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地产大亨 上——洛蓉

作者:洛蓉  录入:03-12

喝了一口酸梅汤,顾琛将杯子轻轻地放在桌上,这才起身拨通了周学军的电话,“喂,学军,是我,今晚平安饭店的预约帮我取消……”

顾琛说这话的时候依旧神情淡然,可是电话那头的周学军却听出来了,顾琛的心情很好。事实上,在周学军看来,顾琛这一次回来后的心情一直不错,只是在这份不错里,掺杂着一些微妙的,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

这么多年以来,顾琛就像一台精准无误的冷血机器,按照既定的程序运转着,从来不会有一丝多余的动作与情绪,可是这一次,周学军敏感地察觉到了他情绪的细微起伏。就好比这台机器从表面上来看,一切运转很正常,但是回过头细细琢磨起来,就会发现那点小小的异动,严格来说这小小的异动并非故障,但就是有些不对劲。

“要让人送晚饭过来么?”周学军试探着问道。

顾琛抬眼往厨房的方向看了眼,隐隐能看见那忙碌的身影,少年心情似乎很不错,嘴里哼着从未听过的歌曲,配上厨房咕噜咕噜的熬汤声音,以及淡淡的饭菜香,很有家的感觉。

“不用,你去忙,先挂了。”

周学军认识顾琛二十多年了,自然听出了那微微上扬的尾音,很明显这好心情源自于顾晓天,这认知让他有些看不明白了,不过,他也不会傻乎乎地问出来,只打算往后多替对方留意些顾晓天的动向。

当助理的,要是什么事都等着老板吩咐,他这位置早就被人取代了,说不定这时候正在哪个办公室当小文员,给人打印文件呢。虽说他也是顾琛打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但他知道,那也只是顾琛给他面子,真要说起来,顾琛的兄弟可不是他,是公安局的李副局长,外派的王市长,他不过是个小跟班罢了,搁古代也就一书童。

这边顾琛没时间管他想法,因为顾晓天已经做完最后一个菜,正在布置餐桌。

“干爹,可以吃饭了。”顾晓天见他打完电话,侧着头喊了一声。

“嗯。”逆着光,顾琛看不清他的表情,却能听出声音里的笑意。

两人随意地在桌前坐下,慢慢地享用桌上的美食。菜色并不多,只是每一样都赏心悦目,美味异常。

红艳欲滴的排骨被盛在用青菜打底的白色磁盘中,每一块都莹润而有光泽,不停地散发出香气,似乎在告知自己有多么美味。顾琛忍不住用刚上手的筷子夹了一块,味道果然比外边吃到的要令他满意。棵棵饱满的青菜也如葱玉般柔软地躺在盘子里,那绿意可谓清脆欲滴。而用西红柿炖煮熬制的醋溜黄鱼不光色泽亮丽,更是连骨头都已经酥脆非常,才尝上一口,顾琛就被那用柠檬强化过的酸味勾得食指大动。

从两人开始吃饭,顾琛就在吃鱼,等到顾晓天终于鼓起勇气去给他盛汤,顾琛还在夹那盘菜。他的吃相很优雅,小口小口地吃着,速度也说不上快,但以时间来看,也能解释那条鱼为何只剩下一半。

“干爹,喝点汤吧,这汤炖了很久,味道不会太差。”顾晓天端着碗的手有一点颤抖,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他是真的有点怕顾琛,这个气质神韵极佳的男人气场实在太强了,光面对他就要费劲顾晓天全部的精力。

“谢谢。”顾琛把顾晓天手里的碗接过来,随意地放在桌上。熬了一下午的骨头汤里,粉嫩的藕块静静地在鲜美的汤汁里沉浮,油洸洸的让人垂涎,就是顾琛这种素来不喜汤水食物的人,也没有说出拒绝的话来。

“干爹,以后晚上都回来吃饭么?”顾晓天状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顾琛抬头看了他一眼,停顿了几秒,方才答道,“不了,我晚上有应酬。”

