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的意思是,自己很喜欢很喜欢程程的话,为他写的沈安,能有多完美。 ——嗯,这个是我的初衷,但是怎么说呢。OF 寇尔斯我总是没谱的。 第一章:沈安 沈安正兴致勃勃地坐在床上看贞子,正到精彩处,忽然一阵电话铃响,还是最近很流行的网络搞怪歌曲,于是立即把恐怖的气氛消灭地荡然无存。 他没好气地从床头柜子上捞起急促响着的手机。“……喂?” “喂,是沈安先生么?” “什么事?” “哦,是这样的。晚上有一个活动,希望您参加一下……您知道本来邀请的是Mr.Lin,但是不巧得很,他老婆今天生孩子,所以来不了……” 沈安懒懒地躺在床上,用他独有的消沉声音说:“我说过多少次了,这些事情要找我的经纪人嘛。我很忙的。”说完,他抽抽鼻子,朝电脑望了一眼。 “呃,”尴尬的声音,“事实上,我们已经与您的经纪人通过电话,蔡先生说,您要是再拒绝参加任何本公司分派的活动,他保留要求公司与您解约的权利……” “靠,老子要干嘛是老子的事。”沈安低低地骂了一句,挂电话开始气呼呼地穿衣服。 床上的男孩因为他过大的动作惊醒了,睁着朦胧的睡眼看他。“怎么了,安?” 沈安头也没回,一边系鞋带一边说:“出去,一会儿就回来。你在家好好的,一定要吃饭啊。” “我知道。”男孩撇撇嘴,不屑地说。 “也不知道是谁上个月硬撑着我回来才吃饭,要是我再晚点,恐怕就得替你收尸了。” “那,那天不是你生日么?人家对你好,还不领情。”男孩在床上用手整理沈安的衬衫领子,“再说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吃饭。” 沈安瞟了他一眼,“得,得,得,算你有道理。今天你该知道了吧?外卖电话存在你手机上了。另外,不许上网上到太晚,不许买那些乱七八糟的零食,不许不穿外衣就出门,不许见别的男人。”说得像连珠炮似的。 “送外卖的是男人吧?”男孩摇摇头,狡黠地看他。 “叫他东西放外面,走人。”沈安干脆地说。 “我就那么容易勾引别人?”磷巧笑。 沈安一边打领带,一边点头笑道:“难道不是?” “你的占有欲总是那么强。”男孩吃力地撑起身子,微微皱眉头,一双大眼睛在沈安脸上转。 沈安笑:“你不懂啊,小孩。” “别叫我小孩!”男孩大叫,有些暗示性的挑了挑眉头,“有你这样对小孩的么?……叫我磷。” 沈安无奈,只好迁就他:“那好,磷少爷,我出去了。” 磷知道他要走了,也不和他争论,只是乖乖闭了眼睛:“吻我。” 沈安笑了笑,将嘴唇贴过去,快要触碰到对方时恶意地伸出舌头在他唇上滑了一圈,然后起身套外衣。 磷睁开眼,有些不满地瞪着他,见他没反应,赌气倒下去裹了被子继续睡。 “宝贝,又生气了?” 磷不说话。 “好吧,那我走了。” 还是不说话。 “等我。”沈安推开门走出去。 磷觉得自己很快要变成怨妇,就差说一句“走了你就再也别回来!”作为结束语了。刚要翻身起来,下身刺痛又让他泄气地躺回去。尼玛的沈安,天天都能见面还做得那么狠。 很快响起客厅扣门的声音,磷愣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直起身,自嘲道:“傻瓜,你是他什么人,怎么轮到你来发脾气。” 按理今天的天气是很好的,但在匆匆赶通告的沈安眼里,鸟语是聒噪,花香是刺鼻,连天上的云彩也裹来裹去像一坨坨鸟屎……好吧,按网络上说的,你是什么样,世界就是什么样,你烦躁,世界就不晴朗…… 如果在这个出着大太阳的阴暗时刻,迎面撞出一辆车来,那可就真是……祸不单行了…… 第二章:程途 程途今天本来没打算出来,深居简出说到底也是个习惯问题。偏偏要离开香港之前,这边有个朋友要开饯行聚会,硬是拉了一大帮人,汇在一起南腔北调热热闹闹,于是程途也不好推辞。 向来是这样不会拒绝的人,大把大把的时间其实就会违心地浪费。本来的悠闲付与了推杯换盏,想想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车子沿着皇后大道开着,他也没怎么用心。香港私家车虽多,交通秩序却很好,比不得当初在北京堵车的日子。 拐了几个角,看来快到约定地点了,晚餐时间还早,这些零碎分秒大可以闲抛漫掷。不过来香港这么久,也没购过物,也没逛过街,也没满大街寻过美食,所以算起来能找到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万人眼中的购物天堂,东方之珠,其实跟他那么多年背过的井,离过的乡有什么区别啊。 程途准备先找个车位停车,于是往右拐过去,刚刚掉头,突然看见正对面有个人影朝这边匆匆走过来,避让不及,几乎要碰上车前盖。程途一个急刹,车子刚刚抵到那人的膝头,把那人撞得往后退了几步,幸而没什么大碍。 程途开门走下车,向那人说:“你没事吧?” 一张俊秀的脸抬起来,却带着怒气冲冲的表情,“靠啊,老子刚出门就这么背,真是倒霉催的……你,你小子是怎么开车的?长不长眼睛?是不是活得不耐烦啦?” 程途淡淡望了那人一眼,看他恼怒的样子,忽然有些出神。 “喂,你怎么不说话?这么大的事,你以为沉默就可以解决了?没门!今天老子有急事,现在不和你计较,你给我一张名片,改天老子亲自带人上门问罪去……” 沈安说的没错,由于一向的磨磨蹭蹭,演出彩排快要开始了,他实在等不及跟眼前的人理论。 程途看着他笑了笑,颇有风度地递上自己的名片。“程途,请多指教了。” 沈安走得急,也没质问名片是真的还是假的,白了眼前的人一眼就走到人行道边上,招了一辆出租车,跳上去直奔目的地。 程途倚着车子,一双沉静的眼眸微微有些波澜。不知怎的,他倒是有些期待这小子将来找上门。 有趣。真是有趣。 可惜,明天就要启程去洛杉矶,没个十年八年,怕是回不了香港了。 电话响起来。“喂?” “程途,这次可不能不给我面子,我都置办好了,你动身没有?”聂尘启在那边说话,声音明显是笃定的。算准程途已经到附近了,才会故作殷勤地问个话。谁叫程途原本是没脾气的人。 “唔,快到了。” “哦,到了啊?你开车到这附近的迷离酒吧来,咱们兄弟先聊聊。”聂尘启把脚搭在吧台上。 “迷离?” “嗯。” “我知道了,就去。” 开门坐上驾驶位,转个车向,恍惚这条路竟是刚才那人出租车走过的地方。 第三章:沈安 “沈安,你说什么?” “实在是有比老婆生孩子更紧急的事,领导您就饶了我吧……” “沈安,你明明答应晚上过去,这时候开溜,莫说是我,就是天皇老子也不敢答应。” “老板……不会这么不通情达理吧?” “废话少说,今晚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唉,老板,老板……” 空荡荡的厕所里,电话嘟嘟的响个没完,沈安颓然地捏着手中的纸片,像捏着自己的性命。 不对不对,这就是自己的性命。 沈安把纸片举起来,原来是一张揉皱了的名片。没错,天可怜见,今天在路上开罪的,居然就是这场宴会的主角。 程途,程途,茫茫人海,怎么就是你碰上了我呢? 像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死宅沈安是绝对不会出现在皇后大道的,这样的星期天,原本是呆在家里和小情人欲死欲仙的好机会。倒霉的是一个电话就将他推向了绝路,什么天无绝人之路啊,都是骗傻子的。 你说顶替一个演出也蛮平常,偏偏怒气在当口,不撒不爽快,顺手捞了个肇事司机训了两句,谁能料到这温顺的男人就是聂大公子的贵客呢? 沈安重重地捶了一下自己的头,福兮祸之倚,一霉霉到底,果然是天妒英才,香港这地方算是呆不下去了…… 还是趁早溜吧,虽然这个月工钱还没结,就当是给老板的丧葬费,也不枉一番知遇之恩。 至于那位磷少爷,那就对不起了,聂大公子肯定已经在领着人抄家了,我这时候回去,正是羊入虎口。还是算了。 赶紧买飞机票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 沈安暗暗想着,拔腿就出了门,灯光师和音响师其乐融融地调节着酒吧的气氛,一派歌舞升平。 亲们,虽然我平时不怎么爱你们,但在这生死关头,突然涌出一阵伤感…… “你也在?” 身后暖洋洋的声音。 沈安一个激灵,赔笑转过身去。天杀的程途,现在满眼笑意地站在他面前。 “……程先生。”冷汗无端冒出来。 “不用见外,叫程途就好。”程途端着红酒杯子,饶有兴味地看着他,“你也是尘启的朋友?” 尘启,尘启,闻名香港的聂大公子,他叫人家尘启…… “不不不,哪里有这种福气?也就凑个数,让程先生见笑了……” “尘启能交上你这种朋友,倒是他的幸事。”程途叹了一口气,“生意场上摸爬滚打过来的,有趣的人太少。” 有趣?靠啊,是在取笑我吧?沈安心里直打鼓,面上却笑得谄媚:“程先生见笑了,今天的事实在是因为……” “程途?”聂尘启在人群中一眼望到他,连忙过来寒暄。“原来已经到了,没有看到我吗?”聂尘启的眼光打量着程途,似乎在看他有什么不对劲。 “碰上一个朋友,聊几句。”程途淡淡回应, “朋友?”聂尘启看了沈安一眼,“程途怎么和沈安交上朋友了?” 沈安听了这话,反而安下心来,暗暗感激程途危难之中出手相救。放下了心,说话也都利索了好多。“哪里哪里,我跟程先生也就是一面之缘而已。” “哦,那这位沈先生,尘启也认识?”程途说。 聂尘启邪妄一笑,语带调戏地说:“谁不认识,圈子里是名人了。” 第四章:程途 程途是真的觉得沈安很有趣,只不过没有预料到原来这位“沈先生”是圈子里的大人物。既然聂尘启这么说,想必是有来头的,于是也放过了沈安刚才的尴尬。这边聂尘启倒是有说有笑的,邀请他们去里面喝酒,沈安哪里敢去,只说了一声“有事”,就到一边去了。 程途随聂尘启找了一张桌子,两个人天上地下聊了一通,聂尘启见程途半天不提沈安的事,有些诧异,于是半开玩笑地说:“程途,刚才那个沈安,你看怎么样?” “不是名人么?当然不错。”程途语气没那么感兴趣。 “嗯。”聂尘启微笑着点头,“能把我看上的人抢到手,他倒是第一个。” 程途笑道:“连尘启也认输?看来确实没人惹得起。” “他会上台。”聂尘启伸手指了指酒吧中间的狭小舞台,“我也是看到他来了才知道。” 程途挑眉:“是酒吧里的人?” “算是吧。”聂尘启说着,叫来一个服务生。“去跟沈安先生说一声,如果有空,过来喝一杯,陪陪朋友。”说到“朋友”两个字,有意无意地朝程途看了一眼。 程途没理会他,倒是饶有兴味地想着聂尘启这样的人物,居然也会被别人撬墙角,真是有趣。 正在这会儿,聂尘启要请的那些人都到齐了,闹哄哄地挤过来打招呼,又齐刷刷的去找自己的老相好去了,走马灯似的来了又去,令眼前缭乱纷繁,那里还顾得上想些乱七八糟的闲事。程途应接不暇,一一道了谢,转眼竟然不见了聂尘启。 这算是个怎么回事? 程途站起身来,这下才发现刚才道过谢的人自己都不记得名字了,贸然去问又太唐突。原来聂家的待客礼节是这样的,程途闷闷地想。 时间不知道又过去了多久,程途抽完两支烟,还不见聂尘启的踪影,不禁有些疑心。看来是刚才见到那个沈安开始,聂尘启就有些不正常了,现在莫不是去找人家麻烦去了吧?以聂家的势力,找些人解决并不是难事,但事关聂大公子的面子,毕竟要解决的人是情敌。 嗯,男人之间的决斗,当然要自己来。 程途为自己的幽默感到好笑,喝多了酒,起身上洗手间,沿途又有一大群人叫他的名字,他也回以微笑,似乎很熟识的样子,其实他一个也不认识。 两个男人迎面走出来的时候带着奇怪的笑容,程途顿了顿,听见他们齐声喊:“咦,程先生。” 程途点头微笑,走了进去,听见身后一个男人半是提醒地说:“里面……” 程途回头,疑问的眼光。 “没什么。”另外一个笑道。 走进去之后才发现那两人想说的是什么。偌大的洗手间非常安静,偏偏有个极不寻常的声音压抑地回荡在其中。稍微明白人事的,大概都会猜得到,那是一种隐秘的呻吟。 识相的都匆匆出去,拧开水龙头时向程途扯开一个尴尬而意味深长的笑容。 程途想着这种事自己也不是没有看见过,男人嘛,一时情动把持不住也是有的,只不过听着声音,渐渐有些皱眉。 隐隐约约的,那扇门里传出的说话声,倒像是……聂尘启? 一声长长的叹息之后,洗手间里突然没有了动静。 第五章:沈安 聂尘启一出现,沈安就知道没有好事,本来一直都避着这人,所以即使在这家聂尘启常来的酒吧,两人也没怎么见过面。 想到两年前,磷斩钉截铁地决定要跟着自己,不顾聂大公子一番深情,上演了一出狗血俗滥的八点档之后,聂大公子咬牙切齿的表情,总是让他笑到肚子痛。 喜欢所谓爱情的小鬼,果然是很难缠的。 沈安想起磷,也不知道这时候吃了东西没有。这种养尊处优的生活毛病,看来是没办法改了,谁叫当年聂尘启把他当朵花儿养着来着? 花儿啊,让大爷来打个电话,瞧瞧你又干了什么坏事…… 在洗手间的入口,拨通磷的电话,一阵叽里呱啦的彩铃声之后,没有人接。 沈安也不感到奇怪,那个小东西每天都会把手机忘在不同的地方,没准现在听见铃声还在到处找呢。 他对磷找得到手机是没有信心的,所以干脆挂了电话,转身却看见朝自己走过来的聂尘启。 “啊,聂大公子,不是在陪客人么?”沈安一脸堆笑。 “这不是来请沈先生一起喝酒么?”聂尘启低低的声音。 沈安哈哈一笑:“待会儿我还有节目。就不陪两位了,两位慢慢喝。”一副好兄弟的样子。 “磷呢?不跟你一起来?”聂尘启贼心不死。 “在家休养生息呢。” “哦?”聂尘启一笑,“看来沈先生床上功夫是很好了?” 就知道这个花花公子会想到那事上去。沈安默默在心底鄙视了他一眼,到底也不好承认自己的床上功夫不好……“哪里,跟聂大公子比差远了。” “嗯?是吗?”聂尘启眯起的眼睛略略透出危险。 “呃……”沈安已经感觉身边的空气越来越凝重。 “我倒想试一试。”聂尘启靠过来,往他耳边吹了一口热气,低沉着声音说。 这算是哪门子事?我他妈可是上面的,难道聂大公子改行了?沈安还没回过神来,一旁的男人已经步步紧逼地吻上来。 沈安脑子里“嗡”的一声,完了,老子居然没事儿被情敌吻了! 还好他反应快,立马推开聂尘启,叫:“有人!” 聂尘启身子一滞,居然熟练地推开一扇厕所门,搂着沈安进去。 靠啊,这是得有多少经验才他妈的那么轻车熟路? 聂尘启对这个逼仄的空间似乎很满意,凑过来小声说:“原来沈先生是怕被人看见啊。” “老子是……”话还没说完,聂尘启又是一阵狂风激浪似的吻。 沈安脚下一使劲,抬腿踢他的命根子,他好像早就料到一样,拿膝盖抵住沈安的腿,两相触碰间沈安碰到他那处,吃了一大惊。聂尘启底下的分身居然已经高高竖立,还不是一般的火热。 “你……”沈安惊道。难道是来真的? “你什么你,好好听话,不然做得你死过去。”聂尘启粗重地喘息,眼睛蒙了一层水雾。 “你放开我!”沈安这下也是真慌了神,看聂尘启这个样子,是不大打算改行,而自己怎么经受得住这么厉害的家伙? “沈安,放老实点,不然……”聂尘启魅惑地笑,“磷怎么办?” “他早就成年了,关老子什么事?放开!”这时自己的两只手已经被他一手束起掰到最上方,动弹不得。 “啧啧,要是我现在身上有录音笔,你可怎么跟磷解释?”说话间,聂尘启不顾沈安的反抗,已经褪掉了两个人的裤子。 危险的信号在脑子里乱转,沈安才不管什么录音笔,自己都要被强要了,小情人之间最多发生点误会,算个鸟事? “放开!”沈安说这句话的时候,聂尘启似乎懒得和他交流了,大力扳转他的身子,使他背对着自己,一挺腰冲刺进沈安身体里。 第六章:程途 猜到是一回事,看到又是另一回事。 程途看到聂尘启出来的时候,眼神不自觉地朝里面又看了看。 “嗯……”聂尘启也觉得有些失态,但自己见多了大场面,也就不大放在心上了,“程途,等很久了?” “尘启既然有事,等一下不算什么。”程途说着,提脚出洗手间,也算给沈安一个台阶下。 聂尘启与程途并肩,走回原来的那一桌,坐下以后程途才开口说:“看来沈先生现在也上不成什么台了,何必难为人家,我们走吧。” “那好,程先生可是想的太周到了。”已经是有些不和善的口气。他原本就是想要沈安出丑的。但这时聂尘启只能点头,神色有些黯然。聂尘启闷闷的,拨了一通电话。 电话那头是极尽谄媚的声音,听见取消酒吧演出的消息,想到聂大公子从来不喜欢有人打听自己的私事,所以只好打个哈哈,连声答应。 “程途似乎对沈安很感兴趣。”聂尘启吸了一口烟,缓缓开口,也不做什么评价。 程途面不改色,“是么,看来尘启是对我感兴趣的人很感兴趣了?我以为你只是因为想要报复他呢。” “报复?”聂尘启忍不住笑了,“我还没有这么无聊。如果要报复,他们两个人现在绝对不会出现在香港。我只是想到既然程先生看中这个人,作为朋友,替你TJTJ。” “我对他没兴趣,现在也没有这心思。”说着,程途的眼光忽然有些冷。他想起上个月刚刚在北京参加过的一场周年庆典,看见曾经爱得要死要活的人站在别的男人旁边,居然释然得就像事不关己。 聂尘启见他神色异常,自己也有些过意不去,于是说:“都是开玩笑的话,程途,你就当兄弟在你临走前讲了个笑话,沈安算什么东西,凭他怎么能让我们起嫌隙。” 程途眼中的沉思一闪而过,对上聂尘启的眼睛,礼节性地笑了笑,两个酒杯不约而同地碰上,算是泯了恩仇。 抬起头来的时候,聂尘启瞥见一个小小人影,眼珠忽的停止不动,认真辨别了一番,才又恢复本性,高声喊起来:“磷,磷!” 在他的情人里,磷实在算不上最漂亮,但得不到的永远是念念不忘的,总要比那些玩两天就甩掉的男孩们印象深刻。 磷看见他,明显也不敢得罪,仗着胆气慢慢走过来。 “你过来找沈安?” 听见这句话,程途才知道这个叫磷的男孩就是聂尘启和沈安争夺的对象,不禁仔细打量一番。眼前的男孩生得清秀伶俐,下巴尖尖的,脸颊还未脱稚嫩,只是一双桃花眼透着浅浅的媚气。他头发有些乱,T恤和牛仔裤也皱巴巴的,看起来惴惴不安,整个人看起来像刚打完球回家怕被骂的中学生。 “他去哪里了?这里的人都说不知道,还叫我不要找了,他自然知道回去。”听到不是为难的话,磷才恢复气鼓鼓的语气。 这下说到要紧的地方,聂尘启赶紧岔开话题:“你一个人出来不怕走丢?” “搞什么?都不告诉我。”磷也觉察出聂尘启的回避,“我走丢关你什么事?” “你不会是没吃饭吧?”聂尘启一脸不可置信。 “当然啦,他说是把外卖电话存在手机里,我怎么知道手机在哪哦?好不容易找到手机,发现他给我打了电话,我打过去,又不接……不过跟你聂大公子说这些也没什么用,我走了。” 程途玩味地看着聂尘启欲言又止的表情,等磷噔噔噔跑开之后,才笑道:“你怎么不告诉他?” “没必要。”聂尘启说,“既然这样,把两个都弄到手也不错。” 第七章:沈安 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沈安似乎花光了全身的力气,他的下身剧烈地刺痛着,好像还有异物在里面。聂尘启似乎把他弄得流血了,他也没顾得上看伤处,草草处理了一下就忙不迭地离开这个污秽的地方。 脑子里满是刚才的画面。 “你不就是想要磷回你那里吗?混蛋,操……” “本来是想要这样的,现在看起来,你也不错的……” “滚开!”记忆里疼得发软的腿狠狠撞击着身后无耻的男人,却像是在随着他的节奏而摆动身体。 “跟着我吧,沈安,嗯 ?”聂尘启粗喘的声音,紊乱的呼吸扫在耳畔。 “操你妈!”沈安狠狠骂着,强烈的痛感从脊椎到脑子紧紧攫着他,使他不能动弹。 聂尘启加重力道,用力进入到最深处,沈安下身因为痛楚而本能地缩紧。 身后传来满足的叹息,那男人在他身体里释放了出来。 …… 奇耻大辱!王八蛋!十恶不赦!混蛋! 沈安在心里用尽恶毒的话咒他,电话响起了,磷的名字在屏幕上闪烁着。 难道聂尘启真的把这件事告诉了磷?沈安心里震了一震,拿起电话的手不稳了。 王八蛋! 他掐断电话,屏幕又亮起来。 “老板?又是什么事?不要催我,我已经在后台……” “沈安,你既然有事就走吧,今晚的演出取消了。” “什么?” “你说奇怪不奇怪,聂大公子说的,要取消,都不用去了,回家的回家,泡妞的泡妞去吧。你不是有急事么?” “没事,现在没事了。”沈安颓丧地回答着,手臂无力地垂下去。 电话在那边挂掉了。 沈安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生怕别人发现了他,磷又打了几次电话来,他干脆关了机。 呵呵,聂大公子折磨人的法子,可真是丰富多彩。 从角落里出来,没人打招呼,但似乎人人都在看他,像在看马戏团里的动物,有的还带着一丝莫名奇妙的笑意。 这些表情像一把把刀子插进沈安胸口 怎么?不服气么?还敢跟聂大公子作对么?看看吧,这就是下场!看看吧,现在你被人家强上了,还能怎样?哭天抢地不成?告上法庭不成? 这下服不服气? 脑子里的思维全成了一锅浆糊,沈安走在马路上,连出租车也懒得叫。叫了他又能去哪儿呢?聂尘启已经告诉了磷这件丑事,他难道要回去寻求磷那个小孩子的安慰? “沈先生。” 谁?谁在叫我? “沈先生。” 谁? 一辆车开到旁边,沈安撇过眼看了看,赫然是无耻聂尘启的朋友程途。 无耻的人,交的朋友肯定也是无耻的,不然怎么说物以类聚?这样一来,沈安对程途仅存的好感也灰飞烟灭了。都是来看笑话的吧? “刚刚有人去迷离酒吧找你。”程途平静地说,“我送你回去。” “送个鸟啊!”沈安怒了,“你们都给我滚开,那个混蛋不是还替你置办了宴会么?你不去吃饭跑来看我笑话有病啊?” “我跟聂尘启话不投机,散了。”程途看着他,“现在可以送你回去了?” 第八章:程途 程途不喜欢聂尘启。 富贵公子就是纨绔子弟,基本上成了公识,聂尘启就是把这个结论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一个。无论是商场还是情场,都在一帆风顺地春风得意着。要是哪个明星被曝光说跟聂尘启有过一段情,肯定立马红到天上去。 这是当然,香港那么多富豪,高调如聂家的,还真算是少见。聂尘启的父亲当年就以风流闻名全港,这个独子就更上一层楼了。 抱着入乡随俗的心态,程途跟聂尘启打的交道不算少,毕竟自己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生意上也难以沟通,这方面聂尘启倒是帮了他不少忙。只是程途生性内敛,何况在地头不熟的香港,更不愿意多出来应酬,即使是聂尘启的邀请,也是能推就推。 所以相交几年来,两个人不过就是半生不熟,见了面点头握个手就完事儿的普通朋友。 这次要离开香港,聂尘启盛情相邀,几乎要磨破嘴皮子,程途又从来没有练过狠心拒绝别人的套路,只好客套几句,想想也没什么要紧事了才应允下来。 到了迷离酒吧,看见聂尘启那样欺负一个小人物,程途心里其实挺看不起他,又不好说,只能换个地方再聊,正好日清酒店那边的宴会也要开始了,于是开车朝那边走。 又是一番举杯干杯的聚会,常见得就像这片土地上太多人的生活,拥有早就定好的规矩,结局也非常平淡。 在回去的路上,程途想起沈安和磷的状况,低低说了一句:“那位沈先生看来也不会再回去了吧?” “果然是心疼么?万人都说程途你冷冷的样子,倒是看不出可以对一个人这么上心的。”聂尘启试探着,用开玩笑的口吻掩饰。 程途轻笑,眼角留着一丝不屑:“如果人人都像聂大公子一样用下半身说话,哪里有那么多麻烦?” “程途?”聂尘启也笑,“今天你说话好奇怪。” “只当是我快要离开香港,心情不一样吧。” “那你现在是什么心情?” 程途抬头看前面,街道上的霓虹灯早就亮了起来,世界上太多不夜城了,多得让人越来越分不清什么是黑。 “我的心情?”程途轻松地说,“似乎不错。不过尘启今天用功过度,才该好好休息。” 聂尘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用功过度,还要继续流连在持久的夜生活里,程途早早告辞,开车沿原路返回。谁知这么晚了,在路边的阴影里,失魂落魄的沈安猛的撞进他的眼睛。 看起来跟聂尘启一场朋友果然不是什么好事,还要被人误解为看笑话。程途哭笑不得地解释一番,沈安仍然用狐疑的眼光看他。 半晌之后,大概是沈安想起毕竟这人还替自己解过围,于是打开车门,身子像瘫软了一样半倒在后座,声音也没力气:“我不想回家。磷看不得我这个样子。” “那去哪里?你准备游荡一晚上不成?”程途又好气又好笑,谁想得到他下午还像一只斗鸡一样要走了他的名片呢? 沈安听了他的话,反倒笑起来:“我是准备去自杀的,又觉得太对不起自己了。你想啊,一个男人,活了二十七岁,要什么没什么,白来了一遭。” “那个磷,对你也不错啊,”程途像老友一样和他攀谈起来,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人有莫名的亲切感,“有这样一个人,还贪心图什么?” “磷?”沈安扬起头,颇有些感慨,“磷那个小孩子,我不知道拿他怎么办,敏感得很呢。” 第九章:沈安 即使在纷繁的霓虹灯底下,黑暗也是会渐渐来临的。晚上八点,香港各条路上都亮着各种各样的光,但遮掩不住越来越深的夜色。人类到底是有多么惧怕黑暗,所以会愚蠢到用自认为的光明把自己埋起来,制造一副歌舞升平的盛世景象,其实每个人都清楚,黑夜从来不会少一天。 沈安把头埋在两膝之间,暗红的头发在车里更加阴沉了,那双天不怕地不怕似的眼睛微微闭上,脑子混乱得像一锅煮烂的黑米粥。 前面开车的程途不说话,也不问他要去哪里,只是一味穿街绕巷,没有目的,也没有原因。 “你真的不知道油价上涨了?”沈安懒散的声音。 “我要走了,留着油干什么?”程途反问着。沈安看到后视镜里他勾了一下唇角。 “噢。”沈安从裤袋里拿出压扁的烟,蓦然想起刚才的屈辱,像触了电一样,赶紧把烟扔出车窗。 程途抬抬眼睛,好心说:“我这里有。”一边递过前面的烟盒。 “不抽了。”沈安摆手,又低下头,“你随便把我送到哪里都行,这么晚了,你不回家么?” “要走了,看看香港夜景也不错。”程途回答。 “程先生要去哪里?” “洛杉矶吧。” “以后就不回来了?” “应该是吧,要回也回去北京了。” “哦。”沈安的语气居然有点失落,“不回来了。” “你到北京可以去找我啊,”程途和善地笑着,“即使我不在,北京也有些朋友。” “我?”沈安自嘲地说,“生在哪里就出不去哪里的人,怎么会有那样的运气。” “沈先生说笑了。” “叫我沈安就好。”沈安抬起眼睛,恰好对上后视镜里程途也望过来的眼,一时竟有些愣住。 程途别开视线,看向前方:“沈先生一家都在香港?” “我没有家人,福利院长大的,十一岁逃到尖沙嘴,跟着地下摇滚乐队学唱歌,他们不要我了,就自己出来,找酒吧工作。有时候在九龙,有时候在旺角,总是不到一个月就被炒掉。迷离算是工作时间最长的酒吧。”