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戈(六)——火棘子

作者:火棘子  录入:03-17

迟衡执意送到城墙外,依依不舍。

容越征战上有着绝对天赋,在某些方面却非常迟钝,虽是离别,但那兴奋劲全然跟重逢一样激动,恨不能立刻鞭马策秋风,以至于迟衡心头的不舍都显得很不合时宜一般。

迟衡不是滋味:“这么急于离开京城?我还想多留你几个月呢。容越,就属你最没心没肺。每次送你,从没见你回头过,鞭子挥得最勤马跑得最快的就是你!”

“哎呦,明年开春就回京了,哭哭啼啼干什么!”

迟衡低低一笑。

“顶多到立夏,我给你捎垒州城的梨花酿,咱俩到时美美喝一顿。要是熬不住了你也可以大脚开溜跑我容州来,哈哈,我坐东,保管你过得比京城舒坦多了!”容越拍着华丽的马鞍,“欸,我就不适合太平盛世安安静静呆着,骨头太硬坐不住,你让我多跑一跑。要说我最高兴的日子,就是当初和你一起在安州、淇州打仗的时候。苦!但苦算什么,活着自在,有意思!”

“唯恐天下不乱!”

容越咧嘴一笑:“对对对!你是皇帝,四海宴清太太平平才行,当我什么都没说。”

秋风吹得衣袂飘飘,迟衡摸着涂着红漆的箱子,四四方方,锁子大大的,马不安分地踢着蹄子,迟衡摸着一个装饰豪华的箱子没话找话:“这个跟别的还不同?里面装的是什么?”

“你赏赐的东西啊!”

迟衡有些意外,他赏过容越很多东西,贵重的,稀罕的,以及迟衡自己很喜欢的,迟衡从没吝啬过。可是,都不太合容越的心意,玉不见他佩,衣裳不见他穿,容越每每还抱怨迟衡给他的东西很随意。以为容越会随意扔在什么地方,想不到还专门装了一个大箱子。

转念一想,这才是容越的作风,大概看都不看直接扔箱子里落灰了。

要走,一箱子拉走,又直接又省劲。

没有察觉迟衡的伤感,容越兴致勃勃说起以前垒州驻军作战,手舞足蹈。那些都是迟衡不在身边时的经历,十九岁时容越初为将领,跌跌撞撞愣是将垒州的颜王军练成了铁军,多少人想伸手都伸不进来。如今故地重回,他怎么不激动。

马铃一响,马队要出发了。

容越飞身上马。

眼看他就要挥鞭策马而去,迟衡一下子扣住了那华丽的马嚼,仰望秋光下激扬如飞的容越,他心中蓦然刮过一阵凄凉的风,风太冷,迟衡的心一揪,他的手覆在马肚上。

感觉过了许久,迟衡对上了容越疑惑的眼睛。

迟衡按住了心口,牵起嘴角笑了一笑,慢慢地放开了紧握缰绳的手。那千里马立刻长嘶一声,跃起蹄子飞奔而去,迅疾如电,俊朗如风,眼看那风就要转瞬离开,迟衡忍不住大喊一声:“容越!”

快马被急急地勒住,银色的盔甲转过身来。

马蹄在原地飞快地踏着,亮银色锦袍的腰带随风扬起,容越疑惑地笑着,俊容如斯,恰似万里挑一的千里马。他本无需一丝华饰,就已是极近华丽,偏偏他却张扬如烈日、笑得绚烂令人睁不开眼。

迟衡停在原地,冲他挥了挥手。

容越见状,扯过缰绳,继续前行,却不再是飞奔,而是徐徐的走了五六步,回头看了迟衡一眼。胯\下的骏马却急不可耐地想跑,容越勒着缰绳,似乎想再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说什么,扬起马鞭,也挥了挥手。

无论再怎么慢,终是要离开视线的。

迟衡眼眸模糊不清。此生最不愿意送行。

被送的人总是会无情的策马前行,而自己却只能在原地看着,看着,无力看着马蹄被尘埃掩盖,看着熟悉的身影变成陌生的一个黑点。青山不改容颜,而寻常人,却能经过几个春,几个秋?

