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专家这句还算对,夏卿笑了笑,把注意力放到了码字上,一个故事开始初具其形。
夏卿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设定,也没打算把这本书写出起点升级流。他把主角设定成初入江湖的菜鸟夏觞和老江湖唐夜,借用他和炮哥的经历通过艺术加工,将这两个江湖小辈的日常琐事,所见所闻写下来。没有什么夸张的奇遇,最后也不会一统天下,大开后宫,他只想写一篇闲散的游记,纪念一下他们的故事。
是的,这是他们的故事。
73、时光静好
三年后。
“阿卿,起床!”唐风华摇醒用被子把自己裹成毛毛虫,还一拱一拱的想要逃开去的夏卿,露出无奈的笑容,“今天是你签售会的日子啊,忘了吗?”
夏卿长叹一声,从温暖的被窝钻出来,随手把滑下肩膀的睡衣拉起来,“知道了,这就来。”他揉揉惺忪的睡眼,努力驱散困意,昨晚他为了今天的活动准备了一夜,谁知弄巧成拙,现在困成狗了。可惜这不是连载,不然卖个萌请个假就OK了。
自从《江湖纪事》一炮而红后他就不敢再放任自己继续懒惰下去,毕竟都被奉为了“大神”,再那么随随便便的成何体统?
当初的夏卿没想到那么简单的一个故事能引起轩然大波,也许是因为网络文学被太多的爽文种马文占据了,风格迥异的《江湖纪事》误打误撞的成了各个评论家口中“网文界的一股清风”,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夏卿的想象。
在他本来的打算中仅仅只是希望能写一个不一样的江湖,纪念他和炮哥的故事,顺便能让大家偶尔换换口味就足够了,谁曾想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江湖纪事》出名了,成了著名的畅销书、长销书,而他本人也一跃成为了一线大神,实在是飞来横福。
人生就是这般,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在他为了养活自己费尽心思想再往上爬爬的时候反而不温不火,倒是在一切都无所谓了的境况下老天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这本书倾注了他的真情实感,喜怒哀乐,那就相当于有了灵魂,有了灵魂的东西又怎么会失败呢?
不过对于突如其来的好运夏卿表现的很低调,没法不低调啊!他以前还爆过照呢!还是和炮哥的“结婚照”呢!这些也不例外的随着他的出名被扒了出来。名家永远不缺少黑子,这也给了不喜欢卿尽天夏的人一个很好的突入口。
但说实在的,夏卿可以被黑的地方除了不一样的性取向和以前不太成熟的作品外真的没有多少,他为人低调的过了头,巨额的收入放在银行就没动过,甚至连他住在哪都没几个人知道。
而且真实的论起来就连作品的黑点也站不住脚,谁没有几个黑历史啊?有哪个大神一开始就牛逼的吗?不过最最打脸的还是一年前天朝通过了同性婚姻法——虽然还不是太完善。
据已经在“唐门”混到了职位的郑蓝洋说,这里面貌似还有唐家的推动。就连他自己也常常以权谋私的对夏卿的隐私进行保护,这也是为什么狗仔猖狂却无法挖出更多消息的原因。
最近几年他们与唐家的关系缓和了不少,曾经两头为难的张武霖也终于松了口气,再次扛起了“脑残粉第一”的大旗,在粉丝中混的风生水起,这次的签售会也有他的参与。
其实一开始夏卿是打算低调到底的,但谁让这次活动是老哥他们出版社搞的呢?熟人嘛,当然要帮帮忙啦。
“阿卿,你是打算穿这件……”唐风华举起一套看似昂贵却从没穿过的西服正装,“还是其他的什么?”
