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起来,唐莘觉得自己当时应该没有给出答案吧,其实现在也没有答案,程颐的葬礼告别式上,唐莘只是远远的站着,只能看见正中间挂着的程颐的肖像,黑白色的照片,带着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就算离得很远,也能感觉得到迎面而来的压抑。
程颐的母亲看上去是一个很有修养、很有内涵的女人,听程颐说过,在嫁给他父亲之后,母亲就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家庭妇女,大概像他们这样的有钱人家都是这样吧,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面的女人,真的只剩下相夫教子了吧,在程颐眼中,虽然母亲几乎不动手做什么家务,也很少亲手煮菜给他们尝尝,但是提到母亲的时候,程颐还是一脸的幸福。
“我妈妈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一个能够为了家里人放弃自己从少女时期就一直梦想的生活,这样的人就是很了不起的人,我妈妈就是这样。”
不仅仅只是幸福,提到妈妈的时候,还有一种骄傲,大概不是只有父母把孩子当做自己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人,在孩子眼中,父母也是很伟大的人吧,某种程度上,就像电影电视剧里面的英雄一样。
但是,这位优雅的女人却在那么多人面前什么话都还没有说,就给了唐莘一巴掌。
唐莘没回话,没顶嘴,只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脸,有些火辣辣的疼,程颐的母亲看上去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没想到,其实比看上去的要强硬很多。
很奇怪,那个时侯唐莘满脑子只想得起一句玩笑话——“程颐,你妈妈不只是伟大,如果她没有回归家庭,当个家庭主妇的话,也许社会上就又多了一个女强人。”
唐莘可以想象的出来,如果真的听到自己这么说的话,程颐一定又会嘴巴一瘪,眉毛一挑,说:“你到底是在夸人,还是在骂人?”
这么想着,不知不觉的唐莘居然脸上露出一个隐隐约约的笑容,在灵堂这样的地方,那样的笑容显得不可理喻,尤其是唐莘这样敏感的身份。
程颐的妈妈在目光触及到唐莘嘴角那个笑容的时候,心里面的怒火就像是又有人随手添了一把柴一样,“腾”的就烧起来了,在下一个巴掌还没有打到唐莘的脸上之前,一直站在身后的程曦伸手拦下了母亲。
“妈,今天是小颐的日子,不管您心里面怎么看他们,怎么想,但是小颐的确是爱着这个男人的,所以,就算不是为了唐莘,为了小颐,您今天也得忍着。”
“小曦,你早就知道,你为什么不拦着你弟弟?你要是拦着,要是拦着……”
“小颐会死的更早!”程曦的声音很低沉,他觉得很累,也许从心里面来讲,他早就做好了有一天程颐会离开的心理准备,在这样的家庭里面长大,他深深明白,像程颐这样的事情,在他们家是绝对不会被允许的,这不是一个开放,能够很快接受新概念、新想法的家庭,这就是为什么在知道了程颐的事情之后,他很快就妥协了的原因,正如他说的一样,如果当初就拦下了程颐,只会让他死得更早而已,结果除了他们会更早的送别程颐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会改变。
“你!”程颐的母亲气的快说不出话了,在她的心目中,自己的这两个儿子,从小到大,除了学习上面从来不让她操心之外,更让她骄傲的是,这是两个很听话的儿子,不像别人家那样,养上一个儿子,淘气的都快让家里面翻天了,程曦和程颐两个实在是让人很省心,所以,这个一直都很优雅的女人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两个听话的儿子,一个会用自杀这样的方式来抗诉她的决定,另一个会像这样当面驳斥她。
“够了!”这是程颐的父亲,像程颐描述的一样,从声音就能感觉的到一种威严,“什么原因现在都不重要了,事情已经这样了,发生了就没法子再改变了,总之不要在这里闹,就算不考虑这里这么多人,至少也要顾及一下小颐吧,死者为大,至少在孩子要走了的时候尊重一下他吧。至于你,叫唐莘是吧,你要是想送小颐,就在这里吧,里面都是一些亲人,朋友,你去不合适,至少考虑一下我和他妈妈的立场。”
“我知道了,我不会进去的。”唐莘低着头,也没说什么反驳的话。
“所以,吴竟,其实我最喜欢程颐的地方,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好像就是喜欢他这个人,他身上所有的优点,哪怕一个都不差的放在另一个人身上,我好像也不会动心,就只是程颐,就因为他是程颐我才喜欢他。”唐莘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我去拿啤酒,你要吗?”
