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番外——嬅玥海边

作者:嬅玥海边  录入:05-30

 文案:

 我只是多走了一步,遇见你本不是我所愿。 多了一步便多了一秒,你的脸自然而然撞进我的眼里。 我只是慢走了一步,此地我本不愿所待。 慢了一步便慢了一秒,注定我此生和你纠缠不清。 你只是多看了一眼,相逢了本不属于我们的爱情。 看了一眼便再难忘,也许一开始就是个玩笑。 爱情于你是渴望,于我却是魔鬼。 我本想循着最初的光走出黑暗,暮然回首,留下的只有余光。 余光:剩余的光芒,我的世界只剩下了你。 以后的光年,我的余生却多了个你。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强取豪夺,阴差阳错 主角:萧瞬;霍可久 配角:林籁;端世杰 其它:余光 第1章 “嘭!” 我知道他走了,7:00,我甚至都不用看钟。这个男人的生活枯燥乏味一成不变,我都不知道他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每天6:00起床,7:00上班,中午12:00准时回家给我做饭,哦,本来他是不用这么做的,我知道他一向很忙,可是我阻止不了,我甚至无法反抗他的所有。 我现在没有饥饿感,因为男人出门前好好喂了我今日的早餐,早餐很平常,鸡蛋牛奶和吐司,不过我被逼着多喝了杯牛奶,到现在胃还有点隐隐不适。我不喜欢喝牛奶认识这么多年他也清楚,但是在成为这种状况后,他不再过问我的任何意见,只要他认为对的那么他就是逼着我也要达成他的目的,而在此之前我从不知道他骨子里的残忍。 刚认识他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寝室的舍友非拉着我去一个联谊,我在他的百般唠叨下屈服了,别说我意志不坚定,任谁也不能忍受一个人在你耳边唠唠叨叨一天还能安然无恙,为了我的宝贝耳朵我最后还是去了。 去之前我早就打好了我的如意算盘,吃饱喝足外带拐一顿明个晌午的丰盛午餐,别说我贪小便宜,既然不是去拐妹子的也好歹不能吃亏。当时我考上这所学校后所有的费用都要我自己担,我的学习成绩也不是拔尖的自然没有奖学金可以拿,所以只好累死累活的勤工俭学,这样两年下来除去学费生活费还存上了点。这点钱在别人眼里是不多,但是想着我毕业之后还要去找工作,这段时间又不能去打工,不存点钱我拿什么过活。 正当我在联谊会上大快朵颐时,一个人冷不丁地拍了我的肩,我一口菜没来得及吞下就这么卡在食道里不上不下,我俯下身拼命地咳,身后那人似乎被我的反应吓到了,连忙伸手给我拍背顺气,我那位舍友也好心的端来一杯水,终于不难受了,我端起水杯咕噜咕噜全倒嘴里去,末了又咳了两下才算好。 “没事吧?抱歉,我吓到你了。”那男人满脸歉意地说。 是啊,真的吓死我了,差一点就要了我的小命,拜托人家吃饭的时候你拍什么拍?心里这么想着脸上还是挂起笑容,“额,没事没事,我好着呢。”你要再来一下我就死着呢。 “那就好了。”他的脸上终于放下了紧张的神色,看来也是被我吓得不轻啊。 我见他伸手指了指我旁边的位子,“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我无所谓地说:“随意。”然后继续了我和美食的争斗。 我坐在靠角的位置,抬头环视一圈,呵,来的人可真不少啊,看来春天到了年轻的朋友又开始蠢蠢欲动。个个都是精心打扮,不过我没什么心情欣赏这些男男女女,因为交朋友很花钱,让我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花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那——我是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同意。所以还是能吃则吃,谈恋爱,不仅烧钱也烧脑子。 正当我埋头苦干,身旁那位又有了动静,“你好,刚忘了自我介绍,我是霍可久,请问?” “萧瞬。” “你是A大的?” 废话!“嗯。” “大家都在找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吃起来了?” “噢,我饿了!” 他笑了,我绝对看到了,他嘴角上扬了,怎么?我饿了吃还不成?反正这一群头脑发热的都是来找另一半的,点这么多吃的不吃不就浪费了,我这叫“节约粮食,为国家做贡献。”懂不懂? 自然,笑着的人是听不到我的内心独白。 他顺手把他面前的吃的全推到我面前,“多吃点,免费的。” 鄙视你,我自然知道是免费的,还用你讲!? 之后,我们俩儿就在角落里边吃边看眼前一对对男女在那晃荡,午夜十二点准时跟他们散伙,明天是双休,他们可以疯,可是我明早还要去打工。临走前那位霍可久先生问我交换了联系方式,我就看着他把他的号码打进我的手机,再把他的号码打进我的手机。笨!打过去留下记录不就成了,一个字一个字地打不嫌麻烦。 日子并未因为这天的联谊有任何改变,惟一的好处就是第二天我吃了顿好的,舍友十分鄙视地看着我,“萧瞬啊,照你再这么下去,哪有女人敢嫁给你。” 去,我要女人干嘛,我一个人过得挺好,该吃吃该喝喝,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这天是妇女节,买花的人非常多,老板又回家看老母亲去了,我一个人从早忙到现在终于可以缓口气,这时正在打工的花店里清点花,多啦a梦的声音突然传进耳朵里,我把其他东西往柜台一搁,往兜里掏手机,来电显示——母亲大人,我手一哆嗦按下了接听。 心不甘情不愿的把耳朵叫醒,喂,母亲大人叫你听电话呢! “喂,妈……” “臭小子,叫你爸别再来烦我,都跟他离婚了,儿子也给他了他还想怎样?我现在也有家庭,他是吃饱了闲着没事干上我家闹腾,邻里间的还让我怎么做人?小瞬,看好你爸!嘟——”挂断了。 我哪知道爸去你那做什么,难不成还要我用绳子拴着他吗?现在这么多事,当年你要不跟他离婚不就成了。 “有人吗?”正当我陷入自我模式时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转身,果然,我走过去,满心的气没处撒,说话也阴阳怪气的,“霍可久先生,你要买花吗?” “呃……”从他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他也很意外在这遇见我,我重复,“先生,你要买花吗?不买我要关门了。”望天,老板,我胡说的。 他恢复了处变不惊的微笑,“我想买束花送给我母亲。” “哦,等着。”我转身随便抓了一把红色康乃馨用绳子绑在一块递过去,“喏。” “呃,不好意思,我的表达有问题吗?我要的是一束花,不是花捆。”我看到他的脸部有些抽搐。 “哦,花束和花捆不一样吗?不都是许多花绑在一起。”我一副你不要拉倒的样子。 他无奈地笑笑,“萧瞬,今天谁喂你吃炸药了?一副吃人的摸样。” “去,你多想了,这花你还要不要?” “要,不过……能不能换换?”他看着我手上的花捆一脸无法接受。 最后我给他包了四枝火百合、十八枝红色康乃馨和黄莺,我伸手,狮子大开口,“三百,先付钱再交货。” 我看见他的面部抽搐的更厉害,但是……哼哼,他最终还是掏了,一副肉疼的样子,我仿佛听见他在心里咬牙切齿,“奸商!” 哼哼,小子,没听过无奸不商吗? “欢迎下次再次光临,我等着哦~”我送走了霍大先生,哼着小曲继续忙着手头的事。很快天近黄昏,我抬头望了一眼墙上的钟,时针指在“6”,我手脚利索地把所有东西收拾好,关上门。 