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外面的繁华,学校的改变则要单纯上许多,几栋教学楼翻了新,但这些古树都保留这十年前的模样,看着让人觉得亲切。
以前他还在某棵树上看到过松鼠,还有一些当时的同学在树上刻着诅咒某某某的话或者说谁爱谁的甜言蜜语。关于学生时代,他最特别的记忆应该就是在操场了。孟池朗带着赵凌宇循着模糊的记忆找到了操场,已经扩大了许多面积的操场铺上了橡胶跑道,篮球架也增加了一倍,正有学生样和老师样的人在打球。
孟池朗有些怀念,他和赵凌宇手臂贴着手臂坐在正对着篮球场的台阶上,说以前的自己:“我长高得慢,高一的时候,班里好多女生都比我高呢。那时候为了长高,跟着一些不爱念书的学生整天打篮球,放学后还绕着操场跑得一身汗才肯回家。”
“幸好辛苦都是值得的,一到高二我的身高抽风似得长,我就说么,以我爸我妈的身高,我怎么可能长不高,我们家就没出过矮个儿。”
显然他回想起这件事还是有几分在意,说起来的语气得意中带着庆幸。赵凌宇看他轻松地向后靠,双轴撑在上面的台阶上,手上拿着一瓶矿泉水,眉眼间依稀还有年少时的轻狂和恣意,像在这个校园里大多数的少年一样。
上一世,他总是皱着眉,眉间痕迹深沉,深邃的眼眸里的忧郁和无奈,仿佛镜花水月,在记忆中也开始变得模糊了。
看着他,赵凌宇不免有些恍惚。
孟池朗一下扑了过去,截住了那个冲他飞过来的篮球,平复了下心跳,横了赵凌宇一眼,取笑道:“不要随便被我迷住,很危险哦。”
赵凌宇摇头失笑,拉着他站了起来,拍了拍他和自己衣裤上的灰尘。
失手丢了球的人这时候跑了过来,“不好意思,对不住啊,一时失手,你们没事吧?”
“这次没事,下次可说不定了,哥们技术不行啊。”两人用深城话交流着,那人讪然一阵,又盯着孟池朗看。孟池朗心想,今天发现他帅的人可不止赵凌宇一个呢,不过要是某人吃起醋来也麻烦,于是想走。
那人却一拍脑袋,“我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孟池朗,你是孟池朗吧!靠,好你小子啊,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找哥们去喝酒,够意思么你!”
孟池朗没想到还能遇上认识自己的人,一时间认不出对方有些尴尬。对方也意思到了这一点,不过也没在意,毕竟这么多年不见了,当年在校内风云一时的孟池朗连他都要花会儿功夫才认出来呢,对方不认得自己是常事。
“我赵斌啦,以前你小子三步上篮还是我教的呢!不记得啦?”
孟池朗有印象,当下叫了声:“是队长,对不住啊,刚才眼睛没洗干净都没看出来是你,你越来越黑了啊。”这个人是当时他们校内篮球队的队长,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坐在班级最后排,身高突兀,自己的篮球入门还是这个人教的呢。
“算你小子还有点良心。欸,什么时候回来的?”他们才聊几句,那边就有人招呼他,赵斌不好耽搁,索性邀请孟池朗下场一起打一场。
“我很久没玩了。”
“要紧什么,就是玩个瘾。来吧,你朋友也一起。”
原来,赵斌成了母校的体育老师,这还真是缘分了。听了赵凌宇的名字,很是自来熟地说原来是本家,失敬失敬,一派热络。
现在是课下几个老师玩篮球呢,此时另一队见赵斌捡个球还带回连个人,一看赵凌宇的身高就说他上哪儿找的这么强劲的对手,赵斌介绍了孟池朗,说是自己同学:“我们那一届的文武状元就是他,后来出国了。欸,还没说呢,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两人边打还边聊了几句,最后也投入到对战中,歇了话题。
比起在场的,赵凌宇真的有十几年没碰过篮球了,手感生疏,所以打了半场都没投一个球,让以为他占着身高便宜抢篮板分分钟进行的对手着实松了一口气。
孟池朗投进了两个球,已经是出了汗,拉扯这休闲上衣透气,嚣张地对赵凌宇竖起了大拇指,然后一百八十度倒立,这挑衅劲儿可丝毫没想起对方是自己的队友呢。
赵凌宇好脾气地笑笑,可是倒是下半场,气势完全不同了。
篮球到了他手里,赵斌在一边喊着让他传球过去,他都没动静,调整了下自己的姿势,举着球轻轻一跃。
投三分球?
