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相逢
由于一些规定限制,林书是农村户口,想去县城里读小学非常困难。好在老杜常年跟学校打交道,有点门路,他帮林书弄了一个西城小学插班生的资格,他可以一直在西城小学读书,以后小升初的时候再乡里考试就行。西城小学距离林氏小食馆不远,都在西街,小学选址相对偏僻些,从小食馆步行过去只要二十来分钟,骑自行车只要几分钟。
西城小学并不是L县最好的小学,但是跟林书现在就读的乡镇小学相比,无论是外部环境还是师资力量,都要强太多了。校长跟老杜私交颇好,本来只是看在老友面子上收个插班生,哪知竟捡了个宝。林书不仅每学期都考双百分,居然还会奥数题。一开始,校长只是为了走个形式,给了林书两张试卷,让他做做,摸个底以后好给他安排班级。哪知他拿试卷的时候没仔细看,把数学试卷拿成了一份奥数试卷,试卷给林书后,他就把办公室留给小胖墩,自己跟老友一块儿在外面抽烟聊天。
他以为自己给林书的是一份小学四年级的测试题,上面就只有一些基础四则运算再有点儿简单的应用题,跟县里的期末考试题一个难度,成绩好的孩子最多半个小时就能做完。哪知过了一个小时,他跟老杜聊得嘴巴都干了,林书还没有交卷。校长心里微微有些失望,觉得林书的期末考试成绩多半有水分,不过既然已经答应朋友把孩子收下了,他也不可能反悔。反正林书以后考试都要回他们镇上考的,成绩也不算在他们学校,成绩好坏影响不大,只要听话老实别给他惹事就行。
校长进去收了林书的试卷,正好有人打电话进来,他光顾着接听电话,瞅都没瞅一眼,就把试卷放进了抽屉里。
“……好好好,晚上在老杜家聚,他说今晚有好东西请我们吃……”
“行,行,那一会儿见。”
挂掉电话,校长带着林书走出办公室,边关门,边问林书:“刚刚的数学题做完了吗?”
林书不好意思的低着小脑瓜子:“最后一道题跟爸爸教我的不太一样,我算不出正确答案。”已经初具学霸品质的小胖墩对这样的结果不太满意。
校长本身就是教数学的,这张试卷是他出的,他记得最后一道应用题明明跟期末考试题最后一题,是一个类型,怎么小孩儿换个数字换种说法就不会了。小家伙的成绩果然有水分。
校长彻底放下此事,跟老杜一起把林书送到小食馆,跟林墨客气的聊了两句,便随老杜一块儿离开。
“老杜,今晚上你究竟请我们吃什么啊,神神秘秘的,这会儿总能说了吧。”
老杜贼笑道:“佛曰,不可说。”
所谓物以类聚,庞校长也是个吃货,被老杜掉了半天胃口,心里好奇地要命,嘴上却说:“不说算了,我还不问了!等会儿我就知道了,为了你这顿好吃的,我从昨晚开始就没吃饭了。”
“太贼了,太贼了,老子这盘亏大了。”
这会儿距离天黑还有段时间,店里没有客人,大家都在准备晚上用的食材。林墨见林书热得脑袋上全是细汗珠子,便从冰柜里给他拿了一碗冰镇过的绿豆汤。
汤里加了冰糖,绿豆全部熬得碎碎的,汤浓而不黏,清甜爽口,一小碗下去,小胖墩满足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活像一只餍足的小狗狗。
冻过的东西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林墨无视小胖墩眼巴巴的小模样,收了碗,问道:“今天考试考得怎么样?”
