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朵野花戴头上——非笔墨色春又娘子

作者:非笔墨色春又娘子  录入:05-03

 文案:

 “我不是断袖!” “我也不是!” “那你是在干嘛?” “脱衣服。” “脱衣服干嘛?” “上你。” 很久之后,孟云清一想起今天的事情,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直想穿越时空,回到最初的那天,然后拿刀剁了这只犯痒的手,谁叫自己手痒要摸人家的手,这下连清白都保不住了。 关键字:采朵野花戴头上,非笔墨色,孟云清,博墨沁,孟玉郅,白凌坤 第一章:逃啊,逃啊 距离落雁城数十里的山林里有一座山寨,山寨的主人是个名符其实的土匪头子,在大业国这富饶的土地上,也有吃白食不想干活的人,为了能不劳而获,这群人打着为名除害的头号在这蓬勃山上作恶多端已经很多年了。 孟云清自从懂事儿后就一直想逃出这个地方,可惜,每次不是被那个不懂事的弟弟揭发,就是在他费尽千辛万苦爬上墙头被寨主逮个正着。然后在寨主那双能喷出火的双眼注视下再用原姿势从墙头慢慢地退下来。 接着寨主就会上前,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清啊,你是咱们蓬勃寨的希望、福星啊!没有你,我们出门总是会空手而归啊;没有你,我们总是会上顿不接下顿啊;没有你,我们真的活不下去啊。你要知道,你的肩膀上肩负着我们蓬勃寨的数十条生命啊……”云云。 再然后,孟云清需要用常人无法想象的扭曲姿势,将自己那被寨主拍到快要劈开的肩膀扶正。 等寨主的口水喷完后,就轮到他的不孝弟弟孟玉郅上来喷一顿口水。 孟玉郅眉头深锁地看着哥哥那已经接近惨白的脸道:“我道是,你这次一定能逃出去,你跑啊,跑啊,怎么不跑了。还不快去烧饭。” 孟云清终于看清一个事实,弟弟已经彻底沦陷为一个土匪了,不仅如此,还企图带着自己的亲哥哥一起变成一个土匪。虽然很想告诉弟弟这样做是不对的,这样做有违伦理道德,做为一名大业国的善良老百姓,他应该本分守纪,老实安生地做一点贡献。 可惜啊,这些话就算是借给孟云清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说。 没错,他孟云清就是一个草莽中的懦夫。 孟云清自觉走到厨房,系上围裙,慢吞吞地走到砧板前,用力拔起砧板上的菜刀,用拇指在刀锋上轻轻刮了刮,拿起一旁的萝卜,看了一眼门外的孟玉郅用力地剁剁剁剁剁,剁成萝卜泥。 孟玉郅悻悻然地转身,抹了把额头的汗,他这个哥哥发起火来还真不是一般的特别,尤其看那手下的萝卜,他仿佛看见了自己的身体…… 孟云清想,寨主的话还真不是一般的一语双关,什么蓬勃寨离了他就上顿没下顿,都出去抢东西了,谁来烧饭他们吃,当然是有上顿没下顿。出去没有空手而归过,当然了,每次都是他跟着他们出去,他们抢东西,他买日用品,就算没抢到也会抢他买的日用品,能空手而归吗?他的肩膀上扛着数十条生命,他恨不得日夜兼程地逃离这个地方,饿死他们算一个,谁让他们都懒得动手。不知道古人曾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吗? 愤恨归愤恨,孟云清又再度努力地做起了饭菜,至少到下次计划实施前,他应该保持体力,他就不信那一丈七的墙他爬不上去。 殊不知,孟云清正在厨房奋斗的时候,蓬勃寨却即将迎来史上最残酷的官兵围剿,据说这次是大业国的国君亲自下的令,并命了安王为督军,名为督军,实际则是主帅。 晚饭上桌的时候,孟玉郅拉着哥哥的衣袖偷偷在门边咬耳朵,孟玉郅道:“寨主说,明日会带着大家伙一起去蓬勃山东面大山下的村子抢粮食,到时候你也跟着去,我是这样想的,你是主厨,哪些能抢哪些不能抢,你是最清楚的,哥,你看怎样!” 孟云清下意识的想拒绝,但是仔细一想,跟着大家伙翻山越岭,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可以趁着大家伙抢东西的时候偷偷地逃走呢! 想到这里,孟云清嘿嘿干笑两声,赞同地点头道:“甚好,甚好!” 一想到明天就可以逃出这里,孟云清的心情好得不能比喻,当即哼着曲子溜达着回房,将桌布抽下来,细心的收拾了几件衣服,又随手放了些干粮,待一切都打理好后,他就乐悠悠地躺在床上,哼着欢快的小曲。 孟云清是十年前被蓬勃寨里的人抢来这个山寨的,当年只有八岁的他抱着比自己小三岁的弟弟,坐在了一户人家的后院门边等双亲。然后一辆马车飞快地停在后院的门前,从上面下来很多人,都站在后院门口等着。 蓬勃寨那次正打算抢这户人家,人们从后院出来的时候,看见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没太当做一回事,也不知哪个分不清人和物的瞎眼土匪误将这两个娃娃当做战利品塞进了马车里。 等到到了山寨,人们卸货,这才发现了依偎在细软下的两个小娃娃,寨主又是个莽夫,对这对小娃娃甚是喜爱,当即留在了身边。 后来的后来,孟云清渐渐长大了,也明白了是非,当即吵着闹着要离开这个地方。 一开始他本来打算带着自己的弟弟一起逃的,哪知道,当他把这个事情告诉弟弟后,弟弟后脚就把寨主拉来了,寨主又苦口婆心地挽留他,末了,怕他翻墙逃走,特命人将围墙加高到一丈七,附近的树木也砍得秃顶。 从那之后,孟云清想离开蓬勃寨的心是越来越浓烈,久了,山寨里的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看见孟云清站在墙边就开始指指点点,议论开了。 “我赌五两银子,赌他绝对会被抓回来。” “我赌十两银子,赌他绝对翻不过那个高墙。” “我赌十五两银子,赌寨主马上就来。” “你们都赌完了,我赌啥?” ****** 天蒙蒙亮的时候,孟云清被摇醒,待他看清,才发现摇他的是弟弟,遂打掉他的手,转身又睡去。 “快起来啦,咱们要去抢粮食了。”孟玉郅又用力摇了摇兄长的肩膀。 “天还没亮啊……” 不等他把话说完,孟玉郅就将他从温暖的被窝拉出来,快速地将外套给他裹上,拽着他就奔出了门。 山寨内,寨主站在屋前,一脸严肃地注视着众人,正准备开口说什么,却被一个大大的哈欠声打断,人们纷纷将目光投向最角落里,抱着木桩打着哈欠的孟云清。 “小清,你给我站好!”寨主见到他如此无精打采,在他准备鼓舞人心的时候给他难堪,便大声地提醒。 身边的孟玉郅拉了拉哥哥的衣袖,让孟云清顿时清醒了不少,忙站好身子,抱紧了木桩,装作认真听讲的好孩子。 寨主将此次作战计划详细地说出来,并指出了抢劫期间土匪们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得出结论——上去就抢,抢了就跑,别管自己抢的是什么。 队伍里热情高涨,唯独抱着柱子的孟云清点头如捣蒜,事不关己地养着瞌睡虫,远远看去很像是对寨主的提议表示赞同,而他也完全忘记自己是企图趁着抢劫逃走。 终于队伍里的土匪们热情猛烈地喊着口号,孟云清才云里雾里的幽幽转醒,看了看快要鱼肚白的天,不会半夜集合就是为了宣读这些吧,难道这就是土匪的世界?他什么都没有听见,倒是那句“上去就抢,抢了就跑,别管自己抢的是什么。”听清了。 领头的土匪一人拿着一个火把,带着众人朝蓬勃山下浩荡而去,土匪们都是莽夫,脚程又快,体力又盛,哪是孟云清能比的,不消片刻孟云清就落在最后面,拽着自己弟弟的袖子跟条死狗一般被拖着走。 “我真的走……走不动了……” 孟玉郅皱着眉头,看着比自己大三岁的哥哥,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不肯挪动,长长的叹了口气,眼见着前面队伍已经翻到山头,焦急万分。 第二章:嘿咻嘿咻扛着走 对于自己这个没用的哥哥孟玉郅是又爱又恨,爱,当然是他那一手好厨艺,恨,当然是这幅要死不活的没用样。 拉起坐地上的哥哥,用力拍了拍他那沾了灰的衣服,半蹲下,说道:“上来吧。“ 孟云清像是得了糖的小孩,小脸笑开了花,当即四肢用力往弟弟那宽阔的肩背上爬。 孟云清很瘦,淡薄的衣服穿在身上显得很空洞,相反,孟玉郅却因为经常跟着寨主后面习武,所以身体结实,体力旺盛,如果非要让孟云清找个词来形容他这个弟弟的话,他绝对会说:“熊!“ 孟玉郅并不壮,他身材高大,却也并不显得多魁梧,用姑娘们对情哥哥的话来形容那叫“风流倜傥“。 背着不足一袋粮食重的哥哥,孟玉郅那脚下像是生了风一样,不消一会就追上了前面的大部队,再过一会,孟玉郅就到了队伍中间,又过了一会,孟玉郅优哉游哉地背着呼呼睡觉的哥哥跟着寨主身后,边走边观赏风景,虽然现在天还黑着,雾蒙蒙的啥都看不清。 不知过了多久,一行人来到一片开阔的山头,山脚下是片城镇,镇子中的人们还沉睡在梦乡中,并不知道,一件惨绝人寰的抢案即将上演。 寨主让土匪们分三批下山,第一批守着镇口的大车,第二批人负责入室抢劫,第三批人负责搬运。最后几名武功好点的负责对付练家子。 孟玉郅也不放下哥哥,随着第二波人入室抢劫,由于背着孟云清施展不开手脚,孟玉郅干脆将哥哥扔在地上,随他被人来来回回踩上无数脚。 孟云清捂着被踩中的肚子,缩在墙角,眼神冒火的在人群里搜罗孟玉郅的身影,敢把他亲哥哥丢地上任人踩踏,他是活腻味了吧! 本来平静的城镇,突然之间像是煮沸的热水,翻了天。 哭喊声、呼唤声、兵器相交声,全部清楚的从四面八方传来,孟云清因为肚子疼缩在角落倒是没有被任何人打扰。 他揉了很久的肚子终于好了点,这是却从身边的屋舍内传来破门声,那人一出门看见门口瑟缩的孟云清,用脚踢了踢说:“快,给小爷搭把劲,这可是个好东西!” 孟云清认识这个人,他叫王大武,是个好酒贪杯的酒鬼,当年就是他将自己当做战利品塞进了马车里。 孟云清虽然很不甘心,但是毕竟人家王大武是个有武功的人,自己要是不答应估计下一刻就脖子与身子分离。 王大武让孟云清扛着的东西是个用被子裹着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孟云清摸了一把也不知道究竟是个啥。 两个人就这样扛着个被子裹着的“好东西”嘿咻嘿咻地往前走。 等终于走到了马车前,王大武二话不说,将那“好东西”塞进了装米的马车内。 孟云清很想告诉王大武,这个是装米的马车,那“好东西”会不会被压碎,可一转身,王大武不见了。 孟云清靠着马车,也不管这群土匪究竟抢得如何欢腾,一个人兀自坐上马车,靠着那“好东西”打起了瞌睡,中途有人扛米过来,一见孟云清坐在马车后面便立马调头将米往回送。 这可是活爷,得罪不得,既然坐这里,肯定是米够了。那人如此想。 殊不知,正因为此人如此想法,正好救了某人一命,也害惨了自己。当然,这是后话。 过了半个时辰,入内的土匪在没有烧一间房,砸一间窗的情况下抢了满满四车的粮食与日用,各个像是发了疯了野狼,鬼吼鬼叫地往蓬勃寨班师。 马车晃悠悠的回到了蓬勃寨,最后马车在迈高坎的时候剧烈的摇晃了一下,也将孟云清摇醒了。身边的被子已经散开了,露出一只雪白圆润的手,将孟云清吓个半死。怕自己喊出声,孟云清快速地捂住了自己的嘴,然后慢慢地伸手去摸那只露出的手。 还好,热的。要是死的他肯定要天天诅咒那死王大武。 这不摸不知道,一摸就舍不得丢,那手纤长,比他这种做活的粗关节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倍,那手的颜色就像是一截白玉雕刻的,纤白无瑕。摸上去柔柔软软,像是婴儿的肌肤一般细滑。 孟云清认真的摸了一会这只手,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只手,一只细滑的贵人手,一只男人的手,一只好摸的手。 很久之后,孟云清一想起今天的事情,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直响穿越时空,回到这天,然后拿刀剁了这只犯痒的手。 当然,这又是后话了。 孟云清听见身边的土匪都走得干净了,悄悄地捻起被子的一角,露出一头青丝,再往下点,可见一张惨白的容颜,好奇虫越来越大的他,索性将被子打开,露出一个啥都没穿的裸男…… 当时孟云清的嘴张到诡异的大度,可以塞进无数个鸡蛋,两只眼珠像是要瞪下来了一般。 果然是个男人……还是个身材极好的男人……这个“好东西”的身材好到孟云清要怀疑自己的性别究竟是不是男人。 男人因为昏迷正沉沉地睡着,完全不知道在睡梦中的时候,自己已经被另外一个男人用眼光揩干净了油。 孟云清突然想到自己正在马车里,这个男人弄不好更自己一样的遭遇,所以最好还是由他保护,也好找个一同离开的伙伴。 再次将被子裹起来,抽了跟稻草搓了跟绳将被子拴住,免得春光外泄。待一切准备好,孟云清退着从马车钻出来,又将男人慢慢地连人带被子一起拽下来。往肩膀上扛的时候,孟云清差点因为扛不动而被压地里扣不起来。 后来孟云清自我摧残:“这是一袋米,这是一袋米,一袋装多了的米!” 一走三歇,磕磕碰碰,总算是将人扛到了自己的房前,因为转身较急,不知是头还是脚撞在了门上,发出了一声巨响,吓得孟云清大气都不敢出。 孟云清自己都不清楚路上究竟是哪次弄混淆了,至于自己记不清哪边是头,哪边是脚,总之在他将人以他以为的“头在床上,脚在下面”的姿势放好了,再解开被子一看,那人瞬间失去了依靠,正以头在下,脚在下的姿势摔成了一团…… 孟云清吓得目瞪口呆,手忙脚乱地将人从地上捞起来,放到床上,回头一看男人的脸,好家伙,那鼻血跟喷泉一样猛流。孟云清再度魂都吓飞了,捂着嘴巴,抽出床脚放的昨夜睡觉脱的袜子往男人的鼻子上塞去。 整个过程堪比鸡飞狗跳,狗急跳墙,鸡飞蛋打……总之的总之就是以孟云清无法想到词的那种情况发展。 好不容易将一切都收拾好,床上躺着的人已经奄奄一息了,鼻子里还塞着个臭袜子,张大的嘴巴像渴水的鱼呼呼哈哈。 后来,有次孟云清流鼻血,指着受伤的鼻子给某人看,某人大大翻了个白眼,当众毫不避讳的脱下臭袜子就塞进了他鼻子里,算是报仇。 外面骄阳似火,屋内气压极低,已经从昏睡中醒来的人臭着一张脸,裹紧身前的被子,抽出塞在鼻子里的臭袜子就往孟云清那张明显松了口气的脸上扔。 第三章:美人兮,祸之源头兮 屋内孟云清转得像个陀螺,累得差点吐血,而被他扛进来的人正坐在床上,穿着明显小了很多的衣服对他干瞪眼。 “你别这样看着我。” “流氓!” “真不是我脱你的衣服!” “禽兽!” “我只是好心将你从土匪手中救出来的而已……”话到最后已经几乎没有声音。 “卑鄙!” “那我再把你送回去吧。”无力叹息一声,孟云清道。 “你敢!” 孟云清收住脚,拿起盆中的抹布,擦了擦额头的汗,问道:“你是不是半哑?只会两个字两字的说?” “你才哑巴!” “呀,原来还会蹦四个的……啊!” 一阵风呼地吹过来,他正在门边,后脑勺便这么无辜地被门打上了。孟云清捂着被门板打中的脑袋,痛得眼泪直流,如果他知道这是某人使的手段,他还会怨自己运气不好吗? “咳咳……”某人坐正身子,干咳一声道:“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为什么要把本……”嘴边又吞下去,转口“……本公子掳到此处来?” 孟云清痛得直想骂娘,哪里还管他问的是什么抬起头来,怨愤地剜了他一眼,埋头在手臂间毫无尊严地哇哇大哭起来。 平生的教养再好也抵不过,亲眼看见一个爱哭虫,当着自己的面哭得眼泪鼻涕飞飚还能稳坐不动。 某人将手伸到眼前,开始怀疑是不是刚刚真的用力过重了。 等他哭完,某人正撑着下巴差点睡着了,看他抹了抹脸,又擤了擤鼻涕,这才恢复当问话前的状态。 “你……哭完了?”揉了揉松醒的眼睛,打量着身前瘦弱的孟云清道。 “嗯……”孟云清深深地吸了下鼻子,那模样跟一个受尽婆婆虐待的小媳妇,对自己的夫君诉说心中委屈一般。 小媳妇……小媳妇……这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脑海内会出现这样的形容词,某人狠狠地摇摇头。 某人朝孟云清招招手,说:“过来床边坐。” “不行,你又得说我占你便宜,是禽兽,是卑鄙小人,是色魔。”突然清醒的孟云清立在门边,死活都不愿过去。 又一阵风哗啦吹过,门板再度因为推力、反弹力弹了回来,重重打在孟云清的后脑勺上,于是,刚刚经历的一幕再度上演,只不过孟云清这次不是光哭了,他是抱着头,痛哭流涕地蹦上床,口里直呼“这门又打我。” 某人暗暗得意,纤细的手掌穿过他的手臂,在他背上安抚般地拍着。 “都说了让你过来了,你偏不听,本公子像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恩,我该听你话的,我为我先前让你掉地上和流鼻血道歉。”孟云清边躺眼泪边抽噎着。 什么?还让他掉地上过?他就说嘛,从来都不会受到一丝伤害的自己,怎么浑身淤青,就连头都痛得要死,原来都是他的功劳,好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某人在内心咬着牙,狠狠地发誓。 努力克制住那几乎要喷出来的怒火,某人微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回去后,我不让人抄你的家我就改姓! “孟云清。”委屈的眼泪遇见那几乎将人都要融化的笑容时,刹拉间失去了表情。 原来这人不仅身材好,就连样貌也是一等一的好看,就是……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本公子叫墨沁,字安平。” “原来姓莫啊,是莫公子啊,久仰久仰!”孟云清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词哪里用错了,一双眼睛似乎会发光的盯着墨沁看。 博墨沁在内心暗自流泪:本公子我姓博啊,不姓莫啊,这是要怎样啊!逆天吗! 被孟云清篡改了祖宗后,博墨沁的一张脸黑得跟地里刚挖出来的土豆一样,孟云清似乎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变化,眼眶里挂着眼泪,嘴上挂着笑,一幅又哭又笑的表情,让博墨沁恨不得拿头撞墙。 “莫公子,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从此在蓬勃寨咱们就互相有个照应,我是真的想离开这个土匪窝子,我受够了他们,他们都那么丑,为什么要出来祸害黎明百姓的眼睛,如果让我生在美人堆子里该多好!天天看着那样的美人,此生够了。”孟云清的眼里满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博墨沁拢了拢额头的长发,将挡在眼前的发丝绾向耳后,这一动作显得优雅无比,孟云清看见后生生的像根钉子一般钉在了他的手上。 “莫公子,你果然是个美人啊!”用手擦了擦嘴角,“害得我都快流口水了。”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希望别人说自己美,当然博墨沁正是这种讨厌别人赞叹他容貌美丽的人,所以,他的手不慎用力过猛,拽下了几根发丝。 “我是男人。”博墨沁好心的提醒。 “我知道啊。” “男人怎么可以比作美人?” “那比作什么?倾城美人?” “孟云清,你活了几年?” “算上今年,正好二十年又三个月。” “你希望明年的今天是你的忌日,就继续说本公子是个美人。” 他总是很委婉,委婉的每句话都能加上一个漂亮的外衣,可惜,有些人对于委婉什么的都是耳旁风,压根听不懂。 “你放心,我还不会死,因为有个大美人在我身边啊,我要看够美人才能死,不然多遗憾。” “咔嚓”一声,床上的床板不小心断了一根,孟云清左瞄右瞄,没有发现床板的尸体。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经快要晌午,往常这个时候孟云清一定正在厨房忙东忙西,而今天因为有这样一个美人突然降临,导致他的进程完全被打乱,如此,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厨房的门外已经有一群土匪正排着长队,拿着筷子敲着盆,一边敲,一边喊:“给点吧……” 请试想,一群穿着花花绿绿的壮丁们,一个个都跟讨饭的一样对着厨房那打饭的地方敲着盆,一声又一声地喊“给点吧”,那壮烈景象,孟云清该有多着急。 午饭压根没有做,而厨房又是他一个人的天下,找一个进来帮忙只会让他手忙脚乱乱无章法。 孟云清只能一个人顶十个人用,他恨不得将自己掰成三份,一份淘米煮饭,一份添柴烧火,另外一份炒菜下锅。 就在他哭天无路的时候,他的神仙终于下凡来普度他出苦海,只见一身素衣的博墨沁端着手臂正一脸严肃地看着他忙碌的身影。 博墨沁将头发拢到脑后,抽出袖子里孟云清塞的发绳,松松垮垮的绑了个马尾,又将本就不是太长的衣袖扁起,拿起挂在门上的围裙,走到桌案前,拿起菜刀和一旁的大白菜,掂量了掂量问道:“小云是要大片还是中片还是小片?” 小云是谁?孟云清虽然疑惑却并没有搭理,只顾着两只手在米篮里淘洗,挑出碎谷壳和坏掉的米粒。 “孟云清!”一声冷喝,犹如三伏天里的一阵冰雹雨,让人不由地哆嗦了一下。 “什么事?”他转身,看着那一身素衣打扮的博墨沁,竟然痴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博墨沁都是个极品美人,不仅样貌好看,就连右手拎着菜刀的样子也是十分潇洒,洞开的窗户外,吹进来的阵阵热风将他青丝吹得飞散开来,显得格外出尘,恍若谪仙。 “好美……”孟云清呆呆地松开手中的米篮,结果白花花的大米就这么撒在了地上,让他心痛了半个月之久。 后来,凡是蓬勃寨的土匪,看见博墨沁便就翻白眼,但是又畏惧他的气势,也仅仅只是敢翻翻白眼。 第四章:宁得罪寨主,不得罪活爷(一) 厨房里因为多了一个帮手,孟云清的速度自然就快了起来,火速地准备好米饭、三菜一汤后,日头正在头顶上方,外面排的队伍也越来越整齐。 屋外是一片葱翠的树林,虽正值夏季,但好在树大好乘凉,那些土匪们人手一把蒲扇,正在树下站着闲聊,最远的树下坐着一个抱着酒葫芦的中年男子,正是王大武,此刻他怀抱酒葫芦,点头如捣蒜,正在养瞌睡虫,浑然未曾发现厨房内发自孟云清的那一记眼刀。 要是眼神能杀人,估计王大武此刻已经被孟云清剜得骨头都成碎末了。 厨房虽然忙碌,但好在孟云清在这里生活了十年,自然能应付的过来,可博墨沁就不比他了,站在灶台边蒲扇扇得哗哗响,额头上的汗水仍然像是流不尽一样流。 孟云清看见他那头长发已经被汗水濡湿,虽是皱眉,脸上表情也依然优雅自然,很像是寨主屋里头挂墙上的那副水墨画上的——背影。 “要是热,就先去休息吧,谢谢莫公子帮我切菜,莫公子果然是我孟云清的福星。”不知是不是受寨主影响,孟云清想说谁好,便就用福星来夸赞。 博墨沁停下蒲扇,看他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嘴角不经意撇过一抹微笑,这一幕又好死不死的让孟云清看见,只听“哐啷”一声,孟云清手中端的汤锅就这么掉地上,豌豆蛋花汤撒了一地,满屋子都是蛋花跟豌豆煮熟时的芳香。 只听窗外发出一声又一声懊恼苦叹、低声嘶吼,土匪们互相攀附着肩膀,伤心万分。 从那之后,土匪们对博墨沁的白眼翻得更勤快了。 王大武从睡梦中醒来,闻到了撒地上的豌豆蛋花汤散发的香味,那口水哈喇子流了三千尺,摸出身后的大白碗,挤入人群,死皮赖脸地趴在窗柩上说:“小清儿快给大爷来碗汤,大爷我可最喜欢小清儿的蛋花汤了。” 看,人都是这样,有事相求,恬不知耻,无事相求,拳脚相加。 “不是吧!!!我的蛋花汤啊!!”王大武哀呼一声,直直晕了过去。 地上的汤四散开来,而孟云清还保持着汤锅掉地时的“美好”姿势,半天才回过神。 不公平!为什么这个姓莫的一出现他不是撒米就是泼汤,这下子,整个蓬勃寨的还不恨死他了,以后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博墨沁冷淡地看了众人一眼,越过脚下的蛋汤,淡然说道:“看来我不适合出现在这里,我还是先回房了,小——清——儿!” 人都走出好远了之后,土匪们一拥而上,那场景简直就跟饿牢里放出来的一样,也不管蛋花汤撒了没撒,只管着抢饭抢菜,孟云清看着他们这般忙活,只好退出厨房,将这巴掌大的地方让给他们,自己则坐在偏门的门槛上愣愣地发呆。 “小清儿,你怎么了?”王大武将酒葫芦往咯吱窝一塞,端着碗同孟云清一齐坐下。 “还不是你给我找的麻烦……这就是你所谓的好东西!”孟云清看了一眼博墨沁离开的方向。 王大武不明所以,扒了口饭,吱唔不明地说:“我……一直……觉。” “吞下再说!” 王大武“咕”地一声吞下,道:“我真的一直在睡觉。” 感情他又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孟云清也不去与他争辩,托着下巴发呆,时不时的哀叹几声。 “小清儿叹什么气,显得比大爷我都老成。” “我在想,我要是会武功多好,嗖——我就飞出了这个院墙,再嗖——我就离开了这个山头,再嗖——我就站在了别人家的屋顶,再再嗖——我就能看见很多美人。” “那不是人……”王大武又扒了口饭,“是鸟人。” 第五章:宁得罪寨主,不得罪活爷(二) 孟云清猛翻了个白眼,气不打一处来,揪着王大武的饭碗就抢了起来,边抢边说:“鸟人烧得饭菜你别吃,老子拿去喂猪!” “我愿意当那个猪!!”王大武毫无尊颜的在饭菜面前低头了。 听见王大武说自己愿意当猪,孟云清也就不再跟他抢了,再度托着下巴看向了远方,那眼眸别提多深沉,那神情别提有多忧伤。 王大武看他神思遨游天际,赶紧把饭菜一鼓作气倒进了肚子,然后打了个极不雅观的饱嗝,拍了拍胸脯,顺了顺气说道:“小清儿要是想学武可以找刚刚那个男人,我王大武不是吹牛,那男人一定是个高手中的佼佼者,你没见他站在厨房的时候,那群死崽子有多像乖孙子。” 说到这里孟云清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看着这个“莫沁”很奇怪了,因为他的一举一动甚至连给人的气压都仿佛带着重量,一般人习武的人都会被他那具有威慑力的眼神所恫吓,也只有像自己这样,什么都不懂的人才觉得那是他身体不好,导致的心情不好。 看清这个事实后,孟云清不得不深思,莫沁会武功?那为什么当时会被喝醉酒的王大武扛走,还是处于裸着的状态。莫沁当时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村子,又是因为什么而被敲晕带走的。既然有武功,为什么不趁着今天的大好时机跳墙逃走呢?有什么目的呢? 孟云清想啊想啊,想得头都大了,最后索性不去想了,拍拍屁股上的灰,哼着欢快的曲子去找他的不孝弟弟去了。 孟云清素来喜欢清静,虽然长得阴阳不协调,柔柔弱弱,但是干活做家务却利索的很,这也是为什么他从十岁接了厨娘一角色后,能将整个蓬勃寨土匪们的胃都拉拢的原因之一。他平时不爱出去溜达,就算想溜达也会被派四五个尾巴跟着,原因自不用多说,就算出去了,还没靠近一个店铺,就先把店铺老板吓得关门大吉了。 可总这样也不是办法,一次路过一家书铺,就顺手买了很多食材的书籍,自小聪慧的他又被寨主送去私塾念了不少年的书,所以,他便是整个蓬勃寨内唯一会用毛笔洋洋洒洒写字的人。 寨主每次看见他摊开上好白宣,坐在桌案前画画的时候,那是双眼睛就像是会发光一样,对着瘦弱的他,是两个字崇拜。 后来,他的食材书籍实在是太多,他就开始变着法子烧出各种土匪们做梦都没有吃过的美味。 曾经有一次,一个土匪对着他叫嚣,说他烧饭的时间太过晚,导致他们会饿着肚子等开饭,这本不是什么大事,可孟云清那阵子正因为翻墙被弟弟举报,又被寨主说教了一通,各种心情不好,于是他丢下锅铲,扔下围裙,一天没有下厨房,土匪们饿得没法了,只好自己动手,无奈,怎么烧怎么看都是不能看不能吃…… 在几个土匪的决定下,大家决定牺牲那个叫嚣的土匪,将他用麻绳绑在高树上,一群人背着小刺条跪在孟云清的门前大声忏悔,将那个土匪的罪状从一条罗列到一百条,其中最可笑的是,第九十八条,“不该对着厨神孟云清孟公子耍流氓。” 可怜那个被吊起来的土匪整整被吊在树上一天,最后放下来的时候连路都不会走了。 从那之后,土匪们在开饭前必定敲着盆,高喊“给点吧”这般可怜兮兮的口号。也正是从这次事件之后,大家都暗暗遵守一个规定,“宁得罪寨主,不得罪活爷”。 第六章:霸王别鸡(一) 天蓝蓝,水蓝蓝,火热的骄阳思春般炙烤着这片葱翠的山头,热情不减当年追逐秋叶的势头。山林里时不时因为热的原因而扬起烫人的热风,孟云清第九次擦了擦额头的汗,摸了摸一旁倒挂在树上的孟玉郅,发现他并没有一命呜呼,放心地舒了口气。 “虽然很想打死你个不孝弟弟,可你是我的亲弟弟啊,不能因为一些不好的事情就不认你了啊,虽然为兄知道你怕热,可不至于把自己挂这里当条死鱼晒啊,这日头很毒的啊。”说罢又拿起地上掉落的第二片芭蕉叶,放孟玉郅的头上盖去。 孟玉郅怕热是整个蓬勃寨众所周知的事情,这山旮旯里虽有树荫避暑,可他偏偏喜欢泡深山泉水,因为山脉背阴的地方泉水冰爽,偶尔刺骨,他又在屋子内憋得热了,不顾三七二一就跑后山去泡泉水,这一泡就是个把时辰,然后冻得跟筛糠一样,裹着个外衣就把自己倒挂在树上当死鱼晒。 要说这孟玉郅的极端还真是跟他的亲哥哥像极了,这水里泡泡,太阳地里晒晒,就这样一天过去了。每次寨主看见他这番景象过夏都会心疼一大把,生怕他把自己晒死了,特意给他编了个网床,然后把他从树上取下来,放网床上,再盖上几片大芭蕉叶,就这样勉强晒不死。 本来打算找他商量如何处理那个“莫沁”的,可眼看这景象,估计是大罗神仙都未必能叫醒这个弟弟,无奈,他只能站在树荫下,等着这个弟弟被太阳烤到三分熟,然后自然醒。 人一闲下来就得找点事情做,这是他当蓬勃寨的厨娘所留的后遗症,左瞧瞧右瞧瞧,也未曾看见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突然,一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花公鸡闯入了他的视线中,孟云清当即来了灵感,这灵感犹如当年他给寨主画得那一撇背影时一样,来得猛烈!来得炙热! “编编编花篮,花篮里头有朵花,你一朵我一朵,咱们摘了头上戴,诶嘿嘿哟!”孟云清哼了起来,中间还夹杂着公鸡的“喔喔”声。 那歌喉不是他自吹,能吓死路过的一头豹子,媲美那夜里嗷呜的野狼。 唱着唱着,喉咙快要冒烟了,他稍作歇息,拍了拍身边的秃尾巴大公鸡,赞叹道:“小花,他们都说小爷养你是为了给寨主补身子,其实不是的,你要相信,小爷是为了给我那弟弟做一头新鲜的发饰而养你的,现在你功德圆满了,小爷打算今晚拿你给莫美人补身子。你觉得如何?” 大公鸡“咕咕”两声,双爪奋力扭动,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光着身子,以一种耻辱的姿势躺在锅子里时的样子。 “噗——”不远处树荫下,一袭粗布衣裳的博墨沁终于忍受不住,左手扶树,右手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孟云清听见笑声,站起身,朝博墨沁笑得很是腼腆,羞涩中带着点害羞,害羞中带着一点娇羞,羞涩中带着一点欠扁…… 待博墨沁走近,孟云清才想起来自己的“灵感”还没有创作完,便又站回秃尾巴公鸡身边,继续创作,边编,边显摆似的哼着歌,“诶嘿嘿哟,编个漂亮的大花篮,你一朵我一朵,采着花儿头上戴,诶嘿嘿哟~” 博墨沁道:“这位兄台待会醒了,你该如何是好?” 孟云清道:“别着小花我就跑。” 博墨沁又问:“那你能告诉我他该怎么离开这颗树么?” “简单,解开呗。”说着手上又给“花篮”打了个死结,“我弟弟向来喜欢我,从不会丢下我,当然,昨晚例外,他敢把我丢地上,就该想到我孟云清这个小人是会回来报仇的。” 