已经有人跑篮板下等着球砸在篮板上回弹下来,开什么玩笑,都当三分球是这儿好进的啊,都站在三分线外了,乱投就是给对方送球啊。
但只听篮球摩擦球网的声音响起,球就掉了下来,场内没看到全景,场外关注着这场赛事的学生一下子就尖叫开了!
进球的瞬间总是让观众兴奋的,何况当他们看到投篮者的长相时,更疯狂了:“老师好棒!”
他们误会了赵凌宇的身份。
孟池朗还愣了一下,继而大赞一声:“GeatShout!”放出豪言让对手们等着受死吧。
所有人都以为赵凌宇这一球只是巧合,包括孟池朗,但当球一旦到了赵凌宇手里,不管他站在球场的哪个位置,就将上演一场三分进篮,引得上体育课的学生们纷纷聚过来,呐喊喝彩声一阵高过一阵。
这就是赵凌宇,从来运筹帷幄,一旦做好十足的准备,出手就是必杀。还是最难把握,却也最拉比分的三分球,本来以他的身高,灌篮都不在话下,他却不会这样做,在他眼里投篮和灌篮就是一分与三分的区别,耍帅,这种事纯粹浪费精力。
孟池朗后来只顾着笑和助威了,站在球场边完全当自己是观众。
等对方求饶喊停的时候,他在欢呼声中,大笑着跑着跃到赵凌宇背上,兴奋喊道:“你太棒了!”
完全忘了自己的挑衅和场合。
接着,场上莫名又出现了一场高呼声,两个大帅哥笑起来的威力,学生根本没有抵抗力,已经有不少人喊着他们不是学校的老师,是不是明星这样的话了。
这一天玩得尽兴,临走,赵斌还要了他的联系方式,约说他走之前一定请他吃饭。
孟池朗也没拒绝。
回去时,两人还到超市买了牛排红酒等等,毕竟是情人节,总要做些特别的事情来庆祝。两人吃了一顿烛光晚餐,餐桌上还摆了玫瑰花,是孟池朗趁他做饭的时候打电话预定的。
孟池朗提议要不要趁这个机会给自己放个假,反正山高皇帝远的,他爸爸也不能抓他回去。赵凌宇善意地提醒他,过几天就是元宵节。孟池朗垮了一张脸,气哼哼地把他盘子里切好的牛排叉走了送自己嘴里去。
谁也没有说特别的情话,甚至没有对彼此祝福一声情人节快乐,因为,他们已经在享受快乐。
第一百零三章
赵斌速度很快,隔天就对孟池朗给电话,请他吃饭。
约在母校见,赵斌还带着他回去看当年他们的教室现在的模样,他没想到会见到这么一帮子人。
周六的教学楼,教室都空了,而现在更名为高二一班的班级里却坐着十几个打扮成熟时尚的男女,见赵斌领着人进来,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
有一声口哨声突然想起,那男生朗声笑道:“果然是我们的大校草!哟呵,越长越帅,让我们这些人怎么活啊!”
“你想要怎么活?当心你老婆一鞋底板扇死你!”不知谁应了一声,班里霎时一阵哄笑,停滞的气氛也活了起来。
“没想到真的是你,赵斌说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他忽悠人呢。”有人和他主动打招呼,如果不是他主动介绍,孟池朗真的认不出来这个胖得几乎要挑战肥胖症的人竟然会是当年瘦竹竿似的学习委员。
男士们抱怨孟池朗的冷血无情,老同学了,这么多年聚会都没见过他一面。但女生们关注的重点则完全不同,有个从高中时期就十分活泼跳脱的女生代表她们问:“这靓仔是哪位啊,不介绍介绍?”
