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小红:好看的都看过了,可伦家还想继续看。~~(╯﹏╰)b
小蓝:等。
小红:你写给伦家看(≧▽≦)/
小蓝:……好。
小红:伦家不喜欢平胸受!
小蓝:写强强。
小红:伦家不喜欢万人迷!
小蓝:写1V1。
小红:伦家看腻了一见钟情。
小蓝:写日久生情。
小红:伦家不要看金手指。
小蓝:……-_-|||
小红:伦家想看互攻!o(≧v≦)o~~
小蓝:……泥垢了!(╯‵□′)╯︵┻━┻
一句话:↑无视这二逼文案吧,小蓝友情提示,本文穿越+兽人+互攻,请注意避雷。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幻想空间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东陵,博格 ┃ 配角:写到再说 ┃ 其它:一个不算万能的杀手穿越到不是很重视“亚雌性”的世界
第1章
穿越这事儿,现实中真的可能发生吗?
换做往日,东陵一定会笑眯眯的说一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等到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他只觉得自己在做梦。
明明上一刻还在办公室里被和田拿银针抵着太阳穴,眼前一花就到了原始森林。
打开手机看了下,意料之中的没有信号,紧急电话也无法拨出。
难道看穿越小说还能看到穿越?还是说自己其实已经死过一回,只不过因为死的不甘心,剩了缕魂魄附在别人身体里?
按和田的手速,也不是没有可能。
急忙将自己的如今的壳子上下检视一番,衣服是今早刚换上的,白大褂上别着工作牌,明明白白写着刘东陵三个字,看来确实是原装货无疑。
确认了这个事实后,东陵先是松了口气,别管自己是不是穿了,只要自己没变成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就好;随后更加疑惑不解,小说里穿越都要有契机,或者车祸或者坠楼或者溺水或者被雷劈,怎么轮到他时眨个眼就换了个世界?
当然也不是说有什么不好,他心里清楚的很,若是没有这场莫名其妙的穿越,自己现在已经是具冰冷的尸体。
不远处的树丛里传来轻微响动,空地上的人依旧站在原处,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左手却闪电般挥出,一道银光划过,林中再次归于静寂。
直到再感觉不到活物的生气,东陵才走上前去拨开矮树查看。
树枝下面藏着一只兔子,被手术刀从眼睛里刺进去,早已咽了气。那兔子浑身雪白,与自己见惯了的兔子外貌相差无几,只不过体型有猎狗大小,显然不是地球上能见到的物种。
东陵从兔子眼睛里把手术刀拔出来,顺手在柔软的皮毛上擦净刀刃上沾的血,沿着树叶稀疏的方向往林子里走。血腥味很快会引来野兽,按照刚刚得知的比例换算,来只豺狗自己还能勉强应付,可若是引来老虎就麻烦大了。
走出大约两三里,估摸着应该不会有什么猛兽跟上来,东陵挑了棵粗壮的大树,两三下爬到树叶茂盛处隐藏起身形,才开始思考这半日发生的事。
首先得弄明白自己这是到了哪里。
或许是异世界;也或许是地球的某个角落,因为污染而导致的物种变异,又或许是遥远的未来;甚至可能是某个平行时空。
他第一次感谢自己为消磨时间而看的那些小说,毕竟他可没有足够适应穿越这种神奇事件的想象力。但可能性太多同样使人迷惑,最后东陵决定在遇到原住民之前暂且把这个问题抛到脑后,不紧不慢的开始清点自己身上的物品。
在原来的世界里,刘东陵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医院工作,在骨科当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医生。和田出现在他的办公室时他正在抄病历,于是除了医生的随身物品外,他的清单里还多了一支钢笔。
