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顾砚一走进盛世娱乐,立刻接收了无数人的注目礼。
这种高高在上,从头到脚都被关注得蛋疼的事,对从前的秦非雨来说是家常便饭的事,但是对身为一个不愠不火的小模特顾砚来说就有些难以理解了,就算他那晚确实惊艳了全场,但也不至于每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人都要用那种羡慕又夹杂着鄙夷的眼神看他两眼吧。
好在前台小姐还维持着起码的职业道德,用礼貌而甜美的声音告诉他,面试在十三楼进行。
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站在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公司里,多少让人有些感伤,秦家的上一代,即秦非雨的爸爸那一辈还没有做娱乐公司,直到秦爸和秦妈意外车祸身亡,秦非雨上位,才大胆的建立起了这个娱乐帝国,那时候国内的娱乐圈才刚刚形成,正是娱乐时尚文化大行其道的前段时期,秦家一直以来的服装行业做得也相当强大,所以盛世娱乐形成,对老旧的家族产业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盛世娱乐的大楼跟聚星一样,也有十七层,整个大楼外面用墨色的防弹玻璃拼凑而成,明亮的阳光投射过来,便会产生耀眼而炙热的光芒,就像这座公司的崛起一般,有着不可阻挡的趋势。
电梯到五楼的时候停了下来,电梯门像两片银色的闸刀一样缓缓的往两边滑去,秦非雨就看见了此刻最不想见到的人——沈凤之。
如果说顾砚的长相阴柔妩媚,那么沈凤之则是阴柔与英气并存。
姣好的面容时常被温和的笑容覆盖,让人心生亲切,当初那个瞎了眼睛的自己,大概就是被沈凤之这种看似毫无心机的天真所吸引吧,秦非雨无奈的想,若不是他两世为人,若不是前世沈凤之被自己捉女干在床,怕又要被这人脸上亲和的笑容所骗了。
“顾先生,你果然来了。”沈凤之见到他仿佛很高兴,眼睛晶晶亮亮的,看着毫无城府。
秦非雨扯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声音有礼而生疏,“你好。”
沈凤之在社会上摸爬打滚了那么多年,照理说应该很轻易就能看穿他的兴趣缺缺,此刻却偏偏像是看不透似的,依然笑着跟他搭讪,“这次来应聘模特的人很多呢,顾先生做好足够的准备了吗?”
秦非雨心里不耐,跟这样的人多说一句,他都嫌脏了嘴巴,但电梯里只有两个人,而且沈凤之现在是盛世娱乐的高层,若是在这里就得罪了他,对自己很不利,于是秦非雨避重就轻的说:“沈先生真敬业,这么早就到公司了。”
“哪里,我也不过是替别人打工而已,难不成让老板比我还先到吗?”沈凤之有个习惯性动作,就是当他特别高兴的时候,会伸手摸下唇,秦非雨跟他在一起那么多年,自然对他的那些小动作知之甚详,只是不明白自己不过说了一句话,他至于高兴成那样吗?