“再靓也不是你家的。”孟池朗玩笑了一句,拍拍他的胸口如是说道:“这是赵凌宇,你们都擦擦口水啊,吓到人家不要紧,让人以为我都和你们一个素质那可就完了。”
“哎呀呀,这嘴还是这么毒,有你的啊!”
几句之间,相互间又熟稔起来。
孟池朗没想过自己还有机会参加老同学聚会。说起来当年毕业,班上就计划着什么五年一聚十年一聚的事,他当时认为过了十年,他们谁还有那个精力和情分去维系这份青葱岁月善于健忘的感情?
没想到,一晃眼,十年真的过去了。而现在他就站在这些在早被记忆模糊了轮廓的人群中,听着这些或陌生或熟悉的老友的近况,回想起他或者她竟就是当年坐在教室某一个位置的那个人,感慨之中又满是怀念。
几人在学校逛了一圈,缅怀了一下当年当时的某个人某件事,然后一大伙去餐厅吃饭。有几个还拖家带口,其中还有一个混血的小孩儿,长得和洋娃娃似得,一双褐色眼睛,头发黄黄卷卷的,英文夹杂着广省话往外冒,格外可爱。
孟池朗怎么也没想到当年架着厚眼镜,看书都要贴着书本的呆同桌,能拥有这样的家庭和这样可爱的孩子。
所谓世事难料,大抵如此。
到了饭桌上说话就越发随意了,有人问孟池朗:“结婚了吗?”
得到否定的答案,那人也不惊讶,“哈哈,看你以前一天能收好几封情书的情况来看,现在是挑眼花了还是不停换?”说着好几个人都在回忆当年孟大校草喜闻乐见的情书史,又指名说几年级几班的谁谁谁至今还对他念念不忘呢。
“别说得好像我是荷尔蒙制造器好吗,我已经定下来了,会和他结婚。”孟池朗不隐瞒现在自己的感情状况。
饭桌上一众人起哄说要结婚的时候一定记得给他们发请帖。孟池朗说:“只要你们带上红包,好说。”
“你这小子果然充分接受了洋——”想起在座的还有外国家属,说话人及时收了嘴,“国外友人的熏陶,资本主义做派学了十成十啊。”
“难道这种事我还能给你们来个促销打折?”
众人被逗得大笑。
换场子唱歌的时候,喝了酒,有人闹着一直不说话的赵凌宇也来一首,说他一整晚不吭一声,太不给面子。其实在座的吃饭的时候就想说了,不过都不想提出来破坏气氛而已。
孟池朗接过那个塞过来的话筒,说:“想听啊,你们可以竞个价,我满意了,再求他给你们唱一个?他可是很贵的。”
几人都笑,但也有真喝过头的:“哎,都说这份上了,还不给面子,不要太伤感情啊。不能这么玩不起吧?”
孟池朗笑意顿了顿,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赵凌宇抬手,比了一个手语。
当下,几人都怔住了。
孟池朗也愣了一下,很快笑道:“你傻啊,这样他们还不闹你去伴舞?欸,谁点的歌都过了一半了还不唱啊?”
有人反应过来接了一声,五音不全地对着麦克一阵扯嗓子,被在座人士一顿笑骂。气氛恢复如初,吃吃喝喝,惯性失忆,这是成年人的世界。
不过,有几个女人看赵凌宇的目光在赞赏中多了一份怜悯,尽管不是刻意,但还是让孟池朗觉得极不舒服,一整晚的好心情在一瞬间败了个干净。
但也不能说什么,他还是笑着,陪着人玩着KTV供应的筛子和牌九,输的人接受由女士一致投票通过的真心话大冒险惩罚。
孟池朗这样的万年赢家也输了两回。
第一回赢家问:“说说你毕业后交的第一个女朋友长什么样儿呗,比不比我们校以前那个校花好看?你小子在高中时候竟然没有早恋过,说出去都多给我们那届女生丢份啊。”
孟池朗回想了一阵,余光瞥了眼赵凌宇,摸了摸鼻子说:“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大概是个美国白人女孩吧。”
“原来你喜欢金发碧眼的大波外国妞啊,怪不得连咱们校花都没瞧上眼。”
孟池朗不再多言。
第二回问的就更劲爆了,“谈谈你和你现在女朋友呗,什么时候搞到手的,婚前验没验过,交往第几天验的?”
