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占强不自在,却没有反驳,坚持着,“关你什么事?我就不许你动他!”
季惺一僵之下,挣扎得更厉害了,“侯占强,你烦不烦?!放开我!”
侯占强舍不得,还想抱他一会儿,可是最终只能放了手。
季惺捂着肚子侧过身,恶狠狠盯着侯占强,“滚!”
侯占强咬紧牙关,一声不吭,眼神默默地在季惺脸上扫来扫去,片刻之后转身走了,出了球场马上疯跑起来,两秒钟就不见踪影。
黄毛往地上“呸”的吐了口痰,招呼着同伴,“真他吗恶心!……走走走,散了散了!”
季恪小身板挺出来拦着,“不行!把钱还我们!”
黄毛又要发怒,扬起拳头,季恪赶紧抱着脑袋躲到一旁。
郑凡在后面悠悠地说:“我认识你,技校的黄兴。我爸是警察,他说了,你要是再被抓一次就要送劳教所,你最好小心一点。”
黄毛还真姓黄!他有点嫉恨地鼓着眼睛瞪郑凡,慢慢地掏出刚才抢的钱“啪”的扔在地上,走了。
去捡的肯定是季恪。
季惺脸色依旧苍白得难看,小腹隐隐作痛,弯着腰好容易站着。丁凯因为自己也喜欢季惺,又想去扶他,又怕他讨厌自己,举棋不定,煎熬不已。忽听季惺道:“小凯过来扶我一下。”他如蒙大赦,用肩膀撑起惺哥。季惺搭着他,很安然。
球自是踢不成了。几人面上都怪怪的,偷瞟季惺,又觉得不是他的问题。季惺极难堪,领着弟弟和丁凯回家。
另两个同学跟吴川打声招呼也离开了。
吴川把那球捡起来抽出石片,检查一下,啧啧两声扔到了垃圾箱。一回头,望着在那边等他的郑凡,眼珠子咕噜转转,不知起了什么念头,跑去箍着郑凡的肩膀,贴着他耳朵吹着热气说起话来。
郑凡有些不适应,蹙蹙眉,耳根渐渐红了。
吴川乐得偷偷笑。
第二十七章:过生日
一天后,不少人知道了侯占强喜欢季惺的事情。
“哎你知道不?有个同性恋喜欢季惺嘞!”
“是吗?真够变态的!”
“不过,喜欢季惺倒也没什么,季惺那么帅,皮肤又白,成绩又好。”
“你是女生,喜欢季惺正常啊,可是那是个男生嘞,听说是技校的小混混。”
“被这种人喜欢,季惺也够可怜了。”
“谁说不是呢?”
……
三天后,流言开始变异成正体不明的风格。
“听说没,那个技校的小混混拿着玫瑰花在灯光球场上给季惺下跪!”
“啊?真的?季惺同意没?”
“怎么可能!季惺一脚就把他踢飞了,那些玫瑰花全部飘散在空中,撒了一整个球场!”
“有没有搞错,这么浪漫?”
“浪漫个屁,季惺把那人揍得像个猪头,走了。”
“噗!”
……
一周后,无数个版本流传开来,有好事者把两人都是一小的事情八了出来。
“原来那个死同性恋从小学就喜欢季惺啊!”
“倒还挺痴情的。”
“他小学就跟季惺表白过了!”
“天!那也太早了。”
“他是黑社会成员,是为了季惺才加入黑社会的!”
“黑社会果然都是死同性恋。”
……
季惺快疯了。这些流言虽然没有离谱到说他和侯占强是一对,但也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走到哪里都有男生女生指着他说“快看这就是那个同性恋喜欢的人”,同班同学看他的眼光有同性有兴奋有八卦有鄙夷,让他浑身都像长了刺一样难受。
“季惺,作业本收上来了,快去交给数学老师。”
季惺没精打采捧着作业本走在教学楼走廊上,后人有人拍了他一下,是吴川。
“怎么了?”
季惺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烦死了!”