沈安缓缓叙述着自己的历史,那些现在可以一语带过的经历,当初是几乎杀死他的利刃。 “我遇到磷的时候,自己都还吃不饱饭。聂尘启财大气粗,把磷供得像佛爷。我看上那小子,在他面前唱了一首歌,把他牵走了。我记得当时还走了调。聂尘启派人从南追到北,我跟磷一路躲着,最后还是让他找到了……” 程途听得出神,等到看到红灯踩急刹车,已经压到人行道线,幸好这一段没什么人。 沈安身子一倾,话也打断了。 “呵,好险。”程途不知在说车子还是沈安的经历。 绿灯亮了。 “然后呢?”程途问他。 “然后,他的人把我们抓到一个垃圾场,用绳子捆,用鞭子打,用刀子逼,都没人松口。” 就像看电视剧里的俗滥情节,程途有些失望的眼神。 “结果,聂尘启下令放了我们。” 程途笑道:“不会是因为你们的痴情吧?” “当然不是,”沈安眼神灰灰的,“他那个时候,已经有了新欢,自然不把磷放在眼睛里了。” 沈安想起在天空低沉的垃圾场,腥味交织着臭味扑面而来,死老鼠落在他的肩膀上,几个彪形大汉怒目圆睁站在周围。聂尘启抱着另一个清秀媚气的男孩,笑得恍如主宰一切生死。 “磷,你要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吗?”聂尘启高傲的语气,“我送给你。” 沈安记得那些人扬长而去的时候,磷红红的眼睛终于滚出了泪水。 第十章:程途 天色渐渐地明了,维多利亚港边上一线一线的亮色层层重叠着,高楼的灯还没有熄灭,整个城市似乎在抗拒着白天。 沈安在后座睡着了,软软的头发遮住了眼睛,嘴唇紧抿着,眉头应该是皱着的吧,可是他胸口的起伏却均匀而平稳。 程途掌着方向盘,停下来抽烟,又害怕烟味熏醒了沈安,小心地开车门出去。 海水缓缓地拍击海岸,轻涌上来,又轻退下去,两三点泡沫浮起来,随着海水飘飘荡荡。 程途回头望了一眼熟睡中的沈安。其实他长得并不像个那样叛逆轻浮的浪子,反而拥有一副循规蹈矩的模样,惟有眉目间若隐若现的倔强显出神鬼不惧的样子来。要多自欺欺人才能做到神鬼不惧啊,电影里的英雄,在现实中总是小丑。 凌晨四点,夜游的人们回家补觉去了,早起的人们还在努力睁开眼。 真安静,好久没见过这样安静的环境了。 早上七点的飞机票,要走了,那个人怎么处理? 喧闹的声音忽然传过来,离得不远,那一声怒吼因此格外清晰:“你胡说!” 怕惊醒了沈安,程途坐进车里想要把车开离,刚刚发动,却看见磷怒气冲冲地跑过来。 “磷?”程途犹疑地喊了一声,又朝后座看看,沈安还没有醒过来。 磷的背后,果然出现了聂尘启的身影。 听到喊声,磷回了头,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难道聂尘启又来欺负他?程途想着,朝聂尘启那边望,聂尘启似乎没有过来的意思。 “你是聂尘启的朋友?”磷带着压抑不住的哭腔。 “算是,”程途言简意赅地说,“沈安在车上,你要把他带回去么?” 磷一听这话,眼泪又涌上来:“你……你们……你们这群疯子!” 又遭到误解了。程途绝望地想着,“聂尘启的朋友”六个字到底是有多大魔力。 “他睡着了。”程途说着,打开车门。 “安。”磷心疼地叫着,伸手推沈安。 沈安可能还在做梦,醒来的时候还迷迷糊糊的。程途看着他的样子,几乎轻笑出声。 直到看清楚眼前的人,他才如梦初醒地叫:“磷?你怎么来了?” 磷把沈安从车里拉出来,恨恨地望着程途:“你现在可以滚了。” “嗯?”程途挑眉,沈安也一头雾水。 “你们都不是好东西!”磷咬牙切齿地作了评论,拉起沈安走。 “磷,磷,你怎么了?程先生是好心……”沈安糊里糊涂地解释。 “不要骗我了!聂尘启都说了,他把你……” 磷的话还没有说完,沈安的脸上已经是一片死灰,一旁的程途也大惊,心想要是磷真的说出来,可就完了。 “他,说了什么?”沈安低声无力地问。 磷也是小孩子心性,红肿的眼睛大睁着,满溢愤怒,直言道:“聂尘启那个混蛋,居然用这种方式报复,我……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第十一章:沈安 听到磷的声音,已经是万念俱灰,听到聂尘启的声音,那可就真是生不如死了。 聂尘启的声音传过来的时候,沈安的脑袋正处于震颤着的真空之中。聂尘启把一切都说了,果然说了,一点余地也不留,真是好手段,聂大公子的好手段。 他听见聂尘启说:“磷啊,你还真是幼稚,我可不需要别人的原谅。” 身边的磷身子忽然僵硬起来,直直的脊背透出他的不相信与愤怒。 是啊,聂大公子哪里需要原谅呢?多少人哭着喊着要投怀送抱,他沈安这不是赚了吗? “你……”磷语塞起来,先前的抗议也成了无奈。 “为什么跟磷讲?”沈安倒是有些清醒起来,冷着声音问。 聂尘启微笑,说:“我只是想让磷高抬贵手,把你,让给我。” “混蛋!”磷又生气又屈辱,一脚踢过去,被聂尘启轻轻避过了。 “磷,你把我踢坏了,以后可怎么满足你的爱人?”聂尘启邪笑,眼角不经意地瞟过磷。 “离开香港可以么?”沈安突然抬头,望着聂尘启的眼睛真诚而颓然,“我和磷离开香港,你聂大公子,从今天开始,不再过问我们的任何事,我们也不在你跟前了。” 微启的晨光下,沈安的表情依然有倔强,却在这时候显得凄茫。 聂尘启皱眉,“沈安,跟着我,真的那么困难?你问问当年磷跟我的时候,我是怎么待他的?比你住在寒酸的公寓楼里,不是要好得多?要是你肯求我,说不定我还给磷安排一个差事做,这样不好吗?” 沈安苦笑:“当然好。” 磷抓着他胸口的衣服,声音颤抖:“沈安,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说,当然好,”沈安缓缓地说,“聂大公子英俊潇洒,家财万贯,全香港有多少人想上您的床呢。” “算你识时务。”聂尘启笑起来。 “可是,”沈安一转话锋,“我可从来没有问过磷,跟一个人渣生活在一起,是什么滋味。既然没有经验,我想我还是辜负聂大公子的美意吧。” 话说得越来越僵,这下连聂尘启脸上也不光彩起来。 沈安向程途望了一眼,想即使他跟聂尘启有矛盾,也不至于公开和聂尘启作对,也就打消了让他出面的愿望。而瞧程途这样子,在一旁似乎看得还津津有味。 “沈先生好厉害的嘴啊。”聂尘启叹道,“不过想留也好,想走也好,看来我是不能左右你们的。既然你们现在在香港,我自然有规矩,你们无论要去哪里,都会有人看着,出海啊,偷渡啊什么的,也就不必想了,反正没什么用。要怎样,还是你们看着办。” 磷禁不住高声诅咒说:“聂尘启,你这个王八蛋,你会有报应的!” 聂尘启笑得泰然,“报应?你倒是说说,这件事,谁敢管?” 磷一愣,不说话了。连沈安也紧咬嘴唇,默不作声。 “那我来管怎么样?” 第十二章:程途 看聂尘启咄咄逼人的模样,程途忍不住开口接下这桩案子。 一旁的沈安和磷都是目瞪口呆,眼神几乎要把他看出个窟窿。 只听见聂尘启冷笑着说:“看来程先生都不打算走了?还真是有心。” 程途针锋相对:“尘启为了这样的小事大动干戈,恐怕传出去也不大好听。既然他们要走,还不如让他们离开香港,还留下个好名声。” “聂尘启在香港的名声哪个时候好过?”聂尘启自己都有些慨然,“只不过别人不敢说罢了。” “风流一世,这时候栽跟头,就不是你聂尘启的风格了。”程途笑道。 聂尘启眼睛忽地一亮,缓缓说:“程途就确定我要栽跟头么?” 果然不好说话啊,聂尘启当初出名,就是因为只要看上一个人,他家老头子都劝不动,不是么? 程途看了一眼沈安,说:“沈先生不像那么贪慕富贵的人,尘启不知道么?” 聂尘启朝前走一步,抬起沈安下巴,话音不免有些落寞。“你们都觉得,我回回拿钱跟别人换真心,所以他们全都只是爱我的钱?” 明明就是花花公子,还真把自己当情圣了。 一旁的沈安接话说:“看来聂大公子对自己很有信心,不过我沈安,从来没有把你放在眼睛里……和磷一样。” 聂尘启来了兴致,笑道:“磷?” 磷在沈安背后,身子竟然有点瑟瑟发抖。 聂尘启眼睛看过来,定在磷身上。“磷以前说,爱我得很呢。” “那也是以前的事了,”程途说,“现在,你们都没有关系。” 聂尘启扭头看程途,“既然都没有关系,程途你为什么要管这档子事?” 聂尘启的眼神像是洞穿了什么秘密,看得程途有些……心虚? “这样吧,”聂尘启继续说,“我们朋友一场,如果,你觉得沈安应该是你的人,我聂尘启发誓,永远不会跟兄弟抢人。” 气氛凝滞起来,程途被聂尘启的提议弄得骑虎难下。 “怎么样?”聂尘启似乎知道这是程途的软肋,刻意又问。 “你欺人太甚!”磷叫了起来,朝聂尘启扑打过去,又被挡过,红着眼睛茫然看着不说话的沈安。 这时候,程途也向沈安望过去。 晨风吹动了沈安额上暗红的留海,他一双漆黑的眸子此刻像失去了光泽一般,沉沉的,似乎还没有从夜晚中解放。那一副落魄表情让人看得揪心不已。 半晌之后,沈安苦笑:“既然聂大公子不会放过我们,就先答应我,不要为难磷,他还是小孩子。我……我答应。” 聂尘启笑起来,嘴角像是有一万个妖魔在舞动。 程途静静地看着沈安,沈安抬头看他,轻声说:“谢谢你,程先生。” “我不会为难磷的。”聂尘启作出承诺,又回头满意地向程途说,“程先生的飞机,现在也许来得及。” 磷坐在地上,红红的眼睛里落出眼泪。 程途笑笑,无比温柔地望向沈安,“我的意思是,我们一起去洛杉矶好不好?” 第十三章:沈安 程途居然决定要带他走。 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沈安想即使程途自己,也不会相信自己说出了这样的话。偏偏刚才程途笑着的样子那么真诚,眸子里似乎有阳光,把沈安眸子里的黑夜都融化掉了。 聂尘启那自认为把一切运在掌中的表情也消失得干干净净,居然愚蠢地问出来:“程途,你说什么?” 程途笑得很自在,又说了一遍:“我要把沈安带走啊,恐怕他是更愿意跟着我的。” “呵,程途,你可真是为了别人不顾一切,”聂尘启僵硬地笑道,“你也不想想,这样的事传出去,你又怎么赚个好名声?” “要名声做什么,尘启都不管,我何必在乎。” 聂尘启气急败坏,对沈安冷冷说:“那你呢?沈安,你跟他去美国,还是跟我在香港?” 沈安回过神,坚定地回答:“聂大公子太过自信了,程先生不是好很多?” “你刚才答应过我……”聂尘启还在争辩。 沈安心里暗笑,说:“你刚才还说过,只要程先生开口,你就不要我了。” “好,好啊。你们合起伙,自然赢定了。”聂尘启愤愤说着,全然忘记自己已经失了风度,“既然这样,我等着,我就不信你们两个能坚持多久。” 聂尘启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沈安蹲在地上笑出声来。“哈哈哈哈,这个混蛋,哈哈哈哈,还是栽了跟头……” 磷还是眼睛红红的,也不站起来。 程途摇了摇头,过去拉起磷。磷甩开程途的手。 沈安看了,有些奇怪,站起来去看磷,却听见磷尖尖的声音:“你们都是混蛋!” 这话……是说好人程途? “磷,怎么这样说话?”是嘛,本来该好好谢谢恩人的。 磷忽地跃起来,眼睛直直盯着程途:“我早就看出来了,你还是要把我们分开是不是?” 什么都想到了,沈安没想到这一层。 说要走,就是真的要走,聂尘启怎么会允许沈安继续留在香港? 何况,现在程途明说,沈安是“他的人”。 说来说去,鸳鸯梦还是破碎的,呵,刚刚还以为恩人相救,立马在天愿作比翼鸟了,谁能看到还要唱一出劳燕分飞? 磷说得对,还是要分开。就算是为了做戏,走走过场,也要……成为这位程先生的“人”…… 看程途那个样子,显然也是刚才就想到这一点,所以对磷的敌对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意外。只听他胸有成竹地说:“沈安的事,我会安排,大概两三个月以后,聂尘启打消了心思,我可以送他回来,或者,你也可以去美国。” 磷想了半天,跑到沈安面前,“安。” “什么事?” “我跟你一起去。” 沈安尴尬地笑:“那不就是穿帮给别人看么?” “可是……” “没什么好担心的,”沈安安慰他说,“虽然美帝国主义的花花世界有很多好东西,但是我绝对不会多看一眼!” “我……我还是很担心……”磷不无忧虑。 “担心什么?我才应该担心你!你看你这个样子,又是没吃晚饭,说不定午饭都没找到地方吃,自己又不会下厨,手机还随时不在身边,有要紧事找人都找不到……这次先说好,我去两个月,你必须时时刻刻带着手机,等候大爷我突击检查……” 第十四章:程途 10月,风和日丽的洛杉矶。 程途刚到美国,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闲下来的时间都用来补觉,也没空管沈安了。 看起来沈安算是比较老实,依旧宅在房间,偶尔跟远在祖国的磷通通话,一个多小时聊下来又直呼电话费高昂,一副恨不得杀尽天下电商的模样。 程途看多了这场面,也就很贴心地告诉他用座机打电话,电话费不用管。沈安眉开眼笑地乐了半天,从此搬到客厅沙发睡觉,守着座机日夜计算小情人那边的时差。 程途很无奈,但还是由他去,毕竟自己揽下来的事,再说人家住几个月就回去了。 忙得昏天黑地,晚上回家,看见一个人守在电话跟前沉沉睡觉,客厅灯开着,晚饭在桌上,不知怎么的会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你回来了?”沈安听见响动,偏偏头望过来,“我去热饭。” “我已经吃过了,以后不用做。” “我在你家住,呃,感觉什么也帮不上你。”沈安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还好会做点饭,看你每天忙得都没吃饭的时间。” 程途客气地笑笑,“你是我的客人,什么都不用做啊。” “可是,你还是我的恩人呢。”沈安爬起来热饭,“知道你没吃,以前磷也这样骗我。你们这些人,都不把自己身体看在眼里,磷是小孩,就不用说了,你……就说你吧,万一哪天驾崩了,你那么多钱给谁花去?” “钱?”程途倒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是啊,累死累活干半辈子,完了呢?”沈安进了厨房。 程途在后面看他背影,默默有些出神。“完了?就完了啊。”自嘲地笑。 “你家人呢?” 家人,都没有了啊。程途这个名字,恐怕直到现在仍旧是整个程家的耻辱。 沈安似乎明白了什么,转过头来:“我没别的意思,你要是不想说,也算了。” “以后有机会告诉你吧。”程途退到客厅,想起父亲发现他和另一个男孩暧昧时的暴怒表情。 那时候的程途不知道,传统的家庭里,不允许这样的荒唐关系存在。 父亲连声说“毁了,毁了”的时候,指的是家族的所谓荣誉,还是程途自己? 越长大,越觉得世界荒谬。 越长大,也越回不去了。 后来他成了人人眼中少年得志的“程先生”,但是就算这样,他固执的父亲还是不肯承认他的存在。 家人?家都没有,人又有什么用? 每次努力希望平稳,最后都只是徒劳,天知道,他究竟有多想栖息下来,停一停脚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安排自己的生活。 可是,父亲为他取名程途,原本就是一个一语成谶的名字。程,途,都是路,他一生在寻找道路,可是从来都没有看见过终点,只能毫无目的毫无章法地走下去。 也许直到死亡,也许直到,这个世界真的那么善良,肯恩赐给他另一种温暖为止。 这温暖,就像深夜回家,客厅里的灯光一样。 第十五章:沈安 来洛杉矶半个月了,也没出去逛逛,连世界著名的好莱坞都没去,别人听见恐怕要笑掉大牙。 沈安郁闷地跟磷谈起来,说:“可是要是被哪个导演相中去演电影了,一炮走红,怎么办?” “去死吧你,好莱坞导演才不是那么没眼光。”磷很是嗤之以鼻。 “那你的意思是,你就很没眼光?”沈安笑道。 “你……” 论强词夺理,能跟沈安比的,世界上还没有几个,这是磷的口头禅了。 “宝贝,你要睡了吧?” “嗯。”那边的声音闷闷的。 “那晚安,你好好睡,等我凯旋。” “嗯。你也晚安。” 沈安又好气又好笑:“笨蛋,我这边是白天。” “哦……”磷的声音似乎越发低沉。 “又怎么了?” “安……” “嗯?” “以后,我是说以后,我们会不会不一样?” “什么不一样?”沈安摸不着头脑。 “就像……就像一个白天,一个黑夜……” 沈安愣了半天,才明白他的意思,骂起来:“我这几天不在家你看小说都看疯了?什么苦情戏都往自己身上代?你以为你是琼瑶女主角啊?……” 电话挂掉了,小家伙生气了。 哼,生气更好,什么破第六感啊,这不是咒自己么? 不一样,哼,不一样,都是男人,还都看过了,这么久也没觉出哪里不一样来啊?! 沈安也把电话挂了,坐在沙发上生闷气。 程途回来的时候没见桌子上的饭菜,有些诧异地问:“今天没吃?” “吃什么啊,没劲透了。”沈安愤愤地嘀咕。 “我去叫外卖吧。”程途换好的鞋又脱下来。 沈安也觉得自己过分了,连忙说:“不用不用,我去,你忙了一天回来。” “我去吧。” “我……”沈安无奈,“一起去?” 程途笑,“好吧。” 走在深夜的路上,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无关痛痒的话题,却每每同声大笑。 楼下就有一家肯德基,已经到了最冷清的时间段,黄头发的美女店员们都疲惫着,看见两个结伴的东方年轻男子,又堆起笑容询问。 “我不会英语。”沈安先说。 “难怪都不出来。”程途点完餐,对他笑。 “没读过书啊,什么都不明白。” 程途有些疑惑:“可是我听说你们唱歌的,特别是唱摇滚的,不会几句英语都没法混的。” “还有这种说法?”沈安这身在其中的人倒不知道。 “也是听别人说起。对了,刚才还想问问你,有个摇滚乐队要到洛杉矶巡演,名字我忘了,不过似乎挺出名的样子。” “嗯,谢谢。” “谢什么。”程途微笑。 沈安大概听成了问句,所以不经大脑地回答:“你那么忙,还关心我的事情。” 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愣了一愣。 这不是自作多情么?沈安在心里打了自己无数个嘴巴,羞愧得脸都红了一圈。 他娘的,打生下来起,脸红的次数少得都快不记得这滋味了,这下二十几年的都统统补了回来。 程途在对面看了他一眼,淡淡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想到你可能感兴趣,就记了回来。” 第十六章:程途 程途不准备回家。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几天见到沈安,自己总是会觉得怪怪的,虽然他自己也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这样,不是么? 推敲起来,似乎是从那天两个人去吃夜宵开始,但“开始”这种事情,程途越来越不信了。 何况看到沈安那样子,对他也是一副欲说还休的纠结模样,奇怪得很。话题越来越少,沉默越来越多。 这样尴尬的场面不知道要维持多久……哦,想起来了,也就这个月中旬,沈安避过风头,也就该离开美国了。 “程先生,程先生?”身旁的美女助手乐悦小心翼翼地提醒。 “嗯?”程途回过神来,暗自汗颜。会议桌上的众人都在等他发表意见。 忙完工作,乐悦留下来整理明天要用的文件,天色暗了下来。 “程先生又不回去?”乐悦好心地问,“要是家里有什么不方便,可以先在我家住,有两间空卧房,收拾得也还算干净。” “没什么,明天事情很多,今天先处理一点。来不及回去。”程途有些讪讪。 乐悦抱着文件离开,还加了一句:“也不是很远嘛。” 程途不置可否。 夜幕拉下来,沉沉的,阴阴的。 对面的大楼上满是星点灯光,一盏一盏,五颜六色。 不远,真的不远。半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不远。 那盏灯还亮着? 程途心头一动。 像着了魔一样,程途飞快扣上办公室的门,在电梯里心急火燎地等楼层下降,然后跃上自己的车子。 还亮着? 车子开得飞速,还好路上的人少,不过即使这样,也够警察们在摄像头跟前开罚单的。 程途轻声笑。 半个小时过后,他打开了家里的门。 不过,客厅灯是关着的。 真暗啊。比外面暗得多。 到底在期待着什么。每一次期待都会落空,他早知道。 上帝从不眷顾。 沙发上也不见熟睡的人影。就像原来,毫无生气的家。 程途叹了口气,也不把灯打开,轻轻在门前蹲下,闭上眼睛,像个迷路的孩子。 “我以为你不会回来。” 饭厅那边传来疲惫的声音。他吵醒他了。 沈安开了灯。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贸然回来,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 饭厅里,蜡烛点完了,剩下一堆烛泪,汪汪盈在桌子上。 “你……”程途惊道。 沈安笑得不好意思:“生日快乐,我以为你不会回来。” 吃剩的蛋糕乱七八糟摆在桌面,刀叉横着竖着放得到处是。生日快乐。程途。你的生日。 他没有给他灯光,但给了他一个吃剩的蛋糕。 然后,生日快乐。 “吃过饭没有?”沈安兀自问他。 “没有。” “将就着吃点吧。”沈安递了一块蛋糕给他,“上面的水果被我吃掉了,哈哈。” 程途望着沈安,脑子很乱。 慢慢清晰起来的是和这个男人相识的时候,苦大仇深要他赔钱的表情,那时候两个人多么遥远。 现在他在面前,触手可及。 第十七章:沈安 也许这并不仅仅意味着一个客气得过分的拥抱,反应那样迟钝的沈安也可以轻易嗅出来空气里的奇怪尴尬。 程途拥过来的时候他并没有想太多,直到……直到他在他肩膀上轻微地哭泣。 即使过后不再提起,即使从来程途都没有承认过。 这样卑微地骄傲着,忙碌着,总害怕被世界抛弃,却总是最先抛弃世界的人。 沈安静默着,甚至没有表示出一丁点儿回避或厌恶。 就算……我是说就算,这个男人对他动了情,那又怎样,相信有钱人,还不如相信钱。这是磷当初教过他的大道理,足以解释这个世界上拜金的姑娘小伙子为什么越来越多。 但是他很认真地震惊着,符合一切这时候该有的心情。他心里是觉得可笑的,呵呵,那么容易被感动么,程先生?有钱人真是不容易啊。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沈安才慢慢剖析出这一刻自己的真正想法,并深深感到羞耻。也就是说其实这个时刻,沈安自认为自己是个纯良且容易被诱惑的孩子。 那个邪恶的沈安被当事人遗忘了,他只有躲在角落里,阴沉地看着这一切,等待某个时机突然出现,咬噬这身体内部最初的灵魂。 程途把他拉到宽大的床上,发疯一样狂烈亲吻他,撕扯下他的衬衫,不顾形象地推搡着轻微挣扎的男人。他的眼睛在暗夜里居然是红色的,非常迷乱且魅惑。 沈安双手抓住程途的肩膀,似乎怕自己会被他翻扯下床摔成重伤,他的力道实在粗野得吓人。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后来的很多时候沈安在想,如果当时有任何一个人轻微提醒,这么荒唐的事都不会发生下去。 可是没有人说话。 后来沈安鄙视自己,连带着鄙视程途,偏偏后来世事变迁,轮回转换,都已经不是这时候的模样,哪里又还说得上爱恨。 他只知道程途喘息着扎进他身体的时候,他看着他的眼睛。 钝痛还没有到来的时候,沈安那么想问:“你知道我是谁么?” 像赎罪一样问。 可是他放过了这个机会,以后也就再也没有机会。 铺天盖地的痛感立刻将他包围,纹丝不透。 这时候沈安居然并没有被聂尘启侵犯时候的羞耻和愤怒,甚至,脑中还有莫名其妙的愉悦感觉。 他知道身上的人是谁,也知道,过了今夜,就应该是回香港的时候。没有退路。他很少把自己推到没有退路的境地。 这一次,意料之外。 程途深呼吸着,眼睛紧紧闭上,平时不见分毫的脆弱现在那么明显。 沈安眼睛睁得大大的,看身上的人,发动一切感官去感知他,铭记他,不知道是为着怎样的矛盾心理。 不是为了恨,难道是爱么?沈安自己都觉得可笑。 程途早已不知今夕何夕,只知道用最原始血腥的方式去占有他,但沈安还有力气思考,还有心觉得这事情可笑。 这思考很快变成一堆废物被抛弃,因为汹涌的快感已经压迫过来,带着不可一世的强硬气场。 程途……沈安想着,眼前一片黑暗。 烈焰正从他身体最隐秘的地方升腾起来,燃成熊熊大火。 第十八章:程途 从拥抱沈安的那一刻开始,程途就觉得心里有一根弦断掉了,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疯狂。事实上两个人皮肤接触的第一秒开始,程途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无论用再浪漫的字眼,再文艺的说辞,都不可能解释。 一切都结束了。 做完以后程途像嫌弃了自己,慌乱地去浴室洗澡,脚步都迈得不正常。 他知道这样的举动对床伴来说其实是不礼貌的,但结束了,没有人责怪他,何况原本那个就不是他的床伴。 程途觉得自己肮脏极了,他从来没有这样厌恶过自己。 花洒里的温水喷在他身上,但洗濯不了他内心深处的不安与自责。 没有人责怪他,但也没有人会原谅他。 在浴缸躺了一个晚上,水变得冰凉,冰凉,像寒透了的梦境。 客厅里五点的闹钟想起来,铃声刺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非常不真实。 起来穿衣,系领带,继续打扮得像个成功人士,然后和另一群所谓成功人士打交道。 赚很多钱,然后死掉。 程途突然感到害怕起来,具体怕什么他也说不清楚,隐隐的,似乎和里面的人相关。 不会的,不会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弱点了。 他的自律常常使他生意场上的对手心寒,所以才会左右逢源如此之久。 但是他突然害怕,甚至居然不清楚让自己害怕的是什么。 六点钟,天色渐渐明了,看起来应该是个晴朗的好天气。 程途跨出家门,把门关上之前又看了里面一眼。 昨晚……应该使那个人出血了,会感染,留在里面的东西又会使他身体更加不舒服。 想到这里,再是身不由己,程途也叹了一声,回到沈安房间。 窗帘关着,所以这房间还停在黑暗里。 那人,是睡了? 程途低下头,沈安的眼睛闭着,留海长长的,遮过眉毛,马上要盖住眼睛了。 伸手,手却又在空中停下。 这样的举动,不应该他做的。 程途没办法,只好站起来,凝望沈安许久,见他还没有醒过来的意思,才又转身轻轻扣上房门出去。 