知道怕的是什么,反正是不敢贸然跑去药铺拍银票。 抬起一条腿抱了膝盖,他抽筋拔骨的向后一靠,赖唧唧软绵绵的,心里还惦记着小伙计,翻来覆去的想:“哎呀,他怎么那么好看呢?” 翌日上午,药铺刚一开门,程廷礼就又来了。 他到的时候,小伙计正在门外下铺板,忽然见他带着个马弁溜达过来了,就放下铺板对他行了一礼,又声音不高不低的唤道:“程大人早。” 程廷礼登时就笑了:“你认识我了?” 小伙计本来没笑,但是见他笑得热情,就也跟着一笑:“认识。” 程廷礼紧跟一步又问:“你还知道我姓程?” 小伙计恭恭敬敬的答道:“昨天您走之后,旁人说您就是营里的程大人。” 程廷礼看画似的看着小伙计:“你知道我姓程了,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 小伙计微微垂头,开口答道:“小人姓鹿,叫鹿文保。” 程廷礼来了兴致:“大路的路?” 小伙计一摇头:“是梅花鹿的鹿,梅花鹿算不算大鹿……小人也不知道。” 程廷礼很快乐的笑了:“梅花鹿像你一样,不大也不小。” 然后他背了双手,见药铺掌柜又迎出来了,便搭讪着往铺子里走:“我最近肠胃不适,过来买点儿……”他沉吟了一下,随口胡诌了个熟悉名字:“巴豆!” 此言一出,满药铺的人都笑了,程廷礼不看别人,只看刚进门的鹿文保:“怎么了?笑什么?” 鹿文保扛起铺子角落的木头架子,作势是要往外走:“程大人,巴豆是让人跑肚拉稀的东西,您拿它治肠胃病,那还不得越治越糟?” 程廷礼听他的语气,仿佛是比先前活泼了一点,立刻凑趣笑道:“药理里头,不是有以毒攻毒这一说吗?” 鹿文保不解释了,只是笑着不住摇头。而程廷礼见他身板单薄,扛着的木头架子却是沉重,那一根根木条子比他腕子还粗,心中便是一阵怜惜。胡乱从掌柜手中买了几味药,他踱出门去,见鹿文保正在把药笸箩一层一层的往架子上放置,便停了脚步,闲闲的又问:“你在这儿干活,一个月能落几个钱?” 鹿文保惊讶的扭头看了他,随即很和气的答道:“有吃有住,还有十个铜子儿的剃头钱。” 程廷礼又问:“认识字吗?” 鹿文保点了点头:“读过三年书。” 程廷礼盯着他的眼睛说话:“瞧你也挺伶俐的,怎么不接着读呢?” 鹿文保的声音低了低,然而依旧是和颜悦色的:“小人的父亲欠了赌帐,一宿的工夫,房子地全没了,所以……” 说到这里,鹿文保打住了,也没看程廷礼,只对着药笸箩一笑,那笑容是沉静而又悲哀的,不是个大小伙子该有的笑。 程廷礼站在他身边,也低了头。如此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忽然一咬牙,开口说道:“我那营里正招兵呢,你这识文断字的,到了那儿肯定亏待不了你!要不然你跟我走?我不把你往营里放,你就留在我身边,跟着老人儿学习学习,等学得差不多了,我给你个师爷的差事,不比你在这儿当伙计强?” 话音落下,他很不自然的清了清喉咙,并且脸红脖子粗:“我看你长得特别像我一个兄弟,我和我那兄弟交情好,所以你沾了他的光,我乐意提拔提拔你!你的意思呢?” 鹿文保望着程廷礼,没言语。程廷礼等了片刻,听他始终不说话,不由得惴惴不安的也抬了头,结果只见鹿文保对自己眨了眨大眼睛,随即愣头愣脑的出了声:“程大人,真的啊?” 程廷礼发现傻小子样的鹿文保也还是那么可爱。一颗心跳乱了,手心里也出汗了,他对着鹿文保狠狠一拍胸膛,像要昭告天下似的提高了嗓门:“我堂堂一名千户大人,能骗你吗?!真是,给句准话,跟不跟我走?要走现在就走!我营里一堆的事务呢,没工夫在这儿跟你蘑菇!” 话音落下,他从腰间解下个绣花荷包,荷包里装着两只小金锞子,他也来不及往外取,直接连荷包带金锞子一起往铺子里一扔,然后一把抓住鹿文保的腕子,他像头牛似的顶开前方的空气,同时头也不回的喊道:“掌柜的,拿钱另雇个人吧!你这伙计跟我当兵去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小鹿开始把些跑腿的小差事派给张春生,张春生一天几趟的出出入入,有时候是带回一份新报纸,有时候是买回些许零碎吃喝。因为他是个后来的外人,所以保镖偶尔还要对他检查盘问一番,张春生闷头闷脑的问一答一,模样既不招人看,性情也还不如一条好狗活泼,于是如此过了几天之后,保镖们便没有兴致再搭理他了——在保镖们的眼中,这小子黑成这样,做仆人都不够格,除了跑腿之外,还真是没有更适合他的活计。 李国明也不管张春生的行踪,只怕小鹿又要去皇宫饭店会情郎——前两次在客房门口站岗的经历,真是快要吓出了他的心病,回家之后他连着做了好几夜噩梦,梦里他站在一扇门外东张西望的把风,冷不防的后方有一只手拍了他的肩膀,他一回头,程廷礼! 因为这一点,他最近对待小鹿是格外的讨好,几乎温柔到了黏糊的程度,只求小鹿多体谅自己,千万别再干让自己为难的事。小鹿躺在床上看张报纸,他也要偎在一旁,小鹿不渴,他也要主动的端茶递水,眼见小鹿不肯喝,他会把茶杯一直送到小鹿的唇边:“来一口吧,新沏的茶,我都给您晾好了,一点儿也不烫。” 小鹿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然后问道:“我刚才听楼下来了电话,是你接的吧?” 李国明收回茶杯,眼看小鹿正盯着报纸,便偷着也尝了一口好茶:“忙着沏茶,都忘跟您说了——今天不是中秋节吗?军座让您晚上回家一趟,吃团圆饭。” 小鹿听了这话,脸上没表情,只一点头:“嗯。” 李国明把茶杯放到床头矮柜上,因为闲不住,所以又开了口:“理发匠下午过来——您这头发长得可真快,正好老马上午也把衣服送到了,晚上您正好能打扮得漂漂亮亮。” “老马”者,乃是一家成衣店的大掌柜,程家的衣服全在他那里做,平时记账,年底再做个总结算。李国明对于老马本人毫无兴趣,但是一提起老马,眼前就要出现一大排华丽服装。好吃的好穿的都能让他馋,自己穿不到,看别人穿也很过瘾。 小鹿听了他的话,依然是不言语,只一皱眉。 小鹿下午剪短了头发,晚上换上了新西装。西装料子很好,是真正的英国货,李国明围着他滴溜溜乱转,给他系领扣袖扣,为他挑选领带夹子,领带夹子是白金的,所以也得配着白金领针,领针两端镶着小粒钻石,则是和钻石袖扣配了套。然后将一条丝绸手帕叠好了掖进小鹿胸前的口袋里,李国明后退一步审视了一番,随即向前一跳,在小鹿脸上飞快的亲了一口。 小鹿抽出手帕,在脸上擦了一下:“喜欢我这个样子?” 李国明笑道:“真好看!” 小鹿随手把手帕掖回口袋:“出去安排一下吧,咱们这就出发。” 李国明答应一声,欢欢喜喜的转身往外走,未等他走下楼去,后方忽然起了吼声,是小鹿的粗喉咙:“小张!” 李国明正要回头问他有什么吩咐,可随即就见张春生拿着几本崭新杂志跑了过来。这种活就用不着他亲自动手了,于是他蹦蹦跳跳,继续下楼去找汽车夫。 张春生进了卧室,看了小鹿一眼,看过一眼就不看了。 小鹿穿着一身黛蓝色薄呢子西装,西装剪裁得太好了,正显出了他端正的肩膀和苗条的身量。衣服穿戴得好,头脸也收拾得好,新剪的小分头稍稍上了一点生发油,头发越是黑,越是衬得他脸白。这样的鹿团长美得带了刺激性,所以,看一眼就够了。 “我今天去过了皇宫饭店。”他站在小鹿身旁,声音极低的说话:“他今天晚上回东河子,让我告诉您,他的事情已经办妥,现在就等您的消息了。” 小鹿听闻此言,没说话,只是仰起头,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 这天晚上,小鹿回了程公馆。 小鹿别有心思,程世腾也是怀着鬼胎,程廷礼则是一如既往的一团和气,所以这顿中秋宴竟是难得的气氛好。程世腾有了底气,知道小鹿其实是对自己更有情,所以这一顿饭他既不喝酒也不吃醋,甚至对他父亲生出了几分宽容心,灯光之下,他见程廷礼两鬓的白发这一阵子明显见多,心里还难受了一下。 吃饱喝足之后,程廷礼带着小鹿到院子里散步。深秋时节,天黑的是越来越早了,宽阔庭院四周安装了许多电灯,所以楼内楼外都是通亮。 然而程廷礼并不需要光明,为了逃避这灯光,他拉着小鹿的手,一步一步的踱到了楼后幽暗处。一边走,他一边笑问:“小东西,进了门也不多看我一眼,就知道吃!” 小鹿从他手中抽出了手,抬起来搭上了他的肩膀,乍一看仿佛是要揽他入怀,事实上并没有真揽,而是张开手指握住了他的后脖颈,力气不小的捏了一把:“老家伙,你有什么可看的?” 程廷礼含笑转向了他:“我有那么老吗?” 小鹿若有所思的望着他,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小裴呢?” 程廷礼怔了一下,随即笑了:“小裴就在这里,怎么?你要用他?” 小鹿一摇头,然后轻声答道:“不,我不用他,我要看你用他。” 说完这话,他忽然一转身,把程廷礼推向了后方的洋楼外墙。紧紧的摁住了程廷礼,他单手锁住了对方的咽喉,同时低声说道:“我再多使一点儿劲,你就死了。” 程廷礼本来只是和他闹着玩,然而此刻听了他的话,竟然无端的有些惊恐——的确,小鹿的力气不算小,真想要他性命,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可未等他蓄势反抗,小鹿却又笑了。探头凑到他的面前,小鹿柔声说道:“干爹,我吓唬你的。” 然后他缓慢的向前吻住了程廷礼的嘴唇。一只手卡着对方的咽喉,另一只手扯开对方的西装上衣,小鹿对他是边亲边摸,亲得狠,摸得也狠,非如此不能痛快,他痛快,程廷礼也痛快。要哭似的呻吟出声,程廷礼忽然抱了小鹿一转身,两人立足不稳,牵牵扯扯的一起倒进了半凋零的花草丛中。 双方相拥着在花草丛中打了几个滚,末了还是小鹿占了上风。黑暗中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宽衣解带声,程廷礼忽然惊叫着向上一挺身:“什么东西?” 小鹿用力掰开了他的腿:“是一朵花。” 程廷礼挣扎着伸手向下摸——在他大开着的腿间,的确是有一朵残花。残花连花带茎被小鹿揉成一团,一点一点的塞进了他的身体里。 “别闹……”他气喘吁吁的说话:“难受……小兔崽子,少拿老子开心……” 小鹿没理他,因为知道自己须得趁热打铁,一鼓作气耗尽对方的精气神,否则接下来一整夜,自己就休想睡半刻的安稳觉。他不狠狠的折腾程廷礼,程廷礼就要狠狠的折腾他。 几十分钟之后,两个人起了身。 小鹿打扫干净了自己身上的枯草黄叶,然后又去看程廷礼。程廷礼靠墙站着,两条腿微微的有点打晃,一双眼睛紧盯着小鹿,他忽然说道:“我爱你。” 小鹿不知道他这话是对自己说的,还是对自己那个早死了的兔子爹说的,但是也懒得问。迈步走到程廷礼面前,他用手指给对方梳了梳头发,又正了正对方的衣领,并且弯腰打扫了对方的周身上下。幸好近来是个干燥天气,两人在地上滚了半天,虽然滚得形象狼狈,但至少没有滚出一身的泥。 约莫着两个人都勉强恢复人样了,小鹿拉着程廷礼要往楼前走,然而程廷礼没有动:“等会儿再走,咱们在这儿看看月亮。” 小鹿抬头向上望了,果然看到了一轮明月。 程廷礼看看月亮,再看看小鹿,看到最后就有些恍惚,不知道今夕是何年。抬手摸了摸后脑勺,后脑勺是短头发,再往下就是西装领子,他摸了个空,同时想起许多许多年前,年轻的他和更年轻的鹿副官在一起过中秋节,那时候鹿副官刚到他身边,他对鹿副官的那份心思,也还没有挑明。当时两个人坐在院子里涮羊肉,他张张罗罗的给鹿副官夹羊肉片,辫子绕在脖子上,他被火锅蒸出了一脖子的汗。太热了,直到现在他还记得那份热。 程廷礼这天晚上果然没有再拉着小鹿胡闹。很沉静的看了许久月亮,他最后如梦方醒似的一皱眉毛,然后对着小鹿笑道:“怪冷的,回去吧!” 小鹿在程公馆内过了一夜,照理说他应该到程廷礼的房中去睡,然而程世腾斜刺里冲出来,一言不发的硬把小鹿拽了走。程廷礼在看过月亮之后有些忧郁,没有继续使用小鹿的兴致,故而大方了一次,让儿子遂了心愿。 第一百二十三章 程世腾像个快乐的小贼,在被窝里告诉小鹿自己已经“攒够了这个数儿”。一边说,他还一边用手指比了个数目。 小鹿刚被他干了一次,有点累,也有点疼,盯着程世腾的手势,他开口问道:“这还不够?你打算弄多少?” 程世腾小声说道:“我想凑够一百万。” 小鹿睁大了眼睛:“那你怎么带?支票?” 程世腾笑了:“带支票不安全,我把钱换成英镑,几皮箱就能装走,不麻烦。” 小鹿想了想,随即说道:“我看这些也就够了。夜长梦多,万一……” 话没说完,他让程世腾自己去想。而程世腾很舒服的伸展了两条腿,又撩闲似的用脚趾头点了点小鹿的脚背。他很快乐,因为小鹿终于知道他的好了,终于愿意和他破镜重圆了。 “我心里有数,现在眼看着还有一笔款子能到手,丢了太可惜。反正就是这几天的事儿,这几天能到手,那自然是好;要是到不了手,我也不等它,咱们该走还走。” 小鹿垂下眼帘,思索着又问:“怎么走?坐火车?” 程世腾沉吟了一下,显然也是犹豫不决:“照理来讲,没有比火车更快的了,可我总觉得不够安全。我的行踪,他都知道;真怕走到半路被他发现了,他会沿着铁路线追过来。” 小鹿轻轻一扇睫毛,听自己开了口:“找张铁路地图看看,直接南下不安全,我们可以半路兜个圈子。” 程世腾向他靠了靠,又把一条胳膊伸给他当枕头:“我看你比我还着急。” 小鹿抬眼望向了他:“如果我不是方才在院子里把你爸爸伺候舒服了,你以为你今夜会有机会干我吗?” 然后抬手拍了拍程世腾的脸蛋,他继续问道:“如果你是我,你急不急?” 程世腾无言以对,立时成了哑巴。 一夜过后,程廷礼登上专列回了张家口。程世腾忙着弄钱,也坐不住;小鹿回了家,进门就见李国明坐在客厅里,正在津津有味的吃月饼。忽见小鹿回来了,他连忙起身打了个立正:“鹿少爷,有月饼,您吃不吃?” 小鹿对着他抿嘴一笑,笑得双目弯弯,李国明见了,以为他是心情好,当即也跟着笑了,可正在他笑得欢愉之际,小鹿忽然把脸一板,迈步走向了楼梯:“就知道吃!” 李国明一愣,随即跟了上去,且走且娇嗔:“您可真是的,总逗我。” 小鹿不接他的话,直接背对着他吼了一嗓子,吼的不是他,是张春生。等到张春生应声赶过来了,他才又支使李国明去给自己预备早饭——早饭在程公馆吃的,没吃饱,只喝了一碗粥。 李国明答应一声,扭头跑去了厨房。而张春生跟着小鹿进入卧室,就听小鹿吩咐自己道:“你现在出门去书店,给我买一本铁路地图回来。”随即他转向张春生,又格外仔细的补充了一句:“记住,是一本,打开之后有全国省份的那种,不要单张的大地图。而且要铁路地图,上面要有详细的铁路线。一家书店没有就换一家,总之一定要买回来。跑遍天津卫也得买,快去吧!” 张春生听了这话,一句也没多问,扭头就跑了。 张春生上午出门,傍晚时分才回了来,手里拎着一捆新书,新书用细麻绳十字花的包扎了,最上层蒙了一张印花字纸,看字样,正是大书店内的商品。守门的保镖见怪不怪,并不理他;及至他进门迎面遇见了李国明,李国明也不是读书种子,只埋怨他道:“你这人可真是的,一跑跑一天,买几本书而已,你至于吗?” 张春生不带感情的看了他一眼,表面镇定,其实心里慌乱。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作了回答,总之仿佛一转眼的工夫,他发现自己已经进了卧室,夹在几本书中的铁路地图也已经进了小鹿的手。 “这是最清楚的了。”他又听见自己低声说话:“您看行不行?” 小鹿垂下眼帘,盯着地图册子一点头,随即抬眼望向张春生,很嘉许似的一笑。 小鹿笑了,张春生却是没笑,张春生只是静静的领受他的笑,仿佛他的笑容是天启、是神迹,所以他非得虔诚才行,非得肃穆才行。 小鹿吃饱喝足之后,开始躺在床上研究铁路地图。李国明贱头贱脑的想过来和他亲近亲近,也被他三言两语的撵了出去。 午夜时分,他趴在床头的立式台灯下,拿着放大镜继续看,地图倒真是好地图,只是因为标注得太过详细,导致那细微之处的线条字样都如同蚊子脚一般,他纵是眼神好,看到最后也成了个眼花缭乱。 后半夜,他关灯躺下了。 翌日清晨他爬起来,继续看地图。对着一本地图太用功,被人瞧见了,也是件犯嫌疑的事情,即便不犯嫌疑,也多少显得古怪。所以他一边看,一边还得防备着李国明。李国明眼尖嘴快,而且近来对小鹿是越来越不讲规矩,时常是推门就进,仿佛算准了自己和小鹿已经成了一对地下鸳鸯。 小鹿偷偷摸摸的翻了三天地图,到了第四天,程世腾来了。 程世腾是带着喜气来的,进门之后直接就把小鹿推进了卧室,然后不等小鹿动手,他先把房门严密的锁好了。 转身一大步迈到小鹿面前,他用冰凉的双手捧起了小鹿的脸:“小丑八怪!钱到手了!” 小鹿抬眼看着他,就见他一双眼睛精光四射,笑出一口整齐的白牙齿,白牙齿也放着光。而程世腾俯身在他嘴唇上狠亲了一口,压低声音又道:“趁着他在张家口没回来,咱们赶紧做打算!” 小鹿脸红了,不是羞涩,是激动:“你准备怎么走?” 程世腾分不出羞涩与激动的区别,他只看到小鹿被自己亲红了脸。张开双臂拥抱了小鹿,他小声说道:“照理应该走津浦路直接南下,但是我觉得那样不够安全,所以打算先带着你去北平,从北平出发,走平汉线往南去。反正只要过了长江,他就没有力量对咱们兴师动众了。” 小鹿枕着他的肩膀,思索了一瞬之后,开口问道:“走平汉线……直接往武汉去?那和走津浦线也差不许多,能够保证安全吗?” 程世腾笑了,很亲热的拍了拍小鹿的后背:“傻瓜,我不会半路下车拐个弯儿吗?放心吧,我的朋友多得很,到了哪里都有地方落脚。” 小鹿抬手推开了他:“不,我不放心。你仔细的告诉我,让我先听一听。” 像要对着小鹿邀功请赏一般,程世腾很详细的讲述了自己那套私奔计划。小鹿默默听着,发现其实这人也有长进,为了这场私奔,他制定了不止一套方案,哪一套方案拿出来听一听,都是有理有据有头有尾的。这人做人不可理喻,做事倒是不很糊涂。 把这几套方案全都细细的记在心里了,小鹿抬头,又格外留意的看了看他的脸——很英俊的一张脸,眉飞色舞的时候格外生动,甚至有活泼的俏皮相。模样好,家世好,头脑也不坏,可惜了。 “那么……”他忽然又问:“出发的时候,还有别人跟着咱们吗?” 程世腾心算了一下,随即答道:“我打算带五个人,这五个人对我是绝对的忠诚,可以信得过。要不然衣食住行没人伺候,也是个问题。” 小鹿点了点头:“对,你说的对。” 程世腾坐不住,对小鹿做完汇报之后就又离去了。而小鹿独自躺在卧室床上,沉沉的思索了许久。 夜里他开了台灯,翻出纸笔开始写信。信纸很薄,字也写得小,然而即便如此,他还是写出了一小沓的厚度。他做事是一贯认真的,然而像这样的认真程度,却还是生平第一次有。因为事情太机密太重要了,关乎他的人生前途,他怎么写都觉得不够细,写得太细了,又怕废话太多,反而会让读信的人犯糊涂。一只手摁着信纸,一只手握着钢笔,他屏住呼吸瞪着眼睛,一直写到了后半夜。 翌日清晨,张春生上来送了一份晨报。 送过报纸之后,他开始打包袱要走。李国明见了,十分惊讶:“哎?你要往哪儿去?” 张春生闷声闷气的答道:“我向鹿少爷请过假了,回家去看我娘。” 李国明现在天天把杂活推给张春生干,自己十分清闲得意,如今见这干活的要走,便苦了脸:“你娘又病啦?” 张春生一本正经的对着他点头:“嗯,又病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在将明未明的凌晨时分,小鹿躺在床上大睁着眼睛,看窗外院门灯光闪烁,伴着灯光响起来的,是牛叫一般的汽车喇叭声音。 他没有动,知道那是程世腾来了。 一只手抬起来捂住胸口,他摁着自己的心脏,怕它会东奔西突的在腔子里撞碎。这一天终于来了,来得无声无息,一点石破天惊的颜色也没有,然而,的确是来了。 不出片刻的工夫,房门开了,程世腾像往常一样,笑嘻嘻的走了进来,小鹿欠身开了床头台灯,见他笑虽笑,可是笑得不稳定,笑容是面孔上的一层浮光掠影,随着他的呼吸缭乱。 李国明披着上衣站在门外,睡眼朦胧的问:“大少爷,要热茶吗?” 程世腾大声答道:“不用,我再躺一会儿,你下去吧!” 李国明听了这话,心想大少爷没有白躺的,这一躺下,必定要快活一番,没有一两个小时不能结束,自己正好回去补眠,兴许能够安安生生的睡到大天亮。 