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对这种技术不怎么了解是正常的,丁朗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解释。
“原来是这么回事!还是小朗懂得多啊!”怪不得那么多国企和实验室要抢呢,“听子卿说你现在又成立了一个项目?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他说,他解决不了就找爷爷!”黄老爷子豪气地说,王霸之气外溢。
他也没问这个新成立的项目是什么,丁朗的研究项目已经算机密了,即使黄老先生有资格知道他也不会去问的。
他说出这么霸气的话也不是一味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孙媳妇,而是认真的想要为国家科研事业做点什么。
丁朗现在有首都大学保驾护航,而且教授学者当中,基本上整个计算机系和材料学系都相当挺他,更有秦水鸥这种业界大拿站在他身后,起码国内在这两个专业里,没人敢找他麻烦,只是初次踏入物理专业,虽然学校一如既往地挺他,但毕竟还没有什么成果,没有说服力,所以还真有点小麻烦,不过这种小麻烦别说黄峥嵘了,连黄子卿都不用出动——只要丁朗能够做出成绩,这些小麻烦小问题就迎刃而解。
无非是某些物理系的教授认为丁朗作为一个外系的人,能够获得本系这么多资源太浪费了而已,只要有成绩,这些质疑就会消失——更何况其实丁朗并不在乎这些质疑。
不过面对黄老爷子的好心,他还是笑着应下了。
接着黄老爷子兴致来了就拉着他给他看花园里那些花花草草,又揪着黄子卿下了几盘棋,最后心情舒畅,干脆让人铺纸自己要写字。
黄峥嵘出身于富贵商贾人家,家里为他花大价钱请来京城的老师教课,他的字一向是极好的,尤其在革(命途中壮志凌云写下的“逐鹿中原”和开国大典前夕写下的“一唱雄鸡天下白”算得上是现代之后的书法作品中最有价值的作品了——无价之宝!现在这两张作品都还放在国家博物馆里。
丁朗曾经有幸前往观摩过,逐鹿中原四字,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雄心壮志,壮志凌云,那种天下舍我其谁的气场也只有少年时期的黄老才有了,到了后来,他气质越来越内敛温和,性格越来越低调,虽偶有霸气外露却再没有出现过“逐鹿中原”四字中透露出的那种痛快过。
而一唱雄鸡天下白,则大开大合,当时乾坤已定,革)命终于成功,所以平日里内敛的黄老也难得霸气外泄了一把。
两幅字放在一起看,逐鹿中原更多的突出了自己,写下这字的时候老爷子才二十岁出头,当时正迎来他初次赶赴前线参加革0命,自然豪情万丈天下舍我其谁,而一唱雄鸡天下白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多,性子更加沉稳了,激动于亲手参与的时代终将来临,感动于这个曾经被践踏在外国列强脚下的、四分五裂的国家终于“天下白”了,挥斥方遒,写下了那副字。
少年意气风发,壮年执掌一方。
这两幅字,不仅是艺术价值,其所代表的特殊时代的价值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甚至从来没有人给它们定过价格。
想起那两幅字,丁朗多少有点恍惚,走了会儿神,回头再看黄峥嵘已经写了一行,正在写第二行字。
现在他日子过得舒服,这字明显也有变化,愈发的轻松自在了,早年他是行书楷书写的好,如今却是草书写的好,而且不同于另一位开国领袖草书的狂气,黄峥嵘的草书是肆意的,也是想哪儿走哪儿的,简而言之就是随心所欲的。
写完一幅字,黄老爷子拿起来看了看,仿佛挺满意的样子,然后便让出了位置给丁朗:“我可听说小朗的字写得很好,给爷爷露一手?”