第七章:霸王别鸡(二) 博墨沁不解,瞅着他那细白的小手灵活地分开一髭头发,迅速的顺着树身上已经编好的辫子后面,继续编了个五股辫,弯下腰,在小花那本来就秃得可怜的尾部上抽了一根黄色的羽毛,安放在头发中,用剩余的发丝来回打了三个死结…… 一看见那个死结,博墨沁就不寒而栗,细观整棵树,已经从树腰到树脚,被树上网床上的男子头发缠满,不仅缠满了,还插上了很多五颜六色的公鸡毛。远远看去,铁定会以为这是棵妖变的树,还长满了五颜六色的羽毛。 看来,这个孟云清还真是睚眦必报,此般报复自己的亲弟弟,若是知道自己想利用他,他会不会比对付他亲弟弟还狠,挖心?剜眼?剁手?博墨沁出了一头虚汗,在内心里暗暗思量。 博墨沁道:“若是旁人如你弟弟这般欺负你,你会怎么对他?” “那要看那人是谁喽,如果是美人,我大可以不计较,毕竟,小爷我比较喜欢怜香惜玉啊。”孟云清笑得灿烂,末了还朝博墨沁抛了个媚眼。 本是三伏天,可在博墨沁感觉,好像突然大雪纷纷……他这是意有所指吗?美人?自己?那也就是说,自己是安全的? 身在狼窝,不得不防范,博墨沁的内心仍然在天人交战着:我是美人吧?是吧?不对啊,我不喜欢别人这么说我啊,那我就不是美人啊?那该怎么办啊,我一个人能把这群土匪一窝端了么? 孟云清编完最后一个辫子,揉了揉酸涩的手腕,朝一边已经化作石头的博墨沁看去,见他正盯着地面怔怔出神,忙用手晃了晃他的眼睛,可依然没有唤回他的魂。 就在他准备大声呼喊的时候,博墨沁一把抓住他的手,使力将孟云清拽往跟前,不顾一切地抱住了孟云清,将他抱了个满怀。 “呃……莫公子……你……抱得我……好……爽……”然后头一歪,晕在了博墨沁的怀里。 树脚下光屁股的小花弹了弹爪子,无法趁机挣开脚下的绳子,无辜地“咕咕”叫着。 博墨沁浑然不知自己如此举动会将孟云清勒晕,他极其紧张的摇着怀里软得跟一团棉花一样的孟云清,边摇边呼喊:“小云!小孟!小清,小云云,小清清,你别吓我,你怎么了,你快起来,那只大公鸡需要你啊!小孟!小孟孟!” “你在笑什么?”博墨沁突然出现在孟云清的面前,深深锁着眉头,不解地看着他抱着一颗编满头发的树笑得像是走火入魔一般。 孟云清从幻梦中醒来,擦了擦口水,脸上飞起了两朵红霞,“没,就是想到弟弟醒来起不来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就算打死孟云清,孟云清也不会承认自己刚刚在发癔梦。 要是博墨沁真的将自己抱怀里该是多么美好的感觉,美人配俊公子,该是多么和谐的画卷,再找个画像的把自己与美人都画进去,给美人换身透明的薄纱,然后将画子装裱,留名青史,这该是多么美好的场面。 “你……这里没有问题吧?”博墨沁戳了戳孟云清的脑壳,无法理解找这个人为什么对着自己又是流口水又是发怔忪的邪笑连连。 孟云清娇笑一声:“怎么会呢,对了,你中午还没有吃饭吧,我给你准备饭菜去。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说。” “我想吃小葱拌豆腐。”博墨沁淡淡地说。 “这个,你就不想吃那棵树下的小花么?”本来还打算杀了给你补身子的呢。 博墨沁低头瞅了一眼已经被拔秃的小花说道:“我不想让它死得毫无尊严,不如等它的毛新长齐了再吃不迟。” 孟云清点点头,很是赞同,蹲下身子解开小花腿上的绳子,拍了拍小花那血红的鸡冠子,说道:“小花,你得谢谢莫公子,小爷是看在莫公子的面子上,才放你回去跟你家妃子们团圆的,记住啊,下次别在小爷想灵感的时候出现了,不然就不是尾巴被拔光毛了。” 第八章:酸酸的幸福(一) 放了小花后,孟云清带着博墨沁往厨房去,一路上博墨沁面无表情,抵挡了无数土匪们的白眼,他的眼里似乎根本没有那些土匪的存在。 厨房依旧闷热,锅碗瓢盆散乱地摆放在各个地方,这已经是习惯的事情了,关键在于,今天格外惨烈,舀汤的大铁勺——弯了;盛饭的木铲——裂了;本来整齐的瓷盅——豁口了。 “哎!每次都这样,让我买碗都买不起,真是一群败家子。”说罢,孟云清弯腰,从橱柜最下面的实木处抠起一块木板,里面是一摞干净漂亮的瓷碗,碗口用青釉烧制的彩绘,一看就是上等品。 博墨沁看得一愣,不得不佩服眼前这瘦弱的少年,真是独到,连这么个地方都能藏着好东西。 见他对着自己发呆,孟云清说道:“这是前年他们抢劫落雁城的大户王百万的时候抢回来的,当时我一看就喜欢上了,偷偷藏了起来,他们都不知道呢。”那眼神里满是骄傲与自豪。 孟云清在灶台边忙活了起来,从水桶里捞起一块豆腐,用刀比划了几下,放在了砧板上,又从边上的作料篮子里抽出一把香葱,仔细用水清洗了一番,去掉大头,划碎香葱的腰身,拿起菜刀,嘚嘚嘚几刀子就切出了长短差不多的香葱圈。 锅里烧着热水,正在小小的冒泡,他将豆腐放在手掌中,用刀将豆腐切成了很小的四方块,轻轻地下到水里,放入盐巴,又切了些生姜丝,不一会,锅里竟然传出了鸡肉的香味。 博墨沁用力地擦了擦眼睛,确定锅里确实没有鸡肉,好奇地问道:“这明明没有鸡肉,为何会……” 孟云清呵呵一笑,将香葱放入锅中,鸡肉的味道更浓烈了。 “以前蓬勃寨没有现在这么富裕,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更别说是吃肉了,后来我无意间发现了豆子泡在鸡汤中再放入水中会有鸡汤的鲜美味,后来,每次吃鸡我都会特意熬出很多鸡汤,用来泡做豆腐的黄豆,自那之后,我们蓬勃寨就经常吃这种有鸡肉味的豆腐。”孟云清说着话,手却不闲下来,盛起锅中的葱花嫩豆腐,放在了托盘中。 博墨沁已经忍不住想吞咽口水了,只是由于教养问题,他只能忍着,闭上眼眸闻着那葱花嫩豆腐散发出的香味。 好像发现了博墨沁那急切想尝试的心情,孟云清用勺子舀起一块带着翠绿葱花的豆腐,小心翼翼地递到博墨沁的唇边,笑弯了眼眸。 博墨沁脸迅速红了起来,姹紫芬芳的一片,显得格外好看,雪白的肌肤,深刻的五官,那双能勾魂的眼眸微微垂下,浓密的睫毛扑闪着,根根清晰,轻轻张开嘴小心翼翼地含住汤匙的前端,抿去一块豆腐,然后迅速退后一步,用手遮着唇,小口小口的吃着,散发着迷人的优雅。 不得不称赞孟云清的手艺,简直可以用炉火纯青来形容,豆腐中带着天然的豆香,豆香中带着点葱花的清香,刚好撑托了豆腐中的淡淡鸡肉汤味,使得整个葱花嫩豆腐无论是从色香味上来看都非常完美,博墨沁不由自主地从唇边溢出笑来。 “很好吃。” “那就把这都吃了吧,我还不饿,我还得等我弟弟起来再给他准备一些绿豆冰糖汤,还有寨主特别喜欢吃芙蓉糕,我待会还得去后池塘摘几朵大莲花来。”孟云清将葱花嫩豆腐端到桌上,邀着博墨沁入座,将那碗葱花嫩豆腐轻轻送到他的跟前,又拿出一个干净的汤匙,递给了他,自己则是在他对面坐下。 第九章:酸酸的幸福(二) 博墨沁坐下后拿起汤匙,小口小口的吃着,孟云清感觉看他吃东西是种享受,从来没有人能将吃这个状态演绎地如此好看,至少博墨沁是第一人。他撑着下巴,看得入迷,最后竟然舍不得挪开眼睛。 博墨沁吃下最后一块豆腐,轻轻伸出粉红的舌尖,舔了一些唇角,动作可爱而又诱惑。 人美做什么都美,尤其这样一个美丽得无话可说的大美人,孟云清感觉自己好像是在做梦,悄悄在腿上捏了一把,很疼,由此说明,这不是做梦。 就在孟云清处于云雾中绕啊绕的时候,屋外树林伸出传来一声凄惨的哀嚎,哀嚎声不断,有升高的趋势,吓得博墨沁手一抖,将汤全泼在了桌子上。汤本来就剩下很多,而他又不喜欢喝汤,自然是大半碗全部泼在桌子上,汤水顺着桌子快速地流淌,而孟云清依旧傻傻地撑着下巴看得入迷,博墨沁的眼神顺着汤往孟云清看去,只见那汤水流啊流,流到了孟云清的胸口,再顺着他的胸口慢慢往身下裤裆流去。 博墨沁张了张嘴,脸涨得通红,实在不知如何开口,只能将头扭向别处。 孟云清自然跟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脑袋,低头瞅了一眼美人的纤纤玉手,碗已经空了,美人是何时将汤喝完的?他怎么没有看见呢?再往下看,桌面淌着散有葱花的汤水,那汤水顺着桌子往他这边来。 “啊!!!!汤撒了!!!”孟云清一跳三尺高,高叫一声,抽过放在洗脸架上的汗巾,就往美人手上擦去,全然没有发现他才是被汤侵害的受害者。 “咳咳……我刚刚听见树林那边传来了叫声,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博墨沁说道,脸红得像个苹果。 孟云清听清后第一个想到了被自己变相绑在树上的弟弟。 “糟糕!把我弟弟忘记了!莫公子,我去去就来。”说完逃荒一样拔腿就跑。 介于自己吃了孟云清的葱花嫩豆腐,博墨沁毅然决然地起身,慢悠悠地跟着孟云清走近了那片树林中。 远处树林中,两个身影正在拉拉扯扯,孟玉郅躺在网床上,伸着手揪着孟云清的衣袖,企图把他拉到身边,好用手掐他的脸,孟云清则是躲在树边,用手拉着自己的袖子,边拉边鬼叫:“谁让你把你亲哥哥丢地上,还让我被人踩,我就不给你解开。” “哥啊!!我错了,你饶了我吧。”孟玉郅不得不哭着求饶,谁都知道整个蓬勃寨里,就只有他一个闲人,谁有耐心给他解开这栓得死死的辫子。 孟云清依旧抵抗着,看着孟玉柱无法抬头,立即上前,双手揪着他的脸往两边拉扯着:“你以为错了我就会饶了你吗?小爷我逃跑一次,你举报一次,小爷我翻一次墙你拉一次寨主,寨主说我一通,你也要说我一通,平常要不是看你们个个都会武功,我早就不认你这个弟弟了。现在我咸鱼翻身了,我有靠山了,我再也不怕你们了!” 孟玉郅懵了,原来这是他的亲哥哥早就安排好的啊!孟玉郅泪流满面,总算是把这个亲哥哥看清楚了,原来是披着人皮的坏人。 “哥,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我肯定不会再告密给寨主说你翻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孟玉郅在自己嘴巴变形严重的情况下还不忘记讨饶。 阳光从树缝隙穿透过来,落在兄弟两人身上,孟云清很瘦,宽大的衣服上还在滴水,被光笼罩的他显得纯洁无暇,虽然说着凶话,但是脸上却挂着与之相反笑容,那笑容是博墨沁从来没有见过的,那是发自内心的欢笑,不虚假,不做作,连打闹中都透着人情味。 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声音,声音说:“你是我的儿子,身居高位,就该明白你肩膀上肩负着百姓,而我,现在将这个重担交给你。” 声音又说:“看这辉煌的皇城,外面金碧辉煌,里面却遍地埋着尸骨,你站在高处,别人会捧着你,一旦你脚步虚滑,别人就会拉倒你,将你踩在脚下,最终你也会变成那具无名的尸骨,没有人会真心对你,只有你自己。” 抬眼看了看光芒中洁白刺眼的孟云清,博墨沁突然无比羡慕他,没有烦恼,身边的人都真心待他,有自己的可以信赖的亲人,转身看自己呢?除了身份,其他的都没有。 他博墨沁很富有,却又很贫穷。 好想得到他所有的幸福,哪怕他会恨他,拉着他跟着自己一起沉沦到痛苦中吧,他太干净,干净得刺痛了他的眼睛。 第十章:花要落谁家?(一) 山水之间,一抹秀丽的白色身影居于高处,俯览群山,那人一身素白,就连发带也是纯白的锦绣,那人正站在高处一块巨石上,眼神淡淡地看向那山群中若隐若现的屋角,若不是偶尔会眨下眼睛,看见的人,估计都会觉得这是一尊石雕,他保持着这个姿势已经将近半个时辰,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发呆。 终于,身影有了动作,抬起了一只脚,往前面虚空迈了一步。 只听山林之中,一群飞鸟受惊,尖叫着飞离自己的窝,而飞鸟尖叫之前,传出来的却是一男子的“哎呀”叫声。 原来是白衣身影“极不小心”的失足掉落了山崖之下,而山崖之下是两只山鹰的窝穴,此刻白衣人正坐在山鹰的巢穴中,左手边,是一只摇摇欲坠的小山鹰,小山鹰刚长齐黑色的大毛,翅膀上还只是出了些许的碎羽,很像是被孟云清拔光了尾巴的花公鸡。 小山鹰一只爪子抓着树干,倒吊在树上,而让它倒吊在树上的男子正光明正大地坐在它的窝里,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无聊地甩着窝里的杂草。 失败!怎么就掉窝里了呢!白衣男子很是沮丧。 小山鹰发出求救般的信号,“雀雀”地叫着,白衣男子动了动身子,想看清那只倒吊的山鹰被自己吓到哪里去了,不想,这本来算是很粗的树干却发出“啪”一声脆响,接着白衣男子感觉自己被一股大力往下拽去,他本能地抓过小山鹰的爪子,将它抓怀里,然后随着大树一起往山崖下掉落。 “轰隆”一声,一阵可怕的声音传播出去,吓飞了林子里的乌鸦们,乌鸦群“呱呱”地四处飞散,黑压压的一片。 蓬勃寨内早有人发现了这一情况,忙派出了人去查看。 一颗粗壮的大树下,一名白衣男子极狼狈地趴在断掉的树干上,身后的黑发因为这一剧烈动作四处飞散着,而他的背上,正站着一只毛还没换齐的小山鹰,小山鹰发出一阵叫声,踩着白衣男子的背,又是蹦,又是跳。 老远,土匪们就发现了这样奇怪的景象,刚走到白衣男子身前,男子伸直了手,一脸痛苦无力,他声嘶力竭地说道:“救……救……命……啊……”说完,晕了过去。 土匪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决定先救人要紧,两个人将白衣男子身上的树枝挪走,两个人将男人一人一边扛向山寨内,最后一个土匪刚准备走,却被突然飞到眼前的漆黑东西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待那土匪看清,原来是一只小山鹰,于是两手像抱母鸡一样把它抱回了山寨,给寨主补补身子也是极好的。 再说那被两名土匪扛在肩膀上的白衣男子,他其实并没有晕过去,他悄悄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打量着身边的环境。土匪们扛着他走向不远处的一间大寨子,寨子的围墙很高,门边站立着两名粗犷的男人,男人都扛着大刀,很是威风。再往里,是几间大屋子,门口有很宽敞的校场,大屋子门口都立着很粗的圆柱子,圆柱子上雕刻着飞禽走兽,远远看去很是潇洒,大屋子门前立着一名黑衣男子,男子约莫不惑年岁,蓄着山羊胡子,一脸的精明奸诈,此人正是寨主的得力军师——花振。 见到土匪肩膀上的白衣男子,花振上前看了看,打量了一番,问道:“可知这人是何身份?一定要调查清楚了,最近都城里都在传言安王失踪,别让安王的人混入了咱们寨子里。” 花振是刚从落雁城回来,上次抢劫也正是因为他人远在京都所以才未能出现。 安王?难道这偏僻的寨子也能接到如此深不可测的消息?白衣男子再度闭上眼睛,默默在内心想到。 左边的土匪答道:“我们也是奉了寨主的命令前去的,这个男人的身份我们也不清楚,不过,不像是会武功的人,不知道他跑那山崖上是做什么。” 第十一章:花要落谁家?(二) 右边的土匪接着道:“是啊是啊,我们去的时候他好像受了伤,只喊了句救命就晕了过去,阿虎哥还在后面呢,欸……阿虎哥呢?” “我在这里,在这里。”名叫阿虎的土匪走上前来,腋窝里夹着一只山鹰。 花振眼睛抽了抽,道:“你倒是闲情逸致啊,还跑鸟窝里抓鸟了啊,这抓的是山鸡还是孔雀啊。” 花振眼神不好是整个寨子里出了名的,有次寨主拉了头驴子出来,见寨主满脸喜色,他就上去应承、应承,说道:“寨主啊,您这匹马真是不错,你看这色泽艳丽,纯黑一片,若是再养几年必定是头千里良驹啊。” 寨主回头,满脸诧异地看着花振正眯着眼睛,贴着驴子的背,摸来摸去。 “花师傅啊,这……这是头驴子啊……” 花振的老脸当时就搁不住了,气愤愤地甩袖,将栓驴子的木桩子给咔嚓断了,道:“这谁该死的给寨主送了头驴子,看我不劈了他!”说完不顾寨主那欲言又止的样子冲进了后堂。 其实寨主只想说:他家小清儿要做豆腐,让他给买头驴子回来磨豆子…… 阿虎一听这话,冷汗就刷刷地流,皮笑肉不笑地说:“这是寨主要的野鸡,我这就给他送去,野鸡可补身子了。” 一行四人总算是越过一道坎,走进了后堂,后堂之中,寨主正端着茶杯慢悠悠地品着,很有大家风范。 三名土匪将那白衣男子放到太师椅上,让他趴在茶几上,长长地松了口气。这晕掉的男人不仅重得要死,更甚的是,他们得拖着他走,真是一步好比千斤重。 “寨主,我们去的时候,这人刚好晕在树下,于是我们便擅自做主将他带了回来,凭寨主处置。”阿虎说完将那山鹰放在桌上,任它一蹦一跳地落在白衣男子的头顶上。 寨主深深看了一眼晕了的白衣男子,朝阿虎三人点点头,示意他们可以下去了。 一旁的槅门后走出一个瘦高的男人,男人手中拿着一把扇子,正呼呼地扇着,赶走身边的燥热,见到趴伏在桌子上的白衣男子时,男人很是有兴致地走了过去,用手把了把他的脉搏,对着寨主说:“阿祝,我觉得这个人是晕过去了,你怎么看?” 寨主道:“我正是此意。”声音很弱,明显底气不足。 “那你是想把他收了做小房么?”瘦高的男人将扇子摇得更欢了。 寨主刚喝进一口茶,被男子这样一说,尽数喷到了白衣男人的背上,他捂着嘴,咳得肺都疼了。 “水生,我与你相识那么多年,你觉得我是那种贪慕美色的人么?”寨主起身,擦了擦嘴角。 “哦?想来寨主是在说我是个丑八怪了?”男人愤愤地朝寨主投去一记眼刀。 寨主无比讨好地上前,拿过水生手里的蒲扇,哗啦啦地用力扇着,恬着笑的脸上满是纵容宠溺。 “哪有,我只是想说水生在我心中才是第一,其他的都是假的。” 水生被寨主这样一说脸迅速升温,拳头轻轻地砸向寨主的肩膀,娇嗔道:“死鬼,我就知道你最爱我。” 白衣男子眉头皱起,他好像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会不会被灭口?难道这个方法行不通了?他要不要换另外一个方法再来探探虚实,他应该可以走了吧,这样下去会不会打扰两个人亲热啊? 第十二章:寨主的心思 寨主搂着水生的腰,背对着白衣男子与水生说着贴心话,白衣男子抬起头,睁开一只眼睛瞄了瞄门口,很好,没有人。 轻手轻脚地抬起一只脚,再轻轻放下,再抬起再放下,好不容易走到门口,头顶那只山鹰像是很高兴,“雀雀”叫了几声,将正在亲密的两人唤回现实中来。 “阿祝,我就说他没有晕嘛。” “还是我家水生聪明。” “死鬼,能不能别当着外人的面这样喊,人家会害羞的。”水生又捶了一记拳头,娇笑声传出门扉。 白衣男子以猫着腰的样子转过身来,笑了笑,见两人脸上依旧严肃冷漠,再扬起嘴唇,笑了笑,比刚刚的笑容显得更加白痴。 水生大方地落座,抽出寨主手中的扇子,轻轻在身前摇了摇,道:“你既然醒了,又何必再装晕?” 白衣男子回身,理了理有些脏乱的衣裳,慢悠悠地拘了一礼,道:“小生白凌坤,为赋诗词,徒步山间,无奈迷了方向,正想着登高可以望远,于是小生就爬上了那山崖,小生隐约见山林中有烟雾升起,想来必定是人家,脚下一滑,小生便掉落在了宝刹附近,幸得家中仆役相救,挽回小生一命,小生感激不尽。无以为报,请寨主收了我吧!” “不、不、不、我已经有水生了,我真的不能再收你做小。”寨主急忙忙拒绝,却无意间说出了自己的内心心思。 水生冷漠地看这寨主,美好的侧脸上满是阴霾:“好你个蛮阿祝,你敢收他做小,爷我烧了你的寨子。” “水生,我真的不会收他做小的,真的!你相信我。”寨主无比可怜地跪下,一脸钟情地盯着水生怒火喧嚣的脸。 白凌坤愣了,他只是说收留他啊,没说给他做小啊,再说了,男人能做小么? “哼,爷我不管,要么有他没我,要么有我没他。”水生醋意大发,蛮横地转过身子不去看寨主的脸。 白凌坤丝毫没有一点愧疚地在一旁默默哀求:“寨主,您就收了我吧。”收了我,我就大功告成了啊。 “我不会收你的,水生,你别生气啊,水生,你要怎样才相信我是真的只爱你一个。”寨主推开扑倒他身边的白凌坤,继续朝水生讨饶。 白凌坤锲而不舍地扑过去,拽住寨主的衣袖,继续嚎啕道:“寨主,您收了我吧,我会洗衣、做饭、带孩子,我还会写诗、念词、作画,您上哪里去找我这样的。” 寨主哭丧着脸,回头看着白凌坤道:“你再这样说,我今晚就别想活到明天。” 白凌坤道:“只要您肯收我,哪怕让我现在去死我都去!” “好啊,我替他收了你,你现在就去死。”水生开口说道。 “……” 室内总算是安静了下来……而白凌坤正缩在门口,怀里抱着小山鹰,默默地摸着它那还没长齐的毛,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 “秃子啊,小生这一辈子没干过啥好事儿啊,干过最好的好事应该就是救你一命吧,可惜小生命薄,不能陪你走过你鸟生的最后一程啊,你今后要记住啊,千万不要相信人类,他们都说一套做一套的,他们救你啊,都是有目的的,不是让你去死,就是要你去死啊。”白凌坤无比委屈地摸了把眼睛。 圆桌前是正在用扇子努力扇走怒火的水生,一听白凌坤这样说,怒火又“噌噌”地往上冒。 寨主坐在桌案前,抖着手继续喝茶,喝茶、喝茶……冷静下来了才有对策。想到这里寨主不经又想扇自己几个嘴巴子,怎么就那么管不住自己的嘴,怎么能说不能收他做小呢,应该是不能收他才对。 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放下杯子,哀叹一声:“你起来吧。” 第十三章:寨主的心思(二) 寨主就是寨主,见过多少大风大浪了,怎么能被这点小事所打败,还是赶紧把这个白凌坤给办了,不然久了就一定会出篓子的,这样既影响了他跟水生的感情,又影响了他在水生心中高大威猛,忠心耿耿的样子。 “寨主,你能不能让我多活几天,至少让我跟秃子再温存几天。”他还没找到他家少爷啊,就算是死他也要知道他少爷还活着啊。 寨主咳嗽了一声,道:“水生只是在说气话,既然你是路过,还是等伤养好了就下山回去吧,以后别一个人往这深山里跑了。” “不!寨主,我真的想报恩,您让我留下吧,我愿意做牛做马伺候您跟水公子。”反正他以前也是这样做牛做马伺候他家少爷的。 圆桌那边传出一声冷哼,寨主收起冷漠脸孔,真是哭笑不得地默默走了过去,可怜兮兮地拉着水生的袖子说:“水生,你我相识二十年,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刻起我的整个人都是你的,这二十年里,我从来没有违背过你一丝一毫,今天是我的错,不该胡说八道,这位公子想留下就让他留下吧,我给他安排给小清儿帮忙,你不是总说我亏待小清儿了么,这下子你该放心了吧。” 水生抬头看了寨主一眼,又气呼呼地将头扭向别处。 寨主见他丝毫没有消火,用手勾起他的下巴,低头就朝他的唇上落去一个轻柔地吻,水生开始抗拒,渐渐地却被寨主那温柔的唇给融化了,心里的怒火跟被凉风吹过一样,渐渐的灭了。 须臾,寨主放开水生,怜爱地用拇指摩挲着水生那红艳的唇瓣,温柔地笑了笑。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也就无话可说了,你送他去小清儿那边吧。”水生垂下头,站起身,往内室走去,垂下的发丝遮住染了两朵红霞的脸蛋。 白凌坤因为缩在墙角里,所以并没有看见那么香艳刺激的一幕,只觉得两个人好像都是气息不稳,其他的倒是没有注意。 “起来吧,我送你去厨房,以后给小清儿帮帮忙就好了。”寨主脸上突然雨过天晴,好不潇洒,让白凌坤愣了很久。 慢悠悠晃着,终于到了厨房,可厨房里并没有人,寨主又带着他往别处晃,可依旧没有找到孟云清,不由地费解起来。 招来路过的土匪,寨主问道:“你可看见小清儿在何处?” “属下看见清少爷带着一名陌生男子去了玉少爷晒太阳的地方。”土匪说完,被寨主挥退下去,遂带着白凌坤又往那树林里去。 远远就看见两个人在树边拉拉扯扯,寨主生怕二人打起来,快步走了过去,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网床上的孟玉郅顶着一头麻花,以一种很扭曲的姿势挂在网床上,手上还揪着孟云清的衣服,而让他造成这种姿势的是那一头缠绕在树上的头发。 “寨主!救命啊!!我哥哥要杀我!” “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你了?”孟云清抢着说。 “寨主,你看我哥哥他把我这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编在树上,这让我有何颜面活在世上,这跟杀我又有何区别!”孟玉郅义愤填膺地嘶吼着。 第十四章:您是我亲爷爷(一) 到了傍晚的时候,孟玉郅总算是还留着一口气活了下来,他能活下来多亏了细心又心情非常好的寨主。 听见孟云清不愿意帮孟玉郅把头发解开,寨主大手一挥,让白凌坤去搬张椅子,他就坐在那慢悠悠地解着头发,直到太阳西斜,他总算是把孟玉郅放开了。 孟云清拉着白凌坤、博墨沁三个人坐在树下的大石头上聊了一下午。 中间寨主也会被他们的话题吸引过去,才导致孟玉郅得到解放的时间延迟了很多。 “原来小白也是落雁城的人,这样真是太好了。”孟云清乐呵呵地说。 寨主不解,看向白凌坤,又看了看孟云清道:“小清儿有认识的人是落雁城的?” 孟云清指着身边的博墨沁说:“莫公子说他也是来自落雁城,还说以后有机会要带我去观赏落雁城的梅园和桃花林,据说落雁城的城花就是桃花呢。” 寨主这才正眼看了看孟云清口中的“莫公子”,博墨沁长了张美貌的脸,虽穿着明显小了一号的粗布衣服,但一身贵气却丝毫掩盖不住。 他不是太喜欢笑,就算孟云清的话惹得白凌坤笑得前仰后合,他也只是轻轻撇了下唇角,笑得很优雅很含蓄,完全不是乡野山夫所能比拟的。 “寨主,要是以后水叔叔想搬家了,咱们就搬到落雁城去,咱们买间大宅子,种上桃树,年年花开了咱们就可以直接在院子里赏花,还有我要学会喝酒,你们一个个都能捧着坛子灌,我也要跟你们那样豪爽的边赏花边喝酒。快哉啊!”孟云清说到未来,显得无比憧憬。 孟玉郅听到有兴致的话,不免也跟着搭腔,道:“要是再给我娶几个漂亮的老婆那就更美了,到时候我就天天带着他们出去炫耀,然后我跟哥哥就把名声给闯出来。” “你想闯个啥名声出来。” “不如我们两个就叫采花大少如何。” “我宁愿一个人叫采花大盗,也不跟你齐名采花大少。” 两兄弟你一句我一句又再度争吵了起来,寨主只能无力摇头,眼神中满是慈父般的宠爱。 准备晚饭的时候白凌坤狗腿子般的跑前跑后,倒是把准备给孟云清打下手的博墨沁挤到了一边,博墨沁打算拿起刀,白凌坤就快速抢过,博墨沁打算端起盆,白凌坤就拿起盆往自己的头上扣去,博墨沁打算去添柴,白凌坤就一屁股坐到烧火的矮凳上,快速地塞进几片木柴。 直到最后,博墨沁总算是忍受不了了,朝他冷冷的开口:“你把我当什么了?” “我把您当我亲爷爷。”白凌坤笑得纯洁,内心却痛哭流涕。 完了、完了,惹火了,完了,这下身首异处是跑不掉的了,不过,就算是死,他也是个忠臣。 博墨沁瞪了白凌坤一眼,默默朝厨房外面走去,厨房外面的大树下很适合乘凉,博墨沁刚走出来,就见孟玉郅用头顶着一凉床从堂屋内走了出来。 “莫公子请坐,晚上在这外面纳凉是最好的了,哦对了,莫公子知道这只野鸡是谁的吗?总跟在我后面,我走哪里它就走哪里,关键是他还时不时往我肩膀上飞。” 博墨沁看了一眼那只毛没有长齐的山鹰,轻声说:“这不是野鸡,是只山鹰幼雏,再过半年估计就能长出山鹰的样子了。” 第十五章:您是我亲爷爷(二) 孟玉郅不敢置信地抱着山鹰坐在凉床上,左右上下不停地打量着这只黑漆漆的“野鸡”。 “乖乖,这东西谁会养啊,它喜欢吃什么啊,不知道会不会咬人。”孟玉郅白痴似的自问自答。 天边红霞满天,染红天迹,似当年泼墨画卷的朱砂,博墨沁抬头看着,竟然倍感舒畅,这种日子从未体验过,真是快乐无比,轻松无比,不由便坐凉席上看着天空发起了呆来。 来这里本非他的本意,若不是遭受小人暗算,定不会出现此等事情,不仅丢了颜面,甚至被人看光了,虽然看光的那人丝毫未觉得不妥,还给了他自己的衣服穿。摸了摸袖口,虽是下等布料,却因为算好的手艺,整件衣服勉强还算得上看得过去。 若是在前几天,或许自己还会在香车宝马上风流快活,即便他很少近女色,也并不代表他不需要。想到这里,环顾四周,还真是男人窝,处处看见的都是男人,好像除了男人还是男人。 “你从小生在这寨子中,最大的感触是什么?”博墨沁淡淡开口,朝身边孟玉郅看去。 孟玉郅道:“快活。” 简短而又明了,不错,对于受尽拘束的博墨沁来说,来这里处了半天便觉得很是放松,无案牍劳形,无丝竹乱耳,处处洋溢着轻松自在,若是不自己身居高处,隐居于此必定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你呢?”孟玉郅抓住小山鹰,笑着回问。 博墨沁只轻笑,“相对我来说,你们时时处于危险之中,生命眨眼都能消散,我不过是个不巧被掳来此处的平民百姓。” “其实我很早就想问你,你究竟是谁?”孟玉郅眼神高深的看着博墨沁,玩味的笑容酷酷地挂在嘴角,好像已经将所有一切都洞穿一般。 看见孟玉郅这般高深笑容,博墨沁内心早已经打起了响鼓,难不成自己早就被看穿了?难道这次意外的计划注定要以失败告终?谁告诉他土匪都是一根筋比较好对付的? “哈哈!你肯定是个江湖高手!我有这种感觉!”孟玉郅大掌猛然拍在了博墨沁的肩膀上,笑得很是豪迈。 吓死他姥姥了!差点以为自己的身份被看穿了,博墨沁暗暗擦了把额头细汗,要是在这一步就被看穿,那他做人还真是做得极其失败。 皮笑肉不笑地,博墨沁回以了然的眼神:“没想到这你都能猜到,你还真是厉害。” 孟玉郅哪里经得起人家吹捧,那狂妄的姿态立马现了出来,拍着胸脯学着寨主的样子说道:“那是,也不看我玉小爷是谁,这寨子里,除了寨主就我武功最好。我只要一挥手掌,他们立马就倒一片,来再多人我都不怕,我只需一掌前浪滔天,那些小的们就刷刷刷躺倒一片!哎哟——松手松手!疼死小爷了!” 凉床上,博墨沁端坐在一边,手掌掐着孟玉郅的手腕子,只稍稍用了三分力就让孟玉郅喊疼了,顿时内心凌乱了起来。这牛吹得貌似有点大了。 见他还不松手,孟玉郅哭爹喊娘地嚎啕起来:“嗷嗷嗷……莫公子饶命,莫好汉饶命,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这一回。我给你跪下了,嗷嗷嗷……别用力别用力啊……疼啊……哎呦……莫大爷,您是亲爷爷!!您放了小的吧。哥啊!!爷爷他掐我!” 孟玉郅吃了大亏,见讨好卖乖没用,只能高呼正在厨房里忙得人仰马翻的孟云清救命。 听见呼救声,孟云清掂着厨勺就跑了出来,不敢置信地大声问道:“你爷爷不是在你三岁的时候就死了吗?你爷爷从什么地方出来的!” 凉床上,孟玉郅横躺着,一只手被博墨沁掐在手掌中,眼眶红红的,好不委屈。博墨沁见好就收,松开了孟玉郅的手,轻声咳了咳。 被掐疼的孟玉郅哭丧着脸跑到哥哥跟前,伸出被掐红地方,说:“小清儿给吹吹,疼。” “活该!”孟云清不理弟弟,转身又回到厨房中,继续忙碌起来。 从来只会欺负别人的孟玉郅终于被别人欺负了,心里可别提多难受了,揉着个手腕子做在凉床的另外一边,拍了拍傻了般的小山鹰的脑袋,说:“黑毛,以后等你毛长齐了,你一定要保护我,见到有人欺负我一定要给我报仇。” “黑毛是谁?”博墨沁不解,回头瞅着孟玉郅。 “哼,不跟你说话,我抱黑毛去找小清儿。”孟玉郅浑然没有了先去的君子风度,活跟一吃了亏的孩子一般。 博墨沁了然,原来黑毛是这只山鹰啊,本来打算要是养着的话给取个好听的名字的,既然已经叫了黑毛就黑毛吧,虽然小云云也挺好听的。 第十六章:这就叫私奔?(一) 天黑透了,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树杈上时不时传来乌鸦的叫声,蓬勃寨的地势很奇特,在一个大山谷的背后,离大山谷不远的地方常年有清泉,孟玉郅经常泡澡的地方就是这里。 此时,清泉旁边站着两个身影,一个略矮,偏瘦,另一个略瘦,偏高,两人站着一起明显有很大一段差距。 略矮偏瘦的是孟云清,此刻他正左手提着花篮,右手打着灯笼,领着博墨沁往这清静的清泉处来。 从山谷里流淌出来的水清凉冰爽,用来饮用也是可以的,不过孟云清嫌这里离山寨太远,特让土匪们在七年前凿了口井,在清泉的上流引了一股水进寨子,所以这里一般显少有人来。 清泉汇聚到他们所站的位置时,已经流淌的不怎么明显了,清泉汇聚的水久了就成了一个天然的清潭。为了能方便泡澡,孟玉郅曾经花费了数月,在清泉的水坑边沿垒了很多块大理石,形成了十踏步的阶梯,一直延伸到清潭底部。 