思及至此,他很窃喜的转身溜了。 程世腾脱鞋上床,在小鹿身边坐下了,俯身对着他的耳朵说话:“你什么都不用带,到时候直接跟着我走就行,多穿点儿,外面可冷了。” 小鹿拥着棉被也坐起了身:“都预备好了?” 程世腾向他笑着一点头,同时见他睡袍带子系松了,前襟歪歪斜斜的敞开来,露出了大半个肩膀和一小片胸膛。低下头凑过去嗅了嗅那皮肤的香气,程世腾撅了嘴唇,轻轻一吮对方的乳头。吮过之后抬起头,他悄声笑道:“这回一走,咱们两个就是真正的夫妻了。从小儿就盼着这一天,总算没白盼。” 小鹿低头拉了拉睡袍前襟:“先逃出去再说。” 程世腾扭头望向窗外:“天一亮就走,现在走太早了,看着不像,我怕门口那帮狗要拦着我啰嗦。” 说完这话,他转过身扑向了小鹿:“趁着有时间,再让我吃几口!” 小鹿仰面朝天的躺下了,任凭程世腾把嘴唇凑到自己胸前胡亲乱吮。而程世腾闹了片刻,忽然红着脸抬起了头:“你那心跳得真厉害。” 小鹿伸手摸了程世腾的胸膛,随即答道:“你也一样。” 程世腾收紧双臂拥抱了他,狠狠的抱,一边抱一边喘息着说道:“不怕,不怕,咱俩都不怕,一定能逃出去!” 这话说出来,玻璃窗外的天空泛了青透了明,正是太阳要出来了。 小鹿起床洗漱穿戴了,跟着程世腾下楼吃早餐。李国明自从到了这小白楼里做大管家,养得越来越懒,也不肯在饮食上多花心思,天天早上就只提供烤面包片。程世腾吃了几口之后便一推盘子,脾气不小的怒道:“什么破玩意儿,在家吃这个,到了这儿还吃这个,不吃了!” 李国明站在一旁伺候着,见状便是心惊胆战,陪着笑说道:“那还有小馄饨……” 不等他把话说完,程世腾已经站起了身:“小鹿,跟我走,咱们出去吃!” 李国明一愣:“啊?您要带鹿少爷出门?那——”他慌忙要往外走:“我去叫人把汽车开出来……” 程世腾迈开大步,先他一步走出了餐厅:“用不着!我那汽车不能坐吗?” 李国明有些慌乱,对着程世腾紧追慢赶:“那——那我也跟着汽车去吧,军座不许我和鹿少爷分开,半步都不成……” 程世腾猛然转身瞪了他:“你哪儿那么多废话?” 他的面貌酷似程廷礼,对于李国明来讲,已经是很有震慑力;如今他瞪了眼睛发了狠,更是吓得李国明两股战战:“不是——军座他老人家发了话,我不敢不遵从啊,大少爷,求求您了,您带上我一个也不麻烦,我——” 李国明急了,哭唧唧的缠着程世腾,一席话让他说得颠三倒四。程世腾本来打算一脚把他踹开,可是转念一想,自己门还没出,先闹了大动静,似乎也不妥当。眼看小鹿已经穿上大衣走过来了,他便做出一副懒洋洋的大爷嘴脸,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行了行了,你乐意跟就跟着吧!小鹿,咱们走!” 小鹿一言不发的跟着程世腾走出楼门,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他的确是两手空空,最值钱的是皮箱中的一笔现款,是张春生买药花剩下的,也被他留在了皮箱里。那点钱要说少是不少,然而揣进哪只口袋里都要鼓鼓囊囊,他犯不上为了那点钞票冒险。 因为前有程世腾,后有李国明,所以他很顺利的坐上了汽车。在寒冷而又平静的晨光之中,保镖们心不在焉的望着他们,完全没有阻拦的意思。 程世腾的汽车,空间很宽敞,是辆美国造的大汽车。他和小鹿紧挨着坐在后排,小鹿身边又挤了个战战兢兢的李国明,前方除了汽车夫之外,还坐着一名便衣青年。便衣青年其貌不扬、个子也不高,然而有一身武者的精气神,乃是跟了程世腾三年的保镖。 汽车驶过两条大街之后,后方又有汽车跟了上来。便衣青年打开车窗伸出脑袋,对着后方汽车一点头,随即收回脑袋转身说道:“局座,他们来了。” 程世腾不置可否的一点头,小鹿眼望前方,从“局座”二字上判断出前方青年的来历——肯定不是程家的人,程家的人会称呼他为大少爷。不是家里的人,就是他在外头自己使用的人了。 在家里,少爷上头还有老爷,程廷礼才是天字第一号;可是离了程廷礼的阴影,他也有他自己的势力,也许不是很大,但一定是有的,否则,小鹿想,手底下没有得心应手的人,他就没法管好他的禁烟局。 天还早,街上没有多少人,汽车越开越快,最后李国明感觉出了不对劲,试试探探的出声问道:“大少爷,您打算到哪儿吃早饭呀?这眼看就要开出城了,荒野地里可没有馆子啊!” 程世腾听了这话,慢悠悠的向前欠身,背过手从腰间拔出了一把金光灿烂的小手枪。握着手枪越过小鹿,他直接把枪口抵上了李国明的脑袋。李国明一哆嗦,当场惊叫了一声:“嗷!” 小鹿没看他,但是忍不住笑了,同时听程世腾开了口:“李副官,你听清楚了,我要带着小鹿去北平,你既然是非要跟着我们,那我现在给你两条路,要么你自己闭嘴,要么我给你一枪,帮你闭嘴。” 李国明抬手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随即将个脑袋上下乱点。小鹿悄无声息的伸手摸了摸他的腰,然后低声说道:“没枪。” 程世腾收回了手,同时感觉小鹿和自己很有默契,天生就该做夫妻。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的加了速,一路开成了风驰电掣。程世腾算计得很清楚——清晨出门的话,一白天不回去都说得通,因为白天就是个到处活动的时候,大少爷带着小鹿出去玩玩逛逛,怎么想都没毛病。等到镇宅的保镖们意识到问题时,天也黑了,他们的人和汽车,也已经到达北平了。 一切都是如他所料,很准时的,两辆汽车在华灯初上之时开到了北平火车站。 两辆汽车开了门,前后一起下来了人。李国明起初吓得魂飞魄散,然而在汽车里苦熬了一天之后,他渐渐麻木起来,只要不吃枪子,就一切都好说。程世腾本来不想带着他走,但是一直没找到杀人的机会,在北平放了他,又怕他抄起长途电话,会立刻往天津报信。所以无可奈何之下,他对着身边保镖一使眼色,那矮个子保镖也不含糊,扯起李国明就往站内走。 小鹿跟着程世腾也迈了步,进站去赶即将启程南下的火车。晚一步就会错过,错过了程世腾的计划就要乱,程世腾的计划一乱,他也要随之乱;所以他紧紧的闭了嘴咬了牙,不是沉默,是紧张得说不出话,不敢说话! 万幸,火车还没有开,他们直奔第一等的包厢车厢,前方是程世腾领着小鹿,中间是矮个子保镖抓着李国明,后方还有四个人,其中一人穿着大衣,是不动声色的全副武装;另外三个人各自拎着个小皮箱,一步不错的紧跟着前头走。 这一行人刚上火车,火车的汽笛就拉响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火车在夜色中缓缓的加了速度,人在车中坐,能听到车外呼呼的风声。程世腾这一趟给铁路局打了招呼,提前弄到了四张包厢票,他和小鹿进了中间一间包厢,左右隔着薄薄的板壁,蛰伏着他的人马。人马虽少,但他本来干的也不是大张旗鼓的事情,五个人,足矣。 李国明被矮个子保镖控制住了,也正处于小鹿的隔壁。小鹿侧耳倾听了片刻,没听到隔壁有什么动静,便想那李国明是个没脑子的,大概早被那如狼似虎的矮个子吓唬住了——胆子小倒也是一种福气,否则的话,小鹿相信那矮个子会像捏臭虫一样活活掐死李国明。 包厢里此刻很安静,程世腾站在车窗前,一直俯了身在向外望,直到感觉这火车开出够远了,才扭头对着小鹿一笑:“丑丑!咱们已经出了北平城啦!” 小鹿坐在窄窄的小床边,迎着他的目光也是一笑,笑过之后站起身,他也走到车窗前作势向外望,窗外是一片黑沉沉的夜色,真是不值得一望,他之所以看景似的看个不休,其实只是想躲避程世腾的注视——做贼的心虚,他怕自己会一个不慎,把破绽摆到脸上。 面孔对着窗外,他的眼角余光却还瞄着包厢一角的三只皮箱。皮箱不大,方方正正的,箱盖接口处没有锁眼,想必安装的也不是普通暗锁。这么好的箱子,不会是用来装行李的,于是小鹿想起了程世腾提起过的那一百万——一百万,是不得了的大数目了。小鹿活到这么大,也见过了几次大钱,然而对于“一百万”三个字,始终是没有一个清楚的印象,想不出一百万放在一起,会是个什么模样。 垂下沉重的长睫毛,他对着那三只皮箱一歪下巴:“大哥,那就是你弄来的钱吗?” 程世腾生平第一次冒这样大的险,本来心中是极其惶恐的,然而听了“大哥”二字之后,他心中一热,忽然生出了无穷的勇气。走到小鹿身后拥抱了对方,他推着小鹿往前走。及至走到皮箱面前了,他放开小鹿蹲下去,开始用手转动皮箱把手底部的小小圆盘。圆盘是钢制的,刻着精细的数目字。小鹿见状也蹲了下来,这才知道原来皮箱安装的是密码锁,锁头这样考究,想必里面也定是衬了钢板钢条,不是轻易可以打开的。 眼睛盯着程世腾的手指,他始终是紧紧的咬着牙。胸中屏着一口气,他其实是比程世腾更恐慌,因为程世腾有退路,他没有。 程世腾有一双白皙灵活的好手,手掌偏于薄,手指则是修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轻轻巧巧的将密码盘拨过来又拨过去,最后只听“咔哒”一声响,箱盖应声欠了一道缝。 “小丑八怪——”程世腾快活的拖着长音轻声呼唤:“瞧瞧,这都是什么东西啊?” 小鹿探头过去,透过半开的一道缝隙,看到了一箱子钞票。钞票是绿色的,一捆捆码得整整齐齐,而程世腾扭头对他露齿一笑,随即压低声音说道:“本来打算换成英镑的,结果半路出了点问题,英镑没换成,换成了美钞。” 紧接着把箱盖重新用力合拢了,他得意的笑道:“三十万美钞,够咱们过几年好日子了。” 箱盖又是“咔哒”一声响,可见密码暗锁已经自动的合了扣。程世腾随手一拨密码盘,然后起身把皮箱重新靠墙立了起来。再一次转身面对了小鹿,他低头笑问:“哎,你现在是怕,还是高兴?” 小鹿仰起脸正视了他:“又怕,又高兴。现在我们走得还不够远,怕更多一些;等到过了保定,也许就是高兴更多了。” 程世腾是个经常东奔西跑的,经验丰富,所以此刻略略心算了一下,他立刻得出结论:“保定近,半夜就应该能到。过了保定再走一站,咱们就下火车,走正太线进山西。我在山西正经有几个好朋友,到时候让他们想法子把咱们往南送,放心,他们不敢不给我卖力气。” 