“噗!”吴川憋不住笑,看到季惺杀人般的眼光,忙正色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没事去听那些话有什么意思?嘴长在别人身上,莫非你能全部堵住?几年之后谁认识谁?早就考大学远走高飞了!怕个鸟?你真是想不开!”
这厮很少说这种开导人的话,偶尔说一次倒挺有道理。季惺沉默,点点头,“谢谢。”
“行了,下午去郑凡家打双升去!”
“他家没人?他爸妈呢?”
“他……爸妈离婚的,他妈另找了人,他爸加班。”
季惺瞥了瞥吴川,“哦。”
季惺下了一节课之后去初中部找到季恪,骗他说:“今天下午物理老师要给我们班几个尖子生补习,我也要去,你跟爸妈讲一声,我不回家吃饭了。听到没?”
季恪皱皱鼻子,怀疑地斜眼,“哥,你骗我的吧?”
“骗你个头!”季惺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个爆栗,“少啰嗦!你敢不回去这么说,我就告诉老妈你上次把小姨送她的外国口红拿去当粉笔写字的事情!”那管口红被季恪写得只剩下了一小截,老妈还唠叨说小姨带的外国货也太“茶噎(方言:假,不划算)”了。
季恪抱着脑袋喊:“我靠,哥你最近也太暴力了!老打我!而且你太不够义气了!你怎么能这样呢?你不能讲小话!”
“讲个屁的小话,别忘了我跟你说的,‘老师让我们补习’,听到没有?”
“好好好。”
季恪被他哥打了个爆栗又弹了个脑瓜崩,嘤嘤嘤地跑去找丁凯想哭诉一下。
结果丁凯敏捷地让开了,“你别过来。白痴会不会传染吖!”他喜欢看《灌篮高手》,也特别迷流川枫的这句台词。
季恪假哭,“呜呜呜……你和我哥都欺负我!”
郑凡家在另一个方向的家属区,他爷爷是厂里的职工,但他爸不是职工,是警察,很忙,所以他妈就寂寞地重新找了个男人嫁了。郑家给人的感觉是风格很冷硬整洁,看得出他爸很疼爱他,男孩该有的玩意儿一样不少。
吴川还叫了几个同学,一拨玩双升,一拨玩郑凡的电子游戏,郑凡自己倒在厨房里忙活着张罗饭菜。吴川碰碰季惺的胳膊,“嗳,我不是听说你在家也做饭的吗?帮帮郑凡呗。”
季惺万般无奈叹口气挽上袖子去了厨房,过了一会儿突然冲出来,“我靠吴川,你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叫我来的吧!!!”
“哈哈哈哈哈,你反应真慢!不过能者多劳嘛!”吴川笑得前仰后合,承认得很爽快。
两人在厨房里忙,吴川时不时跑到厨房,看看饭菜好了没有,直嚷嚷着肚子饿。郑凡为了安慰他,用手指从案板上拿了块蒸好正在切的腊肉塞到他嘴里,问道:“刚才我听见开门声,谁走了?”
“没谁,周遙、石江出去买点东西。”吴川舔了舔郑凡的手指,摇头晃脑吃得鼓鼓囊囊满嘴油的又跑出去。
季惺看这两个一喂一吃的,在旁边愣啊愣。艾玛你俩这个样子实在也太……
郑凡理着平头,剑眉长眼,眯着眼睛的样子特别酷,此刻虽然系着个围腰,却也十分地有味道。他坦然地转头看季惺,“干嘛?”
“没什么。”季惺赶紧低头用汤勺搅拌肉丸子汤。
在季惺和郑凡的齐心协力之下,一桌丰盛的菜肴很快就端上了桌。
大家闹哄哄坐下,有几个还在房间里玩电子游戏,吴川进去叫他们。突然之间,不知怎么电灯灭了,一片漆黑。
“怎么回事!”
“停电了啊?”
“啊,还没吃饭呢!”
