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分类:古代/宫廷江湖
第一章
林致远每天醒来,都恨不得再昏睡过去,虽然阳光灿烂,车水马龙,但他的世界此时正下阴雨,黯然一片。一位进香的妇人往破碗里丢下两个铜板,铛铛声拉回林致远的思绪,他伸手把铜板抓住,揣进兜里。没错,林致远是位乞丐,此时他正坐在入庙的石阶上,与一群乞儿为伍。
别的乞儿乞到钱会对施舍者说:“奶奶多福。”林致远也会说这么一句,虽然一开始他压根不知道这句是什么意思,别的乞儿这么说,他也跟着说。
“奶奶多福”
林致远抬头只看到施舍者的背影,反正他也记不住每位施舍者的模样。
四个多月前,林致远在街上饿了好几天,再加上一身奇装异服,没人拿他当良家子弟看待,自然而然就流落到与乞儿为伍。虽然语言不通,但当乞儿也用不着说多少话,一根竹竿,一只破碗,一身褴褛,再加上披头散发,这么标志性的模样,不用开口,人人都知道这就是乞食的。能唱些小段,会拉弦丝的乞儿讨到的小钱就多,像林致远这种毫无技能的,只是没饿死而已。
当乞儿时光多,身上虱子也多,正午纷纷在庙外晒太阳,抓虱子,林致远是个爱干净的乞丐,他头发没打成结,身上衣服也不是太脏,没有虱子,再加上讨来的不只是钱,还有香客的果品,有做成像桃子的面团团,有花生馅的四方型面食,林致远纷纷叫不出名字,只管吃,吃饱就睡觉。
从最初痛哭流涕,每天以泪洗脸,到现在漠然麻木,实在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只不过再不可思议的事情林致远都经历过,并且还在经历,所以哪怕天上突然出现UFO,或是地上钻出几头异型,林致远大概也淡然处之。
正午,阳光和熙正是睡觉的好时候,庙林微风徐徐,更是让人惬意非常。这一觉林致远睡了好久,以至做了个梦,梦见他还在课堂上课,正舒适地呼呼睡大觉,凶神恶刹的政治老师“呼”一声将一块黑板擦甩在他脸上,惊醒了他的美梦。
“谁打我!”林致远睁开眼睛,正见到一位小乞丐在敲他的头,看了对方一眼,林致远又合上眼。小乞丐不依不饶地说:“致远哥,我爹他们要走了,你还睡!”林致远只得打打哈欠,从地上翻滚而起,此时庙外的乞丐已陆续离开,林致远跟上大部队转移。
黄昏的霞光照在这一群乞丐褴褛的衣衫上,乞丐队伍里有老有幼,有残疾有盲聋,林致远是里边唯一一位四肢健全,年轻力壮的人。
“致远,过来!”
为首的老乞丐回头招呼林致远,林致远小步追上,他仍睡眼惺忪,一把懒骨头,一张无忧无虑的脸。老乞丐把竹杖指向一户大户人家的朱门,用教诲的口吻说:“那户人家,我们上次去乞讨过,也打探到那府中正想买奴人,我看你有手有脚,把你卖给他家,得些个碎银,我们也不要你的,你留在身边。头上有片瓦,才好娶妻生子。”林致远挖挖耳朵,蛮不在乎说:“老爹,哪个清白人家肯买个乞丐去当奴仆,再说了,做不好又要打又要骂。”老乞丐对林致远的好吃懒做那是深恶痛绝,拿竹杖敲林致远的头说:“我们凑点钱,给你买件像样的衣服,你明日自个过去说你是哪里人氏,家里遭荒年逃荒来的,卖身求口粮不就行了。”林致远只得点头,这群乞丐这么讲义气,他不能辜负别人的好心。“那好,我要混进去里边当个奴仆,你们来行乞,就多拿些好吃的与你们吃。”“好,致远哥真是好人。”小乞丐欢呼。“小鱼,瞎囔囔。”老乞丐拉开小鱼,正色对林致远说:“想救助我们,等你有家业的时候再说。你要真进入那高门大院里去,我们每次都会绕道走,免得遭人猜疑。”