刘东陵本来不姓刘,这是他出师时随便在百家姓里抓的字,后来就成了他的姓氏;就好像医生本来只是他的兼职,但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刘医生。
东陵的正职是杀手。
这没什么奇怪,大部分杀手都会有一个兼职,不只是为了隐藏身份,更重要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杀手这碗饭越来越难吃,上面的打击力度严不说,更重要是有钱雇杀手的人,必定有更多方法杀人不见血。
一年下来,杀人赚的钱还不如救人赚得多,东陵早就想金盆洗手,但他的老师脾气倔,自己如果敢提收山这件事,第二天和田就可以去山里给他收尸。
兼职医生的杀手先生将自己全身上下搜罗个遍,除了身上穿的运动服、白大褂,兜里装着的听诊器和手中的钢笔手上的手表外,还有一个打火机、一张手帕、一只手机、一包纸巾、半包口香糖、一个钱包、一支满弹的P7M8和两打刀片。
另外还有一串钥匙和上面挂着的迷你瑞士军刀,不过小半个手掌大,不见得有什么用,但也聊胜于无。
杀手先生剥开一片口香糖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思考接下来的行动。
这个时候有根烟显然更应景,但老头子本是学医出身,对身体健康看得很重,连酒都只准在不出任务的日子限量饮用,更不用说含有大量尼古丁的香烟。
将零散的物件重新收回原处,东陵将白大褂在右臂上缠了几圈绑结实,枪和刀片放在顺手的位置,随后跳下树查看自己所处的环境。
森林里正值秋季,树下都是泛黄的枯叶,落地时发出一阵碎响。东陵俯身拂开落叶,用瑞士刀挖了些土捏在手里轻揉。
这一带以落叶阔叶林为主,针叶植物少见些,空气湿度不大,土地表面坚硬而干燥,下方的土壤潮湿,是最肥沃的黑土。由此看来,自己如今所在的区域大约是温带或亚热带季风性气候,至于更精确的定位,他需要先找到水源再做计较。
东陵很怀念与和田一起进行生存训练的日子,如果和田在这里,只看树种就能辨别他们身处的地区,哪里用自己这般麻烦来着?
现年二十五岁的东陵是个宅男,杀人之余的闲暇时间,除了救人就是混迹于小说站女频,最大的乐趣是在书评区调戏妹子。与他师出同门的和田则是只野生动物,最大的爱好是钻深山老林,业余时间倒有九成九不在服务区。
用一句话总结东陵与和田的区别,给和田一片森林,她能创造一切;给东陵一片森林,能创造出一个野人。
两个小时之后,东陵跟在一只独角鹿身后找到了一条不算小的河流,取水洗脸的同时在心里把自己身处地球的可能性又降下十几个百分点。
确定自己尚在北半球后,随手捡起树枝插在岸边的东陵扫了眼日影,确定经纬度可能已经没有意义了,但他总得给自己一个确切的答案,弄明白这里到底还是不是地球。
东陵的手表是精工表,防水防震耐高温,这么折腾一回还是滴答滴答走得欢实,只是不知道穿越前后的世界存不存在时间差,如果这种状况真的发生,徒手计算经纬度只是异想天开。不过季节既然没变,他也就先假设自己还在地球的某个角落,时间也没有发生扭曲。
156°E,35°N。
算上经度的误差正负5度,纬度误差正负8度——很好,如果这是地球,自己正站在太平洋里。
果然是穿越了,所以当务之急是找到原住民聚居地……吗?
望着眼前少说有百年树龄的大树,东陵渐渐生出一丝极差的预感,一路上都没有见到除了野兽之外其他生物的活动痕迹,自己这别是穿越成鲁滨逊了吧。
独角鹿不怕生,喝完水后看着河边正在cos思想者的某人,从容的走上前用头上的尖角拱了拱,似乎想研究出来这个奇怪生物属于什么物种。
被穿越成鲁滨逊的现实打击得浑浑噩噩的东陵随手抓了把草递过去,对方也不嫌弃,几口啃了个干净。
东陵终于从游魂状态回归,看着毫无防备在自己手中吃草的公鹿,心里顿时感慨无限。
“没想到这里的动物还挺平易近人……靠!老子的手!”