小鹿早就把他这套计划背诵了无数次了,听了这话,他也不动容,只拉着程世腾走到小床边坐下,又小声说道:“咱们别睡了,熬一夜吧!” 程世腾心中风一阵雨一阵的,看看眼前的小鹿,他要狂喜;想想张家口的父亲,他又要惊惧。带着小鹿爬上了床,他依靠着板壁半躺半坐,怀里搂着小鹿。这一次他搂得很规矩,单是把小鹿抱了个满怀。隔着层层叠叠的衣服,他能感受到小鹿的体温和分量——暖融融的,沉甸甸的,摸索着握住了小鹿的手,他向前探头,很亲的和小鹿贴了贴脸。小鹿半闭着眼睛,仿佛是有些犯困;而他静静的欣赏着小鹿的长睫毛和直鼻梁,感觉小鹿其实还是小时候的那个面貌,年纪长了,坯子可没变。 正当此时,火车停了,停在了保定火车站。 停了不过几分钟的工夫,火车便又重新开动起来,然而一直安静的包厢车厢却是进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隔着包厢门,没人知道他是何方神圣,就听他用一嘴保定话满车厢的高声大叫:“少掌柜的,少掌柜的,你在哪屋呢?何老板他们都上来了,在一等车厢等着你呢!何老板来了,武老板也来了,张老板让我赶紧来找你,你们不都约好了吗?” 这人吵吵巴火,一个人叫得十分热闹,声音响彻整座车厢,而且保定腔调极足,一句话被他嚷成抑扬顿挫一波三折,听得程世腾哧哧直笑。小鹿面向前方偎在他的怀里,一双眼睛睁圆了,却是很不耐烦的吼出了声:“大半夜的吵什么?!” 程世腾吓了一跳:“好家伙,怎么还急了?” 小鹿气哼哼的答道:“我心乱!” 程世腾摩挲摩挲他的心口:“胆小鬼,有我呢,乱什么乱!” 小鹿不再吭声了,而包厢外的保定客似乎是被小鹿的粗喉咙震慑了住,老老实实的也收了声。耳听得门外脚步声渐行渐远,程世腾抱着小鹿左右晃了晃,心想小鹿现在真厉害,往后两人过起日子,自己怕是要受他的气。不过那也是活该,谁让自己小时候也没少欺负他呢?常听人说现世报现世报,这回可真见识到现世报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凌晨时分,火车在正定火车站停了。 程世腾一直是没大睡,最困的时候也只是搂着小鹿打个盹儿,此刻正是秋末冬初的时节,白天有太阳倒也罢了,夜里寒风呼啸,列车里又没开暖气,人在包厢里过夜,就很是有些受罪。程世腾是个从来不受罪的人,今夜忽然冻成了个青皮萝卜,自然是痛苦;但因为他心里有盼头,所以苦也不苦,把小鹿的手塞进自己的大衣袖子里,他用毯子把两个人包裹成了个巨大的襁褓。小鹿静静的蜷缩在他怀里,蜷得很小,耳朵贴着他的胸膛,隔着层层的衣服,能听到他清清楚楚的心跳——那是很健康很有力的一颗心脏,如果由着它跳,必能再跳四十年五十年,把程世腾从个翩翩佳公子,跳成个堂堂老太爷。 在火车到达正定之前,小鹿忽然从程世腾的袖子中抽出手,向上摸了摸他的脸,又很低的唤了一声:“大哥。” 程世腾立刻低了头:“嗯?有事儿?想撒尿?” 小鹿摇了摇头:“没什么。” 程世腾收紧双臂,狠狠的抱了抱他:“别怕,到了正定咱们就换车,人不知鬼不觉的,谁能猜到咱们上了京汉线的火车,半路却拐到山西去了?” 小鹿闭上眼睛,笑了一下——是啊,你若是不说,谁能猜到呢?可惜,你说了。 停车之前,包厢房门被保镖从外面敲响了。程世腾带着小鹿下了床,然后独自走过去拉开了门。保镖进来拎了箱子,小鹿跟着程世腾走出去,见李国明孤零零的站在过道里,正是个手足无措的模样。忽然见小鹿露了面,他委委屈屈的一张嘴,声音小得像猫叫:“鹿少爷??” 小鹿看了他一眼,随即回头问程世腾:“他怎么办?” 程世腾懒得在李国明身上多花心思,直接大喇喇的答道:“继续带着,免得他跑回天津胡说八道。” 话音落下,他随着惯性向前一晃,是火车正式停稳当了。正定不是个小站,上下车的人很是不少;前后的普通车厢立刻就挤乱了套,但包厢车厢属于高级世界,乘客很少,能让程世腾一行人大步流星的走个痛快。及至下了火车上了月台,程世腾一手插在大衣兜里,一手拉着小鹿环顾四周——月台下方的铁轨上并排停了好几辆火车,全是从山西过来的车皮,来的时候,满载着煤炭;如今煤炭卸干净了,就只剩了空车。这空车自然还得回山西去,而程世腾打的就是它的主意。 一圈看遍了,程世腾迟疑着没有行动,正当此时,一个黑黢黢的人影子从人群中跑了过来,跑得脚下无根,一路几乎像是连滚带爬。及至到了程世腾的面前,这人在路灯下露了真面目,原来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汉子,脑袋上还扣着一顶前朝流行的青缎子小帽。天冷,他喘出了一团白气,摘下小帽对着程世腾一躬身,他开口讲出了一口带着山西味的国语:“程大爷,我从后半夜就开始等您,可算把您等过来了。您快跟我上车去吧,这火车开动也是得按时间的,走得太晚了,人家车站不让。” 程世腾显然是认识此人,并且还是熟识。对着身后保镖一挥手,他领着小鹿迈了步:“走!” 一行人跟着中年汉子向前走出了老远,直到四周已经不见乘客的影子了,才到达了目的地。目的地也是一辆运煤的火车——后头车皮装煤,前头车厢干净整洁,却是中年汉子专为了程世腾提前收拾的。把程世腾请进了车厢之中,中年汉子一边招呼小伙计沏茶,一边笑道:“擦了好几遍,连一星点儿煤末子都不带留的,您随便坐随便躺,绝不会脏了您的衣裳!” 借着车顶吊下来的一只小电灯泡,程世腾审视了车厢内的环境,然后笑道:“老王,看不出来,原来你这破车里还别有洞天啊!” 老王摆着手笑:“哪里哪里,这儿原来是车上工人休息的地方,让我狠狠的洒扫了一通,要不然脏的哟,您都不能往里进。” 程世腾又看了看通往前后车厢的小门,末了一点头:“好,老王,弄得真不错,不但宽敞干净,还挺暖和。这回你是帮了我的大忙,等到了山西,我答谢你。” 老王很憨的发笑:“不不不,应该的,应该的,举手之劳。” 然后他搓了搓手,兴许是方才跑急了,如今站在电灯下,就见他摘了小帽,满脑袋是汗:“那个??没有床,就是椅子,程大爷就对付着歇歇吧,我去——” 话没说完,他像是不知道怎么措辞才好了,笑眯眯的抬手向后一指,指的乃是火车头的方向。程世腾知道他是跟着火车来回跑惯了的,现在火车马上要开,他兴许是忙得很,便一团和气的说道:“老王,不用你陪着我,你该干嘛就干嘛去!” 老王“呵”的笑了一声,笑得有点愣,甚至震得脑袋随之一颤,成股的汗水顺着鬓角淌了下来。抬起袖子擦了擦脑袋,他忽然做了个向后转,很突兀的扭头就走。 及至他真出了车厢,程世腾对着小鹿低声笑道:“这帮老西儿最有钱了,别看他穿成那个样儿,他自己开矿,煤生意也做,土生意也做,前几年我没少和他打交道,人倒是个好人。” 小鹿走到窗前向外望了望:“这回,是不是就要直接进山西了?” 程世腾笑道:“没错,一出河北就安全了。” 小鹿闭了眼睛,回想了自己所看过的铁路地图,回想到了最后,他扭过脸,对着程世腾一笑,笑得弯了眼睛露了牙齿,几乎称得上是粲然一笑。 程世腾双手插兜,向后往板壁上一靠,非常的得意——一切都是按照计划来,现在天津的人马,肯定想不到他们已经到了正定。 火车缓缓的开动了,同时天边也现出了一点明亮的光。小鹿坐在窗边向外望,感觉这辆火车简直是从黑夜一路开进了黎明。太阳升起,会有朝霞。朝霞将是鲜红,如同泼了漫天的血。 正当此时,前方车厢门一开,老王伸了个脑袋进来笑道:“程大爷,早餐来了,车上没好东西,就是包子和粥,您凑合着吃两口吧!一会儿有工人从后头往前来,得从您这车厢里过,我让他们小心着,别蹭脏了您的东西,您也记着离他们远点儿——在闷罐车里滚了一宿,他们那都没有人样儿了。” 程世腾心情愉快的连连点头:“好,让你费心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早餐来得很慢,老王没露面,是个大伙计端着托盘来回送了几趟包子和米粥,除此之外,还有几大壶酽酽的热茶。靠着车窗有固定的桌椅,正好能容程世腾与小鹿相对而坐。其余众人则是各找地方吃喝,李国明垂头丧气的吃了个肉包子,然后闹了尿急,嘀嘀咕咕的说了几声,也没人搭理,于是他自己走前方小门出了车厢,想要在车厢连接处顺风撒一泡尿。 包子的滋味并不高明,然而粥熬得很够火候,只是容器太不讲究,是粗瓷大碗。程世腾捧着大碗慢慢的喝,热粥缓缓的向下进了肚,很快温暖了他冰冷的肠胃,让他舒服得直打冷战。小鹿本来也是在端着大碗喝粥,然而在火车驶过一处小站之后,他留意到了窗外一闪而过的站牌,便放下大碗,伸手从程世腾的怀中掏出了怀表——他那只白金壳子的手表已经不知所踪了,丢的时候不知道,丢后许久了,才意识到了它的失踪。 打开表盖看了看时间,他发现此刻正是上午十点多钟,火车早已进了山西地界。而程世腾从大碗边沿射出目光,笑吟吟的盯着小鹿看,看小鹿的脸,也看小鹿的手。小鹿认真辨认时间的模样,在他眼中,也很可爱。 “还早呢!”他开口笑道:“今天咱们还得在火车上混。” 话音落下,车厢后门外起了吆喝声音,正是黑鬼子一样的工人从闷罐车厢走过来了。程世腾等人先前受了老王的嘱咐,所以尽管距离车厢后门不近,但是为了保持卫生,还是尽量的都提前靠了边。程世腾怕工人经过,会把煤末子落进碗里,所以抓紧时间又喝了几口粥,然后把大碗一推,他抽出手帕擦了擦嘴。 小鹿用拇指轻轻摁下了怀表表盖,摁出了轻轻的一声响。不动声色的攥着一手冷汗,他捏着怀表,没有放,一双眼睛盯着怀表,也没有转。 正当此时,车厢门也开了,一帮黑猴子似的工人灵活的跳跃过车厢连接处,险伶伶的络绎进了来。而在小鹿抬眼望向他们的一瞬间,枪声忽然爆发了! 黑猴子们从破衣烂衫下面掏出手枪,不由分说的就对保镖们扣了扳机——动作太快了,太没有预兆了,训练有素的保镖们甚至来不及出声,就被乱枪打成了筛子。而与此同时,小鹿一跃而起,抱着程世腾滚进了车厢角落里。程世腾惊叫一声,随即就听车厢门口响起了熟悉的声音:“小鹿!我来了!” 挣扎着从小鹿怀中抬起头,他看到了何若龙! 何若龙虽然没有破衣烂衫,但是通身煤灰,也是个肮脏样子。