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讲的是一个发生在校园里的唯美的,带着小伤感的故事。
痴情忠犬小受 VS 洁癖“双重人格”小攻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怅然若失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宇,薄华 ┃ 配角: ┃ 其它:
chapter 1
大晚上的,又高又瘦的“金针菇”童鞋在白宇面前晃来晃去,手中拿着一个U盘,一脸激动的样子。
“鱼儿!为了感激你的小抄,我打算把我的宝贝拷给你!!”
白宇放下手上的书,一脸黑线,“AV的话就算了。”
‘金针菇’皱眉,一脸无辜的样子:“为什么?我的可是珍藏无码版哦!有护士、教师、萝莉、巨乳、少妇、吊带裤、透明内衣系列等等系列,要是你觉得口味不够重的话,还有SM、人妖、女同、乱交……简直应有尽有,绝对有符合你胃口的!”
白宇撑着下颌,微微眯眼:“有GV吗?”
金针菇大惊:“鱼儿,难道你……”
白宇咧嘴大笑:“开玩笑啦!好吧,我就接受你的好意,不过最近准备专四考试,我没多少时间看哦。”
“没关系,考完再看嘛。不过我说鱼儿,有时候我简直怀疑你有没有青春,下面有没有长毛啊?!我还头一次看见男生听到AV竟然脸不红心不跳的,就像一个还不懂性知识的小朋友一样!”
白宇将U盘插入电脑,边找地方放置资源边微笑:“我脸皮厚,脸红你也看不到……再说了,一起洗澡那么多次了,你不知道我有没有长毛?”
“嘿嘿……也是呀。”
实际上,说这话的白宇,他的思绪已经转移到其他地方去了。
他想起了他最好的朋友,薄华。
想起了还是高中的时候,几个人租了一张片溜回家里躲着看的场景。
那个时候,大家什么都不懂。租片的时候也不看清楚,结果在劲爆的画面映入眼帘,当整个房间充斥着男人浑厚的呻吟时,才目瞪口呆。
“草!竟然租错了。”好几个男生当即就骂了出来,连忙去换碟子。
白宇下意识握紧手指,他觉得变态,对……相当变态!可是刚才那两个男人赤裸的接触和颤抖的身躯不断在他脑海中徘徊,他耳廓发烫,心跳迅速,口干舌燥,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蔓延全身……他像其他男生一样抱怨着,只不过,他只是在掩盖内心的恐惧!
他怕其他男生发现他竟然对这种片子有感觉!
他怕朋友们嘲笑他是同性恋……
他根本不敢看身边一直没有说话的人……
直到,身旁的人站起来,然后直接冲进洗手间——薄华吐了。
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男生竟然可以因为看GV而呕吐。
不过,这又是多么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薄华患有“同性过敏症”。
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
薄华只不过讨厌同性触碰他而已。
成为他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很多问题。诸如千万别喝他的水杯,不要使用他的毛巾,不要和他勾肩搭背,说话的时候不要将唾沫溅到他身上,不要拍他的背牵他的手,无论是什么情况……
白宇非常清楚这一点。
高二时候的运动会,薄华与班上某男生一组,需要将腿捆绑在一起,你扒着我我扒着你一同往前跑。当时薄华虽然并没有说话,不过脸都黑了。
比赛一完,被一群女生拥簇着的薄华就大步回到宿舍。
白宇本来就没打算看其他人,于是他也跟着回去了。
他亲眼看见白宇在走进浴室之前,直接将外套和运动裤扔进垃圾桶,即使是有钱人,他这么做也太过分了吧……他还知道,即使在他洗完澡,他还在水槽那里洗了很久的手,用尽了各种香皂和洗手液。
薄华,实际上就是重度洁癖吧。
其实,就是因为知道这一点,白宇才会成为薄华最长久的朋友吧。
因为,他掌握了“距离”。
就像一片羽毛一样,轻轻地飘在薄华身边。不会太近,也不会太远。
他永远不会触碰薄华,包括薄华的东西。
他只是远远的,安静地看着对方而已。
就像他第一次遇见薄华的,那个高一的初夏。
阳光将斑斓的绿色映入图书室,白宇伸了一个懒腰,走到床边,将窗户打开。他单手挡住眼睛,从指缝看窗外的世界。
突然,他纯黑的瞳孔放大,柔软的黑色卷发随风舞动。
他看到草坪中,一个男生正在推秋千。
秋千上的“咯咯”笑的女孩子完全没有吸引到他,吸引到他的反倒是那个一身白衣的男孩,阳光下,他的头发泛黄,皮肤白皙,他微微笑着,白色玉兰在他身边绽放,阳光的碎片舞动着,白宇突然觉得这个人太过耀眼,耀眼得让自己睁不开眼。
白宇不会跑去搭讪,甚至后来文理分班以后,也不会像其他同学一样,一下课就围在他的课桌边上,明明看到他皱眉却不自知。
他只是远远地看着。
看着每到下课,一群身穿漂亮连衣裙的女孩子就围在他的座位边上,漂亮的长发和裙摆随风舞动,散发出迷人的香气;
坐在运动场最高的座位,一个人看书,偶尔抬眼看赛场上奔跑着的薄华,看着他偶尔愤怒地皱眉做着夸张的手势,看着他冷静优雅地将球射门,看着女生们簇拥在他的身边给他擦汗送水;
看着他,每一天。
如果他周围的人太多了,多得让自己看不到他了,他只是会微笑着,低头。
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是一个极其简单的场景,发生在高一的后半学期。
只不过,是老师让薄华帮忙发卷子的时候。
薄华走到白宇的面前,轻声说:“白宇,你的卷子。”
白宇呆呆地抬头,就看到对方含笑的脸。
那浅色的发染上了阳光的味道,浅浅的笑犹如春天盛放的花朵,握着自己卷子的手指修长白皙,常年打篮球的手指竟然这样漂亮……人都说看一个人不需看他的脸,只需看他的手……那么,他的内心也是这样美丽吗?