丁朗挑了一只笔,拿在手里就感觉到不一样。
跟系统奖励的那些笔来说这笔也能算上不错了,更别提跟外面卖的笔相比较了。
他写的诗也简单,现下正是开春的时候,首都还有点冷,但南方的春天已经到了,刚刚打电话的时候妈妈还说家附近的公园里桃花都开了,所以今天他就有些感慨。
妈蛋早不开晚不开我走了才一两天就开了(╯‵□′)╯︵┻━┻他写的就是那首杜牧的江南春。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黄峥嵘颇为欣赏地看着丁朗写字。
今天他之所以让丁朗写字也是因为之前他看了他写的其他字,参加首都大学新生才艺大赛的师说是一副,只能说规规矩矩恰好符合了师说这篇文章;参加书协展览的上善若水是一副,因为买下那副作品的人是他的一个老战友老孙的儿子,买下来之后直接送给了父亲。
而黄老作为这群老干部里书法造诣最高的自然被拎过去品评,对那副字,黄峥嵘的评价是:失望。
技巧方面倒是相当不错,可惜意境方面却缺了些。
意境这种东西很难讲的。
原本听说是丁朗的作品,黄峥嵘颇为期待,没想到看到了这么一副甚至可以说“浮于表面”的字,自然是有点失望的。不过当时他并没有这么说,只是称赞了这字在技巧方面的有点。
现在看来,丁朗的字比起当时是进步了很多。
笔意连绵,即使笔划之间断了,但那个字意却没有断,看出来有点缠绵之意,却不是女儿家的小意柔情,几乎只是从纸上就能感觉到江南春天那缠绵的雨丝。
而丁朗,在落款写下自己名字的时候便有些愣——系统提示他,突破了s级书法!
系统犹自在他脑海中提示:“叮!宿主完成成就[突破!书法s级!],奖励物品[进击的纸张]!包含各类宣纸、书笺,欢迎宿主进入抽奖空间查看!又发生了什么,本系统和本系统的小伙伴们惊呆了!论宿主为何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破!”
第111章:丁奶奶的店上电视啦
在黄老面前突破了s级书法,丁朗的心情无疑是惊喜的。
除了历史上那些书法大家之外,黄峥嵘是另一位他特别喜欢的书法家——没错,黄峥嵘的确算得上书法家。
度娘百科里很长一段地写着“黄峥嵘,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天朝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天朝【消音】党和天朝共和国主要领导人,天朝人民解放军主要创建人和领导人,党中央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书法家、诗人。”
多么高大上!到目前为止度娘百科里丁朗的词条也只是一句科学家、新晋书法家而已。
当然了,自从真的见到了黄峥嵘本人之后,百科词条里让丁朗更加在意的就是那句“喜食梅干菜烧肉”了。
丁朗自己有个高中同学,相当挑食也就罢了,如果别人热情地邀请她吃些什么尝些什么,她是一筷子都不会夹的,某同学生日单独请他们这些同班同学吃饭,随口问了一句饭菜还合口味吧,大家都说很合口味很好,只有这位女生直接甩脸说不好吃,然后筷子一放自己在一边玩手机,搞得气氛尴尬不已。
课本里讲到这一章“黄峥嵘和梅干菜烧肉”的时候丁朗并不知道老人家是不爱吃这个的,后来听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这道菜,这些年更是吃腻了,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那个女生。
也许会有人说“人家自己挑自己的关你什么事”,但想到黄老当年怕老乡为难连吃好几口自己不爱的菜,搞得到前两年国庆大典,当时的领导人还特地为黄老准备了一道梅干菜烧肉,不过“黄老年岁已高,血压也高了,吃了几口便遗憾地停下了筷子”——丁朗就愈发觉得那女生当时的做法不好。
即使真不爱吃,也不该撂筷子扔一句“不好吃”。
“想什么呢?”黄子卿倾身靠近他。
此时两人正坐在沙发上陪黄老一起看新闻,黄老自己坐在摇椅上,端的是轻松自在,丁朗和黄子卿则靠得比较近地坐在一个沙发上。
此时丁朗走神,黄老估计是没看到的。
“……想到一个女生。”丁朗老实回答。
(╯‵□′)╯想女生?!
