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继续写那一晚的事情!。
白熙从安定村的便利店回到我身处的那片广场。我们坐在长椅,面对一片狭小的空地,另一个角落坐着一班夜青。大家河水不犯井水。你知道我极少喝酒,我生性不爱吃苦。白熙给我开了一罐啤酒,我自罐的盖口嗅了一下,便闻到一阵好似消毒酒精般强烈的气味。我想说不饮,白熙望着我,他双眼清亮得很,说:「喝吧。饮了酒,人能快乐,多少不开心的事也能忘记。」这几句话正说中我的心事。我一定是
(乐仔在下层床翻来覆去,弄得很吵。
「乐仔!出去做功课!」
「不要嘛,哥,外面很冷。」
「冷什么!今天有十八度!」
「麻烦!霸道!你是强权!!」
「是啊是啊,我是你大哥,我不是强权难道你是啊!!给我关门,过多一两小时才进来!我有重要的事做,要专注。」
「好啦。你要专注,不懂戴上耳筒、开大音量听歌吗?以前你做功课,常这样做。」
「对,你小子倒提醒了我!!」谢年华将耳筒驳去手机,塞耳筒进入耳洞,听起Bon Jovi的劲歌。)
太疲累,所以才没有注意到白熙的言外之意。我竟然没有看酒精浓度就喝下去。饮了半罐,已感到头晕目炫,我见街灯好似萤火虫般飞来飞去,面前的影像好似用了摇镜手法来拍摄的电影。身后有人支撑着我,我半是无力地倒向后方,感到唇边贴上一块冰凉的金属质感的东西,馀下的酒就灌入我口里,有些来不及吞下的,呛得我猛咳起来,甚至有酒液从鼻孔流下来。我分不清眼泪、鼻涕与酒。
我不知我是谁。我好似不断叫着「阿鱼、阿鱼」,因为大半个小时之前我正同这位女DJ讲电话,故一醉了,就以为自己还在跟她讲电话。我记得我说了一切我想讲、而来不及跟阿鱼讲的事:那是因为讲到一半,我妈打电话给我。听完阿妈的声音,我就失去了原先的勇气,不敢再听阿鱼的电话,更深觉得自己愚蠢:万一白熙也听那节目,怎么办?可他听了又如何,他是个聪明人,知我对他没有爱意,就应会君子地离场,不可能死缠烂打,难道我还怕他杀了我?
——我现在才知道,我其实没有真正懂过白熙,且要折磨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并非杀害他,而是逐步凌迟他的意志,使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时我想:「你不是说教我怎样做吗?我怎开口跟他讲分手?冤枉,我根本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跟他开始过恋情——没错我是跟他表白,可当时他也没有立刻答应我,因为他说他一时不能接受跟男人在一起,所以我们就协议好,只是『试着』交往,一星期有一两次出去约会……
「我们没说过『正式』交往。我现在只当他是兄弟,只做兄弟不可以吗?我待朋友很好,我那班死党都赞我是个不可多得、讲义气的好友。若白熙肯接受,我这一世也会当他是我好友……还是我该按兵不动,等他自己没趣就走了,他本来就是爱女人的。或者我其实也可以爱女人,只是我没有试过去爱。身边的朋友也有几个不错的女孩子,比如阿欢、April……
「她们对我或许有好感,我长得不差。或是我直接交一个男朋友或女朋友,跟他说我爱上另一个人,宁愿自己做坏人、搞第三者,来让他萌生去意?但我始终不想伤害他的心。他是无辜的,他太傻,傻得因为一个不认真爱他的男人,而强把自己拗挛。要不我给他找过一个女友,趁他尚未习惯喜欢一个男人,就将他重新拗直,我也想不到事情能闹成这样,也许我该在第二个月、不,是第一个月,就跟白熙说清楚……现在才说会太迟吗?不会的、我想不会的,两个二十岁也没有的后生仔,能有多少情?能懂什么是情吗?太可笑了,如此认真的白熙……」
我不知自己讲了哪些、没有讲哪些,抑或全部都讲了,还是我说的根本不是这些。可这些都是我心底里的说话,人道是酒口吐真言。