程世腾看完了他再看小鹿,就见小鹿仰起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呼了出来。 “好了??”小鹿轻轻的叹出了一句话:“成功了??” 程世腾猛然推开了小鹿,随即扶着板壁站起身,低头看着满地的鲜血与残尸,越是看,一双眼睛睁得越大——他的心腹干将们,竟然都被那一阵乱枪打碎了! 人碎了,列车铁皮也被子弹穿出了无数窟窿眼,他姿态僵硬的向前迈了一步,一步迈出去,他趟了一鞋的血。 难以置信的回了头,他的白皙额头上浮凸出了一道青筋,青筋一跳一跳,他的眼睛则是泛了红:“小鹿?” 小鹿并没有走到何若龙身边,而是独自靠墙站立了,神情虚弱的对着程世腾一笑,他轻声开了口:“大哥,我骗你的。” 程世腾颤抖着抬手指向了何若龙,感觉自己随时可能死去——不需人来杀,他自己就能这样的死去:“你还是想着他吗?” 他用带了哭腔的声音又问了一遍:“你还是想着他吗?” 小鹿抬了脚,一步一步的走到了程世腾面前。伸出双手拥抱了对方,小鹿很温柔的拍了拍他的后背:“大哥,不要哭。” 话音落下,他一掀对方的大衣,利利落落的拔出了对方腰间的配枪。 程世腾这时才想起自己身上还带着枪,垂下双手弯着腰,他保持着被小鹿拥抱的姿势。 他千分的想不通,万分的想不通,他甚至连怕都顾不上了,单是委屈、单是伤心:“你骗我,小鹿,你怎么骗我?咱们都说好了的??说好了的??” 小鹿把手枪向后一扔,然后握住程世腾的肩膀,轻轻的推开了他。这回仰头望了对方的眼睛,他神情庄严的开了口:“大哥,直到现在,我才是真正的原谅你了。” 然后他扭头望向车窗外,车窗外是一片茫茫的水,火车即将会通过水上的一架铁桥。 重新转向程世腾,他发现,程世腾真的哭了,小小的一滴泪从他眼角滑落,他不擦,只是一眼不眨的注视着小鹿,眼中没有恨意,只有无尽的迷茫,似乎一辈子也想不通小鹿为何会骗他,因为他记得小鹿从来不骗人——小鹿很好,特别好,世上再也不会有人比小鹿更好。 这个时候,小鹿抓住了他的胳膊,带着他走向了车厢门。 车厢门是一扇简陋的铁门,开在车身一侧,门锁是一根铁杠子,抬起杠子就能开门。小鹿对着何若龙做了个“开门”的手势,何若龙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走上前去,费力的抬起杠子推开了门。 车门一开,呼呼的寒风立刻灌了进来。小鹿带着程世腾站到了车门口,火车已经上了桥,所以他们眼前正是无穷无尽的大水,水面是灰色的,看起来肮脏而又寒冷,远方稀疏点缀着几艘小渔船,船和水都是一样的萧瑟。 程世腾的思想似乎是在这浩浩的大风中结了冰,眼角的一滴泪瞬间被风干了,他傻了一样,痴痴的只想:“小鹿骗我。” 与此同时,小鹿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迎着坚硬寒冷的风,小鹿清清楚楚的说了话:“其实我对你的性命毫无兴趣,我只是想让他尝尝断子绝孙的滋味。” 然后扭头凝视了程世腾的侧影,他轻声又道:“父债子偿,这是惩罚。” 探头把嘴唇凑到程世腾耳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大哥,谢谢你的美钞。” 话音落下,他骤然放手后退一步,对着程世腾的后背便是一脚! 他是有力气的,此刻心生杀意,这一脚更是踹得尽了全力。程世腾猝不及防的向前仆去,车内的人只听到一声哀鸣,而小鹿稳稳的站在车门内,就见程世腾从铁桥上直坠向下,最终砸出了一朵肮脏苍白的巨大水花! 火车急速行驶,让水花只在小鹿的视野中盛开了一瞬间。他没回头,但是察觉到了何若龙的目光——对方正在直勾勾的望着自己。 他不回头,只对着前方冷笑了一下。省主席的儿子死了,在场之人,全脱不了干系。你不是骨头软吗?你不是爱倒戈吗?我绝了你的后路,看你怎么软!看你怎么倒! 寒风吹僵了他的脸。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小鹿正了正神情,然后终于转过了身。 对着何若龙笑了一下,他开口说道:“咱们这一趟,真是顺利。” 何若龙起初几乎是被小鹿吓到了,可小鹿如今一笑,他看小鹿还是先前那个模样,一颗心便又落回了肚子里:“看来你的罪真是遭到头了,老天爷都帮着咱们呢!” 这话说完,车厢前头的小门开了,有人用枪押进了李国明和老王。李国明吓得哭哭啼啼,裤裆湿了一片;而老王一见何若龙就抱了拳头乱拜一气,同时语无伦次的哀求道:“何团长啊何团长,您看咱原来都是说好了的,我帮您的忙,您留我的命,这咋还用枪指着我呢?您这么大的人物,说话不能不算数啊!” 何若龙笑了:“算数,你这车厢我也会给你收拾干净。放心,姓程的本来就是偷着出来的,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道他是死在你这儿。就算将来有人查出来了,你尽管往我身上推,没问题!” 李国明望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首,忽然“呜”的嚎啕了一声:“鹿少爷,救命啊??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也是个可怜人,我对您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救命啊??” 小鹿没理会他,而是自顾自的走到角落处,将程世腾留下的三只皮箱归做了一堆。 第一百二十八章 小鹿并没有让人毙了李国明。不但不毙,他甚至还把李国明叫到了车窗前,让他坐到了自己坐过的位子上。隔着一张小餐桌,他也坐下了,桌上摆着小半碗粥和一碟子包子,粥是程世腾喝剩下的,小鹿端起来喝了一口,发现粥还温着,先前喝粥那人,真是刚死了没多久。 这是他最理想的杀戮方式,早在小白楼里研究那本铁路地图时,他就沿着路线想象过了——手指随着铁路线走,他一寸一寸的想象,铁路地图上也有这座江桥的记号,当时他就想这里好,这里白水茫茫,是个一了百了的好地方。杀人的方法当然有很多,尤其手里有了枪,要人性命不过是一扣扳机的事情;但程世腾总像是与众不同,他一死,小鹿幼年曾经有过的那些好时候,也将跟着他一起死,仿佛他是一尸两命,体内怀着另一个人的年华与灵魂。 所以小鹿不想看到他的尸首,只希望他能够瞬间消失,像光阴一样,像流水一样,一闪而逝,什么都不留。多留一点都会乱,小鹿爱整洁,不喜欢乱。 何若龙还在和老王说话,语气轻快,是个大功告成了的喜悦模样。小鹿静静听着,渐渐听出了其中的来龙去脉——这老王是在正定火车站着了何若龙的道,当然,先前他们也认识,不过算不得熟,只是打过交道而已。老王提前收到了程世腾的电报,留在火车站想要等这位大爷上车,结果大爷还没到,何若龙先来了。 何若龙是有备而来,上车之后便拔枪制住了他。老王毕竟是个生意人,而且又离了山西大本营,听闻何若龙往自己这列火车里安放了炸弹,他立时就吓瘫了;而何若龙趁热打铁的提了要求,只说自己要抢人,没说自己会杀人,老王一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又不肯和丘八们硬碰硬,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和车皮,只好配合何若龙,演了一场戏。哪知一场戏演到收尾,他还是被人用枪指了脑袋,并且发现何若龙已经杀出了一节血车厢,更要命的是,程世腾没了! 老王感觉自己也没法活了,真死又害怕,恨不能对着何若龙嚎啕一场。何若龙一边敷衍着老王,一边指挥手下往外扔尸首,正是一团忙乱之时,小鹿忽听身边的窗玻璃起了“笃笃”的敲击声,觅声扭头一瞧,他很意外的和武魁打了照面。 武魁不知道是以怎么个姿势倒吊下来的,大头冲下贴在了车窗上。隔着厚厚的一层玻璃,他对着小鹿一笑,单眼皮的细长眼睛眯成了两道缝,鼻尖也在玻璃上贴成了个小平面,笑完之后,他扯着嗓子嚷了一声:“团座!” 小鹿也笑了,一边笑一边向上一抬手。武魁见了他的手势,立刻很听话的倒退着爬回了车顶。而李国明这时哽咽着开了口:“鹿少爷,这人谁啊?吓我一跳。” 小鹿看了李国明一眼,随即从裤兜里抽出手帕往他面前一扔:“擦擦你的脸!” 李国明接过手帕,先是用力的擦了脸上眼泪,然后又把它捂到鼻子上用力的一擤,这回自觉脸上干净了,他鼻音很重的小声问道:“鹿少爷,您能留我一条小命吧?” 小鹿扭开脸,看着那三只箱子答道:“你乖乖的,我就不杀你。不但不杀你,还许你个荣华富贵。” 李国明听闻此言,立刻隔着桌子打了小鹿一下:“就知道你不能不要我。” 说完这话,他忽然又规规矩矩的坐正了,因为意识到何若龙正在盯着自己。 小鹿这时对着何若龙发了话:“若龙,接下来要怎么走?咱们横是不能真到太原下车吧?” 何若龙立刻答道:“我有安排,咱们在前头车站下车,那儿有人接咱们回东河子!” 小鹿又问:“武魁来了,张春生没来?” 何若龙听到“张春生”三个字,不由得皱眉苦笑了:“他在前头车站等着你呢!” 小鹿抬头看着他:“怎么不是好笑?是不是他给你脸子看了?” 何若龙无可奈何的一点头:“嗯!” 小鹿望着他,忽然抿嘴微笑了一下,嘴唇抿得很薄,显出清晰的棱角。其实他并不想笑,刚刚一脚把程世腾踹进了河里,虽然对他来讲是报仇雪恨,但是平心而论,他并不快活。 程世腾总是让他不快活,活着如此,死了还是如此。 踹过了程世腾,他意犹未尽,颇想再用鞋底子碾一碾何若龙的脑袋。当然不能真碾,起码此刻不能真碾,所以为了管住自己的思想和表情,他极力做出和颜悦色的模样,可随即一想,他又感觉和颜悦色也不对——地上汪着鲜血,车外抛着死人,他又刚把省主席的公子踹到江里去了,这个时候,和颜悦色? 小鹿垂下了头,忽然不知道该以何种面目示人了。 姓程的问题解决了,姓何的问题又来了,小鹿极力的定了定神,忽然又想起了程廷礼。程廷礼现在一定知道儿子和他的失踪了,一定也联想到私奔之类的字眼了,殊不知好戏在后头,一开大幕便是一个旱天雷。 小鹿知道程廷礼爱儿子,只因为儿子独一无二。