黄子卿一下子睁大眼睛看着他。
丁朗忍不住笑了:“别乱想,回头跟你说。”
新闻是首都当地的新闻,此时已经播报完新闻到其他环节了,节目并不算严肃,比如此时就正在介绍首都比较有特色的店,万万没想到,今天介绍的居然是丁奶奶的店。
丁朗倒是听说过昨天丁奶奶刚到首都就被人电视台给截了,说过年前就想拍这家店了,不过丁奶奶回老家了所以等到昨天才真的拍到。
没想到今天就播了啊!
丁朗和黄子卿立即盯着电视看,黄峥嵘见这两人对这种介绍特色店的片段比对新闻还感兴趣也好奇了,得知这个开店的丁奶奶就是丁朗的奶奶,也来了兴致,一起看了起来。
丁奶奶脸盘儿比较大,在老人脸上就显得很和蔼,再加上一直笑呵呵的,看着就很有福气的样子。
电视里主持人介绍说:“丁奶奶来自j省,所以这家店也多是江浙口味,很多在首都的江浙人都喜欢来到丁奶奶的店里,品尝家乡的味道。”
接着还采访了不少当时在店里吃饭的客人。
果然,将近一半都是包邮区人民。
“我是过年前朋友介绍说这家店味道很嗲,过来尝了一下,真的很正宗,现在基本上两三天就要来一趟!”
“这里的东西味道好又实惠,环境和服务都不错,老板人也很好!梅干菜扣肉做得很好吃!”
“我最喜欢吃这里的千层糕,很正宗的,不过每天都要排队才能买到!”
“丁奶奶就跟我自己的奶奶一样,做的腌笃鲜有家的味道……”
……
当然也有另一半非包邮区人民的,店里气氛很好,丁奶奶从厨房出来到大厅的时候还有一堆熟客跟她打招呼。
最后单独采访丁奶奶的时候,主持人还问了,丁奶奶你儿子呢?孙子呢?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在这里开店啊?
当时丁奶奶正在厨房忙活,她笑眯眯地递给主持人和摄影大哥一人一碗银耳汤回答道:“我儿子在老家工作呢,孙子在首都大学上学,我来首都就是为了照顾他的——对了,你手里端的这个汤还是我孙子的秘方呢!”
桃胶银耳汤倒不是江浙菜,只是一道甜品,但现在这个天气比较冷的时候喝,滋润又暖和,对于主持人这种女生来说又很补皮肤,所以主持人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得很香,一听丁奶奶的说法惊讶了:“您孙子还会做甜品?”
“不仅是甜品啊!我这店里的千层糕、汤羊、鸭血粉丝啥的都是我孙子的秘方!”丁奶奶骄傲地介绍。
旁边一个店员也笑嘻嘻地插话:“小老板长得可帅了,你们不凑巧没碰到!”
主持人对这个小老板、丁奶奶的孙子也有了兴趣,不过节目时间有限,所以这个部分就在她边喝着桃胶银耳汤边跟丁奶奶、店员聊天的画面中结束了。
苦逼的摄像大哥正扛着摄像机,对着面前放的那碗银耳汤流口水。
“原来小朗还会做菜?”黄峥嵘看得有些惊讶,他还以为这家店都是丁奶奶的手艺撑着呢!而且也实在想不到一个二十岁的男孩子会做饭。
丁朗颇有些不好意思地点头:“会点儿。”
倒是黄子卿不高兴了:“什么叫会点儿——爷爷我告诉你啊,小朗做饭可好吃了,我不是胃一直不好吗,他还给我做食疗呢!”
