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坐在草坪中心的白石头上,看着夏宸忙进忙出,满眼敬佩。
中午两点,夏宸做了酸菜鱼和骨头汤,炒了娃娃菜和土豆丝。带着手机和钱包出发了。
陆之栩没有说什么,拿了车钥匙出门,宝宝也跟着出来。
“火车南站?”陆之栩问。
夏宸只说还要先去见个朋友,不用老师送了。
陆之栩也不坚持,把陆嘉明宝宝从夏宸腿上扒了下来,拖回去。宝宝不哭不闹,满脸悲痛,瘪着嘴,含着眼泪看着夏宸。夏宸被宝宝这样看着,险些心一软说不去了。
但是还是必须回去。
如果他不回去,其他人什么反应不说,陆非夏说不定会带着一个团来C市抓人。
第41章
夏宸三点到了郑林家,三点一十上飞机。天快黑到了夏知非家,陆少尉穿着宽松的迷彩裤子在草坪上浇花,看见夏宸,把水管一扔,扑上来在夏宸胸口捶了一拳:“好小子!有了媳妇忘了娘!”
夏宸懒得纠正他那个乱七八糟的比喻——调教陆非夏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的工作,而夏知非显然也不打算让别人接手。
夏知非穿着一件米白色衬衫,站在别墅门口,他身材挺拔,眉目英俊坚毅,天生带着一股杀伐的气质,让人无法想象他也会宠溺一个人。
但是事实是,他宠了,而且还把陆非夏宠得无法无天。晚饭时间,夏知非和厨师商量菜目,陆非夏躺在沙发上,懒懒地叫:“非非,我要吃烤鸭!”
从夏宸记事起,陆少尉就一直叫夏知非“非非”,到了今天,偌大个北京,敢叫夏知非名字的人都不多了,至于叫“非非”,只怕会被夏知非扭断了脖子沉到北海里去。
饭桌上很热闹,陆少尉难得见一次客人,闹腾得很。对夏知非软磨硬泡许久,终于磨到半杯酒,兴奋得不行,眉梢眼角都带上微红,他是天生的丹凤眼,相貌称得上完美。当年夏知非的姐姐要弄死他的时候都说,除了这样一个人,也没人配得上夏知非。可惜是个男人,要是个女人,她都要做主把他娶过来。
夏宸不觉走了神,回神的时候,陆非夏已经把那半杯酒喝得见了底,正一脸悲戚地看着空酒杯。夏宸看了一眼夏知非,发现后者正看着陆少尉,眼中满是宠溺。
夏宸以前常在夏知非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那时候他还小,不懂这眼神内中深意,现在他懂了,却只余心酸。
像夏知非这样的人,含着金汤匙出生,一世如意。唯一的不如意,却是痛彻心肺的。
不知为什么,夏宸忽然想起,其实夏知非也是会厨艺的人。
夏宸曾经见过他给陆非夏做饭,穿白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刀法快且利落,留一个颀长挺拔的背影,明明只是个青年,却凭空生出一股凌厉的杀伐气息,与厨房里温馨的家居气氛格格不入。
这个世界上,能让夏知非进厨房的,也只有陆非夏。
******
夏宸仍然是在早上六点起的床。
陆非夏也是当兵的家庭出身,他以前曾经在军队里呆过,当初夏宸跟着他过了一段时间,那时候陆非夏身体还好,都是早上六点起床,带着夏宸去晨跑。
然而这天早上,夏宸没有遇到陆少尉,只遇到了夏少将。
夏少将穿一身整齐西装在中式的餐桌旁吃早餐,夏家的厨子是他从老宅里带出来的人,夏知非吃得简单,桌上只摆着炸得金黄的油条,和一杯豆浆。夏宸叫了声“二叔”,夏知非头也不抬,道:“起来了?”