临走的时候忘了句: 老妈,妇女节快乐! 第2章 日子不温不火,很快就临近期中考试,而,在此之前我什么都没有准备,眼看着就剩下两周不到的时间,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翻滚。 我将我的求救右手伸给我的同盟好友兼舍友,“林林,救我。” “去!”他一脸嫌弃地拍开我的爪子,“别叫我‘林林’,跟一娘们儿似的。” 我拽住他,“好哥们,你不救我,这回我铁定死,你就当做做善事为自个儿积积阴德吧!阎罗王会保佑你的。” “行了,要了他的保佑我99.99%以上一定会挂得更惨。”他拍开我再次扒到他身上的爪子,上下打量我,“哎,萧瞬你不是这半个学期天天都报道的吗?我以为你这次想要改过善心来着,怎么?你会见周公去了?” 呃!其实吧这还真不好说,我这学也上了工也做了,本着劳逸结合的原则我是没多打工,剩余的时间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日子倒也惬意,但问题是我不找麻烦不代表麻烦不找上门。 就上个月开始,我只要在寝室里躺着总会有人前来报到。 “萧瞬有人找。” “萧瞬,你朋友找。” “萧瞬,C大的同学找。” “萧瞬,讨债的来找。” “……” 我立马愤恨恨咒怨,十回有九回都是那个披着温顺乖乖皮的霍大先生找。我就不懂了,他是闲得慌还是怎么的,不用上学不用考试啊,天天往我们学校跑,也不累着。再说了,他要找我很简单啊,第一次见面不就交换了手机号码,他难道不会打电话吗?天天被舍友们魔音震耳我都受够了。 终于在舍友的不停炮轰下,我再一次屈服,算了,见他一回,完了赶紧把人轰走,还要不要人休息。 他就站在宿舍楼旁的一棵大树下,靠着树,头低着盯着手中的手机在出神。 我大摇大摆地走过去,“喂,你找我干什么?” 他见是我就站直了身,把手机收兜里去,摆上他那自以为是的笑容,他说:“没事不能找你吗?” 靠,耍我啊!没事当然别找我,小爷我忙得慌啊! “你确定你不是来自外星球?” “呵呵!”他被我的话逗笑了,“萧瞬,你果然很有趣。” 切,老子又不是给你看的,你管他有没有趣。 “行了,您霍大公子闲得发慌,可是小人要务缠身,没那闲工夫陪你在这胡聊,你……”我指着他那张无公害的脸说:“哪凉快哪呆着去!” “慢走不送。”我向他摆摆手转身向宿舍楼走去,不过某霍大先生果真阴魂不散,我的脚刚踏出三步,他就一把拽住我,“吃个饭?我请。” 我请?我就听到这俩儿字,噌地转过身,眼泛绿光,“真的?”嗯,有人请吃饭,怎么能不吃,正好这个月都没吃什么好东西,搜刮一下小白羊也不为过。 他像是被我这副样子给吓到,半天不说话,我扯开他的手,急切地追问:“喂,到底是不是真的?不请我就回去了。” “哦,真的。” “那好,我先回去换双鞋。”出来的时候我还是穿着拖鞋,这样子出去吃饭,打死我都不肯。 很普通的餐厅,我和他选了个靠窗的座位,刚落座,服务员就走过来问我们有何需要。我本来就是来吃的,自然不会跟付钱的人客气,唰唰唰点了我爱吃的菜,对可爱的服务员小姐说:“就这些,麻烦迅速。” “好的,请稍等。”服务员拿着单子立马为我们去上餐。 对面的霍大先生这时才有空隙插两句话,“萧瞬,你吃得掉吗?” 我拍拍胸脯,特正义地说:“包在我身上,绝对没问题。” “早知道请你吃饭就能把你钓出来,我就不那么麻烦请你同学替我通传,倒是害得我好等。”他颇为无奈地说。 我鄙夷,你不会打手机,请我吃饭,我肯定接。 他突然说:“对了,我的手机丢了,以前的联系人都没有了。” “那有怎样?”我咬着吸管喝果汁,一边无所谓地说。你手机掉了关我啥事儿,我又不是大罗神仙还能给你找回来。 “所以,你的号码。”他晃了晃新买的手机,意味明确,“不知道你的号码联系起来真的很麻烦。” “给。”我把自个儿的丢过去,再也不管,因为我的晚餐上桌了。 一顿晚餐就在我的肚子里,吃的酒足饭饱,我别提有多舒服,作为饭后消食,我和霍可久在附近公园的长凳上歇息了会儿,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总是隔三差五找我出去吃饭。因为有免费的可以吃,我是能去则去,那段时间倒是省了我不少饭钱,看着卡里多出来的数字,我高兴地就跟走在云端似的,飘飘然。 暑假的时候我回了趟家,父亲不在,不过我习以为常,他要是在那就不正常了。我站在房间里,看着落满灰尘的家具,疑惑着:老爸到底几天没回来啦?怎么家里跟没人住过似的。没办法,我只好充当五好儿子,将家里彻彻底底打扫一遍,顿时我就有种优越感,瞧见没,噌噌亮。 在经过如此消耗能量的运动之后,我累得爬不起来,爬到我的房间倒头就睡,这一睡就睡到了月上西楼,当然,如果忽略那急切的敲门声,我想我今晚会睡地更好。 我抓了抓跟鸡窝似的头,力图几秒钟内让它恢复,走过去打开门,“谁啊?” “瞬子,真是你啊!自从你上了大学都好久没回来了,阿婆可想得紧呐!”原来是隔壁的王阿婆。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学校忙,没得空。”没你妹啊!去年一年都先得不得了,只不过不想回来,宁愿在外打打工,也好过回来看老爸醉生梦死。 “瞬子,你还不知道吧,你爸住院了。” “住院?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人告诉我?”怪不得房子里落满了灰尘,但这事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唉!”阿婆一脸无奈地说,“你爸让我们别着急给你打电话,他就怕影响你学习,这都住院一个月了还不见好,你爸病的不轻,可是我们也不知道他得的什么病。瞬子啊,这次你回来了,好好看看你爸,这么大的人了,身边还没个体己的,甭提有多苦。” 这老头! “谢谢阿婆,明一打早我就去看我爸,这些日子多谢你们照顾他,改天一定好好谢谢你们。” “这孩子,说什么话呢?邻里邻间都认识这么多年,哪能不互帮互助,行了孩子,今个早点睡,明天我带你去医院。” “好好好,谢谢阿婆,您慢点儿。” 我关上门,头一次觉得伟岸的父亲也老了。 第3章 第二天一大早我煮了一些粥带着,和王阿婆一起去了医院,父亲见到我眼里闪动着光,显然也是很高兴。我边喂他喝粥边和他聊了些大学里有趣的事,父亲没怎么说话,但是神情流露着我已经很久没见过的欢喜。 一个月零三天后他安详地离开了。我刚到医院那天医生就已经告诉我老爸肺癌晚期,我早知道照这老头的活法早晚会出事,就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我去查了为老爸交住院费的人,我不明白,既然都肯为他交住院费,难道来看他一眼都不行?最后,我只通知了母亲老爸的葬礼日期,隐隐中我觉得老爸他应该很想最后再见母亲一面。 葬礼很简单,完礼后我卖掉了房子,立马离开了这座从小到大生活的城市,上火车时我很奇怪,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回来。 回到学校一切如旧,没有什么改变,日子再怎么波澜也还是要过下去。 开学后我仍然是数着钱过日子,那个爱请我吃饭的也还时不时来报到,小日子别提过得有多滋润。 每当我乐滋滋地出去蹭饭时,“林林”舍友总会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萧瞬,你再这么下去就快变成一米虫了!” 自然,我通常是充耳不闻。 米虫怎么了?米虫也是很爱护粮食的。 不过很快,事实证明,米虫不是人人都能做的,特别是某些恐怖分子的米虫。 