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上的药膏效果很好,本来就不严重的小伤基本上没有什么大影响,”那就说好了,只要我不做坏事,做什么事之前都给你们报告了,你就不能再打我了。”
“嗯,我答应你。”柳亦谦将人从被子里挖出来,“出来吧,也不怕捂着难受。”
“哼,那也是你害的!”崇白小声嘟囔着,警报解除,看着还被拿着的药瓶子立刻就伸手要了过来,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玉瓶子,从药瓶里拿出三颗药丸放到小瓶子里又盖好盖子放好,这才满意的笑了。
“能告诉我,这个瓶子里的是什么药丸,能有什么用处吗?”柳亦谦问道,要说不好奇还真是假的,崇白最近干的事情太多,一件件的都可以说是奇迹了,见他这么宝贝怀里的两个药瓶子,哪里不好奇 ?
崇白得意洋洋,献宝的事情他不屑给凡人泄露,但柳亦谦是不同的,能给一个比自己等级不知道高多少的人显摆,真是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分呢!
“你忘记我院子里的那颗野花了没有?”崇白嘿嘿的笑着,“我这里面的药丸子就是用那株野花制作的。”
“我记得你说那颗野花能救命,是不是?那做成这个小药丸子究竟能有多少的作用?”柳亦谦的眼神立刻明亮起来,不过,他还是皱起了眉头,“药都是要对症才能下药的,你这能救哪方面的病呢?癌症?”
“切!”崇白鄙视,“那是你们从没有了解这个世界的神奇之处,为什么一定要对症下药?那是最基础的药方,人类的极限也就是那样了!”
“其实有许多的药看起来似乎没有价值,或者说药效相左,但用合适的手法合适的温度,合适的时间地点都可以改变一个药的所有药效。”崇白兴致勃勃的说道,“就拿这个野花来说,你看它是野花,但它却是变异了的野花,因为变异,它就有了人类不知道的药效。”
“唉,只是可惜……”可惜什么,当然是可惜不能修行了。要是可以修行,他就可以炼制更好的丹药,而不是只能制作这些只适合凡人使用的药丹了。
“按你的说法,这个丹药到底有什么作用?”柳亦谦听懂了崇白的话,可惜什么他不知道,更不知道崇白哪里知道的这些事情,他将这些关于药的事情的时候,他的眼睛是发光的,这么一瞬间,柳亦谦有种错觉,面前的人散发着迷人的自信。
该死的吸引人!
柳亦谦清咳一声,撇过眼,这小家伙真是越来越好看了!
“喔,当然是救命了!”崇白撇撇嘴,还没有说够呢!“只要剩一口气,吃了我的药丸子都能吊住命,可以慢慢康复。”
“那一般生病的呢?”柳亦谦接着问道。
“哼,连快没命的都能吊住命,一般生病轻的一两天痊愈,重的一个周就能好!”崇白不屑的瞅了一眼柳亦谦,似乎对对方问的这么白痴的问题十分不满。
“这三个药丸子我要送给爷爷、爸爸妈妈去。”崇白喜滋滋的拿着装着三颗药丸子的药瓶搁到抽屉里,自己还剩下六颗药丸子,看了看柳亦谦,不舍的掏出其中一颗,“喏,这个是给你的,剩下的都是我的,你不准打剩下的主意!”
柳亦谦看着手心小小的药丸子,就这么个小小的药丸子能有这么大的作用吗?正常人都是不会相信的,柳亦谦也是如此。
比起这么个小药丸子,他更相信高科技医术。
不过,想到崇白给自己的几个药方子,他又迟疑了。
算了,明天把药丸子拿到实验室里化验一下就知道了。
早上,柳亦谦早早的出了门,直径到了药厂里的实验室里,小心的取下了药丸子一点点药沫,进行化验。
进行化验的是多年的医药博士,手下忙忙碌碌的都是自己的学生,对于柳家主亲自送来化验材料还是十分谨慎,亲自操刀实验。
“咦?”医学博士仔细看着,竟然看不到任何细胞的分裂,不管放大多少倍的显微镜,看到的都是一片幽深的紫色,放佛是一个害羞的女子穿着层层的义务裹住了妙曼的美体,这更是激起了他的好奇心,立刻又开始了其他方面的实验。
但得到的结果,都只有几个字,‘化验不出来!’
