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可能没有任何作用,世界上也充斥着无数自私自利卑劣无耻的人,但是孟绍卿还是想做点儿什么,因为上一世最后那种,偌大的世界孤单一人的感觉,太可怕了,再也不想重历一回,偶尔做一些事情,可能就救了一个人呢。
刘雪看清他写的字,微微垂下头,摸了摸自己的手腕,这后生看起来真的真的是少见的好人。
写完了字儿,孟绍卿把水笔放好,拉开两道门栓,正要打开第三道的时候,外面有喘息声飞速迫近,大门被猛烈地撞了一下,嘈杂的人声由远而近。
孩子拴在胸前,背后背着大包的刘雪带了个龟壳一样,正全神贯注地盯着门,被这巨大的声响吓得脚下踉跄了一下。
孟绍卿挥手示意刘雪站远些,猛然抽调门栓,大门忽然敞开,外面全力使劲儿的人一下子滚跌进来。
这人伸手倒灵活,摔了个狗啃屎,一秒钟腾一下站起来,也就将将一米六出头的小身板蹦跶蹦跶四下打量了一回,看了看缩在角落里乌龟一样的刘雪,再瞧瞧细皮嫩肉的孟绍卿,嘴角就斜斜地挑起来,“背的什么东西都给老子留下!”
刘雪一激灵,揽着小妮儿的手紧了紧,用方言吼了一句,“凭什么?”
“还是个坐地户~”那人神气活现地在院子里溜了一圈儿,“哪家的?”
“大柳镇的,我这就回家,放我们出去!”刘雪手掩在微长的袖子里紧张的直掐自己手心。
“呵~既然是大柳镇的,这不是你家的店吧,这街是我的了,拿的什么,都还回来!”那人招招手,大门外头拿着棍子游荡的人就进来两个。
孟绍卿眯着眼睛打量了他几眼,侧耳听外面,一条街的店铺,有关门闭户的,有敞着大门的,这时候似乎是每家每户都有人进去搜刮了,这是一个团伙。
“我这大姐说的对,”孟绍卿本来就有一米八的身高,此时下巴微抬,完全是俯视他,“不是我家的店,貌似也不是你的店,什么阿猫阿狗撒泡尿画个圈吠两声,小爷就交出东西吗?没有这样的道理!”
那人又一个蹦高,“现在老子说的就是道理,这条街是我的,天王老子进来也得低头。”
第12章:意外相遇
孟绍卿冷笑,“你说是就是?就不给你能如何?”
“就是,这不是你家的东西!”刘雪壮了壮胆子,觉得孟绍卿不可能妥协的,但是这两个地痞也不是好惹的,一旦爆发冲突,孟绍卿身高腿长,他之前说了危险的时候不会救自己,那么就必须瞄准跑路的方向了。
小个子男人邪笑一声,从身后的人手里接了一根棍子挥了挥,“呵,不给可以啊,反正我现在也不缺这两包东西,就是你们得考虑考虑要是摔进了外面的怪物堆里,能有谁来救你们。”
这话已经说得太明显,孟绍卿叹一口气,回头看了看自己写在小黑板上的字,真是无比的讽刺,世道不是没有好人,比如刘雪这大姐就不错,但是运气太差碰到杂碎真是太糟心了。
刘雪蹭蹭挪到孟绍卿身侧,那仨男人都不把她一个抱着孩子背着包的瘦弱女人当回事,她躲也就看着她躲,嬉笑着想等着看俩人沮丧求饶的样子。
孟绍卿紧了紧手里的钢条,上头还有一些昨天打丧尸的残血,说起来,末世刚开始的时候,这些败类也就是抢一抢弱者的食物物资,其实并不敢下手杀人,后期的才真是丧心病狂,一对比,今天这仨也不算什么了。
“说了不给就是不给,后面的地窖里还有很多,足够撑死你们了,让开!”孟绍卿挥了挥手里的东西,也不朝刘雪打眼色,无所谓道,“刘姐你一会儿带着小妮儿往北边跑。”
小个子男人本来就是这片儿的地痞,跟着一个更大的混混儿没事儿的时候从不同的摊贩商户身上占占便宜过日子,末日一夕到来,满街怪物,这群本来就好勇斗狠的人倒是多活了几个。
开头他们也惊慌失措地逃出城,路上就很是抢了一些妇孺的东西,这会儿回了城,猛然发现满大街的房子好多没主了,简直是天上掉馅儿饼。
那混混头最先就去了一家首饰店往脖子上挂了个最粗的金链子,小个儿因为擅巴结被派到这条街搜刮。
前头几家都胜利,这还是遇到的头一个刺儿头,见孟绍卿死不配合,很是不忿,又碍于身高差,朝身后的俩喽啰挥手,“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真以为自己是动漫主角呢?!