我想我现在的表情就跟在吃十分美味的点心时,突然点心里蹦出一只万恶的蟑螂同志,指着我的鼻子笑得前胸贴后背,而我一瞬间吐得十万八千丈差不多。 霍可久就这么直视着我的眼睛,而这足以证明我刚才听到的不是幻觉,他也不是随便说说的。 “这……我、不是……你……”我一下子语无伦次了,生平第一次被人告白我本来应该高兴的,可是我的眼睛没有瞎,眼前这位霍可久先生是铁铮铮的汉子,性别自然是男。 他盛了一碗汤递过来,安慰似的说:“喝点汤,别紧张。” 我端起,喝。他含笑,看。 大哥,我错了,早知道就不占你便宜了,到头来还赔上我自个儿,不划算,忒不划算! “小瞬,你听我说,我不是一时冲动想要和你交朋友,这事我想了很久。”他直起身来继续说,我头低着继续喝。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那次的联谊会上,我本来是不想去的,你可能不知道,我天生就是一个gay,从高一我就清楚,但是我怕父母会生气,所以这么多年我没敢和任何人说。原本我以为能够就这么,结婚生子,一辈子瞒下去,可是……”他看向我,满含期待。 靠,我到底是有多衰,竟然连gay也能碰到! “和你相处这么长时间,我感觉你并不反感同性恋,所以我也就认为你可能可以接受我。小瞬,你的意思呢?” 老子没意思! 虽然我很想这么劈头盖脸地对他喊,但是基于他在此刻之前当了那么久的食父母,我忍了! “呵呵呵呵呵呵……”我连着干笑几声之后,选择了一条通向光明的路——拔腿就跑! 谁敢拦我我跟谁急! 我大汗淋漓跑回寝室,跳上床,蒙住毯子就睡,后来实在受不了自个儿身上这味,拿着衣服,彻彻底底冲了回凉水澡,今天这事才算完。 我努力让自己忙起来,人在忙碌时就不会想起不该想的。 早上早起去锻炼,准时上课,准时打工,不定时下班,总之是能有的做的我就做。同寝室的几位对我最近的行为感到十分诧异,于是纷纷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林林”同盟,“果真是‘三日不见,自当刮目相看’啊!” “章小强”损友,准时来损,“嗨,你还别说,以往日上三竿才悠悠见醒的瞬子同志竟然觉悟了,从此标榜五好青年呐这是!” “幽冥使者”横插一脚,摇头晃脑,“NO!NO!NO!小瞬子他这是回光返照。” 啥?! 众人侧耳倾听,只听他说:“过两天……整个寝室会灭亡!亡~~亡~~” 这是神开展?拜托,我是土生土长的地球人,不会毁灭这一玩意儿的! 我无力反驳那几位的奇妙想象,为了国家的未来我也不好打断他们的神思维,免得祸害了新世纪一群奇幻青年。 我把衣服搬到阳台去晒,这盆里的衣服,没洗之前干净的很,奈何本人实无事可来消遣,故而我又洗了一遍,心里默念:千万要坚强,不能在我的摧残下灭亡! 晒到最后一件时,多啦a梦又来寻觅我,“昂昂昂,多啦a梦……”。 我掏出来看了一眼跳跃的“霍霍霍”一阵烦恼,“欸,瞬子,你要不接就摁掉,吵死了。”“章小强”伸出头来朝我喊道。 我手忙脚乱下,成功地摁住“拒接”?嗯? “小瞬!”是霍可久?! 没办法,我只好傻笑,“呦,霍大先生今个儿怎么有空来找小人,不知有何要事啊?没有要事小人先行告退……” “你要躲我!”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无奈和悲哀。 “怎、怎么会?哦,是我最近太忙了,忙得没有空,呵呵,抱歉啊!” “我每天都在你楼下看你。” 偷窥狂!老子的隐私! “别,霍可久,我……只想和你做朋友。”我说完这句话后好半天没有回复,就在我以为他已经挂了时,他的声音从手机的另一边传过来,轻轻地敲击着我原本沉睡的心脏。 他说:“好!” 自此之后我和他的关系恢复如初,他仍然会约我吃饭,我依旧跳过去蹭饭,只是我可不敢再吃白饭,平时我也留意着他喜欢吃的菜色,准备下次大显身手,请他也吃顿饭。 “下次我请你吃顿饭,去不去?” 他拿筷子的手顿了顿,转而夹起一块鸡肉放进我碗里,笑道:“好啊!” “哼哼,你就期待小爷我的手艺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那我一定好好期待。”他的笑容湮没在夕阳的余辉中,恍然间竟觉得有些不真实,我努力想看清,站起身向他走近,待我惊觉糟了已经迟了。我就这么结结实实的被他抱在怀里。 我挣扎,他放开手。 “对不起,我……” 我打断他,“哦,我刚看见一只老大老大的苍蝇蹲在你的肩头,觉得新奇,所以想靠近看清楚点。”我极尽做出特别夸张的表情,他被我逗笑了,刚才瞬间即逝的仿佛没有发生过。 我和他认识到现在足足有四年,不长不短的日子,于我却是恍然若梦。 大四那一年,我并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忙着写毕业论文找工作,为以后的日子打拼。早在大三时我就准备出国,自己赚的和卖房子得到的钱够我在外挥霍一年左右,反正到那里也可以打工挣钱,而且这里已经没有什么是值得我留恋的,去国外走几年也是好的。可是我的托福一直不过关,我也没那信心,在不懂语言的情况下能够好好活着。 经过一年半的深刻学习后终于是大差不差,国外的录取通知也寄到了,签证的事情托了其他人帮我办好。 我和几个比较熟的人打了招呼,最后就差那个霍大先生。 我拿起电话打过去,不一会儿就接通,“喂。” 我清清嗓子,说:“阿久,下个星期我就要去美国了,走之前有没有什么想和我说的?放心,我一定不会忘记你这个朋友,到了那边我们也可以远洋来电,到时一定和你说说美国的风土人情,怎么样?兄弟不错吧!” “……” “怎么了?难不成舍不得我?唉,又不是不回来,再说不还是可以打打电话什么的……”我嘴上这么说着,其实,若是可以我是有一辈子不回来的打算。 “……我们现在见一面。”他的声音干涩,可我却听出了愤怒。 “好!”我爽快地答应了,可是我没想到这会让我步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很多时候我就在原地顾盼,我不清楚能看到什么,也从不期待,因为期待总会等待,但是等待却不一定能够换来本来所想的期待,那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抱有希望。那时候我迷茫了,对他抱有了不该有的期待,而最后,换来的却是比等待更要残酷的现实。 我不愿意想的,那是你逼我想的,三年后转一圈又回到我的身上,而这次我就再也没有了选择权,徒像傀儡,被你操控。 我想恨的,但我竟是不恨,所以我想,我没有爱过你,哪怕只有一点。 第4章 “嘭!” 他回来了,看来又到中午吃饭时刻,我转过头去看左边墙面上的钟,果然是十点?呵呵,今天反常了不是?竟然比平时早回来两小时。 他脱下鞋子换上拖鞋,顺手把家里的小灯点上。 “想喝水吗?”他走过来,在我的额头亲了一下,声音轻柔地问道。 我摇摇头,示意他去洗个苹果给我。他起身说“好”。 我坐在床上,一边咬着苹果,一边看电视。电视上正在热播的狗血电视剧,我是实在提不起兴趣,百无聊赖的我只好把玩着多出来的链子,链子的一头在床上,另一头在我身上。而链子的主人正在厨房里忙着今天中午的午餐。 我突然没了食欲,我起身走到垃圾桶旁把还剩一半的苹果扔进去。 见鬼的苹果!我低声咒骂一句,又拖着沉重的铁链跑到厕所里解决我的三急问题。铁链子在地板上我的身后哗啦啦地响,吵得我一阵烦躁,不过那是以前,现在,链子,甚至这种生活,对我来说早已没了波澜。 我站在盥洗室的大镜子前,看我的苍白病态的肤色,了无生机的双眼,没了昔日里的欢喜,我就如同初生婴儿般,赤裸着身躯,供人观赏。而标志就是箍在腰间,犹如水蛇般粗细的铁链,这一锁就是整整一年。