沈凤之还想说话,突然而来的电梯铃声打断了他,十三楼到了。
“我到了,沈先生慢走。”秦非雨摆出礼貌的姿态,说完还冲沈凤之笑了笑,他本生得好看,这种故意为之的笑意自然比往常多了几分妖娆,眼底眉梢尽是风情,直把沈凤之迷成了个愣子,直到电梯门重新闭合,沈凤之才回过神来,在空无一人的电梯里微微一笑。
盛世娱乐的名声摆在那儿,所以这次招聘公告一出,前来面试的人多得如过江之鲫,把整个楼层外面的大厅堵了个水泄不通,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做着明星梦,天王影帝,影后歌后,还有就是一朝成名,秦非雨看着那些造型前卫的面试者们,直呼跟不上时代了,想当年那些来应聘的孩子们还穿着中规中矩的衬衣长裤,哪像现在,不是这里露一块就是那里露一块的,所以秦非雨那身黑色衬衣和长裤在一块奇装异服里反而显得另类了。
秦非雨倒不怎么在意,径直交了面试资料,然后找了个角落站住脚,在他前面大概还有一两百个面试者,所以轮到他的时候大概也要中午了,秦非雨倒不急,他好歹也有三十出头了,自然不可能跟那些毛头孩子一样面露紧张焦急的神色。
就算这次失败了也无所谓,而且他压根就没想过自己会输。
面试的过程出乎意料的快,还没到三个小时,之前还拥堵不堪的大堂就松动了,轮到秦非雨的时候,刚好是十一点。
从大堂的一侧大门走进去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一个T台,有迷离的光线打在上面,看着有一股神秘感,他还不知道十三楼有个T台,大概是他死后秦风建的,T台的正对面坐着几个评审官,几人的身影陷在阴影里,只能依稀看清几人的轮廓,秦非雨有些诧异,除了沈凤之以外,连秦风也在席。
看见他进来,秦风和沈凤之同时朝他点了点头。
有工作人员走过来,跟他说了一下细则,大概就是每个人要试三套衣服,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将衣服的味道穿出来就行了。
前不久刚刚结束的国外秋冬时装展,Gucci大胆高雅的作风被全世界的人尽收眼底,极尽奢华之能事的材质,以及如同艺术品般精雕细琢的精致,使人们觉得被秦非雨穿在身上不是衣服而是优雅本事,双排扣窄翻领上衣通过标致性的紧身裁剪,将他背部曲线展露无遗,富有垂坠感的丝质长裤下面露出一截光滑白皙的脚踝,一股含蓄的性感由然而生,当那双狭长的凤眸睁开时,那一抹淡然就如悬崖边傲然的寒梅。
第二套服装是Alexander mcqueen今年的新款。
条纹运动夹克和条纹帽,非常富有活力的一款风格,秦非雨神态倨傲,咄咄逼人的表情和神色汹涌而来,仿佛一个身着休闲服饰的年轻贵族,即使没有精明干炼的西装革履,没有高雅贵气的大衣加身,也依旧无法掩盖其自身的风华绝代。
最后一套是保持着一贯优雅的Bottega veneta,毛呢大衣被赋予了卷纸般的优雅褶皱,有棱有角的立体剪裁为整款服装增加了不少着力感,偏暗调的色彩中混合着纯洁的干净,使得着装者在那一瞬间看上去变得无比亲和,T台上那个修长的身影淡淡的立在一簇灯光下面,漂亮而精致的面容上牵着一丝淡淡的笑容,这抹微笑使得整个舞台瞬间鲜活起来,成为了很久以后人们依旧无法忘却的瞬间。
T台模特对于服装的直觉有着非比寻常的作用,这种直觉的判断直接导致,这套衣服你能不能穿,穿上又能不能HOLD住舞台,抓住观众的眼球,秦非雨是整个盛世娱乐的神,他本身就是一块活字招牌,处于上位的人即使再不修边幅,也要注意起码的穿衣风格,因为如果你丢脸丢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集团的。
所以秦非雨对服装的理解能力早已登峰造极,不过几套简单的大牌时装而已,怎么能难倒他。
从后台试衣间里出来的时候,秦非雨已经换上了来时的衣裤,他并没有为今天的面试特意准备衣服,只是跟往常一样穿着简单的衬衣长裤,这让站在不远处等他的秦风眼底一暗,因为这个叫顾砚的人身上有着让他无比熟悉的东西,比如眼神和神态,比如那举手投足间的优雅,那必定是经过无数岁月的沉淀才累积起来的东西,所以在一个刚刚出道没几年,人生一直没有太大波折的模特身上出现实在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秦非雨看见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惊讶,倒是秦风先开口:“你刚刚表现得很完美。”秦风连称呼都省了,心底总有个声音在说这个人他一定认识,但是他明明跟这个叫顾砚的男人只有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面而已。
“谢谢。”秦非雨将外套穿上,缓步走了过去。
秦风一手抄在西装裤袋里,俊朗的脸上带着湿润的笑容,“你能来盛世我很高兴。”说着他伸出了另一只手,与秦非雨轻轻一握,“关于合同的细节,需要跟你详细谈一下。”
秦非雨没有马上回答,他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不知道沈先生在贵公司担任什么样的职位?”