这样独一无二的一个存在,如今已经被自己轻易的抹杀掉了。他想象不出程廷礼会有多悲伤或者多震怒,也懒得想,单是提起“程廷礼”三个字,他就已经感觉潮热窒息了。 过了不到一个小时,火车当真是在一处小站停了,何若龙带着人马下了火车,一只手领着小鹿。小鹿跟着他走了几步,忽然心中有些恍惚,因为在不久之前,领着他的人还是程世腾。扭头看了何若龙几眼,他越看越发现他瘦得厉害,是个受了大煎熬的苦相。 这个时候,武魁从后头的闷罐车厢中钻出来,一路迈开大步跑了过来。笑嘻嘻的望着小鹿,他又唤了一声:“团座!” 小鹿自己单手拎着一只皮箱,余下两只皮箱是由李国明拎着。对着武魁一抬下巴,他直接下了命令:“给我拿着箱子,里头有我的东西,仔细点儿,别丢了。” 武魁答应一声,立刻从李国明手中接过了皮箱。双手一握皮箱提手,他就感觉这箱子好,是高级东西,虽然不知道里头装的是什么,但团座既然让自己“仔细点儿”,那肯定就还是有货。 然后,小鹿看见了张春生。 张春生一身布衣,从售票室候车室二位一体的小房子里走了出来。远远的,他抬头看了小鹿一眼,然后低头继续走路,一直走到了小鹿近前,也不惊也不喜,单是问了一句:“团座累了吧?” 小鹿的语气也很平淡:“不累。” 随即他把手里的皮箱递给了张春生:“你也拎一个,箱子底下沾了血,找东西擦擦。” 张春生接过箱子,一言不发的退后了。 何若龙带着小鹿,爬上了一辆军用卡车的后斗。 他这一次行动,一共带了几十名亡命徒式的精兵,全须全尾的出了去,又全须全尾的回了来。当着旁人的面,何若龙不好意思和小鹿多诉衷肠,但是心里只要知道小鹿就在自己身边,他便十分庆幸和知足了。 同时他也十分痛快,因为程世腾死了。 程世腾一直管不到他的头上,然而给他的压迫感远远超过了程廷礼。程世腾一死,他感觉天仿佛都高了一截子。世上再没有比着他压着他的人了,他不是那么的摩登潇洒,不是那么的风度翩翩,也全没关系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因为东河子目前形势还很复杂,何若龙这一趟也是秘密行动,所以一行人等并没敢大摇大摆的进城,而是先在个熟悉的老地方落了脚。这老地方不是别处,正是小鹿苦心经营过的兵工厂。兵工厂的宿舍还是老样子,砖瓦房的数目未增也未减,但是环境和先前不一样了,先前这里整洁利落,屋内墙壁雪白,屋外道路平坦,现在屋外的道路是没人管了,屋内的墙壁也成了个花里胡哨的模样。成排的屋子里只有几个工人在睡大觉,何若龙问起余下的人,工人睡眼朦胧的作了回答,说是他们下午进县城玩去了。 何若龙把这几名哈欠连天的工人撵回宿舍继续睡觉,又暗暗的派出两名士兵,在门外监视了他们。其余人等各找地方休息,厨房里也热闹上了,粮食劈柴都是现成的,好饭好菜做不出来,熬一大锅粥果腹却是不成问题。不出片刻的工夫,这一帮人站的站蹲的蹲,开始全捧了大碗吸吸溜溜的喝,小鹿与何若龙略微文明点,坐在屋子里喝,屋子里除了他俩之外,也没旁人。 何若龙只喝了半碗粥,小鹿看他仿佛是很没有食欲,就抬了头低声问道:“有心事?” 何若龙摇了摇头,又对着他一笑:“我那边儿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就等着把你救回来;现在你回来了,我的事情随时可以发动。赵是真够意思,我这边儿还什么都没干呢,他就给了我三十万,说是事成之后,还有更多。我下边那帮人你也知道,只要是有了钱,什么都好说;尤其是程一直不给钱,已经把他们熬穷了,他们都很有怨言,就是没人领头,现在我领了这个头,他们只有赞同,没有反对,所以这个事儿还真是不算事儿。” 小鹿端详着他又说道:“我看你现在瘦得可怜。” 他眼睛大,看人的时候又是一眼不眨,仿佛要透过皮囊看到骨头里去,何若龙在他这样专注的审视下,几乎感到了羞与窘:“自从上次——上次之后,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忽然就不爱吃饭了,可能是心里上火??”说到这里,他自己的脸上也发了烧:“我知道这话我没资格说,不过我是真的上火??我又没疯没傻,我知道好歹。” 小鹿没接他的话头,自顾自的继续问:“不吃饭,不饿吗?” 何若龙笑了:“觉不出饿,但是有时候犯迷糊,我估摸着大概还是饿的,饿昏了头。” 小鹿看着他,感觉自己的心又渐渐恢复成了一块磐石。对于程世腾踹出的那一脚,一度让他的心乱了条理,于是这一路他都是沉默寡言,沉默到现在,他的秩序终于又恢复了。放下空碗站起了身,他绕过桌子走到了何若龙身后,抬手摸了摸对方的面孔,他柔声说道:“再瘦就不好看了。” 何若龙向后一靠,后脑勺抵住了小鹿的胸腹。在小鹿这里,他总是被赞美被欣赏的,从小鹿的言语与动作之中,他能感受到对方对自己满怀的怜惜。从来没有人怜惜过他,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是人高马大,早早的就长成了壮汉身量,也让人对他没法怜惜。 他没想到自己会遇上一个人,一个美人,愿意像对待珍宝一样,用双手小心翼翼的捧起自己。这种感觉无法言喻,对方的怜惜,召唤出了他深藏的柔软——世上的人,各有各的柔软,没有谁是彻底的坚不可破。 “等到事情成了。”他喃喃的说话:“我就完全好了。你回来,肯原谅我,我就已经好了一大半。” 话音落下,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手,把那手送到唇边轻轻的吻,吻过了,又轻轻的咬,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咬遍了,他回头去看小鹿,眼睛是红的,有泪水的光在眼眶里打转。 小鹿用指尖一擦他眼角的泪,同时问道:“怎么了?” 何若龙含泪笑了,一边笑一边摇了摇头。而小鹿居高临下的凝视着他,看他瘦出了一脸硬线条,然而鼻子眼睛没走形,还是旧时的样子。 他就喜欢何若龙的样子,除了样子之外,也没有什么可让他再喜欢的了。他望着何若龙的眼睛,想自己第一次见这个人时,这个人还是一条硬着脖子的好汉。他当时以为自己是遇见了一位草莽英雄,后来才知道,不是的。 不是草莽的英雄,不是忠诚的爱人,什么都不是,然而小鹿别无选择,因为世上就只有这么一个何若龙,不要这个,就没有了。 俯身把嘴唇凑到何若龙耳边,小鹿轻声说道:“以后留在我身边,再也不要离开了。” 何若龙似哭似笑的连连点了头,同时气息紊乱,显然是有些激动。而小鹿继续问道:“明天你什么时候出发回县城?” 何若龙答道:“等不到明天,半夜就得走。城里有人等着我呢,我一露面,马上就开始行动。” 小鹿移开目光望向了门外,知道何若龙的“行动”,其实就是大开杀戒,铲除异己,顺便向赵振声表一表忠心。抬起双手握住了何若龙的肩膀,他又把脸转向了对方,这回声音压得低了,他带出了暧昧语气:“既然半夜就走,那我不和你一屋休息了,等到事情成了,我们在县城里见。” 何若龙立刻背过手反搂了身后的小鹿:“别,你别走。” 小鹿拍了拍他的脸:“若龙,我想死你了,可是你还有大事要做,我舍不得让你腿软。” 话音落下,他扯开何若龙的手臂,直起身迈步走出了门,一边走,一边又喊了张春生和武魁,让他们给自己找屋子睡觉。何若龙没来得及拦住他,只能是痴痴的看着他的背影,同时想起了他在床上的所有好处——想着想着,他裤裆里的家伙硬了,裤裆下的两条腿则是真的软了。 午夜时分,何若龙当真带着人出了发。他先去杀人,等到杀完了,把队伍也清洗干净了,他再回来接小鹿。 他前脚一走,小鹿后脚也睁了眼睛。悄悄的披了衣服推了门,他把张春生和武魁叫了进来。 张春生和武魁因为精神紧张,所以也没敢真睡,只在小鹿隔壁打了个盹儿,小鹿那边一出声,他们立刻就有了知觉。武魁张开大嘴,一边打哈欠一边就要往外走;张春生向前迈了一步,随即却又扭头折回去,拎起了那三只皮箱——小鹿当初把箱子交给他们的时候,话里话外的让他们“仔细点儿”,可见这不是平常的东西。既然如此,张春生就不能让它们离了自己的眼睛。 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小鹿的屋,小鹿把房门关严了,屋子立刻成了个封闭空间,全靠着桌上一点如豆灯光照明。让张春生把三只皮箱并排放在地上了,小鹿蹲下去,开始一只皮箱一只皮箱的试密码——他见程世腾开过一只,密码具体是什么,他说不清楚,但是记住了程世腾的动作步骤。谨慎的将那步骤重复了一遍,前两只皮箱没反应,最后一只却是被他转出了“咔哒”一声响,箱盖随之自动开了一道缝。 小鹿屏住呼吸放倒箱子,慢慢的掀开了箱盖。武魁和张春生蹲在一旁伸脖子看,全没看明白,武魁小声问道:“团座,这是什么钱啊?” 小鹿用手拿起一捆钞票掂了掂,然后把它依照原样又放了回去:“这是美国钱,那两只皮箱装的也是它。换成中国钱,能有一百万。” 武魁听闻此言,当即抬手一捂嘴,只从鼻子里漏出了半声惊呼。张春生也睁大了眼睛,心想自己方才居然独自拎了一百万! 小鹿摁住箱盖向下一压,让它重新锁成了严丝合缝:“这是程大少爷的钱。” 张春生听了这话,倒是并不动容;武魁则是暗暗的一伸舌头——他知道小鹿在省主席家过得很不如意,但到底是怎么个不如意,张春生黑着一张脸语焉不详,所以他也只能是自己想象。起初还想不清楚,后来得知程大少爷要带着小鹿闹私奔,他才隐约的明白了。 明白之后,他越发的不忿——连程大少爷都敢为了自家团座闹私奔,可见团座是何等的高级。这么高级的团座几次三番的和那个土匪种子混在一起,真是可惜了团座这么个美人。 第一百三十章 武魁自打放下杀猪刀之后,所遇到的第一位长官就是小鹿,小鹿打过他骂过他,打骂的时候凶神恶煞,然而他不生气。有时候他扪心自问,认为换了任何一位长官过来这么收拾自己,自己都得怀恨,能遇上个让自己恨不起来的小团长,也是一种运气,况且患难见人心,上次那仗都打成那样了,他还藏着掖着的不许自己上战场,其中用意不必多说,长了人心的就能想明白。 因为这个,他愿意冒险造个反,让小鹿回来继续给自己当长官。