夏宸“嗯”了一声,拉开椅子,在桌边坐了下来。
夏宅的内部装修是中式的,饭厅悬着木质雕花的宫灯,光线温暖明亮,夏知非坐在主座上,神祗般英俊耀眼的一张脸,夏家祖上是燕地人,轮廓端正。
其实,夏宸是照着夏知非的样子长大的。
第42章
“听说你喜欢上一个老师?”夏知非忽然发问。
他的声音很平静,像是一个在询问成绩的普通家长。夏宸握着杯子的手一紧,缓缓道:“他叫陆之栩。”
“男人?”夏知非问。
“是的。”夏宸连忙放下了杯子,正襟危坐。
夏知非已经吃完了早餐,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一旁的警卫员替他系着袖口的扣子。
“以后有事的话,不要老想着自己解决,我和你陆叔叔都在这里。”
夏宸只觉得心里一暖,连忙站了起来,他不是习惯用言语表示谢意的人,只能恭敬地垂着头。
******
夏知非走了之后,夏宸吃完早餐,他上午准备回夏家,走之前去和陆非夏打个招呼。
夏宸上楼的时候,陆非夏已经起来了,穿着白衬衫,迷彩裤。正趴在大鱼缸前看鱼,近年他一直在瘦,手腕细得仿佛能折断般,苍白皮肤,隐约看见青色血管。
夏宸忽然想起那年夏天,他第一次在夏家老宅见到这个叫陆非夏的青年,那样目中无人的态度,那样漂亮到嚣张的眉目,像是一棵蓬勃的植物,与那个陈旧腐朽的家族格格不入。
这样的人,沾染上了夏知非,怎么可能活得下去。
现在的陆非夏,像是小心翼翼养在温室里的植物,仍然是一样的精致漂亮,生命力却已经所剩无几。
陆非夏毕竟是当过兵的人,夏宸一进门他就觉察到了。
“吃饭了没?”趴在浴缸前的陆少尉头也不回,仍在专心致志地看着鱼。
“吃了。”夏宸进了门,也站到了鱼缸前,夏知非向来习惯大手笔,落地的大鱼缸里养着不少堪称珍稀的鱼——其实按陆非夏的意思,养几天石斑鱼就行了,哪天想吃了,就捞出一条来让夏知非清蒸了。但是当夏知非真的把石斑鱼买回来之后,陆少尉皱着眉趴在鱼缸前看了半天,最后点评道“太丑了”,于是夏知非又找了点其他的鱼来养着,里面有一种半透明的鱼叫玻璃鱼,被陆少尉取名为“断背鱼。”
陆非夏转过脸来,鱼缸的灯照在他侧脸上,他笑得狐狸一般。
还没等夏宸反应过来,陆少尉已经一巴掌拍在夏宸的背上。
“儿子,现在有我和非非给你撑腰,放心大胆地去搞!”
夏宸冷汗涔涔。
******
夏宸上午回了一趟夏宅,夏老爷子入秋之后身体就差了,一直在小汤山疗养。和伯父姑母寒暄一阵,吃了顿所谓的“家宴”,中午一过就去了外祖父家。
李老爷子是真正的旧派文人,篱下有菊,窗边有竹。李老爷子只有一个独生女儿,现在家里除了一个老管家和两三个佣人之外,就只有李祝融会偶尔来陪陪他。
夏宸轻车熟路地泊了车,在车库里看到某辆熟悉至极的阿斯顿马丁,就知道李祝融又来了。
“不来了不来了,老爷子老谋深算……”夏宸走到玄关的时候,已经听到李祝融大笑的声音。
老爷子的茶室里,李祝融正从顺手席上起身。抬头就看见站在门口的夏宸,顿时大笑起来:“好家伙,小宸终于来了,我可是输了十多盘了!”
第43章
说到李祝融这人,他确实是一枝奇葩。
京中有句话,叫做“李太子,郑王爷”,郑王爷说的是郑家的独子郑野狐,至于李太子,说的自然是李家的李祝融。
李祝融父亲从政,母亲和郑家有点关系——其实算起来的话,李家、郑家、夏家这三家的关系,倒有点像红楼梦中的几大家族。
李祝融这人命好,他不是长子,上面有个哥哥,性格软弱,从政,没什么出息。他是次子,从小聪明好强。他十一岁那年,他父亲犯糊涂,为了外面的女人要和他妈离婚,他哥哥没用,只会跟着他妈哭。
他父亲问他跟爸爸还是跟妈妈。他冷笑了一声,说:“你难道要给我找个野女人当妈么?”
