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起码表现来看是这样的。
儿子听柳亦谦的话,她自然是欣慰的,但太听话了是不是也不好?
如果太听话的话,会不会被柳亦谦牢牢的攥住,这让她有所担忧。
闫妈妈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只是都走到了这一步,也没有什么回头路可走,只能就这样了。
崇白对他们的担忧一概不知,他的人生规划比起所有人来说都简单极了,那就是吃好玩好,配合好凤王就好。
人间在看他看来就是一场过家家罢了。
吃过饭,崇阳就放手让两人去休息,崇白吃饱了饭就泛起了困意,被柳亦谦牵着手,乖乖的进了房间,直扑大床,睡的稀哩呼噜的。
柳亦谦给他盖上被子,白嫩的皮肤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的皮肤都好,泛着健康的红晕,还发出细细的鼾声,看来真是累了,“怎么就这么皮呢?!”
看着这么好的皮肤,柳亦谦忍不住捏了把崇白的小脸蛋,崇白睡的一无所知,还喳喳嘴,‘呵呵’傻笑一声,似乎做了什么美梦。
“真是个无忧无虑的家伙!”柳亦谦又摸了把脸蛋,这才站起来,他的工作很多,可不像这个贪睡的家伙,这么无忧无虑。
崇白做了个梦,梦见他还是一只小白虫子的时候,那天的太阳真暖和,崇白晃晃悠悠的吃着一根杂草嫩叶子,他还记得自己吃的是什么草,杂草边是一片稻田,本能告诉他不能吃,为什么不能吃,他不知道,只能接着吃苦苦的杂草。
杂草的叶子很软,小虫子白胖胖的身子一荡一荡的很舒服,阳光晒着,更是昏昏欲睡。
突然有人堵住了阳光,小虫子费力睁眼看去,是一个散发着让自己十分恐惧气息的人类,他害怕的一动不能动!
那个人梳着简单的发髻,一根玉竹简单的别住及腿的长发,那人的长相他看不清,只记得他说了一句:“怎么还是这副蠢样子!”
崇白在心里咒骂,谁是蠢样子?它是万一无一的绝世好虫!
那人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散发着奇香的小珠子,不知用了什么法子让珠子变得奇小,崇白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一口就给吞了下去。
那是它吃过最美味的东西,但这个东西却让它肚子疼了整整三天,疼的它以为它就会死去时,第四天它好了,而那个人一直都陪在自己身边。
在疼痛之间,它朦朦胧胧的听到那人又说:“……赶紧成仙……等你好久了……”
那人走了以后,它发现它可以听懂万物说话,甚至农田里经常来的大花狗暗地里抱怨它的主人偏心也被他听到,还暗地里笑了好几次。
在以后,它又可以飞了,没有翅膀,它还能吓退比他大好多的虫子,它成了虫霸王,它让它领域的虫子们都不允许吃庄稼。
不知道过了多久,它的手下们死了一批又一批,几千代繁衍下去后,在一个雨夜,它成仙了。
然后,崇白醒了过来。
柳亦谦在一边睡着,窗帘被拉了下来,光线很暗。
这个梦让他想起来太久太久的事情,那片稻田,奔跑的小孩,还有自己的成片的下属。
其实很多时候他都不愿意回忆,那些小虫子虽然不珍贵,却带给自己无限的欢乐与尊重,那片虫鸣鸟叫的世界,从他成仙之后就不再拥有。
“不知道那个给我吃下小珠子的人到底是什么人?”崇白完全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他为数不多愿意思考的问题,也许是他给错珠子了,崇白不负责任的想,反正他都消化了,也拉出去了,他想要根本就没有门!
第 22 章
成婚之后,柳亦谦又开始了繁忙的公务生活,而崇白一开始还在柳家有点陌生感,不敢太出格,没几天就放开了手脚,这下柳家算是开始了鸡飞狗跳的生活。
崇白的个性说好不好,说不好又好,这是所有柳家下人们的评价,比起之前这位大少爷的传文,这位小少爷来到柳家之后的作为说是闯祸,倒不如说是闲的发慌到处乱蹦达,一段时间喜欢钓鱼,每天都要拿着个大网下池塘捞鱼,说是看电视上渔夫们就是这样捞鱼的。
没错,渔夫们是用大网捞鱼,但人家在河里或者湖里海里捞,捞的都是不名贵的鱼,是吃的!柳家的人都好风雅,连带着仆人们也喜欢花鸟虫鱼,对这么一池子的金鱼也十分珍惜,没想到等到了夫人手里却遭到了残害!