跟着小鹿干,无论干好干坏,他都不会憋气窝火。况且小鹿上次造反,明显是属于犯了失心疯,而武魁自己估摸着,他应该不能总疯,不疯的时候,他那小脑袋还是相当够用的,有他主持大局,武魁自觉着可以省不少力气和时间。 自从小鹿被省主席塞进汽车里带走之后,武魁带着一个营独当一面,还得顺手照应着冷营长,感觉十分疲劳,并且冗务缠身,偶尔竟会忙到连逛窑子的时间都没有。如果当了营长却又不能尽情的吃喝嫖赌,那么这营长当得还有什么意义?他又不是张春生,一天吃个两三顿饭就能活的。 因为这些个缘故,武魁决定立刻进入正题。眼睛盯着那三只皮箱,他低声开了口:“团座,原来我以为您是一个人空手回来,还没多少胜算;现在您既然带回了这么多钱,那事情就好办了。我跟老冷,那不用说,肯定是您指哪儿我们打哪儿;问题是丛山——丛山现在瘦的跟猴儿似的,说是罗美绅一死,队伍里的账就乱套了,他们那帮人现在没了钱,挣钱的头领也没了,现在全都成了没头的苍蝇,而且还是饿苍蝇。我想着,您要是能往外拿出大钱的话,那咱们让丛山回去拉拢拉拢,把罗美绅留下的那帮穷鬼拉到咱们队伍里,力量不就大了吗?我跟老冷加一起,差不多能凑个一千四五百人,对了,还有老韩,老韩现在离咱们挺远,他的兵在山那边儿呢,远没事儿,让他过来就是了,再加上丛山带过来的人,够啦!” 小鹿蹲在地上,低头思索了良久,末了哑着嗓子开了口:“人少不怕,咱们只要能把第一场仗打胜了,他们的军心就得乱——何若龙是不是已经得了赵振声的委任状?” 这个问题张春生不知道,武魁却是消息灵通:“得了,是个师长。” 小鹿慢慢的点了头:“这姓赵的倒是手松。” 武魁笑了:“认他姓赵的,委任状是委任状,不认他姓赵的,委任状还不就是一张纸?” 小鹿伸出手,若有所思的抚摸了那三只皮箱,手指轻轻拨动了密码转盘,他忽然又说了话:“姓赵的先不去管,你等我的命令吧。硬碰硬咱们不占优势,找个机会,咱们打偷袭。” 武魁连连的点头,表示答应。而小鹿随即又道:“还有件要紧的事儿,就是找人把这两只箱子的密码锁给我撬开。” 武魁听闻此言,立刻起了身——他手下有个这一方面的人才,既会修表也会修锁,并且是他的心腹,干这活儿真是太合适了。 人才领命而来,用一根铁丝和一枚铁片做工具,对着两只密码箱子研究了三小时又二十分钟,末了在天亮之时,他终于是把箱子硬撬开了。 人才累得头晕眼花,姑且不提,只说武魁手快,很好奇的先掀开了其中一只皮箱的箱盖,一眼看进去之后,他却是起了疑问:“嗯?这是什么玩意儿?” 小鹿凑过去低头一瞧,也是一愣——绿莹莹的美钞上面,摆着软绵绵的一只绸缎卷子,伸手拿出绸缎卷子打开了,他发现里面是漆黑的一厚绺长头发。 那是他的头发。十五岁时被程世腾囚禁了一年,自由之后被理发匠剪下来的那一截长头发。 武魁和张春生见他神色不对,都没敢出声询问。而他盯着手中这绺长发,忽然冷笑了一声,心中问那死了的人:“你到底是爱我,还是恨我?!” 他对程世腾一直是无话可说,如今终于有话要问了,程世腾却又已经死了。仿佛出于本能一般的,他感觉这个问题不能深究细想,于是匆匆的划了一根火柴,他将这绺长发烧成了灰烬。 然后把目光重新投到了皮箱中的美钞上,他让张春生负责看管这三箱子钱,至于武魁,则是等到自己启程回县城之后,立刻去联系他的旧部,该讲感情的讲感情,该讲利益的讲利益。总而言之,多拉拢些人马。 直到中午时分,小鹿才出了屋子。刚一出屋,就看见了前方的李国明。李国明可怜巴巴的向他那门口张望着,忽然见他露了面,立刻小跑着赶到了他的近前。双手握住他的胳膊晃了晃,李国明哀哀的问道:“鹿少爷,咱们以后就总在这儿了吗?昨天我在那空屋子里睡了一宿,冻得要死,早上就吃了一碗饭,到现在还没见着中午饭呢。” 小鹿扭头看着他,不知道是不是在屋子里闷得太久的缘故,如今骤然见了太阳,竟会有些恍惚:“你想不想回家去?” 李国明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我哪儿有家啊?您不会是让我回天津吧?那我可不敢,我回去不是找死吗?” 小鹿摇了摇头,声音轻飘飘的:“不是,我是说给你自由,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 李国明对着他一蹙眉一撅嘴:“我一个人走?我走哪儿去呀?再说没人给我做伴儿,我也怪害怕的!” 小鹿张着嘴对他眨巴眨巴眼睛,发现这家伙是烂泥扶不上墙,看来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今天晚上,或者明天早上,我就带你进县城。”他低头掰开了李国明的手:“县城比这儿强,这儿原来是荒山野岭。” 李国明委委屈屈的对着他一扭:“我现在饿。” 小鹿抬起双手,满脸干搓了一通,搓完之后觉着精神了不少,这才心平气和的回答道:“一会儿就开饭,去等着吧!” 李国明不敢再多纠缠小鹿,只好是低着头悻悻的走了。小鹿抬头望着他的背影,心想其实把这条小母狗留下来养着,或许也不错。李国明是他的活警钟,一旦他对姓程的又心软意活了,就看看李国明,就想想自己被程家父子玩成了什么样子。人这个东西,天生就爱得健忘症,不鞭策是不行的。 正如小鹿所料,傍晚时分,真有一队人马过了来,要接小鹿回县城。为首一人小鹿和武魁都认得,乃是何若龙的亲信。而小鹿带着张春生等人上了马之后,回头无言的望了武魁一眼。武魁也没说话,单是对着他一笑,一张大脸油光锃亮的,单眼皮的眼睛也笑成了两道缝,嘴咧开了,倒是一口很整齐的好牙。 小鹿收回目光,想武魁这长相挺有意思,乍一看几乎吓人,可看得久了,又感觉他那脸上很有几分善相,是个好人。 小鹿傍晚出发,在前半夜进入了东河子。 东河子的城墙还坍塌着,马队在城外放缓了速度,于是小鹿就也走得细致。马蹄下的道路是潦草铺就的,先前乃是一片瓦砾堆。小鹿握着缰绳昂起头,在沉沉的夜色中看到了盛夏的白昼,宛如一出清晰的默片,白昼下的瓦砾堆上开来了程廷礼的汽车,汽车里也有何若龙。 小鹿想何若龙不该让人带自己走这条路进城,他这么干,也像是某种意义上的自作孽、不可活。 第一百三十一章 小鹿回到了他所住过的那一处两进院落。何若龙凌晨进城之后大杀大伐,杀的时候酣畅淋漓,及至把该杀的全杀干净了,他那后脊梁竖起一片汗毛,开始觉出了凉风正在自己身边悠悠的吹。 这一回可真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了,小鹿被他抢回来了,程大少爷也喂鱼了,上头安插进来的参谋专员们也全都脑袋搬了家。一封通电发出去,他公开打起了赵姓大旗,赵振声给他的委任状也亮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一步登了天还是一步陷了坑——反正,他现在是何师长了! 他目前还不敢离开东河子县城,所以只能派出得力的心腹去接小鹿回来。早早的站在院门口等待了,他在等待之前,还特地的洗了个澡,为了洗掉自己这一身的汗臭与血腥,他用掉了半块东洋香皂,既是洗心革面,也是梳妆打扮。在小鹿面前,他是要漂亮的,他想小鹿太爱自己了,自己须得配得上他对自己的赞美。 果然,小鹿在他面前下马之后,笑着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一言不发的抽了抽鼻子。何若龙见了他的举动,也跟着笑了,怀疑他是在暗示自己的香。 “路上累不累?”他不管旁人,跟着小鹿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殷勤的问。 小鹿脚步不停,垂下的右手被大衣袖子遮住了小半个手背。五指张开来一转手腕,他抓住了何若龙的左手。手指一捻对方粗糙的掌心,他眼望前方且行且答:“路好,马也快,不累。” 何若龙受了他的一抓一捻,只感觉这抓捻之中含义无限,一颗心登时就是一荡。而小鹿右手缓缓的加了力气,对着他是越攥越紧,及至穿过前院进了后院,小鹿忽然微笑着抬起了他的手,送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 这是个轻轻巧巧的吻,然而却让何若龙酥麻了整条手臂。仿佛慌了神一般,他低低的唤了一声:“小鹿!”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进了上房堂屋。 堂屋还是老样子,家具摆设丝毫未变。小鹿在屋子中央转了个圈,末了对着何若龙,他抬眼笑了一下:“何师长,恭喜。” 何若龙也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何师长,可是不知怎的,后怕大过了喜悦,始终也没个师长的自觉;直到此刻听到了小鹿这一句话,他愣了愣,这才意识到自己确确实实是个师长了——走得险中险,方成人上人,他一路刀头舔血的杀过来,终于杀出成绩了! “小鹿??”他又激动了,激动得自己都有些窘,因为太没有大将之风,简直像个孩子性情:“谢谢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以后你看我的吧,欠你的情,我一定还,我还一辈子,一直还到我死。” 小鹿仰起脸望着他,灯光之下,他的眼睛很大很黑,黑得幽深、深不见底:“好,一言为定。” 然后他抬起一只手,摸上了何若龙的大衣纽扣。手指灵活的解开了领口第一粒扣子,他随即却是一拍对方的胸膛:“我想洗个澡。” 何若龙听了这话,直接转身推门出去,叫勤务兵送热水进来,发号施令的时候,他的声音微微的有些颤,因为太着急了,急得气息都乱了。 午夜时分,何若龙坐在床边,听两道房门后的水声渐渐稀落了,正是小鹿已经沐浴完毕的光景。不由自主的站起了身,他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近,正是小鹿穿过堂屋,走了过来。 房门一开,在暗淡的电灯光中,小鹿露了面。 他没有合适的睡衣可穿,所以只好拿何若龙的贴身衣服对付着蔽体。