“哎哟……”
“大家别急,我去找找蜡烛。”这是郑凡沉稳的声音。
吱呀一声,郑凡房间的门打开了,里面照射出一片摇曳的光线,季惺和郑凡都惊讶地往那边看去。只见吴川端着一个大蛋糕走出来,上面插着蜡烛正在燃烧。
烛光映得吴川的脸颊异常秀气,眼睛里有几团蜡烛火苗,看着郑凡笑嘻嘻道:“郑凡,生日快乐!”
郑凡彻底愣住了,“你……”
旁边几个同学全都拍手欢呼起来,“耶!郑凡,生日快乐啊!”
只有季惺是蒙在鼓里的,这会儿才知道,“啊?郑凡,今天是你生日?生日快乐!”
郑凡表情看起来很复杂,他本来不想说的,也以为吴川忘记了。吴川提议今天到他家来玩,他没反对,却没想到吴川是想让大家来给他过生日。刚才周遙和石江就是出去买蛋糕和啤酒了,这都是吴川的主意,生怕郑凡知道,所以来的时候没带上,而是趁郑凡在厨房的时候偷偷去拿。
季惺悄悄问周遙,“蛋糕是大家斗钱(方言:凑钱)买的?”
“不是,”周遙摇头,“全是吴川出的。”
“你们早就知道今天是郑凡生日?”
“不知道啊!刚才你和郑凡在厨房的时候,吴川才告诉我们的,说是要给郑凡一个惊喜。”
“啊……”季惺心里那个疑云更加强烈。
郑凡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围腰还未解下,傻乎乎的。吴川哈哈乐着,“郑凡!你也有今天!我看你还酷!”走过去给他解了下来,按着他的肩膀坐下,又提议道:“快给郑凡唱生日歌!”
“我靠,好土,还生日歌!……”几个人嘴上嫌弃着,却都齐刷刷站起来,拍手唱起来:“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快乐郑凡,祝你生日快乐!”
吴川催促着,“快,许愿!吹蜡烛啊!都快燃完了!”
郑凡默默闭了下眼睛,然后鼓起腮帮,“呼——”一口气全灭!
不知谁又去把电灯打开了,刚才自然不是停电。
“好了好了,快点吃饭啦!”
这个晚上,一帮平时没什么机会喝酒的高中生都差点喝醉了,这种时刻才看得出谁的酒量大啊。吴川这家伙就是吼得凶,才一瓶多就倒了。郑凡却一杯接一杯和大家干着,平时冷酷的表情也软化了,眼睛亮晶晶的,看得出他很开心。
季惺喝得不多,他还记得他让弟弟回家撒谎,要是满口酒气岂不是穿帮了。
最后到十点钟,同学们一个个醉醺醺地告辞,郑凡也满脸通红有了点醉意,吴川最不堪,早就倒在郑家客厅的沙发上睡得呼呼响。
季惺帮着郑凡收拾了碗筷,擦了擦手,看看沙发,“郑凡,我也走了啊。吴川怎么办?”
郑凡挥挥手,“没事,我给他家打个电话吧!”
“哦,拜拜”季惺拿上书包。其实他特别想留下来瞧一瞧结局。
大门关上以后,郑凡走到沙发边,抬脚踢了踢吴川,“喂,你够了,别装了,人都走了。”
吴川调皮地张开一只眼,又张开一只眼,“嘿嘿……”坐起来。他取过书包,从里面神神秘秘地掏出一个黑丝绒的长方盒子递给郑凡,“给你的。”
“这什么?”看起来好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样子,郑凡不接。
“生日礼物啊!”吴川硬塞进郑凡的怀中,笑嘻嘻地说,“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郑凡很纠结地打开,原来是一只派克钢笔。
“上次你不是跟我说想要只派克的笔吗?我可是攒了好久的零用钱!”吴川眨眨眼。
郑凡用指尖捏着笔,咬起下唇。他那次只是随口说一说而已……吴川居然记住了。
两人一个站一个坐对视着。
吴川懒散地躺靠在沙发上,“今天开心不?”