孟绍卿冷笑,不等那两个喽啰冲到眼前,主动迎上去,当面一脚就踹翻一个,侧身的瞬间手里的钢条挥出去,从支撑遮阳棚的架子上拆下来的钢条砸下去虎虎生风,一下子就把另一个其实也不甚强壮的混混胳膊砸折了。
小个子惊的一跳,这青年看起来白面皮文弱的很,竟然一照面就放倒两个人,这下子前头嚣张的底气全没了,眼睛咕噜乱转就想喊人,只是他们团伙人并不多,此时分散到各商户家里搜刮,一时半刻聚集不到他眼前。
孟绍卿并不打算管他,实际上他只是占了目前人们还不够狠以及人家轻敌的便宜,转头看微愣的刘雪,“别愣神了,赶紧走。”
刘雪“哎”一声,事情解决的太容易了有点儿不敢相信,侧着身防备的从门边往外溜。
孟绍卿跟在她身侧也往外走,与那小个子擦身而过的时候眼睛一眯,在他手里的东西没递出来的时候猛力全力一脚踢出去,把人直接踹的滚地翻了两圈。
那小个子手里的匕首没扎出去,还在摔倒的瞬间把自己划伤了,新鲜的血腥味儿混着腐臭逸散出去,附近游荡的丧尸慢慢往这条街聚拢。
刘雪抿着嘴一声不吭地跟在孟绍卿后面小跑出去,心里不断地念老天爷,确实是她们母女命挺好的,遇到的真是个好人。
一路的街上游荡的丧尸比昨天多了些,其中一些的衣饰比较整洁些,可能就是昨天新遇害的。
偶尔一些暗巷里还有几只结队围攻一些人的,孟绍卿目不斜视地尽量加快速度,实在是没能力救人。
刘雪也把小妮儿完全抱在襁褓里,只给她留了一条缝隙呼吸,尽量跟上孟绍卿的速度。
跑到出城的主干道上之后,已经遇到了好几个活人,大家都闭紧了嘴各自逃命,前进方向各不相同,多数两三人结队,估么着是在不同地方藏着的人出来找食物了,毕竟已经是末世的第三天。
两个人路上打倒几个拦路的丧尸,因为四处都是活人行动,丧尸的目标比较分散,缀在身后的并不多,有惊无险地到了刘雪说的车行。
正在大路旁边的一个凹陷里,是附近乡镇进城的人常歇脚的地方,但是因为在路边,整个店面几乎被人洗劫一空。所有的柜子都被翻腾过,看得出有不止一批人在这里寻找过工具或食物。
刘雪有些傻眼地看了看一片狼藉的店面,两个人左冲右突的已经疾步小跑了近两个小时,看到这样的场景真是太泄气了。
孟绍卿已经快手快脚地检查了这间面积颇大的店面四周,只有角落里的矮柜卡着一具尸体,并没有活着的丧尸,太好了,试了试大门的卷闸,能拽动,拉下来,“我们现在这里休息一小时,吃点儿东西在出城。”
刘雪深呼吸一口气,给自己鼓鼓劲儿,跟着孟绍卿扒拉了一下满地的零碎,拽了个烂纸箱子铺上坐下,“没有自行车了,后头得走着,我再扔点儿东西吧。”
孟绍卿掏出一瓶水灌了两口,仍旧在慢慢打量这间店面,“那边应该是通往后院的门吧,古城好像都是前店后宅,你知道这里的老板是什么样的人吗?”
“挺和善的老大爷,也是这里的老住户,这个店就是专给进城的附近乡镇人歇脚换车胎什么的,他汽车也修得,”刘雪努力回忆了下,有些沮丧,“自行车只是代卖,乡里人给孩子买了玩儿的多。所以他店每天都开的老早了,我们要是进城都来的早。”
所以灾难降临的时候这个店铺是大敞的,孟绍卿小口小口喝水,“你看看那具尸体是老板吗?”