“把我的衬衫和外套拿出来就行了。”夏卿随意的看了一眼,他可受不了那么正式的东西。
“哦,好。”唐风华回过身去翻箱倒柜,英俊的侧脸在阳光下更显得单纯耀眼。夏卿不禁多看了几眼,即使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年,这张脸还是看不腻啊。
炮哥就像他娘亲一样受到时间的优待,明明都是奔三的人了,但他的魅力好像才刚开始真正爆发一样,就像陈年的红酒,随着时间推移越发的迷人。夏卿有的时候也在庆幸,要不是自己也有“逆生长”的基因,说不定还真配不上炮哥。
“你真是贤妻良母,越来越喜欢你了。”夏卿从身后抱紧了唐风华,嘟囔道。他把头靠在炮哥背上,虽然他比对方还要矮一个头。
唐风华羞涩的笑了一下,“那个……既然都是阿卿你赚钱,那我只能当小白脸了吧?”
“全世界最man的小白脸。”夏卿捏了捏他的脸,笑道:“走啦,老哥他们在外面等急了。”他透过窗户往外瞅了一眼,大哥纪子岐和嫂子同样冲他一笑。
“久等了。”夏卿拉着唐风华打开车门坐进去。
方钰推推眼镜,调侃道:“都是大作家了,耍大牌很正常啊。”
“还不是全仰仗方姐。”夏卿摆摆手,这个有着御姐范儿的知性美女不仅是他的嫂子,还是他的责编,女人嘛,都是要哄的。
方钰看了看体贴的帮夏卿系上安全带的炮哥,“这次怎么想着把男朋友带出来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啊。”夏卿笑嘻嘻,其实他只是不想让唐风华总像老鼠一样见不得光。以前是没条件,但现在他俩都合法了啊,有异议心里说说就得了,你敢反对?分分钟查你水表哦亲!
纪子岐的车技很赞,不到二十分钟他们就到了签售地点。夏卿探头看了一眼,突然有种对于时光匆匆的感慨。
“以前我们也来过这!Cosplay!”炮哥很兴奋,眼神亮晶晶的,像看到糖果的孩子一样。
“嗯。不过我们不能正面进去。”纪子岐摇上车窗,开玩笑道:“不然我们就别想把夏卿从粉丝的怀抱中抢回来,嗯,不敢按你的体格应该能拿回一只袖子。”
“好吧。”炮哥缩回头,夏卿是他一个人的!
他们把车停好,夏卿被迫带上墨镜,像做贼一样从后场的门溜进去。路过小树林公园时他多看了几眼,找到了和炮哥确认关系的那张长椅和那颗依旧茂盛的树,轻轻叹了口气。
“呀!卿尽天夏!”可即使这么低调,夏卿照样被认出来了,好在他的跑速够快,在被抓住之前连滚带爬的坐上了专门为他准备的位置。炮哥左看右看,也搬了个凳子围观。而纪子岐和方钰则像两个门神一样守在夏卿身后,站姿之标准可以和唐家堡弟子有的一拼。
“抱歉让大家久等啦!”夏卿挠挠头,他总是习惯帮读者放在第一位,看着那么多少男少女排了半天的长队他也蛮内疚的。
“没——关——系!”读者们闻言立马异口同声的喊道,同时挥动着手中夏卿的代表作《江湖纪事》系列,脸上带笑,现场气氛活跃。
排在第一位的男生深吸一口气,迫不及待的把新版的《江湖纪事叁》递了过去。他的脸色因为激动而变得通红,手指颤抖着,差点把一旁的书堆打翻。“夏老师,我、我叫齐奇,是您的忠实粉丝!我从《江湖纪事壹》就开始追了!”
他后面的另一个男生发出嘘声,“切!这有什么?我从卿尽天夏的第一本小说就开始了呢!小伙子你还嫩点!”大家哄笑起来,虽然没有恶意,但还是让名叫齐奇的男生涨红了脸。
“哈哈,没事啊,大家都是我的读者小天使啊。”夏卿赶紧出来打圆场,他拔下笔套,“你叫齐奇是吧?”
“嗯!”男生用力点头,“夏老师能给我签个名吗?”