他对他目瞪口呆的爸说:“你只要不把那野女人娶进门,都不关我的事。但是现在你犯了糊涂,还要带累我和哥哥在外面被人当笑话说。我知道我还小,说话没什么分量。但是我今天把话撂在这里,你要是和我妈离了婚,娶了那个女人进门,我终有一天弄死那女人。你现在有钱有势自然不怕,等你老了,李家是我的,到时候我能把那女人赶到街上讨饭去。你别不信,你儿子我就是这性格,谁要让我不痛快了,我能让他一辈子都不痛快!你也别想着管束我,上面还有爷爷在,你给李家丢了这么大一个脸,也该知道爷爷是会护着你这个儿子还是栽培个孙子!”
这席话后来被李家保姆传了出来。李祝融的名字在几个家族之间传遍了。连郑野狐的母亲都夸了李祝融。说他虽然性格过于阴狠,倒是像个枭雄。
那时候李家已经风平浪静,直到李祝融上大学,他父亲都没有再提过离婚的事。李祝融和夏宸其实不算什么亲戚,夏宸的姥爷李老爷子和李家是同族,都是祖籍湖南,而且有点姻亲。后来认了亲戚,李祝融就成了夏宸的表哥。
李老爷子是老派文人,很清高孤傲,看不上眼的人一律不屑结交。他喜欢的小辈,除了自己一手调教的夏宸,就只有八面玲珑的李祝融。
所以夏宸几乎是和李祝融一起长大的。感情深厚。
李祝融很喜欢自己这个表弟,他小时候被算过命,算命先生说了一大堆不好听的,都是说他命硬,天生带煞,会妨到身边人——就差说他命犯天煞孤星了。
李祝融那时候已经懂事了。他不信这个,只当算命先生是在骗钱。
但是他心性凉薄却是事实。他母亲软弱无能,哥哥是烂泥一摊,对他只有敬畏和嫉恨。李家其余的叔伯兄弟,不是太谄媚就是太蠢,他都玩不到一起。
只有一个夏宸,聪明又漂亮,配得上当他的弟弟。
他是把夏宸当亲人的。
他没有结婚,和一个好莱坞的女星生了个儿子。现在已经四五岁了,那女人很漂亮,一张脸艳丽得像引人堕落的妖魔,可惜太重感情了点,不是李祝融想娶的人。
李祝融自己也长得好,他母亲是中俄混血,他其实只有四分之一的俄国混血,但是胜在气质好——不像有些混血儿长得跟新疆人似的,他高鼻薄唇,天生一副薄情样,看谁都是不屑一顾的表情。
夏知非暗示的阻力,其实就是李祝融。
李祝融很看重夏宸。
夏宸父亲的爷爷和夏知非的爷爷是堂兄弟,当年一起参的军。夏知非这一脉军衔高一点,又是大房,所以叫夏家本家。
这样亲近的关系,夏知非就算想把夏宸过继过来也没什么,但是夏家迟迟没有同意,就是因为李祝融。
李祝融这人的性格就是这样,他觉得这样是对夏宸好,不管夏宸想法如何,他都会逼着夏宸接受。他也不怕干涉夏家家事惹人怨恨,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嚣张恣意,飞扬跋扈。
所以,夏宸是颇有点提心吊胆的。
李老爷子不是罗嗦的老人,虽然素来疼夏宸,却只问了夏宸几句就自己去吩咐厨师做饭了。留下李祝融和夏宸两个人坐在茶室里。
夏宸坐下来,李祝融轻车熟路地给他倒了杯茶。
“在学校怎么样?”
“挺好的。”
李祝融勾着唇笑了,他身形修长,坐在狭窄的茶桌旁有点屈着,所以他后仰着,手肘撑在后面的小几上,这个周末他穿银色的休闲西装,笑得有点邪肆。
“当初你选学校,我就说了,学什么医,就选经济学,避什么嫌,夏家的家产本来就该是你的,你那群脓包叔伯,实在是看不上眼!”
夏宸也笑了,随手拨弄着棋盘上的棋子。
“来一局?”李祝融顿时来了兴致。
“就一局,吃了饭我还得赶回学校去。”夏宸笑得纯良:“晚上还有课!”