“发什么呆呢!”薄华竟然轻轻地将卷子往白宇头上敲了敲,道,“考这么高的分,不错哦。”
薄华说完就走了。
白宇却才发现自己的心脏简直就要跳出来了!感觉到薄华的声音远去了,他才抬手,悄悄地摸上自己的脸颊……果然,早就滚烫了!
刚刚……刚刚在他面前自己脸红了吗?
刚才自己的样子简直呆死了吧?!
不过……
他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耶!
他知道自己!
而且……那是他第一次跟自己说话吧!!
后来回想起来,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
虽然两个人性格相差太大。
一个家境一般,性格冷漠古板,成绩优异,常年独善其身;一个家境极好,性格温和轻佻,成绩一般般,常常参与打架事业,周围从来不缺女生……这样的两个人,简直就像是座位安排的那样,总是相差得特别遥远……
不过,毕竟也同班一学期多了吧?平时上课的时候,白宇总是被老师表扬;早晨收作业的也是白宇……那个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呢?
只是,当从那个人的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的时候。
白宇突然觉得,为什么自己不成为他的朋友呢?
因为太想太想,更多地从他的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了。
chapter 2
是怎样,成为他最好的朋友呢?
见到他的时候,对他微笑;
当老师找他麻烦的时候,说他的好话让老师放过他;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他,听他喜欢的歌,了解他喜欢的明星,看他喜欢的杂志,然后,厚着脸皮加入他吃饭的那一桌,在他皱眉之前,就开口说他喜欢的话题……
当然,这些根本不够。
薄华绝对不知道吧。
让他与白宇组成“互帮”学习小组的,并不是老师,而是白宇自己的意见。为此,白宇竟然写了一篇一千多字的申请,其中的“友爱”“互相帮助”以及他是如何如何“欣赏薄华同学,想要帮助他”等等,直接把老师感动到了,他们将两个人调成了同桌,知道这个好消息以后,白宇一个晚上都兴奋得睡不着觉!
另外,更幸运的事情发生了。
白宇提前了解了薄华同寝室的同学要退宿,他提前写了换宿舍申请,再加上各种人脉因素,总之最后,他成为了薄华的室友。
绝对是白宇手段高明吧。
总之,他没有用太多的时间,他就变成了薄华最“亲近”的同性朋友了。
他们会一起去吃饭,一起打球,一起去图书室,不过,一切也仅限于此了。
白宇早已满足。
他珍惜着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
他知道自己的那种特殊的感情永远都是单方面的;
他知道作为薄华的朋友,要永远支持他与他女友的关系;
他需要习惯薄华与其女友在学校卿卿我我的时候;
需要习惯别的女孩子跑过来问自己关于薄华所有的事,帮助他们追逐薄华的身影;
甚至每次,当薄华失恋以后,他都需要习惯默默地呆在他的身边,听着薄华讲着关于他女友的事,看着他皱眉,伤感。
他知道薄华并非像传闻那样薄情。他实际上很重视每一个女孩子,总是善待她们,也喜欢着她们,只是,他总是没有找到一个“爱”的女孩子而已。
……
安静的白宇从来都没有告诉过薄华。
实际上,他很自私的。
他喜欢薄华失恋,他希望薄华失恋。
明明,他是那样喜欢薄华这个人,明明他还是希望薄华幸福的。
只是,自己就像是薄华的日记本一样,只有当他伤心的时候,他才会想起翻开,在其中写下一些文字。不过即使如此,白宇也很高兴了。
白宇喜欢看薄华失恋的样子。
大家都认为薄华是一个温柔,高雅的贵公子,却绝对不知道,那只是他戴的假面具而已。真正的薄华,就像现在这样——
此时此刻,酒吧。
群蛇狂舞,重金属音乐就像是重锤,一次由此一次重击人类的心脏,让人变得狂乱起来。
薄华步入酒吧,瞬间,酒吧里近半的人都注意到了他。
他只简简单单地穿着深蓝色外套,黑色长裤,除了一副大大的墨镜和左耳深红色的耳钉,没有任何多余装饰。不过,这个人天生就是实现的焦点,他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着高贵,就像他身上淡淡的芳香一样,那样特别,那样优雅。
他直直朝白宇这桌走过来。
白宇歪头,微笑:“大少爷又失恋了?”