崇白可不管这些人的想法,除了柳亦谦,这位爷谁都不怕,而且他也明确的知道自己是这个府上除了柳亦谦最大的!
于是,就出现了,池子上面的仆人痛惜万分,而崇白则十分有兴致的捞鱼。
管家柳建安回来后,看到的就是一小桶的金鱼张着嘴,鱼鳃还在不停的煽动,十分的可怜,仆人们如同看到救世主到来一般瞅着管家。
柳建安蹲在水池上面看着自家夫人,道,“夫人,厨房刚又做了一道甜品,要趁热吃……”
崇白立刻将渔网扔掉,手脚利落的爬上水池,擦擦手,催促着柳建安带路,“快走!柳叔,再晚就没饭吃了!”说完蹭蹭的大步的朝着前面走去。
柳建安微微一笑,转身跟着崇白离开。
“……”原来就这么简单……仆人们集体风中凌乱了。
“夫人这也太好糊弄了吧……”一个仆人喃喃的说道,说完之后立刻捂着嘴,柳家的家风严格,是不允许背后议论主子的事情,因此一说完后就立刻闭嘴。
其余仆人暗自点头,确实太好糊弄了!
崇白是个三分热度的人,吃饭之前还想着捞鱼,下一刻就对做饭感起了兴趣,兴致勃勃的就要厨子给他教做糕点。
在稀了加面,干了加水的时间中,从小小的一碗面一直揉到了面盆大的面团依旧还是一副惨不忍睹的场景之后,崇白终于泄气了,厨师松了一口气,夫人大约是不想做了,没想到崇白并不退却,对做糕点做不成功之后,他的目光又转向了甜甜粥。
甜甜粥是百合莲子还有许多秘制材料制作而成,做成之后甜爽,却不腻,即使是柳亦谦不吃甜食的人也能喝上那么几口,可见甜甜粥的美味。
甜甜粥的厨师姓胡是陪嫁过来的,一个胖胖的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人说爱做甜食的人一定是对生活热爱的人。这位甜甜粥的师父做甜食尤其是粥类做的十分好,崇白打小身子不好,任性挑食不好好吃饭,崇家花重金聘请了这位胡师傅,一直到崇白长大出嫁,也随着一起陪嫁到柳家,可见他的手艺之高。
要说崇家喜欢崇白的人除了那些直系的血亲,大约就是这位胡师傅对崇白是真的喜欢,崇白喜欢甜食,对这位做甜食做的好吃的胡师傅,也能多几分侧重,所以两人的关系还算是融洽。
胡师傅知道小少爷没几分耐心,却不会打击少爷,而是让他做了最简单的白粥,又切了萝卜丝做萝卜粥。
萝卜粥简单,只需要添水添米再加萝卜丝就好。
崇白很有信心,紧张的盯着火,小瓦罐里水米已经放了进去,等着米熟了后加萝卜丝。
虽然很简单,但他还是有点紧张,这是他第一次做饭!
柳亦谦晚上回来的时候,发现桌子上多了两碗粥,还是最简单的萝卜粥!
管家柳建安看着柳亦谦拿起勺子喝着碗里的粥,意味深长的问道,“少爷好喝吗?”
“嗯,火候有点差,有点糊……”柳亦谦说着,就看到对面坐的崇白立刻一副备受打击的模样,而柳叔则一副‘你真不解风情’的眼神望着自家少爷,这让柳亦谦丈二摸不着头脑,这是怎么了?!
“夫人做的很好吃,最起码柳叔觉得很好吃啊!”柳建安安慰崇白,心里暗暗的骂着少爷,一路上不接电话是搞什么!不然最起码不会让夫人这么难过!