孟云清放下篮子,将灯笼的棍子别进泥土里,拉过博墨沁就要帮他脱衣服,博墨沁吓得慌忙别过身子,双手紧抱胸口,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都是大男人,你怕什么?又不是大闺女,你该捂的也是下面吧。”孟云清指着博墨沁那捂着胸口的手,哈哈大笑起来。 就算教养再怎么好,遇到毫无教养的孟云清,博墨沁也只能银牙暗咬,羞红了脸的放下双手,轻哼了一声,以表示自己毫不在乎。 孟云清收住笑声,兀自解开自己的衣衫,将那宽大的袍子叠好放在岸边,又抽出花篮里干净的大汗巾,裹着下身后,很是自然的扯落了松垮长裤,光着脚丫子往清潭里伸脚,那模样,很像是在试探这清潭内水的温度是否需要添把柴火。 脚刚放入水中,一股清凉顺着脚丫子往上身传送,感觉着那骨子清凉一点点一滴滴地往心脏涌去,将一身燥热都驱赶开了。 踏入了清潭中,孟云清下了三格,一屁股坐在第二格,背靠着第一格仰头看向身后的博墨沁。 在他脱衣服的时候,博墨沁变就保持着刚刚的动作,只不过眼睛一直没从孟云清的身上离开过。 孟云清真的很瘦,背上几乎都只看得见骨头见不到肉,肩膀瘦削,就连手腕也明细比自己细了很多,但是他那一身肌肤即便是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也闪着光芒,若是白天指不定会是多香艳的场景。他毫不扭捏,落落大方地脱衣,很是自然,反倒是自己显得格外拘谨。 “你不洗吗?这里可比寨子里的大池子好多了,这里就我跟阿玉才来,所以这里洗澡是最舒畅的。我一般晚上泡澡,阿玉怕热,是早上泡澡,中午在太阳地里晒,下午又来泡,要不是我今天中午把他的头发编树上了,今天一下午都别想看的他的影子。”孟玉郅拿起小汗巾,往身上撩拨了几下水,好让热得冒油的肩背也好好享受一番。 他笑起来很好看,瓜子脸在柔黄的灯光下显得很朦胧,有种不太真实的美感。博墨沁收回眼神,摸向自己的胸口,那颗心自从刚刚孟云清脱衣服开始就狂乱地跳动,让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才好。 脱还是不脱呢?脱,让他这个从小就享受人家伺候的少爷如何自己洗漱?不脱,会不会显得太扭捏,毫无男子汉该有的豪情?脱?不脱?到底脱不脱,谁来告诉他! “莫公子,你不舒服吗?”孟云清转身,趴在大理石上看着他眉头紧皱的脸。 博墨沁被孟云清盯得没法了,索性闭上眼睛什么都不顾了,抽了大汗巾将自己从胸口至脚跺围了一圈又一圈,在孟云清的注视下快步走到清潭边,扑通一声就跳了下去…… 这看似扑通的扎猛子,其实已经耗尽了博墨沁的全部体力,所以,当博墨沁久久不浮上来的时候,孟云清吓傻了眼。 “莫公子,莫公子啊,别玩了,快出来吧!再不出来会死的。”孟云清焦急地泼着水,其实他才是真正的旱鸭子。 就在孟云清打算喊人救命的时候,博墨沁总算是背朝着上面浮了出来。辛好小水潭不大,孟云清伸手就能将他捞过来,借着水的浮力,孟云清将博墨沁弄到了第二块石阶躺着,小手在他的人中上狠狠掐了几下,博墨沁这才“哇”的一口水吐出来,迷蒙着醒来了。 “莫公子,你吓死我了!你怎么样,没事吧!” 博墨沁摇了摇头,微微一笑,乌黑的发丝因为全部都湿透了而贴在他的脸上,身上的大汗巾正斜斜地搭在腰际,稍微用力便能将它拽下来。 第十七章:这就叫私奔?(二) “我……我其实……不会……不会……自己……自己……”博墨沁艰难地开口,可话到嘴边他就是说不出口。 “不会自己什么?”孟云清见他人清醒了不少,稍稍松了口气。 “不会……不会自己……洗澡……” 这下孟云清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博墨沁一直慢吞吞地不肯脱衣服了,原来是怕自己不会洗澡的事情会被发现,原来长得如此美丽的人也有别人所不知道的秘密啊! “就这事儿啊,我家弟弟小时候也是我给他洗澡的,他经常赖账,不肯好好洗澡,都是我帮他洗澡的,要是莫公子不怕我伺候不周,我倒是很乐意为莫公子效劳。”说完扶着博墨沁起身坐在第三阶。 孟云清拿着汗巾给他身上都涂了一遍水,拿着花篮里的梳子细心的占着水将他的发丝梳理顺畅,拿过一个小盒,将里面自己提炼的茉莉花油涂在发丝上,小心翼翼地揉搓着。孟云清有双巧手,能将人伺候地舒舒服服的,博墨沁享受着这唯独的待遇,一张脸红得快要滴血了。 太不寻常了,以前就是宁肯自己胡乱冲几下水也不愿说出来的事情,现在倒是在这个认识不到两天的少年给全部套了出来,而自己对他好像有着一种依赖,在孟玉郅对他撒娇的时候他居然有种酸酸的感觉。就像是自己看中的东西被别人摸了一样,这一切他不寻常了!肯定是自己太累了,不然怎么可能三番两次的在这个人面前丢脸。 明明不会水,可自己为了掩饰硬是跳了进去,结果差点一命呜呼,可自己掩饰了半天,最后的结果还是由着这人给自己洗澡洗发。 “那个……”博墨沁开口。 “恩?”孟云清用汗巾往博墨沁的头发上浇水,冲走那散发着茉莉芳香的花油。 博墨沁眼神复杂,背着的身子几乎快要僵硬了,“希望你不要把我不会……的事情说出去。” 孟云清拧干汗巾,并未作答,只是将博墨沁洗好的头发挽起来,拧干水分,用汗巾将头发包在头顶,再用自己没用的汗巾给博墨沁擦上身,细滑的手掌贴着博墨沁的肩背,温柔地触摸着他的肌肤,让博墨沁不由地发着抖。 “你转过来,后背擦干净了。”孟云清开口说到。 博墨沁跟个乖宝宝一样,任凭孟云清处置,孟云清稍稍用力擦了擦他的脸颊两边,将汗巾又沾湿,给他细细地擦了把脸。 擦到一半,博墨沁突然抓住他的手,让孟云清愣住了,微微开启的红唇在灯光下很是瑞泽,博墨沁盯着他的唇看,突然觉得口干舌燥。 “怎么了?”孟云清不解,皱眉询问。 “你是……第一个……为我洗脸的人……”博墨沁断断续续地说,脸腾得红了。 “哈哈哈,就为这啊,好了,天不早了,乖乖的,洗好后我们就回去。” “我想……” “你想?” 水潭中水突然哗哗地响起来,博墨沁半倾着上身,搂住滑到孟云清的腰,将他带回自己的身边,而孟云清被这突然的失足吓得粗喘起来。 第十八章:这就叫私奔?(三) 他靠在博墨沁的胸怀里,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看来吓得不轻。 “我……我不是故意的……”这下换孟云清结巴了。 两人光裸着上身,肌肤贴在一起立马簇起火焰,只觉得依然火热,似乎要将人烧化了一般。 孟云清刚想离开博墨沁的怀抱,却又被博墨沁抱了回去,汗巾从身后漂浮了过来,他的发丝正紧紧贴在孟云清的脸颊和肌肤上,为那燥热又添了一份热浪。 “别动,让我这样抱一会儿……”博墨沁将下巴搁在他的头顶,只要他抬头就能看见他随着胸膛剧烈起伏而动的喉结。 博墨沁好久才唤回自己吓飞的魂,要不是刚刚感觉到他挪动了一下,他就会跟自己一样掉进这水潭深处,到时候他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救回他,差点就把自己看中的人弄丢了,魂能不飞吗? “莫公子……这样真的很热啊……”孟云清抬头打了个哈欠,顺手撩起冰凉的水,往自己的脸上拍去,这样下去真的会被闷死啊。 待博墨沁松开他,两人扭扭捏捏、跌跌撞撞地回到寨子里的时候,寨子门口站立着四个身影。 孟云清提着花篮快步上前,欢快地喊了声“水叔叔”。 寨主清咳一声道:“水生,我就说了小清儿不会离开这里的。” 水生明显不服,戳着上前的孟云清的脑壳说:“你不是天天就吵着离开这里吗,怎么这么大好机会又不走了。” 孟云清糊里糊涂地看向一旁的弟弟和白凌坤,问水生说:“水叔叔,不是你跟寨主建议把寨子里的树都砍掉,围墙都加高的,为的是防止我逃跑啊这下子怎么又怪我不逃跑了?” “水叔叔,输了就要给钱,我要你房里的那只白玉腾马。”孟玉郅乐呵呵地拍了拍哥哥的肩膀,笑容奸诈。 “输什么啊?”孟云清一个头两个大,完全不懂。 白凌坤跟着孟玉郅朝水生伸手,被博墨沁瞪了一眼,立即将手扁到后面,站出来,将衣袖一挥道:“是这样的!寨主与水主子见莫公子与孟公子不在屋内,水主子说是莫公子带着孟公子私奔了,寨主说孟公子不是那种人,于是二人便就打赌,小生与孟二公子正好路过,于是便也参与了进来。孟二公子与水主子赌了白玉腾马,若是孟公子与莫公子还会回来便就输了。相反若是孟公子与莫公子二人真的私奔了小生与孟二公子便就输了。” 白凌坤绕来绕去,把本就脑袋简单的孟云清绕得有些发晕了,一会孟公子,一会孟二公子…… “这就叫私奔?”孟云清算是抓到了重点,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水生瘪嘴,朝寨主的肩膀上猛烈地捶了无数捶:“都怪你,都怪你,非要跟我打赌,这下好了吧,你赔我白玉腾马!” 寨主握住水生的双手,哄着说:“我的宝库里还有一匹翡翠腾马,比白玉腾马更好看。” “……” 众人默默地转身,各找各妈。 第十九章:少爷,此乃好刀也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天空蒙蒙亮的时候,蓬勃寨的寨子校场里便响起了土匪们的晨练声。 “一、二、哼哈!” “三、四、嘿嚯!” “五、六、排队!” “七、八、吃饭!” 于是一早的晨练结束了……无数个土匪敲着盆子开始了每顿必喊的口号“给点吧!” 博墨沁是被那敲盆打碗的声音震醒的,抬头看了看窗外,天不过刚刚亮而已,他的习惯是醒来后绝不会睡回笼觉,哪怕是子夜醒来也不会接着继续睡。 起床穿衣后他才发现,外间睡在凉床上的孟云清已经起来了,想来是怕打扰他,所以并没有吵醒他,嘴角的笑容因为他的细心而显得越发迷人。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身洁白的白凌坤鬼头鬼脑地弯着腰窜了进来,脚步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声响,想来也是怕扰醒他。不过,同样是怕打扰他,为什么孟云清做,他就发自内心的想笑,白凌坤做,他就想挥一巴掌送白凌坤去窗外呢? 这时候博墨沁还不明白自己对孟云清的情谊,所以并未多想,只当是对孟云清存在好感,毕竟这样一个什么都好的人,谁都会喜欢,也难怪寨子里的土匪们见到他跟猫儿一样温顺。 白凌坤关上门,才准备起身,身后已经站了博墨沁,把他吓得差点尖叫出声。 “少……少爷!”白凌坤将左手塞嘴里,右手不停地拍着胸口,刚刚差点吓死他。 博墨沁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转身坐到孟云清睡的凉床上,一身贵气隐隐散发,出尘不染,洁白如莲。 白凌坤“咚”的一声跪下,声泪俱下道:“我的少爷啊!我算是把你找到了啊!少爷啊!没有你的日子我吃不下筷子,吞不下碗啊,没有你我生不如死啊!” “等回京都我会命人给你准备一箱子筷子跟碗,你吞我看。”博墨沁淡然回道。 白凌坤突然停止,也不哭了,直接换嚎啕:“少爷我说错了,我这是见到少爷激动的啊,少爷!自从你走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菜,我寝食难安啊,一想到您正身处这毒蛇猛兽的巢穴之中,我就想拿刀割肉啊!恨不得能替你扛下所有的痛苦。” “哐啷”一枚匕首被丢在白凌坤的身前,白凌坤的哭声嘎然停止,茫然地捡起匕首,左右打量了一番道:“少爷,此乃好刀也!” “恩,用来割肉应该够锋利了。”博墨沁嘴角微挑,狭长的眼眸微微眯起,慵懒而显得高雅,仿佛口中的话是什么极大的恩赐。 白凌坤用袖子擦着眼泪:“少爷,真的要割肉么。” 博墨沁也不与他多废话,右手撑着下巴,玩味地看着他,开口问道:“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属下历经千辛万苦,命人四处打探消息,终于得知少爷您最后出现在潘王爷的军帐内。所以,属下就悄悄潜入进去,正巧潘王爷与他的从属说话,我便听见那个从属说到了少爷您,后来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那人绑了回去,细细拷问后他才交代将少爷您绑去了德镇。属下当即马不停蹄地飞奔而去,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德镇当然被蓬勃寨抢劫了,也抢走了少爷您。为了混进这里,属下装扮成游玩学子,打算牺牲小我,以受伤的名义混入这寨子内。不过……总算是让属下找到您了,少爷……”白凌坤跪地膝行,抱住博墨沁的大腿哭得眼泪鼻涕双抛。 博墨沁也不管他如何抱住自己的大腿,淡薄的唇间轻声说道:“看你这又是牛又是虎的又是马的,还真是辛苦了。赏你什么好呢?不如赏你陪着老夫人吃斋念佛一个月如何?” 白凌坤傻眼了,这要他跟爱念经的老夫人一起吃斋念佛一个月,他还不得出口就念经啊。不行,绝对不行。 “少爷,属下知错了!”白凌坤也不狗腿了,笔直地跪着。 博墨沁淡淡笑着,莫可奈何地说:“白凌坤,白家世代忠臣,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只会耍嘴皮子?你那哥哥也不曾像你这样油嘴滑舌啊?你父亲和母亲怎么看也是品德高尚之辈,你说说,你这嘴皮子是在哪来练就的。” 第二十章:少爷,此乃好刀也(二) 白凌坤没想到博墨沁直接掀他老底,顿时脸皱得跟包子一样,一身雪白的衣服早在他又扑又抱之下乱得一塌糊涂,盯着地面看了良久他恍然大悟道:“说不定我是我爹妈捡回来的!” 一群乌鸦从屋顶飞过……这个笑话真不好笑。博墨沁如此想。 博墨沁也懒得与他再耍嘴皮子,问道:“我昨日被那群强盗掳来的,你务必给我查清楚那人是什么身份,怎么什么人不抓偏偏抓我。还有,替我写封信给潘王爷,就说我想他了约他回京后去晚香玉风流。另外,不准在这里喊我少爷。” 白凌坤费解,道:“那不喊少爷,喊什么?” “喊莫公子。” 博墨沁起身,理了理衣服,迈步朝外面走去,白凌坤亦步亦趋,生怕又把主子给弄丢了,那温顺的模样,与那日在山崖之上的气派浑然只觉是两人。 走至门边,博墨沁顿下脚步:“附加一条,不准跟着我。” 白凌坤好委屈,两只食指玩虫虫飞,只能停下脚步,无比幽怨地看着自己的俩手指头。 要是让别人看见白凌坤这番模样铁定要趴地上捡下巴,只不过,白凌坤也只在博墨沁的身前才如此形态,其他人妄想看他摆出其中一种姿态?那都是做梦。 绕过庭院,只见一队土匪正站在厨房那树阴下排队等吃饭,孟云清正掂着大勺给他们打饭菜,由于天气原因,他早就热得一身汗。 博墨沁走到他身边,拿起边上的蒲扇轻轻地扇着风。 孟云清笑逐颜开,道:“还是莫公子疼我,见不到我受热,哎,要是指望我那不孝的弟弟,估计我是热死在这里也没有人管我了。” 土匪们虽然人多,但是井然有序,不吵也不闹,乖得像猫,让博墨沁很是满意。 “他们都怕你,好像你的身上带着一股无形的压力,让他们都乖了起来,这两天我觉得我这耳朵越来越好使了!”孟云清看透博墨沁的心思,笑着用手肘碰了碰他的手臂。 “是吗……我很凶吗?你会……怕我吗?”脸腾得红了,博墨沁感觉到自己的脸像火烧了,忙转过头,不去看孟云清,可那正红火的脸,却是毫无掩饰的在土匪面前展现了,直让土匪们觉得博墨沁这是生气了,很气愤,非常气愤,因为他脸都气红了。 不消片刻,土匪们觉得苗头不对,通通做了鸟兽散,打到饭菜的抱着碗就跑,没打到菜的蹲饭桶前多盛了饭拔腿就跑,直到最后,整个厨房门前只剩一阵清风吹散闷热,没有人了…… “他们不吃了吗?”孟云清呆呆转头,看着那群鸟兽散的土匪,闷闷开口。 “是……是啊……”博墨沁结结巴巴的答道,脸红得更盛了。 水生与寨主过来的时候还准备表扬孟云清起得大早为大家做早饭,可话刚到嘴边,一看整个厨房里还剩下很多饭菜的时候不由地傻眼了。 “他们都吃过了?”水生问。 “算是吧。”孟云清道。 “那他们只吃饭不吃菜了吗?”水生又问,或许能省点开支了。 “或许他们胃口不好吧……”孟云清接着答道。 “那他们是胃口都不好吗?” “……” 这种事情他一个厨子怎么会知道…… 由于早上的剩饭剩菜很多,孟云清中午便少做了一样菜,又忙活了许久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大餐,为表欢迎博墨沁和白凌坤的到来。 第二十一章:娘的味道(一) 饭菜都上桌后,白凌坤趴在桌子上,口水直流到下巴,他边流口水,边用眼神瞄对面落座的博墨沁,见他没有对自己看,飞快抬起一手,抓了块鸡爪子便塞进了嘴里。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支筷子突然飞射出来,直直插在白凌坤身前的桌子上,而白凌坤因为这突然的一筷子,吓得差点将整个鸡爪子吞下肚子里。 “咦——哪里来的筷子?”孟玉郅没有看见筷子的发射者,只见到一支筷子突发扎进了桌子里,而筷子的目标很显然是白凌坤。 白凌坤含着鸡爪子,吞也不是,吐又不舍,只能乖乖坐正身子,眼泪汪汪地看着对面的博墨沁,博墨沁扫了他一眼,眉心微皱,脸上并没有其他变化。 但是白凌坤知道,他这是在生气,绝对的生气,每次少爷这样皱眉头的时候,他都会被少爷折腾,而少爷记仇这是整个府中都知道的事情,少爷报仇的方式很特殊,从来不实施肉体上的催残,他只会用自己高深莫测的武功来拿你练手。 白凌坤突然想起三年前的一件事情,那时候博墨沁刚从军营里回来,他不小心把马屁拍在了马腿上,当时博墨沁也是如此皱了皱眉头,然后到了晚上他把白凌坤叫进了书房,让他头上顶着一只桔子,站立在墙根边。而他就站在离他数十步的地方,朝着他扔飞刀,第一刀扔得有些偏,削掉了他左边的一束发丝,他魂都吓没了,哭着求饶,而博墨沁只淡淡地说了声:“第一次飞,不知道会不会射穿你的眼睛,我争取把你的眼珠跟脑袋一起射下来。” 当时他就哭了,被放出来后,做了将近一个月的噩梦,每天都梦到博墨沁拿着飞刀追着他,专削他头发,而他总是在最后一刻变秃子的时候醒来,然后抱着头发又是亲又是摸。 从记忆中挣扎出来的白凌坤哭丧般看着孟玉郅,孟玉郅不解,抬头盯着他的嘴巴,问道:“是我哥哥烧得太好吃,所以你感动得哭了吗?” 他不是感动得哭了,他是吓得想哭了,想到以后的岁月他不由自主地想嚎哭出声啊。 既然有台阶下来,白凌坤自然不会放过,指着嘴里的鸡爪子,呜呜咽咽地说:“这……吃……哭……呜呜……” “你放下来再说嘛,我知道我哥哥的手艺好得没话说,但是你这样我怎么能听见你说什么呢?”孟玉郅拍了拍他的肩膀,将碗放到他的下巴处,让他吐出那只鸡爪子。 白凌坤吐出鸡爪子的一刹那,抱住孟玉郅的肩膀就没脸地嚎啕出声:“啊啊啊……哇哇哇……太……太好吃了……呜呜呜……让我想起了我娘的手艺……真有娘的味道……” 寨主与水生打扮了一番,走进厅堂的时候正好看见如此一幕,纷纷朝一脸无奈地孟玉郅投去询问的眼神。 孟玉郅指着碗里的鸡爪子说:“都怪我哥哥烧得太好吃了,都把他吃哭了。” 水生惊讶不已,拉着寨主在上席坐下,忙开始询问缘由。 孟玉郅将白凌坤的话重复了一遍后,孟云清刚好端着一盘子“糖溜片藕”进来,见到大家的眼神都投向自己,以为是自己的脸上沾了脏东西,用衣袖擦了擦,可他们的眼神依旧没有挪开,不由发问。 “我脸上长花了么?你们都这样看着我。” 水生赶忙走过去,将孟云清手中的菜接过,摆放好位置夸赞道:“小清儿就是厉害,菜都能做出娘的味道了。” “啥?” “你看,我们白公子都被你这鸡爪子给感动地哭了,让我也不由地想起了我那亲娘了,不知道没有我的日子她过得好不好,我在他身边的时候总是跟她吵架,当年跟阿祝走的时候她正生着病,不知道病好了没有,真想回彤云村看看她,我知道,在她眼中我一定是个不孝子,可是我不怕她打我骂我,只希望她能过得好。哎……”水生擦了擦眼睛,将那附和的眼泪擦出眼眶。 第二十二章:娘的味道(二) “水叔叔,你娘亲不是在五年前病逝了么?” “我都说了是亲娘了,那病逝的是我姨娘!”水生没好气的拍了孟云清的脑瓜子一下。 孟云清委屈的揉着头,很是生气地抱着个凳子就往博墨沁身边蹭去,嘴里还不甘心的小声嘀咕着:“迟早被你们一群疯子给打傻喽。” 这种时候博墨沁的心情当然是最好的,孟云清哪里都不去,就在自己身边坐着,很乖,让他忍不住想伸手帮他揉揉头,顿然醒悟的时候,他已经这么做了……他的手搁在孟云清的头顶,隔着发丝轻轻揉着被水生打的地方。两人隔得本来就不远,这样做无疑像是博墨沁将孟云清圈怀里,看得桌边四人你咳嗽过来,我咳嗽过去,最后寨主连咳四声战胜了那三个虾兵蟹将。 “寨主,你嗓子不舒服么?要不要我给你晒点莲子蕊,据说那治嗓子挺管用的。” 孟云清完全不知道他们咳嗽的意图,博墨沁只是微笑地看着他,也不管桌上四人是如何看他的。 一席六人也不拘谨,开始谈天说地,其乐融融,孟玉郅为助兴,将屋子里的一坛子上好花雕都搬了出来,花雕酒一上桌,众人都要喝,博墨沁向来不沾酒,孟云清又是个沾酒就醉的人,所以席上四人你敬我,我敬你就这样喝开了,博墨沁与孟云清因为没有喝酒,倒是吃了不少菜肴。 “来,寨主,我敬你一碗,祝您老越活越年轻!”白凌坤站起身,端起白瓷碗,仰头就喝下了肚子。 寨主被敬,自然给自己上满了酒,与他对饮起来,豪爽地也将碗中烈酒喝得干净。 “来,寨主,我再敬你一碗,祝你与水公子和和美美,早生贵子!”说罢,白凌坤又不顾一切地仰头喝下了整碗烈酒。 放下碗一抹嘴巴,大笑道:“畅快!” 再看寨主,脸上明显不自然,正低着头小心翼翼地看着水生的脸色,此时水生也不说话,可明显不是很高兴,寨主一碰他的手,他立马抽起筷子就往他手背上打去,打得寨主嗷嗷直叫唤。 “寨主,我都干了,你怎么不喝呢?” 丝毫没有发现自己哪里说错的白凌坤,醉眼迷蒙地看着寨主发笑,“我这人啊,别的不会说,就是会说点哄人开心的话,我都说了这么好听的话了,寨主要是不喝就太不给小生面子了。” 水生端起桌上的碗,一脸挑衅地说道:“来,白公子,让水某人来敬你,祝你早日被人娶回去,生个胖小子,咱们好结为亲家,你说是不是?” “好!为我早日被人娶走,咱们干完这一碗。”白凌坤来了劲,一脚踩着凳子端起孟玉郅的碗就仰头喝了下去。 到底几分醉几分醒,从他刚刚不细想就脱口而出的话就能看出来……此人酒品真真差得可以。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一坛子上好花雕就被喝去了大半,花雕后劲大,白凌坤与水生拼酒的后果就是,两个人坐在一块,玩起了剪刀石头布。 “我出的是剪刀,你出的是石头,你说我一剪刀下去,你那石头还能有完整的吗?”水生大着舌头,话都说不清了。 白凌坤将握拳的手指伸开,抽出两根手指头,答道:“你喝醉了,我出的明明也是剪刀,你输了!喝酒!” 水生揉了揉眼睛,道:“啊,你也是剪刀啊,哎,我又输了,阿祝,给我倒酒。” 寨主满头热汗,还得搂着时不时往下滑去的水生,简直折腾得老命都舍了半条,听他又要喝酒,只好腾出一只手给他的碗满上浓茶,然后装作是酒端了过去。 水生大大的灌了一口茶水,推开寨主的手,“噗”得一口全喷到白凌坤的脸上,满脸不甘地指着碗说:“阿祝,这酒馊了!苦死了!” 寨主觉得头都疼了,只能安抚着他说:“这是陈年的老酒,酒越好,就越苦。” 白凌坤抹干净脸上的茶水,捻起脸上贴着的茶叶,拿给水生看,笑喊道:“什么酒啊,这是茶,哈哈哈……你被骗了吧……” 刚笑到一半,就被寨主伸腿揣倒了凳子,整个人就在这么仰倒在地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第二十三章:报!有官兵(一) 酒桌上早就没有了博墨沁与孟云清的身影,他们两人嫌弃吵闹正坐在院子里乘凉,孟玉郅因为喝了太多酒也离座去了茅房,所以也就只有清醒的博墨沁与孟云清听见了响声。 两人走进厅堂的时候,水生正半光着膀子靠在寨主的怀里扭来扭曲,像条蛇一样。再看地上倒了两只凳子,白凌坤仰面朝天,倒地上睡得正香。 “寨主,要不你先送水叔叔去休息吧,他喝了不少酒,心里正火烧一般,他又靠着你早就热得不行了,你让他泡个澡那样会安静些。”孟云清扶起凳子,看了一眼地上正熟睡的人,无奈地摇头。 博墨沁站在门边,也不说要帮他把睡过去的白凌坤扶起来。 “白公子喝醉了,不如送他去休息吧。” “不用管他,我们去屋外乘凉。” “可是……” 孟云清还想说什么,却被博墨沁一把拉住了手腕,带离了厅堂。 后来白凌坤醒来发现自己正不着一寸躺在陌生的床上,尖叫声传了很远。也是从那天开始,白凌坤看见孟玉郅跟见了仇人一样,孟玉郅与他说话他也不再搭腔,唯独一次开口还是因为孟玉郅抢了他的饭碗。 博墨沁带着孟云清走到树荫下,拿着扇子为孟云清扇风,不知不觉便与他闲聊起来。 “昨天我问过你,我是怎么到这里的,你还没有告诉我呢。”博墨沁开口。 扇子呼呼地扇着,孟云清满脸隐忍,企图将事情理顺了再解释给他听。 “其实,是昨天他们抢劫的时候,不小心把你抢回来的,不过你放心,我已经跟寨主说过了你的事情,寨主说等过阵子太平了就放你走,你不用担心寨主会扣留你,不过,就算是寨主想留你,你也未必能被他困住。花师父那点花花肠子我这个不会武功的人都能看穿。” “不小心把我抢回来的?那为什么要脱了我的衣服?”博墨沁不解。 孟云清更是一愣,道:“怎么?你的衣服不是你自己脱的啊?这个死王大武,怎么可以这样糟蹋美人呢!” “……” 博墨沁极度想接上话,可他刚刚那句糟蹋美人,不由地让他联想到一个猥琐的男人,将他光溜溜的看完了,他就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说到此处,博墨沁早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就在两人觉得尴尬的时候,一名土匪被鬼追一般跑了进来,一进来就扑倒在地,慌慌张张地大声禀报道:“报!有官兵!!寨子附近有大批官兵。” 孟云清腾地站起来,慌不择路地直接穿进小树林,往寨主的院子跑去,只留下一脸茫然的博墨沁与累得够踹的土匪。 寨主一听有官兵,立即召集了寨子里的土匪们,孟玉郅安置好醉死的白凌坤也匆匆赶来校场,此时,校场上已经人山人海,土匪们不安的交头接耳,商讨对策。 校场的大屋前,寨主正一脸严肃的与花振耳语着,似乎在商量什么,孟玉郅站在土匪群中,问了问情况,当即慌了。 寨子被官兵围上这样的事情随时会发生,只是这次赶得太过凑巧,明明没有收到一丁点讯息,而且,水生跟寨主他们又都喝了酒,此时稍微普通的围捕都有可能让整个寨子消失干净。 博墨沁真的很想问他可知道私奔的意思,私奔是指何人,而他与他都是男人,怎么能用私奔这个词。 收拾完后,孟云清又拉着博墨沁往校场而去,他们没有光明正大的出现,而是选择躲在角落里,刚准备走出的孟云清被博墨沁一把拉了回来,原来是水生从屋内出来了,估计是喝了茶洗了澡的原因,水生正迷蒙着眼睛从屋内出来,可见是被这大动静吵醒的。 整个寨子里人人自危,就连孟云清也感觉到了此次事件的严重,拉着博墨沁就收拾起包袱细软。 博墨沁见他收拾,问道:“你这是作何打算?” “收拾东西,把值钱的都带上,”转身又拿了几个银锭子,继续道:“趁乱咱们私奔了吧。” 博墨沁:“……” 第二十四章:报!有官兵(二) “为什么不让我出去?” “你出去能有什么作用?” “我能给他们说说道理,劝他们放弃做土匪啊。” “你觉得他们会听吗?” “不会!” 孟云清答得很干脆,低头想了想还是退回了角落,蹲在博墨沁的身边默默注视着校场上的动静。 要是所有人的心思都跟孟云清这般单纯,或许就不会有什么强盗、土匪这样的人出现了,天下全部太平了,一切都美好了。 校场上突然安静了下来,寨主摊开双手朝人群压了压,清了清嗓子:“我与花师傅商量了一下,这次官兵是有备而来的,他们手中带着武器兵刃,对于赤手空拳的我们,是石头对鸡蛋。为了减低伤亡,本寨主决定解散蓬勃寨,大家领着自己的那份都散了吧。从此江湖相见能做朋友就做朋友,不能做朋友也不勉强。” 寨主说得动情,土匪中隐隐有哭声传出来。 “寨主,这样做,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了,哎……我花老头也在这蓬勃寨生活了近二十年,自问未曾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请寨主将我花老头留在身边,以后的日子,就让我花老头继续伺候您吧。”花振擦了擦红了的眼眶,声泪俱下。 寨主被花振这样一说,鼻头一酸,叹了口气道:“哎……不是我不愿留你,只是以后我便在刀口上过日子,你在我身边未必安全啊!” “我们都愿意留下来陪着寨主!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上刀山,下火海!”队伍里土匪们突然齐齐喊出口号,竟然都不愿离去。 寨主红了眼眶,颤抖着唇说:“你们都是我祝某人的好兄弟,大家都是苦困的走过来的,其实我也舍不得你们,只是,这次非比往日,官兵数量众多,岂是我们小寨子能抵抗的!我解散你们,是不想你们白白丧命啊!” 人生相逢皆因缘分,众多兄弟能在人海茫茫之中相聚,便就是一种缘分,而此刻,似乎那缘分已经到了尽头。蓬勃寨自随乐皇在位时已经成立,现如今,皇帝都换了,自然是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那么兄弟情更是深厚,也可想而知。 孟云清抬头看了看寨主,憋红的眼眶里含着热泪,平时汉子的寨主居然也有如此一面,让孟云清也跟着难过起来,顺手揪起博墨沁的衣袖就擦起了眼睛。 博墨沁知道他心里难过,用手拍了拍他的头,像是安抚阿猫阿狗。 “报——寨主,官兵离寨子越来越近了,再不撤退就真的走不掉了!”一名土匪飞奔到校场,满头大汗,脸都跑白了。 众人虽然万般不舍,却仍是拗不过寨主的坚决,就在大家准备逃散的时候,官兵已经将整个蓬勃寨给围个水泄不通。 “里面的人听着!要么出来保下一命,要么等着我放火烧了寨子。”官兵之后的高头大马上坐着一名男子,男子一身软甲,左手拿着皮鞭,甩得呼呼作响,数千精兵手中持着武器,都是一脸肃杀。 寨主一听那人喊话,不由地紧张起来,道:“你们何苦跟着我受罪,要不投降吧,大家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 水生依靠在门框上,揉着疼痛异常的脑袋道:“你早干嘛去了,这个时候让大家去投降,我看,要么咱们拼个你死我活,要么就都不走,一起抗敌,反正都已经把寨子围了,哎,朝廷还真是舍得。” “水公子说得在理,我们都愿意跟着寨主一起对抗外敌。” 人群中不知道谁这样喊了一句,人们纷纷走向山寨各个角落,抄起所有能用上的工具,来抵抗官兵的围剿。 第二十五章:兵来将挡(一) 水生因为头痛一直靠着门框,寨主见他此般心疼自不用说,只能站在他跟前,问长问短:“水生,待会他们要是杀进来了你就跳我背上,我带着你杀出一条血路来。” 水生笑叹,道:“你的武功比我还好吗?当年你为我自断了经脉,一身武功就这么费了,我可没有忘记,你现在的功力只怕还没有三成吧,保命都成问题,又何来的保护我?让我保护你。” 寨主道:“我这些年一直在努力的修复经脉,现在虽然功力不高,保护你还是可以的,你要相信我,我这辈子只对你报满愧疚,我绝对不会让你受伤的。”寨主眼神犀利,确实下定了决心,哪怕是自己受伤也不让心中至爱受到一丝丝的伤害。 整个寨子都笼罩在一片阴沉的气压中,孟云清听到中途已经打算放弃了逃跑,打算抽起身边的扫帚,加入到抵抗的队伍中,只是扫帚还没拿起就被博墨沁凿了一个爆栗。 “痛啊!”孟云清嚷嚷。 博墨沁道:“你当那是玩过家家酒呢,你拿把扫帚是想去送死吗?” 孟云清认真思索了道:“我觉得我能用扫帚扫起灰尘,迷了他们的眼睛。” 博墨沁道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道:“估计你还没扫,脑袋就跟身子分家了。” “啊?” 孟云清有两怕,一是怕冷,二是怕疼。 一听脑袋会跟身子分家,他吓得用手抱紧了脖子。 博墨沁见恐吓有了收效,拉起蹲地上的孟云清,直直往白凌坤所睡的厢房而去。 “这是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了。” 等到了厢房,博墨沁一脚踢开了房门,走到床边,一股子酒气从床上睡熟的人身上散发出来。