这是他人生中遇到最奇特的事情!
柳亦谦只是点点头,没有说什么,心里却沉重起来。化验不出来这意味着崇白说的话是真的。
这原本是一件好事,不知道为什么,他只感觉好像有什么事情超出了自己的掌控。
崇白,他到底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些知识?之前的纨绔到底是真的还是骗人的?如果他突然恢复记忆会变成什么样子?
柳亦谦习惯了这个简单的爱闯祸的崇白,如果恢复了记忆,还会是现在的模样吗?
崇白不知对方的烦恼,学完了自己的字,跑到崇家千万叮嘱父母,一定要护好这三粒药丸子,只有到发生生命危险的时候,才可以吃掉。
对自家孩子给的药丸子做家长的哪里不珍惜,不在乎他的价值,说实话,关于崇白说的能就一条命他们并不相信,同柳亦谦的想法一样,他们都是经过高等教育的人,对于一个药丸可以救百病,这都是小说里的事情。
大约儿子电视看多了吧!不过他们还是十分小心的收了起来,因为在他们看来崇白给他们的不是药丸,而是孝心。
崇家的地位财势,什么医生找不到?相比,崇白的孝心却更加珍贵。
接受到了家里人的精神物质美食的三重抚慰之下,在柳亦谦那里被揍的怨气立刻被抚平了,蹦蹦跳跳的蹦跶出了院门,黑猫也懒懒散散的跟着,一路上凡是会飞的小昆虫们都像是被一条线引着一般,不远不近的跟着崇白,外人却难以察觉。
侯云涵,侯家四子,不过因为是私生子的缘故一直不怎么受到家人重视,要不是他的长相隔代遗传了他爷爷的五分长相,也许都不会被接到侯家,更没有这后来的荣华富贵。
虽然对家里人的各种漠视十分不满,但也不敢多说什么,他的生母地位低微,根本就无法对自己有帮助。
之前爷爷在世的时候,他的日子还好过点,但现在爷爷去世了,他最大的靠山都没有了,如果说父亲,给他最大的映像莫过于生硬的背影。
“他妈的,又输了!”侯云涵狠狠的将筹码扔出去,身上最后一毛钱花光了,看来他又要回侯家大院了。
虽然自尊这种东西早就被自己扔掉了,但看着家里人那种鄙视的眼光,要说不伤心那还真是假的,只是这么些年他都习惯了。
无所谓了,他们不对自己报信心是对的,自己要是出息了,也许更进不了那些人的眼了吧!
“人呐,就是难啊~”侯云涵将束缚着的领带卸下来,在手里轮着圈圈,哼着小曲,摇摇晃晃的走在大街上,看着身材火辣的美女,他时不时的打着哨声,见对方看过来打了个飞吻,嘿嘿一阵笑,丝毫不介意对方眼里的鄙视,以及嘴里吐出的‘神经病啊’四个字。
“唉,最近小白也嫁人了,啧啧,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纨绔子弟啊!”侯云涵叹了口气,身边的酒肉朋友倒是不少,但真正的朋友又有几个呢?
穿过大街,一个小巷子里,侯云涵进了一个小酒店,这里算是一家普通的酒坊,还是自己跟崇白无意中发现的,这家酒坊酿的酒比起顶级名酒不算好酒,但不知怎么的却让两人难以忘怀,每次心烦意乱的时候都会来这里喝两口,这也算是他跟小白两人不约而同的共同行为了。
“小白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侯云涵搓搓脸蛋,苦笑,人家一定过的好,崇家唯一的继承人,及时是到了柳家又有谁敢给他甩脸子?
不过,他又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就算崇白的命比自己好有什么用?他还是嫁人的一方,还是生娃的那一个。
他虽然说在家里地位不高,但他却是自由的。
只要不做太过分的事情,家里都会由着自己。这么想来,他又觉得心里平衡了不少。
“哟,看看这是谁来了,原来是云先生啊!”酒坊老板是个好爽的,看到侯云涵这个老顾客十分欢迎,“最近有些日子没有来了,那位白先生怎么没有来?”