第2章
定居的第一个步骤是找窝。
东陵本来打算在树上建个简易窝棚,可事实证明他果然当不了巢父,最后只能浪费一颗子弹,换来一个大岩洞,一张熊皮毯和几顿熊肉大餐。
并不是找不到空的洞穴,但森林里猛兽有各自的领地,与其整日防备自己家被某只食肉动物造访,还不如一开始就占领对方的地盘。
吃过没有盐的熊肉烧烤,把玩着P7M8暗灰色的枪身,又一次想到和田。以前每次被老头子丢在森林里时,自己一直受她照顾,除了条件艰苦些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如今孤身一人想在无人的密林里活下去,才发觉许多事情都难办。
并不是所有的杀手都有随身携带枪支的习惯,毕竟这种危险物品平时用不到,而一旦被发现就会有大麻烦,自己也不过是最近两天为了防备和田才带着它。
和田和东陵都是被老头子捡回养大的孤儿,与他一起长大,一起学习医术和杀人的本事,一起出师接任务,按辈分是他的师姐,也是他在杀手这个行当里继续干下去的动力之一。
毕竟,那个一如羊脂白玉般温润柔和的女人都没有说话,自己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和田是个天才——各个方面都是——只不过这个天才的私生活最近出了点小问题。
老头子规矩多,但一定不能违背的只有两条:第一是不能懈怠身手,第二是不可无信。
和田的问题在于,她对一个人动了心。
本来不是什么大问题,老头子也不禁止徒弟们谈恋爱,错就错在她喜欢上的恰好是自己的任务目标。
这下把老头子给气的。
你说年轻人心思活络,谈个朋友找个对象的也就罢了,我难道还能说什么?可你这喜欢上目标是个什么意思,存心气我?
老头子这一生气,倒是不逼和田了,打电话叫来东陵,让他去处理师姐留下的烂摊子。
东陵最冤枉,他与和田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平时偶尔有些小打小闹,可终归是希望她好的。可师父大人一开口就让他去杀和田的心上人,这算什么事啊?
他本来想劝劝师父,没想到老头儿越劝越上火:你不去?成,我自己去。
东陵不敢劝了,再为难也得应。老爷子这么大年纪,先不说什么宝刀老不老,自己难道还能真让他出手不成?
杀手最重要的就是一个信字,尤其一旦接下任务,必定是不死不休。当初答应老头子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要完,师姐的性子平日里看着不温不火,但杀手这行有几个心软的?自己要杀师姐认定的人,便迟早要和她对上。
随身带着枪也只是个心理安慰,要他对和田出手?开玩笑。
一旁架子上煮着的汤咕嘟咕嘟的沸起来,东陵伸个懒腰,收了枪去看他的汤。反正自己现在算是终于从这摊子糟心事里脱身出来,之后师姐怎么和老头子沟通,都与他无关。
他如今可以算是身无长物,但煮汤不一定非得用锅,最简单的,把动物的胃袋拿去水边洗净,刮掉粘膜,放进肉块和野菜,再灌入清水在火上煮,就是一份很好的汤。随便掰两截差不多长短的树枝当筷子,碗用森林里找来的大叶子卷起来代替,至于勺子……都这时候了谁还那么讲究。
没有盐的汤滋味寡淡,哪怕加了野山椒和山胡椒也盖不住肉的腥膻味,很久没过过苦日子的东陵表示,这实在算不上一顿令人满意的晚饭。不过比起前几顿吃的生蛇肉,他还是很知足。
原始森林里最怕香味引来野兽,他找到这个岩洞后一整天都在搅黄泥,想用河滩里的石头垒道围墙。当然现在这项工程也只完成一小半,洞口多了段刚过脚踝的门槛。
垒墙的黄泥里要加豆浆才能结实,但林子里找不到黄豆——即使找到了,他也没办法把它们磨成浆。
辛苦了一整天,东陵实在不想亏待自己的胃,索性撇下做到一半的活计,去森林里抱了几包蒺藜回来密密麻麻洒在门外,这才敢生火烤肉。
东陵丢了几把野菜喂板牙,对方呦呦叫着凑上来,被他揪住脑袋狠狠蹂躏一番。
板牙是他那日在河边认识的独角鹿,这东西不怕人,他喂了它几把草,再往林子里走时这头鹿就跟在他屁股后面。
东陵挺奇怪,虽说有奶就是娘,可自己就喂了几把草,还是从地上随便揪起来的,到底有那一点吸引它了?