博墨沁被熏得捂住了口鼻,用手拍了拍白凌坤的肩膀却是毫无反应,博墨沁又将他身上的薄被掀开,打算拉他起来,怎料,薄被子下的白凌坤竟然未着寸缕。 只见博墨沁站在床边没了反应,孟云清上前打算一探究竟,被博墨沁一把拉住,翻手就遮住了他的眼睛,轻声在他耳边说:“别动,不许看。” 被教训的孟云清只能干站着,被博墨沁捏着肩膀转了个身,推出了厢房的门。 不出片刻,厢房内传出杀猪般的嚎叫声,那人正是白凌坤,他喊道:“杀人了!有人要杀人了!” 再过了不久,博墨沁冷着脸出来,身后是衣衫凌乱的白凌坤,他一脸泪水地捂着右手背,嘴里哼哼着,不知道究竟哼的是啥。 孟云清上前道:“现在官兵已经快要入寨子了,我们该怎么办,寨主他们会不会有事。” 博墨沁看了一眼身后的白凌坤道:“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白凌坤擦了擦眼泪,撕扯了块布条,给自己的手背包扎了一番,原来博墨沁见喊不醒他,索性就用刀子在他手背上划了一个口子。结果是效果显着,醉死的人不仅醒了,还很清醒。 校场内人头攒动,声音一片犹如浪潮,烈日晒得人头顶汗珠跟黄豆般大小。 官兵只是围着蓬勃寨,却并没有一再催促土匪们选择,高头大马上的男子躲在树下乘凉,只是让那些兵将们守着寨子,不做下一步打算。 寨主站上高台,眉头紧锁,看了看敌方,再看看我方,对水生说道:“不对啊,他们既然是来围剿我们的,为何不发动官兵直接攻上寨子?” “或许是在试探我们寨子里的实力吧。”水生摇着蒲扇,撩拨起脸庞的发丝,眼角含着一汪春水,诱惑而又迷人。 “寨主!”孟云清抬头冲高台上的两人喊道。 “小清儿,你快躲起来,他们那些官兵马上就要杀进来了,你不会武功,我与你水叔叔无暇顾及你,你顺着地门逃走,他们是不会发现的。”寨主一见是瘦弱不堪一击的孟云清,当即慌了手脚,刚刚只顾着让兄弟们逃走,却全然忘记了小清儿跟玉郅武功都不行。玉郅稍微好些,能简单的防身招式,可小清儿就不行了,弱得连杀鸡都不够力。 第二十六章:兵来将挡(二) 知道寨主会让自己逃,孟云清不甘心地看了一眼校场上的土匪们,咬着唇说:“寨主跟水叔叔都不走,小清儿也不是贪生怕死之人,就算曾经也想着离开这里,但是绝不是看着大家都白白送死,所以,我要留下来做接应。我会包扎,会烧火做饭,絶不会让大家看扁的。” “你放心,我有莫公子保护,王大武不是说了吗,莫公子武功高强,他一定能保护我的。”说罢,孟云清一把拉过博墨沁的手,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掌,像是下定了决心,就连力道也显得极重。 寨主犹豫地看向水生跟花振,二人皆点头赞同,他也不好再多说,不安地吩咐着:“若是见苗头不对,请莫公子带小清儿逃出去。我祝某人,若能活着,必定不忘莫公子大恩。 按照常理,寨主是绝对不会将孟云清,交给一个出现在山寨内不足两天的人,可是病急乱投医。他做出如此选择也是逼不得已,他本身就在十年前就受了重伤,是水生用自己的一半功力将他从阎王跟前拉回来的,他这辈子从来没有欠过别人什么,唯独欠水生太多。在博墨沁身上他似乎看见了当年的自己,虽然博墨沁给他的感觉与自己当年不一样,但是他那与生俱来的气势,使他一眼就看出他的身份绝非表面那般简单。只望自己没有将孟云清托错人才好。 博墨沁攒动眉头,知道他是对自己不放心,当即严肃异常地说道:“寨主放心,在下必定保护孟公子安全。” 寨主神色复杂地点头,转而将精力投入到了应对官兵身上。 白凌坤畏畏缩缩地走上前来,呼着一嘴的酒气说:“莫……莫公子,我认得那带头之人是谁……” “哦?”博墨沁转身,对他投以一抹赞赏的笑容。 白凌坤皮笑肉不笑地答道:“是……是……是京都千军骑的统领白霄,听说此人好会武林高手,小生见莫公子身手了得,不如出去一会?” “这怎么行!莫公子就算武功再高,也是双拳难敌四手,万万不可莽撞。”寨主登高而呼,将白凌坤吓得一哆嗦,跳开了一步远。 看来,他今天是受到了太多的惊吓,以至于寨主的高嗓门都能将他吓得哆嗦。 “无碍,小清儿和寨主在此等候,我去会会他们。”博墨沁像是很有信心,嘴角含着淡淡的微笑,十足的成竹在胸的样子。 土匪们本就好奇,听他这么一说大有看好戏的趋势,也不阻拦,自觉让道给他,只是那些人脸上都带着复杂的表情,不知道具体该如何形容才恰当。 山寨的门从内打开的时候,坐在树荫下的白霄立即起身,迎了上去,揪着马鞍,端正了姿态居高临下地看着寨子门口。 “报告白大人!寨子中出来了一个人。” 白霄抬头看去,这差点把眼珠给瞪掉了,他努力稳住身形,极力忍住双腿发软和身体不由自主想要下马的冲动。 “你……你是……你是何人!”白霄结巴地说着,毫无一点官派。 “莫沁,江湖人都称我莫公子。” 什么江湖人,应该是寨子里的土匪吧。 “原来你就是那传言中,武功高深莫测、神龙见首不见尾、风流倜傥、潇洒万千、迷倒万千少女的江湖大侠莫沁莫公子,久仰久仰!在下白霄,幸有缘见到公子的真面目。”白霄坐在马背上,毕恭毕敬地拍着博墨沁的马屁。 博墨沁眼睛抽动了一下,清咳一声道:“正是在下。” “不不不……您是我的在上,我是您的在下。”白霄笑眯眯地说到。 “那,在上正是……” “……” 士兵中已经有人对着诡异的一幕产生了质疑,可自己的顶头大人不说话,他们也只敢在小声议论,不敢大肆喧哗。 “你是来围剿这群土匪的?”博墨沁问道,眼神却是犀利异常。 “是……是啊!”为什么明知故问?接着要怎么演?没台词了呀! 博墨沁昂首挺胸,眼神傲慢地扫视着上千精兵,不温不火地道:“可知我是谁?” “知道啊。江湖中万夫莫敌的莫沁莫大侠!”白霄眼中满是崇拜,虽坐在马上却已经将尊严全部踩到了脚底下。 “那你说,凭你这一千精兵能打败我吗?” “呃……不能……” “我只需挥一挥衣袖,你们将会怎样?” “我们将全被您身上的功力所伤,无一幸免,就连犄角旮旯里的也不能幸免。” 第二十七章:前浪滔天(一) 身边的护卫不能理解了,偏头对着马上的统领看去,眼睛瞪得跟铜铃一般大小,不免感觉奇怪,开口问道:“大人!为何对这土匪如此客气,咱们上千精兵冲进去拿下这寨子,救出安王不就可以了,何必与这土匪多说废话?” 白霄与博墨沁同时朝那护卫投去眼刀,护卫被瞪得无话可说,缩着脖子站得离他们有十步远。 要是能这样做不就好了,关键是要救的人正一脸严肃地站在你的面前,还逼着你跟他演戏,这种活罪,他真心的不想再受了,真想上去抽那护卫两个嘴巴子。让你丫的多嘴多舌。 白霄双眼通红,脸上表情却是哭笑不得,这戏本来演得挺好的,却被这个冒失的属下给搅和了,回去少不了又得挨罚了! “白都统!你准备好接招了吗?” 气氛突然变得异常严肃,周边都安静了下来,整个寨子边缘包括那数千的精兵都屏着呼吸,生怕错失了最好的良机。树枝上的知了聒噪地叫着,阳光炙热地投射在人们身上,那些精兵人人头上都顶着一脑门的汗水。就连白霄也不免满脸汗水地紧紧注视着身前的博墨沁,握着马缰的手攥得死紧,眼睛睁得椭圆,隐忍的怒火几乎在他头顶飘。 再看寨子门口阴凉下的博墨沁,正一脸淡然笑意地瞟着马上的白霄,嘴角的弧度渐渐拉大,最后只剩下无边的冷意。 情势异常紧张,这一点寨子里的寨主也明显感觉到了,身边的孟云清拉着他的衣袖,揪着他的肉,不停地拧着,他也只好忍住不再吭声,由此可见,孟云清也异常紧张,生怕博墨沁出了什么意外。 终于寨主再也忍不住了,开口悠悠地问:“小清儿,你是不是很担心莫公子啊?” 孟云清转头看寨主,两只眼睛因为一眨不眨地盯着而红鲜鲜的,他异常坚定地点头,将那坨肉又用力拧了拧。 寨主的脸色变了变,长叹一声道:“你担心莫公子的时候可不可以不要拧我的肉,不然等莫公子回来的时候,寨主我就先被你拧死了。” 孟云清这才发现自己由于紧张将寨主的肉拧着转了无数个圈,导致他脸色异常惨白,他像是知道错了的乖孩子,抵着头,小嘴撅得老高。用寨主的话说,可以挂个灯笼了。 “寨主,莫公子本来就是外人,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很……不人道?”孟云清开口,声音委屈的可怜。 白凌坤悠然自得地拿着蒲扇扇风,道:“放心吧,我看好莫公子。” “你怎么一点都不担心他,你是不是嫉妒人家莫公子长得漂亮啊。”孟云清突然大声斥责起白凌坤。 白凌坤瘪着嘴,无辜地朝身边的孟玉郅看去,又突然想起什么冷哼一声,抱着一旁的柱子幽怨去了。 “小清儿不用担心,若是情势不对,我一定让兄弟们都冲出去,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决不能让莫公子为了我们寨子而白白死掉。” “会死掉吗?” 寨主突然发现自己说错了,呸了几声,又摸了摸孟云清的脑壳子,安抚着:“不会的,一定不会被砍得血肉模糊,肯定会完好地死去的。” “也就是说,他会被活活砍死?”孟云清实在是无法想象那场景了,眼泪吧嗒吧嗒地掉,无比自责,别提多伤心了。 寨子内的一幕博墨沁完全不知道,外面的太阳依旧热,他站直身体,径直走到马前,脸上挂着面具般的笑容,他说:“我出一招前浪滔天。” “我军右部兵士不小心中招,倒下一片。”白霄抽空擦了擦额头的汗,大声说道。 士兵们都傻眼了,什么情况这是? “倒下!”护卫见苗头不对,忙举着小旗子喊道。 右部士兵很是听从地卧倒了一片…… “我再出一招前浪涛天。”博墨沁退后几步,挥了把衣袖。 “我军左部士兵被内力所伤,全部倒下。”白霄腹诽,同一招是吧? 护卫捡起掉下的下巴,从右部飞跑到左边,举起小旗子大喊道:“都倒下!” 于是士兵们接二连三又倒下一片。 “我还出一招前浪涛天,这次我用了十成的功力。” 于是浪潮一般的“啊、哎呦、嗷、哦、咦”曲子在士兵们的嘴里叫开了,那声音奇特,带着浪潮,一波又一波地喊起。直喊得白霄额头热汗淋漓。 护卫跑到白霄的马后面,举着旗子大声喊道:“全部惨叫着倒下!” “我军剩余士兵由于体力不支,全部惨叫着倒下。”白霄在内心怒骂,你够了!你别以为你是主子就可以这么不负责任! 第二十八章:前浪滔天(二) “莫大侠不愧是莫大侠,武功已经练就到如此地步了。在下佩服佩服。” “既然我的功力这么狠,你又该如何呢?” “啊——”白霄惨叫一声,捂着心口的部位,从马上翻下身,倒地上不停抽搐着,“果然……不同……凡响……” 说完,白霄躺地上抽了抽两下腿,再也不动了。 护卫一个人举着个小旗子,对着博墨沁看傻眼了,见博墨沁对自己投来眼神,很是自觉的用旗子棍捣向腹部,自裁了断——“死了”。 博墨沁看着躺倒的人,很是满意,点了点头,朝寨子内走去。寨子边的土匪首先响起了喝彩声,因为离得远,他们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只见着博墨沁挥了三下衣袖,那些人跟倒木头一样全部倒下了。 有人说,这是博墨沁的内力所震慑的效果,这就是高手。 有人说,博墨沁会仙法,他们都被博墨沁夺了魂,所以才都倒了。 还有人说,博墨沁是仙女下凡来,最后这个人死得很惨烈……因为博墨沁刚好听见了这句话,朝他看去的时候很是不快,于是土匪们自发上前将这人围殴了一顿。 总之回到寨子内的博墨沁被土匪们捧成了神,大家都围着博墨沁说东道西,还被人抬起来抛高高。 寨主看得眼眶一热,开心地哭了。 再说那群被博墨沁打败的精兵。 白霄在听见寨子内的欢呼的时候就已经爬起来了,他拍了拍身上的灰,用脚踢了踢护卫,见他没反应,上前查看,原来护卫竟然倒地睡着了,抬头看看日头,已经西斜了,于是不管不顾,踩着护卫的肚子招呼倒地上“死相惨烈”的士兵们排好队伍,迅速撤离。 护卫被踩了肚子,一路上趴在马背上,不时哼出声,是本次围剿中受伤最重的一个,后来博墨沁赏了他一颗碗口大小的夜明珠,以示补偿。当然护卫本人是不知道博墨沁的身份的,不然也不会在白霄演戏的时候拆台了。 一场堪称闹剧的围剿就这样落幕了,当晚,白霄飞鸽传书与博墨沁,写道:我主英明,心怀天下,试用招安安抚土匪,实乃良策,属下为我主菩萨心肠感到自豪,同时深深面壁自己,试问,有此主,天下能不安乎?百姓能不乐乎? 博墨沁当时就笑了,将那纸条烧成了灰后,拿起笔刷刷写道:待命德镇,助百姓,挡潘王。 孟云清白天答应过博墨沁要给他准备莲子羹,所以当他将信鸽放飞后,孟云清也已经端着做好的莲子羹走了进来。 “莫公子,白天多亏有你,不然,蓬勃寨就遭难了。土匪们现在都很喜欢莫公子,莫公子就是蓬勃寨的大英雄。”孟云清笑弯了眼眸,嘴角的笑怎么也止不住。 博墨沁坐下,看着桌上的莲子羹道:“那你呢?” “啊?”孟云清被他这样一问反倒不知道自己方才到底说了什么,抓了抓脑袋道:“在我心中莫公子当然是大英雄。” “我不是说这句。” 博墨沁舀起一勺莲子羹,吹了吹,递到孟云清的唇边,孟云清也不嫌弃,直接张嘴就含住了汤匙,脸上的笑更加明媚动人。 “那是说哪句?”孟云清吞下莲子羹,撑着下巴看着他吃相优美的吃着莲子羹。 “你喜欢我吗?”博墨沁抬头,又舀起一勺莲子羹朝他唇边送去。 “唔……”孟云清含住汤匙,想了想,“喜欢。” 博墨沁嘴角溢出一丝得意的笑容,只是这笑容很浅,一双眼瞳在烛火下很是亮丽,他伸出食指,轻轻点了孟云清的唇,笑道:“我也喜欢小清儿。” 如果当年孟云清不是白痴,或许就能明白博墨沁话中的喜欢跟他的喜欢并不是同一类意思,所以直到博墨沁为他舍身拼命的时候,他也只是单纯的以为他只是喜欢他,而不是那种想要与他一辈子在一起的喜欢。 博墨沁从白凌坤那听来了孟云清在他与白霄对峙的时候的表现,所以,他想从他口中听到他的真心话,显然,孟云清这个傻瓜说了他很高兴的话,于是,事情诡异地朝着他与孟云清无法估摸的方向发展着。 最后一碗莲子羹,博墨沁只吃了两口,接下来的全部被博墨沁喂给了孟云清。 吃到最后,孟云清拍着肚子说:“真好吃啊。”然后话锋一转,很是委屈地说:“真是的,我是煮给莫公子吃的,最后全是我吃了。” “呵……”博墨沁笑出声,曲起手指刮了刮他的鼻子说:“看着小清儿吃,就跟我自己吃一样,很开心呢。” 孟云清被博墨沁这暧昧的亲昵触碰弄得脸红脖子粗,笨手笨脚地起身拿着吃剩的碗就飞快地逃了出去。 第二十九章:年少多忧(一) 夜空满是星星,像是颗颗闪耀的珍珠,孟云清与孟玉郅躺在凉床上头枕着头,聊了起来,边聊边看夜景,先前被博墨沁撩拨到羞涩的心情也自然好了起来。 孟玉郅舒服地长叹一声,眯起眼睛道:“没想到,莫公子那一招前浪滔天会如此厉害,竟然那么轻松地摆平了那么多的官兵。哥哥你以后可要好好的报答人家。” 孟云清被说得脸红了起来,抓起头发,说道:“我又不是女子,怎么待他好点,怎么报答?难道不会被别人说吗?” “这就是你的迂腐了,这大业国虽说男风不盛,可那京城皇宫里少不了一些娈宠嚣张,咱不说那么远的,就说寨主与水叔叔。他们两个都是男人,可是他们两个难道比那些男女配对的夫妻过得差吗?再说了,莫公子那一脸冰块在你这里可就突然化作了一池春水,就连我这个门外汉都能看出来他对你有意思,就你一个人傻傻的以为那是因为你收留他,他才对你好。”孟玉郅分析道,翻身趴在凉床上摸着哥哥的脸。 “你做什么摸我的脸?”孟云清不懂,转头看向一脸高深笑意的弟弟孟玉郅。 孟玉郅道:“我在摸摸看,我哥哥没有练武是不是会比较细皮嫩肉,要是换了女儿装,铁定不会比那女子差。” “做死拿我比作女人!”孟云清不高兴了,抬着手就往孟玉郅的头上打去。 孟玉郅也不逃,笑嘻嘻地往孟云清的耳边凑,道:“其实,我在这里劝你半天只是想说,我觉得白凌坤长得很好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不理我了,你给我出出主意。” 孟云清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没好气地说:“你活该,在这里祸害我,我干嘛要帮你出主意,好心没好报的事情我才不干。”两眼一闭,挥舞着扇子驱蚊子,也不理睬孟玉郅了。 没人出主意,孟玉郅显得极其颓败,翻身起床,走到树下不停地拿拳头捶着树干,好像那树欠了他多少银子似的。 厢房这边,博墨沁出门找孟云清,抬脚往门外去的时候差点被一条腿绊倒,待看清是好死不死的白凌坤的时候,他的脸色明显冷了很多很多。 “少爷!”白凌坤舔着笑容,一幅狗腿子的形象。 博墨沁淡淡地“嗯”了声,也不看他,直直往凉床方向走去,绕过几间屋子,偌大的凉床上躺着一个瘦弱的人影,那人在黑暗中摇着扇子,驱赶着身边多如星点的蚊子。 白凌坤想跟上去,一看见凉床上有人,很快就识趣地退后,转身离开了。 孟云清正闭着眼睛休憩,虽然蚊虫多得可怕,但他还是选择出来乘凉,因为山里树木多,所以夹带着蚊虫也多得吓人,他摇了几下扇子,发现腿上不时会被蚊子叮上,猛拍几下后又慢慢地摇着扇子。 博墨沁在他身边坐下,抽过他手中的扇子,为他驱赶着蚊子。 “咦!莫公子,你还没睡啊?”纯属没话找话。 “嗯。我为你扇会,我一个人在屋子里睡不着,想找个人聊聊。”博墨沁靠近孟云清,他身上的花香味更浓了些,让孟云清不由地蜷缩着身子往凉床里面挪了挪。 盛夏的天说变脸就变脸,明明前一刻还是月亮大亮着,不消一会,月亮就被乌云给遮住了,孟云清带着叹息说:“看来,今夜会有一场大雨。” 博墨沁抬头望天,希望不会那么准确,毕竟……白霄还带着他的上千官兵驻守在德镇,若是下雨……估计……会全部淋成落汤鸡。 孟云清听着身边的动静,见博墨沁很久不开口,以为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惹恼了他,他便小心翼翼地拿手碰了碰他的衣袖,道:“莫公子是不开心吗?” “不是,只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有什么只管说,要不说说你的生活吧!没有被掳来这里的时候你的生活是怎样的?”孟云清眨巴着眼睛,虽然天太黑,博墨沁一定看不见,他还是不停地眨着。 博墨沁淡勾唇角,扇子又用力了一些,他缓缓开口:“我……不如你问我吧,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他身处高位久了,身边能说心事的人少之又少,能碰见孟云清这样的傻大头还是头一遭,也就不怪他为什么从始至终都浑身散发着冷冷的气息了。 “那……”孟云清停顿,“莫公子有兄弟姐们吗?” 博墨沁没有想到孟云清上来就问家庭,明显一愣,转头看向黑暗中的孟云清,一字一句无比认真地说:“我家有个远嫁的妹妹,其他的没有了。” 博墨沁说得是实话,据府里的老人们说,当年他娘连夫人并不受宠,他的亲爹喜欢的是一个叫“梨儿”的小妾,会生下他们兄妹,纯属是因为他爹在喝醉后将他娘误认做是小妾的结果。 第三十章:年少多忧(二) 虽然当年他并不相信府里老人的话,但是从他亲爹对他娘的态度足以说明,他爹心里没有他娘,即便他爹给他娘的都是最好的,可感觉中总是少了点什么。 后来他长大了,受不了府里下人们的闲言碎语,便跑去问他娘,他娘抱着他哭得无比可怜,故事经过却是一句不提,后来怕他娘伤心,便再也没有说过。 “妹妹啊,挺好,会心疼哥哥,会粘着哥哥,我小时候总把我弟弟喊妹妹,虽然那时候他很小,但是他却顽强抵抗,我给他扎女孩子的辫子他会生气地把辫子给剪掉。哎,要是妹妹就不会这样。”孟云清翘起腿,双手交叠枕在脑袋后面。 “我妹妹十五岁的时候嫁人了,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了。比我幸福多了。”博墨沁像是很羡慕自己的妹妹,眼睛在说到妹妹的时候亮晶晶的,很是有神。 “那莫公子为何还不娶妻生子?”孟云清很是紧张,双手在脑后抓成了个拳头。 “我十三岁就出来闯荡了,成天呆在男人窝里,到何处去找女子生儿育女?我自由自在惯了,不习惯身边突然多出一个人。” “那……莫公子有没有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孟云清变相的想问他是否对自己有感觉,这样变相套话他还是第一次,生怕博墨沁看出什么,忙咳嗽了一声,继续说:“要是不方便就不说了。” “有!”意外的听见了答案,孟云清直觉精神突然变得异常好,屏住呼吸等着他揭晓答案。 只是等了很久,直到他肺里的空气全部耗尽也没有听见答案,不由地失望起来。 博墨沁向来就是如此简单的人,别人问什么兴趣来了多说几句,心情不好两个字两字的蹦,心情非常好,或许会连个句子。 至少在孟云清面前博墨沁还是比较心情不错的,每次都是连句子,虽然这句子有时候并不怎么完整,但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博墨沁他对孟云清的感觉是非常好的。 博墨沁十岁的时候拜了师,师父说他根基差,要是早个五年练功或许是个奇才,只可惜浪费了五年,必定不成大器。后来博墨沁彻底地推翻了这句话,将武功练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直让他那师父逢人就夸。 每次让博墨沁露两手的时候,博墨沁总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往往一句话,他能站在师父与众人面前说上一炷香。直把他师父逼得发疯,从那之后,便再也不敢说博墨沁一丝一毫的不好。但是,情况也并没有好转。 从那之后,博墨沁这个毛病就一直伴随着他,除非他比较喜欢的人,否则别指望跟他说上话。 潘王便就是个活例子,都不知道在博墨沁那碰了多少鼻子的灰了…… 孟云清见身边的人不说话,主动开口:“莫公子是不想与我聊聊吗?我想我还是不打扰莫公子了,我先去睡了。”脸上的表情明显失望,很是落寞。 “有喜欢的人,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那个人叫——孟——云——清!”博墨沁拉住他的手,一字一顿地说,无比认真无比严肃。 脸上像是火烧着了一般,孟云清忙用袖子遮住脸,生怕会让博墨沁发现什么,心脏却是嘭嘭嘭地跳动着,好像要跳出整个胸膛,然后再跳入空中,最后是云端。 博墨沁说了喜欢后就发现了孟云清的不正常,看他用袖子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还以为他见自己表白心迹,生气了,忙软着口气道歉,焦急万分:“小清儿,我不是故意吓你的,我说着玩笑的,你别在意,我以后不说这样的话了,你不要生气啊,乖啊。” 完全是安慰阿猫阿狗的口吻,但已经足以证明他真的怕自己的表白吓到孟云清。 孟云清刚刚还在狂喜中,突然听见他的解释,一颗心就像是被捅了几刀一样,痛得他无法呼吸,小嘴一瘪,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直把博墨沁看得愁苦万分。 真是该死! 博墨沁在内心狠狠骂了自己一句,这手脚乱得大发了。 孟云清挣开博墨沁的手,捂着脸就跑进了房间,倒床上拉着薄被咬着被单无声地哭着。 该死的博墨沁,让他心动了半天最后一瓢冷水泼头上,害他白白欢喜了,真是个大坏蛋!果然是朵野花,采不得。 不!即便是一朵野花他孟云清也要采回家养着!他就不信自己主动出击还不能搞定这个人! 孟云清想到这里已经停止了哭泣,闭上眼睛很快就睡了过去。 屋外的博墨沁内心糟糕地徘徊在门外,真是的,怎么这么笨…… 暗自责怪自己后,他还是选择了进屋内来。 第三十一章:危机层层(一) 蓬勃寨自从上次官兵围剿后,对于外界的消息关注地是更加密切了,寨主当着水生的面保证,下次绝对不会再出现这种手忙脚乱的事情,只是,风波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比如此刻,寨主正双手抱着脑袋,唉声叹气,绵绵长长,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态与表情。 “寨主,您要保重身体啊,这件事,我们会让手下去查个清楚的。”花振站在寨主面前,极力忍住想叹出来的那口气。 寨主抬头,看了眼花振道:“我祝某人建立蓬勃寨二十余年,还第一次听说咱们寨子杀人放火,这不是摆明着有人要陷害我们吗?” 花振赞同,抬眼朝主坐上的水生看去,整理了一番要说的话,说道:“水公子,您有何良策吗?” 水生抬眼看来,咬紧嘴唇,无奈地摇头。 花振急得不知该如何是好,在屋内踱着步子,最后眼前一亮,欣喜道:“上次莫公子帮了我们寨子一把,他一个人就将那些个官兵打退了,或许这次他也有办法让我们解决这次危机呢?” 水生看向寨主,寨主看向花振,最后两人同时摇头,寨主道:“你我都不是瞎子,上次或许是因为侥幸,我与水生后来仔细钻研过,莫公子当时根本没有使用什么武功,或许是因为他背后有人,所以那个都统会带着那些官兵撤退。但是,这次并不是官兵,而是有人打着蓬勃寨的旗号,在外面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摆明了是有人向借外人之手铲除了咱们这个寨子。” 花振点头,捋了把胡子,额头皱纹深深成沟,道:“不知究竟是何人打着我们的旗号在外为非作歹,从上次官兵的出现我就派人打听过,朝廷似乎并没有派人来围剿我们,或许……跟传言中失踪的安王有关系。” “你是说,是安王想铲除我们?”寨主眼中精光一闪而过,似乎对整件事有了一定线索。 “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出那个背后的黑手,他们作案后留下的印记确实是我蓬勃寨内独有的青蛇印,只是……他们为什么要千方百计的用这样的方法来陷害我们呢?”寨主摸着下巴,认真思索着。 水生道:“寨子内估计是有了内鬼,不是那个白凌坤就是莫公子。青蛇印我们会留是没错,但是从来不会留下青蛇镖。从事发的村子里,王大武找到了数十把青蛇镖,也就是说,他们是故意杀人,然后让官兵们以为咱们蓬勃寨对这次围剿产生了愤怒,借机报复之类的。朝廷就有理由派官兵来正式围剿,到时候……就不像昨天那么简单了。” 花振与寨主同时点头,三人在室内商量了半天才各自提出了拟定计划,直到孟云清拉着博墨沁一脸愤怒地喊三人吃饭这才作罢。 事情发生在昨天晚上,被官兵围剿过后的土匪们都安静地呆在寨子里,几乎没有人出去过,而就在所有人都在寨子内的情况下,蓬勃山西面的怀庆村上下三百五十几口人全部遭到杀害,杀人者不仅杀光了村子里的人,更是将村子内值钱的东西全部抢走,杀人者在村子入口的牌匾上留有青蛇印,死者身上还有蓬勃寨内独有的飞镖。 在以往的二十余年中,蓬勃寨虽然抢劫,却从不伤人,每次抢劫时都会在村镇显眼的地方留下青蛇印,所以,一般村民看见了这样的印记都会将值钱的东西埋藏起来。而蓬勃寨每次也只是抢一些粮食与日用,有时候甚至只是象征性的抢几袋粮食,几乎不费什么人力。 而怀庆村内被抢劫的时候,村口并没有显眼的青蛇印,王大武与一帮子元老们看过那青蛇印之后纷纷说那是伪造的。 首先,蓬勃寨的青蛇印会以蛇头在下,蛇尾在上这样的方式出现在牌匾或门屋上,这是每个蓬勃寨的土匪们都知道的一个习惯,原因在于寨主说那样比较有个性;其次,青蛇印总是会在抢劫的前两天印上去,而村子内出现的青蛇印用手碰还是湿濡的,说明印上去的时间不长,蓬勃寨之所以会提前两天,纯属是为了让村民们有时间把值钱的东西藏起来。 再来王大武曾进去过村子内,村口几家人的死相最是斯文,为何斯文,只因那些人几乎都是被飞镖射中要害而死,到了村子后面几乎都是被宽背大刀砍死的。屋子内乱得无法下步,就连屋舍内养的鸡狗都被杀死。 第三十二章:危机层层(二) 由此可见,的确是有人想要借助这次事件将蓬勃寨一次性铲除,而蓬勃寨这次确实是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中。 一整天里,蓬勃寨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阴沉气息中,所有人都仿佛如临大敌,面对身边的人都是谨慎小心,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将消息透露出去。 孟云清无法忍受这样的低气压,拉着博墨沁就往后面池塘去掰莲藕去了。 博墨沁站在水中,学着孟云清弯腰挖藕,只是手无论再多用力,都无法成功挖一根藕上来。 后来孟云清看不过去了,走到他身边,拉着他的手臂说道:“荷叶下必定有藕,我们可以用脚去拱,拱到了硬物肯定就是藕了,然后再用手去挖会比较好挖。” 博墨沁被他点拨后上手很快,不消片刻就挖出一个七连结,很是得意地朝孟云清挥手。孟云清见他挖的藕够多,小脸上的笑容洋溢开来,就着波光粼粼地水面,他的笑容都闪闪发光。 博墨沁看得呆了,他总是笑得如此纯粹,毫无虚假,那颗心内总是阳光明媚,照耀着身边的人,带动这别人的阴霾也一扫而空,相反,看向自己,除了虚假、冷漠、无情,又有什么?原来是他不配呆在这样的人身边,他有何资格对他说一句喜欢?就让一切回到初识那天。 何必相识,何必交心,何必叹无知己? “我喜欢把藕片晒干再用磨将藕片磨成粉,然后可以在其他季节做成藕糕,今晚做菜后一定能多出很多,到时候我给你晒一点,然后留在身边。”孟云清用池水洗了把脸,水珠顺着他的脸型滑落,洁白如瓷的肌肤好像经不得阳光的炙烤,红晕一片又一片,嘴角的笑始终不曾淡过。 博墨沁趟着池水,摸索着走到他的身边,修长的手拉过他的手,抽出上衣上别的手帕,小心翼翼地帮他清洗手上的淤泥,眼神却是复杂异常。 不知不觉地想要靠近,不知不觉地想将他控制在身边,甚至于想将他的手紧紧握在掌心,他怕这是梦,一个易碎的梦,怕眼前的人如同幻影一般消散,只有握住他带着体温的手,他才相信这一切都不是梦,他博墨沁遇见了那个让他心动的人。虽然不能说出来让他明白。 回到厨房的时候,博墨沁自觉的给孟云清打下手,两人也算是配合的比较默契,屋内燥热,博墨沁站在他身后帮他扇风,见着他的小手拿着刀,飞快地切着藕片,清晰,入锅,放调料,一切都井然有序。 博墨沁吃过不少美食,但是从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在短短两天内吃到这辈子都不能忘记的美好味道。 孟云清是第一人。 或许是由于寨子内出了事情,土匪们都很安静,孟云清自然是发现了不对头,晚饭过后趁着博墨沁在洗澡的时间,他偷偷溜去了水生那里。 水生正坐在屋内用蒲扇扇风,屋外的知了还是没完没了的叫嚣着,天色也暗淡了下来,他靠着窗而坐,光着膀子陷入自己的思想中。 “水叔叔是不打算告诉我寨子内出了什么事情吗?”孟云清在水生背后说道。 孟云清突然出声,将水生吓了一跳,嘴里怪他没有声息,其实他也明白,是自己走神了。 水生招呼他坐下,脸色复杂,开口说道:“小清儿,我想我要说得话你可能接受不了,所以我一直在想要不要告诉你。” 孟云清看向他,说道:“水叔叔只管说吧,小清儿能受得了。” 水生知道孟云清是那种外柔内刚的人,想了想还是决定告诉他,他说:“外面有人冒充咱们山寨,杀了西边怀庆村上下三百余口人,我跟你祝叔叔商讨过,我们一致认为,是寨子里出了内鬼。而那个内鬼……” “怀疑是莫公子吗?”孟云清主动接口,脸色明显白了白。 “我也知道你对莫公子有好感,他长得好看,又待你温柔,人也是稳重可靠型的,但是你要知道,人都是有一层虚假的皮囊,或许,我们所看见的根本就是他的假象,当然,莫公子也许并不是内鬼,可你也知道,寨子接二连三在他出现后就不停地出事。”水生说得有理,让孟云清听得眉头打结,虽不明白其中关系,却也知道水生这是为了寨子好。 孟云清道:“莫公子不会有皮囊,他人很好,只是性格孤单了点,他身边没有朋友,若是我也会如此。” “小清儿,我知道这些对你来说比较费解,你一直被我关在寨子内,从未接触过外面的人,更不会知道人心险恶。为了目的,不惜背叛亲人,人都如此。”水生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眉头皱得很深,眼瞳里上了一层雾气。 第三十三章:客自故乡来(一) 所谓真人不露相,要叹这个真人,必定是水生了。 水生曾经武功高深,若不是二十年前答应过寨主从此再不动武,如此算来,必定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风云人物。 只可惜,远年的高手现如今不过是一个土匪的内人。 