又是“紧张”的一周,忙碌的程先生仍旧夜夜住在办公室,之前和女朋友吵架的传闻也渐渐销声匿迹,看起来果然表里如一,是精明而勤劳的老板。 等到一个季度的企业报表验收完毕,程途才如梦初醒,结束漫长的工作狂时期,开车回到一个月没有回的家。 客厅的桌子上已经盈铺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一切都像没有人再动过。 一张纸条躺在饭厅长满霉菌的蛋糕旁边,纸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却也不难认出来。 “程先生,我回香港了,搬家的事磷已经处理好,您保重。” 那么客气。 程途这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恐怖的想法,假如是聂尘启,怎么处置这事情? 对于聂尘启来讲,但凡上过床而且有一定感觉的,无论人家事后在哪里,翻天覆地也要找那人出来,再温存一番,玩厌了再费尽心思扔掉。 多简单,找一个人的住址,又不是很困难的事。 但品行根本不和聂尘启在一个档次的程途程先生,这时候想的却是,假如是聂尘启,多好。 第十九章:沈安 春暖花开的二月,南方的天气比北方早入春,暖得也快。 磷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看了一会儿太阳,又看了一会儿云,最后实在忍不住,跑到客厅问沈安:“你真的就不表示一点意见?” 沈安正在看报纸,听见他问,抬起头来说:“我说过啊,你找的地方都好。” 磷一副可怜表情:“我实在受不了你对我这么好。往常你是怎么损我的?” 沈安这下头都不抬了:“给脸不要脸,你自虐啊?” “这下正常了。”磷放下心,又猛地想到一件事,“其实我最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 “啊?”沈安很痛苦,自打从美国回来,磷就像审贼一样问问题。天啊,别人从韩国回来都没有人这么翻来覆去问啊。什么“你记不记得我的生日?”“我们认识那天是几月几号?”“我最喜欢喝什么饮料?”“我十八岁高中毕业在暗恋的男生纪念册上写的是什么?”“我……” 磷憋了很久,才在沈安耳边轻轻说:“你……呃……是不是……性无能了?” “操!”沈安骂了一声,从沙发上跳起来,“开什么国际玩笑?” 磷可怜兮兮地说:“人家觉得你在床上不一样了呢……要不然就是阳痿?这么早啊宝贝安?” “……” 沈安完全被放倒,这个小男孩的无害形象轰隆隆彻底在心里倒塌。 “现在试试?”沈安压住火气,作势压到磷身上。 “不行啦,人家还要工作!”磷挣扎着起身,气鼓鼓地看着沈安,“不要忘了哦,人家已经不靠你养活了!” 沈安愣了一下,是啊,搬到上海以来,两个人都没什么朋友,只好从头做起,像这个城市涌来的所有异乡人一样。 沈安依旧在酒吧唱他的歌,酒吧生意不温不火,累死累活也就赚一点补贴家用,养不起两个人。所以娇生惯养的磷也站出来,在一家时尚杂志做了编辑。好在这方面磷很有研究,办起事来得心应手,很受老板赏识。 沈安继续躺在沙发上,难得的休闲时光。与以前想去上班就去上班不同,现在每天晚上都会唱到很晚。 时局类,文化类,娱乐类,家居类…… 现在的报纸越来越不好看了。 磷在一旁无趣,只得顺手扯过一张经济类分卷,看着看着,忽然大叫起来:“哇!” “快看啊,快看这个!”磷挪过身子,紧贴着沈安,“那个,那个……什么名字来着?” 沈安瞟了一眼。《金融危机特别报道:商界巨子程途美国分公司破产》。那“破产”两个字标得十分大,又用了特别鲜明的红色,所以显得耀眼刺目。 “这个不是好人么?”磷还停留在童话的时代,认为好人应该一帆风顺。 沈安把报纸拿过来细看了一遍,发现这记者居然什么都还没有调查清楚,就匆匆发表评论,一心怕别人抢了第一手新闻的样子。整篇文章最有营养的大概就只是题目而已。 无良的记者。 可是,程途那边,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怎么样?你懂不懂?”磷问。 “不懂。”沈安老实地回答。 “就是,”磷叹气,“虽然认得,别人出了事,还是一点忙都帮不到。有钱人的世界啊,我们穷人永远不懂……” 第二十章:程途 很久都没有这样惨败过。 程途站在落地窗前,斟了一杯红酒,慢条斯理地饮着。 收购的人很快就要到了,也就是说,半天之后,这个办公室都要属于别人。 他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但是自己是不能承认的。 从北京来的电话。“程途?” 那声音熟悉得让他心里一震。 “杨先生。” “我从报纸上看到你的事。” 沉默。 “需不需要帮助?我是说,现在也许你……”杨寻说不下去。 “不用了,谢谢,杨先生。” 懂的,那些深夜里需要自己舔舐的伤口。 “我想,你遇到了对手。”杨寻说,“并不是叫你破产这位。” 程途笑。“也许。” “我想知道是谁,他很厉害。” 怀有被掠夺的痛苦么,杨先生?忠于你的,最终总会只有一个。不满足么? 程途说:“不需要了,杨先生。” “那好,我相信你。” …… 从香港来的电话。 “程途居然输了。这样的小生意,你见过不少。”聂尘启的声音悠然自得。 “生死天意,胜败兵家。”程途安静地笑。 “霍曼的威胁居然能治住你。呵呵,程先生,程先生。” 看戏的从来就不止敌人,程途想着,嘴上却说:“是我失算。” “有那么重要?” “什么?” “你们上过床了?” “……” “那就是上过了?” “……没有。” “哦。都没有过,程途你还这样痴情。生意场上,总不可能照顾一点萍水相逢的缘分。算我服了你,人没弄到,还把自己赔进去。” 百口莫辩。聂尘启这样的人,当然觉得不可思议。霍曼的招数向来下三滥且毒辣,本来,没有弱点的程途可以轻易避过一切威胁。 是,失算。 仅仅是失算? 有什么情深似海值得他鼎鼎大名的程先生如此狼狈? 即使不是萍水相逢,即使是两情相悦,那也只不过是……一夜而已。 现在,就这样了。债台高筑,又永远不会向别人求助的程途,将来会混得如何惨烈啊? 东山再起,说得轻巧。哪一个东山是被铲平以后再起的? 因为早就对回国没了兴趣,所以资金一直压在美国,这一番洗牌,可算是洗得两袖清风都没了。 这不可怕。真的,现在程途从不觉得这是可怕的。他本来就什么都没有,输了和赢了又有什么区别?他怕的是终于要正视自己的弱点,并把这弱点公诸于众,像个傻瓜。 当年这样爱过别人,什么都不管,甚至会忽略那人的感受。 这样的感情终究是会散乱的,后来的他已经尝到这滋味。还没有回过神,就陷入下一波洪流。 奇怪。 这样自卑的人,居然一直在爱别人,难道从不知道自己不配? 可是……爱? 不是爱吧。 说亏欠又太虚伪不是么? 他不知道,也许还是在回避。 乐悦走进来:“程先生,都收拾好了。” “好。”程途转过身,“车子在下面?我们走吧。” 身后,空荡荡的办公室。 第二十一章:沈安 今天老板打来电话,沈安迷迷糊糊接起来,听见一个沉痛的消息,他所在的酒吧倒闭了。 他娘的,怎么一个酒吧开得好好的,突然间就退出历史舞台了?据老板说,是金融危机的影响。沈安想,我去啊,金融危机大家都在郁闷,正是出来喝酒聊天的好时机。 新歌还在写作当中,这样突然卡掉,就像做到高朝,发现底下的是个充气娃娃,其悲愤,其难过,真是说十天十夜都不能说完。 沈安很悲愤,磷回家了都不知道。直到磷拿衣服披在他身上,才突然说:“老子失业了。” 磷愣了一下,说:“没失恋就好。” “你一点都不惊讶?” 磷瞟了他一眼,最后叹口气说:“聂尘启来找过我。” 果然,一触及聂尘启,沈安就一副全副武装的模样。“他怎么你了?” “他说,”磷大概不知道该不该说下去,“他说,程先生的事,是你……” 没想到一提起程途,沈安的表情更加紧张:“什么?程途?他说什么?” 看沈安的样子,磷也不好说,只好放弃:“没什么。” “对不起。” “啊?”磷吓了一跳。 沈安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诡异的气氛蔓延开来。 “你?”磷的声音颤巍巍的。 沈安也吓了一跳。难道聂尘启说的,不是那件事? “我就知道。”磷脸色霎时苍白,嘴唇也变得血色全无,“我就知道,沈安。你打算瞒我多久?” “我没有……”没有什么,只是肉体出轨而已? 磷一手掀翻了桌上的烟灰缸和果盘:“见鬼!你们这些人,一定要保持那么多肮脏的关系?!” 是啊,太肮脏了,难道要说报答,以身相许?笑话。 “磷。那是意外。”沈安沉着声音解释,天知道在这样的时候,他有多想杀了聂尘启那个败类。 “意外?呵呵。”磷笑得凄然,“你难道要我告诉你,刚才我跟聂尘启,也算是意外么?” 像一把钝钝的刀子插进了心里,沈安神志恍惚:“你说什么?” 磷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抵在自己脖子上:“来吧,你杀了我吧,我配不上你,沈安,沈安,我从来都配不上任何人,无论是你,还是聂尘启。可是你,你干净吗?你说啊,在下面是不是比较好玩?” “混蛋!”沈安一把打开刀子,侵身下去,“别想逃开我。” 撕下他的衣服,露出的白皙肌肤上,赫然是别人弄出的密集红痕。 “怎么样?不想做了?”磷嘲笑道。 实在心情糟透了。 沈安翻身下来:“我不碰你,你也不要再管我。你说得对,我们都脏,脏得很。” “我还要跟你说,”磷说,“聂尘启告诉我,程途,破产,是你造成的。” “笑话。” “我也不想相信,可是你……反应太激烈了。”磷冷笑。 “磷。”沈安吃力地站起来,“我们分手。” “那好,刚好你也失业,养不起我。你没有用了。”磷的话,好像树倒猢狲散的凄凉。 第二十二章:程途 回国以来,一直没有出去见朋友,无论是聂尘启,还是……杨寻。 有时候真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魔,不断想起那天晚上,不断回想拼凑沈安当时的模样,莫名其妙觉得安心。 不爱他,却想他。 不爱他? 程途自己,真的不知道。聂尘启说他爱,杨寻也是那意思,看起来大家都认为,为一个人倾家荡产,那就是爱情。就像周幽王烽火戏诸侯,那也是爱情。 不然,在街上随便碰见一个人,就能将自己的全部家当给他? 不知道,不知道。总是在爱情里遍体鳞伤的人,大概没有资格提爱这个字。 你所爱的,都已离去。 那些横刀立马杀入他的生活的人,本来不会激起他心里的一丝波澜,但那个叫沈安的人,实在特殊。 据说当感到一个人特殊的时候,就不免陷入爱情。那爱情,到底是怎样交给陌生人的礼物? 走在上海的街上,感受东方明珠不一样的风情,和维多利亚海湛蓝的水不同,黄浦江到这里,深沉得像一汪月色。靠在临江的栏杆上,江风吹过,满目清凉。 终于要结束了,忙碌的,年轻有为的程先生,多好,你一直追求的,其实就是这片刻的宁静而已。 既然生活会抛弃你,那么你要先抛弃生活,抛弃你从来都不想要的。 所以在这个时候,见到那个人,那个罪魁祸首,程途居然笑得出来。 那人站在栏杆边很没有形象地喝酒,后来程途才知道这时候他是又失业又失恋,双重打击的境地当中。 走过去。 “你好。” 沈安醉眼朦胧,看他一眼,自顾自又喝下酒去。 “你好。”程途又说一声。 沈安笑:“你好,你好,我很好。……我只是有点醉。” 看了他很久。 眉目清澈,却带着酒意,深红的头发没有打理,十分颓废。高直的鼻梁沁出汗珠,亮晶晶的,嘴里含着酒瓶口,咕噜咕噜灌下去。 “是醉了。”程途把他抱起来,其实瘦削的身体其实并不重。瘦削,早就发现,也许那一晚才发现。 突然被自己感动到。程途啊,原来是这么容易满足的人。 满街的目光,呼啦啦全部投过来,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怀中伴着另一个男人,即使在这时候的上海,还是很能吸引人的。又不是第一次,程途想,被聚光灯围绕的时候都不怯场,现在算什么。 沈安喊他:“程途。” “你想说什么?”温柔得过份的声音。 沈安喊了一声,听见答应,嘴角微扬,酒瓶落在地上,睡过去。 第二十三章:沈安 在床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月亮照着窗户,模糊的月光。 沈安按着太阳穴撑起身子,赫然发现台灯底下看书的男人。 那就是绯闻对象了,也就是……今天还是昨天把他从桥上抱回来的人。 沈安记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看见他,甚至记得酒醉中喊过他的名字,但是真的不记得那天自己跑到黄浦江边是不是要去自杀。……后来也不知道。 后来和程途在一起很多年以后,有个当时的目击者告诉他,其实好多人看到他那样子,都想打电话报警来着。 沈安怒目相向:“那你他妈怎么不报警?” 总好过把一辈子的自由放纵全栽在这一个男人身上。 这时候心结还没有打开,即使在互相安慰舔舐伤口的夜晚,他也不当成是恋爱。 曾意气风发的程途这时候确实很惨,一个人呆在上海寸土寸金的狭小公寓里;这时候沈安也很惨,连一个寸土寸金的狭小公寓都没有。 “你在看什么?”沈安闷声问。 程途回头,眼里漾着柔和的水波似的,“你醒了?” “废话。”沈安起身,颇有些不屑。 程途倒不好意思地笑:“吃点什么吗?” 沈安说:“有什么食材调料什么的,我自己去厨房做。” 程途有些尴尬:“我……我现在是穷人啊。” 沈安白了他一眼:“穷人不吃饭啦?现在富人怕这怕那的,穷人倒吃得更好。”说这话是因为在洛杉矶的时候,程途屡次叮嘱他不要吃没有营养的东西。 程途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晚饭我都做好了,在外面桌子上,要热一下,去下一楼的公共厨房。” “你会做饭?”沈安不可思议地盯着他。 “会啊,”程途说,“以前是因为太忙。那段时间在美国,辛苦你了。” “美国”,其实如果在昨天,两个人之间这句话还是不可以提及的禁忌。但现在,无所谓,在上辈子的黄泉路上都可以说。沈安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变得无比强悍。 “没什么辛苦。”沈安说,“其实以前也是我给磷做饭。……但是现在我们分手了。” 程途微微睁大眼睛,最后似乎想通了,“难怪。” “难怪我那么落魄。”沈安自嘲道,“那你呢?你不也虎落平阳了?” “商场如战场,胜败是兵家常事。”程途一笔带过,“但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回去。” 沈安哈哈笑:“是因为我么,程先生?” 混帐的绯闻,他沈安关大洋彼岸的程途什么事?隔着太平洋,时差都差那么多呢! 程途有些惊讶,忙说:“你听谁说的?这根本不关你的事。” 果然是聂尘启捏造的罪名,只为了磷而已么? 沈安心里石头落地,也不再纠缠这事情,下床穿鞋去外面。 狭窄的房间居然能安排一个小小客厅,做这房子的人真是鬼斧神工。 饭桌上简陋的菜色,颜色却还可观,已经冷了很久。 程途跟过来,“我去热一下。” “不用了,”沈安突然说,“就这样吃吧,大晚上的,炒菜的声音会吵到邻居。” “你住过这样的房子?”程途惊讶于香港还有这样的建筑。 “经常啊,”沈安一边塞饭一边回答,“我在街头唱歌的时候,这样的房间可以住一个乐队,不敢相信吧?” “没听过你唱歌。”原先本来在迷离酒吧有机会的,却莫名奇妙被浪费掉…… “我的乐队都散了,能找到的,都不合拍。”沈安说着,咽下一口饭。 第二十四章:程途 住了三个月,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或许是因为什么事都发生过了,所以暧昧之类,都显得云淡风轻。 程途看着床上沈安的睡容,开始考虑以后。 如果只有一个人,大可以随心所欲,得过且过,可是现在有一个人在他身边,正在与他相依为命。 相依为命,多贴切。 两个寒冷的人取暖,总觉得对方身上更温煦,却不知道其实彼此都是难以融化的冰。 一家一家的企业,面对他的阅历和文凭,都露出格外感兴趣的样子,但是问到他名字时,那些人脸上的轻蔑嘲笑,实在太明显。 程途,当初的天之骄子,现在……商场如战场,中了一枪狠的,还能翻身起来的人毕竟是少数。 乐悦来,试图借点钱给他;杨寻在北京,屡次打电话。当然,受不起。 他不愿意欠人太多东西,因为总是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没有办法还债。自卑,敏感,小心翼翼,一直是程途的骄傲底下,最刻骨铭心的部分,所以难以与别人握手言和,相安无事。 至于沈安,即使失业失恋,还是每天该玩就玩,或许因为时间太多,打游戏都十分认真。 他大概从来都不知道,曾经有许多人在他的屋子周围,昼伏夜出,只要当时一个人说一句话,一声枪响就会打破所有宁静。 只是程途还记得,在视频里,沈安在阳台抱着磷,笑容清晰,暗红色头发不羁地向后,留海浅浅。 现在,他在睡梦中微笑,笑得没心没肺,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怎么能这样。 这样刚巧束缚住了他,紧紧的,挣不开了。 夜色浓重,程途很久都没有好好睡眠,忙着了解金融业局势和世界经济走向,隐隐的线索是最近股市要经历大崩盘,但是股市已经足够衰败,崩盘大概也并不是什么大事。 程途没有研究下去,但是极早地把自己投进去的钱收了回来,七拼八凑刚好回本,本来也不抱什么希望的。 程途自己都没有想到,即使股市惨不忍睹,这次崩盘还是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在海洋的那一边,程途当初的公司因为管理机构还没有正式确立,蓦然遭遇大危机,股价连续十三天暴跌,东家措手不及,一天几乎赔掉两三亿美元,最后实在坚持不下去,被另一家企业以极低的价格收购。 风水轮流转,这下那个趾高气扬的人被别人耍得团团转,还几乎卖掉自己公司,当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想到这一局的胜败,程途这样的好好先生,也不觉莞尔一笑。 坐在沈安床边,靠住床头柜,沉沉睡下去。 隔天醒来,被子在身上搭得好好的,外套也被脱掉,放在旁边整整齐齐。 沈安开门的声音。“醒了?” “嗯。” “我去买了豆浆油条,放在外面,你收拾好就出去吃。” 这样熟悉的语气。 “沈安……”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沈安打断说,“要是谢谢我,以后就不弄了。” 本来也没打算说谢谢。程途心里想着,却说:“那好,我去洗漱。” 房门轻轻扣上,刚才其实想说,你后不后悔? 算了吧。 就这样,一辈子也好。 逃不掉就不逃,只是不知道,那个人会何时打开心防。 第二十五章:沈安 因为两个人都在四处找工作,所以虽然在一个屋檐下,但平时见的时间却很少。 晚上疲惫回家,稍稍洗漱一下,爬到床上,睡梦中的对方会下意识往里面移一点,默契得可怕。 沈安想,要是就这样下去,就算没找到工作,也好。好过一辈子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也许是因为童年不幸,沈安一直对外界很反感,希望有自己爱的平静生活。虽然摇滚歌手在人们心中是最叛逆的,但他们心中,其实也最害怕呢。 所以现在,躺在程途的旁边,觉得生活从未有过的真实。 所谓岁月静好,大概也差不太多了。 想起因为失业而没有写下去的歌,至今还锁在行李箱尘封。沈安小心翼翼拿出来,看到最末的一句。离开香港时,乐队那个写歌词的“小诗人”羞答答送他,这时候谱曲,好像迟了。……“我以热血浇灌你的坟墓,就像你爱我时我感到的痛苦”。 难道不应该痛苦?他是一直在流浪的。向往自由,也许真的不应该牵绊太多……可是叫他还要去找什么? 沈安拿着那一页纸,突然默默有些出神。 早上在上海的街,无意间看到磷和他身边意气风发的聂尘启。 其实并不感到奇怪。早就意识到,磷其实不爱他,反而像洁癖一般一直在试图摆脱那个难看的符号……抛弃。 爱情,是童话世界出来的磷最向往的东西,可是既然觉得爱情就应该是轰轰烈烈,就不应该满足于后来的一切平凡。 骄傲真是害人的东西。热血浇灌的,不是爱情,仅仅只是坟墓而已啊。傻瓜一样。 走到熟睡的程途身边,沈安愣了愣神,把手指覆在他嘴唇上方,像在试探呼吸。活着的人啊,在我身边。 如果你醒过来,我就告诉你。一切。思念和难过。关于你。 夜晚安静得吓人,程途的呼吸均匀而平稳。 天啊,求求你不要醒过来。如果你醒过来,我会失去我的一切。 在很多很多时候,沈安其实会懦弱得不知如何是好。 也不知是不是天遂人愿,程途依然没有醒来。 沈安背过身去,遗憾也轻松地叹了一口气。 真冷啊,要入冬了,香港现在温度高的多吧? 熟悉的外衣就这样搭在他身上,谁都没有多说一句。何必多说一句。要是在平时,沈安会大叫,会开香槟庆祝。 可是现在,太绝望了,太绝望了。 甚至没有拥抱,他全都知道的。 “睡吧,”关切的声音,“明天有好消息告诉你。” 沈安脱掉外套,坐在唯一的电脑前面,知道他说的大概是曾经的对手又遭遇危机,现在负债上亿了。 怎么能算好消息? 笨蛋,这时候,真是煞风景啊…… 沈安转身钻到被子里去,警告:“不许说话。” 程途很听话地没了动静。 睁大眼睛看天花板,黑黑的,矮矮的。身边的人体温暖暖的。 太绝望了,这世界总是叫人没有任何办法。 终于是爱上,太绝望了。 夜凉如水,深深沉沉。 第二十六章:程途 程途并不是没有想过不要睁开眼睛,但是怕错过了唯一机会。那一刹那,仿佛时光静止,暗夜深静无言。 生活就这样展开来,不带一点挫折误会。 两个人第一次清醒状态下上床,在狭小的屋子里,幻想了太久,真到这时候倒不知道如何是好。既然都明白彼此的心意,那么这始终是不可避免的事。何况原本……但是就这样?总觉得不真实。 程途也弄不清楚,自己应该在上位还是下位。 黑暗里可以感觉沈安闭上了眼,声音颤抖:“你……不要管我好了。” 程途觉得这声音太离谱,何况幽幽的,还带了一丝叹息。 “程途……”他叫他的名字,清晰的。 “嗯?”程途把脸凑过去与他接吻,深长绵密。 沈安并没有抗拒这急切的吻,反而勾起他脖子,更为激烈地回应,将灵巧的舌头伸进程途口中,发出引人销魂的喘息声。 “沈安……”那么不真切的感觉,身下的人身体止不住打着颤。是因为害怕还是激动? 可是……身下? 程途抬起头,猛然发觉沈安确实已经在他身下。 到底是自己刚才下意识的动作,还是沈安的主动迎合?……或许是两种都有吧。 无论关系曾经是如何僵硬,现在情欲促成了疯狂,何况都是这样无助,不知道去向何处的时候。 程途再次吻住沈安,压抑住他询问的眼神,从嘴唇吻到脖颈,再到身前小巧乳尖。 隔得这样近,当然发现身下人已经兴奋起来。这么快。 “程途,程途……”呼唤的名字已经含糊不清,多像勾引人的呻吟。 “你想说什么?”这时候停下来,多少带了一点施虐性质。 沈安脸色潮红,脑子里肯定已经混乱不堪,但还是近乎吃力地说出一句话:“你……到底做不做?!” 程途轻声笑,笑声里也有掩饰不住的欲望:“你要我做?” 生活里的关系已然确定,你现在要确定床上的关系? 沈安神志不清,声音凌乱:“你……你不做,换我……你这样……我很难受……” “是么?”程途压在他身上,“这是你说的。”说完,一手已经离开抚摸的区域,往沈安下身探去。 再温柔的男人,此刻都不免暴露原始的性情。 身下的人咬唇“嘶”的一声,显露出被异物进入时的痛苦。 “乖,很快就好。”程途安慰着他,同时也在安慰其实快濒临爆发的自己。 润滑以后程途手指退出,分身小心翼翼挤进去。“沈安,嗯……” 抓住自己肩膀的手指狠狠用力,大概已经发白,即使没有指甲,程途也被他抓得生疼。 沈安死撑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程途一边动作,一边俯下身吻他,用舌头撬开紧咬的嘴唇,探到他口腔里面去缠绵吮吻。 “疼的话,就叫出来。”程途说时,才想起曾经共度的夜晚,无论如何疯狂浓烈,沈安也没有叫出声过。 “程途,程途……”不是在情欲里无能为力自暴自弃的放浪声音,反而比刚才更加克制。 像是故意逼出声音来,程途趁他不备,用力顶进,一没到底。 身下人果然眼睛突张,惊叫一声。 俯身拥住他,程途用动作抚慰,身上早已热浪滔天,汗水往外不住流出来。 “啊……”沈安用尽全力抱住他,像抱住水中的稻草,抱住唯一可以维持性命的药。 第二十七章:沈安 确定了关系以后,繁忙的生活还是没有结束,更可怕的是,现在晚上也要忙起来了…… 在工作方面,驻唱的话,其实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有很多机会,偏偏那些水平不高又自视甚高的鼓手和吉他手让沈安非常恼火。换过几个工作地方,遇到的人竟然一个比一个更让人受不了。 勉强接受,在同事把他看作异类的目光里默默过活,从来没这样觉得自己可以这么好脾气。 就算在香港一样不名一文,但是好歹天不怕地不怕,连聂尘启这样的恶少都敢惹,现在对付几个小子都是忍气吞声,真不像他的风格。 正在这个当口,最先那个酒吧老板打电话来说请他回去,酒吧熬过那一阵以后,生意倒是越来越好了。沈安嗤之以鼻地想,看来是聂尘启这厮哄到了磷,神经兮兮又觉得对不起他这受害者,才卖个人情试图挽救一下在沈安心中的不良形象。 既然人家这么虔诚,沈安也不好意思拒绝,何况也没必要拒绝,这样轻松的工作。再说,现在,只要是有钱,他恐怕都会愿意做的。 忙碌而绝望的生活,似乎就这样无休无止。 沈安想起程途有一天神秘地告诉他,在内地有一笔投资似乎有不错的收益,是当初卷钱去美国时不小心放过的,所以现在并没有受到影响,不过办理交接和负债清算之类的,要用去很多时间。 要是能得到那笔钱,大概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吧。沈安遐想着,自己都觉得自己太过乐观了。 每晚上在酒吧唱歌,客人们的安可都在唱无聊情歌的时候喊,沈安唱着唱着有些恍惚……程途这时候在干什么? 这一阵子他又忙起来了,晚饭也很少回家吃。 生活啊。 灯光暗下去,他该下场了。 追光灯对准刚刚上场的女歌手,在忽明忽暗的阴影里,一颗小小的脑袋躲避他的目光似的低下去。 “你……好?”既然遇见,也不好意思躲开吧。 磷抬起头,尴尬地笑笑:“沈安。” “聂尘启没跟你一起?”像在说着家常。 磷摇头:“他回香港了。” “你们吵架?” “算不上,”磷苦笑,“我哪里有资格。” 果然又是这样。 “那他在干什么?”沈安说着说着,竟然有久别的气愤,“搞到手玩一玩就扔掉?” “扔掉”两个字使磷的肩膀颤了颤。“我不知道……你还好?” “我很好。”沈安点头,又觉得似乎在讽刺磷……他没那意思,“你不要太伤心。……聂尘启,本来就是败类。” “他不是。”磷忽然盯着他,“他只是自己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爱谁?爱他的人太多了,不知道怎么挑?”沈安想要把磷从聂尘启的泥沼中解救出来,说话丝毫不客气,“你还对他幻想什么?” “他对我说……” 沈安实在受不了磷的死心塌地:“他对你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他根本不值得你相信,你要搞清楚,他对你说过的话,都数不清楚跟多少男人女人说过的!” “是么?”磷脸色在打过来的绿色灯柱下显得惨白,“我也许是疯了。” 三言两语就抛下他,三言两语就哄回去,然后又抛下,当他是什么? 就是这样,磷还不死心? 沈安真为磷感到悲哀。 悲哀?为别人感到悲哀的原因,无非是觉得自己幸福。 第二十八章:程途 生活算是进入了稳定模式,听乐悦打电话过来说,那笔为数不菲的投资也已经交接完毕,马上就会打到账上。 程途坐在小小的沙发上,慨叹着沧海桑田,像在演绎着电视剧一样。 不过,现在的生活也挺好的不是吗? 程途轻笑,喝一口苦涩的茶,准备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沈安,还要庆祝一番。新的生活又要来了,真是让人目不暇接啊。 到沈安工作的酒吧,早早定好位置,其实从来没有听他唱过歌,这次也算庆祝的一种方式。 灯光纷乱的舞台上几个穿着暴露的女人仿佛群魔乱舞般疯跳,底下人发出一阵阵叫好声。那些女人的头发,随着灯光的舞动不断变换颜色,等到变成黑色的时候,沈安出来了。 他安静地站在那里,好像底下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有人叫他的名字……“沈安,哦,沈安”,他就轻声笑。 他在舞台上像一个王者,能抓住所有人的神经。 程途左手举着杯子,看见有女孩子上去献花,脸红红的。 沈安笑得一本正经,说:“对不起,我是喜欢男人的。” 女孩子脸更红,但是张开手拥抱他,下面的人哈哈大笑。 真不知道是招揽生意还是偶然情况。 那个女孩下去以后,沈安开始唱歌,他的音色清亮又有穿透力,高音更是无懈可击。唱悲伤情歌的时候,他的声音又好像呜咽。 旁边的吉他手鼓手也被带动起来,舞台下的人们说笑着鼓掌。有女孩子高声叫“沈安”,但是被音乐埋没下去。 台上的沈安自然而随意,暗红色头发没有变换色泽,眼睛在黑暗的灯光里显得过于明亮,散发着迷人的光彩。 这让程途觉得,如果早一点看他唱歌的样子,也许自己会早一点爱上他。 真不可思议。 这几天沈安在吃药,好像是嗓子有些哑了,程途都知道,但是他在台上掩饰得一点都听不出来。 两个小时,没有一个人离开,大家都非常欢乐,对着沈安喊安可,要他再唱一首。 沈安说:“我要回家了。” 没有人听他的,但是已经有人觉得在正常说话的时候,他声音有些哑。 程途在台下居然有一种分享恋人光荣的感觉。 “哪位美女在家等着?”有人问沈安。 沈安皱眉说:“我都说过是男人。” 又是一阵大笑,大家都以为他在说笑话。 正在这时候,沈安的视线看过来,眼神蓦然惊讶。 程途微笑点头,他看见了他的世界,以及这个世界的王。 沈安从台上跳下来,穿过人群几步跨到他身边,向周围人笑,举起程途的手:“就是他,但是我没想到他会来的。” 惊诧声,吸气声,大家都盯着他们两人。 真是无聊啊,这些人。程途想着,也算是为沈安解围,站起身来,低头吻住沈安的嘴唇,沈安抬头温柔回应,唇舌缠绵,无比默契。 酒吧安静了半晌,才又响起欢笑声和鼓掌声。 第二十九章:沈安 两个人在江边上走,也没牵手,彼此淡淡的,像都有心事一样。 “我告诉你一件好事情。”程途忽然笑着说。 沈安“啊”了一声,随即尴尬地笑:“你说。” “上次跟你说过的那笔钱要到帐了。” “哦。”沈安以为是浪漫的事呢,这个笨蛋,讲钱做什么。 “拿到钱以后,你打算怎么办?”程途问。 沈安说:“看你啊,你的钱。” 空气仿佛凝固一样,甚至有几分火药味,好在程途从来都是不会开火的人。 “……我们的钱,不都是一样的么。”像是在缓和紧张的气氛。 在一起那么久,居然还是会有奇怪的底线,说不准哪句话就会触碰,沈安知道,程途也很在意这个事情。 “我想……”沈安忙不迭地寻找理想,“……周游世界。” 程途笑出声来:“如果将来老了,走不动路,怎么办?” 沈安有些骇然,看来确实不是小数目,居然可以支撑到大家都老了的时候。 “等到我们老了,走不动路了,就买一个小房子,养一群鹅,躺在床上,唱歌啊。”沈安露出遐想的表情。 “就这样?” “就这样。” 程途笑道:“我想,等我老了,你再也唱不出歌的时候,我们就死吧。” 这样清淡地谈起死,倒是第一次,不是爱到很深很深的情侣才会聊到死么? 沈安并不觉得,两个人之间有多深的感情。也许将来,再一次腰缠万贯,程途身边又会有很多男人,如蚁附膻。他不觉得自己有挽留程途的能力。 安详的晚年,躺在床上唱歌的时候,也许身边没有人听。 “程途。” “嗯?”身边的男人温柔地转头,英气逼人的眼望着他。 长着一副成功样子的人,果然不可能落魄太久啊。 沈安笑着说:“你以后会不会要小孩?” “你能替我生小孩?”程途故作惊讶。 “我是说,要不然结婚,要不然收养。” 程途摇摇头,说:“我不会结婚,这样很好。” “那孩子呢?你家人不会说吗?”沈安也奇怪,程途从来没有在他跟前提过家人。 “他们早就不管我。”程途有些黯然。 “你自己也不要孩子?” “你今天怎么了?”程途反问起来,“你是想要一个孩子么?” “我们……收养一个孩子好不好?”沈安咬着唇,有些吞吞吐吐,但还是很坚定地点头。 程途笑着揉他深红色的头发:“那就收养啊。” “可是,孩子叫我们什么?” 程途顿一顿,明白了沈安的意思,笑道:“叫爸爸,不然能叫什么?” “哦。”沈安点头。 是不是有一个孩子,多少在一起的时间都会久些?那些女人,不就是靠孩子挽留男人的心么? 见鬼!沈安在心里骂自己,怎么会把自己当女人? 但是,总会有点用处的吧?如果他喜欢小孩,应该会连带着舍不得离开他,即使是收养的也好啊…… “你在想什么?”程途问。 “没有……你喜不喜欢小孩?”沈安慌忙说。 程途仍旧一脸温柔:“你喜欢,我就喜欢啊。” 夜空寂静,只有远处霓虹的光若隐若现。这个地方,还真是适合情侣…… 忽然一声巨响。 沈安试图询问程途发生了什么事,面前一直微笑的男人却直直倒了下去。 第三十章:程途 程途向来有极强的预见能力,但这次却失了一算,他怎么也没想到,霍曼还可以这样无耻。 是啊,他能利用沈安来威胁程途,自然就能用程途来威胁沈安。在美国输得一塌糊涂,拖着几十亿巨债,能想到的办法都想过了,忽然发现曾收购的公司有一笔在中国投资获得的巨款。 霍曼喜出望外,仔仔细细把账查清楚,赫然发现这笔钱的交接已经变成当初程途私人名义的投资。 程途能想到霍曼查账,但是没想到霍曼被美国各大银行监视着,还能这样肆无忌惮跑到中国来。 所以中枪的时候,任是再冷静,程途也不免惊讶。 霍曼单枪匹马偷渡闯到中国,机会只有一次,当然不能浪费,出手又狠又准。 “程先生,好久不见。”这个说着出色中文口语的鹰钩鼻大汉缓缓走过来,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微笑,“别来无恙啊。” 程途紧盯着霍曼,心脏附近狠厉地抽痛,因为受的刺激太大,甚至有一段大脑空白的时间。 “你……是什么人?”身旁沈安脸色发白,蹲下来紧紧捂住程途的伤口,嘴唇颤抖着,似乎被太强的寒流侵袭。 霍曼笑道:“沈安先生,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 见沈安摸不着头脑又恨不得将霍曼碎尸万段的模样,程途阴翳下目光,不得已与霍曼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但霍曼嗤之以鼻。 “沈安先生没有见过我?” 沈安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马上说:“你就是收购程途公司的那个人?” “沈安,无论他说什么,都不是真的。”程途语气竟然有些慌乱。 “我倒很想听听。”沈安望着他,好像是在阻止他的回避,“但我们先去医院。” “慢着。”霍曼当机立断,“要想离开这里,我有条件……哪能让你们这么轻易逃出我的手掌心?” 沈安冷声道:“这是在中国,恐怕没有你说话的位置。” “那你们可以试试,”霍曼毫不在意,“我这把枪里,有两颗子弹。” 武力向来是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方法,所以霍曼说得也很直接。 程途感觉身体越来越虚弱,失血过多,再不急救的话真的性命难保。“霍曼,你要什么条件,我都知道,那些钱,明天就会打在你的帐上。” 霍曼露齿一笑,黑牙尽显:“程先生果然是爽快人,以前怎么没这个觉悟?” 沈安在旁边怔怔的,忽然说道:“就是为了钱?” “沈安先生以为?”霍曼哈哈大笑。 “你们这些人啊,”沈安苦笑,“总有一天,会死在这个字上。” 程途不明白这话的意思,正要开口问,身边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像一道闪电一般站起身直直向霍曼一脚踢过去,趁那人还没回过神,夺过他手里的枪,反手将枪口抵在霍曼脑袋上。 程途这才在模糊的意识里想到,跟过地下乐团流浪的人,想来面对行业里的潜规则与血腥,打架的功夫应该都不会低。 第三十一章:沈安 “你说过,枪里有两颗子弹。”沈安冷冷向霍曼抛出这句话,回头望着眼神已经涣散的程途,咬了咬嘴唇。 他要失去意识了,沈安想,必须快点搞定。 霍曼没有料到沈安也是攻击力极强的主儿,一时没了主意,但还是维持着可怜的风度:“你可以杀掉我,不用多费功夫了。” “你的血会脏了我手。” 沈安其实多少还是有解决掉面前这人的冲动,但是现在只会引来更多麻烦。程途的受伤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但还不至于头脑发热得去杀一个人。 “哼。”霍曼冷笑一声,已经看准沈安没有杀他的欲望,“沈安先生自然是很讲道理的。” “可惜遇见不讲道理的人。”沈安回到正题,“如果你还有一点活命的欲望,马上开车带我们去医院。” 在别人的手底下,当然不敢不低头,霍曼虽然憋着一肚子气和低估沈安的后悔,“跟我来。” 在别人的车里始终不安全,沈安俯下身扶起程途,拿枪顶了顶前面的人:“不许耍花样。” 程途果然已经昏了过去,沈安不敢再看,跟着霍曼进了车子。 自己的车在美国被抵押着,霍曼只借了一个朋友的车子,沈安上车以后四处环视一圈,发现没有危险,才露出焦急的表情:“快开车。” 程途躺在他的怀里,面色雪白,连嘴唇都失去了血色,只有浅浅的呼吸证明着他还活着,但是这呼吸现在也越来越微弱,有时候程途像在寻找空气一样大口呼吸一次,伴随着身体的一阵颤动发抖,然后更为虚弱地沉寂下去。 “程途。”沈安喊了一声,心乱如麻。 怀中的人居然小幅度点了点头,非常吃力。 沈安不敢再喊,把额头靠近程途,就像自己同样需要空气一样,呼吸都变得困难。 “嘁,”霍曼看着后视镜里沈安单方面的卿卿我我,颇为轻蔑,“你们一对苦命鸳鸯,倒是情比金坚。” “我记得你要跟我说什么事情。”沈安抬起头,眸子里一片冷冽,“是不是程途破产的事?” 当初磷说过,聂尘启说的,程途破产,是为了他。但是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可以让失算的地方,甚至程途自己也极力否认着。现在,面前的人,应该可以解决这疑惑。 “程先生还是不打算跟你讲。既然这样……” 霍曼还没说完,沈安一口打断:“别废话,快讲。” 霍曼愣了一愣,笑道:“沈安先生何必那么着急,我当初给程先生一盘带子,他看了以后,决定什么都答应我……我想,我的话,还不及那盘带子有价值。” 说到价值二字,沈安早已明白:“你又要什么?” “我要的并不多。”霍曼叹口气,“事实上,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得寸进尺……这些,都是你们欠我的。” 对于这样无耻的话,沈安居然没有生气,反而继续问:“所以你的条件是?” 霍曼眼睛望着前方,轻声说:“医院到了。” 第三十二章:程途 在病床上醒过来之前,程途花费睁眼的时间想清楚了之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不过昏迷之中的记忆就完全不在了,只记得似乎有人喊过他的名字,轻声细语的。 沈安坐在旁边,看他醒了,眼中散发出欣喜的光芒。 “我昏迷了多久?”程途问他。 沈安抿抿嘴唇,说:“有两天。” 这人必定衣不解带陪了我这么久,面色都有些疲倦了,程途想着,伸手搂沈安入怀,“辛苦了。” 沈安笑着,忽然神色变得失落。“我想我还没有告诉你,那个人拿了一份文件给我,我签了。” 程途点点头,想到就是那笔钱的资产转移,不免还是略有失望。怀中人一动不动,好像在为他忏悔,程途安慰他说:“没关系,我也答应了他。” “他给了我一盘带子。”沈安举重若轻,老实陈述。 程途皱眉,不可能猜不到就是那个东西。可恶的霍曼,明明告诉过他不要跟沈安说……见鬼。 “嗯。”程途静静说,尽可能表现出毫不在乎。 沈安在他胸口,用极轻的声调说着:“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是你的厄运么?” 程途万万想不到他会这样认为,“没有的事。这些都不关你的事,而且他威胁我的,又不止这一件,还有很多他并没有告诉你,你也不懂……” 沈安不说话了,整个病房的气氛显得非常诡异。 “沈安……” “你就不能告诉我,完全是为了我?”沈安开玩笑似的说,“就像他们讲的一样。” 程途沉默着把沈安抱得更紧,像害怕失去心爱的珍宝一般。“我说过,这些都不重要。” 窗外的树影子投在窗台的落叶上,秋天万物都不说话。就像没有人会甩开别人独自成长一样,爱情的生长也要两个人的默默付出。程途想,自己等到了,还能要求什么? “我会把那些钱拿回来,”沈安说,“他是犯法的,只要我们出庭作证,就可以了。” 程途连忙阻止:“那种亡命之徒,还是不要招惹。” 沈安像是下定了决心,还是说:“不行,难道任凭那种人一直耀武扬威下去?” “沈安……” “放心,我有分寸。” 程途低下头,静静看着怀中人暗红色现在有些凌乱的头发。“你不可以出事的,不然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是么?”不知怎么的,现在听着,觉得沈安的声音有点冷。 程途正要说些什么,沈安突然抬起头,准确吻住他,唇舌交缠之间,任是天大的的事情,也马上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去。程途蓦然忘掉自己要说什么,只是凭借自己的潜意识抢夺激吻中的主动权。 “程途,程途……”他在间隙中轻唤,声音犹如梦呓。 程途在他口中攻城略地,早已忘记今夕何夕。 但是隐隐的,怎么会有一种不安的气氛在两人中间蔓延? 就像……分离之前的……吻别? 意识回到身上的一刹那,程途与沈安分开,双眼直直看着他:“沈安,发生什么事?” 那人一笑,笑容散发出无限光芒,就像在舞台一般闪耀。 “程途,对不起。” 第三十三章:沈安 沈安并不是没有想过,抛开一切烦恼纷争,去过自己想要的自由生活。 所以霍曼的条件让他心动了。 他还记得那男人眼中危险而谨慎的光,他说:“把你想的自由还给自己吧,也把他想要的光荣换给他。何况我现在,沈先生,我需要一个对手。” “我得到的,仅仅是自由?”沈安微笑。 “以及,可以让你更自由的钱。” 沈安低下头,沉思良久。半晌自己似乎想通了什么,“是我让他不光荣?” “带子里面有答案。”霍曼唇角笑意更深,“程先生这样的人,不应该有缺点,你知道,即使在中国历史上,也不缺祸国殃民的感情。” “我未必那么有能耐。”沈安自嘲般笑。 “你们的感情,也未必那么深厚。” 沈安皱起眉,让别人来说,始终不适应。纵使那么小心,还是有破绽……连他们都看得出来? 他们不知为什么总是别扭的,双方都以为爱得很深,但是总觉得彼此都未敞开心扉。 “你这样觉得?” “你们不像情侣呢。”霍曼淡淡抛下这句话,使沈安心头一震。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既然爱是一件说不清楚的事,那么这样的情形也正常。沈先生,你们不是一类人,怎么会彼此吸引呢?”霍曼说得一本正经,但是表情奇怪,似乎是把这样的句子翻译成中文让他难受。 “是么?”沈安点起烟,烟味缭绕里静静张着眸子打量着面前的男人。“我想,你大概是对他有意思。” “哈哈哈,”霍曼眼睛眯起来,笑声狂妄,“沈先生误会了,虽然我毫不怀疑程先生的魅力,但是,我只喜欢女人。……换个话题来讲吧,就算你们是一对和谐的情侣,谁能保证你在他的生活里不会碍手碍脚?男人的雄图大志,特别是程先生这样的男人,他大概从来没对你讲过,但是在生意场上的狠辣,任谁都看得出来,他是有野心的。为了你他放弃他一手创立的事业,你觉得他不会后悔?退一万步讲,就算现在他认为值得,谁能保证将来激情过去,他不会认为用一生的事业换你,是很不划算的事?” 霍曼的话步步紧逼,沈安觉得自己正撞在他的枪口,只要他扣动扳机,他心里的堡垒就会一轰而塌。 “你完全不认为他有能力东山再起?” “你完全不认为我永远有杀死你的动机?” 沈安心里一片恶寒。 “只要有你在身边,”霍曼说,“他就永远顾忌,爱情,是他心腹大患。” “那我呢?” “你也并不是没了他就活不下去的人,沈先生,你会活得更自在,何况,你从来不相信,他爱你……何必。” 霍曼在告诉他,牵扯多了,到时候离开就难受了。也许借着这次,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转身,不趟这趟浑水……危险。 “霍曼……先生,我觉得,我需要了解他,这需要很长时间。”沈安尽量轻松地说。 “没时间了,可爱的人。”霍曼轻笑,“没时间了。” 第三十四章:程途 没了沈安的日子照样过,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越来越忙碌。 新的公司麒麟成立起来,迎着金融风暴运气却出奇的好,当年的老顾客和朋友们自然帮了不少忙,但是也不能忽略程途近乎疯狂的努力。 摇摇手里冷了的咖啡杯子,程途微微皱眉,然后仰头一口喝了下去。 苦涩的味道,一点糖都没有加的实实在在的苦涩,传言讲咖啡苦过之后回味是悠长的甘甜,不过现在,就算是蜂蜜摆在眼前,喝下去也能感到一般的苦味。 世上那么多往事之类,说久了就忘了,惟有痛是回味悠长的,比咖啡长,比时光长。 麒麟上市的那一天,恰逢程途的三十岁生日,双节同庆的公司内部一片欢腾,年轻的员工们男男女女凑在一起,唱歌跳舞,几乎成了单身派对。 “生日快乐。”乐悦坐电梯上顶层,看到身影孤单的老板。“怎么不下去?大家都在祝贺你。” 从来知道老板是随和的人,这次东山再起,人脉方面很容易疏通,贷款也不是难事。……早就知道如果是他,再创造奇迹会比别人轻松很多。 但是他变了。 从个人来讲,纵然在生意场上仍然谈笑风生,但是私下里的程途变得沉默寡言,时时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冷硬的嘴角像一把未出鞘的刀子,让人看着心惊。 乐悦想,这个男人那么优秀,可是遇上的都是一些不爱他的,抛弃他的人,真奇怪。 常言道,上帝给你关了一扇门,必会为你开一扇窗。程途反其道而行之,在理智上无懈可击,偏偏在感情上,总是不由自主受到伤害。 男人缓缓转过头来,嘴角不动声色地勾了下,乐悦一时愣神,只听见清冷的男声袅在头顶。“让他们好好放松一下,我去了倒不方便。” 这倒是,谁看见老板会放得开动作?刚刚上来的时候,就有一个男员工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强吻女员工,这情景,程途看了也不会惯着的。 乐悦好不容易回过神,笑着宽慰:“其实你也不必这样,程先生。三十而立呢。” “我并没有怎样。”程途眼中浓浓醉意,身体却固执地强自支撑着。 “我怕你待会儿,会朝着楼下跳下去。”乐悦打趣着,却发现老板的脸色暗了下来。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乐悦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默:“如果是为了沈先生,你大可以把他抓过来,这样有什么意思?如果是为了杨先生,那就真是无药可救了。” 沈安,杨寻,都是好久没听到的名字,形貌可记,面目却模糊,仿佛故人的音容笑貌。 “三十而立。”程途低声呢喃。 这些年转角拐弯遇到不少事,跌跌撞撞遇到不少人,几乎消磨掉了生命里一切激情澎湃的痕迹,现在远远望过去,都是沙滩上曾经的城堡,一旦潮水来袭,就人去楼空。 但是程途的心早就干涸,所以那些城堡好好的在沙滩上,被风吹得凌乱不堪,早已不复当初样子。 只是夜深人静时,去那片沙滩看看,总觉得遗憾。 遗憾的,他再也想不起,那个人,或者另外什么人,在生命的一个节点,曾怎样灿烂生辉过,只记得爱得多深,现在不过酒中一朵涟漪。 第三十五章:沈安 沈安试图去很多城市流浪,像曾经梦想的那样,饿了就地找个顺手的又顺眼的工作,也算是歇息几天。到了厌倦的时候,又背起自己的旅行包,踏遍万里山河。 这样未尝不好,但是每到一个城市,就下意识买报纸寻求他的消息,就让这样的旅程变得忧心忡忡。 翻开经济版,麒麟公司的异军突起不时让他振奋,但回头想想,既然都已经成了这个样子,振奋又何必。 自己的小心思,他不知道的,何必让他知道。 不辞而别向来不是他的风格,所以在阴暗的那一天早晨,沈安躺在软绵绵的沙发上,半开玩笑的口吻说:“我会走的。” 程途从电脑面前转过脸:“去哪里?” 他严肃了,听出来话里的深长意味。 沈安笑:“我跟你说过的。” 程途坐到沙发边上,眼睛里疑惑越来越深。“我真怀疑他对你说了什么。” “程途,”沈安摇头笑道,“我在怀疑自己。” “嗯?” “我给你带来的,没有一样是好的……程途,我是说认真的,总有一天我要走,也许就是明天。” “就像……”程途思索了一秒钟,“以前在美国?你一样不说一声就走。我来不及道歉……” “那次是失误,我受刺激了,”沈安想到那时候的事,也不禁失笑,当初看得那样严重,现在不过也只是这样的轻描淡写,“现在我决定了,程途。” 他很是费力的样子思考,难以问出那一句为什么,沈安又怎么舍得他问。 勾下他的脖子,沈安深深吻上去,熟悉的味道弥漫在周围,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包围住他。 “不要问我,程途,我很清楚。” 可是他自己,根本就不清楚。 也许是在害怕,霍曼一针见血戳中了他的痛处。爱情,是程途心腹大患。 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半分留恋也没有,就像古时候战士赴死,满腔的热血,觉得自己终于是拯救了一些什么,却又说不清楚是谁受到了恩惠。 黄浦江流得平稳却毫无生机,每一滴水想要入海,都凭的是运气。 “见鬼。”沈安望着江水抛下一句,然后坐上出租车直奔机场。 这样算起来,也就有两年,多少事情过去,生生死死,在沿海地方得罪人被差点打死的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鬼门关走过一趟,大家都说,那时候想起的人才是真在乎,可是这时候沈安倒发现,自己是一个绝情的人。 这个结论让他很高兴,他以为自己终生将被圈禁在死牢里,永世不得翻身。可是他现在证明了自己丝毫不在乎。 真好,这样就好,既然离开,就要把心里的杂质杀得片甲不留。 这样的生活哲学才有意义,人生态度才会永载史册。 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人发现过? 沈安拿起自己的吉他调音,修长的手指拨动吉他弦,皱皱眉头。 “沈安,外面又有女孩子给你送花。”厚重浑浊的声音传进来,“你小子……” 沈安笑笑,“我没兴趣泡妞,你去试试?” “死基佬……”脚步声越来越远,渐渐听不见了。 第三十六章:程途 有一天程途想到,也许沈安是一个喜欢复仇的人。 比如渔夫和魔鬼的故事,第一个千年,瓶中的魔鬼决定要使救自己的人腰缠万贯;第二个千年,魔鬼决定要使他统治世界无所不能;第三个千年,魔鬼厌倦了,于是吃掉了救自己的渔夫。 他是那个倒霉的渔夫,并没有被吃掉的自觉,假如魔鬼稍微话语温柔了些,还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爆发处处维护对方。可恶的是那魔鬼抛弃他,自己再次钻进瓶子里。 如果说一切欲说还休都是沈安预料之中的撕心裂肺,那么自己就不应该那么……恨他。恨一个人需要全身的力气。 想到这里的时候,纽约带着金子味道的阳光照在程途的肩膀上,隔着玻璃窗没减少半分咄咄逼人。在回忆里反复加固一个人的深恶痛绝,想必多年以后就会彻底断绝和那个人相见的欲望。程途想,正确的自我催眠其实是封锁一部分记忆,以免夜间胸口沉闷。 但是他到底是不愿意的,乐悦为他找过心理医生,快走进那座诊所时他忽然变了主意。 习惯是可怕的,如果夜晚稍有一刻不想念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 他讨厌催眠,这世上却满是自私的摇篮曲。 