可我却和施链者相安无事了一整年,听起来就像个笑话,一个说者哭听者笑的最无聊的笑话。 一年前,我和他在那天见了面,结局却是我向他说了告别,最后我连一步也没离开。 我知道是他在饮料里加了药,在我醒来后我更加确信这一点。因为,没人能够在被绳子绑住的情况下还认为此为善类。 可笑的不是我的遭遇,而是让我有此遭遇的人给我的理由。 “我是爱你的。”太多,我不了解的,他平淡无奇的眼眸中住满了的东西。 我想我当时定是愤怒,更多的是恐惧,我害怕,但我不能表现,所以我假装冷静,我问:“你什么意思?” “好好睡一觉,醒来什么都不会变。”他走过来抱住我,然后我感到手臂上一阵刺痛,最后我听到他说:“我不会放,你更不能走。” 多可笑!我的来去什么时候由他来决定了?连我自己什么都没说。 再次醒来后,我反而冷静了,我知道现在我什么都做不了,只有等待时机,只要离开,我什么都不会再顾虑。 只是我这样想,可是现实却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到现在我想起来都觉得恐怖,那条如蛇般细长的链子,锁住的不仅是我的身体,连带着是对他的那点友好的心。 “吃饭吧!”他的声音将我从回忆中唤了回来。 我走到餐桌边坐下,他来回上菜。顺便将家里最亮的灯打了开来,屋子里一下亮堂起来,灯光太过刺眼,我不由得眯了眯眼睛才适应。 他开灯是因为室内过暗,而室内过暗的原因就是屋内拉上了厚重的窗帘,将整个屋子置于暗无光芒。他到底是怕的,有谁敢光明正大在家囚禁个男人,还不加隐藏的给别人看,就算他真敢这么做我也是不愿意的,本来我已经笨得让人给锁住,难道还要我丢尽脸面?我不干,他也不敢。 “多吃点,瞧你最近瘦的。”他笑着好心为我夹菜,他给我便吃,有什么不能吃的,反正他不会下毒这点我是万分肯定。 味同嚼蜡。近几个月来我是越来越感觉不到食物的味道,倒不是不是我的味觉出了什么问题,只是日复一日的日子我都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近来我总觉得,也许不久我就会解脱,不管什么,意外就好,我还舍不得对自己下手。 吃完饭,他抱着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看,我可没这心情。说起来,还有一点很奇怪,既然他都能够囚禁我,但他却除了不让我走之外,再未做过什么事。而我反倒像他养的家宠,无论如何都不能背离。 我感觉他的手在我的腰间摸索着,我没什么特殊情绪,只是感叹,这男人终于忍不住了。突然,“哗啦”几声,我不解地看着他,但更多的是喜悦。 他则是狠狠地抱住我,将他的头埋入我的肩窝,我听到他闷闷的声音,“你能不能不要走?” 就算他不说,我也无处可去。一年的时间,我学校又没毕业,美国又没去成,现在就整一无业游民,况且我的身体现在不好,我自己都知道,这时候我能去哪?但是我不过想从这里离开,然后找个工作,安安稳稳过日子,别的什么也不想去想。 我的意思是离开这个城市,他的意思则是让我留在他身边。 我是不想的,但若是他相逼,我想我的败率高达70%以上。 最后,我还是摇了摇头,毫无留恋,踏上了去南方的火车。让我诧异的是他竟然没有挽留我,虽然他的神情泄露了他真实的情绪。 我到了广州之后,先是找了间便宜的房子租了住下,第二天开始就满地区的找工作。临走前,霍可久将我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了我。一年前他“绑架”我后,去我的寝室一阵搜刮,把我的东西全部带回他那,可是我都要走了,他也就把东西还给我。照我手头上的钱,不工作,花个几年是够的,但是我还是不想闲着当啃钱鼠。 一家花店。我上大学三年,这我也干过三年,所以再做起来是十分得心应手。每天帮老板做这做那,老板看我很勤快,一高兴又给我加了工资,别提我有多开心。钱嘛,果真是自己赚的好。 我在广州已经呆了两年,期间霍可久打过不少电话,基本上是一月一通,而多数时间是他在说我在听,他的话本也不多,所以每通电话的时间不长。前年过年本来也是想来我这过年,我两句话打发他。他没来成。第二年他又问,我还是没答应,甚至连我现在住的地址都没告诉过他。 如果不是我懒的话,我肯定连手机号码也想换,但想想又还是耽搁了,就一直没换。 “买花,有人吗?”这时我正在后头清理花枝,听到有人买花就放下手里的工作,急忙跑出去,“您好,请问需要什么花……”到嘴边的话还未落音,买花人惊喜的声音先入耳中,“萧瞬!” “林林,你怎么在这儿?”我未经大脑思考话就脱口而出,说完才觉得不对,有些唐突。再怎么说都三年没见。 “好小子,你怎么躲到这来卖花来着?你最后一年为什么不上了?你知不知道,那年你突然就消失了,害得我和他们两个好一阵担心,以为你被什么人给绑了,原来你跑到广州来混了,什么时候来的?”他噼里啪啦一串问题甩下来,我只能傻笑笑混过去,我能告诉他“我被一男人绑了囚禁在家中一年”吗?理智告诉我,不可能。说了,也许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的避而不谈他也没多问,倒是他跟我说了他不少事。毕业后他和“幽冥使者”被端世国际公司录取,两人一起去了上海发展,而那位“章小强”同志则是去了西部支教,我一直想不明白,就他那热爱霓彩灯光大城市的现代青年怎么好好的跑去支教,林林告诉我他那是去体验生活,好吧,他喜欢新鲜刺激,偶尔换换口味也很正常。 林林做了一位明星的助理,跟着他来到广州做宣传。 “这是你开的花店?”他问。 我摇头,“你看我像会开花店的人吗?” “你还是去找份工作,总卖花也不是个事儿。” “我也不想,可我连文凭都没,哪个公司会收我?” “这样吧。”他想了一会后说:“你到我们公司去,我记得公司最近一直在招器乐师,你大学主修的不就是这方面的,你可以去试试。” 我一听就嫌拉个脸,摆手,“上海啊!好远,不去。” “你就是从上海的大学出来的,你还嫌远?行了,有份稳定的工作,总比干这好,伯父也会开心的,明天就和我回去?” 他盯!好像在说:你敢不去!? 我投降。不就是回去,老子才不怕!不过,他怎么知道我爸的? 第5章 说实话,答应他后我还是有些不安,不为别的,我两年前刚从这个地方逃出来,现在再次回到这里……上帝,我第一次信你,给个保佑呗! 林林倒好,直接请假,带着我先回了上海。起初我还担心,“你说,你那位大明星同志会不会一气之下炒了你?毕竟现在这么忙。” 他嘴角翘起,颇为自信地说:“不会,你就把你的心放到肚子里,要炒也轮不到他不是?” 我听他这么说越发感觉不对劲,照理说林林只是个助理,又不是经纪人,时不时还能拿出威信来压压气盛不知所谓的艺人,他这架势倒比经纪人还要大,难不成他才是幕后黑手,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经纪人大人?!我带着探究的眼神瞧过去,林林开着车,双眼看着前面的路,再往下,嘴角微微勾起。什么时候林林也变得这么爱笑了?还笑得一脸奸诈。 “我脸上有帅哥?”我正看得出神,他突然的声音还是让我的小心脏小小跳快了一把,吓人不带这样的。 “是啊!好大一只骷髅头!”我做出十分夸张的表情为他描绘那只超大骷髅头。 他侧头看了我的表演,“噗”地笑出声来,“萧瞬啊,所有人都在往前长,你咋越活越回去了?” “我这叫年轻态。”我们俩就像大学时那样,互相调侃,让我有一种错觉,似乎我从来都没有偏离过人生的轨道,三年,是个梦。 “这是我家,你先住着。”下了车,他带我回了他家。房子还真不小,看来他混得不错。 我倒了杯水给他,又倒了杯给自己,狠狠灌下去,放下杯子我往沙发上就是一坐,“啧,林林,你也该转正了吧?