林墨不提还好,一说小胖墩儿就蔫了:“数学题好难啊。”城里小学的题都这么难吗?小胖墩有点担心自己跟不上学习进度。
林墨稀罕的看着他:“这么可能?”林书这个小怪胎数学不是一向很好,高考的时候还考了满分吗?未来的物理量子学博士会为小学四年级的入学测试困扰?他要是没记错,爸爸前几天就教他初中的数学了,小家伙还兴致勃勃的看了他的物理课本,问了好几个他想都没想过的问题,害他被爸爸鄙视惨了。
林书蔫头蔫脑的说:“可是真的好难,我做了好久才做到最后一道题,怎么算都算不出正确答案,害得我都没时间检查前面的题,不知道有没有算错的。一百分没戏了,最后那道题我写了解题步奏,不知道能不能给我点儿步骤分,不知道这次能不能考个九十分。”林书到底年纪小,难免有时候会粗心大意写错答案。一想到哥哥之前承诺他的,如果考了双百分就给他奖励,更难过了。
林墨拍拍他的小脑袋瓜子,笑道:“没准儿是题出错了。行了,考完了就别想了,帮我把凳子抬出去。表现好,奖励大大的有。”
在读书上面,林书比他有天分多了,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同样付出99%的汗水,林书因为那1%的灵感可以推导出许多他想破脑袋都想不到的公式,而他只能考个中规中矩的会计学位。林墨根本就没担心林书会跟不上进度。
小胖墩欢快的点点头,使足劲儿把比他还长的长椅子拖了出去,一心想着表现好了,哥哥给他加个小餐,上次那个芙蓉酥就不错。
又过了几天,林建也不知因为天气的原因还是别的,林建总觉得右腿一阵一阵疼,开始他还咬牙忍着,到后面越来越疼,林墨中午回家发现他脸色不对,便紧张问道:“爸,你没事吧?怎么脸色这么白?”
林建不想让儿子担心,便死撑着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没事,可能刚刚在院子里晒久了,有点中暑。你别管我,去好好休息一下。”
林墨简直太熟悉他现在的表情了,上辈子爸爸身体难受又不想让大家担心时,苍白勉强的笑容就跟此刻一模一样。
林墨板着脸走到他面前,用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温度高得烫手,当即脸色一黑,眼睛都快喷火了,也不知是生自己气还是生爸爸的气,责问道:“爸爸,你在发烧,你知道吗?你身体不舒服为什么不告诉我?”
林建看儿子突然变得异常强势,有点不知所措,他微微低下头说:“真没什么事儿,就是刚刚晒太久了。”
林墨蹲下来,双眼与他对视:“是不是腿不舒服?”
林建看着儿子眼底浓浓的担忧,没由来心虚起来,到了嘴边粉饰太平的假话也说不出口了:“这两天右腿一直疼……”他见儿子脸色剧变,忙解释:“其实也没多疼,我估计应该是在长骨头的缘故,过几天就没事儿了。”
“这种事情是能够估计的吗?”林墨意识到自己语气过重,按捺下怒火道:“对不起,爸爸我太着急了。你先喝点水,我去找辆车,我们马上去医院检查。”
林建拉住他:“墨墨,我真没什么事情,过一会儿就不疼了。”
林墨抽出手,说:“这种事情我们俩说了都没用,只有医生说了才作数。爸爸,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但是你这样,我和奶奶会更担心的,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你让我们怎么办?”
林建无言以对,只能任由林墨去找人找车。
等林墨跑了一圈,找了一辆三轮摩托回来载林建时,林建已经昏迷过去。林墨强自冷静,跟人一起小心翼翼将林建抱上车,把放在家里还没来及存银行几千块钱全带在身上,以最快的速度去了县医院。
医院折腾半天检查完后,医生告诉林墨,林建的右腿疑是出现感染,最好将他送到省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否则很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林墨听完后心里所有的怒火担忧变成了冷静,他立即给林常青打了个电话,让他请林海帮忙联系省医院里的熟人,又让送他们来的那人立刻去店里通知老太太,让老太太想办法准备点钱,以防急需。
救护车上,医生给林建挂了药水,他的体温已经慢慢降了下来。林墨握着他粗糙微烫的大手,目光呆滞的看着爸爸苍白的脸,眉头紧皱,心底思绪万千。
韩勋到锦城已经有快半个月了,他一个人每天在锦城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始终没有再找到那天那种强烈的感觉。不过,他并没有灰心,这天下午三四点,他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转,不知不觉又走到了那天那条巷子。
他这次重回锦城,在这条巷子以及巷子周围的地方逛了不下几十遍,他问过许多人,可附近根本没人知道那个叫‘墨墨’的人。
太阳很毒,白花花的晒得人眼花,韩勋走到路边时,行人绿灯正亮着,他快步穿过街道,余到光扫左前方停着的那辆喷着红十字标识的面包车时,心,突然不受控制的悸跳起来,他下意识停下脚步,车行道的红灯突然变绿。
林墨仿佛心有所感般看向窗外,只见一辆‘嗖’得一下从后面冲了过去,直直撞向韩勋。
韩勋!