崇白沮丧的尝了口自己做得粥,其实柳亦谦说的都对,以他娇生惯养的舌头都能吃出来不好吃,何况是对方了。
凤王在仙界啥没有吃过,即使到了人间也是高权在握,什么美味珍馐没有吃过?会嫌弃自己做得萝卜丝也是应该的。
柳亦谦:“……”原来是崇白做的,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出乎了这位的意料。
他能想象到崇白闯祸,干坏事,恶作剧,也能想到委屈的哭鼻子,却没有想到他居然会跑到厨房给自己做一碗粥。
不知道崇白是出于好玩还是暂时的兴趣,柳亦谦心里都十分复杂。
柳家是世家,不管是柳亦谦的父母还是爷爷奶奶,他们都是君子远庖厨房,不会踏入。
柳亦谦打小吃的饭都是厨师们做的,每一顿饭都是穷尽他们的水平,味道自然是鲜美无比。他以为所有人家的饭都是这样,原来不是。
在他最落魄的时候,莫过于叔父争夺家产,那段时间,他甚至命都在悬崖边上,他在民间整整多了四个月,那段时间,他日日守在电脑旁,一边发布命令,一边吃着泡面。
没错,是泡面。
替身掩护了他,吸引了大半人的注意,他得到了喘息,在疯狂的忙乱之中,他甚至连出去买瓶水、买饭的时间都没有,除了泡面能及时的补充体力,似乎别无他物。
叫外卖的常识他都不知道,这样的几个月可想而知多么艰辛。
邻居是一户老人,他们给孙子做饭吃,每天他都能通过吱吱响的阁楼知道对面的老人遛弯回来,或者是小孩放学回家。
那时候,他都能闻到飘香的饭味。即使如此他也无法脱身,依旧在疯狂的忙碌。
直到有一天老人的灯泡坏了,似乎站在板凳上也无法按上去,于是找来了柳亦谦帮忙。
打那以后老人都会留一碗饭给柳亦谦,虽然这让柳亦谦很难为情。
世家的教导就是不能随意的吃别人的饭。
更何况是平民。
老婆婆看起来年纪大,以前却是教师,对柳亦谦满屋子都是泡面盒子十分的不满,数落着,‘年轻人要注意身体’、‘吃泡面会身子发软,变成虚胖子’等等,柳亦谦沉默着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味道不如大厨们做的,炒的太老,油放的太多,柳亦谦能挑出上百种的缺点,却无法舍弃一个味道那就是—家的味道。
崇白的萝卜粥无疑让这位少爷想起来了那段艰辛却珍贵的日子,从一个意气风发傲气十足的少爷到现在的沉稳内里乾坤的三十岁的男人,更加能体会到家的可贵。
一口口的吃完这碗并不完美的粥,摸摸崇白的脑袋,“很好吃,虽然味道确实不怎么样。”
不得不说,柳亦谦真的是不解风情。
崇白却很吃这一套,他甚至打好主意每天下午都做一碗粥给柳亦谦喝。
柳建安叹气,少爷,你的高智商跑到哪里去了?‘味道不怎么样’就不能去掉吗?!
柳管家的眼光是老辣的,崇白少爷确实是顽皮捣蛋,却心思单纯,作为一个过来人,少爷的性子他是最清楚的,他以为对这位夫人,少爷会延续一贯的无视,没想到并没有发生这些。
少爷对着夫人的时候,他甚至能看到少爷的喜怒哀乐,夫人闯祸的时候,少爷脸很黑,夫人捣蛋的时候,他很无奈,夫人做了什么好事的时候,少爷还会摸摸他的头,这是什么预兆?
也许,少爷对夫人还是有好感的。
只要是少爷喜欢的,柳建安都会全力以赴的促成这一对。
崇白在柳家待了一段时间将柳家上上下下摸清后,又将虫子们认了个遍,还封了几个强壮的虫子做了队长,随时汇报柳家的一举一动。
柳家现在是自己的地盘了,怎么说,也得注意防范着,万一再出现另一个死女人怎么办!