我是知道白熙推我上了一辆私家车——现在想来,应该是的士才对。我听到有一把上了年纪的男声问:去边呀?白熙讲了元朗……听不清地址,只听到元朗两个字。我问:去元朗干嘛?他好似没有答我……我是尚未感到危机正在逼紧。我醉得来也有两分醒,便猜白熙想带我去糖水店吃东西,我们不是第一次去元朗食糖水。但我那刻竟然想不起,那晚我们明明吃过糖水!我竟然想不起那晚他跟我是去食过芒果西米露的!若我那时想得起,便可立即向司机求救……
但这个世界没有「如果」。事情已经发生,痛苦在这两个月以来重重复复地折腾我。我就像被困在岩壁的普罗米修斯,每天让鹰啄食我的心脏,可是伤势却在一晚内痊愈,等第二天我再度以健康之躯承受肉体的痛苦。可是我不如普罗米修斯般意志坚定——他知道来救他的人是壮士海克力斯,可我呢?我却不知自己的苦难要到何时才能解除。我……
总之,到我稍微恢复意识时,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那床好大,因我翻滚了一圈,发现自己还没有掉下床。当然,那四天的生活让我了解到那是一张双人床——阿Deep住的那层村屋有三层,我们住的是其中一间客房。
我还想:自己的床何时变这么大了?想来,白熙不可能一个人抬我上去那房间(阿Deep定是帮凶),以他的力量,我想他扶我上的士已是极限——安定广场那片空地出面便是马路,有的士站,我想这就是白熙带我到那里饮酒的原因,他早就计划要将我绑架入元朗。
高捷,有些事是我原本没有看清的。在写信给你的过程,我被逼重新审视这可怕的事情如何发生,才令我深深感受到自己的愚蠢:我早就不应该打电话上去电台!我早就该跟白熙说清楚!我早就不应该注意白熙。
那几天,白熙跟我讲过:「如果我那天没有从电台听到你的心声,我是不会逼你做这些事的。你是我第一个想要认真对待的情人,我早已有觉悟,自己将会花极多时间到你身上。但你却这么早点醒我,让我从美梦里醒过来,发觉现实多么虚伪。现实是很丑恶的一回事——你现在应该深有体会。要在现实中做王者,就等于征服一匹烈马,让它乖乖的为自己所用,成为我的坐骑。
「当年武后在唐太宗面前讲驯烈马的故事:用铁鞭抽它,不服,就用铁锤击它的头,再不服,就用匕首割断它的喉咙。你不用担心,我对你,充其量只是用鞭子。你是个聪明人——也当是一匹聪明的马。若你肯乖,我会请你吃胡萝卜,若你还未受够,就别怪我对你用别的东西。但我不会置你于死地——对于痛苦挣扎的人来讲,死亡是一种幸
(有人开了房门。谢年华眼也没有瞄过去,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再加上注意力放在写作上,使他根本无法察觉开启的房门。使他发现有人入房的原因,是来自床尾的一股重力——这床很小,有什么人一爬上床,那份重量必会使原来身处床上的人感到床垫忽然陷下去。
「你这次是有什么功课不懂啊?」谢年华的眼睛离开信纸,尚执着笔,就抬起头。他见到那张脸。第一个反应是:他叫不出这张脸的名称,就好似恐怖片里,见到贞子从电视机爬出来的人,是不会立即讲得出:「贞子爬出来啊!」这几个字,他们只会张大口,在原地发抖,良久才爆出一记尖叫,却已是死前的遗言。
「阿哥,你听音乐太大声了!刚刚我敲了几次门你也不答应我!难得你老公趁今天星期六,特地上来找你,还买了糖水给我们吃,是芒果西米露,每人一碗呢!我不阻你们了,糖水也替你们拿进来,就放在下面的书桌。熙哥,你跟我老哥在这里甜甜蜜蜜二人世界好了,在你们出房之前我也不会进来打搅你们的,别说我不通气。我出去做功课了,哈,有糖水吃,真好……」
谢年华眼睁睁看着乐仔关上房门。白熙爬过来,轻轻拔去谢年华两边耳筒,说:「在做功课吗?这么勤力。我教你做。做功课之前,我给你带来一份礼物,权当是订情信物,好不?我们一直以来的日子,每天都写在这里……我这一年的日记。你看了,就明白我对你的心意有多厚,厚到你会害怕。你呢?你也在写日记?还是写信?我们交换看看……」