第十章:秦风所爱
沈先生指的自然是沈凤之,秦风微微皱了皱眉,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但仍是老实的回答:“他是公司的是副总,也是股东之一。”按理说,沈凤之身为公司股东这种事秦风不需要说明,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一对上对面那人的眼睛,这些话便自然而然的说了出来,这个人的身上,有着自己既陌生又熟悉的东西,一时又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
秦非雨点了点头,“据我所知,沈先生曾经离开过盛世娱乐,好像是被你哥哥踢出去的。”
这话多少有些失礼,但是秦风并没有生气,脸上甚至没有多么明显的变化,“他与我哥哥之间有些私人恩怨,不过沈先生是个对工作相当认真的人,从前的那些不过是一场误会。”
“是吗?”秦非雨理了理黑色衬衣的袖口,直到把袖口捋得平滑顺直他才停手,抬眸望着近在咫尺的秦风,“但是我个人觉得,秦先生对这个人还是小心点为上。”
秦风找不到话反驳,明知对方对沈凤之存在着不明所以的偏见,但是一看见顾砚那双狭长的凤眸,他便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仿佛这个人天生有着让人瞻仰的力量,让身为老板的他也不禁微微失神。
接下来,秦风带着秦非雨去办公室详谈了一下合同细节。
合同细节这种事其实不用秦风亲自做,但是刚刚舞台上的顾砚给了他一种非常强烈的感觉,不出两年,这个人就会成为国际一线名模,势头甚至会超过今天的陆卿和叶子枫。
这样一块璞玉,他自然要先握在手里比较保险。
等到合同谈完了,秦非雨在最后面画了押,已经是下午两点。
秦风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邀请他共进午餐。
秦非雨来盛世本来就是想离自己这唯一的弟弟近一点,如今既然对方开了口,他当然不会拒绝。
两人去了盛世附近的一家西餐厅,这家西餐厅应该也是后来才开的,因为秦非雨以前没听说过,秦风热情的替他介绍这里的招牌菜,还开了一瓶拉菲,等餐的空档,秦风问他:“我们从前是不是见过?”
秦非雨挑眉,何止见过,秦风十岁以前,每晚都是在他怀里睡着的,或许是习惯了,若哪天他没有抱着秦风,这小子肯定是睡不着的,心里百转千回,脸上也不过淡淡一笑,“上次在墓园是第一次见,不过以前在杂志媒体上倒是见过秦总很多次。”
他知道灵魂穿越对一直信奉唯物主义的秦风来说有多不可思议,他若说出自己是秦非雨而不是顾砚的话,秦风一定不会相信,相反,还会以为他只是为了秦家的财产才会这样说,所以,秦非雨很快就打消了告诉弟弟真相的念头,若是时机成熟,他会告诉秦风事实,而不是在这种两人才刚刚见过两次面的前提下。
“或许这样说很失礼,但是我总感觉你身上有我感觉特别熟悉的东西,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多年了。”秦风一脸懊恼的模样,眉头轻轻的皱起。
秦非雨看不得他发愁,笑着调侃道:“秦总这种搭讪方式已经过时了。”
秦风表情一噎,有些慌乱的解释:“你别误会,我没有……”
秦非雨端了手边的酒杯抿了一口,享受一般的欣赏自己的弟弟脸上那种有口难辨的表情,“我没误会,我知道秦总对男人没兴趣。”
闻言,秦风像是松了口气似的,恰逢两人点的餐送上来了,话题便就此打住。
从前秦爸秦妈死后,整个秦家的重担倾刻间就压在了秦非雨还有些稚嫩的肩头,那时候他几乎每天都是在公司睡的,兄弟两一个星期也难得见上一次面,不过好在秦风那时候也比以前懂事了,又遭逢父母去世的巨变,整个家里很长一段时间都像坟墓一样寂静,后来秦非雨稳住了公司,又压住了那些顽固不化的股东们,这才有时间跟秦风沟通感情,却发现弟弟早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间里,变成了一个温润又懂礼貌的孩子。