水生他向来都是藏不住话,被人陷害更是会将内心的愤怒全部昭然放在脸上显示清楚。 孟云清是第一次见到一脸骄傲的水生显出如此悲伤的表情。上前安慰了一番后,又将话题引回去接着说:“那有没有可能是小白呢?” 水生收拾起心情,挽起头发,用发带栓在头顶,认真的摇着头道:“我和阿祝会认为是莫公子,原因有两点,第一点,他会武功,深不可测的武功;第二点,他那天不废半点力气就将上千官兵给打发走了。我们一直没有想过,为什么他能那么轻而易举地将人打发走,后来想了想,如果不是他有深厚的背景,就是他是内鬼。” 孟云清道:“可小白也是有可能的啊,他从一开始就是无缘无故地出现的,莫公子是被王大武给掳来的。”说完,孟云清忙遮住嘴巴,一脸的复杂神情! 水生惊得站起,怒目瞪着孟云清,道:“你不是说他是被人误抢回来的吗?怎么又是王大武掳来的?” 孟云清自然知道话已经说出去,就不能再继续编造谎言,只能直说:“那天去德镇的时候,我也去了,阿玉将我丢在原地后也去帮忙了,我一个人躲在屋檐下,然后就见到王大武扛着一个大被子,被子里裹着的是莫公子。” “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不跟我商量一下?”水生显然是对孟云清恨得牙痒痒了。 孟云清道:“当时水叔叔正在生病,而且,王大武是喝醉了才把人家当粮食给扛回来的,事后,我也问过他,他完全不记得当晚的事情,后来寨主问我莫公子的来历,我就如实说了是被土匪们不小心掳来的,寨主也没有多说什么。” 水生道:“你们两个啊,真是糊涂啊,莫公子既然会武功,又怎么会被掳走,你当时怎么不告诉我事情的过程,如果他是安王派来的人,那整个寨子就要遇到大灾难了啊。” 窗外知了的叫声突然停止了,屋外刮起了大风,这天说变就变,就像是整个寨子的现状,以为身处安全之处,却不知正在水深火热之中。 孟云清有些委屈,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害得水生愁眉不展,说话也不由地软软地带着讨好:“水叔叔不要生气了,小清儿知道错了。” 水生看了他一眼,不知该如何开口,只能说:“你先回去休息吧,是我太冲,这件事本来就与你无关,我们会想办法的。” 当夜,孟云清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屋内大床上的博墨沁自然知道他睡不着,也是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看着帐顶发呆。香炉内燃着檀香,虚无缥缈在月色之下,博墨沁看了眼窗外,翻了个身侧枕着手臂看窗外月光。 第三十四章:客自故乡来(二) 凉床上再度传来翻身的声音,他开口喊道:“你睡不着吗?” 凉床上的人明显愣了愣,然后翻过身,小心翼翼地抬头,朝内屋看去,然后又奄奄地垂下头,趴在枕头上,说:“吵到你了吗?” 博墨沁道:“没有,只是也突然睡不着,你是不是心里装了太多的心事,很想找人说。” 很快,凉床上传来动静,透过月光,博墨沁看见孟云清一手抱着竹枕,光着脚丫子扶着门框,那样子很委屈,又很可怜。 “我能……跟你一起睡吗?” 博墨沁自觉往里面退了退,流出一半宽敞的大床,朝着他笑得异常美艳。 孟云清爬上床,又拿起桌上的扇子,放好枕头后,乖乖躺直,手里的扇子轻轻地摇着,凉爽的微风便就送到了他与博墨沁的身上。 “你有心事?不如说出来吧。”博墨沁抽出头下手臂,侧枕着头说。 “恩。” “是什么事情?” “我想起了八岁的时候的事情了,想着想着就不能睡着了。”孟云清声音很轻,随着风轻轻落进博墨沁的耳中,字字清晰。 “八岁的时候?那是什么事情让你想到就不能睡着呢?”博墨沁寻寻诱导,希望他能将内心的话说出来,那样或许会好过些。 孟云清久久没有答话,一双眼眸在黑暗中隐隐有亮光,他的思绪突然飞过千山万水,飞到了十二年前,那时候他还是一个8岁大的孩子,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依赖家人的孩子。 “会很长,你真的要听吗?” “恩。” 博墨沁轻声回答,声音很是温柔。 孟云清其实吃过很多苦头,那些苦痛说起来已经很多年了,但是每次他想起来都会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噩梦,而现实就是梦醒,便再也不会难过,也不会无助。 十二年前,年关。 孟云清从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一直是娘亲带着长大,到自己五岁的时候,娘亲又给他生了个弟弟,可是他还是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 他的娘亲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但是,他们兄弟二人都是自己的娘亲待字闺中的时候生出来的,弟弟是个早产的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大夫都说这个孩子活不久,说这个孩子天生体热,过不得夏天,在太阳下晒一会就有可能丧命,而他出生时,正是炎炎夏日。 孟云清抢过奶妈手中的弟弟,将他保护在身边,每天带着他去泡泉水,自己动手给弟弟熬小米粥,一口、一口地喂活了过来。孟玉郅一直到了一岁多,体热的这个情况才稍稍变得好点。 五岁的小孩子,竟然会如此懂事,似乎已经明白,这个弟弟将会是自己人生中唯一的亲人。那时候孟家还没有打算将这两个孩子公布出去,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孟家长辈为了能让孟云清的娘出嫁,逼迫他们母子分散,一年只能见两次面。直到孟家长辈想通过孟云清的娘联姻,拿他们兄弟二人的命来威胁孟云清的娘。为了保住他们两个,孟云清的娘答应嫁给京都的一个富商,条件是让这两个孩子活下来,直到他们成人。 孟家是个大家族,又有谁肯收留这两个连爹都没有的杂种?孟母刚改嫁那几年孟家人待他们二人还是很好的,直到孟玉郅三岁那年。孟玉郅生了病,几乎奄奄一息,孟家人怕死个孩子晦气,会给孟家的其他小孩带来不好的事情,竟然利用了哄骗的手段将孟云清骗上马车,说是带孟玉郅去看大夫,到大街上后,孟家人将两个孩子丢在城门边就赶着马车飞快地逃走了。 第三十五章:客自故乡来(二) 孟云清自然知道自己被遗弃了,抱着不停哭闹的弟弟,靠着一座大宅子的后门无声地哭着。哭过后,他就拍着弟弟的背,哄着弟弟入睡。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觉得这两个娃娃太过可怜,蓬勃寨正好在那天抢了他依靠的那座大宅子。 所有的土匪都忙着搬运东西,没有一个人看见依靠在门框边的小身影。 直到喝得醉醺醺的王大武站到了他们的身边,王大武醉得晕晕乎乎,蹲下身戳了戳孟云清的脸蛋说:“谁家的小娃娃哭得这么男子汉啊?是不是迷路了?要不要大爷我送你回去啊?” 孟云清当时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一双眼瞳虽然含着泪花,却是无比地坚强。 “是怕大爷我拐卖了你们吗?放心,大爷我虽然是土匪,但是曾经也是好人一个,说吧,你们的家在哪!”王大武打了个饱嗝,揽着孟云清的小肩膀,拍了拍。 “我……跟弟弟被他们丢出来了,他们骗我说会救我弟弟的,可是他们根本就是想丢下我们。回去还是会被丢出来,我宁愿在这大街上行乞也不愿回去。”八岁的孟云清懂事得像个大人。其实从他娘亲嫁人后,他就明白了自己与弟弟的不会有好的未来,他们能隐忍一年多才抛下他们已经算是仁慈了。 “你弟弟怎么了?给本大爷看看。”王大武粗鲁的抓过孟玉郅的手臂,却被孟云清一把拦住,张嘴就咬在了他的手腕子上,疼得王大武直叫唤。 “我只是看看,我又不会伤害他,你松嘴!”王大武毕竟是个有武功的人,一把点住了孟云清的麻穴,孟云清只能乖乖松嘴。 孟云清虽然被点了麻穴,可那一双带着泪水的汪汪大眼却是让王大武酒醒了不少。眼前这个孩子,却用着无比愤恨的眼神瞪着他,实难想象,这个表情会出现在一个八岁的孩子脸上。 “内伤?奇怪了,一个巴掌大的孩子居然有内伤?谁下手这么狠啊?”王大武松开孟玉郅的手腕子,小心翼翼地将孟玉郅抱到怀里,解开他的小袄子,发现这个孩子的背后竟然有一块因为内伤而留下的印记。看来是这个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下了毒手,只是不知道被谁用了什么方法给救了回来。 “既然你没有去处,不如跟着我去蓬勃寨,我喝醉了,不小心将两个娃娃当做战利品装进了马车,你们都没有看见吧?”后面的一句话,是对着身边的土匪们说的。 “没有看见!”土匪中有人如此答道。 王大武解开孟云清的麻穴,将他抱上马车,又抽出一团细软,垫在一堆粮食上,再将孟玉郅放到他的腿上,说:“坐稳了,我喝了酒,保不定过一会就记不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孟云清当时很是无语,可心情却又突然很好,有人肯收留他们了,弟弟也会有救了,只要弟弟不死,他就不会一个人孤独活着。 回到寨子的时候,王大武当做不知道,土匪们也都像是打量新奇事物一样,围上来看这个两个小娃娃。 水生是第一个抱起孟玉郅的人,当年的水生还未脱去一身风流潇洒,身上穿着一件百花团簇的大红夹袄,一头漆黑的发丝随意的在脑后绾了个发髻,一根青玉簪子在乌黑的发丝间闪闪发亮,他笑容明媚,抱着孟玉郅爱不释手,对着他的小脸蛋又是捏又是摸很是欢快。 孟云清怯懦地走到他的身边,拉了拉他的衣袖,问道:“姐姐能治好我弟弟的病吗?” 水生的脸当时就乐开了花,故意尖着嗓子跟他说话,“那你说姐姐长得好看不,要是你说得话够好听我就答应救你弟弟如何?” “姐姐美若天仙,样貌如芙蓉,出淤泥而不染,不蔓不妖,浑身都美得让我挪不开眼睛。”孟云清自小就很聪明,读过的诗书不多,赞美人却是很有水准,水生对他的看法明显地比刚开始好很多,拉着他的手,抱着昏睡不醒的孟云清就走进了内堂。 后来孟云清知道了水生的身份,知道了水生原来也跟他生长在一个地方,也是因为不能言语的故事而流落到了外乡,最后又归隐在了蓬勃寨内。 寨主问两人来处时,水生只说了一句:“客自故乡来。” 第三十六章:接二连三(一) 孟云清说完了自己的故事后,侧头看向身边的人,只见博墨沁枕着枕头,正睡得香甜,淡薄的唇抿成了一条线,眉头微微蹙起,呼吸平稳,很是安静的睡相。 一见到他的睡颜,孟云清只是浅浅地笑着,手中的扇子在他身上扇了扇,然后速度越来越慢,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中的话都说了出来,睡意也随之而来,扇子无声地落在他的胸膛上,静静地睡着了。 博墨沁睁开眼睛,看向他的睡脸,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睡着,他生怕自己会听到中途想冲出去找个人泄愤,他内心很是复杂地看向窗外,翻身躺平,细细地琢磨他话中的意思。 他八岁被蓬勃寨收养,即便总是嚷着要逃离这里,也只是因为对外面的世界太过渴望,很多东西是在这个寨子里无法感受到的,他对自己说这么一番话,或许是有两层意思。 一层,是将自己内心的苦痛全部说出来,让自己放开那些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遗弃之痛。 二层,是将故事说出来,表明自己能存活下来全部都是靠蓬勃寨,无论寨主做了什么,他都会站在寨主这边,与寨主共生死。这点从官兵围剿那天就已经很清楚的表现出来了。 檀香扭动腰身,像是长袖善舞的舞者,博墨沁闭上双眼,那些故事中的情节在他脑内翻转,如此,一夜无眠。 第二天天刚亮,校场上就传来了土匪们的晨练声,这次大家都很卖力,时间也持续了很长,博墨沁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了孟云清,只剩下一把蒲扇和空心的竹枕。 起身收拾好一切后,博墨沁径直来到厨房,果不其然,孟云清正在厨房内忙得热火朝天,额头的汗汇集成水珠,顺着他的脸往下滑,他的手下动作飞快,样样进行的有条不紊。 博墨沁靠着柱子远远地看着,心中百感交集。 他的笑容,总是给人感觉他很快活,没有忧愁,甚至于可以说是没心没肺,经过昨夜,博墨沁对他的感觉有了新的变化。他确实在笑,只是那些笑中,有多少是真,又有多少是想隐藏情绪? 从他出现在蓬勃寨后,孟云清就是一脸笑容,纯洁无暇,不染世俗。 这也正是他会动心的重要原因之一。 白凌坤走到博墨沁的身后,看见自家少爷正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盯着厨房里忙碌的身影,眉头皱起了沟壑。 “少爷……”白凌坤道,“昨天我仔细打探过了。”声音被压低,白凌坤小心地说。 “恩,你跟我来。”博墨沁走进内室,端起一壶茶,拿了两个杯子,坐到树下,看了看身边的人,开口道:“不知道白公子可会下棋?” 白凌坤一愣,接道:“不才,只会一点。” “那咱们就来一盘吧。” 第三十七章:接二连三(二) 博墨沁说完起身朝屋内走去,屋内孟玉郅正在无聊地用竹篾编着什么,见他进来,很是疑惑,说道:“莫公子要找什么?” “有棋盘吗?我想与白公子对弈一番。” “哦~有!等等我给你拿去!”孟云清放下手中的竹篾,起身给他找起了棋盘。 孟云清在内室里翻箱倒柜,总算是从一个拐角里找到了一副蒙着厚厚尘土的象棋,他拿到博墨沁身边,指着棋盘说:“这东西行吗?呼——”然后吹了口气。 灰尘本就积攒很多,经他这么一吹,待烟尘落定后,两人的脸上都画了花一般,谁都不认识谁了。 “咳咳……真呛人啊……”孟玉郅尴尬的摸着后脑勺,别开眼角不去看博墨沁那张已经快要崩裂的脸。 博墨沁从他手中拽过棋盘,端着看了一番,道:“有棋子吗?呼——”他也吹了一口,结果可想而知…… 孟玉郅虽然知道自己是被报复了,但是碍于此人武功高强,还是转身默默地翻箱倒柜,最后在柜子底找到了一袋棋子。 博墨沁看着手中的象棋,这也算是棋子吧,虽然比他想象中的黑白棋要差很多,但是至少它是个棋子……博墨沁如此安慰自己。 端着棋盘与棋子走到树下的博墨沁已经换过了一身衣服,棋盘也是用水清洗过了,还湿漉漉地滴着水,这让白凌坤很惊讶,但迫于压力,还是闭上了嘴巴,乖乖坐正,摆放好棋子。 两人下了几盘后,白凌坤输得脸色苍白,每次都是还没有几步就被吃了……让他很没有尊严,手指按着棋子,心里却是在盘算怎么才能在几步的情况下不输。 勉强拿起一个象,跳了个田,立马白着脸色看向博墨沁。博墨沁只关注棋子,一枚车挪位,将军了…… 白凌坤哭丧般看着博墨沁收回几个字,重新开盘,讨饶般道:“我的主子,您有话倒是对我说啊,您这般杀得我片甲不留,究竟是想做什么?” 博墨沁抬起头,看了看四周,小声道:“这寨子内出了什么事情?你昨天究竟查到了些什么?” 白凌坤屏住呼吸,手下挪动着棋子,抬起头看向他说:“有人冒充寨子内的青蛇印,杀了怀庆村内上下三百余口,昨日寨子内的人已经开始怀疑我与少爷是不是内鬼了,我在屋梁上呆了一天,少爷晚上沐浴的时候,孟云清曾去过水生的屋子,他们二人好想争议了什么,我不敢打草惊蛇,便远远地看着,从水生的唇间我读出了两个字——内鬼!” “怪不得他昨晚一整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想来必定是水生怀疑我们两个人了,现下,咱们还是别在一块的好。”博墨沁挪动炮子,抬头看向白凌坤。 “可是……”即便是不在一块,我们两个已经被怀疑了,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被信任。白凌坤将后面的话吞进肚子,面色凝重。 博墨沁道:“查到是谁栽赃的寨子吗?” 白凌坤放下手中拿起的棋子,道:“没有,毫无踪迹可寻,干净利落,很像是他们亲自做的。” “没有?那又怎么知道是栽赃的?” “是寨子里的青蛇印与村子里的青蛇印不符,好像还有一个什么飞镖。”白凌坤说完,索性收子,已经还差一步就要将军了。 第三十八章:接二连三(三) 博墨沁当下已经对寨子内的情况有所了解,轻轻点头,将棋子往棋盘上一推,严肃命令道:“务必在三天内给我查清楚,否则自领责罚。” 白凌坤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而博墨沁刚从那推子的情况,从远处看就像是两人因为棋艺切磋起了矛盾,博墨沁一脸的不爽快,白凌坤一脸的怒火,两人就此不欢而散。 寨子门口站立着两个粗犷男子,男子扛着大刀,正在来回巡视,在这非常紧张的关头,是丝毫马虎不得的。 白凌坤盛怒之下朝着寨子的门口而去,被粗犷男子拦住身形,男子问道:“寨主今日下了命令,凡是没有寨主的允许,其他人一律不得外出。” “我现在正在发火,你最好别惹到我。”白凌坤朝粗犷土匪投去狠戾一眼,那眼神与神色与懦弱无能的他大相径庭。 “可是……”粗犷大汉正准备说什么,被白凌坤推开,只能任他大踏步的往外走。 另外一个扛刀土匪,看了白凌坤的背影一眼,道:“随他去吧,反正是个内鬼,走了也好。” “要是走了倒好,只怕是走了又回来。” 两个粗犷男子又接着去巡视寨子内的各个角落,这时,与白凌坤离去相反的方向,一名浑身是血的土匪从树林中钻出来,跌跌撞撞地往寨子这边来。 两名巡视的扛刀土匪立即上前,那身受重伤的土匪见到两人,“噗通”一声栽倒在地,朝着两人伸直了手,嘴里喊道:“救……救命。” 受伤的土匪被两名看门的粗犷土匪扛了进去,寨子内的土匪一看见这个受伤的土匪都围了上来,其中有人认出这个受伤的土匪,大声喊道:“这不是李双子吗,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 也不管他们是如何围观的,受伤的土匪只是不停地喊着“救命”,两只眼睛已经黯然失神,胸膛大大的起伏着,出得气多,进得气少,似乎能跑到寨子边,已经尽了他最后的一丝力气。终于在众人的围拥下头重重沉了下去。 “糟糕,快喊寨主来,快去找花师傅!”一直把李双子扶着的粗犷男子大声地喊着,土匪们跑得飞快,不消片刻就将屋内的寨主与花振喊了出来。 花振一脸的严肃,看着软软躺在地上的李双子,手指迅速摸上了李双子的脉搏,眉头紧锁,最终还是无力地摇了摇头,哀叹出声。 “他能跑到这里已经是奇迹了,他的五脏六腑全部移位,肝脏碎裂,被人用内力震碎了经脉,他完全是靠着最后一口气跑回来的。想来下手的人必定是个高手,否则正常人哪还能带着受尽内伤的身体跑这么远。”花振起身,摸了摸李双子的头,像是一个慈父告别早去的孩子。 寨主脸色很差,紧抿着唇,眼睛却是看着李双子的尸体瞪得很大,里面血丝浮现,最后上了雾气,他忙用手遮了眼睛,转身逃避似地回到了内屋。 第三十九章:接二连三(四) 花振安排了手下帮忙将李双子找个地方好好安葬,又吩咐了众土匪们不要轻易出寨子,而他早已经是心急如焚了。 他们不能坐以待毙了,那只看不见的魔爪已经开始向外出的人伸去,这个寨子想必是留不住了。花振揉了揉眼眶,早已经看惯了生死的他,不想在今日还会如此心酸。 “花师傅,李双子没有娘,每次看见我们穿娘做的衣服他都是一脸羡慕,火化的时候把这双布鞋烧给他吧,他走得太快了,连身新的衣服都没有。”一名土匪拿着用油纸包着的新布鞋,抹着眼泪将鞋递给花振。 另外一名土匪从人群中钻出来,拿着一件新短褂说:“这是我娘子活着的时候给我做的衣衫,我一直没舍得穿,也给他吧。” 接着又有一名土匪将一条新裤子递上来,说:“这下子李双子总算是能一身新衣服了,黄泉路冷,没有衣服多可怜。” 人群中传来低声地抽泣,人们都不敢将心事大声说出来,他们看见李双子的死,好像是看见了自己的死,若是自己也死了,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给自己添一身新衣裳。 寨主躲在屋内闷不吭声,拳头搁在桌上捏得“嘎吱”作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狼狈过。 水生知道他是因为李双子的死而难受,温柔地坐到他身边,开口劝解:“人都死了,你再怎么自责也是无用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将杀害他的凶手抓出来,剁成肉泥给他报仇。” 寨主抬头看向水生,将水生一把揽进怀里,紧紧地抱着,说:“看见双子的死,我好像看见了我们的未来,有人要将我们一举铲除,怀庆村跟双子估计就是警告,下一个不知道会是谁受到伤害。我求你,别离开我身边,就这样呆在我身边,哪怕是死,我也要死在你前面。” 水生拍了拍他的背,想笑,却拉出一个苦涩的表情,“我们的敌人究竟是谁?为什么一定要对寨子出手?为什么敌人会知道我们内部的事情?我一定会揪出那个内鬼,阿祝,我不想你死,我想跟你一起白头到老。” 寨主被水生感动,眼眶内隐忍的眼泪终于还是没法再忍住,颗颗滚汤地落在水生的脖子上,他在内心暗暗发誓,一定要抓住背后的凶手。 但是…… 又出事了。 王大武带着十个身怀武功的人第二次去怀庆村的时候,被一群黑衣蒙面的高手围困,王大武因为机灵受了其中一人一掌后就藏了起来,躲过一劫,其他十人全部惨遭杀害,那群蒙面人下手很辣,没有留一个活口。 王大武出现在寨子口的时候,众人正准备火化了李双子,却被突然冒出来的王大武给吓退了回去,土匪们也顾不得火化李双子,花振忙着给王大武疗伤,只好命人将李双子的尸体看守好。 水生与寨主赶到的时候,王大武已经因为流血过多而昏迷了过去,整个寨子彻底陷入人心惶惶的状态。 花振冷着脸给王大武上药,屏退左右后,花振才将心中的话说了出来。 “王大武受的伤,跟阿玉小时候的一样,火阳掌,至纯至阳的武功,全天下会这个武功的只有一个门派。” “火莲教!”寨主与水生一齐说出了答案。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火莲教与蓬勃寨,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去的两个地方,火莲教又是个江湖邪教,很有可能是受人买凶杀人。想从火莲教手中得到真相,十个蓬勃寨也不够火莲教灭的。 如何是好?三人陷入了僵局之中。 第四十章:死伤连连(一) 寨子内因为接连出了很多事情,所有人都被冠上了“内鬼”的称号,往日和睦的土匪们开始互相怀疑,虽然还没有到动手的地步,却已经个个都是看他人不顺眼了。 王大武受伤昏迷了两天,这两天里花振日夜不眠,用自己的至寒功力帮他化解体内的火阳掌,这一掌远比王大武自己想象中的重。花振已经用了将近半成的功力,却仍然无法抑制他体内的火阳掌所带进的内力,那股内力像是一股火球,吞噬着王大武体内的真气,继而让这团火阳掌的内力更加凶猛。 孟云清拿着汗巾站在床边帮王大武擦汗,因为体内两股真气互相窜动,从丹田到身体内的百穴,这个过程就像是两头猛兽在他体内厮杀,结果不是两败俱伤就是一死一伤,可照着眼前的形式,花振的至寒功力绝对不会占上风。 王大武本人的武功也是不差的,火阳掌之所以会比他想象的重,与他回来时用了内力有关。火阳掌极难练就,一般练就火阳掌的人都是生在子夜子时极阴的阴人,这种人因为身体极端阴寒,刚好可以克制住练就火阳掌时的极阳内力,从而让武功更上一层。 对王大武下手的人,至少用了五成功力,本就没想着立即灭口,而是让王大武能活着回来,然后顺理成章的死去。 花振输入最后一股功力,收回功力,盘腿在床上运气一个小周天,慢慢地冥思起来。 “花师傅,王大武怎样了?”孟云清扶住脱力的王大武,焦急地询问着。 “暂时压制住了,只是这股内力不能压制住的话,极有可能将我那股至寒功力吞噬掉,到时候,只怕是铁打的王大武也承受不住比先前更猛烈的火阳掌。”花振闭着眼睛,缓缓深吸几口气,将体内乱窜的功力收回丹田之中。 孟云清将王大武扶着睡下,给他盖上薄被,道:“阿玉以前也受过火阳掌,为什么他没事,而王大武却这般受罪?” 花振看向平静下来的王大武,伸手给他把脉,回答道:“阿玉那时候还小,估计当时下手的人也没有想着让他立刻就死,而是让他日久积聚慢慢正常的死去,只是输了一点火阳掌的内力进了他的体内,跟王大武的生生挨上一掌是不同的。” 孟云清道:“若是将他泡到冰水中会不会好些?” 花振摇摇头,说道:“当年你用这个方法救活了阿玉,不代表能用同样的方法救活王大武,阿玉当时是孩子,体内没有内力,而王大武是个实实在在的武夫,方法不可等同,或许……哎……”花振话虽然没有说完,却也等同宣布了王大武的死刑。 孟云清心里很难受,收拾好一切后,端着铜盆往水房走,他心中积攒的心事更多了,对于博墨沁是内鬼这件事相信的更深了,他开始局促不安,怕见到博墨沁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怕自己一看见他的脸就会将内鬼这件事给忘记,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如此害怕见到一个人。 第四十一章:死伤连连(二) 他转身,却正好与博墨沁碰上,博墨沁手中端着一个盆,盆里放了一件衣服,他见他神不守舍的样子,开口问道:“这几天你怎么了,总是有心事的样子。” 孟云清抬头,冲他笑了笑,道:“哪有,我一直都这样的,只是最近寨子内事情多,累到了。” 博墨沁道:“果真是累到了?你去歇着,这些我帮你洗了。”说完就拉孟云清手中的铜盆。 孟云清的心思哪有博墨沁深沉,立即显示出一种不信任的表情,然后很是慌乱地推开他的手,朝外面池子去快去走去。 博墨沁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百感,无奈,他又能多说什么? 是夜,一只白鸽从窗户外飞进来,博墨沁取下鸽子脚下的密件,飞快地扫了一眼,将纸条放在灯下烧掉。 纸条上写道:“吾兄遭难,身受伤,恐不能回寨,望吾主保重。” 信是白凌坤写的,虽然只是说了他的兄长受伤,一带而过,但是反过来想,从来都是主子比兄长重要的白凌坤怎么可能为了兄长而抛下主子,其中必然有蹊跷。 只是他身在寨子中,很多事情都无法顾及,若不是蓬勃寨里恰好有个孟云清,估计这会儿早就办好了皇帝吩咐的差事。 只怕白霄的受伤与寨子被栽赃陷害都是一人所为,难道,皇帝又另外派了人来处理蓬勃寨?思来想去,觉得可能性不大,朝廷正是用人之际,不会平白再下一番苦力来对付一个寨子,除非这个寨子有一个不得不消失的理由。 他还是不想毁灭这个寨子。博墨沁的内心早已经乱成了一团麻,一头是施展重重压力的皇帝,一头是天真率真的孟云清。 只是这些还不待博墨沁选择,就已经有人帮他做了抉择。 当天夜里,寨子里突然传来走水的讯息,有土匪敲着铜锣将博墨沁从睡梦中吵醒,他还是第一次睡到打罗才能将他惊醒,窗户上已经有小小的火舌在舔舐窗纸,他也顾不得其他,赶忙起身想拉着外面凉床上的孟云清逃出去,可他刚走出内室就发现,外面凉床上的孟云清已经不见了,他去开门,门也被从外面上了锁,无论再怎么用力都无法打开。 他立即就想到了窗子,只是,刚走几步,就有明显的晕眩感,双腿顿时跟灌了铅一样,令他一步都挪不动,他软软地依靠着门框,坐在了地上。 火光从屋外照设进来,内室他睡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烧着了,浓浓的黑烟朝外室扑来,火势异常凶猛,外面的锣声越来越响,人生鼎沸,大家都忙着灭火,可始终没有人注意到这里。 博墨沁靠着门框,额头布满了豆大的汗珠,眼睛看火势时也越来越昏暗,看来自己是逃不过此劫了,没想到出师未捷竟然身先死,这真是对他博墨沁的特大讽刺。 孟云清是知情的吧,他也相信自己是内鬼,估计迷药也是他下的,整个寨子里,他只会对孟云清一个人掉以轻心。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在自己最相信的人手里,还真是应了那句,世上没有人可信。 人到了临死之前总是会想到很多,想到自己的亲人,想到自己最在意的人,就连快要被烧死的时候,他的内心也没有一丝一毫对孟云清的痛恨,或许他不知道,或许……他也是被逼迫的。或许……他会来救他…… 第四十二章:死伤连连(三) 火舌像是巨龙,吞噬着所有可以点燃的一切,高温将博墨沁烤得脸颊火热,好像快要被活活烤熟了。就算到了最后一刻,他也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去。 暗暗用力掐了一把自己的手臂,逼迫自己将眼睛睁大,运起内功将体内的迷毒逼至双手的指尖,然后不顾一切地咬破了手指,放出了体内的毒血。 但是,这并不管用,他只是稍稍清醒了一些,耳边的铜锣声更响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外面传过来,那个声音歇斯底里地嘶喊着,喊得是他的名字。他就知道凭他善良的性格,又怎么会伤害自己。可惜……知道了又如何,还是要死在这里。 “你们放开我,我要去救他!”孟云清在两名土匪的压制下跪伏在地上,他仍不甘心地想起身冲出去,与那两名土匪比较着体力。 “里面火已经很大了,你进去他也已经被烧死了,又何必进去?”其中一个土匪说道。 “放你的狗屁,你快放开我!莫公子!莫沁!你听见了吗,你快回答我。”孟云清的嗓子已经开始嘶哑,他不停地大声呼喊着,一声比一声凄厉。 到了最后,火势几乎将整个大宅子都吞没了他还是没有放弃,孟云清的喊声也开始带着焦急地哭腔,最后完全就是趴在地上捂着脸哭得惊天动地。 左右土匪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松开他,不想,手刚松开,孟云清就哭着扑向了已经烧着的大宅子,火势无比凶猛,门口又被上了锁,他又转身去搬砖,被闻讯赶来的花振一记手刀打晕了过去。 花振教训了一通那两个土匪后,对着已经烧到崩塌的大宅子无力地摇了摇头。 会用这种方式杀博墨沁,也并非他的本意,只是,整个寨子里,除了已经离开的白凌坤,就只剩下博墨沁一个外人,而只有他一个外人在的时候,寨子内又接连死了两个弟兄,无论他是不是那个内鬼,也必须得死。 整个蓬勃寨人人自危,谁还有心来保护寨子,杀博墨沁不是本意,却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手段。让寨子内的土匪就此安心,不再互相怀疑,总好过变成一盘散沙,任人抛洒。 火光映红了整个蓬勃寨,人们都站在空地上看着这座被火涛杀的宅子,内心都变得格外沉重。 博墨沁无论再怎么可疑,却也是关键时刻救他们于危难的人,得了人家的好处,还杀了人家,对于这帮土匪们来说,的确是件沉重的事情。恩将仇报,不是好汉所为。 内堂门口站着的寨主脸色苍白,嘴唇毫无血色,他依靠着廊柱,狠狠地喘息了几下,近来身体的异样在今天变得更加严重了。 水生还在内室里,丝毫不知道寨主此刻的样子,他只是呆坐着,想着心事。 “水生,如果……寨子再也保不住了,我希望你能带着小清儿逃走,从此再也别回来。”寨主稳了稳身形,装作丝毫没有任何事情一般。 水生转头看向他的苍白的脸,烛火的照耀下,寨主的脸色很难发现出异样,水生惊讶地微微张嘴,话在嘴边打转却又被吞下去,点点头,无比认真地说:“我会带小清儿躲起来的,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操心的。只是……你要答应我,别比我先死。” 寨主坐到他的身边,揽过他的肩膀,将他圈在胸前,深深地松了口气,说道:“我蛮阿祝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过,你放心,我一定会活着,以后还要跟你远走天涯海角呢。” 水生眼眶含泪,点了点头,将脸埋进寨主的胸膛,无声地哭泣着。 第四十三章:内鬼难除(一)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山寨内那座被大火烧了整整一夜的宅子,已经只剩下残缺不全的骨架,偶尔有火苗从缺口不全的宅子内燃起,然后又恢复到平静。