第44章
夏宸走后的第二天晚上,陆之栩带着宝宝去散步。
虽然他当面对夏宸的建议很是不屑一顾,但是现在夏宸不在,他也不用装了。
于是这个晚上,穿着DIORHOMME的陆之栩,带着和自己穿着BABYDIOR亲子装的陆嘉明宝宝,出门散步了。
和夏宸不同,他带着宝宝在别墅区到处转。陆之栩对小区的路很熟——被他称为老流氓的许煦是个纯粹的理科生,方向感好得过分,他在这里买房的时候,宝宝才四五个月,许煦天天过来当免费保姆,顺带着把玛莎庄园的路径弄得一清二楚,就差给陆之栩做一个沙盘了。
陆之栩没有抱宝宝,而是牵着宝宝的手,陆嘉明宝宝像个小模特一样,迈着小短腿,开心地跟在陆之栩后面。
玛莎庄园内部环境很好,绿化很自然,走出不到五百米,陆之栩接了个电话,放开了宝宝的手。
陆嘉明宝宝向来习惯自由活动,晃悠了一会儿,在一大片合欢树后面发现一栋漂亮的别墅,白色大理石建造,英式庄园一样的大花园,蔷薇花篱,像童话里的宫殿。
宝宝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小心翼翼地绕到花篱的入口,朝里面看。
一个穿着米色衬衫和黑裤子的男孩子,正坐在草坪上,男孩比宝宝大一点的样子,长得虎头虎脑的,身边散落着许多零件,隐约看得出是一个机器人玩具的残骸,一个管家样的老人躬身站在他旁边,恭敬地给他打着灯,让他组装玩具。
小男孩似乎已经有点不耐烦了,沉着一张脸,脸上没有一般小孩子的稚气,而是带着些许戾气,让整个庭院的气氛都压抑了起来。
宝宝有点害怕,往花篱后面缩了缩,发出了一点窸窣的声音。
“谁!”小男孩警觉地转过头来,那管家也把灯往宝宝的方向一照,宝宝闪躲不及,整个人都暴露在灯光下。
小男孩把玩具一扔,起身朝宝宝走了过来。
宝宝怯怯地往后面缩,有点想逃走,小男孩紧走几步,一把攥住宝宝的手臂,明明年龄差不多,他的劲却很大,把宝宝攥得动弹不得。
管家提着灯跟了过来,安分地旁观着。
这位小阎王已经折腾了半个晚上,难得有事情让他转移一下注意力,管家自然不会打扰,要是小少爷生气的话,自己可是吃不了兜着走。虽然说这个别墅庄园里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这个忽然跑出来的孩子看起来也是好人家的孩子。但是小少爷也不是欺负不起。C市这种内陆城市,能出什么大人物,要是让他们知道小少爷是谁的孩子,只怕巴巴地把孩子送上门给小少爷欺负——管家这样暗想着。
“你是谁?”小男孩骄傲地偏着头打量着宝宝,明明是和宝宝差不多大小,却凭空多了一份世故。
“我是陆嘉明宝宝今年四岁半我爸爸叫陆之栩我住在玛莎庄园十七号别墅!”宝宝一口气念完自我介绍,刚要继续,却被小男孩打断。
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忽然伸出手来,掐住了宝宝的脸,狠狠揉捏了两下,笑了起来。
他穿着有点脏了的衬衫,棕色卷发,眼睛竟然透着微微的墨蓝,这样笑起来的时候,像极某个在京中闻名的太子党。
“陆嘉明?”这个小小年纪已经在京中被称为“小阎王”的太子党二代笑着说道,捏着宝宝脸颊的手再次用力的揉捏了一下,嘉奖道:“陆嘉明,你真好玩。”
第45章
“少和我废话,我只写教材,攒书找别人。别问我该找谁,我不是拉皮条的……”陆之栩正在说着电话,忽然感觉腿上一沉,低下头,伸手摸了摸陆嘉明宝宝的头:
“儿子,怎么了?”
陆嘉明宝宝委屈地抱着陆之栩的腿,瘪着嘴,一言不发。馒头一样的脸上带着被别人掐出一片红。
这天晚上,陆之栩在给宝宝洗澡的时候查看了宝宝的伤势,觉得宝宝是被蚊虫咬了,于是给宝宝擦了半瓶子野外使用的带药效的驱蚊水。
宝宝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枕头边躺着几只冤死的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