崇白最近又看上了谍战片,脑子里疑神疑鬼的,对人类的心思向来都是摸不着头脑的他,还是觉得虫子大军更值得信任。
也许他没有想到,就是因为崇白的疑神疑鬼让虫子们监视府里所有人,在阴差阳错之下,帮助柳亦谦抓到了某个深藏多年的间谍。
当然这些他现在是不知道的,蜗居了一段时间后,崇白待不住了,于是他打算好要出去转转。
第 23 章
崇白想要出去转悠,府里自然是少不了准备的,但崇白是个任性了的人,不喜欢有太多人跟着,柳建安想了想,找了几个人暗中跟着,要是有什么事情随时汇报。
崇白要出去,身边的小虫子必不可少,在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崇白的耳朵边一个小甲虫趴在他的衣领处,给崇白报告,“……这个保镖是所有保镖里最厉害的,不过他喜欢吃棒棒糖,以前几个兄弟们还见他偷偷的吃……”
崇白点头表示知道了,前面是司机,所以还是不说话的好。
下了车,确定手机钱包都带好之后,崇白朝着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前进出发。
其实出来逛街无非是为了吃、商场、娱乐,崇白逛商场自然是没有那个耐心的,娱乐项目他还没找到,吃,进了快餐店点了一份味道十分差劲,于是挑食的大少爷自然是放下不吃的。转了一圈,还没有找到真正的目的地,看到了围墙上的一只猫。
小胡同里,崇白大眼瞪小眼的看着那只猫,这是一只黑猫。
黑猫在农村的名声并不好听,巫师们认为黑猫可以通灵,在某些国家更被视为地狱的使者。
在现代社会,人们总认为那是迷信,无论怎么说,黑猫只是猫。
但,崇白却明确的看到了对方眼里的鄙视。
崇白是一只虫子,他知道猫狗鸟的智商并不是像人类想象的那样低下,相反有的智商之高超乎想象。
黑猫之所以被人们认为邪门,那是因为它的智商比起一般的小猫们来说,智商来的更高一点罢了。
面前的黑猫混的不好,带着泥土,甚至泥水的猫身,即使狼狈却优雅的行走在围墙之上,不时的用好奇的眼神瞄一眼这个蠢不拉级的人类一眼。
奇怪,这个人类身上怎么有两种气息?
黑猫有灵,却不惧怕这个被拔了毛的神仙,甚至有几分好奇。
有句话怎么说的,好奇心杀死猫,这只黑猫就是这样的好奇,但它很谨慎,老远它就感应到了自己的地盘里来了个奇怪的人?于是懒洋洋的黑猫就开始了跟踪之旅。
崇白一路上干的蠢事也算是被这只猫看到眼底。
“你那什么眼神!”崇白怒了!捡起一块石子就扔了过去。
黑猫懒懒的躲过,嘴里吐出两个字:笨蛋!
崇白:“!!!!!”叔可忍婶不可忍!
“你有种再说一遍!”崇白指着黑猫怒极,幸好周围没有人,不然估计都要打报警电话了。
即使如此,身后的保镖们也窘了,夫人真是在跟一只猫吵架吗?
黑猫歪歪头,确定了面前的人类是听懂自己的话了,优雅的跳下围墙,站在崇白面前,仔细打量着,忽然钻进了胡同巷子不见了。
崇白:“……”气还没出呢!
气恼了片刻,他也懒得理会了,看日头升高,崇白抹抹头上的汗水,随意找了个带着阴凉的地方就坐了下来,打算歇歇再走。
结果,刚坐下没多久,那只黑猫又来了。
猫都是多动症的结合体,也可以是多变体,崇白对猫谈不上喜欢,却也不讨厌,虽然有时候猫还会扑杀昆虫为食。
这是自然法则,就像崇白对一般的鸟类虽然不喜欢却也没有到见一只鸟就要杀光,他只是对凤王比较忌惮罢了。
黑猫要做什么?崇白不知道。
“喵喵喵……”你是哪片地方混的?怎么变成人类的?
“嘿,开始盘问小爷了?”崇白翘着腿,“爷可比你们这些流浪的小猫小狗高贵多得多!”能不高贵吗?虫仙!
黑猫眼睛闪过不屑,黑猫三年猫龄,作为一只青年猫领袖,它有着足够高的智商,也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这让它对一些事情越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