若是周学军在这儿,一定会为顾琛的回答震惊,作为一个优秀的助理,为了满足老板的要求,每次都要开动脑筋来分析对方的每一个动作,比如刚才,顾琛若是一口拒绝,那表示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可是他现在却犹豫了一下,表明他其实是有这个意思的,加上他本就不是个爱解释的人,今天却破天荒地解释了一番,说明他对这个顾晓天还是很不一样的。

只是并不熟悉他的顾晓天,并没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只以为他的美食攻略计划失败了,略有些遗憾地说,“那要是哪天有空想回来吃饭,就给我电话。”

“嗯。”

第13章:首战失利

顾琛揉了揉酸痛的太阳穴,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了一口。水已经微凉,这往常喝惯了的茶水不知怎的,今天喝起来总觉得有些寡淡,不由得皱了皱眉。才拿起笔,忽然地就想起顾晓天给自己泡茶时专注的表情,正想着对方这时候会在做什么,就见周学军走了过来。

“琛哥,顾少今天和朋友去了《三元日报》的大楼。”

听见这句,顾琛微微一愣,原本还在写字的手顿了顿。

见顾琛抬起了头,显见得是有兴趣的,周学军这才继续道,“顾少好像是去投稿的,听说他写了部小说。”

想起顾晓天本就是念的文学系,顾琛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琛哥,要不要……”周学军试探性地问了一问,这些天是已经够他认识到顾琛对顾晓天的不一样了,这是真把他当亲儿子了,既然这么喜欢,那满足一下对方的愿望也很正常。当然《三元日报》的王老头子固执得很,后台也硬,万一顾晓天的水平太差,王老头不一定肯发表这小说,但大天朝这么多报社,比着《三元日报》这样影响力的报社来找,并不会有太大的困难。

顾琛摇了摇头,“他自己会做好的。”

说完这句,他重新埋头公务,不再说话。只有那纸上的一点黑墨水,格外显眼。

再说顾晓天,昨晚晚上他就从顾念那拿了稿子,一大早就兴冲冲地在小区门口等着米落。

“小天啊,有什么事这么急,非得这么早就赶到你这来,我这都还没睡醒呢。”米落用他那香肠一般粗的手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迷糊地问道。

顾晓天看了眼他一脸的呆像,忍不住就笑了,“吃吃睡睡这身板快赶上弥勒佛了,行了,赶紧的走吧,中午请你吃饭。”

米落接过对方递来的面包咬了一大口,顺口问道,“中午吃什么?”对上顾晓天那鄙视的眼神,嘿嘿一笑,接着问道,“你还没说要去哪儿?”

“九州。”

米落这回是终于被惊醒了,满脸震惊地问,“啊!咱们这是真的要去《三元日报》投稿啊!还以为你是开玩笑的呢。乖乖,那可是莫非大神写文的地方,你要是上了,那就是新一代的莫非啊,以后就是红遍天朝的大作家啊。天啦,我的发小是大神。”

顾晓天听了这话,被他逗乐了,哈哈大笑起来,“这八字都没一撇呢,你就别夸了,作家我可真称不上,就是今天真成功了,也没法跟莫非那样的大神比。”

不过米落显然没把他这句话听进去,一路上就念叨着自己怎么没去念文学系,这样也能写小说,等以后就能双剑合璧了,如此等等把个顾晓天弄得笑个不停。

快到《三元日报》的大楼,米落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忍不住问道,“小天,咱们为什么要去九州啊,《三元日报》不是有接受稿件的邮箱吗?我看以前你们系也有人往那投稿呢。”

“我们系那些人,你听说过无数投稿的,听说几个上的?”顾晓天问道。

米落若有所思地说,“好像还真没见过几个,所以你是觉得上门的机会会大一些?跟你说个很搞笑的事,上次去找你的时候,刚好听说那个张石就在上边发了一篇文章,吹得可厉害了,我就记着他们说的那一期的号码,回去找了半天,才在某个犄角旮旯里找到他那文,就那么点点字,亏他也好意思说。他还总瞧不起你,等咱们这一次挂上边了,那么多字的小说,比他要强多了,到时候看他的脸往哪搁,哈哈……”