“那是当然的啊,这本来就是签售会啊。”夏卿温和的笑了一下,低头认真的签上自己的笔名,他和炮哥突击学了半个月,已经有了几分唐老师的神韵。只是没有他那种锐利的霸气,而是多了几分圆润温和,一如他的笑容,果然字如其人这话还是没错的。“不过不要叫我夏老师,我可不演小电影哈,叫夏卿就好。”他难得的开了个玩笑。
“是!”齐奇站的笔直,就差敬个少先队礼了。他低头爱惜的看着扉页上端正的签名,不像其他知名作家那样龙飞凤舞,花哨的不得了。夏卿的字迹一笔一划非常清晰,也许有人会说幼稚,但齐奇却觉得很感动。
光是从签名中就能看出他的诚意,本来“卿尽天夏”神秘莫测的形象也变得亲切起来了。
“谢谢夏老……夏卿老师!”齐奇抱着书一鞠躬,几乎是跳着离开的,那手舞足蹈的动作让人忍俊不禁。
“下一个。”夏卿对着一直低头不语的女生微笑。这个女生戴着厚厚的眼镜,头发随意的扎着,有点微胖,也不是特别漂亮。但夏卿就是对她有着莫名的好感,他想起了学生时代的自己,也是那样不起眼,害羞又自卑。“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小声的说了一句,但声音实在太低,就连离他最近的夏卿也没听清楚,“能再说一遍吗?”
女孩低着头,表情仿佛要哭出来了,一看就不是擅长和人打交道的那型,更何况是面对自己的偶像。后面的窃窃私语更加重了她的紧张。
夏卿微微一笑,想了一会儿,低头在书上写下了一句话逼格很高的话——真正的大侠永远不会低头。他笑着把本子递回去,同样小声道:“别紧张。”
女孩小心翼翼的抬起头,“那个,夏卿老师,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夏卿点头,“问吧。”
女孩鼓起勇气,“您对‘夜觞’CP怎么看?”
夏卿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说的是《江湖纪事》的两男主。闻言就连厚脸皮的夏卿也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这也是他文章的一个争议点,腐女们当然是尽情YY啦,但也有不少直男读者坚称这只是单纯的兄弟情。
可是以他和炮哥为原型的主角怎么可能纯洁嘛?!虽然他掩饰的很好……
“咳,和你想的一样。”夏卿微红着脸,低声的回答道。
“真的?!”女孩喜出望外,平凡的脸庞也变得精神丰润起来。
看来是个腐女啊。夏卿微笑着送走她,他的读者里不缺少腐女,但也有很多让人糟心的伪腐,很是招黑。关于这种特殊的群体,他最喜欢一个腐女读者说的一句话,“我们并不是推崇同性恋,我们支持的只是真爱。”
不过听说“夜觞”这对CP几次荣登“年度小说最红CP排行榜”榜首,票数领先许多BG向情侣呢。结束了签售会的夏卿和炮哥拒绝了纪子岐的护送,走在回家路上,他想起了这个CP调查的结果,不禁笑了出来。
那是当然的,因为这是他们的故事啊!
“阿卿,你刚刚光顾着和他们玩了,都不理我。”炮哥委屈的说道,他看着夏卿对每一个人报以微笑,就是没看他。
“今晚我想吃红烧排骨。”机智的夏卿转移了话题,带着得意的笑容快步走开。
“哎?!”炮哥一愣,随即一脸控诉的跟上,“阿卿你耍赖!”
身后,夕阳勾勒着他们紧紧相依的影子,时光静好。
——正文完——
番外一
今年十八岁的文莎暑假在亲戚的店里打工,但让人难以启齿的是,这是一家【哔——】用品店,是的,【哔——】用品店。这对一个还没谈过恋爱的女孩子来说真的有够羞耻!