那扇上了锁的门已经被烧去了上半部分,只留下一半带着炭火的门框。 宅子内湿漉漉的一片,土匪们还在不停地抬水将宅子内的残火浇灭。屋子经过这样一烧,里面什么都没有了,除了一堆焦炭其他的什么野见不到。 宅子的大门外放着一具烧焦的尸体,尸体已经被烧去了三分之二,身上的衣物没有一丝完好,焦糊的臭味从尸体上散发出来,这是在宅子的窗户地方发现的,尸体呈蜷缩地状态烧着的,很显然,此人死前因为痛苦蜷缩过身体。 土匪都知道,这是莫公子的尸体,那个对寨子有恩,却被大家所杀的莫公子。 可惜了玉一般的人儿,面容绝美,青丝飘散,一举手一投足都被土匪们清晰地回映在脑海中,再美的人也抵不过一场大火。 花振拿来一匹白布,将尸体从头盖到脚,即便这具尸体已经烧得残缺不全,甚至无法辨认。 “花师傅,火都扑灭了,莫公子的尸体怎么办?” “火葬了吧,跟李双子一样,阿豹去我房里,把箱子下面那身蓝色衣裳拿来给莫公子披上。”花振对身边一名年轻的土匪说道。 阿豹听到吩咐快速地朝花振的房间跑去,不消片刻就将那身蓝色的长衫拿了过来,这是花振最喜欢的一件衣服,因为意义特殊,怕弄坏了,只会是在想心事的时候拿出来摸一摸,土匪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花振将这件衣服拿出来。 衣服上绣着清荷,腰带是一条蓝白相间的刺绣,绣的是数片清荷花瓣。花振抖开衣服,很是不舍地用手摸了摸上面的刺绣,手掌默默收力,将衣服握紧,铺在博墨沁的尸体上。 一切做完,花振又吩咐他人准备一副担架,将尸体用白布兜抬到担架上,打算运往后山火化的地方。 就在两个土匪打算抬走尸体的时候,一个人影飞快地冲了过来,两个土匪身形不稳,被这个身影撞得往旁边歪了几步,尸体从担架上滚了下来。 “你们这群畜生!你们就是这样报答别人的救命之恩的吗?”来人正是快要被逼疯的孟云清,孟云清不顾一切,跪倒在已经烧焦的尸体旁,眼眶的泪水迅速遮住了他的视线,他伸着手,想去触碰那具尸体,却被尸体上的高温给烫了回来。 孟云清大声地嚎哭着,内疚、自责一股脑全部冲上了心头,让他痛得几乎不能呼吸,哭泣让他的头痛得跟裂开一样,心脏不停跳动,带着针扎般的刺痛。 他都做了什么,如果不是自己答应花振在饭菜里下迷药,他就不会死,如果不是自己相信了他是内鬼,他就不会被浓浓烈火吞噬地只剩下一堆骨头和烧焦的皮肉。 都是他的错。 他捂着脸,双肩不停地抖动着,哭泣声从指缝里飘溢出来,带着深深的绝望,深深的自责。 “都怪我,我不该怀疑你,都是我的错……莫沁,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你。你那么好的人,为什么要来这个寨子,为什么要死在里面,你的武功不是很好吗……你回来吧,我替你去死……我求求老天爷让你回来啊……”孟云清无力的趴在自己的双膝上,那样子像是忏悔,又像是乞求上苍。 “小清儿……人已经死了……寨子里的内鬼已经除了,再也不会……”花振话还没有说完,一名土匪飞快地跑到了他身边,在他耳边细碎地说了些什么,花振的脸立即变得苍白一片。 他强自镇定,一步一顿地走到小清儿的身边,“噗通”一声浑身脱力般地跪了下去,他双手撑在地上,大声喊道:“莫公子!您是我蓬勃寨的大恩人,我花振发誓,在找到凶手之后一定自裁谢罪!” 糟糕了……杀错人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小清儿知道,绝对不能……不然他会恨死整个寨子的…… 第四十四章:内鬼难处(二) 他强自镇定,一步一顿地走到小清儿的身边,“噗通”一声浑身脱力般地跪了下去,他双手撑在地上,大声喊道:“莫公子!您是我蓬勃寨的大恩人,我花振发誓,在找到凶手之后一定自裁谢罪!” 孟云清未曾为他的誓言震惊到,仍然沉浸在内疚、悲伤、痛苦之中,花振将头重重地磕了下去,一个又一个直到磕满十个。 土匪们接二连三地跪下,朝着博墨沁的尸体磕了三个响头,以示尊敬。 即便如此,在孟云清心中,他与他们一样,仍然是害死博墨沁的凶手,他的心将一辈子难安。 黄土坡上有一片坟地,坟地外缘有两座新坟,一座没有木牌,一座有木牌,有木牌的坟前跪着一个瘦弱的身影,那人正是孟云清。 孟云清撒着手中的纸币,将它抛洒到空中,然后仰头看着那飘飘洒洒的纸币,眼眶内的眼泪顺着仰起的脸颊流进脖颈中。 他不是博墨沁的后人,而他却为了他腰系白绫,守起了孝,送起了终。 “你为什么要相信我?相信我,让你丢掉了性命,这值吗?”他的双眼空洞,自说自话,仿佛博墨沁死后他就变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 “不能信我啊,因为我也会动摇的,也会被骗,也会骗人。” “要是当初让你离开寨子你就不会死了,我也不会觉得整颗心都空了。” “你快来带我走吧。”孟云清感觉到双眼越来越无力,木牌上的莫沁二子变得越来越模糊,他伸长手,想去触摸,最终却因为在太阳下暴晒太久而昏迷了过去。 迷迷糊糊地醒来,床边坐着一个人,那人一身长衫,衣袖高挽,冰凉的手掌摸着他的额头,让他渐渐感到舒畅,眼睛用力眨了眨,看见的却是博墨沁一双含笑的眼眸,他感觉眼眶内又被眼泪遮上了雾气,伸出手极力想要握住那只手,极度想要证明他没有死。 “小清儿,你醒了!”水生回握住孟云清的手,一脸忧愁地用拇指抹去他眼睛的泪痕。 “水叔叔……水叔叔……莫沁……莫沁被我……被我害死了……”孟云清看清水生的脸,心里的自责终于泛滥淹没了他,他毫无顾忌地扑进水生怀里,抱着水生哭得很是可怜。 “傻孩子,不关你的事。是叔叔的错。”水生安抚着孟云清,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博墨沁被误杀这个消息,思索最终,还是觉得不要在雪上加霜地打击他了。 孟玉郅出现在门口的时候,见到水生怀里哭累得睡着的孟云清,眉头皱成了一个结,他走到水生背后,拍了拍水生的肩膀,将孟云清从他手中接过来,抱了起来,投给水生一个复杂的眼神,缓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他明明就在里面,可是因为我给他下了迷毒,所以他被活活烧死在里面……呜呜……活活地烧死了……一定很疼……我睡着了都能听见他在喊我的名字,喊我去救他……水叔叔……你告诉我该怎么办呜呜……”孟云清埋首在水生怀里,声音断断续续,却仍是字字清晰地入了水生的耳朵里。 水生哀叹,拍着孟云清的背,这个孩子是他从小养大大,他的心思他当然能明白,莫沁被他间接害死,若是不能解开这个心结,他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可是,为了寨子,他明知道会良心不安还是下了迷毒,说到最后,这一切的缘由全是因为他,若不是为了报答自己,他又何苦如此。 第四十五章:内鬼难除(三) 水生目送两人远去,转身进了内室。 寨主坐在桌案前看着一封被刺破的书信,信上写道:七月廿一,灭寨。落款是一个心字。 “去落雁城的兄弟回来了几个?”寨主抬头对上水生复杂的双眸问道。 水生答:“三个。一个受了重伤,两个轻伤。” “现在如何安排的?” “花师傅在为受重伤的疗伤,那两个受了轻伤的都受了惊吓,我已经让他们去休息了。”水生在圆桌前坐下,拿起桌上的一块红苏白玉,玉上刻着一个清字,是十二年前孟云清入寨子时带在身上的,后来一直是他在替孟云清保管,孟云清曾说这是他与他父亲相认的唯一信物。 寨主起身,将信揉成一团,迈步出门,水生看着他离去,不放心地问道:“你去哪里?” “我去看看那两个受伤的兄弟,如果莫公子不是内鬼,那么……” 水生立即站起身,脸上严肃道:“我也去!” 如果博墨沁不是内鬼,那么这两个活着的人必定会被那个内鬼除之后快! 希望他们想多了。 受伤的人都安排在花振住的那排宅子附近,为的是方便花振替他们疗伤,花振的屋内本就躺了一个昏迷不醒的王大武,这一会儿又来了一个身受重伤的土匪,他自然是忙得不可开交。 花振将那两名受伤的土匪安放在隔壁的房内,全身心地投入了救伤中,那名土匪受伤很重,背后被利刃砍中,流了很多血,手臂断了一根,已经被花振接好,用木棍绑住了固定起来。因为失血的原因,他整个人都陷入了昏迷不醒的状态,只是一上午时间,他的体温又再度升高,开始高烧不退。 寨主进来的时候,花振正在替他缝背后的伤口,那伤口有三寸长,已经见了骨头,所幸并未伤到骨头,只是这持续的高烧让花振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花师傅,他的伤势怎样了。”寨子站在他身边,眉头深锁。 “不妙,若是能熬过今晚,估计还有救。”花振说完又继续用针缝着土匪的伤口。 寨主急得踱步,道:“今日那信说了七月廿一就来灭寨子,还有四天,我们该如何是好!” 花振手下不停,道:“若寨子真有心想洗涮冤情我们兄弟是绝对不会离开这里,若是寨子甘心被人诬陷,我花振第一个不干。” 花振明白寨子此番话是有所指,要是他们都在灭寨前离开,就不会再有人死亡,若是不走……将会死伤更多。 “阿祝,我先去看看那两个弟兄,问问当时的情况。”水生转身出门,进了隔壁的屋子。 寨子继续道:“可是,为了这个蓬勃寨让兄弟们丧命是万万不能的!” 花振白了他一眼道:“若是我没有猜错,寨子是打算一个人去送死,然后让水公子带着小清儿,让我带着阿玉逃跑。” “这是最好的办法了。”寨子见自己的机会被看穿并未显示尴尬,只是一脸惆怅。 ****** “不好了!那两个弟兄被……被杀了……”水生白着脸,声音骤然收小,呆愣地立在原地看着寨子的脸。 寨主朝他使了个眼色,可他只是抿紧了嘴唇,默默看着房内的三人。 此刻,一名男子脸上带着笑容,手中握着削铁如泥的匕首,朝水生笑得很是天真。 “孟玉郅!”水生冷声喊道。 第四十六章:意料之外(一) 水生感觉整个天地都在旋转,眼前站立着的少年还未弱冠,早已经卸去了纯真善良的面容,邪魅的笑容讥在嘴角勾一抹轻蔑,神似当年的自己。 从什么时候,这个少年的心思无法被他看清?他似乎一直忽视了他,才让蓬勃寨内的兄弟们接二连三地死伤。 “水叔叔,您是选择自己跟我走,还是让我像对待寨主这样对待你?”孟玉郅轻轻地笑,匕首顺着寨主的脖子缓缓游走,只稍稍用力,寨子的脖子上便多出一条血痕,血水顺着脖子往衣领里窜拥,不消片刻就将他的衣领染红。 “你住手!”水生见到寨主受伤,慌了手脚,虽然无比想立即上前救下寨子,却不得不忌讳他手中的刀。 孟玉郅用刀刮了刮寨子脖子上的血,轻笑出声:“水叔叔果然对寨主情深义重,只是,现在你的情深义重对于救寨主是个忌讳呢。” “孟玉郅,我养了你这么多年,你就是这样报答我们的吗?”水生双眼血红,恶狠狠地瞪着孟玉郅。 孟玉郅道:“养了我这么多年,是啊,是养了我很多年,可是,你敢说你没有绝对的私心吗?是谁在我七岁那年毁了我经脉,又是谁在我十岁那年企图趁着我睡着让我一命归西?要不是我哥哥怕我挨冻半夜过来,我早就死在你手上。” “你!”水生被孟玉郅说得哑口无言,脸都气得红了起来,显然孟玉郅的话让他无可辩驳。 “阿玉,当年水生的事情情有可原,可你为什么要杀寨主里的兄弟?他们都是看着你长大的,甚至有的比你还要小,你……你怎么下得去手!”寨主虽然被孟玉郅桎梏住不能动弹,他开口问出了自己心中最为疑惑的一点。 孟玉郅眼睛上挑,狭长的丹凤眼斜睨着寨主,嘴角的笑容渐渐拉大,最后竟然像是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捂着肚子弯下腰笑不可仰,“哈哈哈……太好笑了……哈哈哈……这真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哈哈哈……看着我长大的?比我还小?他们是如何欺负我哥哥和我的?即便是入了寨子这么多年,哥哥却像个下人一样伺候着整个寨子里的人,你们有看见过我哥哥发自内心的笑容吗?哥哥将我一手拉扯长大,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他低声下气地为了我做牛做马!” 孟玉郅想到了内心的痛苦,一双眼睛早已经鲜红,隐隐可以看见他眼眶内的泪光闪烁。 水生早已经被孟玉郅叛变的事实打击到无话可说,方才他又说了一些令他自责了数年的事情,他的内心真的像是被刀割一般疼痛,他泪眼婆娑地看着孟玉郅,嘴巴张合了数次,小心地以商量的口气说道:“阿玉……你恨的人是我,你要杀就杀我一个人,不要伤害阿祝,他真的一件坏事都没有做过,你要杀要报仇都来找我一个好不好?哪怕你将我凌迟处死我也没有一句怨言,只求求你……求求你放过阿祝,放过寨子里的兄弟们。” “我为什么要放过他们?我要让整个寨子都付出代价。” 第四十七章:意料之外(二) “阿玉,一切都让我来扛,你放过水生。所有的一切都由我来还你!”寨主一听见水生要拿自己做交换他的一颗心像是快要疯了一般的跳动,内心一个声音一直在喊着,不能让水生出事,水生不能因为他而受一丝一毫的伤害! 孟玉郅说完朝几乎跪倒在地的水生投去一粒石子,石子飞快地打在水生的穴位上,令水生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姿势,他走上前,掐着水生的脸迫使他抬起头,道:“这么漂亮的脸,毁了就可惜了,我要把你送进小倌馆,让他们凌辱你,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阿玉!你要是还有一点人性就不该用这么卑鄙的手段!你水叔叔虽然做错过,可是他已经为了当初的错弥补过,你拿我的命吧,让我用我的命换他的命!”寨主急吼吼地大声喊着,如果不是因为被点住身体上的大穴,估计他就要扑到孟玉郅的身上。 孟云清完全不理会寨子,只是合气双指,运气飞快地朝水生的任督二脉打入两股真气,然后邪魅地笑着,水生不敢置信瞪大眼睛,眼泪顺着姣好的面容滑落,他开启红唇,企图说什么又孟玉郅被点了哑穴。 孟玉郅走到屋外,朝着天空发射了一枚红色的烟火弹,那是召集的讯号,不消片刻就见从寨子四周用来几十名黑衣蒙面的人。 那些人在炙热的天里蒙着黑衣,额头却没有一丝汗水,他们穿着纯黑的劲装,领头的黑衣蒙面人穿着黑色的长衫,长衫下摆绣着一朵火红色的莲花,头顶蒙面的汗巾上也刺绣着相同的红莲与金云,说明了此人的身份非同一般。 那领头的黑衣人脚尖轻轻点地,越过寨主的高强,如黑鹰般落在孟玉郅的身边。 “少主!”领头黑衣人恭敬地朝孟玉郅行了一礼,孟玉郅挥手,让他绑好室内的寨主与花振。 一名黑衣人走到水生身边时,孟玉郅开口道:“他另作打算,把他给我送毒粟里,交给白青松。” 黑衣人点头,用麻绳将他的双手绑在身后,又将他的双眼蒙住。 黑衣人压着水生走过的时候,脚步在孟玉郅身边一顿,孟玉郅轻轻开口道:“如果我是你,我不会企图在半路上逃跑,要知道,你现在就是一个废人。” 寨子内早已经有人土匪看见了突然闯入的黑衣人,只可惜还未有何动静就被数百名黑衣人全部活捉了。 黑衣人绑着土匪,让他们排成长队,往德镇的方向押送。 寨主与花振还有昏迷中的王大武被关在囚车里,脚上戴着脚链,手上绑着枷锁,很难逃脱。 花振靠着粗木囚车里,叹了口气道:“没想到到了这把年纪还能坐一回囚车。” 寨主脸色有些苍白,坐在花振的对面幽幽开口道:“不知道小清儿怎么样了,阿玉那么疼他的哥哥,应该不会伤害他吧,还有水生,阿玉打算把他送哪里去,我说过不让他受伤害的,最后……。” 第四十八章:意料之外(三) “不知道小清儿怎么样了,阿玉那么疼他的哥哥,应该不会伤害他吧,还有水生,阿玉打算把他送哪里去,我说过不让他受伤害的,最后……。” 花振道:“那畜生不是说了吗,他会拿下我们寨子里的所有兄弟们,只是因为我们总是奴役他哥哥。要真是连哥哥都不放过,那真的就是畜生了,水公子他……那畜生那么恨他,前途堪忧啊。” 寨主回头看着身后跟着的浩浩荡荡地队伍,难免心酸,低着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那些土匪像是明白寨主的心思,都低着头,跟着囚车后面安静异常。 “寨子着火了!”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就连埋首的寨主也抬起了头。 他们离寨主还不算远,黄土路上扬起了灰尘,即便如此也遮挡不住他们的视线,树林中山崖下,一股股白色浓烟从寨子内涌出来,火势很大,就连旁边的大树也没有幸免,全部被火舌吞噬掉了。 在蓬勃寨对面的山头上停了一抬软轿,轿子边站立了两排家丁服饰的护卫,共计十人,其中一名身穿华服的男子正拿着扇子悠闲地扇着风,身后的家丁举着一把油纸伞,将他头顶的骄阳遮去,伺候的很少周到。 “原来白日里这火烧园林的景色也如此迷人。哈哈……”男子笑出声,手中折扇也随着摇得像是要挽出一朵花来。 “主子,天热,咱们还是回去吧。”身后一名家仆拿着帕子替男子擦了擦额头的细汗,小心翼翼地提议道。 男子嘴角的笑容很深,一笑右脸上还有一个深深的酒窝,眼睛大而有神,眉毛浓密,五官挺立,跟博墨沁有几分相似,却又不是很相似。 男子点点头,转身打算离去。 如果非要说这样的男子有什么缺陷,估计就是那左脸眼睛下方的那块烧伤。皮肤因为烧死而皱在了一起,白色和棕色的疤痕覆盖在伤口上,不大,可却影响他本就俊逸的容貌。 男子坐进轿子里,旁边的家丁忙掀开轿帘,让男子坐进去,一行人晃晃悠悠地跟着山下的土匪队伍。 孟玉郅骑着高头大马,头顶戴着一顶竹篾编的帽子,可以遮挡很多阳光,细看,竹篾还是青色,估计是最近才编制的。 领头的黑衣人与孟玉郅并排乘骑,眼神像是猎鹰一样盯着前方,他的警觉性与反应能力都是孟玉郅无法比拟的。 “王爷说了在什么地方汇合吗?”孟玉郅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囚车,虽然中间隔了一匹马,但是寨主与花振的对话还是没逃过他的耳朵。 领头的黑衣人道:“王爷说在德镇,好像是要与安王会面之后再做打算。” “什么安王会面,摆明了是想给安王一个下马威。”孟玉郅撇嘴,回头看了眼靠在囚车上的寨主,继续说道:“等到了德镇就把他们分开关押,还有不得泄露一丝一毫的消息。” “属下知道。”领头黑衣人虽然武功高强,但是对孟玉郅却很忌惮,对于他的命令是丝毫不敢违抗,甚至尊称他为少主。 第四十九章:原来你捣鬼(一) 花振将眼神收回,手指搭在寨主的手腕上,替他把脉,良久,面色沉重地说:“寨主早就知道自己中毒了?” 寨主抬头,看了花振一眼,点点头,头无力的后仰着,在太阳上晒久了,加上本身就中毒,寨子早已经口渴难耐了。 “既然寨主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花振对寨主的行为不解,眼神询问地看向寨主。 寨主有气无力地说:“这是最好的办法。我一个人死,能免去更多无辜的生命白白牺牲,不是很好吗?” “可……”花振准备说什么,见孟玉郅对他看来,将话吞进肚子,一脸愤怒地握紧了拳头。 原来寨主早就发现了孟玉郅的不对劲,只是为了不连累他人才将一切都放在心中,就算被抓去,也只是主谋者罪重,土匪们与他花振最多也就是关个几年,等三年天下大赦或许就能出来,可他寨主却是杀头的重罪。 “花师傅,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经脉全段的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你拿下?”孟玉郅优哉游哉地晃着鞭子,脸上的笑容依旧如在寨主内一般明媚。 花振冷哼一声,不去理睬他,但内心的确是好奇之极。 “你听过勾脉蛊吗?一种能贯通经脉的小虫子,能寄宿人身,用那人眼看不见的细勾爪抓住破裂的经脉,需要在体内养上五年,养成后与脉搏融为一体,每月吸食一次宿主的血,从而达到连通宿主经脉的目的。”孟玉郅笑盈盈地解说。 花振眉头一皱,道:“那给你喝点杀虫的毒药是不是就能断你经脉?” 孟玉郅道:“要是能轻易被杀死,那就不是蛊虫了,那就是田地里随手一抓一把的青虫。” 花振道:“要是把你毒死了,它没血喝不就死了。” 孟玉郅点点头,摸着下巴道:“那倒是!不过它还是会从寄主身体里钻出来,然后继续被人养着做蛊虫。” “你听过桃花蛊吗?”花振得意的挑眉,就不信你小子能比我懂得多。 “你是说长得跟苍蝇蛹大小的粉色虫子吗?据说那种蛊虫经常是一对一对的生,啊,我哥哥体内就有一个!另外一个我种在了别人身体里,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唤醒它们。” 花振的脸白惨惨的,孟玉郅不仅见过,还用过……真实丢脸…… 孟玉郅轻笑,道:“花师傅知道桃花蛊,那么该知道怎么解桃花蛊喽?我虽然见过也用过,至今还不知道怎么解这个蛊呢。” “喝毒药杀虫。”花振别过脸,很是不爽。 “……” 寨主看向孟玉郅,那眼神中带着深邃的含义,孟玉郅冷静地对视着,脸上表情渐渐平复下来。 “少主,王爷带的一千官兵在前方屯守,只要交了人我们就能拿回火莲珠了。”领头的黑衣男子低头在孟玉郅耳边小声地提到。 孟玉郅直视前方,嘴角勾了一个弧度,狭长的眼睛轻轻眯成了一条缝隙,点点头,说道:“先拿珠子,再交人。” “是!”领头黑衣人夹了马腹,提前朝着德镇方向纵马奔跑而去。 等大队伍终于到了德镇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要落下,血红的夕阳将人们的身影拉得细长,风吹起尘土,整个队伍里都被尘土包围着。人们都遮着眼睛,以免尘土迷入眼睛里面。 第五十章:原来你捣鬼(二) 德镇的入口处,站立了一排持长矛的士兵,士兵们整齐有序地将土匪们围包围起来,围在圈内,然后拿出断枷锁将那些用绳索栓捆的土匪双手锁上,贴上了官府特有的封条,然后领着一队又一队的土匪朝德镇内关押。 德镇内有一个大宅子,宅子的主人是个年岁较高的老叟,知道这是官府办事,特意腾出了地方让这些官兵们好把土匪安放在院子内。 天空渐渐被黑色涂抹,最后一丝残阳消退,四名士兵赶着囚车走进了大宅子内,士兵们像是雕塑一样围困着土匪,土匪们只能乖乖地席地而坐,不做任何反抗。 花振脱下身上的衣服给昏迷中的王大武盖上,无奈因为双手被绑,他只能将衣袖撕开豁口,将大部分盖在他身上。 “王大武的情况怎样了?”一直靠着囚车木柱闭目休息的寨主突然开口问道。 “无碍,幸亏前阵子我日夜不眠不休地帮他输真气,他的伤势有了好转,只是体内两股力量不停此弱彼起,反复不休,让他陷入昏迷中醒不了。”花振理了理盖在王大武身上的衣服,一脸的落寞憔悴。 寨主抬起头,看着天空越发明亮的月亮,似乎想起了什么伤心事,本就苍白的脸色越发的难看了。 “寨主,你体内的毒……”花振问道,伸手替他号脉,口气深沉地说:“再这样下去,不消十日寨主就可以殡天了。” 寨主似乎不在意,收起自己的手,转身面对他逃避了一下午的兄弟们,内疚又一点一点地从内心里扩散,往事如梭,让他心乱如麻。 “寨主,你要保重身体,我们一定能逃出生天的!”土匪中一个高个子男子大声地说道。 接着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劝他保重身体,愧疚就像是泼进清水里的墨汁,从一点变成满池黑乌,越来越浓烈。 “是我害了大家……” 啪啪啪…… 不知从何处传来了一阵响亮的掌声,人们的视线同时投降声音的来源,只见大宅子的入口处,一名华服男子站在黑暗中,月光照得他身上的珠宝熠熠生光,掌声正是从男子那双高举的手掌中传来。 “祝寨主果然是个重情重义的好汉,我博某人钦佩!” “你是……安王?”花振眯着眼睛,企图用他那本就不好的眼神去猜测眼前人的身份。 “哈哈哈……”华服男子仰头大笑,笑声爽朗异常,最后那笑声竟然一直不曾停歇,笑了很久,终于华服男子笑够了,趴在身边小厮的肩膀上喘息,说道:“还第一次有人将我潘王认作了安王……哈哈哈……这叫我如何不笑……” 寨主拉住花振的手,以眼神示意让他不要再多说。 果然华服男子见他们都安静下来,主动走出了阴影,借着月光,华服男子的面容才被看清。只是花振看见后明显表情开始不对,甚至于想到了一些不该想到的事情。 “我都说了安王那种招安是无用的把戏,他还不信,历经千辛万苦混进寨子最后却落得被火烧死的下场,真是可悲啊。”华服男子哀叹一声,用手中的扇子遮着溢出笑容的嘴唇。 花振道:“你说……安王进了我们的寨子?还被火烧死了?” 第五十一章:原来你捣鬼(三) 潘王道:“是啊,如果我的消息没有错误,那饭菜中的毒药还是你偷偷下的,让孟云清端去给他的。啊!说来怎么不见寨主身边,那个火爆脾气的美人和孟云清呢?”潘王转身在院子内巡视了一圈,发现并没有孟云清与水生二人,明显地失望了。 “你给我说清楚!你是说莫沁是安王吗!”花振终于坐不住了,如果真的是安王,那么寨主即便是牺牲自己也无法保住其他的兄弟!也就是说,这一切全部就是计中计!从一开始安王入寨子到安王被杀,都是眼前这个人一手安排好的!真的好狠啊! 借安王的手除寨子,再借寨子除安王,果然这才是王室的人行为做事的风格,估计早在很久之前安王就是潘王的绊脚石,以至于他不惜与火莲邪教联手也要除掉他! 从潘王话中,花振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莫沁愿意为了寨子,去会那一千精兵,又为了什么明明已经打入敌人内部,却又手下留情,甚至为他们解围! 安王才是真正的贤王……可惜,已经死在烈火之中。 “原来一切的一切,竟然是潘王您在幕后操纵着,真是让祝某人自愧不如啊。”寨主按住花振的肩膀,他咬紧牙,用力忍住内心那积聚的血浪。 潘王站得离囚车比较远,但是他依稀能看见囚车上躺着一个人,他走近囚车边,斜睨着囚车内躺平的王大武,脸色的表情逐渐从嬉笑变成一股愤怒,那感觉就像是看见一盘菜肴,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笑眯眯地吃下去,臭着脸吐出来…… “把这个人给我抓出来!”潘王不知为何突然发火,命令身边的家仆将马车上的王大武抓出来。 花振见家仆靠近,又看清了潘王刚刚脸上的怒火,抓住王大武的手臂愣是不松手,于是,只见昏迷中的王大武被两人一会拉出去,一会拉进来,就像是拉锯条一般,拉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寨主在旁边很不配合的打了个哈欠,而花振与家仆早已经挥汗如雨了。 “唔……”昏迷中的王大武发出一声闷哼声,吓得花振赶忙松手,依旧紧拽不松的家仆,被自己的拉扯力推了出去,一屁股坐倒在地,身上还被完全脱力的王大武压得死死的。 “啊……我的腰……”家仆躺在地上任王大武健硕的身体压得嗷嗷叫唤,潘王总算是看不过去了,又唤过来几个小厮帮助这名家仆将王大武拖进室内。 “会不会有事啊?”花振对寨主说。 寨主摇摇头道:“或许他们认识?话说,王大武的真名叫什么来着?” “好像姓武……”花振摸着下巴的山羊胡,“寨主难道不担心潘王会如何对付我们吗?” “拿王大武抵债的话,安王会放生几个人?”寨主一双眼睛内点燃了小火焰,希望顿时多了起来。 “估计,半个都不会放生,说不好王大武跟潘王是仇家,指不定把他拖进去怎么大刑伺候着呢。”花振很是替王大武一大好壮年可惜,似乎已经看见了王大武身受重伤躺在刑具上的模样。 “希望潘王没有动宫刑的嗜好。” “……” 一夜飞逝,安然度过,不过是露营…… 第五十二章:清白被狗吃了(一) 天仍然是蓝蓝的天,就算接连发生无数的变故,天依然是那个天,美得纤尘不染,美得像是璞玉。 天下面仍然是喧嚣的德镇,德镇中央一座大宅子内众多土匪开始叫嚷要吃饭。自从寨子内的饮食由孟云清掌管后,土匪们的三餐饮食是相当的规律。 这不,刚刚院子左边的土匪肚子“咕咕”叫两声,对面土匪的肚子像是相应号召一样“咕咕”的配合起来。整个院子里莫名其妙地响起“咕咕”声,此起彼伏,很是规律。围守的官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在找声音的发源地。 “官老爷!要饿死人了!”花振拍着囚车,朝几步远的官兵喊道。 “吵什么吵,再吵就剁了你们。”官兵不耐烦地拿出官威压慑花振。 花振是老狐狸,哪里会在意他那番搔痒般的恐吓,只道:“官老爷,随意杀害朝廷命犯是会被杀头的,为了几个馒头就剁了我们,您还不是一样掉脑袋。” 官兵微怒,没想到花振会这样回他,当即摸了摸鼻子,朝屋内走去。 不消片刻,潘王的家仆就交给官兵一大袋银两,大声吩咐着:“王爷说了,他爱民如子,即便是做恶多端的土匪,王爷也当他们如亲生儿子般看待,你拿着这些银子去给王爷的子民们买馒头,实在不行就把附近卖包子的小贩喊进来,边做边卖。” 花振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什么爱民如子,什么当亲生儿子看待,明明就是侮辱人!他花振活了这把年纪,还真没被谁这么占过便宜。 寨主碰了碰花振的手臂,用手指了指囚车内的树枝,花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张脸乐开了花。转身对身后的土匪小声地嘀咕着什么,然后土匪们就互相咬耳朵,最后嬉笑声竟然连了一片,围守的官兵们更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 片刻之后,出去买包子的官兵,领着两个推包子车的商贩走了进来,指着院子内的人们,说道:“王爷爱民如子,特命你给他们做包子吃,要用最好的肉馅。” 小贩地忙低头哈腰地说“是”,一张脸因为欢喜而乐得像是开残了的花。 包子接二连三地被送到土匪们和官兵的手上,官兵们拿着热乎乎的包子就吃了起来,土匪们见寨主不动口,他们也不动,很是听话。 待所有土匪手中都拿着包子的时候,花振突然改变了姿势,跪坐在囚车内,手中拿着两个白花花的包子,双手伸直,捏了捏包子,又从寨子手中拿了一个,放在囚车上累成了堆,花振人对着包子,包子正对着潘王所在的屋子,他拿起一边的树枝,折成三段,当做香火,花振清了清嗓子道:“感谢我们慈爱而又伟大的亲爹,您待我们如亲生儿子,我们待你如亲生的爹,贡上这三个馒头,请爹先吃!爹您受苦了,为了我们这些不孝子下了地狱!爹,您黄泉路上走好!” “敬亲爹!”说罢花振将树枝插包子行,趴下上身,朝着潘王的位置拜了拜。” “敬亲爹!”土匪们很是配合地举着包子虔诚地跪拜。 家仆早已经吓得脸色苍白了……好一个花振,竟然敢用拜死人的方式拜潘王,这次不死也得残了。 官兵们有人将嘴里的包子喷了出来,捂着肚子笑得抽筋,最后竟然倒了三个,原因是笑得岔气了。 家仆慌慌张张地奔过长廊,气喘吁吁地在潘王的寝房前敲了敲门,门内传出潘王不耐烦地声音,问道:“谁啊?” 家仆简单的将话说了一遍,潘王气得差点从床上摔下来,当即揉着被气疼的太阳穴,冷静地吩咐道:“给他们一人发一个蜡烛!一日三餐让他们吃蜡烛!” 家仆听完额头直冒冷汗,唯唯诺诺地退下,不敢再打扰潘王休息。 话说家仆走后,潘王躺回床上,重新窝进一个光裸的怀抱中,他几番调整姿势决定趴在那个健硕的胸膛上,然后继续眯眼入睡。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潘王的头发太过长的原因,有几根发丝非常调皮地钻进了潘王身下人的鼻子中。 那人吸了吸气,终于“阿嚏”一声将那个喷嚏打了出来,人也跟着坐了起来,胸膛上趴着的潘王自然就被突然坐起来人弹开了。 王大武嘟囔了一声,继续躺倒,嘴里念道:“哎,又做春梦了!” 潘王似乎不在意,继续窝回去,斜着身子枕着那人的大腿,背后光滑的肌肤在薄被下若隐若现。 王大武很郁闷。同时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这绝对是在做梦啊!有谁醒来了身边躺着一个光光溜溜的人,还是个男人。 第五十三章:清白被狗吃了(二) 王大武嘟囔了一声,继续躺倒,嘴里念道:“哎,又做春梦了!” 