可离别并不因人的流连与痛苦而更改,所以前行的人只能无情的前行。

而停在原地的人,只有送行时那空空的酒杯还在手中,若无酒,怎么舍得下,若无醉,怎么能熬得过心头煎过的隐痛?

“陛下,天色已晚,回吧!”护卫走过来。

迟衡抬起沉沉的脑袋,不知何时飘起了细细的秋雨,渗渗的凉意,从袖间飞过,手中的酒杯咕噜噜地落下。护卫想扶他,迟衡摆摆手:“让我自己走吧。”

秋雨来得如此合适,凉丝丝的飘在脸上。脚步踉跄,他扶着道边的树,浑身很重,头很晕,走不动,但就是想自己走。

走了几步,一个熟悉的身影停在他的跟前,握住了他的手臂。一股安心与怆然涌上心头,迟衡仔细辨认了一下:“破荆,你怎么回来了?”

岑破荆把大刀往桌边一拍,将身上的灰尘狠狠打落,抱怨说:“容越这小子急什么啊,都说等我等我,连这么半天都等不了了吗?我从淇州赶回来容易吗!”

迟衡才恍惚想起,半月前岑破荆被派往淇州督查了:“容越啊,恨不能立马离开京城这个牢笼!”

“哪!他就是爱折腾的性子!你对他好,他知道,但那性子,绳子都捆不住,你就让他折腾折腾吧,等累了自然就滚回来了!”岑破荆捞过一个酒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自灌了三杯。

迟衡撑着额头,眼睛发热。

岑破荆一气喝够了,咂咂舌,又让人割了两斤熟牛肉,吃喝都够了,才把两腿一敞,直白地说:“你现在是皇帝了,怎么性子一点儿没变?他不是小孩,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他自己知道,不消替他操心。”

“我,不操心。”

“上次容越刺青的事,你是不是一直放心上?既然他的病好了,就别总担心,他那身体,比牛都结实!再说了,人活一世,哪能什么都如意,能逍遥多久就逍遥多久,每一天乐乐呵呵就可以了!”岑破荆咂摸了一口酒,气色如常,“还有,你也别把自己不当回事,我听说,你日夜无休都连续三个月了?人不是铁打的,别我们都好好的,你反而倒下了。”

迟衡用指节蹭着额头:“我没事!”

“有人说你想立钟续为帝,要我说,你若喜欢他就别这么整,钟续的性格当了皇帝还不得累死?还有人说你想归隐,你是皇帝啊,你能把一国的人都撂在一边?每一个人都能撂担子,你不行,你得扛着,谁让你坐的这江山呢!”

“我要是想撂,刚才就跟容越走了!”迟衡苦笑。

“那这段时候是怎么回事?不要命的上朝,急着大兴土木,还有不拘一格任免官吏,都是明眼人,你别说没这些事啊!”

迟衡没说话。

岑破荆狠狠喝了一口酒:“迟衡,别人不知道,我能不知道?你每次要有大的决定就是这样,不是一个人喝闷酒,就是一个人躲在院子里练刀,到底是有什么不能说的啊?!”

迟衡抬起头,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眼花,他觉得岑破荆的鬓发有些发白。

年少时携手的伙伴,不知不觉染上了岁月的风尘,少年,变成了成熟的男子,眼角隐隐有细纹,脸被晒成了古铜色,说话持重了,唯有喝酒时还是喜欢一手撑桌子,还有,那一把大刀依旧朴实无华。

迟衡开口了:“破荆,你害怕死吗?”

岑破荆一愣停下,凝思后回答:“当然怕,想一想好端端的突然死了,不知还有多少心愿没完成呢,再说,没死过,也不知道死后是什么样子。”

迟衡笑了:“是啊,都没死过,不知道死是什么滋味,我也怕。还记得吗,那一年,我和你,第一次杀人。杀之前,我以为自己要被人杀死了,心里一横,反正是死,死就死,拿起刀砍过去时就变得特别狠心。”迟衡自顾自地笑了,“结果我没死,他们都死了。其实那之后,我心里都会怕,手也会软,可想着别人不死,我就得死,只得闭着眼砍过去……一将成名万古枯,我后来不拿刀,杀了更多人!”

“若元奚一直战乱,老百姓更不得安宁,你,还没释怀?”