每天面对各种各样的客人,有中年秃顶的猥琐大叔、一脸不屑的花花公子、稚气未脱的在校学生……文莎看过很多原配小三、渣男痴女的闹剧,而她本人也因为清秀的外表和逐渐发育的身材受到过不少男性顾客的性骚扰。因此,在她看来这份工作完全就是受罪,每天都是抱着苦恼去上班。
不过随着某个人的光顾,文莎对于工作的抵触减轻了不少,甚至……开始隐隐期待起来。
“欢迎光临欢迎光临!”门口笼子里挂着的鹦鹉上蹿下跳,聒噪的叫嚷着。平日文莎最讨厌的就是老板这只不识时务的鸟,本来开情趣用品店就已经够羞耻的了,还这么大张旗鼓的引人侧目,简直让作为前台店员的她羞愤欲死。
而今天,文莎只是匆匆瞟了一眼就低下了头,略带点婴儿肥的粉嫩脸颊完全红了。
“那个帅哥又来了啊?”旁边一起工作的张姐往门外望了一眼,啧啧两声,无不羡慕的说道:“他女朋友真是好命!男人帅的不像话就算了,×功能还这么……不说了不说了,说多了心酸。”
文莎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说实在的,面前这个仿佛从二次元出来的男人的确完美的不像真人,各方面都可以被称为男人的典范。随便一个眼神就能俘获女孩的心,阳光的笑容让人完全无法拒绝。
“栽在这样的男人手里也不算丢脸吧?”文莎推推眼镜,心想。她觉得自己没救了,看人家这三天两头跑来买TT的架势就知道一定是名草有主了,再不济也是女人如衣服,一天一个不重样的那种,可她就是该死的动了心。
说来也怪,她自认不是那种见一个爱一个的花痴女,平日也不像小女生一样对恋爱满是憧憬,没道理看了一眼就沦陷了啊?想来想去她把一切归咎于这个姓唐的男人太过温柔单纯,一点都不像她打工期间遇到的那些渣男。
握了握拳,文莎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她抬起头冲顾客一笑,“唐……先生,上、上次买的东西还满意吗?”啊啊,居然又没骨气的口吃了!
唐风华把左右乱飘的视线收回来,严肃的思考了一会儿,开口道:“阿卿说颗粒的他不喜欢……”他挠挠头,露出一个显而易见的苦恼表情,“还有就是那个兽耳戴着不舒服,而且‘颜色很违和啊’——阿卿是这么说的。”
“哦,是吗?我记一下”文莎借着做顾客笔记的动作连忙低下头,听唐风华的话,那个很有情趣的狼耳原来是他戴的,看来那个阿卿是个女王性格的御姐喽?也是,只有这样强势的女人才能栓得住这种又帅性格又好的男人了吧。
文莎心不在焉的做着笔记,心里冒酸泡,“阿卿”这个一听就很亲密的昵称总是出现在他的话中,绝对是他的女朋友没跑了。虽然知道自己这样很不好,但文莎就是控制不住的要去吃那个女生的醋。
而且她还总是有意无意的根据唐风华的话去揣测他的爱好,一点一点的想把自己塑造成对方喜欢的模样。这种“下贱卑鄙”的手段就连他自己都觉得不耻。
“那,唐先生这次要买什么?”文莎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发现大帅比歪着头一脸认真的看着的是一捆绳子,以及挂在旁边充满了禁欲气息的皮鞭。
这是要∫M?文莎脸上一红,她几乎已经脑补到了下一次见面时帅哥脖子上不经意露出来的红痕……
好在唐风华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多看了几眼,并没有真正购买的打算。他撑着桌子,冲文莎一笑,两颗小虎牙显得俏皮可爱,“店长推荐一下。”
“我、我我不是店长啦!”文莎赶忙摆手,她可不想被误会成一个开【哔——】商店的放荡女人,不过她似乎忘了当店员的也没好到哪去。文莎随手取下货架上的几盒TT,磕磕巴巴的介绍道:“最近新到的货,杜蕾斯、花花公子、冈本……有至尊超薄的、螺纹的、夜光的……哎呀总之各种各样的,要不要买回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