老乞丐的话说得小鱼不高兴,林致远只得再次点头,反正以后的事他还真未曾做打算,他没有在这时代谋生的能力,就想着某日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又生活在有电脑有电视的时代。
第二日,老乞丐小乞丐们凑足一帕的铜板,交给林致远,“老爹”胡跛子叫林致远独自去旧衣铺里买身短褐,又教林致远这个“番人”怎么穿系,还叫小鱼帮他梳发扎髻。林致远时常说他不是这里人,由于他一开始留着短发,何况穿的衣物又怪异,语言也不通,乞丐们都当他是番邦之人。
打扮一番,倒是端端正正一位后生。
头发留长,被盘成发髻,再加上饮食不周,掉了好几斤肉,水中的林致远,分明是位温婉、清瘦的少年。
在老乞丐小乞丐们的怂恿下,林致远背着个包袱,走至那户大户人家门外,坐在人家门口就不走了。看门的倒是没赶他走,而是进去禀告,这年头倒也不太平,谁知道这后生是不是主人家的哪位穷亲戚呢。管家出来,看了林致远一眼,就叫位奴婢去拿来一碗剩饭,一个包子。林致远肚子正好饿了,故意吃得狼吞虎咽。那奴婢年龄不大,看见林致远可怜,忙说:“慢些吃,慢些吃。”林致远想怎么着也要混进去,不枉那群乞丐的一番心意。他装可怜装无助说:“姐姐,我家遭了饥荒,就剩我一人流落至此,我也识几个字,读几本书,就想找户人家收留,帮我说说情吧。”奴婢听到这话,急匆匆跑进屋去,没一会儿管家出来,把林致远的身世打探了一番,然后说:“李家不买来历不明的奴仆,总得有个牙人,要不卖身契一签,你拿了好处就逃,那不是连个找你的法子也没有了吗?”林致远哪想到卖身为奴这么难,还有门槛呢,想想又说:“那不要钱,我也不签卖身契,能不能给我个活干好糊口?”管家似乎很为难,但见林致远不是粗陋无知的庄稼汉,也不像不务正业的滑头混混,就说:“你等等。”管家进去禀告,想来是得到主人家的同意,随即管家出来,身后跟位傻大个,他对傻大个说:“大庆,你带他去书屋里熟悉一下。”
林致远挽起包袱,就跟着大庆离开。
管家是觉得林致远的样貌好,他又说他识字,留在书屋里洒扫倒也是可以的。
林致远站在书院外,抬头仰望门匾,上书四字:红榴书屋。这四字是繁体字,但也不难辨认,林致远还懂得。
大庆边把人往里边带边介绍说:“这里十天半个月都没人来,平时就是扫扫落叶,擦擦桌椅。现在红榴熟了,要摘红榴,我留下和你摘,摘完了你留下,我不用留下来。”
林致远听大庆这么说,以为书屋里就他一人管,心里喜悦。
书屋不大,两人走过小石路,绕过几棵翠竹,进入后院,后院有个水池,林致远越往里走越觉得不对劲,最终忍不住吐出一字:“操!”