迟衡手指绕着酒杯浅笑:“我并不是计较这个,总得有人死,才能有这太平盛世。破荆,十六岁时,我害怕自己会被人杀死,所以拼命练刀;可那之后,我更害怕心上的人会出事,我想尽法子想护他们周全……朗将在我心中,就像天神,他无所不能,他会在我最无助时突然出现,他能解我所有的困惑,我不需要想,我只需要跟着他。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突然。你相信吗,我从没想过他会死,像他这样如天神一样的人,竟然会死。他就那么,被我的一把火烧得一干二净。”

岑破荆皱起眉头。

迟衡有些语无伦次:“燕行走了,我不怪他,因为他是活着走出我的视线的;长缨背叛,我怪过他,现在已经原谅,他至少,还好好地活着元奚的哪一个角落;钟序、颜鸾、我不能再忍受第三次,我是皇帝,我也是个最普通的人,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容越看着纪策死呢?”

“他们不都好好的吗?”

迟衡抓紧了酒杯:“对啊!好好的,我心里才踏实。我要你们都好好活着,替我活着,我舍不得,但我必须要舍得,我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他们一去不回。容越,真是太……太没良心了,我想多和他说几句,他那么急着走干什么,就算要去遇什么心上人,也不急于这一时啊!”

332、

岑破荆听笑了:“他那车队能走多远,我这就快马把他追回来给你赔罪!”

说罢做出立刻要追的姿势,被迟衡一把拽住了:“追回来干什么,追回来更头疼,他能这么没心没肺的比什么都好,我就随口说说,让我睡会儿。”

“要不,让护卫……”

“我就想在这里多坐一会儿,这里,安静,清闲。”说完这话迟衡斜躺靠椅上,闭上眼睛,凉飕飕的秋风吹过单薄的衣裳,面容渐渐平静,仿若刚才那些罕见的脆弱只是错觉。

岑破荆从护卫那里找来一件衣裳给迟衡盖着,坐在一边,挑着筷子夹着花生米,一颗花生一小口酒,烈酒入喉,火辣辣的。风尘仆仆回来一刻没有停歇,甚至迟衡说那些话时他也半是心不在焉。周围安静了,这才静下心来,思量着刚才迟衡所说的一番话,总觉得脆弱得不像迟衡。

天底下人都怕死。

而君王犹胜。

因为普通人十之八\九不如意、悲凉、凄苦、卑微,对死的畏惧被生活磨平了,死有时甚至是解脱。但君王不同,九五至尊,天下谁敢不从,一旦尝到权力的滋味,是人就会贪婪、会眷恋、会渴望权力牢牢抓紧,会渴望真正的“万万岁”,所以死变得尤为可怕。

岑破荆不由得皱起眉。

转念想起方才迟衡的神情,悲伤居多,而非恐惧。

思来想去,大约还是半年前容越的病勾起了迟衡心底的恐惧,谁又能忍受恋人与兄弟一个一个突然地离开人世呢?当上了皇帝的迟衡飞扬跋扈过,也急功近利地试图推翻固有的一切,带着年轻人的激进跌跌撞撞将整个元奚国推向了兴盛之门,他,总是自信到偶尔专断,他却也多情到优柔寡断,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是悲观的人,为什么会说出那么脆弱的话。

大概,是酒的缘故吧,酒令郁积于心的悲伤宣泄出来。

到了明天,他还是以脊梁撑起一个国家的君王,那时不该有喜、不该有怒、不该有悲、不该有哀。那么,在这种离别的时刻,破出一丝悲伤又有何不可呢。岑破荆仰头,一饮而尽。

八月末、九月匆匆而过。

迟衡这几个月所做的事终于露出的雏形,所有的官阶官位都稳定下来,重要的臣子也都如棋子一般放在了合适的地方。而之前的皇子之争波澜不起,传了一阵子的钟续要成为大皇子的流言也悄无声息了,忙碌令各司其职的臣子们无暇他顾。

进入十月,树叶潇潇而落,迟衡由绷紧了弦的忙碌渐渐慢了下来。

这天,初九,李怒说乌洺山上,万里书院的前院筑成了。这天下朝早,吃过中饭,迟衡饶有兴致地拉着纪策往南边去。初冬时节,目之所及是黝黑的田土,田埂上的草多已枯萎,露出红褐色的枯茎,横七竖八地歪着。陇头不见了耕种的农夫,倒见一两头牛悠悠地吃着枯草。暮色炊烟起,远处青山隐入雾霭中,静谧和详。