瞧你这混得,简直快比上真正的经纪人了。” 他把我的行李放入客房,走出来笑着说:“那也要看公司的,我可没那么大权力。” 狐狸!鬼才信。 “你们这行业学出来不是直接当经纪人的?” “那倒不是,我只是想多攒点经验,到时才不会遇事慌张。啊,对了,你带睡衣了没?” “没。”我摇头,他走进他的卧室,在柜子里翻找着,“这样吧,今天你就先穿我的,明天你再去买些生活必需品。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住,实在没有那么多。” 当他终于翻出那件睡衣摆在我面前,我想,我肯定一路黑到底。这都过了三年了他还留着当年我一时兴起给寝室的人一人派发一件的“多啦a梦”,“……林哥,真够恋旧的!” “你送的,怎么能不好好收着。”他的语气十分愉快,连嘴角也翘了起来。 当晚,我无比愤愤地套上睡觉。 第二天,他走之前对我说,他今天去公司替我看看那份工作,让我自己吃了早饭后去买东西,好好装扮,等着。 我说,有必要那么麻烦吗? 我这两年懒了不少,除了送送花基本不出门,休息在家窝着看电视上网打发时间。这是一不想动就真不想动啊!说实在,我和他回来就是找罪受,工作辛苦不说,还极有可能碰到那个人,我现在还是不想看见他。 他绑了我是他的错,我没法释然,虽然不知道他又为什么会放了我,但是我的心里是没法将一切当做没发生过,既然见面会尴尬,那就尽量不要见,希望我的愿望能成真。城市那么大,没那么容易,哪会有那么容易?! 我想,也许我该成立个什么地狱教,对,就是专门跟上帝过不去的。谁让他说话不算数! 我是笑的吗?应该是的,就是嘴角有点僵硬外加十分不自然的点头。霍可久的反应就十分自然,虽然初见愣住了,可是那也只是一瞬。他首先微笑,其后说:“好久不见。”完美得挑不出刺来。没办法,我也只能回一句,“是啊!” 我和他打过招呼后就匆匆逃离,下午下班回家林林还没回来,我躺在沙发上,明明今天的工作很轻松,可是此刻我却精疲力竭。双手盖住自己的脸,和霍可久的过往一幕幕回放,为什么还会再见? 我极力想忘记的却轻易被他翻起,真的很累。真的不能再呆下去,回来和林林说一声就走吧。 想好退路,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萧瞬,萧瞬……”我听见林林的声音,他回来了?! “你怎么在沙发上睡着了?搞不好会生病的。”他把我拉起来,又起身倒了杯水,“喝点水,清醒清醒。” 我低下头啜了口,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我要离开。” 他没听清我的低语,我重复,“林林,帮我辞了那工作吧!” “砰!”是碗碎的声音,林林一脸无法理解,“为什么?三个月来你不是做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想要辞职?” 我缓缓咽下口中的水,直视他的眼睛问:“你为什么要帮我?”这是我早想问的,却苦于找不到机会,现在反正铁了心要走,那就一次性问个明白。 “我们是好朋友,兄弟帮忙那很正常,你何必因为这点事在意。” “林林,你是好意我知道,但是没人会无偿帮助,而且,我根本没和你们任何人说过我家里的情况,你为什么会认识我父亲?” 他愣住了,应该是没想到我会这么问,大约过去了两三分钟,他开口道:“其实,你父亲在大一那年的国庆节来过学校,他来寝室找你,当时就我一人,我想他应该是来看看你的,可是那天你却不在,伯父没见到你就走了,走之前拜托我多帮帮你。虽然那时跟你还不是十分熟,但是你父亲人很好,我想你是他儿子应该也挺好的,接下来三年的相处,我是真把你当成好兄弟,即使三年没见,也不能把兄弟的情谊给忘了。” 说到这他顿了一下,看了看我的表情,继续说:“我知道,你离开有你自己的原因,可是见你如此我总相帮帮你,你若是做不习惯现在的工作,换了也好。要是想干别的,我可以帮你找找。” 说到后面都有些委曲求全,这一点都不像那个时刻透着狐狸气息的林籁,他一定是有其他事瞒着我。搬出老头无非是想分散我的注意力,说到老头,自他去世我就再也没回去过,这么多年不去拜祭拜祭他,不知道他会不会怪我。 我叹气,算了,我也就是想躲霍可久,没必要和林林闹僵,我不去工作就行了。 “麻烦你了,我先住一个月,找到工作再搬,希望你不要赶我,否则我可真是无家可归了!”我的语气轻松,毫不在意刚才的话一般耸耸肩,林林愣了两三秒,才咬牙切齿地笑道:“好小子,你就贫吧!” 我躲开他的拳头,跳下沙发,嬉笑着说:“那就拜托你帮我递了那份万恶的辞呈吧!”关上门,我的声音消失在空气中。 林林说得对,我该上进,但是不是每一个地方都能给人留下美好记忆,不是每一个人都值得回忆,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上进,我只想安稳,只想不再想起。 第6章 我算是过上了快活生活,虽然说是去找工作,但是怕麻烦的我就又干回老本行,卖花我是得心应手。林林对我的工作颇有微词,可是见我欢喜的很也不再说什么,就是唯一一点他怎么都不肯让步,我要搬出去,他不准,说什么他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住人就无法实现房子先生的人生价值。 先生?我确定以及肯定这是指人的,为什么房子也有人生价值?他脑袋里到底是什么思维路线? 奈何不了他的神功,应该说我从来就没胜出过,我留下了,不住白不住。我安慰自个儿,世界不会有这么巧的,霍大少爷他就算再和我有缘,也不会在这里遇见的,我都在这儿住了四个多月了,可是没见着他人,所以我放下心来住着。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离以前的大学很近,来来往往有很多大学生,不少都是结伴而行,因而花店的生意十分红火。午饭时刻终于可以坐下来休息休息,吃个饭,一个小妹站在门口喊:“萧瞬在吗?” 找我的?我放下刚吃一口的饭走出去,见那位小妹怀里抱着一束花,我走过去,说:“我就是。” “您好,这是您的花,请签收。”她把花束塞进我怀里,从腰包里拿出本子,我在上面签上名字,等人走远了,我再一次确认不认识。那位小妹不是认错了? 是波斯菊,里面还有一张卡片,写着:天天快乐!落款人——Andrew 我最后确定,我是真不认识。我把花往旁边一甩,接着吃饭。花店小妹就十分不认可我的做法,“萧瞬,这可是别人送你的,你怎么就这样乱扔?” “你要吗?我送你。”反正不是我出钱,就不知道是哪个闲得慌烧钱。 小妹很开心地拿着花摆弄,我摇头,难不成女人都爱花这套? 这天起,每一天我都能收到各式各样的花。 非洲菊——永远快乐。 黄蔷薇——永恒的微笑。 百合——纯洁。 白色菊花——真实坦诚。 …… 甚至还有仙人掌,到后来就不是花了,但无一不是和花有关。 这两天送来的是画,油画,画中画的是杜鹃花,落款也是Andrew。到底是何方神圣,这么藏着噎着不累啊!他不累,可我已经烦了。 我把花都给了花店小妹,这几幅画我带回去给了林林,让他自行处理,林林没要,又悉数奉还。没法子,第二天我抓住那个送快递的小哥,恶狠狠地问:“到底是谁送的?” “Andrew先生,写在这呢!”他胡乱指着我手中的单子。 “中文名。” “没有,先生,这位先生一直用的都是英文名。” 我抓住他的领子,“骗谁呢?中国人登记不用中文名?” “先生,真的,我真不知道,我只是一送快递的……” 知道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我只好放开他,快递小哥一获得自由,抢过我手中的快递单,噌噌噌,驾着他那辆小车疾驶而去。 