想到张石那张脸会出现的表情,米落心里就乐开了花,对于那些曾嘲讽过原主的人,米落比顾晓天记仇多了。

顾晓天带着稿件上门的原因,还真是被米落说中了。他以前做过娱乐公司,其中就有一个专门负责编剧的部门,他亲见过那部门每年会收到多少剧本,又有多少连打开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扔进了垃圾箱里。

再说了《三元日报》名声极大,就像米落说的,自从出了个莫非之后,《三元日报》已经进入了鼎盛时期,很多人甚至觉得能在这上边发表文章就是莫大的荣耀,所以他们稿源十分充足,每天收到的稿件无数,可不一定会每篇都仔细看。别说他写了本《飞羽传奇》,就是原创《红楼梦》也不一定能逃过垃圾篓的命运,为了防止自己的小说遭遇如此结局,顾晓天才选择了亲自上门。

进到报社大楼,米落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他还没来过报社这种地方,好奇得很。

正在这时,一个年纪不大的姑娘从后边走了过来,笑嘻嘻地问道,“你们不是这里的人吧,你们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米落和顾晓天一同转过头来,片刻后顾晓天就听见米落那边传来咽口水的声音,咕噜一声,好不响亮。再去看他,只见他一双眼睛瞪得老大,紧紧地盯着那姑娘,怎么样也挪不开眼。

那女孩的打扮在顾晓天看来十分普通,粉红色的莲蓬裙配上一双小皮鞋,头发被烫成波浪卷,嘴上涂着鲜红的口红,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但是放在这个物质贫乏的九十年代,那就是洋气到爆表,只有出过国留过洋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打扮。再配上她出众的外表,也难怪米落会看呆了。

“你好,我们来找王总编,你呢?”顾晓天冲女孩点了点头,说着又拉了拉米落,终于让他回过神来。

小姑娘似乎很享受别人痴迷的目光,十分开心地说,“你们找我爸有什么事?”

“我写了一部小说,要把稿件给他过目,你能带我去吗?”顾晓天笑着问。

“反正我也要去找他,你们就我一起去吧。对了,我叫王甜甜,你叫什么名字?”顾晓天长得本来就很好看,周学军又给他置办了不少时下最流行的衣服,打扮出来比在顾家时不知要好看多少,他这一笑,颇有些颠倒众生的味道,又有米落这么个肉球衬托,连这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都被他迷住了。

“我叫米落,他叫顾晓天。”米落抢着回答道,“甜甜,这名字可真好听,就跟你的人一样,甜甜的。”

“那是不是你该叫米壮壮,他叫顾帅帅。”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再次响起。

“我爸挺瘦的,估计没想过我长大后这么壮,所以我只好叫米落了,我想啊,你叫甜甜,一定是从小就长得甜美可爱,你的家人早就预见了你会成为现在这样的大美女。”都说爱情会让人变成诗人,这米落头一次预见心动的姑娘,那赞美的话张口就来,连舌头都不带打弯,倒是让顾晓天刮目相看。

听了这话,王甜甜捂着嘴笑了起来,显然米落这赞美的话让她十分受用。几人一路聊着,很快就到了王跃升的办公室。

“爸爸。”王甜甜并不敲门,直接打开了门笑着喊了起来,顾晓天二人也跟着进来了。

“甜甜,你怎么到这里来啦?他们是?”王跃升先前本是在伏案写文,听见动静眉头皱了皱,见到是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才冒头的脾气又消散了去。

“他们是我朋友,来投稿的,这个是小说的作者顾晓天,他是米落。”王甜甜拉着王跃升的手道,说完洋洋得意地朝顾晓天挤眼睛,想要告诉他自己一定会帮他说服父亲的。对方这反应让顾晓天有些头疼,这好意来得太突然,连拒绝的余地都没有,偏偏这姑娘还不知道,因为她的举动,王跃升已经不待见自己了。