迟衡握住了纪策的手,指着远山说:“万里书院就在那一边,我们走过去罢。”

与其说看山、看景、看书院,不如说喜欢这样慢慢走路的感觉。田埂只容一个人,迟衡走在后边,且行且望。前边的纪策着一袭薄质的暗红色直衣,腰带是淡紫色,束起的高髻令他的脖子显得修长,身姿亦修长。田埂最狭处连一只脚都放不下,但纪策却走得轻盈且稳,走着走着,蓦然停下。

迟衡上前拥住了他的肩膀。

纪策回头莞尔:“那里有一条蛇。”

可不是,一条细细的金环蛇蜿蜒在田埂边,它的颜色艳丽,暗红与金色恰到好处,就像清晨的光晖洒落在宫墙上。它又是那么细,只一个小指头粗,似要游过去,却又迟疑地缩了一缩,蛇头胆怯地望着四周,而后终于勇敢地蜿蜒爬过了田埂,钻进乱蓬蓬的枯草中不见了踪迹。

乱草中走过,纪策的衣摆处沾上了尘与土,他俯身随意拂了拂,风撩起了他的腰带,衣服发出细细的摩擦声。

从田埂走入深林,如夕阳隐入层云,光显蓦然暗淡。

归鸟偶尔一声凄厉的叫声,流水一会儿近一会儿远的潺潺声,与心爱的人默默地走过落满落叶的小径,初冬变得深致而有趣。就在万籁俱寂时,遥遥的传来一声钟声,这钟声深沉而悠远,从林间最深处悠悠地敲入心间。

纪策停伫了一下,道:“这是南山寺的南山钟。”

南山钟?天下的钟大抵一致,但因所处的地方不一样,声音亦大不相同,比如京城的钟声是高亢的嘹亮的,一声一声催促着人醒来、忙碌,而这深山的钟声却是深沉的,像深山的叹息一样。

纪策闲闲地叙说着:“这一口钟有五百来年了,是纯黑色的,六个人都抱不住。钟与寺同时铸好,但南山寺命运多舛,被大火烧过,被洪水冲过,被石流淹没过,因这些天灾,死在南山寺的和尚多达十六个。说来也奇,南山寺的每一任主持都德高望重,并不因天灾而衰败。你听这钟声,初听是绵延哀伤的,但最末却是释怀豁达的。”

迟衡竖耳细谛。

绵延的钟声敲过了最后一声,禅意像莲花缓缓绽放似得晕染开来,空空的,漫无边际,无着无落蔓过去,颤得心尖微抖。迟衡蓦然想起不知在哪里看过的三两句词:南山钟,北山钟,一声钟声万念空,古今昏晓中。

纪策回头继续说:“我在十七岁时曾想,三十岁就归隐乌洺山,过逍遥日子,看看书逗逗鸟,挖一个大池子洗墨笔。”

“纪副使,我喜欢你喜欢得太迟。”

纪策斜了他一眼:“多早才不算迟?我认识你时,你正当年少;你认识我时,我正当风华;还有比这更合适的吗?你要是厌倦了当皇帝,我与你一同归隐在哪个小林里不问世事。若不是你,我也不愿意当什么丞相,携书入林,悠游浮生,正好遂了心愿。”

“你不喜欢当丞相吗?”

“没有绝对的喜欢,也没有绝对的不喜欢,但现在是喜欢的。三十岁归隐,太早了,我想和你再看几年京城的风云,再急流勇退,亦不枉此生。我以前喜欢树多过喜欢花,因为树疏朗,花繁密。就算是花,也必须是疏疏的淡色的,才喜欢。”纪策笑了,伸手折了一支黑枝,黑枝上缀着不知名的猩红花朵,花瓣如指甲盖大小,缀满了一枝,“但是,你看,深山中,能开出这样的花,也是令人喜欢的——世间万物,你我所见的、认识的是极少极少的一部分,大部分花开花落我们都不知道,若有幸遇上,自当珍惜。所以,岂能喜欢得如此狭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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