“也给我拿几瓶吧。”
唐莘一笑,说:“我去看看还有多少,程颐买回来的,我也不知道还剩下多少,都搬过来吧,咱们两个也好久没在一起喝过酒了,今天不醉不归好了。”
吴竟也笑了,说:“这也是喝酒的人常说的一句谎话,不醉不归,醉了也一样不回归,大部分醉了的人估计都在大街上睡觉了,有几个真的靠自己走回家了的?所以,人啊,最擅长讲的,都不是真心话,而是谎言,一个接一个的谎言。”
程颐买回来的啤酒,还剩下十几听,大概也是刚买回来的,没喝多少,剩下这么多,唐莘想,大概也够他和吴竟今天晚上了。
“唐莘,你说,啤酒喝着有点点苦,白酒喝着还有点烧心的感觉,香烟人人都知道有害健康,但是,要想跟别人把事坦诚,就一定要在酒桌子上才能谈得成,求人办事的时候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人发烟,呵呵,你说奇怪不奇怪?”吴竟一边喝着啤酒,一遍在手里面把玩着。
“大概就是这么奇怪吧,人,奇怪的事情很多。”
“你喜欢这个牌子的啤酒?喝起来有点苦,你喜欢这个味道?”
“不是,程颐喜欢这个。他有时候会喝点酒,所以,就在家里面买了点,我一开始也喝不惯这个味道,时间久了好像也习惯了,酒嘛,其实味道也都差不多,喝多了都一个感觉,没什么特别的。”唐莘也跟着看了看易拉罐上面的商标,好像程颐是喜欢这个牌子,每次看他买回来的都是这个,问起来的时候他总是说,其实不是有多喜欢喝酒,只不过有时候想起来了会尝一点,他总是说这个牌子的比较好喝,和吴竟一样一开始唐莘也觉得入口的时候只感觉有点苦,只不过和程颐在一起喝得多了之后,也就习惯了,唐莘是一个没什么习惯的人,他总是很快的就能适应周围的环境,适应别人的习惯,把那些最终变成自己的习惯。
吴竟想了想,又看了一眼易拉罐上的标签,说:“也许他也就是喜欢这样的味道吧。个人喜好嘛,这东西说不准。”
“是呀,说不准。每个人看人、看事的想法都不一样,谁说的准呢?我们自己觉得跟男人生活一辈子,也算爱情,也算幸福,可别人不这么想,估计十个种得有九个觉得我们是神经病吧。”
话题绕来绕去,最终还是绕到这个上面来了,对于这个吴竟也没有什么可以来安慰的话,他还记得他还耿晨分手的时候,每一秒钟都记得清清楚楚。
“唐莘,”喝了一口,说起来也真的奇怪,就跟唐莘说的一样,喝得多了似乎也真的就习惯了,一开始觉得那种生疏的苦涩的感觉,似乎现在也不显得那么突兀了,好像真的没有多大的差别一样,“你知道,我和耿晨分手的时候,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吗?”
“说了什么?”
“耿晨问我,再见面,和再也不见面,我选哪一个?”