我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快递包,三下五除二拆开,果然又是画。这次画的是迷迭香,花语是——回忆不想忘记的过去,纪念。 也许是他……我脑海里浮现他的面容,一旦想起来就跟扎了根似的,怎么挥也挥不去。 心烦意乱也做不好工,请了下午的假,回到家中,我把之前收到的画都拿了出来,收拾好放进一个大袋子里,下楼直奔邮局。不管是不是他,全部递回去就没错。我不想被他发现,所以我落的是林林的名字,投送地点就是端世公司。做完一切,我心情舒畅地回去洗个澡,上床美美的睡一觉,睡醒了什么就又都是新的。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看了一眼时间才七点,我伸个懒腰在床上滚了一圈,实在不想起来啊!但是耐不住肚子抗议,我只好爬起来去做饭。最近林林经常早出晚归,经常忙的是不可开交,现在他已经成为正式的经纪人,带的艺人就是之前给做助理的那位。那位可是不好惹的主,经常惹事,也不知道林林怎么管的住他。 我为他哀悼的同时,我打开房门向厨房走去,稀奇的是客厅的灯竟然开着,林林回来了,那我就不用做给自己一人吃了,我往沙发上一躺,顺手打开电视,头也不回地喊了声:“林林,别做了,我们出去吃吧!” “我已经做好了,还是在家吃吧!”声音从厨房传过来,虽然不大,可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手一抖,遥控器摔在地上。 怎么办?走?可是林林他? “怎么了?没事吧?”他走过来,见我惊诧地看着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然后蹲下身捡起了遥控器递给我。 我没接。他把遥控器放到台几上,然后拉着我走到餐桌边,拉开椅子安排我坐下,“等着,我把菜端出来。” 我就这样和他面对面坐着,嘴里嚼着他炒的菜,味同嚼蜡,吃不出味道。他时不时地为我夹菜,搛着我爱吃的往我碗里堆,我脑子里乱成一片,根本无暇顾及他的动作。我吃的慢,但是他搛得快,很快我的面前就堆起了一座小山,很满。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么满,我的鱼吃不到了。我愣愣地盯着“小山”,想着该如何把鱼给夹出来又不会弄倒上面的菜,右手拿着筷子,左右比划,我看准了右边的一点缝隙准备下筷,一只手伸过来端走我的“小山”,紧接着一个空碗摆在我面前的桌上。 “用这个吧!抱歉,夹太多了你都吃不到鱼,你重新拿个碗,鱼我摆你面前,你一人吃好了。”在我与食物作战时听到他的声音我才惊觉,原来不是林林,一切不过是我自欺欺人,臆想着所有都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其实我才是最笨的。林林说得对,我不上进,所以世界再怎么回报我都不能有丝毫怨言。唯一能做的就是忍气吞声。 刚被美食吊起来的心又沉了下去,突然我也没了什么胃口,我把碗一推,“我吃饱了,你慢用。” 见我想走,他立马站起身越过餐桌抓住我的手,似乎是恳求,“再吃点吧,你那么爱吃的一个人,这么几口怎么吃得饱?” “放手!”我听了他的话更觉的气愤,是啊,我是很爱吃,以前不管再怎么节俭,再怎么不屑那些昂贵的美食,只要一发工资,我肯定会在存起来之前好好买上两样垂涎已久的食物,我对食物有多大的执念他也知道,因而当年要不是我贪嘴,又怎么会落得如此地步。 我气愤,甩开他的手,我对他大喊大叫,“是,我是爱吃,但是我不吃你做的,你可以走了,立马滚!”头一次,就算是当年他软禁我,我的情绪也从未如此激动,我不明白,他既然放手了又为何要来继续纠缠。 “小瞬,你冷静点!”他绕过餐桌跑过来抱住我,抑制我的过激行为,我拳打脚踢,慌乱间他闷哼了一声,我听到了,所以我不动了。不想伤害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想逃离他。 “好了,没事了,我不会再那样对你,真的对不起……当年我是昏了头了,我才会想出那个办法留住你,可我只留下了你的人,你的心却早已不知去了哪。后来你吃的越来越少,我很害怕,怕你就这么一天天下去会永远离开,所以我听了阿杰的话,放你走……我不想的,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感受过从你那感受到的温暖,可你想走,我拦不住,两年了,我见不到你,你又不相见我,若不是还能听听你的声音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好……”我被他紧紧抱在怀中,脸贴着他的胸膛,感受着他的起伏,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我想那一定是张比我哭过的脸还难看的一张脸。 “我们做回朋友吧!这样太累。”最后我还是退步了,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看到他哭我可怜他,抑或是我还留了那么点侥幸心理。人总是群居动物,一个人呆久了也会怀念群体生活带来的温暖,也许,我只是想做回普通人,在社会中的平凡人。 第7章 “萧瞬!” “哎,来了。” “今天开始其他事你别忙,你负责教他跳舞。” “啊,你没搞错?” “没,这是阿杰亲自下的指令,两个月以内,时间充足,好好教。” “我能弱弱地问一句吗?” “嗯。” “……公司是不是快倒闭了?” “为什么这么想?嗯?” “我是器乐师傅,不是舞蹈师,现在叫一个外行人人来……公司不是倒闭了是什么?” “小瞬,大二的时候你参加过一个舞蹈比赛,评委都是些业界精英,那时你为了下个月能好好吃上一顿便兴致冲冲地去报名,然后还获得了一等奖,我记得比赛结束后你跟我说了句话?” “……什么话?” “你说你从小学到大的也就舞蹈,所谓熟能生巧,若是拿不到一等奖那你这些年受的这些劳什子苦白挨了。” “我……我怎么不记得?” “舞蹈是你妈硬逼着你让你学的,虽然你有兴趣,但是又觉得一个男生整天扭来扭去太没面子了,所以你才改学器乐,这才过了几年,别说你都忘光了?” “……还……真记得。但是端世杰他怎么知道的?这事我都没跟什么人说过。” “是这样的,他推荐的。” “他?我记得这是你以前带过的一个艺人是吧?” “他叫罗绮,小你一届的学弟。所以当年很有幸看了那场比赛。” “那……好吧!但我要加工资,还有伙食。” “放心,你的伙食不是一直有我准备的。今天想吃什么?快到下班时间,出去吃还是回家吃?” “林籁今天会回来,我得回家好好跟他嗑唠嗑唠,至于这位罗绮学弟,你先送回去,容我休息两天再开始上课。我先忙别的事去了,啊!” “萧瞬,早点回家。” “……哦,嗯,喔……知道啦,快忙去。” 我像哄苍蝇似的把两人轰了出去,关上门我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刚才人声飘动的室内顿时安静下来,只有我一个人坐在窗边,往下俯视,一片车马流水,繁闹的城市,我不再是身外之人。 突然,放在桌上的手机闪了起来,提示我有短信,我走过去拿起手机解锁,看着上面闪烁的“霍霍霍”,打开短信:明早想吃什么? 或许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嘴角轻翘,手指飞快的在上面动作:嗯,你上个星期做的粥,就是那个放了很多很多材料的,味道不错,就是不知道名字,有时间做吗? 