韩勋!!
他怎么会在这里!
撞击明明是发生在一瞬间,却好像被谁故意放慢了速度,一帧一帧缓缓在他视网膜上倒影成像,当大片大片猩红艳丽的血液被饥渴的柏油路吞噬时,林墨一直引以为傲的冷静理智轰然坍塌。
十米不到的距离,他能清晰的看到韩勋嘴巴开开合合——林小墨
血液顺着他的脸颊流下,那双永远神采熠熠自命不凡的桃花眼渐渐失去光彩,缓缓合上……
“不——”
第三十二章:赖上了
林墨完全记不起他是如何跳下车,如何把韩勋弄上救护车,如何将人送到医院里的,等他回过神来时,只看到紧闭的手术室大门和刺眼的红灯。
他脑海里反反复复想着一个问题:韩勋为什么会到锦城来,他现在不应该正在哈大接受世界顶尖级的精英教育吗?
他心底隐隐有种强烈的直觉——韩勋应该是来找他的。
难道韩小人跟他一样,带着记忆重生了?不然他倒在血泊里的时候,为什么会喊他的名字呢?
可是上辈子就算韩小人没去过他的老家L县,凭他把自己老底查了N多遍,他也应该清楚他的老家并不在锦城。他记得陈俊曦说过,韩家先辈非常有眼光且有魄力,百年前就举家迁往海外,在那个动荡不安世纪里,他们家族从衰弱到兴盛如今在国外根基庞大。在移迁之前,韩家曾是北方望族,这样一来韩勋根本不可能在西南地界寻什么亲。
不管林墨怎么推导,事情都说不通,总觉得少了什么关键的地方。
撞到韩勋的摩托车司机看到韩勋倒在地上流了那么多血,当时就吓傻了,扶正摩托车骑上去,想都不想就踩下油门慌不择路的逃跑了。好在当时有人记下了他车牌号,已经报警。跟林墨一起从L县随车过来的实习医生,给韩勋做了简单的急救措施后,等救护车到了医院后,直接将他送进了手术室。
林墨很担心韩勋的情况,偏偏老爸那边也情况紧急,需要立刻送他去做检查。就算林墨再怎么冷静,生命中两个最在乎的人同时出现状况,他又怎么可能真正平静得下来呢?他跟实习医生一起推着林建楼上楼下跑,心里还要记挂着手术中的韩小人,整个人绷得紧紧的,好像随时都会断掉的弓弦。
好在林建的情况并不是像县医院里说的那样,他的伤口愈合的很好,并没有出现感染,只是由于最近这段时间天气太热,而他大病一场身体虚弱导致的不适,腿疼则多半是因为他太心急偷偷用右脚使力,给正在愈合中的骨头造成了压力导致的。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一番折腾后,林建的体温已经彻底降到正常水平,医生给他注射了药剂,他依然处于昏睡状态,林墨给同病房的人借了些热水,拧了张热毛巾擦干他脸上、身上的汗珠,给他掖好薄被。
胖护士今天当班,看到林墨父子后,一直暗中帮他们插队排号,不然哪有这么快出结果,她见林墨愁眉紧锁,小声安慰道:“小墨,你别太担心了,刚刚医生不是已经说了吗,你爸爸不会有事的。输两三天针剂,再吃点药就没事了。”私心里,胖护士其实并不想林墨他们这么快离开的。
林墨勉强勾了勾嘴角,说:“嗯,我知道,今天真是谢谢叶姐了。”
胖护士姓叶,叫叶知秋,打小就比其他小朋友能吃能睡心宽体胖,被邻居家的讨厌鬼取了个绰号叫胖秋,讨厌鬼被她暴揍一顿后,胖秋变成了胖球,从此她文雅好听的闺名束之高阁,彻底被世人遗忘。那讨厌鬼现在跟她一个医院,也在外科,胖球的称呼随之传开了。
林墨一声‘叶姐’简直喊到胖护士心坎里去了。