说来也奇怪,后来的程途和霍曼成为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生活上的至交好友,彼此懂得弱点的话,大概很容易结成紧密维系的朋友。 很多年以来他独行其是,却面面俱到,这是一种天赋,但上帝从来不制造没有破绽的人,就如同罪人的生命里总有一刻安静而善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恰恰拥有致命的缺点。 他是冷的。 程途背着阳光缓缓摇头,蓝色玻璃桌上财经新闻报纸平整地铺开,每一个字都像新的一样耀眼。 “程先生,华尔斯先生来了。” 程途礼貌地站起来,转身看见那个伦敦和纽约商业圈中鼎鼎大名又神秘莫测的华尔斯?金。 华裔青年脸庞上闪过一丝隐隐的光亮,眼睛微微眯起,嘴角显现出沉稳的弧度:“程先生。” 面前的人亚麻色头发看起来就非常柔软,肤色异常白皙,一双眼睛虽然蓄意散发礼节性的打量,还是掩藏不住骨子里深深的睥睨。 程途想起自己见过在舞台上的沈安,也是这样天生王者似的高贵,视众生为尘埃。 “华尔斯?金先生。” 华尔斯微笑,用流利的中文说:“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请叫我的中文名,沈安。” 程途愣怔一会儿,才在乐悦的手势里看到自己的失态。“……沈……沈先生?” “程先生怎么那样的表情?”华尔斯笑起来,“难道是认识同名的人?” 程途改用中文淡淡道:“有一个故人,似乎是同一个名字。” 华尔斯眼里闪出感兴趣的光亮,“是吗?程先生引荐的话,倒可以见一见这位有缘人。……我的名字是早年妈妈留下来的,一直没有改,到美国后跟父亲姓,渐渐中文名也用得少了。纽约商业圈里,很少见到程先生这么少年有为还历经沧桑的华人。” 程途连声说过奖,把突然袭来的艰涩掩住。 第三十七章:沈安 在大陆的一个小城里,安定了八个多月的沈安又一次生起离开的心思。 对一个立志流浪的人来讲,在一个地方落脚不是好习惯,偏偏这个城市能使他流连很久。适宜的温度,时时刻刻慵懒的阳光,闲散的人,像一个浅浅的烙印一样,印上了,就使人变懒了,花时间离开都要巨大的勇气。 其实时间又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呢,花花世界里,这东西最是不值钱。如果设立一个目标的话,为之努力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价值,但是人生在世,哪里会那么有条不紊。 尖利凉薄的女声从台上刺向台下拥挤的人群,那是新来乐队“黑”的主唱。这乐队模仿着八十年代奇形怪状的穿着,男吉他手长发及腰,黑框眼镜硕大,嘴唇上方乱蓬蓬的胡子;男鼓手打扮得不男不女,有一次还穿着胸罩上台,引得台下尖叫连连;贝斯手是音乐学院辍学的十九岁女生,长相甜美;而主心骨女主唱一副别有风情的尖嗓音,唱起歌来很是卖力,几乎算得上撕心裂肺,私底下却是极为安静的人。 乐队每一个成员都另类而有才华,想必将来会取得不凡的成就。沈安默默想着,把手里的辞呈按在吧台上,向调酒师喊了一句:“血腥玛丽,谢谢。” “你们是很好的。”等台上的人散场,沈安举着杯子向他们说。 女主唱梵音理着衣服袖子,抿着嘴笑起来,“前辈,以后向你还要多学习。” “功夫在听众上,”沈安说,“干什么向我学习?……何况我就要到别的地方去了。” “去什么地方?” “……嗯,至少要去一个看得见你们乐队海报的地方。”沈安喝了一口酒,把钱压在酒杯底下,缓缓走出酒吧。 小城市的霓虹并没有香港那样的灯火通明,但已经初露不夜城的端倪,彻夜不归的人长了一副薄情面孔,在沉沉暮色的街道上飘荡,大多数成群结队,以抵抗来之不易的孤独感。 “前辈。” 后面尖尖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前辈。” 沈安转头故意露出一丝不满:“别叫前辈,多老气。” 梵音停下脚步来,低头想了一阵,又说,“我想告诉你,我们乐队一直很喜欢你……的唱歌方式,所以我代表黑,邀请你继续留在这里好么……” 沈安挠挠头发,有些为难:“这个,其实我要走也不是一天两天突发奇想的事情,是决定了很久,所以一时间也不能够……” “我懂了,”梵音迅速说,“对不起,前辈……” “不要叫我……” “沈……”似乎犹豫了一下,梵音才轻轻说,“安。” 沈安满意地点头,正要告辞走开,又听见梵音开口道,“我刚才在骗你。” “嗯?” 她眼睛望着他,有种对抗的气势,“是我想要你留下来。我自己。” “是么,小姑娘,”沈安感到惭愧,“我可不值得。” “但我喜欢你,”梵音口气像是练习了许多遍一样稳稳的,“那就没有什么值不值得。……你会留下来么?” 沈安看着面前女人毫不退缩的眼睛,自己倒像先低了一等一般,扭头点烟,“对不起,其实我,我没有办法喜欢……女人。” 梵音似乎把这句话消化了好久,才声音低低地喃喃道:“你是……” “我是同性恋者。”看着梵音失望的表情越来越深,沈安几乎不敢说下去。 回到出租的屋子拿起最后要带走的东西,沈安关上窗子,想了想又把床单整理好。下定决心要走的话当然无论如何也能够走掉,他想要去北方,祛祛这南国江山该死的柔暖太阳。 第三十八章:程途 霍曼到程途在纽约的别墅里做客,发现华尔斯也在这里有说有笑,不禁有些惊异。这位出了名的商业鬼才,十八岁就在股票交易市场崭露头角,神准无比,据说从没有翻过船。那时候金融危机还在肆虐,大佬们纷纷投下血本试图在以后赚个盆满钵满,他却按兵不动。直到证券交易狂跌,一片鬼哭狼嚎时,才悍然出手,笔笔大方,成为最后的赢家。 那时候的华尔街号称地狱,能与华尔斯抗衡的只有一个叫史蒂芬孙的年轻人,并称“两个国王”,华人圈里则别有深意地笑称是“两个阎王”,直到终于有人揭露出史蒂芬孙也就是华尔斯的其中一个化名,大家才惊觉这个初试锋芒的小猫已经变成嗜血的小豹子。 现在的华尔斯年纪不过二十二岁,却已经是咳嗽一声市场都要震一震的人物,做起买卖来说一不二,条件苛刻,偏偏利润诱人,比如这次与程途谈的并购纽其顿银行,前景展望就使人心动不已。 见是霍曼来了,程途向华尔斯介绍:“霍曼?格林先生,也是一位投资家。” 华尔斯看了霍曼一眼,居然有些不屑,手也不伸出去,就把头扭回来,望着程途说:“在巴黎有幸见过。” 霍曼笑起来,故意道:“我却不记得有这回事,程,这位先生是?” 程途知道睚眦必报的霍曼其实在打趣人家,又不好揭穿,只能介绍道:“华尔斯?金先生,纽约最优秀的商业天才,霍曼,你不会孤陋寡闻到华尔斯都不认识吧?” “噢,原来是华尔斯先生。”霍曼不客气地坐到沙发上,抬头嘱咐管家:“青姨,泡一杯茶来,我上次带来那个什么什么露茶的,应该还没有用完吧?” “枫露茶。”程途提醒,唇边扬起一丝笑意。 “既然两位还有事,我就先告辞了。”华尔斯忽然站起来,“程,下次选个别的地方见面吧。” “华尔……” 程途刚要说话,旁边的霍曼就打断道:“那华尔斯先生慢走,下次我也请您一回,您可要赏脸啊。” 程途无奈地望着霍曼,也站起身来要送华尔斯出去。 “我自己出去开车吧,”华尔斯婉拒道,“门口也有保镖,不妨事……你们慢慢谈。” 人才刚刚走出去,霍曼就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动作太大差点把青姨端过来的枫露茶掀翻了。“程……对不起,哈哈,我大概让他生气了,你的纽其顿银行收购案,哈哈,是不是要毁在我手里?” “……大概。”程途坐到对面的沙发上,“不过也许华尔斯只对你有敌意。” “那当然,”霍曼正色起来,笑纹依然没有平复,“程,你是真看不出来还是假看不出来?” “什么?” “那小子吃醋,他在吃醋,你要出事了。”霍曼又笑起来,“我们的程先生可真是魅力非凡。” “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程途皱眉,“我跟华尔斯谈生意。” 霍曼拍拍程途肩膀,口气甚是语重心长:“来,相信我,现在无论是纽其顿银行还是其他什么,你都能收得下,噢,乖乖,我想假如你要美国中央银行,也不是没有办法。” “……怎么可能。”程途一副你吃错药了吧的表情。 “听着,对于入戏太深的人来讲,谈生意都是谈感情……”霍曼看到程途脸色猛然一黑,顿时不敢再说下去。 第三十九章:沈安 A城在北地,每年总是国内第一个下雪的地方,人们喜欢在冬天向南迁徙,就像一群候鸟。沈安来这里的时候正是秋天,气温开始一天一天往下降的时节,吉他的弦慢慢紧绷,要花费比原来更大的力气才能弹响。 沈安坐在简陋的出租屋里,忽然想起原来同样一无所有的日子,过去了,连仇家都没有了,生活极度无聊,每天都像是按照既定的步骤走下去,第二天又被格式化。 他看到关于黑的报道,据说他们被一位著名的音乐评论家大加赞扬,一炮而红,于是他果然在这个城市的各种地方看到黑的海报,正中间的女主唱化了浓妆,长长的睫毛浓密妖异,一点也看不出平时安安静静甚至有些腼腆的样子。 他当时随口一说,没想到一语成谶,他们果然成了最耀眼的新星,拥有无数粉丝,无数演出,无数亮丽的荧光棒。这样的热闹会充斥他们的生活,真好。 生活里的奇迹是太多了,多得让人应接不暇,一个又一个成功者擦肩而过,嘲笑别人不懂得珍惜。然而等到他们站到高处,羡慕凡间温暖的生活,又是何等苍凉。 沈安想,这样也不错,在每一个城市流连不久,连后来的怀想也可以免去,干净洒脱。 但是感情又是怎样的东西,夜里醒来,难得地不想起那个人而只愿意喝一杯水的时刻,就已经是恩赐。太多人的故事也许可以一刀两断,但是很明显沈安不是那样决绝可恨的人。说到底故事就是那些欲语还休的失落,编篡一些华丽字眼哗众取宠,其实巴不得一笔带过。 沈安自从学会写了歌词以后烧掉,就再也不惧怕想念。 站在高高的舞台上,看着底下灯红酒绿纷乱人群,缓缓歌声如泣血如细流眼泪般:“帕林顿公园的电线杆上已经停满乌鸦,杰西卡,杰西卡,我正在失去你吗……我当然拥有风暴,卷起尘沙,你当然拥有海洋,把我埋葬在日影之下……杰西卡,杰西卡,埋葬我吧……” 等冬天来到的时候,我会离开这里,沈安想,去到国外吧。 唱完这首歌按理应该离场了,但是很快有位大堂经理过来提醒沈安:“有一位先生要见你。” 不得不说这时沈安心里猛然惊悸一下,居然还隐隐有一丝欢喜。“哪一位先生?” “看起来是一位惹不起的先生,”经理笑道,“姓杨。” 不知怎么的黯然起来。“嗯。” 他还是在期待他来的,即使把自己算做一个累赘,也希望那个人能够不顾背负一个包袱而来接纳他……当然这些事情他做不出来说不出来,所以他流浪。 “杨先生,沈安到了。” 沈安微微皱起眉头,只看见昏暗的包厢内坐着一个身材瘦削的年轻男人,光影之下眉眼都不太清晰,却使人感觉他的神色妖异明艳。 “你好,”那人站起来礼貌伸出手,“我是杨寻。” 第四十章:程途 纽其顿银行的交易案果然很快就定了下来,一个月过后,这么大一桩生意就交接完毕,程途甚至怀疑华尔斯收买了政府人员,才如此一帆风顺。 华尔斯打来电话:“程先生,我们来好好庆祝一下这样的盛事,纽其顿百年口碑,被我们收入囊中,难道不应该去喝一杯么?” 程途正在准备回国需要的物件,听见这话,也只好应允:“华尔斯先生定在哪里?” “叫我沈安,沈安。”华尔斯声音带了些不满。 “沈安,”程途还是有一刻失神,“那个……庆功宴定在哪里?” “米克星顿,离你那里不远,”华尔斯说道,“那二十号晚上见吧。” “好。” 挂了机,程途才想起自己的机票是二十一号的,忽然有些不知所措。如果庆祝到太晚,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赶上当天的飞机。不过他这样的人向来不懂得拒绝别人,时间紧点儿就紧点儿吧,大不了自己先做好准备,何况还有秘书乐悦呢,总能把事情弄妥帖的。 一堆杂事处理完毕之后,二十号晚上很快就到来,程途应邀来到米克星顿酒店,寻找华尔斯定下的套间。 “您说的是华尔斯先生么,我们酒店已经被华尔斯先生包下一晚上,他大概不久以后就会过来,”台前的金发美女微笑着说,“如果您等不及,我们可以为您打一个电话……” 程途忽然头疼起来,包下一个这么大的酒店,不知道要请多少人,到时候觥筹交错,人群熙攘,不知那个点儿才能够散。正要打电话告诉乐悦要她退掉机票,手机屏幕上赫然却有华尔斯的电话打过来。 “你好。” “程,你已经到了?” “……到了。” “我到路口了。” “华尔斯先生一个人?别人都还没有到么?” “我告诉过你我的中文名……而且今天就我们两个人,哪里来的什么别人?”华尔斯语气淡淡,似乎在责怪程途从来没有听清楚过。 程途倒是一愣:“不是庆功宴么?” “是庆功宴啊,不过我们庆功,关别人什么事?” 程途深深被华尔斯个人主义的危险倾向折服,不由得道:“那你又包下一整座酒店做什么?” 华尔斯那边有种被水呛到的感觉:“你……程,你不知道?” 程途刚要回答,门外响起华尔斯那辆豪华拉风的劳斯莱斯停车的厚重响声,电话也就随之挂断。 “嗨,程,好久不见。” 程途有些闷闷:“收购协议签订好像也没过多久。” 华尔斯摇头笑道:“有一句话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对不对?” 程途轻笑一声,看华尔斯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禁又问:“真的没有请其他人?” “没有。” 程途不是傻子,假如霍曼的推论当真,倒真是一件麻烦事。不过仰仗着华尔斯久经情场的履历,想来别人是看不上自己的,因此也就放心些。 “以后再到美国,是不是也要照这一规格,请华尔斯……沈安先生吃一顿?”程途笑。 “以后?”华尔斯摇头,“我就是来要你永远留在这里的。” 第四十一章:沈安 杨寻的样子看起来很是风尘苦旅,沈安一时无言,自己也不认识,只好糊涂地与他握手:“杨先生你好。” “这位是莫先生。”经理指着黑暗里的另一个方向。 沈安这才注意到,在这位光彩照人的杨先生旁边,还坐着一个存在感并不强烈的男人。这人体格倒要健壮不少,黑色西服,黑色西裤,低下头去便与周围的黑暗融为一体,丝毫不能分辨。 “呃,莫先生。”沈安又把手伸过去,一双大掌伸来走过场似的沾一沾就放下去,也不说话。 这两位都似乎有些异于常人,又说不出哪一点不一样,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人格魅力? “我是北京一家俱乐部的老板,希望你能够考虑在北京工作。”杨寻浅笑着说道。 这就是……挖墙脚了? 沈安愣了愣,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以前在香港迷离酒吧,也有不少人希望他跳槽,是因为自己在香港圈子里的名声,有的碍于聂尘启的面子分外对他苛刻,有的却对他趋之如骛……都不是善茬。不过现在,远离了香港,而且自己已经足够低调,怎么还会有人从北京大老远跑过来挖掘他? “还愣着干什么?杨先生赏识,还不快答应了?”看着经理像甩包袱一样把他丢出去,沈安有些恨自己识人不明,也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说:“那我,那我考虑考虑。” “不用考虑了,现在就走。”本来似乎打算沉默到底的黑衣男人总算开口,强势地说道,“晚上九点的飞机。” “啊?” 杨寻连忙救场:“是这样的,我们时间赶得很急,反正合同吧,都跟你们老板签了,就看你愿不愿意跟我们到北京去了。” “签合同?”沈安还不知道怎么就被单方面终止了协议,糊里糊涂的,“那我就是自由身了?” “当然。”经理在一旁答言,“老板早就告诫好了,就算是用绑的也要把你塞进去北京的飞机里,沈安,虽然你神经兮兮的,人还是可以,应该不会怪我们不讲义气的……” 北方人的实诚最大的缺点就是让人下不来台,沈安一脸黑线,“……既然我都不能够选择了,可以让我知道两位为什么要让我去北京?” 这个问题好像是触犯了那位黑衣男人一般,只见仿佛横空绕起一圈低气压,连笑容满面的杨寻也往那边看了一眼。“……这个……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解释给你听的……” 这都是些什么状况啊……?沈安脑子里一团浆糊,忽然听见电视机里响起热烈得过分的掌声。 沈安下意识往屏幕上看,只见清晰的画面里,当红的乐队黑走上炫丽的舞台,主唱向台下深深鞠了一躬:“谢谢。” 台下响起了更为响亮的掌声和欢呼。 台上那个原本羞涩孩子气的女人扬扬眉毛,笑了起来,耳朵上蓝钻石在黑夜的灯光里闪亮,特写镜头里的微笑魅惑又性感……似乎是真的她。 第四十二章:程途 华尔斯站在面前的姿势忽然都显得咄咄逼人起来,程途一愣,随即笑道:“华尔斯先生,你何必,那么多男男女女围在你身边还不够么?还是说亲自说服别人对你比较有吸引力?” “程,在你眼里爱情都是用说服来表现的?”华尔斯皱眉,“或者说我对你的吸引力倒是不够的?” 程途当然知道,这位天子骄子不仅有才华还很是风流,与纽约好多户大家闺秀都有那么一腿,而且男女不忌,甚至不在乎自己在上面还是下面,完全是荒银无度见床就上的那种人,名声这样不好,却很是引人嫉妒。有家上流社会很有名的八卦杂志还以匿名方式投票选举了名媛们最欣赏的性伴侣对象,华尔斯名列前茅,很是风光了一阵。 面对这样的追求者,程途是有点头疼的,其一他得罪不起,其二说道理吧大概也讲不通,只好揉揉太阳穴,无奈地说:“华尔斯先生不必那么自谦,男人总是要以事业为重的,这样吧,等我回国考虑一段时间再给你答复。” 华尔斯似乎也料不到是这么个答案,一肚子情话也不知道怎么说出来了,只好干瞪眼,瞪了半天还是觉得心有不甘,决定再赌大一点玩一把,于是道:“我陪你回中国。” “啊?”程途一惊,咖啡都要呛出来了,“华尔斯先生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在你身边的话,胜算应该要大一些。”华尔斯亚麻色的头发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颜色要暗淡些,瞳孔也变深沉为茶色,眉眼间竟然有一点得逞的喜悦,与脱不掉的贵族气息融合,竟然有点像……那个沈安。 那个沈安,从来敏感又洒脱的人,只要有一点点害怕就会离他而去的人。 记忆从来都是这么鲜活,一触即发的,许多年以来这一直让程途很是烦忧。人们常说,生活中剩的回忆越多,证明这人越老……程途觉得自己是足够老了。 正在沉思间,面前的男人忽然走近一步,抬起头,准确吻住他温度平和的嘴唇。 华尔斯湿润柔软的唇瓣细致地辗转滚过,再是心冷如程途,也是一阵惊电打过一般酥麻,双手不自觉拥抱面前人的腰,像是放纵自己一般沉沦。 这些年他受够了一个人过活,受够了生命残缺的苦恼,假如接受一个人可以完全丢弃这种感觉,未尝不可以。 “你会爱我。”华尔斯立誓一般说。 程途与他分开,低眉看他神情,只看见他平时运筹帷幄的精明一扫而光,于是怀中只是一个年轻生命,像一具没有完成的雕塑一般。 “华尔斯。”程途的声音忽然生硬起来。 “嗯?”华尔斯恢复了察言观色的细心,“假如你是想要我答应你什么事的话,趁我现在高兴,可以尽管提出来。” 灯光照在两个人脸上都有些朦胧了。 程途一字一句缓缓说:“我只要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让我叫你……沈安。” 第四十三章:沈安 北京到了冬天是很冷的,再加上一晕机,沈安顺利地患上了感冒。摩登女郎们还穿着黑丝袜在风度翩翩的道路上行走,沈安早就换上过冬的装备,连围巾也多围了一圈。 杨寻看着自家请来的歌手如此身体薄弱,不由得仰天长叹:“啊啊啊,我天上人间一年也就只赚那么一点钱,这怎么养得活一干人等啊……” 沈安深感愧疚,只好说:“老板,等我病好了以后将功补过,好好为人民服务。” “你病好了以后估计就盘算着到别的地方去了,”杨寻愤愤道,“你都不知道为了找你花费了我多大的功夫。” “啊?”沈安不明所以。 “好了好了,不跟你说了,”杨寻拿起搭在沙发上的修身西装,“晚上去天上人间看一看,走个台什么的,不要忘记了啊……” “哦,知道了。”沈安四下打量了一番老板阔气地派发的二环经典风格商品房,不禁打了个寒颤。乖乖,给新来员工发福利居然这么大手笔。 杨寻走出门的时候,原本在窗台抽烟的莫先生也走过来跟上,随手关上门。 看着两人相处的样子不像是陌生人也不像是生意伙伴啊,莫先生应该是杨先生的保镖吧……可是哪家的保镖这么不负责任,跟着主子来来去去还像个没事儿人一样想干什么干什么…… 沈安摇摇头,打了一个喷嚏。 天啊,该死的感冒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南方温暖的气候娇媚的江山满大街的美女啊,什么时候才能重新见到…… 晚上,沈安提着一袋子感冒药到了东直门天上人间驻地,找了半天都没看见杨先生形容的俱乐部,只好随便拉一个人过来问:“这位先生,请问天上人间怎么走啊?” 那人很惊愕地指了一下天上。沈安对这人的理解能力大惊不已,又不是问诗词歌赋,还不至于这么文艺吧?果然是政治文化中心哦,问个路还问得这样浪漫。 “哥们儿,我问的是天上人间俱乐部。”沈安想,北京这么大,也不怪人家不晓得,边边角角的俱乐部那么多,谁记得那么清楚。 “这里就是天上人间啊,你脑子有问题吧。”那人很不屑地说。 生平第一次被人说脑子有问题的沈安受到了打击,试图记住这个仇人的样子以后趁机报复,等到仔细看,倒觉得自己不用特别费脑子去记……因为这人的长相,也太出众了吧…… 面前人清秀的五官处处长得不可挑剔,除了说话像个流氓一样没水准,举手投足还真有那么一点贵气。 还没反应过来呢,这人身边忽然又来了一个有点书卷气的高大男人,这人更是好笑,情况都还不知道呢就开始向沈安道歉:“对不起啊这位先生,他肯定又让您生气了,对不住,您就包涵一点……” “喂,这次不是老子的错好不好?”先前那人抗议道。 后来的男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无所谓,反正道歉而已。” 沈安默默了一会儿,装作没事儿人一样抬头望天,任凭那两个人开始争吵。 这一望让他更加惊悚了,只见两旁的高耸建筑物装修风格一致,金灿灿的四个字生怕被人看不到似的耀眼……“天上人间”。 第四十四章:程途 因为程途早就订好了机票,所以先一步回国,华尔斯先喜滋滋去处理纽约的一干事宜。 坐在飞机上,程途一阵头疼,自己都三十好几了,虽然没有家庭的牵绊,但是也到了成家的时候,就算不结婚,也该早早定下一段关系了。可是现在这情况,居然跟名声很是差劲的华尔斯勾搭上,看起来就不怎么美好。 飞到香港转机的时候,程途恹恹打开手机,未接电话一窝蜂涌上来,联系人全是那个后知后觉的霍曼。 程途打电话回过去,刚“喂”了一声,就听见那边一声惊叫:“哇我的亲人,程,你是怎么了?” “我在飞机上,不舒服,电话也关机。” “我不是问这个……你……你……你还真跟华尔斯那个魔头在一起了?”霍曼的口吻像是见证了人间奇迹一样。 “……”程途脑袋又痛起来,“是吧。” “哇……你……你……”霍曼整理着句子结构,几乎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念叨,“你知不知道华尔斯这一次有多让人害怕啊……你居然纵身……你在跳崖啊程!” “什么跟什么……” “你大概还没上网,不知道这件事吧,圈子里都传开了,一片哗然啊……” “……说重点。” “……呃,重点就是,就在今天早上,华尔斯那孩子向全世界宣告你们在一块儿了,终结与其他情人的一切关系,还请了约翰?奥德罗来打造你们的……呃……订婚戒指……” 程途一惊,手机都差一点掉在地上:“这……” 约翰?奥德罗,全世界最著名的饰品设计师,一生只为上流社会设计和打造婚戒,个性偏执得让人难以忍受,即便很多有钱人也因为受不了他的脾气而选择别人……这样一来约翰的名声就越大,求得一枚盒底印着约翰名字的戒指早已经成了贵族之间互相攀比的重要因素。 “你们……玩真的?”霍曼小心翼翼地问。 “你说的当真?” 霍曼道:“好吧,你现在可以打开网页搜索各个网站的头条,相信你不会像我一样以为今天是愚人节的。” 听见这语气,程途也不能再怀疑了,那小子居然玩这么一出,让他陷入如此被动的境地……果然是商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人才啊,每一招都让人防不胜防。 早知道这样危险,自己就不应该昏了头答应他。 “喂喂,”霍曼听见程途半天没动静,还以为他被吓傻了,“你没事儿吧?” “……没事。”程途叹气,“这事情随便他。短时间内我不会去美国。” “喂,程,你还生活在原始社会吗,你以为纽约时报头条出来,中国就不会知道对吧?” 程途又是一愣,想起原来沈安也是可以看到的,忽然心里烦躁起来,好像是自己在宣告自己的罪恶一般。……但是他们不是已经没有关系了么?想必沈安也是完全不会在乎的。 都过了这些日子,他恐怕……忘了他。 第四十五章:沈安 走进堪称金碧辉煌的天上人间,沈安眼睛都差点掉下来,作为大城市香港来的优秀公民,成功变身成为第一次逛大观园的刘姥姥。这寸土寸金的地方啊,怎么会有人丢下血本开这样一家仅供娱乐的俱乐部啊,这不是烧钱玩么…… 琳琅满目的酒品,九曲回肠的走廊,温暖舒适的沙发,眼花缭乱的灯光,还有集合了全北京俊男美女的巨大舞池……这像一个养不起感冒员工的老板开的场子吗?沈安一边腹诽,一边观摩,直看得两眼酸疼,才抱着人比人吓死人的心思向老板打了电话:“杨先生,我在天上人间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那边却是压抑着的一长串闷哼声。 “杨先生?” “……”接下来更是根本没声音了。 “杨先生你被绑架了?”沈安身上立刻浮现出离开很久的江湖气,再怎么说老板还是恩赐了一套房子歇脚的,遇见事情当然要讲忠心拼义气。 电话干脆挂机了。 沈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捏着发出嘀嘀声音的手机不知道如何是好。 一个托着红酒杯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笑着游移到了沈安身后,一双手臂毫不顾忌地缠了上来:“美人儿,喝一杯怎么样?” 