听见这话,王跃升的面色微不可见地变了变,觉得这又是一个利用自家宝贝女儿的人渣,只是女儿还在旁边,他也不好直接把人赶走,让女儿面子上过不去,便对顾晓天道,“稿子你放下吧,一会儿我找人看。”大手一挥,示意顾晓天他们离开。

就在王跃升说话的这一瞬间,顾晓天忽然意识到,自己可以离开了,因为自己的要求对方绝对不会满足的。

前几年《三元日报》借着莫非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现在正是鼎盛时期,尤其是今年,他们的订阅已经稳压《时代日报》一头,可以说是民间报业的第一家。他们家已经有一个莫非大神,再不可能很努力地去推一个新人。加上王跃升自从千金买马骨作了场秀,每天收到的稿件无数,比顾晓天文要稳的精彩小说也不少,所以就算让他去看文,看到的也全是《飞羽传奇》的劣势。他现在看自己的面色就不好,一会儿文章他看中了还好说,要没看中只会更难看,只是无论如何,自己的要求他是不会满足了。

王甜甜拉着王跃升的手摇摇晃晃个不停,嘴里念着,“爸爸,那故事很精彩的,反正也不多,您就抽个空看一下吧。”

顾晓天却忽然笑了起来道,“实在抱歉,突然想起这个稿子还漏了些东西,我先回去一趟,回头把稿子邮到贵刊,就不打扰您了。”

顾晓天他们走后,王跃升看了眼一脸幽怨的女儿道,“行了,他们走了。以后别随便带朋友过来,少给自己招惹这些麻烦,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说着拿指头点了点女儿的额头。

“谁让那个顾晓天长得那么好看,跟个天仙似的,被那双眼睛一看,就让人忍不住就想帮帮他。”王甜甜嘟着嘴道,忽的又喊了起来,“哎呀,我都忘了问他们的联系方式。”

“行了,他以后要有新文要投稿,还会来的,我让人给你留意下。”王跃升随口给了个不会兑现的承诺,那顾晓天长得太漂亮了,又写出这样的氵壬词艳曲出来,未必是个好的,他可不想自家女儿把心思错放在他身上,一定得趁着这个时候掐死爱情的幼苗。

“太好啦,谢谢爸爸。”

王甜甜说着往王跃升脸上大亲了一口,把人闹得脸色不好,直推她往边上去,嘴里念着,“你这出个国都学了点什么东西……”

与此同时,出了三元日报的大楼米落依旧一脸迷茫,想了想问道,“小天啊,咱们这是不投稿了吗?”

“不,要投,只是不来他们家。”想到自己竟然办了件这么蠢的事,顾晓天实在没忍住,在心里爆了声粗口,竖起中指,骂了声“我艹”,这三伏天里他浑身散发的冷气,让旁边站着的米落不自觉打了个颤。

“那咱们怎么办?要回去么?”胖子抓了抓头皮,看见顾晓天不开心,自己却不知道怎么安慰,这让他也有些不开心。

“不,我们去《时代日报》。”

第14章:再战告捷

比起《三元日报》这些后来才兴起的报纸,《时代日报》的历史要久远得多,可以说是天朝现代报业的始祖。早在前朝,它就伴随着学习国外先进文化的浪潮,顺应时势成立了,是国内最早的一批民办报纸,也是至今硕果仅存的一家。

在社会动荡政治变革时期,它为新思想新文化的传播,贡献了极大的力量,可以说在那个年代,为当今政府的宣传做足了工作。所以自天朝成立之初起,它的背景就比普通的报社要强得多,多年以来一路顺风顺水,销量常年稳居国内第一。

只是情到浓时方转薄,《时代日报》作为私人报业,发展不想受制于政府,而政府也在一番权衡之后,创办了专属于自己的报馆。与此同时,对报业管制日渐宽松,天朝报业迎来了最为繁荣昌盛的发展年代,无数报馆就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成立,而《三元日报》、《东方日报》这两家报馆则趁着《时代日报》和政府闹僵之际,迅速抢占市场,而《时代日报》内部又出现了巨大的问题,它的销售神话终于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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