侯云涵与崇白都不会在平民面前用真名,所以,侯云涵会说自己姓云,而崇白则说自己姓白。
“小白结婚了,他是不会再来了。”侯云涵耸耸肩,大大咧咧的坐下,“怎么小白不来就不上酒了?”
“这是说哪里话,您跟白先生都是我们的贵客,随便你们谁来都是蓬荜生辉啊!”老板娘十分会说话,虽然人到中年了,依然能看出她年轻时候的美貌。
“白先生居然都结婚了,他看起来并不大啊?!”老板娘亲自将菜端上桌,老板给倒了酒,说道,“不晓得是什么样的美女会让白先生挪不开眼,立刻结婚?”
“嘿嘿,美女~”侯云涵扭曲着脸,想到柳家家主柳亦谦的长相与气势,憋着笑,“嗯,是个大美人,每次小白看见他都会软的走不动路!”虽然是被吓的。
“要是下次见了白先生,云先生一定要记得替我们道喜啊!”老板娘‘咯咯’笑着,风韵犹存的她依旧十分勾人。
“放心吧!”侯云涵嘴上这样说,心里却知道他们两个是彻底的两个世界的人。
自己胡混是因为身份问题,而崇白即使他再怎么纨绔,也会有一个人引导他前进,从前是崇家家人,现在是柳亦谦。
而柳亦谦态度强硬,是不可能让自己走进崇白身边的。
他们之间的鸿沟就是这么大!侯云涵看的很开,只是感慨又少了一个朋友,再说,对方已经失忆,还是让他好好自己的生活为好。
第33章
崇白磨磨唧唧的在街上游玩,还买了一个游戏机,身后的保镖们自然是负责拿东西的料。
崇白玩不会专门选择那些高大的建筑,小巷子、小摊子他都会走走看看。好奇心的他还在小摊上买了两件衣服,是一大一小的情侣半袖,倒不是多好看,而是上面用廉价的印刷出来的两只大大的小白虫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以崇家与柳家的品味,谁会在衣服上印刷昆虫等低下的动物?再说,他们也不会穿短袖半褂的,他们的衣服最简单的也是用银丝绣成的白衬衫,如云团锦簇,阳光下也会闪出华贵的风采。
崇白出门穿的是专门的私人裁缝制作的休闲衬衫,俊秀可爱的面容,眼神灵动,阳光下的白衬衫闪烁着丝丝银光,一看就不是凡物,小商贩们早就瞄准了这个小财神,一看就是有钱人,别以为他们没有看到这个少年身后的几个酷哥,一看就是练过的。
“帅哥看看这个,最新出产的……”人来人往的小巷子里小商贩们眼睛毒辣盯着这个水灵灵的小公子,手里抓着自己最得意的商货,希望能吸引对方的注意。
“小公子看这个,要不要一只可爱的小兔子……”一个卖宠物的小商贩手里提溜着小兔子,小兔子小小的,白色的皮毛,圆圆的红眼睛小腿还在到处乱踢着。
崇白‘嗤’的一声就笑了出来,别人听不出这只兔子的话,他可是听的真真切切的这兔子大骂着小商贩,“格老子的,把老子赶紧放下了!小心兔大爷生气了啊!”
崇白摇摇头,没有理会这兔子,反而被路边的一个卖烤红薯的给吸引了,甜甜的味道,老远都能闻得到,吸吸鼻子,他盯上了最大的那个红薯,色泽是土黄色的,这样的红薯才是最甘甜的。
卖红薯的老大爷瞧着面前崇白这副馋样,被逗乐了,道,“小哥是第一次吃红薯?大爷的红薯可是整条街最甜最香的,保证你呀,吃了还想吃!”
崇白点点头,“嗯嗯,我相信。”闻着都这么甜,怎么会不好吃呢?
红薯很快就烤好了,崇白小心的掰开了,热气腾腾的美味瞬间吸引了他的全部心神,尝一口,真是美极了!