点击发送,不一会儿回信来了,我心情颇好,点开短信,我头一次为这样简单而平凡的生活感到开心。人活在世就是为了群居,在一个小世界里寻一安身之处,平平淡淡,柴米油盐,一直,就这样。 我看到他写道:好。 真的很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完了,嗯,总感觉很糟糕,他们俩儿从头到尾似乎没什么爱情可说,其实生活就这样平平淡淡就好。 ——正文完—— 番外:锦时岁月(上) “小久,你喜欢我吗?” “喂,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一放学临班的芮松便缠着我,问他他也不说找我干嘛,我快到家了,他才扒着我的胳膊央问道:“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这一年我刚上高中,现在是高一的第二个学期开学不久,第一个学期我全用在隔班隔级交朋友上,一个学期下来收获颇丰。我喜欢多认识些不同的人,朋友多并不是坏事。我是二班的,芮松是三班的,我们两的班级就靠在一块儿,所以一入校我就和隔壁班的打成一片。算起来在三班我最先认识的就是芮松,这小伙子白白嫩嫩的,看起来比我们这些同级生小很多,当时熟悉后我还嘲笑过他这小身板打架都打不过别人,他自然十分气愤,要找我单挑,自然最后胜的人不会是他。他气得眼圈儿都红了,我心里更是不屑这种爱哭的男生。可是当我从别人那里知道,他的确很小,他小学时跳过三级,我那时十七岁,而他才只有十四。 年纪小,我竟然欺负一个小孩儿,虽然只比我小三岁,但是也是小孩儿。那时我早认为自己是个成年人,什么事情都要自个儿做主,可是我还是很鄙视自己欺负一个小孩。 即使是认识到自己错了,但那个轻狂的年纪哪容得下我去向别人低头认错,所以我第二天只是买了个礼物送给他,当是认过错了。十四岁的男孩儿果然好哄,一来二去他也就不气了,我们重归于好,又打打闹闹。 后来我有时会时不时盯着他发呆,没什么其他,就是想看。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奇怪的感觉是什么,直到他问我这句话,我才恍然惊悟,原来我喜欢他,原来我喜欢男生,在自己同样身为男生的情况下。 我想我是惊慌失措的,我不是害怕他的告白,相反我是高兴他的喜欢,但是我害怕自己的喜欢是种扭曲的不为人所启齿的,其他人会不会认为我是个变态。 那时我对同性恋一点了解也没有,我害怕,害怕被别人排斥,害怕被别人耻笑,从小到大在我的意识里,男人爱女人才是正确的,而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我是喜欢女孩子的。 为什么我会喜欢上同样身为男孩儿的芮松? 芮松见我的表情痛苦地快要扭曲,他急忙蹲下身来安慰我说:“你不要害怕,小久,这很正常,我们只是正好喜欢上同样性别的人,这没有错,世界上像我们这种人还有很多呢!”他的语气上扬,似乎是很高兴。 听了他的话我稍稍冷静了下来,我怀疑地望向他,问:“真的?你没骗我?” “嗯,所以不用担心。那……小久,你喜不喜欢我?”他再一次小心翼翼地问我,神情透露着紧张。 我看着他眨巴眨巴的黑眼睛,突然就笑了,是啊,我喜欢他,既然他说这很正常,那我干嘛担心那么多,只要我们俩互相喜欢对方就好。我答应了他,他见我应了他,一蹦三尺高,直呼世界美好。 我想,当年我怎么就那么答应了他?怎么就那么相信他的话,同性恋能被世人接受? 我笨?不对,我是被那爱情的恶魔迷惑了,冲昏了头脑,才会不计后果,事实上,没等我吃上爱情甜蜜的果实,我就已经步入万丈深渊。 一周,我和他从告白到交往只有短短的一周时间,我还没品尝这份喜悦,一张照片就传到我的手上。我应该庆幸,因为芮松没有把照片发出去,否则我连最后一点尊严都不复存在。 那是张我在一棵大树下亲吻他的照片,照片拍的角度很好,正好没拍到芮松的脸,而我的脸却大喇喇地显在上面,同时还有两个男孩儿亲吻的重要画面。 这张照片除了我有,还有的一张就是在芮松手上。他虽没有拿着照片到处宣扬,但是他却私底下在我的朋友间竞相传说,一时间学校知情的同学见到我都会躲得远远地,闹到最后连老师也听到了风声。 班主任把我找到办公室,问我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我只是摇头,什么也不说,沉默寡言这可不像我。班主任没法子只说让我回去好好休息两天再回来上课。我没有异议,学校我已经呆不下去了,现在有正当理由可以不来我只是庆幸。 回家呆了一个星期,我和父母磨得嘴皮子都快破了他们也不同意让我转学,说是不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解决掉就好,没必要闹到转学。我没说,我怕说了连亲人都没得做。最后父亲松了口,但是他说我要转学可以,但是他们两个工作都在这边,没办法走开,所以我得一个人生活。我答应了,我年纪大了可以照顾自己,但最重要的是可以离开这里。 走之前,我单独约了芮松出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想问问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一见面他就冷嘲热讽,一点也不像我认识的那个软软可爱有时会发发脾气的芮松。 他说:“你就是个变态,一天到晚盯着我看,要不是我同学提醒我你对我有企图我还不知道,本来你要不再那么盯着我看了,也许我们这个朋友关系勉勉强强还能糊到毕业,可是你想啊,被一个变态天天盯着那想想都够恶心人。后来我想想,啊,好歹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朋友,你又待我不错,总不能让你身败名裂,那就想个小法子把你逼走,哎,没想到还真管用。我想起那天我向你告白后你那副高兴劲我就想吐,果然世界上什么人都有,同性恋,你这个变态……” 我早已经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我只看到他的嘴皮子上下飞快翻动,吐出一句一句难听的话语,那张曾经心动的脸也被扭曲了,我看到的只有一个会不停泛着恶臭的丑陋的人。我给了他一拳,然后转身离开,他在后面不停咒骂,可惜我根本不想听到。 几天后我独自来到一所陌生的学校,学校离家很远,坐地铁的话也要绕上大半个上海,总归是不用再想那些事。 我一下子沉默了不少,芮松给我的打击太大,让我知道了原来被朋友出卖是这种滋味。每天除了又体育课会和同学出去打打篮球,下课时和同学说笑都很少,最多有人问我一定回答,至少装得一副热情的样子。 在那里我认识了端世杰,也就是我后来的顶头上司。他是端世国际的少爷,为什么来这样普通的学校上学,我没问过,他倒告诉我这是想体验一下平凡人的生活。我是不懂他们这样的人的思想,但是不可否认,他给我的印象很好。没有富家子弟的浮夸,反倒温和近人。 我在高中的好友中,唯一能记住的只有他,我们俩虽是朋友却也不多干涉对方的生活,这让我很舒心。毕业后我考上了一所商业学院,学的是商业管理,不过没想到的是端世杰也考上了这个学校,不同的是他学的专业是美术,在这个学校里美术都没有专业的教导教师,他来学什么我不清楚。很难想象端世国际的掌门人会让自己的继承人学这样艺术的东西,但是别人家的事我不好过多过问。 那一年,大四那年,我认识了萧瞬。本来没有交集的两人,因为那次意外的联谊,我一直相信这是缘分,想要好好爱护那个爱吃美食的,总是会动不动冒出两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的萧瞬,我知道多年不曾动过的心又一次跳动了起来。 