大庆吃惊看向林致远,他自然不清楚林致远这话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林致远似乎很生气。
“没什么,我是想问这里房间好像不多,我睡哪里?”林致远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一本正经问。大庆手指外头一间矮土屋,林致远没有反应,他隐隐觉得还是当乞丐有“钱”途。
大庆离开,把林致远丢在矮土屋前,林致远回头打量书屋,他心中冒出成窜粗话,只是没叫骂出来。这书屋他来过,这书屋的红榴他也有印象,心里纳闷:老子如果不是闲得荒,怎么可能独自跑到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旅游,并一觉醒来,沦落到这么一个伤心的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抹一把辛酸泪,转身与土屋的残破木门对上两眼,林致远上前一步,推开木门,只见里边四壁徒空,什么也没有。这样说也不对,有一张破旧木床,但是居然没有席子没有被褥,拿眼四瞅,墙角歪躺一只旧锅。林致远把房门“啪”一声关上,打算头也不回就走,却见大庆人折回,气喘吁吁说:“忘记跟你说了,你还要跟我回府拿被褥,你以后每日到府里吃饭,管两顿。”
林致远有些明白了,他就是吃闲饭的,并且很显然没有工钱,管家就是给他处住处,给份闲差,管点饭吃,等他腻烦了,自动离去。
红榴书屋里种有好几株红榴树,红榴书屋不只种红榴,还种竹子,还种青藤。秋日里,红榴果子像一只只红灯笼一样挂满树,树高丈余,亭亭如盖。林致远站在红榴树下,仰头看大庆的竹竿打下一颗颗红榴果实,偶尔也做闪躲的动作。
虽然是大户人家,但是并不浪费这些果子,任由它们烂在树上。
大庆打好果子,坐在一旁掰红榴吃食,林致远则拖竹筐捡地上散落的果子,他捡满一筐,亦坐在一旁掰果子吃。果子很甜,个头也大,林致远边吃边觉得这些果子能卖个好价钱。“大庆,我们摘完果子,要不要拿去集市上卖?”大庆拍落手上沾粘的果粒,起身说:“不用,这事轮不到我们来做。”大庆说完话,便又去拾果子,将它们放进竹筐。
林致远想这也是,他和大庆估计是这户人家仆人中最低等的,怎么会将东西交由他们去变卖成钱呢。
“两筐能卖个一两吧?”林致远看着树下的两筐果子,喃喃自语。他很穷,他身上只有十几文钱,还是乞丐们凑给他的。
大庆将沈甸甸的竹筐挑上,一点也不吃力,林致远学着试下,被竹筐的重量压得挺不起身,竹筐都没离过地。大庆看到他这样直摇头。林致远早就对自己有定位,在这个时代,他就是个废柴,说他认识字吧,只认识简体字,这时代用的文字他得靠猜,文言文更是一窍不通,说他年轻力壮吧,他压根就干不来重活。
到底是什么样的机缘,以至自己得受这些磨难,虽然在另一个世界里,他家境好,吃老爹花老爹的,却从不感激,还经常跟老爹起冲突——不肖,可是他也没虐待小动物,也没有欺负幼童,更没调戏良家妇女,怎么就被下了这么重的诅咒,掉在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受苦受难。
像这个问题:“我为什么来到这里?”林致远做了无数次思考,他未必思考过“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的哲学问题,但他真得对自己怎么会穿越感到匪夷所思。
反正怎么想也没答案,就也不想了。
大庆挑筐,林致远紧跟其后,两人进了李宅,大庆把担子一放,就带林致远去下人的厨房里吃饭。伙食自然比林致远流浪的时候吃得好,而且管饱,虽然林致远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时代的下人,一天似乎只有两顿饭吃,不都吃三餐的吗?