衬衫太大了,袖子可以挽起来,下摆却是一直垂到了大腿,何若龙记得自己也给他预备了裤衩,可是此刻他低头紧盯了对方的双腿,他发现小鹿下身似乎是光着的。 这让他感觉难以置信,怀疑自己是看走了眼。然而小鹿一步一步的走到床前,高抬腿将一只脚踩上了床沿。而在他迈上床的一刹那间,衬衫之下晃动了肌肤的颜色与光泽。何若龙直勾勾的盯着他,不但看到了他一闪而过的赤裸屁股,甚至也看到了他腿间若隐若现的器官。 一团火,一直在他的下腹部燃烧着的,此刻如同被小鹿泼了火油,火苗子轰然一下窜起了多高,热浪一直攻到了他的头顶。他呼呼喘息着爬上床去,四脚着地,如同一只烈日下的巨兽,皮毛滚烫,爪牙尖利,要把面前的小鹿生吞活剥。身上的衣物仿佛是在忽然间就消失了,他通体赤裸着伏在小鹿面前,胯下器官紧绷绷的向上昂了,坚硬而又多汁,红彤彤的直贴了肚皮。 一只手缓缓伸向了小鹿的腿间,他仰起脸,哀求一般的喃喃出声:“小鹿,行不行??求你了??行不行??” 小鹿坐在暗处审视着他,也有一点脸红心跳。何若龙的确是瘦多了,然而下面那根东西风采依旧,仍然是红润笔直、温暖硕大,在小鹿的眼中,几乎堪称美妙。并拢双腿夹住了何若龙的手,他忽然感觉把它纳入体内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它与众不同、健康洁净,让他愿意用一切方式去彻底的感受它。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和它时日无多。等到了真相大白那一天,它在自己面前,也许就会永远丑恶的萎缩起来了。 抬起手一粒一粒的解开纽扣,小鹿垂下眼帘,低声答道:“好。” 小鹿觉得,这一夜是非常的好。 何若龙在他身上几乎是如疯似狂,被何若龙死死的搂住了压住了,他始终没找到翻身的机会。何若龙没有任何花样和手段,单是直通通的狠出狠入,捅得他一阵阵的心慌意乱,乱着乱着头脑就恍惚了,前头的小东西也微微的挺了起来,一波一波的向外涌出透明汁水。何若龙俯身碾着他磨着他,两人的下腹部全成了精湿一片。 小鹿在何若龙的怀里飘,同时发现快活这个东西也是可以累积的。累积到了一定的地步,他忽然发了慌,抬起双手对着何若龙又推又打:“放开我??我要下去??” 何若龙气喘吁吁的不松手:“怎、怎么了?” 小鹿显然是真急了:“我要撒尿!” 他真的是要撒尿,并且被何若龙顶得一阵阵要憋不住。然而何若龙紧拥着他不肯放,昏头昏脑的告诉他:“尿吧,就尿在这儿??” 话音落下,他怀中的小鹿打了大大的一个激灵,随即两人之间弥漫开了一股子暖流,竟是小鹿真的尿了。温暖微臊的气味仿佛刺激了何若龙,让他把小鹿往自己怀中狠狠一勒,同时下身向上拼命一顶,小鹿惊叫一声,最后一点尿液也被何若龙挤了出去。 凌晨时分,何若龙光着屁股站在床下,换褥子换被单,连棉被也换了一床。用凉洗澡水草草擦洗了身体之后,两人互相搂抱着钻进了被窝。 何若龙不睡觉,低低的和小鹿说话:“你那儿也不丑啊,怎么原来那么怕人看?” 小鹿低声答道:“我觉得丑。” 何若龙撅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一点儿也不丑,干干净净的,像小孩儿。” 然后他伸手去摸了小鹿的屁股:“疼不疼?” 小鹿枕着他的胳膊答道:“不疼,第一次疼。” 何若龙听了这话,一颗心疼了一下,脸上也热辣辣的,像是被谁抽了大嘴巴子。把小鹿又往怀里搂了搂,他不敢再继续问下去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凌晨时分,何若龙起了床,因为怕惊醒小鹿,所以窸窸窣窣的摸着黑穿衣服。可他虽然极力的放轻了动作,小鹿却还是醒了。侧卧在床上睁了眼睛,小鹿看他是个高大单薄的黑影子,本来就是一身的硬线条,如今一瘦,胳膊腿儿越发显得又直又长,整个人是粗头铅笔画出来的写意画,统共只有三笔两笔,笔画中间顿一顿,是他的关节。 小鹿夜里偎在他的怀里,就感觉很硌得慌,但是双手毕竟没长眼睛,摸出他瘦,但没想到他会这么瘦。当然,他原来也不胖,可是很壮,一身条理分明的腱子肉。从壮汉到骨头架子,中间不过隔了一夏一秋,小鹿想他这么大个子的人居然会吃不下饭,那心事一定是相当的重。 这要是放到过去,何若龙瘦成这个鬼样,小鹿想,自己一定心疼死了。 现在他不心疼,也不幸灾乐祸。冷静而又漠然的望着何若龙,对待这副大骨头架子,他也不嫌弃。 然后,他不动声色的又闭了眼睛,因为何若龙已经穿戴完毕,转向了床边。 温暖的气息从天而降,何若龙轻轻亲吻了他的脸,然后从脸一路向下,何若龙隔着棉被一直亲到了他的脚。亲完之后直起身,小鹿能感觉到他的凝视。那凝视很长久,久到外面有人轻声呼唤他了,他才应声转身走了出去。 外面的呼唤很有趣,第一声是团座,第二声是师座,是没有记性的老部下,呼唤一步登天的新贵人。 何若龙一走,小鹿就又睁开了眼睛。接下来的局势,他已经在心里预想推算了很多遍。照理来讲,程廷礼会立即发兵整治何若龙这名叛将,兵来将挡,何若龙自然是要迎战。而他既然打了赵振声的大旗,赵振声就很可能会在军饷上给他一些支援——肯真金白银的往外给钱,姓赵的已经算是十分仗义了。 何若龙这一次造反,必定是有备而反,想必不会再像上次那样,被敌人一击即溃;而不管他溃不溃,程廷礼都不会轻易饶了他,纵算不能至他于死地,也要设法把他逐出察哈尔地界。到时候双方一打起拉锯战,那两败俱伤的局面就好看了。 小鹿想自己现在所能做的,就只有等。 天明之后,小鹿也起了床。张春生闷声不响的伺候他穿戴洗漱,又给他端了一顿早饭。而他吃饱喝足之后出了门,一路慢悠悠的溜达到了前院。 前院目前只有李国明和张春生。小鹿出现之时,李国明正对着张春生嘀嘀咕咕:“没看出来,你平时瞧着像个没嘴的葫芦似的,原来也不是好人。原来在天津的时候,我可没少照顾你,现在我到你这儿来了,你可好,一点儿都不关照我,什么人呀!” 张春生听了他的话,像没听见似的,自顾自的继续发呆。而李国明一转眼,看见小鹿来了,立刻小跑着迎上前去说道:“鹿少爷,我冷。” 小鹿对着他笑了笑,然后说道:“小张,给他找几件合身的厚衣服。” 张春生很庄重的转向他,不动声色的打了个立正:“报告团座,找了。” 李国明对着小鹿一扭肩膀:“他给我找了一件大棉袄,可难看了。” 小鹿抬手拍了拍李国明的脸:“现在我没空管你的美丑,你先对付着穿吧!” 李国明撅了撅嘴,不吭声了。而张春生看了小鹿一眼,忽然问道:“团座,您剃不剃头?” 小鹿现在梳着个很精神的小分头,不长不短的,怎么看都没有剃它的必要。自己抬手摸了摸脑袋,小鹿忽然笑了一下:“不急,到时候再剃。” 这一整天,院子里都很安静。 院里安静,院外也安静,因为被卫兵团团的围住了,堪称是森严壁垒。县城里还是不够太平,何若龙必须外出,留下小鹿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非得把院子围成铁桶了,他能安心在外做他的大事业。院外有卫兵,院内有张春生,他也就没了后顾之忧。张春生一直没给过他好脸色,但是他不怪罪,因为给团长脸色看是需要胆量的,仅从这一点看,张春生就是个忠臣。忠臣难得,他身边就缺这样的忠臣。 天黑之后,何若龙回来了。 他大步流星的进了门,直接奔了后院正房。进屋之后他喜气洋洋的喊小鹿,一边喊一边又往卧室里走,结果在卧室门口,他“咕咚”一声,摔了一跤。 这一跤显然是摔得很狠,因为他人高马大的瘫在地上,竟是半天没能爬起来。小鹿走过去弯腰要搀扶他,他闭着眼睛,一边摆手一边低低的笑道:“别动别动,我晕得厉害??让我缓缓,缓一会儿就好了。” 小鹿看了他这模样,起了疑惑:“你是不是没吃晚饭?” 何若龙以手撑地,一点一点的坐起了身,眼睛也睁开了:“吃没吃晚饭?我??”他思索着对小鹿一笑:“好像是吃了吧?今天太忙,忘了吃没吃了!” 小鹿单膝跪地,上下审视了他:“虚成这样儿,肯定是没吃。我不伺候你,你自己吃去吧!” 何若龙迎着小鹿的目光,没接吃饭的话茬,而是得意的笑道:“丛山,你还记得吧?那个和咱们做过生意的,罗美绅死了你知不知道?丛山今天来找了我,说是愿意带一个团的人马来投奔我。别看他是个参谋,他跟罗美绅干了好些年,打仗他不行,但他有威信。你看,咱们正缺人呢,他就来人了!是不是老天爷帮忙?” 小鹿没说话,单是对着他抿嘴一笑。 何若龙望着他的笑脸,不言语了。仿佛看痴了一般,他坐在地上盯着小鹿,长久的不肯动。如此看到了最后,他忽然扑向小鹿,把人拦腰抱起来就往床边走。手忙脚乱的为自己宽衣解带了,他随即一步迈上了床。不由分说的吧小鹿压到身下,他气喘吁吁的低声说道:“今夜我还要让你尿一次。我从早上开始就在盼着天黑??天黑就能回来看你了,就能回来亲你抱你了??” 小鹿很配合的任由他撕扯了自己的衣服,虽然还没有情动,但是也能忍受。风起云涌之前,气象总会异常的平静。小鹿不知道自己此刻算不算异常,但平静的确是真的,他像一块石头一脉流水,十分自然,十分平静,仿佛接下来他什么都不会做,一切只是跟着潮流大势在走。 这一夜,小鹿没能尿出来。想尿的时候憋不住,不想尿,就一滴也没有。 何若龙折腾到了后半夜,折腾出了一身水洗般的热汗。抱着小鹿穿过堂屋,他们用傍晚小鹿留下的洗澡水重新洗了洗身体。及至回到了床上,何若龙意犹未尽,缠着小鹿非要“看看”。于是小鹿就张开双腿,由着他看。 及至看得够了,他向上爬回小鹿身边,郑重其事的说道:“真挺好看的,瞧着也没什么不对劲,你往后别当它是块病了,它不是。” 小鹿仰面朝天的躺着,侧脸望向他问道:“前头好看,后头好不好看?” 何若龙笑了:“也好看,我都喜欢。” 小鹿转向上方,轻轻的呼出了一口气:“好,喜欢就好。” 一夜过后,何若龙又早早的跑了出去。而在这天下午,武魁来了。 武魁过来没别的事,只是要挤眉弄眼的告诉他“丛山的兵进城了,自己的兵也开到城外了”。
推书 20234-06-13 :不等你说爱我+番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