刘雪解下背包,小妮儿仍旧抱在怀里,过去看了一眼,“不是,老板年纪比他大多了。”
所以老板要么躲起来了要么跑出去了,或者变丧尸跟着活人走了,孟绍卿捡起手边儿的一根钢管看了看,应该是自行车前杠,都是零件,要是会拼就好了。
外面一直都有散乱的远远近近的脚步声,因为并不打算歇很久,卷闸门这合了一半儿,忽然一声低低的惊呼,在孟绍卿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卷闸门底下已经滚进了一个灰头土脸的人。
刘雪惊了一下,紧了紧小妮儿,想起背包就在孟绍卿脚边,放心了些。
孟绍卿一跃而起,抓紧了钢条,看着那个人揉着腰爬起来直吸气,微微松了口气,“你后面跟着几个丧尸?”
“别担心,就俩。”那人只扫了一眼屋里是人类,就松了口气,缓过劲儿就又趴下从门底下往外看。
外头几声沉闷的击打声,伴随着有些嘶哑的呼喝,接着是重物倒地的声音,浓郁的腐臭味儿飘进来。
孟绍卿僵立在当场,只觉得浑身血液逆流,呼吸困难,这个声音,这个声音!
刘雪看了这个陌生人的行为就稍微放心了些,看起来不是早晨那个小个子那样的地痞,也是意外躲进来的,那就好,几步蹭到自己的大包旁边,抓着包带子背到背上。
外头的人干掉了跟来的丧尸,拍了一下卷闸门,“卫子你还好吧?有没有受伤?”说着就有人想抬起门。
卫旭拍拍手上的土,抓抓头发站起来,“里头安全,我没事儿。”说着转身跟孟绍卿商量,“诶,这小兄弟,我跟朋友在这里休息下行不?”
孟绍卿眨了眨眼,眼圈泛红,喉头好像堵了个硬块,一声也发不出来,上一世遇到的时候已经快走到四号基地,因为自己出声提示他后面扑来的丧尸,他个主动分了自己半个馒头,纠缠十年,最终一同化灰,真是……
醒来之后也琢磨过无数次这一次能在哪里再见,没想过能这么早,竟这么早?
想见,又觉得不见更好,这一回,自己仍旧会走向不同的方向,他可能还是放不掉他的父亲继母什么的,与其最后分道扬镳,不如最开始就别有瓜葛。
卫旭挠了挠头,孟绍卿看起来十分干净,长得挺惊艳,看来前两天过得挺好,难道自己现在尊荣太过肮脏吓到了这人,“喂,我们确实是没有受伤哪里都好着的活人,只借地方休息一阵子。”
孟绍卿动了动嘴,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随意。”转身把纸箱拉到另一个角落远远坐下。
第13章:勉为其难
刘雪十分清楚自己的立场,见孟绍卿坐远了,赶紧抱着孩子亦步亦趋跟过去也坐在旁边。
卫旭把卷闸门稍微拉高点,外面先丢进了一个登山包,然后钻进三个人,一进来都小声吐气,各个都压低了声音说话。
“留下一会儿就走。”其中一个年轻姑娘,穿的还是一条袖子撕开的衬衫,滚的浑身脏污,鞋子是还有些血迹。
另外两个男的其中之一看起来跟这个姑娘是一对儿,踢开一片儿空地把背包放下就招呼那个姑娘,“莉雪你先坐一下。”接着又从自己的背包里往外掏东西,边絮絮叨叨训斥卫旭,“卫子你也歇口气儿吧,刚才真是太危险了,你长点儿脑子,要不是刚才这门刚好有个缝儿,你这会儿都给生撕了。”
卫旭侧身站在卷闸门旁边的一个小气窗往外看,不在意地挥挥手,“我看准了门底下的缝隙的,你们先休息,我盯着外面,吃完了轮换我。”
第三个男人一屁股坐下,把自己的包留在一边儿,径直伸手,“那么卫子我就不客气了,戚哥你包里是不是还有馒头,给我俩。”
叫莉雪的女孩儿有点儿不满意,一巴掌把他手打开,“先吃膨化食品,吃光了包的体积小一些,馒头一个就够了,后面还不知道找不找的到呢。”