男人的好奇真的没什么新意。
孟池朗哭笑不得:“他追的我,验的话,你们觉得呢?我又不是婚前性行为的抵触者,至于第几天,那还真不好说,我又不是禽兽,从牵手接吻到上床总有缓冲的吧,那都是半年之后的事了。”
“真的假的啊,你竟然玩纯情那套!还是不是男人啊。”
孟池朗眯了眯眼,“你在第几天搞到你老婆,要不要也分享一下?”
那人声音立刻歇了,换来一片哄笑。
喝过一场,等带着孩子告辞离开,余下的人开始了更加热闹的第二场狂欢。酒,游戏,谈天说地,已经没什么人在意霸着麦克的人唱的是什么歌又唱给谁听了。
喝过一阵,众人都有些上头,起酒器找不着了,就有人自告奋勇地用无比纯熟的动作为众人开酒,只是没留神那酒瓶受过剧烈摇晃,措手不及间酒水混着泡沫就这么喷了出来。孟池朗站的近,要不是赵凌宇及时给拉到身后了,恐怕要被淋个满身酒气。
赵凌宇因此没有幸免,酒水打得他胸前湿了一片。
孟池朗皱了皱眉,但很快笑着和几人告了罪,带他到洗手间整理。其实被淋着的人很多,但没人计较这一点意外,孟池朗之所以急着出去,只是想透一口气,再待下去,他怕自己挂不住脸上的笑。
呼啦啦抽了一堆纸巾,孟池朗动静不小,给赵凌宇脖子和胸口擦酒水的时候动作也不轻,皱着眉盯着被打湿的肌肤,像不把那人磨破层皮不罢休似的。
赵凌宇低头看着他,抬手,拇指轻按他紧抿的嘴角。
孟池朗抬头就见他一脸浅笑的模样,心跳一顿,有种酸涩的感觉涌了上来,他忍不住放低了声音,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解释了什么,为什么而解释,虽然他没说出口,但赵凌宇明白。
于是他说:我知道。
孟池朗将额头搭在他肩头,伸手环抱住他的腰。
他隐瞒赵凌宇不会说话的事情,并不是因为这个事实让他觉得不堪,或不愿自己的恋人在这些羡慕他的幸福的老同学面前暴露短处让人瞧不起。他只是不喜欢别人因此对赵凌宇有什么想法,甚至是一个同情怜悯的眼神,都会让他心疼得不行。
赵凌宇是谁?这个男人早已成了主宰他世界的神,在他心里,没有任何人可以轻视他。
但赵凌宇却比他坦然得多,他可以因为他而迁就这些人对他的评头论足,他亦可以在他插科打诨被人揪住的时候,告诉那个人,他是一个哑巴。
这样的对比,让孟池朗清醒地意识到,或许自己的不情愿,也只不过是在外人面前,不自觉地将赵凌宇放在了弱势群体的地位。
不论如何,他的隐瞒,就表示着一种介意,介意自己的爱人于正常人不同的事实。
尽管,这些都不是他的本意。
赵凌宇感受到他的低落,好笑地揉了揉他埋在自己肩窝的头。他不觉得自己的缺陷足够有成为他们之间话题的份量,他清楚,孟池朗是太过习惯了自己不会说话的事实,猛地被别人提醒,而有些抵触。
反感这些人特意要指出自己的不足,也觉得这些人前后对自己的态度不同的表现非常刺眼。
那感觉……大概就像一个孩子捧着一颗糖欢喜得不得了,这时候却有一个人说这颗他觉得全世界最美味的糖不合对方的口味一样,让他失落又气愤吧。
他正打算好好安抚一下闹着别扭的某孩子,有人走了进来。
是赵斌,乍一见两个大男人搂在一起,眼睛都撑大了几分,再看主角是自己认识的人,直觉道:“怎么回事呢,他喝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