“切。”
薄华坐下来,拿出烟盒,随手抽出一支烟。
手指在裤包里搜索了一会儿,微微皱眉。
不用他说话,白宇就将自己的打火机拿出来,站起来,朝他靠近。手指轻轻一按,火焰就迸发了出来。白宇的动作相当快,在薄华皱眉之前,他就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撑着下颌,准备充当一个合格的倾听者了。
薄华取下几乎挡住自己半张脸的墨镜,有些烦躁地将手指插入发中。
“我的确分手了。”
“这回算是比较久的哦,已经一个月了呢。不过,说真的我觉得小晴挺不错的啊,长得漂亮,性格可爱,也非常会照顾人,为什么还是分手了呢?”
“最初觉得不错,只是……”
就像往常一样,薄华开始烦躁地讲起来,烟雾朦胧的他的脸。
略微暗黑的酒吧里,白宇也就不再掩饰自己,他肆无忌惮地盯着薄华看,看他淡色的额发,还有他纤长的睫毛,他高挺的鼻梁,那些在他脸上不断荡漾的光束……最后,他的视线落在薄华略微淡色的嘴唇上。
突然,他开始口干舌燥起来。
薄华明明已经喝多了,白宇明明该提醒他不要再喝的。
只是,鬼斧神差的,他没有这样做。
因为,他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薄华的嘴唇——
记得他嘴唇的温度,触感……
白宇突然站起来!
“我、我去洗手间——”
说完,他就大步走出去。
不过,几乎是瞬间的功夫,刚刚还趴在桌上昏死过去的家伙竟然一下子就抓住了白宇的手腕,紧紧的!
白宇下意识地转过头去,就看到那双没有焦点的,眼底通红的眼……
白宇几乎是瞬间僵硬了。
他呆呆地站着,浑身都开始战栗起来:“喂……你干嘛……”
薄华没有说话,他紧握着白宇的左手微微用力,就将白宇硬生生地拉在自己身上坐着。整个过程是那样惬意,他的右还优雅地夹着烟。
此时此刻,两个人靠得太近了。
白宇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对方脸上的每一寸皮肤,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对方呼出的温热的,带有浓浓香烟的气味。
薄华突然将烟按在烟灰缸里。
然后,他的手指轻轻抚上白宇的脸颊。
白宇简直就像是触电一样,突然往后逃!不过,薄华怎么可能让他逃,他早将白宇抓得紧紧的,他微微眯眼,手指轻轻抚上白宇黑色的卷发上,然后,温柔地,触碰到白宇滚烫的嘴唇——
然后,薄华突然笑了。
白宇还没有揣摩出那个笑容的含义……
他的嘴唇就已经被堵上了。
chapter 3
白宇扶着跌跌撞撞的薄华走出酒吧,随手打了一辆出租车。
车上,薄华一直很安静。
他只是乖乖地把头枕在白宇的肩膀上而已,长长的睫毛紧闭着,时不时微微颤动。白宇低头,伸手用手轻轻将他紧皱的眉头抚平。
薄华,要是你还醒着的话,你一定像避开怪物一样,一下子就把我推开吧?
白宇好笑地想着,安静地看车窗外不断流逝的风景。
恍若因为近在咫尺的诱惑,不断流失的理智一样。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第一次发生的时候,是在大一的时候。
那一次,却不是因为薄华失恋,而是因为他家里的事情。
那一次,薄华的漂亮的左脸红肿起来,很简单,他被母亲扇耳光了。只是因为他阻止母亲跟一个不务正业的男人交往。
那个傍晚,白宇来到了薄华的家。
那是非常漂亮的双层洋房,每一种家具都相当精致古典,每一种设施都极尽豪华,只是,房间真的,很乱。
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水果、空方便面、衣服、碟子、纸张……地上也满是东西,甚至还有几天前煮的面。而他父母的房间是如此的空洞,床上的衣服乱成一团,衣柜里只有零星的几件衣服。很明显,薄华的父母几乎不回家住。
那个时候白宇不知道,薄华的父母不但不回家住,而且从那一年开始,他们还常常回家搬行李。离婚证都扯了,他们还不抓紧时间享受新鲜爱情?
那天,他们买了很多啤酒,坐在阳台的榻榻米上,懒洋洋地看着遥远的天边,那深红色的云彩,还有当云彩渐渐暗淡以后,那淡淡的粉红与浅紫,那成群结队的飞鸟。
白宇很难喝醉,而且他很理智,并不会喝太多。
而薄华的酒量简直不敢恭维,虽然他喝酒一点点都不上脸,但是白宇知道,两瓶下去他会有点晕,话会比平时多一点,再多喝几瓶,他话会变少,再然后,他会直接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