虽然丁朗的日程忙起来之后,也就不亲自动手了,都是把方子给做饭的阿姨。
“哟那感情好,今天爷爷有没有口福吃吃小朗做的菜啊?”黄峥嵘心下满意,这个丁朗能留意到自家孙子胃不好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腾出空来给他做食疗——不过难免的他又有些心疼。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但黄老是真的把丁朗当亲孙子看的,他每天除了科研方面的事情之外还要跟子卿相处,甚至照顾子卿,实在是太累了。
黄老心里决定待会儿就把孙子拉一边儿去给他说明白,不许丁朗再多动手了。
对于黄老的话,丁朗自然点头应允。
当晚丁朗主厨,黄奶奶打下手,做了一桌子丰盛的。经过前几次一起吃饭的时候丁朗的观察,他发现黄老口味比较重,偏爱鲁菜,于是就做了些德州扒鸡、葱爆海参、侉炖鱼之类的菜,最后还上了一道高难度的拔丝山药,吃的时候牵出来的丝长长的,显然拔丝的很成功。
两位老人赞不绝口。
第112章:系统番外—来自外星的我
系统番外——来自外星的我
大家好,我是系统nb005号,因果抽奖系统。
我的职责是引导宿主做更多的好人好事。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从小开始,从我开始。
——听着就很高大上对不对╮(╯﹏╰)╭其实都是扯淡。
本星球对于系统的约束一向很强势,但对于编号nb系列的系统却是没有什么约束的,谁让我们叫nb呢╮(╯▽╰)╭连是否接受任务去各种外星球完成任务都不需要星球的约束。
没错,相信你看到这里也明白了,我,因果抽奖系统,系统星nb005号,是个来自外星的系统——对地球来说。
毕竟对于我来说,其实地球才是外星球不是吗?
来到地球其实完全是意外,在【作为评委】(请重音)出席第二百三十四届系统星最佳系统评选大赛的时候,当时一个冒冒失失的小系统,fc403号,貌似是什么天后成长系统还是什么的,出生一年作为新生系统在观众席第一排很激动的与台上的主持人nb003号的宠妃培养系统互动,然后发生了能量暴动。
而坐在它前面的我,nb005号,倒霉躺枪,在撕裂的时空裂口中飞速穿行,然后,啪叽一声,掉到了地球上。
对此,我只想说:wmlgb!尼玛的个fc403号死废柴!为何拥有这么吊炸天的能量暴动?!你特么偶像是nb003别把我nb005拖下水好吗?!
算了,往事不堪回首,不要再提,你们只要为我点个蜡烛就好。
总之,没有一点点防备,我来到了地球。
幸亏我遇到了现在的宿主,丁朗。
虽然我从来没怎么夸过他,但不得不说,丁朗是个很不错的宿主,是个正直善良的好孩子,拥有极高的思想觉悟,更重要的是,他是曾经本系统所有宿主中长得最好看的一个。
即使是以系统的眼光看。
要知道,在此之前,本系统的遇到的宿主要么是鹰头蛇身变异兽,要么是蛇精病变态吸血鬼,要么是阴沉沉的黑巫师——唯一一个长得不错的,还尼玛是个死傲娇大少爷!
如此恶劣的环境,我nb005居然全部完成了任务,光荣返乡,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我的编号是从出生开始就定下来的。
编号系列为nb的,一向拥有最强的天赋,最有自制力的脑袋,以及连星球都管不了的能力。而我,是系统星诞生以来第五个编号系列为nb的,在我被那个废柴砸到地球之前,编号nb的全星球也只有十来个。
——而当时,nb003和nb006在台上主持,其他的大部分都在自己的窝里睡觉看直播,就特么的我心血来潮跑到现场去当评委了,啊呸!no zuodie whry!
总之,请记住,我是一个强大的系统,强大到连星球都管不了我。
我甚至都不需要遵循法则,随时可以抽身离开,但是……凸(艹皿艹)该死的死废柴!
它的能量爆发带来的后果是,本系统的能量被抽走了接近一半!
所以,我无法承担星际旅行,从地球biu一下飞到远在数十亿光年外的我的星球。
来自外星的我……只能选择吸收宿主攒下的人品值积攒能量升级。
所以我很庆幸,有个很自觉的宿主这件事。要知道我还有一种选择就是一直给他任务让他完成各种任务再奖励给他人品值,但是我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