从前的那些任性和娇纵已经消失殆尽,留给他的是一层温和的表象。
然后就是沈凤之的出现,他记得当秦风听说他与沈凤之在一起后,那副不敢置信的眉眼,秦非雨也是第一次发现,十五岁后变得温和有礼的弟弟其实还是当初那个任性的孩子,他砸烂了家里所有的东西,然后泡吧、飙车,连打架斗殴也不放过,秦非雨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压制住这个已经发狂的弟弟,但是他什么都没做。
他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将他从酒吧找出来,或者从警察局里保释出来,晚上睡觉的时候像小时候那样将他抱在自己怀里,他从不对秦风的过激行为有半分指责,因为这是他的弟弟,是这世上他唯一仅存的亲人。
至于秦风之所以那么难以接受他与沈凤之在一起,大概是秦风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哥哥会是个GAY吧,所以才一时无法接受。
后来,秦风大概也是闹够了,开始安安分分的读书了,秦风大学毕业后进了盛世娱乐,也搬出了老宅,秦非雨明白弟弟大了想要有自己的空间,便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两人每天都能在公司见面,倒也无所谓。
记忆里,仿佛从爸妈走的那一刻开始,他与秦风已经太久没有像此刻这般祥和而安静的同桌共食,这样静谧而美好的时光让秦非雨觉得眼眶有些发热,听见秦风的声音自对面传来:“其实,我也有一个非常爱的人,他也是个男人。”
秦非雨手里的叉子险些拿不稳,他一直以为秦风喜欢的是女人,怎么就突然冒出了一个男人来?
“他是这世上最优秀的人,是我心里最高的那座山,可惜,在我还来不及跟他表明心意的时候,他已经属于别人。”秦风的声音很低沉,像是群鸟从山头低低飞过的那种破空之声,秦非雨放下了正在切牛排的刀叉,望着对面的秦风,“那你有没有想过要把他抢回来?”
秦风笑了,有些苦涩又有些无奈,“他喜欢那个人喜欢得要命,就算我去抢也是抢不到的,还不如祝福他比较好。”
秦非雨听了这话不知是该笑还是该难过,他的傻弟弟呀,怎么就傻得这么可爱?难道他不知道,喜欢的东西一定要牢牢的握在手里才算真实吗?
若换成他秦非雨,他一定不会顾忌那么多。
就算自己爱的那个人不喜欢自己,他也要先把人抢回来,然后再慢慢的培养感情。
可惜他这辈子就爱过沈凤之这么一个人,而对方却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他不喜欢你是他的损失。”秦非雨端起酒杯看着秦风,“他总有一天会后悔的。”虽然不知道秦风喜欢的那个男人是谁,不过无论是谁,没看上他优秀温柔的弟弟,的确是莫大的损失。
秦风端起酒杯与他的轻轻一碰,唇畔的笑容隐晦而苦涩,“他永远都不会后悔,因为他已经死了。”
秦非雨心里“咯噔”一声,再去看时,秦风已经低下头去切牛排了。
第十一章:骄傲的人
一顿饭吃得还算尽兴,两人从餐厅出来的时候,外面的雨已经停了,秦非雨将雨伞收起来,看见秦风正看着他,眼神带着些惊疑,“你认识墨兰家的人?”
秦非雨正在费思他干嘛突然问这个,眼角就瞟见那辆熟悉的汽车开了过来,还是早上那辆,司机也还是早上那位,昂贵的宾利车门上有墨兰家的家徽,并不显眼,但是仔细看便能看见,怪不得秦风会这样问了,想必他也看见了那一朵代表着墨兰家族的茶花。
秦非雨看见程钰推门下车,缓步朝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身上的笔挺西服将这个助理高挑的身材展露无疑,程钰的声音很好听,语气透着恭敬和礼貌,“顾先生,我来接您回家。”接着像是为了补充一般,继续道:“我们老板目前远在巴西,无法亲自前来接您,所以司机一职暂由我代劳。”
秦非雨笑了笑,凤眸里流光乍起,这个墨兰瑾锐还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