“嗯。”郑凡点点头,站得更近了,直接贴着吴川的腿。
“哼,”吴川傲娇地撇下嘴,又笑得很妖孽,“那你也做点让我开心的事呗?”
郑凡慢慢慢慢地弯下腰,靠近他的脸,低声道:“干嘛?”
吴川伸手搂着他的脖子,把他拉近了自己的嘴唇。
季惺出门之后一直在思考,一直在回想。吴川和郑凡有问题,一定有问题!这是他最好的两个朋友,他的心情很纷乱繁杂,一方面觉得刺激,一方面又觉得理所当然,一方面又觉得他们的前途堪忧。
这么低着头考虑着,他走进了自己家那片家属区,晚上路灯不太亮,隔老远才有一个,路上没什么人影,挺渗人的。季惺胆子不小,可也加快了脚步。
怕什么来什么,还差几栋楼就到21栋,前面阴影里走出来个人,拦在了路中央,口中轻声喊:“季惺。”
第二十八章:险被强
季惺被吓得一抖,“谁!”
那个人从阴影里一步一步迈出来,走到路灯光线的范围之内,圆寸粗眉,肩宽高壮,侯占强。
“你……你又要干什么!”季惺有点紧张。四下无人的,这个人又对他有那种心思,不管怎么,都让人心慌慌吧?他摆出了一个防备的姿势,抓着书包带,随时准备跑掉。
侯占强看他这样,走了几步就停下来了,路灯在他的头顶上打出一片金黄色的光,但他的眉眼依旧一团黑暗,看不清楚情绪。
两个人以这种情况对视了半天,季惺不禁要发火了,“侯占强,我真搞不懂你,这样到底是为什么?我不管你怎么想的,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了!我实在没兴趣知道你的想法!”
“季惺,”侯占强的声音很低,“我今天真没想到会遇见你。”实际上,他已经在季惺家楼下这个片区转了很多天了,每天晚上都会傻乎乎地跑到季惺楼下去看他窗子的灯光。偶尔季惺去拉窗帘,灯光把他的影子印在窗边时,侯占强都会呼吸一窒。胸口有种又痛苦又甜蜜的感受,让他忍不住用手去捂着胸膛。
侯占强并不是一个懂得风花雪月的人,他父母是车间里的工人,不像季惺家爸妈是干部,他们养孩子养得狂放,打小这侯胖子就是个粗神经,仗着自己个子高长得壮,一切都是拳头说话。没有玩具——抢别人的;没有零食——抢别人的;没有钱——还是抢别人的。他抢成习惯了,欺负别人也成了一种习惯。
可惜世界上就是有一种东西,是无论如何也抢不来的,那就是感情。
侯占强之所以对季惺印象那么深刻,源于小学的一次颁奖活动。那是四年级的时候,季惺获得了“硬笔书法比赛一等奖”,娟秀的钢笔字还被贴在了年纪走廊的宣传栏橱窗里。就连侯占强偶尔经过时瞟一眼,都觉得这个字确实好漂亮写得真好,和老师的差不多了!他特意记住了写这个字的人名字叫做“季星(忽略了竖心旁)”。后来那天周一,第二节课后做完早操,学校就在操场上组织了一次颁奖典礼,给一二三等奖发了奖品,让他们逐一上台去领奖。侯占强在后面的人堆里,看见了升旗台(暂时充做奖台)上站着的季惺。
雪白的小衬衣,鲜艳的红领巾,天蓝的布裤子,墨黑的小皮鞋。那个男孩子的肤色像美玉一样白嫩,眼睛大大的和玩具店的洋娃娃一样,鼻子高而挺,鼻尖却很秀气的翘起,嘴唇红红小小,乌黑的头发柔软地覆在额头上,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真是太与众不同了,和侯占强他们班那些流鼻涕的缺牙巴大不相同——刚想到这里,就看见领奖台上的季惺笑了,也缺了一颗尖牙,可是为什么还是那么漂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