“吴竟,三个月之前我们认识的,那时候我记得我们还一起讨论过以后等我们赚了钱,要买上一套我们自己的房子,要有阳台,阳台上要养上几盆花,我记得你当时说你喜欢郁金香,还有百合,说要在家里面养,我还笑你,连自己都养不活了,还想养那么高级的花。”
“是啊。”吴竟也跟着耿晨的话一起再回忆,“那时候我们还都是从学校里面出来不久的学生,就跟孩子一样,把什么都想得太简单,太单纯了,难怪别人都说,在学校里面不坚强的孩子,等到了社会上面,跌跌撞撞的,摔几回,吃几次亏了,也都会长大了,谁都不会永远都是小孩子的心性。”
“那时候我们计划了好多以后要做的事情,没想到没几件做成了的。”
“所以,以后什么都要想的少一点,想多了也没有用,”吴竟笑了笑,带着点明显的苦涩,说,“要不怎么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呢,计划的再多,到最后也不过就是一张废弃的写了字的白纸罢了。还更加失望,如果一开始没有那么多的计划,现在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失望。”
耿晨愣了一会,才接话,“没想到,我们也会分手的,才三个月而已,一天一天的,就像是数着过来的一样。“
“在一起的时候,谁会想着分手。不吉利。“吴竟笑了笑,说,”好聚好散吧,我们比较特殊,所以,其实多少也是能预料得到的吧。“
“吴竟,你爱我吗?“
“爱过。深深的爱过。第一次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吴竟拍了拍耿晨的肩膀,说,”所以还是要谢谢你,至少让我有三个月的回忆,挺美好的。“
“现在呢?现在还爱我吗?“
“分手的时候,说爱你,不是很奇怪吗,耿晨?“
“我就想听一句实话,吴竟,爱,还是不爱,你就给我一句实话就好了。“
吴竟看着耿晨,好半天也没有说上一句话,他好想笑,又好想哭,好想骂耿晨,敲着他的脑袋骂他——“不是说了分手的时候说爱你,很奇怪吗?哪有人说这么奇怪的话,问这么奇怪的问题。”不管答案是什么,不是都不能改变什么了吗?那得到什么样的答案,还有什么意义呢?一定要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吗?
大概是看吴竟沉默了很久都没有开口,耿晨换了一个问题,眼神里面居然流露出几分期盼,那种眼神吴竟很熟悉,只有当耿晨有事求他的时候才会是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就像有一次吴竟好不容易把自己编写的程序卖给了一家公司,换回来了一千块钱,耿晨像想要吃糖的小孩子一样乞求他买好吃的时候一模一样。
耿晨问:“再见面,和再也不见面,吴竟,你选哪一个?”
吴竟又是一愣,然后潇洒的说,“随便吧,碰上了就是朋友,要是碰不上,也没有办法,不是吗?”
分手了还一样是朋友这种话,吴竟是说不出口的,太矫情,也太假,吴竟想,在一起的时候是爱人的身份,等到分手了,谁还能退到朋友的那条黄线之后呢?
耿晨沉默了一会,再抬头的时候嘴角带着微微的笑容,说:“那再见了,吴竟。”
“我们就是这样分手了,之后也没有再遇上了,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大概我和耿晨之间属于没有缘分的那种吧。”
“那时候选了分手,现在后悔吗?”
吴竟笑了笑,说:“后悔不后悔的,反正也改变不了什么。”
其实,还有最后一句话,吴竟没有讲,在耿晨走出自己的视线之后,手机上就来了一条短信,耿晨发来的,上面写道——“吴竟,我问你还爱不爱我,你犹豫了,我就当你还是爱我的,这样想的话,我幸福很多,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一定不会犹豫,吴竟我还一样爱你。希望,看到这个短信的时候,你也会幸福很多。”
这个短信,吴竟一直留在自己的手机里面,没有去回复,只是偶尔想起来的时候会觉得有些悲哀,不知道是为了谁。
如果我们都还爱着对方,那我们分手算什么?