谢年华要给高捷的信,恐怕没有机会能寄出去了。)
——正文完——
后记:不那么新编的老梗
其实,这篇文在半年之前就写完了。只是没心情日更,所以迟迟没心情放上来。见今天有空,就一口气扔上来吧。
说起来,这篇文最早时被归入「练笔小实验」这一个folder里。那时我的原意是写一些短篇,满足一下自己的幻想欲。所以当时并不是抱着「老梗新编」的心情去写的,因此,此文仍是老梗无误,只不过是写作形式有点新颖。后来,我又不想再继续写「练笔小实验」的系列,所以强将这位无主孤魂放入「老梗新编」。
情节上是绝对老梗:受一直以为自己爱上攻,跟攻表白。可是交往后才惊觉,原来自己生理上还是受不了男人。然后攻知道了这事实,再绑架了受,OOXX然后XXOO再长期地OO再XX(你够了),于是,完结。
唯一有点创新的地方就是形式吧。
其实这故事的立意本来是想用不同体裁跟风格串连一篇文,次序应该是:
网络小说 > 电台节目对话> 日记> 便条 > 剧本 > 报章专栏 > 新闻稿 >
警局口供 > 书信(即IX跟X)
故事到这里就完了。再续下去,情节就俗了,不外乎就是啪啪啪嘛,看过那么多肉文、无下限的读者应该能自行脑补小谢的遭遇(喂)。
书信方面,括号是小谢写信时碰到的事情。而有些部分断句奇怪,那代表谢年华在写到那些句子时,被现实发生的一些事打断,使他无法继续写作。到他能继续写作,就在原来断开的位置续写,因此你们会发觉最后两章断句奇怪,或者在莫名其妙的位置开头。
最后白熙出现,使谢年华无法写完整封信。
有想过交代那四天的事,但其实不用交代,也想像得到了吧。未来谢年华跟白熙要怎样走下去,请大家想像了。(我知道这样比较坑爹,不过也不排除有续写的可能啦……但真的要我有灵感才能写。)
前期是想压抑广东话特色。I写的网络小说是我刻意模仿小白文。主要目的是想骗人进来看文,让一开始进来的读者以为这会是一篇小白文。但是看下去的话,就发现这篇文写得虽不好,也未至于小白。
我是在想:看耽美就跟食快餐一样。看过攻受类型跟情节萌点,读者便很容易预期到自己能看到什么。就像你进一家快餐店,点了汉堡包跟薯条,那在你吃之前已大概预期到那是什么味道——你们吃过太多这种东西。
于是,我写每篇文时也会想:我能不能让你们看到一些没预期到的东西呢?有时我做得到,有很多时候都做不到,可毕竟是个学习过程。
若这文是一般的小白文,结局不外乎是一场猛烈的H,事实上这也较易得到好评。又或者我应胡乱写攻受最后还是产生了爱情,因为在一些耽美文里,爱都是做出来的,可我还是没这样去写。
反正答案很简单:谢年华不爱白熙,这是显而易见的事。而白熙对小谢如此执着,是为了报复、被背叛的失望,还是所谓的「爱」?
还有另一点要讲的是,这篇文的灵感在颇大程度上还是来自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跟《竹丛中》。因此,在不同章节所写及的事,有好些都是前后矛盾的。
例如在VI中,专栏作者提到白熙回到公园找小谢时,小谢说自己去过便利店吃东西;可是在IX中,小谢写信时提及此事,是说自己曾回家一趟,只是因替弟弟买零食而下来。又例如在I中,白熙的妹妹提过自己教白熙骗去小谢的初吻;在III中,白熙无详述妹妹如何教他;在VIII中,白熙落口供时,说自己在吻小谢之前就征求了他的同意。
这文的矛盾之处还有很多,不详细说明了。各家有各家的说法,不知谁在说谎,或者大家都在讲大话,这就是罗生门。当然,我这生手在大师芥川面前,连班门弄斧也称不上。
总之,还是祝大家阅读愉快,以及多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