林致远的文化科很糟糕,他的高考志愿是浙江美院,他很有绘画天分,只是如前面所说,文化科分数不够。正因为这个缘故,林致远面临复读,而林致远始终认为绘画跟外语高数马哲没有一毛钱关系,这是僵化教育对天才的摧残。林致远不想回学校复读,但是林爹认为如果林致远想考进去浙美,就得乖乖回学校去,两人大吵一顿,林致远生气就独自一人跑绍兴旅游。他去了冷寂至死的清池书屋溜达,这是明代奇才同时也是位冠绝一时的画家——许清池童年读书的地方。他流连一个下午,他也走过石彻小道,见到几株绿竹,来到有水池的窄小后院,他仰头,看到瓦片上飘落的红榴花,他又踱出,这才觅见几株高大的红榴树。那时已是黄昏,他坐在红榴树下喝饮料、歇脚,这里没有游客,是如此的寂寥,仿佛这里的一切都归他所有。也许,林致远在那个午后,靠着红榴树睡着了,也许还发生了其他诡异的事情,林致远能记忆起的仅只是,他醒来时,人在一条热闹无比的街上,街道建得像古装影视剧的拍摄地点,而所有的行人,都穿着古装及一些他从未在影视剧里见过的怪异装束。
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语言不通的林致远都不知道他身处何地,只含糊觉得自己可能是在古代。也就在前天,在大庆带林致远抵达李家书屋时,林致远认出这座名为:“红榴书屋”的建筑物,它在几百年后,另有一个名字——清池书屋。
在和乞丐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林致远问过乞丐他们是什么时代的人,乞丐们听不大懂他说的话,先是回答:“我们是天朝人”,见林致远困惑,又接着说:“我们都是大明人。”
好了,结合许清池是明代人,而这个时代又是明,许清池年少时读书的清池书屋也在,那么,如果苦中作乐的想,他说不定能见到这位命运多舛的千古奇才。不过也很奇怪,书屋的主人并不姓许,而姓李。
把碗里最后一口汤喝完,林致远起身,厨房自他进来,就有些同屋的仆人对林致远指指点点,林致远出去后,又听到他们说什么:“吃白食。”林致远很生气,他当乞丐都没觉得自尊心受挫,但是此时却是觉得这些人很过分,他好歹干了一天活,采集两筐红榴。大庆过来叫林致远别理会他们,便和林致远一并离开。大庆为人老实巴交,因此有些刁蛮得宠的奴婢会欺负他,他一贯选择躲避。
离开李宅,独自返回书屋,林致远看到书屋里居住的吴夫子正在厅上走动,他凑过去,问吴夫子能不能给他笔墨纸,吴夫子自然拒绝了,认为林致远目不识丁。
夜里躺在土屋的破床上,林致远想着这不是办法,他不能在这里混吃等死,这样太辜负乞丐“老爹”对他的期望了,改明儿收拾东西就走,就不信真没活路。
以前林致远之所以这么消极,甘心当这么久的乞丐,那是因为他对这个时代完全陌生,况且语言还不通,也多亏他和乞丐们混在一起,家家户户都走过,话也懂得说,世面也算见了,渐渐又觉得自己努力一下,应该可以溶入这个时代。
一夜无梦,天微亮,林致远果然把床褥一捆,捎带那口破锅,就打算离开,他先开门四处张望,不张望还好,竟发现一位弱冠男子站在外头,正朝土屋探望。林致远不至于觉得这人就是他肚里的蛔虫,知道他要卷人家铺盖溜走,便也就坦然处之,当这号人不存在,转身要回屋把门关。“二公子,他是个粗陋之人,没规没矩。” 吴夫子突然出现,正对二公子殷勤十分。林致远听到这话, 心里不快,老子先前又不知道他是谁,你这老头子也不早告诉我,就现在猜出他可能是李家的二公子,说谁粗陋了,说谁没规矩了。
“今年几岁?”二公子看向林致远,他似乎没有责怪的意思。
“回二公子,小的今年十八。”林致远学习能力很强,何况他终日与乞丐为伍,学到的词汇都比较卑微,配合他此时的身份,倒是十分合适。
“小的不曾见过二公子,冒犯了二公子。”林致远故意这么说,他这话根本就是说给吴夫子听。
“你是哪里人氏?”二公子对于家里突然多出一位新仆人,似乎颇好奇。
“金华人氏,在家乡无依无靠,多亏管家收留。”林致远心里其实对管家一点谢意都没有。
“识字吗?”二公子的询问还在继续。
“粗识些字。”林致远硬着头皮说这话,他见过这个时代的书籍,那叫一串又一串,连标点符号都没有,他就是字能看懂,叫他读他都不知道该到那停。
“甚好,我过两日要去金华访友,你可愿意当个随从?”
二公子这话一出,林致远悔得肠子青。林致远还真是金华人,但他是几百年后的金华人,可不是什么几百年前的金华人,对这个时代的金华,他路也不识,人也不识,说是他故乡,岂不是要一路漏洞百出。
“谢二公子抬举。”林致远说这话时,其实内心正在流泪。
都话家常到这一步了,平易近人的二公子转身向吴夫子,继续说:“还劳吴夫子帮他置身衣服。”
看到一两银硬生生落在夫子手里,林致远只差没去抢。
现在他不想溜了,怎么着,也该等吴夫子给他置来身好衣服,才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