番外:锦时岁月(下) 经过芮松那件事后,我无论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生怕露出什么破绽被人威胁。 第一次见到萧瞬,只是觉得这个爱吃的青年很好玩,不由得生出了亲近的念头,当然也只是亲近。这么多年我早已经学会如何隐藏自己,在不伤害自己的最佳境况下,如鱼得水。 他似乎是很喜欢吃,在角落里一直不停吃着东西,丝毫没有明白联谊是干嘛的。我问他:“大家都在找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吃起来了?” 他好像没有注意到除了食物的其他东西,埋着头也不看看就说:“噢,我饿了!” 我被他这回话给逗笑了,合着他的最大任务就是来消灭食物的。我也就很慷慨地把食物都推给了他,带着笑意地说:“多吃点,免费的。” 他瞪了我一眼,像是在不满我的这种行为。我也没再多说什么,就着和他喝饮料聊天这会儿,四处看了看,临走时特地问了萧瞬要了电话号码。我是把他的号码一个一个打进去的,他肯定不了解我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为有何意义,我不会交一个不值得我信任的朋友,而我一旦觉得此人可靠便会珍惜这份友谊。 虽然他爱吃,还有点好玩,但是我绝对没想到他还有点“奸诈”。 那天是三八妇女节,已经很久没回家了,我准备回去看看父母,顺便买束花带回去。我知道学校附近有家花店,放了课后我便跑到那家去买花。令我意外的是竟然会碰到萧瞬,但是我去的很不是时候,萧瞬也不知道和谁在置气,见到我后甚至向我身上撒怨。虽然阴阳怪气,却也很可爱。但是最后那个高价花束我是真心肉疼我的钱,看来某个人无形中为我添加了经济负担。 简直就是一“奸商”! 本来我的手机丢了后就忘记再要联系这个青年,但是再见反而更是觉得更是有趣,便是三番两次想去约这青年,可是没了电话,他又从不下楼来见我倒是问题。去花店,那老板又说萧瞬请了一个月的长假,问原因老板也说不上个头来。我想,他这是躲我呢,难不成怕我问他要钱?我也不知道。 再约他,他终于下楼了,后来听他说是整栋楼的人轰他下来的,我就能想象的到他那副吃瘪的模样。 早知道请他吃饭就能解决的事,我就早点下手了。再次问他要了电话号码,我们俩就开始经常联系了,但多数时候是我找他。大四基本上没什么课程,就是天天闲着写毕业论文外加谋划以后的出路。 我的打算是先找个公司锻炼锻炼,以后才更好找工作。端世杰就推荐我去端世国际,说是朋友间互相照顾,我也没推辞,现在工作不好找,有这么个锻炼的机会也不能错过。我没准备在娱乐公司待太久,毕竟娱乐圈太乱,保不准哪天火就会烧到自己身上。 萧瞬那边……我和他认识有半年了,我知道我喜欢他,他身上那种阳光的气质是我所失去的,所以我被他吸引,渐渐喜欢上他。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总学不会注意自己身上有的,反倒极力于追求自己没有的,甚至不会去思考那到底是不是自己能够拥有的。我知道我曾经拥有,可是现在却难以再有。 从我对他告白,到他惊慌离去,再到我们重修为好友,只有短短的一个月,不过我那时成熟了很多,知道不能逼他逼得太紧,否则会一败涂地。我想,温柔陷阱是管用的,待他慢慢习惯了我的存在,习惯了我的温柔,我肯定他会接受的。只是,时间没有让我等到那个时刻的到来。 在我听到他要去美国的一瞬间,我的脑海里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我知道他一去是轻易不会回来,所以我选择了那个大胆。 很简单,我把他叫了过来,然后在他的饮料里加入安眠药,准备好绳索。我成功了,可是我却没有成功的喜悦,应该说因为他不快乐所以我没了快乐的理由。 我们俩个就是在互相折磨,而我对他的不仅是身体上的更甚之还有精神上的。为了防止他逃走,我特意定做了一条又细又长的锁链,牢牢地锁住他,然后收了他所有的东西包括衣物。我想他就算能逃走,没有衣服他没办法离开。 我每一天最大的工作就是看住他,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做别的事,所以我接受了阿杰的提议,留在了端世国际,做他的特别助理。我知道,我一个初出大学没几年的人做这份工作难免会惹人非议,但我没办法,我怕做其他的工作会分心,起码在端世还能有阿杰时不时的帮助。 阿杰也是偶然有一次才知道我囚禁了那个阳光般的青年,他劝我放手。可我怎么能放手?放不了的。 这几个月,萧瞬的食欲越来越差,身体也不好,我急得团团转。阿杰说:“放手吧。Andrew,这样对你对他都是好的,你这么做他以后怎么办?你难道准备就这么一辈子囚着他,如果有一天被发现了,我真的不忍心见你进监狱。萧瞬还年轻,但他的心肯定老了,你就给你们两个多一次机会,换一种方式,爱情不是靠强取豪夺的。” 我放手了,真的是累。但是看见他要走,却又是心痛不已。我很想再次留下他,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行,你会毁了他的。 萧瞬走后我工作也提不起精神,时不时走神,阿杰见我这样不是办法,就把我叫进他办公室,指着一个青年的照片对我说:“他叫罗绮,是公司接下来准备推出的新人,最近你工作实在是不能集中精神,我知道萧瞬走了对你打击很大,但是人总要向前看。你现在转职去做经纪人,忙一点你就会忘了那些不痛快。我希望你能好好做,这个新人很重要。”最后一句他加重了语气。 看得出罗绮的过人之处,明明是个男子,身上却有着水墨一般的古人气韵。我接下了工作,没什么比忙碌更能治疗心里的伤。 两年的时间,我每个月会打一通电话给他,可是他从来都是兴趣缺缺,我知道他不太想听到我的声音,可是我想听他的啊,想见他啊!我向他提出一块儿过春节的提议被一口回绝,他也从来没回过上海,我不敢去广州见他,我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相见。可是谁能知道,在公司里看到他我究竟是有多开心。我不能表现什么,我怕他会害怕我,我装作镇定,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我才放松下来。 我去查了公司的职员单,知道了他在这里的职位,又查到了他现在和林籁住在一块,虽然知道林籁是他的大学同学兼舍友,可总是抵不住心底的那份妒忌。我找来了林籁,让他配合我,我要重新和他认识,我还爱他。 林籁起初不同意,他听了我对萧瞬所做的一切后,满腔怒火全朝我身上发泄。他不是萧瞬,我没理由不还手。我听到自己镇静的声音说道:“舒朗最近闹出不少事来,如果没有你挡着,你说董事会那帮老头会不会生吞活剥了他?”我要的效果很快就有了,他松了口,虽然只帮忙透露一些萧瞬的日常,却坚决不同意我再一次伤害他,我答应了。 在一天,我进入了他们的那所屋子,我轻轻推开门,他正睡得香甜。我仿佛忽然觉得世界也沉静。 很奇怪不是吗?明明前一刻处心积虑想得到的人,这一刻却觉得只要有幸看着他就是种幸福。 在我人生第二个二十岁开头我遇见了萧瞬,在那个阴沉的心灵里注入了阳光。恍然间,我想这才是我那个最美好的时光,有那么一缕阳光,有那么一个爱吃的青年。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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