可是不消片刻他又坐了起来,大叫着推开身上的人就想跳下床,不过未等他掀开被子,那个本来躺在他怀中的人睁开了一双桃花眼眸,光滑的手臂圈住王大武的脖子又将王大武压倒回了床上。 “我看你这次怎么跑。”潘王嘟哝一声,纤白的手指摸上王大武的脸,顺势狠狠地拧了一把。 王大武哭天无路,道:“小想,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的清白还在不在?”话到最后只剩尾音,显得委屈可怜。 “被狗吃了。”潘王毫不在意他鬼吼鬼叫,将侧脸搁在他宽阔的胸膛上,青丝随意扑撒,倾泻了一床,美丽地不可方物,潘王想了想,似乎觉得用词不对,纠正道:“不对,被本王吃了。” “……”这是在骂他自己是狗吗? 王大武终于流下了屈辱的眼泪,咬着唇道:“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趁着我睡熟的时候对我做出这种事?” 潘王掀开眼皮,嘴角笑容勾起,滑溜溜的手臂,在王大武的胸膛上画着圈圈道:“怎么,你逃避本王逃了那么多年,这下找到你了,我还会再放过你?” 王大武道:“那你给我上药了没有?有没有出血?” “唔……”潘王伸了个懒腰,翻个身,头枕着王大武的健硕温暖的胸膛,“我说过,我不会再伤害你,你逃也逃了,我上也上了,总之,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放你走的,除非我死。” “小想……我就是想知道我有没有出血,你不用说这么多,我是不会被感动的。”王大武闷闷道。 潘王道:“啊,出了,要不要再来一次?” “啊?” “我在上面!” “小想你……啊……嗯……别乱摸……” “啊……混蛋,你干嘛掐我,啊……”潘王呻吟出声,趴在王大武的胸膛上微微喘息,眼眸中含着一汪春水,他轻笑:“这次换我来讨好你……咦……慢点!” “妖精!”王大武卖力地耕耘着,双手攀上潘王的背脊,就势滚倒,将潘王压在了身下。 外面知了叫潇潇,室内春光露一角,床微摇,声渐消,旖旎满室风情绕。 中午时分,潘王终于打扮华丽地出现在了众土匪面前,只不过他虽然走得很气派,却很像某种河里的生物,横着个腿的——螃蟹。 他慢吞吞地走过内堂,抬脚迈门框的时候脸上表情很是复杂,眉头紧紧地皱在了一起,为了不在土匪面前失去王者风范,他硬是咬着牙迈了过来,心里把王大武骂了个百十遍!明明已经叫他下手轻点了,最后还是受伤了,幸好最近是坐轿子,要是骑马他绝对会拿把刀把王大武劈开当柴烧。 没想到,堂堂潘王爷有如此憋屈的一天,走到廊下的时候,那群土匪们正人手一只荷叶遮在头顶,脚边放的是两根蜡烛,显然他们的反抗是无用的,尤其是对待他潘王。 “王爷……您看要不要即刻押送回京呢?”潘王身边的家仆走过来,扶着潘王的手臂,无声无息地助着主子迈阶梯。 潘王皱眉头,眼睛盯着囚车内的花振与寨子,道:“你们是巴不得本王早点死是吧?不要忘了武兹竹就在我手上,要想反抗等到了京都在大牢里去反抗个够!” 花振撇头看寨主,问道:“我们寨子里有个土匪叫武兹竹的吗?” 寨主摇头。 花振又道:“您有什么亲戚姓武叫武兹竹的吗?” 寨主看向花振,那眼神好像在说“白痴”,只是花振没看清罢了,寨主又摇摇头。 花振重新撇过头来对潘王说:“我们不认识什么武兹竹,您要杀要剐随便您高兴?” 潘王脸上的表情很复杂的变了变,突然冷漠地说:“也好,反正我也不打算让他重新回到你们当中,他已经投靠了我潘王,你们就慢慢等死吧。” 寨主道:“再这么晒下去,不用你押送进京都了,我们就要在这里晒死了。” 潘王道:“祝寨主,你放心,再过一盏茶的功夫,你们就可以上路了。” 花振插进来道:“是哪个上路?是上京都还是上西天?” 潘王冷冷地斜了他一眼,哼了一声,甩袖进了屋子。 潘王与寨主一干人等的对话早就被王大武听了去,潘王一进来,王大武就一把拉住他的手,将他带进了房内,潘王的脸上因为惊喜染了两朵红霞,心道,这是王大武第一次如此主动的拉他的手。 “你方才说,再过不久就要押送寨主他们进京都了是吗?”王大武明知故问。 第五十四章:活得好好的 潘王听他嘴里口口声声都是寨主、寨子,刚刚那明媚的心情滴溜溜转着转成了晴转多云。 “是又如何?”潘王不满地甩开王大武的手,坐到椅子上,嘴里跟包着一个包子一样鼓鼓的,由于坐得较猛,扯动身下的伤口,他又是一阵龇牙咧嘴。 王大武见他脸色不对,软声道:“是寨主救了我,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与寨主里的兄弟们去死。” “那你呢?你的命就不重要了吗?”潘王横眉冷对王大武,让王大武的气焰顿时消去了一半。 门被推开,家仆端着熬好的草药进来,一见到主子与这男子剑拔弩张的气势,吓得又退了出去,不想才退一步就被潘王喊住,家仆只好硬着头皮再端进去。 潘王端起装药的瓷碗,放到唇边吹了吹,用汤匙搅了搅待冷却的差不多了,舀起一勺送到王大武的唇边。 王大武本就在潘王那输了气势,他的脾气又倔强异常,任潘王再怎么用力往嘴里塞,就是不喝药,潘王最后气得将药碗放桌上重重地一搁,甩着袖子就出去,迈门槛的时候表情一僵,忍着疼,出了屋子。 看着桌上的药,王大武叹了口气,为今之计,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小想虽为潘王,却也是为朝廷办事,能与他再度相遇,他也没有料到,只是两人一见面又是如此吵闹不休的场面,让王大武不由的头都开始疼了。 说头疼,头疼的感觉越发明显了些,他伸手为自己探脉,发现脉象时弱时强,又盘腿打坐,用体内剩余未被火阳掌吞噬的真气探了探体内的各个穴位,发现原先被花振封住的经脉已经被火阳掌冲破了,体内那股至寒的真气,一直在与火阳掌的真气像两个球体一般转动。 王大武缓缓收了真气,体内那两股真气运作地渐渐慢了起来,他也稍稍松了口气。 门半开,门外站着的潘王见到王大武此番景象,内心很不是滋味,想是想到了什么,转身朝来时的路而去。 这次他要找的人是孟玉郅。 孟玉郅被喊来的时候,花振激动地摇着囚车,寨主则显得冷静的多,孟玉郅玩味地笑了笑,他一改从前乖顺的模样,竟然带着丝丝邪气。 一直到白霄拖着受伤的身体来押送他们的时候,孟玉郅才从屋内出来,脸上依旧挂着笑容,只是这笑容在看见寨主时被击破,换为一抹苦笑。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花振丝毫没有注意到,反倒是一开始就仔细观察孟玉郅的寨主看了个清楚。 白霄拖着病体坐在马车里,马车与囚车并排前行,晃晃荡荡地往京都方向去。马车内时不时有咳嗽声传出来,花振与寨主交换了个眼神。 花振开口问道:“白都统……可是安王的手下?” 白霄似乎没有想到花振会与他搭话,咳嗽声停顿了一下,虚弱的声音从马车里传过来,“是。有何赐教?” 花振道:“我们蓬勃寨在蓬勃山生存了二十年之久,从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怀庆村内三百余口皆非死于我们之手,还望大人能继安王贤明,替我们做主!” 白霄冷笑一声道:“我家主子为你们耗费心机做了那么多,最后还不是落得被你们设计杀害的份?” 花振的满脸愧疚,没错,安王的死的确与他脱不了干系,“若是能用我这条老命抵还你家安王的命,白都统只管拿去吧。” 白霄不屑道:“区区一个土匪的贱命,其能与我家主人相比?你也不打听打听,我家主子是谁,要你的命有何用?等到了京都,还怕你头多不够铡刀铡吗?” 寨主听不下去了,打断白霄的话,直言道:“安王的死是我祝某人的错,要杀要剐冲我祝某人来,与寨主里的兄弟们毫无关系。只要能放过寨子里的无辜兄弟们,叫我死千次百次又如何?” “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我家主人明明活得好好的,主人已经得知了孟公子和水公子的下落,现下正在于阳落脚,打算解救孟公子。”白霄说了太多话,接连猛咳了一阵,道:“要是不想枉死,最好是配合我家主人。” 白霄的一句“我家主人活得好好的”让寨子与花振欣喜若狂,安王没死,还打算救水生与小清儿,这真是太好了! 第五十五章:初入毒粟 再说水生与孟云清,那日被孟玉郅派人送往了于阳有名的小倌馆毒粟后,就被置之不理了。 毒粟的老板白青松出现的时候,一身淡青色的长衫,额头发丝盘过头顶,细碎的发丝将眉宇间的朱砂印若隐若现的呈现,他的眉颜色很淡,一双淡褐色的眼瞳,英挺的鼻子,嘴角一粒细小的痣,脸上的表情带着淡淡的冷漠,苍白的皮肤在淡青色长衫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白皙。 孟云清看见白青松的时候,以为自己见了仙人,揉了揉眼睛再看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的确是个男人。 白青松淡淡的撇了孟云清一眼,道:“你就是孟云清?” 孟云清点点头,被白青松一撇,吓得后退一步,躲到水生的身后,紧紧地揪着水生的衣袖。 白青松见他很是怕自己,道:“你放心,我毒粟从来不强人所难,你若不愿,就从小厮做起,至于这位水公子……呵……就勉强接客吧。” 水生的脸上凝重,手伸到背后,抓住孟云清的手,用力的握了握,找到了一丝安慰。 “接客是站在门口当小二吗?”孟云清回头看了看,毒粟的大门前站立着四名白衣飘飘的少年,虽然年岁都不大,但是一颦一笑中都带着淡淡的妖娆媚感。 白青松想笑,但是脸上表情却硬撑着僵硬地说:“如果你想,你也可以跟他们四个一样。” “他们是店小二?” 白青松嘴角上扬,道:“这里可不是客栈、酒庄,这里是小倌馆。他们都是出卖自己得到银两生活下去的。” “那不就是青楼?”孟云清说完,发现门口的四个小倌和身边路过的人都对自己看着,似乎对他口中的青楼二字很是反感,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温怒。 “我更喜欢叫这里为风花雪夜的销魂殿。”白青松用手遮住嘴唇,一双大眼睛里满是笑意,末了,他伸手摸了摸孟云清的头。 旁边的水生见白青松靠近孟云清,也不做声,只是用一种狠毒而又危险的眼神看着他,最后看得身边吹拂的热气都开始变成冷的,白青松权当看不见,揽着孟云清的肩膀很是亲近地往毒粟楼下的厅堂走去。 水生亦步亦趋,生怕白青松会对孟云清使手段,那双漂亮的眼睛都眯成了缝隙,直到走进了厅堂中,白青松接过小厮手中的茶递给他,他才回过神来。 “你不用这样看着我吧?我虽然是个小倌馆的老板,但是我也不干强取豪夺的事情啊?再说,我都已经说了让这个孩子做小厮了,你还想怎样?”白青松说得客气,可口气依旧是大老板的气势,咄咄逼人。 屋内不知何时走进来四名统一花色衣服的少年,少年们一字排开,温婉有礼,只是身上都带着脂粉气息,脸蛋虽然漂亮,但是少了孟云清的天真和水生的盛气凌人。最左边的少年上前一步,朝着水生微微福礼道:“小奴名峰鸾,以后就跟着水爹爹,请水爹爹多多赐教,若峰鸾与兄弟们做的不好,还请水爹爹尽情责罚。” “噗——”水生刚喝下一口茶,在听见那名叫峰鸾的少年如此一番言语,将那口中还来不及咽下去的茶喷了白青松一身。 白青松的脸上突然变得很难看,水生放下茶杯,猛烈的咳嗽着,直到咳得两眼冒泪花,脸红脖子粗的才停下。 屋内的气压变得非常低,那四名少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各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最后统一将眼神投向了桌边,孟云清仰头把茶杯里的茶喝得啧啧响,似乎并没有发现有何不妥的地方。 “你最好识趣点,我让你带他们四个人可不是让你来偷懒的,要是你不把你那一手床技教给他们,你就等着孟云清站门口迎客。”白青松所以的耐心都用完了,这下也不用什么先给一粒糖,再来一棒子的威逼利诱,只是简单明了的说了自己想要的。 孟云清显然没有发现两人之间的水火交战,捧着温润的青玉杯,睁大无辜的眼睛看着屋内的摆设。 白青松是个极喜欢看书的人,他什么书都看,大多数的书却并不是为自己准备的,比如此刻孟云清身前的檀木书柜,柜子里放着一排排大小不一的手札,孟云清数了数,足有五六十本,随手抽出一本,上面写道:《青天巅峰》。 摆回去,看书名就没有意思。 再抽一本,几笔细小的楷体,写道:《龙阳传说》。 讲龙跟太阳的故事,更没有意思,又摆了回去。再抽一本。 书皮上用朱砂画着一个半张脸的男子,之所以说他是男子,完全是凭着孟云清的直觉,书皮上没有书名,孟云清好奇地打开看,第一页赫然是一名男子的全裸躯体,这不由地让他联想到了花振的那本,点满黑点的穴位图,或许这是本医术,更没有兴趣了。 第五十六章:往事伤心 “你这就没有什么好看的书吗?”孟云清显然忘记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全身心放松,俨然就是来这里避暑的。 白青松转身,挥手吩咐身边的四名少年退下,水生闷闷地跟着四名少年离开,此刻他自己都顾不得自己了,只能盼望白青松说话算话。 “小清儿,晚上我们一起睡,我给你讲故事。” “水叔叔,你现在就要去接客了吗?床技高明为什么不先教我啊?”孟云清别着个身子,越过白青松的肩膀跟水生对话。 水生的老脸“噌”的就红了起来,嗔怪地瞪了一眼白青松,故作冷静地说:“没啦,雕虫小技,没有小清儿的手艺好,水叔叔晚上再跟你细说。” 白青松回头瞪水生,水生回瞪,两人不停地瞪着,最后水生举起双手道:“我认输,我年岁大了,瞪不过你。” 屋内又静了下来。孟云清放下手中的书本,开始打量白青松房内的摆设。 屋子的入口住放了一盆水莲花,偌大的浅口盆,无数个鹅卵石,还有几片荷叶和一朵含苞的荷花。虽然很少见过有人将水莲花这样养起来,但是也确实不失好看。 水莲花的后面是一扇窗户,窗户此刻洞开,对着一片竹林,竹林内只有稀疏的竹子,风一吹就将竹叶吹了进来。窗户的左边是一个紫檀木的柜子,柜子里摆放着玉器,各个都是精雕细琢的拳头大小的动物,孟云清走近去看,发现竟然是十二生肖,最下面一格是一头猪,圆滚滚的肚皮躺在拖盘中,像是一盘菜。 白青松兀自在桌案前的檀木椅上坐下,端起小厮放在桌案上的茶,掀开杯盖,捋了捋漂浮在水面的茶叶,浅浅的呷了一口。 “这是你的书房吗?”孟云清总算是将整个屋子内走了一圈,最后落座在白青松的对面,开始发问。 白青松道:“是我的书房,你好像忘记了你的身份吧?做为小厮,是没有资格坐在这样名贵的椅子上的。” “那椅子是用来干嘛的?”孟云清问,很是天真。 “用来给有身份的人坐的。” “我有名有姓,难道不够身份吗?所以我坐是应该的。” “喏,门槛跟你很匹配,去坐吧。”白青松淡淡的瞟了他一眼。 孟云清似乎很怕他的眼神,只要他这样的瞟他一眼,他就会浑身发抖,不由自主地想站起来逃跑。 “我听说,你因为一个男人,伤心的昏厥了过去是吗?”白青松在他沉默的时候发问。 孟云清本来打算将博墨沁的死彻底忘掉,无论前路多么艰涩,他也不会再想起他,只是经白青松这么一提,他内心被压抑了一天又一夜的苦涩感情又再度汹涌着而来,很快,双眼泛起了雾气,最后那水润的珍珠在他眼眶中凝成珠子,啪嗒啪嗒地掉进泥土里。 “我已经……我已经打算忘记他了,你为什么……为什么……”孟云清抬头,眼泪顺着他白瓷一般的脸庞下滑,终于全都落在了衣服上,变成深色的斑点。 白青松对他的眼泪视而不见,拿起桌上的折扇,为自己扇着风,额前的发丝随着风飞舞,将那抹朱砂印显得更加清晰完整。 似乎对孟云清哭得模样不满意,白青松换了个姿势,用手撑着下巴道:“你别告诉我你就是用这么丑的姿态去面对那个美人的。” 孟云清有些懵,继续无视他,开始哭得有声息。 第五十七章:杀气腾腾 “当年为了让那个美人入我毒粟,我花了很大的功夫,他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我,还是荷华使了点手段他才肯就范,虽然我从不强抢,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收集美人,只要那些美人在我毒粟内笑一笑,第二天毒粟就不用开张的。我现在就是想知道,那个美人现在如何了,你别这样哭得他好像死了一般好吗?”白青松不耐烦了,陶醉完后,不忘提醒孟云清他的苦相很难看。 “哇呜呜呜……就是因为他死了……我才哭得这么伤心的!”孟云清终于吐露出他伤心的理由,白青松顿时好像被雷劈到一样,里焦外嫩。 白青松站起身,不敢置信地走到他面前,揪着他的衣领让孟云清抬起头看他,最后咆哮出口:“你说什么!你竟然敢杀了我看上的美人!你活够了是吧!我要你偿命。” “不是我……呜呜呜……可也确实是我害死了他!是我的错!你杀了我吧!”孟云清这颠三倒四的话人白青松有些晕眩,可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咆哮着要为美人报仇。 他揪着孟云清的双手,不停地收紧收紧再收紧,最后孟云清就这么被他活活的掐晕了。 到了晚上,水生拿着菜刀跟着白青松后面砍,幸亏白青松有学过武,加上有护卫保护才让他幸免于难。从那之后,凡是有人想在白青松面前提水生的名字,都直接改口喊水生“爹爹”。 期间有人不小心提到了水生的名字,恰巧被白青松听见,结果那人就拉了一天的肚子。原因可想而知。 ****** 离毒粟隔一条长街的地方有个客栈叫《缘来客栈》,客栈老板是个厚实的人,但是也是个极其爱财的人。这几日他的嘴一直都是笑呵呵的,从来就没有合并过。路过的街坊邻里看见平日总是板着脸的老板突然咧着嘴笑,纷纷上前探问,老板故作高深,对着来人统一的摇着手指,他抬着头,趾高气扬,仿若那骄傲的孔雀,眼珠都恨不得长到头顶上。 人们问候无果,都想探身子往里瞧,这时候老板就不高兴了,招呼着店小二将在门口探究竟的人推出去,最后竟然摆起了真人门神。 客栈内平日里客人不多,生意勉强还算过得去,只是今日客栈内不仅没有人,客栈老板还一副很高兴的样子,邻里纷纷默哀,莫不是受刺激过度疯了? 缘来客栈分三楼,一楼摆满了方桌,赶路的大多都选择在一楼点几个小菜胡乱吃一顿了事,而大多数有钱的老板都是喜欢上二楼找独立的雅间,楼上的环境显然比楼下好很多,雅间分为“春、夏、秋、冬”与这四个雅间对立的是对应的四景“兰、竹、菊、梅”。一般春字雅间进的人多些,而最为清静的应该算是冬字雅间。 贯通这四个大雅间的是一条由红木铺就的地板,地板上经常有人擦拭,显得纤尘不染,人们来来往往热闹非凡。这里布置得细致,所需要的银两比楼下多了不止一两倍。 此刻二楼上的冬字雅间的门正敞开着,门口站立了四名黑色衣服的冷峻男子,四名男子都是一身黑色便装,衣服的衣领与腰带上都用金色的丝线绣了祥云,祥云一路延伸,最后在衣服的前襟处汇聚成一兽纹。四名黑衣男子的打扮很不一般,衣服会在前襟处带兽纹的很少,而此刻这四名男子身上都带着这样的奇怪纹路,四人笔直地站立在门口,腰间挂着长剑,浑身散发着冷冷的煞气。 第五十八章:万难也要见他 冬字雅间内传出一名男子的声音,男子似乎与人争执着什么,声音越发的大了起来,最后竟然从门内摔出一个花瓶。 花瓶落地碎成了无数片,四名黑衣人都只是回了回头,然后又保持回原来的姿态。 男子的声音弱了下来,道:“我的好少爷,您就放过这唯一的一个花瓶吧。” 那个被称作少爷的人冷哼一声,又从门口丢出一个花瓶,花瓶再度碎成粉末,男子从屋内跟出来,蹲在粉末面前心痛地差点流眼泪。 男子正是白凌坤,白凌坤此刻正以一种想撞墙的姿态看着地上两个上好的前朝花瓶碎在了主子的手里。 他还没有哭诉完,博墨沁便冷着脸走了出来,踢得花瓶的碎片到处飞。 “少爷!它都碎成这样了,您怎么还让它挫骨扬灰呢!”白凌坤在内心里嚎哭,这可是上万两银子一个的上好青花瓷与琉璃玉,最后在少爷手中变成了这番惨不忍睹的景象,“您要是不想要,您就送给我啊。” 博墨沁飞来一记眼刀,让他把头都缩进了脖子,发现自己已经触到博墨沁的底线,遂不敢再多说。 博墨沁踢了踢脚下的白凌坤道:“给我准备马车,我要去毒粟。” “少爷!老王爷说了,您身子骨还没有好,不能提前去!”白凌坤刚准备再将老王爷的话重申一遍,接着就被博墨沁一脚踢在了屁股上,当即摔了个狗吃屎。 博墨沁很不爽快,道:“你不去是吧,我自己去!” “咔嚓!”一声,两把剑身挡在了博墨沁的脖子前,虽然是连着剑鞘,但是这突然冒出来的两把剑还是让博墨沁不由地后退了一步,以免受伤。 “请小王爷回屋!”最左边的男子带着冷傲的口气说着尊敬的话,话中言语自然清晰,意思为,不听话就动手了。 博墨沁死死地盯着那个男子,冷哼一声,迈步朝外继续走。 左边黑衣男子见博墨沁并不买账,反手就是一掌,打在了博墨沁的身上,博墨沁本想反抗,但是想到自己的武功全被封锁,索性也不反抗,任那掌打在自己身上。 手掌重重地落在了博墨沁的肩膀上,将他人扳回来,那手掌极其有劲,博墨沁感觉骨头都快被捏碎了,他执拗地想继续往外,黑衣社哪里管他是否不想还手,屈指就点住了他的穴道。 “小王爷,得罪了!”黑衣人恭敬地朝博墨沁的背影行礼,与另外三人合伙将博墨沁抬了进去。 博墨沁本身就是个话极少的人,这次吃了闷亏,有火没地方出,嘴里想骂点什么,可硬是找不到半个词,不由后悔平日里太过于惜字如金。 白凌坤揉着摔得疼痛异常的下巴,眼巴巴地坐在茶桌前,道:“少爷!您就听老王爷的一次吧,老王爷为了帮你都将身边四员猛将借你了,你看“元宝”高大帅气,不消两下您就乖乖回来了,“二宝”冷静执着,轻功了得,当初还是他把你抱出火场的呢,“三金”更了得,那一身纯正龙行功鲜少有人能与他敌对,“四银”虽然是最好看的,但也是四人中最弱的,不过最弱也比我武功好。” “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能帮我解开这个独门锁身点学法吗?”博墨沁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让白凌坤脸拉得老长。 博墨沁被限制了行动,除了乖乖坐床上休养就剩下想事情了,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孟云清,不知道那日火场一别他是否将自己忘记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自己的死而伤心。昏迷前听见他在喊自己的名字,那种被自己喜欢的人紧张的呼喊的感觉,他想起来都会笑出声。 第五十九章:天打雷劈 当日火场内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昏迷前他看见了一个黑色的影子立在身前,那人对着自己说了什么,他没有听清,隐隐约约听见“桃花”二字,虽然不知道那人为什么对自己说桃花,但是他敢肯定,自己能火着离开绝对与那人有着紧密的联系,只是那人为什么要救自己? 为什么自己会在二宝的背上醒来,他事后问过二宝当时屋内窗户锁死,他是怎么进去的,二宝毫不隐瞒的说自己是从天井进去的,他记得当时火还没有烧起来的时候,他首先看的是天井,天井当时被覆盖上了,细长的锁链从外面穿过天井盖上的锁孔,将整个房间变成了插翅难飞的囚笼。 自己当时被下了迷毒,即便是把毒水逼出了一部分,也无法将体内已经消化的毒逼出来,所以他很清楚,自己当时根本没有能力活着逃出来。 他到最后一刻都不肯放弃,一直勉强着自己在炙热中睁着眼睛,迷毒发作的快,他的精神很快就崩溃了,等黑色人影出现的时候,他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他记得当时人影说了很多话,只是屋内的火烧得很旺,他根本听不见,能听见“桃花”二字还是他咬了一下舌头唤回意识才听见的。 等到老王爷出马的时候,寨子已经被孟玉郅带着人控制了。老王爷只是在博墨沁昏迷的时候出现过,见博墨沁没事又匆忙地往下一个地方赶,临走时留下了两封信,一封是一枚飞刀射进屋子时的信,一封是老王爷的亲笔。 飞刀上的信很简短,只写了:孟云清、于阳毒粟。字迹潦草,白凌坤拿着纸问了很多人才看明白于阳后面的两个字是毒粟。 老王爷的信交代了许多,说来说去也就是几句保重身体之类的话,最重要的是,他竟然将身边的四大护卫全留了下来,一个都不带走,书信之后加了一句,“烧伤不愈免出门”。 博墨沁收到孟云清被送到毒粟的消息,自然是飞快地往于阳赶,本来可以尽快到达于阳落脚的,可是老王爷临走是对四大护卫说了这样一句话:少爷不安好,你们就不安好,少爷伤不好,你们就伤得更深。 博墨沁很想知道老王爷这句话究竟包含了几重意思,只是他向来不喜欢算计,更不喜欢剖析,所以也权当耳旁风。 他当做耳旁风,四大护卫绝对不会当耳旁风,博墨沁想骑马,元宝说会妨碍休养,换了一辆牛车,为什么是牛车,元宝解释说是因为牛走路比较平稳。本来从德镇出发到于阳只需一天的路程,最后生生拖到三天,博墨沁窝了一肚子火,又不好拿四大护卫发火。 一路上,白凌坤是饱受摧残的一个,由于他经常不护主,站到老王爷那边,博墨沁每次对他下脚从原先的三分力,变成了十分力,唯一一次下脚比较轻还是因为博墨沁想强行冲关,被三金给封住了经脉,他内力不足,无法强行突破,所以下脚的时候力气自然轻了下来。 此刻白凌坤坐在桌前麻溜的削梨子,老王爷为了博墨沁可是下足了心思,时不时就派人快马加鞭送来新鲜的水果,后来四银用一句话形容当时的情景是:“一骑红尘王爷怒,无人知是水果篮儿。” 白凌坤将梨子切成小块,端到床边,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到博墨沁的嘴巴边,博墨沁本能的想扭头,无奈被点住穴道,动弹不得,他咬紧牙关紧紧地闭着嘴巴,就是不吃。 白凌坤无奈何道:“要是少爷肯吃我就跟告诉少爷您想知道的事情。”白凌坤放下碗,曲起拇指跟小指对天发誓,“我白凌坤对天发誓,若是有半句谎言,天打雷劈。” “咔嚓!”天空突然晴天霹雳,一声炸雷劈在了客栈前面的大树上,大树被劈中,往外冒着浓烟,枝头开始往冬字雅间方向倒来。 第六十章:病来如山倒 白凌坤吓得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丢下碗就背起博墨沁往外撤退。 屋外元宝为首的四名黑衣人,都听见了树木被劈断时产生的巨响,四人很是默契地接过博墨沁,开始往楼下走。 大树的枝头倒了一半,最后断开,朝树下跌落,砸断了枝桠,树叶凌乱地弹飞着。 “天打雷劈!”博墨沁一字一句地说,虽然被人横着抬着的滋味并不好受,至少能让白凌坤看清他的表情。 白凌坤擦了擦额头的汗,陪着笑,他要说的话真多句句属实,谁都知道天一热这雷电就多,劈中树木这是很正常的,树大招风嘛,“这绝对是巧合。”白凌坤继续谄媚地笑。 “轰隆——”屋外雷声又响了起来,天边都渐渐被染成淡墨色,乌云盖过头顶的天空,风吹得屋外的树“哗哗啦啦”地响。 街上的行人早已经飞快地找地方躲了起来,这天马上就要有一阵急雨了。 雷声从天边慢慢轰到头顶上,乌云浓厚地遮挡了天光,不消片刻,风停了下来,豆大的雨垫资噼里啪啦地往地上落,激起了地上的灰尘,一阵阵热气被雨水拍打,泥土的芳香从鼻端绕过,让人舒畅百倍。 在缘来客栈内动弹不得的博墨沁虽然苦,可在毒粟“受苦”的孟云清也好不到哪里去。自从白青松偶然尝过一块孟云清做好的糕点,被糕点的色香味诱惑,他就再也不愿意吃院子里大师傅做的任何茶点了。 后来白青松索性将孟云清送到了厨房,让本来掌勺的大师傅给孟云清做起了帮手,两人整日里是你切磋过来,我切磋过去。后来大师傅听水生说起孟云清会做藕粉,特意喊上了屋子内闲着没事的小倌们下池塘扒莲藕。 小倌们大多都是嬉闹的性子,竟然为了尝试孟云清坐的藕粉,各个都很卖力地扒莲藕,孟云清乐得自在,站在岸边清洗刚刚挖上来的莲藕。 上午扒了藕,晌午孟云清就把切了片,放在簸箕里摊开,晾在毒粟后院的大架子上,整整准备了四五个大簸箕。 夏日的天本身就说变就变,雷声雨点来得快也去得快,劈雷的时候,孟云清正在厨房里煮豆子,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的响,外面的雷劈得又响又吓人,他就算是手脚再麻利也赶不上那轰隆隆的雷声。 孟云清从小就怕打雷,每次打雷他都会把自己的头埋被子里,这点直到他长大也没有改变过。 白天打雷的时候他都是躲在屋内,捂着耳朵,哪可能冒着雷声去抢救晒在外面的藕片。后来大师傅是在雨点猛掉的时候想起来外面晒着藕片,一问才知他没收,二话不说,拽着孟云清就往外跑。 可怜孟云清心惊胆战地抱着被淋湿的藕片,飞快地往屋内跑,来回跑了两趟,任大师傅是活拖硬拽就是不出门。 雨下得极其猛烈,没有来得及收的藕片又泡了汤,大师傅哀叹了一晚上,念叨了几十遍,最后孟云清病倒了,发了高烧,烧了一夜。 夜晚是毒粟生意红火的时候,水生授课的时间大多在上午,夜晚纸醉金迷的时候他多半跟孟云清坐在屋里头乘凉。孟云清回到屋后,水生就发现了他的异常,一摸额头早已经滚烫,忙让他将身上的湿衣服换掉,然后把他强按在床上躺着。水生向白青松讨了一些银子,吩咐峰鸾去药铺抓了点药,又亲自伺候在孟云清的床边。 孟云清身子骨薄弱,这些年在蓬勃寨内虽然没有吃什么苦,但是整天忙碌,也并未长几斤肉,体质也未曾得到改善。 第六十一章:死而复生 水生看着躺在床上瑟缩在被单里的孟云清,心里的滋味那是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来的滋味,要是自己能查出陷害蓬勃寨的凶手,又或者没有遇见此次危机,孟云清还会是以前那个爱笑的孟云清,寨子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也依旧坚守着,不愿离开。 “莫沁……” 床上正烧得稀里糊涂的孟云清喊着“莫沁”,水生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拧了把冷水汗巾,敷在他的额头上。 孟云清一直稀里糊涂地说着胡话,一会喊孟玉郅,一会喊娘亲,过不久又会哇哇大哭出声,再过一会就安静下来,嘴里喊来喊去就剩下一个“水”字。 水生扶起孟云清,让他靠着自己的肩膀,双手将他圈在怀里,给他灌下了祛热的药,待他将药喝下去后,水生又给他用热水擦了便身子,再度盖上薄被。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擦了身上的汗和药的作用,孟云清安静了许多,不再念念叨叨地说胡话,只是时不时的蹬一下腿,好像是在梦里梦见了什么过不去的坎。 水生坐到床头,拿下烧干的汗巾,温柔地摸着孟云清的额头,温度已经降低了不少,人也显得安静了许多,只是嘴唇有些干裂,他的眉头轻轻地皱了一下,端起桌边的温水,又给他灌了许多,直到天色渐渐变黑,发现孟云清头上的温度下来后,他才离开孟云清的房间。 孟云清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有月光照在眼睛上,让他很不舒服,他记得寨子里的房间月光是不会照在脸上的,他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月光大片大片地撒在屋内,将整个屋子照得亮如白昼。 喝了药发了汗,他的烧也退去了大半,体力仍然不支,想起身,手臂却使不上一点劲,他躺在床上,眯着眼睛看那月光。 “嗑”一声轻响从门扉边传来,孟云清支起上半身查看,隐隐一个黑色的影子站立在月光背后,让他看不清那身影的样貌轮廓。 “是谁?”孟云清有气无力地问道,又重新躺了回去。 黑暗中,那个身影动了动,终于迈动了步伐,朝床边走来。 月光下,那张瓜子脸与柔和的月光相映成景,一撇孤傲的唇抿成了一条细线,浓密的睫毛在月光下投下大片阴影,明亮的眼睛即便是在这黑暗中也散发着灼热的光芒。 “莫……莫沁!” 孟云清在生病中,刚想挪下床,双腿一捱到地面,就软了下来,直直地往前扑倒,跌进一个温暖而又充满芳香的怀抱。 孟云清睁开眼睛,眼泪扑簌地掉,从来没有哪一刻会这样哭得心都要痛得裂开了。 “是我。”博墨沁扶起跌倒的孟云清,让他能看清自己的脸,然后绽放了一个少见的笑容。 博墨沁想,这样哭出来也好,总比憋在心里不能说不能想的好,至少发泄过,自己内心的内疚也会慢慢变得好些。 “呜呜呜……都是我……都是……我害你……呜呜呜……” 博墨沁替他擦了擦眼眶道:“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哭,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怎们能说哭就哭?” 孟云清摇着头,大声的争辩着:“不是!都是我的错,就算是哭瞎了也无法弥补我对你的伤害,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说到最后开始泣不成声,抽噎地越发猛烈了。 “我以为……我以为你被我害死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的错,你打我吧,骂我吧,只要你能泄愤,无论怎样我都愿意。我看见你的尸体的时候,我好恨自己,要不是自己怀疑你,你就不会死。都是我的错……”孟云清并不知道自己此刻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他唯一知道的是,很多天没有梦见的人,终于肯入他梦乡了。 第六十二章:腰软 博墨沁替他擦了擦眼眶道:“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哭,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怎们能说哭就哭?” 孟云清摇着头,大声的争辩着:“不是!都是我的错,就算是哭瞎了也无法弥补我对你的伤害,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说到最后开始泣不成声,抽噎地越发猛烈了。 博墨沁想,这样哭出来也好,总比憋在心里不能说不能想的好,至少发泄过,自己内心的内疚也会慢慢变得好些。 “呜呜呜……都是我……都是……我害你……呜呜呜……” 博墨沁叹了口气,手掌缓缓地触碰着他的头发,将他的头轻轻地托着,慢慢拥进了自己的怀抱中,让他趴在他的肩膀上尽情哭泣,“想哭,就好好哭个够吧。” 孟云清一直哭,边哭边责怪自己,话到最后只剩下“都怪我”,博墨沁不由好笑,孟云清从来都是嘻嘻哈哈的样子,即便是第一次见面他用门板打他的头,他也只是跳脚般的假哭,哪像今天这样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不哭了好吗?”博墨沁轻声询问。 孟云清抬起头,看着博墨沁的脸,摇了摇,将脸埋进他的胸膛,声音越来越小,只有眼泪还在不停地淌着。 博墨沁收紧怀抱,手臂绕过他的膝弯将他打横抱起,轻轻地放到床上。 “你还在生病,不能再受凉了。”他为孟云清盖好被子,起身准备离开,却袖口一紧,被拉回床前。 “你不要走……”孟云清大声喊着,哭腔很浓,听着就感觉很伤心。 博墨沁无奈,只能坐下,再度扶着他躺下,为他盖好被子。 “莫沁……你不要走……我……我还没有告诉你我喜欢你。”孟云清委屈的瘪嘴,眼睛一眨泪珠滚滚而落。 博墨沁的眼眸顿时一亮,嘴角的笑容是怎么也遮掩不住,他弯下腰,食指勾着孟云清的下巴,让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巴掌宽,他小心翼翼地问:“你刚刚说了什么?” 孟云清脸顿时红得更鲜艳了,他想扭头,却因为博墨沁勾着自己的下巴,所以他只好顶着一张脸颤巍巍地开口:“我说……我喜欢你。” “好清儿,我也喜欢你。” 似乎没有想到自己的爱慕能得到回报,当博墨沁说了也喜欢后,孟云清显然是被震惊到了,他表情有些僵硬地看着博墨沁,连呼吸都忘记了。 博墨沁笑容更深,纤细的手指触碰着孟云清的脸蛋,细细地描绘着他的轮廓,最后到下巴,直到那粉嫩的红唇。 呼吸渐渐拉得细长,室内莫名升起一股子热气,熏得孟云清与博墨沁二人都出了细汗。 “莫沁,你没有死,对吧。” “想知道吗?” “嗯!” 柔软的唇覆盖在孟云清的唇瓣上,轻轻的触碰辗转,毫无技巧的摩挲,呼吸间是彼此气息,那气息越发浓烈,最后化作一团火焰,无法收拾。博墨沁意犹未尽,内心的火苗早就窜得老高,他极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欲望,主动离开尚存着甜蜜的一吻。 孟云清被博墨沁突然的撤退惊得睁开了眼睛,他以为他要离开,用手撑起上身,另外一条手臂勾住博墨沁的脖子,主动将自己那红艳的唇送了上去,与他湿濡的交汇、嬉闹,比上次的时间更久更绵柔。 博墨沁搂着他的腰,手指缓缓透过薄薄的衣服抚摸着他的脊背,亲自触摸后他发现,孟云清虽然瘦弱,但是皮肤却是意外的好,或许是跟他不会武功有关。 “唔!不行了……腰软了。” 第六十三章:莲花手帕 孟云清双手挂在博墨沁的脖子上,头朝后仰着,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原来不知不觉间,博墨沁的手就开始朝着他的下腰更加用力的抚摸,导致触碰到了他敏感的地方,所以才有了酸软的感觉。 博墨沁轻笑,收紧手臂,将他揽到身前,柔唇覆上孟云清洁白的脖颈上,一点点一点点的亲吻。 孟云清舒服地哼出声,眼睛因为哭过所以带着一种妖娆的桃色,因为博墨沁的挑逗红艳的小嘴时不时微微张开,细细吟唱。 博墨沁伸出手指将他的衣服扯开,吻一路向下,最终在胸口停下,孟云清低头看向博墨沁,只见他亲吻着他的肌肤,身后的长发滑过肌肤,带着酥麻的电流,让他欲罢不能。 “莫沁……”像是渴水的鱼,孟云清红着眼眶,带着深深的眷恋与满足。 博墨沁听见他的呼唤,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嘴角的笑容在月光下变成一道美妙的弧度。他将他放倒在床上,欺身将孟云清压在身下,修长的双腿与孟云清的紧紧交叠。 “小清儿……”话到唇边全部变成了行动。 室内传出低低地呻吟声,忽急忽慢,像是在唱一首旋律极高的乐曲。 毒粟后院的屋内正在上演一场火色生香的戏码,屋外有人正抱着树桩子抵死不从,抵死不从的人自然是白凌坤。 “姓白的,你别逼我动手!”三金冷冷地将剑抽出一半,抵在白凌坤的脖子上。 白凌坤似乎很不以为意,压低声音说:“我都说我只听一会儿,又不会是什么大事,干嘛不让我听!” 三金嘴角抽了抽,道:“小王爷下的命令你想违抗?” 白凌坤不服,道:“白天元宝那样对小王爷,你们咋不说小王爷下的命令啊!” “你再多说大点,被小王爷发现我们就死定了,快走!”三金不屑地撇嘴,又再度上前抓白凌坤的手。 29。 “你个大老爷们,你干嘛抓我的手!”白凌坤松开手,逃过三金的魔爪,又再度抱着柱子不撒手! “要不这样!只要你肯跟我走,我就告诉你,孟玉郅的真实身份!” “成交!” “……” 三金突然感觉,自己是不是给自己下了套自己钻了进去,反倒让猎物跑了。跟在白凌坤身后他越想越不甘心,索性使用轻功,“嗖”得一声飞毒粟三层的屋顶上去了。 “诶!你这人,说好了告诉我孟玉郅的真实身份的!” 三金突然想起,眼前这个死皮赖脸的家伙以前是大内第一高手…… 三金盘膝坐下,从腰后掏出一个锦囊,锦囊内装着一方绣帕,帕子上绣着一朵红莲,因为月光的照射,帕子上的红莲隐隐可见。 红莲下方绣了一个字,因为距离,白凌坤始终没有看清,他接过帕子,细细端详,发现竟然是一个情字。 “你是说,这件事跟他有关系?” “老王爷临走前给了我这个锦囊,当时我也不明白这个,直到霄大哥飞鸽传书,告诉我火莲教与蓬勃寨,我才想起来。后来二宝说将小王爷救出火场的时候,看见了一群蒙面黑衣人出现在蓬勃寨附近,衣服上绣得红莲跟这方帕子上的一样。” 白凌坤托着下巴想心事,三金也盯着帕子怔怔出神,思索哪些地方被自己遗漏掉了。 “可是这个跟我要知道的孟玉郅没有关系啊。” “我既然说了,自然是有关,这帕子是蓬勃寨寨子被烧的时候,二宝在现场亲眼看见孟玉郅丢下来的。”三金很严肃很认真的强调着二宝。 “也就是说,绕来绕去,这个帕子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一起都是人家二宝的功劳!”白凌坤总算是懂了,感情这人纯粹是拿一方帕子来骗自己离开。 三金冷哼一声,道:“姓白的,我要不是敬你是个前辈,我一定一龙爪子挥死你,要知道,能在我燕大人面前这么说话的就你一个人而已!” 第六十四章:天外飞仙 白凌坤玩味地笑笑,上前一步,小声地说:“你不是姓三吗?怎么又改姓燕了?” 三金将牙咬得嘎吱响,当即一掌向白凌坤打去,这一掌饱含了怒火,一声龙吟自天际落下,最后化作一道无形的劲气,朝白凌坤头顶打来。白凌坤仰头,运气一股气,与那龙吟所形成的劲气相互抵抗,两股势均力敌的劲气,终化作了虚无。 “三金,你发火也得看看时间啊,作为补偿,这个手帕我就收下了!” 说完话不等三金回,白凌坤的身影就猛然一跃,消失在了屋顶上。几个弹落,他停在一根竹子上,脚下是一枝竹枝,他身轻如燕,落在上面似乎没有重量。将那方帕放在鼻端轻轻嗅了嗅,隐隐有一股幽幽的莲香,果然是千年红莲,味道即便是几经转手也不曾丢失一分。 “帕子啊帕子,能不能找到入口就靠你了!”说罢身影一窜,消失在了毒粟的院子内。 月光正好,朦胧洒下清辉,整个毒粟都笼罩在红色与银白的光晕中,就连屋顶的飞檐角上都挂着大大的红灯笼,灯笼上的写着浓墨泼写的毒粟二字,象征了它的地位,更体现了它的独有风情。 毒粟的大回字三层楼内,没一层楼的大红灯笼被点亮的时候,本来较为安逸的回字高楼内络绎不绝地出现各色各样的人物,人们端着酒盏,趁着酒性或划拳或高歌或吟诗或听曲,人声鼎沸,形形色色穿着华美的富态公子进进出出,手里都搂着一个娇弱的小倌,他们在楼下把酒言欢,在楼上做着销魂蚀骨的美事,待一切过后,皆为过眼云烟,天亮之后,彼此淡忘,不念红尘,不贪风情。 回字楼一楼,东边一片赏舞的池子围满了人,人们呈现痴迷地状态望着那只着薄纱的身影,戴那一袭粉红身影转过身来,浓妆艳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琵琶声起,那人抬起一脚,柔柔地将腿扳到头顶,双手紧紧的扣着脚背,薄纱在火热的空气中自下飞舞,他松下手,转而旋转起来,他腰软得像条蛇,身上粉红色的薄纱随着他的舞姿轻盈飞舞,轻飘飘地飘在他的周身,美得惊心动魄。 台下看官都痴迷地盯着台上的小倌,就连呼吸也慢慢变得慢了起来。 弹琵琶的少女突然停下撩拨的手指,静待小倌停下身形,一阵箫声随之在头顶而起,箫声凄美哀长,犹如已去相思,说不清道不明,引得人们纷纷抬头看向头顶,想要找到那吹箫人的身影。 这时,有人喊道:“这是荷华的天外来曲!没想到,荷华离开后居然还有人会吹,那舞似乎也是一个叫秋离的小倌为了配这曲而编撰的舞,怪不得我觉得眼熟!” 人群中开始有人附议,纷纷赞叹这一绝曲和残舞。 台上的小倌似乎并没有被这议论声打扰到,再度扭起腰肢,抛洒出长袖,犹如戏子的水袖,舞出了绝美的花瓣,小倌再度旋起身形,在台上快速的旋转,配合着箫声那一阵极长的弦音,最后跪倒,高高的仰起头,将那捏在手心的薄纱投掷而出,屋外窜进的风让那飘然的薄纱不停飞舞,似乎在为这小倌散去一身燥热。 箫声止,舞止,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有人喊道:“快看,天外飞仙!” 第六十五章:相较不分上下 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屋檐下跳跃下来,纯白的薄纱在他的身边萦绕,漆黑的发丝犹如水浸般柔软光滑。 人影落地,弯膝,单手撩起小倌的腰肢,将小倌捞入怀中,朝人们投掷了一枚烟雾石,连脸都没有露出来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 掌声再度“啪啪啪”地响起来,人们的叫好声不绝于耳。 三楼“梅轩”内,水生将峰鸾放下,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责是脱了套在外面的白纱,喘了口气,“这白青松真是下足了心思。” 峰鸾捂着不停扑腾跳跃的心脏站起来说:“水师父,刚刚我是怎么上来的?” 水生回头看他,将漆黑的长箫递过来,微微一笑道:“刚刚是飞上来的。” “啊?”峰鸾显然不能理解“飞”这个概念,睁大了眼睛看着水生,似乎要将水生看出一朵花来才罢休。 水生也不多解释,刚刚为了配合他演出,自己放下小清儿就出来,这会儿他正担心着小清儿会不会出什么事情,他交代峰鸾道:“下次记得别把腰贴地上,当年秋离可不是这样跳的。” 峰鸾脸一红,一想起那温柔的手掌贴着自己的脊背将自己搂起来,他感觉内心像是被蚂蚁啃食了骨髓一样,双腿发软。 “水师父说得是,峰鸾记住了。” 水生走出梅轩后,迈着飞快的步伐走下楼梯,朝后院小清儿住的地方去。 就在他快要走近的时候,突然从屋顶跳下一个黑色的人影,水生自从见过黑色劲装的火莲教教众后,后来凡是见到穿黑衣的他都会当做是火莲教的人,而眼前这人,正一身黑衣,虽然没有蒙着面纱,但是脸上的神色显然不善,水生暗暗运力,将一股真气凝聚在左手掌上,严肃地瞪着眼前的黑衣人。 黑衣人是三金,小王爷对他下的命令是不许任何人靠近,他身为老王爷手下的得力助手,怎么也不能将这次的任务办砸了,遂在水生出现的时候,他适时地出现阻止水生靠近这扇门。 “你们火莲教究竟想得到什么?究竟是不是你们冒充我蓬勃寨的青蛇印和青蛇镖杀害了怀庆村上下三百余口?你们居心何在?” 三金有些不着边际,眉头一拧,心想道:我管你青蛇火莲花的,我只负责保护小王爷,其他的我一概不管。 水生见黑衣人并不答话,上前一步道:“怎么有种做没种承认了是吧!今天我一定要让你死在我手上!” 三金正在努力消化那句“有种、没种”突然一股猛烈地劲气直扑面门,他不及细思,打出一掌,劲道相冲,不分彼此,劲气被打散,后院前的花花草草无疑幸免被砍了头。 “没想到你还有点本事,你要是不说我下一招可就是直接取你的狗头。”水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哪里还会细想眼前这个武功不弱的黑衣人究竟是干嘛的。一身劲气配合着高深的武功,与三金打了不下百十个回合。胡乱乱打一通最后两人竟然不分上下,水生不服,两人改不用内力,动起了拳脚。 “石头剪刀布!”水生大喊,出了一个布。 三金看了看握成拳的手,硬生生竖起一个大拇指,道:“丁!” “我丁你妹夫!”水生跳起来一个暴栗子打在他头上,三金捂着被打的地方暗自流泪,输得实在不甘心。 “再来!” “好!再输就挨揍!”水生出着惩罚,就不信拿不下他!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后来两人又用拳头较量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月儿也已经很不耐烦地渐渐变得淡薄。 第六十六章:托付 “石头……剪刀嘶……布!”水生盘起一只脚,挪了挪坐在草地上的屁股,出了一个剪刀,看对面跪坐的三金出了布,这下子轮到他赢了,“哈哈哈!……嘶——疼死我了……”水生捂着被三金揍红的嘴角,得意洋洋地摇着手指。 三金也没好到哪里去,一双眼睛中有一只已经青中带紫了,两人仍旧不分上下,彼此输得旗鼓相当。 一声鸡鸣从毒粟的后院传来,因为天亮,早起的一般都是伺候的下人,当下人们端着洗漱的盆出来打水时,看见两尊鼻青脸肿的石像的时候,纷纷惊讶地不敢往前半步。 “咱们还没比完!等下次……嘶……下次小爷功力恢复如初,一定揍死你。” 三金也不生气,盯着水生那比自己差不多多少的脸,道:“下次,我一定使出绝招!还要找块空地!” “我叫水生,你叫什么!”水生显然忘记了,自己曾经以为眼前的三金是个火莲教的教众,也忘记了自己是打算从他口中套出一些话的。眼前的局势,水生似乎倒很想与他交朋友。 人生难得一对手,似乎说得就是水生与三金。 “三金。” “?”水生有些犯懵。 三金起身,很细心地将衣服上的杂草弹开,整理了一番头发与衣衫,这才站到孟云清的屋子前,轻轻敲了敲门扉,道:“主子,天亮了。” 屋内传出窸窸窣窣的穿衣声,然后是一声不情不愿地轻哼,再然后是门被从里面打开,露出一张让水生将嘴巴张成了球型的脸。 “莫沁!” 博墨沁淡淡点头,嘴角勾起一抹了然的笑容,说道:“好久不见,水公子。” 水生显然还没有消化博墨沁死而复活的事情,张着大嘴巴,指着眼前的人,“你你你……”你了半天没有你出一句话。 “我没死。小清儿他求我救下整个寨子。”博墨沁淡然地诉说着,反倒让水生显得格外不畅快。 “如果可以,我想带他走,他不适合在这里养伤。”博墨沁干咳了一声,将脸别过去。 水生轻轻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你对小清儿的心意,寨子欠了你数百条命,从我们对你做得事情来说,你根本不必为我们付出,寨子,我会想办法,阿祝我也会想办法救出来,只希望你能一直待小清儿如现在这般。” 话说得有些感伤,水生的眼眶泛红,隐隐有泪光,似乎一提到寨子与寨主,他的整个人都快要垮下来,若不是孟云清在身边,他估计早已经跟着寨主入了牢狱中。 博墨沁看着他那张被揍得有些青肿的脸,想了很久才说:“如果需要帮助,尽管来京都安王府找我。” 至于水生与蓬勃寨,似乎都没有眼前的人重要,待一切平复下来再商议不迟。 马车在管道上颠簸了一天,终于到了京都,于阳离京都不远,为了让孟云清舒服地睡觉,博墨沁特意让马车走慢。 “你是……”水生话到嘴边,又咽回去,喃喃道:“也对,如果不是安王,谁有有能力将那一千人马像耍猴一样耍着。我不求别的,求你好好待小清儿。” 话说完,水生转身离开,就连孟云清的离别一面他都不忍心去看,生怕看了就舍不得分开。 博墨沁转身回到屋内,伸手点了孟云清的昏睡穴,亲自将他抱起来,对站在门口的三金道:“白凌坤准备的马车在哪里?” “在后院。”三金回道,末了加了一句,“这位水生公子该如何?” “派人盯着,一有反常举动,速度来报。” “是!” 抱着孟云清的博墨沁内心潮水澎湃,没有一刻的欣喜会多过现在,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是他做梦都未曾想到的,只是……这一切对于他与孟云清来说,究竟是甜蜜,还是彼此伤害的开端。 第六十七章:回府 至于水生与蓬勃寨,似乎都没有眼前的人重要,待一切平复下来再商议不迟。 马车在管道上颠簸了一天,终于到了京都,于阳离京都不远,为了让孟云清舒服地睡觉,博墨沁特意让马车走慢。 三金驾着马车,目不斜视地紧盯着前方,姿势说不上好看,但绝对怪异。 白凌坤靠着车框,问道:“三金,怎么一夜不见,你长得跟先前不太一样了呢?” 三金握缰绳的手紧了紧,冷哼一声,道:“我不小心从屋檐上掉了下来,刚好把脸跌了不行吗?” “行!不过,你这眼睛是怎么跌成这样的?”白凌坤伸出手指戳他的伤口,让三金一个白眼给吓了回来。 一路上两人偶有斗嘴,马车内确实毫无声息,这让一向能揣测博墨沁心情的白凌坤也有些吃不准了。 “主子,昨夜我收到元宝的密函,他说孟玉郅带着一小队人马不知道在找什么,他们利用潘王得了一颗珠子,不知道是不是与皇上交代的事情有关。”白凌坤回头,小声地汇报。 “嗯,我知道了。”声音中透着丝丝疲惫,白凌坤也不敢再多做打扰,剩下的话都憋在心里留到回去再说。 安王府的后门门前站着一排婢子,婢子们穿着清一色的粉白霓裳,雪白的薄纱,浅粉的头花,一字排开,风吹过,带起裙摆衣角,说不出的秀美动人。 领头的是一名穿着紫色霓裳的少女,少女嘴角含着笑,纤白的手规矩地交叠在腰间,静待着马车在跟前停下来。 白凌坤首先跳了下来,手指一勾紫衣少女的下巴,调笑道:“小红红想哥哥了吗?” 紫衣少女撇嘴,脸上的笑骤然消失,伸出手就打上了白凌坤的手臂,白凌坤忙闪躲,笑哈哈的站到了紫衣少女的身后,不再与她闹。 她挽起马车的帘子,看见博墨沁正圈着一名少年,见门帘被拉开朝她看来。 “少爷!”紫衣少女轻唤:“您总算回来了,这位公子是少爷的朋友吗?” 博墨沁不答话,将马车内的包袱递给她,吩咐道:“将我隔壁的厢房收拾一下,再替我喊几家成衣店的裁缝,顺便替我去药庐把宋大夫唤来,其他的等需要我会吩咐你的。” 紫衣少女点头,将事情一一记下,挑着帘子好让博墨沁将孟云清抱下马车。 紫衣少女叫烟红,是整个院子内的女管事,年纪虽小,却是说不出的机灵,很会揣测主子的心思,更会替主子办事。 这会儿见博墨沁对这个昏迷中的公子样样亲力亲为,心中自然明白主子对这个公子的对待非同一般。 博墨沁将孟云清抱进那间收拾好的房间,放到床上后,他细心地为他盖上薄被,吩咐小婢子端来热水,替他擦拭身上的汗水。 过不久,烟红就领着一名蓄着长须的知天命岁数的大夫走了进来,此人正是博墨沁口中的宋大夫。 博墨沁命烟红退下,这才起身请宋大夫落座。 “草民拜见小王爷!”宋大夫深深作揖,很是敬重。 博墨沁赶忙扶住宋大夫的手,阻止他真的拜下去,道:“宋大夫客气了,这里只有你我,不必多礼。” 宋大夫笑出声,问道:“不知道小王爷是哪里不舒服?还请让草民请个脉。” 博墨沁道:“不是本王,是床上这位公子。” 第六十八章:小王爷喜欢的人 宋大夫再度笑眯眯地朝床上看去,走到床前握住孟云清的手腕,细细地把脉,眉头时皱时松,脸上的表情更多丰富多彩,让博墨沁跟着他的表情时而紧张时而舒气。 良久,宋大夫放开孟云清的手,思索了一番,开口说道:“这位公子是为何此般的?依脉象所看,这个公子是在高烧退却后再度因受伤而感染了发热,如果是受了什么严重的伤,小王爷一定要如实说出来。” 博墨沁脸腾得红了,皓齿咬着嘴唇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眉头几欲打结拧在了一起。 “如果老朽没有猜错,这位公子是小王爷喜欢的人吧?”宋大夫一副早已了然,故意逗弄的表情。 听到这里,博墨沁也不再掩饰,点了点头,说:“昨夜偷赏了风月,所以……只好找宋大夫前来听诊。” 宋大夫哈哈大笑,道:“早些年在宫廷的时候也曾诊治过这般的病况,后来老朽怕麻烦,那些王孙贵族又没有小王爷这番开阔胸襟,就特地研究了一种膏药,可防后庭裂伤,也可做润滑之用。” “哦?还有此等好药。”博墨沁显然来了兴趣,笑着询问。 宋大夫点点头,“这药可是难得的狠啊,需要含苞带露的月季一斤,和一些上好的药材熬制,要知道这药膏光熬制就需要老朽我熬着夜,盯着火候熬上一天一夜,通过数十道挑选和炼制,才能出那么一小盒。实在是非寻常人家能用得起啊。” “不知道宋大夫那可还有此类膏药?”博墨沁询问。 “有!” “可否卖与本王?” “不卖,倒是能送给王爷几盒。”宋大夫哈哈大笑,开了几贴退烧的药,吩咐了一些禁忌,这才迈着步子离开安王府。 孟云清醒来的时候,天边已经泛着红艳的彩霞了,睁开眼睛环顾四周,陌生的环境让他顿时睡意全无,他猛得坐起身,下身却传来钻心般的疼痛,用手抬起半边身子,咬紧牙关将痛苦吞回肚子中去。 他内心说道:千万不能喊出声,若是让别人发现了,指不定会闹出怎么丢人的笑话事情来。 屋内摆设雅观,处处透露着书香气息,墙角摆放了几个盆景,都是长青的植物,背阴的窗户正开了半扇,丝丝凉爽的风送入了室内,还能闻到竹叶被阳光烧焦的清香味。 床边摆放了一个铜盆,铜盆边缘搭着一叠方巾,一个朱红色的矮凳正对着床铺,好像有人才才坐在这里,适才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靠外窗的地方有一个大书桌,桌上摆放着纸墨笔砚,上好的狼毫挂在笔架上,随着入室的风微微摇曳,左面是一面白墙,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工细腻,笔迹毫不拖沓,笔笔带劲,画卷的右边,细小的蝇头小楷写着几句诗,落款是一枚方印,沾着朱砂刻印在纸上是“安平”两字。 就在孟云清打量屋子的时候,门被推开,迈进一只穿着紫色绣鞋的娟秀小脚,烟红端着一个药盘,盘里放着刚刚熬好的药,推门而入的时候正好看见孟云清睁着无辜的大眼对她看着。 她微微发愣,回过神来,道:“小公子醒了?刚好可以喝下宋大夫开的药。” “你是?”孟云清怔了怔,呐呐开口。 烟红微微一笑,“奴婢叫烟红”,说着将药摆放在圆桌上,坐到床前矮凳上,伸手朝前想要试试他是否退烧,孟云清不知道她要做什么本能的往后退,却不小心扯动伤口,疼得龇牙咧嘴。 烟红见他的样子笑出声来,说道:“小公子放心,我不是什么坏人,您是我家少爷的客人,烟红自然不敢逾越,我只是想试探小公子是否退烧。” 孟云清听她说完,脸腾得红了,不好意思地别过头,说:“对不起,我误会了……” 烟红见他气色好了些,端起药舀了舀,吹了吹,送到孟云清的唇边。 孟云清自小在土匪窝里长大,哪有机会见到这么温柔体贴的丫鬟,顿时一张脸红得跟煮熟里的螃蟹,本想拒绝,一想到对方是个女子,立即接过她手中的药碗,吹了两口,灌进了肚子里。 他喝得有些急,猛烈咳嗽了一阵子才勉强止住咳嗽。 “小公子是怕烟红吗?”烟红从未见过这么腼腆害羞的人,顿时对孟云清有了好感。 “没有……”话虽如此说,脸已经燥热不堪了,为避免尴尬,孟云清只好转移话题说:“请问,你家少爷是何人?” “呵呵……难道少爷在与小公子相识的时候没有告诉您他的身份吗?”烟红拿着帕子遮着唇笑,“我家少爷可是这京都的安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第六十九章:情归何处 孟云清有些糊涂了,自己明明前一刻还在毒粟的后院与莫沁翻云覆雨,怎么一觉醒来就突然来了京都还住进了安王的府邸。说来,安王不正是寨主他们所说的受命擒拿他们的那个人吗?难道,安王知道自己是个漏网的鱼?那水叔叔会不会有危险,水叔叔又在何处? “你有看见跟我在一起的人吗?个字中上等,偏瘦,不是太瘦,眼睛上角有一粒细小的红痣,不仔细看不是很明显,眼睛很大,长得蛮俊逸的。”孟云清企图像烟红打探水生的下落。 烟红拿着帕子,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小公子来的时候身边并没有跟其他的人,是少爷亲自将您从马车上抱下来的。” “没有其他人?”孟云清纳闷了,水叔叔去了哪里?怎么乱七八糟的让他理不出头绪,现下只有找到安王,问问他了。 “烟红姑娘能帮我转告王爷一声,说在下想见他一面吗?” “好,烟红这就去跟少爷禀告。” 烟红走后,室内又恢复了安静,只有若有若无的药味在屋内飘荡散发。 他抬高腿,想挪下床,无奈那夜欢愉留下的伤痛,令他稍稍挪动便疼得冷汗直流,看来男人真的不适合做那种事情。 人一安静便会想很多事情,孟云清更是其中之一,此刻想起那夜自己的放荡,不由地脸红心跳,虽说从来没有想过要娶妻生子的事情,但是他也没有想过跟同是男人的莫沁做那种夫妻间的事情。 一想起莫沁那张薄情的红唇,带着蜜甜的味道啃食他的时候,他就不由地去触碰自己的嘴唇,似乎那上面还留着他的余温。 在博墨沁走进屋子来的时候,孟云清依旧保持着手摸嘴唇的动作,直到博墨沁走到他身边,他才回过神来。 孟云清见到了熟人,自然开心惊喜,喊道:“莫沁,你怎么在这里!你是来救我的吗?” 博墨沁微怔,微笑答道:“何来救你之说?”说完伸手扶他起来,小心翼翼地搂着他的腰,将他带进自己的怀抱中。 “你身子好些了没有,昨夜,是我太过火了。”博墨沁说得小声,贴着他耳垂喷薄着暖暖的气息,让孟云清的脸迅速升温。 孟云清结结巴巴地说:“好……好些了,昨晚……是我……是我自己……”头埋进了胸口,“心甘情愿的。” 博墨沁收紧怀抱,将他搂紧,轻笑出声:“这辈子,就这样陪着我,哪里都不要去。” “可是……可是寨主和水叔叔他们被官兵抓走了,我必须得去其他寨子求他们的帮忙。我们现在是在安王的王府中,你武功高强,一定能带我逃出去的是不是?”孟云清天真的以为莫沁只是莫沁,神秘,武功高强,全然没有往其他方面想,更不敢朝其他方向想。 博墨沁看着孟云清可怜乞求的样子,内心有着说谎话而纠结的不安情愫,他不知道该如何告诉他,蓬勃寨被毁跟自己有一定的关系,更不知道怎么告诉他,他就是安王,这是他的府邸。 “小清儿,如果你发现有人骗了你,你会生气吗?”博墨沁问得突然,却也将目的昭然显示。 孟云清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的双眼,那双眼睛里倒映着他的面孔,浅淡的瞳孔中满是期待,一时之间,他竟然忘记了自己该要回答些什么。 “莫沁……你不会骗我对不对?” 博墨沁抿紧唇,摇了摇头,眼看着孟云清眼眶内含起雾气,接着雾气化作雨水,凶猛地就像夏天的急雨,刷刷落下,一颗颗滚烫之极。 孟云清无声无息地挣开博墨沁的怀抱,一个人异常冷静地慢慢挪动步伐,似乎想要走出这道门,然后就像是消失在流水中的浮萍,再也无迹可寻。 第七十章:诺许 “小清儿,你听我说。”博墨沁一把拉住他的手腕,不让他再往外走。 孟云清回头,脸上挂着泪痕,却是异常坚定地说:“既然你没有死,我也不会再奢望你会帮我救寨主与水叔叔。我把自己给了你,就当替寨子抵偿了那次的谋害之仇,从此……我们两不相欠。” 手掌内紧握的手腕上挣扎着,终是逃出了桎梏,他用袖子飞快地抹了把脸上的眼泪,红彤彤的眼眶像是受伤的兔子,敏感、害怕,却又不得不面对疼痛。 “小清儿……我会救寨子,不为别人,只为你。”博墨沁异常坚定地说道,眼神却是死死地盯着前方,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孟云清回头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说道:“拿下蓬勃寨是皇帝的命令,你如何救寨子?” “我可以替寨主他们求情,皇的目的不是寨子……是……”博墨沁狠狠地咬紧牙关,双手在身侧握成了拳头,他差点就将密旨内的消息说了出来,如果让孟云清知道,卷入这场是非,即便是他丢了王爷这个身份,也再难带他逃脱出皇所安排的枷锁。 “是什么?”孟云清追问,眼眶红得更狠了些。 窗外知了一声声地叫着,将这个夏季鸣唱得异常漫长,屋外的柳叶被风吹落,落在了床前的桌案上,孟云清呆呆地看着地面,仿佛忘记了思考。 终于他开口说道:“我一直不明白,阿玉为什么突然背叛了寨主,也不明白,明明该在大火中丧生的你为什么又突然活了过来,更不明白,寨主为什么宁愿牺牲自己也要守着寨子。你说我活的是不是太糊涂了?” 博墨沁上前一步,双手握住孟云清的手,将他的手紧紧包握在掌心里,柔声说:“小清儿,我宁愿你一辈子都活在糊涂中,那样的你无忧无虑,快活自在。我不想看见你哭。” “我以前想离开寨子,总觉得寨子内没有我想要的生活,现在我突然很想回到寨子里,很想回到从前,阿玉跟我好好的生活在寨子里,大家都在,谁都安好,我没有遇见你,更没有喜欢上你,那样就不会哭,我就会永远的笑,永远都只是笑……”孟云清嘶吼着,将内心的伤痛通过自己的喊声全部发泄出来。 博墨沁一把抱住他,紧紧地拥着他的双肩,任他趴在自己的胸口上哭得撕心裂肺,他明白,很多事情即便不说,他迟早也会明白,与其让他日后恨他伤得更痛,不如现在恨他,伤得轻浅。 “我一定会救寨主,你信我,一次就好。” 感觉到怀里的人安静下来,博墨沁低头看去,孟云清正睁大了眼睛,盯着窗户发呆,脑海内不知道究竟在想什么,这让博墨沁很焦躁。他所喜欢的孟云清把所有心事都摆在脸上,喜怒哀乐,只需一眼便能看出来,怀中的人,明明还是他,为什么他开始无法揣测他的心思,还是说……他这是关心则乱。 事实证明,博墨沁的直觉是对的,孟云清的脾气执拗,认定的事情,很难再改变,这或许是博墨沁走得最错的一步棋,在孟云清最信任他的时候,昭白了自己的期瞒,这就意味着,他与孟云清的道路,开始越走越艰难,孟云清的心毫无设防的为他打开了一次,却在他那里受尽了伤痛,闭合的心门,关上容易,再度打开,那真是难如登天。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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