但有个脚力不是坏事,东陵痛快的收下这只坐骑,还给它起了个形象的名字——板牙。
它咬在自己手上的牙印到现在还没褪干净呢……
板牙的用途挺多,黄泥和石头都是自己用藤子编了筐,让它帮忙从河边抬回来。除此之外,知道此时并非身处地球,东陵实在不敢卖弄自己原本就匮乏的野生植物辨识能力,反正有土着在,他索性把所有看起来像野菜的植物都拔起来让板牙吃,它肯下口的自己再尝一遍,找到几种味道勉强将就的列入食谱。
有一个关于板牙的问题对于东陵来说仍旧是个迷,森林里的兔子有猎狗大小,棕熊有三米多高,可板牙的身材与北方的驯鹿相差无几。难道自己的猜测不对,这里的动物并不是普遍比地球庞大?还是说板牙还是头小鹿没长开?
东陵决定先养一阵看看,如果这家伙能长到水牛大小,自己就把它赶出去放养。
不是没想过去寻找此处的居民,可是看树木的茂盛程度,很明显自己是掉进了丛林深处,在不知道往哪走才能遇见人的前提下,东陵更倾向于先找到一个固定居所,再逐渐朝周围探索。
“板牙,来睡了,明天还要早起。”
往火堆里加了足够多的树枝,确保它今晚不会熄灭,东陵倚在板牙的肚子上闭上眼睛。
这天早上,东陵一如既往带着板牙去查看自己的陷阱,他已经在这片森林里住了一周,不说方圆百里,至少以山洞为中心,半径五十里的范围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却仍旧没有发现有文明生物生活的迹象。
陷阱是三天前挖好的,挖陷阱的工具是敲制出的石铲,底部的尖木桩则是用石刀切割成型。东陵觉得,如果再遇不到能与之交流的生物,自己的生活迟早会完全退回石器时代。
他一直想尝试做一把弓,但苦于和田不在身边,凭自己的本事想找到合适制弓的木材难若登天。在拉断四把弓后,东陵终于用树杈和听诊器的橡胶带做出一把合用的弹弓……
围墙在住进石洞后的第二天就已经完工,外墙上糊黄泥,外层沾满蒺藜用以防御野兽。东陵本来没想做门这种费力不讨好的物件,无奈板牙不会翻墙,最后只好在角落里留一个一人高的洞口,不用的时候拿某种长满尖刺的树枝塞结实,进出挺浪费时间,可他如今最不缺的正好也是时间。
东陵计划用半个月的时间寻找类人生物的聚居地,半个月后如果还没有结果,就开始为冬天储备食物;来年春天若是仍然一无所获,自己也就歇了找到同类的心思,安安心心在丛林里当鲁滨逊。
今天运气不差,离陷阱尚有十多米时,东陵就听到动物哀鸣的声音,听起来大约是刚掉进陷阱不久,受了伤爬不出,但精神还不错。
陷阱里是只羚角牛,这种动物长得像牛,但体型小很多,头顶有一对酷似羚羊的尖角,肉质有些粗糙,煮熟后很有嚼头,即使不加调料腥味也不会很重,正适合他如今的状况。
“难得的好运对吧,板牙,今天回去给你多拔点苦菜加餐。”
东陵从随身带着的兽皮袋子里摸出一块锋利的石片,手腕一抖,石片直直射进羚角牛的右眼,可怜的动物嘶叫一声,没了声息。
把猎物搬上地面是个大工程,板牙的小身板根本拉不动一头死去的羚角牛。当初东陵挖陷阱时就选在一棵侧枝粗壮的大树下,用结实的藤蔓跨过枝桠,一端绑在猎物上,另一头挂着同样用藤蔓编制的大筐,往其中放石块,借由石头的重量和板牙的力气一起吊起猎物,再由自己把猎物拉至陷阱旁边的地面。
东陵用石刀切断羚角牛的颈动脉,大口吮吸尚未凝固的血液。直到一点血也吸不出,才割下颈部和腹部的嫩肉,再卸下两条后腿一齐装进藤筐,架在板牙背上,剩下的部位丢去远一点的地方,丛林会帮忙处理之后的事情。