沈安条件反射性地一肘子击打过去,正打在男人的胸膛,他手中杯子也应声落地,发出清脆的破碎声,红酒洒了一地。 “……对不起啊……”沈安这时候又开始条件反射性地道起不是来。 “不满意也不用打人啊……”男人欲哭无泪,“你好暴躁啊美人儿……” 在各处的酒吧都曾经遇到过这样的色狼,甚至还有一次沈安还被人当做女的又亲又抱,让他郁闷了很久,后来遇到这种事情,一般都是直接打人,打完再道歉。 听见声音过来的服务生赶紧把男人扶起来,男人倒是没那么得理不饶人,只说:“下次轻一点啊,美人儿你练过的吧?好痛……” “没下一次,”沈安直接说,“我是这里唱歌的,不是来找乐子的。” 男人咂嘴道:“可惜,可惜,像你这样的要是过来肯定头牌啊,肖遥都赶不上你……” 还没搞清楚肖遥是谁呢,沈安就又被那个男人抓住手腕:“要不美人儿就跟我走吧?少爷我好吃好喝款待你……” “放手!”沈安正要使出肘击,男人却像是害怕了一般收回手,揉了一下自己的胸口,还在回味刚才的疼痛。 “我说美人儿,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大家都是来寻欢作乐,干嘛这么没情调啊……”男人不满地望着沈安,“这次就算了,下次……没有下次!” 沈安耐着性子解释:“先生,我说过了,我只过来工作,工作完了走人。” 男人长叹一声:“你……你,真是……可惜了。” 男人本来要走,又想起了什么,从衣服口袋拿出一张名片:“咱也算不打不相识,这是我名片,贺之舟,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沈安皱眉,回了一句:“我是沈安。”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第四十六章:程途 九月十二日,北京。 一路风尘仆仆回到这地方,刚要歇下来,程途就被扰人的手机铃声拉回了人世。霍曼那家伙不会那么无聊吧,八卦传到这程度应该差不多了啊。 拿起手机一看,却闪烁着杨寻两个字。 “杨先生?” “程途,”那边的声音很是轻快,“算起来乐悦说的这时候你已经到北京了。” “在呢。” 杨寻笑道:“哦,我准备在天上人间为你接风洗尘,怎么样?这地主之谊还可以吧?” “晚上吧。” “有很意外的礼物要送给你,”杨寻故弄玄虚说,“你想也想不到的,我花了好大心思才得到的宝贝呢。” 程途一时间也没那么多心思去想,只好说:“行,我先做好心理准备。” “那好,先挂了。” “再见。” 挂断电话,望着四壁的清冷,忽然身体也僵硬起来。 当年在这里纠葛许久,还是一无所有地离开,去香港折腾生意,这些年……能有多少年了呢?那时的自己,才二十四五岁,幼稚孱弱,没有安全感,自卑,躯壳都不像是自己的。 现在呢?哪里又比当初强一些了? 还是幼稚孱弱的,只是伪装得比较好,不容易被人发现而已。 仔细看看的话,哪里会有人发现不了呢?只是大家都不会停下脚步看看他,看看风光无限的程先生。他越风光,越需要怜悯的。 到浴室冲了半凉的水,满脑子胡思乱想总算消停一点。好不容易躺在床上昏昏欲睡,门铃声又响起来了。 “谁啊?”程途一身睡衣开了门。 门外两手空空好像来密友串门的人无辜地眨眨眼睛。 程途吓了一跳:“华尔斯?” 华尔斯眼睛眯起来笑道:“亲爱的你竟然还认识我。” “……你不是在纽约吗?” “我说过要跟你过来的。” “……不过,我还一点准备都没有。”程途皱眉。 华尔斯可怜巴巴在门外:“所以你打算拒绝我?北京真的好冷啊……” 程途叹着气一侧身子,华尔斯就钻了进去,“我说亲爱的,你这地方还不错,我要是买下来多少钱?算个低价吧好歹这交情……不对,据我所知北京这几年房价涨得很厉害啊,你们这些人老是喜欢买房子增值,有什么意思……挺浪费资源的还招骂……像投资证券市场多好,我前几天买的股票涨势看起来很好的样子……” 程途头疼地跟在后面,实在忍不住了才说:“你不倒时差么?” “时差?”华尔斯一脸恍然,“我忘了这事,我离开纽约的时候天是亮的,过来的时候天还是亮的……噢,难道已经一天一夜过去了?……” “对不起,我要去睡觉。” “噢,那好,我睡你旁边。”华尔斯一本正经。 “……你什么意思?”程途警觉。 “我决定提前自己的行动方案,你要是觉得累不要紧的……放着我自己来就好。”华尔斯舔舔嘴唇。 “华尔斯先生,我好像忘了告诉你,”程途也一本正经道,“我只在上面。” “……无所谓,那放在以后好了。”华尔斯说完这话,听见卧室门在鼻子前面关上的声音。 第四十七章:沈安 本来好好的一个周末,被老板催起来加班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在香港有法律保护,还没人敢侵犯法定假期,大陆的私人企业就可以毫无章法不保障人权了吗? 沈安一边一边挂电话一边怨念,把一张床搅得乌烟瘴气才勉强翻身起来,对着镜子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天可怜见!” 电话里杨寻说有贵客,不知道是哪路妖怪,这几天在北京呆着,也打听了一番天上人间的名头,总算知道这家俱乐部有大概十几年的历史,杨先生一手所创,是北京同性恋聚集的主要场所,现在基本上成了地标性建筑,有名的销金窟。几年前还有一位名叫肖遥的美人,号称花魁,不过被人摘了去,这几年也隐退了。 这些消息其实对沈安并没有益处,自己来是好好工作的,哪里需要了解这些花边新闻。不过将来走出去,遇见北京哥们儿,也可以吹嘘一番自己曾游过胜地。 想着想着,已经坐上了开往天上人间的出租车。繁华区人挤人的状况在白天依然没有改变,来往人群个个凶神恶煞,看着令人失笑。 早高峰过了以后,沈安才捱到了目的地,打电话,那边居然关机了。 明明是老板叫自己来的,这又闹的是什么意思?沈安无聊着,到对面报刊亭买了最新的财经周报。 头版头条,赫赫然的几个大字让人头昏眼胀。沈安正想翻过面去,忽然眼角瞥到头版的一张照片。男人温和的棱角,使人如沐春风的安闲笑容,裁剪合身的西装,面对镜头温柔浅笑。沈安一时愣了,才仔细看报道的标题。 ……华尔斯选定终身伴侣,业界恭贺。 因为常年看这种报纸了解那个人的资讯,沈安也对这个华尔斯有些印象。美国很著名的投资人,而且还跟程途有过合作关系。 稍微瞟了两眼内容,沈安心里一凉,随即皱起眉,嘴唇紧抿住,细细阅读下去。 报纸上说得很清楚,这位年少成名锋芒毕露的“华尔斯先生”宣布,他将放弃与其他情人的一切契约,转而……与刚刚结束合作的中国商人程途为伴侣,而程途也给出积极回应。 惊人的消息让沈安半天都回不过神来,手指一个接一个变得冰冷。 物非人也非,不知怎么的自己竟然还会有被人深爱的想法,可是他早就另结新欢,甚至不知道在此期间有多么风流,只是这一次玩大了,才淡淡承认一句。 “呼,”沈安小声告诉自己,“与我无关的。” 早就离开了,干什么念念不忘……没资格了。 报纸被塞进垃圾桶,沈安拍拍身上灰尘,看了看天色,打电话,这下通了。“杨先生,我到地方了。” “嗯,”杨寻声音有些疲倦,“叫人带你上二楼会议室,我在呢。” 沈安刚想问一句为什么刚才不接电话,那边就挂断,他摇摇头,余光瞥见一辆好像有些熟悉的车子。 这也要出现幻觉吗?沈安一面自责着一面往里走去。 第四十八章:程途 杨寻定的点还没到,华尔斯吵着要看看闻名已久的天上人间,于是程途早早开车过来。 “没什么可看的。”程途省去解释,虽然自己对这个地方熟得不能再熟。 华尔斯咂咂嘴,“我听说你在里面管了两年事情,是真的吧?” 程途脸色微微难看起来,“……是。” “我的情报系统果然不差,”华尔斯笑道,“这里的老板还是你的旧情人呢。” 程途警告地看他一眼,“话不能乱说,到处都是杨先生的人。” “我可不怕,再怎么说没人敢惹我吧?呵。”华尔斯脸上还是带着笑意,“要不然我来跟他比试比试,看看谁厉害?看情报的时候气死我了,居然还敢甩掉你……”忽然华尔斯住了嘴,望着程途。 果然程途神情黑沉起来,“陈年往事,何况是我的错。” 程途一边说,一边不再理他,往熟悉的二楼贵宾休息室走,恍然间看见前面会议室的门被人关上,那人的背影还分外熟悉。 “那是谁?”华尔斯眼尖嘴快地问。 “认错了。”程途竭力抑制住心里忽然升腾的无力感。 进了休息室程途调整了几次呼吸,想起来那个人自己果然就快要控制不住自己,连身体也不像自己的了,脑子里更是乱糟糟没个头绪。好不容易调好状态,只见华尔斯盯着他:“程,怎么我一提起他,你就这副样子?” 华尔斯音调里有淡淡的危险气息,程途看着他答:“不是。” “哦?”华尔斯拿了个杯子去饮水机前接水,语气冷冷,“我当你说真话。” 程途心说,当然是真话。落魄时候的情人,大家都不记得,也许只有霍曼还清楚些,那些狗仔队都没有心思去打探的岁月,那个人,华尔斯恐怕连那时候连程途的名字都没听说起,沈安就更像是没有存在过。 但他们拥有同样的中文名,奇异的机缘巧合。 像是命定般难以逃脱,程途说以后不叫他沈安,不外乎是防止自己陷入到从这一张脸跳跃到那一对眉眼的混乱里。偏偏又是很难以消除的影响,旁人一举一动,免不了心里要与他比较品评一番,条件反射一样。 挑眉时,华尔斯像极了他,程途往往愣很久。 “晚宴快开始了吗亲爱的?”华尔斯看端过来的水都凉了,才忍不住问出一句。 “问问吧,”程途拿起手机,“你饿了?” “看你看饿了。”华尔斯略带色情吻过来,双手搂着程途的脖子,“你真迷人,没人说过么?” 程途却没心思继续下去,只好煞风景地出言拒绝:“白日宣银这样的中国成语,华尔斯先生懂?” “不懂,这是什么玩法?很厉害么?”华尔斯装作不解,仍旧巧笑着拥过来。 因为进来的时候空调温度开着,程途脱掉了外套,此刻华尔斯的手已经解开了他衬衫的扣子,亚洲人光洁细腻的皮肤看起来分外诱人。 “程……”华尔斯轻声唤着,低头吻上他的胸膛。 正在这时,一旁的手机不解风情地响起来,程途笑了一声,在华尔斯能杀人的眼光里拿起手机:“杨先生?” “你在哪里?” “二楼休息室,下面人没告诉你我上来了?” “……好,你准备一下,你的礼物……嗯?”好像是有什么人打断杨寻讲话,很快电话中断,余下?人的挂机声。 第四十九章:沈安 老板交代了几句晚上要做的事,看起来十分平常,沈安就纳闷了,周末班本来不该他,不知道是谁看见新人就翘班,恨得沈安牙痒痒……老子出来混的时候谁不是新人? 算了算了,沈安安慰自己,反正天南海北到处跑的,一乡一闾的不自在还犯不着这么认真。 走出老板的会议室,只见那位很像保镖的莫先生脸色不善地走进来,手里拿着今天沈安才看过的那张报纸。 老板不知道在给谁打着电话呢,忽然声音一滞,好像被人捏住喉咙一般,随即挂掉了电话。莫先生别有深意望了沈安一眼,那意思好像是你应该走了吧? 沈安被看得打了个哆嗦,不知道那报纸上什么消息让杨先生那么惊讶……看起来也就只有头条劲爆一点,自己那么在乎,还不是看了就过了。 沈安苦笑一声,转身下楼,看了就过了,过了就过了,有什么大不了。这样的事情,自己也早就预料到,甚至两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就已经很悲观了。 保镖莫先生忽然在后面喊了一声:“请等一等。” 沈安转过头,这莫先生的声音本来就没听过几次,次次还都是惜字如金,现在听起来倒也不坏,比一般人低沉许多,隐隐的又有一丝叫人不得不遵从的命令性质。 “莫先生什么事?” “晚上你不用来了。”莫先生好像没什么表情。 “啊?为什么?”沈安一头雾水。 莫先生明显找不到理由,只好说:“没有为什么,你回去吧。” 沈安很是郁卒,好不容易到了这里,早高峰挤下来,现在趁着晚高峰回去?那还不得像蜗牛一般蠕动到家,浑身臭汗好像去了一趟健身房? 好在天上人间地方大,躲起来喝杯小酒怡情醒脑,等着夜里人流少了些再回去也不迟。 沈安打定主意,这下就成了一个消费者,也不必再惧怕老板了,直接去吧台点了一杯鸡尾酒,找个隐蔽的位置过悠闲生活去。 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肩膀,沈安回头一看,竟然是之前有过过节的那位客人。 “美人儿还认得我吗?”那人绅士般一鞠躬。 沈安恶心不已:“你谁啊?” “真是贵人多忘事啊,”那人笑道,“我是贺之舟,我们见过的,难道说被美人儿打几下的幸运儿那么多,多得美人儿都不记得我了?” 这人一口一个美人儿,叫得沈安浑身鸡皮疙瘩,连忙摆手:“我们没关系吧,走开走开。” “呀?”贺之舟一脸遗憾地凑过去,“很快就会有关系了,美人儿怕什么?” 他还没说完,只听见一声巨响,自己还没反应过来,身子先倒了下去。很快,一阵剧痛从下腹传上来,疼痛剧烈地让他叫都叫不出来了。 “哟,还挺有脾气。”一个好听的男声响起来,周围人想上来劝解的也随着这声音停了脚步。 沈安嫌恶地看了看地下的男人,回头看说话的人……这可不就是前些天自己问路的那位? 第五十章:程途 抖抖西服外套的间隙,程途已经自动忽略掉华尔斯阴沉的脸色,开门走向杨寻的办公室。 莫名停在楼梯角,望了他一眼:“你来了。” 程途笑道:“是。”说着,介绍身边的人:“这是华尔斯。” “久仰大名。”莫名点点头,“何况这几天一直是财经新闻的重点呢。” 不知怎么的,程途觉得莫名眼睛里有刀子……转眼又觉得自己多想了,除了面对杨寻,这人看人眼睛里好像都有刀子…… “杨先生呢?”程途问。 “在里面。”莫名开了门,向里面还在发呆的杨寻使了个眼色。 杨寻站起来,看见华尔斯,不禁脸色又白了一点:“你……你们来了?” “杨先生认识我?我是华尔斯。”华尔斯大概也觉得莫名没有眼缘,只向杨寻伸出手。 “报纸上见过,见过……”一边说,杨寻一边装作不在意把桌子上报纸放在一边的文件里面,“啊,你们坐,莫名,你还愣着干什么……” 一旁莫名扬扬手,示意两人尽管坐下。 程途点点头,“什么礼物搞得这么神秘?” 杨寻听了这话不自然地一笑,忙说:“这个,这个待会儿再揭晓,现在不要问,不要问啊……那什么,这几天陈邀也在北京,听说你来了很高兴啊,你这几年在香港美国,陈邀怕是有好些日子没见你……” “陈邀又是谁?”华尔斯对程途的交际圈很是感兴趣,“该不会是上海那位?海上庄园的少东家?” “华尔斯先生连这都知道?”杨寻惊讶。 华尔斯自信满满地笑道:“年前还跟海上庄园做过一笔交易,老爷子总是说少爷败家,不知道能不能守住家业,那时候我还成立小组评估了一下海上庄园的产业,一时半会儿还败不掉,也就打消了吞并的念头。” 杨寻吸一口气,好歹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也只是说道:“那要替陈少谢谢华尔斯先生,要是哪天海上庄园败掉了,我这天上人间也差不多了。” 华尔斯嘿嘿笑两声,才说:“你们别老先生先生地叫我,直接叫名字就可以了,如果不是程不同意,你们还可以叫我的中文名呢。” “什么不同意?”杨寻问。 华尔斯看了程途一眼,见他不发话但脸色不对劲,就改口道:“一时间也说不清楚,以后还要杨先生多多照顾,礼节上就不要讲究那么多了。” “那你还是叫我杨寻好了,”杨寻道,“那一位是莫名。” 听说莫名的名字,华尔斯多看了两眼,忽然道:“是你把程比下去了?” 程途十分头疼华尔斯,本来没想要搭话,这下也忍不住了:“够了,你下楼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东西。……杨先生,我们先下去了。” 华尔斯再怎么无所忌惮也知道这位是真生气了,只好憋着一腔的疑问,跟着程途站起身来。 “等一等。”莫名忽然说,又看了杨寻一眼。 杨寻会意,忙说:“对了程途,顶层的设计你还没看过吧?我们乘电梯上去看看?” 程途皱眉:“杨先生,顶层的设计你问过我的,还是我给的意见定的方案,你不记得了?” “啊啊?真的啊?”杨寻呵呵一声,眼看着程途走出去,白了莫名一眼:“人还没走么?你办的什么事儿啊?” “我可没做手脚,再说是杨先生你揽下的事情吧?”莫名脸上居然出现一丝得逞后的笑容,“这几个月被你折腾得到处飞去找人,你不就盼着这一刻?” 第五十一章:沈安 “什么时候天上人间还有你这样的狠角色了?”那人笑盈盈过来,颇有些惺惺相惜的感觉,“真是不得了,杨寻那小子眼力见儿越来越好了。” 沈安挑眉,原来自己的现任老板跟这位还挺熟,可见也是一起混的贵族啊。 “陈邀。”报上自己名字以后,那人才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身问刚才跟自己进来的几个公子哥,“咦,你们见着蒋纳没有?” 身后几位嘴角抽了几下,才说:“陈少,刚蒋哥不是被您……气走了么?……” 陈邀一拍脑门,想起来了:“得得得,你们去叫他回来,好好的闹什么脾气?” 一个不厚道的实话实说道:“要不是您刚才背着蒋哥跟人家打赌,人家会丢下你在这儿么……” “呵,”陈邀皱眉,“这都什么事儿,反了是吧你们?” 沈安看见没自己什么事儿,向贺之舟扔下个警告的眼神就要走,没想到却被陈邀拉住袖子。“喂,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呢,留下来喝一杯怎么样?……少爷我请客,爱点什么点什么。” “天上人间还留着陈少免单的规矩?”贺之舟坐在地上也爬不起来,脸色青黑,望着前面妖冶的翩翩公子。 陈邀被拆穿,打个哈哈:“贺四公子这话什么意思?少爷我还差那几个钱么?不过是与这位仁兄相见恨晚,卖个人情罢了……不知道有没有人赏脸啊?吃完饭开个房间上上床也不错哦。” 话没说完,身后一众倒吸一口凉气,人群中一个身影窜出来一把逮住陈邀手腕,恶狠狠便是一句:“你他妈别到处勾人了,好好呆着不行?” 陈邀嘴一撇:“哟,这不蒋哥么,什么风儿把您吹来了?” 蒋纳回头懒得理他,只看着沈安道:“你也别理他,抽风来着。” “老子哪里抽风了?”陈邀骂道,“你他娘的才不正常,老子在这儿办正事儿呢,要给脸子看找别人去!” “你能有什么正事?”蒋纳瞥他一眼。 陈邀豪气地看向贺之舟,朗声说道:“呐,贺四公子,打你这位是我朋友,有什么梁子就结在老子身上,别跟人过不去,可行?” 沈安眉尖一跳,想到这位陈少人挺大大咧咧,心还是好的。 “哼,这样的美人儿,我疼还来不及呢,怎么能跟他过不去,”贺之舟冷笑,“陈少多虑了,您要是真好心,把他劝到我身边,省多少事儿。” 沈安听得心头火起,正要出拳头,一旁忽然传来忍不住的大笑声。 众人循声往旁边一看,却原来有个穿着新潮的男人坐在那里,跟个模特儿似的,看见人们望过来也不解释,缓缓把手里的杯子换了个方向,自斟自饮起来。 人群中间的沈安见了这人,情不自禁苦笑着偏偏头,这个天上人间还真是藏龙卧虎,原本该在香港的聂尘启什么时候也来了? “这又是什么风?”陈邀倒是眼尖,“聂二少爷么,好久不见。” “陈邀,你跟蒋纳在上海过的真是神仙日子,竟然什么消息都不晓得。”聂尘启开口,“按理说来,这时候来凑什么热闹?各人自有各人疼,你来演英雄救美,小心笑掉观众大牙。” 第五十二章:程途 华尔斯虽说生意上精明,但手气倒是不大好,几轮下去输了快百万,还一副杀红了眼的样子,中文都说得不利索了:“继续继续!继续啊。” 程途看着没意思,交待了旁边的侍应生两句,就出了房间,没有空调的走廊清爽疏通,带着一丝凉意。 “程先生,”一个杨寻身边的保镖走过来,“杨先生请您去办公室。” “又去?”程途道,“还有什么事?” “杨先生说,您去了就知道了。”保镖忠诚履行着传达的使命。 程途一边点头,一边往前走。天上人间道路复杂,但他在这里度过那些年头,早就烂熟于心,十周年庆典过后虽然整修了一番,大致方向还是不变的。 楼上,莫名一手搂着杨寻腰际,一手夹着烟,“寻,你认为那个美国小伙子不错?” “情史一大推,能好到哪里去?不过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何况你也看了新闻了,那小子好像也在玩真的,按理来讲……”杨寻低下眼淡淡说,“你知道门当户对这回事么?” “你还相信门当户对?”莫名笑。 杨寻想了想这句话,忽然偏过头笑道:“我是老了。” 上方的人低下头来吻他,他也抬头回应,缠绵吻转,呼吸变得粗重。 “我不是在愧疚,”杨寻低声道,“莫名,你总该知道我不是那样的,” 令人安心的温度从面前人胸膛传出来,似乎已经在告诉他,他正在相信。 敲门声响起来的时候,两人都没大注意,直到来得不是时候的程途假装咳嗽一声,杨寻才如闻惊雷地与莫名分开,不觉间脸色也浮上红晕。 “杨先生什么事?”程途装没看见,不动声色地问。 “唔,”杨寻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思绪回到人世间,“那个,这么久没见,到七楼去叙叙旧嘛,一楼怪热的,二楼怪闷的,叫上你那小情人一起?” 程途抬眼,道:“华尔斯在楼下赌轮盘,正在高兴的时候,劝不走的。七楼盘旋房间那么复杂,估计他也找不到。” “那我们去地下室怎么样?”杨寻立马换了主意。 “干嘛不能下一楼去?”程途反倒是忽然揪住重点问。 这问题尖锐,问得杨寻答不上来,莫名倒是忍不住笑出声,解释道:“哪里,没有的事。” 程途正在疑惑间,忽然门口的保镖进来道:“杨先生,陈少来了。” 杨寻本来就是不想让程途看见楼下还没走的沈安,正在寻找借口,听到这消息怎么能不两眼放光,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快请上来。” 厚重的磨砂玻璃门一打开,杨寻就彻底傻眼了,蒋纳陈邀倒是来了,身后却怎么跟着自己那位才轰走的小员工? “啊呀小寻寻,怎么见了我跟傻了似的?”陈邀一脸笑意伸出双手朝杨寻抱过去,被蒋纳一把掀开,才发现真正不正常的人不是杨寻,而是那位冷静自持被人号称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程先生。 第五十三章:沈安 沈安站在门口,眼睛看向房间里的时候,就已经很是恍惚。看看程途似乎在更恍惚的状态中,心里杂陈五味,连呼吸都乱了套。 原本状似认亲大会的杨先生办公室忽然安静下来,不仅仅是掉一根针,估计掉一根线的声音都听得见。 沈安没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程途,当然回神一想,既然这一堆人都那么熟,恐怕杨寻把自己从东北招揽过来,必是别有用心。这几年走南闯北,居然还是绕到了这人面前,时过境迁,对方却还是连周围的空气味道都没有变过,这叫可恨还是可敬? “那个,沈安,你们……”杨寻说话都说不利索了,连忙向旁边的莫名使眼色。然而平时就挺沉默寡言的莫名这时节哪里有话题来转移,只好望向门前从来就吵个没完那一对。 陈邀搞不清楚状况,心里腹诽着怎么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也就不过拉个人上来居然大家就被定住了,要真是自己引起来的火药的话,还是赶紧溜号的好。蒋纳通过对天文地理的精通,两性(……)知识的了解,看程途那薛仁贵回乡巧遇王宝钏的样子,琢磨出一点门道来,心里闷笑,也不敢轻易开口。 沈安反应过来,迅速转移视线,向杨寻笑道:“杨先生,程先生和我有过一面之缘。” 此话一出,众人大跌眼镜。预计好一切狗血剧情的蒋纳幻想落空,不禁小声嘀咕:“嚯,这宝钏姑娘心胸宽广啊。”陈邀不明所以,转头瞪他一眼,又回过去自以为了解情况地说:“那什么,都认识就好,都是朋友嘛,这就成一家人了,多好……” “是朋友。”程途回以微笑,甚是风度翩翩。 这样的表态到底让沈安心里扎了一扎,不过人家也是正经人,哪里放着正牌不理跑来中国就图个玩玩别人?……不怪自己自作多情,这些年世情虽然多变,心思可还停在以前呢,有点没想到自己没成巫山,对方腾云驾雾远走高飞了。 一楼的保安敲门进来报告,看见这多身份贵重的人站在一起,强自镇定:“杨先生,楼下出事儿了。” “什么事?”杨寻开始抖出老板样子。 保安到底战战兢兢道:“华尔斯先生又输一局,几句话没理论,把桌子给掀了……” 沈安下意识瞧程途面目,忽然发现那人视线也对过来,心下骇然一动,连忙道:“杨先生,我也还有事,我要回去了……”坐立不安的感觉实在太强烈,沈安吃不消这般苦楚,只好撤退。 “我送你。”杨寻还没答应呢,程途先往前几步。 “那华尔斯那里呢?”杨寻话音里透了几分自己内心的矛盾,底气也不怎么足。 程途皱眉,转念大概是想到自己也唐突了,于是向沈安道:“要不然你先等等我。” “算了,”沈安摇头,“我自己可以回去,不算晚。” 程途想了一秒钟,终究有些失望地说:“那好吧,注意安全。”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办公室,气氛忽然压抑起来。 “是我干的吗?”陈邀眼神无辜向大众鸣冤。 蒋纳一笑,“当然不是你,这是在唱戏呢。” “哪一出?” “可怜原配变小三啊~” 第五十四章:程途 看见沈安的那一刻忽然抽痛一下,程途暗自掩住,出门也保持一定距离。 华尔斯电话打过来,程途有些刻意珍惜时光似的,掐断了。 “你这些年在哪里?”程途貌似漫不经心问。 沈安没回头,语气淡淡:“哪里都去过。” “哦,我……”程途心里笑自己迂,其实也没去四处找过,总当是再也见不着了的人,留个念想就好,连这些都不应该问的。 沈安一言不发走在前头,绕长廊一路衣香鬓影环绕,分外不真实。忽然沈安身形忽然一顿,隔着栏杆看楼下赌桌,忽然道:“那就是华尔斯先生?” 程途这才向下看过去,华尔斯站在正中间,亚麻色的头发很好辨认,这时他正对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很是颐指气使,就差没叫人替他提鞋了。 “嗯,是。”程途闷声回答,心思却全不在底下。 “比报纸上好看。”沈安下了评价,走到一楼转角,道了句“后会有期”就要进安全出口,忽然程途叫住他。 “沈安。” “呃,”沈安回身,不情不愿,“程先生有什么事?” 程先生?程途为这话一个激灵,眉头越锁越深,刀刻似的。“……没事。你走吧。” “程!”一声清脆叫喊响起来,果然是华尔斯不识好歹地来了,“程!刚我处理了一件大事……咦,这位先生是?” “华尔斯先生中文说得不错,”沈安点头微笑,“我叫沈安,程先生的朋友。” “沈安?”华尔斯惊了,“你就是沈安?” 沈安眼神疑惑起来,“华尔斯先生听说过我?