“吴竟,你说,像我们这样的人,别人不能谅解,为什么连家里人都不能谅解我们呢?”唐莘一口气喝完最后一口,把易拉罐放在茶几上,不知道究竟喝醉了没有,总之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就像是听不见了一样。
第22章
这大概是像他们这样的所有人都会有的疑问吧,别人不能理解的时候,为什么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理解呢。
当程颐这么问唐莘的时候,唐莘不知道有什么能够来回答他的话,也许吧,在其他人眼中看来,这是太过于大逆不道的事情了,所以,不能理解,看上去也似乎显得理所当然,只不过这种理所当然和父母亲情之类的放在一起相提并论的时候,总是希望亲情这种东西占得比重更大一些,不过怎么看待别人的事情,总是希望在父母的眼中,能够因为是自己的儿子而改变一些想法,哪怕抱着“其实不能理解,但是终归是自己生养的儿子,所以,就理解吧。”这样的想法也是一种天大的恩赐,至少程颐是这么想的。
被程颐家里面的人意识到唐莘的存在其实是一件碰巧的事情,也不能说是完全偶然的事情,如果那天不是程颐的生日,如果那天唐莘没有拉着程颐去商场,执着的想要给程颐一份礼物当做让程颐多留一会儿的借口,如果程颐的母亲没有想起来那天是小儿子的生日,也许事情不会渐渐走上一条不可收拾的路。
唐莘总是想,如果让一切慢慢来,有个过程,循序渐进的,给程颐的家人慢慢接受的时间和过程,也许事情还有转寰的余地,他始终相信,当一件事情坏到不能再坏的地步的时候,除了慢慢转好之后,也没有别的途径了,只可惜,程颐是个太心急的人,他等不了那么久了。
程颐的生日在7月份,正热的时候,唐莘从公司出来的时候,程颐已经在楼下等他了,不知道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还是因为程颐有些兴奋,总之唐莘看见程颐的时候,正好程颐两颊绯红,那一瞬间就像是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唐莘想起了以前老是有一种形容,讲小姑娘见到自己的情郎的时候总是“脸上挂着一抹绯红,就像是剪下了傍晚的红霞一般,比胭脂显得更加娇艳“,唐莘在看见程颐的时候,就不由自主的把程颐现在的样子和自己脑海中那个想象出来的见到情人的娇羞的小姑娘混到一块了。
所以当唐莘想着程颐如同一个害羞的小姑娘的时候,程颐想的是,唐莘脸上那种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笑容真的如同酒香一样醉人。
和唐莘在一起之后,程颐越来越觉得其实自己应该算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因为只有很幸运的人才能够找到一个跟自己合适的人。
当唐莘打电话过来,跟自己说生日快乐的时候,程颐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脸上已经笑开了花一样的表情,觉得什么都是值得的,哪怕是这种背着家人朋友,如同偷来的短暂幸福也是一样的值得。
唐莘在电话里面说:“程颐,今天是你的生日,记得吗?”
“不记得。”其实有在心里面偷偷想过这个问题,也许恋爱中的人们都会有一些自己放在心里面的小算盘吧,好像总是会比之前没有谈恋爱的时候记性变得更加好,一些纪念日,生日之类的总是记得很好,所以在翻着日历,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日快到了的时候,程颐也偷偷想过,期待过唐莘会不会有什么表示,或者惊喜。
唐莘不是一个懂得浪漫的人,所以,程颐在暗地里面打定了主意,只要唐莘能够记得自己的生日,就证明唐莘也是一个懂得浪漫的人,事实证明,唐莘确实是一个好男人。
程颐说:“自己的生日,有什么好记得的,又没有人自己给自己过生日的,你真没意思。”嘴上说着“你真没意思”这样的话,但是嘴角那一抹化开了的笑容,足以证明这句谎言。
唐莘是个性子很直的人,所以不会太花心思去思考程颐这些听上去就像是玩笑的话,其实后来想想,程颐讲过的谎言也不只是这一句而已,如果多花些心思好好想想,也许结果也会不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