这么大的一块红薯崇白居然三两下就下肚完结,一时间卖红薯的大爷也高兴了,暗道自家的红薯就是香,瞧这孩子大约是吃撑了吧?
红薯本来就很耐饱,他又吃了那么大的一个,自然是吃饱了,不过,他眼睛还是盯着红薯不放,又买了四五个让保镖带回去。
“让柳亦谦也尝尝这个味。”崇白舔舔唇,满足的想着。
逛完小巷子,崇白迈着腿又开始溜达,精神头十分足。
侯云涵此时又喝的差不多了,醉汹汹的从小酒坊里出来一转弯就看到精神十足的崇白嘴里叼着一串烤面筋,没有一点气质的啃食着。
侯云涵打着酒嗝,慢慢走过去,扶着树干对着崇白笑道,“哟,崇大少爷今天怎么有兴致出来玩?”
崇白扭头看原来是个醉汉,还是个认识自己的醉汉,眼神迷离,步伐颠倒的,眼睛都喝的眯起来了,“喔,你是?”
“看来还是没有恢复记忆,嗝~”侯云涵拉了拉缠在腰上的领带,大概是勒的有点紧,不舒服了,扯了几下没有扯下来十分不耐烦,点着脚步迷迷糊糊的走了几步,然后‘扑通’的一声摔在了地上,然后再也没有爬起来。
崇白吃完串串,蹲在他跟前一看,还细细的打着鼾声,原来是睡着了。
苦着脸想了想,这人明显是认识自己的,要是自己就这么把人扔下也不是个事,一个身强力壮的保镖走了过来,作为保镖的头,他被柳建安万千嘱咐一定要及时帮助解决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夫人您有何吩咐?”
“唔,这个人我认识吗?”崇白道,“看他的样子似乎是认识我的,我是该把他扛着走呢?还是就这么扔着不管?”
“回夫人话,这人是侯家的少爷,跟您以前认识。”保镖头头仔细辨认,道。
“那我是不是应该把他带走?”崇白站起身来,“就这么定了,我们回去吧。”
“夫人,您要不要把他送回侯家?”保镖心知家主并不喜欢夫人与他之前的朋友一起玩,所以他并不希望将这个侯家少爷带回柳家。
要是把侯家少爷带回去还不知道家主会是什么反应呢!
“那好吧,你派人把他送回去吧。”崇白满不在乎的答道,对着一边的卖串串的小老板道,“再来两串烤面筋!”
保镖动作粗鲁的将人扛起来塞进车厢里,司机手脚麻利的脚踩油门蹭的一下就飞驰而去。
晚上柳亦谦回到家里的时候,破天荒的发现崇白没有多吃,而是简简单单喝了一碗粥就完了,盘子里多出了几个烤红薯,卖相倒还好,金黄金黄的。
尝了口,味道真不错,身边的柳建安管家笑眯眯的道,“少爷,这可是夫人特意从外面带回来的,您得多吃点才行。”
柳亦谦抬头看了一眼不说话的崇白,笑了笑,慢慢的吃着烤红薯,虽然对甜食不怎么喜欢,但是对方带回来的,也觉得十分甜软可口。
夜晚,保镖给柳亦谦汇报了崇白一天的行踪,当提到侯家的侯云涵的时候,眯了眯眼睛,这个侯云涵与崇白关系很好,以前崇白不是自己夫人的时候,他也曾见过两人一起勾搭肩膀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打架闹事都是两人一起干,算是合格的狐朋狗友。
以前的事情他可以不计较,但他不希望崇白接着与这样的人做朋友,谁知道现在的他会不会被带坏了。
“找人去给这个侯云涵带个话,让他不要找夫人。”
“是,家主。”保镖低下头,应道。
柳亦谦回到卧室里,崇白买回来的那两个一大一小的印着白虫子的短袖正摊在床上,质地很廉价,硬硬的,闻着还有一股子的异味,柳亦谦皱着眉头,他不知道为什么崇白会买这样的两件衣服,手指捏着衣服扔到一边的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