那男人嘿嘿笑了一声,也不在意,接过一个馒头打开半包拆开的素食咸菜大口吃起来。
他们几个已经跟着大部队出城一次,所有人集体往一个方向逃亡,在生死之间两天就习惯了说话做事旁若无人,完全不在乎孟绍卿和刘雪坐在旁边。
孟绍卿从包里掏了刘雪切成小角的大饼,迅速吃了几块,就把东西裹好,伸手过去,“刘姐,小妮儿我替你抱一会儿。”
刘雪正听着其他人计较两个馒头愣神,下意识就想背过身再吃自己的东西,除了最初半天她后面都吃的挺好,危机意识还没有完全建立就有点儿淡了,这会儿一听见其他人的状态,有点儿吓住,听见孟绍卿命令的语气,手忙脚乱解开孩子送过去。
小妮儿轻轻地咿呀了一声,那边的四个人集体回过头来,两天随大流的逃亡生活已经足够他们见到老弱妇孺的凄惨状态了,这儿竟然有个婴儿,看襁褓就不大。
孟绍卿面无表情地盘腿坐着把襁褓放在自己身前,他自己都没注意到,因为卫旭在这个队伍了,所以整个人都在一种有点儿微妙的放松状态里,基本没什么戒备。
卫旭正盯着四周的动静,马上就到正午了,街面上并没有什么人,随着大规模的人流向古城回涌,丧尸也跟着往回走了,人们在路上堆了好几个路障,丧尸又挪动的慢,这会儿街面上并不多,但是可以想象,最早到今天晚上,可能半刻休息时间也不会有了。
所以他们商量好了,这次回城里主要是找点儿物资和食物,在丧尸回城之前,还是要走小路离开古城。
见那个漂亮青年面无表情地护着一个襁褓,要是按莉雪平时的样子,可能会捧脸说反差萌好萌了,可是这会儿,打量打量俩人的厚底靴子,结实干净的冲锋衣,称得上整齐干净的头脸,再反观自己灰不溜秋的牛仔裤,沾着血渍的板鞋,撕破了一个袖子的单衬衫,心里诡异地升起一种愤然嫉妒。
尤其是那个女的,看起来年纪也大,也不漂亮,抱着孩子,和那个青年什么关系?如果是夫妻,看看人家的老公/男朋友?
再看看自己旁边的戚少磊,这几天的疲惫绝望就变成一股郁气冲上来,眼睛都有些红了。
戚少磊神经粗些,看她瘪着嘴盯着手里发干的馒头,摸了摸兜儿,“我这儿还有个火腿肠,你要吗?”
莉雪看看他馒头里的咸菜,委屈又心酸地扭过头,一撅嘴,“你自己吃吧。”
张宇伸手就把火腿肠拽到自己手里,“女孩子都胃口小,莉雪不要给我吧。”
戚少磊顿了下,终究没说什么,默默一口一口吃东西。
莉雪转过头,“你怎么那么厚脸皮啊,你包里的吃的呢?今天这两顿都是少磊包里的。”
张宇嬉皮笑脸的先咬开火腿肠啃了一口,“我这不是肚子大吃的多吗?昨天晚上就吃光了,别生气别生气,一会儿找到吃的了,我力气大多背点儿,以后你就从我这儿拿。”
“你!”莉雪终归是脸皮不够厚,哼了一声,站起来,“卫旭你吃东西吧,我看一会儿。”
她很识时务,在路上已经见过两次男人因为女人累赘把人直接抛弃的,还有人品不好的人借机占女孩子便宜。戚少磊虽然蠢了些,总是个不错的男朋友,卫旭人品也不错,不到安全地方,公主脾气她很能收的住。
卫旭应声过来从自己背包里拿出点儿干粮塞肚子,一边四处打量观察想看看这间屋子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孟绍卿抱着小妮儿也在四处寻摸,西北角那个撬杠,足有三指粗,长度也合适,一会儿可以拎起来试试,要是重量合适,就代替之前的钢管。
卡住尸体的那个柜子后面是个歪七扭八好多纸箱子的货架,其中一箱被拆开了,滚了一地零件,大概是没什么用的东西,要不也不会被随手扔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