怎么可能?” 程途不知怎么倒生怕华尔斯再说下去,忽然觉得自己在乎什么重名呢,真像个小孩子一样无聊。假如是怕潜意识中的代替,何不趁机就将那些不愿意想起的人忘记,从此分道扬镳。……何况这些年习惯性的想念,都被人一声“一面之缘”尽数带过,连“朋友”二字也偏颇。 这下倒是更像小孩子了,难道还在因为这人刚刚无所谓的态度而烦躁不安么?程途默叹,自己倒是从来没有得寸进尺的先例。 “程说起过。”华尔斯一脸想当然,“程是什么都会和我说的。” 沈安“朋友”似的眼光飘到程途身上,满是笑意:“哦,真是够幸福。” 程途被看得浑身不自在,想想自己都答应了华尔斯,难道这几年沈安所谓“哪里都去过”,没招惹点什么? ……这会不会又是在吃醋? 只要沾染一点关于沈安的东西,似乎自己都变得不正常起来。程途刚想到这里,华尔斯的手就自然随意地搭在了自己肩膀上。 不是太喜欢亲密接触的程途面色有些尴尬,直到与沈安道了别,目送人上了出租车,才回身问华尔斯:“你今天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华尔斯双手搂过来笑道,“看不顺眼了?” “我说……我说闯祸的事情。” “我说的是另外的事。”华尔斯展颜道,“那位,沈安先生,是你的旧情人么?” 程途惊异于华尔斯敏锐的观察力,“那又怎样?” “唔,那不好办。”华尔斯挠头,“看得出他还喜欢你。” 程途一震。 “我也看得出,”华尔斯满脸苦闷,“你也喜欢他。” 第五十五章:沈安 走出门去冷风吹到沈安脖颈上来,一阵寒意,到底是快入冬了。 无论怎样,北京是呆不下去了,哪里能够真正自欺欺人地觉得旧情人的存在对自己的生活没有影响呢。假如有一天程途结婚,发请帖让他赴宴什么的,才是最俗气的剧情,而今,他哪里有资格再面对着优秀的程先生呢。 谁相信卑微的爱情?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分别切断了自己的脚尖和脚跟,但还是敌不过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得不到王子的心。哪个爱得少一点? 沈安很是知道自己并不是绝情的人。 但这与别人并不相关。 但凡是惹不起的人,通常是要离得远一点,离开谁会让自己舒服呢? 城市霓虹灯洒落,不缺囿于巢穴的人,当然也不缺乏夜生活。沈安从来就没有觉得自己曾经和哪里打成过一片。 出租车临近,“哥们儿去哪儿?” 沈安钻进车里,眼角余光瞥见程途与华尔斯相携的身影,眸色忽然暗沉起来。 司机正要再次询问,车窗忽然被敲了两下。沈安抬起头,看见聂尘启微笑礼貌站在外面。 沈安摇下车窗,“聂先生……什么事?” “真是荣幸,沈安还记得我。”聂尘启自以为好笑,眼睛眯起来。 “……有什么事?”沈安只好问道。 “要不然我送你回家?”聂尘启笑道。 沈安摇摇头,似乎是对这人打心底里厌恶了,“不用了,这都坐上车了。” “那……改天我们谈谈?”聂尘启贼心不死。 沈安皱眉:“磷怎么了?” 聂尘启大笑:“还是你聪明,不过我和磷的事情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还要你帮忙呢,另外找时间吧……我想说的是你的事。” 沈安矢口否认:“我没事。” “怎么可能?”聂尘启道,“还是别逞强了,你们这件事我有分寸,关键是那个外国人不好掌控。” 沈安看聂尘启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只说:“我的事情用不着别人多管,聂先生还是管好自己的事吧,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聂尘启一片好心,却被别人当成驴肝肺,气急道:“唉,你还别躲着我,这算什么事儿?敢爱敢恨嘛。” 沈安瞥他一眼,说:“是,我特恨你。” 聂尘启语塞,忽听见司机抱怨:“这位兄弟,要说多久哪,这天儿也不早了,我还等着拉两趟人就回家喝酒呢,行行好成不?” 沈安失笑,忙道:“行了,师傅,这就走。” 聂尘启眼见得出租车开出了视线范围,拿手撑着腰,无奈瞪着车子远去的方向。看来这边是谈不成了,那边呢? ……好像更没什么希望了吧?…… 谁叫他跟他们家那位时不时跑出去的小祖宗约定好了,要撮合这一对,当时信心满满一口答应,毕竟早看准了他两个能拉拢,现在看起来也蛮棘手啊…… 沈安坐在出租车后座,拿起手机瞄了一眼时间,自己都没发觉,就叹了一口长气。 司机听见响动,问:“兄弟遇上什么事儿了?” “没什么。”沈安不想搭话。 那司机倒是很关心,“失恋了吧?听刚才那位的话,你跟你女朋友是有些误会。” 沈安一愣,笑道:“真的没事,再晚些时候我就不在北京了,没必要弄得大家受罪来着。” 司机道:“这……有误会就解释嘛,到底留个念想,别让别人恨你一辈子呀,姑娘的心,脆嫩着呢。” 沈安想,他又不是姑娘,又想,反正也不是误会,在想,这些事过去那么久,解释什么呢。 何况……他与别人更加登对。 第五十六章:程途 天上人间风格旖旎的套房中,两个赤裸的男人正在以身体纠缠。 上面的男人头发的天然的亚麻色,眉毛也略呈棕黄,眼睛深邃,带着情欲中浅淡的红,那薄薄的显得有些寡淡的嘴唇覆下来,贴在下方男人的胸口。 程途闭着眼,眼前便一片黑暗,连催情的浅红灯光都忽略了。他粗重呼吸着,猛然间的快感毫不迟疑,比平时更加激烈的反应似乎是在证明自己确实薄情寡义一般卖力。 华尔斯在他身上坐起来,霎那间眉眼皆是飞扬的颜色,被深入的满足感使他重重呻吟一声。 程途翻身把他压在下面,嘴唇细细啄吻他的发梢,吻到眉毛的时候停顿了一下,隔着眼中水雾看华尔斯的眼睛。纵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华尔斯被欲望掌控,眼中还是有一星半点冷冷的清醒。 也察觉到程途忽然间的失神,华尔斯双臂拥上去,把脸贴近,柔声道:“程,我是一个温柔的人,不是么?我不在乎你以前发生过什么,反正都是以前的事。来之前我就向全世界说了我是你的,难道你还要抛弃我不成?” 温柔?从来是心狠手辣不留情面的华尔斯先生自认温柔,要是在平时,程途应该会开颜大笑。要论温柔谁能比得上这位程先生呢?无论对哪一个情人都不肯决绝一点的,不肯伤害任何人的。向来是自卑的人容易对别人好些,程先生到底还是自卑得过分。 用力冲撞几下,程途看着下方人影,道:“你怎么想我不管你。我是不会拒绝别人,知道么?” “我可以杀掉……”华尔斯猛然被身后重重的冲击搞得说话都失了音,“……呃……混蛋,程,你慢一点……” 程途不答话,本来还在奋力进行着反复重叠的运动的身子忽然停了下来。 “混蛋……”华尔斯骂着,又觉得身体需要更多,忍不住道,“你在惩罚我吗?程,你是我的,至少现在……我不杀他,你早知道我干不出那种事情……” “那可说不定。”程途话语间的余音有些促狭。 “我不会动他,”华尔斯费力地说,“假如有一天我不要你,难道还不许你有一个回去的地方么?” 话到这里,华尔斯短促一笑,“程,有一天我真的会不要你……我想你正在祈祷这一天快点来临。” “没有。”程途总算继续起来,没有得到纾解的欲望也放开了,“你多虑了。” “但愿。”华尔斯抱着他的头印上深吻,空落落的心情依旧难以缓解,但身体的诚实反应真让人感到糟糕。 凌晨三点,裹着浴巾的程途从浴室踏出来,盯着熟睡的华尔斯,看上去年轻而桀骜的脸庞在睡眠中宁谧安详,可惜事实上真是一个魔鬼……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 撒旦能够掌控所有的魔鬼,程途却自认没有那么大的魅力。也许真的有一天,华尔斯离开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轻盈地就走了,而自己,却万万回不到另一个人身边。 关于沈安,太多的人生他都没有参与,思念有何用处。 第五十七章:沈安 潜逃吧。 沈安脑子里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自己还失声笑了一下,不过一秒钟之后就被这种感觉俘获了。看看这老板御赐风水这边独好的房子,看看一个月空闲时间那么多还是比以前更高的工资,原来都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啊。 还以为自己俨然搞出了一点什么名堂,原来全是杨先生自娱自乐的把戏……这可真让人不省心。工作到底吧,这底都揭穿了还有什么意思?一走了之吧,……这月工钱还没结呢。 作为香港的守规守矩的好公民,也没遇上过不靠谱的老板……好吧,遇上的那些都被他打趴下了,不敢再犯。在这样的情况下,沈安没有打地铺讨薪的执着觉悟,何况要潜逃就要“潜”,哪怕潜水里呢。 在一定程度上,沈安的没心没肺体现在丝毫不为以后考虑,想到哪儿是哪儿,好像世界上的一切事情自己都能够单枪匹马解决,很没有团队精神。当年在尖沙咀,一说打架肯定是单挑,所以这些年来佩服他的人不少,还真没有巴心巴肝跟着他混的哥们儿。好在沈安是个独行其是的人,形单影只过得也很好,只不过随时换换情人的口味而已。这些年离开了程途,居然好长一段时间都习惯不过来,好像自己真的爱他很深似的。 幸运的是在几个月之后,沈安就调整了状态,不过坚决只看重一夜情,保持一段稳定的关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看上的美男子,姿色的秀丽程度只能决定在他床上呆一个晚上或是两个晚上,没坏过规矩。何况裹上被单都是一个样子,渐渐地沈安自己也变得麻木。 更大的规矩是,无论男人怎样的类型,他都只做TOP。 想到这么多年以来,居然为一个注定走不到一起的男人掉了贞操,沈安就颇有些一个头两个大的愁苦。这愁苦其实更多的来源于其实想到那个名字,就会义无反顾想更多,乃至想到千万年以前千万年以后去。 沈安嗤笑自己,手中的手机忽然一阵响。这些年物不是人也非,唯有手机嘈杂的铃声始终没有换过,好像这样总能吵醒他似的,一个人沉迷于沉默太久,总需要提神醒脑的东西……手机铃声对一个喜欢发呆的穷人来讲多么必要。 “您是?” 那边厢的声音带着掩饰不住的笑:“这么快忘了我?” 聂尘启的声音总是来得这么不合时宜。沈安皱眉,语气不友善:“什么事?” “我来找你。” “没……不必了,我现在没在家。”沈安撒谎撒得毫无愧疚。 “乖乖,这样骗我是不对的,刚才在你家阳台吹风的帅哥看来是你的孪生弟弟?”聂尘启大笑。 沈安语塞,问:“你在哪里?” “拜托,能看见你的地方还有哪些?”聂尘启不耐烦了,“刚才在你家楼下,现在走到你家门口了,我可告诉你,现在我的命十分金贵,你不放我进去,伤了一小块肉你都是赔不起的。” 哪个时候他聂少爷的命不金贵了?沈安愤愤想着,放下手机忽然想到,原以为跟一切都断了联系,其实以他们的手段,有人如果想要找自己的话,那么简单。 第五十八章:程途 华尔斯整日在天上人间醉生梦死,自己玩得高兴,还称其为“小拉斯维加斯”,一个晚上挥霍数百万,好在对于有钱人来讲钱财就是身外之物,何况华尔斯聪明绝顶,几天以来颇有些咸鱼翻身的意思。 程途伤脑筋地站在天上人间自己曾经的办公室。北京真是个不祥之地,两个旧情人,一个现任男友,聚在一起颇不是滋味。但像他这样的人,再是尴尬的场面也能微笑着掩过去,明明这是不好的习惯,偏偏人生在世,目的就是要将自己修炼得百毒不侵才罢。 生活仍旧是照着轨道进行下去,晚上睡觉之前心里吱嘎一声,完完全全是齿轮划着命运滋滋作响。 华尔斯一副肆无忌惮的模样,甚至没有把沈安作为竞争对手来看,反倒是在给程途思考的时间,这样好的情人,早在遇到他之前就已经金刚不坏烂熟情场准则的情人,比别人多几分不明意味的善解人意。 然后程途听见消息说,沈安走了。 杨寻说起这件事心里也不大自在,看着程途,问:“就这么走了?至于这么大动静?这——这倒显得是我不对似的……” 程途苦笑一眼望过去,颇有些不是你是谁的委婉。“他似乎一向这样。” “一向不辞而别么?”杨寻喃喃,“或者说一向看见你就跑得远远的?” 程途失笑,“都有一点。” “我很感兴趣你们之间曾经发生了什么,患难之交或者别的,”杨寻摊手,“但是我好像并不该问。莫名还叫我不要告诉你他走掉了的消息,好试探你是不是会去找他。” “唔,”程途笑着,扶额叹道,“看来莫先生真的很希望把我拴在一个人身边呢,那么华尔斯不算么?” “你不爱他。”杨寻很少这样决断地讲话。 程途挑眉,“怎么看得出?” “这……”杨寻不好解释,脑子里思索着名人名言,忽然灵光一现,“我倒觉得比如像你这样的人,除非被拒绝,否则难以对别人死心呢。” 拒绝二字是轻微的语气,好像两人之间即刻云淡风轻。 程途手里托着葡萄酒杯子,轻轻摇晃,若有所思。 “我倒觉得这样大的年龄,拖下去不是办法。”程途坦承,“未必要情深意重到可笑的地步。” “那么你打算跟华尔斯一辈子,”杨寻叹息,有惋惜的意思,“你的手段制服得住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华尔斯比你年轻,更有资本风流快活,你想要一辈子,他可未必想要。过了这一阵的新鲜,没准儿又看上谁了,我这里也不是没有漂亮的男孩子。” “是么?”程途一愣,旋即不露声色笑道,“那也算了。” “你——你就是太为别人考虑,”杨寻看着他,“华尔斯当众宣布你们的关系,你就忙着爱上他,以免他下不来台;沈安不想见你,你就忍着不去见,免得各自牵扯。这多傻,你想要的其实不就是牵扯么。” 呵,这又怎么说。程途不太愉悦地想,明明无时无刻,某一深处的牵扯甚于如此。但怎么能说,毕竟沈安不也是无情无义地走开了么? 第五十九章:沈安 沈安这些年来也跑过不少地方,好在逃窜的时候不用担心气候水土什么的。早年在香港跟磷的时候,是最舒坦的日子,把胃养得多么好,后来辗转着,渐渐的犯胃病,后来又渐渐的连胃病也不犯了,身体机能已经神奇地适应各种各样的冷暖。 这次来到Y城,也不是没有原因。人生地不熟是一个很让人反感的词,所以这里的酒友挑起了重任,平时虽然不见面,关键时刻还能帮衬一把。Y城离香港不远,认识的见过面的擦过肩的,加起来占了半城,个个还都说方言,让沈安感到很有安全感。 没什么朋友的沈安先生在这里住下来,出入随性,也无人打扰,干干轻巧的活,能把自己养着就不错,一个流浪的人终身不就应该这样度过么? 直到一个月以后的一个阴天,沈安助人为乐,把五六个欺负小姑娘的混混打趴下回家包扎伤口的时候,居然发现自己的身子骨松垮垮的完全没有当初生猛的狠劲。居然在慢慢变老——沈安惊心动魄下了这个结论,顿时仿佛天旋地转。 流浪的人害怕衰老,要是渐渐老去的话,就即将越活越难堪,沈安几乎已经设想好了自己无人过问的死状。 但是无论怎样,他阻止不了。脱离了掌控的一切事情都使沈安心烦意乱。 就如同不敢面对思念的人,不敢深陷一段感情,也不敢应付别人的深情款款。 “我是老了。”沈安在简陋的廉价房里长吁短叹一阵,杯子里同样廉价的茉莉花茶很诡异地显出满溢添加剂的绿色,忽然他觉得眩晕,仿佛经历了一夜持久的床事。 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朦朦胧胧还下了一点雨,眼见有越下越大的趋势。居然又到了睡觉的时候,想起自己生一场重感冒都会被掏空的钱包,沈安有些悲从中来,拿起旁边揉皱的外套搭在身上,猛然一惊。 老子凭什么啊?过的好好的日子,本来以为一个聂尘启搞破坏也就算了,没想到后来的事情一件比一件难以想象,最后别人都过得好好的,生活美满家庭幸福,甚至还能借人之口告诉全世界“老子幸福死了快来嫉妒老子吧”,结果就自己弄成了这副狼狈的样子,为毛啊?! 这根本不关老子的事啊! 沈安怨念已毕,恍然大悟,躲什么躲什么,妈的,难道这些年害得还不够深,程途不想着愧疚,难道还要再玩玩? 沾满灰尘的镜子里憔悴的人向着自己嘲笑,就凭现在这个样子?收起这缠人的自大吧。 对着镜子傻呵呵笑了一阵,沈安一摸头发,自暴自弃似的再也不去管了,收起笑容提着雨伞往外走,还有一个恼人的守夜人职务等着他,夜猫子总要做些适合自己的工作。 刚把门打开,就看见一个扬起手欲敲门的翩翩公子哥,穿着光鲜,一看就不是这地方的人物。沈安记忆断了一两秒,回过神来,“是你?” 磷站在门外也失一会儿神,才皱眉,似乎在说怎么弄成了这样,但马上又敛起神色,语气叹息又松了一口气般:“……你果然在这里。” 第六十章:程途 “程先生,聂家公子来拜访您。” 内线的电话一接进来,程途就不动声色皱了皱眉。“他现在在哪里?” “会客厅,您怎么说?” “——让他先等一等,我随后就到。”程途挂掉电话,示意乐悦继续念繁杂的报表和未来规划。 “今年第一季度,亏损,货物积压百分之十三,股票下降了零点七个百分点,投资的几个项目只有天由房产收回了利润,这些在股东中间都颇有微词。”乐悦抬起脸,“尤其是年年没有长进的保险项目,难道真的要继续投资下去么?” 程途扬眉听着乐悦的报告,有些心不在焉地问:“总会计师怎么说?” “孟先生觉得放弃为好。” “……哦?”程途点头,“那就放弃吧。” “是。” 程途站起来,听见乐悦问:“老板要去见聂先生了?” “嗯。” 乐悦整理好一沓文件,好整以暇道:“前些天听见些消息,沈——沈先生走了?” “然后?”程途回头。 “聂先生在沈先生走之前,去见过他一面。”乐悦抿着嘴,似乎有些后悔说出来。 程途泄了气似的,忽然又返身拨了内线电话。 “老板……”乐悦忍不住阻止,“您去见一见也没什么。如果聂先生想谈这件事情,总会找到机会跟您说的。” 程途难得地有些怒意:“但我不想谈。” 内线电话拨出去,礼貌的男声响起:“程先生您好,请问什么吩咐?” “告诉聂尘启,我这里很忙,恐怕要过些日子才有时间会面。” “可是聂先生手里有张合约,看起来跟我们这边的投资业务有关系。”内线接线员一腔弱势的嗓音,明显两方都没法得罪,“何况您刚才交代有时间,因此才让聂先生稍等片刻。” 程途拿着话筒,有些恼意忘了乐悦一眼,年轻的少妇向他吐了吐舌头。 “那好,我知道了。我随后到。”程途挂断。 到了会客厅,聂尘启果然是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还以为你不来了,程老板辛苦着呢。” 程途面色微带些阴沉,坐下去:“尘启,今天吹的是什么风?” “西北风,”聂尘启挠挠脑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找你。” “洗耳恭听。” “你不知道我找过沈安?”聂尘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那又怎么样?”程途话一出口就犹豫,感觉口不对心的回答始终不是自己的强项。 聂尘启促狭地看他一眼,笑道:“就这么不想知道?还是说你跟你的心上人一样,都是喜欢逃避现实的人?” “他哪里有逃避?”程途试图解释,但猛然发现自己被绕了进去,居然很下意识承认了自己的“心上人”。 聂尘启哈哈大笑,吹了一声口哨,“别跟我玩儿嘴上功夫了,本来带个文件来给你签字,现在明显你对我这里的另一件东西更感兴趣。” 说罢,聂尘启丢下一个啤酒瓶盖似的东西在桌子上。 “这是什么?”程途拿起来。 “GPS导航器,相应的,我在他的手边上面放了个跟踪仪。”聂尘启摊手,“我可没对他做其他的什么。” “那么尘启,可以把你的文件给我签了么,”程途一脸严肃,扬了扬手里的导航器,“假如这个是附加条件的话。” 第六十一章:沈安 看起来是遇上了什么麻烦事情。沈安皱一下眉,把磷放进屋子里。 满眼惊奇的小孩再怎么说也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哪里见过这么狼狈的场面,不禁问:“你真住这里?” “不然?”沈安抽抽嘴角,“你以为我能住上小洋楼?” “……怪不容易的。”磷投来一瞥,打量一下沈安,“衣服还不错。” 那是当然,就指着这几件衣服见人呢。沈安想着,问道:“你还没说你为什么来这里。” “我想跟你走。”磷看着他,笑容狡黠,“去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沈安深深惊异于这孩子还在相信童话,瞪大眼睛道:“什么?” “你不是说过你想要的是自由么?我现在也想要,那我们走吧。”磷说得义正辞严,“这样我们各取所需,不是很好么?” 看来这些年聂尘启居然没有亏待这位小哥,年龄越来越大,智商反倒越来越回去了,很明显是锦衣玉食太久,不食人间烟火了。 沈安好笑地问:“这样吧,你讲讲干嘛跟聂尘启吵架了?” “你知道?”磷讶然。 沈安唔了一声,“我之前在北京,看见他也一个人。” “骗人,”磷撇嘴,“恐怕早就左拥右抱一大堆人跟着黏着呢。” 这孩子,这孩子这些年居然还学会了要求一个花花公子的忠贞!沈安大惊,一边在心里竭力保持聂尘启高高在上的滥情形象,一边问:“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磷无奈地伸出右手,露出无名指上亮闪闪的一个戒指。 ……沈安一脸不可置信。 “这就是原因,”磷黯然道,“我又厌倦了——爱情不是这样子的。” 犹如一道轰轰响的惊雷从天而降,劈在脑顶,沈安好一会儿才说:“你确定这个是聂尘启给你的?他也有一个?你们,你们你们,你们私定终身了?” “是啊。” “那现在你干嘛要跑?”沈安傻眼。 磷一副委屈模样,“我才二十五岁,还有很多日子没有过呢,怎么能这样就结束一生了?” 合着这孩子把结婚当立马进祖坟了,实在让人汗颜。 沈安理了理思路,又问道:“那你干嘛找我?——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我听这边的人说你在这儿,又听见说你在各处都游历过了,就想让你带我去其他地方,等到我玩厌了,也许再回来也说不定。”磷眨眼睛,“你愿不愿意?” “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沈安难得严肃,“看看吧,你连戒指都戴上了,难道还能不在乎一个人?自由都是骗鬼的,特立独行什么的都是为了遇见欣赏你这特立独行的人,否则自己给自己看有什么意思?” “这——这跟你以前说的不一样……”磷苦恼道。 “我现在想通了,但愿你也能想得通。”沈安像打发叫花子一样把磷撵出去,“你快回香港,我这儿太委屈你。” “我——”磷涨红了脸,“我只带了来这里的钱……” 沈安一愣,想起自己的工钱还没结呢,无奈之下瞟了一眼自己身上,看了半天才将手表取下来,“给,也就剩这表还值点钱。” 磷连忙拒绝:“这是你的,我不能要……” “算了算了,就当我给的礼金。”沈安挥手,“快回去吧。” “——这,挺晚的了,没夜车……” 沈安看看天色,终于摇头道:“也罢,你跟我去守一晚夜,明天坐早班车回去。” 第六十二章:程途 独自一人的房间里,程途很没骨气地打开跟踪器,一个鲜明的红点颤巍巍抖动,发出轻微的响声。 中国南部,香港以北——一个依附于香港出口进口的小城市。 关上跟踪器,程途闭了眼仰头靠在沙发上,深深叹气。 还是有一点点的欢喜雀跃,只为知道了一个人的藏身之处,这真让人看不起。 聂尘启收购自己投资的保险,用了极低廉的价钱,总会计师打电话问了不下五遍才签下字,一笔相比之下极其单薄的数字打入了公司存折——估计股东们知道这消息又要闹腾很久。 这可真是,不敢想象。 “还是跟美国那小子一拍两散了吧,”聂尘启的声音还在耳边,“拖久了也不是个事儿。” 程途总有一种害人害己的责任心,既然答应别人的请求,既然别人不主动撤回,自己也就觉得没资格驳斥,常常处于被动地位,面对纠缠不清的感情更加如此。 华尔斯明明点破,还是非常恪尽职守于一个情人的标准,与前几天并无异常,甚至在床上最动情时也没变分毫,很是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已经全忘了沈安这个人。 情场上程途当然并非很如意的,于是自然不懂得这一招叫做什么。 这也让华尔斯很头疼。 给他时间考虑,他却仍然是犹疑,感情上干脆利落如华尔斯者,绝不肯接受怜悯的俯就,于是狠下心让自己的身边人自己做决定,一边等待着答案,一边又为这人要动不动的样子感到好笑。 商场上一向是一言九鼎干净爽快的人,一旦涉及私人事情,即变得昏昏然。 说实话华尔斯不欣赏这样的中国式温柔。 程途还在房间里看着小小的,但似乎关于性命的东西研究着,表情认真极了。 门铃响起来,听着这急促的声调,就知道是无法无天的华尔斯。 把跟踪器放在裤兜里,程途想了想,又觉得干嘛要藏起来呢,于是干脆放在桌子上。 华尔斯进来,开门见山地说:“程,我来跟你讲一件事情。” “什么事?”程途有些直觉。 华尔斯耸肩:“既然你坚持不说,我就说清楚好了。” “……你说沈安?” “是的,”华尔斯看了一眼桌子上不明物体,“你是还喜欢他?” “……沈安么?”程途看着华尔斯,提起沈安名字来却又觉得心底忽然一暖,“这你知道的,我从没停止过爱他。” “卑鄙啊,”华尔斯笑起来,“那你为什么不跟我分手?” 程途一愣,自己实在没有这样的觉悟,就当是修炼不够好了,总觉得说不出口呢。 “你这是在害我,”华尔斯愤愤道,“怎么不分手呢?” “这……”程途诚恳道,“你希望这样?” 华尔斯怒道:“当然,你以为我是求得你的内疚就很开心的人么!” 程途总算有些懂得了华尔斯的心理,只好说:“那我现在说,你会答应么?” “凭什么不答应?” 程途退了一步,彬彬有礼,“那么,华尔斯先生,请您答应我的请求吧。” 华尔斯偏偏脑袋,点头道:“程,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才对你说?” 程途挑眉:“不知道。” “一个太温柔的人,总是在引诱别人触犯他的底线。” 第六十三章:沈安 夜晚的时间总是十分漫长,有清晰的虫鸣声响在耳畔。沈安带着磷找到来到仓库大门跟前,熟练地打开。 “你来这里多久了?”磷问。 “不久。”沈安开了锁,招呼磷进去。 “你不唱歌了?” 沈安停了停,说:“看机会吧。” “你还记得迷离酒吧么?”磷笑道,“那里的老板一心一意等着你回去。” 那是……很久以前在香港的可怜记忆了。沈安一摊手:“也许他爱上我了。” 磷嗤嗤笑:“别自恋了,沈安,我认为你这样不恋旧的人,是不会还记挂着香港的。” 