胖护士因为脸胖显得眼睛小,但她眼睛其实长得很好看,笑起来弯弯的跟月牙一样,让人心生好感,“一点儿小事,应该的,再说我们是什么关系。”胖护士回想着那盅浓香的山药排骨汤,不遗余力的套近乎。另一张病床上,正在记录病人情况的某实习医生,手一抖,笔尖在本子上戳下一个小洞。
“叶姐,我有个朋友出了车祸正在楼下做手术,我现在通知不到他们家人,必须下去看着,你能帮我多照看照看爸爸吗?”
胖护士哪里抵挡得住林墨恳求小眼神,连连点头:“这点小事就交给我吧,你快去,你朋友的事情要紧,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就来楼上找我,我今天一直都在。”
你今天下午明明是休假!哗啦一声,实习医生的笔下又多了一个洞。
叶知秋之前一直是他的‘忠实顾客’,他有心跟她拉关系,每次带什么好吃的到医院来,都会让奶奶多给她带一份。贿赂归贿赂,叶知秋人确实很不错,做事情耐心仔细有责任心,有她答应照顾爸爸,林墨心神稍定。
等他到楼下时,韩勋刚做完手术,被人从手术室里推出来。
林墨忙走上前问主刀医生:“医生,他情况这么样?”
医生揭下口罩,皱眉问:“你是他家属吗?”
林墨刚想摇头,一想韩勋的家人不出意外的话应该都在海外,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只好硬着头皮说:“是,他是我表哥。”
医生轻轻摇头,他看林墨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便说:“他的情况有点复杂,你最好通知他父母立刻过来帮他办理住院手续。”
林墨心里一紧,“他伤得很厉害吗?”
医生示意护士将韩勋先推进病房,他跟在病床后面,边走边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对林墨说:“他虽然失血比较严重,但是身上没有出现骨折,只右手臂和左小腿以及膝盖刮伤严重,经过缝针消毒处理后,问题不大。但是他在车祸撞击过程中,脑部着地,有脑震荡和轻微颅内出血现象,需要进一步观察后,才能确定需不需要进行手术。”医生顿了一下,看着林墨比病人还要苍白的脸色,忍不住安慰道,“你也不要太担心,他的情况已经算好的了,你尽快通知他家人吧。”
林墨木木的点点头,看着韩勋失血苍白的脸庞,心里一抽一抽钝钝的疼。他攥紧拳头,默默看着医生护士们一刻不停的给他输液,插管子,记录各种数据,而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像个坏掉的玩具似的,任人摆布,他却丝毫都插不上手,那种深重的无力感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当初,韩勋是不是也这样无助的看着他,在死神的镰刀下垂死挣扎呢?
林墨再冷情,他的心肠也不是铁石铸就的,相反,他虽然性子冷淡,但只要是被他真正放进心里的人,他可以在底线之上,无原则的护短无条件的对其好。
如果说,之前,他对韩勋前世最后一段时光里的陪伴照顾只是感激的话,那么现在,他真正将他放进了心里。
无关暧昧情愫。
林墨的心很小,上辈子至亲之人早早离世,情人离心背叛,兜兜转转心里只装了一个林书。这辈子他竭力改变家人的命运,心里多装了爸爸和奶奶,现在又多了一个韩勋,他把他放在跟家人一样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