沈安有些愣然,半晌开了一扇小小的守卫室的门。“……进来吧,这里。” 磷闻到厚重的霉烂味道,忍不住掩了鼻子,“这什么味儿?” 沈安尴尬一笑:“大概是吃剩的方便面一直没扔。” “我不记得你有洁癖,”磷愤愤然,“但也不知道你原来这么不讲究。” 这又是小孩子口气了,境况如此,哪里还能换得泡一杯下午茶的优雅? “这都过了多少年了呢。”沈安叹道。 磷转身望着他,“那我以为你会跟别人过得很好,却没有一个人照顾你。” “我?”沈安失笑道,“我没那么好的福气。” “但你却是个男女不忌,到处留情的混蛋。”磷弯着眼笑起来。 “这可真是误会。” 磷亮闪闪的眼直盯着他:“那么,你真的像聂尘启说的,就连当红女歌星的求爱也拒绝了?”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他才不是……可是聂尘启是怎么知道的?难道这么多人都对他沈安的私事大感兴趣,或者说这些人在繁忙工作的间隙太过于无聊了? 沈安摇头:“聂尘启从哪里听来的?” “有一次聂尘启赞助上海一场音乐节,本来要勾搭人,结果在后台亲耳听见那个女人说。”磷说,“聂尘启讲起来的时候,还说她姿色不错,很有女人味,你真的没动心?” 沈安扬眉:“我喜欢男人。” 磷像是听见了什么秘闻:“可是你,你,你以前并不是这样。” “那是以前,说过多少遍了。”沈安拿着速溶咖啡袋子,撕开一个角。 磷抱着头一副大惑不解样子,“这让我怎么好?——你不是专情的人,分明不是。” “专情?”沈安抬头,“这更好笑了。” “可是聂尘启说,你还是——” 沈安打断:“你看你三句话不离聂尘启,还想逃开他,哪里那么容易?” 磷不免红了脸,话题也就不再继续下去。 沈安把泡好的咖啡递过来,磷嘬了一口,无奈皱起眉。“很难喝啊。” “是么?”沈安喝一大口,“很苦?” “不是苦的问题,”磷点评,“这不是咖啡味道。” 沈安摇头:“喝两杯就好了,习惯问题。” 半夜天色隐隐泛出光明,东方渐渐出现柔软的鱼肚白。磷实在受不住困倦,倒在狭小的沙发上,也顾不得上面浑浊的气味了。沈安在一边坐着,像一尊雕塑般一动不动。 “……天亮了?”磷揉着眼睛。 “嗯。” “那我起来了。” “我送你去公交车站点就回来,七点还有事。” 磷点头,忽然发现手腕上多了一样东西。 “这是?” “戴上吧,到哪里卖掉借点钱回去,我现在没钱给你。”沈安解释。 第六十四章:程途 数年前莫名其妙地分离,数天前又重逢,尤其是如今再次分隔——程途都要怀疑沈安是不是真的决定跟自己恩断义绝。但是按沈安的思维,想必也是正常——按他的思维,出什么事都正常。 不过他还是推掉工作直飞南方这温暖的小城市,坐在飞机上忐忑不安地想着各种场景。 华尔斯说过他们是相爱的,然而相爱大多数时候没有谎言管用,何况这是五年过去了。聚少离多的环境能使犹保存的一点点优柔寡断新鲜多久?——或者是在回忆里慢慢把前情人想象得更美好,直至爱上回忆里的他。 程途想,或者是自己在回忆里加固了一个人的形象,从而使他变成了自己的神? 第一次看见他,因为车子不经意的磕碰,那时意气风发甚至有些任性的人,现在内敛深沉如此——爱的是哪一个? 他要去看看回忆里的人是不是还那么好,否则自己难以承受日复一日的美化。 潜意识里,他希望沈安变得不让自己喜爱,因为置身于一个人的掌心之内的感觉多么不好。 飞机在小城刚建好的机场停下来,程途走出航站楼,打开跟踪器的开关。 那红色的点却正在缓慢移动,行走的路程在地图上划出红痕,成为一道公路的一部分。 这是……去香港的路? 程途扶额叹息,连这小小的红点都与自己作对,这可怎么好? 红点还在慢吞吞行进着,丝毫不顾这边人心乱如麻。 算了,去香港就去香港,大不了遇上聂尘启,被嘲笑一番。——他果然来了,在反复思量以后,一点没逃出聂尘启的揣测。 那也无所谓。他只要那个人,其他的都无所谓。 程途暗暗为自己的执着感到好笑,他觉得自己总是在为固定的人乱阵脚。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证明他并非无情无义;但同时像霍曼那样的人,又容易借此兴风作浪。 买了短程机票,程途坐在候机大厅打开手机,向乐悦吩咐要注意的事宜,顺便还召开了一个短暂的电话会议,放下了手机,距离登机已经没什么时间了。 程途站起身朝里面走,忽然听到背后传来带点颤巍巍的声音:“……程途?” 他回头,看见穿着一身蓝色蹩脚保安服的人。 “……沈安?”他甚至不敢移动一步,生怕人跑了。 可是跟踪器上面的红点还在移动着,发出轻微的嘀嘀声。 两个沈安? 程途瞟了一眼面前人的手腕,没错,并没有手表。 “……你在这里工作?”程途发问,声音干涩不成样子。 “嗯,白天在这里。”沈安眼睛四处乱望,“你一个人?” “是的。” “你来这里干什么?”沈安讪讪。 程途颇为小心往前跨了一步,道:“我是来找你。” 沈安明显神色一动,眼神都失措起来:“什么?” “我来找你,找你回去。”程途说的声音很轻,“或者你愿意回香港,或者到美国?上海也不错。” 他一径仔细说着,眼睛看着沈安的反应,忽然发现不管怎样,他爱这个人,无论他变成什么样,穿什么衣服,有多么不好看,但无论过多久,只会更加深爱,别无选择的。他不知道为什么。 第六十五章:沈安 沈安坐在杂乱的房间里,这房间的简陋以及物品零七碎八的摆放使他有些心虚。而面前的程途好整以暇,似乎看到他的窘迫还怀有极好的心情。 “你还没告诉我要跟我去哪里。”程途好心提醒。 沈安一噎,随即答道:“凭什么是我跟你?” 程途笑:“那我跟你也成。”说罢,便脱了西装外套搭在脏兮兮的沙发上,主人当惯了似的坐下去。 沈安看得心惊,那可是定制西服,指不定多少钱呢,沾上这里浓重的寒酸味怎么得了? 他躬身下去捞起那件灰色外套,却被程途拉住,上半身进了他怀里。 “呃……”沈安尴尬。 程途倒没什么,抱着人十分快意,“那你要负责我衣食住行,生理心理需求,可行?” 沈安觉得老大不对劲,好好的,难道又要忽悠自己?自己这样还不够惨么?但他可不能否认,这样的温度已经想念了很久,于是一动不动,只说:“我养不起你,你还是回去吧。” “嗯?”程途扬眉,“这么嫌弃我?” 沈安气不打一处来,自己搞成这样不就是这人害的么?!现在一副贤良淑德人畜无伤的模样骗谁呢? “你……”沈安站起来,“话不能这么说,几年过去了,你是你我是我,还说什么嫌弃?” 程途脸色有些惊异,“你是这样想的?” “那应该怎么想?”沈安恼道。 程途看着他,若有所思的样子。 沈安无奈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除了几包速溶咖啡实在找不出什么来,于是就盯着咖啡包背后的说明书装作看得津津有味。 “你不能这样想,”程途终于说,“那我就白来了。” “你来不来关我什么事?”沈安问得那叫一个天经地义。 程途好似也被噎住了一样,半天没答话。 “这样很好,你过不下去的生活,我能过下去就很好,”沈安满眼心甘情愿,“要不然怎样?你这身份,我这身份,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拖着我就是拖着个担子,白白让你不省心——就算——我是说就算,你不在意,那我在意行了吧?” 程途想了想,说:“你在不在意又关我什么事?” 沈安瞪眼:“怎么不关你的事?” “既然我该管,”程途得逞,“那我的事你怎么不该管?” 沈安愣,得了,又被绕进圈子里了。 “你……”沈安空有好唇舌,遇到这情况还是发不了声。 程途拉着他右手,缓缓道:“沈安,这么些年,你应该都知道,我们彼此离了谁都不行。” 沈安颓丧地垂头,还是不甘:“这可不是好习惯。” “再怎么不好的习惯都已经习惯了。”程途看他,笑意盈盈,“怎么样?迷途知返还是好的。” 算什么迷途?他一生的迷途都栽在这男人的身上,想逃也逃不开,想甩也甩不掉,本来是向往自由的浪子,这一来,无端就有一辈子走进这迷途再也出不来的不良感觉。 沈安低头吻沙发上坐着的程途,鼻子一酸,忍着眼泪没掉下去。 第六十六章:程途 “我靠现在出事儿了吧——” 程途与沈安正吻得如胶似漆,忽然只听门外喧哗未完,就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程途抬眼,目光刀子一样,刻在门前的两人身上。衣冠楚楚的两位小爷站在门口仿佛门神,聂尘启倒是体格健康,有这资本;磷那一副小身板,再加上瑟瑟缩缩的表情,就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了。 聂尘启看见这情形也吃了一惊,抓着磷的手腕就想跑路,四个人面面相觑良久,最终还是沈安发问:“你们——你们来这里干嘛?” 沈安刚刚因为情欲和羞惭升腾热气的脸红晕未退,看得程途呼吸一滞,下意识把人推到身后,“对啊,你们来干什么?” 聂尘启看了他俩一眼,点头大笑:“那什么,看来我是白费功夫——这会儿正要回去往我这小祖宗这儿领功呢,哪想到看到这个。”他把手中的腕表扔到沈安怀里。 “这是我送给磷的。”沈安疑惑,“你去领什么功?” 程途一边忙解释着“没什么没什么……”,还一边朝聂尘启使眼色,满心满眼想把这出现得不是时候的两个人送到异次元去。 正说话间,程途左腰方向掉落下来一个东西,在地上砸出轻响。 沈安顺手捡起来,仔细观察,小小的屏幕上面,红点在正中间跳跃,一行绿色的幼儿园体小字滚动播着“Bingo”,还有一个幼稚到极点的娃娃笑脸在屏幕上从左笑到右,从右笑到左…… 程途在旁边瞥了一眼,大惊,原来聂尘启居然有这样的恶趣味!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这个又是啥?”沈安加深了疑惑。 程途一个头两个大,“啊啊啊?这个?这个……工作需要?” 聂尘启抱着手在一旁摆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就差拿盘瓜子来边剥边观望了。磷自古以来就是纯良的好孩子,暂时还看不出名堂。 程途一心不想让沈安知道自己向聂尘启买断这机器使用权的伤感往事,只好继续搪塞。沈安可不是傻的,看着他的眼光也变了不少,原本薛仁贵王宝钏相见分外缠绵含情脉脉的场景,生生变成了噩梦,沈安只看着他就仿佛在说“经过了这么些年怎么在老子面前撒谎的功力还是提不高呢?……” 程途感到挫败,心里腹诽着,暗叹自己果然面对这人说啥都没什么水平,只好向聂尘启道:“你们不回香港还留在这儿?” 聂尘启诧异:“难道沈安不想尽尽地主之谊么?” 沈安干脆答道:“我没钱啊。” 聂尘启痛心疾首状:“哇靠你没钱?你没钱向你旁边那位大款借一点啊,晚上还回去就行了!” “得了吧,”磷一本正经反驳,“难道到晚上沈安就有钱了?” 众人大窘。 聂尘启咽了口唾沫,向磷说:“好吧,宝贝你又赢了,其实你还欠我不少钱,那张卡也给你弄丢了吧?咱们的帐还算不清楚呢,你别管沈安还不还得起……” 程途听了这话,似乎也找到了台阶下,于是望着沈安。 沈安刚巧结束了对那一双活宝的兴趣,看过来。 程途双手按在他肩膀上,一番恳切的话出口:“沈……” “不要动我,”沈安打断,“也不要说话?” “为什么?” 沈安脸上浮现出一种怪异的神情。 “我现在——好像踩到了一只老鼠……” 第六十七章:沈安 沈安回到北京已经是次年春天了,刚在小别胜新婚的时间段,程途就不幸必须出席一个国际会议,还要开一个半月。虽说是每天的电话短信什么的都齐备,很明显沈安也不是黏黏稠稠的人,但怎么说呢—— 不一样了对吧,到底是不一样了。 于是爱情也丰收了,腰包也满了(= =)的沈安同学决定以新身份跑到北京去见见帮了不少倒忙(= =)的杨寻先生夫夫二人。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沈安终于被程途告知了,原来那位保镖先生正是杨先生不离不弃的爱人啊……沈安听到这消息如闻五雷轰顶,差点一个趔趄。 “你说什么?居然是莫先生跟杨先生有奸情?”沈安抗议,“不会吧?杨先生那么柔弱(= =)一个人!莫先生一看很像混黑社会的啊!杨先生不是会被欺负么?我一直以为杨先生的老公应该是和蔼可亲的大叔哎……” “你放心,”程途黑线良久,“其实莫名被杨先生制得死死的,不会翻身。” 于是抱着力图看破杨先生莫先生真实情况的沈安像个特工一样上路往北京去了,因为他实在没看出来这两人那里有一丁点像情侣! 沈安在机场受到了热烈欢迎,杨寻一副终于把闺女嫁出去了的表情一把抓着他,念叨:“早知道这么容易我就不该满世界找你过来,直接激将法让程途满世界找你就得了,现在弄得我很狼狈啊!……” 沈安没看出这位大哥狼狈在哪里,但杨寻悲伤过度地靠上来,枕在他肩膀上磨叽,忽然不动声色被旁边的黑衣男人捞过去抱在怀里。 沈安心里警铃大作——果然是真的啊这两人!莫先生怎么独占欲强烈到这地步,借个肩膀靠靠都不可以啊!可怜的杨先生! 正想着呢,莫名问:“到哪里吃饭?” 杨寻恹恹着,忽然眼睛一亮:“南枝胡同新开了一家川菜馆。” 莫名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作为平生最恨辣口味的北方男人,偏偏勾搭上味觉不正常嗜辣如命的媳妇…… 沈安好笑地看着莫名的表情,忽然有种为杨寻报仇的快感,忙道:“哎,那敢情好,我也喜欢吃川菜,咱们一起去尝个新鲜吧!” 三人坐上车子,杨寻与沈安滚到后座,后视镜里莫名面无表情。 沈安憋笑,问杨寻:“老板,那菜馆叫什么名字?特色菜是什么?” 杨寻惊讶:“我怎么还是你老板?叫杨寻就好。——菜馆么,好像叫‘辣天下’来着;具体的名儿我也不太清楚……那里的油泼辣椒真是极品啊啊啊~” 沈安满意地点头,自己是南方人,想来应该对辣味比较能够克服,于是相当舒坦。 美国,华盛顿,凌晨两点。手机铃声大作。 “喂?” “程途,我是来领死的——你们都不要拉我!” 杨寻身后一阵抽气声。 “怎么了?” 莫名的声音很快占据:“你家夫人自告奋勇跟我家夫人拼吃辣椒,现在蹲医院里了。” 第六十八章:程途 程途这下决定无论去哪儿都把沈安带上,虽然为了吃个饭就跑医院去这个事儿挺搞笑的,不过到了跟前,只有心疼的份儿了。 他想既然是决定过一辈子的人,就要时时刻刻守着,不能出一点岔子。可他也知道沈安怎么想,有些事情总是不对盘的,沈安总是想着,既然要过一辈子,十天半月见不上面也就可以忽略了。 好在沈安是伤患,哼唧着也就由着他,在飞机上黑甜一梦,便被程途打劫到了欧洲参加会议。 隔天各大小报的预备标题就成了“情人相见分外缠绵”,不过这个情人很明显指的是程途和……华尔斯。 那小子前几个月很拽嘛,开个发布会宣告自己出柜,还痴恋程先生,这下砸了,还弄得人尽皆知。很简单,大家都知道程先生这次到欧洲,还带了另外一个男人。 程途想着很不对劲,出钱消灾,让几家报纸都把头版给撤了,思来想去,又觉得还是解释一下比较好,便去问华尔斯。 电话一接通,那边懒懒的声音:“Hey,程。” “华尔斯,你知道报纸的事么?”程途问。 “你不是给拦下来了?”华尔斯反问。 程途耐心解答:“但这样也不是个事儿,我明天筹划发布会的事,你要不要来澄清一下,我们现在……” “嘿,程,”华尔斯打断他,很是不满,“干嘛这么关心我?我一个人解决不了这些小事么?太低估我了吧。你这么关心,会让我误会你又爱上了我——或者说你害怕你的那一位会受委屈?” “我是好心,”程途抑郁,“你准备怎样?” “我早就把你甩了,所以爱上别人应该是很正常的吧?”华尔斯语气轻佻,很明显还带着不容原谅的意味。 “……这样也好。”程途低语。 “你不问问是谁?”华尔斯笑道,“嘿,难道你真的不在乎我到这个地步?” 程途想了想,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能找到匹配的情人,华尔斯言语间还有“这人你肯定认得”的恶作剧般的戏谑,就再没有别人。 “……嗯,我想我已经在为可怜的霍曼·格林先生祈祷。” 华尔斯惊讶:“这你居然都能猜到!噢,天啊,我该好好考虑要不要重新把你追到手了,霍曼这个情人糟透了!这笨蛋,让我实在生气到极点!” 程途丝毫不奇怪:“替我转告他一声,好好保重。” “我会的。你现在在哪里?”华尔斯想了想又问,“你的情人在哪里?” “在家,在他身边。”程途回答。 “那我不打扰你们了,晚安。” “晚安。” 程途转身,沈安扒着一个枕头迷迷糊糊眨眼睛。 “怎么起来的那么早?”沈安问。 程途黑线:“倒时差也不是你这样倒的,换算下来,你都睡了两天了。” “那我得起来了。”沈安恍然地坐起身。 程途笑:“不用起来,你看天又快黑了。” “都两天了,还窝在床上干嘛?”沈安不知所以。 程途继续笑:“——自然有在床上可以干的事情。” 第六十九章:沈安 沈安想起自己这几年只做TOP的经历,对程途压倒的姿势很是抗拒。复合以来又不是第一次,他感觉到上面的人眼神里深深的讶然。 “别紧张。”程途会错意。 沈安舔舔唇角,冷不丁说:“这次我在上面。” 时间凝固了一两秒,沈安惴惴瞪着程途,等反应,差一点竟然就举白旗投降说那什么,我开玩笑的。但是转念一想,又凭什么啊,我——我又不是纯O,干嘛每次被压在下面?以前将就一点也就算了,毕竟当初在一起是一拍即合的,但这次吧,算是你程途一厢情愿来追老子,难道还让老子吃亏? 胡思乱想半天,沈安坚定了要在上面的决心,为壮自己威风,一双眼睛睁得老大。 程途看起来脸色不太好,一翻身就要起来,沈安“啊”了一声,后悔莫及,全身气势也没了,眼巴巴看着那人从他身上下去——倒在另一边——平躺着,眼睛却瞄着他——说:“你来吧。” “啊哈?”沈安挠头,“啥?” 程途语气淡淡:“你不是要在上面?” 沈安惊道:“那……你不是应该反抗一下么……” 程途被说得不好意思,只好甩下一句:“你再不上就换我,机会只有一次。” 哇靠,还真有这么好的事情,程先生——开玩笑的吧?沈安慢慢解开他衬衣的扣子,拽着衣领把他拉得坐了起来,然后坐在他腿上,眼神防备。 “弄得那么紧张干嘛?”程途笑,“跟秘密交换电报似的。” 他帮沈安解衣服,干脆利落,甩在一边,挑衅似的看沈安一眼。莫名其妙的眼神挑起了沈安的火气,剩下的扣子粗鲁解完,压下去辗转按压亲吻他嘴唇。 程途热情回应,伸出舌头舔舐他嘴角,被他一口咬住,两人隔着短短距离对望,看到自己影子。 沈安脑子里轰的一声,忽然满面绯红,恢复了强硬本能,蓄势待发地弓腰舒臂,一边忍不住唇舌纠缠着,很快进入状态,不忘问他:“你是不是没在下面过?” 程途挑眉:“你说呢?” “混蛋,”沈安口不择言,没规矩起来,“那个华尔斯呢,你周围那么多人,偶尔换换口味?” 话一问出口就有些后悔,沈安想,自己这算什么,从来也没为他守身如玉过,居然还要苛求这样的关系。 程途倒是不以为意,反而很高兴似的:“吃醋了?” “那又怎样?”沈安恼羞成怒地胡乱做完前戏,就端起架势要开始进攻。 程途忙忙地喝止,才将床头的润滑液递给他,沈安一愣,又是羞又是惭,底下的东西倒越发坚挺,虎虎生威。 程途仰头,从未被开垦过的地方异样感觉阵阵袭来,不禁打个寒噤,压着声音向沈安道:“也就是你。” 沈安听得一笑,下身挺立,便照着自己平常的方法一击即中,毫无程途以往那种温柔的风范。 “嘶——”程途叫,“你轻着点儿!” 沈安也很是不如意,不过看这个样儿,慌忙退出,“没事儿吧?” “……” “……” “……你注意一点……” “哦,好。” 沈安说完,回忆一直以来程途细心的床上照顾,只好力不从心地强压欲望,小心翼翼挺进,半晌才让花穴适应自己的侵入,缓缓律动起来。 他看见程途咬着嘴唇紧抓床单,心疼地握住他手心,俯下身亲吻他胸前早已印出的红痕。 “——还好吧?” 程途皱眉,“你……继续……呃……”不知触及何处的呻吟让两人都暗自惊了一惊,大眼瞪小眼一阵,沈安依葫芦画瓢,狠狠撞击起来。 拼杀良久,沈安终于精疲力尽倒在程途身上喘气。 “……挺难受的吧,都流血了——你明天上班怎么办?”担心。 “……”抑郁。 “呃,没事儿吧?”心虚。 “没事。”安慰。 “哈!”兴奋,“那就再来一次好了!” “……”昏倒,人事不省。 第七十章:程途 生活步入正轨之后还有无穷无尽的小烦恼,好在温柔的程先生并不视其为威胁,公司在海外发展迅速,没多久又需要出口转内销进入国内开分公司,选址一在香港,二在广州。 这天程途翻看着选址的各自优势,焦头烂额地喝着咖啡,忽然看见外出游荡的沈安归来,不禁开口问:“以后我们在哪里住?” “什么?”沈安没听清。 “香港,广州,选一个。” 沈安转转眼珠子,漫不经心道:“香港啊。” “为什么?” “——熟。”沈安不耐烦地解释。 程途恍然大悟,觉得自己有点被工作逼傻了,忙不迭说:“很好,我怎么没想到这一茬?我这就发邮件告诉他们。” “那是你笨。”沈安耐心解释。 程途愣,原来从来没人说过自己笨来着——孝顺儿子,优等学生,优秀公民,成功商人啊…… 看着沈安把某著名摇滚乐队的碟拿出来,程途皱眉:“是上次那个一路尖叫一路唱就完了的那个唱歌的?”对摇滚乐的了解,无非就是在沈安这个基础上,接受再高两层次的调调,然而面前这人耳膜厚度惊人,口味更是令人难以想象,什么都能听得下去,还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 果然沈安瞥他一眼:“不懂艺术了吧,我说我们也得培养一点共同爱好才行,不然将来说着说着就没什么话题了,老段子讲一千遍就不好笑,这道理你比我懂。” 程途看着他手里的碟,无奈想到,这东西实在不行,要不然别的地方培养培养也不错? “我们去看歌剧吧。”程途想了个好主意。 “去歌剧院?”沈安惊讶,“那种地方,能跟唱诗差不多吧?我可受不了。” “歌剧又不是只有哈利路亚,”程途坚定道,“我们去看看,总有你喜欢的一款。” 沈安哼哼两声,转身走出门。 “你又去哪里?”程途知道他没个定性,随口问问。 沈安想了想,“对了,我新有个工作,在Red酒吧,看起来薪水不错的样子。” 程途疑惑:“我们在欧洲只呆两个月。” “哦?”沈安倒是爽快,“那也成,薪水按天算的。” 程途无语:“你就不能玩两天等着回去就行了?” “闲得发霉。”沈安耸肩。 这明显就是在说自己了……程途忍着憋屈,只好说:“那好你去你去,别惹麻烦就是了。” “呵,真当我是陈少了,搁哪儿哪儿鸡飞狗跳。”沈安笑道。 程途想了想也是,“我是说这边酒吧又不熟,万一碰到什么地头蛇,你脾气又不怎么好,闹出事情来万一遣送回国就不行了。” 沈安漫不经心:“我闹出来的事都能自己解决。” 程途摇摇手,看来是管不着他,各人在各人的地界都似乎经历的比别人要多一些,小零小碎的麻烦当然看不上眼。于是继续低头工作,唇边有意无意带了一丝笑容,在选址香港的分公司建议上划了个勾,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尾声:合章 新的分公司开在香港,一番热烈庆祝之后,朋友们走走留留,喧嚣的前半夜过后身边只剩下彼此。 程途揉了揉酸疼的眼睛,打开装饰简单的床头壁灯,看灯下的人睡得香甜的样子。 这些年来来去去,见识了不少新的人事,也见识了世态炎凉,风雨无情,好在跌跌撞撞兜兜转转的终于是把这个人骗了回来,对着一向待自己不好的时光也要轻蔑地笑一声了。 关了灯把自己埋在另一个人身边,程途想起少年的一段时间,身为独身主义者对婚后生活相当恐惧,简直想象不出自己将来身边会躺一个女人,而且就这样躺一辈子。直到后来发现自己的性向,才突然觉得其实不是因为躺的人恶心,而是因为不希望身边躺着女人。 沉沉进入梦乡之时,沈安恍恍惚惚醒了过来,想了半天才想起了原来今天自己做的梦是被人抓起来杀掉,令啼笑皆非的是抓他的人还是当年迷离酒吧的老板。 沈安作为一个没谱的想到哪茬就是哪茬的人,忍不住悄悄起身穿上衣裤,小偷一样放锁开门,又小心翼翼关上,吹了一阵夜里的凉风,也不敢惊动程途那辆一个不小心就警报乱响的车了,在街口招呼了一辆出租就往迷离酒吧去。 一进门就有人对他动手动脚,实在习惯了这样的场面,沈安无奈三拳两脚招呼过去,惊动了门口的保安,也惊动了一酒吧的夜游动物。这时才有人费心来认他,个个惊叫:“哇靠,是沈安你啊。” 沈安很大气地跟大家打了招呼,跑到前台要酒,还没等调酒师跟他嘻嘻哈哈两句,电话就响起来。 沈安心想,这就是家庭生活的坏处,时时还要准备着被查岗。 拿起电话,显示的却不是程途,而是陌生号码。 沈安咦了一声,接起来问:“你谁啊?” 一个女人的声音传出来,“我看见你了。” 沈安记性不太好,想了半天,也四处望了半天,才欣喜地看见了熟人——黑乐队的主唱,梵音。 “你怎么在这里?”沈安跳过去问道。 梵音笑眯眯答:“黑在迷离驻场,你不知道么?” “那我可不知道,”沈安诧异,“你们以前不是在北京那一块儿混?” 梵音一摊手:“到处讨生意,没办法。” 沈安笑一阵,被梵音问:“你跟一个企业家好着?” “他算什么企业家?”沈安有自谦的味道,“运气罢了。你这几年怎么样?” “我么,”梵音笑,“还不就是那样,跑到哪里唱到哪里,烦着呢。” 沈安羡慕道:“那可不叫烦,我前几年这样混,不过没你们那样有名气。” 梵音抿嘴笑道:“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沈安看看这个女人私下里还是略带着些腼腆,心里石头落地似的舒心,乱侃半天,又被夜里梦到的那位酒吧老板请上台唱了两首歌,一来二去已经是清晨。 沿着公路慢慢踱步回去,看见门只是虚掩,才发现自己没带钥匙。 温柔周到的程先生见他回来,皱眉问:“你跑哪里去了,什么也没带,香港这几年拆了不少,小心别弄丢了自个儿。” 沈安大笑道:“我这不是有你么,万一掉海里了,你还有本事捞上来,我怕什么。” 略带了些奉承的好话果然讨好了程途,他一眯眼睛,把餐盘推到沈安面前。 程途坚持不请厨师而要自己做饭的习惯让沈安很欢喜,其实也在于程途做饭实在有一套,说不定一般的馆子里师傅还及不上他。沈安满心欢喜地吃完,舔着嘴角问:“你就不担心我再跑出香港什么的。” “嗯?”程途套上西装外套,笑起来,“到底也是能找着。” 沈安眼睛一弯,跟要去上班的程途道了别,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看动物世界。 啊,春天到了,又是动物们交配的季节。 正文完攻克——桃笑拂衣
作者:桃笑拂衣 录入: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